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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質量事故管理制度旨在規(guī)范企業(yè)內部質量管理,預防和處理可能出現的質量事故,確保產品和服務的優(yōu)質輸出,維護企業(yè)聲譽和客戶滿意度。
包括哪些方面
1. 質量事故定義與分類:明確各類質量事故的定義,如產品缺陷、服務失誤等,并進行等級劃分。
2. 事故報告機制:規(guī)定事故發(fā)生后的報告流程,包括報告時間、報告方式和報告內容。
3. 事故調查程序:描述事故調查的步驟,包括現場保護、原因分析、責任認定等。
4. 事故處理措施:提出針對不同等級事故的應對策略,包括糾正措施、預防措施和補償方案。
5. 責任追究與獎懲制度:設定對事故責任人的處理辦法,同時鼓勵員工積極參與質量改進。
6. 整改與預防機制:制定長期的整改計劃和預防策略,提升質量管理體系的有效性。
重要性
1. 客戶滿意度:質量事故可能導致客戶不滿,影響客戶忠誠度和企業(yè)市場份額。
2. 品牌形象:頻繁的質量問題會損害企業(yè)形象,降低公眾信任度。
3. 法律風險:嚴重的質量事故可能觸犯相關法規(guī),帶來法律糾紛和經濟處罰。
4. 經濟損失:事故處理和賠償費用將增加企業(yè)運營成本,影響盈利能力。
方案
1. 建立全面的質量監(jiān)控體系,通過定期檢查和隨機抽樣,及時發(fā)現潛在質量問題。
2. 提供質量培訓,提高員工的質量意識和技能,減少人為錯誤。
3. 實施質量事故報告的匿名機制,鼓勵員工主動上報,防止信息隱瞞。
4. 設立專門的事故調查小組,確保調查的公正性和專業(yè)性。
5. 對于事故責任人,根據其責任程度采取相應的處罰措施,同時對積極參與改進的員工給予獎勵。
6. 定期評估質量管理體系的效果,根據反饋調整政策,持續(xù)優(yōu)化。
本制度的實施需要全員參與,管理層應帶頭執(zhí)行,確保每一環(huán)節(jié)都能得到有效執(zhí)行,共同提升企業(yè)的質量管理水平。
質量事故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企業(yè)質量事故賠償管理制度
1、目的 為提高全員質量、成本意識,并能夠積極參與質量事故改善,確保質量事故責任得到落實,促進公司產品品質、工作質量等改善、提升,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適用于所有造成公司經濟損失事故的處理。
3、定義
3.1質量事故:造成重大客戶投訴與抱怨、索賠,退貨、產品批量報廢、材料批量報廢、批量返工的事件、生產安全等,均屬于質量事故。
3.2賠償:公司員工因工作失職或不作為造成公司直接在經濟上蒙受諸如財產損失、材料損耗、滯運費、客戶索賠等費用時,該員工應承擔40%比例的賠償責任(上限1萬元,下限10元),嚴重者將扣除個人本月全部工資,賠償收回的費用列入公司財務。
3.3處罰:員工違反公司和部門的各項管理制度,造成各類經濟損失,依照相關作業(yè)流程及制度進行處罰,處罰收回的費用列入公司財務。
4、職責
4.1質檢員:負責主導質量事故的責任調查和對責任人及其應承擔份額的認定;賠償或處罰要求的提出;
4.2銷售部:負責客戶投訴信息的反饋、處理跟進;
4.3財務部:負責收繳各類損失的賠償金額;
4.4辦公室:負責稽核賠償金額的復核;
4.7廠長:負責賠償報告的批準;
4.8相關責任部門:負責內部原因的調查,改善措施的制訂和執(zhí)行。
5、內容
5.1質量事故原因分類
5.1.1指令錯誤
5.1.2下單錯誤
5.1.3技術資料錯誤
5.1.4采購錯誤
5.1.5發(fā)貨錯誤
5.1.6檢驗錯誤
5.1.7生產錯誤
5.1.8其他導致質量異常的錯誤
5.2賠償、處罰比例
5.3各相關部門責任劃分與賠償承擔的比例:
5.3.1工作過錯由單一部門造成,而其他部門難以監(jiān)控的,由造成損失的部門獨自承擔賠償責任。
5.3.2工作過錯由單一部門造成,其他部門能夠監(jiān)控而沒有糾錯的,由過錯部門承擔70%的主要賠償責任,未實施有效監(jiān)控和進行糾錯的部門承擔30%的次要賠償責任。
5.3.3工作過錯由多部門造成,則由多個工作過錯部門酌情共同承擔賠償責任。
5.3.4過錯責任難以認定和處罰的,由行政人事部聯(lián)合生產部調查討論后報總經理決定處罰。
5.4部門內部責任劃分與賠償承擔比例:
5.4.1直接責任人違規(guī)造成的錯誤,其上司無法監(jiān)控的,由直接責任人承擔90%,上司承擔10%;
5.4.2責任人造成的錯誤其上司可以監(jiān)控或應該設置管控手段而沒有設置的,由直接責任人承擔60%,上司承擔40%;
5.4.3如管理人員對本部門過錯所造成的損失進行包庇或隱瞞不報的,一經查實除賠償外,該管理人員承擔所有賠償同等金額作為加重處罰。
5.4.4責任人當月所受的處罰總金額以本人當月實發(fā)工資的30%為限;當月的30%工資不足賠償全額時,則分月扣除(按月收入的30%,直至賠償完為止);
5.4.5凡主觀故意造成公司損失的,不論金額多少,由本人承擔全部經濟損失,情節(jié)嚴重者由公司追究其法律責任。
6質量事故處理程序
6.1質量事故反饋
6.1.1對于客戶提出索賠、退換貨等質量事故,由銷售部或辦公室人員按相關客戶投訴處理流程進行登記,經銷售部經理確認后反饋到生產部;由于延誤發(fā)貨則由相關責任人承擔相應費用的50%。
6.1.2對于各工序或各車間的制程中發(fā)生的質量事故,責任部門開相關異常單,通知質檢員。
6.2質量事故責任認定
6.2.1質檢員、生產部等按相關作業(yè)流程要求對質量事故進行原因分析時,應同時找出責任部門與責任人員。
6.2.2對責任認定不服的,可以上報生產部,由生產部召集相關部門人員進行調查處理。
6.3賠償或處罰提報
6.3.1給公司帶來直接經濟損失的,由追查部門對質量事故責任認定后,用表格的形式(用質量事故報告/普通報告格式)給相關部門確認,必要時召集財務部、行政人事部、稽核部等相關人員,查明直接損失金額。
6.3.2品質部、物流部等根據責任認定和損失金額,參照本制度5.2條5.3條5.4條的要求,將須賠償部分金額分攤到各相關責任人,并予以在相關質量事故處理報告上記錄。
6.3.3已經要求責任人承擔賠償責任的,若影響到公司聲譽的,可并處行政處罰。
6.4質量事故處理報告審批:總經理(總經理授權個案除外)
6.5處理結果更多精品法規(guī)
通告
6.5.1品管部或物流部等質量事故調查判定發(fā)起部門將經批準的質量事故處理報告自留一份存檔,另交一份給行政人事部。
6.5.2必要時行政人事部將處理結果進行公告。
6.5.3品管部或物流部等質量事故調查判定發(fā)起部門收款交財務部或在工資中扣款處理。
6.5.4責任人對處罰、賠償或責任認定不服的,可先向發(fā)起部提出申訴,其次向行政人事部申訴。
6.6資料歸檔行政人事部將處罰公告歸入責任人的人事?lián)醢纲Y料,作為以后績效考核、評估依據。
7、管理辦法
7.1處罰規(guī)定未按以上規(guī)定操作的部門或人員處罰責任人10元/次。7.2獎勵及時發(fā)現問題或潛在質量問題(職責范圍內除外),并通過相關聯(lián)絡單反饋給品管部、生產部門,從而避免造成不良后果的,由生產部、質檢員提報。辦公室將給與20員至50不等的獎金,間接效益200元獎勵20員一次,大于200以上獎勵50員至100一次)
7.3本制度從20__年9月1日起試行,試行過程中各部門積極提建議,以便下一次修訂時完善,解釋權歸口行政人事部。
第2篇 金屬公司質量事故管理制度
金屬制品公司質量事故管理制度
為了進一步促進產品質量管理工作的提高,加強全體員工對產品質量的責任心和責任感,確保產品質量的提高,特制訂產品質量事故處理管理制度。
一、貫徹執(zhí)行國家、部(專業(yè))技術標準,生產的產品達到有關技術標準要求的為合格產品。
二、凡屬下列情況之一者,按廢品處理。
1.產品不符合國家、部(專業(yè))技術標準者。
2.原材料、輔助材料經檢驗不符合有關國家標準、行業(yè)標準或本公司內控標準者。
三、生產時必須嚴格按照技術規(guī)程進行操作,不得任意更改、簡化技術操作規(guī)程和違規(guī)操作,無操作規(guī)程者,一律不準生產。
四、按照公司的實際情況,產品質量事故的級別按下列規(guī)定劃分:
1.凡造成廢品1000元損失以下者,按一級質量事故處理(即為一般質量事故)。
2.凡造成廢品5000元損失以下或連續(xù)三次一級質量事故者,按二級質量事故處理(即為重大質量事故)。
3.凡造成廢品10000元損失以上或連續(xù)二次二級質量事故者,按三級質量事故處理(即為特大質量事故)。
五、產品質量事故報告的規(guī)定:
1.發(fā)生一級質量事故,車間和責任班組必須召開質量事故分析會,分析發(fā)生質量事故的原因,在當班時間內,及時向公司部報告。
2.發(fā)生二級質量事故,車間和責任班組必須召開質量事故分析會,分析發(fā)生質量事故的原因,追究責任,在16小時內向公司部報告。
3.發(fā)生三級質量事故,責任班組必須在16小時內以書面向車間報告事故原因和經過,車間在16小時內報告公司部,等候公司領導處理。
六、產品質量事故處理的規(guī)定:
1.產品質量發(fā)生事故,要嚴肅處理,開好質量事故分析會議,找出發(fā)生質量事故的原因,查明責任,提出處理和整改意見,吸取教訓,采取有效的糾正措施,避免同類事故的再次發(fā)生。
2.認真執(zhí)行事故報告分析制度,對不認真執(zhí)行制度者,必須追究責任,進行經濟處罰和紀律處分。
3.事故責任班組和個人,根據造成經濟損失程度,視情節(jié)輕重,進行批評教育和扣發(fā)工資、獎金以至紀律處分。
4.對違規(guī)操作、責任心不強、不聽從指揮,情節(jié)嚴重、性質惡劣、造成質量嚴重事故者,必須從嚴處理,追究其責任,并賠償經濟損失。
批準審核編制
日期日期日期
第3篇 附二醫(yī)院藥品質量事故處理報告管理制度
第二醫(yī)院藥品質量事故處理報告管理制度
一.質量事故是指藥品管理使用過程中,因藥品質量問題導致危及人體健康的責任事故。質量事故按其性質和后果的嚴重程度分為:重大事故和一般事故。
二.重大質量事故
1、違規(guī)購進使用假劣藥品,造成嚴重后果。
2、未嚴格執(zhí)行質量驗收制度,造成不合格藥品如柜(架)。
3、使用藥品出現差錯或其他質量問題,并嚴重威脅人身安全或已造成醫(yī)療事故的。
三、一般質量事故
1、違反進貨程序購進藥品,但未造成嚴重后果的。
2、保管、養(yǎng)護不當,致使藥品質量發(fā)生變化的。
四、質量事故的報告程序、時限
1、發(fā)生重大質量事故,造成嚴重后果,應在12小時內上報區(qū)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等相關部門。
2、應認真查清事故原因,并在7日內向區(qū)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等有關部門書面匯報。
3、一般質量事故應認真查清事故原因,及時處理。
五、發(fā)生事故后,應及時采取必要的控制補救措施。
六、處理事故時,應堅持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原則,并制定整改防范措施。
第4篇 _醫(yī)院藥品質量事故處理報告管理制度
一.質量事故是指藥品管理使用過程中,因藥品質量問題導致危及人體健康的責任事故。質量事故按其性質和后果的嚴重程度分為:重大事故和一般事故。
二.重大質量事故
1、違規(guī)購進使用假劣藥品,造成嚴重后果。
2、未嚴格執(zhí)行質量驗收制度,造成不合格藥品如柜(架)。
3、使用藥品出現差錯或其他質量問題,并嚴重威脅人身安全或已造成醫(yī)療事故的。
三、一般質量事故
1、違反進貨程序購進藥品,但未造成嚴重后果的。
2、保管、養(yǎng)護不當,致使藥品質量發(fā)生變化的。
四、質量事故的報告程序、時限
1、發(fā)生重大質量事故,造成嚴重后果,應在12小時內上報區(qū)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等相關部門。
2、應認真查清事故原因,并在7日內向區(qū)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等有關部門書面匯報。
3、一般質量事故應認真查清事故原因,及時處理。
五、發(fā)生事故后,應及時采取必要的控制補救措施。
六、處理事故時,應堅持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原則,并制定整改防范措施。
第5篇 門店質量事故質量投訴管理制度
1、目的:為保證藥品質量,防止因發(fā)生質量事故、質量投訴而造成損失
2、依據:《藥品管理法》及實施條例、《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guī)范》
3、適用范圍:門店質量事故及質量投訴的管理工作
4、責任人:門店全體員工
5、內容:
5.1質量事故具體指藥品經營活動各環(huán)節(jié)中,因藥品質量問題而發(fā)生的危及人身健康安全或導致經濟損失的異常情況;質量投訴是在經營活動各環(huán)節(jié)中因藥品質量問題而發(fā)生的投訴。
5.2質量事故按其性質和后果的嚴重程度分為:重大質量事故和一般質量事故。
5.3發(fā)生重大質量事故,造成人身傷亡或性質惡劣、影響很壞的,門店必須在12小時內報公司總經理室、質管科,由質管科在24小時內報上級部門。
5.4其他重大質量事故也應24小時由公司及時向當地藥品監(jiān)督管理部門匯報,查清原因后再作書面匯報,一般不得超過7天。
5.5一般質量事故應在2個工作日內報質量管理部門,并在一個月內將事故原因、處理結果報質管科。
5.6發(fā)生事故后,單位和個人要抓緊通知各有關部門采取必要的制止、補救措施,以免造成更大的損失和后果。
5.7以事故為根據,組織人員認真分析,確認事故原因,明確有關人員的責任,提出整改措施。
5.8對于質量投訴,門店人員受理質量投訴應妥善做好投訴人員的相關情緒安撫工作,不能讓質量投訴升級為更大的質量問題,及時向公司質管科和門店負責人進行匯報,做好對投訴人員的解釋和處理工作,并做好記錄備查。
第6篇 質量事故處理報告管理制度
一、質量事故,是指藥品管理使用過程中,因藥品質量問題導致危及人體健康的責任事故。質量事故按其性質和后果的嚴重程度分為:重大事故和一般事故。
二、重大質量事故
1.違規(guī)購進使用假劣藥品,造成嚴重后果。
2.未嚴格執(zhí)行質量驗收制度,造成不合格藥品入柜(架)。
3.使用藥品出現差錯或其他質量問題,并嚴重威脅人身安全或已造成醫(yī)療事故的。
三、一般質量事故
1.違反進貨程序購進藥品,但未造成嚴重后果的。
2.保管、養(yǎng)護不當,致使藥品質量發(fā)生變化的。
四、質量事故的報告程序、時限
1.發(fā)生重大質量事故,造成嚴重后果的,應在十二小時內上報區(qū)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等相關部門。
2.應認真查清事故原因,并在七日內向區(qū)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等有關部門書面匯報。
3.一般質量事故應認真查清事故原因,及時處理。
五、發(fā)生事故后,應及時采取必要的控制補救措施。
六、處理事故時,應堅持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原則,并制定整改防范措施。
第7篇 藥品質量事故處理和報告管理制度
一.醫(yī)院不得購進、銷售假劣藥品。
二.醫(yī)院不得購進和銷售未經藥品監(jiān)督管理部門批準的經營企業(yè)、生產企業(yè)的藥品。
三.驗收人員不得誤驗,漏驗造成假劣藥品調劑室銷售。
四.在陳列中不得養(yǎng)護管理不善造成藥品變質、失效。
五.以上情況因責任心不強,造成質量事故發(fā)生后,各崗位人員將發(fā)生事故的該品種批次的藥品收回。
六.質量管理員將發(fā)生問題的情況,及時填寫“藥品質量事故報告單”報質量管理組織。
七.藥房質量管理負責人對質量事故進行調查,了解并提出處理意見。,報質量管理組織,必要時按照規(guī)定及時上報有關部門。
八.醫(yī)院重視發(fā)生的質量問題,查清事故原因,明確事故責任,并對藥劑人員進行教育,針對性的指定政改防范措施。
九.對發(fā)生的質量事故不得虛報隱瞞。如發(fā)現虛報瞞報者嚴肅處理,確保人民用藥安全。
第8篇 質量事故處理和報告管理制度
1、質量事故具體指藥品使用活動各環(huán)節(jié)因藥品質量問題而出現的危及人身健康安全或導致?lián)p失的異常情況。質量事故按其性質和后果的嚴重程度分為:重大事故和一般事故兩大類。
2、重大質量事故:
①購進三無產品或假劣藥品,受到新聞媒介曝光或上級通報批評,造成較壞影響或損失在2000元以上者。
②發(fā)藥出現差錯或其它質量問題,并嚴重威脅人身安全或已造成醫(yī)療事故者。
3、一般質量事故:
購銷“三無”產品或假冒、失效、過期藥品,造成一定影響或損失在2000元以下者。
4、質量事故的報告程序、時限
①發(fā)生重大質量事故,造成人身傷亡或性質惡劣影響很壞的,必須在1小時內逐級上報有關部門。
②其它重大質量事故也應在3小時內逐級上報有關部門;查清原因后,再作書面匯報,一般不得超過三天。
③一般質量事故應在8小時內報單位領導,并在五天內將事故原因、處理結果上報有關部門。
5、事故發(fā)生后,要緊急通知各有關責任人采取必要的制止、補救措施,以免造成更大的損失和后果。
6、負責人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立即前往現場,堅持“三不放過”原則(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人和員工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制定防范措施不放過),了解掌握第一手資料,協(xié)助各有關部門處理事故善后工作。
7、以事故調查為根據,組織人員認真分析,確認事故原因,明確有關人員的責任,提出整改和處理措施。
第9篇 藥品質量事故處理報告管理制度范例
一.醫(yī)院不得購進、銷售假劣藥品。
二.醫(yī)院不得購進和銷售未經藥品監(jiān)督管理部門批準的經營企業(yè)、生產企業(yè)的藥品。
三.驗收人員不得誤驗,漏驗造成假劣藥品調劑室銷售。
四.在陳列中不得養(yǎng)護管理不善造成藥品變質、失效。
五.以上情況因責任心不強,造成質量事故發(fā)生后,各崗位人員將發(fā)生事故的該品種批次的藥品收回。
六.質量管理員將發(fā)生問題的情況,及時填寫“藥品質量事故報告單”報質量管理組織。
七.藥房質量管理負責人對質量事故進行調查,了解并提出處理意見。,報質量管理組織,必要時按照規(guī)定及時上報有關部門。
八.醫(yī)院重視發(fā)生的質量問題,查清事故原因,明確事故責任,并對藥劑人員進行教育,針對性的指定政改防范措施。
九.對發(fā)生的質量事故不得虛報隱瞞。如發(fā)現虛報瞞報者嚴肅處理,確保人民用藥安全。
第10篇 醫(yī)院藥品質量事故處理報告管理制度
一.質量事故是指藥品管理使用過程中,因藥品質量問題導致危及人體健康的責任事故。質量事故按其性質和后果的嚴重程度分為:重大事故和一般事故。
二.重大質量事故
1、違規(guī)購進使用假劣藥品,造成嚴重后果。
2、未嚴格執(zhí)行質量驗收制度,造成不合格藥品如柜(架)。
3、使用藥品出現差錯或其他質量問題,并嚴重威脅人身安全或已造成醫(yī)療事故的。
三、一般質量事故
1、違反進貨程序購進藥品,但未造成嚴重后果的。
2、保管、養(yǎng)護不當,致使藥品質量發(fā)生變化的。
四、質量事故的報告程序、時限
1、發(fā)生重大質量事故,造成嚴重后果,應在12小時內上報區(qū)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等相關部門。
2、應認真查清事故原因,并在7日內向區(qū)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等有關部門書面匯報。
3、一般質量事故應認真查清事故原因,及時處理。
五、發(fā)生事故后,應及時采取必要的控制補救措施。
六、處理事故時,應堅持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原則,并制定整改防范措施。
第11篇 藥房(門店)質量事故管理制度
藥房(門店)質量事故管理制度
(1)質量事故具體指藥品經營活動各環(huán)節(jié)因藥品質量問題而發(fā)生的危及人身健康安全或導致經濟損失的異常情況。質量事故按其性質和后果的嚴重程度分為:重大事故和一般事故兩大類。
_重大質量事故:
①在庫藥品,由于保管不善,造成整批蟲蛀、霉爛變質、破損、污染等不能再供藥用,每批藥品造成經濟損失2000元以上;
②銷貨、發(fā)貨出現差錯或其它質量問題,并嚴重威辦人身安全或已造成醫(yī)療事故者;
③購進三無產品或假劣藥品,受到新聞媒介曝光或上級通報批評,造成較壞影響或損失在5000元以上者。
_一般質量事故:
①保管不當,一次性造成損失100元以上,2000元以下者;
②購銷“三無”產品或假冒、失效、過期藥品,造成一定影響或損失在2000元以下者。
(2)質量事故的報告程序、時限
①發(fā)生重大質量事故,造成人身傷亡或性質惡劣影響很壞的,員工必須在10分鐘內報企業(yè)總經理室、質量管理部,由質量管理部在5小時內報上級部門;
②其它重大質量事故也應在6小時內由企業(yè)及時向當地藥品監(jiān)督管理部門匯報,查清原因后,再作書面匯報,一般不得超過1天。
③一般質量事故應半天內報質量管理部,并在一月內將事故原因、處理結果報質量管理部。
(3)事故發(fā)生后,發(fā)生單位或個人要抓緊通知有關部門采取必要的制止、補救措施,以免造成更大的損失和后果。
(4)質量管理部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立即前往現場,堅持“三不放過”原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和員工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制定防范措施不放過),了解掌握第一手資料,協(xié)助各有關部門處理事故做好善后工作。
(5)以事故調查為根據,組織人員認真分析,確保事故原因,明確有關人員的責任,提出整改措施。
(6)質量事故處理:
①發(fā)生一般質量事故的責任人,經查實,在季度質量考核中處理;
②發(fā)生重大質量事故的責任人,經查實,輕者在季度質量考核中處罰,重者將追究其行政、刑事責任,除責任人以外,事故發(fā)生所在部門必須承擔相應責任;
③發(fā)生質量事故隱瞞性不報者,經查實,將追究經濟、行政、刑事責任;
④對于重大事故,質量管理部門負責人與公司主要負責人應分別承擔一定的質量責任。
第12篇 藥品藥械質量事故處理報告追究管理制度
藥品、藥械質量事故處理報告、追究管理制度
質量事故處理報告管理制度
一.質量事故是指藥品管理使用過程中,因藥品質量問題導致危及人體健康的責任事故。質量事故按其性質和后果的嚴重程度分為:重大事故和一般事故。
二.重大質量事故
1、違規(guī)購進使用假劣藥品,造成嚴重后果。
2、未嚴格執(zhí)行質量驗收制度,造成不合格藥品如柜(架)。
3、使用藥品出現差錯或其他質量問題,并嚴重威脅人身安全或已造成醫(yī)療事故的。
三、一般質量事故
1、違反進貨程序購進藥品,但未造成嚴重后果的。
2、保管、養(yǎng)護不當,致使藥品質量發(fā)生變化的。
四、質量事故的報告程序、時限
1、發(fā)生重大質量事故,造成嚴重后果,應在12小時內上報區(qū)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等相關部門。
2、應認真查清事故原因,并在7日內向區(qū)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等有關部門書面匯報。
3、一般質量事故應認真查清事故原因,及時處理。
五、發(fā)生事故后,應及時采取必要的控制補救措施。
六、處理事故時,應堅持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原則,并制定整改防范措施。
藥械質量責任事故追究制度
一、藥械質量責任事故即是指藥械使用單位因采購、保管養(yǎng)護、設備等原因而導致產生的假劣藥品和醫(yī)療器械的行為。
二、藥械的采購程序符合藥械采購管理制度的,其購進的藥械屬于假劣藥品和醫(yī)療器械的,藥械使用單位應積極主動地協(xié)助市局稽查科追查相關企業(yè)或生產廠家的責任。
三、藥械的采購程序不符合藥械采購管理制度的,其購進的藥械屬于假劣藥品和醫(yī)療器械的,藥械采購主管領導及其采購人員應負主要責任。因之而受到處罰的,主管領導及采購人員應按照其責任的大小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四、因養(yǎng)護保管不當而導致假劣藥品和醫(yī)療藥械并未按照有關規(guī)定報請銷毀,依然存放于藥房的,應追究主管領導及相關責任人的責任,由此而受處罰的,應根據相關人員的責任,責令其承擔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
五、因設備缺乏而導致的假劣藥品和醫(yī)療器械并未按照有關規(guī)定請銷毀,依然存放于藥房的,應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由此而受處罰的,應根據相關責任人的責任,責令其承擔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
六、因上述問題而觸犯刑律的,應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13篇 門店質量事故、質量投訴管理制度
1、目的:為保證藥品質量,防止因發(fā)生質量事故、質量投訴而造成損失
2、依據:《藥品管理法》及實施條例、《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guī)范》
3、適用范圍:門店質量事故及質量投訴的管理工作
4、責任人:門店全體員工
5、內容:
5.1質量事故具體指藥品經營活動各環(huán)節(jié)中,因藥品質量問題而發(fā)生的危及人身健康安全或導致經濟損失的異常情況;質量投訴是在經營活動各環(huán)節(jié)中因藥品質量問題而發(fā)生的投訴。
5.2質量事故按其性質和后果的嚴重程度分為:重大質量事故和一般質量事故。
5.3發(fā)生重大質量事故,造成人身傷亡或性質惡劣、影響很壞的,門店必須在12小時內報公司總經理室、質管科,由質管科在24小時內報上級部門。
5.4其他重大質量事故也應24小時由公司及時向當地藥品監(jiān)督管理部門匯報,查清原因后再作書面匯報,一般不得超過7天。
5.5一般質量事故應在2個工作日內報質量管理部門,并在一個月內將事故原因、處理結果報質管科。
5.6發(fā)生事故后,單位和個人要抓緊通知各有關部門采取必要的制止、補救措施,以免造成更大的損失和后果。
5.7以事故為根據,組織人員認真分析,確認事故原因,明確有關人員的責任,提出整改措施。
5.8對于質量投訴,門店人員受理質量投訴應妥善做好投訴人員的相關情緒安撫工作,不能讓質量投訴升級為更大的質量問題,及時向公司質管科和門店負責人進行匯報,做好對投訴人員的解釋和處理工作,并做好記錄備查。
第14篇 公司質量事故賠償管理制度
公司質量事故賠償管理制度
1、目的為提高全員質量、成本意識,并能夠積極參與質量事故改善,確保質量事故責任得到落實,促進公司產品品質、工作質量等改善、提升,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適用于所有造成公司經濟損失事故的處理。
3、定義
3.1質量事故:造成重大客戶投訴與抱怨、索賠,退貨、產品批量報廢、材料批量報廢、批量返工的事件、生產安全等,均屬于質量事故。
3.2賠償:公司員工因工作失職或不作為造成公司直接在經濟上蒙受諸如財產損失、材料損耗、滯運費、客戶索賠等費用時,該員工應承擔40%比例的賠償責任(上限1萬元,下限10元),嚴重者將扣除個人本月全部工資,賠償收回的費用列入公司財務。
3.3處罰:員工違反公司和部門的各項管理制度,造成各類經濟損失,依照相關作業(yè)流程及制度進行處罰,處罰收回的費用列入公司財務。
4、職責
4.1質檢員:負責主導質量事故的責任調查和對責任人及其應承擔份額的認定;賠償或處罰要求的提出;
4.2銷售部:負責客戶投訴信息的反饋、處理跟進;
4.3財務部:負責收繳各類損失的賠償金額;
4.4辦公室:負責稽核賠償金額的復核;
4.7廠長:負責賠償報告的批準;
4.8相關責任部門:負責內部原因的調查,改善措施的制訂和執(zhí)行。
5、內容
5.1質量事故原因分類
5.1.1指令錯誤
5.1.2下單錯誤
5.1.3技術資料錯誤
5.1.4采購錯誤
5.1.5發(fā)貨錯誤
5.1.6檢驗錯誤
5.1.7生產錯誤
5.1.8其他導致質量異常的錯誤
5.2賠償、處罰比例
5.3各相關部門責任劃分與賠償承擔的比例:
5.3.1工作過錯由單一部門造成,而其他部門難以監(jiān)控的,由造成損失的部門獨自承擔賠償責任。
5.3.2工作過錯由單一部門造成,其他部門能夠監(jiān)控而沒有糾錯的,由過錯部門承擔70%的主要賠償責任,未實施有效監(jiān)控和進行糾錯的部門承擔30%的次要賠償責任。
5.3.3工作過錯由多部門造成,則由多個工作過錯部門酌情共同承擔賠償責任。
5.3.4過錯責任難以認定和處罰的,由行政人事部聯(lián)合生產部調查討論后報總經理決定處罰。
5.4部門內部責任劃分與賠償承擔比例:
5.4.1直接責任人違規(guī)造成的錯誤,其上司無法監(jiān)控的,由直接責任人承擔90%,上司承擔10%;
5.4.2責任人造成的錯誤其上司可以監(jiān)控或應該設置管控手段而沒有設置的,由直接責任人承擔60%,上司承擔40%;
5.4.3如管理人員對本部門過錯所造成的損失進行包庇或隱瞞不報的,一經查實除賠償外,該管理人員承擔所有賠償同等金額作為加重處罰。
5.4.4責任人當月所受的處罰總金額以本人當月實發(fā)工資的30%為限;當月的30%工資不足賠償全額時,則分月扣除(按月收入的30%,直至賠償完為止);
5.4.5凡主觀故意造成公司損失的,不論金額多少,由本人承擔全部經濟損失,情節(jié)嚴重者由公司追究其法律責任。
6質量事故處理程序
6.1質量事故反饋
6.1.1對于客戶提出索賠、退換貨等質量事故,由銷售部或辦公室人員按相關客戶投訴處理流程進行登記,經銷售部經理確認后反饋到生產部;由于延誤發(fā)貨則由相關責任人承擔相應費用的50%。
6.1.2對于各工序或各車間的制程中發(fā)生的質量事故,責任部門開相關異常單,通知質檢員。
6.2質量事故責任認定
6.2.1質檢員、生產部等按相關作業(yè)流程要求對質量事故進行原因分析時,應同時找出責任部門與責任人員。
6.2.2對責任認定不服的,可以上報生產部,由生產部召集相關部門人員進行調查處理。
6.3賠償或處罰提報
6.3.1給公司帶來直接經濟損失的,由追查部門對質量事故責任認定后,用表格的形式(用質量事故報告/普通報告格式)給相關部門確認,必要時召集財務部、行政人事部、稽核部等相關人員,查明直接損失金額。
6.3.2品質部、物流部等根據責任認定和損失金額,參照本制度5.2條5.3條5.4條的要求,將須賠償部分金額分攤到各相關責任人,并予以在相關質量事故處理報告上記錄。
6.3.3已經要求責任人承擔賠償責任的,若影響到公司聲譽的,可并處行政處罰。
6.4質量事故處理報告審批:總經理(總經理授權個案除外)
6.5處理結果通告
6.5.1品管部或物流部等質量事故調查判定發(fā)起部門將經批準的質量事故處理報告自留一份存檔,另交一份給行政人事部。
6.5.2必要時行政人事部將處理結果進行公告。
6.5.3品管部或物流部等質量事故調查判定發(fā)起部門收款交財務部或在工資中扣款處理。
6.5.4責任人對處罰、賠償或責任認定不服的,可先向發(fā)起部提出申訴,其次向行政人事部申訴。
6.6資料歸檔行政人事部將處罰公告歸入責任人的人事?lián)醢纲Y料,作為以后績效考核、評估依據。
7、管理辦法
7.1處罰規(guī)定未按以上規(guī)定操作的部門或人員處罰責任人10元/次。7.2獎勵及時發(fā)現問題或潛在質量問題(職責范圍內除外),并通過相關聯(lián)絡單反饋給品管部、生產部門,從而避免造成不良后果的,由生產部、質檢員提報。辦公室將給與20員至50不等的獎金,間接效益200元獎勵20員一次,大于200以上獎勵50員至100一次)
7.3本制度從20__年9月1日起試行,試行過程中各部門積極提建議,以便下一次修訂時完善,解釋權歸口行政人事部。
第15篇 藥品質量事故管理制度
1.目的:加強公司經營藥品質量事故的管理,有效預防重大質量事故的發(fā)生。
2.依據:《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guī)范》及其實施細則。
3.適用范圍:發(fā)生質量事故藥品的管理。
4.職責:各部門對本制度的實施負責。
5.內容:
5.1質量事故的分類:分為一般事故和重大事故兩大類
5.2重大質量事故
5.2.1在庫藥品,由于保管不善,造成整批蟲蛀、鼠害、霉爛變質、污染、破損等不能再供藥用,每批次藥品造成3000元以上經濟損失的。
5.2.2銷貨、發(fā)貨出現差錯或其它質量問題,并嚴重威脅人身安全或已造成醫(yī)療事故的。
5.2.3購進無批準文號、注冊商標、生產批號的三無產品或假劣藥品,受到新聞媒介曝光或上級通報批評,造成較壞影響或損失在二萬元以上的。
5.2.4藥品在有效期內由于質量問題造成整批退貨的。
5.2.5因發(fā)生質量問題造成整批藥品報廢的。
5.3一般質量事故
5.3.1保管不當,一次性造成損失1000~3000元的。
5.3.2購銷“三無”產品或假冒、失效、過期藥品,造成一定影響或損失在二萬元以下的。
5.4質量事故的報告程序、時限
5.4.1發(fā)生重大質量事故,造成人身傷亡或性質惡劣、影響很壞的,所在部門必須24小時內報總經理、質量管理部,由質量管理部報當地藥品監(jiān)督管理部門,必要時上報國家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
5.4.2其它重大質量事故應當日內報總經理、質量管理部,三日內由質量管理部向當地藥品監(jiān)督管理部門匯報(查清原因后,再作書面匯報,不得超過15天)。
5.4.3一般質量事故應三天內報質量管理部,并在一月內將事故原因、處理結果報質量管理部。
5.5出現質量事故,當事人(或所在部門)除立即按規(guī)定上報外,應積極參與質量事故的善后處理。若事故發(fā)生時,部門領導不在場,必要時,當事人可直接越級向上級部門報告。避免造成更大的損失和后果。
5.6質量事故的調查與處理
5.6.1發(fā)生重大質量事故時,公司應責成質量副總經理成立專門小組或指定部門,負責對質量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和報告。
5.6.2質量事故的調查,其內容應包括:事故發(fā)生的時間、地點、相關部門和人員、事故經過、事故后果。調查應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
5.6.3事故調查完畢,應組織有關人員進行認真分析,確認事故發(fā)生的原因,明確有關人員的責任,提出整改措施。
5.6.4質量事故的處理,應執(zhí)行“三不放過”的原則:原因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和員工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制定防范措施不放過。及時、慎重、有效地處理好質量事故。
5.6.5質量事故責任人的處理方法
5.6.5.1一般質量事故的責任人,經查實,警告、調崗或經濟處罰。
5.6.5.2重大質量事故的責任人,經查實,輕者警告、調崗或經濟處罰,重者將追究行政、刑事責任。
5.6.5.3對質量事故隱瞞不報者,將追究經濟、行政、刑事責任。
5.7質量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和報告應有詳細的記錄,并存檔。
6.相關記錄
6.1《質量事故報告記錄》
6.2《質量事故分析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