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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學資產管理制度是確保教育資源有效管理和合理使用的基石,它涵蓋了學校各類固定資產的購置、登記、使用、維護、處置等多個環(huán)節(jié),旨在提高資產利用效率,防止浪費,保障教學活動的正常進行。
包括哪些方面
1. 資產分類與編碼:對學校資產進行科學分類,如教學設備、圖書資料、體育設施等,并建立唯一的資產編碼,便于管理和追蹤。
2. 購置審批:設立嚴格的資產購置審批流程,確保采購符合預算和教學需求。
3. 入庫管理:新購資產需經過驗收、登記后入庫,確保資產的完整性。
4. 使用與維護:制定資產使用規(guī)定,定期進行資產盤點和保養(yǎng),減少損耗。
5. 借用與調撥:規(guī)范資產借用和校內部門間調撥的手續(xù),防止資產流失。
6. 報廢與處置:設定資產報廢標準,明確處置流程,確保資產的合理退出。
7. 審計與監(jiān)督:定期進行資產審計,加強內部監(jiān)督,確保資產安全。
重要性
中學資產管理制度的重要性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 提升資源利用率:通過制度化管理,避免資源閑置,提高資產使用效率。
2. 保障教學活動:保證教學設施的正常運行,為師生提供良好的教學環(huán)境。
3. 防止浪費與損失:通過嚴格的審批和監(jiān)管,防止資產的不合理使用和浪費。
4. 促進財務管理:為財務預算和決算提供準確的數據基礎,提升財務管理的準確性。
5. 維護學校形象:良好的資產管理反映學校的管理水平,有助于樹立良好的社會形象。
方案
1. 制定詳細的資產管理制度文件,明確各部門的職責和操作規(guī)程。
2. 引入信息化管理系統,實現資產的動態(tài)跟蹤和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3. 加強人員培訓,確保教職員工了解并遵守資產管理制度。
4. 設立專門的資產管理小組,負責日常的資產管理工作,定期向校領導匯報。
5. 建立獎懲機制,對嚴格執(zhí)行制度的部門和個人給予獎勵,對違規(guī)行為進行糾正和處罰。
6. 定期開展資產清查,對比賬實,及時發(fā)現并解決管理問題。
通過上述方案的實施,有望構建一個高效、透明、公正的中學資產管理體系,為學校的教育教學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中學資產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一中學校固定資產日常管理制度
一中(學校)固定資產的日常管理制度
(一)學校固定資產應實行分工管理,做到權責統一。教學設備、電化教學設備由教務處確定專人管理,房屋、建筑物和管理用具由總務處管理,一般家俱、器具在統管與分管的基礎上實行定位置、定數量、定管理人員。
(二)學校必須建立固定資產的帳卡制度,做到學校根據每一件固定資產的不同特點設立帳卡,予以登記,使用單位或個人也要按品名登記明細帳卡,以便查對。
(三)學校房屋建筑物應合理使用與及時維修保養(yǎng)。
(四)對學校專用設備一是制定技術管理制度,定期檢查、檢驗與修理,使其經常保持完好可用;二是做到不經批準不準拆改;三是專項設備管理人員必須嫻熟操作技術,考試不合格者不能上崗;四是主要教學設備(含電教設備)、輔助設備和動力設備等要始終保持其成龍配套的完整體系;五是對精密機械儀器應制訂操作規(guī)程、使用制度、維修保養(yǎng)與交接制度,各學科、各部門對此應組織協作共用,提高其利用率;六是要經常對師生員工進行愛護設備的教育,提高其愛護設備的責任感。
(五)對交通工具應妥善維修保養(yǎng),圍繞教育、教學、科研和經營管理工作需要合理使用,并建立有效管理制度,以杜絕不正之風。
(六)學校圖書室的管理應由教務處制定嚴格的管理制度,使其為教育、教學和科研服務,防止圖書資料的損壞和丟失。
(七)其他財產也應區(qū)別不同情況,制定具體管理要求。
第2篇 初中學校財產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初級中學學校財產(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一、學校財產管理的范圍和標準
1.固定資產是指一般設備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專用設備單位價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態(tài)的資產。單位價值雖未達到規(guī)定標準,但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如圖書館圖書、課桌椅、學生宿舍床、柜等作為固定資產管理。
學校固定資產一般分為七類:房屋和建筑物,交通工具,專用設備,通用設備,文物和陳列品,圖書,其他固定資產。
2.低值易耗品是指一般設備單價不足500元、專用設備單價不足800元、非大批同類物資等物品。
3.消耗物品是指維修、修繕材料及小工具,勞技、實驗材料及玻璃器皿,辦公用品等物品。
二、內部管理機構和人員財產管理職責
1.校長財產管理工作職責:
(1)校長對其依法管理的國有資產負全責,嚴格管理、有效使用、保證財產安全完整是校長任職期內重要的經濟職責。
(2)財產管理是學校重要的經濟崗位,校長應當任用德才兼?zhèn)?、細致認真、具有一定專業(yè)基礎的總務部門負責人和財產管理人員。
(3)組織建立健全有效的內部財產管理制度和監(jiān)督檢查制度,明確相關部門和人員的職責權限、工作程序和紀律要求,并有正常途徑了解上述制度的執(zhí)行情況和相關人員履行職責的情況,以保證其管理意識的實施。
(4)協調、處理財產管理的重要問題,處罰或處分違規(guī)違紀、玩忽職守的部門負責人和有關責任人。
(5)校長可以親自主管財產管理工作,也可以授權副校長或總務部門負責人代理行使該項管理職責,但校長應當對其代理人在授權范圍內的行為承擔責任。
2.分管副校長財產管理工作職責:
(1)在校長授權的范圍內積極主動做好財產的計劃、購建、驗收、分配使用、維護、清查、報廢等工作的組織與協調。
(2)擬訂有關制度、職責權限、工作程序和紀律要求,執(zhí)行有關制度及規(guī)程。
(3)建議任用細心、認真、負責并有一定專業(yè)基礎的財產管理人員并指導其工作。
(4)經常檢查學校財產管理各方面的情況,發(fā)現問題及時解決或匯報,對學校財產負具體組織和管理的責任。
(5)校長授權的其他財產管理職責。
3.總務部門負責人財產管理工作職責:
(1)財產實物賬、實物管理單據是重要的會計資料,總務部門負責人對財產實物賬、實物管理單據的建立、填寫、登記和編制資產報表負指導和監(jiān)督、檢查的責任。
(2)協助進行年終財產清查、固定資產的計劃購建、清查報廢等工作,對學校擬定的有關財產管理制度初稿有參與修改、提出建議的責任。
(3)監(jiān)督并檢查會計(報賬員)做好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消耗物品等賬務的報銷、記賬、結賬等工作。
(4)校長授權的其他管理和監(jiān)督職責。
4.財產管理員工作職責:
(1)負責財產實物賬、實物管理單據的建立、填寫和登記,編制有關資產報表,做好財產的驗收、分配使用、維護、清查、報廢等工作。
(2)妥善保管庫存財產,堆放有序,防止霉爛變質,做好防火、防潮、防盜工作。定期檢查各部門財產使用情況,發(fā)現問題及時解決或匯報。
(3)提供物品采購計劃,保證供應。執(zhí)行分發(fā)制度,堅持原則。對部門和個人領用的財物,按規(guī)定辦理有關手續(xù)。
(4)定期清查盤點,定期與會計對賬,編制賬賬、賬實核對單,做到賬賬相符、賬實相符。
(5)總務部門負責人授權的其他財產管理職責。
5.會計員(報賬員)財產管理工作職責:
(1)按規(guī)定及時做好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消耗物品的報賬工作,對入賬的財產驗收、領用、調撥、盤點單據等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進行復核,發(fā)現問題及時告知財產管理員糾正。
(2)指導或要求政府財務管理(記賬)中心,對固定資產要按規(guī)定的固定資產分類設置明細科目進行核算,并提供準確詳細的財務賬面資料,以便進行賬務處理。
(3)在定期財產清查中負責與財產管理人員進行賬賬相符的核對工作。
(4)總務部門負責人授權的其他財產管理和監(jiān)督職責。
6.使用部門和使用人財產管理責任:
(1)指定部門財產管理責任人,領用、保管和維護本部門財產。
(2)領用財物時辦理有關手續(xù),保管好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領用單,愛護公物,做好財物的保管和日常維護。
(3)協助清查盤點,損壞或報廢時報告財產管理部門,調離崗位前通知財產管理部門辦理移交或交回手續(xù)。
三、財產管理工作規(guī)程
1.建賬建制
(1)委任財產管理員,配備專用電腦,統一使用“深圳市學校財產管理軟件”進行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和消耗物品的管理。不得聘用校外臨時人員擔任財產管理員。
(2)按照“固定資產分類編碼表”的要求建立固定資產實物賬,固定資產會計賬和實物賬應同時核算數量、單價和金額。
低值易耗品和消耗物品的實物賬(卡)可以只登記數量不核算單價、金額,會計部門對隨購隨用的低值易耗品和消耗物品可以于購入時直接列支,但應定期檢查低值易耗品和消耗物品的實物管理。
(3)使用統一的固定資產驗收單、領用單、調撥單、盤盈盤虧報告單、報廢單、設備標簽等單據,各種單據上所列項目和內容應填寫齊全、簽名完整。
2.購建和驗收
(1)政府基本建設投資形成的房屋、建筑物、設備設施等,項目竣工驗收決算后,根據有關部門提交的資料,作為無償調入固定資產處理,會計部門和資產管理部門同時按照表列數額及相關資料入賬。
(2)接收其他部門或開發(fā)單位配套建設形成的房屋、建筑物、設備設施等,經有關部門驗收并辦妥交接手續(xù)后,根據有關部門的資料,辦理產權轉移手續(xù),會計部門和資產管理部門同時按照表列數額及相關資料入賬。
(3)單位有償調入、購入、無償調入、自制、接受捐贈以及盤盈的固定資產和低值易耗品,由財產管理部門負責驗收。其中,技術性較強的儀器設備和工程,除根據合同、發(fā)票進行實物數量驗收外,還應會同技術部門、使用部門對照使用說明檢驗技術性能和產品質量,如發(fā)現技術性能、產品質量、數量及規(guī)格型號與合同不符,資料不全等情況應及時向有關單位聯系解決。
設備驗收后,必須及時安裝、調試、投入使用,發(fā)現問題必須在索賠期內抓緊辦理。
(4)財產管理員驗收固定資產時應填制《固定資產驗收單》,會計記賬部門、管理員各留存一份。
> 自制完成的固定資產和低值易耗品按照自制成本入賬,無償調入、接受捐贈和盤盈的固定資產按照市場價值或重置價值估價入賬。
(5)固定資產驗收入庫后,管理員應及時記實物賬,制作“設備標簽”粘貼于每件設備的醒目位置。
3.領用、調撥和移交
(1)領用一般、常用的固定資產按照使用人申請――部門負責人簽審――學校財產管理員調查――總務部門負責人審批的程序由本部門財產管理員統一辦理領用手續(xù),領用貴重固定資產還需經過校長審批。
領用固定資產應填制《固定資產領用單》一式二份,會計部門、使用部門(使用人)各留存一份?!豆潭ㄙY產領用單》必須按照內容填寫完整,以便管理。
(2)固定資產發(fā)出后,管理員應將各個使用部門和使用人領用的固定資產打印清單保管。設備在學校內部調劑使用時,管理員應填制調撥單,并相應更改使用部門記錄,不更改實物分類記錄和會計記錄。
(3)教職工在學校內部改變工作崗位時,學校人事部門應通知管理員變更其使用記錄。教職工離校時將個人使用的財產交管理員收回并證明后,學校人事部門方可辦理調動手續(xù)。
(4)財產管理員離崗時應在學??倓詹块T負責人的監(jiān)督下辦理交接。財產管理員離校時需由總務部門出具證明后,學校人事部門方可辦理調動手續(xù)。
(5)學校財產(固定資產)原則上不外借,如遇特殊情況須經主管領導批準辦理借用手續(xù),并依時收回外借財物,如有損壞由借用人照價賠償。
4.保管、清查和報廢
(1)按照歸口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落實責任制。使用部門負責固定資產的保養(yǎng)和保管,執(zhí)行技術操作和維護規(guī)程,確保所使用財產的安全完好。
(2)每年十一月學校應進行年終清查,根據各部門(個人)使用清單進行清點,清點結果必須與會計賬和實物分類賬核對。漏記、錯記的項目應及時調整,無償調出、報廢、盤盈、盤虧的財產應查明原因,按照規(guī)定申報批準后及時調賬。未經相關部門批準,學校不得處置和轉讓固定資產。
因基本建設需要經批準而拆除的原有房屋或建筑物,要按照有關規(guī)定提供相關拆建文件(批示)等資料辦理核減校舍、建筑物面積以及固定資產的手續(xù)。
(3)學校各部門閑置的財產應及時通知校產管理員調劑使用,使用部門無權自行處置本部門的財產。
5.管理和監(jiān)督
學校理財小組、教職工代表大會,對學校的下列情況實施監(jiān)督:
(1)是否建立健全了財產管理職責和內部管理監(jiān)督制度。
(2)校長、總務部門負責人監(jiān)督職責的履行情況。
(3)是否依財產管理規(guī)程的要求和程序工作。
(4)會計資產賬、財產實物賬的建立與核算是否合規(guī),原始單據的填制、保管是否合乎規(guī)定。
(5)財產的保管、維護和使用情況。
(6)財產是否定期清點,賬賬、賬實是否相符。
(7)財產管理人員的任用是否合乎規(guī)定。
學校總務負責人依據《會計法》和有關財經法規(guī)進行日常監(jiān)督。發(fā)現原始記錄不真實、不完整,會計資產賬與財產實物賬核算不合規(guī),賬賬、賬實不相符,財產管理工作違反程序,財產管理人員任用不合規(guī)等情況的,按照有關財務規(guī)定有權自行處理的應當及時處理,無權自行處理的,應當立即向校長報告,請求作出處理。
6.學校各級管理人員不能認真、全部、合格履行職責的,由校長提出批評、限期改正或者調換崗位,情節(jié)比較嚴重的可給予行政處分。因失職、管理不善造成財產丟失、短缺、損壞或者其他經濟損失的,由責任人承擔經濟責任,情節(jié)嚴重的追究法律責任。
7.學校教職工有權對財產管理中的違規(guī)違紀行為和國有資產的安全完整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舉,各級管理人員應當正確對待,不得打擊報復。
校長和學校有關部門負責人對依規(guī)履行職責、制止、糾正、抵制違反本制度行為的會計人員、管理人員和教職工實行打擊報復的,由學校或上級單位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情節(jié)嚴重的追究法律責任。
四、附則
1.本制度從2010年1月1日起執(zhí)行。
第3篇 中學學校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中學學校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1.學校財產的管理,由分管副校長領導、總務處統一管理,各使用部門保管入賬
2.新購、調入或自制的財產,須先經過驗收統一編號登入各類賬冊,然后交使用部門使用。
3.添置固定資產必須符合審批、采購、驗收、入賬、報銷手續(xù)。
4.總務處及部門賬冊必須做到:有帳有物、帳物相符、賬賬相符的要求。
5.學校房屋、設備、家具一律由總務處統一調配,各部門及個人不得擅自搬離或調換。
6.學校的一切儀器、教學用具等不得借給個人,個別特殊情況必須借用的,要經學校同意,并辦理出借手續(xù)。
7.各財產保管員必須有對國家物資高度負責的態(tài)度,堅持原則,公私分明。財產管理人員調動時必須辦理相關交接手續(xù)后才可離職。
8.財產管理人員對財物要存放得當,使用方便,防止霉變,做好防火、防盜等安全工作
9.財產使用過程中,如有損壞要根據情況及時處理,原則上因故損壞的要查明原因,報組室負責人簽具意見后報有關領導審批方可報損,無故損壞的除辦理上述手續(xù)外要酌情賠償。
10.固定資產報損報廢,須由使用部門填寫報損報廢申請單,由總務處檢查審定后報校長批準。
11.每學期各部門財產保管員會計校對一次財產帳,如有不符,查明原因后訂正,年終作一次全面清查。
12.固定資產或材料物資運出校門要憑學校簽發(fā)的出門證。無證運出,傳達室人員對無證攜出物品有權扣留。
第4篇 第二中學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二中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學校固定資產管理,提高固定資產使用效益,保證教育事業(yè)健康發(fā)展,根據《中小學財務管理制度》及國家有關規(guī)定,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固定資產是指一般設備單位價值在200元以上,專用設備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態(tài)的資產。單位價值雖未達到規(guī)定標準,但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作為固定資產管理。
第三條 固定資產管理應堅持管理規(guī)范、責任明確、配置合理、效益優(yōu)先的原則。
第四條 固定資產管理的主要內容是:固定資產范圍;分類和計價的確定;固定資產增加、使用、維護和處置;固定資產清查盤點;固定資產帳務管理等。
第五條 學校固定資產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完善管理體制;健全規(guī)章制度;摸清財產狀況,明晰產權關系;建立科學的運行機制;合理配置固定資產;保證固定資產安全、完整、完好。
第二章 固定資產管理體制
第六條 學校要成立國有資產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對固定資產實行統一領導、歸口管理、分級負責、責任到人的管理體制。
第七條 學??倓仗帉θ9潭ㄙY產實施統一監(jiān)督管理。其主要職責如下:
(一)擬訂學校固定資產管理實施辦法和規(guī)章制度;
(二)具體負責儀器設備和物資購置,修繕及基本建設項目的論證、招標、采購和驗收等工作;
(三)登記固定資產總分類明細帳簿;
(四)審核辦理固定資產增加、調劑、處置及對外出租出借等手續(xù);
(五)組織學校的固定資產清查和統計工作;
(六)會同歸口管理部門合理配置固定資產;
(七)監(jiān)督、檢查固定資產管理、維護和使用情況;
(八)組織培訓、考核固定資產管理人員;
(九)對有關單位和個人提出獎懲建議。
第八條 學校固定資產按類目實行歸口管理,歸口管理部門的具體管理范圍劃分及管理人員配備由學校根據實際自行確定。歸口管理部門負責具體業(yè)務管理。其主要職責如下:
(一)根據學校固定資產管理制度,制定具體的業(yè)務管理規(guī)范、標準及有關制度;
(二)擬訂購建計劃,對未納入政府集中采購目錄的固定資產,組織可行性論證、招標、采購、驗收等工作,指導。監(jiān)督各使用單位的采購活動;
(三)登記有關的固定資產明細帳簿;
(四)組織歸口管理固定資產的清查、維護和統計等工作;
(五)提出調劑、配置建議并根據批復組織實施;
(六)根據使用部門申請,組織固定資產報廢、報損的技術鑒定,提出處理建議;
(七)組織實施所屬固定資產管理及使用人員的專業(yè)技術培訓;
(八)檢查、指導使用部門的固定資產管理工作。
第九條 使用部門負責對其占有、使用的固定資產實施日常管理,并配備專職(或兼職)管理人員。其主要職責是:
(-)根據學校固定資產管理制度,制定本單位的固定資產使用管理制度;
(二)登記有關的固定資產明細帳簿,建立固定資產使用卡片;
(三)申報購建計劃,參與可行性論證、招標、采購,并負責具體驗收工作;
(四)保管、養(yǎng)護固定資產;
(五)辦理固定資產內部借用手續(xù);
(六)提出固定資產處置申請;
(七)檢查、報告固定資產日常使用情況。
第三章 固定資產范圍、分類和計價
第十條 學校運用財政補助收入、上級補助收入、事業(yè)收入、經營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其他收入及各種基金購置、建設的固定資產,以及通過捐贈、調撥等形式取得的固定資產均應納入固定資產管理范圍。
第十一條 學校固定資產分為六類:
(-)房屋、建筑物及附屬設施;
(二)專用設備;
(三)一般設備;
(四)文物和陳列品;
(五)圖書;
(六)其他固定資產。
第十二條 學校固定資產按下列規(guī)定計價:
(一)購入、調入的固定資產,按照實際支付的價款以及為使固定資產達到預期工作狀態(tài)所支付的包裝費、運雜費、安裝費及車輛購置附加費等計價;
(二)自行建造的固定資產,按照建造中的全部相關支出計價;
(三)在原有固定資產基礎上進行政建、擴建的固定資產,應按政建、擴建所發(fā)生的支出減去改建、擴建過程中的變價收入后的凈增加值,增計固定資產原價;
(四)盤盈的固定資產,按重置價值計價;
(五)交換取得的固定資產,按重置價值計價;
(六)購置固定資產過程中發(fā)生的差旅費不計入固定資產價值。
第十三條 已經入帳的固定資產,除發(fā)生下列情況外,不得任意變動其價值。
(一)根據國家規(guī)定對固定資產價值重新估價;
(二)增加補充設備或改良裝置;
(三)將固定資產的一部分拆除;
(四)發(fā)現原固定資產記帳有誤。
第四章 固定資產增加
第十四條 固定資產增加主要是指購置、建造、改良。受贈、調撥和劃轉等活動所引起的固定資產數量和價值量的增加。
第十五條 學校應根據學校的事業(yè)發(fā)展規(guī)劃和經費預算,在充分論證的基礎上,研究編制年度購建計劃,結合學校實際確定審批權限和程序,避免重復、盲目購建。
第十六條 學校購置固定資產應由學校歸口管理部門統一組織采購。財務(固定資產管理)、使用、審計等部門共同參與論證、考查、招標等環(huán)節(jié)的工作。較大金額采購實行雙人采購制。
第十七條 購置貴重儀器、大型成套設備、以及基本建設等,應成立論證招標工作小組進行可行性論證,并嚴格按規(guī)定程序納入財政統一采購。
第十八條 學校應加強固定資產購建活動中的合同管理,建立必要的合同、項目預算相關咨詢制度,嚴格依法簽定并履行合同。
第十九條 固定資產購建完成后,應及時按照國家有關專業(yè)標準、合同條款進行現場勘驗、測試和清點。驗收不合格,不得辦理結算手續(xù),不得交付使用,并按合同條款及時向有關責任人提出退貨或索賠。
第五章 固定資產使用與維護
第二十條 學校應建立健全固定資產保管和養(yǎng)護制度。加強固定資產安全防護措施,做好防火、防潮、防塵、防爆、防銹、防蛀、防盜等工作。經常對固定資產進行養(yǎng)護
。
第二十一條 固定資產檢修工作應做到及時、經常。對大型、貴重儀器設備定期檢測、校驗,確保性能完好,防止事故發(fā)生。對房屋構筑物應定期查勘、鑒定、修繕,確保使用安全。
第二十二條 對貴重以及容易發(fā)生安全事故的儀器設備應制定具體操作規(guī)程,指定專人負責技術指導和安全工作,并對使用人員進行技術培訓和安全教育。
第二十三條 購置大型儀器設備以及基本建設過程中形成的各類文件資料應及時收集、整理、歸檔,妥善保管。
第二十四條 學校固定資產一般不得對外出租、出借。確需出租、出借的,應由借出單位提出申請,經總務處、歸口管理部門審核,學校負責人批準后,簽定契約,登記備查帳簿。
收回出租、出借的固定資產,應認真檢查有無損毀、故障。。
出租、出借固定資產取得的收入,應及時、足額地上繳學校財務處,按有關規(guī)定統一管理使用。
第二十五條 建立固定資產使用情況檢查和考核制度,對長期閑置、利用率低下的固定資產及時進行合理調配,努力提高利用率。
第二十六條 學校以外的單位、職工個人一般不得占用學校固定資產,確需占用的對其占用的固定資產按規(guī)定收取一定比例的占用費。
第二十七條 學校內部移交固定資產應符合如下規(guī)定:
(-)機構調整引起固定資產重新配置,應由學??倓仗帟瑲w口管理部門組織有關單位清查財產,編造清冊,辦理交接手續(xù);
(二)固定資產管理人員崗位變動,應在總務處監(jiān)督下辦理交接手續(xù);
(三)固定資產使用人員調離學?;蛲诵?須交清所用固定資產,否則,不予辦理離任手續(xù)。
第二十八條 學校應建立健全固定資產清查制度,每學期末應進行一次全面清查盤點,并根據需要不定期地進行全面或局部清查,確保帳、卡、物相符。對盤盈、盤虧的固定資產應及時查明原因,分清責任,按規(guī)定作出處理。
第六章 固定資產處置
第二十九條 固定資產處置是指學校對各類固定資產進行產權轉移或注銷的行為,包括無償調撥、出售、報廢、報損等。
第三十條 學校應按照公開、公正、合理的原則,規(guī)范固定資產處置行為,杜絕違規(guī)和流失現象。
第三十一條 學校處置固定資產應符合以下程序:
(一)使用部門提出申請并填寫固定資產處置申請單;
(二)歸口管理部門進行技術鑒定;
(三)學??倓仗帉徍?
(四)學校負責人簽署處理意見;
(五)大型貴重儀器設備、房屋建筑物的處置還應上報學校主管部門或同級政府;
(六)根據批復處置固定資產。
第三十二條 學校處置固定資產按以下權限審批:
(-)處置房屋建筑物及單位價值在1萬元以上的固定資產,須經學校主管部門或同級政府審批。
(二)處置上述標準以下的固定資產,須經學??倓仗帉徍藢W校負責人審批后,報學校主管部門備案。
第三十三條 學校處置房屋建筑物及大型、貴重儀器設備,應由學??倓仗帟嘘P歸口管理部門進行論證和技術鑒定,對處置價值評估確認,實際處置價格一般不得低于評估值。
第三十五條 學校應建立和完善固定資產賠償制度,對造成固定資產損壞、丟失的直接責任人追究其經濟責任。
第三十六條 處置固定資產的收入應及時、足額地上繳學??倓仗?按有關規(guī)定統一管理使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截留挪用。
第七章 固定資產帳務管理
第三十七條 學校按以下要求設置固定資產帳簿和卡片:
(-)學??倓仗幵O置總分類和明細分類賬簿。
(二)歸口管理部門對歸口管理的固定資產設置保管明細賬,按使用人建立固定資產卡片;
第三十八條 明細帳簿應按品種設置帳戶,按類設置匯總帳頁,反映各種各類固定資產的數量和金額;固定資產卡片應登記名稱、規(guī)格、型號和財產編號等內容,一物一卡,由使用人員簽字承擔保管責任,按使用人歸集保存;
第三十九條 固定資產增加、處置,由使用部門如實填寫相關憑單,一式四份,經使用部門、歸口管理部門、國有資產管理辦公室、財務處有關人員簽章,作為記帳依據,分別登記有關帳簿。
各種帳簿和憑單應妥善保管,不得隨意涂改。
第四十條 固定資產內部調劑,由調出單位開具調撥單,經調出、調入單位和上一級管理部門有關人員簽章,作為記帳依據,登記有關帳簿。
第四十一條 使用人員發(fā)生變動,應及時辦理交接手續(xù),變更固定資產卡片記錄?!?/p>
第四十二條 各級帳務管理人員應定期核對帳、卡、物,保證帳帳、帳卡、帳物相符。
第八章 附則
第四十三條 固定資產管理工作的獎懲依照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四十五條 本辦法及具體實施意見,報學校主管部門備案。
附件:
固定資產管理各類表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