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培訓方)__市就業(yè)服務處
乙方: (用人單位)
為促進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工作,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合同法》的有關規(guī)定,經甲乙雙方協(xié)商,甲方以訂單培訓為乙方輸送合格員工,特簽訂本合同。
一、 甲方根據乙方的用工要求,對有務工要求的農村勞動力進行培訓。
培訓內容包括兩__面,一是勞動用工政策性培訓,二是各用工崗位的技能培訓。
二、 培訓時間在 60 至 90 天范圍內,其中政策法規(guī)培訓不少于 3 天,業(yè)務培訓不少于 57 天。
三、 培訓地點在__市技工學校和各聯(lián)辦學校。
四、 培訓方式采取學校與企業(yè)相結合,理論與實踐相結合,注重實效性和可操作性。
五、 甲方培訓合格后,頒發(fā)培訓合格證、職業(yè)資格證。培訓合格后推薦到乙方務工,乙方應按約接收培訓合格人員。并與員工簽訂用工三個月以上勞務合同。
六、 乙方根據勞動法按時支付勞動報酬,保證每月工資不得少于 610 元 ( 本年度最低工資標準 ) ,用人單位不得拖欠員工工資。保證務工人員勞動合法權益。
七、 未盡事宜,雙方協(xié)商解決,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