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
龍門式及梁式起重機是工業(yè)生產中常用的重要機械設備,用于吊裝和搬運重物。其主要組成部分包括橋架、大車運行機構、小車運行機構、起升機構以及控制系統(tǒng)。為了確保作業(yè)安全,操作人員必須熟知以下規(guī)程:
1. 操作前檢查:檢查起重機各部件是否完好,鋼絲繩、吊鉤、制動裝置等關鍵部位無明顯損傷。
2. 起重機啟動:確認周圍無人員和障礙物,啟動設備進行預熱和功能測試。
3. 負載操作:根據(jù)負載重量選擇合適的吊具,嚴禁超載。
4. 操作過程中:保持穩(wěn)定速度,避免急停急起,確保貨物平穩(wěn)移動。
5. 停止操作:完成作業(yè)后,將起重機停在指定位置,切斷電源。
目的和意義
本規(guī)程旨在規(guī)范龍門式及梁式起重機的操作流程,減少因操作不當引發(fā)的安全事故,保護員工的生命安全,防止設備損壞,提高生產效率。通過嚴格遵守操作規(guī)程,可以確保作業(yè)的連續(xù)性和穩(wěn)定性,降低維修成本,保障企業(yè)的正常運營。
注意事項
1. 操作人員需持有有效操作證書,經過專業(yè)培訓,熟悉設備性能和操作方法。
2. 作業(yè)時必須佩戴安全帽、防護眼鏡和防滑鞋,禁止穿寬松衣物以防卷入運動部件。
3. 檢查鋼絲繩是否有斷股、磨損現(xiàn)象,發(fā)現(xiàn)異常應立即更換。
4. 在吊運過程中,禁止人員站在吊物下方,避免發(fā)生意外。
5. 起重機運行時,如遇突發(fā)情況,應立即按下緊急停止按鈕,不可強行操作。
6. 定期對起重機進行保養(yǎng)維護,確保設備處于良好工作狀態(tài)。
7. 在大風、雷雨等惡劣天氣下,應停止露天作業(yè),避免設備受損。
8. 記錄每次作業(yè)情況,以便追蹤設備使用狀況,及時發(fā)現(xiàn)潛在問題。
以上規(guī)程旨在為操作人員提供安全指導,但并不能涵蓋所有可能的安全風險。操作人員應始終保持警覺,靈活應對各種作業(yè)環(huán)境,確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只有嚴格遵守規(guī)程,我們才能在高效生產時,確保安全無虞。
龍門式及梁式起重機安全操作規(guī)程范文
第1篇 龍門式及梁式起重機安全操作規(guī)程
1.遵守電動機安全操作規(guī)程“有關使用部份”。
2.作業(yè)前應做好如下工作:
2.1 了解上班生產情況。
2.2 檢查制動器、鋼絲繩、吊鉤及其它安全裝置。
2.3 閉合電源前,各控制開關應處于零位。
3.有下述情況之一者不準起吊:
3.1 超載、或物體重量不清。
3.2 發(fā)現(xiàn)機械有影響安全的故障。
3.3 捆扎不適當。
3.4 被吊物體上有人或浮置物。
3.5 場地昏暗,無法看清被吊物及指揮信號。
4.不得在吊重時調整起升機構的制動器。
5.吊運重物時、吊重不準從人的上方經過。
6.鋼絲繩在卷筒中應排列整齊,吊鉤下降至最低位置時,卷筒上鋼絲繩必須保留三圈以上。
7.作業(yè)過程應有起重工指揮。
8.所吊重物接近額定起重量時,應進行試吊。(小高度、短行程) ,確認安全后才可運行。
9.運行中機械發(fā)生故障,應先放下重物再行檢修。
10. 當風力大于六級時應停止作業(yè),并將起重機錨定。
11. 在水上平臺起吊物件時,一定要先把龍門架錨定后方可進行。
12. 龍門式 ( 或梁式) 在運行時要保持平行移動,若發(fā)現(xiàn)兩側移動不同,應立即停機調整,防止出軌。
13. 作業(yè)后應進行下列操作:
13.1將吊鉤升至較高位置 ( 與人頭頂大于 1 米) 。
13.2所有控制器應回零位,并扳下控制該起重機的閘刀開關。
13.3將大、小車固定牢靠,防止大風吹襲。
第2篇 龍門式起重機操作規(guī)程
一、使用前必須檢查起吊鋼絲繩狀態(tài)應符合本章第一節(jié)有關規(guī)定,繩卡應牢固,走行系統(tǒng)良好,限位開關、制動器和其它安全裝置應可靠。
二、液壓系統(tǒng)應安全可靠。
三、所有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均應接地。
四、起重機上禁止擱放或存放易爆易燃物品。
五、工具、備件等應放在工具箱內。禁止隨意擱放,以免落下傷人。
六、走行起動前,要確認走行軌道上無障礙物,軌道地基無沉陷。
七、走行起步時要鳴笛(鈴)示警,緩慢起步。
八、起重機行走時,禁止搭人或搭物。
九、起重機作業(yè)必須設專人指揮。操作人員必須聽從指揮,不得擅自進行起吊或走行操作。
十、被吊物體必須捆扎牢固。起吊點必須符合規(guī)定要求。起吊時要平穩(wěn)垂直起吊,禁止用起重機斜拉、拖拽物體。
十一、起重機行走時,要確認兩側驅動是否同步。如發(fā)現(xiàn)偏移,必須停車檢查、調整。
十二、兩臺起重機合吊一物體時,應使用平衡梁。起重量不得超過兩臺起重量的80%。兩臺起重機走行、吊放等動作要一致。
十三、起吊物下禁止站人。
十四、空車走行時,吊鉤要離地面2m以上。
十五、換梁龍門起重機的吊梁(梁架)上不許坐人,吊梁下禁止站人。
十六、換梁龍門起重機吊梁行走時,必須注意兩臺起重機要同步,如有偏移要立即停車檢查調整。
十七、禁止起吊物長時間停留在空中。
十八、對起重機進行維護或修理時必須切斷電源。
十九、風力超過六級時,應立即停止工作,并用兩側夾軌鉗夾住鋼軌,換梁龍門起重機必須打鐵楔。龍門起重機停止使用時亦應照此辦理,并將吊鉤升到上限位置,吊梁架按規(guī)定放置。
二十、每年應對起重機進行一次定期檢查,并進行靜、動負荷試驗;換梁起重機每換梁800片測試一次大梁撓度;換裝起重機每換裝2000片進行起重梁和扁擔梁應力測試。
第3篇 龍門式數(shù)控鉆銑床安全操作維護規(guī)程
1.對接受過安全培訓和操作培訓的人員才可以使用本機床。
2.開動機床前檢查各部位的安全防護裝置,各移動部件在行程范圍內是否暢通。
3.開機前檢查設備現(xiàn)狀和完好狀態(tài),檢查切削用的刀具和備用刀具,并檢查刀具在機床主軸上固定的可靠性,檢查行程開關,限位開關的準確位置。
4.當氣動、潤滑系統(tǒng)出現(xiàn)異常情況時,要立即切斷電源,終止機床工作。
5.每個操作者必須知道急停開關的位置和操作方法。
6.機床啟動運轉時,決不可將身體的任何部位靠近或放在機床的移動部件上。
7.機床開動時,禁止在機床上檢查零件,排除故障,手工換刀。
8.機床檢修或安裝只能由規(guī)定人員按照“使用說明書”進行,檢修前必須切斷主電源。
9.定期檢查、維護,確保潤滑油位,冷卻液位在合適的位置,以確保機床正常運行。
10.機床工作環(huán)境周圍禁止堆放易燃物品,切削時嚴禁使用容易燃燒的冷卻液,工作結束后,必須切斷機床總電源,避免無人照管時出現(xiàn)危險。
11.機床主要規(guī)格及技術參數(shù)見機床使用說明書。
第4篇 橋式龍門式起重機崗位安全操作規(guī)程
1、崗位安全責任
1.1 負責日常例行保養(yǎng),進行檢查、維修、調整、緊固,并做好記錄。
1.2 嚴格按操作規(guī)程和安全技術交底實施作業(yè)。
2、崗位任職條件
2.1機長、班長和主要工種的工人必須接受過良好的專業(yè)安全技術及技能培訓。
2.2持證上崗。
3、上崗作業(yè)準備
3.1接受安全技術交底,清楚其內容。
3.2配專人觀察起升卷筒和滑輪有無亂繩、掉槽、卡死現(xiàn)象,發(fā)現(xiàn)問題,應立即更換。
3.3檢查起重機的線路絕緣情況,各開關觸點是否良好。檢查潤滑油是否加足。
3.4鋼絲繩、接頭及滑輪是否完好,鋼絲繩是否在滑輪槽內。
3.5檢查安全裝置及儀表工作是否正常,各處聯(lián)接是否松動現(xiàn)象,捆扎是否合格等。
4、操作規(guī)程
4.1司機必須在確認指揮信號后方能進行操作,開車前應先鳴鈴。
4.2當接近卷揚限位器,大小車臨近終端或與鄰近行車相遇時,速度要緩慢。不準用倒車代替制動,限位器代替停車開關,緊急開關代替普通開關。
4.3應在規(guī)定的安全走道、專用站臺或扶梯上行走和上下。大車軌道兩側除檢修外不準行走。小車軌道上嚴禁行走。不準從一臺起重機跨到另一臺起重機。
4.4運行時,橋吊與橋吊之間要保持一定的距離。兩臺橋吊同時起吊一物件時,要聽從指揮,步調一致。
4.5重噸位物件起吊時,應先稍離地試吊,確認吊掛平穩(wěn),制動良好,然后升高,緩慢運行。不準同時操作三只控制手柄。
4.6運行中發(fā)生突然停電,必須將開關手柄放置“0”位。起吊件未放下或鎖具未脫鉤,不準離開駕駛室。
4.7龍門吊機除執(zhí)行上述條款外,行駛時還應注意軌道上有無障礙物 ;吊運高大物件妨礙視線時兩旁應設專人監(jiān)視和指揮。
4.8工作停歇時,不得將起重物懸在空中停留。運行中,地面有人或落放吊件時應鳴鈴警告。嚴禁吊物在人頭上越過。吊運物件離地不得過高。
4.9工作完畢,橋吊應停在規(guī)定位置,升起吊鉤,小車開到軌道兩端,并將控制手柄放置“0”位,切斷電源。
5、其他注意事項
5.1龍門吊安裝完畢并經地方安檢部門檢驗合格后,進行試吊。
5.2司機必須認真做到“十不吊”:
a、超過額定負荷不吊;
b、指揮信號不明,重量不明,光線暗淡不吊;
c、吊繩和附件捆縛不牢,不符合安全規(guī)則不吊;
d、橋吊吊掛重物直接進行加工的不吊,
e、歪拉斜掛不吊;
f、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浮放著有活動物不吊;
g、氧氣瓶、乙炔發(fā)生器等具有爆炸性物品不吊;
h、帶棱角缺口未墊好不吊;
i、埋在地下的物件不吊;
j、液態(tài)或流體盛裝過滿不吊
5.3 對起重機要做好保養(yǎng)、維修記錄,每次保養(yǎng)以后,擬定下次保養(yǎng)日期。
第5篇 橋式、龍門式起重機崗位安全操作規(guī)程
1、崗位安全責任
1.1 負責日常例行保養(yǎng),進行檢查、維修、調整、緊固,并做好記錄。
1.2 嚴格按操作規(guī)程和安全技術交底實施作業(yè)。
2、崗位任職條件
2.1機長、班長和主要工種的工人必須接受過良好的專業(yè)安全技術及技能培訓。
2.2持證上崗。
3、上崗作業(yè)準備
3.1接受安全技術交底,清楚其內容。
3.2配專人觀察起升卷筒和滑輪有無亂繩、掉槽、卡死現(xiàn)象,發(fā)現(xiàn)問題,應立即更換。
3.3檢查起重機的線路絕緣情況,各開關觸點是否良好。檢查潤滑油是否加足。
3.4鋼絲繩、接頭及滑輪是否完好,鋼絲繩是否在滑輪槽內。
3.5檢查安全裝置及儀表工作是否正常,各處聯(lián)接是否松動現(xiàn)象,捆扎是否合格等。
4、操作規(guī)程
4.1司機必須在確認指揮信號后方能進行操作,開車前應先鳴鈴。
4.2當接近卷揚限位器,大小車臨近終端或與鄰近行車相遇時,速度要緩慢。不準用倒車代替制動,限位器代替停車開關,緊急開關代替普通開關。
4.3應在規(guī)定的安全走道、專用站臺或扶梯上行走和上下。大車軌道兩側除檢修外不準行走。小車軌道上嚴禁行走。不準從一臺起重機跨到另一臺起重機。
4.4運行時,橋吊與橋吊之間要保持一定的距離。兩臺橋吊同時起吊一物件時,要聽從指揮,步調一致。
4.5重噸位物件起吊時,應先稍離地試吊,確認吊掛平穩(wěn),制動良好,然后升高,緩慢運行。不準同時操作三只控制手柄。
4.6運行中發(fā)生突然停電,必須將開關手柄放置“0”位。起吊件未放下或鎖具未脫鉤,不準離開駕駛室。
4.7龍門吊機除執(zhí)行上述條款外,行駛時還應注意軌道上有無障礙物 ;吊運高大物件妨礙視線時兩旁應設專人監(jiān)視和指揮。
4.8工作停歇時,不得將起重物懸在空中停留。運行中,地面有人或落放吊件時應鳴鈴警告。嚴禁吊物在人頭上越過。吊運物件離地不得過高。
4.9工作完畢,橋吊應停在規(guī)定位置,升起吊鉤,小車開到軌道兩端,并將控制手柄放置“0”位,切斷電源。
5、其他注意事項
5.1龍門吊安裝完畢并經地方安檢部門檢驗合格后,進行試吊。
5.2司機必須認真做到“十不吊”:
a、超過額定負荷不吊;
b、指揮信號不明,重量不明,光線暗淡不吊;
c、吊繩和附件捆縛不牢,不符合安全規(guī)則不吊;
d、橋吊吊掛重物直接進行加工的不吊,
e、歪拉斜掛不吊;
f、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浮放著有活動物不吊;
g、氧氣瓶、乙炔發(fā)生器等具有爆炸性物品不吊;
h、帶棱角缺口未墊好不吊;
i、埋在地下的物件不吊;
j、液態(tài)或流體盛裝過滿不吊
5.3 對起重機要做好保養(yǎng)、維修記錄,每次保養(yǎng)以后,擬定下次保養(yǎng)日期。
第6篇 龍門式剪板機安全操作規(guī)程及保養(yǎng)規(guī)定
操作規(guī)程
1.操作人員經考試合格取得操作證,方準進行操作,操作者應熟悉本機的性能、結構等,并要遵守安全和交接班制度。
2.工作前應嚴格按照潤滑規(guī)定進行注油,并保持油量適當。
3.檢查緊固件有無松動;操縱機構、制動器是否正常。
4.開機前先用手報動皮帶輪、觀察刀片運動有無阻礙,按板料厚度調正上下刀片間隙。
5.機床開動后,待傳動機構運轉正常,再空車試驗數(shù)次確認各部正常才能開始剪切。
6.工作中上下刀片應保持平行。要經常在刀口處加少量油潤滑,以保持刀口銳利。
7.禁止剪切超長和超厚板料,不得在剪床上剪切淬火鍋、高速鋼合金工具鋼、鑄鐵和其他脆性材料。
8.不得剪切壓料器壓不牢的板料,板料不準重疊剪切。禁止剪兩種不同材料。
9.工作臺和橫梁行程活動范圍內不得放置任何物品。
10.工作中經常注意運轉部位、音響、溫升等是否正常,如發(fā)現(xiàn)異常,應立即停車檢修。
11.調整刀片或對刀時,需拉開電源開關,調好后用手搬動試車。
12.工作后必須檢查、清掃設備,做好日常保養(yǎng)工作,并將各操縱手柄(開關)置于空檔(零位),拉開電源開關,達到整齊、清潔、潤滑、安全。
日常保養(yǎng)
1.班前保養(yǎng)
(1)擦凈機體表面及外庵導軌面,并潤滑導軌。
(2)按潤滑圖表規(guī)定檢查潤滑。
2.班后保養(yǎng)
(1)清掃現(xiàn)場、擦拭部件并必要潤滑后歸位。
(2)認真檢查、填寫剪板機的日常點檢卡和交接班記錄。
(3)將已算好的板材按定置管理擺放整齊。
定期保養(yǎng)
1.外表
(1)清掃擦拭算板機的外表及各死角。機體表面無灰塵、油垢,漆見本色、鐵見光,標牌齊全、清晰、無脫落。
(2)檢查補齊螺釘、螺帽、手柄、手球。
2.傳動系統(tǒng)
(1)檢查皮帶輪有無裂紋、破損現(xiàn)象,調整三角帶松緊適度。
(2)檢查調整上刀架滑動導軌、壓板、鎮(zhèn)條工作面,達到光滑清潔,壓板緊固及調整螺釘緊牢,各滑動面相互之間配合間隙適宜。
(3)檢查刀片,安裝牢固、間隙均勻。
(4)檢查調整離合器實現(xiàn)動作靈敏可靠。
3.壓料架
(1)檢查壓料彈簧、有無斷裂現(xiàn)象。
(2)檢查調整螺栓、實現(xiàn)固定牢靠。
4.操縱機構
(1)檢查調整手柄、撥桿座、擋塊、操縱腳踏裝置,保證轉動靈活、安全可靠。
5電器
(1)清掃整理電器線路,實現(xiàn)銜接牢靠。
(2)拆開電動機風罩,擦拭內外灰塵,實現(xiàn)內外清潔。
6.潤滑
(1)擦洗、檢查、疏通油路,實現(xiàn)潤滑良好。
(2)洗凈齒輪上的油污,重新涂油脂潤滑。
7.將保養(yǎng)中已解決與未解決的主要問題記錄入檔,做為下次保養(yǎng)或安排檢修計劃的資料依據(jù)。
第7篇 橋式龍門式起重機安全操作規(guī)程
橋式、龍門式起重機安全操作規(guī)程
一、開車前應認真檢查機械設備,電氣部分和防護保險裝置是否完好,可靠.如果控制器,制動器,限位器,電鈴,緊急開關等主要附件失靈,嚴禁吊重.
二、必須聽從信號員指揮,但對任何人發(fā)出的緊急停車信號,都應立即停車.
三、司機必須在確認指揮信號后方能進行操作,開車前應先鳴鈴.
四、當接近卷揚限位器,大小車臨近終端或與鄰近行車相遇時,速度要緩慢.不準用倒車代替制動,限位器代替停車開關,緊急開關代替普通開關.
五、應在規(guī)定的安全走道,專用站臺或扶梯上行走和上下.大車軌道兩側除檢修外不準行走.小車軌道上嚴禁行走.不準從一臺起重機跨到另一臺起重機.
六、工作停歇時,不得將起重物懸在空中停留.運行中,地面有人或落放吊件時應鳴鈴警告.嚴禁吊物在人頭上越過.吊運物件離地不得過高.
七、兩臺橋吊同時起吊一物件時,要聽從指揮,步調一致.
八、運行時,橋吊與橋吊之間要保持一定的距離.
九、檢修橋吊應??吭诎踩攸c,切斷電源,掛上禁止合閘的警示牌.地面要設圍欄,并掛禁止通行的標志.
十、重噸位物件起吊時,應先稍離地試吊,確認吊掛平穩(wěn),制動良好,然后升高,緩慢運行.不準同時操作三只控制手柄.
十一、橋吊運行時,嚴禁有人上下.也不準在運行時進行檢修和調整.
十二、運行中發(fā)生突然停電,必須將開關手柄放置0位.起吊件未放下或鎖具未脫鉤,不準離開駕駛室.
十三、運行時由于突然故障而引起吊件下滑時,必須采取緊急措施,向無人處降落.
十四、露天橋吊遇有風暴,雷擊或六級以上大風時應停止工作,切斷電源,車輪前后應塞墊塊卡牢.
十五、夜間作業(yè)應有充足的照明.
十六、龍門吊機除執(zhí)行上述條款外,行駛時還應注意軌道上有無障礙物 ;吊運高大物件妨礙視線時兩旁應設專人監(jiān)視和指揮.
十七、司機必須認真做到十不吊.
1、超過額定負荷不吊;
2、指揮信號不明,重量不明,光線暗淡不吊;
3、吊繩和附件捆縛不牢,不符合安全規(guī)則不吊;
4、橋吊吊掛重物直接進行加工的不吊,
5、歪拉斜掛不吊;
6、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浮放著有活動物不吊;
7、氧氣瓶,乙炔發(fā)生器等具有爆炸性物品不吊;
8、帶棱角缺口未墊好不吊;
9、埋在地下的物件不吊;
10、液態(tài)或流體盛裝過滿不吊.
十八、工作完畢,橋吊應停在規(guī)定位置,升起吊鉤,小車開到軌道兩端,并將控制手柄放置0位,切斷電源.
第8篇 龍門式剪板機安全操作規(guī)程及保養(yǎng)
操作規(guī)程
1.操作人員經考試合格取得操作證,方準進行操作,操作者應熟悉本機的性能、結構等,并要遵守安全和交接班制度。
2.工作前應嚴格按照潤滑規(guī)定進行注油,并保持油量適當。
3.檢查緊固件有無松動;操縱機構、制動器是否正常。
4.開機前先用手報動皮帶輪、觀察刀片運動有無阻礙,按板料厚度調正上下刀片間隙。
5.機床開動后,待傳動機構運轉正常,再空車試驗數(shù)次確認各部正常才能開始剪切。
6.工作中上下刀片應保持平行。要經常在刀口處加少量油潤滑,以保持刀口銳利。
7.禁止剪切超長和超厚板料,不得在剪床上剪切淬火鍋、高速鋼合金工具鋼、鑄鐵和其他脆性材料。
8.不得剪切壓料器壓不牢的板料,板料不準重疊剪切。禁止剪兩種不同材料。
9.工作臺和橫梁行程活動范圍內不得放置任何物品。
10.工作中經常注意運轉部位、音響、溫升等是否正常,如發(fā)現(xiàn)異常,應立即停車檢修。
11.調整刀片或對刀時,需拉開電源開關,調好后用手搬動試車。
12.工作后必須檢查、清掃設備,做好日常保養(yǎng)工作,并將各操縱手柄(開關)置于空檔(零位),拉開電源開關,達到整齊、清潔、潤滑、安全。
日常保養(yǎng)
1.班前保養(yǎng)
(1)擦凈機體表面及外庵導軌面,并潤滑導軌。
(2)按潤滑圖表規(guī)定檢查潤滑。
2.班后保養(yǎng)
(1)清掃現(xiàn)場、擦拭部件并必要潤滑后歸位。
(2)認真檢查、填寫剪板機的日常點檢卡和交接班記錄。
(3)將已算好的板材按定置管理擺放整齊。
定期保養(yǎng)
1.外表
(1)清掃擦拭算板機的外表及各死角。機體表面無灰塵、油垢,漆見本色、鐵見光,標牌齊全、清晰、無脫落。
(2)檢查補齊螺釘、螺帽、手柄、手球。
2.傳動系統(tǒng)
(1)檢查皮帶輪有無裂紋、破損現(xiàn)象,調整三角帶松緊適度。
(2)檢查調整上刀架滑動導軌、壓板、鎮(zhèn)條工作面,達到光滑清潔,壓板緊固及調整螺釘緊牢,各滑動面相互之間配合間隙適宜。
(3)檢查刀片,安裝牢固、間隙均勻。
(4)檢查調整離合器實現(xiàn)動作靈敏可靠。
3.壓料架
(1)檢查壓料彈簧、有無斷裂現(xiàn)象。
(2)檢查調整螺栓、實現(xiàn)固定牢靠。
4.操縱機構
(1)檢查調整手柄、撥桿座、擋塊、操縱腳踏裝置,保證轉動靈活、安全可靠。
5電器
(1)清掃整理電器線路,實現(xiàn)銜接牢靠。
(2)拆開電動機風罩,擦拭內外灰塵,實現(xiàn)內外清潔。
6.潤滑
(1)擦洗、檢查、疏通油路,實現(xiàn)潤滑良好。
(2)洗凈齒輪上的油污,重新涂油脂潤滑。
7.將保養(yǎng)中已解決與未解決的主要問題記錄入檔,做為下次保養(yǎng)或安排檢修計劃的資料依據(jù)。
第9篇 橋式龍門式起重機司機操作規(guī)程
1.起重設備司機必須經過專業(yè)安全培訓,并經有關部門考核批準后,發(fā)合格證件,方準單獨操作。嚴禁無證人員動用起重設備。
2.必須遵守一切交通管理規(guī)則和有關規(guī)章制度,嚴禁酒后開車。駕駛時,不準吸煙、飲食和閑談。
3.工作前必須檢查各操作裝置是否正常,鋼絲繩是否符合安全規(guī)定,制動器、液壓裝置和安全裝置是否齊全和靈敏可靠。嚴禁機件帶病運行。
4.司機與起重工必須密切配合,聽從指揮人員的信號指揮。操作前,必須先鳴喇叭,如發(fā)現(xiàn)指揮手勢不清或錯誤時,司機有權拒絕執(zhí)行,工作中,司機對任何人發(fā)出的緊急停車信號必須立即停車,待消除不安全因素后方可繼續(xù)工作。
5.起重機在運行時,嚴禁無關人員進入駕駛室和上下搭梯。
6.在松軟地面上工作的起重機,應在使用前將地面墊平、壓實。機身必須固定平穩(wěn),支撐必須安放牢固,作業(yè)區(qū)內應有足夠的空間和場地。
7.在起吊較重物件時,應先將重物吊離地面10厘米左右,檢查起重機的穩(wěn)定性和制動器等是否靈活和有效,在確認正常的情況下方可繼續(xù)工作。
8.起重機在進行滿負荷或接近滿負荷起吊時,禁止同時進行兩種或兩種以上的操作動作。起重臂的左右旋轉角度都不能超過45°,并嚴禁斜吊、拉吊和快速起落。不準吊拔埋入地面的物件。嚴禁在高壓線下進行作業(yè)。
9.起重機在工作時,作業(yè)區(qū)域、起重臂下、吊鉤和被吊垂物下面嚴禁任何人站立,工作或通行。
10.起重機在帶電線路附近工作時,應與帶電線路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在最大回轉半徑范圍內,其允許與輸電線路的最近距離見下表。雨霧天工作時安全距離還應適當放大。起重機在輸電線下面通過時,應先將起重臂放下。
起重臂與輸電線路間的安全距離表
輸電線路電壓 允許與輸電線路的最近距離
1千伏以下 1.5米
1~20千伏 2米
35~110千伏 4米
154千伏 5米
220千伏 6米
11.起重機嚴禁超載使用。如果用兩臺起重機同時起吊一件重物時,必須有專人統(tǒng)一指揮,兩車的升降速度要保持相等,其物件的重量不得超過兩車所允許的起重量總和的75%,綁扎吊索時要注意負荷的分配,每車分擔的負荷不能超過所允許的最大起重量的80%。
12.起重機在工作時,吊鉤與滑輪之間應保持一定的距離,防止卷揚過限把鋼絲繩拉斷或起重臂后翻。在起重臂起升到最大仰角和吊鉤在最低位置時,卷揚筒上的鋼絲繩應至少保留三圈以上。
13.起重臂仰角不得小于30°,起重機在載荷情況下應盡量避免起落起重臂。嚴禁在起重臂起落穩(wěn)妥前變換操縱桿。
14.嚴禁乘坐或利用起重機載人升降,工作中禁止用手觸摸鋼絲繩和滑輪。
15.起重機在工作時,不準進行檢修和調整機件。
16.無論在停工或休息時,不得將吊物懸掛在空中。夜間作業(yè)要有足夠的照明。
17.工作完畢,吊鉤和起重臂應放在規(guī)定的穩(wěn)妥位置,將所有控制手柄放至零位,并切斷電源。塔吊、平板吊應停在軌道中間位置,并鎖住夾軌鉗。
第10篇 lha龍門式焊接機操作規(guī)程
1.工作前必須清理導軌面及其周圍環(huán)境,不得有妨礙臺車運行的雜物。
2.定期調整各導向輪與其導軌間的間隙,使導向輪與導軌側面緊密配合。
3.定期清理焊劑回收裝置篩網上的堵塞物,確保焊劑顆粒能夠通過篩網。
4.減速箱內及軸承座加注30#機械潤滑油,每一年更換一次;齒條齒輪副用30#機械油潤滑,班前加油工作,班后加油保護;各滾動軸承加注3#鈣基潤滑脂潤滑,每一年更換一次。
5.臺車在空走時,注意焊臂應提升至與翻轉支架不相碰的位置。
第11篇 橋式、龍門式起重機司機操作規(guī)程
1.起重設備司機必須經過專業(yè)安全培訓,并經有關部門考核批準后,發(fā)合格證件,方準單獨操作。嚴禁無證人員動用起重設備。
2.必須遵守一切交通管理規(guī)則和有關規(guī)章制度,嚴禁酒后開車。駕駛時,不準吸煙、飲食和閑談。
3.工作前必須檢查各操作裝置是否正常,鋼絲繩是否符合安全規(guī)定,制動器、液壓裝置和安全裝置是否齊全和靈敏可靠。嚴禁機件帶病運行。
4.司機與起重工必須密切配合,聽從指揮人員的信號指揮。操作前,必須先鳴喇叭,如發(fā)現(xiàn)指揮手勢不清或錯誤時,司機有權拒絕執(zhí)行,工作中,司機對任何人發(fā)出的緊急停車信號必須立即停車,待消除不安全因素后方可繼續(xù)工作。
5.起重機在運行時,嚴禁無關人員進入駕駛室和上下搭梯。
6.在松軟地面上工作的起重機,應在使用前將地面墊平、壓實。機身必須固定平穩(wěn),支撐必須安放牢固,作業(yè)區(qū)內應有足夠的空間和場地。
7.在起吊較重物件時,應先將重物吊離地面10厘米左右,檢查起重機的穩(wěn)定性和制動器等是否靈活和有效,在確認正常的情況下方可繼續(xù)工作。
8.起重機在進行滿負荷或接近滿負荷起吊時,禁止同時進行兩種或兩種以上的操作動作。起重臂的左右旋轉角度都不能超過45°,并嚴禁斜吊、拉吊和快速起落。不準吊拔埋入地面的物件。嚴禁在高壓線下進行作業(yè)。
9.起重機在工作時,作業(yè)區(qū)域、起重臂下、吊鉤和被吊垂物下面嚴禁任何人站立,工作或通行。
10.起重機在帶電線路附近工作時,應與帶電線路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在最大回轉半徑范圍內,其允許與輸電線路的最近距離見下表。雨霧天工作時安全距離還應適當放大。起重機在輸電線下面通過時,應先將起重臂放下。
起重臂與輸電線路間的安全距離表
輸電線路電壓 允許與輸電線路的最近距離
1千伏以下 1.5米
1~20千伏 2米
35~110千伏 4米
154千伏 5米
220千伏 6米
11.起重機嚴禁超載使用。如果用兩臺起重機同時起吊一件重物時,必須有專人統(tǒng)一指揮,兩車的升降速度要保持相等,其物件的重量不得超過兩車所允許的起重量總和的75%,綁扎吊索時要注意負荷的分配,每車分擔的負荷不能超過所允許的最大起重量的80%。
12.起重機在工作時,吊鉤與滑輪之間應保持一定的距離,防止卷揚過限把鋼絲繩拉斷或起重臂后翻。在起重臂起升到最大仰角和吊鉤在最低位置時,卷揚筒上的鋼絲繩應至少保留三圈以上。
13.起重臂仰角不得小于30°,起重機在載荷情況下應盡量避免起落起重臂。嚴禁在起重臂起落穩(wěn)妥前變換操縱桿。
14.嚴禁乘坐或利用起重機載人升降,工作中禁止用手觸摸鋼絲繩和滑輪。
15.起重機在工作時,不準進行檢修和調整機件。
16.無論在停工或休息時,不得將吊物懸掛在空中。夜間作業(yè)要有足夠的照明。
17.工作完畢,吊鉤和起重臂應放在規(guī)定的穩(wěn)妥位置,將所有控制手柄放至零位,并切斷電源。塔吊、平板吊應停在軌道中間位置,并鎖住夾軌鉗。
第12篇 塔式及龍門式起重機安全操作規(guī)程
一、 行駛軌道的鋪設應符合設計要求。
二、 安全裝置(設施)應齊全可靠。
三、 工作前應檢查機械、軌道確認無異常情況。松開夾軌器并向上固定好。
四、 根據(jù)指揮信號進行操作。
五、 運行中,無關人員不得上下扶梯。
六、 兩機同軌、軌道交叉(或平行)時,兩機間應保持3—5米的距離。
七、 工作完畢后,起重機應停于軌道中部,各控制器拔到零位,切斷電源,鎖緊夾軌器。異常天氣及臺風季節(jié)必須采取可靠的防風措施。塔式起重機伸臂應轉至順風方向。
第13篇 龍門式焊接機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1、設備要求專人操作,工作前必須清理導軌面及其周圍環(huán)境,不得有妨礙臺車運行的雜物,保證龍門架行走順暢平穩(wěn)。
2、檢查各電源線路是否良好,嚴禁有導電漏電現(xiàn)象,各導軌輪間間隙應定時調整,使導向輪與導軌側面嚴密配合。
3、定期清理焊劑回收裝置篩網上的堵塞物,確保焊劑顆粒能夠通過篩網。
4、減速箱內及軸承座加注30#機械潤滑油,每一年更換一次;齒條齒輪副用30#機械油潤滑,班前加油工作。班后加油保護;各滾動軸承加注3#鈣基潤滑脂潤滑,每一年更換一次。
5、臺車在空車時,注意焊臂應提升至翻轉支架不相碰的位置。
6、焊接機在“調整”狀態(tài)下(立柱不回轉的),臺車行走為連續(xù)動作,在“焊接”狀態(tài)下,為點動作走,啟弧后,臺車能聯(lián)動行走,否則應著重查修聯(lián)動線路和轉換開關。
7、著重注意門架行走的調速控制器-變頻器,若在行走過程中出現(xiàn)報警現(xiàn)象,應參閱隨機的變頻器使用說明書,察看相關的參數(shù),額定電流,v/f特性曲線,轉矩補償?shù)?并同時注意電源電壓的波動范圍,不應超過變頻器的允許范圍。
8、上下h型鋼要平穩(wěn),翻身時要注意焊臂是否安全。
9、吊裝時要注意設備和人員安全,大型構件翻身時要在地上進行。
10、焊嘴及焊絲與機頭間是用絕緣板絕緣的,應定時檢查絕緣板是否磨損,如發(fā)現(xiàn)磨損破裂,應及時更換,絕對不允許短路。
11、導線輪應滑動靈活,不得有阻梗和卡死的現(xiàn)象,如有阻??ㄋ?應及時修理,不得強行使用。必須經常檢查電纜絕緣情況,如有損壞須停止使用,加強絕緣或調換電纜。
12、焊接過程中焊絲及機頭帶電(電弧電壓)必須按安全操作規(guī)程戴用防護用具。
13、定期檢查更換焊車與送絲機構的減速箱內潤滑油脂,定期檢查焊絲輸送滾輪與進給輪,如有磨損應及時更換。
14、焊機啟動后如風扇不轉動,不得進行焊接,要及時檢查,排除故障后方可使用,定期清理焊劑和回收機內的灰塵。
第14篇 橋龍門式起重機安全操作規(guī)程
1、操作者必須經過安全技術培訓,經考試合格取得操作證,方可上崗操作。
2、操作者必須按規(guī)定佩帶勞動保護用品。
3、工作前檢查鋼軌的緊固情況,并用小錘敲擊螺帽、螺栓及壓板側端部。如發(fā)現(xiàn)松動應進行緊固,當為永久性聯(lián)接時,檢查鋼軌在起重機梁金屬板上的焊縫是否有破裂部分。
4、檢查鋼軌及其接頭處的連接,鋼軌與基面接觸的嚴密性,軌道面上是否有壓痕、裂痕及損壞,檢查小車軌道及桁架上弦接觸的嚴密性。
5、檢查起重機軌道終端立柱、撞頭和行程限制器的固定情況。
6、檢查潤滑系統(tǒng)密封情況,按規(guī)定定期潤滑。
7、潤滑時必須全車停電(電動潤滑系統(tǒng)除外)。
8、檢查起重機的機械電器部分是否完好。
9、斷電檢查操作系統(tǒng)是否靈活可靠。
10、斷電檢查起重機制動器是否可靠。
11、檢查固定鋼絲繩的裝置是否松動及鋼絲繩的使用情況。
12、檢查吊鉤、滑輪、鋼絲繩、限位器、緩沖器、聯(lián)鎖開關、限位開關、緊急開關、行程開關、零位保護等是否安全可靠。
13、操作者在操縱起重機的過程中做到五項要求,這五項要求是:穩(wěn)、準、快、安全、合理。
14、操作者在工作時,精力要集中,駕駛室內不準吃東西、吸煙、看書、閑談和不準打瞌睡等,酒后禁止吊運作業(yè)。
15、起重機在吊運時禁止下面站人,下面有人時,必須發(fā)出警告信號.
16、操縱起重機應用控制手柄,不可利用安全裝置來停車,另外手一定要把牢手柄,不可脫手,防止發(fā)生意外情況。
17、起重機上有兩個人工作時,開動起重機或離開崗位時,必須通知對方。
18、操作者只服從吊運前確定的其中一人指揮開車,但對任何人發(fā)出的危險信號,操作者應緊急停車。
19、起重機在吊運過程中,起開機構制動器突然失靈、操作者應立即發(fā)出信號,通知下面人員離開,并迅速將控制手柄反復動作(起落)開到安全地點,把被吊物件落下,不應任其自由降落,隨后再進行檢修,嚴禁在吊運過程中檢修。
20、兩臺起重機同時起吊一個物件時,應使承載均勻。起升機構的鋼絲繩應保持垂直,同步升降,不準超負荷起吊。
21、指揮人員發(fā)出的信號與操作者意見不同時,操作者應發(fā)出訊問信號,在確認指揮信號與指揮意圖一致時方可操作。
22、有主副鉤的起重機,應把不工作的吊鉤開到接近極限位置的高度,鉤上不準掛其他輔助吊具,不允許兩鉤同時吊運兩個物體。
23、操作過程中,發(fā)現(xiàn)不正?,F(xiàn)象或不正常聲音時,應將物件穩(wěn)妥降落,并立即停車檢查,排除故障,未查出原因,禁止開車。
24、吊運物件時穩(wěn)起穩(wěn)落,嚴止吊物擺動,開飛車吊運。
25、操作起重機時,必須用手操作控制器手柄,嚴禁用身體其他部位轉動控制器。
26、吊運過程中,被吊物件的高度,要高于地面設備或其它物件0.5米以上,在吊運的物件上,不準有浮放的物件工具等。
27、除停車檢查外,任何人不可在橋架或起重機的軌道上行走。
28、在吊運重要物件,溶液或危險品(易燃、易爆)時要先吊離地面0.5米左右試吊,試驗起重機、起升機構制動器的可靠性,方可吊運。
29、起重機在吊運時禁止撞檔架,應緩慢地靠近邊緣位置。
30、在操作時,起重機的控制器應逐步開動,不可將控制器的手柄從正轉的位置,直接轉到反轉的位置(特殊情況除外),應把控制器手柄轉到零位后,再換反方向,防止吊運重物晃動而發(fā)生事故,其銷子、軸等受力件和傳動部件容易斷裂也可能使鋼絲繩振斷。
31、起重操作必須執(zhí)行十不吊。
32、作業(yè)完畢后,應將所有的控制手柄置于零位,切斷主電源,方可離開。
33、吊鉤有下列情況應報廢:
(1)吊鉤有裂紋應報廢;
(2)吊鉤的危險斷面磨損達原尺寸10%應報廢;
(3)吊鉤開口度變型增加15%應報廢;
(4)吊鉤扭轉變型超過10度應報廢;
(5)危險斷面或吊鉤頸部產生是塑性變型應報廢;
(6)板鉤襯套磨損達原尺寸50%時,襯套應報廢;
(7)板鉤新軸磨損達原尺寸5%時,心軸應報廢;
(8)吊鉤缺陷不能補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