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
吊車安全操作規(guī)程涵蓋了多個關鍵點,主要包括設備檢查、操作前準備、吊裝作業(yè)、應急處理和日常維護等方面。這些規(guī)程旨在確保吊車作業(yè)的安全性,防止意外事故的發(fā)生,保障人員生命財產(chǎn)安全。
目的和意義
制定吊車安全操作規(guī)程的目的是為了規(guī)范吊車操作流程,降低作業(yè)風險,提高工作效率。其重要意義在于,通過明確的操作指南,可以減少因操作不當導致的設備損壞、人身傷害和生產(chǎn)延誤,從而保障企業(yè)的正常運營和員工的生命安全,同時也是企業(yè)履行社會責任、遵守相關法規(guī)的體現(xiàn)。
注意事項
1. 設備檢查:每次作業(yè)前,操作員應詳細檢查吊車各部件,如鋼絲繩、吊鉤、制動系統(tǒng)、轉向和行走機構等,確保無異常磨損或損壞。
2. 操作前準備:操作員必須持有有效操作證書,熟悉吊車性能,并進行試運轉,確認操作面板、指示器功能正常。
3. 吊裝作業(yè):
- 裝載物應捆綁牢固,防止滑落;嚴禁超載或不平衡吊裝。
- 吊起物品時,保持穩(wěn)定速度,避免急停急起,確保物品平穩(wěn)移動。
- 在視線受阻的情況下,應有專人指揮,遵循手勢信號。
4. 應急處理:
- 發(fā)現(xiàn)設備異常,立即停止操作,報告故障并采取相應措施。
- 如遇緊急情況,操作員應按下緊急停車按鈕,迅速撤離現(xiàn)場。
5. 日常維護:定期進行吊車保養(yǎng),及時更換磨損部件,確保設備始終處于良好狀態(tài)。
6. 環(huán)境安全:作業(yè)區(qū)域應設置警戒線,無關人員不得進入;注意地面穩(wěn)定性,避免在松軟或傾斜地面上操作。
7. 個人防護:操作員必須穿戴適當?shù)姆雷o裝備,如安全帽、工作服、防滑鞋和護目鏡。
8. 訓練與教育:定期對操作員進行安全培訓,增強安全意識,了解最新的操作規(guī)定和技術。
9. 記錄與報告:記錄每次作業(yè)情況,如有異常事件,及時上報并分析原因,防止類似事故再次發(fā)生。
10. 尊重規(guī)程:操作員應嚴格遵守規(guī)程,不得擅自改變操作流程或忽視安全規(guī)定。
通過以上注意事項的實施,可以有效地提高吊車作業(yè)的安全性,降低潛在風險,保障企業(yè)的穩(wěn)定運行。每個環(huán)節(jié)的執(zhí)行都需要操作員的專注與責任,只有這樣,我們才能確保每一次吊裝作業(yè)都能安全、高效地完成。
吊車安全操作規(guī)程范文
第1篇 吊車安全操作規(guī)程
1、向陽吊車司機必須身體健康,經(jīng)過一定訓練,了解機械構造、技術性能,熟悉安全操作規(guī)程,經(jīng)考核合格持有操作證方可上崗。
2、非專職司機,嚴禁登機進行操作,學員在師傅的指導下才能進行操作。
3、司機應熟悉各種吊裝指揮信號,操作時要精力集中,酒后或患有疾病時不準操作。
4、吊車在作業(yè)前應觀察檢查鋼絲繩、卡、聯(lián)節(jié)銷、剎車等主要部位的技術狀況,必要時進行檢修。
5、負載下降時,應先將開關轉到第一檔,再根據(jù)需要轉到第二檔,以免重載時引起不允許的快速下降而造成事故。
6、吊車在作業(yè)時必須將支腿全部伸出,支腿墊上墊木方能作業(yè)。
7、吊車嚴禁超載作業(yè),嚴禁在風力過大的情況下作業(yè)。
8、吊車起重臂下嚴禁站人。
第2篇 車間龍門吊車安全操作規(guī)程
1、 吊車工應了解或掌握龍門吊車的性能。
2、 開車前,吊車工就應檢查吊車及軌道的各部位零件有無不正常現(xiàn)象,螺絲有無松動等。
3、鐵軌上有無其它物品影響吊車行走,如有及時清理。
4、檢查各減速機油箱的油位是否正常,各加油部位是否有油。
5、檢查電氣設備是否正常。
6、檢查起吊的鋼絲繩是否有毛刺及斷股等。
7、起吊重物不允許超過限定起重量,吊車的鋼絲繩應垂直吊起重物,而不應傾斜一定角度。
8、起吊重物及小車行走時,車速不應過快,應緩慢運行,而且起吊的重物不應在設備及人頭上行走。
9、露天吊車雷雨天停止工作
第3篇 桁車吊車安全操作規(guī)程
1、桁車、吊車操作司機必須持有操作證,必須熟悉掌握行車的構造性能,熟知日常保養(yǎng)規(guī)則。
2、吊車作業(yè)應保持足夠的工作場地,輪胎吊作業(yè)必須支墊平穩(wěn)牢固,吊臂起落及回轉半徑無障礙,夜間作業(yè)應有足夠的照明。
3、起吊作業(yè)前必須對工作環(huán)境、物件重量及其分布等情況作全面了解。
4、進行起吊回轉、變幅、吊鉤升降和行走等作業(yè)前,應鳴聲示意。
5、司機和起重指揮人員必須密切配合。指揮人員必須熟悉吊車性能及其起重能力,司機應嚴格執(zhí)行指揮人員發(fā)出的信號。信號不清或錯誤時,司機應拒絕執(zhí)行。
6、變幅指示器、力距限制器以及各種限位開關等安全保護裝置,必須完整、靈敏可靠,不得隨意調整或拆除。嚴禁用限位裝置代替操作機構進行停機。
7、起吊作業(yè)時,重物下方禁止人員停留或通過,嚴禁起吊人員。
8、不得超負荷起吊,特殊情況需起吊的,必須經(jīng)現(xiàn)場負責人或技術人員批準,并有專人現(xiàn)場監(jiān)護。禁止起吊不明重量的物體。
9、嚴禁斜吊、斜拉和起吊地下埋設或凝結在地面的重物,現(xiàn)場澆注的構件或模板,必須全部松動后方起吊。
10、起吊的物體應捆綁牢固,不得在重物上堆放或懸掛零星物體。起吊零星物體必須用吊籠或鋼絲繩綁扎牢固,鋼絲繩與物體的夾角不得小于30度。
11、天氣惡劣如大風、雷暴、大霧時,應停止作業(yè)。雨雪天氣作業(yè)時,應先經(jīng)過試吊,證明制動器靈敏可靠方可進行。
12、風力達6級以上,塔吊必須停止作業(yè),并在停機后解除吊臂的約束。
13、塔吊司機接到臺風預報或實際操作中遇到突風時,必須停止吊裝作業(yè),拉上纜風繩,行車輪卡上卡軌器。汽車吊必須收回扒桿,做好防臺準備。
14、塔吊每次起吊作業(yè)后,應將吊鉤升至頂端,將小車移至根部,,切斷電源,開啟風向標。
15、起吊滿負荷或近滿負荷時,應先將物體離地面20~50cm,停機檢查吊車的確定性、制動器的可靠性、重物的平衡性、綁扎的牢固性,確認安全無誤后方可升起,對易晃動的重物必須栓拉繩。
16、提升和降落速度要均勻,嚴禁忽快忽慢和突然制動。左右回轉動作應平衡,回轉未停穩(wěn)前不得作反向動作,嚴禁帶載自由下降。
17、吊車不得近架靠空輸電線路作業(yè),因現(xiàn)場條件限制必須在線路附近作業(yè)的,應采取安全保護措施,并有專人現(xiàn)場監(jiān)護。吊車與架空輸電線的安全距離,必須符合安全距離規(guī)定。
18起重所用鋼絲繩,應有生產(chǎn)廠的技術證明文件為使用依據(jù)。
19、吊車鋼絲繩的使用,其規(guī)格、強度必須符合該吊車的規(guī)格要求。卷筒上的鋼絲繩應連接牢固、排列整齊,放出鋼絲繩時,卷筒上至少保留3圈以上,安裝或拉出鋼絲繩時應防止打環(huán)、扭結、彎曲和亂繩,不得使用扭結、變形的鋼絲繩。
20、鋼絲繩上允許在端頭處有接頭。采用偏結固接時,偏接部分的長度不得小于鋼絲繩直徑的15倍,并不得短于300m,其偏結部分應捆扎細鋼絲。采用繩長固接時,數(shù)量不得少于3個卡環(huán)結頭,作業(yè)中必須經(jīng)常檢查緊固情況。
21、每個工作日都應對鋼絲繩所有可見部分以及連接部分進行檢查,鋼絲繩磨損其直徑減少7%時應更換。
22、吊車起重制動器的制動輪表面磨損達1.5~2mm時,或制動塊磨擦襯墊磨損超過原襯墊厚度50%時,均應更換。
23、起重吊鉤、吊環(huán)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更換:
1) 表面有裂紋、破口、嚴禁補焊,應更換;
2) 危險斷面及鉤頸有永久變形。
3) 掛繩面磨損超過10%。
4) 心軸(銷子)磨損超過其直徑的3~5%。
第4篇 吊車工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操作人員應了解吊車的機械操縱和維護方法;要
有吊車電器設備的常識,要熟悉鋼索和鉤子的好壞和懸掛的角度,并要有一定時間的實際操作經(jīng)驗。并取得起重作業(yè)人員操作證。
2、開車前應檢查所用的鋼繩,掛鉤及其它吊具應符合要求。
3、使用前要檢查行車上的部件是否完好無損,按鈕應準確無誤。檢查完好后方可合上總閘,并發(fā)出確切信號。
4、起吊時應將吊車無載掛鉤進行幾次試動。仔細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報告領導,未修好以前,不得進行工作。修好以后,應進行試吊后才能使用。運行必須超過路障物體0.5 米以上,嚴禁在人頭頂和設備上越過。
5、行車運行時,安全注意事項:
(1)掛鉤應垂直安置在吊起的載物上。禁止斜吊。
(2)對捆縛不牢固或重心不正的載荷,禁止吊運,必須捆牢固后,再準起吊。
(3)不準吊起超過額定負荷的重量。如不知道載荷量時,必須弄明白后,再起吊。
(4)禁止用起重鉤、掛鉤斜拉或人用手托著工件吊運。
(5)物件尚在地面時,不得行車,以免吊起后,搖晃傷人。
(6)禁止用吊車的掛鉤拉埋在地下的物品。嚴禁用麻繩、線繩、三角皮帶吊運任何物品。
(7)在吊運時,行車操作人員只能聽取某一個固定人員的信號和指揮。
(8)行車在開進尾端和擋板時,應提前放開開關。
(9)工作時如發(fā)現(xiàn)行車或其它設備損壞時,應將載荷放下來,并告訴負責人,如不能放下載荷時,應將載荷可能掉下來的地方,用標志標明。
6、行車運行停車后安全注意事項:
(1)不要將載荷留在懸掛的位置上。
(2)行車的掛鉤應到半腰間。
第5篇 吊車駕駛員安全操作規(guī)程
1、 駕駛吊車必須經(jīng)過特種作業(yè)培訓,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yè)操作資格證后,方準上崗作業(yè),嚴禁無證操作、酒后上崗。
2、 經(jīng)常調整和檢查制動器,以保證平穩(wěn)可靠。
3、 經(jīng)常檢查鋼絲繩、鏈條是否有損傷,緊固螺釘是否有松動,三角皮帶和鏈條是否張緊,輪胎的壓力是否足夠。
4、 注意檢查發(fā)動機、燃油箱和各減速箱的油位,按要求定期給各潤滑點加注潤滑油。
5、 作業(yè)前進行一次空負荷運轉,注意各部分是否有異常,同時注意檢查各安全裝置是否工作可靠。
6、 不得超負荷吊運,起重重量較大的貨物時,應先吊起50—100毫米,然后檢查制動器、支腿是否可靠,再繼續(xù)吊運,吊運時操縱要平穩(wěn)。
7、 操作時每開始一個動作均要鳴喇叭,以提醒周圍人員離開可能導致危險的地方。
8、 在行駛和吊運時,應經(jīng)常注意各種電線,在有高壓線的場地,不應進行作業(yè),如必須時,應按照有關部門的規(guī)定,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可進行,以免發(fā)生觸電事故。
9、 吊運時不要把貨物從近旁人員上方轉過。
10、 繞在卷筒上的鋼絲繩不得少于三圈。
11、 不得用起重機的旋轉運動拖、拉貨物或障礙物,沒有把握和可靠的安全措施不能拉、拔埋在地下的東西。
12、 司機和起重工應密切配合,在未掛牢和人員未離開前,不得起吊貨物。
13、 帶負荷起臂和落臂時,不得超過該起重物重量的最大幅度。
14、 在發(fā)動機未停車前,司機不得離開起重機。
15、 嚴禁在起重機沒有完全停住前,把換向器手把推向另一方。
16、 空車行駛應把吊鉤用鋼絲繩系在底架上,并稍拉緊,以減少吊臂和吊鉤跳動。
第6篇 電積平臺吊車崗位安全操作規(guī)程
1.崗位安全職責
1.1對本崗位安全生產(chǎn)負直接責任。
1.2執(zhí)行崗位安全操作規(guī)程,履行安全生產(chǎn)職責。做好班前“五項準入”及班中、離崗安全確認。
1.3熟練掌握工藝技術操作規(guī)程,按規(guī)作業(yè)。
1.4執(zhí)行設備操作及維護規(guī)程,保持作業(yè)環(huán)境整潔,搞好文明生產(chǎn)。
1.5有權拒絕違章作業(yè)指令,對他人不安全行為違章作業(yè)要進行勸阻和制止。
1.6未經(jīng)許可,不得擅自拆除、變更崗位安全防護設施及各類保險裝置。
1.7參加安全教育培訓、各種安全活動、崗位技術練兵和事故應急演練。
1.8發(fā)現(xiàn)崗位異常情況要及時報告班組長,并妥善處理。
1.9分析、判斷和處理各種事故苗頭。如發(fā)生事故,要果斷正確處理,及時如實向上級報告,保護現(xiàn)場,做好記錄。
1.10執(zhí)行安全工作安排,接受公司、廠、車間安全檢查。
1.11做好各項記錄,記錄清晰、真實。
2.崗位存在的主要危險危害因素及應對措施
2.1崗位存在的主要危險危害因素:物體打擊、高空墜落、觸電、火災。
2.2應對措施
2.2.1物體打擊
2.2.1.1上下吊車隨時觀察周圍環(huán)境,防止高處物體墜落傷害。
2.2.1.2吊車上使用或傳遞的物件要握緊拿牢,不得在吊車上拋扔物件。
2.2.2高空墜落
2.2.2.1上下樓梯時,在指定的位置停車后抓緊安全護欄緩步上下,禁止從槽面、護欄等處下車。
2.2.2.2在吊車平臺出裝口邊緣過道來回行走時,確認吊車停止后方可行走,手抓緊外側防護欄桿,注意腳下打滑,防止滑倒跌落;禁止在二樓電解槽面以外(即洗板槽上方及陰極作業(yè)場上方)和吊車行走過程中在出裝口邊緣過道來回跨越和行走;禁止將身體部位伸出吊車護欄外側。
2.2.2.3吊車上配備應急繩索,且要懸掛牢固。遇到突發(fā)事件使用應急繩索時,要綁捆結實,沉著冷靜、緩慢著地。
2.2.3觸電
2.2.3.1吊車配電箱絕緣良好,外殼接地可靠,無裸露的帶電部分,其電源的裝拆應由電工進行。
2.2.3.2禁止用濕手或戴濕手套觸摸電器開關。
2.2.3.3停送電時,右手單手側身拉合開關。作業(yè)完成后,切斷吊車總電源。
2.2.4火災
2.2.4.1吊車上配備足夠數(shù)量有效滅火器材。所配備滅火器材要隨時擦拭保養(yǎng)并檢查,發(fā)現(xiàn)過期或陳舊更新。
2.2.4.2吊車上駕駛室不得存放遺留棉紗、機油等易燃易爆物品或其它雜物。
2.2.4.3遇到初期火情撲救。火情較大無法控制時,要使用應急繩索逃離,并向班長、調度室等人員匯報,撥打火警電話報警。
3.崗位操作中禁止的行為及安全注意事項
3.1禁止班前、班中飲酒。
3.2崗前穿戴好勞動防護用品(長發(fā)放入工作帽內),妥善保管、使用各種防護器具和滅火器材。
3.3專人指吊,持證上崗。
3.4遵守起重作業(yè)“十不吊”規(guī)定。
3.5禁止?jié)袷只虼鳚袷痔讋佑酶黝愲姎庠O施。
3.6禁止觸摸、擦拭或跨越設備運轉部位。
3.7吊車作業(yè)過程中禁止檢修;停車檢修時,聽從檢修人員指揮,做好一切配合工作。
3.8吊車運行方向軌道上或檢修平臺上有人時,禁止開動吊車。
3.9禁止起重機各工作部件故障運行,執(zhí)行起重作業(yè)操作規(guī)程。
3.10禁止吊物在空中長時間停留,故障停車時,要在吊物下方地面設置警戒區(qū)域并疏散周圍人員。
3.11吊物在垂直狀態(tài)下起吊或落下,吊物重量要在規(guī)定負荷內,吊物重量不明時禁止起吊。
3.12學徒工在未取證前,由師傅監(jiān)護操作,禁止單獨作業(yè)。
3.13吊車作業(yè)過程中,禁止駕駛人員離開駕駛室。
3.14在安全通道內行走,安全通道禁止堆放物料和其它物品。
4.崗位出現(xiàn)非正常情況的處理及報告程序
4.1遇到初期火情撲救,火情較大無法控制事件時使用應急繩索,要綁捆結實,沉著冷靜、緩慢著地,并向班組長、中控室匯報,撥打火警電話報警。
4.2發(fā)生物體打擊、高空墜落、火情等事故時,要控制好事故現(xiàn)場迅速通知班組長、中控室,傷者立即送往醫(yī)院救治。
5.崗位主要的工藝技術參數(shù)或標準
5.1 3+3吊車卷揚最大起重量:6 t
5.2 8+8吊車卷揚最大起重量:16t
第7篇 吊車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1、起重機吊車司機必須熟悉設備機構的性能、安全附件的作用,并會使用、保養(yǎng),新調入人員必須經(jīng)過培訓,考試合格后方可獨立進行操作。
2、操縱室應保持整潔,車上不準設臨時電線(臨時電源),電阻器、控制柜(屏)附近不得堆放雜物,如遇起火時要立即拉下電門,使用滅火器,將火撲滅。
3、工作前穿戴好個人勞動防護用品,女同志的發(fā)辮要放在防護帽內。
4、交換班時必須與當班司機聯(lián)系好,上下車要走專用扶梯和平臺。禁止爬房架子、走承軌道梁大車軌道和從一臺天車爬到另一臺吊車上。
5、要嚴格執(zhí)行交換班制度,交接班人員要共同檢查天車各機構,如卷揚機構和各機構安全防護裝置等,發(fā)現(xiàn)有失靈或損壞部位必須停車修理,不準代故障運行。
6、在開車前必須響鈴,先看房架、承軌梁大車軌道上及車上是否有人,吊運物料時,不準在人頭上和機械設備及乙炔、氧氣瓶上通過。
7、操作中必須先看清地面人員的指揮手勢、信號,不得盲目操作。兩臺車同時吊一個活時,必須配合好,聽從地面專人指揮。
8、遇有外來人員(外賓)參觀時,須將天車停放在安全位置,參觀人員走后方可行駛。
9、非吊車司機不準開動天車設備,學徒工必須在司機直接指導下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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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制作,否則不準獨立操作。
10、天車在操作中,遇有下列情況時不給吊運:
(1)手勢、信號不明不吊;
(2)捆綁不牢不吊;
(3)被吊物件上有人不吊;
(4)被吊物件下有人不吊;
(5)多人指揮不吊;
(6)吊鉤直接吊物不吊;
(7)斜拉歪拽不吊;
(8)超負荷不吊;
(9)受壓氣瓶不吊;
(10)吊具不付合要求不吊;
(11)被吊物件有浮動物件不吊;
(12)物件埋在地下不吊。
11、吊放物件要慢,吊運中發(fā)現(xiàn)不安全問題及時停車處理,落放物件時等地機人員擺好墊物后方可將物件落下去。
12、如車間有上下兩天車,不得用上層天車掛(代)走下層天車。
13、在運行中接近鄰車時要響鈴提示,不準撞車,在特殊情況需要頂車時,得到允許方頂車,頂車要慢。被頂車無人時必須看好第三、四臺吊車情況,防止發(fā)生頂車時出現(xiàn)事故。
14、起重量接近滿負荷時,應將被吊負荷升起不高于400-500毫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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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車試驗制動器靈敏動作情況。
15、在同時操作兩個起升機構時,要注意升起的鉤頭,不要依靠斷限位開關來控制。
16、禁止戴電作業(yè),檢查或修理吊車電氣設備時,必須拉下電源總開關。
17、修理吊車滑觸線時應拉下電源總開關,在滑線上掛接地線,在電源開關處掛警告牌,并設專人看管,使用的檢修照明燈必須是36伏以下的安全電壓。
18、吊車司機在操作時,要集中精力,嚴禁說笑、看書、看報、吸煙,
不準雙手離開控制器或擅自離開崗位。
19、工作后離開操作室時,必須拉下總電源開關,并要將吊車開到專用梯子和走臺處,鉤頭起到適當高度,控制器打到零位。
20、門吊、電動葫蘆吊、橋式起重機及電磁吊車除遵守以上各項外,還要做到:
(1)工作前將夾軌器松開,“鐵鞋”(地錨)移開。
(2)工作中吊40噸以上物件,如超出軌道禁止大車開動和點動。
(3)20噸至40噸物件超出軌道外,可以點動大車,不準開動大車。
(4)遇有六級以上的大風禁止開動。
(5)工作完畢后,吊鉤要升到頂點,大車要掩好。
(6)電葫蘆、橋式吊車只許由指定人員操縱,其他任何人員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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啟動按鈕。
21、電磁盤吊物時:
(1)磁盤所用電壓不超過230伏,每次通電時間小磁盤不超過4分鐘,大磁盤不超過5分鐘。
(2)不準用磁盤吊運機器、成品、受壓容器、末落砂的部件,或溫度在180度以上的物件。
(3)在汽車上用磁盤,禁止從司機室上面吊運。卸車時只能在車箱上吊動,不要在車體上空停留。嚴禁吊物從人頭上通過。
(4)不準吸吊埋在地下物件,吊物時所吊物重加磁盤自重不準超過吊車總負荷。吊物必須牢固的骨住再運行。
(5)磁盤吊物時不能吊起過高,行走要慢,落料時,防止震動斷電和砸飛物件傷人。
第8篇 電積平臺吊車崗位設備操作維護規(guī)程
電積平臺吊車崗位設備包括:(8+8)t雙梁橋式吊
1、(8+8)t雙梁橋式吊
1.1設備用途
主要用于電解鋁的出槽、電積陽極板的更換和零星吊裝工作。
1.2技術性能
表1 (8+8)t雙梁橋式吊技術性能
設備名稱 | (8+8)t雙梁橋式吊 | 編號 | |
規(guī)格型號 | q=(8+8)t,l=22.5m | 數(shù)量 | 3 |
單臺設備主要技術參數(shù) | |||
1 | 起升高度 | 12m | |
2 | 跨度 | 22.5m | |
3 | 大車運行速度 | 4.71-47.1m/min | |
4 | 起重量 | (8+8)t | |
5 | 起升速度 | 0.83-8.32m/min | |
6 | 小車運行速度 | 0.3-3.14m/min | |
7 | 緩沖器行程 | 150mm | |
8 | 工作制度 | a6 | |
9 | 鋼絲繩型號 | 6×37-15-1851-光-右交 |
1.3設備構造簡介及工作原理
1.3.1構造簡介:雙梁、絕緣雙鉤橋式起重機,電器控制為變頻控制。
1.3.2工作原理:以間歇作業(yè)方式對物料進行起升、下降和水平移動的搬運機械。
1.4設備安全操作規(guī)程
1.4.1許可使用條件
(1)凡被吊的物體符合電動橋式起重機的工作性能及規(guī)格時方可運轉。
(2)設備在新安裝和大、中修后,必須經(jīng)過驗收方驗收后方可運轉。
1.4.2操作方法與步驟
(1)熟悉起重機的用途,裝配及操作方法,起重能力及保養(yǎng)的規(guī)則,嚴格遵守安全技術規(guī)程。
(2)起重機開始操作前,必須在總電源切斷的情況下進行檢查和調整,在起重機上不遺留任何工具和物品,操作室通向梯臺的門,橋架上的門必須關閉。
(3)在總電源關閉前,操作者必須確定所有控制器是否處在零位上,確定在起重機的線路上及起重機的橋架上沒有任何人員,只有在進行上述檢查后,方可送電。
(4)起重機在每次開動以前,必須發(fā)出警告信號。如運貨道上有人不讓開,而起重機的吊貨也不能繞道通過時,必須停車。
(5)起重機吊起的重物不得超過額定起重量。
(6)在操作時應使運輸中的貨物很少搖擺,如貨物搖擺時,必須將起重機送往貨物搖擺的一方來穩(wěn)吊。
(7)吊起貨物時必須在垂直位置,不允許利用移動大車或小車來拖動貨物或歪拉斜吊。
(8)起重機及小車必須以最慢的速度,在不沖擋架的條件下,逐步靠近邊緣位置。
(9)起重機在正常操作時,禁止使用限位開關動作來停電。
(10)起重機的控制器應逐步開動,在機械完全停止運轉前,禁止將控制器從順轉位置直接反逆轉位置來進行制動,但在用作防止事故發(fā)生的情況下可以例外。
(11)防止起重機在同一跨度內與另一臺起重機相撞,僅在事故發(fā)生后允許用一臺起重機來移動另一臺起重機,但均需無負荷,并用最低速度。
(12)在電壓顯著降低和電力輸送中斷的情況下,電源開關必須斷開,所有的控制器應處于零位上。
(13)當起重機吊起重物或放下鉤頭時,吊車工嚴禁離開起重機。
(14)吊車在操作中出現(xiàn)的問題吊車工在點檢記錄的點檢記事一欄中要做好詳細記錄,自己能處理的及時處理,處理不了的立即匯報中控室。
(15)當起重機工作完畢后,吊車工必須將起重機停在指定位置,吊鉤升到至少離地面2m以上的位置,控制器回到零位,并斷開電源開關。
(16)吊車工在離開起重機時,應使其處于制動狀態(tài)。
1.4.1允許使用條件:
1.4.1.1被吊物體符合橋式起重機技術性能和規(guī)程。
1.4.1.2在大、中、小修后,經(jīng)驗收合格。
1.4.1.3本體設備附屬設備完好。
1.4.2操作程序和方法:
1.4.2.1進行設備運轉前檢查,詳見維護規(guī)程。
1.4.2.2確認無異常后,按總電源啟動按鈕送電。
1.4.2.3按主控制器臺面扳動操作手柄,控制機構的運行。
1.4.2.4進行空載試車,并做設備運轉中檢查,詳見維護規(guī)程。
1.4.2.5經(jīng)試車檢查確認無異常后,進行負荷工作。
1.4.3開、停車條件:
1.4.3.1停車條件
(1)起重機使用完畢后,必須將車停在指定位置。
(2)將吊鉤升至距地面2m的位置。
(3)吊鉤沒有掛物體。
(4)所有控制手柄扳到零位。
(5)按停車按鈕。
1.4.3.2開車條件
(1)軌道及橋架上無人檢查、檢修。
(2)操作手柄均在零位。
(3)按點檢表內容進行點檢,確認無問題并做好記錄。
(4)關閉吊車各門。
(5)發(fā)出開車信號。
1.4.4安全注意事項:
1.4.4.1吊車工必須熟悉起重機構造和操作方法,掌握技術性能及保養(yǎng)規(guī)則,嚴格執(zhí)行本規(guī)程。
1.4.4.2吊車工必須聽從專職人員或指吊人員指揮。
1.4.4.3吊車工有權不執(zhí)行錯誤及違章操作信號,但必須聽從任何人發(fā)出的“停止”信號。
1.4.4.4在起升和運送物件時,必須保證吊繩的垂直狀態(tài),嚴防物件在空中大幅度搖擺,出現(xiàn)搖擺時,應立即采用“穩(wěn)鉤”法使物件平穩(wěn)。
1.4.4.5除非為了防止發(fā)生事故需緊急停車外,嚴禁“反車”制動。
1.4.4.6在起升物件時,要密切注意指揮人員的信號,在繩扣繃緊前,應逐漸起鉤,待捆綁牢靠,指揮人員離開后方可起吊,當重物接近地面時,亦應慢速落鉤,以防物件傾倒。
1.4.5常見故障和處理方法:
表2常見故障和處理方法
序號 | 零部件 | 故障情況 | 故障原因 | 措施 |
1 | 吊鉤 | 尾部疲勞裂縫 吊鉤表面上有裂縫和破裂 鉤頭危險斷面的磨損超過其高度的10% | 吊鉤斷裂 吊鉤損壞 吊鉤損壞 | 停止使用 停止使用 停止使用 |
2 | 滑輪 | 滑輪槽不均勻磨損 滑輪軸磨損 滑輪不轉動 | 鋼絲繩損壞得快 軸損壞 滑輪軸、鋼絲繩磨損 | 在不均勻磨損超過3mm時停止使用滑輪 檢查潤滑情況,有無潤滑油 軸是否擦傷及軸承狀況 |
3 | 卷筒 | 卷筒上有裂縫 | 卷筒損壞 | 更換 |
4 | 制動器 | 不能制動(對運行機構來說小車或大車斷電后滑行距離較大) 不能打開 | 一般原因:a、杠桿系統(tǒng)中的活動關節(jié)被卡住。b、潤滑油滴在制動輪的制動面上。c、制動閘皮過度磨損。 一般原因:a、制動帶粘在有污垢的制動輪上。b、活動關節(jié)卡住。c、彈簧張力過大。 2、油液使用不當。 3、葉輪卡住。 | a、用油潤滑活動關節(jié)。b、更換制動閘皮,調整鎖緊螺母。c、處理不了的匯報中控室。 a、消除卡住現(xiàn)象。b、調整彈簧。c、處理不了的匯報中控室。 |
3 | 齒輪 | 1、齒輪損壞。 2、齒輪磨損。 3、輪輻、輪緣和輪殼上有裂縫。 4、鍵損壞和齒輪在軸上跳動。 | 1在工作時跳動,端面機構損壞。 2、在開動和制動跳動。 3、齒輪損壞。 4、鍵斷。 | 匯報中控室。 |
4 | 聯(lián)軸器 | 1、在半聯(lián)軸器體內有裂縫。 2、連接螺栓孔磨損。 3、齒型聯(lián)軸器磨損。 4、鍵槽磨損。 | 1、損壞聯(lián)軸器。 2、在開動機構時跳動切斷螺栓。 3、齒磨壞,重物迅速落下。 4、鍵落下,重物迅速落下。 | 匯報中控室。 |
5 | 軸 | 1、裂縫。 2、軸的彎曲超過0.5mm/m。 | 1、損壞軸。 2、由于疲勞而損壞軸頸。 | 匯報中控室。 |
6 | 車輪 | 運行不平穩(wěn)及發(fā)生歪斜 | 1、車輪輪緣過度磨損。 2、由于不均勻的磨損,車輪的直徑具有很大差異。 3、起重機鋼軌不平直。 | 匯報中控室。 |
7 | 減速機 | 1、外殼特別是在安裝軸承的地方發(fā)熱。 2、潤滑油沿著封面流出。 3、減速機震動。 | 1、軸承發(fā)生故障。軸頸卡住,齒輪迅速磨損,齒輪及軸承內缺乏潤滑油。 | 1、更換油,檢查嚙合情況和軸承情況。 2、處理不了的匯報中控室。 |
8 | 滾動軸承 | 軸承產(chǎn)生高熱。 聲音大。 | 1、缺潤滑油。 2、軸承中有污垢。 1、安裝不良而使軸承部件卡住。 2、軸承的零件發(fā)生損壞和磨損。 | 1、加潤滑油。 2、清洗軸承,加新潤滑脂。 3、匯報中控室。 |
1.5設備維護規(guī)程
1.5.1設備操作前檢查
1.5.1.1潤滑部分
(1)檢查大、小車和卷揚減速機潤滑油是否達到油標(檢測油位用)上、下刻度之間或達到油位指示孔。
(2)檢查卷揚鋼絲繩及各部抱閘是否良好。
(3)檢查各潤滑部位有無漏油。
1.5.1.2機體部分
(1)檢查鋼絲繩是否能繼續(xù)可靠使用。
(2)檢查卷筒及滑輪溝槽表面輪緣及凸緣是否完整。
(3)檢查大、小車輪有無裂縫,輪緣及車輪踏面有無嚴重磨損現(xiàn)象。
(4)檢查橋架。
(5)檢查大、小車軌道有無松動,焊縫是否完好。
(6)檢查各齒輪聯(lián)軸器連接螺栓是否松動。
(7)檢查各傳動機構的電動機、減速機、軸承箱、抱閘的地腳螺栓緊固情況。
1.5.1.3其它部分
(1)檢查制動器各傳動杠桿能否靈敏動作,各杠桿之間連接孔及軸銷是否有較大磨損,閘瓦是否很好地貼合在制動輪上,閘瓦材料(閘皮)是否磨損(襯料磨損超過40%時應更換)閘輪表面有無退火現(xiàn)象和劃傷。
(2)檢查大、小車緩沖器是否使用可靠。
(3)檢查吊車頻閃燈及照明燈的完好情況。
(4)檢查吊車配電柜內空調運行情況。
1.5.2設備運轉中檢查
1.5.2.1各部軸承及電機溫度不應超過60℃。
1.5.2.2個傳動機構電機、減速機、齒接手、制動器和軸承在運轉中無強烈噪音和撞擊聲。
1.5.2.3各部限位靈敏可靠。
1.5.3設備日常維護和調整
1.5.3.1抱閘的調整
(1)制動力矩的調整,調整固定螺桿、旋動螺母壓縮主彈簧或放長主彈簧到合適力矩。
(2)兩片閘瓦間隙,調整螺桿即可達到目的,閘瓦與制動輪之間間隙應調整在0.6-1mm內。
1.5.4設備潤滑
序號 | 部件名稱 | 潤滑油型號、規(guī)格 | 潤滑周期 |
1 | 滾動軸承 | zl-1 zl-2鋰基脂 zl-3 | 3個月?lián)Q油一次,加油量不得超過軸承體的2/3 |
2 | 減速機 | 150#工業(yè)齒輪油 | 使用初期2個月?lián)Q油1次,使用后每6個月?lián)Q油1次 |
3 | 齒輪聯(lián)軸器 | zl-1 zl-2鋰基脂 zl-3 | 1個月加油1次,加油時用油槍壓入到漏出為止 |
4 | 鋼絲繩 | 鋼絲繩麻本心脂 | 30天涂抹一次潤滑脂 |
5 | 卷筒 內齡盤 | zl-2鋰基脂 | 大修時涂抹加滿。 |
1.5.5設備點檢
1.5.5.1點檢標準
表3點檢標準
序號 | 名稱 | 檢查項目 | 檢查方法 | 判定標準 |
1 | 軸承 | 安裝狀態(tài) 聲音 溫度 振動 油量 | 目視 耳聽 測溫儀 手觸 目視 | 不振動 無異音 ≤60℃ 無異常振動 規(guī)定量(詳見潤滑標準) |
2 | 減速機 | 安裝狀態(tài) 損傷 聲音 溫度 振動 油量 油質 密封 | 目視 目視 耳聽 測溫儀 手觸 目視 目視 目視 | 不振動 無裂紋及明顯損傷 無異音 ≤60℃ 無明顯振動 規(guī)定量(液位指示器) 不乳化、不臟 不漏油 |
3 | 聯(lián)軸器 | 中心擺動 本體安裝狀態(tài) 螺栓安裝狀態(tài) 本體磨損 | 鋼板尺 目視 耳聽 目視 | 不明顯擺動 不松動 不松動 無斷裂、無明顯磨損 |
4 | 軸封 | 壓蓋擰緊狀況 溫度 漏油 | 目視 測溫儀 目視 | 不擰緊,有過盈量 ≤60℃ 無明顯泄漏 |
5 | 制動器 | 拉桿 聯(lián)軸銷 內襯磨損 推力器 | 手動 手動 目視 目視 | 無松動及搖動 運動靈活 無明顯磨損 無漏油 |
6 | 齒輪聯(lián)軸器 | 保護罩 | 聲音 目視 | 無異音 不變形、破損 |
7 | 卷筒 | 繩槽 壓板 端蓋 | 目視 手動 手動 | 無明顯磨損 無松動 無間隙 |
8 | 鋼絲繩 | 磨損 潤滑 斷絲 | 卡尺 目視 目視 | 無明顯磨損 參見潤滑標準 6倍繩徑長斷絲20絲/股,斷絲30絲/6股 |
9 | 滑輪組 | 滑輪 保護罩 | 目視 目視 | 運轉順利,無裂紋及破損 間隙合適,焊縫無開裂 |
10 | 鋼軌 | 接頭 安全撞塊 磨損 掃軌器 | 手動 手動 目視 目視 | 無松動及脫落 無松動及脫落 無明顯破損(磨損全高、原寬度的10%以下 無變形、破裂 |
1.5.5.2點檢內容
表4點檢內容
序號 | 點檢項目 | 點檢內容 | 備注 |
1 | 減速機 | 運行聲音 地腳螺栓、振動及溫升 | 1次/班 |
2 | 制動器 | 制動器磨損 閘皮磨損 推動器工作情況 | 1次/班 |
3 | 減速機 | 各減速機地腳螺栓緊固 運行聲音及潤滑 設備衛(wèi)生情況 | 1次/班 |
4 | 電器設施 | 外觀完整性檢查 各處限位完好 | 1次/班 |
5 | 鋼軌 | 軌道接頭 安全撞塊 軌道磨損 螺栓緊固情況 掃軌器 | 1次/周 |
6 | 鋼絲繩 | 磨損情況 鋼絲情況 | 1次/班 |
7 | 滑輪及滑輪保護罩 | 磨損及潤滑情況 運行聲音 保護罩磨損及焊縫 | 1次/班 |
8 | 卷筒 | 繩槽磨損情況 鋼絲繩壓板情況 | 1次/班 |
9 | 聯(lián)軸器 | 運行聲音及振動 | 1次/班 |
1.5.5.3點檢方法
點檢人員通過儀器儀表、點檢工具、五感對設備進行短時間的外觀檢查:如振動、發(fā)熱、松動、異音、異味、損傷、腐蝕、泄露等。
1.5.5.4點檢要求
點檢人員在交接班及班中對設備進行全面點檢,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解決,解決不了的,立即匯報中控室,并做好詳細記錄。
第9篇 起重吊車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1.吊裝的指揮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作業(yè)時應與操作人員密切配合,執(zhí)行規(guī)定的指揮信號。操作人員應按照指揮人員的信號進行作業(yè),當信號不清或錯誤時,操作人員可拒絕執(zhí)行。
2.六級以上大風或大雨、大雪、大霧等惡劣天氣時,應停止起重吊裝露天作業(yè)。在雨雪過后或雨雪中作業(yè)時,應先經(jīng)過試吊,確認安全可靠后方可進行作業(yè)。
3.機作業(yè)時,起重臂和重物下方嚴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過。重物吊運時,嚴禁從人上方通過。嚴禁用起重機載運人員。
4.機行駛和工作的場地應保持平坦堅實,并應與溝渠、基坑保持安全距離。
5.重機啟動前重點檢查項目應符合下列要求:
5.1????????? 各安全保護裝置和指示儀表齊全完好;
5.2????????? 鋼絲繩及連接部位符合規(guī)定;
5.3????????? 燃油、潤滑油、液壓油及冷卻水添加充足;
5.4????????? 各連接件無松動;
5.5????????? 輪胎氣壓符合規(guī)定。
6.起重機啟動前,應將各操縱桿放在空檔位置,手制動器應鎖死,并應按正確步驟啟動內燃機。啟動后,應怠速運轉,檢查各儀表指示值,運轉正常后接合液壓泵,待壓力達到規(guī)定值,油溫超過30℃時,方可開始作業(yè)。
7.作業(yè)前,應全部伸出支腿,并在撐腳板下墊方木,調整機體使回轉支承面的傾斜度在無載荷時不大于1/1000(水準泡居中)。支腿有定位銷的必須插上。底盤為彈性懸掛的起重機,放支腿前應先收緊穩(wěn)定器。
8.作業(yè)中嚴禁扳動支腿操縱閥。調整支腿必須在無載荷時進行,并將起重臂轉至正前或正后方可再行調整。
9.應根據(jù)所吊重物的重量和提升高度,調整起重臂長度和仰角,并應估計吊索和重物本身的高度,留出適當空間。
10.起重臂伸縮時,應按規(guī)定程序進行,在伸臂的同時應相應下降吊鉤。當限制器發(fā)出警報時,應立即停止伸臂。起重臂縮回時,仰角不宜太小。
11.起重臂伸出后,出現(xiàn)前節(jié)臂桿的長度大于后節(jié)伸出長度時,必須進行調整,消除不正常情況后,方可作業(yè)。
12.起重臂伸出后,或主副臂全部伸出后,變幅時不得小于各長度所規(guī)定的仰角。
13.汽車式起重機起吊作業(yè)時,汽車駕駛室內不得有人,重物不得超越駕駛室上方,且不得在車的前方起吊。
14.采用自由(重力)下降時,載荷不得超過該工況下額定起重量的20%,并應使重物有控制地下降,下降停止前應逐漸減速,不得使用緊急制動。
15.起吊重物達到額定起重量的50%及以上時,應使用低速檔。
16.作業(yè)中發(fā)現(xiàn)起重機傾斜、支腿不穩(wěn)等異?,F(xiàn)象時,應立即使重物下降落在安全的地方,下降中嚴禁制動。
17.重物在空中需要較長時間停留時,應將起升卷筒制動鎖住,操作人員不得離開操縱室。
18.起吊重物達到額定起重量的90%以上時,嚴禁同時進行兩種及以上的操作動作。
19.起重機帶載回轉時,操作應平穩(wěn),避免急劇回轉或停止,換向應在停穩(wěn)后進行。
20.當輪胎式起重機帶載行走時,道路必須平坦堅實,載荷必須符合出廠規(guī)定,重物離地面不得超過500mm,并應拴好拉繩,緩慢行駛。
21.作業(yè)后,應將起重臂全部縮回放在支架上,再收回支腿。吊鉤應用專用鋼絲繩掛牢;應將車架尾部兩撐桿分別撐在尾部下方的支座內,并用螺母固定;應將阻止機身旋轉的銷式制動器插人銷孔,并將取力器操縱手柄放在脫開位置,最后應鎖住起重操縱室門。
22.行駛前,應檢查并確認各支腿的收存無松動,輪胎氣壓應符合規(guī)定。行駛時水溫應在80~90℃范圍內,水溫未達到80℃時,不得高速行駛。
23.行駛時應保持中速,不得緊急制動,過鐵道口或起伏路面時應減速,下坡時嚴禁空檔滑行,倒車時應有人監(jiān)護。
24.行駛時,嚴禁人員在底盤走臺上站立或蹲坐,并不得堆放物件。
第10篇 鐵路吊車司機耙犁機移道機安全操作規(guī)程
一 鐵路吊車:
1.吊車司機必須熟知本礦鐵路運輸工序流程、各車站《站管細則》、各站站場情況和準軌鐵路信號規(guī)程,并熟悉專業(yè)基礎知識,取得合格證方能上崗作業(yè)。嚴禁非司機開車。
2.應經(jīng)常檢查吊車上的各種安全裝置、儀表、鋼繩及制動系統(tǒng)使其處于良好狀態(tài),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上報,不得隨意拆除安全裝置的鉛封。
3.進行作業(yè)前,必須清楚作業(yè)內容、作業(yè)環(huán)境,事先作好準備,嚴格控制起吊負重及吊車中心距離的限度,不準超力矩起吊重物,也不得仰角超過限度。
4.吊車移動前應鳴笛一長聲,表示吊車開動。作業(yè)完后未經(jīng)調度和指揮人員同意,不得任意離開作業(yè)地點。
5.行走時,應注意架空電力線、牽引網(wǎng)線和鐵路兩側的障礙物。其速度不得超過
6km/h。
6.吊車與電機車連掛時,吊車司機應在固定線、半固定線監(jiān)督接風管試風。
7.吊車進入掌子面、排土場作業(yè)時,司機必須了解線路狀態(tài)、曲線半徑、坡道大小及鋼軌正反超高、路基障礙物等后,方可作業(yè)。
8.內燃吊車可在25‰的坡道上自行行走,在20‰以下的坡道上可自力進行作業(yè),大于20‰以上坡道作業(yè)時必須由單機連掛作業(yè);帶掛平板作業(yè)其坡度不超過15‰;自力作業(yè)距離不超過300米。
9.吊車不得在低于12米的高壓線下帶電作業(yè),特殊情況下,須經(jīng)調度或有關領導同意后,采取安全可靠措施,方能作業(yè)。
10.吊車作業(yè)時,必須配備兩名司機,一人操作,一人監(jiān)控作業(yè)現(xiàn)場的人和物的動態(tài)及吊車的平衡與起落狀態(tài)。每一動作開始前,都要先鳴笛示警。
11.吊車作業(yè)必須有專人指揮;司機應按指示信號進行工作,信號不明應停止作業(yè)。12.吊車作業(yè)時,嚴禁非工作人員進入車內;嚴禁在各部位注油、緊油杯或緊閘帶;
嚴禁吊車同時進行三種以上的動作。
13.吊車在排土場作業(yè)時,線路超高不得大于50mm:在坡道上起吊或作業(yè)完畢時,若停放在坡道時,應采取止輪措施。
14.兩臺吊車同時作業(yè)時,必須做好呼喚應答。
15.吊重物時,先必須試吊;吊重物旋轉前,必須檢查旋轉閘帶,并只能經(jīng)架腳邊旋轉;當兩邊的支持樑加牢時,方可作360度的旋轉。作業(yè)時,重物或起重臂下嚴禁站人。
16.鋼繩應均勻地卷在繩筒上,在松繩時,卷筒上的鋼繩余量不得少于一圈半。所用鋼繩必須按負重要求選擇,并是合格的。起吊邊角或易剪、切鋼繩的物件時,必須墊木墊或膠墊。
17.遇有六級以上的大風,應停止作業(yè)。夜間作業(yè)時,吊車場所應架設好照明。
18.吊車脫軌時,嚴禁用扒桿作為支撐吊物自起的方法處理。
19.吊車不得停放在不穩(wěn)固和不良狀態(tài)的線路上或岔尖上。
二 移道機
1.司機必須熟悉鐵路信號規(guī)程,并熟練掌握本專業(yè)基礎知識、安全規(guī)程及技術操作技能。
2.進行作業(yè)前,司機必須清楚作業(yè)內容、作業(yè)環(huán)境,事先作好準備,按章操作。
3.作業(yè)時不得少于二人(一名司機、一名副司機),并熟知鐵路運轉信號及作業(yè)環(huán)境。
4.作業(yè)前,應對移道機的水箱、機油、發(fā)動機座、風扇皮帶、分向離合器及手閘銷子等部位進行檢查,確信完好,方可開機作業(yè)。
5.遇到下列情況之一時,移道機不準作業(yè):
5.1夜間排土場無照明;
5.2設備有較大缺陷尚未處理完;
5.3喇叭、照明失效時;
5.4拖運與工作無關的貨物和閑雜人員;
5.5移道機沒有安全護欄。
6.運行速度要遵守以下規(guī)定:
6.1正線上坡運行速度不準超過20km/h;下坡運行速度不準超過15km/h;
6.2在排土場移動線限速3-5km/h;進庫限速3km/h以下;
6.3通過道岔、站線、橋梁不得超過10km/h。
7.運行時要遵守以下規(guī)定:
7.1運行前應先檢查牙條、叉子是否提升到適當位置,必須保持一定的高度;
7.2運行中不得隨意使用緊急制動,不準熄火;當變換行走方向時,應先停穩(wěn),后變換方向并鳴笛開車;
7.3嚴禁飛上、飛下;
7.4行走時,必須認真瞭望,嚴格遵守信號規(guī)程。
8.移道時要遵守以下規(guī)定:
8.1在排土場作業(yè)前,必須先確認直流電(或其他電源)是否已停,無誤后方能作業(yè)。嚴禁帶電作業(yè);
8.2作業(yè)時,車上、車下應相互配合好,注意現(xiàn)場附近的作業(yè)人員,以免飛石傷人;
8.3小鐵螺絲拆開一頭時,叉子必須全部叉在鋼軌上,方能作業(yè)。軌梯提升高度應能確保設備、人身安全;
8.4換牙條時注意不要碰壞夾板:下牙條時不得壓壞枕木;同時牙條上端不能少于兩個牙;
8.5在大于4‰以上的坡道上作業(yè)時,應采取止輪打掩措施;
8.6獨頭道作業(yè)時,距盡頭不得小于5m;
8.7在排土場外股升道時,不得超過兩軌面高差200mm。
三 耙犁機
1.司機必須熟悉準軌鐵路信號規(guī)程,并熟練地掌握本專業(yè)技術維護、信號規(guī)程及專業(yè)安全規(guī)程。
2.在進行作業(yè)前,司機必須清楚作業(yè)內容、作業(yè)環(huán)境、并檢查好耙犁機各部件。
3.作業(yè)中必須注意各部機件的活動情況,發(fā)現(xiàn)異常,立即停車處理。
4.作業(yè)中必須注意線路下方的障礙物或行人安全,當發(fā)現(xiàn)危及人身、設備安全時,立即鳴示停車信號,停止作業(yè)。
5.嚴格執(zhí)行準軌鐵路運轉信號規(guī)程,并按下列信號進行作業(yè):
二長聲前進;一長聲停車;三短聲后退;兩短聲減速;四短聲作業(yè)完畢。
6.司機在頂棚作業(yè)時,應戴安全帽,并站在安全處,與各種高壓線的距離須保持規(guī)定的安全距離。運行中嚴禁上頂棚。
7.獨頭道作業(yè)時,車鉤距線路盡頭不得少于lm。
8.經(jīng)常檢查并保持梯子扶手及圍欄處于良好狀態(tài),發(fā)現(xiàn)有斷裂現(xiàn)象,應及時處理。
第11篇 吊車行車安全操作規(guī)程
1、作業(yè)人員必須經(jīng)過專業(yè)培訓考試合格后執(zhí)證上崗。
2、工作前應對吊車的主要部件及各個裝置進行認真仔細檢查,確認安全后方可進行操作。
3、對長時間停止使用或新裝吊車,在使用前應時行試車,并認真檢查,確認無異常后方能使用。
4、開車前,必須發(fā)出鳴報,起吊過程中,吊物下方嚴禁站人或行人通過,作業(yè)中突然斷電,應把所有控制器扳置零位。
5、操作者,必須面向吊車,并注意觀察吊物,發(fā)現(xiàn)危急情況時,應馬上發(fā)出避讓信號,并停止操作,緊急處理。
6、嚴禁同時操作兩個以上控制器(按鍵),不準將吊物長時間停掛在空中。
7、下雨天不準露天起吊操作,以防觸電、打滑等事故發(fā)生。
8、堅持做到“十個不準吊”原則,即:
(1)、指揮信號不明或多人指揮不吊;
(2)、超負荷不吊;
(3)、工件捆扎不牢不吊;
(4)、吊物上站人不吊;
(5)、安全裝置失靈不吊;
(6)、物件埋在地下不吊;
(7)、歪拉斜吊不吊;
(8)、物件銳角不墊軟物不吊;
(9)、物件下有人不吊;
(10)、照明不足不吊。
第12篇 塔形吊車駕駛員安全技能操作規(guī)程
1.駕駛員必需身板康健,兩眼目力杰出,無紅綠色盲,兩耳無聽力停滯。必需路程經(jīng)過過程安全技能培養(yǎng)訓練,取得特殊的一種功課人員操作證,方可自力操作。
2.駕駛員必需清楚知道所操作塔形吊車的機能機關,按塔形吊車有關劃定舉行操作,嚴禁違章功課。應清楚知道機械的調養(yǎng)、檢查修理常識,按劃定對于機械舉行同樣平常調養(yǎng)。
3.塔形吊車必需有活絡的吊鉤、繩筒、斷繩保險裝置,必需具有有用的超高限位、變幅限位、行走限位、力矩限定器、駕駛室起落限位器等,上漲爬梯應有護圈。
4.功課前,應將軌鉗齒及,斷根軌道上停滯物,擰好夾板螺釘;施用前應檢查試吊。
5.功學時,應將駕駛室窗子打開,注重批示旌旗燈號;冬天駕駛室內取暖和,應有防火、防觸電辦法。
6.多臺塔形吊車功學時,應注重保持各機操作間隔。 七、塔形吊車行走到接近軌道限位開關時,應提前減速泊車;旌旗燈號不明或者可能導致義故時,應暫停操作。
7.吊起時起重臂下不得有人停留或者行走,起重臂、物件必需與排擠電線保持安全間隔;吊起必需對于峙“十不吊”的安全操作劃定。
8.物件吊起時,禁止在物件上站人或者舉行加工。
9.吊起在滿負荷或者接近負荷時,嚴禁降落臂桿或者同時舉行兩個動作。
10.吊起重物嚴禁自由落體,重物下落用手剎或者腳剎控制遲緩下降。
11.功課完結后,塔形吊車應停放在軌道中部,臂桿不該過高,應順向風源,
卡緊夾軌鉗,堵截電源;應將吊起物件放下,剎住制動器,把持桿放在空擋,并關門上鎖。
12.自升式塔形吊車在吊運物件時,均衡重必需移動至劃定位置。
13.塔形吊車頂升時必需放松電纜,放松長度應略大于總的頂升高度,并固定好電纜卷筒;應把起重小車和均衡重移近塔帽,并將扭轉部分剎住,嚴禁塔帽扭轉。
14.塔形吊車安裝后經(jīng)驗收及格,方可投入施用。嚴禁施用未經(jīng)驗收或者未路程經(jīng)過過程驗收的塔形吊車。
第13篇 吊車鏟車推土機汽車司機操作規(guī)程
吊車司機操作規(guī)程
1、吊車司機必須經(jīng)礦、局、鐵嶺安全部門培訓合格,發(fā)證后持證上崗。
2、工作前,著裝整潔,嚴禁穿拖鞋。檢查吊車、機油、水電、鋼絲繩、液壓部分,確保安全方可工作。
3、起吊前,吊車司機根據(jù)被吊物體選好繩扣,繩扣破斷力大于被吊物體6倍重量,起吊重物不得超出吊車起吊重量。
4、起吊要有專人指揮,傳送信號要準確,轉動時必須先鳴號,轉動區(qū)域內禁止有人進入。
5、收車后對車要三撿,查找有無異?,F(xiàn)象,如有及時處理,確認正常后,冬季放水入庫,方可離去。
鏟車司機操作規(guī)程
1、鏟車司機必須經(jīng)礦、局、鐵嶺安全部門培訓合格,發(fā)證后持證上崗。
2、出車前,著裝整潔,嚴禁穿拖鞋。要對車進行三撿,檢查機油、水、電。液壓起斗系統(tǒng)完好后才能出車工作。
3、工作現(xiàn)場必須看好倒車方位,確認無障礙后才能作業(yè),裝車時駕駛室內不準坐人閑談、吸煙。
4、工作完成后,檢查全車各部有無障礙和松動現(xiàn)象,如有故障及時向隊里匯報處理,修好后才能離開。
推土機司機操作規(guī)程
1、推土機司機必須經(jīng)礦、局安全培訓中心培訓合格后持證上崗。
2、出車前必須著裝整潔、利索,不許穿拖鞋。檢查機油、水電、液壓裝置是否完好、可靠,熟知機械性能、操作規(guī)程。
3、工作時合理使用檔位,了望好周圍情況,在高低不平的現(xiàn)場,對機械震動嚴重場地,不能用高鍵檔倒車。
4、在高空推煤,看好煤堆距樓橋的高度,安全后才能通過,避免刮棧橋,倒車要看好線路,防止滑入溜煤眼,禁止大于30°坡度工作。
5、收車后進行三撿,全車各部沒有異?,F(xiàn)象,清理好衛(wèi)生,冬季放水,才能離去。
汽車司機操作規(guī)程
1、汽車駕駛員要熟知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法規(guī),必須經(jīng)交通主管部門培訓,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未按規(guī)定審驗或審驗不合格的駕駛證,不準繼續(xù)駕駛車輛。
2、出車前著裝整潔,不準穿拖鞋,對車進行三撿,機油、水、電,安全系統(tǒng)全面檢查,確認安全后才能做出車準備。
3、行車中,精力集中,注意檢查儀表顯示變化情況,隨時掌握車輛技術狀況,途徑城市、街道、集市,應注意減速避讓,嚴防交通事故發(fā)生。
4、不疲勞駕駛,應根據(jù)路途遠近合理配備2名司機,保證安全完成任務。
本工種存在危險因素及預防措施
1、本工種存在危險因素是翻車、撞車等傷人。
2、 嚴格遵守交通規(guī)則和交通秩序。
3、 保證必要的睡眼時間和較好的睡眼效果。飲酒后不準駕駛車輛。
4、 不準駕駛安全設備不全或機件失靈和不符合裝載規(guī)定的車輛
第14篇 吊車起重安裝設備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
1.吊車操作者必須持有特種設備使用操作證上崗作業(yè),按《設備管理規(guī)定》中崗前安全教育、三好、四會、五項紀律的培訓及考核,方可上崗作業(yè)。
2.吊車人員正確穿戴勞保用品,酒后禁止吊運工作。
3.操作前對吊車進行空載運行試驗,各限位開關、緊急開關、制動器應靈驗可靠。
4.起重安裝前檢查大車、小車及路軌周圍,確認無人及無障礙物時才可閉合主電源。電源電壓應在330v以上。 5.當?shù)跷锲鹕?,一般以高出地面最高障礙物0.5米為宜,吊物從安全通道吊運,禁止從人頭或設備上面通過。
6.吊車正常運轉過程中不得使用限位開關、緊急開關及反接制動停車。
7.吊車在起吊重物時,鋼索用漸進的方式拉緊。
8.吊車嚴禁吊掛的荷重超過額定工作負荷,在懸吊物上進行焊接操作。
9.吊車在運行中,發(fā)生異常故障,應放下所吊物件,拉下閘刀開關,報告領導組織檢修;不得在運行中進行維修。
10.嚴禁司機操縱起重機與同跨起重機碰撞,同一軌道各起重機間的距離不應小于1米。
11.上下班前后,必須做好相關點檢保養(yǎng)工作,保持設備清潔完整。
第15篇 吊車安全操作規(guī)程5
吊車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5
1起重機司機
1.1起重機司機專門訓練,經(jīng)有關部門考核合格,發(fā)給合格證,方準上崗操作,嚴禁無證人員操作起重設備。
1.2進行起重作業(yè)前,起重機司機必須檢查各部裝置是否正常,鋼纜是否符合安全規(guī)定,制定器、液壓裝置和安全裝置是否齊全、可靠、靈敏,嚴禁起重機各工作部件帶病運行。
1.3起重機司機必須與指揮人員密切配合,服從指揮人員的信號指揮。操作前必須先鳴喇叭。如發(fā)現(xiàn)指揮信號不清或錯誤時,司機有權拒絕執(zhí)行;工作中,司機對任何人發(fā)出的緊急停車信號,必須立即服從,待消除不安全因素后,方能繼續(xù)工作。
1.4起重機只能垂直吊起載荷,嚴禁拖拽尚未離地的載荷,要避免側載。
1.5起重機在進行滿負荷起吊時,禁止同時用兩種或兩種以上的操作動作。起重吊臂的左右旋轉角度都不能超過45°,嚴禁斜吊、拉吊和快速升降。嚴禁吊拔埋入地面的物件,嚴禁強行吊拉吸貼于地面的面積較大的物體。
1.6起重機在帶電線路附近工作時,應與其保持安全距離,在最大回轉范圍內,允許與輸電線路的最近距離見下表,雨霧天氣時安全距離應加大至1.5倍以上。起重機在輸電線路下通過時,必須將吊臂放下。
1.7起重機嚴禁超載使用,如果用兩臺起重機同時起吊一重物,必須服從專人的統(tǒng)一指揮,兩機的升降速度要保持相等,其物件的重量不得超過兩機所允許的總起重量的75%。綁扎吊索時,要注意負荷的分配,每車分擔的負荷不能超過所允許最大起重量的80%。
1.8起重機在工作時,吊鉤與滑輪之間應保持一定的距離,防止卷揚過限把鋼纜拉斷或吊臂后翻。在吊臂全伸變幅至最大仰角并吊鉤降至最低位置時,卷揚滾筒上的鋼纜應至少保留3匝以上。
1.9工作時吊臂仰角不得小于30°,起重機在吊有載荷的情況下應盡量避免吊臂的變幅,絕對禁止在吊荷停穩(wěn)妥前變換操作桿。
1.10起重機在工作時,嚴禁進行檢修和調整。
1.11停工或休息時,不準將吊物懸掛在空中。
1.12工作完畢,吊鉤和吊臂應放在規(guī)定的穩(wěn)妥位置,并將所有控制手柄放至中位。
2指揮人員
2.1指揮信號要事先向起重機司機交待清楚,如遇操作過程中看不清指揮信號時,應設中轉助手,準確傳遞信號。
2.2指揮手勢要清晰,信號要明確,不準帶手套指揮。
2.3起吊物件,應先檢查捆縛是否牢固,繩索經(jīng)過有棱角、快口處應設襯墊,吊位重心要準確,不許物件在受力后產(chǎn)生扭、曲、沉、斜等現(xiàn)象。
2.4在所吊物件就位固定前,起重機司機不得離開工作崗位,不準在索具受力或起吊物懸空的情況下中斷工作。
2.5當起重機司機因物件超重拒絕起吊時,指揮人員應采取措施,設法減輕起重機超重負荷,嚴禁強化指揮起重機超負荷作業(y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