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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隱患報告制度匯編15篇

更新時間:2024-05-06 查看人數:60

安全隱患報告制度

有哪些制度

安全隱患報告制度

企業(yè)的安全隱患報告制度是保障生產安全的重要環(huán)節(jié),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 安全事故報告:當發(fā)生安全事故時,員工應立即上報,包括事故時間、地點、原因、影響范圍及初步處理情況。

2. 隱患排查:定期或不定期進行安全生產檢查,發(fā)現潛在風險,及時記錄并上報。

3. 風險評估:對上報的安全隱患進行風險評估,確定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

4. 整改措施:制定并執(zhí)行針對安全隱患的整改方案,確保風險得到有效控制。

5. 跟蹤反饋:對整改措施的執(zhí)行情況進行跟蹤,確保問題得到解決,并形成閉環(huán)管理。

內容是什么

安全隱患報告制度的內容應詳盡且具有可操作性,包括:

1. 報告程序:明確報告的途徑、流程和時限,如通過安全管理系統(tǒng)、電話、郵件等。

2. 責任劃分:確定各級管理人員在報告和處理安全隱患中的職責,確保責任到人。

3. 記錄管理:建立安全事件記錄系統(tǒng),詳細記錄每一起報告的安全隱患及其處理情況。

4. 培訓教育:定期對員工進行安全知識培訓,提高他們的安全意識和報告能力。

5. 激勵機制:設立獎勵機制,鼓勵員工積極參與安全隱患的發(fā)現和報告。

注意事項

在執(zhí)行安全隱患報告制度時,需注意以下幾點:

1. 保密性:保護報告人的隱私,防止因報告而受到報復。

2. 實時性:對于緊急情況,應立即采取行動,不可延誤。

3. 準確性:報告內容要真實、準確,避免因錯誤信息導致決策失誤。

4. 持續(xù)改進:定期評估制度的有效性,適時調整和完善。

5. 法規(guī)遵從:確保所有的報告和處理活動符合相關法律法規(guī)要求。

實施安全隱患報告制度,旨在構建一個安全的工作環(huán)境,提高企業(yè)的安全管理效能。每個員工都應積極參與,共同維護企業(yè)安全。

安全隱患報告制度范文

第1篇 煤礦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報告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及時排查、治理煤礦安全生產隱患,預防生產安全事故,保障職工生命安全和煤礦生產安全,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的所有煤礦。

第三條煤礦是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的責任主體。礦長對本礦安全生產隱患的排查和治理負全面責任,各分管副礦長對分管業(yè)務范圍內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負責。

第四條公司安全監(jiān)察處等業(yè)務處室對煤礦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和報告工作負有監(jiān)督檢查和查處的職責。

第五條煤礦應制定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報告制度,明確隱患排查治理報告責任。

第二章隱患排查

第六條公司每月對各礦安全生產隱患排查1次,對高瓦斯、容易自燃礦井,水文地質條件復雜礦井每月排查2次;煤礦每周對本礦安全生產隱患全面排查1次;各煤礦科、隊、班組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隨時進行隱患排查。

第七條公司每月召開一次礦井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會議;煤礦每周召開一次隱患排查辦公會議。

第三章隱患治理

第八條煤礦應建立健全隱患登記建檔和重大隱患掛牌整改制度。

第九條煤礦安全生產隱患實行分級管理。一般隱患由礦長指定隱患整改責任人,責成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重大隱患由礦長組織制定隱患整改方案,按照定時間、定人員、定資金、定措施、定標準的“五定”原則進行停產整改。

第十條對確認存在重大安全生產隱患的煤礦由公司下達停產整頓(停止作業(yè))處理決定書。決定書應包括系列內容:

(一)下達停產整頓(停止作業(yè))指令,明確整改內容和期限;

(二)按照《公司煤礦安全隱患處罰辦法》,對礦井及相關責任人員進行處罰;

(三)視情況通報有關部門。

一般隱患要下達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通知書。

第十一條煤礦自接到停產整頓(停止作業(yè))處理決定書之日起,必須立即按照要求實施停產整頓(停止作業(yè))。由煤礦主要負責人組織制定停產期間安全技術措施和隱患整改方案,并上報公司。

停產整頓期間,煤礦要組織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

第十二條所有隱患都要按照“零閉合”管理原則,逐級落實整改責任,確保整改實效。重大隱患整改完畢后由煤礦組織驗收,安全礦長簽字后報公司安全監(jiān)察處備案。重大隱患整改完成,由煤礦主要負責人組織自檢,自檢合格后由煤礦向公司提出書面恢復生產申請報告。申請報告應包括整改內容、自檢結果,并由煤礦礦長和安全礦長簽署驗收意見。

第十三條公司收到煤礦恢復生產申請,由安全監(jiān)察處組織驗收合格,向煤礦下達準予生產(作業(yè))指令后,煤礦方可恢復生產(作業(yè))。

第四章隱患報告

第十四條發(fā)現煤礦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和違法行為時,煤礦調度室必須立即向公司調度室報告,同時對口匯報給平頂山裕隆公司的業(yè)務處室。

第十五條每月25日前,煤礦要將本期重大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情況書面報告公司。書面報告要有煤礦主要負責人簽字。報告包括隱患的原因、現狀、危害程度分析、整改方案、安全措施和整改結果。

第五章罰則

第十六條對遲報、瞞報重大安全生產隱患,不按規(guī)定限期整改隱患或不落實整改措施、不執(zhí)行上級煤炭監(jiān)管部門和公司停產整頓指令而擅自組織生產的,按照《煤礦安全隱患處罰辦法》進行處罰,并根據情節(jié)輕重,給與直接責任人和主要負責人行政處分。

第六章附則

第十七條本制度解釋權歸本公司。

第十八條本制度自下發(fā)之日起執(zhí)行。

第2篇 安全隱患報告舉報有獎制度

為充分發(fā)揮安全管理工作中的職工監(jiān)督和社會輿論作用,及時發(fā)現和有效整改安全隱患,生產違章,預防和減少安全事故發(fā)生,保障我司安全生產,根據國家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總局令第16號《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guī)定》第十一條的規(guī)定,結合我司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隱患報告和舉報范圍

1、公司經營者、駕駛員發(fā)生事故未按規(guī)定上報或隱瞞不報、拖延遲報或謊報的。

2、車輛有安全隱患未及時修復嚴重危及乘客生命財產安全,可能引起人員傷亡或重大財產損失的安全隱患。

3、其它構成重大傷亡或財產損失危險的安全隱患或者安全生產的違法、違章行為。

二、報告和舉報主體和形式

公司任何員工均有權對安全隱患、安全事故和安全違法、違章行為進行舉報。但舉報人在舉報時不得捏造事實,誣告或以舉報為名制造事端,干擾安全監(jiān)管工作秩序。

舉報時可采用電話、電子郵件、書信、來訪等形式,說明事故隱患的名稱、地點,安全生產違法、違章行為的時間和行為人等。舉報時要告知本人的真實姓名和聯(lián)系電話,以便于及時核實、查處和消除事故隱患及兌現獎勵。

三、舉報電話和舉報信箱

由公司安全管理部受理各類舉報,舉報地點設在公司安全管理部。

舉報電話:__________。

舉報箱:設置在公司_________。

四、舉報受理程序

1、受理各類安全舉報時,受理人應立即書面登記編號并到現場勘查核實。如屬已受理過的同一內容舉報,應向舉報人詳細說明受理的時間和處理經過。對舉報非安全違法行為和事故、隱患的,應直接告知舉報人有權處理的責任部門。

2、核實舉報情況基本屬實后,屬一般或較大安全隱患的,由安全管理部下發(fā)《安全隱患整改通知書》督促相關責任人限期整改,并到期進行復查。隱患整改責任人整改事故隱患后,應及時將整改情況書面呈報安全管理部復查銷號和存檔。

3、凡屬情節(jié)特別嚴重的安全違法行為或重大、特別重大事故隱患,受理人應立即上報分管安全生產領導和公司領導。

4、舉報核實處理完畢,安全管理部應填寫《安全舉報獎勵審批表》,并于每季度的最后一個月報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審批后,對舉報人進行獎勵。

五、受理舉報時,對舉報人不愿公開姓名、身份、單位以及不愿公開自己舉報行為的,受理單位和人員將尊重舉報人的權力給予保密。

六、舉報獎勵標準

對經查證屬實的舉報,由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按照國家有關事故隱患或者安全生產違法行為嚴重程度評審確定獎勵標準,給予第一時間舉報的單位或個人50-1000元不等的獎勵。獎勵標準分五類:

(1)一般事故隱患舉報獎勵標準為50元至100元;

(2)較大事故隱患舉報獎勵標準為100元至300元;

(3)重大事故隱患舉報獎勵標準為300元至500元;

(4)特別重大事故隱患舉報獎勵標準為500元至1000元;

(5)未按規(guī)定上報、隱瞞不報的安全事故舉報獎勵標準為200元。

以上所稱的事故隱患等級依據國家相關標準界定。

七、本制度自發(fā)布之日起執(zhí)行。

第3篇 重大安全隱患報告制度

一、重大安全隱患監(jiān)理工作應急方案

根據《中國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為了保護企業(yè)從業(yè)人員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保證企業(yè)在出現生產安全事故時,項目監(jiān)理部能夠及時進行應急救援,最大限度地降低生產安全事故給企業(yè)眾業(yè)人員所造成的損失,特制定本項目監(jiān)理部重大安全隱患制度。

1、成立安全生產監(jiān)督機構

安全生產監(jiān)督機構及職責:項目監(jiān)理部安全生產監(jiān)督機構負責本項目內重大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協(xié)調指揮工作,職責如下:

① 發(fā)現重大安全隱患后,按照已定方案迅速開展重大安全隱患調查工作。

②項目監(jiān)理部監(jiān)督施工單位停止發(fā)生重大隱患的現場施工并對現場可能發(fā)生的其他一些情況進行分析等,以利于救援機構完善現場隱患應急處理措施。

③適時發(fā)布通報,將重大安全隱患發(fā)生的原因、責任及處理意見在項目、公司系統(tǒng)內進行示警。

二、重大安全隱患應急救授程序

1、重大安全隱患報告程序(圖1)。

圖1重大安全隱患應急報告程序圖

三、建立安全值班制度,安全隱患發(fā)生后,發(fā)現人有責任在第一時間內向本項目監(jiān)理部總監(jiān)理工程師報告,按照有關規(guī)定要求如實逐級上報。

四、嚴格執(zhí)行有關規(guī)程和規(guī)定,嚴禁救援過程中的違章指揮和冒險作業(yè),避免救護過程中發(fā)生二次傷害事故。

五、監(jiān)督管理施工單位保護事故現場,防止無關人員進入,破壞現場和毀滅證據。

六、重大危險源控制范圍

根據本工程特點,為應對施工現場可能造成的危害,對以下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制定重大危險源控制對象:

1、大型腳手架:搭設高度在20m以上的組裝式腳手架;搭設高度小于20m的懸挑腳手架;高度在6.5m以上、均布荷載大于3kn/m2的滿堂紅腳手架;附著式整體提升腳手架。

1)大型腳手架控制措施

因地基沉降引起的腳手架局部變形。在雙排架橫向截面上架設八字戧或剪刀撐,隔一提立桿架設一組,直至變形區(qū)外排。八字撐或剪刀撐下腳必須設在堅實、可靠的地基上。

腳手架賴以生根的懸挑鋼梁撓度變形超過規(guī)定值,應對懸挑鋼梁后錨固點進行加固,鋼梁上面用鋼支撐加u形托旋緊后頂住屋頂。預埋鋼筋環(huán)與鋼梁之間有空隙須用馬楔備緊。吊掛鋼梁外端的鋼絲繩逐根檢查,全部緊固,保證均勻受力。

腳手架卸荷、接接體系局部產生破壞。要監(jiān)督承包單位立即按原方案制定的卸荷、拉接方法將其恢復,并對已經產生變形的部位及桿件進行糾正。如糾正腳手架向外張的變形,先按每個開間設一個5t倒鏈與結構繃緊,松開剛性拉接點,各點同時向內收緊倒鏈,至變形被糾正,做好剛性拉接,并將各卸荷點鋼絲繩收緊,使其受力均勻,最后放開倒鏈。

為快速、及時、妥善地處理本項目安全事故,做好應急處置和搶險救援的組織、協(xié)調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社會危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件》及相關部門的有關規(guī)定,認真審查施工單位制定的土方坍塌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具體內容如下:

事故發(fā)生后,項目監(jiān)理部應急指揮小組立即按照應急組織機構人員分工,監(jiān)督管理施工單位展開搶險自救和事故報告及待援工作。采取控制措施:

①立即撤離危險區(qū)域內施工人員,防止事故擴大。

②封閉危險區(qū)域,嚴禁無關人員進入,造成二次傷害和影響救援工作。

③協(xié)調、組織應急專業(yè)人員進行搶救。

④向120或999急救中心求助。

2、火災事故消防應急救援預案

火情發(fā)生時,為能有秩序組織撲救,阻止火勢的迅速蔓延,爭取滅火時間,使燃燒速度控制在最低限度,盡快將初起火災撲滅,最大限度地減少和降低火災事故對人員的傷害以及對財產造成的損失。

①報警

火情發(fā)生時,發(fā)現人大聲呼救,迅速將此住處傳遞給值班人員,同時采取滅火措施,控制火勢擴大。

一是協(xié)調動員現場人員救火,二是協(xié)調組織火場人員及時疏散。若火勢不能得到有效控制,立即撥打“119”,向市消防報警中心報警。撥通后首先詢問是否火警臺,得到肯定答復后,將單位名稱、地址、電話號碼、報警人姓名、火勢情況、燃燒物質情況詳細簡要地告知對方,待對方明確說明可以掛斷電話后,并監(jiān)督承包單位派專人到路口迎候消防車,引導消防隊迅速趕到火場。

②火災疏散救援

a、發(fā)生火災后,協(xié)調組織救援人員首先將出入口附近或最不利點的人員疏散出去,然后再逐步擴大范圍進行搜索救援,進入室內高聲呼咕,辨聽哪里有呼救聲、喘氣聲和呻吟聲,查看隱藏處有無因受到火勢、濃煙、爆炸和倒塌而被圍困的人員。對神志清醒,但在煙霧中辨別不清方向、找不到出口的被困人員指明通道讓其自行脫險。對因驚嚇、煙熏、火燒而錯迷的人員把他們背、抱、抬搶救出來,對傷員除現場進行急救的同時,撥打999或120急救電話,向急救中心講明傷員傷及的部位和傷害程度,以及單位地址和電話請求救助,或協(xié)調施工單位派車將傷員直接送往醫(yī)院救治。

b、為確保救援人員自身的安全和充分發(fā)揮救援人員的作用,進入火場必須搭伴而行,牢記出入標記,以便安全撤離。一旦在火場發(fā)現或意識到自己和被救助人員可能被煙火圍困,必須爭分奪秒離開險區(qū)。撤離前,用濕毛巾或口罩捂住口鼻,低姿或或匍匐通過煙霧區(qū),按照應急指示燈顯示的方向,選擇安全樓梯逃生。

c、火勢較大、煙火封路、無路可逃時,退回室內或未燃燒的房間,關閉門窗。有條件時,將門窗用棉織物遮擋,防止煙霧竄入,不斷向門窗潑水降溫,延緩火勢蔓延。等待救援時,可以跑到窗口呼喊,揮動醒目標志,夜間用手電筒發(fā)出信號或敲擊金屬物、打電話的方式通知有關人員前來營救。

③滅火撲救

a、火災發(fā)生后,滅火撲救人員根據火場燃燒物的性質、狀態(tài)、燃燒范圍和風力風向等因素,正確選擇滅火器材,充分利用火場的地形、地物、站在有效距離內滅火。

b、防止火勢蔓延擴大,達到迅速滅火的目的。滅火消防人員及時疏散與燃燒部位毗連的物資,為開辟防火間距,阻止火勢蔓延創(chuàng)造條件。

c、為確保滅火撲救人員的安全,監(jiān)督施工單位要立即截斷火場電源。沒有穿戴防護用品的義務消防人員不能進入燃燒區(qū)滅火。

④安全保衛(wèi)要求

a、火災發(fā)生后,要求施工單位安全保衛(wèi)人員按照分工沿大門兩側設置警戒線,維護秩序,協(xié)助公安人員疏散圍觀人群,阻止非救援車輛和無關人員進入,留出通疲乏,保障消防車輛和急救車輛的通行。

b、監(jiān)督管理施工單位負責看管從火場中搶運出來的貴重物品,防止混亂中資產資金鐵丟失。

c、滅火后,監(jiān)督施工單位保護火災現場,防止閑雜人員進入踐踏,妨礙事故的調查。

第4篇 安全隱患報告和舉報制度

為充分調動企業(yè)員工、社會群體發(fā)揮對安全生產的監(jiān)督作用和參與安全生產工作的積極性,及時發(fā)現和消除事故隱患,逐步形成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長效機制,促進企業(yè)狠抓安全管理,從源頭上杜絕事故隱患,特制定本制度。

一、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本企業(yè)安全獎勵的一般規(guī)定。

二、 安全隱患:

安全隱患是指危害到企業(yè)生產發(fā)展、車輛安全運行、有可能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等各種不安全因素。

三、隱患報告和舉報內容

1、隱患報告內容:隱患的現狀及其產生的原因、隱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難易程度分析、隱患的治理方案。

2、隱患舉報內容:隱患的現狀、存在隱患的地點、發(fā)現時間。

3、對安全隱患的舉報公司應嚴格實行登記管理,對舉報的各種安全隱患公司均應立即派專人進行調查、核實,確認后要立即落實措施進行整改,在公司職權范圍以外的隱患事項公司應制定防范措施,并應以書面形式報告主管部門。

四、獎勵和懲罰

1、對在安全生產工作成績突出、防止或挽救安全事故發(fā)生、隱患報告和舉報的有功人員,要給予榮譽表彰和物質獎勵(100-500元/次)。

2、 對提出安全重大合理化建議、及時制止違章避免重大險肇事故或人身傷害事故、消除重大安全隱患、解決安全生產重大問題的職工或單位,經安全部門調查屬實并簽認,均可以報公司請功或一次性重點獎勵500-3000元/次。并在年終評先、提職時予以此職工優(yōu)先考慮。

對明知存在安全隱患而視若無睹的各級人員,一經查實,無論隱患大小,公司均作開除處理。

對借舉報之名捏造事實、誣告他人或者以舉報為名干擾正常工作的,公司將追究舉報人責任,情節(jié)輕微的給予停班學習,情節(jié)嚴重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五、事故隱患舉報實行嚴格的保密制度。受理舉報的機構和人員必須妥善保管和使用舉報材料,不得向外泄露舉報人的任何信息,調查核實情況時,不得出示舉報材料原件和復印件,不得將舉報情況透露給被舉報人或有可能對舉報人長生不利后果的人員,受理人員因泄露舉報信息造成后果的公司將給予100-500元的處罰,情節(jié)嚴重的做辭退處理。

第5篇 供電所安全隱患排查處理報告制度

一、 總則

1、為了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加強對事故隱患的排查治理和管理,有效地控制和排查事故隱患,預防和減少各類事故的發(fā)生,保障生產安全、穩(wěn)定、高效運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勞部發(fā)(1995)332號《重大事故隱患管理規(guī)定》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guī),特制定本規(guī)定。

2、 本所一把手對本所的安全隱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全面負責;技術負責人負責安全隱患的排查與整改措施的編制。

二、 安全隱患排查及報告程序;

每月召開由技術負責人主持,行政一把手參加的安全隱患排查會。會議落實以前安全隱患整改情況并進行相應考核。對所排查收集到的安全隱患按照本制度規(guī)定進行隱患分級,制定整改措施。

每季度召開重大安全隱患排查會,對排查會排查收集到的安全隱患進行分級,按隱患分級責任范圍制定編制整改措施,落實整改資金,落實整改時間,落實整改負責單位負責人,落實督促檢查單位。難以立即整改的安全隱患要按照分級責任制訂防范、監(jiān)控措施。

三、重大隱患排查及報告主要內容

1、應設置而未設置勞動安全衛(wèi)生設施,如通風、照明、防塵、防毒、防輻射、噴淋沖洗、防寒保暖、防熟降溫、空氣凈化等設施。

第八條 系統(tǒng)裝置中未實施勞動安全技術措施,如安全防護裝置、保險裝置、聯(lián)鎖裝置、報警裝置、切斷裝置、泄壓防爆裝置、限位自動裝置、滅火裝置、防雷擊、防靜電、防觸電設施等。

2、系統(tǒng)裝置中未實施安全技術措施,如搶險救災的工程設施及器具、警示標志、檢測報警儀器、通訊聯(lián)絡器材、回收裝置等。

3、機電設備、電氣運行與檢修不符合有關規(guī)程及規(guī)范。

4、鍋、容、管、特設備不符合有關規(guī)程、規(guī)范等相關規(guī)定。

5、物資存儲達不到相關法律、法規(guī)要求。如倉庫管理、儲罐區(qū)管理、氣(液)瓶儲存管理等。

6、危險化學品的生產、經營、儲存、運輸、使用和處置廢棄過程不符合或違反相關法律、法規(guī)要求。

7、防火與防爆、動火與用火、消防管理不符合相關法律、法規(guī)及制度要求。

8、生產、工藝操作不符合相關規(guī)程、規(guī)定、標準,可能造成重大事故。

9、特殊作業(yè)未達到相關規(guī)程要求。如焊接作業(yè)、設備內作業(yè)、盲板抽堵作業(yè)、高空作業(yè)、起重吊裝、斷路作業(yè)、動土作業(yè)等。

10、對重大危險源監(jiān)控不力,對重大危險源未做到檢查、辨識、登記建檔,對重大危險源未進行定期檢測、評估、實施有效監(jiān)控。

11、未編制本單位相關事故應急預案、未建立事故應急救援體系等。

12、其它有可能導致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的潛在問題和情況。

四、隱患的整改

1、負責本單位安全隱患的排查和治理,并負責對不能及時整改的隱患制定監(jiān)控運行和應急防范措施(預案),并告知從業(yè)人員和相關人員在緊急情況下采取的應急措施。

2、對查處的安全隱患都要逐項分析研究,并提出整改措施。按“四定”(定措施、定負責人、定資金來源、定完成期限),“三不準”(凡班組能整改的不準推給車間;凡車間能整改的不準推給部門;凡職能部門能整改的不準推給公司)的原則按期完成整改。

3、對查處的安全隱患,必須下達《隱患整改通知單》,其內容有:隱患內容、整改意見和整改期限,安全隱患由主管安全的負責人簽署后發(fā)出,其它安全隱患由部門負責人簽署后發(fā)出,隱患所在單位或隱患整改負責單位負責人簽收并按期按要求整改后反饋。

4、對因物資和技術原因暫時不具備整改條件的安全隱患,必須采取有效的應急防范措施,并納入計劃,限期解決或停產。

5、對各級安全隱患的治理實行跟蹤管理,要建立安全隱患臺帳,詳細記錄隱患整改治理進度。

6、安全隱患治理完畢后必須組織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逐級上報銷號。

7、對及時發(fā)現重大事故隱患,積極整改并有效防止事故發(fā)生的單位和個人,應給予表彰和獎勵。

8、對因存在事故隱患應排查而未排查、應治理而未治理、應制定監(jiān)控運行措施和應急預案而未制定、已制定監(jiān)控運行措施而未認真執(zhí)行,對重大事故隱患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不報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記過直至撤職的處分;因此而造成事故的按照隱患排查有關規(guī)定和事故管理的有關規(guī)定追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責任,情節(jié)嚴重者直至追究其法律責任;

2007年01月10日

第6篇 安全隱患處理報告制度

安全隱患處理應根據隱患的嚴重程度以及隱患的應急程度,分別采

用與其相適應的處理手段和處理方法:

1、一般安全問題

可采取口頭指出或簽發(fā)安全工作指令的辦法,要求承包人加強安全管理和教育或限期整改進行處理,預防問題擴大或加深。

2、嚴重安全隱患

(1)、由項目總監(jiān)理工程師或高級駐地監(jiān)理工程師召開,承包人項目負責人、項目安全負責人、專職安全員參加的現場監(jiān)理會議,要求承包人及時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隱患(根據承包人對安全隱患的控制狀況,可邀請業(yè)主參加)。

(2)、簽發(fā)安全工作指令要求承包人限時整改、復查、消項。

(3)、必要時簽發(fā)工程暫時停工指令要求承包人進行整改,整改后再恢復施工。

(4)、承包人應立即進行嚴重安全事故隱患的調查,分析原因,制定糾正和預防措施,形成處理方案,并報監(jiān)理工程師。

(5)安全事故隱患處理完畢,承包人應組織人員檢查驗收,寫出安全隱患處理報告并存檔,同時報監(jiān)理工程師。

(6)發(fā)現嚴重安全隱患,承包人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工程監(jiān)理單位應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第7篇 安全隱患處理嚴重安全隱患及安全事故報告制度

1、監(jiān)理機構在實施監(jiān)理過程中,發(fā)現存在安全事故隱患的,應當以監(jiān)理通知書的形式要求施工單位整改反饋,情況嚴重的,應由總監(jiān)簽發(fā)工程暫停令,并及時報告建設單位。

2、施工單位對存在的安全事故隱患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監(jiān)理機構應及時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3、如施工現場發(fā)生安全事故,應及時、如實按照事故的級別及國家規(guī)定立即向公司及政府有關部門進行報告;

4、事故發(fā)生后,嚴禁隱瞞不報,所上報的一切事故由公司有關領導協(xié)同上級有關部門一同協(xié)查,按程序進行處理。

5、在實施事故處理過程中,監(jiān)理機構要積極配合上級有關部門調查取證,同時要全過程跟蹤,并做好相應的記錄,各類相關資料,應及時整理歸檔。

第8篇 學校安全隱患報告制度

一、學校選用責任心強、觀測力敏銳的同志擔任安全隱患監(jiān)測員。監(jiān)測人員要對本校的安全定時監(jiān)測,善于發(fā)現教學設施安全隱患,及時準確報告鄉(xiāng)中心小學、縣教育局。

二、監(jiān)測員發(fā)現隱患后及時報告學校主管領導,特別是教學樓設施、照明設施、體育器材設施、操場、宿舍、廁所、排水溝等部位重點監(jiān)控。一經發(fā)現立即采取相應的改進措施進行排除安全隱患,確保師生人身及財產安全。

三、建立安全隱患報告機制,學校設立舉報電話(辦公電話),公開校長手機號碼,24小時開機。鼓勵師生、家長對學校存在的安全隱患及時報告。

四、對學校存在安全隱患,隱瞞不報或不及時上報的,并采取自救措施,造成事故的,要依照事故追究制度追究相關當時人員責任。

第9篇 安全隱患報告和舉報獎勵制度

為充分發(fā)揮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員工監(jiān)督和社會輿論作用,及時發(fā)現和有效整改安全隱患,生產違章,預防和減少安全事故發(fā)生,保障我公司安全生產,根據《安全生產法》、《安全生產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 安全隱患報告舉報范圍

1. 駕駛員、內部員工發(fā)生事故未按規(guī)定上報或隱瞞不報、拖延或謊報的。

2. 車輛有安全隱患未及時修復,嚴重危及安全生產,危及員工生命財產安全,可能引起人員傷亡或重大財產損失的安全隱患。

3. 從業(yè)人員操作過程中不符合有關規(guī)程及規(guī)范的。

4. 其它構成重大傷亡或財產損失危險的安全隱患或者安全生產的違法、違章行為。

5. 干部違章指揮、職工違章操作、不遵守勞動紀律,不遵守安全操作規(guī)程、不及時按要求填寫操作記錄的現象。

6. 職工情緒低落、思想波動較大、工作消極、身體狀況較差等現象。

7. 滅火器材、勞保用品得不到及時保養(yǎng)、發(fā)放,違反消防、勞動保護規(guī)定等現象。

8. 原輔材料、危險品亂堆放、引起消防通道不暢通或消防器材取用不方便的現象。

9. 樓梯、作業(yè)區(qū)域等作業(yè)場所因種種原因造成操作人員作業(yè)時,安全得不到保證的現象。

10. 有關生產技術、安全操作規(guī)程存在的缺陷或不完善。

11. 各類跑、冒、滴、漏現象等。

二. 報告人和舉報注意事項

單位任何員工均可對安全隱患、安全事故和安全為違法、違章行為進行舉報。但舉報人在舉報時不得捏造、誣告或以舉報為名制造事端,干擾安全監(jiān)管工作秩序。舉報時可用電話、電子郵件、書信、來訪等形式,說明事故隱患的名稱、地點、安全生產違法,違章行為的時間和行為人等。舉報時要告知本人的真實姓名和聯(lián)系電話,以便及時核實,查處和消除事故隱患及兌現獎勵。

三、舉報受理程序

1、受理各類安全舉報時,受理人應立即書面登記并到現場勘查核實。如屬已受理過的同一內容舉報,應向舉報人詳細說明受理的時間和處理經過。對舉報非安全違法行為和事故、隱患的,應直接告知舉報人有權處理的責任部門。

2、核實舉報情況基本屬實后,屬一般或較大安全隱患的,由安全部下發(fā)《安全隱患整改通知書》督促相關責任人限期整改,并到期進行復查。隱患整改責任人整改事故隱患后,應及時將整改情況書面呈報安全部復查和存檔。

3、凡屬情節(jié)特別嚴重的安全違法行為或重大、特大事故隱患,受理人應立即上報分管安全領導。

4、舉報核實處理完畢,處理此次事故的負責人填寫《安全舉報獎勵審批表》,并于每個季度的最后一個月報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審批后,對舉報人進行獎勵。

五、受理舉報時,對舉報人不愿公開姓名、身份、單位以及不愿公開自己舉報行為的,受理人員將尊重舉報人的權利給予保密。

六、舉報獎勵標準

對經查證屬實的舉報,由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按照國家有關事故隱患或者安全生產違法行為嚴重程度評審確定獎勵標準,給予第一時間舉報的單位或個人50-1000元不等的獎勵。獎勵標準分五類:

(1) 一般事故隱患舉報獎勵標準為50元至100元;

(2) 較大事故隱患舉報獎勵標準為100元至300元;

(3) 重大事故隱患舉報獎勵標準為300元至500元;

(4) 特大事故隱患舉報獎勵標準為500元至1000元;

(5) 未按規(guī)定上報、隱瞞不報的安全舉報獎勵標準為200元;

以上所稱的事故隱患等級依據國家相關標準界定。

第10篇 重大安全隱患及安全事故報告制度

1、監(jiān)理機構在實施監(jiān)理過程中,發(fā)現存在安全事故隱患的,應當以監(jiān)理通知書的形式要求施工單位整改反饋,情況嚴重的,應由駐地高監(jiān)簽發(fā)工程暫停令,并及時報告建設單位。

2、施工單位對存在的安全事故隱患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監(jiān)理機構應及時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3、如施工現場發(fā)生安全事故,應及時、如實按照事故的級別及國家規(guī)定立即向公司及政府有關部門進行報告;

4、事故發(fā)生后,嚴禁隱瞞不報,所上報的一切事故由公司有關領導協(xié)同上級有關部門一同調查,按程序進行處理。

5、在實施事故處理過程中,監(jiān)理機構要積極配合上級有關部門調查取證,同時要全過程跟蹤,并做好相應的記錄,各類相關資料,應及時整理歸檔。

第11篇 安全隱患報告獎勵制度

1﹑目的:規(guī)定事故隱患分類﹑報告﹑獎勵方法

2﹑范圍:全體員工

3﹑責任者:安全部

4﹑程序:

4.1 事故隱患分類

4.1.1. 一類:干部違章指揮﹑職工違章操作,不遵守安全操作規(guī)程﹑不及時按要求填寫操作記錄的現象。

4.1.2. 二類:職工情緒低落﹑思想波動較大﹑工作消極﹑身體狀況較差等現象。

4.1.3. 三類:滅火器材﹑勞保用品得不到及時保養(yǎng),違反消防﹑勞動保護規(guī)定的現象。

4.1.4. 四類:機械﹑電氣設備帶病工作﹑各類保護裝置失效的現象。

4.1.5. 五類:原輔材料﹑危險品亂堆放﹑引起消防通道不暢通或消防器材取用不方便的現象。

4.1.6. 六類:樓梯。作業(yè)平臺等作業(yè)場所因種種原因造成操作人員作業(yè)時,安全得不到保證的現象。

4.1.7. 七類:發(fā)現有關生產技術﹑安全操作規(guī)程存在的缺陷或不完善。

4.2報告程序

4.2.1發(fā)現隱患一般采用一級報一級的方法,即職工報車間﹑部門領導,車間報部,職能部門報安全部。

4.2.2上一級接到下一級事故隱患報告,在24小時內必須作出書面整改指示,或作出解釋,如超出時間或解釋理由不充分,報告人可越級上報。

4.3報告形式

4.3.1報告一般采用書面,特殊情況可采用口頭報告,報告送安全部備案,以供備查。

4.3.2在書面報告中,報告人要把隱患地點﹑事故隱患內容﹑擬采取措施建議﹑報告人姓名﹑報告時間等寫清楚,一試二份,一份交上級部門,一份備案。

4.4獎勵

4.4.1. 報告隱患的數量和質量可作為工資提升和年終評先進的重要依據。

4.4.2. 1—4類事故隱患發(fā)現報告一起獎勵報告人10-50元,5—7類事故隱患發(fā)現報告一起獎勵報告人20-50元。

4.4.3. 發(fā)現其它事故隱患根據實際情況酌情獎勵。

4.4.4. 獎勵采用現金兌現,由職能部門申報,生產付總經理簽字生效。

4.4.5. 車間(部門)對下屬上報的事故隱患,不整改或不上報的責任人按情節(jié)嚴重予以經濟處罰。

4.4.6. 對發(fā)掘事故隱患不力,發(fā)生事故的車間(部門)承擔事故損失的10-50%。

4.4.7. 發(fā)現了事故隱患因車間(部門)不及時整改,報告人也沒繼續(xù)上報的,發(fā)生事故車間(部門)承擔的損失按考核標準執(zhí)行,責任人再嚴重處理,報告人不承擔責任。

4.4.8. 對報告人特別是越級上報的人員,進行打擊報復的或有此嫌疑的,一經查實報總經理處理。

第12篇 校內安全定期檢查安全隱患報告制度

為保證學校教育教學的正常秩序,保證師生人身安全和學校財產安全,切實抓好安全工作,根除安全隱患,特制訂本制度。

1.建立學校安全隱患臺賬,由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安排專人按照有關安全規(guī)章進行排查。根據學校實際情況,重點排查校舍、食物、飲用水、用電及消防、學生公寓、體育場館和器材、欄桿、書架及其他公共設施等安全隱患部位,并明確排查責任人。

2、排查出的隱患,要制定隱患和不穩(wěn)定因素整改措施,明確整改責任人和時間,嚴格落實“五個一”包靠工作制度,及時進行整改。學校對安全隱患的整改結果要在規(guī)定時間內向行政主管部門或當地政府報告,對不能及時進行整改的安全隱患,要在報告中說明原因并提出防護措施。

3.安全隱患排查人員要及時向學校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長報告或直接向校長報告存在的安全隱患,做好安全防范工作。負責學校安全工作的副校長要制訂好相關的安全管理制度,做好檢查督促工作;各相關責任人要認真履行自己的職責,未履行好職責,造成安全事故的,由責任人直接負責。

4、落實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領導、部門責任制度,以及安全隱患整治工作的跟蹤問效和責任追究,有計劃、有步驟地消除學校安全隱患,有效防止學校安全事故的發(fā)生。

5.值班人員要向學校帶班領導報告每天的值班情況,對值班過程中的偶發(fā)事件或異常情況要在第一時間向學校分管領導報告,并妥善處理。

6.發(fā)生傷亡事故后,責任人寫出較為詳細的事故發(fā)生過程及原因,書面上報學校。學校發(fā)生安全責任事故或其它具有重大影響的事件,學校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要在第一時間向教育行政部門電話報告,并在二小時以內書面報告教育行政部門。

7.報告安全隱患應包括隱患的影響范圍、影響程度、已采取的應急措施、整改措施、整改資金來源及其保障措施、整改目標等,報告安全事故應包括發(fā)生時間、地點、經過、人員傷亡情況、采取的急救措施、事故現場的保護措施等。

8.發(fā)生安全事故,如隱瞞不報或弄虛作假,要根據情節(jié)對有關直接責任人員實行責任追究,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13篇 安全隱患排查報告制度

隨著改革的深入和社會發(fā)展,作為一名長期工作在地方安全監(jiān)管一線的工作者,深深感覺到一些傳統(tǒng)的老辦法已不能適應當今現實工作的需要,其中之一就是在各地推行多年的隱患整改百分比管理方式,它在實際工作中的作用可以說弊多利少。

弊表現在:第一,各基層單位出于自身利害關系的考慮,常常不敢、也不可能如實上報本單位的安全隱患情況,少報、小報、虛報、瞞報的現象司空見慣,目的是不讓未完成整改的百分比影響政績(成績),使上級無從追究責任并在考核中扣分。第二,由于下級報喜不報憂,使得上一級政府或部門很難及時掌握和了解下屬單位安全生產的真實情況,特別是隱患存在的情況,這勢必造成在部署總體工作時,無法將所屬單位安全生產中存在的隱患問題考慮和納入到計劃中,造成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上的盲目性,無法在全局上對隱患整改和問題的解決進行指導協(xié)調。這樣,隱患(尤其是重大隱患)就會長期存在,久而久之,養(yǎng)患成災。

為使“關口前移、超前預防”的工作思路落實下去,改變當前安全生產工作疲于事后處理的不利局面,彌補隱患整改百分比管理方式的嚴重不足,筆者認為,亟待建立一種安全隱患報告(備案)制度。具體做法是:

1.改變目前以隱患整改的百分比為考核硬指標的做法,鼓勵各地、各單位及時如實上報安全隱患情況,并把它作為一種制度來執(zhí)行。

2.把安全隱患報告(備案)列入安全責任狀考核當中,做出嚴格規(guī)定,對不如實評估和上報本地本單位安全隱患情況的單位,一經查實或群眾舉報證實,就參照發(fā)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后果予以嚴肅處理。

3.建立安全隱患舉報制度,要求各級政府、部門和企業(yè)把安全隱患報告(備案)當作安全生產的長效工作來對待。通過年度檢查,把各類安全隱患分類排隊,評估、認定之后制定隱患檔案,并對重大安全隱患和重大危險源制定出應急處理預案。

4.各級政府和生產經營單位應樹立安全生產主體意識,對本地本單位安全隱患情況應了如指掌,按照輕、重、緩、急來制定短期和長期的整改計劃,建立起隱患整改工作的自我管理,自我約束機制。

建立安全隱患報告(備案)制度,不僅有利于如實掌握各地、各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隱患情況,而且有利于企業(yè)單位確立自我管理、自我約束、自我整改的主體地位,有利于依法對重大安全隱患進行監(jiān)控和整改。

第14篇 冶金安全隱患報告獎勵制度

1﹑目的:規(guī)定事故隱患分類﹑報告﹑獎勵方法

2﹑范圍:全體員工

3﹑責任者:安全部

4﹑程序:

4.1、事故隱患分類

4.1.1.一類:干部違章指揮﹑職工違章操作,不遵守安全操作規(guī)程﹑不及時按要求填寫操作記錄的現象。

4.1.2.二類:職工情緒低落﹑思想波動較大﹑工作消極﹑身體狀況較差等現象。

4.1.3.三類:滅火器材﹑勞保用品得不到及時保養(yǎng),違反消防﹑勞動保護規(guī)定的現象。

4.1.4.四類:機械﹑電氣設備帶病工作﹑各類保護裝置失效的現象。

4.1.5.五類:原輔材料﹑危險品亂堆放﹑引起消防通道不暢通或消防器材取用不方便的現象。

4.1.6.六類:樓梯,作業(yè)平臺等作業(yè)場所因種種原因造成操作人員作業(yè)時,安全得不到保證的現象。

4.1.7.七類:發(fā)現有關生產技術﹑安全操作規(guī)程存在的缺陷或不完善。

4.2報告程序

4.2.1發(fā)現隱患一般采用一級報一級的方法,即職工報車間﹑部門領導,車間報職能部門,職能部門報安全部。

4.2.2上一級接到下一級事故隱患報告,在24小時內必須作出書面整改指示,或作出解釋,如超出時間或解釋理由不充分,報告人可越級上報。

4.3報告形式

4.3.1報告一般采用書面,特殊情況可采用口頭報告,報告送安全部備案,以供備查。

4.3.2在書面報告中,報告人要把隱患地點﹑事故隱患內容﹑擬采取措施建議﹑報告人姓名﹑報告時間等寫清楚,一試二份,一份交上級部門,一份備案。

4.4獎勵

4.4.1.報告隱患的數量和質量可作為工資提升和年終評先進的重要依據。

4.4.2.1—4類事故隱患發(fā)現報告一起獎勵報告人10-50元,5—7類事故隱患發(fā)現報告一起獎勵報告人20-50元。

4.4.3.發(fā)現其它事故隱患根據實際情況酌情獎勵。

4.4.4.獎勵采用現金兌現,由職能部門申報,生產付總經理簽字生效。

4.4.5.車間(部門)對下屬上報的事故隱患,不整改或不上報的責任人按情節(jié)嚴重予以經濟處罰。

4.4.6.對發(fā)掘事故隱患不力,發(fā)生事故的車間(部門)承擔事故損失的10-50%。

4.4.7.發(fā)現了事故隱患因車間(部門)不及時整改,報告人也沒繼續(xù)上報的,發(fā)生事故車間(部門)承擔的損失按考核標準執(zhí)行,責任人再嚴重處理,報告人不承擔責任。

4.4.8.對報告人特別是越級上報的人員,進行打擊報復的或有此嫌疑的,一經查實報總經理處理。

第15篇 安全隱患處理和嚴重安全隱患以及安全事故報告制度

1、監(jiān)理機構在實施監(jiān)理過程中,發(fā)現存在安全事故隱患的,應當以監(jiān)理通知書的形式要求施工單位整改反饋,情況嚴重的,應由總監(jiān)簽發(fā)工程暫停令,并及時報告建設單位。

2、施工單位對存在的安全事故隱患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監(jiān)理機構應及時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3、如施工現場發(fā)生安全事故,應及時、如實按照事故的級別及國家規(guī)定立即向公司及政府有關部門進行報告;

4、事故發(fā)生后,嚴禁隱瞞不報,所上報的一切事故由公司有關領導協(xié)同上級有關部門一同協(xié)查,按程序進行處理。

5、在實施事故處理過程中,監(jiān)理機構要積極配合上級有關部門調查取證,同時要全過程跟蹤,并做好相應的記錄,各類相關資料,應及時整理歸檔。

安全隱患報告制度匯編15篇

安全隱患報告制度企業(yè)的安全隱患報告制度是保障生產安全的重要環(huán)節(jié),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1. 安全事故報告:當發(fā)生安全事故時,員工應立即上報,包括事故時間、地點、原因、影響范圍及初步處理情況。2. 隱患排查:定期或不定期進行安全生產檢查,發(fā)現潛在風險,及時記錄并上報。3. 風險評估:對上報的安全隱患進行風險評估,確定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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