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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安全管理制度范本(20篇范文)

更新時間:2024-05-06 查看人數:21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體系如何搭建

構建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首先要明確目標,即保障員工安全,預防事故,確保業(yè)務連續(xù)性。

1. 分析公司的運營環(huán)境,識別潛在風險,這是制定制度的基礎。

2. 設定安全政策,明確管理層對安全的承諾,為制度制定提供方向。

3. 制定具體的安全規(guī)程,涵蓋作業(yè)流程、應急響應等方面,確保操作有規(guī)可循。

4. 建立監(jiān)督機制,通過定期檢查、審計,確保制度的執(zhí)行。

體系框架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框架應包括以下幾個核心部分:1) 安全政策聲明,闡述公司的安全理念和期望;2) 風險管理程序,描述風險評估和控制的方法;3) 操作規(guī)程,詳細規(guī)定各部門、崗位的安全操作步驟;4) 應急預案,提前規(guī)劃應對突發(fā)事件的策略;5) 培訓與溝通機制,確保員工理解和遵守制度。

重要性和意義

安全管理制度不僅是法規(guī)遵從的必要手段,也是保護公司資產和員工福祉的關鍵。它有助于:1) 提高員工安全意識,減少工傷事故;2) 維護企業(yè)聲譽,增強客戶信心;3) 確保業(yè)務連續(xù)性,減少因事故導致的損失;4) 降低保險成本,提升經濟效益。

制度格式

公司安全制度的格式應清晰、易讀,包括標題、正文和附錄。

1. 標題明確,如“xx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2. 正文部分應分章節(jié),每節(jié)包含小標題,如“第一章 總則”,“第二章 風險管理”等;

3. 附錄可列舉相關表格、流程圖等輔助材料;

4. 語言應簡練,避免冗長的句子和重復的表述,確保員工能夠快速理解和執(zhí)行。

在實施過程中,制度應適時更新,反映新的業(yè)務需求和法規(guī)變化,持續(xù)的培訓和反饋機制能確保制度的有效執(zhí)行。通過這樣的制度體系,我們旨在營造一個安全、有序的工作環(huán)境,促進公司的穩(wěn)健發(fā)展。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第1篇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一、目的

為消除和控制危險有害因素,確保員工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規(guī)定適用于公司范圍內的各類工作。

三、術語、定義

本規(guī)定所用術語、定義符合《職業(yè)安全健康管理體系》。

四、管理內容及要求

1員工必須接受安全教育 ,遵守公司安全規(guī)程。

2新招員工必須接受安全教育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3員工上班時必須穿戴齊全公司統(tǒng)一配發(fā)的工作服,勞動保護用品。

4員工的工種、技術等級、身體狀況必須符合所從事工作的安全要求。

5員工的勞動保護用品和安全防護用具必須符合安全要求。

6員工必須遵守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熟悉電工規(guī)程。

7各班長認真組織班前安全會(常白班班組),做到六個交清(即:工作任務交清、工作環(huán)境交清、危險因素交清、安全措施交清、互保對象交清、收尾要求交清),分配工作應與該成員技術和身體、精神狀況相適應。

8無論常白班班組還是倒班班組都必須召開班前安全會,常白班班組的班前安全會由班組長主持,倒班崗位的班前安全會由當班主持。班前安全會時間為:白班8:00――8:20;夜班20:00-20:

9遵守《安全生產準則》、《檢修停送電安全管理制度》、《禁火區(qū)域動火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確認制》、《交接班制度》等相關安全管理規(guī)章制度。

10員工進入施工現場應走安全通道,檢修施工中現場行走要注意安全;嚴禁跨越、鉆越輥道,柵欄;嚴禁在吊有重物的起重設備下行走和停留現場油污及時清理干凈,嚴防在現場行走、上下樓梯或攀登檢修的設備時打滑造成摔傷事故。

11使用天車、倒鏈等起重作業(yè)由專人指揮,、專人操作,指揮手勢和信號要準確、清晰、明確,指揮時不得戴手套,吊物吊點穩(wěn)妥牢固,吊物下不得站人,指揮者必須執(zhí)行安全規(guī)程并做好自我防護:其他人員必須服從統(tǒng)一指揮,確保作業(yè)安全。

12嚴禁酒后上崗,班中嚴禁飲酒、玩耍、打鬧、睡覺、脫崗、竄崗,嚴禁在班中干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13必須熟悉本崗位安全職責、安全操作規(guī)程和事故應急預案,掌握必要的安全技術知識

14工作前,必須按標準合理穿戴和使用勞動保護用品,所用工具、儀器儀表應符合電壓等級要求,且安全可靠,絕緣性能良好。

15電工必須持 特殊工種操作證上崗操作,(www.)徒工必須在持證電工的監(jiān)護指導下工作,電氣工作必須二人以上,一人工作,一人監(jiān)護。

16電工應熟知和掌握所用工具、儀器儀表性能,熟知檢修維護設備的安全檢修維護知識,了解掌握所檢修維護區(qū)域的工藝流程和主要工藝參數。

17帶電更換熔斷器時,要戴防護眼鏡和絕緣手套,必要時用絕緣夾鉗,站在絕緣墊上;熔斷絲的規(guī)格必須與用電設備的容量相匹配,禁止用銅絲,鐵絲及其它金屬絲代替保險絲。

18高空工作時,必須使用安全帶;安全帶應系在電桿及牢固構件上,不得系在橫擔或瓷瓶上,嚴禁低掛高用;地面應有監(jiān)護人員,工具要用吊繩傳遞。

19在六級以上大風及雷雨(雪)、濃霧等天氣,嚴禁室外及登桿工作。

20使用梯子須安全穩(wěn)固,人字梯要有堅固的絞鏈和限制展開的掛鏈,要有專人扶梯監(jiān)護,人在梯子上,禁止移動梯子;嚴禁兩人在同一梯子上工作。

21檢修施工前聯系設備擁有單位相關人員停電,辦理停電票,現場驗電確認,做好臨時安全防護措施,在檢修設備機旁操作開關和集控室操作開關上掛檢修牌后方可進行檢修。

22員工須是誰掛牌、誰摘牌,嚴禁其他人員摘取。

23無論何種情況,懸掛有檢修牌、檢修警示牌或停機工作牌的設備、設施,任何人不得送電或動操作開關。

23凡一切電工工作必須嚴格執(zhí)行《檢修停送電管理制度》、《安全確認制度》和現場檢修施工安全措施。

24設備運行時,不得接近帶電部位,對帶電設備進行檢查巡視時必須在2米以外進行。

25任何電氣設備、線路未經本人驗電以前,一律視為有電,不準觸及。

26在有毒、有害氣體危險場所從事工作必須二人以上,要指派專人負責監(jiān)護。監(jiān)護人不得進入有毒、有害氣體設施內部,監(jiān)護人和作業(yè)者之間事先應規(guī)定好聯系方式,且應在現場配備空氣呼吸器。

27 加熱爐、煤氣管道等煤氣區(qū)域檢修施工,施工人員應提前辦理《煤氣區(qū)域檢修許可票》,經煤氣防護站現場檢測合格后簽發(fā)作業(yè)票后方可作業(yè);專業(yè)人員必須攜帶便攜式煤氣報警器,安派檢測co含量,如co含量超標要架設軸流風機或佩戴空氣呼吸器,確保安全后方可施工

28、電焊線嚴禁裸露,各接頭連接處包扎牢固,地線要搭接在施工焊工件上,嚴禁利用工藝管道煤氣管道或其它機械設備等作為二次接地,不得在相關的設備,設施上試點,試焊以防產生火花引起其它設備、管道、配件的損壞、起火火爆炸。

29員工應相互督促,相互檢查,相互確認,相互監(jiān)督,相互監(jiān)護,互相提醒,互相照顧,互相保證。

30員工在現場不得亂動與自身工作無關的設備、開關、手柄、閥門、計算機操作系統(tǒng)等;

31員工不得在工作場所睡覺,嚴禁在中毒危險區(qū)睡覺、休息和在防火部位吸煙及無動火票使用明火。

32班組組織的工作,由班組長負責員工安全,多點分散工作,由班組長指定的工作點負責人進行安全負責。

33班組安全負責人有權對經確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工作下令停止工作。

34員工確認有危及人身、設備安全的狀況時,有建議停止工作的權利,情況危急時有拒絕繼續(xù)工作的權利。

35安全負責人對因確認不到位而發(fā)生的事故,承擔責任。

36嚴禁發(fā)生違法亂紀,違反治安規(guī)定行為,對打架、偷盜、破壞、撓亂正常生產秩序行為進行處罰管

第2篇 某某公司班組安全管理標準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班組安全管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特制定本標準。

第二條 本標準適用于首鋼總公司所有班組,包括行政班組,自然班組和 臨時組建班組。

第二章 班組安全組織標準

第三條 班組長是班組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班組安全工作負全責。

第四條 班組必須設1 名兼職安全員,主要是協(xié)助班組長全面開展。班組的安全管理工作。安全員不在時,班長必須明確代管人員。班組長不在時,安全員有權安排班組有關人員處理與安全有關的工作。

第五條 班組分散作業(yè)時,每攤工作的負責人即為安全負責人。

第六條 班組必須實行安全輪流值日制度,除學徒工外,每天或每周輪換 1 人進行安全值日,安全值日員的主要任務是協(xié)助班組長、安全員開展好日、 周的安全工作。

第三章 班組安全教育標準

第七條 教育內容為:

(一)本班組的概況和工作范圍,本崗位、工種或其它對應崗位發(fā)生過的一 些事故教訓及預防措施;

(二)本班組的危險源及控制措施;

(三)本崗位、工種的安全規(guī)程;廠安全通則、職工安全守則;通用和相關 安全規(guī)程及有關安全生產制度;

(四)安全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方法, 所操作機械設備、工具、器具的安全使用要求;

(五)各種事故的處理、緊急救護知識;

(六)公司及本單位的安全動態(tài)。

第八條 教育要求:

(一)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使用前,班組必須組織職工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教育和測試。

(二)新職工、換崗職工上崗前必須經過班組級安全教育,教育時間不少于 40 學時。

(三)對休假1 個月以上人員、工傷休假復工人員、已(未)遂事故責任者、違反安全規(guī)程人員必須經過安全教育后方可上崗,安全教育時間必須在4 小時以 上。 其他休假在7 天以上不滿1 個月的復工人員,復工前的安全教育時間必須 在2 學時以上。

(四)安全規(guī)程考試100 分為及格,不及格者要復學復考,經考試合格后方可 上崗獨立操作。教育內容、考試分數要記入“班組安全教育臺賬”,及時轉遞三級教育卡片。

(五)對受安全教育后的人員,班組長或安全員必須檢查教育效果,并簽署 是否同意上崗的意見,1 周以后1 個月以內復查。

第四章 班組班前會標準

第九條 結合當日的具體生產(檢修)任務及工作環(huán)境,詳細布置安全工作,并明確安全值日人。

第十條 根據每一時期的思想傾向和季節(jié)變化,講解安全注意事項;

第十一條 傳達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指示和事故案例;

第十二條 學習、抽考職工安全規(guī)程。

第十三條 班前會情況記入班組安全生產日志。

第五章 班組周一安全活動標準

第十四條 班組每周必須組織一次安全活動,時間不少于1 小時,活動時間應安排在周一,如遇特殊情況,經車間主管領導批準后,可在本周其它時間補上;

第十五條 安全活動內容:

(一)總結上周安全工作,并對班組各崗位進行安全講評,研究布置下周工 作;

(二)結合實際問題學習討論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指示精神;系統(tǒng)學習安全規(guī) 程;研究解決班組在安全生產方面存在的問題;檢查揭露不安全隱患和提出在安全生產方面的合理化建議;交流安全生產經驗以及分析事故教訓等。

第十六條 每次活動必須有發(fā)言。

第十七條 對因故沒有參加活動的人員,班組要將主要精神及時傳達,并 在活動記錄結束處加以注明。

第六章 班組安全檢查標準

第十八條 班組長要組織進行班前和班中檢查。班前檢查可結合交接班進 行,對設備安全設施進行檢查和交接, 有問題要交接清楚。各崗位在班前要對 所管區(qū)域、所用設備、使用工具進行檢查,包機人要對所包設備重點檢查。班 中要對設備運行動態(tài)情況進行檢查,重點是安全裝置完好情況及設備是否有不 正?,F象等。

第十九條 長期閑置不用的設備, 使用前應全面檢查,經檢查合格后方可 使用。

第二十條 值日人員應督促本班組人員按規(guī)定穿戴好勞防用品,檢查各崗 位執(zhí)行安全規(guī)程情況,檢查各崗位查出問題整改及上報情況。

第二十一條 安全檢查查出的問題無論是否整改都應記入安全值日欄內, 未整改的要立即上報,并注明整改情況和報告部門名稱、接受報告人姓名及職 務。

第七章 班組安全規(guī)程與制度管理標準

第二十二條 班組的每個崗位、工種和所操作的機電設備、工具都必須有 健全的“安全規(guī)程”并達到統(tǒng)一版本,字跡清楚,人手一冊,人人熟知,嚴格執(zhí)行。

第二十三條 班組要根據生產設備等因素的變化,事故教訓等情況及時檢 查現有規(guī)程制度是否健全。要根據實際情況及時提出補充修改意見,上報批準 后執(zhí)行。

第二十四條 凡檢修、搶修及臨時性工作,班組都必須提前制定出書面安 全措施,并由車間主管領導審批,大、中修安全措施逐級把關、審批。所有安全措施都必須在檢修、搶修施工前認真學習,并在實際工作中嚴格執(zhí)行。臨時安全措施中要結合現場、環(huán)境、季節(jié)、施工方案、危險區(qū)域、重點部位、互保聯系信號、標志等實際情況制定。

第二十五條 凡上級頒發(fā)的與本班組有關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及各類操作證、 票、表,在班組內必須健全,并妥善保管,經常組織學習,認真貫徹執(zhí)行。

第二十六條 班組要保證每周必須抽考安全規(guī)程,抽考規(guī)程要全面,全班 組每月每人至少被抽考2 次。抽考范圍是廠安全通則、崗位安全規(guī)程、相關通 用安全規(guī)程、相關規(guī)章制度,危險源控制措施、緊急情況的處理程序。

第二十七條 結合當天工作實際, 應學習、抽考相關安全規(guī)程的有關條款 和相關的其它規(guī)程。

第二十八條 班組應適時組織崗位安全操作的技能訓練,舉行反事故演習,掌握處理各種故障的能力,提高自我保護能力。

第二十九條 班組各崗位人員應熟知本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并嚴格遵守。

第八章 班組人員互保、聯保標準

第三十條 班組必須實行安全互保制,互保對象要明確,有圖表或文字確 認。

第三十一條 工作前,班組長應根據出勤情況和人員變動情況,明確當天 的互保對象,不得遺漏。

第三十二條 在每一攤工作中,工作人員形成事實上的互聯保,應履行互 保、聯保職責。

第三十三條 作業(yè)中,互保雙方要對對方人員的安全健康負責,做到四個 互相,即:

(一)互相提醒:發(fā)現對方有不安全行為與不安全因素、可能發(fā)生意外情況 時,要及時提醒糾正,工作中要呼喚應答。

(二)互相照顧:工作中要根據工作任務、操作對象合理分工,互相關心、互創(chuàng)條件。

(三)互相監(jiān)督工作中要互相監(jiān)督, 嚴格執(zhí)行勞動防護用品穿戴標準,嚴格執(zhí)行安全規(guī)程和有關制度。

(四)互相保證:保證對方安全生產(施工)作業(yè),不發(fā)生人身事故。

第三十四條 班組各互保對象之間、班組與班組之間,在作業(yè)過程中要實行聯保。聯保的主要內容如下:

(一)在工作中發(fā)現互保對象以外的人員有不安全行為與不安全因素、可能 發(fā)生意外情況時,要及時提醒糾正,工作中要呼喚應答。

(二)在工作中對互保對象以外的人員要互相照顧、互相關心、互創(chuàng)條件。

(三)在工作中與互保對象以外的人員要互相監(jiān)督,共同嚴格執(zhí)行勞動防護 用品穿戴標準,嚴格執(zhí)行安全規(guī)程和有關制度。

第九章 班組安全生產標準

第三十五條 班組內的機電設備、 工具、車輛及工作現場等都必須做到無 隱患。安全防護裝置、設施齊全可靠并符合“六有”規(guī)定,嚴禁設備帶病作業(yè)。

第三十六條 上崗前必須按規(guī)定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杜絕疲勞作業(yè)。

第三十七條 班組內每項操作,每個職工都能認真執(zhí)行安全操作規(guī)程和各項規(guī)章制度,無冒險蠻干,無違規(guī)操作。

第三十八條 特種作業(yè)人員從事相關操作,必須持證上崗,學習證人員必 須在具有相應資格人員的監(jiān)護下工作。 不得安排無證人員從事特種作業(yè)。

第三十九條 班組要嚴格執(zhí)行“三不放過”、“聯系確認”、“操作牌(票)”以及交接班制度。

第四十條 新上崗職工(含換新工種人員)必須明確專人監(jiān)護,負責其安全工作,在監(jiān)護期間不得獨立操作。安全監(jiān)護期不少于1 個月。

第四十一條 凡有危險源的班組必須有完整的“危險源”控制圖(或表)。每 個職工對本崗位的“危險源”及控制措施和應急預案達到熟知。

第四十二條 要根據生產工藝、環(huán)境等的變化,及時對“危險源”進行核 實,根據已根除的“危險源”情況和新發(fā)現認識的“危險源”情況等,及時修 改、補充“危險源”控制圖(或表)。并使職工及時熟知。

第十章 班組安全臺賬標準

第四十三條 每個班組必須建立安全管理臺賬。要求記錄清楚、字跡工整、 內容齊全、保存完好。

第十一章 附 則

第四十四條 各子公司可參照本標準制定各自的班組安全管理標準。

第四十五條 本標準如有與上級有關法令、法規(guī)相抵觸時,執(zhí)行上級有關 規(guī)定。

第3篇 公司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3

公司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三)

1、為了更加有效的對公司的特種設備進行安全管理,促使安全生產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此制度。

2、特種設備是指指由國家認定的,因設備本身和外在因素的影響容易發(fā)生事故,并且一旦發(fā)生事故會造成人身傷亡及重大經濟損失的危險性較大的設備。

3、公司的特種設備包括壓力容器和機動叉車。

4、國家對企業(yè)特種設備管理的法規(guī)要求和管理措施;

◆特種設備的制造、安裝、使用必須執(zhí)行國務院行政管理部門頒發(fā)的《特種設備安全技術監(jiān)察規(guī)程》、《鍋爐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jiān)察規(guī)程》和《在用壓力容器檢驗規(guī)則》等法規(guī);

◆國家質量技術監(jiān)督總局負責特種設備的質量監(jiān)督與安全監(jiān)察工作;

◆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必須使用有生產許可證或者安全認可證的特種設備;

◆安裝、維修保養(yǎng)、發(fā)行單位必須具備相應的條件,向所在地省級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察機構或者其授權的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察機構申請資格認可,取得資格證書后,方可以承擔認可項目的業(yè)務;

◆安裝、大修、改造特種設備前,使用單位必須持施工方案等相關資料到所在地區(qū)的地、市級以上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察機構備案;

◆安裝、大修、改造后特種設備的質量和安全技術性能,經施工單位自檢合格后,由使用單位向規(guī)定的監(jiān)督檢驗機構提出驗收檢驗申請,并由執(zhí)行當次驗收檢驗的機構出具檢驗報告,合格的,發(fā)給特種設備安全檢驗合格標志;除國家法律、行政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外,任何行政部門不得要求再進行強制性的驗收檢驗。

◆在用特種設備實行安全技術性能定期檢驗制度。使用單位必須按期向使用特種設備所在地的監(jiān)督檢驗機構申請定期檢驗,及時更換安全檢驗合格標志中的有關內容。

5、公司對工廠特種設備的管理措施和辦法;

◆根據事業(yè)部的要求建立鍋爐、壓力容器設備和安全附件的檢驗檔案;

◆壓力容器檢驗檔案名稱是《壓力容器登記卡》,建立的安全閥檔案是《安全閥技術管理卡》;

◆工廠建立特種設備原始技術資料明細檔案;

◆依據《特種設備安全運行檢查細則表》對特種設備進行月度安全檢查。

6、公司特種設備技術資料的檔案管理

◆壓力容器的資料管理

壓力容器產品質量證明書;壓力容器制造安全監(jiān)檢證書、壓力容器竣工圖紙(必須加蓋竣工章)安全附件的合格證(安全閥、壓力表、液位計);

◆壓力容器的注冊登記管理

在屬地技術監(jiān)督管理部門進行注冊登記【壓力容器(普查)注冊登記表】、領取壓力容器使用登記證和注冊登記金屬銘牌;

◆壓力容器的運行管理

建立『壓力容器登記卡』、建立『安全閥技術管理卡』和建立『壓力表校驗管理臺帳』;

◆壓力容器的日常性檢查管理

安全員根據檢查表規(guī)定內容進行的定期檢查【特種設備安全運行檢查表】、事業(yè)部組織的壓力容器安全運行狀況的定期檢查【壓力容器安全運行『安裝驗收』評定表】和【壓力容器安全運行『現場安檢』評定表】;

◆壓力容器的檢驗管理

根據壓力容器定期檢驗報告編制壓力容器檢驗計劃【壓力容器定期全面檢驗計劃報表】、根據屬地壓力容器定期檢驗管理措施,應分批實施【壓力容器定期全面檢驗分批實施計劃報表】和『安全閥年度調校計劃報表』;

7、特種設備的使用科室負責特種設備的日常維護和檢修。公司安全員負責特種設備的年度安檢。

第4篇 物流公司駕駛員、車輛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物流公司駕駛員、車輛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一、駕駛員的管理

1.將駕駛員信息登記在冊,檢查駕駛員證件的真實性。

2.定期檢查駕駛員的相關駕駛證件,確保證件做定期審驗。

3.定期與駕駛員進行座談,了解情況。

4.牢固樹立駕駛員安全生產、安全駕駛的思想,做到不盲目開車、不違章開車、不疲勞開車、不酒后開車、不超載、不超速。

5.出車前和收車后要對車輛進行全面檢查,檢查范圍包括油箱、剎車、發(fā)動機、輪胎等。要做到一日三檢。

6.駕駛員對車輛做定期保養(yǎng),并送到專業(yè)維修中心(廠)做定期維護。

7.單位負責人定期詢問駕駛員的休息時間,防止疲勞駕駛。

8.定期抽查駕駛員對交通法規(guī)、法則的掌握度,對檢查不合格的人員加強培訓。

9.定期跟車送貨,了解駕駛員在貨物運輸過程中的操作情況。

二、車輛管理定期做車輛的維護:

1.車輛維護的原則。車輛維護應貫徹預防為主、強制維護的原則。保持車容整潔,裝備完好、及時發(fā)現和消除故障、隱患,防止車輛早期損壞。

2.車輛維護的方式。車輛維護作業(yè),包括清潔、檢查、補給、潤滑、緊圓、調整等,除主要總成發(fā)生故障必須解體時,不得對其進行解體。

3.車輛維護的類別及作業(yè)范圍。車輛的維護分為日常維護、一級維護、二級維護等。維護主要作業(yè)范圍如下:

日常維護:是日常性作業(yè),由駕駛員負責執(zhí)行。其作業(yè)中心內容是清潔、補給安全檢視.

二級維護:由專業(yè)維修工負責執(zhí)行。以檢查、調整為主,并拆檢輪胎,進行輪胎換位。季節(jié)性維護可結合定期維護進行。車輛二級維護前進行的檢測診斷和技術評定,根據結果,確定附加作業(yè)或小修項目,結合二級維護一并進行。

強制維護:車輛的維護必須遵照交通運輸管理部門規(guī)定的行駛里程或間隔時間、按期強制執(zhí)行。

各級維護作業(yè)項目和周期的規(guī)定,必須根據車輛結構性能、使用條件、故障規(guī)律、配件質量及經濟效果等情況綜合考慮。

第5篇 路橋公司安全生產獎勵懲罰制度

本制度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北京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一、目的

利用經濟手段體現安全生產管理中安全生產責任落實的狀況,有效調動安全責任意識的提高,促使安全責任落實不到位面貌盡快改觀。

二 、公司獎懲的量化標準

第一條 本罰則中的行政處罰指由人力資源管理部門對在冊人員進行的行政處分;經濟處罰是指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和安全管理人員依照本罰則對單位或者個人進行的罰款。

第二條 上級或者相關執(zhí)法部門對單位或者個人已經進行經濟處罰的,不再重復處罰,但可以處以相應的行政處罰。同時符合本罰則兩條以上處罰標準的可合并處罰。

第一章 安全管理

第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單位負責人、和主要責任者處以2000-5000元罰款,或視情節(jié)嚴重予以相應的行政處分。

1、未建立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制度、安全檢查制度、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獎懲制度、特種作業(yè)人員安全管理制度、勞動防護用品配備使用管理規(guī)定。

2、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對本單位進行危險源辨識,形成危險源清單;制定職業(yè)健康安全管理方案、職業(yè)健康安全管理應急預案、火災事故應急預案、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3、發(fā)生因工死亡事故。

4、一年內發(fā)生兩起(含)以上重傷事故或者一次事故重傷3人(含)以上。

5、遲報(超過2小時)或者瞞報傷亡事故。

6、未按規(guī)定配備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7、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與分包單位簽定各類安全生產管理協(xié)議、消防管理協(xié)議、臨電管理協(xié)議。

8、一年內由于環(huán)境保護問題被環(huán)保局曝光兩次(含)以上。

9、一年內發(fā)生火災或冒煙事故。

第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單位負責人、和主要責任者處以1000-2000元罰款,或視情節(jié)嚴重予以相應的行政處分。

1、未執(zhí)行安全值班制度。施工現場沒有管理人員安全值班或者安全值班人員脫崗。

2、將工程分包給不具備分包資質或者未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單位或者未簽定分包合同就安排進場施工。

3、施工現場沒有按照編制分部分項的專項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的原則,編制模板工程、腳手架工程和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或者施工方案。

4、模板工程、腳手架工程和臨時用電的施工組織設計或者施工方案未經審批和會簽;施工組織設計或者施工方案與施工現場實際情況不符,未及時變更施工組織設計或者施工方案。

5、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方案時,未編制安全措施方案。

6、勞務分包單位使用禁用人員(包括:未滿18歲的未成年工、女工等人員,被通緝的在逃犯罪嫌疑人等)。

7、勞務分包單位負責人、安全員未參加公司年度安全培訓,仍在公司內承攬工程。

8、發(fā)生未遂生產安全事故。

第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單位負責人、和主要責任者處以500-1000元罰款,或視情節(jié)嚴重予以相應的行政處分。

1、因管理失誤,造成未經教育上崗作業(yè)。

2、未建立入場安全教育檔案或者未達到“三統(tǒng)一”要求。

3、未進行分部分項安全技術交底或者安全技術交底針對性、操作性不強。

4、未組織開展班前安全講話活動記錄或記錄不全。

5、指派非特種作業(yè)人員從事特種作業(yè),或者特種作業(yè)人員未持證上崗。

6、未執(zhí)行集團公司安全旁站監(jiān)督管理規(guī)定,或者未能提供安全旁站監(jiān)督管理記錄。

7、對檢查中存在問題和隱患未能在限期內整改,或者不能徹底整改,消除安全隱患。

第六條 建筑面積在2000(含)平方米以上或者工程造價在50(含)萬元以上,且施工部位符合創(chuàng)建文明安全工地驗收條件,因工程項目自身原因,未參加市建委文明安全工地驗收,或者經驗收未達到文明安全工地標準。對項目負責人、和主要責任者處以2000-5000元罰款。

第二章 安全防護

第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單位負責人、和主要責任者處以2000-5000元罰款,或視情節(jié)嚴重予以相應的行政處分。

1、深基礎或者模板支撐體系施工按照有關規(guī)定(包括集團規(guī)定)應該組織專家論證,在未組織專家論證情況下進行施工。

2、使用未經建設部組織鑒定或者未取得生產、使用證或者未經當地建筑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頒發(fā)準用證的附著式升降腳手架。

3、使用不具備施工資質或者超過資質許可范圍的施工隊伍進行人工挖擴孔樁施工。

第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單位負責人、和主要責任者處以1000-2000元罰款,或視情節(jié)嚴重予以相應的行政處分。

1、購買或者租賃沒有生產許可證、產品合格證以及沒有租賃資質腳手架的材料和扣件。

2、購買或者使用沒有生產許可證、產品合格證或者未經過檢驗合格的安全網(包括水平網、小眼網、密目網)、安全帶和安全帽。

3、購買或者租賃公司合格分供方以外安全防護產品。

4、腳手架未經過驗收投入使用。

第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單位負責人、和主要責任者處以100-500元罰款,或視情節(jié)嚴重予以相應的行政處分。

1、腳手架搭設不符合安全技術規(guī)范和施工方案要求。

2、使用工具式腳手架未架設水平安全網。

3、基坑周邊未設防護欄;未設人員上下梯道或者馬道;人員上下梯道或者馬道設置不符合標準要求。

4、框架結構建筑物首層未封閉;未設置出入口或者出入口設置不符合標準要求。

5、施工現場其他安全防護缺少或安全防護不到位而構成的安全防護重大隱患。

第三章 臨時用電

第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單位負責人和主要責任者處以1000-2000元罰款。

1、未編制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或者未經審批。

2、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未執(zhí)行三項五線制。

3、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未執(zhí)行三級配電兩級漏電保護。

4、未與分包單位簽定臨時用電安全協(xié)議。

5、購買公司合格分供方以外的電器設備、設施產品,或者制作配電箱體未經公司審批。

第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主要責任者處以100-500元罰款。

1、施工現場a、b級配電設施沒有隔離措施。

2、其他臨時用電缺陷構成重大安全隱患。

第四章 機械設備安全管理

第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單位負責人和主要責任者處以1000-2000元罰款。

1、進場機械設備未與出租單位簽訂租賃合同、安全協(xié)議書。

2、塔式起重機、施工升降機安裝單位無資質或資質級別不符合要求。

3、塔式起重機、施工升降機、電動吊籃未在建委備案。

4、使用未經定期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及過期的塔式起重機、施工升降機。

5、機械設備安裝后未經過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即投入使用。

第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主要責任者處以500-1000元罰款。

1、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或已報廢的設備。

2、未制定設備的事故應急措施和救援預案。

3、多臺起重機作業(yè)未制定專項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

4、未編制塔式起重機安裝、拆卸方案。

5、機械設備安全裝置缺少或不靈敏。

第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主要責任者處以100-500元罰款。

1、未對在用特種設備進行經常性日常維護保養(yǎng)和定期自行檢查。

2、明知設備存在隱患仍堅持使用。

第五章 消防安全

第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項目負責人和主要責任者處以1000-2000元罰款。

1、施工現場發(fā)生火災、冒煙事故。

2、發(fā)生火災隱瞞不報或破壞火災現場。

3、一年內被消防局或者防護火辦進行處罰兩次(含兩次)以上。

第十六條 發(fā)生火災造成人員傷亡的對項目負責人和主要責任者進行加倍處罰。每死亡一人,加處10000元罰款;每傷一人,加處5000元罰款。

第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項目負責人和主要責任者處以500-1000元罰款。

1、施工現場消防管理人員未持證上崗。

2、在施建筑物內住人。

3、購買或者使用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施工材料。

4、施工現場消防設施存在重大隱患。

5、未建立義務消防隊或者組織義務消防隊進行應急演練。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項目負責人和主要責任者處以100-500元罰款。

1、施工現場未制定或者未執(zhí)行明火作業(yè)管理制度。

2、未執(zhí)行北京市消防條例和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且在規(guī)定時間內未進行整改。

第六章 環(huán)境保護

第十九條 施工現場因環(huán)境保護管理不到位被環(huán)保局曝光,對項目負責人和主要責任者處以1000-2000元罰款。

第二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項目負責人和主要責任者處以500-1000元罰款。

1、施工現場環(huán)境保護管理人員未持證上崗。

2、施工現場出入口未設置車輛清洗設施,或者清洗設施未在施工全過程使用。

3、施工現場在運輸中由于監(jiān)管不利,造成交通道路大面積遺灑污染。

4、基礎土方工程施工現場未對車輛上下基坑的坡道進行灑水降塵或覆蓋;或者施工現場存土時,未采取覆蓋或固化措施。

5、施工現場主要道路未進行硬化處理,或者裸露的地面未采取覆蓋或綠化等措施。

6、施工現場未設密閉式垃圾站。

第二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主要責任者處以50-100元罰款。

1、施工現場清洗車輛未設立沉淀池和儲水池循環(huán)使用。

2、施工現場未設專人負責環(huán)境保護工作,或者未成立5-10人的清掃小組。

3、未對場界噪聲進行監(jiān)測,不能提供相應記錄。施工場界噪聲超過控制標準,接受政府部門處罰。

4、施工現場強噪聲設備未搭設封閉式機棚。

第七章 個人遵章守紀

第二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主要責任者處以20-50元罰款。

1、進入施工現場不帶安全帽或者未系下頜帶。

2、高處作業(yè)沒有可靠防護時不系安全帶。

3、非特種作業(yè)人員從事特種作業(yè)。

4、擅自拆除腳手架拉接桿件或其他防護設施。

5、擅自拆改臨時用電設施設備或器件。

6、明火作業(yè)未辦理用火證或者無看火人員或者在用火地點以外進行明火作業(yè)。

7、酒后進入施工現場作業(yè)。

8、隨意拋灑施工垃圾或生活垃圾。

9、帶領非本工程施工作業(yè)人員進入施工區(qū)域。

10、其它違章作業(yè)行為。

第二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主要責任者處以10-20元罰款。

1、進入施工現場吸煙。

2、攀爬腳手架。

3、進入施工現場穿拖鞋。

4、特種作業(yè)人員作業(yè)時未隨身攜帶操作證(或復印件)。

5、明火作業(yè)看火人員未攜帶滅火用具。

6、其他違反安全規(guī)章制度的行為。

第八章 分包單位

第二十四條 勞務分包單位未按規(guī)定配備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總包單位可對分包單位負責人或主要責任者處以2000-5000元罰款。

第二十五條 勞務分包單位未按照《路橋公司安全生產教育管理規(guī)定》把勞務供方人員名單及時上報勞務管理部門或者臨時更換施工人員,而發(fā)生未經教育上崗的,每發(fā)現一人,對主要責任者處以100-500元罰款,因此發(fā)生生產安全事故的對責任者處以5000-10000元罰款。

第二十六條 勞務分包單位因勞務分包方管理失誤,在一個年度內發(fā)生一起死亡事故,或者兩起(含兩起)以上重傷事故,扣除合同約定價款的0.5%,在勞務招投標時,如遇同等條件不考慮發(fā)包。

第二十七條 勞務分包方非專業(yè)架子工隊伍,未經公司安全監(jiān)管部、振興勞務審批從事腳手架搭設工作。未執(zhí)行專業(yè)架子工審批

第二十八條 工程分包單位因自身原因,發(fā)生傷亡事故,且給路橋有限公司造成不良影響,扣除合同約定價款的0.5%。

第二十九條 分包單位超出資質許可范圍施工的處以5000-10000元罰款。

第三十條 分包單位自帶機械設備進入施工現場,未在施工項目備案,或未與項目主責人員對設備進行聯合驗收即投入使用的,對責任者處以2000-10000元罰款。

第三十一條 特種設備出租單位未按照安全施工要求配備齊全有效的保險、限位等安全設施和裝置的,責令限期整改,并處以合同價款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二條 出租單位出租未經安全性能檢測或者經檢測不合格的機械設備和施工機具及配件的,責令停止使用,并處以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三條 施工中機械設備安裝、拆卸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并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1、未編制拆裝方案、制定安全施工措施的。

2、專業(yè)人員未進行現場監(jiān)督的。

3、不能出具相關資質證明及操作工人上崗證。

第九章 附 則

第三十四條 分包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對主要責任者處以1000-5000元罰款。

1、未履行安全生產管理、消防管理、臨電管理協(xié)議。

2、未制定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或者未將預案報總包單位備案。

3、未將經營資質、安全生產許可證、復印件及法人授權委托書報總包單位備案。

第三十五條 對單位和經理處以經濟處罰時,由公司安全監(jiān)管部開具處罰決定書,報主管領導簽字后有效。對經理(不含)以下職務的個人(包括分包單位和個人)處以經濟處罰時,由各單位安全管理人員開具處罰決定書,報單位經理以上的主管領導簽字后有效。罰款統(tǒng)一交到公司安全監(jiān)管部,由安全監(jiān)管部登記、匯總交到公司財務部。財務部必須設立單獨賬戶,罰款專用于安全獎勵,教育培訓等,不得挪作他用。

第三十六條 被處罰單位或者責任人拒絕在安全生產處罰決定書簽字,但有上級主管領導簽字確認,處罰決定書仍可生效。

第三十七條 對違反本罰則的責任者給予行政處分時,由安全監(jiān)管部提出處理意見,經營班子同意后,由人力資源部做出處理決定。

第三十八條 被處罰單位或者個人應在接到安全生產處罰決定書15日內,交到公司安全監(jiān)管部。

第三十九條 本罰責如與其它處罰相矛盾時,以本罰則為標準。

第四十條 本罰則自發(fā)布起施行。由公司安全監(jiān)管部負責解釋。

第6篇 某某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怎么寫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1.0 目的

為加強公司的安全生產管理,明確各級人員的安全管理職現責,特制定本制度。

2. 0 安全管理組織2.1 安全領導小組

2.1.1 組成

組長:公司總經理

副組長:總經理助理、安全主任

成員:公司相關領導、相關部門經理、主任、安全管理專業(yè)小組組長

2.1.2 職責:

協(xié)調開展安全管理工作;

對本單位重大安全管理問題進行審議;

對公司的安全工作進行監(jiān)督。

組長或安全主任主持每月舉行一次例會。

時間 末的最后一個周四的下午(遇節(jié)假日則順延)2.2 安全管理專業(yè)小組

2.2.1 機電設備組

組長:機電管理部機電工程師

組員:由強電、空調、給排水、電梯等專業(yè)各一名業(yè)務骨干組成。

.

2.2.2 消防組

組長:管理處消防主任

組員:由消防中心、消防隊、弱電、給排水、空調、電梯各一名業(yè)務骨干組成。

2.2.3 專業(yè)小組職責

協(xié)助健全本專業(yè)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

制定本專業(yè)設備(設施)的安全檢查程安全

檢查表;

按檢查程序和檢查表進行例行檢查;

檢查結果報安全主任備案;

協(xié)助組織、實施安全整改;

平時工作中發(fā)現隱患及時報告。

2.2.4 專業(yè)小組每周由組長召集一次碰頭會。

3. 0 安全管理職責3.1 公司法定代表人(總經理)3.

1.1 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對公司的勞動保護和安全管理負全面領導責任。

3.1.2 堅決執(zhí)行國家“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和各項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接受國家勞動安全監(jiān)督機構和行業(yè)管理。

3.1.3 提出本公司安全管理目標,審定、頒發(fā)本企業(yè)各項安全管理責任制和安全運行管理制度,并組織實施。

3.1.4 貫徹系統(tǒng)管理思想,在計劃、組織、檢查、協(xié)調、總結和評比生產、經營工作的同時,應始終把“安全第一” 貫穿于公司生產、經營、服務工作的全過程之中。

3.1.5 負責對公司安全管理中的重大隱患的整改、監(jiān)督。

一時難于徹底解決的,要組織制定相應的強化管理辦法并采取有效措施,確保過渡期的安全,并向上級部門提出書面報告。

3.1.6 審批安全技術措施計劃,負責安全技術措施經費的落實。

3.1.7 認真貫徹執(zhí)行安全主任制度,按規(guī)定配備并聘任具有較高技術素質、責任心強的安全主任授予行使安全督導的權利,并支持其對本公司安全生產進行有效管理和監(jiān)督。

3.1.8 每月召開公司安全管理例會,分析本公司安全管理工作情況,認真聽取意見和建議,接受群眾(用戶和員工)監(jiān)督。

3. 2 安全主任

3.2.1 安全主任作為公司安全運行第一責任人的助手,履行公司安全運行監(jiān)督檢查責任,行使監(jiān)督權利,負責對公司貫徹國家勞動安全法規(guī)、法令和各項技術安全操作規(guī)程的情況,對公司安全運行的規(guī)章制度執(zhí)行情況進行經常性的監(jiān)督檢查,對公司各崗位、設備的安全操作和安全運行進行督導。

是公司安全生產檢查、督導的直接責任人,對公司安全運行負有直接的管理和督導責任。

3.2.2 確切了解、掌握公司危險點、危險源以及危險設備、特種設備的安全狀況及變化情況,密切注視對有毒、有害、易爆等危險品和危險環(huán)境管理狀況和變化狀況。

定期向公司安全運行第一責任人和直接責任人提交安全生產書面工作報告,主要包括:針對本公司的安全狀況提出防范措施,隱患整改方案,安全技術措施和經費開支計劃。

3.2.3 參與制訂防止傷亡、火災事故和職業(yè)危害的措施及公司危險崗位危險設備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并負責督促實施。

3.2.4 經常進行現場安全檢查,及時發(fā)現處理事故隱患,重大問題,應以書面形式及時逐級通報;

一旦發(fā)生事故,負責組織拯救現場,參與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和統(tǒng)計工作。

3.2.5 確保在新、改、擴建、引進和技術改造工程項目中其相應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同時審批、同時施工和同時竣工驗收。

3.2.6 協(xié)助有關部門對員工進行安全生產的宣傳、培訓、教育工作。

3.2.7 就本公司安全情況,有權向上級部門報告,有權按隸屬關系向當地的勞動安全檢查部門作出匯報。

對本公司各級、各部門違反安全規(guī)程行為,只要認為有必要,有權立即予以制止或當場下達停工令、停止運行令。

3. 3 管理處主任

3.3.1 管理處主任是安全管理的直接責任人,對安全管理負有直接的領導責任。

3.3.2 協(xié)助公司安全管理第一責任人,貫徹國家勞動安全法規(guī)、法令和行業(yè)規(guī)章、規(guī)范及技術標準,確保公司生產和管理的各個環(huán)節(jié)符合國家、行業(yè)安全規(guī)程和安全技術標準的要求。

確保公司運行安全。

3.3.3 準確了解、掌握其管理范圍內的危險點、危險源以及危險設備的安全狀況及變化情況,加強對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危險品和特種設備的管理。

3.3.4 確保所使用的設備(設施)符合國家的安全標準規(guī)范。

3.3.5 根據安全運行特點,指導制訂事故應急程序和應變措施;

定期組織安全檢查,對發(fā)現的事故隱患,要認真落實整改;

對重大安全隱患要采取切實措施予以處理或采取有效過渡辦法。

同時要及時、逐級以書面形式上報。

一旦發(fā)生事故應及時組織搶救,并按規(guī)定立即上報,同時應認真組織調查處理工作。

3.3.6 負責組織開展安全運行的宣傳和培訓教育,確保所有員工經安全生產知識教育、特種作業(yè)人員經安全技術的培訓考核持證上崗。

3. 4 部門經理

3.4.1 認真執(zhí)行公司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公司領導在安全運行方面的指示和決定,對本部門的員工在運行工作中的安全健康負全面責任。

是本部門和本部門職責范圍工作安全管理的第一責任人。

3.4.2 部門計劃、布置、檢查、總結和評比生產管理工作的同時,應計劃、布置、檢查、總結和評比安全生產工作。

3.4.3 經常檢查管理現場和建筑物、設備(設施)及其安全裝置等是否符合安全生產和安全管理的要求。

3.4.4 及時提出本部門安全技術措施計劃項目,經上級的批準后負責對措施項目的實施。

3.4.5 制訂和修訂本部門的安全管理制度,經公司領導審查批準后負責執(zhí)行。

3.4.6 經常對本部門員工進行安全管理思想的技術教育,對新調入的員工進行安全運行現成教育;

對特種作業(yè)的員工必須嚴格訓練,經考試合格,并持有操作合格證。

方可獨立操作。

3.4.7 發(fā)生事故時,應及時向主管領導和安全運行部門報告,并協(xié)助公司領導和安全運行部門進行事故調查,登記和分析處理工作。

3. 5 員工

3.5.1 遵守勞動紀律,執(zhí)行安全規(guī)章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聽從指揮,杜絕與自覺抵制一切違章作業(yè)現象。

3.5.2 保證本崗位工作地點和設備、設施、工具的安全整潔,不得隨便拆除安全防護裝置,不使用自己不該使用的機械和設備,正確使用防護用品。

3.5.3 學習安全知識,提高操作水平,積極開展技術革新,提合理化建議,改善作業(yè)環(huán)境和勞動條件。

3.5.4 及時反映、處理不安全問題,積極參加事故搶救工作。

3.5.5 有權拒絕接受違章指揮,并對上級單位和領導人忽視員工安全、健康的錯誤決定和行為提出批評及意見。

4.0 相關表格

4.1 《安全管理專業(yè)小組會議紀要》

第7篇 中建公司級安全培訓教育制度

一、各單位負責人、項目經理、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需參加政府有關部門組織的安全培訓教育,并經考核合格后,取得相應的資格證書后方可任職。

二、其他管理人員每年至少接受一次安全培訓教育。

三、安全培訓教育工作應納入企業(yè)培訓教育年度計劃和中長期計劃,所需人員、資金和物資應予保證。

四、單位主要負責人、主管生產工作的副總經理對本企業(yè)安全培訓教育工作負領導責任。

五、單位人力資源管理部門和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實施安全培訓教育工作。

六、各單位應建立健全安全培訓教育檔案;安全培訓教育檔案由單位人力資源部門管理或實行分級管理。

七、各單位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負責對本單位安全培訓教育制度、培訓教育內容、組織實施情況等進行監(jiān)督檢查,對未按照要求進行安全培訓教育的,責令改正,并可按有關規(guī)定給予處罰。

八、各單位應對于認真開展安全培訓教育并在防止傷亡事故、減少職業(yè)危害方面做出優(yōu)秀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8篇 紡織公司安全生產、職業(yè)衛(wèi)生投入管理制度

1總則

1.1為了建立企業(yè)安全生產投入長效機制,加強企業(yè)安全生產費用財務管理,維護企業(yè)、員工以及社會公共利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山東省安全生產條例》、《企業(yè)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條例,結合我企業(yè)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1.2安全生產費用是指企業(yè)按照規(guī)定標準提取,在成本中列支,專門用于完善和改進企業(yè)安全生產條件的資金。安全費用一般包括:安全設備設施費、安全教育培訓費、隱患治理費、勞動保護費、職業(yè)病防治費、防暑降溫費、應急裝備與演練費、有害因素檢測評價費、安全管理體系認證和安全標準化達標等項目費用。

1.3本企業(yè)安全生產投入及費用的提取和使用按照“企業(yè)提取、政府監(jiān)管、確保需要、規(guī)范使用”的原則進行財務管理,并納入本企業(yè)年度預算。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企業(yè)范圍內的安全生產投入及安全費用提取和使用管理。

3安全費用提取

3.1安全生產投入及安全生產費用在當年度經費預算中,列入重點編制項目,并不得少于國家規(guī)定的比例。

3.2安全生產投入及安全生產費用按照當年度經費預算數額一次性提取,年終結算。費用提取以上年度實際營業(yè)收入為計提依據,因營業(yè)收入不固定,具體按照《企業(yè)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管理辦法》規(guī)定的數值提取,實際使用的費用列入當月生產成本,并記入專戶用于安全生產投入及安全生產費用開支。

4安全費用使用管理

4.1安全生產費用的使用范圍。

4.1.1完善、改造和維護安全防護設備、設施支出。安全設備設施是指安全辦公室、庫房等作業(yè)場所的監(jiān)控、監(jiān)測、通風、除塵、防曬、調溫、防火、滅火、防爆、泄壓、防毒、消毒、中和、防護罩(網、蓋)、防潮、防雷、防靜電、防腐、防滲漏、防護圍堤或者隔離操作等設備設施。

4.1.2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和現場作業(yè)人員安全防護用品支出。

4.1.3安全生產檢查與評價支出

4.1.4重大危險源、重大事故隱患的評估、整改、監(jiān)控支出。

4.1.5安全技能培訓及進行應急救援演練支出。

4.1.6防暑降溫用品支出。

4.1.7職業(yè)病防治費用支出。

4.1.8安全管理體系認證和安全標準化達標支出

4.1.9其他與安全生產直接相關的支出。

4.2在本制度的使用范圍內,安全費用優(yōu)先用于滿足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對企業(yè)安全生產提出的整改措施或達到安全生產標準所需支出。

4.3企業(yè)提取安全費用設專戶核算,按規(guī)定范圍安排使用。年度結余轉下年度使用,當年計提安全費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費用渠道列支。

4.4安全費用使用、管理的程序、職責及權限。

4.4.1完善、改造和維護安全防護設備、設施支出,由安全辦公室提出計劃,作出預算,報主管部門負責人批準;涉及投資較大的項目報總經理批準。

4.4.2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和現場作業(yè)人員安全防護用品支出,由安全辦公室提出計劃,報分管副總經理批準,由物資供應部門會同安全辦公室一同采購:數額較大的,報總經理批準。

4.4.3安全生產檢查與評價支出,由安全辦公室上報總經理后,根據實際情況據實列支。

4.4.4重大危險源、重大事故隱患的評估、整改、監(jiān)控支出;安全技能培訓及進行應急救援演練支出;其他與安全生產直接相關的支出等項目開支,由安全辦公室根據實際情況和主管部門要求,報總經理后,據實列支。。

4.5企業(yè)安全生產費用的使用、管理,依法接受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和財政部門的監(jiān)督。

4.6企業(yè)利用安全費用形成的資產,納入相關資產進行管理。

4.7企業(yè)轉產、停產、停業(yè)或者解散的,安全費用結余用于處理轉產、停產、停業(yè)或者解散前危險品生產或儲存的設備、庫存產品及生產原料所需支出。

4.8企業(yè)由于產權轉讓、企業(yè)改制等變更股權結構或者組織形式的,其結余的安全費用繼續(xù)按照本辦法管理使用。

4.9企業(yè)調整業(yè)務、終止經營或者依法清算,其結余的安全費用應當結轉本期收益或者清算收益。

4.10企業(yè)安全費用的會計處理,遵照國家統(tǒng)一的會計制度的規(guī)定執(zhí)行。

4.11宣傳部門對安全費用提取和使用情況進行監(jiān)督。安全辦公室和財務部對安全費用提取和使用情況進行符合性審查,對不符合規(guī)定的內容予以及時糾正,對弄虛作假、拒絕提供相關資料或發(fā)票的項目,財務部可以拒絕支付安全費用。情節(jié)嚴重的要對有關責任人員進行嚴肅處理。

4.12安全辦公室是安全生產費用使用第一責任人,有安全生產費用使用權,并承擔相應的經濟責任和行政責任;財務部是安全生產費用管理第一責任人,有安全生產費用管理責任,并承擔相應的經濟責任和行政責任;總經理有安全管理費用投入的義務,并承擔相應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對安全生產費用擅自挪做他用的情況,一經發(fā)現,對相關責任人子以嚴肅處理

4.13財務部負責建立安全生產費用使用管理臺賬,并保留相關相關費用使用票據備查。

5附則

5.1本制度與國家法律法規(guī)及上級文件不一致時,執(zhí)行國家法律法規(guī)及上級文件規(guī)定。

5.2本制度由企業(yè)安全辦公室負責解釋

5.3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9篇 某某醫(yī)藥集團公司安全生產會議制度怎么寫

第一條 為規(guī)范集團公司安全生產會議管理,切實貫徹執(zhí)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傳達落實上級對安全生產的各項要求,及時掌握成員企業(yè)安全生產動態(tài),研究解決集團安全生產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結合集團公司實際,依據《杭州華東醫(yī)藥集團有限公司安全生產管理辦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由集團公司召開的各類安全生產會議。

第一章 會議類別和時間

第三條 安全生產會議分為:

(一) 年度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及半年度安全生產工作會議。

(二) 安全生產例會。

(三)特殊情況下召開的安委會臨時會議及安全辦臨時會議。

第四條 年度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及半年度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分別于每年的一月份、七月份召開。

第五條 安全生產例會每兩個月召開一次,于每年的單數月召開。

一月份和七月份的安全生產例會與年度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半年度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合并召開。

第六條 臨時會議的時間事前口頭通知。

第二章 會議參加人員

第七條 年度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及半年度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的參會人員包括集團公司安委會成員、各成員企業(yè)安全管理部門負責人、集團公司安全辦及安全檢查小組成員。

第八條 安全生產例會的參會人員包括各成員企業(yè)安全管理部門負責人、集團公司安全辦及安全檢查小組成員。

第九條 臨時會議的參會人員根據會議議題確定。

第三章 會議的主要內容

第十條 年度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及半年度安全生產工作會議主要內容:

(一) 成員企業(yè)交流、匯報年度、半年度安全生產工作完成情況;

(二) 在年度安全生產工作會議上,通報成員企業(yè)上年度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結果;

(三) 集團公司總結年度、半年度來安全生產工作情況以及部署下年度、下半年度安全工作意見;

(四) 安全生產先進單位經驗介紹;

(五) 其他需要在會議上通報的事項;

(六) 集團公司領導做重要指示。

第十一條 安全生產例會主要內容:

(一) 成員企業(yè)交流、匯報近兩個月安全生產工作情況(含上次例會布置工作的完成情況),安全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需要集團公司協(xié)調解決的事項;

(二) 傳達貫徹上級安全生產例會和有關會議、文件精神;

(三) 布置下階段安全生產工作重點;

(四) 需要在例會上研究解決的其他安全生產事項。

第十二條 安全生產例會實行會前學習制度,即在正式會議開始前組織全體參會人員學習國家新頒布的安全生產相關法律、法規(guī)或集團公司制定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等。

第十三條 安委會臨時會議和安全辦臨時會議的會議內容分別由集團公司安委會主任、安全辦主任確定。

第四章會議的主要內容

第十四條 安全生產會議由集團公司安全辦負責組織,會議組織包括但不限于會議通知、會議時間、會議地點、會議主持人、參會人員、會場安排、會場布置、會議設施準備、會議材料擬稿和發(fā)放、會議記錄、會議錄音錄像攝影、會議紀要以及會場橫幅、會議宣傳等。

第十五條 除臨時會議外,安全生產會議需在會議召開前二個工作日書面通知(或傳真)到各成員企業(yè)。

第十六條 會議通知單需明確會議時間、地點、內容和參會人員等。

第十七條 會場安排、會場布置、會議設施準備及會議材料等,需在會前半小時準備完畢。

第十八條 會議安排專人進行會議記錄,會后整理會議紀要,經集團公司安全辦主任審閱后,于會后二個工作日內,下發(fā)各成員企業(yè)及相關人員。

第十九條 安全生產會議形成的資料應歸檔管理,存檔內容包括會議通知、會議記錄、文字和宣傳資料、影像錄音資料、圖片及會議紀要等。

第五章 會議紀律

第二十條 參會人員應提前5分鐘到達會場,并由本人簽到。

第二十一條會議開始時,會議工作人員收回簽到表。

會后,工作人員在簽到表上標注遲到(注明到會時間)、未到人員。

第二十二條參會人員不得無故缺席,確因特殊情況無法出席的,應提前向集團公司安全辦請假并委托相關人員參加。

第二十三條參會人員不得遲到、早退,中間有急事需離開會場應向會議主持人請假。

第二十四條會議期間,參會人員應將移動通訊工具關機或置于振動位置,如遇緊急事情應到會場外接聽。

第二十五條會議發(fā)言一律使用普通話,要言簡意賅,按照規(guī)定時間發(fā)言。

第二十六條會議期間,與會人員應注意傾聽他人發(fā)言并做好會議記錄。

第六章 會議精神的督辦

第二十七條集團公司安全辦負責對安全會議布置事項的督辦工作,定期進行檢查、指導、考核。

第二十八條安全會議確定的事項和提出的要求,各責任單位或個人必須嚴格貫徹落實,并在下次安全例會上匯報相關工作的完成情況。

第二十九條各成員企業(yè)參加安全會議人員的到會情況和布置工作的完成情況,列入其年度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考核內容。

第七章 附則

第三十條 各成員企業(yè)應當參照本制度,結合實際建立本單位的安全生產例會制度,并報集團公司備案。

第三十一條本制度由集團公司安全辦負責解釋。

第三十二條本制度自印發(fā)之日起施行。

醫(yī)藥集團有限公司安全生產會議簽到表

會議時間:

會議地點:

會議名稱或主要議題

姓名

單 位

職 務

聯系電話

備 注

請假人員(已委托參加):

請假人員(無委托參加):

缺席人員:

醫(yī)藥集團有限公司安全生產簡要匯報

單位名稱:

匯報期間:

近兩個月安全生產工作情況(含事故發(fā)生情況):

上次集團安全例會布置工作完成情況:

安全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需要集團公司協(xié)調解決的事項:

備注:本表由集團成員企業(yè)每2個月匯報一次,在參加集團安全生產例會時上報。

第10篇 公司安全獎勵與處罰制度

某公司安全獎勵與處罰制度

一、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應每年總結一次,在總結的基礎上,由公司組織評選安全生產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

二、安全生產先進集體的基本條件

1.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執(zhí)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落實總經理負責制,加強安全生產管理。

2.安全生產機構健全,人員措施落實,能有效地開展工作。

3.嚴格執(zhí)行各項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開展經常性的安全生產教育活動,不斷增強職工的安全意識和提高職工的自我保護能力。

4.加強安全生產檢查,及時整改事故隱患和塵毒危害,積極改善勞動條件。

5.連續(xù)三年以上無責任性職工死亡和重傷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減少,安全生產工作成績顯著。

三、安全生產先進個人條件

1.遵守安全生產各項規(guī)章制度,遵守各項操作規(guī)程,遵守勞動紀律,保障生產安全。

2.積極學習安全生產知識,不斷提高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3.堅決反對違反安全生產規(guī)定的行為,糾正和制止違章作業(yè)、違章指揮。

四、對安全生產有特殊貢獻的,給予特別獎勵。

五、發(fā)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對事故單位給予扣發(fā)工資的處罰,并追究單位領導人的責任。

六、凡發(fā)生事故,要按有關規(guī)定報告。如有瞞報、虛報、漏報或故意延遲不報的,除責成補報外,對事故單位給予扣發(fā)工資總額的處罰,并追究責任者的責任,追究其法律責任。

七、對事故責任者視情節(jié)給予批評教育,經濟處罰,行政處分,觸及刑律者依法論處。

八、對單位扣發(fā)工資總額的處罰。最高不超過3%;對職工個人的處罰,最高不超過一年的生產性獎金總額,可并處行政處分。

九、由于各種意外因素造成人員傷亡或廠房設備損毀或正常生產、生活受到破壞的情況均為本企業(yè)事故,可劃分位工傷事故、設備損毀事故、交通事故三種。

十、工傷事故,是指職工在生產過程重,發(fā)生的人身傷害、急性中毒的事故。包括以下集中情況:

1.從事本崗位工作或執(zhí)行領導臨時制定或同意的工作任務而造成的負傷或死亡。

2.在緊急情況下,從事對企業(yè)或社會有益工作造成的疾病、負傷或死亡。

3.在工作崗位上或經領導批準在其他上所工作時而造成的負傷或死亡。

4.職業(yè)性疾病,以及由此而造成死亡。

5.乘坐本單位的機動車輛去開會、聽報告、參加行政指派的各種勞動和乘坐本單位指定上下班接送的車輛上下班,所乘坐的車發(fā)生非本人所應負責的意外事故,造成職工負傷或死亡。

6.職工雖然不在生產或工作崗位上,但由于企業(yè)設備、設施或勞動的條件不良而引起的負傷或死亡。

十一、職工因發(fā)生事故所受的傷害分為:

1.輕傷:指負傷后需要歇工1個工作日以上,低于國標105日,但未達到重傷程度的失能傷害。

2.重傷:指符合勞動部門《關于重傷事故范圍的意見》中所列情形之一的傷害,損失工作日綜合超過國標105日的失能傷害。

3.死亡。

十二、發(fā)生無人員傷亡的生產事故,按經濟損失程度分級:

1.一般事故:經濟損失不足1萬元的事故。

2.大事故:經濟損失滿1萬元不滿10萬元的事故。

3.重大事故:經濟損失滿10萬元,不滿100萬元的事故。

4.特大事故:經濟損失滿100萬元的事故。

十三:發(fā)生事故的單位必須按照事故處理程序進行事故處理:

1.事故現場人員應立即搶救傷員,保護現場,如因搶救傷員和防止事故擴大,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作出標志,詳細記錄或拍照和繪制事故現場圖。

2.立即向單位主管部門報告,事故單位即向公司安委辦報告。

3.開展事故調查,分析事故原因。公司安委辦接到事故報告后,應迅速指示有關單位進行調查,輕傷或一般事故在15天內,重傷以上事故或大事故以上在30天內向有關部門報送《事故調查報告書》。事故調查處理應接受工會組織的監(jiān)督。

4.制定整改防范措施。

5.對事故有責任的人作出適當的處理。

6.以事故通報和事故分析會等形式教育職工。

十四、無人員傷亡的交通事故

1.機動車輛駕駛員發(fā)生事故后,駕駛員和有關人員必須協(xié)助交管部門進行事故調查、分析,參加事故處理。事故單位應及時向安委辦報告,一般在24小時內報告,大事故或死亡事故應及時報告。事后需補寫事故經過的書面報告。肇事者應在兩天內寫出書面報告交給單位領導。肇事單位應在七天內將肇事者報告隨本單位報告一并送交安委辦。

2.駕駛員因公駕車肇事,應根據公安部門裁定的經濟損失數額之10%對事故責任者進行處罰,處罰款項原則上由肇事個人到財務部交納。處罰的最高款額以補超過上年度公司人平生產性獎金總額為限。

3.凡未經交管部門裁決而私下協(xié)商解決賠償的事故。如公司的經濟損失超過保險公司規(guī)定免賠額的,其超出部分由肇事者自負。

4.擅自挪用車輛辦私事而肇事的,按第2項規(guī)定加倍處罰;可視情節(jié)給予扣發(fā)一年以內的獎金或并處行政處分。

5.凡因私事經主管領導同意借用公車而肇事的,參照第2款處理。

6.發(fā)生事故隱瞞不報,每次加扣當事人三個月以內的獎金。

7.開帶病車,或將車輛交給無證人員,或未經行政部批準駕駛公司車輛的人駕駛,每次扣兩個月的獎金。

十五、事故原因查清后,如果各有關方面對于事故的分析和事故責任者的處理不能取得一致意見時,勞資部門有權提出結論性意見,交由單位及主管部門處理。

十六、在調查處理事故中,對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者,應追究其行政責任,觸及刑律的,追究刑事責任。

十七、各級單位領導或有關干部、職工在其職責范圍內,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自己應盡的職責,有如下行為之一造成事故的,按玩忽職守論處:

1.不執(zhí)行有關規(guī)章制度、條例、規(guī)程的或自行其事的。

2.對可能造成重大傷亡的險情和隱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

3.不接受主管部門的管理和監(jiān)督,不聽合理意見,主觀武斷,不顧他人安危,強令他人違章作業(yè)的。

4.對安全生產工作漫不經心,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5.對安全生產不檢查、不督促、不指導、放任自流的。

6.延誤裝、修安全防護設備或不裝、修安全防護設備的。

7.違反操作規(guī)程冒險

作業(yè)或擅離崗位或對作業(yè)漫不經心的。

8.擅動有危險禁動標志的設備,機器,開關,電閘,信號等。

9.不服指揮和勸告,進行違章作業(yè)的。

10.施工組織或單項作業(yè)組織有嚴重錯誤的。

十八、各單位可根據本規(guī)定制定具體實施措施。

十九、本規(guī)定由公司安委辦負責解釋。

第11篇 建筑安裝工程公司安全生產獎懲制度

ee建筑安裝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產獎懲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勞動保護工作和執(zhí)行安全操作規(guī)程以及落實公司各項安全規(guī)章制度,確保生產過程中工人的人身安全,認真做到獎優(yōu)罰劣,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章 處罰細則

第二條 違反施工現場以下紀律處罰標準,一次處罰十元,二次貳拾元,三次除名。

2.1 施工現場作業(yè)人員不帶安全帽者;

2.2 高處作業(yè)無防護設施,不系安全帶作業(yè)者;

2.3 從高處向下拋雜物者;

2.4 不是操作工,開動機械設備者;

2.5 喝酒上班者;

2.6 隨吊欄上下者;

2.7 穿高跟鞋、易滑的硬底鞋、拖鞋或赤腳進入施工現場者;

2.8 擅自拆動施工現場的腳手架,防護設施,安全標準(志)和警告牌者;

2.9 施工作業(yè)、上下攀登腳手架者;

2.10 無安全操作證進入施工現場作業(yè)者。

第三條 違反技術措施的處罰標準

3.1 建筑物在2m以上未架設安全防護措施,以及不符合要求的工地,對該工地負責人罰款伍拾元,并下隱患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限期未改的,對該工地負責人加倍罰款。

3.2 起重機械提升運輸安裝,未經驗收或不合格就使用的工地,對該工地負責人罰款壹佰元,并下隱患通知書,限期整改,不改加倍罰款。

3.3 機械電器設備無安全裝置和不全的,以及超負荷的或帶病運轉的,不定期按時維修保養(yǎng)的,管理人員和操作工均罰款貳拾元。

3.4 電動機械和手持電動工具沒有安裝觸電保安器的對工地負責人罰款肆拾元。

3.5 工地臨時架設照明供電線路不符合操作《規(guī)程》要求的,對工地電工罰款貳拾元,同時處罰工地負責人貳拾元。

3.6 腳手架搭設未經驗收或驗收合格就使用者,對使用者罰款貳拾元,同時對工地負責罰款叁拾元。

3.7 電器設備未按《規(guī)程》規(guī)定接地接零,對工地電工罰款貳拾元,同時處罰工地負責人貳拾元。

3.8 在建工程的樓梯口,預留洞口、通道口、接料平面口,電梯口沒有用欄桿或蓋板加以防護或防護不全的對工地負責人罰款貳拾元。

3.9 施工現場內危險區(qū)域未掛安全警標,夜間未設紅燈示警的,對工地負責人罰款貳拾元。

第四條 對不符合文明施工要求的處罰標準

4.1 施工圍墻不完整、不整齊的,首先發(fā)整改通知書,逾期不改的,對工地負責人罰款伍拾元。

4.2 場地不整潔,未按規(guī)定堆放建筑材料的工地,對該工地負責人罰款壹拾元。

4.3 三通一平不符合要求的建議整改,如對人身安全有威脅的先發(fā)更改通知書,逾期不聽的對工地負責人罰款壹佰元。

第五條 發(fā)生重傷事故和設備重大事故的直接責任者相對工地等有關人員的處理,除按有關文件執(zhí)行外分別給予以下處罰。

5.1 對發(fā)生重傷事故的直接責任者,罰款伍佰元,工地負責人罰款壹仟元,施工隊長、副隊長各罰款伍佰元,不執(zhí)行者罰款加倍。

5.2 對重大傷亡事故的直接責任者,罰款貳仟元,工地負責人罰款伍仟元,施工隊長、副隊長各罰伍佰元。

5.3 對事故隱瞞不報告或破壞現場者,加倍處罰。

第六條 對在勞動保護工作中作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應給予適當的獎勵。

6.1 把貫徹執(zhí)行國家勞動保護法規(guī)、方針和政策,有安全勞動保護制度長期堅持,安全生產年內未發(fā)生事故的作為評選先進組和個人的條件。

6.2 在安全管理、安全技術和勞動衛(wèi)生改善勞動條件等方面提出合理建議或有革新和發(fā)明創(chuàng)造的先進人物給予適當獎勵,由安全科組織報隊長批準可予獎金壹佰元。

6.3 全年無重大事故和傷亡事故、伍萬元以上設備事故,給予各類人員獎勵分別是:項目經理伍佰元;施工隊長、副隊長、專職安全員叁佰元;

6.4 無重傷以上事故的工地按工程造價分別給工地管理人員獎勵是:工地負責人按工程造價的0.2 %獎勵,工地其他管理人員按工程造價的0.1 %獎勵。

6.5 發(fā)現事故隱患及時向領導匯報或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發(fā)生或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者應給予適當獎勵,由安全員或隊長上報準許給予資金壹佰元。

桐城市ee建筑安裝工程有限責任公司

二o__年二月二十日

第12篇 建筑公司施工現場班前安全活動制度

為了認真貫徹“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進一步強化施工過程中的安全生產管理,從根本上提高職工的自我防護意識,達到人人講安全,人人管安全得目的,實現安全生產,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地(項目)負責人在每日上班前召開的班組會議上,在布置生產任務的同時,應同時布置安全工作,要針對不同工種的實際情況或操作時的位置進行安全交底,使班組長能夠從思想上引起高度重視。對于險情較大的施工項目(如:構件吊裝、組裝塔吊等),除了制定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措施及施工方案外,還應召開由全體操作人員參加的安全會議,交待施工中應注意的安全問題,克服冒險蠻干,違章指揮,確保安全生產。

二、各施工班組長或專(兼)職安全員,應在操作工人上崗前對作業(yè)面進行一次全面檢查。然后由班組長召開全組成員班前安全會,針對當日施工的部位,操作中應注意的事項向操作人員進行詳細的安全技術交底,使操作人員上崗前具備較強的安全意識。

___建筑公司

__年_月_日

第13篇 某公司安全獎懲考核制度

本考核制度為本企業(yè)內部考核制度,為確保公司的安全生產,特制定本制度,以便于公司對本企業(yè)自身進行自檢。

第一條 公司系統(tǒng)安全生產工作實行以責論處的原則并設立獎勵基金。對安全工作做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應予以獎勵;對安全工作嚴重失職、違章作業(yè)、違章指揮、違章調度造成后果的單位和個人,應予以處罰。

第二條 公司要求所有員工在進行工程施工時,都必須按照各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進行施工,對沒有施工組織設計的工程,公司將責令項目部停止施工,并對工地主要負責人進行處罰。對有施工組織設計而不按施工組織設計進行施工的工地,要求其立即整改。

第三條 對各工地安全生產記錄資料進行檢查,對安全資料不全的工地進行批評,并限期整改。

第四條 安全工作的獎罰實行精神鼓勵和物質獎勵相結合、批評教育與經濟處罰相結合的原則,以獎懲為手段,以教育為目的。

第五條 公司每年對上一年度實現安全生產目標的工地項目部進行考核評分,為安全生產工作做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予以表彰。

第六條 對于有特殊貢獻的部門和個人,本公司將給予適當的物質獎勵。

(一)預防、制止特大惡性事故的發(fā)生者;

(二)多年未發(fā)生死亡事故、火災事故等重大事故的工地項目部;

(三)改善勞動條件,控制職業(yè)危害成績顯著者;

(四)開展安全生產和工業(yè)衛(wèi)生的管理、監(jiān)督、教育成績突出者;

(六)關心、支持、幫助工地現場,有突出貢獻者。

第14篇 焦化公司安全生產承諾制度

目的:

通過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排查治理隱患和監(jiān)控重大危險源,建立預防機制,規(guī)范生產行為,使各生產環(huán)節(jié)符合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和標準規(guī)范的要求,人、機、物、環(huán)處于良好的生產狀態(tài),并持續(xù)改進,不斷加強企業(yè)安全生產規(guī)范化建設。組織機構、安全投入、安全管理制度、人員教育培訓、設備設施運行管理、作業(yè)安全管理、隱患排查和治理、重大危險源監(jiān)控、職業(yè)健康、應急救援、事故的報告和調查處理、績效評定和持續(xù)改進等方面

第一條:為強化全員安全意識,深入落實安全責任,提高遵章守紀的自覺性,確保安全生產,制定該制度。

第二條:認真落實安全承諾制度,是公司職工履行崗位安全職責的基本保證,個人經向單位引進書面承諾,即簽訂安全承諾書。

第三條:安全承諾書由公司統(tǒng)一制作,承諾人必經在安全承諾書上親筆簽字,并認真履行安全承諾。

第四條:各級領導要以崗位安全職責為主要內容,帶頭落實安全承諾制度。

第五條:承諾通則

第二章安全承諾內容

1、認真執(zhí)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全員動手、綜合管理”的安全生產方針,遵守各項安全生產制度和規(guī)定,做到“三不傷害”即:不傷害自己,不傷害他人,不被他人傷害。

2、不違章指揮,不違章作業(yè),不違反勞動紀律,抵制違章指揮,糾正違章行為。

3、嚴格執(zhí)行安全作業(yè)票證制度,用火進入受限空間,臨時用電、高處作業(yè)。破土作業(yè)時,按規(guī)定程序作業(yè)許可證,不得無證作業(yè)。

4、按規(guī)定著裝上崗,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嚴格遵守防火防爆,車輛安全等禁令和規(guī)定。

5、主動接受安全教育培訓和考核,持證上崗。會報警、會自救、會互救,會熟練使用防毒面具、呼吸器、滅火器、氣防設施和器材。

6、嚴格履行崗位安全職責,即安全生產“一崗一責制”是承諾人的重要承諾內容之一。

第三章 安全承諾的范圍和程序

7、與企業(yè)簽訂勞動合同的所有人員都應進行安全承諾。

8、新入廠職工在完成“三級”教育后簽訂安全承諾書,轉崗職工在完成新崗位的安全教育后重新簽訂安全承諾書,如未按規(guī)定進行安全教育,職工不應在承諾書上簽字。

9、承諾人必須熟悉安全承諾內容,并在安全承諾書上親筆簽字,不允許他人代簽。安全承諾一式兩份,一份由承諾人隨身攜帶,一份由安全科存檔。

10、安全承諾書每年一月份簽訂,有效期為1年。

第四章安全承諾的要求

11、部門主要領導是實施安全承諾簽字的總負責人,安監(jiān)部門是組織實施和考核安全承諾的責任部門,應定期對承諾書的落實情況進行檢查考核。

12、職工進廠必須攜帶有效的安全承諾書,無安全承諾書者不準入內。

13、安全承諾誓詞:我已接受過本崗位的安全教育,并熟知安全承諾書內容,愿認真執(zhí)行,如違反本承諾,愿承擔相應責任。

第五章 違反承諾的責任

14、承諾人違反承諾,造成責任事故或情節(jié)嚴重的按照安全生產責任制和經濟責任制考核辦法及安全管理獎懲辦法等有關條款進行處罰,并承擔相應責任。

第六章附則

15、各廠、部門參照本制度,制定外來施工隊伍臨時用工的安全承諾規(guī)定。

16、各部室、車間要將安全承諾制度納入安全生產責任制。和經濟責任制進行檢查考核,并制定出檢查考核辦法。

17、本制度由安監(jiān)部負責解釋

18、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實行

內蒙古棋盤井焦化有限公司

第15篇 某某公司維護事業(yè)部安全管理制度

一、總則

1、為貫徹執(zhí)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工作方針,規(guī)范代維人員的安全行為,保護人身安全,特制定維護事業(yè)部安全管理制度。

2、本規(guī)范適用于維護業(yè)務內所有作業(yè)人員。

3、代維人員在作業(yè)時,除遵守本規(guī)范外,還應嚴格執(zhí)行國家和行業(yè)現行的相關安全技術標準和規(guī)定及公司的相關安全規(guī)定。

4、各級部門對員工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知識培訓,半年度培訓不少于一次,各級部門安全生產落實情進行按月考核。

5、公司為一線作業(yè)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或行業(yè)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用具,代維人員必須按規(guī)定正確穿戴和使用。

6、 各專業(yè)人員,必須經過安全知識教育、安全技術規(guī)范培訓和業(yè)務技能培訓。

7、作業(yè)中使用的電氣設備、機械設備以及儀器、儀表等,應由專業(yè)人員操作。

8、作業(yè)中使用的各類工具、用具、設備及安全防護用品等在使用前必須進行檢查,確保性能良好。

9、作業(yè)前,必須對作業(yè)現場和周圍環(huán)境進行檢查,確保作業(yè)環(huán)境符合安全作業(yè)條件。

10、一線作業(yè)員工應熟悉本規(guī)范,并嚴格執(zhí)行。

二、辦公區(qū)安全管理

1、 辦公人員下班后應確保門窗關好,人走電斷,個人的貴重物品不得留置單位,公司財物要嚴加保管。

2、 財務部門必須嚴格遵照財會制度執(zhí)行,不得預留大額現金過夜,對各種票據、支票等按照相關規(guī)定保管。

3、辦公區(qū)內設置相應完好的消防設施,消防通道暢通。

4、辦公區(qū)內物品擺放應整齊,禁止堆放雜物。

5、 禁止放易燃易爆物品。

6、用于防搶防盜的報警裝置正常完好。

三、車輛安全管理

1、出車前必須對車輛性能進行檢查,如有故障不能及時排除應說明原因更換車輛。完成任務后,駕駛員應檢查車輛狀況并做好車輛清潔。

2、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合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

3、每月登記《車輛月行駛和耗油統(tǒng)計表》,上報公司。

4、車輛維修由駕駛員填寫《車輛維修保養(yǎng)申請單》,說明維修部位及原因經審批后,開具《派修單》。車輛維修費用在規(guī)定以內的,在指定的(本縣)修理廠維修,超過限額的應報到公司審批。汽車修理商要按照“信譽高,服務質量優(yōu)、修理速度快”原則選擇,形成《汽車維修商名單》,附帶相關資質材料,并進行備案,維修后的車輛應進行驗收,并核實修理部位及維修費用,審驗合格后方可結算。

5、根據車輛性能及公司耗油標準制定每個車輛的耗油量,車輛管理人員審核后上報。

四、倉庫安全管理

1、倉庫內嚴禁吸煙,對易燃易爆物品應重點隔離保管,并設置警示標志。

2、倉庫物資應標識,并采取相應的防護措施,嚴禁損壞、變質。

3、倉庫內應配備消防設施,并確保完好,嚴禁無關人員入內。

五、機房、基站安全管理

1 、機房內要做到六不準:不準吸煙、不準睡覺、不準喧嘩、不準閑談、不準做與值班無關的事,無關人員非經批準不得進入機房(經批準進入者要填寫好登記簿)。

2、 儀表、器材、工具、資料要專人負責,妥善保管。使用儀表要嚴格遵守操作規(guī)定,不要亂拆亂動,使用精密儀表要填寫使用登記簿。機房儀表工具私人不得帶出機房。器材、工具要建立帳目,領用要有手續(xù)。貴重器材的更換應認真檢查慎重處理。

3、進機房人員操作應穿工作服、工作鞋,插拔電路板時要采取防靜電措施。

4、凡外單位人員進入機房,應經有關部門負責人批準證明,履行入室登記手續(xù),并由相關人員陪同,方可入內。

5、各級機構人員編制,機線設備,網絡組織,電路開放等機密資料,以及其他機密圖紙、機密文件、軟件版本、技術內部檔案、內部資料不得對外泄露。

6、 嚴禁在機房私拉電源,計算機電源插座上不得插其它電器設備。

7、 備有滅火設備,應定位放置,并有專人負責,定期檢查維護,隨時保持有效,人人會使用。在清潔各種電氣設備時,應使用相應設備的清潔劑,嚴禁使用汽油。

六、作業(yè)現場的安全管理

1、電力線路附近作業(yè)

1)基站鐵塔上遇有不明用途的線條,一律按有源電力線對待,做好有效保護,不準隨意剪斷。

2) 在高壓線附近作業(yè)時,人的身體和吊裝的物件應與高壓線保持絕對的安全距離:31kv以下1.5米;6-10kv為2.5米;5-110kv為4m,220kv以上為6米。

3)吊裝物件作業(yè)應在鐵塔面對高壓線的背面作業(yè),并注意現場風向,以防大繩觸及高壓線。

2、 復雜環(huán)境下作業(yè)

1)城鎮(zhèn)人口密集區(qū)、學校附近、交通要道等環(huán)境下作業(yè)時應設臨時警戒線,鐵塔周邊5米內禁止閑人進入。

2)塔上有人作業(yè)時,塔下應安排專人看護,禁止無關人員進入作業(yè)場所,塔下人員按規(guī)定要求佩戴安全帽。

3)工作中的設備天線會產生電磁輻射,太靠近天線可能會超過安全等級要求。設備只能由經過培訓的專業(yè)人員進行安裝和維護。設備的輻射設計符合ieee c95.1-1991標準。

4)設備的某些部件不可避免地存在高溫現象,請不要隨意觸摸,以免發(fā)生燙傷。設備在熱帶氣候正常使用時各零部件的溫度以45℃為基準,最高升溫允許30℃,故障條件下最高升溫允許55℃,即高溫45℃正常工作時各另部件最高溫度不應超過75℃,故障條件下最高溫度應不超過100℃。

5)基站電源設備安裝作業(yè),使用的工具要纏絕緣膠帶,禁止將金屬工具放置在電源柜和蓄電池上方。

3、 施工車輛應停放在不影響交通安全的合適位置,特殊情況占道停放,應開啟車輛跳燈,并按規(guī)定要求放置安全警示牌或警示樁。

七、特種作業(yè)上崗證取證和專業(yè)技能培訓

1、登高作業(yè)證書領取及管理

1)登高作業(yè)證書初次取證培訓由各部門根據實際需要向公司申報,公司負責辦理。

2) 證書復審由公司負責申報,公司統(tǒng)一辦理,超過復審期限不報,造成證件無效,重新辦證所產生的后果由個人承擔。

3)員工違背勞動合同離職,其辦證發(fā)生的費用由當事人全額承擔。

4)特種作業(yè)證書由各部門自行保管,公司人力資源部建檔備案。

2、專業(yè)技能培訓

1)新招作業(yè)人員的業(yè)務技能培訓由各專部門負責擬訂培訓計劃并報公司人力資源部審核。

2)計劃實施由人力資源部牽頭,相關部門全力配合,教師由人資部從教師庫選調。

3)有相關作業(yè)經驗的新招人員,由人力資源部會同相關部門共同對其專業(yè)技能進行綜合考核鑒定,符合要求并有登高作業(yè)證書者可直接上崗。

4)沒有通過公司安全培訓考試和沒有通過公司技能鑒定的一律不得上崗。

八、高處作業(yè)安全

1、患有心臟病、貧血、高血壓、癲癇病、恐高癥和其他不適宜高處作業(yè)以及患病期間的人員,不準從事高處作業(yè)。

2、遇有惡劣氣候影響施工安全時,應停止高處作業(yè),如雷雨天氣禁止上塔作業(yè);風力在六級以上禁止上塔作業(yè),霜凍和雨雪天氣盡量不要上塔作業(yè),特殊情況下上塔作業(yè)時須采取嚴密的防滑措施,高溫下高處作業(yè)時間不宜過長,作業(yè)人員感到身體不適時應立即停止作業(yè)。

3、作業(yè)前應對使用的工器具進行安全性能檢查,確保使用安全。

4、上塔前要檢查隨身攜帶工器具,確保使用工具齊全,工具材料放置穩(wěn)妥。高處作業(yè)時,除隨身攜帶必備的用具和材料外,不準攜帶任何笨重的工器具和材料,隨身攜帶工器具和材料的總重量不得超過20kg。

5、高處作業(yè)人員與地面人員之間不準拋扔工具和材料,所有物件應用工作繩吊裝, 吊裝大件設備和笨重物件時,應采用滑輪吊裝,滑輪應固定良好,大繩與滑輪之間應滑動自如,在吊裝過程中應有專人負責。

6、安裝和維護線纜及其它設施時必須從鐵塔護籠中上下,不得兩人交叉上下。

7、 特殊情況需在夜間作業(yè)時,應設置臨時照明,并確保用電安全。

8、嚴禁酒后登高作業(yè)。

九、勞動保護用品的配發(fā)與使用

1、作業(yè)人員必須按規(guī)定要求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帶,并按要求穿戴工作服、工作鞋等安全勞保用品。

2、安全帽的配發(fā)與使用

1)安全帽有公司統(tǒng)一在上級指定的廠家、商家范圍內采購,各單位按需領發(fā)。

2)基站作業(yè)人員每人按一頂普通安全帽配發(fā)。

3)進入作業(yè)現場人員,必須戴好安全帽并系緊帽繩。

4)安全帽必須性能良好。

3、安全帶(繩)的配發(fā)與使用

1)安全帶由各專業(yè)公司統(tǒng)一在權威部門指定的勞保商店采購,各項性能指標必須符合安全標準。

登高作業(yè)人員每人應確保有一副性能良好的安全帶,作業(yè)現場至少有一根符合作業(yè)標準的工作繩。

2) 安全帶使用前必須嚴格檢查,確保性能可靠。 如有折斷痕跡、彈簧扣不靈活、扣不牢、皮帶眼孔斷裂、安全帶(繩)磨損和斷頭超過1/10的,禁止使用。

3)高處作業(yè)人員必須按規(guī)定要求使用安全帶,并按規(guī)范要求扣牢保險扣。

4)不準用安全帶吊裝物件,以免損壞。

5) 嚴禁用繩索或皮帶替代安全帶。

6)安全帶(繩)使用或存放一段時間,應進行可靠性試驗。檢測辦法,可將 200 kg重物穿過安全帶(繩套)中,懸空掛起,無裂痕、折斷才能使用。

4、作業(yè)人員應穿軟底鞋并防滑,禁止赤腳、穿拖鞋和硬底鞋。

5、嚴禁冬季節(jié)長時間高處作業(yè),作業(yè)人員應做好防寒防凍工作,嚴防凍傷或腳手被凍麻木而引發(fā)事故。 夏季長時間在高處作業(yè),要做好防暑降溫工作,并備適量的防暑降溫品,塔上作業(yè)人員如感不適,應立即下塔休息,不可盲目蠻干。

6、長時間在強烈光線下塔上作業(yè)應配防護眼鏡。

十、保安人員的工作職責

1、保安人員應統(tǒng)一服裝,衣服應整潔,并佩帶工作證件。公司大門的保安人員上崗時應站立報務,堅守崗位,尊重客戶,禮貌待人,嚴禁與客戶爭吵。

2、保安人員在下班前應巡視工作現場,并將有關事宜和注意的事項登記在《值班日志》中,接班人員應提前20分鐘到崗進行交接班,并巡視工作現場 ,查看上班《值班日志》上未處理的事宜和有關注意事項,并在《值班日志》上簽字接班。交接班時出現緊急事宜,交班人員需處理完成后方可交班離崗。事宜處理以交班人員為主,接班人員應配合交班人員。工作中的有關事宜應在《值班日志》中記錄。

3、保安人員應嚴格檢查外來人員、車輛的出入,執(zhí)行登記制度。

4、正常工作時間對出入公司的外來車輛和人員要嚴格控制,防止以外事件發(fā)生,并實行登記。出入時,保安人員應核查有效身份或證件,如發(fā)生緊急事件,保安人員應及時到達現場,封鎖現場,控制事態(tài)發(fā)展,采取補救措施,把損失減少到最低限度。

十一、保密工作及相關規(guī)定

1、嚴格遵守公司對外信息披露制度。

2、 加強營業(yè)場所安全保衛(wèi),未經領導批準不得帶領外來人員進入工作現場。

3、保守企業(yè)秘密,嚴禁對外泄露企業(yè)經營情況和企業(yè)內部情況。

4、不得將各類業(yè)務資料擅自裝入帶出工作現場。嚴禁對外泄露各種統(tǒng)計數據及用戶數據。

5、嚴格遵守通信紀律,提高警惕,做好六防,即:防火、防毒、防盜、防爆、防事故、防泄密。

6、正確使用計算機,愛護設備,嚴禁把水杯直接放在機桌上,以免發(fā)生意外的設備故障同。

7、嚴禁工作人員無故調閱客戶任何資料(如身份證、地址、聯系電話、單位、話費詳單等)同,客戶的原始資料應有專人妥善保管,工作人員不得無故隨意查詢、拿出資料室復印、發(fā)動等。

8、因工作需要查閱客戶資料時,應經班長或主管人員批準,并做詳細登記。查到的客戶資料一定要為客戶保密,不得泄密,非內部工作人員需要查詢時,必須有公安部門的介紹信,否則不予查詢。

9、對新上崗人員必須進行安全教育。

10、相關國家執(zhí)法機關來公司查詢客戶通信信息時,查詢人員必須出具執(zhí)法部門證明和本人工作證或執(zhí)行公務證,同時報主管領導批準。(未批準的不得查閱)。

十二、安全員的工作職責

1、根椐重點區(qū)域和部位,明確需求,配置相應的物防、技防設施,對配置的設施應設立負責人,確保設施處于正常狀況。

2、組織義務消防隊員,明確其職責,必要時進行消防演練。

3、對通信生產過程中發(fā)生傷亡事故,負傷者或最先發(fā)現現場的人員應立即逐級上報,報告事故的概況應詳細記錄(事故發(fā)生的準確時間、地點、事故原因、傷亡情況及損失程度),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對現場進行拍照。

4、發(fā)生盜竊、搶劫和通信案件,迅速趕到現場,做好現場保護,并立即如實向領導報告,上報公司,對造成的事故提出處理意見,并進行分析原因,總結經驗教訓。形成文字《事故調查報告》和《通信恢復預案》。

5、節(jié)日前安全員對本公司所屬區(qū)域進行全面的防火、防盜、安全保衛(wèi)等工作檢查,檢查采取邊檢查邊整改的方式,對不能當時整改的安全隱患,發(fā)出《安全隱患整改通知書》按要求限期整改,并定人、定時間、定措施進行整改,如經復查未完成整改,該部門負責人將受到紀律和經濟處罰。

十三、附則

《某某公司維護事業(yè)部安全管理制度》自發(fā)布之日起執(zhí)行。

第16篇 建設公司安全技術管理制度

第一條、 為了不斷提高項目部的安全技術管理水平,改善勞動條件,防止工傷事故,消除職業(yè)病和職業(yè)中毒等危害,保護職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項目經理、工程技術人員、有關業(yè)務人員,必須熟悉、掌握安全生產的有關法律法規(guī)、技術標準,在管理施工生產技術的同時,管理好安全技術工作。項目技術總工技術部部長以及工程技術人員對各級施工生產的安全技術負責。

第三條、 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中,必須編制安全技術措施。

第四條、 安全生產措施的內容要全面,有針對性,根據工程特點、施工方法、勞動組織和作業(yè)環(huán)境等具體情況提出具體內容要求。

第五條 、對于專業(yè)性較強的工程項目,如土方工程、基坑支護 、模板 工程、腳手架工程、施工用電,物料提升機、外用電梯、塔式起重機,起重吊裝等必須單獨編制專項施工方案。

第六條、 對于結構復雜、作業(yè)危險性大,特殊性較強的工程如:爆破、沉箱、沉井、煙囪、水塔以及拆除工程等,除編制專項安全施工方案,還應有設計計(驗)算和詳圖。

第七條、 必須按照公司編制施工組織(施工方案)的權限規(guī)定,按各部門、各人員的職責,編制、審批安全技術措施,未經審批的不準施工。

第八條、 施工方案經審批后,必須遵照招待不得隨意變更。如遇特殊情況,需要變更時,應由編制人員出具變更通知書,審批人簽字后方可生效。

第九條、 施工現場的施工負責人,在分項工程施工前必須向分項作業(yè)負責人作書面安全技術交底,各持一份,工地安全員根據安全技術交底內容,檢查落實情況。安全技術交底的內容應符合施工、安裝和生產的具體情況,交底內容要全面,有針對性和操作性。

第十條、 施工現場架體、設備安裝完畢后,必須由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組織工長、項目安全員、施工安裝負責人共同驗收,確認符合標準、規(guī)范等要求后,認真填寫驗收單,履行簽字手續(xù),方可投入使用。

第十一條 、各項驗收單的填寫必須符合現場實際情況,內容要量化。存在問題必須整改后重新驗收。

第17篇 公司變配電室安全管理制度

公司變配電室安全管理制度

1、變電所是我公司的要害部位,工作人員要有高度的責任心和警惕性,與變電所無關的人員,未經批準一律不準入內。

2、因工作需要或經領導批準允許進入的人員,可在值班人員帶領下進入。但必須填寫出入登記,聽從值班人員的指揮。

3、配電室要保持清潔衛(wèi)生和干燥,禁止存放易燃易爆及與配電室要求不符的雜物,不能干與工作無關的事。

4、配電室的電氣設備要經常檢查和維修保養(yǎng),使各種電氣設備保持正常運行。

5、從事各種電氣設備操作時,必須嚴格執(zhí)行安全操作規(guī)程。

6、配電室應有必要的安全工具和設施(絕緣鞋、絕緣手套、驗電器、絕緣棒等),并定期進行耐壓試驗。未經電氣安全運行負責人批準不得借出變電所所有的安全工具和設施。

7、配電室各種電器設備不得超負荷進行,必須有良好的接地裝置,確保設備的安全運行。

8、配電室內部需配有一定數量適用撲滅電器火災的滅火器材,滅火器材要定期檢查更換。

第18篇 某分公司安全生產費用管理制度

分公司安全生產費用管理制度

第三十五條 為了建立公司安全生產投入長效機制,加強公司安全生產費用財務管理,維護公司、職工以及社會公共利益,根據財政部財企[2006]478號《關于高危行業(yè)企業(yè)安全生產費用財務管理暫行辦法》,結合我公司具體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第三十六條 本辦法適用公司所屬項目,包括土木工程、建筑工程、井巷工程、線路管道和設備安裝及裝修工程的新建、擴建、改建以及礦山建設。

第三十七條 安全生產費用是指項目按照規(guī)定標準提取,在成本中列支,專門用于完善和改進項目安全生產條件的資金。

第三十八條 安全生產費用的提取標準

(一)以建筑安裝工程造價為計提依據;

(二)房屋建筑工程、礦山工程為2.0%;

(三)電力工程、水利水電工程、鐵路工程為1.5%;

(四)市政公用工程、港口與航道工程、公路工程為1.0%;

第三十九條 安全生產費用的使用范圍

(一)完善、改造和維護安全防護設備、設施支出;

(二)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和現場作業(yè)人員安全防護物品支出;

(三)安全生產檢查與評價支出;

(四)重大危險源、重大事故隱患的評估、整改、監(jiān)控支出;

(五)安全技能培訓及進行應急救援演練支出;

(六)其他與安全生產直接相關的支出。

第19篇 建設公司施工現場安全設施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確保在施工現場生產過程中的人身和財產安全,減少事故的發(fā)生,加強施工現場危險作業(yè)環(huán)境及作業(yè)過程中安全防護設施的有效使用和管理,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承接的所有施工現場全過程安全設施、設備的管理和控制。

第三條 施工現場的安全設施、設備必須由工程項目部負責統(tǒng)籌規(guī)劃,制訂相應的安全設施、設備計劃并實施,建立相應的安全設施保證體系。

第四條 工程項目部作為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責任主體,應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落實施工現場安全設施、設備所需費用,并專款專用。

第二章 安全設施、設備的內容、范圍

第五條 安全設施、設備的內容、范圍:

1)為安全而重新布置或改裝的機械和設備;

2)電器設備安裝的防護性接地或接中性線的裝置,以及其他防止觸電的設施;

3)為安全而設低電壓照明設備;

4)鍋爐、壓力容器、壓縮機械及各種有爆炸危險的機械設備的保險裝置和信號裝置(安全閥、自動控制裝置、水封安全器、水位表、壓力計等);

5)升降機和起重機械上各種防護裝置及保險裝置(如安全卡、安全鉤、安全門、過速限制器、門電鎖、安全手柄、安全制動器),橋式起重機設置固定的著陸平臺和梯子;升降機和起重機械為安全而進行的改裝;

6)各種聯動機械和機械之間、工作場所的動力機械之間、建筑工地上為安全而設的信號裝置,以及在操作過程為安全而進行聯系的各種信號裝置;

7)在施工生產區(qū)域內危險處裝置的標志、信號和防護設施;

8)在施工人員可能到達的洞、坑、溝、升降口、漏斗等處安設的臨時防護裝置;

9)在施工生產區(qū)域內,施工人員經常往來的地點,為安全而設置的通道及便橋;

10)在高處作業(yè)時,為避免物料墜落傷人而設置的工具箱以及防止人員墜落的防護網、繩;

11)在腳手架、井架(龍門架)外圍封閉的防護網;

12)為防止塌方采取的支護措施;

13)高處作業(yè)的上下通道及防護措施;

14)立體交叉施工作業(yè)區(qū)域的隔離措施;

15)在建工程與周圍人行通道及民房的防護隔離設施;

16)在建工程的外邊緣與外電架空線路的隔離防護設施;

17)防火、防毒、防爆、防雷等安全設施。

第三章 安全設施、設備策劃

第六條 根據工程項目的結構、環(huán)境、技術含量和施工風險程度等因素,由項目經理牽頭,匯同工程技術負責人、安全專業(yè)管理人員、施工負責人實施安全設施、設備策劃,策劃內容如下:

1)確定整個施工過程中應執(zhí)行的安全技術標準、規(guī)范。

2)確定危險部位和過程,對風險較大和專業(yè)性較強工程項目進行安全論證。同時采取相適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并得到有關部門的認可;

第七條 根據安全設施策劃結果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對所須安全設施的結構形式、材料、設置要求等可在施工方案中完整獨立體現。

第八條 工程項目施工前,安全措施計劃須報經公司安全主管部門審核確認。

第四章 采購(安全設施所需的材料、設備及防護用品)

第九條 工程項目部將施工安全設施所需的材料、設備及防護用品列出計劃清單,交由公司物資供應站統(tǒng)一采購管理。

第十條 公司物資供應站應向工程項目部提供的安全設施所需的材料、設備及防護用品檢驗合格的相關資料,否則工程項目部不得投入使用。

第十一條 工程項目部對分包方自行采購的安全設施所需的材料、設備及防護用品應實行控制。

第十二條 公司物資供應站應對供應商進行評價。

1、根據能否滿足安全設施所需的材料、設備及防護用品要求的能力選擇供應商。

2、根據采購的安全設施所需的材料、設備及防護用品的重要性,從以下幾方面對供應商進行評價:

1)對供應商所生產的安全設施所需的材料、設備及防護用品,驗證是否取得生產許可證;

2)驗證企業(yè)生產的安全設施所需的材料、設備及防護用品的相關證件;

第十三條 工程項目部對安全設施所需的材料、設備及防護用品,應與公司物資供應站簽訂供貨合同,合同中明確規(guī)定供貨和檢驗方式。

第五章 過程檢驗

第十四條 現場安全設施、由工程項目部統(tǒng)籌規(guī)劃,根據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措施計劃負責建立、管理。

第十五條 按安全措施計劃的要求,對施工現場的安全設施、設備進行檢驗,只有通過檢驗的設施、設備才能安裝和使用。

第十六條 工程項目部安全專業(yè)管理人員應編制安全措施計劃,組織相關管理人員對下列內容檢查、驗收:

1)對施工過程中所需的安全設施及防護用品的驗證;

2)對一般腳手架工程的搭設(含外圍封閉),按施工組織設計(或專項作業(yè)方案)規(guī)定的要求分層驗收;

3)對特殊類腳手架的搭設,按施工組織設計(或專項作業(yè)方案)規(guī)定的要求進行分層驗收,并報請上級安全主管部門復查;

4)對施工過程中的安全設施,如通道防護棚;電梯井內隔離排或安全網;腳手架外圍封閉、上下通道、上層施工通道;四口、五臨邊的防護設施;懸挑鋼平臺;高處作業(yè)的上下通道、人員行走防護設施、作業(yè)點的防護措施;外挑安全網等搭設、組裝完畢后須進行檢查驗收。

5)對專項編制的安全技術措施落實檢查;

第十七條 工程項目部施工技術負責人應根據施工臨時用電組織設計組織相關人員及分包單位負責人對臨時用電設施進行檢查、驗收;

第十八條 工程項目部設備負責人應根據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組織相關人員及分包單位負責人對下列內容檢查驗收:

1)對施工機械及施工機具,按規(guī)定進行檢查、驗收,并責成施工單位對設備進行維護,保持機械的完好;

2)對危險性較大的起重、升降設備(如塔式起重機),必須上報上級有關部門,由其通知有關法定部門檢測;

3)對井架和龍門架、施工升降機(人貨兩用電梯)等垂直運輸設備的組裝、搭設按規(guī)定進行檢查、驗收,并報請公司安全部復查;

第十九條 上述各類檢查和檢驗完畢后工程項目部須填寫驗收記錄。

第六章 施工過程的控制

第二十條 施工作業(yè)人員操作前,應由該項目技術員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雙方簽字認可;

第二十一條 工程項目部安全專業(yè)管理人員、項目施工負責人應督促施工作業(yè)人員,做好班后清理工作以及對作業(yè)區(qū)域的安全防護設施進行檢查;

第二十二條 搭設或拆除安全防護設施、腳手架、起重機械或其它設施、設備,必須經工程項目部確認同意。如當天未能完成時,應做好局部收尾,并設置臨時安全措施。

第二十三條 工程項目部應根據安全措施計劃中確定的危險部位和過程,責成分包單位落實監(jiān)控人員,確定監(jiān)控措施和方式,實施重點監(jiān)控,必要時應連續(xù)監(jiān)控。

1、應把危險性較大的懸空作業(yè)、起重機械安裝和拆除、腳手架搭設和拆除、井架(龍門架)、塔吊等垂直運輸設備的安裝和拆除、施工升降機(人貨兩用電梯)的組裝定為危險作業(yè),實施重點監(jiān)控;

2、在拆除現場安全防護設施前應通知工程項目部,由其確認可拆除時,方可拆除。因拆除后影響該區(qū)域或后工序的施工安全,應服從安排,予以保留,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不執(zhí)行。

第二十四條 在工序交接中,應由項目部施工技術負責人和安全專業(yè)管理人員組織交接雙方負責人,對現場的安全設施進行驗收、確認。

第七章 事故隱患的控制

第二十五條 工程項目部應對存在隱患的安全設施、過程和行為進行控制,確保不合格設施不使用、不合格過程不通過、不安全行為不放過。

第二十六條 對事故隱患應由項目部安全專業(yè)管理人員匯同項目部相關人員進行處理。處理方式:

1、停止使用、封存;

2、指定專人進行整改以達到規(guī)定要求;

3、進行返工,以達到規(guī)定要求;

4、對有不安全行為的人員進行教育或處罰;

5、對不安全生產的過程重新組織。

第20篇 某保安公司行車安全常識制度

保安公司行車安全常識

一不:車輛通過鬧市受阻時不要急躁。

二要:兩車交會前要提前降低車速;車輛轉彎時要減速、鳴喇叭并靠右行駛。

三查:對車輛安全部位,出車前要查;行駛途中要查;返回車場后要查。

四看:出車看氣候;行車看風向;鳴喇叭看反應;遇人、車看動態(tài)。

五不開:道路開闊不開“英雄車”;復雜地段不開冒險車;熟悉道路不開麻痹車;任務緊急不開急躁車;遇到情況不開賭氣車。

六讓:你追我讓;你搶我讓;你沖我讓;你強我讓;你擠我讓;你急我讓。

七防:下雨要防滑;跟車要防前車緊急制動;見行人過馬路要防急穿與騎自行車人要防急轉猛拐;過道路口要防爭道搶行;見老人過馬路要防“回馬槍”;遇霧、暴雨、大風等惡劣天氣要防突然情況。

八快:遇到緊急情況制動反應要快;遇到險情應變措施要快;在鐵路軌道內發(fā)生故障撤離要快;發(fā)生傷人事故搶救要快;遇執(zhí)行任務的特種車禮讓要快;排除機械隱患要快;掌握交通信息要快;保養(yǎng)車輛要勤快。

九慢:進出城鎮(zhèn)、鄉(xiāng)村道路要慢;遇到行人稠密、兒童玩耍及盲、聾、啞人過路要慢;通過傍山、險路、狹橋、鐵道、山坡要慢;起步、停車、調頭要慢;裝運易燃、易爆、易碎物品行車要慢;拐彎、狹路要慢;通過交叉路口時要慢;交會車要慢;視線不良要慢。

十不超:前車速度不正常或不讓超時不超;對方有來車不超;視線不良不超;交叉路口不超;有行人在橫道線上不超;出機場、狹路、隧道不超;過鐵路道口不超;人多地段不超;通過橋梁時不超;不違章超車。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范本(20篇范文)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范本一、目的為消除和控制危險有害因素,確保員工安全,特制定本制度。二、適用范圍本規(guī)定適用于公司范圍內的各類工作。三、術語、定義本規(guī)定所用術語、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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