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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企業(yè)質量管理責任制度匯編(20篇范文)

更新時間:2024-11-20 查看人數:13

生產企業(yè)質量管理責任制度

有哪些

生產企業(yè)質量管理責任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 質量目標設定:明確產品質量標準和提升目標,確保產品符合國家法規(guī)和行業(yè)標準。

2. 質量控制流程:從原料采購到生產加工,再到產品檢驗和售后服務,全程實施質量監(jiān)控。

3. 責任分工:明確各級管理層及員工在質量管理中的職責和權限。

4. 質量培訓:定期進行質量知識和技能的培訓,提升全員質量意識。

5. 質量考核與獎懲:建立質量績效評價體系,對質量工作進行考核,并據此給予獎懲。

內容是什么

這些制度的內容涉及到企業(yè)內部的各個層面:

1. 原材料驗收:嚴格把控供應商資質,確保原材料質量可靠。

2. 生產過程監(jiān)督:執(zhí)行標準化操作程序,確保生產過程無偏差。

3. 質量檢驗:設立質檢部門,對每個生產環(huán)節(jié)進行嚴格檢驗,不合格產品不得出廠。

4. 不斷改進:通過數據分析,識別質量問題,持續(xù)改進工藝和流程。

5. 客戶反饋:建立有效的客戶反饋機制,及時處理質量問題,提升客戶滿意度。

重點

制度的重點在于強化全員參與,形成自上而下的質量管理文化。領導層需以身作則,將質量視為企業(yè)生命線,而不僅僅是生產部門的責任。制度應強調預防為主,通過定期審核和改進機制,防止質量問題的發(fā)生,而非事后補救。

存在的問題

盡管有完善的制度,實踐中仍可能出現以下問題:

1. 執(zhí)行力度不足:員工可能對質量管理規(guī)定理解不透徹,導致執(zhí)行不到位。

2. 制度更新滯后:市場和技術變化快速,制度可能無法及時跟上,導致質量標準落后。

3. 質量與成本矛盾:追求高質量可能導致成本上升,企業(yè)需在兩者間找到平衡。

4. 考核指標單一:過度依賴質量指標可能導致忽視其他重要業(yè)務領域,如創(chuàng)新和服務。

生產企業(yè)質量管理責任制度需要不斷優(yōu)化和完善,以適應不斷變化的內外部環(huán)境,確保企業(yè)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立于不敗之地。

生產企業(yè)質量管理責任制度范文

第1篇 生產企業(yè)質量管理責任制度

生產公司質量管理責任制度(五)

1、目的:

為了實現公司質量管理的全員參與,使公司質量方針、目標和質量工作落實到實處,特制定本責任制度。

2、管理職責:

根據逐級考核的原則,公司質量管理工作的考核按以下序列進行:

①公司董事會負責考核公司高層管理者;

②總經理負責考核各職能部門;

③各部門主管(經理)負責考核下一級;

④各層管理者對質量管理的責任。

⑴總經理(廠長)的質量管理責任:主持制定和宣傳本公司的質量方針、目標和規(guī)劃;

⑵組織建立并保持符合標準要求的質量管理體系;

⑶批準發(fā)布質量手冊,建立健全質量責任制;

⑷確定組織結構,明確各職能部門的職責、權限及相互關系;

⑸根據公司質量管理體系,配套相應資源,確保質量管理體系的有效運行;

⑹負責領導成本控制中心,對本公司最終的質量管理負責;

⑺指定管理者代表并授權;

⑻批準實施質量管理標準。

⑥分管生產、質量、技術主管的質量管理責任:

⑴在總經理(廠長)的領導下對公司的管理工作負主要責任;

⑵組織制定企業(yè)標準和規(guī)劃目標;

⑶針對影響產品質量的技術性難題,制定有關方案、計劃,并負責領導實施;

⑷針對產品質量薄弱環(huán)節(jié),發(fā)動員工進行質量攻關,大搞技術革新,切實解決有關影響質量的因素,努力提高產品質量;

⑸組織全公司的質量分析活動,認真總結交流提高產品質量的經驗,落實提高產品質量的措施;

⑹協助總經理處理重大責任事故,并組織有關部門分析原因,提出改進措施;

⑺經常聽取質量檢查匯報,積極支持質量檢查部門的工作,努力提高產品質量;

⑻負責組織基層領導,定期召開質量分析會議,征求意見,采納合理化建議,搞好質量管理工作;

⑼協調技術部門、生產部門之間的關系,確保產品質量不斷提高。

⑦管理者代表的質量管理職責:

⑴確保質量管理體系的過程建立、實施并保證其完整性;

⑵對質量管理體系進行策劃并協助總經理組織貫徹國家的質量政策、法規(guī)、法令;

⑶組織制定本公司的質量方針、目標和規(guī)劃、審定管理標準;

⑷向最高管理者報告質量管理體系中的業(yè)績,包括改進需求;

⑸確保各種信息進行有效溝通;

⑹負責公司產品生產許可證及iso9000認證的組織工作。

3、質量部門的管理責任:

⑴貫徹質量第一的方針,負責公司整個生產過程中的質量控制;

⑵充分發(fā)揮質量檢驗對產品質量的保證,質量事故的預防和質量動態(tài)的報告,確保產品出廠能達到質量標準要求;

⑶負責產品質量的檢驗工作,對產品進行質量分級,設立質量檢驗小組,編制檢驗報告;

⑷按技術標準和質量控制文件的要求,負責從原材料入廠到成品出廠的全過程的進貨檢驗、工序檢驗、成品檢驗工作,嚴把質量關,對本部門質量錯核工作完全負責;

⑸參與新產品的試制作,并掌握試制作和生產過程中的質量情況,負責新產品的定型和質量評價工作,并提出結論性的意見;

⑹負責質量檢驗原始數據的整理分析和月質量的分析工作,編寫質量動態(tài)報告,作為信息向生產主管反饋生產中出現的問題;

⑺負責培訓檢驗人員,不斷采納新的科學檢測手段,努力提高質檢人員的業(yè)務水平;

⑻定期檢查各工序質量管理的工作情況,負責檢查考核各車間質量責任的包該情況;

⑼負責建立產品質量檔案,銜接上級質監(jiān)部門的質量審核工作。

4、生產部的質量管理責任:

⑴嚴格要求生產作業(yè)按照工藝規(guī)程和產品質量、技術性能要求進行生產,貫徹和執(zhí)行產品有關技術標準;

⑵積極配合技術部門對工藝規(guī)程進行修改,不斷提高工藝流程的合理性、科學性。

⑶積極協助有關部門對提高產品質量而進行的技術改造工作;

⑷認真貫徹執(zhí)行公司質量方針目標,對整個生產過程和產品質量負責,同時也必須對產品在用戶使用時與生產相關的質量符合性負責;

5、技術部門的質量管理責任:

⑴負責制定工藝規(guī)程及產品質量標準,隨著產品質量不斷提高,工藝規(guī)程要不斷進行修改和補充,對工藝有關的質量符合性負責;

⑵負責會同有關部門制訂和提出原材料、半成品及生產過程的檢驗項目和檢查方法,并經常檢查執(zhí)行情況和組織統一操作;

⑶協助副總經理(廠長)組織公司質量活動,總結交流提高質量的經驗,制定提高產品措施,制定趕超國內外先進水平和提高產量、質量的計劃,參與各種質量分析會。

6、采購部門的質量管理責任:

⑴采購人員要積極地采購符合企業(yè)質量標準的原材料,確保生產正常運轉;

⑵采購的原材料必須符合生產技術要求,經質檢員核測不符合要求的材料應立即辦理退貨手續(xù);

⑶經檢測不合格的材料不準入庫,更不準投入生產。

7、原材料倉庫的質量管理責任:

⑴在辦理生產所用原材料入庫時,一定要查驗是否有質檢部門相關人員簽字,否則一律不得辦理入庫手續(xù);

⑵入庫物品要分類擺放,要根據物料的特征,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做到防銹、防腐、防霉變、防變形,確保儲存過程不損壞、不變質、不變形。

8、車間管理人員的質量管理責任:

⑴深入進行質量第一的思想教育,認真執(zhí)行預防為主的方針,組織好自檢、互檢、專檢工作,支持專檢人員的工作,把好質量關;

⑵嚴格執(zhí)行工藝技術操作規(guī)程,有計劃、有組織地文明生產,保持環(huán)境衛(wèi)生,提高產量、質量;

⑶掌握本部門的質量情況,表揚重視產品質量的質量標兵,對不重視產品質量的員工進行批評教育;

⑷組織車間員工參加技術學習,針對主要的質量問題提出意見,發(fā)動員工開展技術革新與合理化建議的活動,并對產品質量存在的問題和質量事故要了解原因,共同解決;

⑸對不合格的產品進入下工序負主要責任。

9、員工的質量管理責任:

⑴要樹立“質量第一”的生產工作意識,精益求精,做到好中求高,好中求快,好中求省;

⑵要積極參加技術學習,要做到四懂:懂產品質量要求、懂工藝技術、懂設備性能、懂檢驗方法;

⑶嚴格遵守操作規(guī)程,對本崗位使用的設備合理使用、精細使用、精心維護,經常保持良好狀態(tài);

⑷認真做好自檢與互檢,勤檢查,及時發(fā)現問題,做到人人把好質量關;

第2篇 化工企業(yè)安全生產反三違管理制度

1、總則

1.1、為進一步加強安全管理,規(guī)范生產作業(yè)行為,控制和防止事故發(fā)生,保障職工的生命和車間財產安全,根據《安全生產法》及上級的要求和安全生產工作需要,結合我公司生產實際情況,制定本規(guī)定。

1.2、“三違”行為,指的是在生產、工作過程中對人的違章作業(yè)、違章指揮、 違反勞動紀律的行為簡稱。

1.3、本辦法適用于公司所屬各車間、部門,以及各車間、部門安全生產管理責任范圍內生產作業(yè)行為。

2、“三違”的范圍

2.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違章作業(yè)行為:

2.1.1、違反安全操作規(guī)程冒險作業(yè)或不聽他人勸阻而冒險作業(yè)的;

2.1.2、擅自變更操作程序而未采取安全措施的;

2.1.3、對領導者正確指令拒不執(zhí)行或私自變更而冒險作業(yè)的;

2.1.4、違反有關規(guī)定,私自拆除安全防護裝置的;

2.1.5、習慣性違反安全操作規(guī)程的行為;

2.1.6、未按個人規(guī)定穿戴、使用勞保用品的;

2.1.7、違反人們正常工作秩序和習慣的。

2.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違章指揮行為:

2.2.1、違反安全法律法規(guī)、安全規(guī)章制度、安全操作規(guī)程規(guī)定而強令工人冒險作業(yè)的;

2.2.2、施工、作業(yè)場所不完具備安全生產條件但又未采取安全措施而下令施工或作業(yè)的;

2.2.3、工程項目未經開工前的安全驗收而下令施工或作業(yè)的;

2.2.4、不采納安全員或施工人員的正確意見而下令施工蠻干的;

2.2.5、作業(yè)人員未經過安全教育或培訓便指令上崗作業(yè)的;

2.2.6、不按規(guī)定給操作人員發(fā)放個人勞保用品而強令工人作業(yè)的;

2.2.7、不懂得機械設備工作原理或技術方法而下令蠻干的;

2.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違反勞動紀律的行為:

2.3.1、上班之前飲酒的;

2.3.2、工作期間私自離崗、睡覺、干私活的;

2.3.3、工作期間打鬧、斗毆的;

2.3.4、生產場所不允許穿拖鞋、赤腳、赤膊、敞衣、戴頭巾、圍巾而違反規(guī)定的。

3、反“三違”的管理

3.1、公司安全辦公室領導全公司的反“三違”工作,負責反“三違”的宣傳、教育工作,并重點加強對車間、部門負責人“三違”行為監(jiān)督檢查與處罰,對因“三違”而造成嚴重后果的,公司按有關規(guī)定提出處理意見。

3.2、公司各車間、部門負責人負責組織領導本車間、部門反“三違”工作,在布置、檢查安全工作時,把反“三違”作為一項必不可少的內容進行布置、檢查,并對此負責。

3.3、公司安全管理部門在工作中發(fā)現“三違”行為,情節(jié)較輕且未造成后果的應及時予以處理,情節(jié)較重或已造成后果的,應提出處理意見報公司研究處理。

3.4、各級專兼職安全員應認真履行職責,及時糾正生產作業(yè)中的“三違”行為,并按本辦法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罰,處罰結果應上報安全管理辦公室。對未履行職責,隱瞞不報或沒有處罰的,一經發(fā)現,將按有關規(guī)定處理。

3.5、對“三違”行為,任何人都有權制止、糾正,“三違”行為人不得為此而對指正人打擊報復或進行人身攻擊。

4、特別規(guī)定

4.1、生產作業(yè)人員未經過安全教育、培訓,不熟悉工作環(huán)境和操作規(guī)程而發(fā)生違章作業(yè)行為,不予處罰。但車間負責人及相關責任人應承擔相應責任,接受相應處罰。

4.2、生產作業(yè)現場出現集體違章現象,相關負責人負管理責任,接受相應處罰,其他人不予處罰。對負責人的處罰,沒有造成后果的,按照本規(guī)定第十五、十六條執(zhí)行;造成后果的,按第十七條執(zhí)行。

4.3、操作者在工作時違反本辦法第四條的規(guī)定,負責人在現場未制止的,除行為人受處罰外,負責人負違章責任,接受相應處罰。本條適用于專兼職安全員。

5、“三違”行為的處罰

5.1、行為人第一次違反本辦法第四、五、六條規(guī)定,情節(jié)輕微,尚未造成后果的,車間、部門領導或安全員可以給予行為人口頭警告和罰款10元;第二次罰款30元;第三次罰款50元。

5.2、行為人第一次違反本辦法第四、五、六條規(guī)定,雖未造成后果,但出現事故苗頭,車間、部門負責人或安全員可以給予行為人30元處罰;一年內出現第二次,給予行為人100元的經濟處罰。

5.3、由于“三違”行為造成傷害自己或他人的后果,直接經濟損失在1000 元以下,按10%罰款;直接經濟損失在1000元(含1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按5%罰款(最低罰款額不少于100元);造成較大損失或嚴重后果的,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會議研究處理意見。

6、獎 勵

6.1、反“三違”成績突出,班組年度內無違章、無事故的,在年度評先評優(yōu)時優(yōu)先考慮。

6.2、個人因制止違章行為而避免事故發(fā)生的,公司安全管理部門根據情節(jié)予以獎勵,在授予榮譽稱號時優(yōu)先考慮。

7、附 則

7.1、本規(guī)定若與上級有關規(guī)定相抵觸,以上級規(guī)定為準。

7.2、本規(guī)定解釋權屬公司安全管理辦公室。

7.3、本規(guī)定自印發(fā)之日起執(zhí)行。

第3篇 企業(yè)安全生產事故報告處理制度

1、安全生產事故的報告、統計、調查和處理工作必須堅持實事求是、尊重科學的原則。

2、安全生產事故發(fā)生后,負傷者或者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直接向項目部或分公司領導報告,項目部或分公司應在2小時內報告公司安全生產辦公室。

3、公司安全生產辦公室接到重傷、死亡、重大死亡事故報告后,應當立即報告公司主管領導,由公司主管領導研究采取進一步措施。

4、對于死亡、重大死亡事故,公司主管部門應當立即按系統逐級上報。事故報告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事故發(fā)生的時間、地點、單位;

(2)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3)事故發(fā)生原因的初步判斷;

(4)事故發(fā)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

(5)事故報告單位。

5、發(fā)生死亡、重大死亡事故的公司應當保護事故現場,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搶救人員和財產,防止事故擴大。

6、輕傷、重傷事故,由項目部或分公司負責人組織成立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死亡事故,由公司組成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

7、事故調查組有權向發(fā)生事故的公司和有關單位、有關人員了解有關情況和索取有關資料,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拒絕。

8、事故調查組提出的事故處理意見和防范措施經公司主管領導同意后,由發(fā)生事故的項目及其主管部門負責處理。

9、因違章指揮、違章作業(yè)、玩忽職守或者發(fā)生事故隱患、危害情況而不采取有效措施以致造成安全生產事故的,或者事故發(fā)生后隱瞞不報、謊報、故意延遲不報、故意破壞事故現場,或者無正當理由,拒絕接受調查以及拒絕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的,由公司主管部門或者公司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對公司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0、在調查、處理傷亡事故中玩忽職守、徇私舞弊或者打擊報復的,由其所在單位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4篇 危貨企業(yè)車隊安全生產考核與獎懲制度

為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和《汽車危險貨物運輸規(guī)則》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調動公司管理人員和駕駛員搞好安全生產工作的積極性,強化公司內懲處違章違規(guī)行為,建立高效的激勵機制,確保公司規(guī)章制度的順利貫徹執(zhí)行,確保從業(yè)人員的生命財產安全,避免危險品泄露等重大事故,制定此制度。

1. 公司負責落實年度安全生產目標任務及新增安全目標任務。每年度公司負責人分別與有關人員簽訂《安全目標責任書》并負責進行考核。

2. 公司建立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制度,將安全目標考核等安全專項目標逐項落實,責任到人。年終對責任人進行全面考核,根據考核結果予以獎懲。

3. 安全生產目標考核的內容

3.1考核貫徹法律法規(guī)、行業(yè)政策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包括駕駛員和車輛安全技術管理制度、崗位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崗位安全操作規(guī)程、危險品運輸與泄漏處理方案)的建立和落實、緊急狀態(tài)應急預案的建立和完善;

3.2考核營運過程中車輛違章及事故次數和人員傷亡等情況。

4. 安全生產目標考核的主要程序

4.1 安全生產目標考核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并將結果于次年1月15日前報公司;

4.2考核采取100分為優(yōu),85分以上為良,85-60分為合格。當年發(fā)生一次交通事故,一律作為不合格。

4.3公司安全部將審查意見提交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4.4考核優(yōu)秀的駕駛員獎勵500元,考核優(yōu)良的駕駛員獎勵200元;

4.5考核不合格的駕駛員對其進行安全告誡并將通過宣傳欄通報批評并對該駕駛員進行復訓,復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從事危險品運輸工作。

5. 獎勵細則

5.1一個考核季度內無任何交通違法、違章行為,無投訴、無事故,按時繳納公司車輛的各種款項,按時參加公司學習、培訓可獲得每人300元的考核獎勵。

5.2一個考核年度內,遵守公司各項規(guī)章制度,表現優(yōu)秀的駕駛員在年底可參與公司年度優(yōu)秀駕駛員的評選,優(yōu)秀的駕駛員給予獎勵;

6. 處罰細則

6.1交通違章駕駛員在接到交通違章通知書后,一周內必須到交管部門接受處罰,將處罰單交回公司存檔。違者由公司安全負責人員當面提出告誡,其行為記入劣跡檔案并作為年終安全生產評比一票否決依據。每年度駕駛員營運過程中有交通違章行為的,扣除當月安全獎并處違約金如下:

6.1.1第一次違章公司處以50元違約金;

6.1.2第二次違章公司處以100元違約金;

6.1.3三次違章公司處以200元違約金并由公司提出書面告誡。

6.2每年度駕駛員未按時參加公司組織的各項安全學習、會議、培訓工作的,扣除當月安全獎并處違約金如下:

6.2.1第一次未參加公司處以50元違約金;

6.2.2第二次未參加公司處以100元違約金;

6.2.3三次未參加公司處以200元違約金并由公司提出書面告誡。

6.3駕駛員未按期對車輛及裝臵進行各級維護保養(yǎng)及檢測審驗工作的,扣除當月安全獎并處違約金如下:

6.3.1第一次未按期公司處予50元違約金;

6.3.2第二次未按期公司處予100元違約金;

6.3.3三次未按期公司處予200元違約金并由公司提出書面告誡。

6.4駕駛員未配合公司進行回場檢查及路檢路查的,扣除當月安全獎并處違約金如下:

6.4.1第一次未配合公司處予50元違約金;

6.4.2第二次未配合公司處予100元違約金;

6.4.3三次未配合公司處予200元違約金并由公司提出書面告誡。

6.5駕駛員違反gps操作規(guī)程的,扣除當月安全獎并處違約金如下:

6.5.1私自改變線路造成gps不能正常運行,公司處予200元違約金;

6.5.2私自遮擋車內監(jiān)控設施的,公司處予100元違約金;

6.5.3無故報警公司處予100元違約金,導致嚴重后果處予500元違約金;

6.5.4gps發(fā)生故障,公司通知維護,超過2個工作日未維護公司處予100元違約金。

6.6在一個考核年度內,被進行書面告誡經教育后未整改或被2次告誡的駕駛員一律解除勞動關系。

6.7為了加強對事故處理的完善性,堅持“四不放過”原則在營運過程中駕駛員發(fā)生有責交通事故的處罰如下:

6.7.1事故責任人在發(fā)生交通事故后必須一小時內與公司取得聯系,未在規(guī)定時效內向公司上報事故情況的處以200元違約金。若因駕駛員原因未及時上報或漏報、瞞報造成嚴重后果者視其情節(jié)輕重予以重處,直至解除合同關系。

6.7.2為降低事故率,杜絕重特大事故發(fā)生,落實安全生產責任事故,特制訂以下交通責任事故處罰細則:

6.7.2.1駕駛員交通肇事有責無人員傷亡,經濟損失在1000元以下,扣除當月安全獎并對駕駛員處以50元違約金,停班一天學習、書面檢查、通報批評,并按事故本車保險公司定損金額15%賠償車輛加速減值費。

6.7.2.2駕駛員交通肇事有責傷人,經濟損失在1000元,扣除當月安全獎并對駕駛員處以1000元違約金、停班一天學習、書面檢查、通報批評,并按事故本車保險公司定損金額15%賠償車輛加速減值費。

6.7.2.3駕駛員交通肇事有責無人員傷亡,經濟損失在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扣除當月安全獎并對駕駛員處以100元違約金,停班學習一天,書面檢查,通報批評,并按事故本車保險公司定損金額15%賠償車輛加速減值費。

6.7.2.4駕駛員交通肇事有責傷人,經濟損失在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扣除當月安全獎并對駕駛員處以2000元違約金,停班一天學習、書面檢查、通報批評,并按事故本車保險公司定損金額15%賠償車輛加速減值費。

6.7.2.5駕駛員交通肇事有責無人員傷亡,經濟損失在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扣除當月安全獎并對駕駛員處以500元違約金、停班一天學習、書面檢查、通報批評,并按事故本車保險公司定損金額15%賠償車輛加速減值費。

6.7.2.6駕駛員交通肇事有責傷人,經濟損失在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扣除當月安全獎并對駕駛員處以2000元違約金、停班一天學習、書面檢查、通報批評,并按事故本車保險公司定損金額15%賠償車輛加速減值費。

6.7.2.7駕駛員交通肇事有責無人員傷亡,經濟損失在10000元以上,扣除當月安全獎并對駕駛員處以5000元違約金,停班一天學習、書面檢查、通報批評,并按事故本車保險公司定損金額15%賠償車輛加速減值費。

6.7.2.8駕駛員交通肇事有責傷人,經濟損失在10000元以上,扣除當月安全獎并對駕駛員處以10000元違約金、停班一天學習、書面檢查、通報批評,并按事故本車保險公司定損金額15%賠償車輛加速減值費。

6.7.2.9駕駛員交通肇事有責致一人死亡,一律開除并負相應的法律責任,并按事故本車保險公司定損金額15%賠償車輛加速減值費。

6.7.2.10因違規(guī)違法行為造成交通事故或其他安全責任事故或因車輛的保修質量、技術檢驗等原因引起的所有安全事故,除按以上處罰細則和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承擔其經濟處罰和其他刑事、民事責任在內的全部責任外,若造成公司停業(yè)整頓,還要承擔公司及其他車輛駕駛員的一切相關損失;同時,視其情節(jié)輕重,還要接受公司的教育及處罰;一般責任事故按公司規(guī)定強制停止運營1-10天。若造成重大交通事故或其他重大安全責任事故的,按公司規(guī)定強制停運10-20天,若造成特大交通事故的,按公司規(guī)定強制停運并學習一個月,同時公司有權單方終止勞動關系。

6.7.2.11公司設立公告欄,對事故車輛,事故責任人提出公示,讓事故責任人寫下保證書并復訓經復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一年內再次發(fā)生有責交通事故將解除合同關系。

7. 安全生產優(yōu)秀駕駛員評比細則

7.1嚴格遵守公司規(guī)定的各項制度;

7.2本年度無交通事故;

7.3本年度無交通違章;

8. 安全生產良好駕駛員評比細則

8.1嚴格遵守公司規(guī)定的各項制度;

8.2本年度無交通事故;

8.3本年度無交通違章;

第5篇 煤礦建立現代企業(yè)制度后的安全生產管理

我國經過24年的深化改革,已基本完成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云南煤炭行業(yè)按照省政府對十個行業(yè)的整合思路,建立起以后所煤礦為“龍頭企業(yè)”的云南東源煤業(yè)集團公司,完成了云南煤炭現代化企業(yè)制度的創(chuàng)立。云南煤炭將按照市場經濟的要求和謀求盈利最大化的目標運作。企業(yè)內部過去行使(政府)安全監(jiān)察職能將分離出去。政府部門已經不直接管理企業(yè)生產經營,對企業(yè)安全的管理也轉換為監(jiān)督執(zhí)法,這種監(jiān)督主要是運用法律手段,查處安全生產中的違法行為。然而,煤礦是一個自然災害嚴重、事故易發(fā)的行業(yè),在政企分開,追求經濟利益最大化的過程中,如何搞好安全生產,這是煤炭企業(yè)所必須解決好的問題。

一、提高認識,增強管理人員的安全責任感

“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是黨和國家的一貫方針。我國是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人民當家作主,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是黨和國家的社會主義本質的集中體現,自新中國成立以來,***國務院一直重視安全生產工作,確立了“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近年來,等中央領導同志高度關注安全生產工作,先后作出了i00多條有關指示批示。明確指出:安全生產“責任重于泰山”。要求各級黨委政府、企業(yè)把安全生產擺到重要日程上,加強領導,采取有力措施預防和遏制住事故,減少人民群眾生產財產損失,促進社會穩(wěn)定、經濟發(fā)展。

煤礦事故的發(fā)生,不僅會造成財產損失、影響正常生產,更為重要的是造成人員傷亡,給傷亡家屬造成失去親人的精神痛苦和心靈上的創(chuàng)傷,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生命安全是職工最基本的生存權利,維護職工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是對職工權益的最大維護。在煤礦,搞好安全生產是落實“____”精神的具體體現,要把它作為頭等大事來抓。

二、建立和落實企業(yè)內各級管理人員及全體職工的安全生產責任制

“產權清晰、權責明確、政企分開、管理科學”是現代企業(yè)制度的本質特征。這里的“權責”包含現代企業(yè)制度里的生產、經營、安全各方面,包含著管理人員、技術人員、普通員工各層次的權力和責任。只有權責明確了,才能調動企業(yè)員工工作熱情和積極性,消除權責不清的傳統管理模式帶來的推諉扯皮現象。因此,建立和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是搞好煤礦安全生產的重要環(huán)節(jié)。安全生產責任制必須將不同的安全生產責任層層分解落實到各級管理人員、職能部門、技術人員、班組長以及每個崗位工人身上。只有明確安全責任,人人分工負責,才能形成比較完整的安全管理體系,激發(fā)員工的安全責任感,遵章守規(guī),搞好安全生產。

三、增強全體員工的法律知識和意識,依法治礦,搞好安全生產

目前我國正處在一個新的歷史時期。工業(yè)企業(yè)推行建立現代企業(yè)制度,國家加入世貿組織后,為保障形成開放的、與世貿成員國接軌的投資與外貿環(huán)境,國家正大力健全法律法規(guī),《礦產資源法》、《煤炭法》、《礦山安全法》、《安全生產法》等一系列法律,相繼出臺并生效。然而,很多人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的自我保護和安全生產的法律意識比較淡薄,這些單位的負責人或者不懂法,或者明知故犯,沒有依法為從業(yè)人員提供必要的安全生產條件和勞動保護,使從業(yè)人員在十分惡劣和危險的條件下作業(yè),以至發(fā)生事故而鐺瑯入獄。自從《礦山安全法》、《安全生產法》出臺后,所發(fā)生重特大事故的單位均有人被判刑入獄。因此,增強法制觀念,依法治礦,依法搞好安全生產,這是趨勢也是必然。

煤礦安全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既要嚴格管理,狠反三違,又要保證必要的投入、更新裝備,還要加強職工的安全知識和業(yè)務培訓,提高安全意識和保安能力。只有認真落實“管理裝備培訓并重”原則,依法治礦,嚴格管理,發(fā)揚深嚴細實安全工作作風,才能確保煤礦安全生產。(

第6篇 食品企業(yè)生產用物料采購管理制度

采購計劃提報制度

生產用物料采購管理制度

受控狀態(tài):

發(fā)放編號:

編制:采購部

審核:

批準:

Q/SHF-GCG-008-2011

Q/SHF

山東惠發(fā)食品有限公司企業(yè)標準/

生產用物料采購管理制度

文件編號:Q/SHF-GCG-008-2011

版本/修訂狀態(tài):A/0

生產用物料采購管理程序

開始

研發(fā)部

采購部

品控部

庫房

生產用物料采購標準的制定

供應商的選擇、供應能力的評審

年度采購方案的確定(季節(jié)性原料的采購)

供應商的選擇供應能力的評審

年度采購方案確定(含季節(jié)性原料的采購)

采購方式

符合招標要求

不符合

標書的編寫、發(fā)放、會收

采購價格的產生

合同簽訂

不合格

不合格物料的處理

結束

采購訂單的下達、跟蹤

合格

生產用采購物料的驗收

根據研發(fā)制定的采購標準制定驗收標準

根據研發(fā)制定的采購標準制定驗收標準

物料入庫

采購申請的下達

生產用物料采購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目的

明確采購操作流程,

使物料采購工作規(guī)范化、系統化、明確化,提高工作效率。

第二條

適用范圍

適用于集團公司各分公司所有生產用物料的采購管理。

第三條

職責

(一)采購部:供應商的開發(fā)、供應商的選擇、年度采購方案的制定、采購招標、價格產生、合同的簽訂、訂單的下達、跟蹤、供應商的考核評定;年度、月度物料需求計劃的編制,日采購申請的下達。

(二)品控部:供應商到貨質量的驗收。

(三)研發(fā)部:生產用物料采購標準的制定及修定。

(四)庫房:物料的入庫辦理。

第四條

術語和定義

(一)帕累托原理:意大利經濟學家兼社會學家維弗列度·帕累托(Vilfredo Pareto)對當時的社會財富分配問題進行深入研究后發(fā)現,社會財富的80%掌握在20%的人手中,只要知道這20%的人的行動,就可以掌握社會總行動的80%,即從20%的已知變量中,可推知另80%的結果。這個原理經過多年的演化,已變成當今管理學界所熟知的“帕累托原理”----80%的價值是來自20%因素,其余20%的價值則來自80%的因素。

(二)A、B、C分析:按企業(yè)的物質品種以所占用資金的大小進行分類排隊,把他們分為ABC三類。A類物質數量最少,但占用資金比重大,因此應嚴格控制。B類物質較A類多,價格較低,原則上不要求同A類存貨那樣,可以實行一般控制。c類物質種類繁多,但價格低廉,占用資金很少,因此可實行適當放松控制。

(三)紅沖:紅字沖賬法的簡稱,紅字沖賬法又稱紅字更正法,是指用紅字沖銷或沖減原有的錯誤記錄,以更正或調整記賬錯誤的方法.紅字沖賬法按照其沖銷錯賬的程序不同,可分為全額沖賬法和差額沖賬法兩種。

(四)統采物料:總部采購部在集團范圍內統一實施采購的物料。價格的產生及供應商的確定由總部采購部負責,分公司負責具體的采購實施。

(五)分采監(jiān)管物料:分公司采購部實施采購,采購申請和采購價格由總部采購部審核監(jiān)管的物料。

(六)分采物料:分公司采購部自行實施采購的物料。

第二章程序說明

第五條

供應商的評審、物料的評選

(一)采購員依據研發(fā)部提供的物料采購標準,負責新增供應商、物料的開發(fā)和供應商供應能力的評審,采購員向供應商索要評審所用的資料(含供應商所供物料的貯存方法)。

(二)供應商評定審核小組負責根據采購員轉來的供應商資料,對供應商力進行評審;由供應商管理專員負責編制《合格供方名錄》。

(三)公司的原材料采購必須來源于《合格供方名錄》中的供應商。

(四)每種物料要求匹配3-5家供應商,采購員根據當前的供應商匹配情況,有針對性的開發(fā)供應商。

(五)小試原料及新開發(fā)急用物料,由采購員先進行采購;中試和批量生產用的原物料必須是經在供應商審核小組通過或已被列入合格供方名錄后才允許采購;中試和批量生產用的原物料研發(fā)必須提供物料采購標準,無標準的,采購部可以拒絕采購。

(六)具體操作參見《生產用物料供應商管理程序》。

第六條

年度采購方案的確定

(一)年度采購物料A、B、C分類

采購主管根據年度需求物料和價格預算計算各物料的年度采購金額,然后按《××年度××物料年度采購預算A、B、C劃分表》格式對自己負責物料的年度采購金額進行A、B、C劃分;采購經理負責審核。

(二)年度物料采購類別A、B、C分類:

1、采購主管根據年度需求物料把可以向同一類供應商采購的物料按《××年度××物料采購類別組劃分明細表》格式對自己負責物料進行采購類別劃分;各采購主管把劃分好的采購類別組報采購經理及采購負責人審核后執(zhí)行。

分公司采購主管把劃分好的采購類別報分公司總經理及總部采購審核后執(zhí)行。

2、采購主管對每月新增物料重新作采購類別劃分,可以劃分到已有采購類別的劃分到已有采購類別,否則作新采購類別;采購主管對需要采購外包采購物品最好指定品牌和型號,特殊情況由采購經理裁定;外包采購物品應盡量向大的采購中間商集中。

3、采購經理或主管根據帕累托原理,按《××物料采購類別組A、B、C劃分明細表》格式對采購類別組年度采購金額進行A、B、C分析。

(三)年度采購方案的制定:

1、采購經理按《××物料采購類別組供應商匹配明細表》格式對采購類別組作采購類別定位分析、3-5家供應商匹配(特殊情況不能按要求匹配的由采購經理裁定);并按固定格式《采購類別年度采購方案規(guī)劃表》作年度采購方案規(guī)劃。

2、采購主管根據對各采購類別價格預測趨勢分析,每月25號前按固定格式《采購類別月度采購方案規(guī)劃表》制定各采購類別月度滾動采購方案,經采購經理審核后執(zhí)行。

(四)集團公司年度采購方案的統一

1、集團公司物料分類及采購方式

1)非生產類原物料:五金類、設備配件類、基建類、等非生產物料,原則上由分公司采購部實施采購,但總部采購部實施年度采購或統一采購的除外。

2)生產類原物料:見下表

物料類別名稱

采購方式

牛肉類、豬肉類、羊肉類、雞肉類、鴨肉類、魚糜類、腸衣類、油脂類、香精及香料類、包裝類、冷凍蔬菜類、蛋白類、淀粉類、變性淀粉類

統采物料

鮮蔬菜類、五金類、設備配件類、基建類、等非生產物料

分采監(jiān)管物料

除以上統采物料和區(qū)采監(jiān)管物料外的其他生產類原物料

分采物料

2、總部和分公司年度采購方案制定完畢后,發(fā)至總部采購經理處審核,采購經理將各分廠所報方案加以統一,制定出集團公司內的年度采購方案,報經集團公司總經理審批通過后,發(fā)集團公司采購部、分公司采購部相關人員后執(zhí)行。

(五)月度采購方案

每月26日前,總部和各分公司采購主管,根據采購計劃員提供的月度物料需求計劃,制定出月度采購方案,發(fā)至總部采購經理處。每月28日前,經采購部經理審批通過后,集團公司采購部、各分公司參考。采購經理有權根據集團總部、各分公司所報月度采購方案中抽查實際采購方案的執(zhí)行情況。

第七條

標書的編寫、發(fā)放、回收

(一)采購計劃員每月末25號前需書面采購部遞交次月度物料需求計劃。采購部根據制定好的年度采購方案,對有需求計劃的物料進行招標。

(二)生產物料本批次(或時間段)采購金額為10萬以上(不含);供應商數量要求3-6家,至少必須為3家以上(含),采購員必須給供應商發(fā)放標書;生產物料本批次(或時間段)采購金額不在此范圍的按《采購價格產生管理制度》產生價格。

(三)采購員在招標前,要明確此次招標配額的分配方案(具體見《供應商配額分配管理制度》流程規(guī)定)、招標價格的有效期和應邀供應商等信息。

(四)招標審批通過后,采購員方可向應邀供應商發(fā)放標書。采購員在編寫標書時應注意:

1、標書編寫原則上按標書固定格式執(zhí)行;

2、在標書中明確告知應邀供應商此次招標的配額分配方案;

3、標書應報采購經理進行審核,分公司報分公司總經理,否則不予開標,特殊情況必須調整標書固定格式的,應報財務部審核同意后方可執(zhí)行。

4、保證金是否收取、收取的數額由采購經理裁決,標書中必須明確規(guī)定選擇合作供應商數量、配額分配方案、付款方式、質量標準、價格有效期等,特殊情況由采購部裁定,分公司由分公司負責人裁定。

5、我方強勢的采購物品,需讓供應商按規(guī)定格式進行拆分報價;設備類產品讓供應商按固定格式報配件明細及價格。

6、標書中的采購數量為預估數量,必須在標書中列明“該數量僅供參考,實際以具體書面訂單為準”;

7、標書中的質量要求須與合同簽定保持一致。

(五)標書的回收由采購招標員負責,采購招標員收取標書時作好如下工作:

1、如發(fā)現標書中出現涂改,在涂改處須有授權人簽字或蓋條;

2、記錄標書送達時間(超過規(guī)定時間標書作廢);

3、審核保證金收據(并將收據號凳記在相關表單中、保證金電匯憑證、從貨款扣除證明,扣除證明要有采購員簽字確認貨款是否滿足保證金);

4、技術標書和商務標書是否分開(沒有分開的標書讓供應商在規(guī)定時間內修改或作廢);

5、在收到標書發(fā)現有異常情況時必須第一時間通知采購員。

(六)標書的開啟與招標價格備份必須為一人操作,另外一人監(jiān)督、復核。

(七)對于已繳納的標書,投標方在未開標前想修改標書內容,必須由其授權人出具相關身份證明后方可預以修改,同時要求其在修改處簽字并注明修改時間。

第八條采購價格的產生

(一)采購招標員依據《采購價格產生管理制度》中的相關規(guī)定產生價格,價格產生后,《招標匯總表》轉采購員,由采購員逐級上報招標結果。

(二)采購員根據審批后的招標結果,采購經理審核審批,如采購主管或以上級別人員,對此價格有疑問,可進行內部溝通,要求提報人作出合理解釋;若確定屬于錯誤的,可直接駁回。

(三)分公司采購人員對統采物料、區(qū)采監(jiān)管物料、授權采購物料價格調整必須報總廠采購部批準;同時統采物料和議標軟件產生價格后,分公司不允許再與供應商二次議價。

(四)配額的分配、調整、實際執(zhí)行情況的跟蹤、監(jiān)督,具體參見《供應商配額分配管理制度》。

第九條

合同的簽訂

(一)只要有合作的供應商必須要有相應的采購合同,采購員在下達訂單前要核對該供應商是否簽訂有效的采購合同。

(二)合同編寫原則上以固定格式合同為依據,以標書要求、商談內容為根據編寫,超出以上內容部分必須給采購負責人匯報后方可加入編寫內容。分公司須報分公司負責人同意。

(三)在簽訂合同時,應注意:

1、供應商所供的所有物料,必須在合同清單中列全,不允許有漏項;商品清單中原物料名稱必須按我公司的原物料驗收標準名稱;

2、合同中必須列明所有原物料的驗收標準,嚴格按研發(fā)部制定的物料采購標準執(zhí)行,包括感官、理化、衛(wèi)生、微生物、檢驗方法、車輛衛(wèi)生和運輸防護措施、包裝要求等所有檢驗項目的內容。

當我公司原物料采購標準發(fā)生改變時,必須在一個月內通知供應商,并根據我公司修改后的原物料驗收標準重新與供應商簽訂合同內商品清單內容中的標準要求,或要求供應商提供新標準的書面確認函。

3、合同甲、乙雙方落款處應將信息盡量填寫完整,例如:經辦人簽字、蓋條處甲乙雙方的信息等,不能只加蓋合同條。

4、所有合同內容的填寫只能使用簽字筆;

(四)采購員必須在合同到期前15天續(xù)簽新的合同,新簽訂的合同采購員須及時交合同管理員處歸檔管理。

(五)合同具體簽批流程按《合同評審表》執(zhí)行。

(六)總部的固定格式合同,經財務部審核、采購部經理審批后即可完成,企管部予加蓋合同條。非固定格式合同,法務部、采購部總經理審核后,必須報總經理審批后,企管部方可給予加蓋合同條。

(七)區(qū)域分廠的固定格式合同,經分公司負責人審批后即可完成,財務給予加蓋合同條在加蓋合同條時,兩頁(含)以上的,必須加蓋騎縫條。

第十條采購訂單的下達

(一)采購員每日必須登錄網上采購平臺查看當天計劃下達的采購申請情況(凡超過當天中午12:00提報的采購申請視為第二天的采購申請),確保訂單下達的及時性。

(二)采購員要審核采購申請中要求的到貨日期、批量,如果不能滿足此物料所要求的采購周期或最小批量,要及時與計劃員溝通。若確實無法達到采購周期、最小批量的,采購員應首先與供應商聯系,落實供應商能否按計劃員要求的周期、批量供貨及對成本是否有影響,將落實的結果及時反饋提報申請的計劃員。若對成本有影響的注明成本變化,經采購部經理及相關領導同意后,采購員方可接單。

(三)采購員將訂單以傳真的形式發(fā)送給供應商,要求供應商收到傳真后必須書面(或電郵)確認回傳,以避免供應商沒有收到或是否認收到訂單影響正常到貨。供應商訂單的回傳,如無法蓋條確認,可由供應商提供授權書指定其授權人,由授權人簽字確認,授權書上必須加蓋供應商公條原件,授權書由采購員保存;如采購員選擇通過電郵給供應商發(fā)訂單,可由供應商提供指定電郵地址的證明也可,同樣,此證明也必須加蓋供應商公條原件,由采購員統一保存。

(四)為避免人為操作不當等原因造成漏單現象,統當天審批通過的采購申請與當日已采購訂單一一核對,確認有無漏分配的申請;為確保采購申請能夠及時的轉化為采購訂單并發(fā)送至供應商處,采購員每天上班后、下班前均應對系統中的采購申請、采購訂單與供應商回傳的訂單進行核對。

(五)采購員不允許由于工作疏忽出現漏下訂單現象,如發(fā)現采購員漏下訂單,給予以下處罰:發(fā)現一次處罰50元;兩個月內出現兩次罰款200元;兩個月內出現三次以上(含),給予辭退處理。

第十一條

采購訂單的跟蹤

(一)采購員每天上班后要及時對前一天應到貨及當天該到貨的訂單進行跟蹤,也可以在每次下過訂單后將訂單明細做成E_CEL表格,到貨情況進行跟蹤。如收貨數量與訂單數量有差異(收貨數量不得小于訂單數量的90%),采購員要通知供應商與財務結算中心核對收貨數量,以便供應商準確的開具發(fā)票。

(二)對各種原因造成的到貨異常,如屬我公司原因造成,采購員要及時與各相關部門溝通協調,以在第一時間內解決;如屬供應商原因,則根據實際原因填寫《供應商違約自愿補償通知單》對供應商進行處罰。

第十二條

采購訂單的撤銷、變更、終止

(一)因計劃變動原因造成的采購申請或采購訂單撤銷、變更,采購申請部門必須書面形式,經采購經理審批后,采購員方可執(zhí)行。經審批過的采購申請應注意:

未傳真采購訂單的,在撤銷或變更此采購申請時,必須通知采購員,以避免采購員雖未傳真訂單,但已通知供應商的情況。

(二)采購訂單的撤銷、變更、終止,采購員要及時與供應商進行溝通,如供應商同意,采購員以《訂貨單》形式將需的訂單號、物料名稱、訂貨數量、到貨時間等信息列清楚,加注“此訂單撤銷,請貴公司確認”字樣,由供應商確認回傳。如供應商由于種種原因不同意調整,采購員要及時反饋,進行下一步的處理方案。

第十三條

物料的入庫

采購員需通知供應商到貨時攜帶相應的訂單,到貨物料無異常情況,由倉庫給予辦理入庫手續(xù)。

第十四條

不合格材料處理

(一)如到貨物料經品控檢驗有異常情況,按《原輔材料退貨管理制度》進行處理。

(二)對于已辦理入庫的物料,由于質量問題、滯庫原因等需做退貨處理的,采購員在退貨時必須先報至財務部審核,如果貨款大于等于退貨貨值的,按退貨程序給予辦理;如果貨款小于退貨貨值的,采購員要及時上報,拿出合理的解決辦法。

(三)退貨需由供應商書面授權委托人拉回,授權書中應注明所委托人的姓名、身份證號、提貨的車牌號等信息,原件由采購員留存(如為傳真件,必須注明“傳真件有效”字樣),復印件交倉庫保管員一份,經保管員驗證后由委托人在退庫單上簽字。以上信息作為采購檔案之一保存,直至往來帳雙方確認為準。

第十五條

季節(jié)性原料的采購

(一)季節(jié)性原料有其特殊性,為了采購員更好地制定季節(jié)性原料的采購方案,掌握此類原料的最佳采購時間,特將季節(jié)性原料采購單獨列出,具體如下:

序號

原料名稱

采購時間

備注

主要采購春季,數量不夠秋季補貨

(二)季節(jié)性原料的采購時機由采購部提出后,原料使用部門5日內做出年度或月度物資需求計劃,交采購部組織貨源;原料使用部門對計劃的準確性負責。

(三)為將風險控制到最小范圍,要確定至少兩家以上(含)供應商。

(四)季節(jié)性原料首批貨到后,采購員應到現場查看,發(fā)現問題及時反饋給供應商。

第十六條

其他規(guī)定

(一)協助財務部與供應商對往來帳及發(fā)票等事項的溝通與協調。

(二)了解所負責物料的標準、采購環(huán)境、供應商資源等情況,加強市場價格的跟蹤。

(三)嚴禁對供應商泄露我公司的現有采購信息(包括:價格、現供應商、現庫存量、供應壓力,資源緊張情況),否則,會增加談判的難度及供應商提高交易條件。

(四)受理供應商的投訴。

第三條

相關文件及記錄

第十七條

相關文件

生產用物料采購管理制度

采購價格產生管理制度

供應商配額分配管理制度

原輔材料退貨管理制度

第十八條

質量記錄

合格供方名錄

××年度××物料年度采購預算A、B、C劃分表

××年度××物料采購類別組劃分明細表

××物料采購類別組A、B、C劃分明細表

××物料采購類別組供應商匹配明細表

采購類別年度采購方案規(guī)劃表

采購類別月度采購方案規(guī)劃表

合同審批單

合同履行單

供應商違約自愿補償通知單

版本與更改記錄

版本/修改號

日期

修改條款

修改人

審核人

批準人

第7篇 企業(yè)安全生產會議制度3

企業(yè)安全生產會議制度(二)

1、目的:規(guī)定安全會議內容、形式和會議責任人要求,確保各項安全生產工作的落實

2、范圍:班組以上部門

3、責任者:班組長以上人員

4、 程序:

4.1為了及時了解、掌握各時期的安全生產情況,加強安全生產管理,積極知道、主動地做好預防措施,確保安全生產,必須認真貫徹安全生產會議制度。

4.2會議內容以安全生產為主,具體包括以下幾方面:

4.2.1 了解前段時間、前一班的安全、生產、工藝情況,存在的問題和注意事項,布置下一步安全、生產和工藝操作等工作。

4.2.2 學習安全生產標準、安全規(guī)章制度、安全操作規(guī)程等知識,傳達上級部門的有關通知、文件精神。

4.2.3 通報違章違紀、先進事跡。不良現象和不安全行為。

4.3會議形式和會議責任人

4.3.1 班前、班后會由班長或車間主任(部門主管)負責召開,在每天上班前15分鐘開始,時間一般5―10分鐘,地點由各車間部門自定。在各班組交接班記錄中進行記錄。

4.3.2 部、車間(部門)級安全會議要求每月一次,由部長、車間主任(部門主管)負責召開,時間不限,地點由召集人決定。并在部、車間(部門)安全記錄中進行會議記錄。

4.3.3 公司級安全生產會議,由付總經理決定,每月至少一次,由安全部負責記錄。

4.3.4 各專業(yè)性安全會議由各主管職能科室領導負責,根據需要召集有關人員召開,由召集人負責記錄。

4.3.5 緊急會議視情況由部門領導決定召開。

4.4會議召集者在開會之前,應做好有關資料準備工作,會議上要討論研究解決的問題應列出,重要會議會后要下發(fā)會議紀要。

4.5通知參加會議人員時,要把會議主要內容、開始時間、大約需要多長時間、會議地點交代清楚。

4.6被通知需要參加會議的人員,都應按時參加會議,做到善始善終,確實不能參加的要在開會之前和召集人說明情況,并得到允許。

4.7會議上決定的情況各部門和責任人,必須不折不扣的認真執(zhí)行,及時完成。

4.8對未經允許擅自不參加或遲到、早退的人員,會議召集人有權對其進行經濟處罰。

第8篇 機動車維修企業(y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我市機動車維修企業(yè)安全生產工作,強化機動車維修企業(yè)安全生產主體職責,確保生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和《機動車維修管理規(guī)定》及有關法律 、行政法規(guī) >和規(guī)章,制定本規(guī)范。

第二條 本規(guī)范適用于廣州市轄區(qū)內取得經營資質的各類別的機動車維修企業(yè)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第三條 機動車維修企業(yè)主要負責人應當貫徹執(zhí)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 >、行政法規(guī)和政策,按照本規(guī)范,制定本企業(yè)的安全生產管理目標、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業(yè)務操作規(guī)范和監(jiān)督管理制度,并組織實施及做好相關實施記錄。

第四條 交通主管部門和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加強對機動車維修企業(yè)的安全生產指導,督促機動車維修企業(yè)履行好安全生產管理的主體管理責任。

市級交通主管部門和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負責指導全市機動車維修企業(yè)的安全生產工作,制定相關的政策規(guī)定;各區(qū)、縣級市交通主管部門負責對行政區(qū)內機動車維修企安全生產工作進行檢查指導。

廣州市汽車摩托車維修行業(yè)協會應充分發(fā)揮行業(yè)自律作用,定期組織對行業(yè)安全生產工作自查自糾,積極配合政府管理部門落實安全生產各項要求。

第二章 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第五條 機動車維修企業(yè)的安全生產總體目標是加強企業(yè)安全生產源頭管理,有效預防和減少因企業(yè)管理不到位而引發(fā)的爆炸、觸電、機械傷害以及其他的安全生產事故。

第六條 機動車維修企業(yè)的法定代表人是企業(yè)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企業(yè)的安全生產工作。分管安全生產的領導對安全生產工作負直接的領導責任,是企業(yè)安全生產直接責任人,其他分管領導對分管的業(yè)務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

機動車維修企業(yè)的第一責任人應當依法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須與各安全生產崗位負責人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實行安全生產層級責任制。

第七條 機動車維修企業(yè)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應當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第八條 機動車維修企業(yè)安全生產直接責任人應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制定完善各項安全生產制度及應急預案,保證安全生產配套資金的落實,規(guī)范各崗位安全操作規(guī)程,確保員工持證上崗并加強對職工的安全生產教育。

第九條 機動車維修企業(yè)安全生產直接責任人應當配合政府相關管理部門組織安全生產宣傳、檢查、事故處理、責任追究等工作,對有關部門提出的安全生產改進措施和整改意見,應當嚴格落實。

第十條 發(fā)生安全生產事故或險情時,機動車維修企業(yè)主要負責人應當立即組織救援,并及時上報相關部門。

第三章 安全生產基礎保障

第十一條 機動車維修企業(yè)配備與生產規(guī)模相適應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并保持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相對穩(wěn)定,落實企業(yè)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相關人員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第十二條 機動車維修企業(yè)安全生產直接責任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具備與生產經營活動相適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熟識各工作崗位的安全生產操作規(guī)程。

第十三條 機動車維修企業(yè)應當制定各工位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并在相應工位進行公示,提醒和規(guī)范各崗位工作人員的生產操作。

第十四條 機動車維修企業(yè)應當制定企業(yè)員工的安全生產培訓計劃,定期組織培訓,確保相關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和安全生產管理能力。

機動車維修企業(yè)應當每季度召開不少于2次的安全生產工作會議,查找、分析和消除安全生產隱患和薄弱環(huán)節(jié)。

第十五條 機動車維修企業(yè)應當建立和完善安全生產管理登記臺帳和檔案管理制度,記錄每次安全生產會議及檢查情況,妥善保管備查。

第十六條 機動車維修企業(yè)應當保障安全生產經費投入,設立安全生產專項資金,用于安全生產支出,主要包括:消防器材的配置和維護更新、安全生產檢查和整改、安全教育培訓、應急救援演練、事故搶險救災和善后處理等。

第十七條 機動車維修企業(yè)應當制定有關火災、食物中毒、工傷事故等突發(fā)事件的應急預案。危險品車輛維修企業(yè)必須根據承修危運車輛所涉及的危化品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

應急預案應包括應急指揮架構、通信聯絡、報告程序、應急設備的儲備和處理措施等內容。

機動車維修企業(yè)應當定期開展安全生產應急演練,并做好記錄。危險品車輛維修企業(yè)每年演練不少于2次。

第四章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第十八條 機動車維修企業(yè)應當建立生產經營場地的安全生產例行檢查制度,檢查主要包括以下方面:消防安全、生產設備安全和生產操作安全。

機動車維修企業(yè)應當參照《廣州市汽車摩托車維修企業(yè)安全生產指引》(穗維管[2007]43號)要求定期檢查并做好記錄。發(fā)現安全隱患的,應當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消除。

第十九條 機動車維修企業(yè)應當建立企業(yè)內部安全生產監(jiān)督制度。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負責監(jiān)管企業(yè)安全生產情況,向法定代表人或分管領導負責,及時報告安全生產隱患,并提出預防措施和整改意見。

機動車維修企業(yè)法定代表人或分管領導應當積極采取措施進行整改。

第二十條 機動車維修企業(yè)應當建立安全生產考核制度,對工作人員和生產場地進行考核。企業(yè)應當對考核不合格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生產再教育,對生產場地存在的安全生產隱患予以整改。

第二十一條 機動車維修企業(yè)按有關法律法規(guī) >,結合企業(yè)自身情況完善各項安全生產、消防安全的有關制度和措施。

第五章 責任追究

第二十二條 違反本規(guī)范,未建立相關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或者安全生產管理記錄不齊全的,限期15天整改;拒絕整改的,由經營所在地維管部門進行通報。

集團式經營企業(yè)或連鎖經營企業(yè),子公司或分支機構違反本規(guī)范的,追究其上級主管總公司 安全生產管理責任。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三條 本規(guī)范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有效期屆滿,根據實施情況依法評估修訂。

第9篇 化工企業(yè)安全生產檢查整改管理制度

1、目的:建立安全檢查內容、形式和整改程序,及時發(fā)現問題,有效進行改進

2、范圍:公司全體員工

3、責任者:公司各車間、部門

4、程序:

4.1安全檢查內容

4.1.1 查思想:對安全生產的認識,責任心;忽視安全的思想有否克服,出了事故是否從思想上認真吸取教訓。

4.1.2 查領導:是否正確處理安全與生產的關系;堅持安全和生產“五同時”,對職工的安全教育執(zhí)行情況,出了問題能否嚴肅處理,落實整改措施。

4.1.3 查制度:查公司制定的各項制度執(zhí)行情況,有無違章指揮、違章作業(yè)現象,有無制定車間部門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執(zhí)行情況。

4.1.4 查生產工藝和職工操作:各種原料是否按規(guī)定投入,各單元操作是否按規(guī)定操作,操作原始記錄是否如實記錄。

4.1.5 查設備:機械、儀表、廠房、通道、安全裝置、消防器材等安全狀況是否良好,工、器具堆放是否整齊,職工勞保用品穿戴、保管是否良好,消防通道是否暢通。

4.2安全檢查形式

4.2.1 公司級安全檢查,由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各職能部門參加,檢查出的不安全隱患由安全部負責匯總,分別提交有關部門、車間整改,對整改情況進行跟蹤。

4.2.2 部級安全檢查,由部安全主管組織有關人員進行檢查,每月至少一次,對發(fā)現問題立即安排整改,并把檢查情況和整改落實情況報安全部。

4.2.3 車間級安全自查,由車間主任、部門領導負責組織有關人員進行檢查,每月至少二次,檢查情況報部安全主管。

4.2.4 班組級安全檢查,由班組長負責進行,每周一次,檢查情況報車間、部門領導。

4.2.5 安全文明生產考核檢查,由安全文明生產檢查考核小組負責進行,每月至少二次,檢查情況及時通知有關部門、車間進行整改,并對整改情況進行跟蹤,并按有關規(guī)定進行考核。

4.2.6 各專業(yè)性檢查,由各職能部門領導負責組織有關人員進行檢查,檢查出的不安全隱患報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

4.2.7 季節(jié)性檢查,應針對不同季節(jié)有針對的進行檢查,又分管的職能部門領導負責組織檢查,檢查情況報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

4.2.8 經常性檢查:各級領導干部和職能人員都必須結合自己的業(yè)務,深入生產現場進行檢查,發(fā)現問題即時指出。每個班組都必須嚴格進行安全交換班檢查,不馬虎、不走過場,當面講清、交換班記錄完整。

4.2.9 臨時性檢查:緊急情況下的搶修、大修項目的開工、長期不用設備開車、新工藝、新產品、新設備的投產,都應進行臨時性的安全檢查,該項檢查由主管職能部門、車間、班組分別負責進行。

4.3檢查后的整改

4.3.1 要狠抓安全檢查隱患的整改。對檢查發(fā)現的不安全隱患,由制造部和有關職能部門制訂整改方案、方法,做到“四定”即:定項目、定時間、定責任人、定實施監(jiān)督復核人。

4.3.2 在隱患整改中做到“三不推”,即班組能整改的不推車間、部門,車間、部門能整改的不推公司,今天能整改的不推到明天整改。

4.3.3 在隱患整改中防止流于形式。對不按時完成整改任務的,對責任人采取經濟處罰,并在安全生產考核時加倍扣分。由此造成事故的由責任人承擔一切后果,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第10篇 氮氣制造企業(yè)的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安全生產工作,建立安全生產長效機制,防止和減少安全生產事故,切實保障員工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的安全與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guī)、《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等規(guī)章制度,特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 企事業(yè)單位(含股份公司地區(qū)分公司,以下簡稱企業(yè))應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 樹立“以人為本”的思想、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基本方針和貫徹“誠信、創(chuàng)新、業(yè)績、和諧、安全”的核心經營理念,實施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健全各項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完善安全監(jiān)督機制,采用先進適用安全技術、裝備,抓好安全生產培訓教育,堅持安全生產檢查,保證安全生產投入,加大事故隱患整改和重大危險源監(jiān)控力度,全面提高安全生產管理水平。

第三條 企業(yè)應建立并推行健康安全環(huán)境(hse)管理體系,在基層組織實施hse作業(yè)指導書、作業(yè)計劃書、現場檢查表(即“兩書一表”),加強風險管理,有效減少和防止各類事故。

第四條 企業(yè)要加強基層安全建設,開展安全質量標準化活動,加強生產作業(yè)的過程管理,按照標準、規(guī)范組織生產,努力做到施工現場標準化、崗位操作標準化、基層管理標準化。

第五條 企業(yè)應切實保障員工在安全生產方面的各項權利。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同時應簽訂《員工安全生產合同》;為員工創(chuàng)造安全作業(yè)環(huán)境,提供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和工具。員工應履行在安全生產方面的各項義務,在生產作業(yè)過程中遵守勞動紀律,落實崗位責任,執(zhí)行各項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第六條 本規(guī)定適用于集團公司各企事業(yè)單位。

第二章 組織與職責

第七條? 企業(yè)行政正職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

第八條? 企業(yè)應成立安全生產委員會(以下簡稱安委會),統一協調指導企業(yè)生產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和職業(yè)健康等各項安全生產工作。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任主任委員,其他成員由相關人員組成。

第九條 安委會主要職責:

(一)審定本單位安全生產年度工作計劃,并督促落實;

(二)監(jiān)督執(zhí)行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和督促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三)組織、協調安全生產大檢查,組織、協調調查處理安全事故;

(四)組織重大事故隱患評估,并督促立項整改;

(五)審查重大突發(fā)事件應急救援預案;

(六)審核實施hse管理體系運行計劃和hse管理方案;

(七)審定安全生產先進集體、單位和先進工作者,決定表彰事宜;

(八)討論決定安全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及應采取的措施;

第十條? 企業(yè)安委會辦公室設在安全生產管理部門,負責處理日常工作。安委會辦公室的主要職責:

(一)負責向安委會提出年度安全工作計劃建議;

(二)協調、督促相關部門的安全工作;

(三)組織實施安全生產綜合檢查工作;

(四)負責考核領導干部定點聯系安全生產關鍵裝置和要害部位(單位)的工作情況;

(五)掌握安全生產動態(tài),通報安全信息,遇重大問題,及時向安委會主任、副主任匯報;

(六)負責各類事故的報告以及員工傷亡、火災、交通事故報表的匯總上報;

(七)完成安委會交辦的其它任務。

第十一條 企業(yè)及其所屬二級生產經營單位應設置相對獨立的專門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滿足工作需要的專職安全管理人員??蒲性O計、事業(yè)單位可根據實際設置專門安全管理機構或專職安全管理崗位。油氣生產、儲存、煉油化工、工程技術服務、建筑施工等企業(yè)所屬三級重點生產經營單位和從業(yè)人員超過300人的其它生產經營單位要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鶎雨牐ㄜ囬g、站)配備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企業(yè)的專職安全管理人員配備比例不得低于從業(yè)人員總數的5‰,其中專業(yè)技術人員比例應達到80%以上。

第十二條? 各級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保持相對穩(wěn)定,不宜頻繁調動。其部門負責人因工作需要變動崗位,應先征得上級安全部門同意。

第十三條? 企業(yè)可依據有關規(guī)定,成立安全生產的培訓、咨詢、檢驗、評價機構,取得國家或有關部門資質認證或備案后,開展從業(yè)人員的培訓、考核和設備、設施的檢驗,提供有關咨詢以及安全評價工作等。

第三章 安全生產責任制

第十四條? 企業(yè)應制定各級領導干部、管理人員、崗位員工和部門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責任制應覆蓋本單位所有組織和人員,做到“一職一責,一崗一責”。

第十五條? 安全生產責任制應簡練、實用,符合崗位要求,具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

第十六條 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級領導干部、管理人員、崗位員工和部門必須認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職責。

第十七條? 企業(yè)應制定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辦法,定期進行考核獎懲。實行各級領導、機關部門安全生產工作述職報告制度,將履行安全生產責任制情況列為干部考核的重要內容。

第四章 安全監(jiān)督

第十八條? 企業(yè)及其所屬二級重點生產經營單位應設置安全總監(jiān)、副總監(jiān)。安全總監(jiān)一般由同級副職兼任。安全副總監(jiān)可以兼任安全部門負責人,按同級助理、副總師管理。

第十九條 企業(yè)按專業(yè)設置物探、鉆井、井下作業(yè)、海上作業(yè)、建筑施工、煉化檢維修等安全監(jiān)督站、所。安全監(jiān)督站由專職安全監(jiān)督和兼職安全監(jiān)督組成。安全監(jiān)督人員必須接受資格培訓,經考核合格,持集團公司頒發(fā)的證書從事安全監(jiān)督工作。

第二十條 企業(yè)要加強對基層單位或建設(工程)項目的異體安全監(jiān)督。在物探、鉆井、測井、試油、修井、建筑施工、煉化檢維修以及其他重大危險的關鍵施工工程項目,作業(yè)者(或建設單位)或承包單位應派駐安全監(jiān)督,負責施工作業(yè)現場的安全監(jiān)督工作。重點建設工程項目,作業(yè)者(或建設單位)必須派駐專職安全監(jiān)督。

第二十一條 企業(yè)要加強對各級安全總監(jiān)、安全監(jiān)督和安全監(jiān)督站的管理,健全各項管理規(guī)定,完善監(jiān)督責任體系。

第五章 安全技術

第二十二條 企業(yè)要重視安全科技工作,組織科技專題立項,加強安全技術研究與開發(fā),提升安全技術水平。

第二十三條? 企業(yè)要積極開展安全生產領域的國際交流與合作,加快先進生產安全技術的引進、消化、吸收和自主創(chuàng)新步伐;要大力推廣和應用先進適用安全科技成果,積極推廣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和新材料;依據國家行業(yè)法規(guī)和標準,加大技術改造力度,及時淘汰危及安全的落后工藝技術和設備,提高本質安全。

第二十四條 建設單位應嚴格執(zhí)行新建、改建、擴建項目(工程)的安全生產“三同時”管理要求,按規(guī)定進行安全預評價和安全驗收評價。

第二十五條 企業(yè)應按規(guī)定對在役生產裝置、重要和特種設備定期進行安全評價和評估,及時解決存在問題。要堅持設備監(jiān)測和檢驗制度,定期維修保養(yǎng),使之符合安全技術生產條件。

第二十六條 企業(yè)要鼓勵和引導員工積極參與安全技術革新,廣泛開展小改小革和提合理化建議活動。

第六章 安全教育培訓

第二十七條? 企業(yè)應采取各種途徑,定期對員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提高員工安全技術素質,保證員工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技能和防范事故的能力。未經安全生產培訓考核合格的員工,不得上崗作業(yè)。

第二十八條? 企業(yè)和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分管領導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具備與本單位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適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

第二十九條? 應堅持新入廠員工的“三級安全教育”和轉崗工人的二、三級安全教育,建立健全安全教育檔案,做到“一人一卡”?!叭壈踩逃睍r間不得少于40學時。

第三十條 要加強對臨時雇用人員的安全培訓、考核工作,以及外來施工人員的安全教育,并記錄備案。

第三十一條? 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參加有關部門組織的培訓,經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證后方可上崗作業(yè),并按規(guī)定進行復審。

第三十二條? 企業(yè)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和使用新設備前,要組織對相關人員進行專門的技術培訓和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使用和操作。

第三十三條? 企業(yè)要加強安全繼續(xù)教育,不斷提高員工的操作技能和防范事故的能力。

第七章 安全檢查

第三十四條? 企業(yè)應制定安全檢查制度,堅持日常檢查和定期組織安全檢查。企業(yè)每年至少進行兩次綜合安全檢查,企業(yè)所屬二級單位每季度至少進行一次綜合安全檢查,基層隊(車間、站)要落實崗檢、巡檢、交接班檢查。

建立hse管理體系的單位,可將安全檢查納入管理體系審核。

第三十五條? 企業(yè)應根據季節(jié)變化、節(jié)假日生產特點,以及特殊作業(yè)要求,組織開展專項安全檢查或專業(yè)安全檢查。

第三十六條? 企業(yè)應建立領導干部安全生產聯系點制度,定期對關鍵生產裝置和要害部位(單位)安全生產聯系點進行安全檢查和指導。

第三十七條? 企業(yè)應完善安全檢查手段,依據標準、規(guī)范及安全檢查表進行檢查。檢查人員應將檢查的時間、地點、內容、發(fā)現的問題及其處理情況,做出書面記錄,并由檢查人員和被檢查單位的負責人簽字;檢查人員應將檢查情況記錄在案,并向上級報告。整改情況應有回執(zhí)記錄。

第三十八條? 企業(yè)應制定違章處罰辦法,加大對違章檢查、監(jiān)督和處罰力度。對檢查中發(fā)現的“三違”行為(違章指揮、違章作業(yè)、違反勞動紀律),應當場予以糾正或要求限期改正,對嚴重違章行為要從嚴懲處,絕不姑息。

第三十九條? 對檢查中發(fā)現的事故隱患,應責令排除,重大事故隱患排除前或在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應將作業(yè)人員從危險區(qū)域內撤出,責令暫時停產停業(yè)或者停止使用;重大事故隱患排除后,經審查同意,方可恢復生產經營和使用。對檢查中發(fā)現一時不能立即排除的事故隱患,應當制定防范和監(jiān)控措施,在評估的基礎上,按管理權限制定計劃,投入整改經費,并按期完成整改。

第四十條? 要加強對重大危險源的檢查,建立重大危險源管理檔案和動態(tài)監(jiān)測數據臺帳,配備必要的監(jiān)測、檢測儀器和設備,對重大危險源定期檢測、評估和監(jiān)控,確保重大危險源處于受控狀態(tài)。

第四十一條? 企業(yè)對當地政府和上級單位安全監(jiān)督檢查人員依照法律和相關規(guī)定履行監(jiān)督檢查職責時,應予以配合,不得拒絕、阻撓。

第八章 安全投入

第四十二條? 企業(yè)要保證用于安全生產方面的資金投入。在編制年度預算時,要優(yōu)先保證安全費用,按規(guī)定和實際需要列支事故隱患治理和安全技術措施項目經費。

(一)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和事故隱患治理計劃由安全管理部門組織編制,需投資安排的項目由規(guī)劃計劃部門按規(guī)定納入投資計劃;

(二)企業(yè)計劃、財務部門應將安全技術措施經費和事故隱患治理計劃納入企業(yè)預算,落實資金投入;

第11篇 公布安全生產責任事故企業(yè)單位名單、制度

第一條 為加強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落實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切實預防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及政策規(guī)定,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條 公布安全生產責任事故企業(yè)(單位)名單制度是指具體實施監(jiān)督管理職能的公路、運管、海事、交通質監(jiān)等行業(yè)管理部門根據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不良行為記錄,將其列入安全生產責任事故企業(yè)(單位)公布名單,通過本部門和單位門戶網站等平臺向社會公布,并對其實施重點監(jiān)督檢查的管理制度。

第三條 公布安全生產責任事故企業(yè)(單位)名單制度遵循客觀公正、及時準確的原則。

第四條 生產經營單位有下列不良行為之一的,列入安全生產責任事故企業(yè)(單位)公布名單:

(1)發(fā)生較大以上生產安全責任事故的;

(2)一年內連續(xù)發(fā)生兩起以上一般生產安全責任事故的(道路旅客運輸除外);

(3)發(fā)生嚴重違法違規(guī)生產經營行為的;

(4)瞞報、謊報生產安全事故的;

(5)拒不執(zhí)行安全監(jiān)管指令、抗拒安全執(zhí)法的;

(6)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未按規(guī)定和要求及時整改的;

(7)其他造成社會惡劣影響的生產安全事故的。

第五條 公布安全生產責任事故企業(yè)(單位)名單按下列程序進行:

(1)采集。通過事故調查、安全檢查、群眾舉報等途徑,對符合上述第四條規(guī)定情形之一的,由市或縣區(qū)兩級行業(yè)主管部門進行收集,并記錄違法單位名稱、案由、違法違規(guī)行為等信息。

(2)告知。對符合列入公布安全生產責任事故企業(yè)(單位)名單情形的,應當告知當事人,并聽取其陳述和申辯意見,當事人提出的合理意見,應當予以采納。

(3)信息公布。經確定列入公布安全生產責任事故企業(yè)(單位)名單的,由所屬的行業(yè)管理部門通過相關的信息平臺對外公布,加強社會監(jiān)督。原則上每半年公布一次。

第六條 相關行業(yè)管理部門對公布的安全生產責任事故企業(yè)(單位)在項目審批、工程招投標、證照發(fā)放等方面,依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規(guī)定,在當年對其實施必要的限制措施。

第七條 公路、運管、海事、交通質監(jiān)等部門結合實際,制定公布安全生產責任事故企業(yè)(單位)名單具體辦法。

第12篇 生產企業(yè)管理制度范例

總則

第一條 為了改善公司生產中的勞動條件,保護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進公司的經營活動能夠順利的開展下去,根據有關勞動保護的法令、法規(guī)等有關規(guī)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 公司必須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由總經理(法定代表人)總體負責,各級領導要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生產要服從安全的需要,來實現公司的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

第三條 對在安全生產方面有突出貢獻的團體和個人要給予獎勵,對因違反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而造成事故的責任者,要給予嚴肅處理,觸及刑法的,交由司法機關進行處理。

機構與職責

第四條 公司應該成立安全生產委員會(以下簡稱安委會),來總體組織領導公司的安全生產,安委會應該由公司領導和有關部門的主要負責人組成。其主要職責是:全面領導公司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研究制訂安全生產措施和勞動保護計劃,檢查和監(jiān)督生產安全,調查處理發(fā)生的事故等工作。安委會的日常事務由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安委辦)負責處理。

第五條 公司下屬生產單位必須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對本單位的職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制定安全生產實施細則和操作規(guī)程,實施安全生產監(jiān)督檢查,貫徹執(zhí)行安委會的各項安全指令,確保生產安全。安全生產小組組長由各單位的領導任命,并按規(guī)定配備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各機樓(房)、生產班組要選配一名不脫產的安全員。

第六條 安全生產主要責任人的劃分:單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分管生產的領導和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主要責任人。

第七條 公司安全生產專職管理干部職責:

第八條 各級工程師和技術人員在審核、批準技術計劃、方案、圖紙及其他各種技術文件時,必須使其符合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的要求。

第九條 各職能部門必須在本職務范圍內做好安全生產的各項工作。

第十條 各生產單位的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要協助本單位領導貫徹執(zhí)行勞動保護法規(guī)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處理本單位安全生產日常事務和安全生產檢查監(jiān)督工作。

第十一條 職工在生產、工作中要認真學習和執(zhí)行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遵守各項規(guī)章制度。愛護生產設備和安全防護裝置、設施及勞動保護用品。發(fā)現不安全情況時,要及時報告領導,并迅速予以排除。

第十二條 各機樓(房)的生產班組安全員要經常督促本機樓(房)、班組人員遵守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經常檢查設備、工具的安全。及時向上級報告本機樓(房)班組的安全生產情況。做好原始資料的登記和保管工作。

設備的維護和勞動場所的安全

第十三條 各種設備和儀器不得超負荷和帶病運行,并正確進行使用并且經常進行維護和定期檢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陳舊設備,應有計劃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四條 引進國外設備時,對國內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須同時引進,引進的安全附件應符合我國的安全生產要求。

第十五條 電氣設備和線路應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規(guī)定。電氣設備應有可熔保險和漏電保護,絕緣必須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保護措施;產生大量蒸氣、腐蝕性氣體或粉塵的工作場所,應使用密閉型電氣設備;有易燃易爆危險的工作場所,應配備防爆型電氣設備;潮濕場所和移動式的電氣設備,應采用安全電壓。電氣設備必須符合相應防護等級的安全技術要求。

第十六條 勞動場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潔、整齊。有毒有害的作業(yè),必須有防護措施。

第十七條 生產用房、建筑物必須堅固、安全;通道平坦且光線要充足;為生產所設的坑、壕、池、走臺、升降口等危險的處所,必需要有安全保護設施和明顯的安全標志。

第十八條 有高溫、低溫、潮濕、雷電、靜電等危險的勞動場所,必須采取相應的有效防護措施。

第十九條 被雇請的施工人員需進入機樓、機房施工作業(yè)時,須到保衛(wèi)部辦理《出入許可證》;需明火作業(yè)者還須填寫《公司臨時明火作業(yè)申請表》,辦理相關手續(xù)。

電信線路的設計與維護

第二十條 電信線路的設計、施工和維護,要符合郵電部安全技術規(guī)定。凡從事電信線路施工和維護的工作人員,都要嚴格執(zhí)行《電信線路安全技步操作規(guī)程》。

第二十一條 電信線路施工單位必須按照安全施工程序組織施工。對架空線路、天線、地下及平底電纜、地下管道等電信施工工程及施工環(huán)境都必須相應采取安全防護措施。施工工具和儀表要合格、靈敏、安全、可靠。高空作業(yè)工具和防護用品,必須由專業(yè)生產廠家和管理部門提供,并經常檢查,定期維護。

第二十二條 電信線路維護要嚴防觸電、高空墜落和倒桿事故,線路維護前一定要先檢查線桿根基牢固狀況,對電路進行安全確定后,方準操作。操作中要嚴密注意電力線對通信線和操作安全的影響,嚴格按照操作規(guī)程作業(yè)。不準聘用或留用退休職工擔任線路架設工作。

電梯

第二十三條 簽訂電梯訂貨、安裝、維修保養(yǎng)合同時,須遵守勞動部門規(guī)定的有關安全要求。

第二十四條 工程部門辦理新安裝電梯移交時,除應移交有關文件、說明書等資料以外,還須告訴接受單位有關電梯的維修、檢測和年審等事宜。

第二十五條 新購的電梯必須是取得國家有關許可證并在勞動部門備案的單位設計、生產的產品,電梯銷售商須設立有(經勞動局備案認可的)維修保養(yǎng)點或正式委托保養(yǎng)點。

第二十六條 負責管理電梯的單位,要切實加強電梯的管理、使用和維修、保養(yǎng)、年審等工作。發(fā)現隱患要立即消除,嚴禁電梯帶隱患運行。

第二十七條 電梯的使用必須取得勞動部門頒發(fā)的《電梯使用合格證》。

第二十八條 確需聘請外單位人員安裝、維修、檢測電梯時,被雇請的單位必須是勞動部門安全認可的單位。

第二十九條 電梯管理單位須將電梯的維修、檢測、年審和運行情況等資料影印副本報公司安委辦備案。

個人防護用品和職業(yè)危害的預防與治療

第三十條 根據工作性質和勞動條例,為職工配備或發(fā)放個人防護用品,各單位必須教育職工正確使用防護用品,不懂得防護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準上崗操作。

第三十一條 對從事有毒有害工作的作業(yè)人員,要實行每年一次的定期職業(yè)體檢。對確診為職業(yè)病的患者,應立即上報公司人事部,由人事部或公司安委會視情況調整工作崗位,并及時作出治療或療養(yǎng)的決定。

第三十二條 努力做好防塵、防毒、防輻射、防暑降溫工作和防噪音工程,進行經常性的衛(wèi)生監(jiān)測,對超過國家衛(wèi)生標準的有毒有害作業(yè)點,應進行技術改造或采取衛(wèi)生防護措施,不斷改善勞動條件,按規(guī)定發(fā)放保健食品補貼,提高有毒有害作業(yè)人員的健康水平。

第三十三條 禁止中小學生和年齡不滿18歲的青少年從事有毒有害的生產勞動。禁止安排女職工在懷孕期、哺乳期從事影響胎兒、嬰兒健康的有毒有害的作業(yè)。

教育與培訓

第三十四條 對新職工、臨時工、民工、實習人員,必須先進行安全生產的三級教育(即生產單位、機樓(房)或班組、生產崗位)才能準其進入操作崗位。對改變工種的工人,必須重新進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崗。

第三十五條 對從事鍋爐、壓力容器、電梯、電氣、起重、焊接、車輛駕駛、桿線作業(yè)、易爆等特殊工種人員,必須進行專業(yè)安全技術培訓,經有關部門嚴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證(執(zhí)照)后,才能準其獨立進行操作。對特殊工種的在崗人員,必須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

安全檢查和整改

第三十六條 堅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公司安委會組織全公司的檢查,每年應不少于三次;各生產單位每季度檢查應不少于二次;各機樓(房)和生產班組應實行班前后檢查制度;特殊工種和設備的操作者應每天進行檢查。

第三十七條 發(fā)現不安全隱患,必須及時整改,如本單位不能進行整改的要立即報告安委辦統一安排整改。

第三十八條 凡安全生產整改所需費用,應經安委辦審批后,在勞保經費項目中列支。

獎勵與處罰

第三十九條 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應每年總結一次,在總結的基礎上,由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組織評選安全生產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

第四十條 安全生產先進個人條件:

1.遵守安全生產各項規(guī)章制度,遵守各項操作規(guī)程,遵守勞動紀律保障生產安全;

2.積極學習安全生產知識,不斷提高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3.堅決反對違反安全生產規(guī)定的行為,糾正和制止違章作業(yè)、違章指揮。

第四十一條 安全生產先進集體的基本條件:

1.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執(zhí)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法令法規(guī),落實總經理負責制,加強安全生產管理;

2.設立了健全的安全生產機構,并能有效地開展工作;

3.嚴格執(zhí)行各項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開展經常性的安全生產教育活動,不斷增強職工安全意識和提高職工的自我保護能力;

4.加強安全生產檢查,及時整改事故隱患和塵毒危害,積極改善勞動條件;

5.連續(xù)三年以上無責任性職工死亡和重傷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減少,安全生產工作成績顯著。

第四十二條 由于各種意外(含人為的)因素造成人員傷亡或廠房設備損毀或正常生產、生活受到破壞的情況均為本企業(yè)事故,可劃分為工傷事故、設備(建筑)損毀事故、交通事故三種(車輛、駕駛員、交通事故等制度由行政部參照本規(guī)定另行制定,并組織實施)。

第四十三條 凡發(fā)生事故,要按有關規(guī)定報告。如有瞞報、虛報、漏報或故意延遲不報的,除責成補報外,對事故單位(室)給予扣發(fā)工資總額的處罰,并追究責任者的責任,對觸及刑律的,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四十四條 發(fā)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對事故單位(室)給予扣發(fā)工資總額的處罰,并追究單位領導人的責任。

第四十五 對事故扣發(fā)工資總額的處罰。最高不超過3%;對職工個人的處罰,最高不超過一年的生產性獎金總額(不含應賠償款項),并可進行行政處分。

第四十六條 工傷事故,是指職工在生產勞動過程中,發(fā)生的人身傷害、急性中毒的事故。

包括以下幾種情況:

第四十七條 發(fā)生無人員傷亡的生產事故(不含交通事故),按經濟損失程度分級:

第四十八條 職工因發(fā)生事故所受的傷害分為:

1。輕傷:指負傷后需要歇工1個工作日以上,但低于國際標準的105日,并未達到重傷程度的失能傷害。

2。重傷:指符合勞動部門《關于重傷事故范圍的意見》中所列情形之一的傷害;損失工作日超過國際標準105日的失能傷害。

3.死亡。

第四十九條 發(fā)生事故的單位必須按照事故處理程序進行事故處理:

1。事故現場人員應立即搶救傷員,保護現場,如因搶救傷員和防止事故擴大,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作出標志,詳細記錄或拍照和繪制事故現場圖。

2。立即向單位主管部門(領導)報告,事故單位即向公司安委辦報告。

3。開展事故調查,分析事故原因。公司安委辦接到事故報告后,應迅速指示有關單位進行調查,輕傷或一般事故在15天以內,重傷以上事故或大事故以上在30天內向有關部門報送《事故調查報告書》。事故調查處理應接受工會組織的監(jiān)督。

4.制定整改防范措施。

5.對事故責任人作出適當的處理。

6.利用事故通報和事故分析會等形式來教育職工。

第五十條 無人員傷亡的交通事故。

1.機動車輛駕駛員發(fā)生事故后,駕駛員和有關人員必須協助交管部門進行事故調查、分析、參加事故處理。事故單位應及時向安委辦報告,一般在24小時內報告,大事故或死亡事故應即時報告。事后,需補寫“事故經過”的書面報告。肇事者應在兩天內寫出書面報告交給單位領導。肇事單位應在七天內將肇事者報告隨本單位報告一并送交安委辦。

2.因公駕車肇事者,應根據公安部門裁定的經濟損失數額的10%對事故責任者進行處罰,處罰款項原則上由肇事個人到財務部繳納。處罰的最高款額以不超過上年度公司生產性獎金總額(基數1.0計)為限。

3.凡未經交管部門裁決而私下協商解決賠償的事故。如公司的經濟損失超過保險公司規(guī)定免賠額的,其超出部分由肇事者自負。

4.擅自挪用車輛辦私事而肇事的,按第2款規(guī)定加倍處罰;可視情況給予扣發(fā)一年以內的獎金,并進行行政處分。

5.凡因私事經主管領導同意借用公車而肇事的,參照第2款處理。

6.發(fā)生事故隱瞞不報(超時限兩天屬瞞報),每次加扣當事人三個月以內的獎金。

7.開“帶病車”,或將車輛交給無證人員,或未經行政部批準駕駛公司車輛的人駕駛,每次扣兩個月的獎金。

第五十一條 在調查處理事故中,對玩忽職守、濫用職權、詢私舞弊者,應追究其行政責任,觸及刑律的,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十二條 事故原因查清后,如果各有關方面對于事故的分析和事故責任者的處理不能取得一致意見時,勞資部門有權提出結論性意見,交由單位及主管部門處理。

第五十三條 各級單位領導或有關干部、職工在其職責范圍內,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自己應盡的職責,有如下行為之一造成事故的,按玩忽職守論處:

第五十四條 本規(guī)定由公司安委辦負責解釋,由人事管理部門監(jiān)督。

第五十五條 本規(guī)定自頒布之日起執(zhí)行。公司以前制定的有關制度、規(guī)定等如與本規(guī)定有抵觸的,按本規(guī)定執(zhí)行。

第13篇 z企業(yè)安全生產事故報告及處理制度

企業(yè)安全生產事故報告及處理制度

為保證企業(yè)對職工因工傷亡事故的及時調查處理,根據國家有關規(guī)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 職工傷亡事故是企業(yè)職工在生產區(qū)域內發(fā)生的與工作有關的傷亡事故,包括:職工從事生產或工作發(fā)生的傷亡事故;在生產時間、生產區(qū)域內,職工未從事生產或工作,但由于企業(yè)的設備、設施、勞動條 件、工作環(huán)境不良而造成傷亡事故;與企業(yè)的生產、工傷有關,在生產區(qū)域內(生產現場、生活區(qū)域)因車輛傷害造成的傷亡事故;企業(yè)發(fā)生各種傷害或險情時,職工因搶險救災而造成的傷亡事故。

第二條 職工傷亡事故,分為以下四類:

1、輕傷事故:因傷休息一個工作日以上(含一個工作日)的事故;

2、重傷事故:根據勞動部制定的《重傷事故范圍》所列的各種重傷傷亡事故。

3、傷亡事故:一次事故死亡1-2人。

4、重大傷亡事故:一次死亡人以上含3人的事故。

第三條 傷亡事故報告程序

企業(yè)發(fā)生職工因傷亡事故后,負傷者、最先發(fā)現人或施工負責人必須按下列程序立即報告:

1、輕傷事故:項目經理必須會同安全員調查事故原因,擬訂改進措施,填寫“事故登記表”,在4小時內報項目部,項目部每月3日前匯總上報公司辦公室。

2、重傷或重傷以上事故:負傷人員或者當事人應立即逐級上報項目部經理。項目部立即將事故概況(包括事故發(fā)生時間、地點、傷者姓名、年齡、工種、傷害程度、事故經過、發(fā)生原因)用電話或者其他快速方法報總經理、生產副經理和工程部,填寫《傷亡事故報告書》,24小時內報當地主管部門及相關部門。

第四條 發(fā)生安全生產事故時,企業(yè)主管部門應當立即按系統逐級上報,事故報告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事故發(fā)生的時間、地點、單位;

2、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3、事故發(fā)生原因的初步判斷;

4、事故發(fā)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

5、事故報告單位。

第五條 員工因工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程序

1、單位發(fā)生員工重傷以上事故,項目部經理應迅速趕赴現場,組織搶救,保護現場。因搶救傷員或為防止事故繼續(xù)擴大而必須移動現場設備、設施時,現場負責人應組織現場人員查清現場情況,做出標志說明數據,給出現場示意圖。

2、發(fā)生重大傷亡以上事故后,公司各級負責人、部門和現場職工必須積極配合調查小組對事故現場進行勘察、測繪、拍照或者錄像,收集傷亡事故當事人和現場人員的陳述和證言,索取有關生產、設備工藝的資料和醫(yī)療對傷亡者診斷情況的資料。

3、員工因工傷亡事故現場的清理:

_ 輕傷事故現場的清理,由項目部經理批準。

_ 重傷事故、重大事故現場的清理,由公司所在區(qū)、縣勞動保護監(jiān)察機關批準或施工現場所在地安全生產監(jiān)察部門。

_ 特大傷亡事故現場的處理,由市勞動保護監(jiān)察機關批準。

_ 傷亡事故的調查:對于公司發(fā)生的傷亡事故,由公司領導組織有關部門和人員組成調查小組進行調查。

4、調查小組對傷亡事故必須從思想、生產、設備、制度、管理等方面進行細致的調查,找出事故發(fā)生的主要原因,采取切實有效的防范措施。要按照“三不放過”的原則,對事故進行調查勘察,為事故處理提供依據。

5、事故立案管理:發(fā)生重傷或死亡的重事故必須進行立案,其內容包括:對現場進行勘察,繪制勘察圖,拍攝照片,召開事故分析會議,分析事故發(fā)生的原因,寫出書面報告,并注明與會人員的職務或與事故的關系,事故處理結果,雙方達成書面協議等。

第六條 單位和因工傷亡事故后,對有關人員或公司負責人對工傷事故隱瞞、虛報或故意拖延不報及故意破壞現場、偽造證據等阻礙調查小組工作的行為,公司將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相應處分。

第七條 出現死亡事故,公司行政領導及勞動部門、工會應協助做好家屬安撫和事故賠償工作。

第14篇 企業(yè)安全生產工作管理制度

1 目的與范圍

本制度規(guī)定了____開關電器有限公司安全生產的內容和標準,其目的是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保證員工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的人身安全,保證公司資產免遭損失。

本制度適用于____開關電器有限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2 管理職責

2.1公司總經理負責公司安全生產工作的指導。

2.2 管理部設備安全課負責公司安全生產工作的策劃與開展,負責制定各項管理制度,

并對各部門安全生產工作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考核。

2.3公司工會和管理部參與對安全生產工作情況的監(jiān)督,檢查與考核。

2.4各部門負責對本單位各級責任制落實情況的監(jiān)督,檢查與考核。

3 管理內容

3.1 公司實行總經理為安全第一責任人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健全“縱向到底,橫向到邊”的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和安全生產監(jiān)督體系,并充分發(fā)揮作用。

3.2 各部門在各自主管的工作范圍內,按公司統一部署,依靠全體員工共同做好安全生產工作。

3.3 各部門應依據國家,行業(yè)有關復法律,法規(guī),標準規(guī)定和公司有關規(guī)定結合自身實際并開展安全生產工作,使安全生產工作制度化,規(guī)范化,標準化。

3.4 依據:“誰主管、誰負責、”“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生產經營活動中做到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考核生產工作時,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己税踩ぷ?五同時)。

3.5 公司安全生產工作目標

3.5.1不發(fā)生本單位有責任的,死亡、傷殘等級為一級至三級以上的事故;

3.5.2不發(fā)生3人以上責任性生產集體重傷事故;

3.5.3不發(fā)生責任性生產重大設備事故;

3.5.4不發(fā)生責任性生產重大火災事故;

3.5.5不發(fā)生負同等及以上責任的重大交通事故;

3.5.6無新增職業(yè)病病例;

3.5.7不遲到、不瞞報、謊報、漏報事故、事件;

3.5.8重傷率小于1‰,輕傷小于3‰;

3.5.9不發(fā)生環(huán)境污染事故;

3.5.10“三廢”排放符合國家標磚。

3.6公司各級安全監(jiān)督機構的設置

3.6.1公司成立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設在管理部,是公司安全生產、環(huán)境保護的管理和監(jiān)督機構。

3.6.2各部門應配備兼職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人員。

3.7行政正職的安全生產職責

3.7.1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家和上級有關部門有關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guī)制度,是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的第一負責人,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和安全生產目標負全面責任。

3.7.2 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在管理生產工作時的同時,必須負責管理安全工作,定期研究安全生產工作,針對存在的問題,制定解決辦法,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批評生產工作時,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批評安全工作。

3.7.3按規(guī)定配備符合要求的安全管理人員。

3.7.4負責建立健全并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3.7.5及時組織研究解決安全生產工作中出現的問題。

3.7.6保證安全生產所需資金的投入,尤其保證“反試過措施”和“安全技術勞動保護措施”所需經費的提取和使用;保證安全全獎勵所需費用的提取和使用。

3.7.7認真組織好月、季和節(jié)假日前的安全大檢查及專業(yè)性的安全檢查;對查出的事故隱患,要采取措施及時消除確保安全成產。

3.7.8組織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

3.7.9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的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或應急處置方案,并適時進行演練。

3.7.10對于新建、改建、擴建、引進和技術改造的工程項目,必須做到勞動保護措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

3.7.11主持事故的調查、分析和制定防范措施,對事故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

3.7.12及時如實報告安全生產事故。

3.7.13其他有關安全管理規(guī)定中所明確的職責。

3.8各級行政副職是分管工作范圍內的安全第一負責人,對分管工作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負領導責任,向行政正職負責。

3.9公司設備安全課職責

3.9.1貫徹執(zhí)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法規(guī)和公司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

3.9.2制定本企業(yè)安全生產有關規(guī)章制度、獎懲規(guī)定等,并監(jiān)督實施。

3.9.3根據本企業(yè)的安全生產狀況,定期或不定期的組織專業(yè)安全生產檢查,對查出的重大隱患,下達指令書,建議書,要求限期整改。

3.9.4編制本企業(yè)安全技術措施延長遠規(guī)定和年度計劃(目標、指標管理方案)。

3.9.5推廣現代安全科學管理方法,舉辦有關安全技術業(yè)務培訓班。

3.9.6組織參與本企業(yè)的事故調查與分析,搞好事故檔案的管理工作和負責填報各項事故報表工作。

3.9.7組織開展各項安全教育工作。

3.9.8加強基礎建設,注意資料累計,研究分析職工工傷死亡事故的發(fā)生、發(fā)展規(guī)律,提出防范措施。

3.9.9參加新建、改建、引進、技術改造等工程項目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

3.9.10制定和掌握勞動防護用品標準,對防護用品的質量和使用,進行監(jiān)督檢查。

3.9.11督促有關部門做好女工特殊保護工作。

3.10公司各部門、各崗位應有明確的安全職責,做到責任分擔,并實行下級對上級的安全生產逐級負責制

3.11公司對各部門實行安全生產責任追究制度,包括對經營者進行責任追究。

3.12公司實行分級安全監(jiān)督制度,公司對各部門的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監(jiān)督。

3.13各部門應根據規(guī)定設兼職安全員。

3.14安全監(jiān)督管理人員配置應滿足全員、全面、全過程安全監(jiān)督工作的實際需要。安全監(jiān)督人員應認真履行監(jiān)督職責。

3.15各部門對國家和上級頒發(fā)的有關安全生產法規(guī)、標準、規(guī)定、規(guī)程、制度、反事故措施等必須嚴格貫徹執(zhí)行。在貫徹實施中可以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制定細則或補充規(guī)定,但不得與上級規(guī)定相抵觸,不得低于上級規(guī)定的標準。

3.16公司應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并發(fā)放到相關工作崗位,規(guī)范員工的生產作業(yè)行為。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至少包括下列內容:安全生產職責、安全投入、文件和檔案管理、隱患排查治理、安全教育培訓、特種作業(yè)人設施驗收管理、生產設備設施報廢管理、施工和檢修維修安全管理、危險物品防護用品管理、應急管理、事故管理等。

3.17公司應根據生產特點,編制崗位安全操作規(guī)程(或作業(yè)指導書),并發(fā)放到相關崗位。

3.18公司應每年至少一次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標準規(guī)范、規(guī)章制度、操作規(guī)程(或作業(yè)指導書)的執(zhí)行情況進行檢查評估。根據評估情況、安全檢查反饋問題、生產事故案例、績效評定結果等,對安全生產管理規(guī)章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或作業(yè)指導書)進行修訂,確保其有效和適用保證每個崗位所使用的為最新有效版本。

3.18.1當上級頒發(fā)新的規(guī)程和反事故技術措施、設別系統變動、本單位事故防范措施需要時,應及時對安全操作規(guī)程進行補充或對有關條文進行修訂,書面通知有關人員;

3.18.2每年應對安全操作規(guī)程進行一次復查、修訂、并書面通知有關人員;不需修訂的,也應出具經復查人、審核人、批準人簽名的“可以繼續(xù)執(zhí)行”的書面文件,并通知有關人員;

3.18.3安全操作規(guī)程的補充或修訂,應嚴格履行審批程序。

3.19公司各單位必須嚴格執(zhí)行各項技術監(jiān)督規(guī)程、標準、充分發(fā)揮技術監(jiān)督專責人的技術管理作用,保證員工健康和設備安全可靠運行。

3.20事故預防措施計劃與安全技術勞動保護措施計劃可以合并到公司年度安全、環(huán)保目標、指標管理方案中。

3.20.1公司每年應編制年度的事故預防措施計劃和安全技術勞動保護措施計劃。事故預防措施計劃的安全技術、勞動保護措施計劃應由分管安全工作領導組織,以安全監(jiān)督部門為主,各項部門參加制定。

3.20.2事故預防措施計劃應根據上級頒發(fā)的事故預防技術措施、需要消除的重大缺陷、提高設備可靠性的技術改進措施以及本單位事故防范對策進行編制。

3.20.3安全技術、勞動保措施計劃應根據國家、行業(yè)和上級部門頒布的標準、要求,從改善作業(yè)環(huán)境和勞動條件、預防傷亡事故、預防職業(yè)病、加強安全監(jiān)督管理等方面進行編制。

3.20.4安全評價結果應作為制定事故預防措施計劃和安全技術勞動保護措施計劃的重要依據。

3.20.5公司應優(yōu)先安排事故預防措施計劃、安全技術、勞動保護措施計劃所需資金。安全技術、勞動保護措施計劃所需資金每年從更新改造費用或其他生產費用中提取

3.20.6安全監(jiān)督部門負責監(jiān)督事故預防措施計劃和安全技術勞動保護措施計劃實施,對存在的問題應及時向主管匯報。

3.21教育培訓

3.21.1公司按國家規(guī)定及崗位需要,定期識別安全教育培訓需求,制定、實施安全教育培訓計劃,提供相應的資源保證句話按時完成。。每年底,各單位根據安全教育培訓要求,制定安全教育培訓計劃,報公司培訓機構和安全監(jiān)督部門備案。安全教育培訓所有記錄,建立安全教育培訓檔案,實施分級管理,并對培訓效果進行評估和改進。

3.21.2公司主要負責人和安全員生產管理人員,必須具備與本單位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適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法律法規(guī)有要求的,須經當地安全主管部門進行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進行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職。

3.21.3公司應對操作崗位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生產技能培訓,使其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或作業(yè)指導書),并確認其能力符合崗位要求。未經安全教育培訓,或培訓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崗作業(yè)。

a)新入公司員工(含勞務派遣)在上崗前必須經過公司、分廠(部門)、班組三級教育安全培訓。

b)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新設備投入使用前,應對有關操作崗位人員進行專門的安全教育培訓。

c)操作人員轉崗、離崗一年以上重新上崗者,應進行廠(分公司)、班組安全教育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工作。

d)從事特種作業(yè)的人員應取得特種作業(yè)操作資格證書,方可上崗作業(yè),應由作業(yè)現場所在單位對其進行進入現場前的安全教育培訓。

f)公司應對外來參觀、學習人員進行有關安全規(guī)定、可能接觸到的危害及應急知識的教育和告知。

g)對新任命(或調職)的中層以上人員,應經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法規(guī)、規(guī)程制度和崗位安全職責學習,由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安排或組織考試。

h)公司各部門可運用計算機、多媒體、板報、實物圖片展覽以及安全知識考試、演講等多種形式宣傳、普及安全技術知識,進行有針對性,形象化的培訓教育,提高職工的安全意識和自我防護能力。

3.22會議與活動

3.22.1班前會:接班(開工)前,結合當班工作任務,作好危險點分析,布置安全措施,交代注意事項。

班后會:總結講評當班工作和安全情況,表揚好人好事,批評忽視安全違章作業(yè)等不良現象,并做好記錄。

3.22.2班(組)每周進行一次安全活動,活動內容應聯系實際,有針對性分析本周班組的安全生產狀況,并做好記錄。

3.22.3公司每月召開一次安全例會,綜合分析安全生產趨勢,及時總結事故教訓及安全生產管理上存在的薄弱環(huán)節(jié),研究采取預防事故的對策。月安全例會由設備安全課負責人主持,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參加。

3.22.4公司定期編寫安全簡報、通報、快報,綜合分析安全情況,分析事故規(guī)律,吸取事故教訓。安全簡報至少每月一期。

3.23生產設備設施建設

3.23.1建設項目的所有設備設施應符合有關法律法規(guī),標準規(guī)范要求;安全設備設施應與堅實項目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

3.23.2公司應按規(guī)定對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初步設計、總體開工方案,開工前安全條件確認和竣工驗收等階段進行規(guī)范管理。

3.23.3生產設備設施變更應執(zhí)行變更管理制度,履行變更程序,并對變更的全過程進行隱患控制。

3.24設備設施運行管理

3.24.1公司應對生產設備設施進行規(guī)范化管理,保證其安全進行。

3.24.2應設置專人負責管理各種安全設備設施,建立臺賬,定期檢維修。對安全設備設施應制定檢維修計劃。

3.24.3設備設施檢維修前應制定方案。檢維修方案應包含作業(yè)行為和控制措施。檢維修過程中應執(zhí)行隱患控制并進行監(jiān)督檢查。

3.24.4安全設備設施不得隨意拆除,挪用或棄置不用;確因檢維修拆除的應采取臨時安全措施,檢維修完畢后立即復原。

3.25新設備設施驗收及舊設備拆除、報廢

3.25.1設備的安裝、使用、檢測、維修、改造、拆除和報廢,應符合有關法律法規(guī)、標準規(guī)范的要求。

3.25.2公司應建立在生產設備設施到驗貨簽收和報廢管理制度,應使用質量合格、設計符合要求的生產設備設施。

3.25.3拆除的生產設備設施應按規(guī)定進行處置。拆除的生產設備設施涉及到危險物品的,須制定危險物品處置方案和應急措施,并嚴格按照規(guī)定組織實施。

3.26作業(yè)安全

3.26.1生產現場管理和生產過程控制

a)應加強生產現場安全管理和生產過程的控制,對生產過程及物料、設備設施、器材、通道、作業(yè)環(huán)境等存在隱患,應進行分析和控制。對動火作業(yè)、受限空間內作業(yè)、臨時用電作業(yè)、高處作業(yè)等危險性叫較高的作業(yè)活動實施作業(yè)許可管理,嚴格履行審批手續(xù)。作業(yè)許可證應包含危害因素分析和安全措施等內容。

b)進行危險作業(yè)時,應當安排專人進行現場安全管理,確保安全規(guī)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實。

3.26.2各單位應加強生產作業(yè)行為的安全管理。對作業(yè)行為隱患、設備設施使用隱患、工藝技術隱患等進行分析,采取控制措施。

3.26.3根據作業(yè)現場的實際情況,按照gb2894《安全標志》及公司規(guī)定,在有較大危險因素的作業(yè)現場和設備設施上,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進行危險提示,警示,告知危險的種類、后果及應急措施等。

3.27相關方管理

2.27.1公司各建設項目或技改項目,實行建設項目法人和施工總承包商、設計、監(jiān)理承包商、施工承包商共同管理施工現場安全工作的原則,并各自承擔相應的職責和工作范圍內的安全工作責任。

2.27.2項目法人對工程建設過程中的安全工作負有全面的監(jiān)督、管理責任,應明確發(fā)布建設項目的安全方針、目標、政策和主要保證措施;明確必須遵守的安全法規(guī);建立健全現場安全 保證體系和安全監(jiān)督體系。

3.27.3公司作為項目法人,與施工總承包商、設計、監(jiān)理承包商簽訂合同時,應將有關規(guī)定作為合同內容加以明確。

3.27.4公司應建立相關方管理制度,對其資格預審、選擇、服務前準備、作業(yè)過程、提供的產品、技術服務、表現評估、續(xù)用等進行管理。

3.27.5公司對外承、發(fā)包工程項目必須依法簽訂合同。合同中應具體規(guī)定發(fā)包方和承包方各自應承擔的安全責任,并由本單位的安全監(jiān)督部門審查:

a)有關部門核發(fā)的營業(yè)執(zhí)照和資質證書,法人代表資格證書,施工簡歷和近3年安全施工記錄

b)施工負責人,工程技術人員和工人的技術素質是否符合工程要求;

c)滿足安全施工需要的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措施、安全用具;

d)具有兩級機構的承包方是否設有獨立的安全管理機構;施工隊伍超過30人的是否配有專職安全員,30人以下的是否設有兼職安全員

3.27.7發(fā)包應承擔以下安全責任:

a)對承包方的資質進行審查

b)開工前對承包方負責人和工程技術人員、安監(jiān)人員進行應由發(fā)包方進行的全面的安全技術交流,并應有完整的記錄或資料;

c)如在有可能引發(fā)火災、爆炸、觸電、高空墜落、中毒、窒息、機械傷害、燒燙傷等人員傷害和設備事故的場所作業(yè),發(fā)包方應事先進行安全技術交底,要求承包方制定安全措施,并配合做好相關的安全措施;

d)合同中規(guī)定的有發(fā)包方承擔的有關安全、勞動保護等其他事宜。

3.27.8工程開工前,發(fā)包方可以預留一定比例的施工管理費用作為安全施工保證金。在發(fā)生人身死亡或重傷事故時,由發(fā)包方根據工程規(guī)模和工期確定安全施工保證金的扣除比例。

3.27.9承包方施工人員違反有關安全生產規(guī)程制度時,發(fā)包方安全監(jiān)督部門,應予制止,直至停止承包方進行處罰。

3.27.10因承包方責任造成的發(fā)包方人員傷害、設備事故,由發(fā)包方負責調查、統計,發(fā)包方根據合同承包進行處罰。

3.27.11公司應建立合格相關方的名錄和檔案,根據服務作業(yè)定期識別服務行業(yè)為風險,并采取之有效的控制措施。

3.27.12應對進入同一作業(yè)區(qū)的相關方進行統一安全管理。

3.27.13不得將項目委托給不具備相應資質或條件的相關方。企業(yè)和相關方的項目協議應明確規(guī)定雙方的安全生產責任和義務。

3.28當公司機構,人員,工藝,技術,設備設施,作業(yè)過程及環(huán)境等永久性或暫時性的變化時,應進行有計劃的控制,應對變更的實施應履行審批及驗收程序,并對變更過程及變更所產生的隱患進行分析和控制。

3.29.1公司應組織事故隱患排查工作,對隱患進行分析評估,確定隱患等級,等級登記建檔,及時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

3.29.2當法律法規(guī)、標準規(guī)范發(fā)生變更或有新的公布,以及公司操作條件或工藝改變,新建,改建,擴建項目建設,相關方進入、撤出或改變,對事故事件或者其他信息由新的認識,組織機構發(fā)生大的調整的,應及時組織隱患排查。

3.29.3隱患排查前應制定排查方案,明確排查目的、范圍,選擇合適的排查方法。排查方案的依據:

a)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要求;

b)設計規(guī)范、管理標準、技術標準;

c)公司的安全生產目標、指標等。

3.29.4公司隱患排查的范圍應包括所有與生產經營相關的場所、環(huán)境、人員、設備設施和活動。

3.29.5公司應根據安全生產的需要和特點,采用綜合檢查,專業(yè)檢查、季節(jié)性檢查、節(jié)假日檢查、日常檢查等方式進行隱患排查。

3.29.6公司應根據隱患排查的結果,制定隱患治理方案,對隱患及時進行治理。

3.29.7隱患治理方案應包括目標和認為、方法和措施、經費和物資、機構和人員、時限和要求。重大事故隱患在治理前應采取臨時控制措施并制定應急預案。

3.29.8隱患治理措施應包括:工程技術措施,管理措施,教育措施,防護措施,和應急措施。

3.29.9治理完成后,應對治理情況進行驗證和效果評估。

3.29.10公司應根據生產經營狀況及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運用定量的安全生產預測預警技術,建立體現公司安全生產狀況及發(fā)展趨勢的預警指數系統。

3.30危險源管理

3.30.1公司依據有關標準對危險設施或場所進行危險源辨識與安全評估。

3.30.2公司應當對確認的危險源進行登記建檔,對重大危險源按規(guī)定備案。

3.31職業(yè)健康管理

3.31.1公司應按照法律法規(guī)、標準規(guī)范要求,為從業(yè)人員提供符合職業(yè)健康要求的工作環(huán)境和條件,配備與職業(yè)健康保護相適應的設施、工具。

3.31.2應定期對作業(yè)場所職業(yè)危害進行檢測,在監(jiān)測點設置標識牌予以告知,并將檢測結果存入職業(yè)健康檔案。

3.31.3對可能發(fā)生急性職業(yè)危害的有毒、有害工作場所,應設置報警裝置,制定應急預案,配置現場救急用品、設備、設施應急撤離通道個必要的泄險區(qū)。

3.31.4各種防護器具應定點存在安全、便于取用的地方,并有專人負責保管,定期效驗和維護。

3.31.5應對現場救急用品、設備和防護用品進行經常性的檢修,定期檢測其他性能,確保其處于正常狀態(tài)。

3.31.6與從業(yè)人員訂立勞動合同時,應將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yè)危害及其后果和防護措施如實告知從業(yè)人員,并在勞動合同中寫明。

3.31.7應采用有效的方式對從業(yè)人員及相關方進行宣傳,使其了解生產過程中的職業(yè)危害、預防和應急處理措施,降低或消除危害后果。

3.31.8對存在職業(yè)危害的作業(yè)崗位,應按照gbz158《工作場所職業(yè)病危害警示標識》要求設置警示標識和警示說明。警示說明應載明職業(yè)危害的種類、后果、預防和應急急救措施。

3.32應急救援

3.32.1公司應按規(guī)定建立安全生產應急管理機構或指定專人負責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

3.32.2建立與本單位安全生產特點相適應的專(兼)職應急救援隊伍,或指定專職應急救援人員,并組織訓練,無需建立應急救援部隊的,可與附近具備專業(yè)資質的應急救援隊伍簽訂服務協議。

3.32.3按規(guī)定制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并針對重點作業(yè)崗位制定應急處置方案或措置,形成安全成產應急預案體系。

3.32.4應急預案應根據有關規(guī)定包當地主管部門備案,并通報有關應急協作單位。

3.32.5應急預案應定期審評,并根據評審結果或實際情況的變化進行修訂和完善。

3.32.6公司按規(guī)定建立應急設施,配備應急裝備,儲備應急物資,并進行經常性的檢查、維護、保養(yǎng)、確保其完好、可靠、

3.32.7公司組織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演練,并對演練效果進行評估。根據評估結果,修訂。完善應急預案,改進應急管理工作。

3.32.8發(fā)生事故后,應立即啟動相關應急預案,積極開展事故救援。

3.33.事故報告、調查和處理

3.33.1發(fā)生事故后,單位負責人應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防止事故擴大,并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和公司有關規(guī)程規(guī)定如實報告,不得瞞報漏報,謊報或拖延不報,不得故意破壞事故現場、毀滅有關證據。

3.33.2公司應按規(guī)定及時向上級單位、政府有關部門報告,并妥善保護事故現場及有關證據,必要時向相關單位和人員通報。

3.33.3發(fā)生事故后,應按規(guī)定成立事故調查組,明確其職責與權限,進行事故調查或配上級部門的事故調查。

3.33.4事故調查應查明事故發(fā)生的時間,經過,原因,人員傷亡情況,及直接經濟損失等。

3.33.5事故調查組應根據有關證據,資料,分析事故的直接、間接原因和事故責任,提出整改措施和處理建議,編制事故調查報告。

3.33.6事故調查處理應當按照實事求是、尊重科學的原則。及時、準確地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事故性質和責任,總結事故教訓,提出整改措施,并對事故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

3.34績效考核

3.34.1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實行“以責論處”的原則,對安全工作做出突出貢獻的個人和集體,應給與獎勵;對安全生產嚴重失職、違章作業(yè)、違章指揮的單位和個人,應予以處罰,對造成后果的單位個和個人。應予以從嚴處罰。

3.34.2安全工作的獎罰實行精神鼓勵和物質獎勵相結合,批評教育與與經濟處罰向結合的原則,以獎懲為手段,以教育為目的。

3.34.3公司每年對上一年度在安全生產工作做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個個人予以表彰和獎勵。

3.34.4公司至少每年一次以適當形式表彰、獎勵對安全工作做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

3.34.5公司對各單位和個人的安全生產獎懲辦法另行規(guī)定。

3.34持續(xù)改進

3.35.1公司應根據上年度安全生產目標完成情況和安全生產分析結果,對安全生產目標、指標、規(guī)章制度、操作規(guī)程(或作業(yè)指導書)等進行修改完善持續(xù)改進,不斷提高安全績效。

第15篇 企業(yè)安全生產調度會議制度

為進一步加強我公司的安全生產調度工作,提高調度會議質量,嚴肅會議紀律,規(guī)范生產調度會議形式和內容,真正實現調度會為安全生產服務的目的,充分體現調度平?指揮生產的樞紐作用,確保我公司安全生產和各項工作的正常有序進行,根據我公司工作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 會議時間

每周召開一次調度會議,時間為周一下午14時30分。

如有上級檢查或組織召開大型會議,工程管理部門負責提前通知相關單位,并另行安排時間。其它若無緊急會議,必須正常召開調度會。

(二) 會議地點:臨建會議辦公室

(三) 會議組織:由總監(jiān)理工程師負責主持召開

(四) 參加會議人員:

1、 公司分管礦建副總經理,分管安全、機電副總經理,總工程師,各部門負責人及各專業(yè)工程師、主管,監(jiān)理單位總監(jiān)理工程師各專業(yè)監(jiān)理工程師,各施工單位項目經理、施工隊長。會議需要其它人員參加的可另行通知。

2、 專題會議,根據需要臨時組織召開,參加會議人員提前臨時通知。

﹙五﹚會議程序和內容:

1、 調度通報本周生產任務完成情況及未完成的原因。

2、 通報上次調度會議議定事項的執(zhí)行情況。

3、對各單位提出的問題進行協調平?,確定解決的辦法、解決的部門、解決的時間。

4、對各部門、副總提出當前生產中關鍵性的急需解決的問題并作出相應安排。

5、各分管領導對分管范圍內的重點工作進行安排。

6、礦建副總經理對安全生產工作安排部署。

(六)考核辦法:

1、公司各部門負責人參加調度會議,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參加,可提前向主管礦建副總經理請假,各施工單位負責人向總監(jiān)理工程師請假,獲準同意后告知調度主管負責人,可派單位其他負責人參加會議。如請假沒有得到同意不參加會議罰款100元。

2、參加人員必須準時到會,遲到超過5分鐘罰款50元。無故不參加會議罰款200元,會議中不請假提前離開,按未參加會議論處。

3、調度會議安排的工作,各單位必須保質保量,按期予以落實,對于無故扯皮推諉,沒有按期落實的問題,對單位罰款200-500元。

4、調度會上平衡的問題,必須按要求認真執(zhí)行,確實因客觀原因不能按期完成任務,必須提前向調度主管領導說明情況,否則按未完成處理。

5、對于各單位提出的問題,進行平?落實時,必須有明確的落實人、具體落實時間、有可靠的落實措施。

6、各單位屬正常業(yè)務問題不得上會,確因職責范圍不清需要上會讓領導平?的可正時提出,但陳述問題時力求簡明扼要,不得一味的強調理由,延長會議時間。

7、調度員必須認真做好會議記錄,要求內容齊全、詳細,以備后查。

8、調度員負責會議議定事項的追蹤落實,要及時做好信息反饋工作確保礦井安全、生產正常。

第16篇 羅湖區(qū)企業(yè)安全生產標準化活動制度范本――現場安全防護設施的使用規(guī)范

在施工現場上,班組工人經常接觸的或經常便用的安全防護設施有:防護欄桿、孔洞蓋板、安全網、速差自控器、安全自鎖器、手扶水平安全繩等。要求每個作業(yè)者都會使用,并會檢查和維護,任何人不得擅自損壞或拆除。

一.防護欄桿

施工現場上的任何部位,當作業(yè)人員的作業(yè)邊沿無圍護設施,使人或物有各種墜落可能的高處作業(yè)均屬于臨邊作業(yè)。對于臨邊作業(yè)的安全防護,以設置防護欄桿為主。

1.防護欄桿應符合以下要求:

1)欄桿制作要統一標準,色標要醒目,安裝必須牢固可靠。

2)欄桿材料表面光滑,無破損,無毛刺,無變形。

3)欄桿高度為1.o5m,設上、下道橫桿,立桿間距不大于2m,并在下部設置18cm高的擋腳板。

2.樓板、平臺、走臺、屋面等臨邊部位必須設置防護欄桿。

3.大的預留孔洞,大的吊裝口,井口的周邊必須設置防護欄桿。

4.樓梯、電梯各層出入口處的通道必須設置防護欄桿。

二.孔洞盤板

由于工藝、設備和施工的需要,建筑物或機筑物上,常會出現各種預留洞口、通口、上料口、樓梯口、電梯井口,作業(yè)人員在其附近工作,稱為洞口作業(yè)。在深度為 2m及2m以上的樁孔、人孔、溝槽、井坑及管道孔洞邊沿上的施工作業(yè)也是洞口作業(yè)。

對于洞口作業(yè)的防護,一般以孔洞蓋板為主。

在各種預留洞口,樁孔上口,環(huán)形、條形基礎上口,未回填土的坑槽,人孔、天窗等處,應設置穩(wěn)固的蓋板??锥瓷w板應滿足以下要求:

1.蓋板的上表面要有醒目的紅、白顏色標志(紅白道);

2.蓋板底下應有不少于四點的限位塊(限位塊與孔洞邊距25~30mm);

3.蓋板邊緣應大于孔洞10mm;

4.因施工需要揭開孔洞蓋板時,應在孔洞周邊設置臨時圍欄和警示牌,夜間設警示紅燈,工作結束時應立即按原樣恢復。

5.鋼蓋板要有足夠的厚度,以保證剛度,蓋板上不應存放重物。

三.安全網

安全網同安全帽、安全帶一起被人們稱之為施工現場上的“三寶”。安全網是防高處墜落事故發(fā)生的最有效的安全防護設施之一。對避免和減輕墜落及物擊傷害,也起到重要的作用。

安全網是高處作業(yè)必不可少的防護用品。因不同施工項目的不同安全要求,其安全網的規(guī)格和架設方法也有所不同。安全網大多采用直徑為9mm的尼龍繩(也有用絳綸繩)編結而成。其網眼為10~14cm,網片3m×6m及4m×8m等規(guī)格,承載要求不小于160kg/m2。由于安全網是為了保護高處作業(yè)人員的人身安全和防止落物傷人,因此在使用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有關規(guī)定。

1. 高處作業(yè)部位的下方必須張掛安全網;當建筑物高度超過4m時,必須設置一道隨墻體逐漸上升的安全網,以后每隔4m再設一道固定安全網;在外架、橋式架,上、下對孔處都必須設置安全網。

2. 安全網的架設應里低外高,支出部分的高低差一般在5ocm左右;支撐桿件無斷裂、彎曲;網內緣與墻面間隙要小于15cm;網最低點與下方物體表面距離要大于3m。

3. 使用前應檢查安全網是否有腐蝕及損壞情況。

4. 施工中要保證安全網完整有效、支撐合理,受力均勻,網內不得有雜物。搭接要嚴密牢靠,不得有縫隙,搭設的安全網,不得在施工期間拆移、損壞,必須到無高處作業(yè)時方可拆除。

5. 安全網架設所用的支撐,木桿的小頭直徑不得小于7cm,竹桿小頭直徑不得小于8cm,撐桿間距不得大于4m。

6. 因施工需要暫拆除已架設的安全網時,施工單位必須通知、征求搭設單位同意后方可拆除。施工結束必須立即按規(guī)定要求由施工單位恢復,并經搭設單位檢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7. 要經常清理網內的雜物;在網的上方實施焊接作業(yè)時,應采取防止焊接火花落在網上的有效措施;網的周圍不要長時間的有嚴重的酸堿煙霧。

8. 安全網在使用時必須經常地檢查,并有跟蹤使用記錄,不符合要求的安全網應及時處理。

9. 立網和平網必須嚴格地區(qū)分開,立網絕不允許當平網使用;架設立網時,底邊的系繩必須系結牢固。

10.安全網在不使用時,必須妥善的存放、保管,防止受潮發(fā)霉。

11.新網在使用前必須查看產品的銘牌:①是平網還是立網;②生產廠家的生產許可證;③產品的出廠合格證。舊網在使用前應做試驗,并有試驗報告書,試驗合格的舊網才可以使用。安全網的動負荷試驗,以12okg重物兩塊,相距1.5m,同時由4-5m高度自由降落沖擊,安全網完好無損為合格。

四.速差自控器

速差自控器是防止高處作業(yè)人員墜落的一種安全防護設施。其在施工現場上的設置位置應符合產品技術要求。其

第17篇 生產企業(yè)財務管理制度范例

在所有的生產型企業(yè)中,企業(yè)的財務管理都是是組織資金運動,處理同有關方面財務關系的一項經濟管理工作。以下整理了一份詳細的生產企業(yè)財務管理制度,可供參考。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企業(yè)財務管理是組織資金運動,處理同有關方面財務關系的一項經濟管理工作。它主要是利用資金、成本、收入等價值指標,組織企業(yè)中價值的形成、實現和分配,并處理在這種價值運動中的經濟關系的一項管理工作,是企業(yè)管理的重要組織部分。

第二條

企業(yè)財務管理的內容包括:籌資管理、投資管理、資產管理、成本管理、收入和盈利管理及特殊事項的財務管理等。

第二章:流動資金管理

第三條

流動資金管理,必須堅持計劃管理,貫徹“少花錢,多辦事”,的原則。在保持計劃內生產需要的前提下,加速資金周轉,減少資金占有。

第四條

流動資金的范圍:

1、存貨資金的范圍,包括儲備資金,生產資金,成品資金三大部分。

(1)儲備資金的范圍:包括原材料(外購的鑄件、鍛件等)輔助材料,燃料、油料、化工材料、五金、電器、外購、配套件、工具、刀具、磨料、儀器儀表、各種備件,勞動防護用品等。

(2)生產資金范圍:包括在制品,半成品及外協費。

(3)成品資金范圍:包括各種產成品。

2、非定額流動資金范圍:包括結算資金,貨幣資金。

第五條

流動資金管理分工:

流動資金管理實行集中管理和分級歸口管理相結合的辦法,歸口到處,定額到庫。

(1)財務處歸口管理:主管全廠流動資金,歸口管理非定額資金。

(2)供應處歸口管理:原材料,輔助材料,燃料,油料,化工材料,小五金,配套件等。

(3)工具處歸口管理:工具,刀具,刃具,磨料,儀器,儀表及自制工具等。

(4)設備處歸口管理:設備維修備品、備件及電器等。

(5)總務處歸口管理:辦公用品,繪圖儀器,勞動保護用品等。

(6)生產處歸口管理:毛坯,鑄件,鍛件,在制品及自制件成品,標準件。

(7)經營計劃處歸口管理:各項產成品。

第六條

儲備資金管理職責:

1、各分管單位根據生產任務,物資消耗定額和物資供應情況,制定各類物資的儲備定額,并根據生產需要與庫存情況,按年、季、月度編制采購計劃。

2、各分管單位負責控制流動資金定額,加強資金管理,保證資金指標完成。

3、認真貫徹物資管理制度,嚴格各物資的收支、領、退、內部轉移等手續(xù),加強計劃性,防止新的物資積壓。

4、各類物資分管單位對采購的主要材料,必須制定訂貨合同,合同要有明確的進貨品種,規(guī)格,交貨期及結算方式,合同付本交財務處。

5、庫房必須建立嚴格的驗收制度,按合同規(guī)定的內容進行驗收及時將入庫單交采購人員報帳,對不合格要求的物品拒絕入庫。

6、庫房保管人員必須按旬考核庫存資金余額,掌握資金動態(tài),堅持旬報制度。

7、按期進行物資盤點工作,填報盤點報表。及時處理盈虧,保證賬物一致。

第七條

生產資金管理

1、計劃調度處編制生產作業(yè)計劃,投入產品計劃,組織均衡生產,確定各種產品的生產周期,加速生產資金周轉,控制生產資金保證資金指標的完成。

2、制定期量標準,保證外購鑄、鍛件,毛坯件,在制品,半成品的合理儲備定額。

3、嚴格貫徹執(zhí)行在制品管理制度,增強在制品,半成品的配套性。半年進行一次在制品、半成品的盤點工作,并填報盤點報表,保證帳物一致,賬賬一致。

第八條

成品資金管理

1、營銷總公司負責簽訂和管理產品供貨合同,所簽定合同付本交財務科,以便掌握銷售動態(tài)和資金回籠情況。做好資金回籠,保證產品銷售計劃和資金指標的完成。

2、計劃調度處必須貫徹以銷定產原則,按銷售合同制定產品生產計劃,按年、季、月編制商品生產計劃。

3、營銷總公司定各種產成品庫存定額,負責及時處理積壓產品。

4、營銷總公司按月進行產成品盤點工作,及時處理拒付事項,保證賬物、賬賬一致。

第九條

非定額流動資金管理

1、財務處負責及時督促各物資管理部門及時清理債權債務。

2、上必須貫徹財經政策,嚴格財經紀律,認真執(zhí)行貨幣資金管理制度。

第十條

流動資金的計劃管理:

1、流動資金計劃與定額,管理是資金管理的基礎,財務處根據生產情況及資金壓縮指標,每年組織有關部門開展定額的制訂與修改工作。資金指標歸口到處,定額到庫,經主管廠長批準后執(zhí)行。

2、財務收支平衡會議制度是企業(yè)加強資金管理的有效辦法,各物資歸口管理部門在核定定額的基礎上,按年、季、月編制銷售計劃,采購計劃及積壓物資處理計劃等物料,送財務處匯總平衡編制年、季、月財務收支計劃,供貨計劃由主管廠長主持召開資金平衡會議,分配資金指標,并進行考核。

第十一條

編制財務收支計劃的原則:

1、堅持以銷定產,收支必須平衡。

2、積極組織合理調度資金,保證生產正常的資金供應。

3、堅持節(jié)約,反對浪費,杜絕超儲積壓,發(fā)揮資金的效能。

4、確保稅利的及時上交。

第十二條

財務收支計劃內容:

1、收支計劃,產品銷售計劃,外協收支計劃,材料調撥計劃,積壓物資處理計劃及其他收入計劃。

2、支出計劃,采購計劃,生產外協計劃,工資計劃及其它費用性開支計劃。

3、財政上交計劃:稅金,利潤。

4、信貸計劃。

第十三條

各分管單位根據本單位資金管理分工于每月25日前提出各有關計劃,交財務處匯總平衡,每月6日前開資金平衡會。

第十四條

資金平衡會內容:

1、財務處匯報上月資金指標及財務收支計劃執(zhí)行情況及本月財務收支計劃草案。

2、檢查各資金歸口單位計劃執(zhí)行情況。

3、共同研究,主管廠長批準收支計劃下達資金指標。

第十五條

各歸口管理部門根據廠長下達的資金指標,采取有效措施加強計劃的嚴肅性,防止超定額占用積壓,在超儲期間或超計劃用款,財務處有權限制或停止資金使用。

第十六條

各歸口管理部門對本單位管理的物資必須健全各項管理制度,按規(guī)定要求定期盤點,填報盈虧表。對盤點中發(fā)現虧損報廢要由有關部門組織鑒定,分清責任,查明原因,由廠長批準,財務處統一處理,各單位不得擅自銷賬。

第十七條

建立流動資金的檢查,分析制度。

第十八條

為加強資金的計劃管理,財務處應掌握產品銷售合同及主要材料訂貨合同。

第三章:成本管理制度

第十九條

產成品是反映企業(yè)產品生產過程和銷售過程所發(fā)生的各種消耗的總和,是檢查企業(yè)經營管理水平,工作質量的綜合指標,加強成本管理,降低滄海消耗,提高企業(yè)經濟效益,是企業(yè)成本管理的重要任務。

第二十條

目標成本:

目標成本是目標管理的重要組成內容。根據市場預測,技術經濟情報及企業(yè)總體目標,制定成本目標,并進行目標分解,從而使總體目標具體化,對各項工作形成責任制度。

第二十一條

目標成本的計算:

目標成本=市場可能接受的價格-稅金-最大利潤

第二十二條

根據市場預測、決策制訂的目標成本,做為各責任中心工作的依據和成本支出的最高限額,按企業(yè)目標成本核算的各產品,各加工階段及各部門的成本“費用”指標,即各產品各加工階段及各部門的目標成本。

第二十三條

研制新產品必須從設計開始,按目標成本進行分解。計算每個產品、零件的成本限額分配給設計人員,從原材料選用,工藝,工時等均在定額內制定。

第二十四條

為綜合評價產品的技術經濟效果,在研制新產品或新老產品改進時,以總工程師為首,組織有關部門共同組成價值分析小組,開展降低活動,共同研究降低成本的措施。

第二十五條

成本計劃是企業(yè)、生產、技術、財務計劃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成本計劃的編制,必須根據先進的技術定額,并在周密地進行經濟活動分析的基礎上產生,保持與其它有關計劃之間的平衡銜接。

第二十六條

成本計劃的基本內容:

1、生產費用綜合預算;

2、單位產品成本計算;

3、可比產品成本降低計劃;

4、全部商品成本計劃;

5、車間經費,企業(yè)管理費預算;

6、部門成本計劃(責任成本計劃)。

第二十七條

編制成本計劃的依據:

1、上級下達的計劃、成本指標及企業(yè)的成本目標;

2、計劃期內生產,勞動工資計劃,物資供應計劃和技術組織措施計劃;

3、研究所提供的原材料及主要材料消耗定額;

4、設備處提供的電、氣、水消耗定額;

5、工具處提供的工具消耗定額;

6、勞資處提供的產品工時定額;

7、供應處提供的輔助材料、燃料、油料、消耗定額;

8、財務處的費用計劃;

9、本企業(yè)歷史先進水平,同行業(yè)以及報告期成本資料;

10計劃期內廠內計劃價格。

第二十八條

成本計劃分年、季、月度編制,由廠車間(部門)兩級負責,車間成本計劃由車間核算員負責編制,廠成本計劃由財務處負責編制。

第二十九條

編制成本計劃的工作程序:

1、收集、積累、整理、分析有關定額和歷史資料,研究、選擇,確定其可行性,做為編制成本的依據。

2、根據上級下達的成本指標,市場預測,企業(yè)計劃期內可能發(fā)生的情況,進行產品成本和生產費用預算的測算,平衡。

3、在編制企業(yè)成本計劃的同時,運用量-本-利分析方式以及降低成本的措施,同其他經濟部門進行綜合平衡后,將成本指標進行分解,交廠長及計劃處。

4、經營計劃處根據成本計劃及實施措施,再次進行全面綜合平衡,在確保目標的基礎上,匯編企業(yè)成本計劃,報廠訓審批,執(zhí)行。

5、為了便于檢查、考核、分析,成本計劃的執(zhí)行情況,成本編制和實際成本計算方法口徑必須一致。

第三十條

成本計劃編制原則:

1、成本計劃要保證實現企業(yè)最佳經營目標;

2、明確成本責任,編制部門責任成本,各部門要保證目標的實現,要制定自己的行動計劃;

3、實行嚴格的預算管理,企業(yè)的經濟活動都受預算的控制,企業(yè)各方面的管理部門都是執(zhí)行預算管理的環(huán)節(jié);

4、經綜合平衡后下達的各部門指標,即責任成本,是各部門行動的標準,并據以控制,考核和獎懲。

第三十一條

成本控制的分類:

成本控制分為前期控制(事前控制)、反饋控制(過程控制)、防護性控制(制度控制)三種,也是三個信息的控制。

第三十二條

成本控制的對象:

1、以產品形成過程為成本控制對象,即對產品形成全過程進行控制,凡是發(fā)生耗費,影響成本的地方,都按不同的特點進行有效的控制。

2、以部門為成本控制對象,控制各部門的費用和損失。

3、以產品的成本控制對象,按每一產品料、工、費、定額與實際相比,進行控制。

第三十三條

各成本控制對象具體內容:

1、對原輔材料消耗的控制,企業(yè)各種定額。建立限額發(fā)料,廢物回收及損失賠償制度。

2、對勞動消耗的控制,定員、定額,合理安排勞力,控制工資資金。

3、各項費用開支的控制,按費用計劃指標,費用開支范圍進行控制。

4、對廢品損失的控制:以工作質量、工程質量保證產品質量,嚴格質量檢查制度。

第三十四條

成本控制方法:

根據管理的基本原則:“一定的人對所分管的一定的工作完全負責”,實行成本分級控制責任制和成本歸口控制責任制。各級單位及全廠每個職工均負成本責任,以成本歸口單位為中心,形成控制成本的責任中心。

1、成本分級控制責任制:分廠級、部門(車間)、班組三級進行成本控制。

2、企業(yè)的成本計劃要層層分解,落實到人。

3、各級成本控制要保證成本計劃的實現。

4、進行成本計劃執(zhí)行情況的考核、檢查、分析工作。

5、根據經濟責任制的要求進行考核,評比,獎懲。

第三十五條

成本歸口控制責任制:

根據各單位、部門職業(yè)職責范圍及各項經濟指標,,由各單位對本部門所發(fā)生的成本、費用計劃、指標進行控制,并保證成本費用計劃指標的完成。

第三十六條

成本核算的任務:

1、正確反映生產過程所發(fā)生的各項費用和損失,正確反映原材料,燃料動力,車間經費,銷售費用等各項消耗定額及費用預算執(zhí)行情況。

2、計算和提供產成品、半成品、在制品的實際成本。

3、反映和控制在制品動態(tài),為生產資金管理提供資料。

4、為產品訂價,目標成本,成本控制提供決策資料。

5、提供編制計劃,綜合平衡,決策分析以及降低成本所需要的資料。

6、提供衡量企業(yè)各部門工作效率和考核工作成績的成本核算資料。

第三十七條

成本核算的要求:

1、嚴格遵守國家關于費用開支標準和成本開支范圍的規(guī)定,不屬于成本范圍的開支不準擠入成本。

2、加強各種物資的管理,認真貫徹各種物資的收發(fā)、領退、轉移、調撥、保管、報廢、定額清查制度,嚴格實行定額發(fā)料制度。

3、各部門都要建立、健全各種定額,統一全廠的原始憑證,計劃價格目錄及各項管理制度等基礎工作。

4、正確、及時、完整按月核算產品成本,不得以計劃成本代替實際成本,不得估算成本。

第三十八條

成本項目:根據上級規(guī)定,成本項目包括原材料及主要材料,燃料動力,工資及工資附加費,車間經費,停工損失,廢品損失,企業(yè)管理費和專用費用。

第三十九條

成本計算:

1、機加工,熱處理,裝配等的費用分配按工時費用比例進行分配。

2、基建,更新改造,大修理,福利設施,新產品,外協等成本計算采用定單法。

3、工廠成本采用平等結轉分步法。

4、產成品與半成品、在制品之間的成本分配采用定額比例法。

第四十條

完工產品的成本結轉必須以完整手續(xù)的產品入庫單為依據。

第四十一條

成本計劃的資料來源:

1、各種定額由歸口科室負責提供。

2、各種統計資料:

——車間統計員每月21日向車間核算員提供工時統計表,產品(包括勞務)工時統計表。

——質管拉科負責提供各產品、廢品、損失(包括料廢、工廢)統計報表。

——設備科每月1日向財務科提供電耗統計表。

——車間核算員每月3日向財務科提供“車間成本核算表”。

3、各單位及有關人員對所提供的報表、計算數據的真實性、可靠性負責,并經所在單位領導審查、簽名。

第四十二條

部門的成本:

1、我廠實行廠、部門(分廠)二級核算,分廠一般高專職核算員,有財務科統一指導下開展成本核算工作。

2、車間成本核算:

各車間將本車間發(fā)生的生產費用,包括其他車間轉入的勞務費及財務科分配的車間經費按成本對象和成本項目歸集分配,按規(guī)定的計算方法計算當期成本。

3、專用費用由財務科按產品入庫量、專用費用的比例統一分配。

第四十三條

為正確及時成本計劃的執(zhí)行情況,財務科定期組織各車間(科室)編制年、季、月度成本報表。

第四十四條

成本分析是企業(yè)經營活動全過程的成本分析,是成本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通過成本肯定成績,找出差距,制定措施,挖掘、降低成本的措施,提高經濟效益。

第四十五條

成本分析的內容:

1、生產費用預算執(zhí)行情況的分析;

2、單位產品成本,總成本及可比產品成本的分析;

3、影響產品成本升降的因素分析;

4、部門責任成本的完成情況分析;

5、各成本指標完成情況的分析。

第四十六條

成本分析會議制:

1、企業(yè)按年、季進行定期廠級成本分析,廠級成本分析在廠長領導下,以財務科為主,會同計劃、生產、供應、檢查、技術、工藝等有關部門和車間共同進行,并編寫分析報告。

2、分廠按每月進行成本分析,在分廠廠長領導下,以分廠核算員為主,會同分廠有關人員,編寫分廠損益表。

第四十七條

新老產品設計目標成本分析在總工程師領導下,根據設計方案,召開價值分析小組會議,并填寫專題分析報告。

第四十八條

各級分析會議應由各級領導主持,做到有分析數值,有建議,有責任,有措施并付諸實施。

第四章:財產物資定期盤點管理制度

第四十九條

為了保護社會主義財產的安全完整,加強企業(yè)管理,使經濟核算資料準確可靠并能合理而節(jié)約地使用資金,特建立全廠財產物資定期盤頭計量計價管理制度。

第五十條

固定資產管理:

1、固定資產是企業(yè)主要勞動資料,為保證其安全完整以及;固定資產核算的正確性,必須對固定資產進行清查和盤點,以促使固定資產的賬面反映資料與實際存在情況相等。

2、固定資產一般每年終前清查一次,但平時在管理和使用中也應該經常進行局部和重點的清查核對,此項工作由設備處(設備)總務處(房屋及建筑物)財務處三部門負責,設備處、總務處及時準確地報出盈虧報表,并認真總結查明原因,財務處進行平衡匯總,按批準權限上報。

第五十一條

流動資產管理:

1、材料:企業(yè)的材料各類繁多,規(guī)格不一,收發(fā)頻繁,在日常收發(fā)管理過程中,可能發(fā)生計量和計算上的差錯和管理,為了如實反映和監(jiān)督材料物資的實有數額,及時掌握各種材料的儲存和保管情況,以達到賬物相符,對材料必須定期進行盤點。

“材料”的盤點每一年進行一次,也可根據需要重點清查或局部定期清查,對貴重物資還要加強經常性的抽查。此項工作由物資歸口管理處室和財務處負責,采用點數、過磅、量尺、計算等方法清點材料的實物數量,按統一規(guī)定的日期報出盈虧報表,并認真總結。查明原因分清責任,由財務統一平衡匯總,按批準權限進行上報。

2、在制品、半成品

(1)在制品、半成品系各車間所占用的生產資金,為合理使用這項資金,加速周轉,做到賬物相符,定為每年進行一次盤點。

(2)各車間的在制品、半成品的計算單位,計價一律由財務部門按零件工序制定出統一的在制品、半成品價格。

(3)各車間的在制品、半成品必須依照制令,分別進行全面徹底的盤點,在盤點時必須做到“先清理、后盤點”防止弄錯制令重盤和漏盤。

(4)分清半成品、在制品,將已經加工完成最后一道工序的半成品及時入庫,送交關成品庫,使車間在盤點時不留半成品。

(5)分清在制品、毛坯件,在盤點報表上必須把在產品及毛坯件分別填列,不能混淆,在制品要注明工序。

(6)全廠的在制品、半成品的盤點一定要在統一規(guī)定的時間進行。

(7)對于尚未用完的材料一律要辦理“假退料”手續(xù)。

(8)全廠的在制品、半成品盤點完成后填列報表,認真進行總結,查明原因,分清責任。

(9)此項工作各車間、處室分頭進行,調度處統一負責,將各部門在制品、半成品盈虧報表平衡匯總后報財務處計價計算,確定出生產資金盈虧數,會同有關部門分析原因,總結經驗教訓,按批準權限統一上報。

第五章:固定資產的管理制度

第五十二條

固定資產使用期限較長,單位單位價值較高,并且在使用過程中保持原有實物形態(tài)的資產。為了規(guī)范工業(yè)工廠固定資產管理和核算、充分發(fā)揮固定資產的效用、保全資產完整、根據國家有關法規(guī)和《企業(yè)財務通則》、《企業(yè)會計準則》、《工業(yè)企業(yè)財務制度》及工廠的特點制定管理制度。

第五十三條

固定資產的分類;工廠的固定資產種類較多、規(guī)格不一,為加強管理,便于組織管理和會計核算,有必要對固定資產進行科學、合理的分類。

第五十四條

1、按固定資產的經濟用途分類,可分為經營用固定資產和非經營用固定資產。

(1)經營用固定資產,是指直接服務于工廠生產、經營過程的各種固定資產。如生產經營用的房屋、建筑物、機器、設備、器具、工具等。

(2)非經營用固定資產,是指不直接服務于生產,經營過程的各種固定資產。如職工宿舍、食堂、幼兒園、浴室、衛(wèi)生所等使用的房屋、設備和其他固定資產等。

2、按固定資產使用情況分類,可以分為使用中固定資產、未使用固定資產和不需用的固定資產。

(1)使用中的固定資產,是指下在使用中的經營性和非經營性固定資產。由于季節(jié)性經營或大修理等原因,暫時停止使用的固定資產仍屬于工廠使用中的固定資產,工廠出租給其他單位使用的固定資產也屬于使用中的固定資產。

(2)未使用的固定資產,是指已完工或已購建的尚未交付使用的新增固定資產以及因進行改建、擴建等原因暫停使用的固定資產。如工廠購建的尚待安裝的固定資產、經營任務變更停止使用的固定資產等。

(3)不需用的固定資產,是指工廠多余或不適用,需用調配處理的各種固定資產。

第五十五條

固定資產的范圍、標準和計價:

1、工廠固定資產范圍、標準主要是指企業(yè)生產條件、生產手段中具有一定價值、使用期超過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機器、機械、運輸工具以及其它與生產經營有關的設備、器具、工具等生產資料。除房屋建筑外其價值一般掌握在2000元以上。非生產經營用房屋、建筑物使用一年以上;非生產經經營設備、器具單位價值2000元以上,使用期兩年以上屬固定資產。

2、工廠固定資產的計價有原始成本計價方法,重置完全價值計價方法,按凈什計價方法:

(1)原始成本計價方法:工廠購建某項固定資產達到可使用狀前所發(fā)生的一切合理、必要的支出。

(2)重置完全價值計價方法:當時的生技術條件下,重新購建同樣的固定資產所需用的全部支出。

(3)按凈值計價方法:是指固定資產原始價值或重置完全價值減去折舊后的凈額。

第五十六條

固定資產資產價值以歷史確定、即以取勝得時實際成本計價。一般其價值包括:買價、包裝運雜費、保險費、裝卸費、繳納的有關稅費、安裝調試成本、為購置固定資產的借款利息、外匯差價等。自營建造的固定資產其價值按制造成本、稅金費用等計價。

第五十七條

投資投入的固定資產按照有權評估機構評估確認或者投資各方在合同協議中約定的價款計價。捐贈的固定資產按賬單所列金額或評估確認的價值計價。

第五十八條

盤盈的固定資產按相同或同類固定資產的重置完全價值計價。并按新舊程度估計累計折舊。

第五十九條

因擴充、更換、翻新和技術改造而增加價值的固定資產,按照相館所發(fā)生的有關支出(扣除有關收入)增加固定資產原價。

第六十條

以融資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以合同規(guī)定的價格,加由工廠負擔的運輸、裝卸、保險等費用和應繳納的稅金作為原價。合同規(guī)定的價格中包含租賃、手續(xù)費的,應收手續(xù)費以成年人中扣除直接計入財務費用。

第六十一條

盤盈、盤虧、毀損固定資產的溢余或損失按凈值計價。

第六十二條

工廠為取得固定資產而發(fā)生的借款利息支出和有關費用,以及外幣借款的折差額,在固定資產尚末交付使用或已投入使用但尚末辦理竣工決算前發(fā)生的,應當計入固定資產價值,在此之后發(fā)生的,應當計入期損益。

第六十三條

工廠自行建造固定資產應交的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jié)稅和耕地占地用稅應計入固定資產價值。

第六十四條

已投入使用尚未辦理移交手續(xù)的固定資產,先按估計價值記帳,待確定實際價值后,再進行調整。

第六十五條

固定資產價值一經確定入帳除改建擴建、局部改裝外未經有權機構評估和國家有關部門批準不得調整其帳面價值。

第六十六條

固定資產的核算;固定資產是工業(yè)企業(yè)生產所需的最基本的生產手段和生產資料,是工廠生產經營的物質資產,必須對其進行完整和細致的核算。應編制固定資產目錄、設置固定資產登記簿和卡片進行明細會計和業(yè)務核算。明細核算類別分為:生產經營用機器設備;生產經營用房屋建筑物;出租機器設備;末使用房屋建筑隊物;不需用機器設備;超齡使用房屋建筑物等作為固定資產明細核算的分類進行管理和核算。

第六十七條

投資人投入的固定資產的核算:評估確認價值小于投出單位的帳面原價,按評估確認價值反映投資人投資的增加,按帳面原價大于評估確認的價值的差額作為已提累計折舊。即借記“固定資產”科目,貸記“實收資本”和“累計折舊”科目。評估確認的價值等于或大于投出單位的帳面原價,應按評估確認的價值作為接受固定資產的原價,同時反映投資人的增加,既借記“固定資產”科目,貸記“實收瘓本”科目。

第六十八條

購入固定資產的核算:工廠對不需用安裝的固定資產和需用安裝的固定資產,均通過“在建工程”科目進行會計核算,購入時按實際支付的價款,借記“在建工程”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安裝完成交付驗收使用時,按實際成本作為固定資產的原價轉帳,借記“固定資產”科目,貸記“在建工程”科目。如購入的是已使用的固定資產,則應按售出單位的固定資產凈值,其差額作為已提累計折舊。如實際支付的價款大于售出單位的固定資產帳面原價的,則應以實際支付的價款作為購入固定資產原價。

第六十九條

自制自建的固定資產的核算;工廠自制自建的固定資產所發(fā)生的各種支出,通過“在建工程”科目進行會計核算。固定資產完成后,借記“固定資產”科目,貸記“在建工程”科目。

第七十條

盤盈固定資產的核算;工廠財產清查中盤盈的固定資產,在報經批準處理前均通過“待處理財產損益”科目核算,既按盤盈固定資產的重置完全價值借記“固定資產”科目,按估計折舊貸記“累計折舊”科目,按其差額貸記“待處理財產損益”科目,工廠盤盈的固定資產報經批準后轉入“營業(yè)外收入”科目,既借記“待處理財產損益”科目,貸記“營業(yè)外收入”科目。

第七十一條

固定資產出售、報廢、毀損的核算;工廠的固定資產因不適用或不需用,工廠可以出售轉讓,工廠的固定資產因報廢或提前報廢,均要通過“固定資產清理”科目核算?!肮潭ㄙY產清理”科目其借方反映清理的固定資產凈值和發(fā)生的清理費用,貸方反映清理固定資產的變價收入和應由保險公司或過失人承擔的損失等。固定資產出售、報廢、毀損發(fā)生的凈收益,借記“固定資產清理”科目,貸記“營業(yè)外收入”科目;發(fā)生的凈損失,借記“營業(yè)外支出”科目,貸記“固定資產清理”科目。

第七十二條

向其他單位投資轉出的固定資產的核算;工廠向其他單位投資轉出的固定資產,工廠不再計提折舊,而應由接受投資單位計提折舊。發(fā)生投資轉出的固定資產,借記“長期投資”科目,按已提折舊借記“累計折舊”科目,按固定資產原價貸記“固定資產”科目。

第七十三條

盤虧固定資產的核算;工廠發(fā)生盤虧固定資產應按其凈值借記“待處理財產損益”科目,按已提折舊借記“累計折舊”科目,按固定資產的原價貸記“固定資產”科目;盤虧的固定資產報經批準轉銷時,借記“營業(yè)外支出”科目,貸記“待處理財產損益”科目。

第七十四條

累計折舊的核算;

1、計提折舊的范圍:工廠在用的固定資產(包括經營用固定資產、非經營用固定資產、租出固定資產等)均計提折舊,具體范圍包括:房屋和建筑物、在用的機器調設備、儀器儀表、運輸工具、大修理停用的設備等固定資產。

不提折舊的固定資產包括:未使用、不需用的機器設備、已提足折舊繼續(xù)使用的固定資產、未提足折舊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產、國家規(guī)定不提折舊的其他固定資產(如土地)等。

2、計算折舊的方法和折舊年限;折舊方法:根據工業(yè)企業(yè)財務制度的工業(yè)企業(yè)固定資產分類折舊年限表結合本廠具體情況,我廠選擇采用平均年限法計算提取折舊。折舊年限:金屬切削設備、鍛壓設備、鑄造設備、專業(yè)生產用設備均選用10年;其他機器設備選用8年;起重運輸設備選用6年;動能發(fā)生設備、其他動力設備均選用11年;工業(yè)爐窯選用7年;電器設備選用5年;生產用房選用30年;非生產用房選用35年。折舊方法和折舊年限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動,需要變更的,須在變更年度以前,由企業(yè)提出申請,報主管財政機關批準。

3、計算凈殘值的方法;根據《工業(yè)企業(yè)財務制度》規(guī)定,為簡化計算折舊,工廠全部固定資產凈殘值率均選擇3%。

4、工廠在具體計提折舊時,應以月初可提取折舊的固定資產帳面原價為依據,當月增加的固定資產,當月不計提折舊,當月減少的固定資產,當月照提折舊。

5.提取折舊的核算;工廠按以上辦法正確計算折舊后,借記有關成本費用科目,貸記“累計折舊”科目。

第七十五條

固定資產修理的核算;工廠的固定資產按發(fā)生的費用大小,劃分為修理費用,為了均衡大修理費用負擔實行待攤的辦法,實際發(fā)生修理費時,借記“待攤費用”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分期儺銷修理費時,借記有關成本費用科目,貸記“待攤費用”科目。年終結平。

第七十六條

固定資產的管理;財務處是工廠固定資產綜合管理和核算部門設備處和生活服務公司是固定資產具體業(yè)務管理部門,進行固定資產的日常業(yè)務管理,它包括;固定資產的檔案資料、精度等級、轉移調動、調撥轉讓、使用部門變更、設備的維護與修理、清查盤點、清理報廢以及設備購置、安裝調試、移交使用、房產土建項目參與規(guī)劃設計、施工驗收、使用保養(yǎng)等,保證固定資產完全好狀態(tài)。

第七十六條

為了經濟有效投入固定資產應核定現有固定資產生產能力,企業(yè)根據發(fā)展規(guī)劃和生產經營計劃預測和計算出固定資產需用量、在現存條件與能力和需要條件和能力之間進行平衡、并根據遠期和近期市場分析預測來決策固定資產投入或調出計劃。

第七十七條

根據設備等固定資產投入準備計劃進行詢價等準備工作、并根據詢價編制固定資產計劃經過綜合平衡后實施訂貨簽約,凡已付貸款均應盡快組織到貸拆檢、驗收、安裝、調試、移交投產,盡快發(fā)揮投資效用和效益。

第七十八條

根據經批準的房產等固定資產投資計劃提出規(guī)劃設計要求并委托有權設計機構進行完整的建設方案設計、根據設計方案編制工程瞀報財務部門審核或備案查存。按程序辦理施工手續(xù)。工程施工要保證施工質量和周期,土建工程驗收完工總體驗收或分階段驗收、以保證工程和固定資產質量。

第七十九條

財務處須參與研究、分析、論證、方案選擇、合同簽約的決策活動、積極籌措資金、保證投資決策方案的實施。

第八十條

對多余閑置或不需用的固定資產應單獨進行管理和核算,積極進行有償轉讓,出租以發(fā)揮其兩個價值的作用。

第八十一條

定期(一般為一年)對固定資產進行一次盤點,工廠固定資產的盤點方法采用實地盤存法,對固定資產帳實況、完好狀況、改造拆除情況等進行核實、對發(fā)現的盤盈、盤虧等問題應及時查明原因報告處理,對盤盈、盤虧的固定資產的固定資產經報批先列作待處理財產損益。對已拆除的房產設施固定資產補辦拆除報廢手續(xù)。

第八十二條

對毀損、盤虧、和需要報廢的固定資產由固定資產業(yè)務管理部門辦理毀損、盤虧、報廢清單向主管領導報告,并組織由總工程師為領導的鑒定工作、鑒定工作參加部門應有:設備處、生產部門、檢計處、研究所、使用部門,參加部門提出書面鑒定意見、對盤虧的固定資產要查明的原因提出處理意見報廠長審批。

第八十三條

對多余、閑置、報廢的固定資產的轉讓由;固定資產管理部門提出意見和作價,報分管廠領導批準方可辦理轉長讓。

第八十四條

固定資產購建完成移交時必須具有在建工程完整移交書面手續(xù);它兇手有關建設資料、購價或造價、移交單位、接受使用單位及總工程師、總機械師簽章等,方可做為正式納入固定資產核算的依據。

第八十五條

固定資產報停、清理、使用單位變更由業(yè)務管理部門發(fā)出通知、財務部門辦理內部轉帳。

第八十六條

對出租的固定資產應納入會計報表資產額并單獨建帳建卡管理和核算。經營性租入的固定資產進行登記建卡管理不納入會計報表資產額核算反映。

第八十七條

五萬元以下的生產技術上的關鍵設備、儀器購置仍納入計劃按固定資產審批和管理,并與利潤承受能力相聯系由財務部門嚴格掌握列入生產成本開支。該類設備投產后其會計處理按規(guī)定區(qū)別于資本性支出的固定資產、其折舊一次提完攤入制造費用。

第六章:存貨的管理制度

第八十八條

為了反映和監(jiān)督企業(yè)存貨的采購,收發(fā)及保管,確保存貨的帳實相符與安全完整,正確計算產品的存貨成本和銷售成本,加速存貨周轉,根據《企業(yè)財務通則》和《企業(yè)會計準則》,特制定本辦法。存貨是工業(yè)企業(yè)數額最大的流動資產,它是企業(yè)在生產經營過程中儲備的供銷售或制造產品的一切商品和物資。

第八十九條

工業(yè)企業(yè)的存貨是指:各種材料,包括直接用于制造產品并構成產品實體的原料及主要材料:自制、外購的零部件;有助于產品形成的輔助材料,備品備件;各種燃料,包裝物、低值易耗品等,以及在產品和產成品。

第九十條

存貨的所有權確定原則為:凡在存貨盤存日期內,法定所有權屬于企業(yè)的全部存貨,不論其存放地點在何處均視為企業(yè)的存貨,凡物權已經轉移的物品,即使物品仍在企業(yè),均不應包括在存貨之內。

第九十一條

存貨的計價原則,各種存貨應當按照取得時的實際成本計價入帳:

1、購進的存貨計價,應包括買價、運輸費、裝卸費、包裝費、保險費、途中合理損耗、入庫前的整理挑選費、自籌外匯調進外匯差、進口物資支付的進口關稅、大宗物資的市內運輸費等。

2、自制存貨(自制材料、自制半成品)按制造過程中實際支出成本計價。

3、委托外單位加工的存貨,按實際耗用原材料本身價值,加支付的委托費用、運輸費、裝卸費、保險費、稅金等作為實際成本。

4、盤盈的存貨,按照捐贈的存貨的實際成本或市場價格入帳。

5、按受捐贈的存貨,按照同類實物的國內或國際市場價格等資料而確定的價值入帳。(如有發(fā)票報銷的單所列金額等,按實際計價)。

6、投資者投入的存貨,如聯營單位投入的物品。按照有權評估或合同、協議確認的價值計價。

7、按照計劃成本或內部結算價格進行存貨核算的企業(yè),在按計劃成本入帳的同時,還應核算存貨的實際成本。計算存貨的計劃成本與實際成本之間的差異。

第九十二條

存貨按實際成本計價核算,發(fā)出存貨時的計價方法:先進先出法,后進后出法,加權平均法,移動加權平均法,個別計價法等。

1、先進先出法:是以先收入的存貨先發(fā)出為假定前提的,采用此種方法在發(fā)出存貨時應按庫存物品中最先收入的那種物品的單價計價。

2、后進后出法:此法與先進先出法相反,是假定后收入的存貨先發(fā)出,采用這種方法是按庫存存貨中最后收入的那批存貨的單價計價。

3、加權平均法:此法是以月初結存存貨金額加全月收入存貨平均單價。

4、移動加權平均法:是以原結存存貨金額與本批收入存貨的金額之和,除以原結存存貨數量與本批收入存貨的數量之和,作為發(fā)出存貨的平均單價。每當收入存貨單價變動一次,就要計算出一次加權平均單價。

5、個別計價法:是在每次發(fā)出或領用存貨時,查明其入庫時的實際成本作為該項存貨領用或者發(fā)出時的實際成本。

第九十三條

工廠的存貨計價方法,原材料等儲備資金按計劃成本計價;在產品和產成品按個別計價法計價,該計價方法經確定就不得隨意改變。

第九十四條

材料的分類工業(yè)企業(yè)的材料大致可分為六類:1、原料及主要材料;2、外購半成品;3、輔助材料;4、燃料;5、修理用備件;6、包裝物。

第九十五條

為便于材料的管理和核算,工廠應編制材料目錄按各種材料的類別、名稱、規(guī)格、計量單位編定號碼。

第九十六條

材料的收入核算:

1、材料的收入系指外購材料的采購入庫、自制材料入庫、車間余料和廢料的退庫,委托外單位加工制成材料的入庫存以及由其他倉庫調撥材料入庫等

2、材料的收入必須經質量檢查部門檢驗合格后,由生產供應處、生產外協處填制“材料入庫單”辦理入庫手續(xù),隨同發(fā)票交財務處入帳;如果發(fā)票暫時未到,也必須將“材料入庫單”交財務處入帳。

3、自制材料,回收車間的廢料,應及時辦理交庫手續(xù),交庫時應填制“材料入庫單”。

4、車間的邊角余料退回倉庫,應填制退料單,對于車間已領用,但下月仍須繼續(xù)耗用的材料,為真實核算當月的成本可采取“假退料”的辦法填制本月份的退料單,待下月再填制“領料單”。

第九十七條

材料的發(fā)出核算:

1、材料的發(fā)出主要是指車間領用,管理部門領用,委托外部加工材料的發(fā)出以及材料的銷售等。

2、企業(yè)的車間因生產需要領用的各種材料或者管理部門領用各種材料應根據生產指令號和計劃(預算)及定額,由經辦部門填制“材料單”要分別填明材料類別、名稱、品種規(guī)格、數量和用途,經領料單位負責人或用料管理人員審核后,方可發(fā)料。

3、企業(yè)委托加工的材料應填制“委托外部加工材料領料單”;委外加工要簽訂委外加工合同或協議書,明確加工材料的熟練、改革、技術要求、加工費用及交貨期。

4、企業(yè)內部各倉庫調劑缺材料時,應填制“材料內部調撥單”,倉庫憑此單發(fā)料。

第九十八條

材料的明細核算:

1、企業(yè)要建立材料明細帳進行材料明細核算。材料明細帳是以材料品種、規(guī)格來設置材料收、發(fā)、存情況的帳簿,一般有以下兩情況:

(1)材料卡片:庫房管理人員應根據收、發(fā)料憑證逐筆序時登記,反映材料的收入、發(fā)出和結存數量情況。

(2)材料明細帳,是既登記材料收、發(fā)、存數量,又登記收發(fā)存金額的帳簿。根據材料收、發(fā)憑證逐日逐筆登記,財務部門的材料核算員根據材料收、發(fā)憑證負責登記,財務處的材料核算員要定期到倉庫進行稽核。

2、按計劃成本計價核算,材料收、發(fā)憑證必須按計劃單價核算,核算材料的實際成本與計劃成本差異,必須通過“材料成本差”科目反映。

在材料成本差異明細核算中,差異率的計算公式為:

月初結存材料成本差+本月收入材料成本差

(1)本月材料差異=_100%

初結存材料計劃成本+本月收入材料計劃成本

月初結存材料成本差

(2)上月材料成本差異率=_100%

月初結存材料計劃成本

工廠采用計劃成本計價,經確定,不得任意變動,如有變動,必須在年度終止前提出變更申請,報主管財政機關批準后執(zhí)行。

第九十九條

低值易耗品的核算,低值易耗品的分類管理為便于對低值易耗品的管理與各酸,必須按其用途對低值易耗品進行分類歸口管理:

1、一般工具,指在生產經營過程中使用的通用工具。如:刀、量具、歸口在工具處的工具庫房管理。

2、專用工具,指為制造某種特定產品所使用的專用工具、如專用模夾具,歸口在工具處的工具庫房管理。

3、管理用具,指在管理過程中使用的各種家具用具,如辦公桌、椅、柜及工位器具,歸口在工具處的勞保庫房管理。

4、勞動保護用品,指為保證生產安全而發(fā)給職工的勞保用品,如工作服、鞋及其他防護用品,歸口在工具處的勞保庫房管理。

第一00條

低值易耗品的領用與攤銷方法:

1、一次攤銷法:指低值易耗品在領用時,按其價值一次全部計入成本(費用)的一種攤銷方法。

2、分期攤銷法:根據低值易耗品的使用期限或服務工作量來攤銷低值易耗品的一種方法。采用這種方法,要計算出每月應分的數額。

3、五五攤銷法:指在領用低值易耗品時攤銷其價值的50%,報廢時再攤銷其余的50%一種方法。

上述方法,工廠根據實際情況確定為一次攤銷法,確定后年度內不得變更。若有變動,必須在年度終止前提出變更申請,報主管財政機關批準后執(zhí)行。

第一0一條

包裝物的核算;包裝物的核算范圍。包裝物是指為了包裝企業(yè)產品,并隨同產品出售,出租或出借的各種包裝容器,可分為:

1、生產過程中用于包裝產品周圍產品組成部分的包裝物;

2、隨同商品出售而不單獨計價的包裝物;

3、隨同產品出售單獨計價的包裝物;

4、出租或出售借給購買單位使用的包裝物。

第一0二條

包裝物核算的內容:

1、包裝物購入,自制及加工回收業(yè)務的核算,可比照出來核算方法的有關規(guī)定辦理。

2、生產過程中用于保證產品作為產品組成部分的可直接計入生產成本。

3、隨同商品出售而不單獨計價的包裝物可列為其他業(yè)務收入處理。

4、隨同商品出售而不單獨計價的包裝物可作為產品銷售費用處理。

5、出租包裝物主要是以收取租金或押金為條件,當收取租金時應作“其他業(yè)務收入”處理,而收取押金時應作“其他應付款”處理,當退回押金時,則作相反科目。

6、用于企業(yè)生產周轉性包裝物的攤銷辦法,可采用同低值易耗品攤銷的辦法相同,進行分攤費用。

第一0三條

在產品、自制半成品和產成品核算,在產品是處在生產尚未加工完成的各項產品,在產品應根據“生產成本”帳戶月末余額計列。

第一0四條

過程在計算產品成本時,應將生產成本在完工產品和在產品之間進行合理分配,分配辦法是根據過程各車間發(fā)生的實動工時進行分配。

第一0五條

自制半成品是指經過一定生產過程并經檢驗合格送半成品庫,但尚未早完成為商品產品,仍需繼續(xù)加工的中間產品。車間領用自制半成品繼續(xù)加工時,必須辦理領用手續(xù)。委托外單位加工的自制半成品,也應辦理自制半成品利用手續(xù),同時必須設置“委托外部加工半成品”的明細帳。

第一0六條

自制半成品應根據“自制半成品”的明細帳期末余額計列自制半成品成本的計算可以殘缺實際成本綜合結轉,也可以采取實際成本分項結轉。

第一0七條

產成品是指企業(yè)已經完成全部生產過程并已驗收入庫合乎標準和技術條件可以按照合同規(guī)定的條件送交訂貨單位,或者可以作為商品對外銷售的產品,具體包括:

1、用本企業(yè)原材料制造的合格產品和不合格產品;

2、接受其他單位來料加工的代制品和為外單位加工修理的帶修品;

3、可以對外降價出售的不合格產品;

4、用來對外出售的自制半成品等。

第一0八條

為了加強產成品管理,保證入庫產成品質量合格,數量正確,對產成品的收發(fā),必須有合格的憑證為依據并嚴格執(zhí)行成品入庫制度。

第一0九條

產成品的總分類核算:這個反映和監(jiān)督庫存產成品的增減和結存情況,財務處應設置“產成品”總帳科目,進行產成品收、發(fā)、存的總分類核算。當完工產品入庫時,應根據“產成品入庫單”、經營處完工產品明細單,記入產成品帳戶的借方,出售或領用產成品時,記入產成品帳戶的貸方,借方余額,表示庫存產成品的實際成本。

第一一0條

應按產品種類、規(guī)格以及存放地點,設置產成品的明細帳進行產成品的明細帳進行產成品明細分類核算,明細分類核算方法與材料核算相同。

第一一一條

發(fā)出產成品的單位成本,采用個別計價法計算,工廠采用這種方法不得隨意更改。

第一一二條

存貨日常管理,應對戳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清查盤點,財務處要積極組織有關部門進行清查,以確保帳物相符,其清查對象主要是對各種材料在產品、產成品、半成品進行盤點,以確定實際數量,對盤,毀損,盈虧,積壓等情況應及時清查并及時處理。

第一一三條

工廠要加強對存貨的管理和控制,以盡可能減少資金投入和占用,在盡可能短的時間內,使企業(yè)生產生產出盡可能多的產品,創(chuàng)造更多的收入利潤。

第一一四條

加強存貨的管理,要在廠長同意領導下,實行歸口分級負責制,充分發(fā)揮各專業(yè)管理部門管理職能,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

第一一五條

加強儲備基金的管理與控制,在保證生產經營正常運轉合理儲備的前提下,控制材料采購支出,確定合理的儲備和最佳的采購批量,對庫存實行abc重點控制法,同時要規(guī)定的儲備資金定額,做到定額下庫,有專人負責,定期對物資清查排隊,對超儲積壓物資及時調劑處理。

第一一六條

加強生產資金的管理與控制,做到合理組織生產,縮短生產周期,按計劃投料,合理配套,加速生產過程資金周轉,同時,要加強毛坯半成品管理。

第一一七條

加強產成品資金管理,產成品資金歸口經營銷售處負責及時按合同要求組織發(fā)運,盡量縮短存庫時間,同時財務處要求及時辦理貨款結算,盡快使資金回籠。

第七章:貨幣資金管理

第一一八條

貨幣資金管理必須貫徹國家各項經濟政策,嚴格遵守財經紀律嚴格各項借款、報銷、審批、復核手續(xù)。堵塞漏洞。保證貨幣資金的運用何周轉。

第一一九條

現金管理:

1、使用現金的范圍。

(1)支付工資、獎金及各種補貼。

(2)支付差旅費。

(3)按銀行規(guī)定,在壹佰圓以下的零星開支。

2、為保證現金的合理使用,財務處應根據本廠的業(yè)務,現金、收支流量,擬定庫存現金限額,嚴防超額庫存。

3、凡在外地訂購的物資,均往銀行辦理委托付款或匯款支付。不得支付現金,不得從郵局匯款。

4、嚴格禁止以我廠名義其他單位或個人代存現金,禁止為其他單位或個人從我廠提取現金。

第一二0條

支票管理:

1、凡屬市內壹佰圓的貸款。勞務結算都必須采用匯款或委托付款的方式。

2、銀行轉帳支票及匯款憑證,由財務處統一管理監(jiān)發(fā),領用轉達帳支票,必須登記支票號碼,領用人簽字,在簽發(fā)支票時,必須寫清收款單位,名稱,日期,用途,金額或限額,不得巧立名目逃避銀行監(jiān)督。

3、財務處簽發(fā)銀行支票時,必須有足夠的供應資金,保證支付,不準簽發(fā)空頭支票,不準出借本單位支票讓單位或個人使用。

4、支票有效期規(guī)定為十天,自簽發(fā)的次日起計到期日。

5、凡簽發(fā)的轉帳支票,匯款,財務處應及時進行清理,督促支票領用人,匯款人辦理報銷手續(xù)。

6、支票領用人所有負責用的支票,應妥善保管,及時報銷,如發(fā)現支票遺失,責任者應立即向單位領導,主管廠長,保衛(wèi)處,財務處匯報,向銀行持失,凡因支票遺失,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責任者自行負責。

第一二一條

有關貨幣收支的其他規(guī)定:

1、借款(請款)審批權限與審批手續(xù)。

(1)備用金:

——備用金是指車間核算員,因工作需要開支的周圍金,所領用備用金額根據工作需要而確定。

——備用金使用人必須辦理借款申請,經部門領導審查,主管廠長批準。財務人員審核后,由出納付款。

——備用金不支付給個人保管,采取以部門為單位,集中管理專人負責并設立明細帳。

——由于工作變動,領用人必須將備用金及時歸還財務處。

——備用金保管人必須保證資金完整,不得挪用,不得轉讓互助金使用缺少,遺失不得以私人名義存入銀行,違者追究責任。

(2)臨時借款:

——無備用金的單位,由于工作需要用于壹佰以下資金開支可辦理臨時借款。

——凡屬費用性支出,如市內差旅費,加工費,維修費用等由業(yè)務分管處室領導批準。

——臨時借款一般應當日辦理報銷手續(xù),不得拖欠,最長不得拖欠三日為

——嚴肅財經紀律,凡屬下列情況之一者,如預付工資,醫(yī)療費,私人借支,用途不清,審批手續(xù)不全等一律不預借款。

(3)出差借款:

——出差請款必須從嚴從緊掌握,出差費用指定由廠長審批,出差請款必須由出差人填寫請款單,注明請款人名,地點,事由,預計天數,交分管領導審查簽字后交廠長批準。

——市內不得發(fā)生出租車費用,嚴格旅館費,控制標準。

——出差回寧后七天內辦理報銷手續(xù),一次結算不得拖欠,如無正當理由,過期不報銷,不交款,(包括其他借款),財務處有權從工資中扣清。

第一二二條

報銷手續(xù):

1、一切報銷都要填寫報銷單,根據支款用途分別辦理入庫,驗收批準手續(xù),報銷單必須填寫清楚,大小寫金額直符,經辦人,驗收人,比準人必須簽名,原始單據必須齊全,手續(xù)必須完整。

2、材料采購由各物資分管部門批準。

3、費用開支及其它支出,根據各處室,職責范圍,各項費用在核準內開支。

4、凡屬個人領款,包括工資,獎金,夜餐費,加班費,交通費均由各單位造冊,經有關部門審批后發(fā)放,收款人必須簽名,簽名后的領款單交財務處做付款憑據。

5、單位之間的結算,必須堅持等價交換的原則,不得無償調撥和贈送,不得以物易物,未經許可不準涂銷。

6、凡正式設置會計,出納開在銀行開戶的核算單位,一切收支款項,由要單位負責辦理,但必須按時向財務處報帳,并接受財務處的檢查和指導。

7、凡未經批準的單位,一律不辦理收支業(yè)務,任何單位不得私設“小金庫”,任何人不得將公款以私人名義存儲蓄所,任何單位或個人不準違反財經紀律,挪用公款。

8、屬于社會集團購買力物資,必須嚴加控制,未經上級批準,財務處不得承付。

9、各級領導都必須嚴格遵守財經紀律,按制度辦事,發(fā)生違反財經紀律行為,財務人員有權制止,如制止無效,財會人員有權越級反映,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損失,由責任者承擔。

第一二三條

關于銀行對帳的工作的管理規(guī)定:

銀行出納會計必須按時登錄銀行日記帳,不得漏登少登,混淆帳號,每月應按銀行對單,核對每筆業(yè)務,并據此做出銀行調節(jié)表。

第八章:關于重新調整差旅費補貼標準的有關通知

第一二四條

為適應市場經濟的發(fā)展,努力開拓市場,搞好經營生產。鑒于目前的物價因素,原訂差旅費的標準已不適應,為保證出差人員的工作和生活需要,經廠部研究決定,重新調整差旅費補貼的有關規(guī)定。

第一二五條

差旅費補貼實行包干:

1、差旅費補貼實行包干的內容:

(1)伙食補助費

(2)旅館費

(3)市內交通費

2、差旅費包干費用的核發(fā):

(1)本廠員工出差必須填寫“請款單支出憑證”,同時標明出差事由、路線、人數、目的地及出差時間,經所在部門領導簽字,分管廠長批準后,財務處預支。

(2)差旅費的預支按地區(qū)和職務包干金額、天數、往返的車、船費核發(fā)。

(3)出差人員回寧后五天內,憑車船票和旅館費發(fā)票(不作報銷,只作核發(fā)出差天數)核發(fā)包干金額。

3、補貼包干費標準:

(1)特區(qū):深圳、珠海、海南。

中層干部包干金額:85元/天(其中:伙食補貼20元/天、旅館費60元/天、交通費5元/天)。

一般人員包干金額:75元/天(其中:伙食補貼20元/天、旅館費50元/天、交通費5元/天)。

(2)其它地區(qū):

中層干部包干金額:60元/天(其中:伙食補貼12元/天、旅館費45元/天、交通費3元/天)。

一般人員包干金額:50元/天(其中:伙食補貼12元/天、旅館費35元/天、交通費3元/天)。

1、實行差旅費包干的范圍:

(1)廠級領導不實行包干、旅館費及交通費按實報銷,伙食補貼按第3條①、②項的標準執(zhí)行。

(2)除廠級領導以外的全廠員工實行包干。

第一二六條

到外地集中培訓、學習、伙食補貼按8元/天、旅館費按第3條①、②項標準原則上不得超標。

第一二七條

本廠員工到外地療養(yǎng),伙食補貼按8元/天。

第一二八條

市內參加學習、培訓、伙食補貼按5元/天(必須持有住宿發(fā)票)。

第一二九條

到兩縣(溧水縣、高淳縣)出差人員不實行包干,伙食補貼按12元/天標準,按頓報銷,旅館費按第3條②標準,不得超標。

第一三0條

在本市(含江寧、江浦、六合縣)出差,因特殊原因無法回廠就餐,按誤餐費2元/天報銷。

第一三一條

到外地出差(不包含高淳、溧水縣)當天返回的,加發(fā)一天伙食補貼。

第一三二條

參加會議(包括簽定、訂貨等)不實行包干,伙食補貼、旅館費按第3條①、②項的標準,原則上不得超標。

第一三三條

上述第3條第11條中的伙食補貼標準均含工作餐券的金額,報銷時必須將餐券貼在報銷憑證后面,方可核發(fā)差旅費。

第一三四條

出差人員乘坐火車、船、飛機的標準

1、飛機:出差人員原則上不得乘飛機、特殊情況必須事先經廠長批準,否則財務有權拒絕報銷。

2、火車:出差人員乘坐火車一律按硬座購票,在車上過夜六小時以上的(晚上八時到次日晨七時之間)或連續(xù)乘車超過十二小時,可購硬臥鋪票。

3、輪船:出差人員乘輪船一律控制在三等艙位以下(含三等艙)。

4、汽車:出差人員均可乘坐空調軟座長途客車、高速客車。

5、出差人員原則上是不準乘坐出租汽車(不含廠領導)。

2、凡在本市辦事及采購等均不得乘坐中巴車,否則財務有權拒報

第一三五條

途中夜間乘車、船補助標準:

1、夜間(晚上八時到次日晨七時)乘坐掛有臥鋪車廂,連續(xù)六小時以上未購硬臥票者,發(fā)給本人實際乘車硬席票價的60%(不含空調費);乘坐特快的按票價的50%發(fā)給。

2、夜間乘坐不掛臥鋪的火車、長途汽車、輪船最底一級艙位(統艙),超過六小時以上的,每人每夜按第一條3款規(guī)定的標準加發(fā),一天伙食補助費(12元/天)。

第一三六條

其他情況說明:

1、出差人員趁出差之便,事先經廠長批準就近回家探親辦事的,其繞道車、船費自理,不發(fā)繞道和在家期間的包干費。

2、出差人員嚴禁用公款游山玩水,請客送禮,如有違反除費用自理外,還將按有關規(guī)定給予處分。

3、臨時被借調到外系統和非本單位員工,一律不得在本廠報銷。

4、出差人員回寧后及時報銷,否則財務有權從個人收入中扣回。

5、高級職稱人員出差補貼標準參照中層干部級。

6、本規(guī)定從一九九七年三月一日起執(zhí)行,原_公司財(95)018號文同時作廢。

第18篇 發(fā)電企業(yè)安全生產工作獎懲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落實各級安全責任制,規(guī)范安全目標管理,健全安全管理的激勵和約束機制,體現重獎重罰、分級負責的原則,充分運用各種手段,調動全公司員工安全生產的積極性,以達到杜絕各類事故發(fā)生為目的。依據國家電力公司《安全生產工作規(guī)定》(國電辦[2000]3號)和《安全生產工作獎懲規(guī)定》(國電總[2001]478號)、《電力生產事故調查規(guī)程》,根據國投電力集團公司相關通知要求,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安全工作必須貫徹分級負責、分級控制的原則,在獎懲過程中必須把獎懲尺度和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結合起來,做到以責論處、權責對應;把思想工作、教育工作同行政、經濟手段結合起來,最終達到預控的目的。根據安全生產三級預控的原則,公司發(fā)生人身死亡、重大設備損壞和電網事故、惡性電氣誤操作等,公司領導及各職能部門經理、主管、專業(yè)人員應負管理責任;部門發(fā)生重傷和事故,部門的各級干部應負管理責任;班組發(fā)生輕傷和障礙,班組的班長應負管理責任。

第三條 實行獎懲制度,體現安全生產權責追究和獎罰分明的原則,堅持精神鼓勵與物質獎勵相結合、思想教育與行政懲戒相結合。對認真履行安全生產職責并在安全生產中取得成績的部門和個人予以表彰和獎勵,對發(fā)生事故的部門和有關責任者給予批評和處罰;對失職、瀆職或嚴重違章即使未造成嚴重后果,也要進行處罰。

第四條 本規(guī)定適用于某發(fā)電責任公司,涉及安全生產的部門與個人。

第五條 引用標準

下列標準所包含的條文,通過在本制度中引用而構成為本制度的條文。在標準出版時,所示版本均為有效。所有標準都會被修訂,使用本標準的各方應探討使用下列標準最新版本的可能性。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標準暫行規(guī)定》(1989)

國務院《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1992)

國務院《企業(yè)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guī)定》(1991)

公安部《道路交通事故自理標準規(guī)定》(1992)

國家電力公司《安全生產工作規(guī)定》(2000-5-1實施)

國家電力公司《電業(yè)生產事故調查規(guī)程》(2001-1-1實施)

《安全生產法》 (2002-11-1實施)

《安全生產工作獎懲規(guī)定》(國電總[2001]478號)

第二章 安全目標

第六條 公司年度安全生產目標

一實現:實現年內安全生產兩個百日無事故,爭創(chuàng)全年無責任性考核事故。

五杜絕:(1)杜絕人身死亡、群傷事故;(2)杜絕電網事故;(3)杜絕特重大設備事故;(4)杜絕惡性誤操作事故和五種電氣誤操作(見注1)事故;(5)杜絕火災事故;(6)杜絕特、重大交通事故。

四控制:事故率控制在0.5次/臺年;一類障礙控制在2次/臺年;人身輕傷控制在1‰次;二類障礙控制在10次/臺年。

注1:五種電氣誤操作包括:(1)三種惡性電氣誤操作事故:帶負荷拉(合)隔離開關(刀閘),帶電掛(合)接地線(接地刀閘),帶接地線(接地刀閘)合斷路器或隔離開關。(2)兩種一般電氣誤操作事故:誤(漏)拉(合)斷路器(開關),誤入帶電間隔。

第三章 安全獎勵

第七條 安全獎勵用于獎勵在安全生產中做出優(yōu)異成績和突出貢獻的先進個人和先進集體。公司設立安全生產獎勵基金,基金來源從公司工資總額中預留,資金由人力資源部劃撥財務管理部單獨列帳,設備技術部提出意見并會同人力資源部掌握使用。

第八條 全公司設立安全生產特殊貢獻獎,用于獎勵在工作中發(fā)現并制止違章行為,避免了人身事故或造成較大經濟損失的設備事故等不安全情況;部門實現每月無人身未遂和二類障礙及以上事故,以及在安全預防措施方面解決了安全生產上長期不能解決的難題,填補了我公司在生產現場安全措施方面空白的個人或集體。具體獎勵辦法參照《安全生產特殊貢獻獎考核發(fā)放辦法》執(zhí)行。

每九條 公司設立統一的“安全生產長周期記錄”,每年的安全記錄自當年的元月一日開始統計,年內安全記錄不跨年計算,結合公司實際情況,設立長周期安全獎,具體獎勵辦法參照《安全生產長周期獎考核發(fā)放辦法》執(zhí)行。

第十條 安全責任目標獎勵。公司各部門經理或相關人員實行安全責任書安全目標的考評獎勵。每年公司與各部門安全第一責任人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按安全生產責任書的獎懲條款,各部門經理向公司繳納安全生產保證金,年終考評全面實現安全生產責任書規(guī)定的安全目標時,除全數返回所交保證金外,并按保證金數額的一定比例對各部門經理予以獎勵。

第十一條 安全先進獎勵。公司每年進行一次年終綜合評比,根據評比條件,在評比過程中按照各級人員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和部門安全生產目標、安全生產指標完成情況,實行安全生產“一票”否決制,并依據《安全生產法》建立相關安全獎勵激勵體制,根據評選結果,由公司給予表彰獎勵;安全生產標兵、安全管理先進個人享受公司勞動模范待遇;以上獎勵均由設備技術部會同有關部門報請總經理辦公會議研究決定或總經理批準后執(zhí)行。

第四章 安全處罰

第十二條 對發(fā)生特大設備事故或重大及以上人身傷亡事故的處罰

根據事故調查組調查報告的結論,按事故責任劃分,對有關責任人給予以下行政處分:

1、對主要責任者和直接責任者,給予開除處分。

2、對次要責任者給予開除留用察看二年至開除處分。

3、對責任者部門分管的助理、專業(yè)組長、專責工程師(或項目負責人)給予撤職至開除留用察看二年處分。

4、對責任者部門的經理給予撤職至開除留用察看一年處分。

5、公司有關管理部門的負責人給予行政警告至記大過處分,損失或影響重大的給予撤職處分。

6、對公司行政正職、分管的副職,由董事會研究決定,給予處分。并依據安全生產法給予處罰。

7、對責任部門員工扣除崗位績效工資3個月,公司其它部門扣除崗位績效工資2個月。

第十三條 對發(fā)生責任性重大設備事故、重大電網事故的處罰

根據事故調查組的調查報告結論,按事故責任劃分,對有關責任人員給予以下處分:

1、對主要責任人和直接責任人給予開除留用察看一年至開除的處分。

2、對次要責任人給予行政記大過至開除留用察看一年的處分。

3、對責任人所在部門的分管助理、專業(yè)組長、專責工程師(或項目負責人)給予行政記過至撤職處分。

4、對責任人所在部門的經理給予行政記大過至撤職處分。

5、對公司有關管理部門負責人給予警告至記大過處分。

6、對公司的行政正職、分管的副職,董事會研究決定,給予處分。

7、對責任部門員工扣除崗位績效工資2個月,公司其它部門扣除崗位績效工資1個月。

第十四條 對發(fā)生因經濟損失構成的重大火災事故或因人身傷亡、經濟損失構成負同等及以上責任的特、重大交通事故的處罰

根據事故調查組的調查報告結論,消防部門、交通管理部門的事故定性及責任劃分,對有關責任人員給予以下處分:

1、對主要責任人和直接責任人給予記大過至開除留用察看一年處分。

2、對次要責任人給予行政記過至開除留用察看一年處分。

3、對責任者所在部門分管助理、專責工程師(或項目負責人)給予行政記過至撤職處分。

4、對責任者所在部門經理給予行政警告至撤職處分。

5、對公司有關管理部門負責人給予通報批評至行政警告處分。

6、對公司行政正職、分管副職,由董事會研究決定,給予處分。

7、對責任部門員工扣除崗位績效工資2個月,公司其它部門扣除崗位績效工資1個月。

第十五條 對發(fā)生人身死亡事故的處罰

根據事故調查組調查報告結論,按事故責任劃分,對有關責任人給予以下行政處分:

1、對主要責任人和直接責任人給予開除留用察看一年至開除處分。

2、對次要責任人給予行政警告至開除留用察看一年處分。

3、責任人所在部門分管助理、專責工程師(或項目負責人)給予行政記大過、撤職至開除留用察看一年處分。

4、對責任人所在部門經理給予行政記過至撤職處分。

5、對有關管理部門負責人給予行政警告至記過處分。

6、對公司行政正職、分管副職,由董事會會議研究決定,給予處分。

7、對責任部門員工扣除崗位績效工資2個月,公司其它部門扣除崗位績效工資1個月。

8、一年內重復發(fā)生兩起及以上人身死亡事故或一次死亡兩人的事故,對公司行政正職、分管副職,由董事會研究決定,給予行政記大過至撤職處分。

第十六條 對發(fā)生三種電氣惡性誤操作事故的處罰

三種電氣惡性誤操作事故包括:帶負荷誤拉(合)隔離開關(刀閘)、帶電掛(合)接地線(接地刀閘)、帶接地線(接地刀閘)合斷路器(隔離開關)。

根據事故調查組的調查報告結論按事故責任劃分,對有關責任人給予以下處分:

1、對主要責任人給予開除留用察看一至二年的處分,情節(jié)嚴重者給予開除處分。

2、對次要責任人給予記過至開除留用察看一年的處分。

3、對責任者所在部門分管助理、專責工程師(或項目負責人),給予記過至記大過處分。

4、對責任者所在部門經理給予行政警告處分,一年內重復發(fā)生誤操作事故,給予行政記過至撤職的處分。

5、對公司有關管理部門負責人給予通報批評或警告。

6、對責任部門員工扣除崗位績效工資2個月,公司其它部門各員工扣除崗位績效工資1個月。

7、發(fā)生兩種一般電氣誤操作事故,指誤斷(合)斷路器(開關)、誤入帶電間隔,按上述處理條款降一級處罰;其中誤入帶電間隔造成人員傷亡的,同時按本條款和人身傷亡的有關條款擇重處罰。

第十七條 對發(fā)生與電力生產有關的重傷事故的處罰

根據事故調查組調查報告結論,按事故責任劃分,對有關責任人給予以下處分:

1、對主要責任人和直接責任人給予行政警告至記大過處分。

2、對次要責任人給予行政警告至記過處分。

3、對責任者所在班組班長(或項目負責人)給予通報批評,扣除崗位績效工資2個月。

4、對責任者所在部門分管助理、專責工程師給予通報批評,扣除崗位績效工資1個月。情節(jié)惡劣、后果嚴重者給予記過處分。

5、對責任者所在部門的經理給予通報批評,扣除崗位績效工資1個月。情節(jié)惡劣、后果嚴重者給予行政警告至記過處分。

6、對非生產性人身死亡或重傷事故,參照本條款酌情處理。

7、對責任部門及其它部門,月度考核執(zhí)行經營策劃部制定的月度考核標準。

第十八條 對人身輕傷的處罰

根據事故調查結論,按責任劃分對有關責任人員給予以下處理:

1、對主要責任人和直接責任人給予扣除崗位績效工資2個月。

2、對次要責任人給予扣除崗位績效工資1個月。

3、對責任者所在班組的班長(或項目負責人)給予扣除崗位績效工資1個月。

4、對責任部門月獎執(zhí)行經營策劃部制定的月度考核標準。

第十九條 對一般誤操作事故的處罰

由于工作責任心差,不認真執(zhí)行執(zhí)行“兩票三制”及各種規(guī)章制度、規(guī)程,誤碰、誤動、誤投退壓板,誤下命令,誤整定保護、誤接線,熱機操作誤(漏)開、關閥門(擋板)、誤(漏)投(停)輔機、監(jiān)控過失等,構成中斷安全記錄的一般誤操作事故。根據事故調查組調查結論,按事故責任劃分,對有關責任者給予以下處分:

1、對主要責任人和直接責任人給予扣除崗位績效工資2個月,降崗使用至行政警告處分,情節(jié)嚴重、影響惡劣者給予記過處分至記大過處分。

2、對次要責任人給予扣除崗位績效工資1個月,降崗使用至公司通報批評,情節(jié)嚴重、影響惡劣者給予行政警告處分至記過處分。

3、對責任者所在班組的班長、值長扣除崗位績效工資1個月,公司通報批評,情節(jié)嚴重、影響惡劣者給予警告處分。

4、對責任者所在部門分管助理、專責工程師給予扣除崗位績效工資1個月,公司通報批評,情節(jié)嚴重,加倍處罰。

5、對責任者所在部門經理給予扣除崗位績效工資1個月,公司通報批評,情節(jié)嚴重,加倍處罰。

6、對責任部門月獎,執(zhí)行經營策劃部制定的月度考核標準。

第二十條 對中斷安全記錄的一般設備考核事故的處罰

根據事故調查組調查結論,按事故責任劃分,對有責任者給予以下處分:

1、對主要責任人和直接責任人給予扣除崗位績效工資2個月,降崗使用至行政警告處分,情節(jié)嚴重、影響惡劣者給予記過處分至記大過處分。

2、對次要責任人給予扣除崗位績效工資1個月,降崗使用至公司通報批評,情節(jié)嚴重、影響惡劣者給予行政警告處分至記過處分。

3、對責任者所在班組的班長給予扣除崗位績效工資1個月,或降崗使用,全公司通報批評,情節(jié)嚴重、影響惡劣者給予警告處分。

4、對責任者所在部門分管助理、專責工程師給予扣除崗位績效工資1個月,公司通報批評,情節(jié)嚴重,加倍處罰。

5、對責任者所在部門經理給予扣除1個月崗位績效工資50%,公司通報批評,情節(jié)嚴重,加倍處罰。

6、對責任部門月獎,執(zhí)行經營策劃部制定的月度考核標準。

第二十一條 對火災事故的處罰

因火災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在10000元至300000元或一次火災造成一人重傷或三人輕傷或以上者,根據事故調查組調查結論,按事故責任劃分,對有關責任者給予以下處分:

1、對主要責任人和直接責任人給予扣除崗位績效工資4個月,降崗使用至行政警告處分,情節(jié)嚴重、影響惡劣者給予記過處分至記大過處分。

2、對次要責任人給予扣除崗位績效工資2個月,降崗使用,公司通報批評,情節(jié)嚴重者給予行政警告處分至記過處分。

3、責任者所在部門經理給予扣除崗位績效工資2個月,情節(jié)嚴重者,降崗使用至給警告處分,公司通報批評。

4)對責任部門扣100%月獎。

第二十二條 對交通事故的處罰

不認真貫徹執(zhí)行交通規(guī)則,車輛帶病開車,違章駕駛,造成車輛嚴重損壞,直接經濟損失10000元至30000或一次造成重傷1至2人,或輕傷三人以上者,根據事故調查組調查結論和交通管理部門事故定性及責任劃分,負同等責任及以上者,對有關責任人給予以下處理:

1、對主要責任人給予警告至記大過處分,降崗跟班學習勞動,期滿后經交規(guī)及技術技能考試合格后由部門安排工作。

2、對責任者所在部門經理、安全員給予扣除崗位績效工資2個月,降崗或警告處分。

3、對事故部門月獎,執(zhí)行經營策劃部制定的月度考核標準

第二十三條 對人員責任性一類障礙的處罰

由于工作人員責任心不強,工作中思想麻痹,圖省事,應付差事,不嚴格執(zhí)行檢修工藝標準或運行操作規(guī)章制度,造成人員責任性一類障礙,根據事故調查分析結論,按事故責任劃分,對有關責任者給予以下處理:

1、對主要責任人給予扣除崗位績效工資2個月,公司通報至行政警告處分。

2、對次要責任人給予扣除崗位績效工資1個月。

3、對責任者所在班組的班長、值長給予扣除1個月崗位績效工資80%。

4、對責任者所在部門分管助理、專責工程師給予扣除1個月崗位績效工資50%。

5、對責任者所在部門經理通報批評。

6、對事故部門月獎,執(zhí)行經營策劃部制定的月度考核標準。

第二十四條 對惡性二類障礙或嚴重人身未遂的處罰

發(fā)生惡性二類障礙或嚴重人身未遂的處理參照責任性一類障礙、人身輕傷的處罰條款酌情處理。

第二十五條 對隱瞞事故的處罰

在事故發(fā)生后或事故調查中,若發(fā)現隱瞞事故或隱瞞事故真相的,一經查實或以科學依據認定,本著從重處罰的原則,對隱瞞事故的主要策劃人(當事人)和決策人、當事人及知情的主管人員做出如下處罰:

1、對隱瞞人身死亡事故、重大及以上設備事故、重大及以上電網事故的處罰:

1)對隱瞞事故的主要策劃人(當事人)和決策人給予開除處分。

2)對隱瞞事故的班組班長給予撤職至開除留用察看二年的處分。

3)對隱瞞事故的部門經理、分管助理、專責工程師給予撤職至開除留用察看一至二年的處分。

4)對公司事故調查不力的有關部門責任人給予警告至記過處分。

2、對隱瞞人身重傷事故、一般設備事故和電網事故的處罰:

1)對隱瞞事故的主要策劃人(當事人)和決策人給予開除處分。

2)對隱瞞事故的班組班長給予撤職至開除留用察看一至二年的處分。

3)對隱瞞事故的部門經理、分管助理、專責工程師給予撤職至開除留用察看一年的處分。

4)對事故調查不力的有關部門責任人給予通報批評至警告處分。

3、對隱瞞人身輕傷事故、設備一類障礙的處罰:

1)對隱瞞人身輕傷事故、設備一類障礙的主要策劃人(當事人)和決策人給予行政警告至行政記過處分。

2)對隱瞞事故的班組班長給予公司通報批評至行政警告處分。

3)對隱瞞事故的部門經理、分管助理、專責工程師給予公司通報批評至行政警告處分。

4、對隱瞞嚴重人身未遂、設備二類障礙的處罰:

1)對隱瞞嚴重人身未遂、設備二類障礙的主要策劃人(當事人)和決策人給予待崗半年至行政警告處分。

2)對隱瞞嚴重人身未遂、設備二類障礙的班組班長給予待崗兩個月至半年的處罰。

3)對隱瞞嚴重人身未遂、設備二類障礙的部門經理、分管助理、專責工程師給予公司通報批評。

第二十六條 隱瞞一類障礙或人身重傷以下事故由部門、班組發(fā)現上報設備技術部的,對責任人按本規(guī)定處理,不追究部門、班組的隱瞞事故責任。

第二十七條 在事故發(fā)生后和事故調查中發(fā)生以下情況,使事故調查不能正常進行,或不能得出正確結論,對主要當事人和有關領導參照隱瞞事故處理:

1、隱瞞事故重要情節(jié)的。

2、向事故調查人員出示虛假證明或提供偽證的。

3、躲避、阻礙事故調查的。

第二十八條 符合以下條件者為隱瞞事故:

1、有故意隱瞞事故的個人或組織行為。

2、不按規(guī)定將事故上報的。

3、隱瞞事故的主要情節(jié)和謊報重要情節(jié)。

第二十九條 發(fā)生事故后,若事故情況復雜、原因不易查清,對主動講清事故真相、積極配合事故調查的事故責任者給予從輕處罰或免于處罰。

第三十條 以上所列發(fā)生事故的處罰中,給予的通報批評扣500元,警告扣1000元,嚴重警告扣2000元,記過處分扣5000元,記大過處分扣10000元。

第五章 事故調查分析責任追究相關規(guī)定

第三十一條 事故及時匯報規(guī)定

1、部門發(fā)生人身輕傷、一類障礙及以上事故后,必須立即匯報部門領導及設備技術部、公司領導,最長時間不超過半小時。部門在事故發(fā)生后應立即組織分析,寫出書面報告交設備技術部;

2、在正常上班時發(fā)生的人身未遂、異常、二類障礙等不安全情況,2小時內向設備技術部匯報,其它時間發(fā)生的不安全情況在正常上班后2小時內匯報,并于匯報后三日內上交書面報告。不得以任何理由晚匯報,否則,公司將追究部門管理人員的責任,給部門安全第一責任人及安全員、班長給予50-1000元處罰,情節(jié)嚴重者給予行政警告至記過處分。

第三十二條 “說清楚”制度

發(fā)生人身輕傷、一類障礙及以上事故,部門經理三日內向設備技術部進行事故“四不放過”執(zhí)行情況匯報,實行“說清楚”制度。

第三十三條 連帶責任考核

由于現場安全監(jiān)督不力或技術管理、指導不到位發(fā)生的不安全情況,將對安監(jiān)人員或生產技術人員進行連帶責任考核。

第三十四條 月度事故疊加考核

對于公司一月內連續(xù)發(fā)生幾起事故,按公司制定的《績效管理辦法》執(zhí)行,對各部門獎金考核的百分比,按對應性質的事故次數,疊加考核。

第三十五條 保證工作人員工作積極性的措施

1、事故責任者在接受降崗處罰過程中(公司內待業(yè)人員除外),除事故當月績效獎全部扣完外,原則上其它月績效獎不因本次事故而受到影響。

2、事故責任者在接受處罰過程中,能主動改正錯誤,認真做好本職工作,并在安全生產、事故預防工作中做出成績者,可由部門寫出書面材料,由設備技術部審核并報請公司主管領導批準后中止對事故責任者處罰。

第三十六條 事故責任劃分規(guī)定

1、由于下列原因發(fā)生的人身設備事故,有關的領導干部(部門專責、點檢工程師及以上干部)應對事故負主要責任或直接責任:

1)違章指揮。

2)對已經發(fā)現的危及人身設備安全的事故隱患,應由該領導干部安排消除而未及時安排消除,或未采取有效的預防措施。

3)發(fā)生由于沒有嚴格執(zhí)行有關規(guī)章制度,但缺陷、隱患已實際存在,且應制訂出檢修試驗安全技術措施而未制訂,所造成的人身設備事故。

4)工作負責人對全體工作人員在沒有進行技術交底和安全措施交底的情況下,就下令開工,致使工作人員對應采取的安全措施不明確,施工現場管理混亂而造成的人身、設備事故。

5)對親自看見的導致事故的違章作業(yè)行為不制止。

6)對自己所管轄范圍內的違章作業(yè)行為不組織查處,結果發(fā)生由于違章作業(yè)而導致的人身事故(以記錄為準,30天內未進行查處,或只查不處理的視為不查處)。

7)安排未經技術培訓、安規(guī)考試合格的人員獨立工作,或安排無特種作業(yè)證的人員進行特種作業(yè)。

8)對本公司、本部門已經發(fā)生的人身傷亡事故,未落實防范措施,致使同類事故在本部門重復發(fā)生。

9)新建、改建、擴建及技術改造的工程項目,沒有做到安全防護裝置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驗收就擅自批準投產使用。

10)擅自批準無證安裝鍋爐、起重機械(1噸及以上),或未經定期檢驗合格的鍋爐、壓力容器、起重機械投入使用。

11)在無可靠防范措施的情況下,批準設備帶病運行或缺少保護裝置運行,造成后果者。

12)對上級文件或事故通報中指出的本部門也潛在的事故隱患,不組織消除,聽之任之,致使同類事故在該領導干部任職期間同樣發(fā)生。

13)領導干部布置工作任務時安排人力不足,工期過緊,工作負責人提出意見而領導干部未予采納,促使工作人員搶工期,趕進度,而省略安全措施,或加班加點過多而疲勞過度,以致造成傷亡事故。

14)經事故調查分析,事故調查組或當地勞動部門,主管局認為有關領導應負主要責任或直接責任的傷亡事故。

2、工作負責人對違章指揮或不進行兩交底就下令開始工作的干部不提出意見,盲目服從,則對事故應負有直接責任。

3、由于簽發(fā)了不合格的工作票或工單而發(fā)生人身傷亡事故,工作票或工單簽發(fā)人應負主要責任,工作負責人和工作許可人不提出意見,盲目執(zhí)行應負同等的直接責任。

4、由于不按工作票或工單上的正確要求做好安全措施而發(fā)生人身傷亡事故,工作許可人負主要責任,工作負責人負直接責任。

5、工作人員開工后未經工作負責人許可,擅自進行其它工作,造成人身事故時,工作人員本人負主要責任,工作負責人(監(jiān)護人)監(jiān)護不嚴,應負次要責任。

6、由于操作票不合格而發(fā)生人身傷亡事故,應根據不同情況,由事故調查組具體分析,確定事故的主要責任、直接責任、次要責任及領導責任。

7、凡分配未經《電業(yè)安全工作規(guī)程》或《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guī)程》考試合格的人員去工作,或者分配沒有被批準獨立值班(獨立工作)的人員去獨立值班(獨立工作),或者分配沒有經過安全生產知識教育的臨時工、民工、待業(yè)青年、學生等外來人員參加本單位班組的生產(施工)勞動,發(fā)生人身傷亡事故時,分配工作的干部應負主要責任,直接帶領工作的班組長不提出意見,盲目領工則應負次要責任。

8、由于不按時實施本單位制定的反事故措施計劃或勞動安全技術措施計劃而發(fā)生人身傷亡事故,則該項措施的負責人或批準延期或取消該項措施的領導干部應負主要責任,安全監(jiān)察人員(安全員)不督促、不檢查、或未提出意見則應負次要責任。

9、由于工作監(jiān)護人(負責人)或操作監(jiān)護人不認真進行監(jiān)護,造成誤操作或誤碰、誤登帶電設備,或造成高處墜落等傷亡事故,則監(jiān)護人負主要責任,被監(jiān)護人負直接責任。

10、由于生產或施工現場應經常設置的爬梯、欄桿、孔洞蓋板、轉動機械的防護罩、低壓電器漏電保護器等安全防護設施不完善或不起作用,造成人身傷亡事故時,該項設施的檢修負責人應負主要責任,設備主管部門的領導未及時安排消除缺陷,則應負領導責任。

11、違反行業(yè)及國家電力公司關于《加強承包工作及多種經營安全管理的若干規(guī)定》、《關于加強電力建設包工隊、臨時工安全管理的若干規(guī)定》和網局《關于民工和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工作的規(guī)定》,把工程承包給不具備安全資格的包工隊、集體企業(yè)或其它企業(yè),發(fā)生了人身傷亡事故或設備損壞事故時,負責審查施工隊安全資格的部門對事故應負主要責任,若在承包合同簽訂前未讓安全監(jiān)察人員審查,則甲、乙方代表簽字人應負主要責任。

12、違反行業(yè)或網公司《關于民工和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工作的規(guī)定》,使用民工、臨時工,沒有辦理審批手續(xù),或違反使用范圍,發(fā)生人身傷亡事故或設備事故時,批準使用的人應負主要責任,使用部門的領導或領工人員未提出意見,盲目使用則應負直接責任。

13、違反安全生產法內相關條款,不落實、組織實施相關措施,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不落實等,則應負管理責任。

第三十七條 對發(fā)生事故后部門不能按時上報對相關責任人的初步處理意見,或對處理內容與分析報告不祥細,每次考核責任部門100元;

第三十八條 本細則中有關事故、一類障礙、人身重傷、輕傷等事故的劃分按國務院、勞動部的有關法規(guī)和國家電力公司《電業(yè)事故調查規(guī)程》的規(guī)定執(zhí)行。其責任由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和設備技術部劃定。

第三十九條 本細則中受處罰的部門及領導,對其部門發(fā)生事故負有領導責任,按上述條款規(guī)定確定。如果領導人員由于違章指揮、違章作業(yè)等導致事故,而成為事故的主要或次要責任者時,按主要或次要責任者相應條款處理。

第四十條 本細則中受處罰的員工,符合公司待崗、下崗規(guī)定時,列為待崗、下崗員工管理。

第四十一條 對違章行為處罰的規(guī)定,參照《反三違考核條例》考核

第七章 附 則

第四十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某發(fā)電公司。

第四十三條 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執(zhí)行。

第四十四條 本制度由某發(fā)電公司設備技術部負責解釋。

第四十五條 附錄

第19篇 鋼鐵企業(yè)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消除、減輕職業(yè)危害,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強化安全工作,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yè)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規(guī)及《首鋼總公司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所稱安全生產檢查(以下簡稱安全檢查)是指為了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消除、減輕職業(yè)危害而進行的各種檢查活動。特種設備的檢測是一種特殊的安全檢查,其檢測要求按國家有關要求辦理,但特種設備的使用單位對特種設備的日常檢查應按本制度進行。

第三條 安全檢查的范圍包括生產經營過程中物的不安全因素、從業(yè)人員的不安全行為、管理上的漏洞、相關人員的執(zhí)業(yè)資格、生產經營單位的執(zhí)業(yè)資質等。

第四條 安全檢查應依據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范、標準、企業(yè)的規(guī)章制度和有關規(guī)程、危險源(點)及事故隱患的監(jiān)控措施、崗位特點以及生產要求進行。

第二章 安全檢查的組織、監(jiān)督檢查

第五條 各單位主要負責人、部門主要負責人在從事各項生產經營活動時,要組織開展日常安全檢查、專項安全檢查、定期安全檢查。

負責人對本單位安全檢查工作的績效負責,部門負責人對本單位安全檢查工作績效負責,從業(yè)人員對所從事的安全檢查負責。

第六條 在日常工作中,各級安全部門負責對本單位的日常安全檢查工作的開展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安全環(huán)保處作為公司安全監(jiān)督檢查職能管理機構,對全公司所有單位和個人的安全檢查開展情況進行抽查。

第七條 公司各單位、部門、人員要按照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要求,及時組織開展有針對性的安全檢查工作。

第三章 安全檢查與隱患處理

第一節(jié) 各級從業(yè)人員日常安全檢查

第八條 所有從業(yè)人員必須隨時對自己所處的環(huán)境進行檢查確認,確保不傷害自己、不傷害他人、不被他人傷害。

第九條 崗位操作人員應對所管區(qū)域、所管設備按班進行安全檢查工作,班前、班中和班后都必須進行安全檢查。對易發(fā)生事故或留下隱患的部位要隨時檢查,對重控設備要隨時監(jiān)機監(jiān)盤,重點進行檢查,確保安全運行。檢查出的問題應及時向相關人員溝通處理并向班組長或安全員匯報,有關情況要記入班組安全日志。

第十條 班組長要組織班組人員進行班前、班中、班后安全檢查。每班對本班組人員貫徹落實各項安全生產制度和執(zhí)行規(guī)程情況、生產現場安全狀況進行檢查,對查出的問題記錄在班組安全日志中。要保證每周對本單位區(qū)域做到普檢,不留死角。

非車間級的工段長、大班長、工長參照班長檢查要求執(zhí)行,對抽考情況和發(fā)現的問題做好記錄,并對相應問題進行處理。

第十一條 作業(yè)區(qū)(車間級)安全員(含兼職)應對所管區(qū)域進行不少于每天一次的巡檢,每周至少對一個班組安全管理情況進行檢查簽認,每周至少抽考兩名崗位操作人員安全規(guī)程或班組長安全生產職責,檢查結果填入安全檢查記錄。安全員因故不能參加檢查時,由作業(yè)區(qū)領導(車間主任級)安排他人代行職責。作業(yè)區(qū)(車間級)其它專業(yè)人員在檢查本專業(yè)工作時應同時檢查本專業(yè)所負責的安全工作,并做好相應記錄。

第十二條 作業(yè)區(qū)(車間級)單位正副職在檢查生產(施工等)工作的同時應檢查安全工作。每周至少要組織一次安全專題檢查并記錄,每月要組織不少于一次的安全生產大檢查。檢查情況記錄在車間安全檢查記錄中或自備的安全專題記錄本,每月至少對一個班組(工段)安全管理情況進行檢查簽認。

第十三條 廠礦級領導(含廠級助理)每月要組織不少于一次的安全生產檢查。每季至少組織一次安全生產大檢查。應分別建立以車間級單位為基礎的聯系單位,每月至少檢查兩次聯系單位的安全工作或分管專業(yè)的安全工作。

第十四條 公司級領導應分別建立以廠級單位為基礎的聯系單位,每月至少檢查一次聯系單位的安全工作或分管專業(yè)的安全工作。

第十五條 各級安全檢查人員及生產現場帶班人員、班組長和調度人員在遇到險情時,有在第一時間下達停產撤人命令的直接決策權和指揮權。

第二節(jié) 專業(yè)(職能部門)安全檢查

第十六條 生產管理部門要定期組織文明生產檢查,確保生產現場安全有序,各類物品按定置要求碼放,保持現場安全通道和人員巡檢路線的暢通,發(fā)生各類意外事故導致停產時,必須組織對現場進行安全檢查,確保安全后,方可恢復生產,每年汛期來臨前,要組織一次防汛大檢查,在檢查交接班制度時,認真檢查安全工作交接情況。能源管理部門要對安全用電、燃氣平衡進行經常檢查,確保不發(fā)生事故。

第十七條 設備管理部門在對設備進行檢查時,應同時檢查設備的安全裝置;在對設備使用與維護規(guī)程進行檢查時,要同時檢查安全使用要求完善情況、崗位人員熟知情況以及落實情況。每年五月前后應組織工業(yè)建筑物安全大檢查工作,檢查必須有記錄。日常工作中要加強對電氣設備、線路、煤氣設施、特種設備的狀況進行檢查。

第十八條 人力資源部門要加強勞動紀律檢查,杜絕離崗、睡崗、酒后上崗現象發(fā)生;對安全專業(yè)提出的考核、獎懲落實情況要進行抽查;對特種作業(yè)和特種設備操作人員培訓、復審及配置情況要及時進行檢查,不能出現特種作業(yè)人員短缺的情況;在進行勞動組織檢查時,要檢查人員配備情況是否符合安全工作要求。

第十九條 衛(wèi)生部門應經常組織對職業(yè)危害情況的檢查,并加強對飲食安全管理的檢查。

第二十條 保衛(wèi)部門要定期對要害部位進行檢查,確保無關人員不得進入,日常工作中要對防火情況進行檢查,對易燃易爆場所進行檢修動火的,要檢查防火措施落實情況。

第二十一條 技術質量部門在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時,要組織對其安全性進行確認,在進行新產品合同評審時,要對工藝進行安全性確認;在對產品質量進行檢查時,要確保產品不影響后續(xù)工序的安全生產。

第二十二條 各級安全部門要定期組織對所屬單位進行安全檢查。其中公司級、廠級按月、車間級按周、班組級按日進行檢查。重點工程項目要按工程進度情況組織動態(tài)安全檢查,確保整個工程安全順行,重點工程結束后投產前要進行安全檢查驗收。

第二十三條 其它專業(yè)系統要按本專業(yè)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要求開展有針對性的安全檢查工作。

第三節(jié) 專項安全檢查

第二十四條 在高溫雨季來臨之前及期間,各主管專業(yè)系統要按職責分工分別組織對廠房建筑、防觸電、防雨、防汛、防雷電、防塌方、防暑等專業(yè)工作的檢查。重點檢查以下內容:

(一)防風、防雨、防汛、防雷、防塌方、防觸電各項措施的完善與貫徹落實和執(zhí)行情況;

(二)高處懸浮物清理情況,風載荷大而不牢固的設施加固情況;

(三)各變配電站、低壓配電室防、排水措施,室外電氣設備、電源閘箱防雨設施到位情況;

(四)高壓變配電站、變配電所等重點部位的避雷裝置完好情況;

(五)施工工地、采礦場、排土場、尾礦壩預防塌方、滑坡、垮壩的措施落實情況,是否落實專人嚴密監(jiān)視并采取了加固措施和設置危險警示標志;

(六)高壓操作配備的絕緣用具是否完好、有效;

(七)移動式電氣設備安裝使用的漏電保護器是否完好有效,是否進行了定期檢查;

(八)檢查相關人員觸電搶救知識的掌握情況;

(九)壓力容器在露天使用時是否有防暴曬措施;

(十)患有高溫禁忌癥者調離高溫崗位情況;

(十一)防暑飲料、藥品落實到位情況,防暑措施落實情況;

(十二)高壓絕緣用具的檢測及高壓用電設備的預防性試驗以及防雷設施的安全檢測應由具有專業(yè)資質的單位進行,使用單位進行日常安全檢查。

第二十五條 在冬季來臨之前及期間,各主管專業(yè)系統要按職責分工分別組織防凍、防風、防滑、防火、防煤氣中毒等專業(yè)安全檢查。重點檢查以下內容:

(一)加強對季節(jié)性使用的取暖鍋爐的檢查。在鍋爐使用前必須按標準逐項檢查,符合條件方可使用;

(二)室外在用壓力容器避免凍結措施落實情況;

(三)露天使用的起重機械的防風裝置完好情況,是否制訂防傾翻措施,并落實到班組崗位;

(四)檢查處理各類管道“跑、冒、滴、漏”情況和工作面、道路、鐵路、平臺、走梯等處的結冰隱患,并采取相應的處理措施情況;

(五)防寒用品的配備情況,特別是露天和野外作業(yè)人員的配備情況,勞動防護用品的穿戴狀況;檢修(施工)現場防滑設施的建立和措施的制定情況;高處冰錐清理情況;5級以上大風時有無高處作業(yè)和電氣焊作業(yè)等;

(六)瓦棱鐵和其它輕質板頂、板墻及高層建筑頂部牢固可靠情況,是否存在懸浮物;

(七)加強對室外配電裝置、架空線路及其沿線的巡視檢查,防止因刮風造成樹木枝杈或其它雜物搭在電氣設備或線路上而造成事故;

(八)強化對廠內機動車等機動車輛的各種燈光、反光鏡、剎車裝置的檢查,確保齊全靈敏可靠。

(九)不準用煤氣取暖,使用煤火爐取暖時要防止煤氣中毒。使用煤氣的單位,要加強對所管煤氣設備、設施(安全附屬裝置)的檢查。使用電爐取暖要經能源管理部門同意,并有防觸電的措施。

(十)加強對夜間照明的檢查。

第二十六條 安全部門應定期組織有關部門進行非煤礦山安全專項檢查。

第二十七條 專項檢查由各主管專業(yè)組織,并吸收有關專家參加,相關專業(yè)部門共同參與。專項安全檢查要有計劃、有組織、有針對性的進行,專項安全檢查查出的問題同級安全部門存檔、備案。

第四節(jié) 定期安全檢查

第二十八條 在每年春節(jié)、五一、十一、和元旦等節(jié)日前各單位各級要組織定期安全檢查工作。在重大政治活動前,各單位要按逐級負責的原則組織安全檢查工作。重點檢查以下內容:

(一)各級貫徹落實國家、當地政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及上級單位安全工作要求情況;

(二)各級領導和職能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貫徹執(zhí)行情況;

(三)安全生產制度體系、管理體系、安全機構網絡體系建立健全及制度規(guī)程發(fā)放情況;

(四)從業(yè)人員安全教育情況;

(五)現場隱患、塵毒治理情況;

(六)檢修、施工安全措施制定及執(zhí)行情況;

(七)特種設備、特種作業(yè)管理情況;

(八)各類應急預案制定落實情況;

(九)各級危險源(點)管理情況;

(十)安全警示標志按標準設置情況;

(十一)各類事故按“四不放過”原則處理情況。

第二十九條 在定期安全檢查工作時,基層班組要組織崗位人員對所管區(qū)域、所管設備進行普查;車間組織對重點區(qū)域、班組進行普查,對一般區(qū)域、班組抽查;廠級以上單位有針對性的對下級單位綜合安全管理情況進行抽查。

第三十條 在定期安全檢查工作中,各級行政領導要參與安全檢查工作,并有安全檢查記錄。

第三十一條 在公司及各廠組織的定期安全檢查工作中,各職能部門要將本部門安全檢查的情況抄報同級安全部門,安全部門要對有關部門落實相關工作進行監(jiān)督檢查。

第三十二條 定期安全檢查要有計劃、有組織、有重點、有針對性的進行。

第五節(jié) 事故防范措施

第三十三條 生產安全事故發(fā)生后要立即制定預防事故重復發(fā)生的防范措施。輕傷事故發(fā)生后5天內,由所在車間級單位對預防事故重復發(fā)生的防范措施落實情況進行自檢,并向上級單位申請復查,廠級安全部門于接到報告之日起3日內對其進行復查,形成正式復查意見。一般事故(不含輕傷事故)以上事故發(fā)生后15天內,由所在廠級單位對預防措施進行自檢,待政府主管部門批準結案后3日內,由廠級單位向公司申請復查,由公司安全部門復查后形成正式復查意見。

第三十四條 各級危險源(點)及其控制措施和因故暫時整改不了而采取監(jiān)控措施的事故隱患,要根據其級別,分別由所在單位進行檢查,班組按班、車間按日、廠級按周、公司按月進行檢查。檢查主體為對應級別的負責人或分管專業(yè)。

第三十五條 對雖不是危險源(點)但失控則可能導致較大傷亡的重點控制設備設施、區(qū)域要參照前款執(zhí)行。設備設施具體項目由各廠級單位確定。

第六節(jié) 檢查記錄及隱患(問題)處理

第三十六條 對各類安全檢查查出的安全隱患(問題)要有記錄。班組及崗位操作人員安全檢查查出的隱患(問題),記錄在班組安全日志。車間級填寫不安全隱患臺帳,隱患或問題記錄要具體、清楚,要明確整改時限及負責人和控制措施,廠礦級單位對暫時整改不了的隱患和問題要有記錄,并有整改計劃和控制措施,重大隱患要上報公司安全部門,公司安全部門應設立重大隱患臺帳。

第三十七條 各專業(yè)及車間級以上領導安全檢查內容必須有書面記載,能體現所進行的安全檢查工作。對查出的較大問題在報主管領導的同時同級安全部門要進行存檔、備案。

第三十八條 安全專業(yè)人員(含車間級兼職安全員)檢查記錄人手一冊,安全記錄由公司統一樣式,由主管領導每月簽認一次。

第三十九條 廠礦對查出的隱患和問題可下發(fā)安全檢查通知書,通知書由下發(fā)單位統一管理,保存兩年。

第四十條 隱患(問題)的整改原則是“三定四不推”(三定:定整改措施、定責任人員、定完成時限。四不推:班組級能解決的不推向工段級、工段級能解決的不推向車間級,車間級能解決的不推向廠礦級、廠礦級能解決的不推向公司級。),事故隱患的整改應做到整改措施、責任、資金、時限和預案“五到位”。一時解決不了的要采取控制措施,并落實到崗到人。隱患及措施要告知相關人員,避免發(fā)生傷害事故。在隱患(問題)得到有效處理前,必須按照“逐級負責”的原則,進行隨機或定期檢查,以保證隱患(問題)得到有效控制。

第四十一條 對已經整改的隱患(問題),責任單位要在整改完成當日報上一級主管領導,接到報告后,班組級四小時內,作業(yè)區(qū)(車間)級當日內,廠礦級兩日內,公司級三日內組織對隱患(問題)整改情況進行評價、驗收,經驗收認定不合格的隱患(問題)參照前款規(guī)定執(zhí)行。經驗收認定合格的隱患(問題),驗收負責人在安全檢查記錄中簽署驗收合格意見。

第四十二條 對查出的各類隱患和問題要查找出管理原因,按照“四不放過”(事故原因沒查清不放過,責任者沒有得到處理不放過,領導和群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防范措施沒有落實不放過)的原則處理,防止隱患(問題)重復發(fā)生。

第四章 安全檢查通知文書的形式、要求

第四十三條 安全檢查通知文書分為“不安全指令書”(見附表1)、“隱患(問題)整改通知書” (見附表2)、“安全檢查報告書”(見附表3)。

第四十四條 安全檢查通知文書應按年編號,有簽發(fā)人、被下達單位名稱、存在問題詳細情況、檢查時間、要求反饋時間、簽發(fā)單位名稱。必要時應注明判定隱患或問題的依據,考核的依據和幅度。安全檢查通知文書的具體樣本由安全環(huán)保處編制。

第四十五條 不安全指令書:

(一)廠級(含)以上單位專業(yè)科室(處室)提出意見,由廠級領導或專業(yè)部門(處室)領導簽字,加蓋公章下發(fā)執(zhí)行。不安全指令書為一式兩份,簽發(fā)單位一份,被下達單位一份。

(二)下達“不安全指令書”的范圍:

1、嚴重威脅從業(yè)人員人身安全的不安全隱患或問題,情況緊急,必須立即整改的。

2、可能發(fā)生重大事故或多人事故且后果嚴重的不安全隱患。

3、遇有緊急的不安全情況時,安全專業(yè)人員可下令停止作業(yè)并及時向有關領導匯報后,補發(fā)“不安全指令書”。

(三)接受指令書的單位,按指令書所指項目無條件立即組織整改,并于三天內向下達指令書的部門反饋處理情況,簽發(fā)指令書的部門在一周內派人前往復查后簽認。

第四十六條 隱患(問題)整改通知書:

(一)對一般性隱患(問題)下發(fā)“隱患(問題)整改通知書”。

(二)廠級以上單位(含廠級)有關專業(yè)科室(處室)提出意見,由專業(yè)科室(處室)領導簽字,加蓋公章下發(fā)執(zhí)行。隱患(問題)整改通知書為一式兩份,簽發(fā)單位一份,被下達單位一份。

(三)接受《隱患(問題)整改通知書》的單位,按《隱患(問題)整改通知書》所指項目立即組織整改,事故隱患的整改應做到整改措施、責任、資金、時限和預案“五到位”。對一時整改不了的,要制訂整改計劃,并采取控制措施,并于一周內向下達通知書的部門反饋處理情況。

第四十七條 《安全檢查報告書》是公司、廠礦在安全大檢查中對所檢查單位安全工作的綜合評價,包括好的作法、存在問題,下發(fā)《安全檢查報告書》后,可不再下發(fā)《隱患(問題)整改通知書》,但如需下發(fā)《不安全指令書》時必須下發(fā)。安全檢查報告書一式三份,檢查單位一份,被檢單位兩份,在被檢單位領導簽字后,返還檢查單位一份。

第四十八條 對被下達《不安全指令書》、《隱患(問題)整改通知書》的單位和有關責任人,以及其它違反安全制度、規(guī)程的單位和個人,按照公司相關規(guī)定處罰。

第四十九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拒收安全檢查通知文書。

第五十條 對冒險蠻干的單位和個人,安全檢查人員可以視情況停止其作業(yè),責令其按要求整改后方可恢復生產或施工。

第五章 安全專業(yè)檢查人員的權利和義務

第五十一條 安全專業(yè)檢查人員(本章所稱安全專業(yè)檢查人員是廠級以上單位的安全專業(yè)人員)根據需要可以調用被檢查單位的相關資料,進入被檢查單位相關區(qū)域,詢問和抽考有關人員,參加有關會議,對現場或實物拍照、錄像、采樣。被檢查單位應予以配合,不得拒絕、阻撓。

第五十二條 安全專業(yè)檢查人員必要時可以扣留被檢查單位違規(guī)的工具、記錄等。

第五十三條 安全專業(yè)檢查人員行使檢查職能時應出示相關證件,并遵守相關單位的相關制度,尊重被檢查單位和個人,做到文明檢查。

第五十四條 安全專業(yè)檢查人員在進行安全檢查時,不得影響被檢查單位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但如發(fā)現或遇到險情時有在第一時間下達停產撤人命令的直接決策權和指揮權。

第五十五條 安全專業(yè)檢查人員要保守被檢查單位的技術、財務、人事、獎勵分配、商業(yè)等秘密和相關內容。

第六章 附 則

第五十六條 本制度由安全環(huán)保處負責解釋。

第五十七條 本制度若與上級下發(fā)的有關政策、法規(guī)、規(guī)定相抵觸的,以上級頒發(fā)的文件為準。已頒發(fā)制度有關內容與本制度相抵觸時,執(zhí)行本制度。

第五十九條 本制度自頒發(fā)之日起施行。原長鋼公司發(fā)[2008]262號文件中《安全生產監(jiān)督檢查制度》同時廢止。

第20篇 化工企業(yè)安全生產文件檔案管理制度

1、目的

為了規(guī)范安全生產文件檔案的管理,確保文件檔案的完整性、合 理性、科學性,使其為今后工作開展提供參考資料和文獻,特制定本 制度。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與安全生產有關的文件檔案的管理。

2、職責

2.1、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和操作編程的編制、評審和修訂由行政部牽頭,生產部主管收集、整理、、編制并擬定文件和制度,公司總經理簽字同意生效后可以下發(fā)各部門實施和遵守。

文件的使用:安全生產標準化體系管理文件由行政部統一發(fā)放,并做好發(fā)放登記工作;技術性文件由生產部門負責發(fā)放,并做好發(fā)放登記工作;其他部門的專業(yè)文件由主管部門負責發(fā)放,并做好發(fā)放登記工作。

2.2、 各單位負責本單位文件檔案的管理, 并負責監(jiān)督檢查和考核。

2.3、 各單位安全員負責本單位文件檔案的收集、歸檔和保管。

3、內容

3.1、 文件資料收集

安全生產文件檔案內容如下:安全生產會議記錄(含紀要)、安全費用提取使用記錄、員工安全教育培訓記錄、勞動防護用品采購發(fā)放記錄、危險源管理臺帳、安全生產檢查記錄、授權作業(yè)指令單、事故調查處理報告、事故隱患整改記錄、安全生產獎懲記錄、特種作業(yè)人員登記記錄、特種設備管理記錄、外來施工隊伍安全管理記錄、安全設備設施管理臺賬(包括安裝、運行、維護等)、有關強制性檢測檢驗報告或記錄、新改擴建項目“三同時”、風險評價信息、職業(yè)健康檢查與監(jiān)護記錄、應急演習信息、技術圖紙等。

3.2、 立卷歸檔

3.2.1、 文件資料應根據其相互聯系、保存價值分類立卷,保證檔 案的齊全、完整,能反映安全生產主要情況,以便保管和利用。 3.2.2 應根據文件資料的重要性,案時間永久、長期和短期等三 種進行時間整理,分類歸檔。

3.2.3 、各單位在每年 2 月底前對上年度的文件資料進行歸檔, 統 一保存。

3.2.4、 各種文件資料按一定特征進行排列和系統化, 應層次分明, 編寫頁碼,填寫卷內文件資料目錄。

3.2.5、 不同價值,不同性質的文件資料應當區(qū)別管理,單獨立卷。

3.3、 檔案保管

3.3.1、 檔案應入柜上架,科學排列,避免暴露和捆扎堆放。

3.3.2、 應采取防潮、防蟲措施,防止檔案損壞。

3.4、 檔案借閱

3.4.1、 文件資料檔案借閱, 必須借閱手續(xù), 借閱當案要注意保護, 不得丟失、 損壞、 涂改, 要如期歸還, 到期不能歸還者, 要說明情況, 并辦理續(xù)借手續(xù)。

3.4.2、 借閱的檔案要注意保密,未經許可,不得隨意公開、發(fā)表 或轉借他人。

3.4.3、 歸還檔案時,由檔案管理人員當面查點清楚,并在借閱登記本上注銷。

3.5、 檔案銷毀 對于過期并失去保存價值的文件資料,經單位領導批準,可以定 期銷毀,必要時做好銷毀記錄。

6、 本制度由行政部制定并負責解釋,自發(fā)布之日起實施。

生產企業(yè)質量管理責任制度匯編(20篇范文)

生產企業(yè)質量管理責任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1. 質量目標設定:明確產品質量標準和提升目標,確保產品符合國家法規(guī)和行業(yè)標準。2. 質量控制流程:從原料采購到生產加工,再到產品檢驗和售后服務,全程實施質量監(jiān)控。 3. 責任分工:明確各級管理層及員工在質量管理中的職責和權限。 4. 質量培訓:定期進行質量知識和技能的培訓,提升全員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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