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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工工傷管理制度是企業(yè)安全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旨在保護員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權益,預防和處理工作中的意外傷害,確保生產活動的順利進行。
包括哪些方面
1. 工傷認定標準:明確何種情況下的傷害可以被認定為工傷,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時間內的意外事故、職業(yè)病等。
2. 工傷報告流程:規(guī)定從事故發(fā)生到上報的步驟,包括現(xiàn)場急救、初步評估、書面報告等。
3. 工傷調查機制:設立專門的調查小組,對事故原因進行深入分析,防止類似事件再次發(fā)生。
4. 工傷待遇與補償:明確受傷員工的醫(yī)療費用、工資保障、康復費用等處理辦法。
5. 安全培訓與教育:定期組織員工進行安全知識培訓,提高安全意識和應急處理能力。
6. 安全設施與環(huán)境:確保工作場所的安全設施完好,工作環(huán)境符合安全標準。
7. 工傷預防措施:制定預防工傷的行動計劃,如風險評估、安全檢查等。
重要性
職工工傷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在于:
1. 保障員工權益:制度能確保受傷員工得到及時、公正的救助和補償,維護其合法權益。
2. 降低企業(yè)風險:通過預防和妥善處理工傷事件,減少企業(yè)因工傷引發(fā)的法律糾紛和經濟損失。
3. 提升生產效率:良好的安全環(huán)境和規(guī)范的處理程序能減少停工時間,保持生產穩(wěn)定運行。
4. 塑造企業(yè)形象:體現(xiàn)企業(yè)對員工的人文關懷,提升企業(yè)的社會形象和員工滿意度。
方案
1. 制定詳盡的工傷管理制度:結合法律法規(guī)和企業(yè)實際,制定全面、實用的工傷管理規(guī)定。
2. 強化安全培訓:定期組織安全教育活動,讓員工了解工傷預防和應急處理知識。
3. 實施安全檢查:定期對工作場所進行安全檢查,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4. 設立工傷基金:企業(yè)應設立專項基金,用于支付工傷員工的醫(yī)療和生活費用。
5. 建立工傷報告獎勵機制:鼓勵員工及時報告工傷事故,對發(fā)現(xiàn)并避免重大事故的員工給予獎勵。
6. 加強工傷預防技術研發(fā):投入資源研發(fā)新的安全防護設備和技術,降低工傷風險。
通過以上措施,企業(yè)可以構建一個有效、公正的工傷管理體系,保障員工安全,促進企業(yè)持續(xù)健康發(fā)展。
職工工傷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職工工傷保險管理制度
1目的與適用范圍
1.1目的
為認真做好我公司安全生產工作,落實工傷保險法律法規(guī),切實維護廣大員工合法權益,依照《工傷保險條例》的規(guī)定,特制定本制度。
1.2適用范圍
適用于全公司在職職工。
2.引用文件
2.1《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安全生產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主席令第七十五號)
2.2 《工傷保險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國務院令第586號)
2.3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勞動法》
2.4云南省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辦法(云政發(fā)〔2022〕255號)
2.5《云南省社會保險費征繳條例》
2.6 《冶金等工貿企業(yè)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規(guī)范》安監(jiān)總管四〔2022〕128號
3部門職責
3.1事故當事人或安全員及時按要求報告事故;
3.2生產部負責事故情況的核實工作,并向生產主管安全領導報告事故情況;發(fā)生工亡或重大工傷事故應及時向地方安全管理行政部門報告;
3.3綜合辦公室負責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報告情況
4 管理要求
4.1綜合辦公室按統(tǒng)籌地區(qū)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統(tǒng)一核定的費用按時足額繳納工傷保險費,職工個人不繳納工傷保險費。
4.2發(fā)生工傷事故,事故單位在積極組織搶救的同時,立即向公司安全環(huán)??茍蟾婊蚬绢I導報告。生產部負責受傷員工搶救協(xié)調工作,同時與當?shù)乜h醫(yī)院聯(lián)系進行救治工作。
4.3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依據(jù)條例第十四條規(guī)定,按照工傷處理:
4.3.1因工作環(huán)境存在有毒有害物質或者在用人單位食堂就餐造成急性中毒進行搶救治療,并經縣級以上衛(wèi)生防疫等部門驗證確診的;
4.3.2職工受用人單位指派前往疫區(qū)工作而感染該疫病的;
4.3.3在工作時間,參加由用人單位組織或者受用人單位指派參加競技和文娛、體育比賽等活動而受到意外傷害的;
4.3.5受用人單位指派在出差期間因基本生活必需受到意外傷害的。
醫(yī)院需將工傷人員的醫(yī)療有關資料報安全部、人力資源部備案。
4.3.6非本人主要責任交通事故的認定,應當以公安機關交通管理、交通運輸、鐵路等部門或者司法機關,以及法律、法規(guī)授權組織出具的有關有效證明資料為依據(jù)。
4.4工傷申報及認定
4.4.1發(fā)生傷亡事故或職業(yè)病傷害后,安全環(huán)保科依據(jù)《工傷保險條例》的規(guī)定,對是否屬于工傷進行內部認定,對確定為工傷事故的由勞資科負責組織工傷認定資料的收集和申報。
4.4.2勞資科在工傷發(fā)生之日或被診斷為職業(yè)病之日起30日內按規(guī)定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申請工傷認定,并提交相關材料。
4.5 工傷認定
4.5.1人力資源部負責填寫《工傷認定申請表》,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申請辦理工傷認定。
4.5.2員工按照職業(yè)病防治法規(guī)定被診斷為職業(yè)病的,應當自被診斷為職業(yè)病之日起30日內,由安全部負責準備相關材料,遞交給人力資源部。
4.5.3 申請工傷認定應當準備下列材料:
1)工傷認定申請表;
2)受傷員工與本公司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
3)醫(yī)療機構出具的《疾病診斷證明》、《出院小結》或職業(yè)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yè)病診斷鑒定書)。
4)安全環(huán)??瞥鼍叩摹堵毠す鹿蕚浒副怼贰ⅰ堵毠な鹿蕡蟾鎲巍?
5)事故現(xiàn)場目擊證人書面證詞(二人以上);
6)受傷員工《居民身份證》復印件。
4.6 勞動能力鑒定
4.6.1員工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wěn)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程度鑒定。
4.6.2勞資部負責向勞動能力程度鑒定委員會報送員工有關資料;
4.6.3申請勞動能力程度鑒定應當準備下列材料:
1)身份證明;
2)工傷認定決定書;
3)病歷摘要、出院記錄、職業(yè)病診斷證明書等。
申請復查鑒定、再次鑒定的,除提交上述資料外,還應當提交上次鑒定結論。
4.7 待遇
受傷員工醫(yī)療、康復、護理、傷殘等待遇按照《工傷保險條例》和《云南省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辦法》的規(guī)定執(zhí)行。
5 記錄
5.1《云南省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辦法》和工傷認定相關表格。
5.2工傷保險繳費憑證
6 附則
本制度解釋權屬:___公司。
第2篇 醫(yī)院職工工傷管理規(guī)定
醫(yī)院關于職工工傷管理的規(guī)定
根據(jù)國務院《關于修改<工傷保險條例> 的決定》文件精神,工傷認定條件修改為: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2、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4、患職業(yè)病的;
5、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fā)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
7、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本規(guī)定自2022年1月1日實行。
第3篇 職工工傷事故管理辦法
1范圍
本標準規(guī)定了工傷事故的定義、分類、報告、調查、處理及獎勵。
本標準適用于公司所屬各單位。
2規(guī)范性引用文件
gb7661-97《企業(yè)員工傷亡事故分類標準》。
3 定義
3.1工傷事故:員工在職業(yè)活動中發(fā)生的人身傷害和職業(yè)中毒事件。
3.2 交通事故:車輛駕駛員、行人、乘車人以及其它在道路上進行交通有關活動的人員,因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其它道路交通管理法規(guī)、規(guī)章的行為、過失,造成火車、機動車輛、非機動車輛以及行人與行人的相互碰撞,導致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或者因自身原因造成廠內交通堵塞的事件。
3.3火災事故:凡在時間或空間上失去控制的燃燒所造成的人員災害和財產損失的事件。
3.4爆炸事故:物質急劇氧化或分解反應,使溫度、壓力增加或是兩者同時增加并造成人員傷害或財產損失的事件。
3.5險肇事故:生產過程中已構成發(fā)生事故的條件,尚未形成人身、生產、設備等事故,但一旦發(fā)生就會造成較大財產損失或對人身安全構成較大威脅的行為。
4 職責
4.1總經辦保衛(wèi)科負責組織因交通、爆炸、火災導致員工傷害事故的調查、分析與處理。
4.2技術部安全環(huán)保科負責除交通、爆炸、火災以外的導致員工傷害事故的調查、分析與處理,提供人力資源部辦理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所需的有關資料,負責公司工傷事故的統(tǒng)計、分析、上報及建檔等工作。
4.3人力資源部負責按照《工傷保險條例》有關規(guī)定辦理工傷保險待遇、工傷治療等有關事宜,參與工傷事故的調查、分析與處理。
4.4設備部、技術部、生產管理科等部門參與工傷事故的調查、分析與處理。
5 工傷認定
5.1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負傷、致殘、死亡的,認定為工傷:
5.1.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5.1.2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5.1.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5.1.6患職業(yè)病的;
5.1.6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fā)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5.1.7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
5.1.8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5.2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負傷、致殘、死亡的,不得認定為工傷:
5.2.1因犯罪或者違反治安管理傷亡的;
5.2.2醉酒導致傷亡的;
5.2.3自殘或者自殺的。
6 工傷事故分類
6.1輕傷及輕傷事故
輕傷是指損失工作日為1個工作日以上(含1個工作日)、105個工作日以下的失能傷害。輕傷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只發(fā)生輕傷的事故。
6.2重傷及重傷事故
重傷是指造成員工肢體殘缺或視覺、聽覺等器官受到嚴重損傷,一般能引起人體長期存在功能障礙或勞動能力有重大損失的傷害;損失工作日為105個工作日以上(含105個工作日)的失能傷害,重傷的損失工作日最多不超過6000日。
重傷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發(fā)生重傷(包括伴有輕傷)、無死亡的事故。
6.3死亡事故
死亡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有人員死亡的事故。
7 事故報告
7.1員工傷亡事故發(fā)生后,負傷者或現(xiàn)場有關人員應立即將事故情況向工段長報告,同時報告本單位領導,由本單位領導向公司領導、安全環(huán)保科及有關部門匯報;重傷及以上事故可直接向公司領導、安全環(huán)保科匯報。重傷以上事故發(fā)生后,由安全環(huán)保科負責按照有關規(guī)定向政府有關部門匯報。
7.2事故單位領導接到事故報告后,必須立即趕赴現(xiàn)場組織搶救傷員和保護財產,視情況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特別緊急的情況下,應立即啟動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人力資源部接到報告后,根據(jù)事故傷害情況,立即聯(lián)系治療的有關事宜;在進行搶險搶救工作時應注意保護事故現(xiàn)場,未經安全環(huán)保科及有關部門勘察、拍照(攝像)、記錄并允許,事故現(xiàn)場不得清理;因搶險救護必須移動現(xiàn)場物件時,應做好標記。
8 事故調查
8.1 輕傷、重傷事故,由公司領導或其指定人員負責組織生產、技術、設備、安全等有關人員參加的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
8.2死亡事故,由公司主管部門(安全環(huán)??啤⑷肆Y源部等)會同公司所在地縣、市安監(jiān)、公安、工會等部門組成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
8.3事故調查的程序
8.3.1組織事故調查組,明確任務和分工。
8.3.2調查事故現(xiàn)場,事故前生產情況及事故經過。
8.3.3詢問有關當事人員并做好筆錄,同時索取有關資料,任何單位和個人均有義務配合協(xié)助調查并提供有關資料。
8.3.4進行必要的技術鑒定和試驗。
8.3.5對事故原因進行分析,提出糾正和預防措施。
8.3.6分析事故責任,提出對事故責任人員的處理意見。
9 事故分析及會議程序
9.1事故發(fā)生后,為吸取教訓,舉一反三查找管理、操作、技術等方面存在的不足,總結經驗,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組織對事故的分析。
9.2事故分析報告的內容:
9.2.1事故發(fā)生的時間、地點;
9.2.2事故的性質及類別;
9.2.3事故經過;
9.2.4事故原因分析、責任認定;
9.2.5事故損失;
9.2.6事故預防措施;
9.2.7事故處罰。
9.3分析報告審批程序及時間要求:
9.3.1輕傷、重傷事故分析報告,原則上于事故后7日內完成,有關單位會簽后上報公司分管領導審核,董事長/總經理審批簽發(fā),通報公司所屬各單位。
9.3.2死亡事故分析報告,原則上于政府部門調查結束后10日內完成,有關單位會簽后,公司分管領導審核,董事長審批簽發(fā),以紅頭文件形式通報公司所屬各單位,同時分別呈報政府有關部門。
10 事故責任者確認
10.1在公司生產經營活動中,由于以下人員的行為造成的事故,確定為直接責任者:
10.1.1不完善、不科學的工藝方案及安排不周密的作業(yè)計劃的制定者。
10.1.2違規(guī)、違章、違紀等盲目蠻干的崗位人員或集體作業(yè)的負責人。
10.1.3裝備選型不當或存在安全質量隱患的技術人員、采購人員、檢驗人員。
10.1.4不完善的規(guī)程、不科學的標準的制定者。
10.1.5玩忽職守的管理人員和操作人員。
10.1.6違規(guī)、違章、違紀的指揮人員。
10.1.7惡意制造事故的人員。
10.1.8不具備安全工作環(huán)境、設備安全運行條件、確保質量的工藝條件和沒有防護措施情況下作業(yè)的管理人員、操作人員、集體作業(yè)的負責人。
10.1.9發(fā)現(xiàn)安全隱患不反映、不處理的人員。
10.2在公司生產經營活動中,由于以下人員的行為造成的事故,確定為主要責任者:
10.2.1為主協(xié)助直接責任者工作的人員。
10.2.2不合理工藝、規(guī)程、方案的實施者。
10.2.3未履行監(jiān)督、檢查和確認職責的監(jiān)督人員、檢查人員、維護人員。
10.3在公司生產經營活動中,由于以下行為造成事故的人員,確定為直接領導或管理責任者:
10.3.1未組織制定相關制度、規(guī)程、標準,而造成事故的責任單位或公司領導人或管理人員。
10.3.2使用國家明令禁止使用的產品;建設國家禁止的項目;擅自拆除、挪用、毀壞在用的安全設施和工藝保證設施而造成事故的責任單位或公司領導人或管理人員。
10.3.3批準未進行環(huán)保和安全評定的建設項目或無安全措施的施工工藝方案投入生產、施工的責任單位或公司領導人或管理人員。
10.3.4批準使用、安排不合格人員上崗的責任單位或公司領導人或管理人員。
10.3.5因失職、瀆職而造成事故的責任單位或公司領導人或管理人員。
10.3.6對工藝方案、設備狀態(tài)和安全生產條件不確認、不糾正,擅自指揮作業(yè)或強行安排指揮作業(yè)而造成事故的責任單位或公司領導人或管理人員。
10.4在公司生產經營活動中,由于以下行為造成事故的人員,確定為主要領導或管理責任者:
10.4.1未按照有關規(guī)程制度、工藝要求、防范措施嚴肅認真地組織、監(jiān)督、檢查、考核的責任單位或公司領導人或管理人員。
10.4.2未按照有關制度要求組織整改隱患,糾正崗位人員的不良行為的責任單位或公司領導人或管理人員。
10.4.3不及時反映和抵制可能造成事故的上級要求、工藝條件、不合理制度、設備不良狀態(tài)而造成事故的責任單位或公司領導人或管理人員。
10.4.4對在崗人員未進行規(guī)范的教育和培訓的責任單位或公司領導人或管理人員。
10.5在企業(yè)生產經營活動中,雖無直接領導者責任和主要領導者責任,由于員工不執(zhí)行規(guī)程和相關要求而造成事故的責任單位和公司領導人或管理人員,確定為一定(次要)管理責任者。
11事故責任追究范圍
11.1輕傷事故責任追究范圍:
事故崗位操作人員、工段長;責任單位安全管理人員;責任單位主要領導、分管領導。
11.2重傷事故責任追究范圍:
事故崗位操作人員、工段長;責任單位安全管理人員;責任單位主要領導、分管領導;
廠(部)級領導;安全管理部門領導及有關職能部門領導。
11.3死亡事故責任追究范圍:
事故的崗位操作人員、工段長;責任單位安全管理人員;責任單位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廠(部)級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安全管理部門領導及有關職能部門領導;公司安全分管領導和公司主要負責人的責任。
12事故處罰
12.1死亡事故處罰:
12.1.1直接責任者解除勞動合同,或留用察看6~12個月,留用察看期間工資停發(fā),只發(fā)給生活費;
12.1.2處罰主要責任者3000-5000元;
12.1.3處罰次要責任者2000-3000元;
12.1.4處罰事故責任單位直接領導責任者當月工資的50%,處罰事故責任單位直接管理責任者當月工資;
12.1.5處罰事故責任單位主要領導責任者當月工資的40%;事故責任單位主要管理責任者當月工資的50%;
12.1.6處罰事故責任單位一定領導責任者工資的30%;事故責任單位一定管理責任者工資的40%;
12.1.7公司安全管理部門領導及相關責任部門領導當月工資的30%;
12.1.8公司安全分管領導當月工資的10%~20%;公司總經理當月工資的10%~20%,公司董事長當月工資的10%~20%。
12.2 重傷事故處罰:
12.2.1處罰直接責任者3000-5000元。
12.2.2處罰主要責任者2000-3000元。
12.2.3處罰次要責任者1500-2000元。
12.2.4處罰事故責任單位直接領導責任者當月工資的30%~40%;事故責任單位直接管理責任者當月工資的50%;
12.2.5處罰事故責任單位主要領導責任者當月工資的20%~30%;事故責任單位主要管理責任者當月工資的30%~40%;
12.2.6處罰事故責任單位一定領導責任者當月工資的10%~20%;事故責任單位一定管理責任者工資的15%~20%。
12.2.7廠(部)級領導、公司安全管理部門及相關責任部門領導當月工資的10%。
12.3輕傷事故處罰:
12.3.1處罰直接責任者1500~2000元;
12.3.2處罰主要責任者1000~1500元;
12.3.3處罰次要責任者1000元;
12.3.4處罰直接事故責任單位領導責任者當月工資的15%~20%;直接管理責任者當月工資的20%~30%;
12.3.5處罰事故責任單位主要領導責任者當月工資的10%~15%;主要管理責任者當月工資的15%~20%;
12.3.6處罰事故責任單位一定領導責任者當月工資的5%~10%;一定管理責任者當月工資的10~15%。
12.4在事故處罰中,責任個人的處罰金額超過個人當月工資的20%時,當月只扣責任人月工資的20%,
余下部分在以后的月份中按月工資的20%進行扣除,直至處罰金額扣完為止。
12.5設備調試和試生產期間發(fā)生員工傷害事故,按以上條款的30%~50%進行處罰。
13險肇事故管理與處罰
13.1工傷險肇事故由安全環(huán)??曝撠煿芾怼?/p>
13.2工傷險肇事故處罰按照輕傷事故級別進行處罰。
13.3工傷險肇事故發(fā)生后,責任單位必須采取措消除事故隱患,增加防護設施,完善有關制度、規(guī)程。
13.4險肇事故分析,由責任單位原則上于事故后3日內完成,在本單位進行通報,同時報安全環(huán)保科備案;同時,按照《安全環(huán)保監(jiān)督管理考核辦法》,安全環(huán)??茖ω熑螁挝缓拓熑稳思{入月度考核。
13.5凡發(fā)生險肇事故隱瞞不報或遲報的,一經查實,加倍處罰。
14工傷治療及待遇
14.1工傷治療在公司與市勞動社會保障局所簽訂服務協(xié)議的醫(yī)療機構就醫(yī),情況緊急時可以先到就近的醫(yī)療機構急救。
14.2治療工傷所需費用按照工傷保險診療有關規(guī)定,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有關事項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辦理。
14.3治療期間,工傷人員享受《工傷保險條例》及公司所規(guī)定的有關待遇。
14.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鑒定等按照《工傷保險條例》及山東省工傷保險等有關規(guī)定辦理。
15獎勵
15.1對熔煉廠、精煉廠、動力廠、設備部、物流部的獎勵:
根據(jù)各單位工傷事故控制情況,每年年底由技術部安全環(huán)??铺岢霆剟钜庖?對各單位獎勵5000~20000元)。
15.2對技術部安全環(huán)??频莫剟?
15.2.1公司全年死亡事故為零,獎勵5000~10000元。
15.2.2公司全年重傷及以上事故為零,獎勵10000~15000元。
16 附則
16.1 本辦法由公司技術部安全環(huán)保科負責解釋。
16.2本辦法自下發(fā)之日起施行。
第4篇 職工工傷認定管理規(guī)定
1 目的
為了規(guī)范公司工傷管理工作,保障員工合法要權益,特制訂本規(guī)定。
2 適用范圍
本規(guī)定適用于公司所屬各車間、部室。
本規(guī)定中職工工傷認定主要是指企業(yè)合同制職工在生產工作中遭受傷害事故的認定工作,臨時工可參照執(zhí)行。
3 定義
3.1 工傷:是指職工在作息時間內,本崗位作業(yè)內容,本企業(yè)作業(yè)場所。本崗位勞動,或雖不在本崗位勞動,但由于企業(yè)的設備和設施不安全、勞動條件和作業(yè)環(huán)境不良,管理不善,以及企業(yè)領導指派到企業(yè)外從事本企業(yè)活動,所發(fā)生的人身傷害和急性中毒事故。
3.2 工傷認定:是指勞動行政部門依據(jù)法律的受權對職工因事故傷害(或者職業(yè)病)是否屬于工傷或者視同工傷給予定性的行政確認行為。
4 職責
4.1 行政辦公室改為安全領導小組負責對各部門職工的工傷進行調查、處理、認定、組織工傷 職工傷殘等級評定改為由政府有關部門以及工傷人員醫(yī)療費用報銷、安裝輔助器具資金的審批等工作。
4.2 各車間、部室 負責本部門職工工傷期間醫(yī)療費用的請款及管理工作并配合安全 主管部門對工傷事故進行調查、處理。
5 工作內容和要求
5.1 工傷認定條件
按照國家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5.2 工傷保險的辦理
5.2.1 勞動人事部負責新入職員工工傷及醫(yī)療保險等手續(xù)的辦理。
5.2.2 在新入職員工工傷、醫(yī)療保險生效之前,手續(xù)辦理完畢一個月后方可生效,不允許獨立上崗作業(yè)。
5.2.3 公司員工必須按照國家的相關規(guī)定依法參加工傷、醫(yī)療保險。
5.3 工傷報告和申請
5.3.1 職工發(fā)生工傷事故,所在部門應立即向安全主管部門報告,安全主管部門在接到報告后酌情報告企業(yè)負責人,事故快報不超2小時。
5.3.2 工傷職工所在部門未在規(guī)定期限內報告的,安全主管部門不予受理。
5.3.3 工傷認定申請應準備的材料
(1) 工傷認定申請表、職工工傷申請報告均由國家統(tǒng)一印發(fā)
(2) 所在部門提交的各級領導簽字的詳細事故經過報
(3)職工工傷事故調查報告
(4)兩人以上親手簽名、按手印的證人證詞
(5)職工的工傷認定委托書
(6) 醫(yī)療機構出具的首診醫(yī)療診斷書或者職業(yè)病診斷證明書
(7)勞動合同、或者其他建立勞動關系的有效證明
(8) 職工所在企業(yè)的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及復印件
(9)職工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10)勞動保障部門所需的其他材料
5.4 工傷調查和核實
安全主管部門在接到工傷報告后,應及時進行調查核實,并行使下列職權
5.4.1 根據(jù)工作需要,對相關人員進行詢問了解情況
5.4.2 查閱與工傷認定有關的資料
5.4.3 記錄、錄音、錄像和復制與工傷認定的有關資料
5.4.4 工傷調查和核實材料應載明下列事項
(1)職工所在部門、職位、廠齡、受教育情況等
(2)職工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yè)、身份證號碼
(3)受傷部位和醫(yī)療機構所開具的醫(yī)療診斷相符或職業(yè)病名稱 (4)發(fā)生事故時間、傷害經過、受傷者初診時間、醫(yī)療救治和醫(yī)療診
斷結論
(5)認定工傷與視同工傷或認定為不屬于工傷、不屬于視同工傷的依據(jù)。
5.5 工傷審批
5.5.1 職工工傷認定申請材料經核查、核實后,由安全主管部門進行匯總整理。
5.5.2 安全主管部門按照國家工傷認定審批程序,將職工工傷認定申請書、工傷事故調查報告及相關材料,呈報企業(yè)負責人審核批準后,上報政府相關部門審批。
5.5.3 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批、認定后,安全主管部門要按照公司相關規(guī)定做好歸檔工作,工傷認定的有關材料長期保存。
5.6 工傷待遇 根據(jù)國家相關法律法規(guī)執(zhí)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