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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哪些
安全預防管理制度是我們企業(yè)運營的重要組成部分,涵蓋了風險識別、預防措施制定、員工教育、應急響應和持續(xù)改進等多個環(huán)節(jié)。它旨在確保員工的生命安全,保護公司資產,以及維護正常的生產運營。
培訓內容
1. 安全知識普及:定期進行安全生產法規(guī)、操作規(guī)程、設備使用及維護等方面的培訓,使員工了解并理解其在安全工作中的職責。
2. 危險源識別:教育員工如何識別和評估潛在的安全風險,提高他們的風險意識。
3. 應急處理技能:教授員工在突發(fā)事故中的自救和互救方法,以及如何正確使用消防器材和其他應急設備。
4. 安全行為規(guī)范:強調遵守安全規(guī)章制度的重要性,培養(yǎng)良好的安全習慣。
應急預案
1. 制定詳細的應急預案,包括火災、設備故障、化學泄漏等多種可能的緊急情況。
2. 設立應急響應小組,負責協調和執(zhí)行應急預案,定期進行應急演練,確保在真實情況下能迅速有效地應對。
3. 確保所有員工知曉緊急疏散路線和集合點,以及在緊急情況下的溝通機制。
重要性
安全預防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容忽視。一方面,它可以降低事故發(fā)生率,減少財產損失,保護員工的人身安全,從而提升企業(yè)的社會責任感和公眾形象。另一方面,一個健全的安全管理體系能夠提高生產效率,減少因事故造成的停工時間,保障公司的穩(wěn)定運營。此外,它還有助于建立積極的企業(yè)文化,增強員工的歸屬感和忠誠度。
安全預防管理制度是我們企業(yè)穩(wěn)健發(fā)展不可或缺的基石,需要全體人員共同參與,從上至下,從日常操作到突發(fā)狀況,始終將安全放在首位。只有這樣,我們才能構建一個安全、和諧、高效的工作環(huán)境,實現可持續(xù)發(fā)展。
安全預防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校園管理中心安全預防制度
大學校園管理中心安全預防制度
為保證學校正常教學秩序,確保學校、中心財產及人員安全不受損失及傷害,杜絕或盡量減少安全事故的發(fā)生根據中心實際情況,制定本管理制度:
1、建立處理突發(fā)事件預案機制,建立重大事故報告制度,發(fā)生事故及時處理、報告;對重大事故要以書面形式報告,不得隱瞞責任事故;
2、經常性的對職工進行有關安全方面的知識教育,要做到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識和安全逃生技能.,進行針對性的消防演練,防患于未然;全體職工都是義務治安員、義務消防員、義務救災員,積極參加安全防衛(wèi)、救災工作;
3、要定期對職工宿舍進行安全檢查,對發(fā)現私自亂拉電線、違規(guī)使用大功率電器、電爐子的要予以制止糾正,及時消除隱患、確保安全;
4、庫房保管人員要加強對易燃、有毒物品的管理,做到專門存放,有毒物品的領用要嚴格執(zhí)行相關管理規(guī)定; 加強安全工作、樹立安全意識、注意防火、防盜、上班下班檢查倉庫的門窗,閑人不準隨便進入庫房,發(fā)生事故立即報告
5、加強財務管理,下班后鎖好門窗、關閉電源、水龍頭,辦公室不準存放其他任何貴重物品;
6、駕駛員嚴格遵守操作規(guī)程,禁止車輛帶故障運行,做到安全駕駛無事故,嚴禁酒后駕車和違章駕駛;
7、垃圾站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設備操作規(guī)程,杜絕機械事故發(fā)生;
8、對因無視防火安全規(guī)定以及機械操作規(guī)程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從重處罰,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第2篇 隧道施工安全管理方案及安全預防措施
1.總則
1.1 為處理好隧道施工中“人、機、物、環(huán)“之間的關系,預防事故發(fā)生,特制定本標準。
1.2 工地宿舍、辦公室、食堂、澡堂、停車場、材料庫、油庫、配電房、炸藥庫、衛(wèi)生室等建筑物、構筑物設置地點應避開不良地質地帶,同時還應具備防火、防盜、防洪標準。
1.3 凡參加施工的人員均須接受安全教育,熟悉和遵守本標準的各項規(guī)定,了解地形地貌,使人人都對工作環(huán)境、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做到心中有數。
1.4 施工現場須有警示牌和佩戴袖標工作的工作值班安全員,進入施工現場人員必須遵守隧道施工的勞動紀律和作業(yè)紀律。
1.5 在隧道內工作的電工、裝載機司機、運輸車輛司機、電(氣)焊工、架子工,必須經考核合格后,取得特種作業(yè)操作證,方可上崗。
1.6 施工所用的機具設備和勞動保護用品要有檢驗制度,嚴禁使用不合格的機具。勞動保護用品要有質檢證明書,并經安監(jiān)人員認可方可使用。
1.7 建立嚴肅的交接班制度。交班人員應將本班組情況及有關安全措施向接班人詳細交待,并記載于交接班記錄薄內。工地值班負責人應認真檢查交接班情況,特殊情況要在現場當面交待清楚。如有嚴重險情,必須組織人員撤離險區(qū),設立標志,派專人看守,同時迅速報告施工負責人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
1.8 在洞外100m~200m處設急救材料儲備庫,儲備防火、防水、防毒器材和支撐用料及各種使用工具等。
1.9 對所發(fā)生的事故(含事故苗頭)嚴格按照“三不放過“(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過,責任者和群眾未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制定和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放過)的原則處理,嚴防同類事故再次發(fā)生。
2.開挖
2.1 鉆眼
2.1.1 鉆眼前,應首先檢查工作面是否處于安全狀態(tài),燈光照明是否良好,支護、頂板是否牢固,如有松動的巖石應及時支護或者清除。
2.1.2 鑿巖機鉆眼時,必須采取濕式鑿巖機或者帶有捕塵器的鑿巖機。
2.1.3 鉆孔臺車、風鉆鉆眼前應對設備工具作下列檢查,不合格的須立即修理或更換:
(1)鉆孔臺車
1、臺車??渴欠衿椒€(wěn);
2、鉆桿鉆頭是否穩(wěn)固;
3、液壓部分有無露油、機械運轉是否正常;
4、濕式水壓是否滿足鉆眼要求,水路是否暢通。
(2)風鉆
1、機身、螺栓、卡套、彈簧、支架是否完好;
2、氣管、水管是否良好,連接是否牢固;
3、鉆桿有無不直、帶傷以及釬孔堵塞現象。
(3)電鉆
1、把手膠皮套絕緣是否良好;
2、電纜線有無破損、接頭有無裸露;
3、防止電纜脫落裝置是否良好。
2.1.4 使用支架的風鉆應穩(wěn)固。
2.1.5 嚴禁在慘眼中繼續(xù)鉆眼。
2.1.6 不應在工作面拆卸修理鉆孔臺車、風鉆、電鉆等機具。
2.1.7 進洞施工人員必須佩戴安全帽、防護眼鏡、穿工作服,嚴禁穿拖鞋、高跟鞋進洞。電鉆工還應穿絕緣衣和戴絕緣手套。
2.1.8 大型鉆孔臺車進出洞經過的路段和臨時臺架,要認真檢查安全限界,并派專人指揮。就位后不得傾斜。
2.2爆破
2.2.1 洞內爆破作業(yè)指揮要統(tǒng)一信號,人員要撤離至安全距離以外,隧道較長的宜增設交通運輸車接送人員,還可設置臨時避車洞。
2.2.2安全距離:
一、獨頭坑道內不小于200m;
二、相鄰的平行道內不小于100m;
三、相鄰的平行坑道、橫通道及橫洞間不少于50m;
四、雙線上半斷面開挖不少于400m;
五、雙線上全斷面開挖不少于500m。
2.2.3 每日放炮時間及次數,應根據施工條件明確規(guī)定,裝藥離放炮時間不應過久。
2.2.4 遇到下列情況時嚴禁裝藥爆破:
一、照明不足;
二、工作面巖石破碎尚未支護;
三、發(fā)現流沙、流泥未經妥善處理;
四、可能有大量溶洞、水及高壓水涌出的地段。
2.2 .5火花起爆時,一個爆破工一次點爆的根數不宜超過5根。有水地段不得使用火花爆破。
2.2.6 洞內爆破不得使用tnt(三硝基甲苯)、苦味酸、黑色炸藥等產生大量有害氣體的炸藥。
2.2.7爆破后必須經過通風排煙,且其相距時間不得少于15min。并經以下各種檢查和妥善處理后,其他工作人員才準進入工作面:
一、有無瞎炮及可疑現象;
二、有無殘余炸藥及雷管;
三、頂板兩幫有無松動石塊;
四、支護有無破損與變形。
2.2.8 有瞎炮必須由原爆破人員按規(guī)定處理。
2.2.9 裝藥時嚴禁火種,嚴禁裝藥打眼同時進行,無關人員與機具等均應撤至安全地點。
2.2.10 嚴禁明火點炮
2.2.11 兩端工作面接近貫通時,應加強兩端的聯系和統(tǒng)一指揮。當兩端工作面距離八倍循環(huán)進尺時(最小不得少于15m),應停止一端作業(yè),并將人員機具撤走,在安全距離處設立警告標志。
2.2.12 爆破器材的加工,應在遠離洞口50m外的加工房中進行;若洞口距工作面超過1000m時,可在適當地段或避車洞內設立加工房,并符合下列規(guī)定:
一、存貯藥量僅限于當班藥量;
二、洞深應大于10m,應與隧道中線有60°的交角。并設兩道外開門;
三、設立明顯標志,安排專人看守;
四、洞內加工房設在堅固巖層中,并做好防水與必要的支護;嚴禁爆破器材加工和爆破作業(yè)人員穿化纖衣物作業(yè)。
3.裝碴與運輸
3.1一般規(guī)定
3.1.1 運輸車輛不得人貨混裝。
3.1.2 進入隧道的內燃機械與車輛,必須選用有凈化裝置的柴油車。汽油機械與車輛不得進洞,若施工通風良好可以達到通風防塵的要求時,可以不受此限。
3.2 裝碴作業(yè)
3.2.1 人力裝碴前,斗車應停穩(wěn)并制動;解除制動應使用工具,起動前應鳴笛或吹哨;人力裝碴時,應將車輛停穩(wěn)制動。
3.2.2 機械裝碴時,坑道斷面尺寸應能滿足裝載機械安全運轉,并符合下列規(guī)定:
一、裝碴不得高于車廂;
二、裝碴機和運碴機之間不得有人;
三、為了確保運碴車就位和安全進出,應設專人指揮。
3.3無軌運輸
3.3.1 運輸車輛限制速度應執(zhí)行下列規(guī)定:
洞內車輛限速表 km/h
項目作業(yè)地段非作業(yè)地段成洞地段
正常行車102020
有牽引車51515
回車51010
3.3.2 洞口、狹窄的施工場地,應設置“緩行”標志,必要時安排人員指揮交通。
凡接近車輛限界的施工設備與機械(如停放在洞內的車輛、施工機械、模板臺車)均應在外緣設置低壓紅色閃光燈,洞內電線、風管、水管應設置在車輛不易碰掛的位置。
3.3.3 車輛行駛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嚴禁超車;
二、根據隧道的長短,在避車洞的位置加擴一定尺寸供車輛會車;
三、同向行駛車輛應保持20m的距離,洞內能見度較差時,應加大距離。
四、車輛起動前應了望與鳴笛,但不得使用高音喇叭;
五、車輛在使用前應詳細檢查,不得帶故障運行;
六、駕駛室不得搭載其他人員,車輛不得超速行駛;
3.3.4 車輛在洞內行使時,施工人員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不準與車輛機械搶道;
二、不準扒車、追車和強行搭車。
3.3.5 洞外卸碴點路面應保持4%的上坡,在碴堆邊緣內80cm處設置擋木及標志。
3.3.6 洞內道路應加強養(yǎng)護,保證車輛安全運行。
3.3.7 洞內倒車與轉向,必須開燈、鳴笛并派專人指揮。
4.支護
4.1 隧道各部位開挖后應根據圍巖情況,選用有效的支護。
4.2 施工期間,現場負責人應會同有關人員對各部位支護定期檢查。在不良地質地段,每班應指定專人檢查,當發(fā)現支護變形或損壞時,應立即修整加固。
4.3 安裝鋼架支撐,應遵守起重和高空作業(yè)等有關安全規(guī)則。宜選用小型機具吊裝。
4.4 當發(fā)現已錨區(qū)段的圍巖有較大變形或錨桿失效時,噴錨后變形量超過設計允許值以及發(fā)生突變的圍巖,應用鋼架支撐進行支護。
4.5 對開挖后自穩(wěn)程度很差的圍巖應采用超前錨桿和掛網支撐臨時支護。
4.6 當發(fā)現量測數據有突變或異變時應于量測后一小時內通知現場負責人,并立即采取應急措施,或通知施工人員暫時撤離危險地段。
4.7 傍山或者淺埋地段施工時,應控制拱頂最大允許沉降量,并對洞內拱頂和地表布置的測點定時觀測,發(fā)現洞內和地表位移值等于或大于允許位移值,以及地面或者洞內出現裂縫時,應視為危險警告信號,必須立即通知作業(yè)人員撤離現場,待制訂處理措施后再行施工。
4.8 在不良地質隧道中噴錨支護應有鋼架支撐備品,以應急需。
4.9 應把噴層的異常裂縫作為主要安全檢查內容之一,經常進行觀察與檢查,并作為施工危險信號引起警惕,尤其是全斷面開挖的拱圈、拱頂部分不得因高、難而省略檢查。
4.10 噴錨地段的危石應及時處理完畢,腳手架、防護欄桿、照明設施應符合安全要求。工作中應嚴格檢查下列規(guī)定:
一、采用干式噴射砼時,應堅持采用綜合防塵措施,工作面應設置水幕,加強通風,降低粉塵濃度;作業(yè)人員必須加強個人防護,噴射手應配戴防護面罩、防水披肩、防護眼鏡、防護口罩、乳膠手套;
二、噴射機械必須定機、定人、定崗,認真執(zhí)行安全操作規(guī)程,堅持交接班,并作好書面記錄;
三、向錨桿孔壓注砂漿,壓力應大于0.2mpa,注漿管噴咀,嚴禁對人放置,在未打開風閥前不得搬動或關啟封蓋;
四、鋼支撐支護時,應按高空作業(yè)制訂防護計劃,根據作業(yè)環(huán)境和作業(yè)程度,對構件倒塌、歪曲、落石掉塊、人員墜落、表層巖坍落、砼硬化不充分產生剝落和由于部正確姿勢作業(yè),造成跌倒和墜落等要有超前的預防措施。
5. 襯砌
5.1 砼澆注前,應全面檢查模板及支架結構狀況,檢查鋼筋幫扎是否牢固、開挖面有無懸石坍落,驗收合格后方可進行灌注作業(yè)。在振搗作業(yè)中,使用插入式振動器,則應穿膠鞋、戴膠皮手套,軟軸部分不得插入砼中,電源線接頭必須良好,濕手不得接觸電源開關。
5.2 洞門襯砌時應先檢查仰坡、邊坡、坡頂有無裂縫,及時消除坡面危石,尤其是雨后要認真檢查,防止洞外坡面懸石坍塌。
5.3 嚴禁在洞內熬制瀝青,在洞外熬制時應遠離人員和房屋集中地點。
5.4 襯砌臺車下的凈空應保證運輸車輛正常通行,并懸掛明顯的緩行標志。
5. 5 拆除砼輸送軟管或者管道時,必須停止砼的運轉。
5.6 使用襯砌臺車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臺車走行軌中心線必須與隧道中心線重合,兩側軌面必須在同一水平面;
二、工作臺上應滿鋪底板;
三、砼兩端擋頭板,應安裝牢固可靠不漏漿,灌注時必須兩側對稱進行,不得使臺車受到偏壓;
四、臺車就位后前后輪的相反方向應用鐵靴剎住車輪。
6.通風與降塵
6.1 施工通風
6.1.1 施工中的通風應符合鐵道部現行鐵路隧道設計和施工規(guī)范的要求。
6.1.2 隧道內的空氣成分每月至少應取樣一次進行分析,風速、含塵量每月至少檢測一次。
6.1.3 無論通風機運轉與否,嚴禁人員在風管的進出口附近逗留。
6.1.4 通風機停止運轉時,任何人員不得靠近通風機軟管行走和在軟管旁邊停留,不得將任何物品放在通風管或管口上。
6.1.5 軟管通風機安全距洞口不少于20m。
6.2 隧道空氣中有害物質的濃度
6.2.1 隧道內每立方米空氣中含有10%以上的游離二氧化硅的粉塵必須控制在2mg以下。
6.2.2 隧道內氧氣含量,按體積計不得小于20%。
6.2.3 隧道內的一氧化碳不大于30mg/m3,在特殊情況下,施工人員必須進入工作面,濃度可為100mg/m3,但作業(yè)時間不得超過30分鐘。二氧化碳不得大于0.5%。氮氧化合物換算成二氧化碳在5mg/m3以下。瓦斯(甲烷ch4)總回風道風流中,應小于0.5%,開挖面裝藥放炮前應小于1%,開挖面超過2%時,人員必須撤至安全地帶。
6.2.4 隧道內氣溫不宜超過28℃。
6.2.5 隧道施工通風應能提供洞內各項作業(yè)所需的最小風量,每人應供應新鮮空氣3m3/min,采用內燃機械作業(yè)時,供風兩不宜小于3m3/(minkw)。
6.2.6 隧道施工通風的風速,全斷面開挖時不應小于)0.15m/s,在分部開挖的坑道中不應小于0.25m/s。
6.3 防塵
6.3.1 隧道在鑿巖和裝碴工作面應做好下列防塵工作:
1、鑿巖機鉆眼時必須先送水后送風;
2、放炮前后必須進行噴霧、灑水;
3、出碴前應用水淋濕全部石碴和附近的巖壁;
4、施工人員均應佩戴防塵口罩;
5、風道或風管與掌子面距離不得小于10m,若風道和風管屬易損物組成,可在放炮時進行掩蓋或移至安全處;
6.3.2 防塵用水,固體質含量不應超過50mg/l,大腸桿菌不得超過3個/l。水池應保持清潔,并設沉淀或過濾設施。
6.3.3 噴射砼宜采用濕噴,如采用干噴時,應加強通風與照明,并采取防塵措施降低粉塵濃度。
6.3.4 鉆眼作業(yè)應采用濕式鑿巖。當水源缺乏、容易凍結或者巖性不適于濕式鑿巖時,可采用帶有捕塵設備的干式鑿巖,但所采用的防塵措施應達到粉塵容許濃度,否則嚴禁干式鑿巖。
7. 防火與防水
7.1 洞口的施工區(qū)域應設置有效而足夠的消防器材,放在易取的位置并設立明顯標志。各種器材應定期檢查補充和更換,不得挪用。
7.2 應配備經過培訓的人員擔任義務消防員。
7.3 火源應距洞口至少30m以外。庫房20m以內嚴禁煙火。
7.4 洞內及各洞室不應存放油料及其他易燃物品,清洗風動工具的洞室應安裝外開的防火門。
7.5 洞內機電洞室、料室、皮帶運輸機存放處均應設置有效的消防器材。
7.6 施工管理人員均應熟悉消防器材的位置和使用方法。
7.7 洞口20m以內的雜草必須鏟除干凈。在林區(qū)施工時,應按林區(qū)設置隔火帶。
7.8 洞內嚴禁明火作業(yè)與取暖。
7.9 在雨季前應進行一次防洪及洞頂地表水檢查。
7.10 對地下水豐富和地質條件復雜的地層,在施工前必須制定妥善的防排水措施,備足排水設備。
8. 供電與電氣設備
8.1 動力線路
8.1.1 洞內配電變壓器嚴禁采用中性點直接接地方式。嚴禁由地面上中性點接地的變壓器或發(fā)電機直接向洞內供電。
8.1.2 洞內檢修、搬遷電氣設備(電纜和電線)時,應切斷電源,并懸掛“有人工作,不準送電”的警告牌,派專人在電閘看守。
8.2 電氣設備
8.2.1 洞內電氣設備的操作,必須符合下列規(guī)定:
一、非專職電器人員,不得操作電氣設備;
二、操作高壓電氣設備主回路時,必須戴絕緣手套,穿電工絕緣靴并站在絕緣板上;
三、手持式電氣設備的操作手柄和工作中必須接觸的部分,應有良好絕緣。使用前應進行絕緣檢查;
四、低壓電氣設備宜安裝漏電保護器。
8.2.2 電器(氣)設備外露的轉動和傳動部分(如靠背輪、鏈輪、皮帶和齒輪等),必須加裝遮攔或防護罩。
8.2.3 直接向洞內供電的饋線上,嚴禁設自動重合閘,手動合閘時必須與洞內值班員聯系。
8.2.4 36v以上的供電設備和由于絕緣損壞可能帶有危險電壓的設備的金屬外殼、構架等,必須有接地保護。電氣設備的接地保護,每班均應由當班專業(yè)人員進行一次外表檢查。
8.2.5 電氣設備的檢查、維修和調整工作,必須由電氣維修工進行。
8.2.6 通風機房、變電所等必須設有事故照明設備。
8.2.7 洞內照明的燈光應保證亮度足夠,均勻不閃爍。
8.2.9 易燃易爆等危險品的庫房或洞室必須采用防爆型燈具或間接式照明。
9. 軟巖與不良地質隧道施工
9.1 一般規(guī)定
9.1.1 在軟巖或不良地質的隧道中,施工前必須制訂切實可行的施工安全措施。
9.1.2 施工前應備足搶險材料
9.1.3 當設計文件說明掌子面前方有可能出現的不良地質時,必須進行超前地質預報,探明情況,采取預防措施,不得盲目冒進。
9.1.4 對不良地質隧道,應采取弱爆破、短進尺、強支護、早襯砌、先支護、小循環(huán)的施工方法。
9.1.5 隧道施工人員進入工地后,應首先觀察工作面是否處于安全狀態(tài),如發(fā)現問題,應采取必要的措施。
9.1.6 發(fā)現隧道內有塌方的跡象,應在危險地段設立明顯標志及派專人監(jiān)守,并迅速報告施工負責人及時采取有效措施。情況嚴重時,應立即將全部工作人員撤離危險地段。
9.1.7 發(fā)生坍方,應積極處置和搶救。首先清點人數,其次清理主要機具設備,并詳細記入施工日志,分析塌方的原因,同時擬定切實可行的清方、支護、掘進、安全保護等方案后方可繼續(xù)施工。
9.2 不良地質地段的掘進
9.2.1 對淺埋的軟弱地層,應按設計進行地層加固,再行開挖。
9.2.2 施工時應對洞內拱部和洞頂地表進行定點(含縱向和橫向)監(jiān)測,發(fā)現變形量加大或變形量加快時,應暫停開挖,分析原因并采取穩(wěn)定圍巖的有力措施。
9.2.3 對預報有巖爆發(fā)生地段采用超前鉆孔,注入高壓水,達到超前釋放應力,軟化圍巖,降低脆性的目的。打設超前錨桿,以鎖定前方圍巖。開挖后,直接在開挖面上噴霧灑水,軟化圍巖,降低脆性,促使應力釋放和調整。中等以上巖爆地段,在開挖輪廓線外的拱部和邊墻打注水孔,向孔內噴灌高壓水,軟化圍巖,加快圍巖內部的應力釋放。加強初期支護,對發(fā)生巖爆地段掛設鋼筋網,加長系統(tǒng)錨桿,噴射鋼纖維砼,達到弱化巖爆程度的目的。
9.2.4 個別地段鈾放射性的安全控制
(1)加強對放射性的監(jiān)測,采用lb124手持式沾染監(jiān)測儀對隧道內的γ射線進行監(jiān)測。
(2)對隧道施工人員進行身體防護,配置防護服裝,確保人身安全。
(3)及時封閉開挖面。每次開挖后采取噴砼及時封閉開挖面,噴砼厚度5~8cm,防止射線直接對人體的輻射。
(4)加強隧道通風、降塵。對存在放射性的花崗巖地段,采取不間斷的通風,及時排除洞內污濁空氣;每次放炮開挖后,及時噴霧灑水降塵,待掌子面粉塵及炮煙排凈后才允許人員進場施工,防止人員吸入帶輻射的微粒造成內照射,確保人員安全。
9.2.5 涌水段的安全控制
隧道有涌水段,在施工中需加強排水,并進行帷幕注漿止水,以及設置超前釋放孔放水減壓的措施,以確保隧道施工安全。
9.2.6 地溫段的安全控制
隧道洞身埋深大,埋深達到420m,存在高地溫,地溫可達27.6℃。根據隧道施工規(guī)范規(guī)定,洞內作業(yè)溫度不超過28℃。針對高地溫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強洞內通風。采用兩臺大風量、高風壓的通風機,并輔以局部射流風機加強通風,降低洞內溫度。
(2)在隧道內隔段設置噴霧灑水龍頭,以降低洞內溫度,同時降低洞內粉塵。
第3篇 礦井防塵安全預防管理制度
一、每一個礦井必須制定綜合防塵和煤塵管理責任制。
二、每一個礦井都必須建立完善的防塵灑水系統(tǒng)。
三、公司、礦必須對塵毒等進行監(jiān)測、測定時間間隔為:
(1)粉塵作業(yè)地點,井下每月測定兩次,井上每月測定一次;
(2)生產性粉塵中游離的si02含量每半年測定一次,在變更工作面時,也應測定一次。
四、掘進面必須采用濕式鑿巖,刷洗井幫巷壁采用水泡泥、放炮噴霧,裝巖(煤)灑水和凈化通風等綜合防塵措施,嚴禁干打眼。
五、煤層干燥的采煤工作面應采取煤層注水、水泡泥、噴霧灑水或其他防塵措施。其他采煤面應采取水泡泥、噴霧灑水或其他防塵措施。
六、噴射混泥土工作面:噴射應采用潮噴或濕噴,不得干噴。噴射前必須沖洗巖幫,工作人員必須佩帶勞保用品。
七、井下煤倉、翻罐籠裝車和其他轉載地點以及地面煤廠,翻罐籠等都應進行噴舞灑水或設置捕塵器。井下所有的礦車都應保持完好,防止漏煤、漏巖粉。•
八、井上、井下所有人員工作地點和人行道的空氣中粉塵濃度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含10%以上游離sio 2 的粉塵,最高允許濃度為2mg/m 3
(2)含10%以下游離sio 2 的粉塵和煤塵,最高允許濃度為10mg/m 3
九、煤層傾角大于12度的回采工作面,必須采用上行風。
十、保證通風構筑物的質量和正確選擇構筑物的位置,并加強支護管理,防止大量漏風。
十一、加強局扇的管理和風筒的維修,防止風筒大量漏風,保證推進工作面有足夠的新鮮風流。
十二、正確合理的計算和分配風量,使各采掘工作面、硐室都有足夠的風量,即不使瓦斯超限,又能創(chuàng)造良好的氣候條件。
十三、定期清掃沉積在巷道壁上和支架上的落塵,是防止煤塵再次飛揚形成煤塵爆炸性的一項重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