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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來人員安全管理制度匯編(7篇)

更新時間:2024-05-11 查看人數:11

外來人員安全管理制度

包括哪些

外來人員安全管理制度旨在確保公司設施的安全,防止未經授權的訪問,以及保護公司員工和財產不受潛在威脅。該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 來訪登記:所有外來人員必須在入口處進行身份驗證并登記,包括姓名、單位、來訪目的及預計停留時間。

2. 訪客陪同:非公司員工需由內部員工陪同,以確保其活動在指定區(qū)域內進行。

3. 安全培訓:外來人員需接受簡短的安全培訓,了解公司的安全規(guī)定和緊急疏散程序。

4. 訪問權限:根據訪客的身份和目的,授予相應的訪問權限,如限制進入敏感區(qū)域。

5. 出入管理:在訪客離開時,需在出口處進行注銷,確保無遺留物品,并確認其已離開公司區(qū)域。

培訓內容

對外來人員的安全培訓應涵蓋以下關鍵點:

1. 緊急聯絡信息:提供公司安全負責人和應急服務的聯系方式。

2. 火災疏散:講解火警時的疏散路線、集合點及滅火器的使用方法。

3. 個人防護:強調遵守個人防護裝備的規(guī)定,如佩戴安全帽、護目鏡等。

4. 危險區(qū)域標識:識別并避開標有警告標志的區(qū)域。

5. 行為準則:明確禁止吸煙、亂丟垃圾等可能引發(fā)安全隱患的行為。

6. 保密協議:對于涉及公司機密的訪問,須簽署保密協議。

應急預案

針對可能發(fā)生的緊急情況,我們制定了以下預案:

1. 突發(fā)事件響應:設立專門的應急響應團隊,負責協調和指揮應急行動。

2. 疏散指示:在顯著位置設置疏散路線圖,確保訪客在緊急情況下能迅速找到安全出口。

3. 首次應對:對外來人員進行初期應急處理培訓,如心肺復蘇術的基本操作。

4. 溝通機制:建立有效的內部溝通渠道,確保在緊急情況下信息的快速傳遞。

5. 后續(xù)跟進:事件發(fā)生后,對外來人員進行心理疏導,以減輕可能的心理壓力。

重要性

外來人員安全管理制度的實施至關重要,它不僅維護了公司的日常運營秩序,還體現了我們對所有在場人員生命安全的尊重和責任。通過嚴格的管理制度,我們可以預防潛在的安全風險,降低事故發(fā)生的可能性,同時也能提升公司形象,增強合作伙伴和客戶對我們安全管理的信任。因此,每一位員工都應熟知并執(zhí)行這一制度,共同營造一個安全、有序的工作環(huán)境。

外來人員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電廠外來人員安全管理規(guī)定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保障在我廠廠區(qū)內工作的外來人員的人身安全,防止發(fā)生人身、設備事故,根據《電力安全生產工作條例》、《安全生產工作規(guī)定》及公司《外來人員安全管理辦法》,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廠主業(yè)、實業(yè)公司、綜合服務中心的單位。

第三條 本辦法中的“外來人員”包括臨時工、外包施工人員、參觀人員、檢查人員、指導人員、外廠來學習人員等。

“臨時工”指由廠人事部與其簽訂勞務用工合同并支付工資的所有人員(包括反聘人員、外來勞務人員、在部門或班組長期工作的臨時人員等)。

“外包施工人員”指與廠指定的職能部門簽訂工程承包合同的單位(具有法人資格)所有人員。

“參觀人員”指經過廠有關部門批準并有接待人員陪同,按照預定路線活動的外部人員。

“檢查、指導人員”指事先于廠有關部門聯系,按照計劃內容進行檢查工作的政府、上級主管機構的領導和工作人員。

“外廠來學習人員”指事先與廠有關部門聯系、并已得到廠部批準、到指定部門學習的人員。

第四條 各部門、各單位行政正職是外來人員的安全管理第一責任者,用工部門或項目負責部門是外來人員的安全管理責任部門,參觀或檢查指導工作接待部門是參觀人員以及政府或上級檢查指導人員的安全管理責任部門,安監(jiān)室負責外來人員的入廠安全教育并監(jiān)督本辦法貫徹執(zhí)行。

“外來人員”在廠工作預計15天以(包括15天)上由安監(jiān)室負責入廠安全教育,不滿15天者由所在用工管理部門負責入廠安全教育。

第五條 外來人員在廠生產區(qū)域內發(fā)生人身傷亡或其應負責任的設備事故時,按《電力生產事故調查規(guī)程》和政府有關法規(guī)執(zhí)行。

第六條 外來人在廠范圍內從事的活動應遵守及執(zhí)行廠各項安全管理規(guī)定。

第二章 臨時工的管理

第七條 臨時工進入廠區(qū)工作前,必須經廠規(guī)、廠紀及電力生產安全教育,并經《電業(yè)安全工作規(guī)程》考試合格后,在監(jiān)護人員的帶領下,方準進入生產現場;超過一年的外來人員每年還必須參加《電業(yè)安全工作規(guī)程》年考,考試成績必須記錄在案。進入廠區(qū)必須佩戴標志(標志由廠行政部發(fā)放),進廠標志只發(fā)給符合上述規(guī)定的本人使用,嚴禁轉借。外來施工人員如從事特殊工種作業(yè),必須持證上崗。廠安監(jiān)室應審核其特殊工種證原件并復印備案。

第八條 臨時工在入廠前必須經過“三級安全教育”,考試合格后,由安監(jiān)室發(fā)“安全培訓合格證”后,方可參加工作,有關部門和班組必須對培訓教育情況進行記錄。

第九條 從事與電力生產有關工作的臨時工應按正式員工待遇,發(fā)給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不按規(guī)定使用安全防護用品造成的人身傷害事故的,事故責任由違反規(guī)定者個人承擔。

第十條 禁止安排臨時工(包括按承包合同分散到部門班組工作的外來人員)在機組集控室、燃運、化水等運行崗位獨立操作或替崗。禁止安排臨時工在上述工作場所獨立進行工作或在大型起重機械、卸煤機上操作或替崗。

第十一條 在生產區(qū)域內從事與電力生產有關工作的臨時工要定人、定崗、定編,必須堅持先培訓后考核發(fā)證,持證上崗的制度,不符合要求的一律清退。臨時工的使用應遵守公司及廠下發(fā)的有關勞動工資管理規(guī)定。

第十二條 臨時工有權要求各使用部門對其工作內容和范圍進行技術交底,并接受相應的安全教育和培訓。有權拒絕合同規(guī)定范圍以外的工作。

第十三條 臨時工在從事電力生產有關的工作時,必須遵守華能濟寧電廠生產現場臨時工(外包工)安全守則(見附件)。

第三章 外包施工人員的管理

第十四條 外包施工人員應遵守第二章第七條的規(guī)定。

第十五條 外包施工單位必須組織外來施工人員每周進行一次安全活動,小結一周來的安全情況和經驗教訓,學習上級和廠安全簡報事故通報以及周安全活動內容等文件資料。

第十六條 外包施工單位必須設置以下的記錄臺賬。即:人員進出登記、特殊工種登記、電氣工器具使用登記、勞動保護用品發(fā)放及使用登記、起重工器等機具的使用登記和定期檢驗記錄。

第十七條 外包施工單位所使用電氣工器具、起重工器具必須經廠安監(jiān)室或指定承包部門檢驗合格貼合格證后,方可在現場使用,所使用臨時電源必須遵守廠《生產現場臨時用電管理辦法》。

第十八條 外包施工單位的安全監(jiān)督人員必須按時參加廠組織的專項檢查,并監(jiān)督本單位施工人員遵守各項安全規(guī)定。

第十九條 嚴禁外包施工人員隨意進入其工作范圍以外的區(qū)域。

第二十條 未經許可、嚴禁外包施工人員隨意動用現場的設施、設備。

第二十一條 外包施工人員有權要求廠對其工作內容和范圍進行技術交底,并接受相應的安全教育和培訓,有權拒絕合同規(guī)定范圍以外的工作。

第二十二條 外包施工人員在從事與電力生產有關的工程項目時,必須嚴格執(zhí)行《華能濟寧電廠生產外包工程安全管理辦法》,遵守《華能濟寧電廠生產現場臨時工(外包工)安全守則》。

第四章 參觀人員的管理

第二十三條 參觀人員進入廠區(qū)或生產區(qū)域,應辦理登記手續(xù)(有條件的應辦理人身保險),佩戴入廠證件,有關接待部門應向其講解有關廠紀、廠規(guī)及安全注意事項,發(fā)給相應的安全勞動保護用品并全程陪同。

第二十四條 廠規(guī)范化的參觀路線圖為:

二期固定端北端→電氣主控制室→#3、4機組集控室→#3、4機零米→三期#5、6機零米→三期控制室→三期#5、6爐九米→三期#5、6爐零米→110kv、220kv升壓站。

重點參觀路線或部分參觀路線可由參觀人員提出,有關接待部門可重點陪同參觀。

第二十五條 參觀人員的著裝應與參觀內容要求的著裝相符,對于著裝不符合《電業(yè)安全工作規(guī)程》要求的參觀人員應謝絕參觀現場(如涼鞋、褲頭、背心、裙子)。

第二十六條 為防無線通訊系統干擾信號進入dcs系統(含重點防火部位),部門陪同人員應向參觀人員要求將無線通訊停用,進入重點防火部門參觀人員應將火種存放在大門固定“火種箱”內。

第二十七條 參觀人員進入廠生產區(qū)域前,負責接待的職能部門或陪同人員必須對其講解必要的安全注意事項和相關的廠規(guī)、廠紀,并予以確認。

第二十八條 參觀人員一般不準進入控制室參觀。如確需進入控制室時,必須事先得到廠安監(jiān)室的同意。參觀人員一律不得進入控制盤、操作站的警戒線,不能與監(jiān)盤人員交談。在發(fā)生異常情況或參觀人員妨礙運行操作時,值長有權要求所有參觀人員和陪同接待人員退出控制室。

第二十九條 參觀人員進入生產現場參觀前,應由職能部門接待人員向廠安監(jiān)室匯報,征得同意后,由安監(jiān)室聯系值長,值長同意后向各專業(yè)負責人發(fā)布接待外人參觀命令。

第三十條 接待陪同部門人員必須全程監(jiān)督和管理參觀人員的行為。因監(jiān)督和管理不到位而引發(fā)的一切不安全情況,由接待陪同部門人員負直接責任。

第五章 檢查指導人員的管理

第三十一條 檢查指導人員應遵守第四章第二十三條的規(guī)定。

第三十二條 接待部門有責任向各級檢查指導人員介紹現場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項,并負責全過程的陪同。

第三十三條 接待部門應嚴格按照第四章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九條的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三十四條 各級檢查人員應遵守廠的安全管理規(guī)定。

第三十五條 未經許可,各級檢查指導人員不得動用生產現場的設施、設備。

第三十六條 各級檢查指導人員在檢查指導過程中,遇有發(fā)生異常情況時,應及時撤離出事現場。

第六章 不安全情況的調查、統計上報、處理

第三十七條 外來人員工作中發(fā)生不安全情況,應立即向運行當值值長和安監(jiān)室匯報。發(fā)現火警時,應立即報火警并及時參加搶險和保護好現場。

第三十八條 外來人員有責任配合廠對各類不安全事件和事故進行調查,對負有責任者必須按規(guī)定進行賠償并加以處罰。

第三十九條 負有責任的外來人員必須按規(guī)定進行賠償并對其進行處罰。

第四十條 由于違章所發(fā)生的人員傷害事故,由肇事單位負責傷員的醫(yī)療等一切費用,并按規(guī)定接受處罰。

第四十一條 涉及到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單位造成的人身傷害事故,由廠和相關單位聯合組織調查,并及時上報各自上級主管部門進行事故處理,按“四不放過”原則,查清原因,制定對策,按責任主次,提出處理意見。

第四十二條 外來人員發(fā)生死亡事故,應立即報告當地勞動管理部門,并按照公司規(guī)定立即向公司領導、安全及生產部、山東分公司匯報。

第七章 附 則

第四十三條 本制度由策劃部安監(jiān)室歸口。

本制度起草部門:策劃部安監(jiān)室

第四十四條 本制度的文字解答由廠策劃部安監(jiān)室負責。

第四十五條 本制度按照公司和廠有關規(guī)定進行解釋。

第四十六條 本制度自2010年5月6日修訂發(fā)布實施,此前公布的有關本制度的歷次版本相應廢止。

附件a

生產現場臨時工(外包工)安全守則

遵照股份公司對《生產外包工程安全管理辦法》及《外來人員安全管理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為確保臨時工(外包工)人身安全及我廠設備安全運行,特制訂本原則,望有關人員及部門嚴格執(zhí)行。

a1、對于外包工程,不論采取何種承包方式,應規(guī)范承包合同和用工合同的形式和內容,應履行的審批程序和各有關方應承擔的安全責任

a2、被派到部門及班組參加檢修的臨時工,必須遵守工作負責人交待的安全注意事項(或安規(guī)的有關部分),并隨工作負責人同時進出生產現場。

a3、臨時工分散到部門、班組參加生產工作時,由所在的部門、班組負責人領導,在安全管理上應于正式職工同等,列入工作班成員之內。

a4、臨時工從事有危險工作時,必須在有經驗的職工帶領和監(jiān)護下進行,并做好安全措施。凡需進入廠房等重要生產現場的外包工,必須在設備主管部門指派的專人監(jiān)護下在指定位置工作,如無專責監(jiān)護人的帶領,不準擅自進入生產現場工作并隨監(jiān)護人同時上下班。外包工不準單獨留在現場作業(yè)。否則,發(fā)生觸電燙傷等人身事故責任自負,造成設備事故追究應負的責任。

臨時工進入高壓帶電場所作業(yè)時,還必須在工作現場設立圍欄和明顯的警告標志。開工前監(jiān)護人應將帶電區(qū)域和部位、警告標志的含義向臨時工交待清楚并要求臨時工復述,復述正確后方可開工。

禁止在設有監(jiān)護的條件下指派臨時工單獨從事有危險的工作。

a5、外包工、臨時工進入現場,胸前必須佩戴行政部發(fā)給的“臨時工作證”并攜帶安監(jiān)室發(fā)給的“安全培訓合格證”。

a6、外包工、臨時工進入生產現場必須戴安全帽,并符合要求。

a7、進入生產現場,必須穿合適的工作服,接觸熱體必須戴手套等。

a8、外包工、臨時工不準無本廠人員帶領即擅自進入生產現場,更不準單獨在現場流動,逗留或進行任何作業(yè)。

a9、臨時工、外包工不準擺弄任何開關、按鈕、閥門、儀表等,更不準操作任何設備。

a10、臨時工只能進行輔助性勞動,不準進入汽包、油箱等容器內工作,更不準進入發(fā)電機定子膛或在開關、電動機等導體及絕緣部分上工作。

a11、外包工、臨時工凡在2米以上或沒有欄桿的1.5米以上的平臺,腳手架等高處作業(yè),必須扎安全帶,必須用繩子、工具袋進行工具材料的上下傳遞,不準從高處往下拋擲任何東西。

a12、外包工、臨時工上下垂直爬梯不準攜帶任何工具或材料,臨時梯子不準無人扶、晃動不穩(wěn)或斜度過大就盲目上下。

a13、外包工、臨時工不準在廠內或生產區(qū)域內吸煙、動火,不準在起吊重物下穿過或在附近逗留。

a14、外包工、臨時工進入現場不準穿涼鞋、拖鞋或只穿汗衫、短褲等;女同志進入現場不準穿高跟鞋、花衣服,長發(fā)長辮必須盤在工作帽及安全帽內。

a15、不準靠近轉動設備、熱力管道、安全門、電線、電纜等,帶電設備,更不準挪動各防護罩,閥門、警告牌等各種安全設施。

a16、招收用的臨時工必須經廠醫(yī)院進行體格檢查,無妨礙所需工作的病癥。高血壓、精神病、癲癇病者禁止招收使用。

a17、臨時工的安全管理、事故統計、考核與正式職工同等對待。

以上各條由外包工程的發(fā)包單位及臨時工的招收單位在外包工、臨時工進入廠后組織發(fā)放學習并認可,安監(jiān)室監(jiān)督執(zhí)行。外包工、臨時工對違反上述守則的任何指令必須拒絕執(zhí)行,任何人不得進行刁難或威脅,必要時可直接向發(fā)包單位及招錄單位匯報。

第2篇 外來人員安全管理制度

1、 主題內容與目的

為加強外來參觀、實習、施工人員的安全教育和管理,保證企業(yè)正常的生產秩序和施工安全,制定本制度。

2、 適用范圍

所有入廠區(qū)的外來人員

3、 參觀學習人員的安全管理

3.1 外單位來廠參觀學習,必須經過公司主管領導同意后,由公司辦公室進行接待,并對全體人員進行安全教育,經考核合格后方可入廠,并由專人陪同,做好登記。

3.2參觀學習人員進廠前,對口接待部門應通知相關單位做好生產、安全等各項準備工作。

3.3參觀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公司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參觀過程中不準私自亂動現場所有設備、管道、開關、閥門,不準吸煙,不準大聲喧嘩、打鬧,不準與崗位人員長時間交談,擾亂正常的生產秩序。

4、 實習人員的安全管理

4.1外單位來廠實習,需經過公司主管領導同意后,報總經理批準。

4.2實習人員必須接受三級安全教育。凡實習期限超過一個月的,負責安排的部門必須與實習單位簽訂安全協議書,明確各自的安全責任。

4.3負責安排的部門對參觀、實習整體工作和人員的安全負責。

4.4實習人員三級安全教育考試合格后,可在所在崗位職工的帶領、指導下進行實習。

4.5實習人員必須無條件服從所在單位的管理,嚴格遵守各項規(guī)章制度,不私自亂動設備、管道、開關、閥門等。

4.6如遇突發(fā)事件,實習單位負責人要按要求組織實習人員緊急撤離,保證人員安全。

5、外來施工人員的安全管理

5.1資質審查。在確定外來施工單位時,由總工辦對該單位的安全資質進行嚴格審查。審核內容包括: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和施工資質證書;施工單位負責人、工程技術人員和特殊工種人員資格證書;安全管理機構及其人員配備情況(施工單位必須有專職安全員,設有二級機構的施工單位必須有專門的安全管理機構)。凡不具備條件的,不準與其簽訂合同。

5.2簽訂協議。外來施工單位及其人員到企業(yè)施工和工作,在簽訂工程項目協議書的同時,安全與消防管理部門必須同時簽訂安全、防火責任書,明確各自的安全、消防責任。

5.3職業(yè)體檢。外來施工單位的所有人員進行施工前,要進行職業(yè)體檢,禁止患有高血壓、心臟病、癲癇病的人員從事施工及高空作業(yè)。

5.4安全教育。外來施工人員必須接受安全教育,未經安全教育的不準進行施工作業(yè)。

5.5安全管理

5.5.1制定安全措施。每一項施工項目,外來施工單位必須制定切實可行的安全措施,經工程項目主管部門、項目所在單位、安全部門批準后,方可進行施工。施工所在單位也要制定相應的安全措施。

5.5.2嚴格持證上崗制度。外來施工單位的電工、焊工、架子工等特殊工種要做到持證上崗。所適用的各種工器具,要齊全完好,安全可靠。

5.5.3落實安全措施。外來施工單位進入現場必須按規(guī)定穿戴勞動保護用品,施工現場要設置圍欄、防護網、安全標志等。

5.5.4確定安全責任人。施工單位必須專人負責施工安全,安全責任人應及時與工程項目主管部門、項目所在單位、安全部門溝通,報告施工現場安全情況。

5.5.5嚴格票證辦理。外來施工單位必須嚴格遵守企業(yè)的各項安全規(guī)章制度及相關行業(yè)施工安全要求,按規(guī)定辦理各種作業(yè)票證。未經許可不準亂動企業(yè)的任何設備、管道、開關、閥門,不準擅自亂接水、電、風、汽等管線。

5.5.6加強監(jiān)管。工程項目主管部門必須指定專人具體協調與施工安全有關的事項。安全部門協助工程項目部門共同做好現場的安全管理工作,并對違章行為進行監(jiān)督檢查。

6、外來廠家維修人員安全管理

來廠進行設備維修、調試的人員,由設備處負責安全教育,經考核合格后方可進廠,并由專人陪同。

第3篇 煤制油廠外來人員安全管理規(guī)定

1 目的范圍

為規(guī)范煤制油廠外來人員的安全管理,減少職業(yè)危害,防止各類事故發(fā)生,特制定本規(guī)定;

本規(guī)定確定了外來人員(指外來施工人員、外委保運人員、外來實習人員、外來代培人員、外來參觀人員、協助開車專家)的安全教育、勞動保護及現場作業(yè)安全管理的內容及要求;

本規(guī)定適用于外來人員的安全管理。

2引用標準

2.1 國家安全監(jiān)督局2006年3號令 《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guī)定》

2.2 國家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總局令(第1號) 《勞動保護用品監(jiān)督管理規(guī)定》

2.3 國經貿安全[2000]189號 《勞動保護用品配備標準》(試行)

2.4安監(jiān)總規(guī)劃字[2005]149號 《特種勞動保護用品安全標志實施細則》

3 名詞術語

3.1安全教育是通過對職工進行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規(guī),應急知識等的培訓,提高其安全素質,減少工作中的損失或者傷害的一種安全管理方法。

3.2勞動保護用品,是指勞動者在勞動過程中為免遭或減輕事故傷害和職業(yè)危害所配備的保護裝備。

3.3 外來施工人員是指短期臨時外來施工人員和簽訂定期合同的外委施工人員。

3.4 外委保運人員是指負責儀表、電氣、工藝管道、機泵等設備的維護、維修和保養(yǎng)的外來人員。

4 職責

4.1主管部門職責

4.1.1 安全生產部是本規(guī)定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對進入本廠外來人員進行廠級安全教育,并對教育內容進行考核、存檔。

4.1.2 負責檢查監(jiān)督外來人員按規(guī)定穿戴、使用勞動保護用品。

4.1.3 負責現場作業(yè)的外來人員各項安全制度落實情況的檢查、考核。

4.1.4 負責制作外來人員安全教育幻燈片,進行廠級安全教育并對教育情況存檔。

4.1.5 負責“外來人員生產廠區(qū)出入證(mzyc-as-gljl.048(a))”的發(fā)放與檢查。

4.1.6 負責外來施工人員特種作業(yè)資格證的檢查與存檔。

4.1.7 負責建立、管理外來參觀人員的勞動保護用品專用倉庫(包括安全帽、耳塞以及防靜電勞動保護服裝等),并保持管理標準化。

4.1.8 負責對外委保運人員的日常安全教育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

4.2 相關部門職責

4.2.1 機械動力部負責組織外來施工人員、外委保運人員的廠級安全教育,協助安全生產部完成相關安全教育培訓工作。

4.2.2 人力資源部負責組織外來實習、代培人員的廠級安全教育,協助安全生產部完成相關安全教育培訓工作。

4.2.3接待部門負責組織來企業(yè)參觀人員的廠級安全教育,協助安全生產部完成相關安全教育培訓工作。

4.3 各單位職責

4.3.1 各生產單位對進入本單位的外來實習、代培人員進行車間、班組級安全教育,并對教育內容進行考核、存檔;對進入本單位的外來施工和外委保運人員由單位安全工程師針對性的進行車間級安全教育;對其他外來人員進行接待,進入生產裝置區(qū)要陪同并督促做好個人防護。

4.3.2 各生產單位負責督促外來人員落實各項安全管理制度。

4.3.3 各生產單位負責外來人員勞動保護用品使用情況的的檢查,確保所使用的勞動保護用品符合國家相關規(guī)定及本廠安全制度。

4.3.4負責組織協助開車人員的安全教育及其勞動保護用品的領用和回收。

4.3.5 門衛(wèi)負責外來人員 “外來人員生產廠區(qū)出入證(mzyc-as-gljl.048(a))”的檢查。

4.3.6 各生產單位負責每月把本單位安全教育內容打印后交外來施工和外委保運隊伍進行學習。

5 工作程序

5.1 外來人員的安全教育

5.1.1 外來施工人員、外委保運人員的安全教育由機械動力部負責組織,安全生產部負責進行廠級安全教育,施工地點所在單位負責車間級安全教育。對于簽訂定期合同的外來施工和外委保運人員,除入廠時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和每年一月份由安全生產部和施工點所在單位進行的安全教育外,進入現場施工可不必進行安全教育,但是每月應對煤制油廠日常的安全教育內容進行學習,并做好記錄。

5.1.2 生產遇緊急情況時,在廠主管領導批準后落實安全措施的情況下,臨時外來施工人員可直接進入搶修現場,但要由該現場所在單位指派專人進行監(jiān)護和監(jiān)管。

5.1.3 來企業(yè)參觀人員的安全教育由接待部門負責組織,安全生產部進行廠級安全教育,完畢后來企業(yè)參觀人員在“外來參觀、協助開車人員安全教育記錄表(mzyc-as-gljl.041(a))”上簽字。

5.1.4 協助開車人員的安全教育,由協助開車裝置領導負責組織,安全生產部進行廠級安全教育,完畢后協助開車人員在“外來參觀、協助開車人員安全教育記錄表(mzyc-as -gljl.041(a))”上簽字,所在車間負責組織二級安全教育并做好記錄存檔。

5.1.5 外來實習人員、外來代培人員由人力資源部負責組織,安全生產部進行入廠級安全教育,學習地點所在單位負責車間級安全教育,所分配到的生產班組進行三級教育。

5.1.6 廠級安全教育內容

a) 入廠須知,注意事項、遵守事項、禁止事項;

b) 本企業(yè)的性質、特點,國家和企業(yè)的相關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十大禁令;

c) 安全生產基本知識,一般防火、防爆、防中毒窒息知識;

d) 典型的事故案例教訓。

5.1.7 車間級安全教育內容

a) 本單位概況,生產和工作特點;

b) 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制度和應遵守的規(guī)定;

c) 個人防護用品、急救器材、消防器材等性能使用方法;

e) 典型的事故案例和應急處理方法;

f) 與施工任務有關系的其它要求。

5.1.8 班組級安全教育的內容

a) 本崗位的生產工藝流程及工作特點和安全注意事項;

b) 裝置的危險部點及危險物質;

c) 崗位事故預防措施,安全防護設施、個人防護用品的性能、作用和使用操作方法;

d) 典型事故案例。

5.1.9 外來人員安全教育要求

5.1.9.1 為保證外來施工、外委保運、外來實習、外來代培人員安全教育工作規(guī)范化,確保教育質量和效果,要嚴格進行各級安全教育考試,統一進行閉卷集中考試,禁止替考、互相抄襲、弄虛作假。

5.1.9.2 安全生產部門要認真履行監(jiān)督檢查的職能,對不符合要求的要重新組織安全教育和考試,考試不合格者不允許其進行施工作業(yè)和進入現場。被教育人員及考核成績要記錄在“安全教育臺帳(mzyc-as-gljl.005(a))”上。試卷要由教育部門保存一年。

5.2 外來參觀、協助開車人員勞動保護用品的配備

5.2.1 外來參觀人員廠級安全教育后,安全生產部配發(fā)相應的勞動保護用品,正確佩戴好后入廠。參觀完畢后離廠時接待部門負責把配發(fā)的個人勞動保護歸還安全生產部以備下次使用。

5.2.2 協助開車人員在二級安全教育后,由所在單位根據“勞動保護用品管理規(guī)定(mzyc-as-gl.019-2007(a/0))”的程序為外來協助開車人員領取相應的勞動保護用品,協助開車人員離廠時車間安全管理人員把相應勞動保護用品收回交安全生產部。

5.3 外來人員勞動保護及現場作業(yè)安全管理

5.3.1所有進入生產現場或施工現場的外來人員必須穿戴防靜電工作服、工作鞋、安全帽,穿用防靜電工作服時,必須與防靜電鞋配套穿用,并禁止在易燃易爆場所穿脫,禁止在防靜電服上附加或佩戴任何金屬物件;安全帽使用時必須系好帽帶。

5.3.2 進入有毒有害介質場所作業(yè),要根據有毒有害氣體種類和濃度,選擇適合的防毒面具或空氣呼吸器等器具,并在穿戴以前做好自檢,嚴禁穿戴達不到標準的保護用品。

5.3.3 在高度離基準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墜落的高處進行的作業(yè),必須配戴好安全帶(繩),特級高處作業(yè)要安裝防護網等防護設施。

5.3.4 進入對地大于250伏高電壓場所作業(yè),必須根據電壓高低選擇相適應的絕緣保護裝具并穿戴好絕緣手套、絕緣鞋靴等保護用品。

5.3.5 進入酸、堿及其他含有腐蝕性物質的場所作業(yè),必須穿戴膠保護服、保護眼鏡、防酸堿手套等。

5.3.6 外來人員現場作業(yè)必遵守 “職業(yè)衛(wèi)生管理程序(mzyc-as-c_.006-2006(a/0))”、“用火作業(yè)管理規(guī)定(mzyc-as-gl.025-2006(a/0))”、“進入有限空間作業(yè)管理規(guī)定(mzyc-as-gl.026-2006(a/0))”、“防止硫化氫中毒安全管理規(guī)定(mzyc-as-gl. 017

-2006(a/0))”、“高處作業(yè)安全管理規(guī)定(mzyc-as-gl.027-2007(a/0))”等安全管理制度。

5.4 外來施工人員、外委保運人員的特種作業(yè)資質的檢查

5.4.1 外來施工和外委保運的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具有國家規(guī)定的特種作業(yè)資格證書。

5.4.2 外來施工和外委保運人員在辦理“外來人員生產廠區(qū)出入證(mzyc- as-gljl. 048

(a))”前,必須出具外來施工人員特種資格證書,并復印后在安全生產部留存。

5.4.3 外來施工和外委保運的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具備特種資格證書,才可以進行廠級安全教育。

5.5 外來人員生產廠區(qū)出入證件的發(fā)放與管理

5.5.1 外來實習、代培、施工、保運人員經廠級安全教育合格,特種作業(yè)人員出具特種作業(yè)資格證書并復印保存后,安全生產部發(fā)放“外來人員生產廠區(qū)出入證(mzyc-as-gl

jl.048(a))”。

5.5.2 外來參觀、協助開車人員廠級安全教育后,安全生產部發(fā)放“外來人員生產廠區(qū)出入證(mzyc-as-gljl.048(a))”。

5.5.3 “外來人員生產廠區(qū)出入證(mzyc-as-gljl.048(a))”有效期最長為一年。

6 相關文件.

6.1 mzyc-as-gl.020-2007(a/0) 安全臺帳管理規(guī)定

6.2 mzyc-as-c_.006-2006(a/0) 職業(yè)衛(wèi)生管理程序

6.3 mzyc-as-gl.025-2006(a/0) 用火作業(yè)管理規(guī)定

6.4 mzyc-as-gl.026-2006(a/0) 進入有限空間作業(yè)管理規(guī)定

6.5 mzyc-as-gl.017-2006(a/0) 防止硫化氫中毒安全管理規(guī)定

6.6 mzyc-as-gl.027-2007(a/0) 高處作業(yè)安全管理規(guī)定

6.7 mzyc-as-gl.019-2007(a/0) 勞動保護用品管理規(guī)定

7 記錄

7.1 mzyc-as-gljl.048(a) 外來人員生產廠區(qū)出入證

7.2 mzyc-as-gljl.041(a) 外來參觀人員、協助開車人員安全教育記錄表

第4篇 化工外來人員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1.1、加強對供應商的管理,確保采購的原料、包裝材料、勞動保護用品及設備、零部件等符合相關要求,從源頭上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和控制。

1.2、加強對為本公司承運貨物的運輸車輛的安全管理、減少因運輸問題對本公司造成的危害。

1.3、為加強外來人員(包括政府工作人員、外來參訪者、外包工程施工人員、土建工程工作人員)進入公司生產區(qū)的管理,確保安全。

2、 管理職責

相關方管理由以下部門負責:生產部、供應部、行政部、安全生產領導小組。

3、管理程序

3.1、供應商的管理

3.1.1、 供應商必須有相關的資質證明,且有穩(wěn)定的供貨能力。

3.1.2、公司應與合格供方簽訂采購合同,采購合同中除應有一般的采購信息和標準要求外,還應增加安全管理要求的條款。

3.1.3、 供應部建立合格供方檔案,每年一次識別與采購有關的風險。

3.1.4、供應部每年對供應商進行一次評價,并形成記錄歸入供應部原材料合格供方檔案中。

3.1.5、供應部在對供應商跟蹤過程中發(fā)現的不符合項,應聯系供應商,要求供應商限期整改,對不落實整改措施的應取消其供貨資格。

3.1.6、經考核評價,供應商各方面都達標的,特別是質量和安全生產管理及售后服務較好的供應商予以繼續(xù)保持合作關系,并列入下年度合格供方名單。

3.2、貨物運輸的管理

3.2.1、凡承擔本公司貨物運輸的貨運公司或個人必須具有相關的資質證明和道路運輸許可證。

3.2.2、經預審合格的運輸公司或個人須與本公司簽訂承運合同,并在承運前對相關人員培訓本企業(yè)產品相關知識,以便了解本企業(yè)產品的性能和運輸及裝卸過程中的安全注意事項及應急措施等。

3.2.3、銷售部及倉庫管理人員對運輸公司的作業(yè)過程和人員行為進行監(jiān)督,如發(fā)現有違反安全生產規(guī)定的行為,應及時限令其進行整改,并跟蹤檢查,對安全措施不予落實的,應取消其承運資格。

3.2.4、為確保運輸公司或個人的安全管理符合本企業(yè)的要求,公司每年對運輸公司或個人進行評價和考核,對評價結果合格的才考慮繼續(xù)合作。

3.2.5、對合格的運輸公司或個人應建立名錄,完善檔案,作為下一年的合格運輸方。

3.3、外包工程與外來人員安全管理

3.3.1、各類外包合同中,必須訂有明確具體的安全內容和要求。

3.3.2、外包單位人員進入生產區(qū)作業(yè)前,須由負責外包部門及外包單位負責人對其進行以安全方面的規(guī)章制度、管理規(guī)定等為主要內容的安全教育,并按規(guī)定進行登記。

3.3.3、我公司與外包單位屬于甲方、乙方關系,按有關規(guī)定,乙方在施工中發(fā)生事故,責任自負。

3.3.4、外來人員進入生產區(qū)必須遵守本公司各項有關規(guī)定。

3.3.5、 外包單位工作時間按我公司作息制度執(zhí)行,如果要提早或推遲下班,經安全保衛(wèi)部門同意。

3.3.6、外來人員中的電焊工、電工、管子工等特殊工種必須持證操作,其他專業(yè)工種也要有合格的業(yè)務水平,有一定的安全基礎知識,普工、雜工等一律不得從事技術性的工作。

3.3.7、外包單位在場區(qū)施工,運輸行車路線必須按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執(zhí)行,時速不得超過每小時10公里。

3.3.8、從事起重、吊裝、搬運作業(yè)時,外包單位要設有安全監(jiān)護人和明顯的安全標志,嚴禁利用公司管道、電桿、機電設備和建筑物等作為吊裝錨點。

3.3.9、外包單位所用的木工圓鋸等噪音設備,不能超過九十分貝,以免影響正常的生產和工作。

3.3.10、 外包單位沒有安全防護裝置機電設備,不得在生產區(qū)使用。

3.3.11、 外包單位使用本公司電源時,必須事先向公司負責外包部門提出申請,再由外包部門按照規(guī)定辦理,不得自行其事。

3.3.12、 外包單位的露天機電設備,使用后必須及時切斷電源,并有封管措施。

3.3.13、 嚴禁非焊工動火、焊接工具不得轉借無合格證人員使用。

3.3.14、氣焊工的乙炔瓶、氧氣瓶、明火點三者之間的距離,電焊作業(yè)的二次線、接地線搭掛,都必須符合安全操作規(guī)程規(guī)定。

3.3.15、外包單位焊工動火和其它明火使用時,須按本公司制度規(guī)定辦理動火手續(xù)。

3.3.16、外包單位人員須進入容器(包括坑、釜、井、貯槽)作業(yè)時,必須嚴格執(zhí)行化工部四十一條禁令中進入容器設備的八個必須,作好各項安全防范工作,報經行政部批準后,方可入內工作。

3.3.17、外包單位人員進行高空、起重吊裝、動土打樁等危險性較大的作業(yè)時,須報行政部門審批,經批準后方可進行作業(yè)。

3.3.18、施工現場的各種防護設施,如護欄、設備預留口的蓋板、跳板、安全網繩、地溝、電葫蘆、樓梯、操作臺板等,未經本公司行政部門同意,不得移動或拆除。

3.3.19、 外包工程施工過程中,如遇與合同不同處或合同中難以包括的具體問題須經雙方妥善商定有關安全注意事項后,方可進行。

3.3.20、外來人員在作業(yè)中,不準將化工原料桶隨意拿來當腳手架,以免中毒、爆炸。多工種上下層交叉作業(yè)要采取可靠的安全兼顧措施,以防發(fā)生事故。

3.3.21、外包單位人員在施工過程中,要注意保證施工現場道路和通道暢通。每項施工作業(yè)完后,必須及時清理現場,否則不予辦理工程結算。

3.3.22、外來人員要遵守本公司禁煙制度,違反者按本公司制度處理。

3.3.23、外包人員在裝卸化工原料及氣瓶時,須作到輕放輕卸、文明裝卸,嚴格遵照“危險貨物運輸規(guī)則”。

3.3.24、外來人員未經有關負責人同意,不得隨意進入與作業(yè)無關的生產區(qū)域,不準動用生產工具、原料、設備、車輛、設施等。

3.3.25、因外包單位人員在生產區(qū)引起事故而造成的我公司各項損失及其后果,全部責任應由外包單位負責。

3.3.26、本公司對外包單位及施工人員負責監(jiān)督管理。

3.3.27、 外來人員進入生產區(qū)發(fā)生事故進行急診或須用救護車輛時,我公司有關部門應大力支持。

第5篇 外來人員安全管理制度

尊敬的女士/先生在您進入本風電場生產區(qū)域前,本單位對您提出以下幾點要求規(guī)定,請您務必遵守:

您在本單位的工作內容應與本單位的技術安全相關人員進行溝通確認,提供相應的能力證明或者工作準入資質材料,獲得許可后方可進入,進入后,遵守本場區(qū)的相應安全規(guī)章制度,并且應參加本場區(qū)安排的安全教育培訓、考試。

進入現場必須正確佩戴安全帽,正確使用工器具,現場禁止穿涼鞋,背心,高空作業(yè)必須正確佩戴安全帶,嚴禁高空拋物,電氣操作應穿戴絕緣手套,絕緣鞋,并使用絕緣工器具,防止人員觸電危險。

嚴禁對未獲得批準的設備進行操作,嚴禁進行工作內容之外的工作。起停設備必須向集控室報告,工作結束后應清掃工作面。

在風機上作業(yè)時,風速大于8米/s(10米高平均風速)禁止在機艙與輪轂內工作。

禁止酒后進入工作現場,每一次進入現場作業(yè)前需向集控值班員說明,特殊作業(yè)人員作業(yè),必須有技術安全人員同行。

風機內作業(yè)不得抽煙,風場內在未辦理動火工作票前嚴禁明火作業(yè),必須進行時,需啟動一級二級動火工作票程序,做好相對應的安全消防措施后后方可動火。

高空作業(yè)攀登時確保任何物品的不得掉落。風機塔架上在每一層攀登結束后須蓋住每一層蓋板,以防工器具掉落砸傷人員與損壞設備。

雷雨天氣嚴禁在風機、箱變等帶電設備處逗留。葉片結冰后,嚴禁靠近風機。

施工完成后及時處理工作面,杜絕造成環(huán)境污染。

在風機葉輪上工作必須將葉輪鎖死。

車輛禁止在風機正下方長期停留,將工作器材卸下后,應選擇迎風方向,遠離風機停車。

使用提升機吊裝物品時,嚴禁下方站人,注意提升機與被吊物品的荷重,以防過載,防止物品墜落,機艙人員必須穿戴安全衣,,掛好安全繩。

以上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您如果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請您及時提出,由安全管理人員向您解釋,如已清楚,請您自覺遵守各項制度,如您在工作中未遵守本制度,私自作業(yè),違章作業(yè)等造成的事故,您將承擔各項責任以及賠付相應的損失。

第6篇 外來人員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為了加強外來參觀、學習人員及外來施工人員的安全管理,保證外來參觀、學習人員的人身安全,確保外來施工安裝工程及其他作業(yè)過程能夠安全正常進行,杜絕各類事故的發(fā)生,確保人身、設備及公司安全生產,特制定本規(guī)定。

二、適用范圍

本規(guī)定適用于所有外來參觀、 學習人員、外來施工單位員工和我公司相關的部門、車間。

三、術語定義

1、外來人員:包括外來參觀、 學習人員、外來業(yè)務人員、外來施工人員等未在公司注冊而進入生產區(qū)域的任何人員。

2、業(yè)務聯系部門:負責聯系外來施工單位、外來業(yè)務人員的部門或負責接待外來參觀、學習人員的部門。

3、施工所屬單位:外來人員施工現場所屬我公司的車間。

四、引用文件

1、《中華人員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2、《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

3、《江西鴻飛藥業(yè)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

五、職責

1、安全環(huán)保部負責制定本制度并負責解釋。負責制定本制度并負責解釋。負責外來人員的安全綜合監(jiān)督管理,負責外來施工人員的入廠安全教育,負責外來施工單位的建檔。

2、業(yè)務聯系部門負責外來施工單位相應資質資格證明的審查。

3、保衛(wèi)部負責外來人員入廠許可證的辦理,負責檢查、監(jiān)督考核外來人員所帶車輛在廠內行駛安全措施的落實工作。

4、施工所屬單位負責外來施工人員的現場安全教育和日常安全管理及作業(yè)過程安全措施的落實工作。

5、外來參觀、 學習人員、外來業(yè)務人員的接待單位負責教育安全注意事項,負責相關人員的安全管理。

6、生產管理部負責外來參觀、學習人員進入生產區(qū)的路線確定,并負責引導講解工作。

六、要求

1、工作程序要求

1.1、對外來人員的安全管理執(zhí)行“屬地管理”和“誰引進、誰負責,誰界區(qū)、誰負責”的原則。

1.2、 外來人員進入廠區(qū)由保衛(wèi)部警衛(wèi)人員電話落實業(yè)務聯系部門是否準入,業(yè)務聯系部門同意進入后由警衛(wèi)人員登記外來人員情況并發(fā)放《入廠許可證》或《參觀證》。

1.3、業(yè)務聯系部門在對來公司施工的單位或人員應選擇在安全管理和安全素質上有保障,具備相應資質等級的施工單位,并保存外來施工單位資質證明復印件一份,代表公司與外來施工單位簽定合法的施工合同,并填寫《外來施工單位工作程序單》。外來施工單位和公司簽完施工合同后持《外來施工單位工作程序單》到公司安全環(huán)保部接受入廠安全教育,并簽定合法的安全協議,交一定數額的安全風險抵押金(根據施工單位規(guī)模大小和施工時間不同風險抵押金數額為500元-5000元),由安全環(huán)保部建立外來施工人員檔案。考核合格的外來施工人員持安全協議和《外來施工單位工作程序單》到施工所屬單位接受作業(yè)現場安全教育。教育合格后方可進入作業(yè)現場進行施工。施工完成后,要做到工完料凈場地清,由業(yè)務聯系部門和所屬單位驗收合格后,將安全協議和《外來施工單位工作程序單》交給安全環(huán)保部,根據施工過程中考核情況支取安全風險抵押金。

1.4、外來參觀、 學習人員、外來業(yè)務人員入廠后必須先由業(yè)務聯系部門提醒安全注意事項,如需進入生產現場,需經生產管理部同意并建立檔案,指定行走路線后,由生產管理部安排專人陪同方可進入生產廠區(qū)。

1.5、未按以上程序辦理的,不準進入生產現場,所屬單位有權制止。

1.6、業(yè)務聯系部門對進入現場的人員要進行全方位的管理,負責施工單位與項目的聯絡工作,并負責作業(yè)過程中的安全,對任何違章行為均有權制止。

1.7、公司各級安全管理人員有權對外來施工單位及外來人員隨時進行監(jiān)督監(jiān)察安全作業(yè)情況及違章違紀情況,發(fā)現野蠻施工、違章作業(yè)、不符合安全作業(yè)要求等現象,有權制止。如不聽勸阻可令其停止作業(yè)、罰款、直至停止在本公司的施工。

1.8、施工所屬單位負責施工單位的監(jiān)督管理,公司安全環(huán)保部對外來施工單位的違章違紀情況考核施工所屬單位。

2、外來人員的安全要求

2.1、外來人員需隨身攜帶《入廠許可證》或《參觀證》,以備檢查。

2.2、在作業(yè)中必須遵守操作規(guī)程、安全技術規(guī)程及施工方案,遵守公司和所屬單位的勞動紀律和各項安全管理規(guī)定。

2.3、作業(yè)人員對所使用的設備、器具等做好檢查,防止事故的發(fā)生。

2.4、進入甲級防火防爆區(qū)域,不準穿帶鐵釘的鞋子及產生靜電的服裝,不得隨意攜帶引火物,更不得無證從事可能產生火花的工作,手機等其他通訊工具必須關閉。

2.5、任何人不得擅自進入非允許區(qū)域。未經有關單位同意和沒有公司電工人員陪同,不得進入配電室、變電室,不得私自動用電器設備。

2.6、任何人嚴禁私自動用我公司的設備、器具。

2.7、登高作業(yè)(2米以上)必須系好安全帶、戴好安全帽。垂直作業(yè)不得上下亂扔東西。

2.8、任何人員不得在公司內住宿、睡覺,特殊情況應經安全生產副總經理批準簽字。

2.9、公司內嚴禁吸煙。嚴禁酒后作業(yè)。

2.10、法律法規(guī)、國家標準、行業(yè)標準規(guī)定的必須遵守的其他作業(yè)規(guī)程和技術規(guī)程。

3、外來施工單位在公司內的安全要求

3.1、外來施工單位必須取得上級有關部門頒發(fā)的施工安裝許可證,或相應資質資格,方可進入本公司施工。

3.2、外來施工單位進入公司施工時必須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網絡,并設有專職安全員,以便加強聯系。施工中的安全管理工作由施工方自己負責,公司相關部門根據各自職責按照有關規(guī)定和標準實施監(jiān)察管理。

3.3、外來施工單位必須嚴格遵守國家及本公司的有關安全規(guī)定和制度,若違章作業(yè),野蠻施工,造成人身傷害、火災、爆炸等一切事故,由施工單位承擔一切責任,由此給公司造成的經濟損失和人身傷害由施工單位全部負責。

3.4、外來施工單位不得私自接電、水、汽(氣),因施工需要時,必須與生產管理部聯系,征得同意后,辦理有關手續(xù)或票證。

3.5、外來施工單位必須在指定范圍內作業(yè),并在施工現場設置圍欄或警戒線,懸掛安全標志,施工單位的備料不得影響交通。

3.6、外來施工單位對承包的工程項目,施工前必須向公司提交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經公司認可后方可施工。

3.7、外來施工單位自帶的各種設備、工具必須符合施工現場的安全要求和國家標準;使用的壓力容器必須經質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檢驗合格,由主管處室檢查確認后方可投入使用。

3.8、外來施工單位的車輛必須執(zhí)行廠內交通規(guī)則,行車限速,會車要做到“禮讓三先”,進入防火防爆區(qū)域必須安裝阻火器。

3.9、外來施工單位在公司內施工,必須根據需要按規(guī)定到所屬單位辦理用電、動火、動土、登高、進入容器等作業(yè)票證,嚴格執(zhí)行《化工企業(yè)廠區(qū)內作業(yè)安全規(guī)程》、《化工企業(yè)安全制度》、《化工生產41條禁令》等。

3.10、外來施工單位的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持有有關部門頒發(fā)的有效證件方可進行特種作業(yè)。

3.11、施工單位要督促施工人員嚴格穿戴勞動防護用品,禁止施工人員在正常生產區(qū)內閑遛亂逛或靠近、動用與施工安裝無關的設備、閥門及其他設施。

3.12、施工中一旦發(fā)生事故,如砸碰管道、管架、設備、電纜等應及時向所屬單位報告,及時采取補救措施,不得隱瞞或逃跑。

3.13、外來施工單位在工程竣工后,要做到工完料凈場地清。并按公司合同要求與業(yè)務聯系部門及時聯系,由雙方負責人和施工所屬單位共同進行驗收檢查。驗收合格后,外來施工單位人員即離開施工現場。

七、記錄

1、《入廠許可證》或《參觀證》

2、《外來施工單位工作程序單》

3、《外來施工單位安全協議》

第7篇 公司區(qū)外來人員安全管理制度

1、為加強對公司區(qū)的安全管理,使包括簽約商、訪客在內的公司區(qū)所有人員了解公司區(qū)安全要求等事項,規(guī)范人員安全行為,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適用于進入公司生產科研區(qū)的非本公司人員。

3、公司所有員工有責任確保訪客、簽約商等客戶能夠理解和遵守此規(guī)定。

4、一般安全規(guī)定:

4.1 個人行為規(guī)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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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 外來人員必須保持安全的行為方式,并以保護個人生命和公司財產為己任,嚴禁進行以下活動:

1)玩鬧和打斗;

2)吸煙;

3)使用手機;

4)無證駕駛機動車輛;

4.2 明火管理:

嚴禁使用明火,除非已經申請動火證。

4.3 作業(yè)證:

對動火作業(yè)、進入受限空間作業(yè)、挖掘作業(yè)、臨時用電作業(yè)、設備檢修作業(yè)、高處作業(yè)、起重作業(yè)、施工作業(yè)等危險性作業(yè)實施管理,嚴格許可制度,嚴格審批登記。

4.4 交通控制:

4.4.1 所有的機動車輛必須取得合法的資質證件;

4.4.2 所有的機動車司機必須有交警大隊頒發(fā)的有效駕駛執(zhí)照,方可駕駛車輛;

4.4.3 除非緊急情況,所有車輛在公司區(qū)的最高時速限制在10 公里/小時;

4.4.4 進入裝(卸)車臺后,應將車鑰匙拔下放入鑰匙箱內。

4.5 保安控制:

所有進入公司區(qū)的人員都應遵守保安規(guī)定,包括允許保安人員在任何時候檢查個人隨身物品、車輛等。

4.6 操作控制:

4.6.1 所有作業(yè)人員進行操作作業(yè)時,應嚴格按操作規(guī)程、程序進行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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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2 公司各級管理人員、安全管理員應不定期的檢查、抽查操作人員的操作情況。

4.7 簽約商管理:

4.7.1 所有簽約商在進入公司區(qū)作業(yè)前,必須接受安全辦的安全培訓,并辦理《工作證》或《臨時工作證》后,方可進入公司區(qū)作業(yè);

4.7.2 所有施工作業(yè),必須在工作批準證得到完全批準后,方可進行;

4.7.3 確保所使用的工具和設備處于安全狀態(tài),確保簽約商人員穿戴必要的個體防護用品;

4.7.4 不定期檢查簽約商的工作運行情況,確保其安全工作,并遵守相關安全規(guī)范和工作程序;

4.7.5 簽約商必須立即、如實向公司報告所有傷害、事件和產品泄漏事故。

4.8 個體防護用品:

4.8.1 進入公司區(qū)時,須視情況佩戴安全帽、安全防護鏡等必須的防護用品。

4.8.2 所有員工、簽約商進入公司區(qū)必須穿安全鞋,如果訪客參觀對腳部有潛在危險的區(qū)域,則必須穿安全鞋。

4.9 緊急反應:

4.9.1 所有個人必須熟悉工作場所的潛在危險,緊急設備設施的位置和使用,緊急撤離路線和緊急集合地點、緊急標識和應急報警按鈕的位置;

4.9.2 如公司區(qū)發(fā)生緊急情況,訪客應聽從陪同人員的安排。

4.10 一般安全規(guī)范:

以下安全規(guī)則盡管未盡其詳,但是每個外來人員必須遵守:

4.10.1 在緊急情況下,必須依照緊急應急程序,迅速有序的進行撤離,以避免不必要的傷害;

60

4.10.2 在有暴露的機械轉動或移動的工作場所,必須去除項鏈、戒指或領帶,以免發(fā)生事故,過肩長發(fā)必須包扎好,以防發(fā)生卷入機械的事故;

4.10.4 有產品泄漏時,立即清理;

4.10.5 保持現場清潔有序;

4.10.6 進入公司區(qū)必須關閉手機或將手機留于門衛(wèi)處;

4.10.7 禁止拍照,除非公司授權,得到允許后,應首先申請熱工準證。

5.糾正措施和處罰:

5.1 公司對不安全的或不良行為,將采取糾正或糾正措施,避免傷害、事故或財產損失的發(fā)生;

5.2 公司對任意破壞安全的行為,將根據情節(jié)輕重對違紀者進行處罰,處罰可分為口頭警告、書面警告、造成嚴重后果者將移交司法機關進行處理。

外來人員安全管理制度匯編(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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