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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團資金管理制度流程旨在規(guī)范企業(yè)資金運作,確保資金安全,提高資金使用效率,降低財務風險。它涵蓋了資金的籌集、使用、監(jiān)控、分析和控制等多個環(huán)節(jié),旨在實現集團資金的有序管理和有效配置。
包括哪些方面
1. 資金籌集:定義資金來源,包括內部積累、借款、發(fā)行股票或其他證券,以及合作伙伴投資等。
2. 資金使用:規(guī)定資金如何投入到業(yè)務運營、投資項目、償債及日常開支等方面。
3. 資金監(jiān)控:建立財務報表系統(tǒng),定期報告資金狀況,監(jiān)控現金流、負債率等關鍵指標。
4. 資金分析:通過財務分析,評估資金使用效果,為決策提供依據。
5. 資金控制:設定審批權限,制定資金預算,實施資金風險防控措施。
重要性
集團資金管理制度流程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
1. 保障資金安全:通過嚴格的審批和監(jiān)控機制,防止資金濫用或挪用,確保資金安全。
2. 提升運營效率:明確的資金使用規(guī)則,可以減少決策延誤,提升資金周轉速度。
3. 降低財務風險:通過合理的資金分配,降低債務負擔,預防財務危機。
4. 促進戰(zhàn)略規(guī)劃:通過對資金的深入分析,有助于企業(yè)制定長遠的戰(zhàn)略規(guī)劃。
方案
1. 建立完善的資金管理體系:結合集團業(yè)務特點,制定詳細的資金管理政策和操作流程。
2. 強化資金預測與預算:實施滾動預算,準確預測現金流,合理安排資金使用。
3. 實施資金集中管理:通過設立財務共享中心,統(tǒng)一調配集團內資金,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4. 優(yōu)化資金結構:根據財務狀況和市場環(huán)境,調整債務與股權比例,降低融資成本。
5. 定期審計與評估:定期進行內部審計,評估資金管理制度的有效性,及時調整和完善。
6. 加強風險管理:設立風險管理部門,識別和評估資金風險,制定應對策略。
以上方案需結合實際情況靈活執(zhí)行,以實現集團資金管理的科學化、規(guī)范化,為企業(yè)的持續(xù)發(fā)展提供堅實的財務基礎。
集團資金管理制度流程范文
第1篇 后勤集團資金往來款項結算管理辦法
后勤集團資金往來款項結算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加強后勤集團財務管理,規(guī)范資金往來款項的結算,加速資金周轉,根據國家有關規(guī)定和后勤集團實際情況,特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 往來款項包括應收賬款、預付賬款、應收票據、其他應收款、應付賬款、預收賬款、應付票據、其他應付款等往來業(yè)務結算。
第三條 集團各單位往來業(yè)務的總賬及明細賬由集團財務部各分管會計負責核算和管理。各分管會計應根據往來業(yè)務的內容,在不同的往來賬戶中進行明細登記。
第四條 集團各單位之間發(fā)生經濟業(yè)務往來,要求雙方單位填寫《z后勤集團內部結算〈轉賬〉單》。由收款單位填寫具體結算內容與金額,經收款單位與付款單位經手人、領導簽字確認;結算金額在5000元以上的須加蓋雙方單位公章。由收款單位財務人員將填列完整的單據交集團財務人員進行賬務處理。
第五條 集團各單位主管會計(報帳員)或收費負責人要建立資金往來備查登記簿,按業(yè)務內容、往來單位(個人)、經辦人員、金額等進行詳細登記,以便賬務清理和核對;集團財務部分管會計與各單位負責資金往來備查登記的人員應于每月月初核對上月往來款項總賬、明細賬及備查賬金額,及時調整誤差,保證賬賬相符;各單位主管會計負責監(jiān)督、檢查。
第六條 集團財務部分管會計應將核對無誤后的往來款項按月結出各賬戶的余額,依據不同的往來科目,打印明細清單,并通知各公司督促催收欠款、清償債務。
第七條 每年第四季度,集團財務部分管會計應會同各單位財務人員(主管會計、報賬員)、收費負責人對往來賬戶進行全面清理,并與往來單位進行核對,核實往來款項,采取措施加強催收工作。
第八條 年度末,各往來結算科目的余額應結轉下年,并詳細列明業(yè)務發(fā)生的時間和內容,以便進行賬齡管理。
第九條 各單位應指派專人負責往來款項的催收工作。對發(fā)生的往來款項要及時進行催收,對收回有困難的款項要及時書面上報單位領導及集團有關領導,申請幫助解決,最大程度避免壞賬的發(fā)生。
第十條 符合壞賬條件,確實無法收回的“應收賬款”“其他應收款”,各單位要提供有關證明材料或說明,由單位領導簽字確認,上報集團主管領導審批后,進行壞賬處理。
第十一條 確認壞賬的條件:
1、債務單位撤消,經民事訴訟確認無法追還的款項;
2、債務人破產或死亡,以其財產或者遺產清償后,仍然不能收回的應收賬款;
3、債務人逾期未履行償還義務,超過三年仍然不能收回的應收賬款。
第十二條 已作壞賬損失處理尚有追還可能的應收往來業(yè)務,要建立備查簿予以登記,并督促有關經辦部門相關當事人繼續(xù)催收。
第十三條 壞賬損失核算采用備抵法,按應收賬款年末余額5‰計提壞賬準備金。
本條款僅適用于集團內取得獨立法人資格的單位。
第十四條 “應付賬款”等債務,賬齡超過三年的,經確認為無法清償時,各單位提供有關證明材料或說明,報經各單位領導簽字確認,上報集團主管領導審批后,做銷賬處理。
第十五條 本辦法的解釋由集團財務部負責。
第十六條 本辦法自發(fā)布之日起執(zhí)行。
第2篇 某集團資金管理制度
__集團資金管理制度
__集團
二零零一年十一月
目 錄
第一章總則1
第二章資金管理原則及收支分類1
第三章經營活動資金收入的內容及管理2
第四章投資活動資金收入的內容及管理2
第五章籌資活動資金收入的內容及管理3
第六章資金支出的審批與管理4
第七章資金調撥的管理7
第八章資金管理和檢查7
第九章統(tǒng)計報表7
第十章附則8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對集團系統(tǒng)內資金使用的監(jiān)督和管理,加快資金的循環(huán)和周轉,提高資金利潤率,合理安排資金流向,保證資金安全,特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各子公司在銀行開立結算賬戶,辦理本單位的資金收支業(yè)務。
第三條集團總部財務部設立資金管理崗位,負責集團的資金管理。同時,向子公司委派資金管理員,負責監(jiān)督子公司的資金收支情況。
第二章資金管理原則及收支分類
第四條本制度所稱資金管理,是指集團的資金流入、流出等全過程的控制。
第五條實行資金管理應堅持以下原則:
(一)集團所有資金收支必須納入預算;
(二)堅持以收定支,量入為出;
(三)各項資金收支必須遵守國家方針政策、法規(guī)以及集團財務制度等有關規(guī)定。
第六條資金收入的分類
(一)經營活動的資金收入;
(二)投資活動的資金收入;
(三)籌資活動的資金流入。
第七條資金支出范圍
(一)經營活動的資金支出
1、產品銷售成本;
2、期間費用;
3、營業(yè)外支出和其他業(yè)務支出;
4、其它資金支出。
(二)投資活動資金支出
(三)分配股利
第三章經營活動資金收入的內容及管理
第八條經營活動的資金收入的內容
(一)銷售產品、提供勞務取得的收入;
(二)收取的租金;
(三)其他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資金收入。
第九條經營活動的資金收入管理
(一)各子公司在銀行開立結算賬戶,所有經營活動的資金收入都應足額存入銀行。
(二)各子公司資金管理員負責監(jiān)督經營活動資金收入的入賬情況。
(三)集團所屬單位未經總裁批準,不得在銀行或其他機構另立資金賬戶。
第四章投資活動資金收入的內容及管理
第十條投資活動資金收入范圍
(一)收回投資資金;
(二)分得的股利資金;
(三)取得債券利息收入;
(四)處置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其他長期資產收回的資金凈額;
(五)收到與投資活動有關的其他資金。
第十一條投資活動資金收入管理
(一) 項目投資責任人負責投資資金的回收及取得的收益,對于投資失誤或資金無法收回的項目投資責任人要承擔相關的責任;
(二)總部財務部應根據投資合同及年終決算情況,準確計算投資收益,督促投資收益按時收回;
(三)出售報廢的固定資產必須有設備部門的報廢鑒定,主管領導簽署報廢意見,完備的出庫手續(xù),總裁同意出售的決定,收取的資金要即時入賬;
(四)轉讓無形資產和其他長期資產應根據有效的合同按期收回資金;
(五)總部財務部資金管理主管要合理安排、監(jiān)督資金及時入賬,確保資金流動不影響集團正常生產經營。
第五章籌資活動資金收入的內容及管理
第十二條資金籌集的原則
(一)合法性原則:資金籌集必須遵守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接受國家的宏觀調控;
(二)適量原則:合理預測資金需要量,防止盲目籌資;
(三)時效性原則:安排好資金供應時間,確保資金籌集與生產經營的協(xié)調一致;
(四)最低資金成本原則:綜合分析各種籌資渠道,分析各種籌資成本,求得各種籌資方式最佳組合;
(五)資金結構合理原則:使財務風險與獲利能力控制在最合理的水平。
第十三條資金籌集渠道及審批程序
(一)向銀行等金融機構貸款:由總部財務部資金管理主管提出方案,財務總監(jiān)復核,總裁批準;
(二)定向募股:由總部財務部資金管理主管提出方案,經董事局批準按法定程序執(zhí)行;
(三)其他籌資方式。
第六章資金支出的審批與管理
第十四條事業(yè)部、子公司預算內資金支出的審批權限
說明:審批權限分三類:
1、審核:指管理部門及主管領導對該項開支的合理性提出初步意見。
2、審批:指有關領導經參考審核的意見后進行批準。
3、核準:指財務主管根據財務管理制度對已審批的支付款項從單據和數量上加以核準并備案。
工作事項使用部門總經理財務部總裁董事局財務總監(jiān)
固定資產購置5000元以下提出①審批②核準③
5000-20萬元提出①審核②審核③審批④核準⑤
20萬元以上提出①審核②審核③審核④審批⑤核準⑥
貨款支付5萬元以下提出①審批②核準③
5萬-50萬元提出①審核②審核③審批④核準⑤
50萬元以上提出①審核②審核③審核④審批⑤核準⑥
辦公費提出①審批②核準③
招待費提出①審批②核準③
差旅費提出①審批②核準③
培訓費提出①審批②核準③
通訊費提出①審批②核準③
宣傳廣告費用3000元以下提出①審批②核準③
3000元以上提出①審核②審核③審批④核準⑤
利息支出提出①審核②審核③審批④核準⑤
工資、獎金、福利提出①審批②核準③
對外捐款贊助提出①審核②審核③審核④審批⑤核準⑥
對外單位或私人借款提出①審核②審核③審核④審批⑤核準⑥
第十五條事業(yè)部、子公司預算外資金審批權限
事業(yè)部、子公司預算外資金支出的審批程序為:使用部門提出,總經理審核,財務部審核,總裁審批,財務總監(jiān)核準;如果有重大事項支出,應報董事局審批。
第十六條集團總部預算內資金審批權限
工作事項使用部門部長行政總監(jiān)財務部總裁董事局財務總監(jiān)
固定資產購置5000元以下提出①審核②審批③核準④
5000-20萬元提出①審核②審核③審批④核準⑤
20萬元以上提出①審核②審核③審核④審批⑤核準⑥
辦公費提出①審核②審批③核準④
招待費提出①審核②審批③核準④
差旅費提出①審核②審批③核準④
培訓費提出①審核②審批③核準④
通訊費提出①審核②審批③核準④
宣傳廣告費用3000元以下提出①審核②審批③核準④
3000元以上提出①審核②審核③審批④核準⑤
工資、獎金、福利提出①審核②審批③核準④
對外捐款贊助提出①審核②審核③審核④審批⑤核準⑥
對外單位或私人借款提出①審核②審核③審核④審批⑤核準⑥
第十七條集團總部預算外資金審批權限
總部預算外資金支出的審批程序為:使用部門提出,部長審核,行政總監(jiān)審核,總裁審批,財務總監(jiān)核準;如果有重大事項支出,應報董事局審批。
第十八條資金支出的管理
(一)總部財務部組織各事業(yè)部、子公司編制資金收支預算。各事業(yè)部、子公司要嚴格按照下達的年度計劃編制并向總部財務部報送季度、月度資金滾動計劃,統(tǒng)籌安排,合理使用資金。
(二)各子公司資金管理員負責保管財務印章,嚴格按照上述資金支出審批權限與程序監(jiān)督各項資金支出的執(zhí)行。
(三)總部財務部資金管理業(yè)務建立資金收支周報、月報報送制度,各子公司資金管理員要定期及時向總部財務部匯報資金收支情況。
(四)所有單位不得坐支、套取現金,做到專款專用。
(五)員工借款如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報銷還款,須繳納滯納金,具體辦法參見集團滯納金管理細則。
第七章資金調撥的管理
第十九條總部財務部資金管理崗位負責各子公司之間的資金調撥。資金管理主管可以根據掌握的資金信息,在各子公司之間進行資金的劃撥,以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率。發(fā)生資金的劃撥時,資金撥出單位借記應收賬款,貸記銀行存款;劃入單位借記銀行存款,貸記應付賬款。
第八章資金管理和檢查
第二十條總部以資金的安全性、效益性、流動性為中心,定期開展以下資金檢查和管理工作,并根據檢查情況,定期向總裁、董事局專題報告。
(一)定期檢查各子公司的現金庫存狀況。
(二)定期檢查各子公司的結算情況。
(三)定期檢查各子公司銀行存款的對賬工作。
(四)對子公司匯出的10萬元以上大額款項進行跟蹤檢查或抽查。
第九章統(tǒng)計報表
第二十一條各子公司必須在旬后1日內向總部財務部資金管理主管報送旬末銀行存款、結算業(yè)務統(tǒng)計表,資金管理主管匯總后于旬后2日內報財務總監(jiān)、總裁。
第二十二條總部財務部資金管理主管要及時掌握各子公司銀行存款余額,并且每天向財務總監(jiān)報一次存款余額表。
第十章附則
第二十三條本規(guī)則經呈董事局通過頒布實施,修改時由財務總監(jiān)提出,董事局審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