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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煤礦蓄電池機車和小絞車標準管理制度辦法
第一條: 蓄電池機車牽引車數(shù),應按廠家《技術說明書》規(guī)定執(zhí)行。在架線軌道運輸大巷中,5t及以下蓄電池機車必須在規(guī)定區(qū)域內運行,正常情況下,嚴禁駛入架線機車運行區(qū)。
第二條: 蓄電池機車要嚴格按照操作《煤礦安全規(guī)程》第三百六十一條的規(guī)定操作,并做到“七不開”,即無證不開;燈、鈴、閘失效不開;巷道和軌道質量不合格不開;無司機棚室不開;超掛車或不按規(guī)定車輛運送物料不開;電瓶過放電不開;有失爆現(xiàn)象不開。
第三條: 小絞車的安裝和使用必須符合設計、作業(yè)規(guī)程中的有關規(guī)定和要求。
第四條: 同一軌道運輸斜巷或與斜巷交叉口使用2臺以上絞車時(包括液壓絞車),除有各自提升信號統(tǒng)一規(guī)定外,聲光信號必須有明顯區(qū)別。
第五條: 不得用調度絞車代替回柱絞車回柱,嚴禁一部絞車雙向提升。
第六條: 控制小絞車對拉方式運輸,確需使用對拉車運輸時,必須制定專項安全措施。
第七條: 上山掘進采用倒拉牛提升方式時,必須編制專項安全技術措施,絞車以上12-20m內必須加強安全防護。
第八條: 小絞車使用必須嚴格執(zhí)行“八不準”,即絞車安裝后,未經組織驗收或驗收不合格;未明確使用單位和維護包機人;安全設施不到位或存在隱患;小絞車司機未持證上崗;使用前未對連接裝置及防護設施(鋼絲繩、保險繩、鉤頭、信號、制動閘和聯(lián)接裝置)認真檢查、記錄;非絞車司機;20米內鋼絲繩有2個或2個以上接頭;安裝地點不滿足設備擺放、檢修、行人、操作要求的不準使用。
每一礦井必須至少制訂并完善下列運輸管理制度
1、普通帶式輸送機管理制度
2、刮板機運輸管理制度
3、斜巷軌道運輸管理制度
4、小絞車管理制度
5、鋼絲繩管理制度
6、軌道運輸線路鋪設標準
第2篇 小絞車安裝標準管理辦法
為加強和尚嘴井下小絞車的管理,杜絕運輸事故發(fā)生,制訂本標準。本文所提到的小絞車主要包括: jd-1(11.4kw) 、jd-1.6(25kw)、jd-2.5(40kw) 和 jd-4(55kw)。
一、井下小絞車的安裝要求及質量標準
1、新安裝小絞車必須由技術科專業(yè)人員進行設計,科長審批,礦總工程師批準,基礎設計要符合絞車生產廠家圖紙設計要求。安裝設計中,要明確標注絞車硐室尺寸、絞車型號、控制設備型號、絞車安裝地點、安裝尺寸、照明和信號的安裝位置、鋼絲繩型號、長度、最大載荷量、繩頭的連接方式,以及下山安全設施(車檔、安全門、地滾的安裝尺寸和具體要求等)
2、小絞車的基礎固定要滿足以下要求:
(1) 固定使用三個月以上的上、下山小絞車和斜巷角度大于15°的小絞車或頂板條件差無法使用四壓兩戧固定的小絞車,必須作預埋架和澆筑水泥基礎,并用螺栓將絞車牢固固定在預埋架上。
(2) 運送大型綜采、綜掘設備的上、下山小絞車除作預埋架和澆筑水泥基礎外,必須加裝四壓柱和兩戧柱穩(wěn)固。
(3) 使用25kw以下的小絞車且時間超過三個月的可使用錨固技術進行安裝固定。其錨桿的直徑、長度,使用數(shù)量、錨孔深度及錨固力必須符合規(guī)定,必須進行拉拔試驗并詳細記錄備案.
(4) 平巷經常移動的小絞車,(使用時間在三個月以內及25kw以下的小絞車),可打臨時支柱固定,頂壓支柱為四壓兩戧(或雙壓柱和兩地錨)將絞車穩(wěn)固。地錨采用ф18×1800㎜規(guī)格的錨桿,錨桿打入底板實體的深度不小于1.5m,每條錨桿的拉拔力不小于5噸;地錨拉拔抽檢數(shù)量應不少于50%,試驗時按對角選擇錨桿。打地錨前,應先在絞車安裝位置上打厚度不小于200㎜的混凝土基礎臺,地錨螺栓緊固后,露出的長度應30-50mm。地錨的拉拔力由施工單位進行試驗,確認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5) 用壓戧柱固定時,戧柱固定必須牢固可靠,戧柱與地板傾角為55-75°;
壓柱必須打在底座焊接的柱窩內,嚴禁穿鞋。壓柱要用直徑不小于180mm的紅松木或硬雜木,顏色為紅白相間,間距300mm。嚴禁直接打在支架上。柱頭窩深:灰?guī)r頂板100mm以上,砂頁巖頂板:200mm以上。
(6) 臨時使用且牽引斜巷的角度不大于15°,載荷小于絞車額定值負載的四分之三時,可以采用四壓兩戧柱固定,壓戧柱的固定情況,必須經常檢查。
(7) 嚴禁使用單體液壓支柱和砼壓柱固定絞車。
3、絞車安裝地點必須滿足設備擺放、方便檢修和便于安全操作的要求。安裝后的絞車最突出部位與最近軌道的間距不得小于500mm,絞車最突出部位與巷道幫之間應留有不小于300mm的檢修空間,絞車司機操作側應有不小于1m2 安全操作空間,絞車硐室高度不得小于2m。
4、絞車滾筒中心線應與斜巷軌道中心線一致,安裝牢固,方便操作。做到不上垛、不咬繩、不跳繩,排列整齊。如出繩方向不正,必須安設拔繩輪。
5、鋼絲繩必須纏繞均勻,不得有松繩,纏繩量符合規(guī)定即纏繞鋼絲繩最外一層距滾筒邊緣不得小于所用繩徑的 2.5 倍。
6、小絞車牽引斜長超過15m時,必須安裝聲光信號,雙向對打與遠方操作按鈕一并固定在操作牌板上,操作牌板必須安設在絞車司機便于操作的位置(即絞車司機一只手不離閘把,另一只手能停車、打信號)。
7、斜坡下部車場信號必須設在安全躲避洞內(躲 避洞長度不得小于 1 米,寬度不得小于 1.2 m,高度不得小于 1.8 m) 。
8、閘及閘把的要求:
(1) 閘把及杠桿系統(tǒng)動作應靈活可靠,施閘后閘把位置應與水平位置成30°~45°夾角。
(2) 拉桿螺栓、叉頭、閘把、銷軸無損傷變形,拉桿螺栓應有背帽緊固,定位螺栓要齊全,各類銷子嚴禁用異物代替。
(3) 絞車司機側的金屬擋板應齊全,不允許變形。
9、斜巷絞車道為避免絞車鋼絲繩在軌枕與地板上拖行,應安裝托繩輪,安裝間距以鋼絲繩不摩擦軌枕為準,但最大間距不得大于 15 m,托繩輪必須保持轉動靈活。
10、所有小絞車的安裝質量應符合設計和安裝質量標準要求,安裝竣工后經機電科組織相關人員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二、井下小絞車的使用及維護管理要求
1、小絞車旁應懸掛技術參數(shù)、管理牌板,牌板內容齊全,數(shù)據(jù)準確,字跡 清楚。技術參數(shù)牌板內容為絞車編號、絞車型號、電機功率、鋼絲繩直徑、安裝 地點、坡度、坡長、維護人、使用單位、規(guī)定掛車數(shù)量、最大牽引力。
管理牌板包括崗位責任制、操作規(guī)程、交接班制度。
2、斜巷下放物料時, 嚴禁不帶電開車。遇有一段平車場或仰坡段,嚴禁采用速度慣性沖坡。
3、為防止鋼絲繩生銹,應選用合格的專用鋼絲繩油,每月至少涂油一次。
4、斜巷運輸鋼絲繩每天至少檢查一次并認真填寫記錄,檢查項目為斷絲、磨損、銹蝕和變形等。
5、在鋼絲繩使用期間,咬繩、斷絲數(shù)突然增加或伸長突然加快,必須立即更換。若發(fā)現(xiàn)有斷股、打結、或銹蝕嚴重,點蝕麻坑形成溝紋或外層鋼絲松動時,不論斷絲數(shù)或繩徑磨損多少,都必須立即更換。
機電科
2022年12月17日
第3篇 煤礦蓄電池機車小絞車標準管理制度辦法
第一條: 蓄電池機車牽引車數(shù),應按廠家《技術說明書》規(guī)定執(zhí)行。在架線軌道運輸大巷中,5t及以下蓄電池機車必須在規(guī)定區(qū)域內運行,正常情況下,嚴禁駛入架線機車運行區(qū)。
第二條: 蓄電池機車要嚴格按照操作《煤礦安全規(guī)程》第三百六十一條的規(guī)定操作,并做到“七不開”,即無證不開;燈、鈴、閘失效不開;巷道和軌道質量不合格不開;無司機棚室不開;超掛車或不按規(guī)定車輛運送物料不開;電瓶過放電不開;有失爆現(xiàn)象不開。
第三條: 小絞車的安裝和使用必須符合設計、作業(yè)規(guī)程中的有關規(guī)定和要求。
第四條: 同一軌道運輸斜巷或與斜巷交叉口使用2臺以上絞車時(包括液壓絞車),除有各自提升信號統(tǒng)一規(guī)定外,聲光信號必須有明顯區(qū)別。
第五條: 不得用調度絞車代替回柱絞車回柱,嚴禁一部絞車雙向提升。
第六條: 控制小絞車對拉方式運輸,確需使用對拉車運輸時,必須制定專項安全措施。
第七條: 上山掘進采用倒拉牛提升方式時,必須編制專項安全技術措施,絞車以上12-20m內必須加強安全防護。
第八條: 小絞車使用必須嚴格執(zhí)行“八不準”,即絞車安裝后,未經組織驗收或驗收不合格;未明確使用單位和維護包機人;安全設施不到位或存在隱患;小絞車司機未持證上崗;使用前未對連接裝置及防護設施(鋼絲繩、保險繩、鉤頭、信號、制動閘和聯(lián)接裝置)認真檢查、記錄;非絞車司機;20米內鋼絲繩有2個或2個以上接頭;安裝地點不滿足設備擺放、檢修、行人、操作要求的不準使用。
每一礦井必須至少制訂并完善下列運輸管理制度
1、普通帶式輸送機管理制度
2、刮板機運輸管理制度
3、斜巷軌道運輸管理制度
4、小絞車管理制度
5、鋼絲繩管理制度
6、軌道運輸線路鋪設標準
第4篇 小絞車安裝標準及管理辦法
為加強和尚嘴井下小絞車的管理,杜絕運輸事故發(fā)生,制訂本標準。本文所提到的小絞車主要包括: jd-1(11.4kw) 、jd-1.6(25kw)、jd-2.5(40kw) 和 jd-4(55kw)。
一、井下小絞車的安裝要求及質量標準
1、新安裝小絞車必須由技術科專業(yè)人員進行設計,科長審批,礦總工程師批準,基礎設計要符合絞車生產廠家圖紙設計要求。安裝設計中,要明確標注絞車硐室尺寸、絞車型號、控制設備型號、絞車安裝地點、安裝尺寸、照明和信號的安裝位置、鋼絲繩型號、長度、最大載荷量、繩頭的連接方式,以及下山安全設施(車檔、安全門、地滾的安裝尺寸和具體要求等)
2、小絞車的基礎固定要滿足以下要求:
(1) 固定使用三個月以上的上、下山小絞車和斜巷角度大于15°的小絞車或頂板條件差無法使用四壓兩戧固定的小絞車,必須作預埋架和澆筑水泥基礎,并用螺栓將絞車牢固固定在預埋架上。
(2) 運送大型綜采、綜掘設備的上、下山小絞車除作預埋架和澆筑水泥基礎外,必須加裝四壓柱和兩戧柱穩(wěn)固。
(3) 使用25kw以下的小絞車且時間超過三個月的可使用錨固技術進行安裝固定。其錨桿的直徑、長度,使用數(shù)量、錨孔深度及錨固力必須符合規(guī)定,必須進行拉拔試驗并詳細記錄備案.
(4) 平巷經常移動的小絞車,(使用時間在三個月以內及25kw以下的小絞車),可打臨時支柱固定,頂壓支柱為四壓兩戧(或雙壓柱和兩地錨)將絞車穩(wěn)固。地錨采用ф18×1800㎜規(guī)格的錨桿,錨桿打入底板實體的深度不小于1.5m,每條錨桿的拉拔力不小于5噸;地錨拉拔抽檢數(shù)量應不少于50%,試驗時按對角選擇錨桿。打地錨前,應先在絞車安裝位置上打厚度不小于200㎜的混凝土基礎臺,地錨螺栓緊固后,露出的長度應30-50mm。地錨的拉拔力由施工單位進行試驗,確認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5) 用壓戧柱固定時,戧柱固定必須牢固可靠,戧柱與地板傾角為55-75°;
壓柱必須打在底座焊接的柱窩內,嚴禁穿鞋。壓柱要用直徑不小于180mm的紅松木或硬雜木,顏色為紅白相間,間距300mm。嚴禁直接打在支架上。柱頭窩深:灰?guī)r頂板100mm以上,砂頁巖頂板:200mm以上。
(6) 臨時使用且牽引斜巷的角度不大于15°,載荷小于絞車額定值負載的四分之三時,可以采用四壓兩戧柱固定,壓戧柱的固定情況,必須經常檢查。
(7) 嚴禁使用單體液壓支柱和砼壓柱固定絞車。
3、絞車安裝地點必須滿足設備擺放、方便檢修和便于安全操作的要求。安裝后的絞車最突出部位與最近軌道的間距不得小于500mm,絞車最突出部位與巷道幫之間應留有不小于300mm的檢修空間,絞車司機操作側應有不小于1m2 安全操作空間,絞車硐室高度不得小于2m。
4、絞車滾筒中心線應與斜巷軌道中心線一致,安裝牢固,方便操作。做到不上垛、不咬繩、不跳繩,排列整齊。如出繩方向不正,必須安設拔繩輪。
5、鋼絲繩必須纏繞均勻,不得有松繩,纏繩量符合規(guī)定即纏繞鋼絲繩最外一層距滾筒邊緣不得小于所用繩徑的 2.5 倍。
6、小絞車牽引斜長超過15m時,必須安裝聲光信號,雙向對打與遠方操作按鈕一并固定在操作牌板上,操作牌板必須安設在絞車司機便于操作的位置(即絞車司機一只手不離閘把,另一只手能停車、打信號)。
7、斜坡下部車場信號必須設在安全躲避洞內(躲 避洞長度不得小于 1 米,寬度不得小于 1.2 m,高度不得小于 1.8 m) 。
8、閘及閘把的要求:
(1) 閘把及杠桿系統(tǒng)動作應靈活可靠,施閘后閘把位置應與水平位置成30°~45°夾角。
(2) 拉桿螺栓、叉頭、閘把、銷軸無損傷變形,拉桿螺栓應有背帽緊固,定位螺栓要齊全,各類銷子嚴禁用異物代替。
(3) 絞車司機側的金屬擋板應齊全,不允許變形。
9、斜巷絞車道為避免絞車鋼絲繩在軌枕與地板上拖行,應安裝托繩輪,安裝間距以鋼絲繩不摩擦軌枕為準,但最大間距不得大于 15 m,托繩輪必須保持轉動靈活。
10、所有小絞車的安裝質量應符合設計和安裝質量標準要求,安裝竣工后經機電科組織相關人員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二、井下小絞車的使用及維護管理要求
1、小絞車旁應懸掛技術參數(shù)、管理牌板,牌板內容齊全,數(shù)據(jù)準確,字跡 清楚。技術參數(shù)牌板內容為絞車編號、絞車型號、電機功率、鋼絲繩直徑、安裝 地點、坡度、坡長、維護人、使用單位、規(guī)定掛車數(shù)量、最大牽引力。
管理牌板包括崗位責任制、操作規(guī)程、交接班制度。
2、斜巷下放物料時, 嚴禁不帶電開車。遇有一段平車場或仰坡段,嚴禁采用速度慣性沖坡。
3、為防止鋼絲繩生銹,應選用合格的專用鋼絲繩油,每月至少涂油一次。
4、斜巷運輸鋼絲繩每天至少檢查一次并認真填寫記錄,檢查項目為斷絲、磨損、銹蝕和變形等。
5、在鋼絲繩使用期間,咬繩、斷絲數(shù)突然增加或伸長突然加快,必須立即更換。若發(fā)現(xiàn)有斷股、打結、或銹蝕嚴重,點蝕麻坑形成溝紋或外層鋼絲松動時,不論斷絲數(shù)或繩徑磨損多少,都必須立即更換。
機電科
2016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