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會財務管理工作標準規(guī)定怎么寫
工會財務管理是維護工會組織正常運行的重要環(huán)節(jié),涉及到資金的收支、預算編制、會計核算等多個方面。制定一套完善的工作標準規(guī)定,旨在提高財務管理效率,保障工會經費的合理使用,確保工會工作的公正透明。以下將詳細闡述工會財務管理工作的一些關鍵點。
1. 財務預算編制:預算應以工會年度工作計劃為基礎,明確各項活動的資金需求。預算編制需遵循實事求是的原則,既要考慮實際需要,也要避免浪費。
2. 資金收支管理:所有收支必須有明確的憑證,做到賬實相符。收入項目應詳細記錄來源,支出項目應注明用途,避免不明款項的出現。
3. 會計核算:會計核算應嚴格遵守國家會計法規(guī),保證會計信息的真實性、完整性。定期進行賬目核對,確保無誤。
4. 審計監(jiān)督:建立內部審計機制,定期對財務活動進行審計,發(fā)現問題及時糾正,防范財務風險。
5. 財務報告:定期向工會會員大會或工會委員會報告財務狀況,接受會員的監(jiān)督。
6. 財務檔案管理:妥善保管財務憑證和報表,便于日后查閱。檔案應按年份分類,便于查找。
在執(zhí)行這些標準規(guī)定時,新手可能會遇到一些挑戰(zhàn),例如在預算編制時可能對資金需求估算不準,或者在會計核算中對某些規(guī)則理解不清。這些問題可以通過學習培訓和實踐經驗來逐步解決。
管理標準規(guī)范
工會財務管理工作標準規(guī)定的核心在于規(guī)范流程,確保資金安全,提升財務管理的專業(yè)性和透明度。它也強調了教育和培訓的重要性,幫助工作人員熟悉并掌握財務管理的各個環(huán)節(jié)。
管理標準有哪些
預算編制的科學性與合理性
資金收支的合規(guī)性與憑證完整性
會計核算的準確性與合法性
內部審計的有效性與及時性
財務報告的公開性與透明度
財務檔案的保管與查閱便利性
注意事項
在執(zhí)行標準規(guī)定時,應注意以下幾點:
遵循法規(guī),不得違反國家財經紀律。
培訓教育,提升財務人員的專業(yè)素養(yǎng)。
強化內部審計,確保財務管理的公正性。
加強溝通,使財務管理與工會整體工作緊密結合。
書寫格式
工會財務管理工作標準規(guī)定的書寫格式應清晰明了,包括以下幾個部分:
1. 引言:簡述財務管理的重要性。
2. 主體:詳述各項標準規(guī)定,每項規(guī)定可分段闡述。
3. 實施與監(jiān)督:說明如何執(zhí)行和檢查這些規(guī)定。
4. 結束語:強調遵守規(guī)定的必要性,提出期望。
在書寫過程中,應注重語言的自然流暢,避免過于機械的表述,同時保證邏輯的嚴密性和內容的創(chuàng)新性,以體現人性化和專業(yè)性的結合。
工會財務管理工作標準規(guī)定范文
前言
本標準是根據***供電公司標準化工作需要,為規(guī)范工會工作而制定。
本標準由***供電公司標準化委員會提出。
本標準起草單位:工會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aaa
本標準主要審查人:bbb
本標準主要批準人:ccc
本標準委托公司工會負責解釋。
工會財務管理
1 范圍
本標準規(guī)定了***供電公司財務工作的管理職能、管理內容與要求、檢查與考核。
本標準適用于***供電公司工會財務的管理。
2 規(guī)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xié)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gb/t 1.1-2000標準化工作導則 第1部分:標準的結構和編寫規(guī)則
gb/t 15496-2003企業(yè)標準體系 要求
gb/t 15497-2003企業(yè)標準體系--技術標準體系
gb/t 15498-2003企業(yè)標準體系―管理標準、工作標準體系
gb/t 13016-1991標準體系表編制原則和要求
gb/t 13017-1995標準體系表編制指南
3 管理職能
工會財務會計在工會主席領導下負責工會財會工作。
4 管理內容與要求
4.1 職責
4.1.1 負責對會計憑證、帳簿、會計報表及工會全部經濟活動審核。
4.1.2 以實際發(fā)生的經濟業(yè)務事項為依據進行會計核算,包括現金、銀行存款、有價證券、財物的收發(fā)、增減和使用、收入、支出的計算、債權債務的發(fā)生和結算及其他。
4.1.3 負責編制并嚴格執(zhí)行財務計劃、預算和決算。
4.2 權限
4.2.1 有權拒絕不符合現金業(yè)務事項的付款。
4.2.2 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有權不予接受,并向單位負責人報告;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并按照國家統(tǒng)一的會計制度的規(guī)定更正、補充。
4.2.3 有權不予辦理違反統(tǒng)一財務、財政制度規(guī)定的收支。
4.2.4 有權監(jiān)督檢查本單位各分會的財務收支,資金使用和財產保管等情況。
4.3 現金管理
4.3.1 不收白條、借據抵充現金,不挪用現金。
4.3.2 不坐支現金,庫存不超過銀行核定的現金限額。
4.3.3 保證庫存現金與帳面核對相符。
4.3.4 收付款后,記帳憑證加蓋收、付訖章。
4.3.5 根據已辦理完畢的收、付款憑證、序時逐筆登記現金日記帳,且記帳余額與庫存現金核對相符。
4.3.6 嚴禁設帳外“小金庫”。
4.4 銀行結算管理
4.4.1 在銀行開立的帳戶,只限本單位使用。
4.4.2 正確填寫支票,不簽發(fā)空頭、遠期支票。
4.4.3 設支票借支登記薄,注明支票鑒發(fā)日期、款項、用途、規(guī)定限額,用途必須與原始憑證相符。
4.4.4 作廢支票應與存根一起保存。
4.4.5 支票遺失應立即向銀行辦理掛失手續(xù)。
4.5 會計憑證
4.5.1 會計科目
4.5.1.1 按全國總工會統(tǒng)一規(guī)定設置和使用總帳科目。
4.5.1.2 按工會管理和經濟業(yè)務要求,正確設置和使用明細科目和子目。
4.5.1.3 確定會計科目時,對應關系清楚,記帳方向正確。
4.5.2 原始憑證
4.5.2.1 審核原始憑證,包括填制單位名稱、填制日期、原始憑證名稱、抬頭人,經濟業(yè)務內容、金額大小寫相符,填制單位公章及填制人簽章等。
4.5.2.2 原始憑證內容真實,所記載的各項內容均不得涂改,如記載的內容有錯誤的,應當由開具單位重開或更正,并在更正處加蓋出具單位印章;金額出現錯誤不得更正,只能由原始憑證開具單位重新開具。
4.5.2.3 原始憑證經濟業(yè)務內容合法。
4.5.2.4 原始憑證不能用復印件代替。
4.5.3 記帳憑證
4.5.4 記帳憑證內容填寫齊全。包括填制日期、憑證名稱和編號、經濟業(yè)務事項摘要、會計科目、方向和金額、附件張數、會計部門有關人員的簽名或印章等。
4.5.5 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填制記帳憑證,如填制錯誤,應當重新填制,并連續(xù)編號裝訂,裝訂后封面填寫齊全。包括:企業(yè)名稱、憑證種類、時間、起訖號、裝訂人、主管人簽章。
4.6 會計帳簿
4.6.1 設置帳簿
4.6.1.1 按全國總工會統(tǒng)一規(guī)定設置帳戶,使用帳簿。
4.6.1.2 帳簿設置齊全、合理,查閱方便,在用帳簿專人保管存放,一般帳簿一年更換一次。
4.6.2 記帳規(guī)定
4.6.2.1 以審核無誤的記帳憑證為依據記帳,內容與記帳憑證保持一致。
4.6.2.2 日記帳及時登記。
4.6.2.3 記帳要用藍黑墨水或碳素墨水書寫,不得使用圓珠筆或鉛筆書寫,書寫的文字和數字上面要留有適當空格,不要寫滿格,一般應占格距的二分之一。
4.6.2.4 各種帳簿按頁次順序連續(xù)登記,不得跳行、隔頁。如果發(fā)生跳行、隔頁,應當將空行、空頁劃線注銷,或者注明“此行空白”、“此頁空白”字樣,并由記帳人員簽名或者蓋章。
4.6.2.5 登記帳簿時發(fā)生錯誤,不準涂改、挖補、刮擦或者用藥水消除字跡,不準重新抄寫,必須按規(guī)定方法進行更正。
4.6.2.6 帳頁轉頁寫“過次頁”次頁寫“承前頁”。
4.6.2.7 訂本帳簿帳頁不得撕毀,活頁式不準缺頁。
4.6.3 對帳清帳
4.6.3.1 做到帳證核對、帳帳核對、帳實核對相符。
4.6.3.2 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材料、備品定期盤點達到帳、卡、物相符。
4.6.3.3 及時清理債權、債務。
4.7 會計報表
4.7.1 報表按《工會財會制度》統(tǒng)一格式要求編制,做到真實、準確、報送及時。
4.7.2 報表封面印章齊全。
4.8 會計交接
4.8.1 交接時,有監(jiān)交人監(jiān)交。
4.8.2 編制移交清冊,帳簿同時移交。
5 檢查與考核
5.1 按能用考核管理標準有關規(guī)定檢查與考核。
5.2 本標準的執(zhí)行在工會主席領導下,由工會主席、經審委員會檢查與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