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氣割安全操作15篇

更新時間:2024-11-20 查看人數: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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氣割安全操作

第1篇 氣焊與氣割作業(yè)安全操作要點

① 在氧氣瓶嘴上安裝減壓器之前,應進行短時間吹除,以防瓶嘴堵塞。

② 乙炔發(fā)生器內、氧氣瓶嘴部和開氧氣瓶的扳手上均不得沾有油脂。

③ 乙炔發(fā)生器(乙炔氣瓶)和氧氣瓶均應距明火 10m 以上;乙炔發(fā)生器與氧氣瓶之間的距離也應在 7m 以上。

④ 乙炔發(fā)生器與焊炬之間均應有可靠的回火防止器。

⑤ 為了防止回火,在操作中應做到如下。

a.焊(割)炬不要過分接近熔融金屬。

b.焊(害」)嘴不能過熱。

c.焊(割)嘴不能被金屬熔渣等雜物堵塞。

d.焊(割)炬閥門必須嚴密,以防氧氣倒回乙炔管道。

e.乙炔氣量不能太小。

⑥ 乙炔發(fā)生器和氧氣瓶均應放置在空氣流通的地方,不得在烈日下曝曬,不得靠近火源與其他熱源。乙炔發(fā)生器不可放在室內,不得安置在空氣壓縮機、鼓風機和通風機的吸風口附近,也不得安置在高壓線和起重機滑線下。

⑦ 開啟電石桶時,不得猛力敲打,以防止發(fā)生火花而引起爆炸。乙炔發(fā)生器啟動后,應先排除器內空氣,然后才能使用乙炔氣。高處焊接時,應特別注意不使火花掉進發(fā)生器內。

⑧ 在使用焊槍和割炬前,必須先檢查吸射性能和氣密性;點火時先打開乙炔閥并點燃,后開氧氣調節(jié)火焰;關火時應先關乙炔,后關氧氣,防止引起回火和產生煙塵。停止使用時嚴禁將焊炬、膠管和氣源做永久性連接。

⑨ 在通風不良的地點或在容器內作業(yè)時,焊割炬應先在外面點好火。

⑩ 在易燃易爆生產區(qū)域內動火,應按規(guī)定辦理動火審批手續(xù)氣焊與電焊在同一點作業(yè)時,氧氣瓶應墊有絕緣物,以防止氣瓶帶電工作結束后,應將乙炔發(fā)生器內的電石籃取出,并將容器沖洗干凈。

第2篇 氣割機安全操作規(guī)范

1、操作人員應掌握本機性能特點,具有勞動局發(fā)放的氣割操作證。

2、本機操作時須嚴格遵守《氣割操作規(guī)范》。

3、使用本機前必須檢查氣路系統(tǒng)及割炬連接部位有否漏氣現象,如有漏氣,一經發(fā)現必須立即停止使用,并報上級主管,及時修復后再使用。

4、操作者休息或長時間離開機器時,必須關閉電源,嚴禁無人操作或遠距離操作。

5、當被切割的鋼板安放在切割工作臺上后,適當調整割炬上手輪,使割嘴離開鋼板一定距離。

6、氣割機使用完畢后,必須切斷電源,關閉氣源閥門,將管路內剩余氣體放完。

7、氣割機附近,嚴禁放易燃易爆物品,嚴禁吸煙,嚴禁在氣割機及氣源附近使用磨光機、電焊機等設備。

8、乙炔(丙烷)與氧氣不能混放。

9、使用氣割環(huán)境溫度在0-40℃

第3篇 電焊氣割安全操作規(guī)范

1、焊工必須持證作業(yè),嚴格遵守焊接作業(yè)“十不焊”原則;

2、不按規(guī)定辦理動火審批手續(xù)的不得進行焊接作業(yè);

3、登高作業(yè)的焊工必須戴安全帽,掛安全帶,并按規(guī)定穿戴好其它勞動防護用品。

4、登高焊接必須備有盛放焊條及其它焊接工具的專用工具袋,焊接用的材料配件,工具等須離樓層沿邊超過1米以防墜落。

5、焊接現場應設專人監(jiān)護,并備有足夠的消防器材。

6、氣割作業(yè)前,應檢查確認所使用的氧氣,乙炔氣導管完好無損,符合安全規(guī)定,其中氧氣管為紅色,乙炔管為黑色。

7、作業(yè)前,應檢查電焊電纜的完好無損,保證良好的絕緣效果,如發(fā)現問題應立即予以修補或更換,電纜線長度不宜超過30 米 。

8、電焊機接線柱及外露帶電部位的防護罩不得任意拆卸。

9、嚴禁利用建筑物內的金屬結構,軌道,曖氣設施,管理及其它金屬物體電焊導線及電纜的搭電。

10、所使用的氧氣和乙炔氣瓶,兩者相距最短距離為7 米 ,并距離明火最少10 米 。

11、焊接,切割作業(yè)完成后,應及時清理現場,徹底消滅火種,防止事故隱患。

12、焊接,切割作業(yè)時均應在下方設有承火鐵斗。

第4篇 電焊、氣割安全操作規(guī)范

1、焊工必須持證作業(yè),嚴格遵守焊接作業(yè)“十不焊”原則;

2、不按規(guī)定辦理動火審批手續(xù)的不得進行焊接作業(yè);

3、登高作業(yè)的焊工必須戴安全帽,掛安全帶,并按規(guī)定穿戴好其它勞動防護用品。

4、登高焊接必須備有盛放焊條及其它焊接工具的專用工具袋,焊接用的材料配件,工具等須離樓層沿邊超過1米以防墜落。

5、焊接現場應設專人監(jiān)護,并備有足夠的消防器材。

6、氣割作業(yè)前,應檢查確認所使用的氧氣,乙炔氣導管完好無損,符合安全規(guī)定,其中氧氣管為紅色,乙炔管為黑色。

7、作業(yè)前,應檢查電焊電纜的完好無損,保證良好的絕緣效果,如發(fā)現問題應立即予以修補或更換,電纜線長度不宜超過30 米 。

8、電焊機接線柱及外露帶電部位的防護罩不得任意拆卸。

9、嚴禁利用建筑物內的金屬結構,軌道,曖氣設施,管理及其它金屬物體電焊導線及電纜的搭電。

10、所使用的氧氣和乙炔氣瓶,兩者相距最短距離為7 米 ,并距離明火最少10 米 。

11、焊接,切割作業(yè)完成后,應及時清理現場,徹底消滅火種,防止事故隱患。

12、焊接,切割作業(yè)時均應在下方設有承火鐵斗。

第5篇 企業(yè)氣割氣焊的安全操作流程

1.氣割作業(yè)的安全流程

(1)氣焊與氣割的操作人員必須進行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并取得操作證后,方可獨立工作。

(2)在禁火區(qū)內進行焊割前,必須實行動火審批制度,由有關部門出具動火許可證后,方可作業(yè)。

(3)搬運氧氣瓶、乙炔氣瓶時,必須避免碰撞、振動,要戴好安全帽、防振圈;使用保管中應避免曝曬和火烤。

(4)在焊接作業(yè)場地lom范圍內,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

(5)焊割工作前必須檢查焊割工具是否完好和性能正常,特別應檢查回火防止器、安全閥是否安全好用。

(6)使用氧氣時,應站在出氣口的側面,緩慢開啟閥門。乙炔瓶必須直立放置,不準臥放。

(7)焊割所用氣瓶離電閘及正在散發(fā)熱量的物體及設備不應小于2m,使用時,氧氣瓶與乙炔氣瓶之間不應小于4m。

(8)工作時必須按規(guī)定穿戴好個人防護用品,必須戴有色護目鏡。

(9)應經常自檢所用氣瓶上的壓力表是否完好、性能是否正常,并要按規(guī)定向計量單位送檢,以確保計量準確。

(10)氧氣瓶及壓力表的部位,均不得沾染油脂。

(11)氧氣表和乙炔表凍結時,不準用火烤或錘打,應使用熱水或蒸汽解凍。

(12)在容器及艙室內焊割時,要設監(jiān)護人、通風裝置和采取防火措施。停止工作時,應將焊割炬關好,并帶出容器。

(13)登高作業(yè)之前,應先檢查作業(yè)點下面地面是否符合安全 要求,腳手架、橋板是否牢靠。登高作業(yè)應扎標準防火安全帶,并要注意防止重物和工具下落傷人。

(14)氧氣瓶使用到最后必須留表壓0.1~0.2mpa,乙炔氣瓶使用到最后必須留表壓0.03mpa以上。

(15)工作結束后,要認真檢查現場,確認安全后方可離開。

(16)乙炔瓶、氧氣瓶、氫氣瓶及易燃物品等嚴禁同車運輸。

(17)在氣焊與氣割過程中必須注意防火、防爆。

2.氧氣瓶的安全使用

(1)為了保證安全,氧氣瓶在出廠前必須按照《氣瓶安全監(jiān)察規(guī)程》的規(guī)定,嚴格進行技術檢驗,并經有關部門進行監(jiān)檢工作。檢驗合格后,應在氣瓶的球面部位作明顯的標志,標明瓶號,工作壓力和試驗壓力,下次試壓日期,瓶的容量、質量(重量)、制造工廠和制造年月等。

(2)充灌氧氣瓶時必須首先進行外部檢查,使用時還要化驗鑒別瓶內氣體,不得隨意充灌。氣瓶充灌時,氣體流速不能過快,否則會產生氣瓶過熱,壓力劇增,而造成危險。

(3)在運輸、儲存和使用過程中,都要防止氧氣瓶直接受熱。夏季用車輛運輸和在室外使用氣瓶時,應加以覆蓋,避免陽光曝曬。氣瓶庫房和氣瓶使用時,都要遠離高溫、明火、熔融金屬飛濺物和易燃易爆物質等。一般規(guī)定相距10m以上。

(4)在運輸、儲存和使用過程中應避免氣瓶受劇烈振動和碰撞沖擊。尤其是冬天,瓶體金屬更容易發(fā)生脆裂而導致爆炸。氣瓶應戴有安全帽,防止摔斷瓶閥,造成事故。搬運氣瓶時,必須使用專門的抬架或小車,不得直接用肩膀扛運或直接搬運,車輛運輸時,應用波浪形瓶架等將氣瓶妥善固定,最好墊上橡皮或其他軟物,以減少振動。應輕裝輕卸,嚴禁從高處滑下、在地面上滾動或用起重設備直接吊運氣瓶;

(5)氧氣瓶使用時,首先要作外部檢查,檢查的重點是瓶閥、接管螺紋和減壓器等是否有缺陷。如發(fā)現有漏氣、滑扣、表針動作不靈或爬高等,應及時報請維修,切忌隨便處理。禁止帶壓擰緊瓶閥的閥桿、調整墊圈等。檢查是否漏氣時應用肥皂水,不得使用明火。

(6)與電焊作業(yè)在同一工作地段使用的氣瓶瓶底應墊絕緣物,以防氣瓶帶電。

(7)氣瓶不得沾有油脂。焊工不得用沾有油脂的工具、手套或油漆工作服去接觸氧氣瓶閥、減壓器等。

(8)氣瓶內氣體不得全部用盡,至少保留0.1~0.3mpa的壓力,并關緊閥門,防止漏氣,使氣瓶保持正壓,以便充氣時檢驗和防止空氣或可燃氣體流人氧氣瓶內。

以上介紹的是氧氣瓶的使用安全,對氬弧焊和等離子弧焊等使用的壓縮氣瓶,如氬氣瓶、氮氣瓶、co2氣瓶等基本上適用。

3.乙炔瓶的使用安全

除按照《溶解乙炔瓶安全監(jiān)察規(guī)程》及《氣瓶安全監(jiān)察規(guī)程》外,還應當滿足下列要求。

(1)乙炔氣瓶在使用、運輸和儲存時,環(huán)境溫度一般不得超過40℃,若超過,應采取降溫措施。乙炔氣瓶嚴禁敲擊或碰撞;不能靠近熱源和電氣設備,與明火的距離一般不小于10m,瓶閥凍結時,絕對不能用火烘烤,必要時用40℃以下的溫水暖化。若乙炔瓶、氧氣瓶同時使用,應盡量避免放在一起,其間距一般不小于10m。

(2)使用前首先檢查瓶內是否是乙炔。確認后稍微打開主閥,以沖擊充裝口的雜物。

(3)選擇安全的場所設置乙炔氣瓶。要有防滾落、翻倒的措施;要穩(wěn)妥和豎直擺放,防止丙酮泄出。

(4)銅是乙炔的禁物!不準用含銅量高于70%的材料做使用器具的連接接頭;不準銀和汞與乙炔接觸。

(5)乙炔膠管要專用,不準與氧氣管混用。

(6)使用前必須安裝減壓器,并檢查安裝口及軟管接頭是否泄漏,確認無泄漏后,調整到規(guī)定壓力再使用。

(7)閥門上要安裝容器的開、閉手柄,保證偶然發(fā)生事故時能關閉閥門,避免事故擴大。

(8)在使用過程中,火焰發(fā)黃或者有效火焰縮短,說明瓶內壓力過低,或已沒有氣體,應立即停止使用。

(9)停止作業(yè)取下減壓器時,必須關閉氣瓶主閥,在確認無泄漏時,方可離開工作地點。

(10)在室內或密閉的環(huán)境下使用乙炔要杜絕泄漏,加強通風,避免發(fā)生燃爆事故。

(11)發(fā)現安全閥或主閥上部有泄漏,應立即停止使用,并搬到室外的安全場所,貼上封條,標明原因及時送回充裝單位處理。

(12)操作時,主閥一定要全開,以免產生乙炔從主閥上部泄漏。

(13)因休息而中止作業(yè)時或暫時停用時,必須關閉主閥,以防泄漏。

(14)由于溶解在丙酮中的氣體急劇地從容器里放出,容器內溫度下降,壓力降低,而使氣體的分離變得困難。為使容器內部壓力不致降得太快,要求每瓶每小時放氣不超過0.1mpa。使用超過這個數值的作業(yè)場所,必須采取匯流裝置。

(15)瓶內氣體不能用光,必須留有一定的剩余壓力。

(16)進行焊接作業(yè)現場,乙炔氣瓶不得超過5只。若為5~20只,應在現場或車間內用耐火材料隔成單獨的儲存間。若超過20只,應設置乙炔瓶庫。儲存間與明火的距離不得小于15m。乙炔氣瓶儲存時,要保持直立位置,嚴禁與氯氣瓶、氧氣瓶及易燃物品同間存放。

(17)現場搬運乙炔氣瓶,不得傾斜搬運和水平滾動,否則必須靜置10~15min才能投人使用。

第6篇 氣焊氣割作業(yè)人員安全操作規(guī)定要求

(1)施焊場地周圍應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進行覆蓋、隔離。

(2)氧氣瓶、乙炔瓶所設的位置,距火源的位置不得少于10m。

(3)乙炔瓶要放在空氣流通好的地方,嚴禁放在高壓線下面,要立放固定使用,嚴禁臥放使用。

(4)使用乙炔瓶時,必須配備專用的乙炔減壓器和回火防止器。

(5)氧氣瓶和乙炔瓶裝減壓器時,對瓶口污物要清除干凈,以免污物進入減壓器內。

(6)瓶閥開啟要緩慢平穩(wěn),以防氣體損壞減壓器。

在點火或工作過程中發(fā)生回火時,要立即關閉氧氣閥門,隨后關閉乙炔閥門。重新點燃前,要用氧氣將混合管內的殘余氣體吹靜后進行。氧氣瓶應有防塵膠圈、旋緊安全帽,避免碰撞和劇烈振動,并防止暴曬。凍結時應有溫水加熱,不準用火烤。

(7)點火時,焊槍口不準對人,正在燃燒的焊槍不得放在工件或地面上。

(8)嚴禁在帶壓的容器或管道上焊割。帶電設備應先切斷電源。

(9)不得手持連接膠管的焊槍爬梯、登高。

(10)防護裝置要經常檢查和維修,防止漏氣。同時要嚴禁氣路沾油,以防止引起火災危險。

(11)氧氣瓶、乙炔瓶(或乙炔發(fā)生器)在寒冷地區(qū)工作時,易被凍結。此時只能用溫水解凍(水溫為40℃)不準用火烤;同時也要注意不得放在日光直射或高溫處,溫度不要超過35℃。

(12)點火前,檢查加熱器是否有抽吸力,其方法是:拔掉乙炔膠管,只留氧氣膠管,同時將擰開氧氣閥和乙炔閥,這時可用手指檢查加熱器乙炔管接口處有無抽吸力。有抽吸力時,才能接乙炔管進行點火;如果沒有抽吸力,則說明噴嘴處有故障,必須對加熱器進行檢修,直至有抽吸力時,才能進行點火。

(13)停止工作時,必須檢查加熱器的混合管內是否有窩火現象,待沒有窩火時,方可收起加熱器。

(14)乙炔氣使用壓力不得超過0.15mpa,輸氣流速不超過1.5-2.0m3/h,當需用較大氣量時,可將多個乙炔瓶并聯(lián)起來使用。

第7篇 焊炬、割炬氣焊、氣割安全操作要求

1、 乙炔使用與存儲時,環(huán)境溫度不能過高,以免引起爆炸。

2、 禁止敲擊和碰撞乙炔瓶,更不得靠近熱源、電源。

3、 夏季使用時要防止爆曬,遠離明火大于10米。

4、 瓶閥凍結禁止用火烤,要用溫水解凍。

5、 使用時不得傾倒、側臥,瓶內氣體不得全部用盡后再更換,要保留一定的壓力。

6、 存儲地點禁止煙火,禁止與氧氣同室存放。

7、 氧氣瓶使用與存儲時,遠離明火、避免日光爆曬。

8、 氧氣瓶運輸過程禁止震動,禁止在地面來回滾動。

9、 氧氣瓶用前應檢查瓶閥管,開啟瓶閥時,禁止面向人。

10、 冬季遇有瓶閥凍結時,不得用力敲打和使用明火烤。

11、 氧氣瓶內氣體不能用盡,要保留一定壓力最安全。

12、 氧氣瓶使用禁止?jié)L動傾倒,瓶閥一端要墊高。

13、 氧氣瓶和乙炔瓶同時來使用,間距不得小5米。

14、 焊炬割炬接裝氣管時,嚴禁顛倒和混用。

15、 點火前先清空氣,先開乙炔再開氧氣。

16、 氣管氣密性能要良好,漏氣禁止使用。

17、 停止使用時先關乙炔氣閥,然后再關氧氣閥。

18、 發(fā)生回火先關氧氣閥,然后再關乙炔閥。

19、 焊炬和割炬點火后,禁止靠近氣體瓶。

20、 使用時遠離易燃易爆品。

21、 使用前檢查壓力表,若表損壞不得使用。

第8篇 某鈑金車間氣焊氣割安全操作

一、一般安全要求

(1)乙炔使用時最高工作壓力禁止超過147kpa(1.5kgf/cm2)表壓。

(2)禁止使用紫銅、銀或含銅量超過70%的銅合金制造與乙炔接觸的儀表、管子等零件。

(3)乙炔發(fā)生器、回火防止器、氧氣和液化石油氣瓶、減壓器等均應采取防止凍結措施,一旦凍結應用熱水或水蒸汽解凍,禁止采用明火烘烤或用鐵器敲打解凍。

(4)氣瓶、容器、管道、儀表等連接部位應采用涂抹肥皂水方法檢漏,嚴禁使用明火檢漏。

(5)氣瓶、溶解乙炔瓶等均應穩(wěn)固豎立,或裝在專用膠輪車上使用。

(6)禁止使用電磁吸盤、鋼繩、鏈條等吊運各類焊接與切割用氣瓶。

(7)氣瓶、溶解乙炔瓶等,均應避免放在受陽光曝曬,或受熱源直接輻射及易受電擊的地方。

(8)氧氣、溶解乙炔氣等氣瓶,不應放空,氣瓶內必須留有余氣,如氧氣瓶內應留有不小于0.1mpa表壓的余氣,乙炔氣瓶必須留有0.05~0.1mpa表壓的余氣。

(9)氣瓶漆色的標志應符合國家頒發(fā)的《氣瓶安全監(jiān)察規(guī)程》的規(guī)定,禁止改動,嚴禁充裝與氣瓶漆色標志不符的氣體。

(10)氣瓶應配置手輪或專用搬手開啟或關閉瓶閥。

(11)工作完畢、工作間隙、工作點轉移之前都應關閉瓶閥,戴上瓶帽。

(12)禁止使用氣瓶作為登高支架和支承重物的襯墊。

(13)留有余氣需要重新灌裝的氣瓶,應關閉瓶閥,旋緊瓶帽,標明空瓶字樣或記號。

(14)氧氣、乙炔的管道,均應涂上相應氣瓶漆色規(guī)定的顏色和標明名稱,便于識別。

二、溶解乙炔

(1)溶解乙炔氣瓶的充裝、檢驗、運輸、儲存等均應符合原國家勞動部頒布的《溶解乙炔氣瓶安全監(jiān)察規(guī)程》和《氣瓶安全監(jiān)察規(guī)程》規(guī)定。

(2)乙炔氣瓶搬運、裝卸、使用時都應豎立放穩(wěn),嚴禁在地面上臥放并直接使用。一旦要使用已臥放的乙炔氣瓶,必須先直立后,靜止20分鐘再連接乙炔減壓器進行使用。

(3)開啟乙炔氣瓶瓶閥時應緩慢,不要超過一轉半,一般情況只開啟四分之三轉。

(4)禁止在乙炔瓶上放置物件、工具或纏繞懸掛橡膠管及焊、割炬等。

三、液化石油氣

(1)用于氣割、氣焊的液化石油氣鋼瓶的制造和充裝量都應符合《液化石油氣鋼瓶標準》規(guī)定。瓶閥必須密封嚴實,瓶座、護罩(護手)應齊全。

(2)采用液化石油氣瓶集中供氣的貯存氣瓶室和匯流排室的設計、管道設置,應符合相應標準的規(guī)定。

1)室內必須設有通風換氣孔,使室內下部不滯留液化石油氣。

2)室內地面要平整,不應同外界地溝(坑)或地漏孔連通。

3)室內照明必須采用防爆型燈具和開關,嚴禁明火采暖。

4)液化石油氣管道連接宜采用焊接。切割、焊接所使用導管的連接口應密實。連接軟管,應采用耐油膠管,膠管的爆破壓力不應小于最大工作壓力的4倍,膠管的長度要盡量短。

(3)液化石油氣用量比較集中的場所、車間或氣瓶組站可將三瓶以上液化石油氣聯(lián)結,由匯流排導出,在匯流排總導出管上應裝總減壓器和回火防止器。單個液化石油氣瓶應在出口處加裝減壓器。

(4)在室外使用液化石油氣瓶氣割、焊接或加熱時,氣瓶應平穩(wěn)放置在空氣流通的地面上,同明火(火星飛濺,火花)和熱源距離必須在10m以上。

(5)液化石油氣瓶應加裝減壓器,禁止膠管同液化石油氣瓶閥直接連接。

(6)液化石油氣瓶事故的處理

1)當瓶閥著火時,應立即關閉瓶閥。如果無法靠近可用大量冷水噴射,使瓶體降溫,然后關閉瓶閥,切斷氣源滅火,同時防止著火的瓶體傾倒。

2)當不能制止氣瓶閥門泄漏時,應把瓶體移至室外安全地帶。讓其逸出,直到瓶內氣體排盡為止。有缺陷的瓶和瓶閥應標明記號,并送專業(yè)部門修理,經試驗合格后,才可重新使用。

3)液化石油氣瓶內剩余殘液應退回充氣站處理,禁止隨便傾倒。

四、氧氣瓶

(1)氧氣瓶應符合國家頒布的《氣瓶安全監(jiān)察規(guī)定》和tj30《氧氣站設計規(guī)范》(試行)的規(guī)定。應定期進行技術檢查,氣瓶使用期滿和送檢未合格的氣瓶,均不準繼續(xù)使用。

(2)采用氧氣匯流排(站)供氣的車間,應執(zhí)行丁j30第九章的有關規(guī)定。

(3)氧氣匯流排輸出的總管上,應裝有防止可燃氣體進入的單向閥。

(4)氧氣瓶的使用:

1)使用氧氣瓶前,應稍打開瓶閥,吹出瓶閥上粘附的細屑或臟污后立即關閉,然后接上減壓表再使用。

2)開啟瓶閥,操作者應站在瓶閥氣體噴出方向的側面并緩慢開啟。避免氧氣流朝向人體、易燃氣體或火源噴出。

3)禁止在帶壓力的氧氣瓶上以擰緊瓶閥和墊圈螺母的方法消除泄漏。

4)嚴禁讓粘有油脂的手套、棉紗和工具等同氧氣瓶、瓶閥、減壓器及管路等接觸。

5)操作中氧氣瓶距離乙炔發(fā)生器、明火或熱源應大于5m。

6)禁止單人肩扛氧氣瓶。氣瓶無防震圈或在氣溫-10℃以下時,禁止用滾動方式搬運氧氣瓶。

7)禁止用手托瓶帽來移動氧氣瓶。

8)氧氣瓶不應停放在人行通道上,如:電梯間、樓梯間附近,防止被物件撞擊、碰倒。如有困難時,應采取妥善防護措施。

9)禁止使用氧氣代替壓縮空氣吹凈工作服、乙炔管道,或用作試壓和氣動工具的氣源。

10)禁止用氧氣對局部焊接部位通風換氣。

五、氣體減壓器

(1)氧氣、氫氣、溶解乙炔氣、液化石油氣等的減壓器,必須選用符合氣體特性的專用減壓器。禁止在焊接、切割設備上,使用未經檢驗合格的減壓器。

(2)減壓器的安全使用

1)各種氣體專用的減壓器,禁止換用或替用。

2)減壓器在專用氣瓶上應安裝牢固。采用螺扣連接時,應擰足5個螺扣以上,采用專門夾具壓緊時,裝卡應平整牢靠。

3)同時使用兩種不同氣體進行焊接時,不同氣瓶減壓器的出口端都應各自裝有單向閥,防止相互倒灌。

4)減壓器接通氣源后,如發(fā)現表盤指針遲滯不動或有誤差,應由當地勞動安全、計量部門批準的專業(yè)部門修理,禁止焊工自行調整。

5)禁止用棉、麻繩或一般橡膠等易燃物料作為氧氣減壓器的密封墊圈。

6)液化石油氣和溶解乙炔氣瓶、二氧化碳氣瓶等用的減壓器必須保證減壓器位于瓶體最高部位,防止瓶內液體流出。

7)減壓器卸壓的順序是:先關閉氣瓶的瓶閥,然后放出減壓器內的全部余氣,最后放松壓力調節(jié)桿使表針降到零位。

8)不準在高壓氣瓶或集中供氣的匯流導管的減壓器上掛放任何物件,如焊炬、電焊鉗、膠管、電焊電纜等。

六、氣焊、氣割用膠管

(1)按現行標準焊接與切割中使用的氧氣膠管為藍色,乙炔膠管為紅色。

(2)乙炔膠管與氧氣膠管不能相互換用,不得用其它膠管代替。

(3)氧氣、乙炔氣膠管與回火防止器、匯流排等導管連接時,管徑必須互相吻合,并用管卡嚴密固定。

(4)乙炔膠管管段的連接,應使用含銅70%以下的銅管、低合金鋼管或不銹鋼管。

(5)工作前應吹凈膠管內殘存的氣體,再開始工作。

(6)焊接、切割工作前,應檢查膠管有無磨損、扎傷、刺孔、老化、裂紋等情況,并及時修理或更換。

(7)禁止使用回火燒損的膠管。

七、焊炬和割炬

(1)焊炬和割炬應符合jb/t6969和jb/t6970等標準的要求。

(2)焊炬、割炬內腔要光滑、氣路通暢、閥門嚴密、調節(jié)靈敏,連接部位緊密不泄漏。

(3)焊工在使用焊炬、割炬前應檢查焊炬、割炬的射吸能力、氣密性等技術性能及其氣路通暢情況。此外,并作定期檢查維護。

(4)禁止用焊炬、割炬的嘴頭與平面摩擦的方法來清除嘴頭堵塞物。

(5)焊、割炬零件燒損、磨損后,要用符合標準的零件更換。

(6)在切割機上的電氣開關應與切割機頭上的割炬氣閥門隔離,以防被電火花引爆。

(7)裝在切割機上的燃氣開關箱(閥),應使空氣流通并保證氣路連接處緊密不泄漏,以防可燃氣積聚引爆。

(8)大功率焊炬、割炬,應采用摩擦點火器或其它專用點火器,禁止用普通火柴點火,以防止燒傷。

第9篇 氣割安全操作

1)氣割的操作人員必須進行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后方可獨立工作。

2)搬運氧氣瓶、乙炔氣瓶時,必須避免碰撞、振動,要戴好安全帽、防振圈;使用保管中應避免暴曬和火烤。

3)在焊接作業(yè)場地10m范圍內,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

4)氣割工作前必須檢查氣割工具是否完好和性能正常,特別應檢查回火防止器、安全閥是否安全好用。

5)使用氧氣時,應站在出氣口的側面,緩慢開啟閥門。乙炔瓶必須直立放置,不準臥放。

6)焊割所用氣瓶離電閘及正在散發(fā)熱量的物體及設備應大于3米,使用時,氧氣瓶與乙炔瓶之間不應小于5米。

7)工作時必須按規(guī)定穿戴好個人防護用品,必須戴有有色護目鏡。

8)應經常自檢所用氣瓶上壓力表是否完好,、性能是否正常。

9)氧氣瓶與減壓器及壓力表的部位,均不得沾染油脂。

10)氧氣表和乙炔表凍結時,不準用火烤或捶打,應使用熱水或蒸汽解凍。

11)在容器及艙室內焊割時,要設監(jiān)護人、通風裝置和采取防火措施,停止工作時,應將割炬關好,并帶出容器。

12)登高作業(yè)時,應先檢查作業(yè)點下地面是否符合安全要求,腳手架、橋板是否牢靠,并要注意防止重物和工具下落傷人。

13)氧氣瓶使用到最后必須留表壓0.1-0.2mpa,乙炔氣瓶使用到最后必須留表壓0.03mpa以上。

14)工作結束后,要認真檢查現場,確認安全后方可離開。

第10篇 氣焊與氣割的安全操作事項

1、氣焊與氣割的操作人員必須進行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并取得操作證后,方可獨立工作。

2、在禁火區(qū)內進行焊割前,必須實行動火審批制度,由有關部門出具動火許可證后,方可作業(yè)。

3、搬運氧氣瓶、乙炔氣瓶時,必須避免碰撞、振動,要戴好安全帽、防振圈;使用保管中應避免曝曬和火烤。

4、在焊接作業(yè)場地lom范圍內,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

5、焊割工作前必須檢查焊割工具是否完好和性能正常,特別應檢查回火防止器、安全閥是否安全好用。

6、使用氧氣時,應站在出氣口的側面,緩慢開啟閥門。乙炔瓶必須直立放置,不準臥放。

7、焊割所用氣瓶離電閘及正在散發(fā)熱量的物體及設備不應小于2m,使用時,氧氣瓶與乙炔氣瓶之間不應小于4m。

8、工作時必須按規(guī)定穿戴好個人防護用品,必須戴有色護目鏡。

9、應經常自檢所用氣瓶上的壓力表是否完好、性能是否正常,并要按規(guī)定向計量單位送檢,以確保計量準確。

10、氧氣瓶及壓力表的部位,均不得沾染油脂。

11、氧氣表和乙炔表凍結時,不準用火烤或錘打,應使用熱水或蒸汽解凍。

12、在容器及艙室內焊割時,要設監(jiān)護人、通風裝置和采取防火措施。停止工作時,應將焊割炬關好,并帶出容器。

13、登高作業(yè)之前,應先檢查作業(yè)點下面地面是否符合安全要求,腳手架、橋板是否牢靠。登高作業(yè)應扎標準防火安全帶,并要注意防止重物和工具下落傷人。

14、氧氣瓶使用到最后必須留表壓0.1~0.2mpa,乙炔氣瓶使用到最后必須留表壓0.03mpa以上。

15、工作結束后,要認真檢查現場,確認安全后方可離開。

16、乙炔瓶、氧氣瓶、氫氣瓶及易燃物品等嚴禁同車運輸。

17、在氣焊與氣割過程中必須注意防火、防爆。

第11篇 企業(yè)氣割氣焊 安全操作流程

1.氣割作業(yè)的安全流程

(1)氣焊與氣割的操作人員必須進行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并取得操作證后,方可獨立工作。

(2)在禁火區(qū)內進行焊割前,必須實行動火審批制度,由有關部門出具動火許可證后,方可作業(yè)。

(3)搬運氧氣瓶、乙炔氣瓶時,必須避免碰撞、振動,要戴好安全帽、防振圈;使用保管中應避免曝曬和火烤。

(4)在焊接作業(yè)場地lom范圍內,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

(5)焊割工作前必須檢查焊割工具是否完好和性能正常,特別應檢查回火防止器、安全閥是否安全好用。

(6)使用氧氣時,應站在出氣口的側面,緩慢開啟閥門。乙炔瓶必須直立放置,不準臥放。

(7)焊割所用氣瓶離電閘及正在散發(fā)熱量的物體及設備不應小于2m,使用時,氧氣瓶與乙炔氣瓶之間不應小于4m。

(8)工作時必須按規(guī)定穿戴好個人防護用品,必須戴有色護目鏡。

(9)應經常自檢所用氣瓶上的壓力表是否完好、性能是否正常,并要按規(guī)定向計量單位送檢,以確保計量準確。

(10)氧氣瓶及壓力表的部位,均不得沾染油脂。

(11)氧氣表和乙炔表凍結時,不準用火烤或錘打,應使用熱水或蒸汽解凍。

(12)在容器及艙室內焊割時,要設監(jiān)護人、通風裝置和采取防火措施。停止工作時,應將焊割炬關好,并帶出容器。

(13)登高作業(yè)之前,應先檢查作業(yè)點下面地面是否符合安全 要求,腳手架、橋板是否牢靠。登高作業(yè)應扎標準防火安全帶,并要注意防止重物和工具下落傷人。

(14)氧氣瓶使用到最后必須留表壓0.1~0.2mpa,乙炔氣瓶使用到最后必須留表壓0.03mpa以上。

(15)工作結束后,要認真檢查現場,確認安全后方可離開。

(16)乙炔瓶、氧氣瓶、氫氣瓶及易燃物品等嚴禁同車運輸。

(17)在氣焊與氣割過程中必須注意防火、防爆。

2.氧氣瓶的安全使用

(1)為了保證安全,氧氣瓶在出廠前必須按照《氣瓶安全監(jiān)察規(guī)程》的規(guī)定,嚴格進行技術檢驗,并經有關部門進行監(jiān)檢工作。檢驗合格后,應在氣瓶的球面部位作明顯的標志,標明瓶號,工作壓力和試驗壓力,下次試壓日期,瓶的容量、質量(重量)、制造工廠和制造年月等。

(2)充灌氧氣瓶時必須首先進行外部檢查,使用時還要化驗鑒別瓶內氣體,不得隨意充灌。氣瓶充灌時,氣體流速不能過快,否則會產生氣瓶過熱,壓力劇增,而造成危險。

(3)在運輸、儲存和使用過程中,都要防止氧氣瓶直接受熱。夏季用車輛運輸和在室外使用氣瓶時,應加以覆蓋,避免陽光曝曬。氣瓶庫房和氣瓶使用時,都要遠離高溫、明火、熔融金屬飛濺物和易燃易爆物質等。一般規(guī)定相距10m以上。

(4)在運輸、儲存和使用過程中應避免氣瓶受劇烈振動和碰撞沖擊。尤其是冬天,瓶體金屬更容易發(fā)生脆裂而導致爆炸。氣瓶應戴有安全帽,防止摔斷瓶閥,造成事故。搬運氣瓶時,必須使用專門的抬架或小車,不得直接用肩膀扛運或直接搬運,車輛運輸時,應用波浪形瓶架等將氣瓶妥善固定,最好墊上橡皮或其他軟物,以減少振動。應輕裝輕卸,嚴禁從高處滑下、在地面上滾動或用起重設備直接吊運氣瓶;

(5)氧氣瓶使用時,首先要作外部檢查,檢查的重點是瓶閥、接管螺紋和減壓器等是否有缺陷。如發(fā)現有漏氣、滑扣、表針動作不靈或爬高等,應及時報請維修,切忌隨便處理。禁止帶壓擰緊瓶閥的閥桿、調整墊圈等。檢查是否漏氣時應用肥皂水,不得使用明火。

(6)與電焊作業(yè)在同一工作地段使用的氣瓶瓶底應墊絕緣物,以防氣瓶帶電。

(7)氣瓶不得沾有油脂。焊工不得用沾有油脂的工具、手套或油漆工作服去接觸氧氣瓶閥、減壓器等。

(8)氣瓶內氣體不得全部用盡,至少保留0.1~0.3mpa的壓力,并關緊閥門,防止漏氣,使氣瓶保持正壓,以便充氣時檢驗和防止空氣或可燃氣體流人氧氣瓶內。

以上介紹的是氧氣瓶的使用安全,對氬弧焊和等離子弧焊等使用的壓縮氣瓶,如氬氣瓶、氮氣瓶、co2氣瓶等基本上適用。

3.乙炔瓶的使用安全

除按照《溶解乙炔瓶安全監(jiān)察規(guī)程》及《氣瓶安全監(jiān)察規(guī)程》外,還應當滿足下列要求。

(1)乙炔氣瓶在使用、運輸和儲存時,環(huán)境溫度一般不得超過40℃,若超過,應采取降溫措施。乙炔氣瓶嚴禁敲擊或碰撞;不能靠近熱源和電氣設備,與明火的距離一般不小于10m,瓶閥凍結時,絕對不能用火烘烤,必要時用40℃以下的溫水暖化。若乙炔瓶、氧氣瓶同時使用,應盡量避免放在一起,其間距一般不小于10m。

(2)使用前首先檢查瓶內是否是乙炔。確認后稍微打開主閥,以沖擊充裝口的雜物。

(3)選擇安全的場所設置乙炔氣瓶。要有防滾落、翻倒的措施;要穩(wěn)妥和豎直擺放,防止丙酮泄出。

(4)銅是乙炔的禁物!不準用含銅量高于70%的材料做使用器具的連接接頭;不準銀和汞與乙炔接觸。

(5)乙炔膠管要專用,不準與氧氣管混用。

(6)使用前必須安裝減壓器,并檢查安裝口及軟管接頭是否泄漏,確認無泄漏后,調整到規(guī)定壓力再使用。

(7)閥門上要安裝容器的開、閉手柄,保證偶然發(fā)生事故時能關閉閥門,避免事故擴大。

(8)在使用過程中,火焰發(fā)黃或者有效火焰縮短,說明瓶內壓力過低,或已沒有氣體,應立即停止使用。

(9)停止作業(yè)取下減壓器時,必須關閉氣瓶主閥,在確認無泄漏時,方可離開工作地點。

(10)在室內或密閉的環(huán)境下使用乙炔要杜絕泄漏,加強通風,避免發(fā)生燃爆事故。

(11)發(fā)現安全閥或主閥上部有泄漏,應立即停止使用,并搬到室外的安全場所,貼上封條,標明原因及時送回充裝單位處理。

(12)操作時,主閥一定要全開,以免產生乙炔從主閥上部泄漏。

(13)因休息而中止作業(yè)時或暫時停用時,必須關閉主閥,以防泄漏。

(14)由于溶解在丙酮中的氣體急劇地從容器里放出,容器內溫度下降,壓力降低,而使氣體的分離變得困難。為使容器內部壓力不致降得太快,要求每瓶每小時放氣不超過0.1mpa。使用超過這個數值的作業(yè)場所,必須采取匯流裝置。

(15)瓶內氣體不能用光,必須留有一定的剩余壓力。

(16)進行焊接作業(yè)現場,乙炔氣瓶不得超過5只。若為5~20只,應在現場或車間內用耐火材料隔成單獨的儲存間。若超過20只,應設置乙炔瓶庫。儲存間與明火的距離不得小于15m。乙炔氣瓶儲存時,要保持直立位置,嚴禁與氯氣瓶、氧氣瓶及易燃物品同間存放。

(17)現場搬運乙炔氣瓶,不得傾斜搬運和水平滾動,否則必須靜置10~15min才能投人使用。

第12篇 氣焊和氣割安全操作規(guī)定

除嚴格遵守本規(guī)程的安全生產有關規(guī)定外還應遵守下列各項:

1.非氣焊工作人員,未經有關部門同意,不準從事氣焊和切割或亂動焊割工具。

2.氧氣瓶必須符合下列安全要求:

1)氧氣瓶每隔三年應用255個大氣壓作水壓試驗,過期未經水壓試驗或試驗不合格者嚴禁使用:在接受氧氣瓶時,應檢查印在瓶上的試驗日期以及試驗單位的鑒定;

2)氧氣瓶應涂藍色,用黑色標明“氧氣”字樣;

3)氧氣瓶不準有砂眼、裂縫等情況;

4)氧氣瓶桶體上應有避免運輸過程中互相撞擊的橡皮圈和保險帽;

5)運到現場的氧氣瓶必須驗收檢查,如發(fā)現有油痕跡、缺少保險帽或氣閥上缺少封口螺絲時,應在瓶上注明“注意瓶內裝滿氧氣”的字樣,然后退回有關部門處理;

3.嚴禁沾染油脂、瀝青的手或沾有油跡的手套、衣服和工具接觸氧氣瓶、減壓閥、皮管和接頭以乙炔發(fā)生器等設備和工具,應用專用板手操作。

4.嚴禁氧氣瓶、乙炔發(fā)生器放在強烈陽光下暴曬或接近火源、熱源、導線和電閘箱,否則應搭設涼棚、雨棚和隔離措施,以免引起爆炸事故;氧氣瓶橫放時應將瓶嘴墊高,不應平放,更不可倒置;乙炔發(fā)生器水溫不準超過80℃,否則應經常換水。

5.在工作中如發(fā)現氧氣瓶閥門失靈或損壞不能關閉時,應讓瓶內的氧氣自動跑盡后,由專業(yè)修理人員修理,不準氣焊工自行拆修。

6.氧氣瓶在搬運時,必須擰緊保險帽,不準將保險帽當手把抬運;禁止在地面上拖動和滾動;不準將氧氣瓶和乙炔發(fā)生器以及易燃易爆物品混裝一車。

7.配制乙炔發(fā)生器和乙炔管道上的零件,不準使用純銅(紫銅);但可用含銅70%合金。

8.焊、割槍使用完,應先關閉乙炔閥,然后再關氧氣閥;焊、割槍的火嘴包套要嚴密,以免發(fā)生回火;如發(fā)生回火和皮管脫落或著火時,應立即關閉氧氣閥,再關乙炔閥;如來及關閉時,將乙炔管拔掉,或在著火口的一米以上的地方用力把皮管扭曲,以切斷氣源;減壓閥自動燃燒時,應迅速將氧氣瓶總氣閥關閉。

9.氧氣瓶內的壓力降到0.5公斤/cm2時,不準再使用;乙炔器的壓力不許超過1.5公斤/cm2,并必須設有水封和壓力的保險裝置,以免失火爆炸。

10.將減壓閥安裝在氧氣瓶閥門或輸氣管前,應注意下列各項:

1)減壓閥和輸氣管接頭不灘沾有油脂;

2)連接螺絲應完好;

3)氧氣瓶總閥上存在灰塵時,應略放氣凈;

4)氧氣瓶口上沾有油脂也應先擦洗干凈,再放氣凈;

5)操作人員應站在側方,以防被氣體沖傷;其他人員也不準站在吹氣方向附近;然后再裝減壓閥和氧氣表; 必須進行短時間試驗,看有無障礙和漏氣,表針是否靈敏;

6)減壓閥應良好;

11.皮管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1)必須明確規(guī)定:氧氣皮管為黑色;乙炔皮管為紅色;嚴禁混合;

2)皮管必須有足夠的強度外,還應確保氣密性良好,皮管還應定期檢查,嚴禁使用有鼓包、裂縫和漏氣等不合格的皮管;

3)皮管一般不宜過長;

4)皮管兩端和中間接頭,必須用夾頭夾緊,以防漏氣或松脫;

5)氧氣管應防止沾上油脂;

12.乙炔發(fā)生器、氧氣瓶和焊槍三者之間的距離不得小于10米,如不足時應采取隔離措施;在同一地方有兩組以上的氧氣瓶和乙炔發(fā)生器時,其間距也不準小于10米;檢驗工具設備上是否漏氣,應用肥皂水或清水檢驗,禁止用火焰試驗。

13.乙炔發(fā)生器不準放在高壓線和一切電線下面;浮筒式乙炔發(fā)生器應裝設安全鐵鏈。

14.乙炔發(fā)生器最好放置在焊件的上風,并不許接近電焊機手把和地線;禁止將乙炔發(fā)生器放在樓上,應在樓下操作,以免密閉保險壺內的水產生虹吸,而將水抽干;中、高壓乙炔發(fā)生器的閥門要經常檢查是否靈活有效;乙炔發(fā)生站,應設專人管理,并加強維護和保養(yǎng)。

15.中壓以上乙炔發(fā)生器,必須裝置乙炔表和安全閥;乙炔發(fā)生器必須設有符合安全要求保險壺,必須垂直放置,否則嚴禁使用;冬季保險壺外殼,可用氈子包上或用氯化鈣水溶液防凍。

16.冬季在露天施工時,膠皮管和保險壺以及減壓閥凍結,可用熱水和蒸汽或在暖氣設備下化凍,嚴禁用火烘烤。

17.嚴禁兩支焊槍共用一個回火防止器;如有兩支以上焊槍同用一臺乙炔發(fā)生器供氣時,除了應有一個總的回火防止器外,每支焊槍還應各有一個水封式回火防止器;每支焊槍還應各有一個水封式回火防止器;每班至少須用控制閥檢查兩次:每次回火后應檢查一次,如發(fā)現水位降低必須及時補充。

18.浮筒式乙炔發(fā)生器的浮筒,應由其自然升降,不許在其頂上加壓,筒蓋不嚴時不許用鐵器砸打,以防發(fā)生火花;法蘭口和保險壺的防爆橡膠厚度不得小于1-1.5mm;

19.如發(fā)現乙炔發(fā)生器產生高溫時,應立即停止工作;發(fā)現乙炔發(fā)生器燃燒時,應立即把乙炔發(fā)生器朝安全方向放倒,并用黃沙撲滅。

20.開電石筒時要謹慎,頭部閃開,不準用鋼鐵工具敲擊桶蓋,不準在明火旁開桶;取加電石時禁止用鐵棒搗碎電石;碎電石要在小塊電石中使用,不準完全用碎電石;夜間加添電石時,不可用明火照明,須用電燈或手電筒照明,以防爆作。

21.電存應貯存在通風良好、不漏雨、干燥的地方,電石桶要墊離地面,桶蓋要蓋嚴,以防受潮;如電石桶有輕微受潮時,要將桶上的小蓋打開

22.如用新品種電石時,在使用前應作溫水浸試,并試驗沒有爆炸危險才能使用。

23.工作前要檢查焊接器、切斷器的氣閥是否靈活,氧氣是否倒流,槍頭有無堵塞現象;如因堵塞而嗚爆,應立即剔通方準使用。

24.焊接中,如焊嘴過熱堵塞而引起回火、發(fā)生多次鳴爆或手感到有震動時,應立即關閉乙炔閥,然后關閉氧氣閥,再將焊嘴滲入冷水中,冷卻方可再次點燃使用。

25.點燃時應先開焊槍上的乙炔點火,然后再開氧氣閥調整火焰;點燃后的焊槍不能離手放下,如必須放下時,一定要先關閉乙炔閥,再關氧氣閥,火焰熄后才能放下。

26.焊,割槍和氧氣表不得任意亂放,更不準放在泥土或沙堆上,以防堵塞槍口,造成事故;焊槍內如帶有乙炔和氧氣時,不準放在有金屬管、槽、缸、箱內,以防發(fā)全燃燒事故。

27.工作完畢后應卸去氧氣瓶上的減壓閥,并將筒內的水倒掉,然后將桶洗刷干凈,剩余的電石和電石渣應分別放到指定地點。

28.每天下班后應將膠皮管盤好,并用繩子捆好,掛在室內干燥的地方,減壓閥和氧氣表均應放在工具箱內。

第13篇 氣焊與氣割的安全操作

(1)氣焊與氣割的操作人員必須進行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并取得操作證后,方可獨立工作。

(2)在禁火區(qū)內進行焊割前,必須實行動火審批制度,由有關部門出具動火許可證后,方可作業(yè)。

(3)搬運氧氣瓶、乙炔氣瓶時,必須避免碰撞、振動,要戴好安全帽、防振圈;使用保管中應避免曝曬和火烤。

(4)在焊接作業(yè)場地lom范圍內,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

(5)焊割工作前必須檢查焊割工具是否完好和性能正常,特別應檢查回火防止器、安全閥是否安全好用。

(6)使用氧氣時,應站在出氣口的側面,緩慢開啟閥門。乙炔瓶必須直立放置,不準臥放。

(7)焊割所用氣瓶離電閘及正在散發(fā)熱量的物體及設備不應小于2m,使用時,氧氣瓶與乙炔氣瓶之間不應小于4m。

(8)工作時必須按規(guī)定穿戴好個人防護用品,必須戴有色護目鏡。

(9)應經常自檢所用氣瓶上的壓力表是否完好、性能是否正常,并要按規(guī)定向計量單位送檢,以確保計量準確。

(10)氧氣瓶及壓力表的部位,均不得沾染油脂。

(11)氧氣表和乙炔表凍結時,不準用火烤或錘打,應使用熱水或蒸汽解凍。

(12)在容器及艙室內焊割時,要設監(jiān)護人、通風裝置和采取防火措施。停止工作時,應將焊割炬關好,并帶出容器。

(13)登高作業(yè)之前,應先檢查作業(yè)點下面地面是否符合安全

要求,腳手架、橋板是否牢靠。登高作業(yè)應扎標準防火安全帶,并要注意防止重物和工具下落傷人。

(14)氧氣瓶使用到最后必須留表壓0.1~0.2mpa,乙炔氣瓶使用到最后必須留表壓0.03mpa以上。

(15)工作結束后,要認真檢查現場,確認安全后方可離開。

(16)乙炔瓶、氧氣瓶、氫氣瓶及易燃物品等嚴禁同車運輸。

(17)在氣焊與氣割過程中必須注意防火、防爆。

第14篇 氣焊氣割作業(yè)安全操作要點

① 在氧氣瓶嘴上安裝減壓器之前,應進行短時間吹除,以防瓶嘴堵塞。

② 乙炔發(fā)生器內、氧氣瓶嘴部和開氧氣瓶的扳手上均不得沾有油脂。

③ 乙炔發(fā)生器(乙炔氣瓶)和氧氣瓶均應距明火 10m 以上;乙炔發(fā)生器與氧氣瓶之間的距離也應在 7m 以上。

④ 乙炔發(fā)生器與焊炬之間均應有可靠的回火防止器。

⑤ 為了防止回火,在操作中應做到如下。

a.焊(割)炬不要過分接近熔融金屬。

b.焊(害」)嘴不能過熱。

c.焊(割)嘴不能被金屬熔渣等雜物堵塞。

d.焊(割)炬閥門必須嚴密,以防氧氣倒回乙炔管道。

e.乙炔氣量不能太小。

⑥ 乙炔發(fā)生器和氧氣瓶均應放置在空氣流通的地方,不得在烈日下曝曬,不得靠近火源與其他熱源。乙炔發(fā)生器不可放在室內,不得安置在空氣壓縮機、鼓風機和通風機的吸風口附近,也不得安置在高壓線和起重機滑線下。

⑦ 開啟電石桶時,不得猛力敲打,以防止發(fā)生火花而引起爆炸。乙炔發(fā)生器啟動后,應先排除器內空氣,然后才能使用乙炔氣。高處焊接時,應特別注意不使火花掉進發(fā)生器內。

⑧ 在使用焊槍和割炬前,必須先檢查吸射性能和氣密性;點火時先打開乙炔閥并點燃,后開氧氣調節(jié)火焰;關火時應先關乙炔,后關氧氣,防止引起回火和產生煙塵。停止使用時嚴禁將焊炬、膠管和氣源做永久性連接。

⑨ 在通風不良的地點或在容器內作業(yè)時,焊割炬應先在外面點好火。

⑩ 在易燃易爆生產區(qū)域內動火,應按規(guī)定辦理動火審批手續(xù)氣焊與電焊在同一點作業(yè)時,氧氣瓶應墊有絕緣物,以防止氣瓶帶電工作結束后,應將乙炔發(fā)生器內的電石籃取出,并將容器沖洗干凈。

第15篇 氣焊氣割 安全操作

一、一般安全要求

(1)乙炔使用時最高工作壓力禁止超過147kpa(1.5kgf/cm2)表壓。

(2)禁止使用紫銅、銀或含銅量超過70%的銅合金制造與乙炔接觸的儀表、管子等零件。

(3)乙炔發(fā)生器,回火防止器、氧氣和液化石油氣瓶、減壓器等均應采取防止凍結措施,一旦凍結應用熱水或水蒸汽解凍,禁止采用明火烘烤或用鐵器敲打解凍。

(4)氣瓶、容器、管道、儀表等連接部位應采用涂抹肥皂水方法檢漏,嚴禁使用明火檢漏。

(5)氣瓶、溶解乙炔瓶等均應穩(wěn)固豎立,或裝在專用膠輪車上使用。

(6)禁止使用電磁吸盤、鋼繩、鏈條等吊運各類焊接與切割用氣瓶。

(7)氣瓶、溶解乙炔瓶等,均應避免放在受陽光曝曬,或受熱源直接輻射及易受電擊的地方。

(8)氧氣、溶解乙炔氣等氣瓶,不應放空,氣瓶內必須留有余氣,如氧氣瓶內應留有不小于0.1mpa表壓的余氣,乙炔氣瓶必須留有0.05~0.1mpa表壓的余氣。

(9)氣瓶漆色的標志應符合國家頒發(fā)的《氣瓶安全監(jiān)察規(guī)程》的規(guī)定,禁止改動,嚴禁充裝與氣瓶漆色標志不符的氣體。

(10)氣瓶應配置手輪或專用搬手啟閉瓶閥。

(11)工作完畢、工作間隙、工作點轉移之前都應關閉瓶閥,戴上瓶帽。

(12)禁止使用氣瓶作為登高支架和支承重物的襯墊。

(13)留有余氣需要重新灌裝的氣瓶,應關閉瓶閥,旋緊瓶帽,標明空瓶字樣或記號。

(14)氧氣、乙炔的管道,均應涂上相應氣瓶漆色規(guī)定的顏色和標明名稱,便于識別。

二、乙炔發(fā)生器

(1)乙炔發(fā)生器、回火防止器,必須經主管部門會同行業(yè)歸口等有關單位鑒定合格,報國家勞動安全主管部門批準后,才能生產。禁止自制、仿制或改裝乙炔發(fā)生器與回火防止器。維修后的乙炔發(fā)生器應經主管部門或指定的有關單位鑒定合格后,方準使用。

(2)中壓、低壓乙炔發(fā)生器都必須設有相應的回火防止器、安全閥、爆破片以及水位計、逆止閥及壓力表等安全裝置和防止超壓爆炸時的卸壓裝置。

(3)固定式乙炔發(fā)生器按tj31《乙炔站設計規(guī)范》的規(guī)定安裝、使用。

(4)應根據乙炔發(fā)生器的技術性能要求選用爆破片,爆破片應定期檢查更換。

(5)乙炔發(fā)生器電石分解區(qū)的最高水溫不應超過95℃,經過冷卻的乙炔出口溫度不應超過40℃,當環(huán)境氣溫較高時,允許出口溫度高于環(huán)境溫度10℃。

(6)乙炔發(fā)生器內的活動部件,不得與器內其它結構摩擦、碰撞而產生火花。

(7)定期檢查乙炔壓力表與安全閥的準確性。

(8)禁止乙炔發(fā)生器在超過乙炔最高工作壓力或超負荷以及供水不足的情況下使用。

(9)電石粒度要符合乙炔發(fā)生器技術性能的要求,禁止使用不符合乙炔發(fā)生器技術性能規(guī)定的電石。

(10)乙炔發(fā)生器在使用前必須裝夠規(guī)定的水量,及時排出氣室積存的灰渣。每班應補充或換新水,保證發(fā)氣室內冷卻良好。

(11)乙炔發(fā)生器新裝入電石產氣后,應先排放器內及管路中留存的乙炔-空氣混合氣。

(12)乙炔導管必須從回火防止器出口接出,禁止直接與乙炔發(fā)生器出口連接,

(13)工作結束,必須排除乙炔發(fā)生器中的灰渣和積污。

(14)使用中的乙炔發(fā)生器與明火、火花點、高壓電線等的水平距離不得小于10m。

(15)禁止將移動式乙炔發(fā)生器放在風機、空氣壓縮機站,制氧站等處的吸氣口和避雷針接地引線導體附近,以及放置在電氣回路的軌道或金屬構件接地體上。

(16)使用中的乙炔發(fā)生器,應防止曝曬以及來自高處的飛散火花或墜落物件等引起的危害。

(17)禁止使用浮筒式乙炔發(fā)生器。

(18)回火防止器。

1)根據乙炔發(fā)生器及操作條件選用符合安全要求的回火防止器。

2)水封式回火防止器必須設有卸壓孔、爆破片并且便于檢查、易于排除和清洗器內的積污。

3)水封式回火防止器要豎直安裝,與乙炔導管的連接必須嚴密不漏氣。

4)每一把焊炬或割炬,都必須與獨立的、合格的崗位回火防止器配用。

5)每班工作前都應先檢查回火防止器,保持密封性良好和逆止閥動作靈活可靠。

6)水封式回火防止器,每班工作中必須保持器內規(guī)定的水位。

(7)干式回火防止器每月應檢查一次并清洗殘留在器內的煙灰和污跡,以保證氣流暢通、工作可靠。

三、電石

(1)電石運輸、貯存、破碎、電石室(庫)以及渣坑等,應按照tj31的規(guī)定執(zhí)行。

(2)桶裝電石應存放在地面干燥、空氣流通、不漏雨水的室內,地面應高于路面,以免進水。

(3)禁止采用滾滑方式裝卸、搬運電石桶,以免電石與桶壁撞擊發(fā)生火花。

(4)每次取電石后,應蓋桶蓋。

(5)禁止在乙炔發(fā)生器室、電石室用鐵錘敲打電石。

(6)粉狀、粒度過小的電石應有專人負責分批投入渣坑,用水徹底分解以妥善處理。

(7)電石渣坑上口應是敞開的,渣坑內的灰漿和灰水不得排入暗溝。出渣時應防止鐵制工具、器件碰撞而產生局部火花。

(8)電石和乙炔混合氣體著火時應采用干砂、二氧化碳或干粉滅火器撲滅,禁止使用水或泡沫滅火器及四氯化碳滅火器等滅火。

四、溶解乙炔

(1)溶解乙炔氣瓶的充裝、檢驗、運輸、儲存等均應符合原國家勞動部頒布的《溶解乙炔氣瓶安全監(jiān)察規(guī)程》和《氣瓶安全監(jiān)察規(guī)程》規(guī)定。

(2)乙炔氣瓶搬運、裝卸、使用時都應豎立放穩(wěn),嚴禁在地面上臥放并直接使用。一旦要使用已臥放的乙炔氣瓶,必須先直立后,靜止20分鐘再連接乙炔減壓器進行使用。

(3)開啟乙炔氣瓶瓶閥時應緩慢,不要超過一轉半,一般情況只開啟四分之三轉。

(4)禁止在乙炔瓶上放置物件、工具或纏繞懸掛橡膠管及焊、割炬等。

五、液化石油氣

(1)用于氣割、氣焊的液化石油氣鋼瓶的制造和充裝量都應符合《液化石油氣鋼瓶標準》規(guī)定。瓶閥必須密封嚴實,瓶座、護罩(護手)應齊全。

(2)采用液化石油氣瓶集中供氣的貯存氣瓶室和匯流排室的設計、管道設置,應符合相應標準的規(guī)定。

1)室內必須設有通風換氣孔,使室內下部不滯留液化石油氣。

2)室內地面要平整,不應同外界地溝(坑)或地漏孔連通。

3)室內照明必須采用防爆型燈具和開關,嚴禁明火采暖。

4)液化石油氣管道連接宜采用焊接。切割、焊接所使用導管的連接口應密實。連接軟管,應采用耐油膠管,膠管的爆破壓力不應小于最大工作壓力的4倍,膠管的長度要盡量短。

(3)液化石油氣用量比較集中的場所、車間或氣瓶組站可將三瓶以上液化石油氣聯(lián)結,由匯流排導出,在匯流排總導出管上應裝總減壓器和回火防止器。單個液化石油氣瓶應在出口處加裝減壓器。

1)液化石油氣瓶組站,除供現場直接使用氣瓶外,站內貯存周轉實瓶超過330kg(6瓶)時,應設專用氣瓶貯藏室。

2)液化石油氣瓶將要用完時,瓶內應留有余氣,便于充裝前檢查氣樣和防止其它氣體進入瓶內。

(4)液化石油氣瓶應嚴格按有關規(guī)定充裝,禁止超裝。

(5)在室外使用液化石油氣瓶氣割、焊接或加熱時,氣瓶應平穩(wěn)放置在空氣流通的地面上,同明火(火星飛濺,火花)和熱源距離必須在10m以上。

(6)液化石油氣瓶應加裝減壓器,禁止膠管同液化石油氣瓶閥直接連接。

(7)液化石油氣瓶事故的處理

1)當瓶閥著火時,應立即關閉瓶閥。如果無法靠近可用大量冷水噴射,使瓶體降溫,然后關閉瓶閥,切斷氣源滅火,同時防止著火的瓶體傾倒。

2)當不能制止氣瓶閥門泄漏時,應把瓶體移至室外安全地帶。讓其逸出,直到瓶內氣體排盡為止。有缺陷的瓶和瓶閥應標明記號,并送專業(yè)部門修理,經試驗合格后,才可重新使用。

3)液化石油氣瓶內剩余殘液應退回充氣站處理,禁止隨便傾倒。

六、氧氣瓶

(1)氧氣瓶應符合國家頒布的《氣瓶安全監(jiān)察規(guī)定》和tj30《氧氣站設計規(guī)范》(試行)的規(guī)定。應定期進行技術檢查,氣瓶使用期滿和送檢未合格的氣瓶,均不準繼續(xù)使用。

(2)采用氧氣匯流排(站)供氣的車間,應執(zhí)行丁j30第九章的有關規(guī)定。

(3)氧氣匯流排輸出的總管上,應裝有防止可燃氣體進入的單向閥。

(4)氧氣瓶的使用

1)使用氧氣瓶前,應稍打開瓶閥,吹出瓶閥上粘附的細屑或臟污后立即關閉,然后接上減壓表再使用。

2)開啟瓶閥,操作者應站在瓶閥氣體噴出方向的側面并緩慢開啟。避免氧氣流朝向人體、易燃氣體或火源噴出。

3)禁止在帶壓力的氧氣瓶上以擰緊瓶閥和墊圈螺母的方法消除泄漏。

4)嚴禁讓粘有油脂的手套、棉紗和工具等同氧氣瓶、瓶閥、減壓器及管路等接觸。

5)操作中氧氣瓶距離乙炔發(fā)生器、明火或熱源應大于5m。

6)禁止單人肩扛氧氣瓶。氣瓶無防震圈或在氣溫-10℃以下時,禁止用滾動方式搬運氧氣瓶。

7)禁止用手托瓶帽來移動氧氣瓶。

8)氧氣瓶不應停放在人行通道上,如:電梯間、樓梯間附近,防止被物件撞擊、碰倒。如有困難時,應采取妥善防護措施。

9)禁止使用氧氣代替壓縮空氣吹凈工作服、乙炔管道,或用作試壓和氣動工具的氣源。

10)禁止用氧氣對局部焊接部位通風換氣。

七、氣體減壓器

(1)氧氣、氫氣、溶解乙炔氣、液化石油氣等的減壓器,必須選用符合氣體特性的專用減壓器。禁止在焊接、切割設備上,使用未經檢驗合格的減壓器。

(2)減壓器的安全使用

1)各種氣體專用的減壓器,禁止換用或替用。

2)減壓器在專用氣瓶上應安裝牢固。采用螺扣連接時,應擰足5個螺扣以上,采用專門夾具壓緊時,裝卡應平整牢靠。

3)同時使用兩種不同氣體進行焊接時,不同氣瓶減壓器的出口端都應各自裝有單向閥,防止相互倒灌。

4)減壓器接通氣源后,如發(fā)現表盤指針遲滯不動或有誤差,應由當地勞動安全、計量部門批準的專業(yè)部門修理,禁止焊工自行調整。

5)禁止用棉、麻繩或一般橡膠等易燃物料作為氧氣減壓器的密封墊圈。

6)液化石油氣和溶解乙炔氣瓶、二氧化碳氣瓶等用的減壓器必須保證減壓器位于瓶體最高部位,防止瓶內液體流出。

7)減壓器卸壓的順序是:先關閉氣瓶的瓶閥,然后放出減壓器內的全部余氣,最后放松壓力調節(jié)桿使表針降到。位。

8)不準在高壓氣瓶或集中供氣的匯流導管的減壓器上掛放任何物件,如焊炬、電焊鉗、膠管、電焊電纜等。

八、氣焊、氣割用膠管

(1)按現行標準焊接與切割中使用的氧氣膠管為藍色,乙炔膠管為紅色。

(2)乙炔膠管與氧氣膠管不能相互換用,不得用其它膠管代替。

(3)氧氣、乙炔氣膠管與回火防止器、匯流排等導管連接時,管徑必須互相吻合,并用管卡嚴密固定。

(4)乙炔膠管管段的連接,應使用含銅70%以下的銅管、低合金鋼管或不銹鋼管。

(5)工作前應吹凈膠管內殘存的氣體,再開始工作。

(6)焊接、切割工作前,應檢查膠管有無磨損、扎傷、刺孔、老化、裂紋等情況,并及時修理或更換。

(7)禁止使用回火燒損的膠管。

九、焊炬和割炬

(1)焊炬和割炬應符合jb/t6969和jb/t6970等標準的要求。

(2)焊炬、割炬內腔要光滑、氣路通暢、閥門嚴密、調節(jié)靈敏,連接部位緊密不泄漏。

(3)焊工在使用焊炬、割炬前應檢查焊炬、割炬的射吸能力、氣密性等技術性能及其氣路通暢情況。此外,并作定期檢查維護。

(4)禁止用焊炬、割炬的嘴頭與平面摩擦的方法來清除嘴頭堵塞物。

(5)焊、割炬零件燒損、磨損后,要用符合標準的零件更換。

(6)在切割機上的電氣開關應與切割機頭上的割炬氣閥門隔離,以防被電火花引爆。

(7)裝在切割機上的燃氣開關箱(閥),應使空氣流通并保證氣路連接處緊密不泄漏,以防可燃氣積聚引爆。

(8)大功率焊炬、割炬,應采用摩擦點火器或其它專用點火器,禁止用普通火柴點火,以防止燒傷。

氣割安全操作15篇

(1)施焊場地周圍應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進行覆蓋、隔離。(2)氧氣瓶、乙炔瓶所設的位置,距火源的位置不得少于10m。(3)乙炔瓶要放在空氣流通好的地方,嚴禁放在高壓線下面,要立放固定使用,嚴禁臥放使用。(4)使用乙炔瓶時,必須配備專用的乙炔減壓器和回火防止器。(5)氧氣瓶和乙炔瓶裝減壓器時,對瓶口污物要清除干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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