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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交底安全操作15篇

更新時間:2024-11-20 查看人數: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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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交底安全操作

第1篇 工地機動車司機安全操作技術交底

工地機動車司機操作安全技術交底

施工單位名稱

單位工程名稱

施 工 位 置

施 工 內 容:運輸砂石等

安全技術交底內容

1、未經勞動、公安交通部門培訓合格持證人員,不熟悉車輛性能者不能駕駛車輛。

2、應堅持做好例保工作,車輛制動器、喇叭、轉向系統、燈光等影響安全如作用不良不準用車。

3、嚴禁翻斗車、自卸車車廂乘人,嚴禁人貨混裝,車輛載貨應不超載、超高、超寬,捆扎應牢固可靠,應防止車內物體失穩(wěn)跌落傷人。

4、乘坐車輛應坐在安全處,頭、手、身不得露出車廂外,要避免車輛啟動制動時跌倒。

5、車輛進出施工現場,在場內掉頭、倒車,在狹窄場地行駛時應有專人指揮。

6、現場行車進場要減速,并做到'四慢':道路情況不明要慢;線路不良要慢;起步、會車、停車要慢;在狹路、橋梁彎路、坡路、叉道、行人擁擠地點及出入大門時要慢。

7、在臨近機動車道作業(yè)區(qū)和腳手架等設施,以及在道路中的路障應加設安全色標、安全標志和防護措施,并要確保夜間有充足照明。

8、裝卸車作業(yè)時,若車輛停在坡道上,應在車輪兩側用楔形木塊加以固定。

9、人員在場內機動車道應避免右側行走,并做到不平排結隊有礙交通;避讓車輛時,就避讓于兩車交會之中,不站于旁有堆物無法退讓的死角。

10、機動車輛不得牽引無制動裝置的車輛,牽引物體時物體上不得有人,人不得進入下在牽引的物與車之間,坡道上牽引時,車和被索引物下方不得有人作業(yè)和停留。

施工現場針對性安全交底

1、應堅持做好例保工作,車輛制動器、喇叭、轉向系統、燈光等影響安全如作用不良不準用車。

2、嚴禁翻斗車、自卸車車廂乘人,嚴禁人貨混裝,車輛載貨應不超載、超高、超寬,捆扎應牢固可靠,應防止車內物體失穩(wěn)跌落傷人。

3、乘坐車輛應坐在安全處,頭、手、身不得露出車廂外,要避免車輛啟動制動時跌倒。

4、車輛進出施工現場,在場內掉頭、倒車,在狹窄場地行駛時應有專人指揮。

5、現場行車進場要減速,并做到'四慢':道路情況不明要慢;線路不良要慢;起步、會車、停車要慢;在狹路、橋梁彎路、坡路、叉道、行人擁擠地點及出入大門時要慢。

6、在臨近機動車道作業(yè)區(qū)和腳手架等設施,以及在道路中的路障應加設安全色標、安全標志和防護措施,并要確保夜間有充足照明。

7、裝卸車作業(yè)時,若車輛停在坡道上,應在車輪兩側用楔形木塊加以固定。

8、人員在場內機動車道應避免右側行走,并做到不平排結隊有礙交通;避讓車輛時,就避讓于兩車交會之中,不站于旁有堆物無法退讓的死角。

9、機動車輛不得牽引無制動裝置的車輛,牽引物體時物體上不得有人,人不得進入下在牽引的物與車之間,坡道上牽引時,車和被索引物下方不得有人作業(yè)和停留。

交底人簽名接受交底

負責人簽名交底

時間 年 月日

作業(yè)人員簽名

第2篇 鋼筋調直切斷機:安全操作技術交底

工程名稱:

施工單位

建設單位

設備名稱

鋼筋調直切斷機

作業(yè)內容

鋼筋下料

交底部門

安全管理組

交底人

施工期限

年月日 至年月日

交底內容:

1.機械的安裝應堅實穩(wěn)固,保持水平位置。固定式機械應有可靠的基礎;移動式機械作業(yè)時應揳緊行走輪。

2.室外作業(yè)應設置機棚,機旁應有堆放原料、半成品的場地。

3.加工較長的鋼筋時,應有專人幫扶,并聽從操作人員指揮,不得任意推拉。

4.料架、料槽應安裝平直,并應對準導向筒、調直筒和下切刀孔的中心線。

5.應用手轉動飛輪,檢查傳動機構和工作裝置,調整間隙,緊固螺栓,確認正常后,起動空運轉,并應檢查軸承無異響,齒輪嚙合良好,運轉正常后,方可作業(yè)。

6.應按調直鋼筋的直徑,選用適當的調直塊及傳動速度。調直塊的孔徑應比鋼筋大2~5mm,傳動速度應根據直徑選用,直徑大的宜選用慢速,經調合格,方可送料。

7.在調直塊未固定、防護罩未蓋好前不得送料。作業(yè)中嚴禁打開各部防護罩并調整間隙。

8.當鋼筋送入后,手與曳輪應保持一定的距離,不得接近。

9.送料前,應將不直的鋼筋端頭切除。導向筒前應安裝一根1m長的鋼管,鋼筋應先穿過鋼管再送入調直前端的導孔內。

10.經過調直后的鋼筋如仍有慢彎,可逐漸加大調直塊的偏移量,直到調直為止。

11.切斷3或4根鋼筋后,應停機檢查其長度,當超過允許偏差時,應調整限位開關或定尺板。

12.作業(yè)后,應堆放好成品,清理場地,切斷電源,鎖好開關箱,做好潤滑工作。

補充作業(yè)指導內容:

第3篇 轉盤鉆孔機:安全操作技術交底

1.鉆孔機作業(yè)區(qū)內應無高壓線路。作業(yè)區(qū)應有明顯標志或圍欄,非工作人員不得進入。

2.安裝鉆孔機前,應掌握勘探資料、并確認地質條件符合該鉆機的要求,地下無埋設物,作業(yè)范圍內無障礙物,施工現場與架空輸電線路的安全距離符合規(guī)定。

3.安裝鉆孔機時,鉆機鉆架基礎應夯實、整平。輪胎式鉆機的鉆架下應鋪設枕木,墊起輪胎,鉆機墊起后應保持整機處于水平位置。

4.鉆機的安裝和鉆頭的組裝應按照說明書規(guī)定進行,豎立或放倒鉆架時,應有熟練的專業(yè)人員進行。

5.鉆架的吊重中心、鉆機的卡孔和護進管中心應在同一垂直線上,鉆桿中心允許偏差為20mm。

6.鉆頭和鉆桿連接螺紋應良好,滑扣時不得使用。鉆頭焊接應牢固,不得有裂紋。鉆桿連接處應加便于拆卸的厚墊圈。

7.作業(yè)前重點檢查項目應符合下列要求:

1)各部件安裝緊固,轉動部位和傳動帶有防護罩,鋼絲繩完好,離合器、制動帶功能良好;

2)潤滑油符合規(guī)定,各管路接頭密封良好,無漏油、漏氣;漏水現象;

3)電氣設備齊全、電路配置完好;

4)鉆機作業(yè)范圍內無障礙物。

8.作業(yè)前,應將各部操縱手柄先置于空擋位置,用人力盤動無卡阻,再啟動電動機空載運轉,確認一切正常后,方可作業(yè)。

9.開機時,應先送漿后開鉆;停機時,應先停鉆后停漿。泥漿泵應有專人看管,對泥漿質量和漿面高度應隨時測量和調整,保證濃度合適。停鉆時,出現漏漿應及時補充。并應隨時清除沉淀池中雜物,保持泥漿純凈和循環(huán)不中斷,防止塌孔和埋鉆。

10.開鉆時,鉆壓應輕,轉速應慢。在鉆進過程中,應根據地質情況和鉆進深度,選擇合適的鉆壓和鉆速,均勻給進。

11.變速箱換擋時,應先停機,掛上擋后再開機。

12.加接鉆桿時,應使用特制的連接螺栓均勻緊固,保證連接處的密封性,并做好連接處的清潔工作。

13.鉆進中,應隨時觀察鉆機的運轉情況,當發(fā)生異響、吊索具破損、漏氣、漏渣以及其他不正常情況時,應立即停機檢查,排除故障后,方可繼續(xù)開鉆。

14.提鉆、下鉆時,應輕提輕放。鉆機下和井孔周圍2m以內及高壓膠管下,不得站人。嚴禁鉆桿在旋轉時提升。

15.發(fā)生提鉆受阻時,應先設法使鉆具活動后再慢慢提升,不得強行提升。如鉆進受阻時,應采用緩沖擊法解除,并查明原因,采取措施后,方可鉆進。

16.鉆架、鉆臺平車、封口平車等的承載部位不得超載。

17.使用空氣反循環(huán)時,其噴漿口應遮攔,并應固定管端。

18.鉆進進尺達到要求時,應根據鉆桿長度換算孔底標高,確認無誤后,再把鉆頭略微提起,降低轉速,空轉5~20min后再停鉆。停鉆時,應先停鉆后停風。

19.鉆機的移位和拆卸,應按照說明書規(guī)定進行,在轉移和拆運過程中,應防止碰撞機架。

20.作業(yè)后,應對鉆機進行清洗和潤滑,并應將主要部位遮蓋妥當。

21.遇有雷雨、大霧和六級以上大風等惡劣氣候時,應停止一切作業(yè)。

第4篇 盾構機:安全操作技術交底

交底單位名稱:__地鐵__號線__標編號:

工程名稱

__地鐵__號線__標

設計文件圖號

施工部位

交底日期

20__年____日

盾構機安全操作技術交底內容

1.開始掘進時應按照以下順序進行:

啟動皮帶機→啟動刀盤→啟動螺旋輸送機

2.對刀盤轉速擋位的選擇應根據以下原則,一般在軟巖地段選擇擋位1(step1);在扭矩比較小的地層中可以選擇擋位2(step2),具體要根據實際情況來決定。

3.啟動刀盤及螺旋輸送機前應把其對應的轉送調至零,刀盤及螺旋輸送機啟動后再把轉速從零緩慢增加到合適的速度,禁止過快地增加刀盤和螺旋輸送機的轉速。

4.螺旋輸送機的后閘門應慢慢開啟,并應隨時注意出渣口是否有噴涌發(fā)生。

5.盾構機的推進速度也應慢慢由小變大,并且注意通過總體推進速度調節(jié)和油缸分組。

6.掘進應根據現場地質及工程情況隨時調整土倉壓力,調整時應遵循以下規(guī)則:本標段采用土壓平衡式(即epb模式)。根據前面地層的不同來保持不同的渣倉壓力,具體壓力值應由土木工程師決定,但最大土倉壓力值一定不能大于3bar,否則有可能損壞主軸承密封。

第一節(jié)盾構的姿態(tài)調整

7.盾構掘進時操作人員應該隨時根據激光導向系統的指示調整盾構的姿態(tài),包括推進方向及自轉的調整。

8.盾構推進方向的調節(jié)是通過推進系統幾組油缸的不同壓力來進行調節(jié)的。方向調節(jié)時的一般原則是:使盾構的掘進方向趨向隧道的理論中心線方向。

9.為了保證盾構的鉸接密封、盾構密封工作良好,同時也為了保證隧道管片不受破壞,盾構在調向的過程中不能有太大的調整趨勢,一般在vmt上顯示的任一趨勢值(trend)不應大于10.

10.當盾構處于水平線路掘進時,應使盾構保持稍向上的掘進姿態(tài),以糾正盾構因自重而產生的低頭現象

11.通常盾尾位置每循環(huán)調節(jié)量不大于10mm。

12.為了保證盾構在推進過程中正確的受力狀態(tài),盾構不能有太大的自轉,一般不能大于vmt上顯示的轉動值(rotate)10。

第二節(jié)掘進結束

當掘進結束時,應按以下順序停止掘進:

1)停止推進系統。

2)逐步降低螺旋輸送機的轉速至零,停止螺旋輸送機。

3)關閉螺旋輸送機后閘門。

4)停止皮帶機。

5)若刀盤驅動壓力較大,則可持續(xù)轉動刀盤適當的攪拌土倉內渣土,當驅動壓力降低至一定程度時減小刀盤轉速至零,并停止刀盤轉動。這樣利于下次刀盤啟動時扭矩不至于太大。

6)若馬上準備安裝管片,則按下管片安裝按鈕(segment placing)。

7)依次停止主驅動泵、補油泵、螺旋輸送機泵、控制泵、刀盤泵、油脂密封系統、齒輪油泵、泡沫系統。.

8)若馬上安裝管片,可以暫不關閉推進系統油泵和輔助油泵,否則關閉之。

9)通知有關人員進行下一工序的工作

第三節(jié)掘進報告的填寫

13.為了積累盾構施工經驗,更好地進行盾構施工的總結,以及留下必要的施工考證依據,在盾構施工的過程中必須嚴格按照要求填寫掘進報告。

14.對于簡單的停機可以再掘進報告的給定位置簡單說明,對于長時間影響掘進的故障或事故,必須另外記錄清楚。

15.對于在掘進過程中發(fā)生的任何設備故障都應該有詳細的記錄。

交底人:審核人 :接受交底人:

第5篇 塔式起重機升降:安全操作技術交底

1.升降作業(yè)過程,必須有專人指揮,專人照看電源,專人操作液壓系統,專人拆裝螺栓。非作業(yè)人員不得登上頂升套架的操作平臺。操縱室內應只準一人操作,必須聽從指揮信號。

2.升降應在白天進行,特殊情況需在夜間作業(yè)時,應有充分的照明。

3.風力在四級及以上時,不得進行升降作業(yè)。在作業(yè)中風力突然增大達到四級時,必須立即停止,并應緊固上、下塔身各連接螺栓。

4.頂升前應預先放松電纜,其長度宜大于頂升總高度,并應緊固好電纜卷筒。下降時應適時收緊電纜。

5.升降時,必須調整好頂升套架滾輪與塔身標準節(jié)的間隙,并應按規(guī)定使起重臂和平衡臂處于平衡狀態(tài),并將回轉機構制動住,當回轉臺與塔身標準節(jié)之間的最后一處連接螺栓(銷子)拆缷困難時,應將其對角方向的螺栓重新插入,在采取其他措施。不得以旋轉啟動臂動作來松動螺栓(銷子)。

6.升降時,頂升撐腳(爬爪)就位后,應插上安全銷,方可繼續(xù)下一動作。

7.升降完畢后,各連接螺栓應按規(guī)定扭力緊固,液壓操縱桿回到中間位置,并切斷液壓升降機夠電源。

第6篇 起重吊裝機械:安全操作一般規(guī)定技術交底

1.起重機的內燃機、電動機和電氣、液壓裝置部分,應執(zhí)行jgj 33—2001第3.1節(jié)、第3.2節(jié)、第3.4節(jié)及附錄c的規(guī)定。

2.操作人員在作業(yè)前必須對工作現場環(huán)境、行駛道路、架空電線、建筑物以及構件重量和分布情況進行全面了解。

3.現場施工負責人應為起重機作業(yè)提供足夠的工作場地,清除或避開起重臂起落及回轉半徑內的障礙物。

4.各類起重機應裝有音響清晰的喇叭、電鈴或汽笛等信號裝置。在起重臂、吊鉤、平衡重等轉動體上應標以鮮明的色彩標志。

5.起重吊裝的指揮人員必須持證上網,作業(yè)時應與操作人員密切配合,執(zhí)行規(guī)定的指揮信號。操作人員應按照指揮人員的信號進行作業(yè),當信號不清或錯誤時,操作人員可拒絕執(zhí)行。

6.操縱室遠離地面的起重機,在正常指揮發(fā)生困難時,地面及作業(yè)層(高空)的指揮人員均應采用對講機等有效的通訊聯絡進行指揮。

7.在露天有六級及以上大風或大雨、大雪、大霧等惡劣天氣時,應停止起重吊裝作業(yè)。雨雪過后作業(yè)前,應先試吊,確認制動器靈敏可靠后方可進行作業(yè)。

8.起重機的變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以及各種行程限位開關等安全保護裝置,應完好齊全、靈敏可靠,不得隨意調整或拆除。嚴禁利用限制器和限位裝置代替操縱機構。

9.操作人員進行起重機回轉、變幅、行走和吊鉤升降等動作前,應發(fā)出音響信號示意。

10.起重機作業(yè)時,起重臂和重物下方嚴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過。重物吊運時,嚴禁從人上方通過。嚴禁用起重機載運人員。

11.操作人員應按規(guī)定的起重性能作業(yè),不得超載。在特殊情況下需超載使用時,必須經過驗算,有保證安全的技術措施,并寫出專題報告,經企業(yè)技術負責人批準,有專人在現場監(jiān)護下,方可作業(yè)。

12.嚴禁使用起重機進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設或凝固在地面上的重物以及其他不明重量的物體。現場澆注的混凝土構件或模板,必須全部松動后方可起吊。

13.起吊重物應綁扎平穩(wěn)、牢固,不得在重物上再堆放或懸掛零星物件。易散落物件應使用

吊籠柵欄固定后方可起吊。標有綁扎位置的物件,應按標記綁扎后起吊。吊索與物件的夾角宜采用450~600,且不得小于300,吊索與物件梭角之間應加墊塊。

14.起吊載荷達到起重機額定起重量的90%及以上時,應先將重物吊離地面200~500mm后,檢查起重機的穩(wěn)定性、制動器的可靠性、重物的平穩(wěn)性、綁扎的牢固性,確認無誤后方可繼續(xù)起吊。對易晃動的重物應拴拉繩。

15.重物起升和下降速度應平穩(wěn)、均勻,不得突然制動。左右回轉應平穩(wěn),當回轉未停穩(wěn)前不得作反向動作。非重力下降式起重機,不得帶載自由下降。

16.嚴禁起吊重物長時間懸掛在空中,作業(yè)中遇突發(fā)故障,應采取措施將重物降落到安全地方,并關閉發(fā)動機或切斷電源后進行檢修。在突然停電時,應立即把所有控制器撥到零位,斷開電源總開關,并采取措施使重物降到地面。

17.起重機不得靠近架空輸電線路作業(yè)。起重機的任何部位與架空輸電導線的安全距離不得小于表“1”的規(guī)定。

18.起重機使用的鋼絲繩,應有鋼絲繩制造廠的簽發(fā)的產品技術性能和質量的證明文件。當無證明文件時,必須經過試驗合格后方可使用。

19.起重機使用的鋼絲繩,其結構形式、規(guī)格及強度應符合該型起重機使用說明書的要求。鋼絲繩與卷筒應連接牢固,放出鋼絲繩時,卷筒上應至少保留三圈,收放鋼絲繩時應防止鋼絲繩打環(huán)、扭結、彎折和亂繩,不得使用扭結、變形的鋼絲繩。使用編結的鋼絲繩,其編結部分在運行中不得通過卷筒和滑輪。

表 1起重機與架空輸電導線的安全距離

電壓(kv)

安全距離

<1

1~15

20~40

60~110

220

沿垂直方向(m)

1.5

3.0

4.0

5.0

6.0

沿水平方向(m)

1.0

1.5

2.0

4.0

6.0

20.鋼絲繩采用編結固接時,編結部分的長度不得小于鋼絲繩直徑的20倍,并不應小于300mm,其編結部分應捆扎細鋼絲。當采用繩卡固接時,與鋼絲繩直徑匹配的繩卡的規(guī)格、數量應符合表“2”的規(guī)定。最后一個繩卡距繩頭的長度不得小于140mm。繩卡滑鞍(夾板)應在鋼絲繩承載時受力的一側,“u”螺栓應在鋼絲繩的尾端,不得正反交錯。繩卡初次固定后,應待鋼絲繩受力后再度緊固,并宜擰緊到使兩繩直徑高度壓扁1/3。作業(yè)中應經常檢查緊固情況。

表 2與繩徑匹配的繩卡數

鋼絲繩直徑(mm)

10以下

10~20

21~26

28~36

36~40

最少繩卡數(個)

3

4

5

6

7

繩卡間距(mm)

80

140

160

220

240

21.每班作業(yè)前,應檢查鋼絲繩及鋼絲繩的連接部位。當鋼絲繩在一個節(jié)距內斷絲根數達到或超過表3根數時,應予報廢。當鋼絲繩表面銹蝕或磨損使鋼絲繩直徑顯著減少時,應將表3報廢標準按表4折減,并按折減后的斷絲數報廢。

22.向轉動的卷筒上纏繞鋼絲繩時,不得用手拉或腳踩來引導鋼絲繩。鋼絲繩涂抹潤滑脂,必須在停止運轉后進行。

表3鋼絲繩報廢標準(一個節(jié)距內的斷絲數)

采用的

安全系數

鋼絲繩規(guī)格

6×19+1

6×37+1

6×61+1

交互捻

同向捻

交互捻

同向捻

交互捻

同向捻

6以下

12

6

22

11

36

18

6~7

14

7

26

13

38

19

7以上

16

8

30

15

40

20

表4 鋼絲繩銹蝕或磨損時報廢標準的折減系數

鋼絲繩表面銹蝕

或磨損量(%)

10

15

20

25

30~40

大于40

折減系數

85

75

70

60

50

報廢

23.起重機的吊鉤和吊環(huán)嚴禁補焊。當出現下列的情況之一時應更換:

1)表面有裂紋、破口;

2)危險斷面及鉤頸有永久變形;

3)掛繩處斷面磨損超過高度10%;

4)吊鉤襯套磨損超過原厚度50%;

5)心軸(銷子)磨損超過其直徑的3%~5%。

24.當起重機制動器的制動鼓表面磨損達1.5~2.0mm(小直徑取小值,大直徑取大值)時,應更換制動鼓,同樣,當起重機制動器的制動帶磨損超過厚度50%時,應更換制動帶。

第7篇 桅桿式起重機安全操作技術交底

1.桅桿式起重機的卷揚機應符合jgj33-2001第4.7節(jié)的規(guī)定。

2.起重機的安裝和拆卸應劃出警戒區(qū),清除周圍的障礙物,在專人統一指揮下,按照出廠說明書或制定的拆裝技術方案進行。

3.安裝起重機的地基應平整夯實,底座與地面之間應墊兩層枕木,并應采用木塊楔緊縫隙。

4.纜風繩的規(guī)格、數量及地錨的拉力、埋設深度等,應按照起重機性能經過計算確定,纜風繩與地面的夾角應在30°~45°之間,纜繩與桅桿和地錨的連接應牢固。

5.纜風繩的架設應避開架空電線。在靠近電線的附近,應裝有絕緣材料制作的護線架

6.提升重物時,吊鉤鋼絲繩應垂直,操作應平穩(wěn),當重物吊起剛離開支承面時,應檢查并確認各部無異常時,方可繼續(xù)起吊。

7.在起吊滿載物前,應有專人檢查各地錨的牢固程度。各纜風繩都應均勻受力,主桿應保持直立狀態(tài)。

8.作業(yè)時,起重機的回轉鋼絲繩應處于拉緊狀態(tài)。回轉裝置應有安全制動控制器。

9.起重機移動時,其底座應墊以足夠承重的枕木排和滾杠,并將起重臂收緊處于移動方向的前方。移動時,主桿不得傾斜,纜風繩的松緊應配合一致。

第8篇 場內機動車輛的安全操作技術交底

1.現場內駕駛機動道車輛的作業(yè)人員,必須經專業(yè)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持《特種作業(yè)操作證》上崗作業(yè)。未經交通部門考試發(fā)證的嚴禁上公路行駛。

2.作業(yè)前檢查燃油、潤滑油、冷卻水充足,變速桿應在空擋位置,氣溫低時,視情況加熱水預熱。

3.發(fā)動后應空轉5—10min,待水溫生到400c以上時方可一擋起步,嚴禁二擋起步和將油門踩到底的操作。

4.開車時精神要集中,行駛中嚴禁載人、不準吸煙、打鬧玩笑。睡眠不足和酒后嚴禁作業(yè)。

5.運輸構件寬度不得超過車寬,高度不得超過1.5m(從地面算起)。運輸混凝土時,混凝土的平面應低于斗口10cm,運磚時,高度不得超過斗地面,嚴禁超載行駛。

6.雨雪天氣.夜間應低速行駛,下拉時嚴禁空檔滑行。

7.在坑槽邊緣倒料時,必須在距0.8—1m處設置安全擋掩(20cm_20cm的木方)。車在距離坑槽10m處即應減速至安全擋掩處倒料,嚴禁騎溝倒料。

8.翻斗車上坡道(馬道)時,坡道應平整,寬度不得小于2.3m以上,兩側設置防護欄桿.必須經檢查驗收合格的方可使用。

9.檢修或班后清洗車時,必須熄火并拉好手制動。

10.補充交底內容:

第9篇 載重汽車安全操作技術交底

交底內容:

1.裝載物品應捆綁穩(wěn)固牢靠。輪式機具和圓筒形物件裝運時應采取防止?jié)L動的措施。

2.不得人貨混裝。因工作需要搭人時,人不得在貨物之間或貨物與前車廂板間隙內。嚴禁攀爬或坐臥在貨物上面。

3.拖掛車時,應檢查與掛車相連的制動氣管、電氣線路、牽引裝置、燈光信號等,掛車的車輪制動器和制動燈、轉向燈應配備齊全,并應與牽引車的制動器和燈光信號同時起作用。確認方可運行。起步應緩慢并減速行駛,宜避免緊急制動。

4.運載易燃、有毒、強腐蝕等危險品時,其裝載、包裝、遮蓋必須符合有關的安全規(guī)定,并應備有性能良好、有效期內的滅火器。途中停放應避免火源、火種、居民區(qū)、建筑群等,炎熱季節(jié)應選擇陰涼處停放。裝卸時嚴禁火種。除必要的行車人員外,不得搭乘其他人員。嚴禁混裝備用燃油。

5.裝運易爆物資或器材時,車廂底面應墊有減輕貨物振動的軟墊層。裝載重量不得超過額定載重量的70%,裝運炸藥時,層數不得超過兩層。

6.裝運氧氣瓶時,車廂板的油污應清除干凈,嚴禁混裝油料或盛油容器。

7.在車底下進行保養(yǎng)、檢修時,應將內燃機熄火,拉緊手制動器并將車輪楔牢。

8.車輛經修理后需要試車時,應由合格人員駕駛,車上不得載人、載物,當需在道路上試車時,應掛交通管理部門頒發(fā)的試車牌照。

9.在坡道上停放時,下坡停放應掛上倒檔,上坡停放應掛上一檔,并應使用三角木楔等塞緊輪胎。

補充作業(yè)指導內容:

第10篇 裝載機安全操作技術交底

1 作業(yè)前裝載機應無負荷運轉3~5min,并檢查燃油、潤滑油、液壓油是否符合機械規(guī)定,液壓系統無泄露現象等,待一切正常后方可作業(yè)。

2 起步前將鏟斗提升離地面0.5m左右。

3 裝載機不得在坡度較大的場地作業(yè)。

4 裝載機作業(yè)時,應抵速擋。高速擋行使時不得升降或翻轉鏟斗,嚴禁鏟斗載人。

5 裝料時如驅動輪有打滑的現象,就微升料斗再裝料。

6 向車內卸料時,不準將鏟斗從汽車駕駛室越過。

7 鏟斗滿載運送時,應將鏟斗保持在低位,不得長距離運送。

8 裝載機作業(yè)時鏟斗下嚴禁站人。

9 做好日常保養(yǎng),有故障要報修,嚴禁開帶病車。

10 下坡不準空擋滑行。

11 操作人員離開駕駛室時,必須拉緊制動并將鏟斗落下。

12上路行駛要遵守交通規(guī)則。

第11篇 單斗挖掘機安全操作規(guī)范程技術交底

項目名稱:

施工單位:

地點:

日期:

1、 單斗挖掘機的作業(yè)和行走場地應平整堅實,對松軟地面以枕木或墊板,沼澤地區(qū)應先作路基處理,或更換濕地專用履帶板。

2、 輪胎式挖掘機使用前應支好支腿并保持水平位置,支腿應置于作業(yè)面的方向,轉向驅動橋應置于作業(yè)面的后方。采用液壓懸掛裝置的挖掘機,應鎖住兩個液壓機。履帶式挖掘機的驅動輪應置于作業(yè)面的后方。

3、 平整作業(yè)場地,不得用鏟斗進行橫掃或用鏟斗對地面進行夯實。

4、 挖掘巖石時,應先進行爆破。挖掘凍土時應采用破冰錘或爆破法使凍土破碎。

5、 挖掘機正鏟作業(yè)時,除松散土壤外,其最大開挖高度和深度,不應超過機械本身性能規(guī)定。在拉鏟或反鏟作業(yè)時,履帶距工作面邊緣應大于1.0m,輪胎距工作面邊緣距離應大于1.5m。

6、 作業(yè)前,應查明施工場地明、暗設置物(電線、地下電纜、管道、坑道等)的地點及走向,并采用明顯記號表示。嚴禁在離電纜1m距離以內作業(yè)。

7、 作業(yè)前重點檢查項目應符合下列要求:

1) 照明、信號及報警裝置等齊全有效;

2) 燃油、潤滑油、液壓油符合規(guī)定;

3) 各鉸接部分連接可靠;

4) 液壓系統無泄漏現象;

5) 輪胎氣壓符合規(guī)定。

8、 啟動前,應將主離合器分離,各操縱桿放在空擋位置,并應按照jcj33-2001第3.2節(jié)的規(guī)定啟動內燃機。

9、 啟動后,接合動力輸出,應先使液壓系統從低速到高速空載循環(huán)10-20min,進行空載運轉,順序操縱各工作機構并測試各制動器,確認正常后,方可作業(yè)。

10、作業(yè)時,挖掘機應保持水平位置,將行走機構制動住,并將履帶或輪胎楔緊。

11、遇較大的堅硬石塊或障礙物時,應待清除后方可開挖,不得用鏟斗破碎石塊、凍土,或用單邊斗齒硬啃。

12、挖掘懸崖時,應采取防護措施。作業(yè)面不得留有傘沿及松動的大塊石,當發(fā)現有塌方危險時,應及時處理或將挖掘機撤至安全地帶。

13、作業(yè)時,應待機身停穩(wěn)后再挖土,當鏟土未離開工作面時,不得作回轉、行走等動作?;剞D制動時,應使用回轉制動器,不得用轉向離合器反轉制動。

14、作業(yè)時,各操縱過程應平穩(wěn),不準緊急制動。鏟斗升降不得過猛,下降時,不得裝碰車架或履帶。

15、斗臂在抬高及回轉時,不得碰到洞壁、溝槽側面或其它物體。

16、向運土車輛裝車時,宜降低挖鏟斗,減小卸落高度,不得偏裝或砸壞車廂。在汽車未停穩(wěn)或鏟斗需越過駕駛室而司機未離開前不得裝車。

17、作業(yè)中,當液壓缸伸縮將達到極限位時,應動作平穩(wěn),不得沖撞極限塊。

18、作業(yè)中,當需制動時,應將變速閥置于低速位置。

19、作業(yè)中,當發(fā)現挖掘力突然變化,應停機檢查,嚴禁在未查明原因前擅自調整分配閥壓力。

20、作業(yè)中不得打開壓力表開關,且不得將土況選擇閥的操縱手柄放在高速檔位置。

21、反鏟作業(yè)時,斗臂應停穩(wěn)后再挖土。挖土時,斗柄伸出不宜過長,提斗不得過猛。

22、作業(yè)中,履帶式挖掘機作短距離行走時,主動輪應在后面,斗臂應在前方與履帶平行,制動住回轉機構,鏟斗應距離地面1m。上、下坡道不得超過機械本身允許最大坡度,下坡應慢速行駛。不得在坡道上變速和空擋滑行。

23、輪胎式挖掘機行駛前,應收回支腿并固定好,監(jiān)控儀表和報警信號燈應處于正常顯示狀態(tài)、氣態(tài)表壓力應符合規(guī)定,工作裝置應處于行駛放線的正前方,鏟斗應離地面1m。長距離行駛時,應采用固定銷將回轉平臺鎖定,并將回轉制動板踩下后鎖定。

24、當在坡道上行走且內燃機熄火時,應立即制動并楔住履帶或輪胎,待重新發(fā)動后,方可繼續(xù)行走。

25、機械運行中,嚴禁接觸轉動部位和進行檢修。在修理(焊、鉚等)工作裝置時,應使其降到最低位置,并在懸空部位點上墊木。

26、在施工中遇到下列情況之一時應立即停工,待符合作業(yè)安全條件時,方可繼續(xù)施工:

1) 填挖區(qū)土體不穩(wěn)定,有發(fā)生塌方危險時;

2) 氣候突變,發(fā)生暴雨、水位暴漲或山洪爆發(fā)時;

3) 在爆破警戒區(qū)內發(fā)出爆破信號時;

4) 地面涌水冒泥,出現陷車或因雨發(fā)生坡道打滑時;

5) 工作面凈空不足以保證安全作業(yè)時;

6) 施工標志、防護設施損毀失效時。

27、配合機械作業(yè)的清底、平地、修坡等人員,應在機械回轉半徑意外工作。當必須在回轉半徑以內工作時,應停止機械回轉并制動好后,方可作業(yè)。

28、作業(yè)后,挖掘機不得停放在高邊坡附近和填方區(qū),應停放在堅實、平坦、安全的地帶,將鏟斗收回平放在地面上,所有操縱桿位置中位,關閉操縱室和機棚。

29、履帶式挖掘機轉移工地應采用平板拖車裝運。短距離自行轉移時,應低速緩行。每行走500-1000應對行走機構進行檢查和潤滑。

30、保養(yǎng)或檢查挖掘機時,除檢查內燃機運行狀態(tài)外,必須將內燃機熄火,并將液壓系統卸荷,鏟斗落地。

31、利用鏟斗將底盤頂起進行檢修時,應使用墊木將抬起的輪胎墊穩(wěn),并用木楔將落地輪胎楔牢,然后將液壓系統卸荷,否則嚴禁進入底盤下工作。

第12篇 電動葫蘆安全操作技術交底

電動葫蘆的安全操作技術交底

工程名稱:

施工單位:

設備名稱:電動葫蘆安全

作業(yè)內容:

交底部門:交底人:施工期限:年 月日至年 月日

接受交底班組或員工簽名:

交底內容:

1.電動葫蘆使用前應檢查設備的機械部分和電氣部分,鋼絲繩、吊鉤、限位器等應完好,電氣部分應無漏電,接地裝置應良好。

2.電動葫蘆應設緩沖器,軌道兩端應設擋板。

3.作業(yè)開始第一次吊重物時,應在吊離地面100mm時停止,檢查電動葫蘆制動情況,確認完好后方可正式作業(yè)。露天作業(yè)時,應設防雨棚。

4.電動葫蘆嚴禁超載起吊。起吊時,手不得握在繩索與物體之間,吊物上升時應嚴防沖撞。

5.起吊物件應捆扎牢固。電動葫蘆吊重物行走時,重物離地不宜超過1.5m高。工作間歇不得將重物懸掛在空中。

6.電動葫蘆作業(yè)中發(fā)生異味、高溫等異常情況,應立即停機檢查,排除故障后方可繼續(xù)使用。

7.使用懸掛電纜電氣控制開關時,絕緣應良好,滑動應自如。人的站立位置后方應有2m空地并應正確操作電鈕。

8.在起吊中,由于故障造成重物失控下滑時,必須采取緊急措施,向無人處下放重物。

9.在起吊中不得急速升降。

10.電動葫蘆在額定載荷制動時,下滑位移量不應大于80mm,否則應清除油污或更換制動環(huán)。

11.作業(yè)完畢后,應停放在指定位置,吊鉤升起,并切斷電源,鎖好開關箱。

補充作業(yè)指導內容:

第13篇 鋼筋彎曲機:安全操作技術交底

工程名稱:

施工單位

建設單位

設備名稱

鋼筋彎曲機

作業(yè)內容

鋼筋、箍筋彎曲

交底部門

安全管理組

交底人

施工期限

年月日 至年月日

交底內容:

1. 機械的安裝應堅實穩(wěn)固,保持水平位置。固定式機械應有可靠的基礎;移動式機械作業(yè)時應揳緊行走輪。

2. 室外作業(yè)應設置機棚,機旁應有堆放原料、半成品的場地。

3. 加工較長的鋼筋時,應有專人幫扶,并聽從操作人員指揮,不得任意推拉。

4. 工作臺和彎曲機臺面應保持水平,作業(yè)前應準備好各種芯軸及工具。

5. 應按加工鋼筋的直徑和彎曲半徑的要求,裝好相應規(guī)格的芯軸和成型軸、擋鐵軸。芯軸直徑應為鋼筋直徑的2.5倍。擋鐵軸應有軸套。

6. 擋鐵軸的直徑和強度不得小于被彎鋼筋的直徑和強度。不直的鋼筋,不得在彎曲機上彎曲。

7. 應檢查并確認芯軸、擋鐵軸、轉盤等無裂紋和損傷,防護罩豎固可靠,空載運轉正常后,方可作業(yè)。

8. 作業(yè)時,應將鋼筋需彎一端插入在轉盤固定銷的間隙內,另一端緊靠機身固定銷,并用手壓緊;應檢查機身固定銷并確認安放在擋住鋼筋的一側,方可開動。

9. 作業(yè)中,嚴禁更換軸芯、銷子和變換角度以及調速,也不得進行清掃和加油。

10. 對超過機械銘牌規(guī)定直徑的鋼筋嚴禁進行彎曲。在彎曲未經冷拉或帶有銹皮的鋼筋時,應戴防護鏡。

11. 彎曲高強度或低合金鋼筋時,應按機械銘牌規(guī)定換算最大允許直徑并應調換相應的芯軸。

12. 在彎曲鋼筋的作業(yè)半徑內和機身不設固定銷的一側嚴禁站人。彎曲好的半成品,應堆放整齊,彎鉤不得朝上。

13. 轉盤換向時,應待停穩(wěn)后進行。

14. 作業(yè)后,應及時清除轉盤及插入座孔內的鐵銹、雜物等。

15. 作業(yè)后,應堆放好成品,清理場地,切斷電源,鎖好開關箱,做好潤滑工作。

補充作業(yè)指導內容:

注:參考文獻[3]

第14篇 牽引式混凝土輸送泵-安全操作技術交底

1、混凝土輸送泵應安放在堅實平整的地面,放下支腿,將機身安放平穩(wěn)。

2、作業(yè)前應對機械進行檢查,確認電氣設備和儀表正常,各部位開關按鈕、手柄都在正確位置,機械各部分緊固點牢固、可靠,鏈條和皮帶松緊度負荷規(guī)定要求,傳動部位運轉正常。

3、、嚴格按照規(guī)定的壓力限制范圍進行操縱輸送泵車,輸漿管道應暢通,混凝土輸送泵管接頭、閥門應密封嚴緊,管卡應連接牢固;垂直管前應不少于10m帶逆止閥的水平管,嚴緊將垂直管直接接在混凝土輸送泵的輸出口。

4、疏通堵塞管道時,應疏散周圍人員;拆卸管道清洗前應采取反抽方法,清除輸送管道的壓力。拆卸時嚴禁管口對人。

5、作業(yè)時不得取下料斗格柵網和其他安全裝置。不得攀登和騎壓輸送管道,不得把手伸入閥體內工作,嚴禁在泵送時拆卸管道。

6、泵車放料人員必須注意指揮混凝土罐車倒車就泵,保證安全距離,以防擠壓傷人。

7、清洗管道、清理機械時,必須切斷電源。操作人員應離開管道出口和彎管接頭處。如用壓縮空氣清洗管道時,管道出口處10m內不得有人和設備。

8、作業(yè)后,將液壓系統卸壓,將全部控制開關回到原始位置。

第15篇 卷揚機:安全操作安全技術交底

工程名稱:

交底項目:卷揚機安全操作

內容摘要:

1.在施工卷揚機地面基礎應夯實,平整高低水平差不得大于10mm,卷揚機5m周圍不得開挖溝槽,做好排水設施,卷揚機的固定影響到吊裝工作安全可靠,所以必須采用錨樁,兩側并分別用鋼絲繩鎖固,不得把鋼絲繩栓在樹木、電桿及其它固定設施。

2.卷揚機應搭設操作室或操作棚,頂部應滿鋪腳手板,操作棚應保證操作者觀察視線條好,并有擋風措施。

3.鋼絲繩在卷筒上最小邊應有3圈以上,且絕端在卷筒上的固定方法應契形或壓板等工具的固定多層纏繞的卷宗筒凸緣應比最外層鋼繩高出2倍的直徑,滑輪與架體的的連接必須為鋼性,嚴禁采用開口拉板式滑輪和直接采用鋼絲繩等柔性連接,卷揚機的第一個導向滑輪不得與架體基柱接拉,并且滑輪應有防止鋼絲繩跳槽的裝置。

4.凡是與卷揚機配套的機架是裝配式是否連接牢固,其結合處不得產生錯位,各構件和吊點應無裂紋,松動和變形等現象,一旦有應立刻停工檢查。

5.卷揚機應設單獨的電閘箱,且有良好的接地和接零電閘箱上應有漏電保護,保護卷揚機的機手不被漏電致害。操作控制的各類開關應設在工作棚內。

6.鋼絲繩過路時應挖溝槽,并附加保護措施,鋼繩所經過的地方,嚴禁堆放材料,開式齒輪露空的轉動部分的保護罩應齊全,牢靠,層間通道應工具式的防護門。

7.嚴禁有人乘吊籠上下作業(yè),物料在籠上應分布均勻,并不得超出籠外,用吊籠升降。

交底人簽章:

接受交底人簽章:

技術交底安全操作15篇

1.起重機的內燃機、電動機和電氣、液壓裝置部分,應執(zhí)行jgj33—2001第3.1節(jié)、第3.2節(jié)、第3.4節(jié)及附錄c的規(guī)定。2.操作人員在作業(yè)前必須對工作現場環(huán)境、行駛道路、架空電線、建筑物以及構件重量和分布情況進行全面了解。3.現場施工負責人應為起重機作業(yè)提供足夠的工作場地,清除或避開起重臂起落及回轉半徑內的障礙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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