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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線安全措施12篇

更新時間:2024-11-20 查看人數:73

管線安全措施

第1篇 開挖過程防止損傷地下管線安全措施

為保障基坑施工過程中地下管線安全,施工前必須對地質條件與管線現(xiàn)狀進行詳查,據此制定安全措施與應急預案。

一、工程地質條件及現(xiàn)況管線調查

為有效地防止基坑開挖過程損傷地下管線,必須對工程地質條件及現(xiàn)況管線進行仔細和認真的調查。根據調查情況制定有效的施工保護措施。

1、必須先對工程地質條件進行勘察,由相關單位出具相應的工程地質勘查報告,作為基坑設計和施工的依據。

2、基坑開挖范圍內及影響范圍內的各種管線、地面構筑物,施工前必須凋查清楚?,F(xiàn)況各種管線,建設單位必須提供有關資料,必要時向規(guī)劃、管線管理單位查詢,查閱有關專業(yè)技術資料,掌握管線的施工年限、使用狀況、位置、埋深等,并請相關管理單位現(xiàn)場交底,必要時在管理單位的現(xiàn)場監(jiān)護下進行坑探。

3、對于資料反映不詳,與實際不符或在資料中未反映管線必須采取雷達探測、坑探的方法進行查明,確定管線的位置、埋深和結構形式,查明管線的使用狀況。

4、基坑影響范圍內的地面、地下構筑物必須查閱相關資料并現(xiàn)場調查,掌握結構的基礎、結構形式等情況。 來源:考試大

5、將調查的管線、地面地下構筑物的位置埋深等實際情況按照比例標注在施工平面圖上,作為制定地下管線保護方案的依據。

二、制定現(xiàn)況管線施工安全保護措施

必須根據管線調查情況。結合工程實際制定詳細的施工安全保護措施,確保管線運營安全。

1、對于基坑開挖范圍內的管線,與建設單位、規(guī)劃單位和管理單位協(xié)商確定管線拆遷、改移和懸吊加固措施。

2、基坑開挖影響范圍內的地下管線、地面構筑物、房屋的安全受施工影響,或其危及施工安全時,均應進行臨時加固,經檢查、驗收,確認符合要求,并形成文件后,方可施工。

3、開工前,由建設單位召開工程范圍內有關地上構筑物、地下管線、人防、地鐵等設施管理單位的調查配合會,由產權單位指認所屬設施及其準確位置,設明顯標志。

4、在施工過程中,必須設專人對地下管線進行監(jiān)測,隨時檢查、維護加固設施、保持完好,必要時進行沉降和變形觀測并記錄,確認安全,遇到異常情況,必須立即采取安全技術措施。

三、應急預案

對于具有中、高度危險因素的地下管線、地面構筑物,必須制定應急預案和措施。

第2篇 排水管線下井作業(yè)安全措施

城市排水管道中有毒有害氣體的主要成因是由于微生物大量分解污水中的有機物,從而產生有毒有害氣體,包括甲烷、硫化氫、一氧化碳、氰化氫等。若排水管道通風不暢,就容易導致有毒有害氣體超標。排水管道有毒有害氣體的治理原則是“以防為主”,主要措施是定期實施通風作業(yè),同時加強對設施的日常養(yǎng)護,保證排水暢通,減少淤堵,防止管道內有毒有害氣體超標。

排水管道日常養(yǎng)護或應急搶修需下井作業(yè)時,作業(yè)單位領導應全程現(xiàn)場指揮,并完整記錄作業(yè)過程,嚴格實施下井作業(yè)各項安全措施。應做到如下幾點:

一、建立下井作業(yè)審批制度,嚴禁擅自下井作業(yè)。

應建立下井作業(yè)內部三級審批制度,下井作業(yè)前,作業(yè)班組應向上級部門提出下井作業(yè)申請,經批準后方可實施下井作業(yè)。

二、下井前充分準備,消除安全隱患。

下井作業(yè)前,必須打開三個以上相鄰井蓋,自然通風至少40分鐘以上。需要立即下井作業(yè)的,要采用鼓風機強制通風。每個打開的井蓋要派專人值守,直至作業(yè)完成。完成通風后,要對井內進行氣體檢測,確認有毒有害氣體不超標后方可下井作業(yè)。

三、下井作業(yè)人員應有充分的安全保護措施。

作業(yè)人員應具備必要的專業(yè)知識和作業(yè)能力,必須裝備必要的防護設備,包括呼吸設備、通訊設備、氣體檢測設備,同時佩戴安全背帶,安全背帶一端由井上支援人員掌握,保證突發(fā)情況時能迅速撤離,井上支援人員應隨時做好救援準備。排水管道作業(yè)具有一定的危險性,排水管道權屬單位應委托專業(yè)養(yǎng)護單位承擔管轄設施的日常養(yǎng)護工作和應急搶險任務。

第3篇 防止挖斷地下管線、電纜及碰斷架空電線路安全措施

1 一般規(guī)定

1. 認真執(zhí)行《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術規(guī)程》,加強對公路施工安全的組織領導,落實施工安全責任制,嚴禁違章盲目施工。

2.路基(旁)動土工程,要提前與設備權屬管理單位簽訂安全協(xié)議做到措施到位、人員到位、探測設備到位。在設備權屬管理單位的派員到場監(jiān)督下,共同探明地下管線(纜)后,再共同挖出探槽,進一步確認纜線方向和深度,并采取有效防護措施,以防挖斷、壓斷、碰斷電纜、管道。要明確責任人、檢查人、監(jiān)護人和包保領導責任。

3. 未探明地下設施位置及走向前,嚴禁盲目開挖。在地下設施附近進行開挖作業(yè)時,必須設置明顯防護標志并設專人現(xiàn)場監(jiān)護后,方可進行作業(yè)。嚴禁使用挖掘機、裝載機、推土機等大型機械施工。

4. 大型運輸車輛從既有的電線路(光纜、通訊線路)下方通過時,必須采取可靠的安全防護措施。

2 防止挖斷地下管線“十嚴禁”

1.嚴禁在地下管線不明時施工;

2.嚴禁無探測設備、無安全保護措施、安全保護措施未交底進行施工;

3.嚴禁未經安全教育的人員上崗作業(yè);

4.嚴禁未做探挖就野蠻施工;

5.嚴禁暴露在外的電纜未做防護,進行其他作業(yè);

6.嚴禁帶班人員和設備管理單位安全監(jiān)督人員不到位擅自施工;

7.嚴禁大型機械在地下管線未查明處或防護不落實進行施工;

8.嚴禁挖傷電纜不報告;

9.嚴禁在地下管線附近亂挖、亂推、亂刨;

10.嚴禁在暴露的電纜附近烤火取暖。

第4篇 開挖過程防止損傷地下管線 安全措施

為保障基坑施工過程中地下管線安全,施工前必須對地質條件與管線現(xiàn)狀進行詳查,據此制定安全措施與應急預案。

一、工程地質條件及現(xiàn)況管線調查

為有效地防止基坑開挖過程損傷地下管線,必須對工程地質條件及現(xiàn)況管線進行仔細和認真的調查。根據調查情況制定有效的施工保護措施。

1、必須先對工程地質條件進行勘察,由相關單位出具相應的工程地質勘查報告,作為基坑設計和施工的依據。

2、基坑開挖范圍內及影響范圍內的各種管線、地面構筑物,施工前必須凋查清楚?,F(xiàn)況各種管線,建設單位必須提供有關資料,必要時向規(guī)劃、管線管理單位查詢,查閱有關專業(yè)技術資料,掌握管線的施工年限、使用狀況、位置、埋深等,并請相關管理單位現(xiàn)場交底,必要時在管理單位的現(xiàn)場監(jiān)護下進行坑探。

3、對于資料反映不詳,與實際不符或在資料中未反映管線必須采取雷達探測、坑探的方法進行查明,確定管線的位置、埋深和結構形式,查明管線的使用狀況。

4、基坑影響范圍內的地面、地下構筑物必須查閱相關資料并現(xiàn)場調查,掌握結構的基礎、結構形式等情況。 來源:考試大

5、將調查的管線、地面地下構筑物的位置埋深等實際情況按照比例標注在施工平面圖上,作為制定地下管線保護方案的依據。

二、制定現(xiàn)況管線施工安全保護措施

必須根據管線調查情況。結合工程實際制定詳細的施工安全保護措施,確保管線運營安全。

1、對于基坑開挖范圍內的管線,與建設單位、規(guī)劃單位和管理單位協(xié)商確定管線拆遷、改移和懸吊加固措施。

2、基坑開挖影響范圍內的地下管線、地面構筑物、房屋的安全受施工影響,或其危及施工安全時,均應進行臨時加固,經檢查、驗收,確認符合要求,并形成文件后,方可施工。

3、開工前,由建設單位召開工程范圍內有關地上構筑物、地下管線、人防、地鐵等設施管理單位的調查配合會,由產權單位指認所屬設施及其準確位置,設明顯標志。

4、在施工過程中,必須設專人對地下管線進行監(jiān)測,隨時檢查、維護加固設施、保持完好,必要時進行沉降和變形觀測并記錄,確認安全,遇到異常情況,必須立即采取安全技術措施。

三、應急預案

對于具有中、高度危險因素的地下管線、地面構筑物,必須制定應急預案和措施。

第5篇 海底光電纜供水管線工程安全措施接線接管船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定

1、嚴格執(zhí)行船舶專項安全技術措施的各項規(guī)定。

2、了解施工任務,察看地形,了解水深、水流、土質和氣象變化情況,了解沿途水底、高架電纜允許通過的高度是否符合船舶規(guī)范。繪制拋錨圖,交海監(jiān)局申請航行通告,經批準后實施。

3、按施工要求向海監(jiān)局申請船舶拋錨位置,并按批文規(guī)定要求來實施拋錨定位。

4、定位樁布置按要求方向定位,前面應設中心錨纜,以保持船身的平穩(wěn)。

5、按施工要求陸上設置“系纜墩”,“系纜墩”結構及大小按纜索的拉力確定,“系纜墩”纜索受力時,禁止在纜索兩側行走,并設置安全警示標志, “系纜墩”經試拉,確認無誤,方可施工。

6、供水管線光電纜工程工作開始,安裝船船長必須收到現(xiàn)場施工員遞交的施工令方能施工。

7、施工作業(yè)前,向全體船員進行“三交底”,交施工現(xiàn)場情況和任務,交施工程序和質量要求,交安全措施。

8、工作時必須穿好救生衣,戴好安全帽。

9、明確聯(lián)絡指揮信號,指揮者哨聲(話筒)要清楚,手勢要準確,操作者未聽清和看準,不要行動。

10、施工前要檢查所有工屬具、纜繩、滑車、牙口、滾筒等是否完好,并對活動部位加油、懸掛工作信號。

11、管線架工作平臺要根據季節(jié)變化,做好防滑傷人措施,管線架上使用的工具要用繩子拴住,防止移動傷人,嚴禁向下拋物。

12、作業(yè)人員不準頭、手、腳靠近籠口,不準手拉、腳蹬運行中的滑輪、鋼絲繩等活動物體。

13、從船體主架到通行的跳板上,采取防落江淹溺措施,方可通行。

14、施工船移位和進退時應注意錨纜位置,防止纜索傷人,如施工的被水淹沒時應設置標志,在已沉完的管線應設置標志,夜間設置紅燈,懸掛警示標牌,警告它船不準??俊?/p>

15、施工船吊管、光電纜時,其吊點位置應按設計規(guī)定吊,定位時,控制管線及光電纜浸入水中的深度,防止觸及河床泥面而造成移船折斷事故。

16、船長應密切注意運行的情況,發(fā)生異常情況,應立即發(fā)出緊急停車信號,

17、施工作業(yè)過程中,加強作業(yè)現(xiàn)場和航道的有效了望,確保施工水域的航道安全。

18、工作結束后,對船舶停泊位置、錨纜系統(tǒng)作妥善安排,搭好跳板,掛好安全網,降下工作信號,并將工作舢板系好按航行通告要求停泊,顯示規(guī)定信號。

第6篇 開挖過程防止損傷地下管線-安全措施

為保障基坑施工過程中地下管線安全,施工前必須對地質條件與管線現(xiàn)狀進行詳查,據此制定安全措施與應急預案。

一、工程地質條件及現(xiàn)況管線調查

為有效地防止基坑開挖過程損傷地下管線,必須對工程地質條件及現(xiàn)況管線進行仔細和認真的調查。根據調查情況制定有效的施工保護措施。

1、必須先對工程地質條件進行勘察,由相關單位出具相應的工程地質勘查報告,作為基坑設計和施工的依據。

2、基坑開挖范圍內及影響范圍內的各種管線、地面構筑物,施工前必須凋查清楚?,F(xiàn)況各種管線,建設單位必須提供有關資料,必要時向規(guī)劃、管線管理單位查詢,查閱有關專業(yè)技術資料,掌握管線的施工年限、使用狀況、位置、埋深等,并請相關管理單位現(xiàn)場交底,必要時在管理單位的現(xiàn)場監(jiān)護下進行坑探。

3、對于資料反映不詳,與實際不符或在資料中未反映管線必須采取雷達探測、坑探的方法進行查明,確定管線的位置、埋深和結構形式,查明管線的使用狀況。

4、基坑影響范圍內的地面、地下構筑物必須查閱相關資料并現(xiàn)場調查,掌握結構的基礎、結構形式等情況。

5、將調查的管線、地面地下構筑物的位置埋深等實際情況按照比例標注在施工平面圖上,作為制定地下管線保護方案的依據。

二、制定現(xiàn)況管線施工安全保護措施

必須根據管線調查情況。結合工程實際制定詳細的施工安全保護措施,確保管線運營安全。

1、對于基坑開挖范圍內的管線,與建設單位、規(guī)劃單位和管理單位協(xié)商確定管線拆遷、改移和懸吊加固措施。

2、基坑開挖影響范圍內的地下管線、地面構筑物、房屋的安全受施工影響,或其危及施工安全時,均應進行臨時加固,經檢查、驗收,確認符合要求,并形成文件后,方可施工。

3、開工前,由建設單位召開工程范圍內有關地上構筑物、地下管線、人防、地鐵等設施管理單位的調查配合會,由產權單位指認所屬設施及其準確位置,設明顯標志。

4、在施工過程中,必須設專人對地下管線進行監(jiān)測,隨時檢查、維護加固設施、保持完好,必要時進行沉降和變形觀測并記錄,確認安全,遇到異常情況,必須立即采取安全技術措施。

三、應急預案

對于具有中、高度危險因素的地下管線、地面構筑物,必須制定應急預案和措施第三章工程難點、施工對策與施工計劃工程難點:

土方開挖過程中護坡樁的破碎、原市政管線和電纜溝的避讓、土方開挖量大、渣土運輸車輛的出入。

施工難點的前置條件:

1、協(xié)調天街公司同意對進

b2、b3現(xiàn)場的大門處的施工并在各方面予以配合。

采取措施:b2北側室外小市政至停車場東側大市政污水管道工程,我們將對施工現(xiàn)場進行總體協(xié)調。道路破損及溝槽開挖各增加一臺大型挖掘機和路面打夯機進行施工,以最快的速度和最高的工作效益完成此處的破損及開挖工作,根據實際施工現(xiàn)場的平面布置,以充分保障階段性施工重點、保證進度計劃的順利實施為目的。

制定施工計劃:

1、2022年8月24日晚至2022年8月25日早完成道路的臨時圍擋搭設、路面破碎及溝槽開挖,路面鋪設鋼板做臨時通路后拆除臨時圍擋的相關工作,保證人員及車輛的通行。

2、2022年8月25日晚至2022年8月26日早完成污水管道施工,通水試驗及回填夯實相關工作。

3、2022年8月26日至2022年8月26日晚完成道路混凝土澆注、路面鋪設鋼板做臨時通路工作。

4、2022年8月27日早拆除道路鋪設的鋼板及相關路面清理工作。

第四章

圍擋搭設、溝槽開挖及管道施工

根據現(xiàn)場實際勘察及業(yè)主要求,本工程施工需先搭設圍擋,并在地面上做明顯標志,設專人疏導人流及車輛通行,圍擋數量以溝槽兩側長度為準,路面混凝土破碎,清運渣土。

然后根據大市政的污水管道路由進行土方的開挖,拆除原有堵死的污水管道,溝底重新整平夯實,開槽嚴格控制中心位置,如過障礙所產生溝槽變動需業(yè)主現(xiàn)場確認后下發(fā)設計變更解決,開槽斷面槽底寬為2.5米,溝槽挖深-3.6米,溝槽上口寬3.8米,

開槽發(fā)現(xiàn)土質為砂土則要增大放坡系數打支撐處理。

溝底整平夯實后采用c20

混凝土澆注管道墊層,墊層厚度為10cm,寬度以溝槽底寬為準,

堆土在溝槽南側,

溝槽兩邊清出0.5米走道,

本工程因在路面施工,

為了保證人流及車輛的通行,在溝槽表面需鋪設20mm厚鋼板做臨時通道,

鋪設鋼板長度與溝槽一致,在鋼板下采用t28d槽鋼做支撐過梁,間距為

1米做一道支撐。污水管道施工完畢,通水試驗完成后進行土方回填工作,土方在胸腔回填時采用木夯,每30cm夯實一次,密度為95%,路面以下回填,密實度為95%,回填合格后進行道路的混凝土澆注。

第五章

安全施工措施

5.1

生產安全保證措施

在施工中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切實做到管生產的同時管安全,保障職工的安全和施工機械設備不受損害,全面有效的實行安全生產。

參加施工的各工種人員,施工前進行安全技術教育,強化職工安全意識,遵守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在操作中要堅守崗位,嚴禁酒后操作。

施工開槽作業(yè)必須設專人負責。在開槽作業(yè)之前,必須探明地下管線位置,埋深,并在地面上做明顯標志,管線周圍2米范圍內嚴禁機械作業(yè)。

施工現(xiàn)場的防護措施,安全標志和警告牌,防護欄及各種滅火裝置不得擅自拆除和挪動,個人防護用品需擺放在指定位置,便于急用。

坑槽邊坡發(fā)現(xiàn)有裂縫,疏松或支撐走動,要隨時采取加固措施。

4 溝槽和基坑必須隨時安裝防護欄桿。防護欄桿高為2米,上下兩道橫桿,下道橫桿距地面0.3米。

按施工平面圖要求布置堆放各種材料,設備,材料必須碼放整齊,材料堆放高度符合規(guī)定

5.2

消防保衛(wèi)措施

設警衛(wèi)值班室,并派專人負責,以防止材料,機具,設備被盜,夜間安排人員巡邏。施工現(xiàn)場設有專門的吸煙室,禁止在現(xiàn)場吸煙。

油,油漆等易燃易爆品設專人進行特別管理。對工人進行治安和消防教育,并教會撥打110和119報警電話,教會使用滅火器材。使用電氣焊時要有滅火設備,氣焊操作時兩瓶要保持5米安全距離。

焊工從事電氣設備安裝和電,

氣焊切割作業(yè),要有操作證明和用火證。

動工前,要清除附近易燃物,配備看火人員和滅火用具。

第7篇 地鐵站項目管線保護 施工安全措施

(1)在編制工程施工方案時,把地下管線安全保護工作列為施工方案的重要內容。

(2)在施工前,先了解沿線道路及地下管線情況,包括管線直徑、埋深、走向等。然后根據管線情況制定相應的保護措施。并經與管線單位、業(yè)主、監(jiān)理單位協(xié)商后,采取各方都認可的保護措施。

(3)工程實施前,把施工現(xiàn)場地下管線的詳細情況和制定的管線保護措施向現(xiàn)場施工班組長和每一位操作工人作層層安全交底,并建立'保護管線責任制',明確各級人員的責任。

(4)工程實施前,對受施工影響的地下管線設置若干數量的變形觀測點,工程實施時,定期觀測管線的沉降量,及時向建設單位和有關管線管理單位提出來供觀測點布置圖與沉降觀測資料,并將數據及時反饋施工人員,調整施工方案。

(5)成立現(xiàn)場管線保護領導小組,定期開展活動,檢查管線保護措施的落實情況及保護措施的可靠性,研究施工中出現(xiàn)的新情況、新問題,及時采取措施完善保護方案。

(6)工程實施時,嚴格按照經審定的施工組織設計和地下管線保護技術措施的要求進行施工,各級管線保護負責人深入施工現(xiàn)場監(jiān)護地下管線,督促操作(指揮)人員遵守操作規(guī)程,制止違章操作、違章指揮和違章施工。

(7)施工過程中發(fā)現(xiàn)管線現(xiàn)狀與交底內容、資料不符或出現(xiàn)直接危及管線安全等異常情況時,立即通知建設單位和有關管線單位到場研究,確定補救措施,在未作出統(tǒng)一結論前,不擅自處理或繼續(xù)施工。

(8)不論鉆孔樁施工,還是基坑開挖、地表注漿,在機械施工前,必須進行人工挖探,采取坑探與圍探相結合,確保施工區(qū)域無任何管線后方可施工。

(9)施工過程中對可能發(fā)生意外情況的地下管線,事先制訂應急措施,配備好搶修器材,以便在管線出現(xiàn)險兆時及時搶修,做到防患于未然。

(10)一旦發(fā)生管線損壞事故,在24小時內報上級部門和建設單位,特殊管線立即上報,并立即通知有關管線單位要求搶修,積極組織力量協(xié)助搶修工作。

(11)具體管線改移、懸吊保護施工時的安全措施:

①改移、懸吊保護地段的施工要做好施工前的交通導改、施工圍擋、交通警示標志等安全準備工作。

②施工開挖前首先根據探測到的管線情況,對地下管線進行人工坑探,以確定管線的準確位置。對沒有探明確實沒有管線的地段和離管線的距離小于安全作業(yè)距離的地段,嚴禁機械施工開挖。開挖施工嚴格按照經最終確認的施工方案實施。

③懸吊重量較大或受撓度影響大的管線,要分段開挖,分段懸吊。保證地下管線處于原有的受力平衡狀態(tài)。

④對受圍環(huán)境影響較大的管線,施工前做好防雨、防曬、防露等的措施。

⑤施工完成后,管線要盡快恢復其原有狀態(tài),對管線底部土的回填要根據具體的情況,做好回填方案。防止地下管線在施工完成后存在安全隱患。

第8篇 海底光電纜及供水管線工程的安全措施及接線接管船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定

1、嚴格執(zhí)行船舶專項安全技術措施的各項規(guī)定。

2、了解施工任務,察看地形,了解水深、水流、土質和氣象變化情況,了解沿途水底、高架電纜允許通過的高度是否符合船舶規(guī)范。繪制拋錨圖,交海監(jiān)局申請航行通告,經批準后實施。

3、按施工要求向海監(jiān)局申請船舶拋錨位置,并按批文規(guī)定要求來實施拋錨定位。

4、定位樁布置按要求方向定位,前面應設中心錨纜,以保持船身的平穩(wěn)。

5、按施工要求陸上設置“系纜墩”,“系纜墩”結構及大小按纜索的拉力確定,“系纜墩”纜索受力時,禁止在纜索兩側行走,并設置安全警示標志, “系纜墩”經試拉,確認無誤,方可施工。

6、供水管線光電纜工程工作開始,安裝船船長必須收到現(xiàn)場施工員遞交的施工令方能施工。

7、施工作業(yè)前,向全體船員進行“三交底”,交施工現(xiàn)場情況和任務,交施工程序和質量要求,交安全措施。

8、工作時必須穿好救生衣,戴好安全帽。

9、明確聯(lián)絡指揮信號,指揮者哨聲(話筒)要清楚,手勢要準確,操作者未聽清和看準,不要行動。

10、施工前要檢查所有工屬具、纜繩、滑車、牙口、滾筒等是否完好,并對活動部位加油、懸掛工作信號。

11、管線架工作平臺要根據季節(jié)變化,做好防滑傷人措施,管線架上使用的工具要用繩子拴住,防止移動傷人,嚴禁向下拋物。

12、作業(yè)人員不準頭、手、腳靠近籠口,不準手拉、腳蹬運行中的滑輪、鋼絲繩等活動物體。

13、從船體主架到通行的跳板上,采取防落江淹溺措施,方可通行。

14、施工船移位和進退時應注意錨纜位置,防止纜索傷人,如施工的被水淹沒時應設置標志,在已沉完的管線應設置標志,夜間設置紅燈,懸掛警示標牌,警告它船不準停靠。

15、施工船吊管、光電纜時,其吊點位置應按設計規(guī)定吊,定位時,控制管線及光電纜浸入水中的深度,防止觸及河床泥面而造成移船折斷事故。

16、船長應密切注意運行的情況,發(fā)生異常情況,應立即發(fā)出緊急停車信號,

17、施工作業(yè)過程中,加強作業(yè)現(xiàn)場和航道的有效了望,確保施工水域的航道安全。

18、工作結束后,對船舶停泊位置、錨纜系統(tǒng)作妥善安排,搭好跳板,掛好安全網,降下工作信號,并將工作舢板系好按航行通告要求停泊,顯示規(guī)定信號。

第9篇 防止挖斷地下管線電纜碰斷架空電線路安全措施

1 一般規(guī)定

1. 認真執(zhí)行《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術規(guī)程》,加強對公路施工安全的組織領導,落實施工安全責任制,嚴禁違章盲目施工。

2.路基(旁)動土工程,要提前與設備權屬管理單位簽訂安全協(xié)議做到措施到位、人員到位、探測設備到位。在設備權屬管理單位的派員到場監(jiān)督下,共同探明地下管線(纜)后,再共同挖出探槽,進一步確認纜線方向和深度,并采取有效防護措施,以防挖斷、壓斷、碰斷電纜、管道。要明確責任人、檢查人、監(jiān)護人和包保領導責任。

3. 未探明地下設施位置及走向前,嚴禁盲目開挖。在地下設施附近進行開挖作業(yè)時,必須設置明顯防護標志并設專人現(xiàn)場監(jiān)護后,方可進行作業(yè)。嚴禁使用挖掘機、裝載機、推土機等大型機械施工。

4. 大型運輸車輛從既有的電線路(光纜、通訊線路)下方通過時,必須采取可靠的安全防護措施。

2 防止挖斷地下管線“十嚴禁”

1.嚴禁在地下管線不明時施工;

2.嚴禁無探測設備、無安全保護措施、安全保護措施未交底進行施工;

3.嚴禁未經安全教育的人員上崗作業(yè);

4.嚴禁未做探挖就野蠻施工;

5.嚴禁暴露在外的電纜未做防護,進行其他作業(yè);

6.嚴禁帶班人員和設備管理單位安全監(jiān)督人員不到位擅自施工;

7.嚴禁大型機械在地下管線未查明處或防護不落實進行施工;

8.嚴禁挖傷電纜不報告;

9.嚴禁在地下管線附近亂挖、亂推、亂刨;

10.嚴禁在暴露的電纜附近烤火取暖。

第10篇 地鐵站項目管線保護施工安全措施

(1)在編制工程施工方案時,把地下管線安全保護工作列為施工方案的重要內容。

(2)在施工前,先了解沿線道路及地下管線情況,包括管線直徑、埋深、走向等。然后根據管線情況制定相應的保護措施。并經與管線單位、業(yè)主、監(jiān)理單位協(xié)商后,采取各方都認可的保護措施。

(3)工程實施前,把施工現(xiàn)場地下管線的詳細情況和制定的管線保護措施向現(xiàn)場施工班組長和每一位操作工人作層層安全交底,并建立'保護管線責任制',明確各級人員的責任。

(4)工程實施前,對受施工影響的地下管線設置若干數量的變形觀測點,工程實施時,定期觀測管線的沉降量,及時向建設單位和有關管線管理單位提出來供觀測點布置圖與沉降觀測資料,并將數據及時反饋施工人員,調整施工方案。

(5)成立現(xiàn)場管線保護領導小組,定期開展活動,檢查管線保護措施的落實情況及保護措施的可靠性,研究施工中出現(xiàn)的新情況、新問題,及時采取措施完善保護方案。

(6)工程實施時,嚴格按照經審定的施工組織設計和地下管線保護技術措施的要求進行施工,各級管線保護負責人深入施工現(xiàn)場監(jiān)護地下管線,督促操作(指揮)人員遵守操作規(guī)程,制止違章操作、違章指揮和違章施工。

(7)施工過程中發(fā)現(xiàn)管線現(xiàn)狀與交底內容、資料不符或出現(xiàn)直接危及管線安全等異常情況時,立即通知建設單位和有關管線單位到場研究,確定補救措施,在未作出統(tǒng)一結論前,不擅自處理或繼續(xù)施工。

(8)不論鉆孔樁施工,還是基坑開挖、地表注漿,在機械施工前,必須進行人工挖探,采取坑探與圍探相結合,確保施工區(qū)域無任何管線后方可施工。

(9)施工過程中對可能發(fā)生意外情況的地下管線,事先制訂應急措施,配備好搶修器材,以便在管線出現(xiàn)險兆時及時搶修,做到防患于未然。

(10)一旦發(fā)生管線損壞事故,在24小時內報上級部門和建設單位,特殊管線立即上報,并立即通知有關管線單位要求搶修,積極組織力量協(xié)助搶修工作。

(11)具體管線改移、懸吊保護施工時的安全措施:

①改移、懸吊保護地段的施工要做好施工前的交通導改、施工圍擋、交通警示標志等安全準備工作。

②施工開挖前首先根據探測到的管線情況,對地下管線進行人工坑探,以確定管線的準確位置。對沒有探明確實沒有管線的地段和離管線的距離小于安全作業(yè)距離的地段,嚴禁機械施工開挖。開挖施工嚴格按照經最終確認的施工方案實施。

③懸吊重量較大或受撓度影響大的管線,要分段開挖,分段懸吊。保證地下管線處于原有的受力平衡狀態(tài)。

④對受圍環(huán)境影響較大的管線,施工前做好防雨、防曬、防露等的措施。

⑤施工完成后,管線要盡快恢復其原有狀態(tài),對管線底部土的回填要根據具體的情況,做好回填方案。防止地下管線在施工完成后存在安全隱患。

第11篇 地鐵站工程管線保護施工安全措施

地鐵站項目管線保護施工安全措施

(1)在編制工程施工方案時,把地下管線安全保護工作列為施工方案的重要內容。

(2)在施工前,先了解沿線道路及地下管線情況,包括管線直徑、埋深、走向等。然后根據管線情況制定相應的保護措施。并經與管線單位、業(yè)主、監(jiān)理單位協(xié)商后,采取各方都認可的保護措施。

(3)工程實施前,把施工現(xiàn)場地下管線的詳細情況和制定的管線保護措施向現(xiàn)場施工班組長和每一位操作工人作層層安全交底,并建立'保護管線責任制',明確各級人員的責任。

(4)工程實施前,對受施工影響的地下管線設置若干數量的變形觀測點,工程實施時,定期觀測管線的沉降量,及時向建設單位和有關管線管理單位提出來供觀測點布置圖與沉降觀測資料,并將數據及時反饋施工人員,調整施工方案。

(5)成立現(xiàn)場管線保護領導小組,定期開展活動,檢查管線保護措施的落實情況及保護措施的可靠性,研究施工中出現(xiàn)的新情況、新問題,及時采取措施完善保護方案。

(6)工程實施時,嚴格按照經審定的施工組織設計和地下管線保護技術措施的要求進行施工,各級管線保護負責人深入施工現(xiàn)場監(jiān)護地下管線,督促操作(指揮)人員遵守操作規(guī)程,制止違章操作、違章指揮和違章施工。

(7)施工過程中發(fā)現(xiàn)管線現(xiàn)狀與交底內容、資料不符或出現(xiàn)直接危及管線安全等異常情況時,立即通知建設單位和有關管線單位到場研究,確定補救措施,在未作出統(tǒng)一結論前,不擅自處理或繼續(xù)施工。

(8)不論鉆孔樁施工,還是基坑開挖、地表注漿,在機械施工前,必須進行人工挖探,采取坑探與圍探相結合,確保施工區(qū)域無任何管線后方可施工。

(9)施工過程中對可能發(fā)生意外情況的地下管線,事先制訂應急措施,配備好搶修器材,以便在管線出現(xiàn)險兆時及時搶修,做到防患于未然。

(10)一旦發(fā)生管線損壞事故,在24小時內報上級部門和建設單位,特殊管線立即上報,并立即通知有關管線單位要求搶修,積極組織力量協(xié)助搶修工作。

(11)具體管線改移、懸吊保護施工時的安全措施:

①改移、懸吊保護地段的施工要做好施工前的交通導改、施工圍擋、交通警示標志等安全準備工作。

②施工開挖前首先根據探測到的管線情況,對地下管線進行人工坑探,以確定管線的準確位置。對沒有探明確實沒有管線的地段和離管線的距離小于安全作業(yè)距離的地段,嚴禁機械施工開挖。開挖施工嚴格按照經最終確認的施工方案實施。

③懸吊重量較大或受撓度影響大的管線,要分段開挖,分段懸吊。保證地下管線處于原有的受力平衡狀態(tài)。

④對受圍環(huán)境影響較大的管線,施工前做好防雨、防曬、防露等的措施。

⑤施工完成后,管線要盡快恢復其原有狀態(tài),對管線底部土的回填要根據具體的情況,做好回填方案。防止地下管線在施工完成后存在安全隱患。

第12篇 開挖過程防止損傷地下管線的安全措施

為保障基坑施工過程中地下管線安全,施工前必須對地質條件與管線現(xiàn)狀進行詳查,據此制定安全措施與應急預案。

一、工程地質條件及現(xiàn)況管線調查

為有效地防止基坑開挖過程損傷地下管線,必須對工程地質條件及現(xiàn)況管線進行仔細和認真的調查。根據調查情況制定有效的施工保護措施。

1、必須先對工程地質條件進行勘察,由相關單位出具相應的工程地質勘查報告,作為基坑設計和施工的依據。

2、基坑開挖范圍內及影響范圍內的各種管線、地面構筑物,施工前必須凋查清楚?,F(xiàn)況各種管線,建設單位必須提供有關資料,必要時向規(guī)劃、管線管理單位查詢,查閱有關專業(yè)技術資料,掌握管線的施工年限、使用狀況、位置、埋深等,并請相關管理單位現(xiàn)場交底,必要時在管理單位的現(xiàn)場監(jiān)護下進行坑探。

3、對于資料反映不詳,與實際不符或在資料中未反映管線必須采取雷達探測、坑探的方法進行查明,確定管線的位置、埋深和結構形式,查明管線的使用狀況。

4、基坑影響范圍內的地面、地下構筑物必須查閱相關資料并現(xiàn)場調查,掌握結構的基礎、結構形式等情況。

5、將調查的管線、地面地下構筑物的位置埋深等實際情況按照比例標注在施工平面圖上,作為制定地下管線保護方案的依據。

二、制定現(xiàn)況管線施工安全保護措施

必須根據管線調查情況。結合工程實際制定詳細的施工安全保護措施,確保管線運營安全。

1、對于基坑開挖范圍內的管線,與建設單位、規(guī)劃單位和管理單位協(xié)商確定管線拆遷、改移和懸吊加固措施。

2、基坑開挖影響范圍內的地下管線、地面構筑物、房屋的安全受施工影響,或其危及施工安全時,均應進行臨時加固,經檢查、驗收,確認符合要求,并形成文件后,方可施工。

3、開工前,由建設單位召開工程范圍內有關地上構筑物、地下管線、人防、地鐵等設施管理單位的調查配合會,由產權單位指認所屬設施及其準確位置,設明顯標志。

4、在施工過程中,必須設專人對地下管線進行監(jiān)測,隨時檢查、維護加固設施、保持完好,必要時進行沉降和變形觀測并記錄,確認安全,遇到異常情況,必須立即采取安全技術措施。

三、應急預案

對于具有中、高度危險因素的地下管線、地面構筑物,必須制定應急預案和措施第三章工程難點、施工對策與施工計劃工程難點:

土方開挖過程中護坡樁的破碎、原市政管線和電纜溝的避讓、土方開挖量大、渣土運輸車輛的出入。

施工難點的前置條件:

1、協(xié)調天街公司同意對進

b2、b3現(xiàn)場的大門處的施工并在各方面予以配合。

采取措施:b2北側室外小市政至停車場東側大市政污水管道工程,我們將對施工現(xiàn)場進行總體協(xié)調。道路破損及溝槽開挖各增加一臺大型挖掘機和路面打夯機進行施工,以最快的速度和最高的工作效益完成此處的破損及開挖工作,根據實際施工現(xiàn)場的平面布置,以充分保障階段性施工重點、保證進度計劃的順利實施為目的。

制定施工計劃:

1、2012年8月24日晚至2012年8月25日早完成道路的臨時圍擋搭設、路面破碎及溝槽開挖,路面鋪設鋼板做臨時通路后拆除臨時圍擋的相關工作,保證人員及車輛的通行。

2、2012年8月25日晚至2012年8月26日早完成污水管道施工,通水試驗及回填夯實相關工作。

3、2012年8月26日至2012年8月26日晚完成道路混凝土澆注、路面鋪設鋼板做臨時通路工作。

4、2012年8月27日早拆除道路鋪設的鋼板及相關路面清理工作。

第四章

圍擋搭設、溝槽開挖及管道施工

根據現(xiàn)場實際勘察及業(yè)主要求,本工程施工需先搭設圍擋,并在地面上做明顯標志,設專人疏導人流及車輛通行,圍擋數量以溝槽兩側長度為準,路面混凝土破碎,清運渣土。

然后根據大市政的污水管道路由進行土方的開挖,拆除原有堵死的污水管道,溝底重新整平夯實,開槽嚴格控制中心位置,如過障礙所產生溝槽變動需業(yè)主現(xiàn)場確認后下發(fā)設計變更解決,開槽斷面槽底寬為2.5米,溝槽挖深-3.6米,溝槽上口寬3.8米,

開槽發(fā)現(xiàn)土質為砂土則要增大放坡系數打支撐處理。

溝底整平夯實后采用c20

混凝土澆注管道墊層,墊層厚度為10cm,寬度以溝槽底寬為準,

堆土在溝槽南側,

溝槽兩邊清出0.5米走道,

本工程因在路面施工,

為了保證人流及車輛的通行,在溝槽表面需鋪設20mm厚鋼板做臨時通道,

鋪設鋼板長度與溝槽一致,在鋼板下采用t28d槽鋼做支撐過梁,間距為

1米做一道支撐。污水管道施工完畢,通水試驗完成后進行土方回填工作,土方在胸腔回填時采用木夯,每30cm夯實一次,密度為95%,路面以下回填,密實度為95%,回填合格后進行道路的混凝土澆注。

第五章

安全施工措施

5.1

生產安全保證措施

在施工中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切實做到管生產的同時管安全,保障職工的安全和施工機械設備不受損害,全面有效的實行安全生產。

參加施工的各工種人員,施工前進行安全技術教育,強化職工安全意識,遵守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在操作中要堅守崗位,嚴禁酒后操作。

施工開槽作業(yè)必須設專人負責。在開槽作業(yè)之前,必須探明地下管線位置,埋深,并在地面上做明顯標志,管線周圍2米范圍內嚴禁機械作業(yè)。

施工現(xiàn)場的防護措施,安全標志和警告牌,防護欄及各種滅火裝置不得擅自拆除和挪動,個人防護用品需擺放在指定位置,便于急用。

坑槽邊坡發(fā)現(xiàn)有裂縫,疏松或支撐走動,要隨時采取加固措施。

4 溝槽和基坑必須隨時安裝防護欄桿。防護欄桿高為2米,上下兩道橫桿,下道橫桿距地面0.3米。

按施工平面圖要求布置堆放各種材料,設備,材料必須碼放整齊,材料堆放高度符合規(guī)定

5.2

消防保衛(wèi)措施

設警衛(wèi)值班室,并派專人負責,以防止材料,機具,設備被盜,夜間安排人員巡邏。施工現(xiàn)場設有專門的吸煙室,禁止在現(xiàn)場吸煙。

油,油漆等易燃易爆品設專人進行特別管理。對工人進行治安和消防教育,并教會撥打110和119報警電話,教會使用滅火器材。使用電氣焊時要有滅火設備,氣焊操作時兩瓶要保持5米安全距離。

焊工從事電氣設備安裝和電,

氣焊切割作業(yè),要有操作證明和用火證。

動工前,要清除附近易燃物,配備看火人員和滅火用具。

管線安全措施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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