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隧道工程施工安全技術3篇

更新時間:2024-11-20 查看人數:84

隧道工程施工安全技術

第1篇 隧道工程施工安全技術交底

一、洞口工程

1、洞口工程施工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洞口的路基及邊、仰坡斷面應自上而下開挖,一次將土石方工程做完,開挖人員不得上下重疊作業(yè)。

(2)、邊、仰坡以上山坡松動危石應在開挖前清除干凈;施工中應經常檢查,發(fā)現松動危石必須立即清除。

2、爆破作業(yè)應符合規(guī)定要求。爆破后應在清除邊仰坡上的松動石塊后,方可繼續(xù)施工。地質不良時,邊、仰坡應采取加固措施。

端墻處的土石方開挖后,對松動巖層應進行支護。

3、隧道門及端墻施工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砌體工程腳手架、工作平臺應搭設牢固,并設有扶手、欄桿。腳手架不得防礙車輛通行。

(2)、起拱線以上的端墻施工時應設安全網,防止人員、工具和材料墜落。

(3)、起吊材料時機下嚴禁車輛和人員通行。

二、開挖

1、隧道開挖應根據各種施工方法及地質情況制訂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

2、鉆眼作業(yè)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鉆眼前,應檢查工作環(huán)境的安全狀態(tài),應待開挖面清除浮石以及瞎炮處理完畢后方可進行鉆作業(yè)。

(2)、鑿巖機的支架,在碴堆上鉆眼時,應保持碴堆的穩(wěn)定。

(3)、用電鉆鉆眼時,不得用手導引回轉的釬子、用電鉆處理被夾住的釬子。

(4)、不得在殘眼中鉆眼。

三、爆破作業(yè)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爆破作業(yè)必須按現行國家標準《爆破安全規(guī)程》(gb6722)要求,編制爆破設計方案,制定相應的技術措施。

2、爆破作業(yè)應根據地形、地質和施工地區(qū)環(huán)境的具體情況,采取相應的防護措施。

3、爆破器材應由裝炮負責人按一次需用量提取,隨用隨取。放炮后的剩余材料,應經專人檢查核對后及時交還入庫。

4、爆破器材加工房應遠離洞口50m以外。若洞口距離開挖面大于1000m時,可在洞內適當地點設立加工房,但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a、存儲藥量僅限于當班用量。

b、洞深應大于10m,并與隧道中線有60度的交角,設有兩道外開的門。

c、設立明顯的標志和專人看守。

d、加工房設在堅固的圍巖中,并應設置欄桿,嚴禁無關人員入內。

5、裝藥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裝藥前,非裝藥人員應撤離裝藥地點;裝藥區(qū)內禁止煙火;裝藥完畢,應檢查并記錄裝炮個數、地點;

2) 不得使用金屬器皿裝藥;

3) 起爆藥包應在現場裝藥時制作。

4) 遇有下列情況時嚴禁裝藥爆破

a、照明不足

b、開挖面圍巖破碎尚未支護。

c、出現流沙、流泥未經處理。

d、有大量溶洞水及高壓水涌出,尚未治理。

e、沒有警戒好的。

6、大霧天、黃昏和夜間不應進行爆破。確需在夜間爆破時,應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遇雷雨時應停止爆破作業(yè),并迅速撤離危險區(qū)。

7、起爆前應作好下列防護工作:

1) 起爆應由值班人員監(jiān)督和統(tǒng)一指揮;

2) 警戒區(qū)周圍必須設警戒人員;警戒范圍:小藥量爆破應距離放炮地點200m以外,用藥量較多的爆破的警戒距離應經過計算確定;

3) 警戒區(qū)內的人、畜應撤離,施工機具不能撤離的應有可靠的防護;

4) 在有車、船通過的施工地段,確定爆破時間,應事先與有關運輸部門取得聯系。

5) 洞內爆破時,所有人員必須撤離,撤離的安全距離應為:

a、獨頭巷道內不小于200m;

b、相鄰上下坑道內不小于100m;

c、相鄰坑道、橫通道及橫洞間不小于50m;

d、雙線上斷面開挖時不小于400m;

e、雙線全斷面開挖時不小于500m。

8、起爆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當近處有閃電和雷聲或云雨彌漫可能突然發(fā)生雷電時,嚴禁使用電雷管起爆。

2) 同一施工地段有若干工點同時爆破時,必須統(tǒng)一指揮,在全部警戒和防護工作未完成之前,嚴禁任何一處起爆。

9、起爆器的手柄應始終由爆破組長一人保管。

10、處理瞎炮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應由原裝藥人當場處理;處理瞎炮時,不得撤除警戒;遇特殊情況,經施工負責人準許后,可在下次放炮或休息處理;瞎炮位置應設明顯標志,其周圍5m內禁止人員通行。

2) 炮眼中的爆破線路、導火索、導爆索等檢查完好時可將引線或電線重新接通,再行起爆。

3)應在取出堵塞物后重裝起爆藥包。

4) 不得在殘眼中繼續(xù)打眼。

5) 可在距瞎炮不小于0.6m處打一平行炮眼進行誘爆。

6) 硝銨類炸藥可用水沖淡。

11、洞內爆破不得使用產生大量有害氣體的炸藥。

12、洞內爆破不得采用明火起爆。

13、爆破后必須通風排煙,15min后檢查人員方可進入開挖面檢查。檢查內容包括:有無瞎炮;有無殘余炸藥或雷管;頂板及兩幫有無松動的圍巖;支撐有無損壞與變形。

14、爆破時,爆破工應隨身配帶手電筒,并設故障照明。

15、裝藥與鉆眼不得平行作業(yè)。

16、兩個相向貫通開挖的開挖面之間的距離只剩下15m時,只允許從一個開挖面掘進貫通,另一端應停止工作并撤走人員和機具設備,在安全距離處設置警告標志。

四、裝碴與運輸

(1)、裝碴與運輸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開挖斷面凈空應能滿足裝碴機械安全運轉;

2 當采用新型機械設備時,線路鋪設標準應符合機械軌距的要求。

5.3.2 裝碴作業(yè)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裝碴前及裝碴過程中,應檢查開挖面圍巖的穩(wěn)定情況。發(fā)現松動巖石或有塌方征兆時,必須先處理后裝碴。

2 裝碴機械在操作中,其回旋范圍內不得有人通過。

5.3.4無軌運輸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運輸車輛限制速度應符合表5.3.4的規(guī)定。

表5.3.4 運輸車輛限制速度(km/h)

項目作業(yè)地段非作業(yè)地段成洞地段
正常行車102020
有牽引車51515
會車51010

2在洞口、平交道口、狹窄的施工場地,應設置緩行標志,必要時應設專人指揮交通。

3凡接近車輛限界的施工設備與機械均應在其外緣設置低壓紅色閃光燈,顯示限界。

4車輛行使時,嚴禁超車;會車時,兩車間的安全距離應大于20m,洞內能見度較差時應予加大。

5洞外卸碴處的路面應做成4%的上坡段,距碴堆邊緣處應設置擋木。

6洞內倒車應由專人指揮。

5.3.5爆破器材的運輸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洞內及輔助坑道內運輸爆破器材應滿足下列要求:

1)由專人護送,其他人員不得搭乘。

2)雷管與炸藥應分別運送,電雷管應裝在絕緣箱內運送。

3)運送前應通知卷揚機司機和井口上下的聯絡員。

4)在交接班人員上下井的時間內,不得運送。

5)爆破器材不得放在井口房、井底車場或其他坑道內。

2 不得用皮帶運輸機運送爆破器材。

3 用汽車運送爆破器材時,尚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炸藥與雷管應分別裝在兩輛車內專車運送,兩輛車就秒年斤微應大于50m ,并派專人運送;

2)運行中應顯示紅燈或紅旗;

3)汽車排氣口應加防火罩。

五、 支護

一、支護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根據圍巖穩(wěn)定情況采取有效支護。

2、施工期間,應對支護的工作狀態(tài)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檢查。在不良地質地段,應由專人每班檢查。當發(fā)現支護、變形或損壞時,應立即修復加固。

3、構件支撐的立柱不得位于虛碴和活動石塊上。在軟弱圍巖地段,立柱底面應加設墊板或墊梁。

4、暫停施工時,應將支護直抵開挖面。

5、正洞與輔助坑道的連接處,應加強支護。

上一頁12下一頁二、噴錨支護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在碴堆上作業(yè)時,應避免踩踏活動的巖塊。

2、在梯、架上作業(yè)時,安置應穩(wěn)妥,應有專人監(jiān)護。

3、清除開挖面上的松動巖體、開裂的噴混凝土時,人員不得處于被清除物的正下方。

4、作業(yè)中發(fā)生風、水、輸料管路堵塞或爆裂時,必須依次停止風、水、料的輸送。

5、鋼架及鋼筋網的安裝,作業(yè)人員之間應協(xié)調動作,在本排鋼架或本片鋼筋網未安裝完畢,并與相鄰的鋼架和錨桿連接穩(wěn)妥之前,不得擅自取消臨時支撐。

6、對錨噴支護體系的監(jiān)控量測中發(fā)現支護體系變形、開裂等險情時,應采取補救措施。當險情危急時,應將人員撤出危險區(qū)。

7、超前錨桿或超前小導管支護時,應有防護措施。

六、襯 砌

一、襯砌施工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襯砌工作臺上應設置不低于1m的欄桿。跳板、梯子應安裝牢固并防滑,工作臺的任何部位不得有釘子露頭或突出的尖角。

2、工作臺、跳板、腳手架的承載重量,應在現場掛牌標明。

3、吊裝拱架、模板時,作業(yè)場所應設專人監(jiān)護。

4、在2m以上的高處作業(yè)時,應符高處作業(yè)的規(guī)定。

5、檢查、維修混凝土機械、壓漿機械及管路時,應停機并切斷風源、電源。

二、模筑混凝土襯砌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拱墻模板架及臺下應留足施工凈空,襯砌作業(yè)點應設明顯的限界及緩行標志。

2、臺車工作臺上應滿鋪底板。

3、拆卸混凝土輸送管道時,應先停機。

三、噴錨補砌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噴射機連接的風水管路應牢固通暢。

2、施工臺架或施工臺車應牢固穩(wěn)定,臺架上應滿鋪底板,周邊應設置欄桿,臺架上的人、料不得超過承載能力。

3、清除松動圍巖、沖洗受噴面時,工作區(qū)內嚴禁非作業(yè)人員停留。

4、鉆眼、安裝錨桿、掛鋼筋網及噴射混凝土,當在離于2m的高處作業(yè)時,應符合高處作業(yè)有關規(guī)定。

四、復合式襯砌防水層的施工臺架應牢固,臺架下凈空應滿足施工需要,作業(yè)時應設置警示標志或專人防護。

五、仰拱及隧底施工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仰拱上的運輸道路應搭設牢固,當向坑內傾卸混凝土時,非卸車人員應避讓至安全地點。

2、當仰拱超前邊墻施工時,應加強基坑坑壁的臨時支護。

七、 施工通風、防塵防毒及風水電供應

煤層瓦斯及其他有害氣體防治措施按《達成施隧參01~3~1、01~3~2、01~3~3圖》施工。

一、施工通風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導坑開挖面風流中,按體積計氧氣不得低于20%,二氧化碳不得超過0.5%。

2、洞內空氣中,有毒有害物質的濃度必須符合國家規(guī)定標準。

3、作業(yè)開挖面復工時,必須進行通風和分析空氣中有害氣體濃度,確認符合標準后方可進入。

4、人員嚴禁在風管的進出口停留。

二、防塵防毒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隧道施工應采取綜合防塵防毒措施,并定期檢查粉塵及有害氣體濃度。

2、裝碴作業(yè)在出碴前應用水淋濕碴堆。

3、噴射混凝土粉塵濃度達不到標準時,應采取防塵措施。

三、施工供風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風動機械與軟管連接必須牢固,拆卸連接風管應在停機關機后進行。

2、風管網路中應分段設置控制閘閥;檢修風管時,應先關閉控制該部分管路的閘閥。

3、供風系統(tǒng)在使用期間應有專人檢查養(yǎng)護,保護供風管路不得損壞。

四、施工供水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供水水池不宜設在隧道的頂部,應根據機械及管路的要求控制過高水壓。

2、機械抽水應由專人負責,當抽水機房設在河邊時,應有防洪措施。水池與機房之間應有信號聯系。

3、供水管路鋪設宜避開交通繁忙地區(qū)和地質不良地段,管路鋪設不宜采用高架的形式。

4、檢修供水管路前,應先關閉控制該段管路供水的閘閥。

五、施工供電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施工現場用電應采用三相五線制供電系統(tǒng),且工作接地電阻值不得大于4ω;供電線路始端、末端必須作重復接地;當線路較長時,線路中間應增設重復接地,其電阻值不應大于10ω。

2、施工用電應進行施工用電設計,并采用三級配備二級保護方式。

3、用電設備應實行一機一閘一漏(漏電保護器)一箱(配電箱);漏電保護裝置應與設備相匹配。不得用一個開關直接控制二臺及以上的用電設備。

4、自備電源應滿足下列要求:

1) 自備發(fā)電機組應采用三相四線制中性點直接接地系統(tǒng),接地電阻值不得大于4ω;

2) 發(fā)機機組應與外電線路電源聯鎖,嚴禁并列運行;

3) 發(fā)電機組應設置短路保護和過負荷保護裝置;

5、架空線路應滿足下列要求:

1) 架空線應采用絕緣導線,并架設在專用電桿上,不得掛在樹木、腳手架上。

2) 導線的選用應根據負荷大小、允許電壓損失、機械強度等確定。

3) 架空線路之間各種設施之間最小安全距離應滿足下列要求:

a 外電架空線與施工現場機動車道交叉時,其最低點與路面的垂直距離不應小于下表規(guī)定。

機動車道路與外電架空線路交叉時的最小垂直距離

外電線路電壓1kv以下1~10kv35kv
最小垂直距離(m)677

b 在建工程(含腳手架具)的外側與外電架空線路邊線之間應保持下表規(guī)定的最小安全操作距離。當不能滿足時,應采取增設屏障、遮欄或保護網,并懸掛警告標志牌等防護措施。

腳手架的外側邊緣與外電架空線路邊線之間的最小安全操作距離

外電線路電壓1kv以下1~10kv35~110kv154~220kv330~500kv
最小垂直距離(m)4671015
6、洞內采用電纜線路供電,電纜線應根據下環(huán)境條件,采取埋地或架空敷設,嚴禁沿地面敷設;

7、施工照明和行燈應使用36v安全電壓。

八、 不良地質和特殊巖土地段隧道施工

一、不良地質和特殊巖土地段隧道施工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施工前應采用超前鉆孔,探明地質情況,采取預防對策。

2、施工中應加強對圍巖和支護體系的監(jiān)控量測。當發(fā)現圍巖和支護體系變速率異常時,應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情況嚴重時,應將全部人員撤離危險區(qū)域。

3、施工中應有足夠的搶險、急救物資儲備。

4、如發(fā)生坍塌,應積極處理和搶救。處理坍塌應在查明坍塌情況、制定出安全措施后進行。

二、軟弱破碎富水圍巖隧道施工,應采取截、排、堵等綜合防水措施,并應制定處理突發(fā)性大量涌水的措施。

三、巖溶地質隧道施工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施工中應加強地質情況的超前預測、預報工作,并采取相應的預防措施,防止發(fā)生突發(fā)性涌水、涌砂和泥石流。

2、開挖與支護應根據巖溶的大小、填充情況與隧道的相對位置等具體情況,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

3、對溶洞填充物的清理及對溶洞圍巖處理,應根據設計文件要求,結合現場實際情況,制訂專項安全措施。

四、膨脹巖地質隧道施工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支護與圍巖應緊貼,嚴格控制圍巖變形。

2、采用嚴排水、少攏動、旱封閉的措施。

3、施工期間應有專人監(jiān)測;當圍巖變形加速時,應立即撤走人員。

五、巖爆地質施工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在巖爆地段應有專人觀測,發(fā)覺巖壁面發(fā)生響聲,立即示警撤離人員。

2、發(fā)生巖爆應先撤人后撤設備。

3、巖爆地段嚴禁人員停留。

4、巖爆后應加強找頂工作,并延長通風時間。

六、擠壓型地質隧道施工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開挖宜采用全斷面法。

2、襯砌宜優(yōu)先采用整體式襯砌,或采用仰拱超前,先墻后拱的分部襯砌;襯砌和施作應在圍巖變形速率小于0.5mm/d之后進行。

3、施工中應加強對圍巖變速率的監(jiān)測;當發(fā)現變形異常時,應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

九 高處作業(yè)

1、高處作業(yè)中的安全標志和各種用于高處作業(yè)的設施,使用前應檢查。

2、高處作業(yè)中所用的物料,應堆放平穩(wěn),不得妨礙通道。高處拆下的物件、余料和廢料,不得向下拋擲。

3、高處作業(yè)必須系安全帶,安全帶應掛在牢固的物件上,嚴禁在一個物件上拴掛幾根安全帶或一根安全繩上拴幾個人;臨邊作業(yè)應設置防護圍攔和安全網;懸空作業(yè)應有可靠的安全防護設施。

4、設置在建筑結構上的直爬梯及其他登高攀件,必須牢固、可靠。供人上下的踏板承載力不應小于1.1kn。

5、移動式梯子有使用中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梯腳底應堅實,梯子上端應有固定措施,人字梯鉸鏈必須牢固;

2) 在同一架梯子上不得2人同時作業(yè)。

6、高處作業(yè)不宜上下重疊。確需在高處上下重疊作業(yè)時,應在上下兩層中間用密鋪棚板隔離或采用其他隔離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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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篇 隧道工程施工的安全技術措施

1、進洞作業(yè)規(guī)定

機械操作人員必須熟練掌握設備的性能和操作規(guī)程,嚴格按標準作業(yè),所有工作人員應持證上崗,按規(guī)范施工;必須嚴格佩戴勞動防護用品;必須嚴格勞動紀律,嚴禁酒后上崗,嚴禁在工作崗位上打鬧,嚴禁穿拖鞋上班作業(yè);工作人員必須熟知消防和設備報警信號。

2、出渣、運輸作業(yè)規(guī)定

機械裝渣作業(yè)應嚴格按操作規(guī)程進行,并不得損壞已有的支護及臨時設備,在臺階或棚架上向下扒土時,土堆應穩(wěn)定,防止滑坍傷人;卸渣時應有專人指揮卸渣、平整,并且在棄土場的邊沿處有明顯的標志,現在指揮人員必須有明顯的指示手勢或警示信號。

運輸道路應設專人按標準要求進行維護和養(yǎng)護,使其經常處于平整、暢通。行車速度,在施工作業(yè)地段和錯車時不應大于10km/h;成洞地段不宜大于20km/h。線路或道路兩側的廢渣和余料應隨時清除。運輸車輛的性能必須良好,操作時應符合有關的安全管理規(guī)定。棄土車內嚴禁拉人,并且嚴禁酒后駕車,而且司機不得隨意調換或借讓車輛。

3、隧道通風與除塵的安全規(guī)定

通風系統(tǒng)應有足夠的能力并保證空氣中含有的有害氣體、粉塵等物質的濃度不超標;洞內通風系統(tǒng)應設有專職人員管理,風機管路吊掛必須牢固,漏風處要及時修補,保證通風效果良好;做好施工防塵措施,噴霧灑水并密封塵源,使粉塵與操作人員隔離,搞好個人防護。

通風工作人員必須設置專人開啟,嚴禁其他人隨意開啟,通風機的配電柜要求上鎖,專人負責。在開啟通風機之前,要先在洞內進行查看、警示。確保風筒下沒有人員時,方可開啟進行通風。

4、噴錨作業(yè)施工措施

噴混凝土機檢修時必須停機、鎖定電源開關并懸掛相關指示牌;噴混凝土時禁止施工人員站在料管接頭附近;接觸速凝劑時必須戴橡膠手套;檢修泵及管路時必須停泵、關上閘閥,停止后進行檢修工作;嚴禁將噴嘴對準施工人員。

5、監(jiān)控量測措施

(1)隧道現場監(jiān)控量測應成立專門量測小組。

(2)量測組負責測點埋設、日常量測、數據處理和儀器保養(yǎng)維修工作,并及時將量測信息反饋于項目部工程技術部和施工隊。

(3)現場監(jiān)控量測應按量測計劃認真組織實施,并與其他施工環(huán)節(jié)緊密配合,不得中斷工作。

(4)各埋設點應牢固可靠,易于識別并妥善保護,不得任意撤換和遭到破壞。

(5)每天測量完畢,對所測數據認真分析,針對所分析的問題進行動態(tài)化調整設計參數,將新奧法原理完全應運在施工過程中。確保初期支護安全。

6、洞口段施工技術措施

(1)洞口段施工時,應將洞口上方有崩塌之慮的表土、樹木等盡量清除。在不能完全清掉的場合,有必要采取加固基礎、擋墻、防坍塌等措施。

(2)洞口周圍的地表水和滲透水要盡量排除,洞口周圍的水溝要事先進行迂回改道,還必須采取限制洞口斜坡上的雨水滲透或流下的措施。

(3)洞口段施工時,應進行洞口周圍土層的移動、下沉的觀察和量測,盡量做到早期發(fā)現異常情況。

(4)洞口周圍發(fā)現異常情況時,應立即采取應急措施。發(fā)生的事故與預計相同時,應立即中止開挖,進行掌子面支撐及加強支撐,強化觀察、量測,并采取必要的措施。

7、隧道用電措施

經常對電線、電氣設備進行檢查維修,嚴防漏電與短路事故;非專職電氣人員,不得操作電氣設備;必須戴絕緣手套,穿絕緣鞋,站在絕緣板上操作高壓電氣回路;低壓電氣設備應加裝觸電、漏電保護器;電氣設備外露的轉動和傳動部分,必須加裝遮攔式防護裝置;檢修、搬遷電氣設備時,應切斷電源,并懸掛“有人工作,不準送電”的警示牌;

帶電工作時,必須制定出安全措施,在專職安全員的監(jiān)護下進行,此外還需使用絕緣可靠的保護工具;帶電作業(yè)時,應啟動應急停電裝置或啟動主斷路器,并在作業(yè)區(qū)設置安全警告標志。

8、噴射混凝土施工安全措施

噴射混凝土作業(yè)開始前,仔細檢查圍巖受噴面,徹底清理危土;進行初期支護噴射混凝土時,應檢查其是否有異常變化、是否有裂縫,并采取相應措施進行處理;在開始噴射作業(yè)前,應由專人仔細檢查管路、接頭等,防止在噴射時發(fā)生因軟管破損、接頭斷開等引起的事故;進行噴射作業(yè)時,必須配帶防護用具(膠皮手套、防塵口罩、防護面罩、眼鏡等)。

當采用人工噴射時,應配備輔助噴射支架,防止在發(fā)生管路堵塞時因噴嘴劇烈振動而引起的危害。當轉移噴射地點時,必須先關閉噴射機,在噴嘴前方不得站人;在處理管路堵塞時,噴頭應有專人看護,以防消除堵塞后,噴頭擺動噴射傷人。

為避免供料、拌合、運輸、噴射作業(yè)之間的干擾,建立各工序之間聯絡信號和聯絡方法。噴射作業(yè)應由班組長按規(guī)定的信號、方法進行指揮,防止因噴射手和機械操縱人員聯絡不佳造成事故。

9、型鋼及格柵鋼架施工安全

(1)在進行型鋼及格柵鋼架的頂部連結作業(yè)時,高處作業(yè)較多,作業(yè)人員應配帶安全帶。所采用的升降設備(作業(yè)工人站立的臺車等)應備有扶手或欄桿。

(2)在搬運過程中,應將構件綁扎牢固,以防發(fā)生碰撞傷人、車輛傾覆、構件墜落等事故。

(3)對型鋼拱架經常檢查,如發(fā)現扭曲、壓屈等現象或征兆時,要及時采取加固措施,必要時,使其他人員撤至安全地帶,防止因坍塌造成的傷亡事故。

10、混凝土襯砌施工安全

根據通過襯砌臺車的限界,加適當的安全富余量,以確定襯砌臺階的凈空尺寸。大型車輛在調車人員指揮下通過襯砌臺車,此時,在襯砌臺車內部作業(yè)的人員應回避,不得站在襯砌臺車內部。

襯砌支撐架地段應有足夠的照明設施;襯砌混凝土作業(yè)人員站在穩(wěn)定的腳手架上,并配帶安全帶;防止異物混入混凝土料斗中,當有異物進入料斗中時,首先使機械停止運轉,然后方可取出異物。

當泵送混凝土的管路、接頭發(fā)生堵塞時,首先消除管道中的壓力,然后拆卸接頭,進行疏通作業(yè)。

第3篇 隧道工程施工安全技術措施

★一般安全要點

一、隧道施工一般安全措施

1、隧道施工應做好施工前期準備工作,正確選用施工方法,并結合地形、地質等實際情況,編制施工組織設計。隧道長度超過1000米時,應制定地質超前預報方案和實施細則,并向施工作業(yè)人員進行技術交底,合理安排施工。

2、隧道施工各作業(yè)班組間,應建立完善的交接班制度。在交接班時,交班人應將本班組的施工情況及有關安全事宜及措施向接班人詳細交待,并記載于交接班記錄本上,工地值班負責人、帶班人員應詳細檢查交接班情況。每班開工前未認真檢查工作面安全狀況,不得施工。

3、在軟巖或不良地質的隧道中,施工前必須制定切實可行的施工安全技術措施,如設計文件指明有不良地質情況時,應對指定范圍進行超前探測,并遵守弱爆破、短開挖、強支護、早襯砌、先護頂等小循環(huán)的施工原則。

4、施工中應加強對圍巖及支護的檢查和測量,掌握圍巖及支護的變形位移情況。如發(fā)現隧道內有險情,必須在危險地段設置明顯警示標志或派專人看守,并迅速報告施工現場負責人,及時采取措施處理,情況危險時,應將作業(yè)人員全部撤離危險區(qū),并立即向上級報告。

5、所有進隧道人員,必須按規(guī)定佩帶好安全防護用品,遵守紀律,聽從指揮。

6、進洞前應先做好仰坡防護和排水設施。

二、臨時及輔助設施安全要求

1、臨時設施平面布置應滿足消防要求,布置科學間距合理,交通便利;施工與生活區(qū)域明顯分開,配備常規(guī)的消防器材,在適當位置布置消防栓,在容易發(fā)生火災的地方設置足夠的滅火器材。場內臨時道路布置須滿足消防車的行駛要求。

2、臨時道路的棄渣應運至指定地點或棄土場,臨時道路在險峻處應設立防護墩和安全標志。

3、臨時供電設施及線路應滿足用電規(guī)范要求,主線、支線的走向流暢,電線接頭、閘刀應安裝牢固,禁止使用裸線和裸露開關,動力機械應設安全防護裝置,電動工具應加強檢查,徹底杜絕非電工私自拉接電線、電器現象。

4、壓力容器的安裝和使用應符合國家的有關規(guī)定。

三、消防安全措施

1、同當地消防部門聯系,報告施工現場位置及平面布置,征求對施工現場防火布置的意見,保證現場布置滿足消防安全要求。

2、成立消防安全小組,負責施工區(qū)域內的消防安全設施布置、消防安全檢查及消防救護指揮工作。

3、對易然易爆物品的運輸、儲存和使用應制訂嚴格的規(guī)章制度和安全防范措施,非專職人員不得接觸此類物品,防止發(fā)生人為事故。

4、生活區(qū)及工地機電設施,應設置接地避雷擊裝置,每年雷雨季節(jié)來臨進行接地檢查。

5、定期由安全人員對職工進行防火教育,杜絕職工使用電爐、亂扔煙頭等不良行為.

6、安全部門會同消防小組定期組織消防安全檢查,及時更換消防器材,消除火災隱患。

7、禁止員工上山打獵、捕蛇、燒蜂、野炊等。

8、井口不得存放汽油、柴油及其它易燃易爆物品。

四、洞口工程

1、洞口路基及邊、仰坡斷面應自上而下開挖,一次性將土石方工程做完,開挖人員不得上下重疊作業(yè)。在高于2米的邊坡上作業(yè)時應制訂專門的安全技術措施。

2、邊、仰坡以上松動危石應在開工前清理干凈;施工中應經常檢查,特別是在雨雪之后,發(fā)現松動危石應立即清除。

3、爆破后應清除邊、仰坡上松動危石后方可繼續(xù)施工。地質不良時,邊、仰坡應采取加固措施。

4、端墻處的土石方開挖后,應對松動巖石進行支護。

5、隧道門及端墻工程應符合以下規(guī)定:

砌體工程腳手架、工作平臺應搭設牢固,并設有扶手、欄桿。腳手架不得妨礙車輛通行;起拱線以上的端墻施工時應設安全網,防止人員、工具和材料墜落;起吊作業(yè)時間嚴禁車輛和行人通行。

★?★開挖、鑿孔及爆破作業(yè)

一、?開挖、鑿孔

1、開挖人員到達工作點后,應先檢查工作面是否處于安全狀態(tài)。詳細檢查支護是否牢固,頂板和兩幫是否穩(wěn)定,如有松動的土、石或裂縫應予以清除或支護。

2、機械鑿巖時,宜采取濕式鑿巖機或帶有捕塵器的干式鑿巖機。

3、采用風鉆鉆眼,應先檢查機身、螺栓、卡套、彈簧和支架是否完好,管子接頭是否牢固,有無漏風,鉆桿有無不直、帶傷以及鉆孔堵塞現象,濕式鑿巖機的供水是否正常,干式鑿巖的機捕塵器是否良好,不符合要求的應修理或及時更換。使用帶支架的風鉆鉆眼時,必須將支架安置穩(wěn)妥。風鉆卡鉆時,應用板鉗松動拔出,不可敲打。未關風前不得拆除鉆桿。采用電鉆鉆眼時,應檢查把手套的絕緣和防止電纜脫落的裝置是否完好。電鉆鉆工必須帶絕緣手套,腳穿絕緣膠鞋。電氣線路上裝漏電保護器。電鉆鉆工不得用手導引回轉鋼釬,不應用電鉆處理被夾住的釬子。

4、鉆孔臺車進洞時要有專人指揮,認真檢查道路狀況和安全界限,其行走不得超過25米/分鐘。臺車行走或暫停時,應將鉆架和機具都收攏到放置位置,就位后不得傾斜,并應制動車輪,放下支柱,防止移動。

二、爆破

1、洞內爆破必須由專人指揮,并由經過專業(yè)培訓并且持有爆破合格證的專業(yè)爆破人員進行作業(yè)。

2、爆破器材加工房應設在洞口50米以外的安全地點,嚴禁在加工房以外的地點改制和加工爆破器材。長隧道施工必須洞內加工爆破器材時,其加工室的設置應符合國家現行的爆破安全規(guī)程的有關規(guī)定。

3、爆破作業(yè)人員和爆破器材加工人員嚴禁穿戴化纖衣物。

4、進行爆破作業(yè)時,所有人員應撤離現場,其安全距離為:

(1)獨頭巷道不少于200米;

(2)相鄰的上下坑道不少于100米;

(3)相鄰平行道、橫通道及洞間不少于50米;

(4)單線上半斷面不少于300米,單線全斷面與雙線上半斷面不少于400米;

(5)雙線全斷面開挖進行深孔爆破(孔深3~5米)時,不少于500米;

5、洞內每天爆破次數應有明確的規(guī)定,裝藥離爆破時間不能太久。

6、裝藥前應檢查爆破工作面附近的支護是否牢固。炮眼內的泥漿、石粉應吹洗干凈。剛打好的炮眼溫度過高,不得立即裝藥。如遇有照明不足,發(fā)現流砂、泥流未處理妥善或可能有大量溶洞水涌出時,嚴禁裝藥爆破。

7、火花起爆時,嚴禁明火點炮,其導火索的長度應保證點完導火索后,人員能撤離到安全地點,但不得短于1.2米。一個炮工一次點燃的根數不宜超過5根。如一個炮工點燃的根數超過5根或多人點炮時,應先然計時導火線,計時導火線的長度不得少于被點燃導火線中最短導火線長度的1/3。當計時導火線燃燒完畢,無論導火線點燃與否,所有爆破人員必須撤離工作面。

8、為防止點炮時照明中斷,爆破人員應隨身攜帶手電筒,嚴禁用明火照明。

9、采用電雷管爆破時,必須按照國家現行的《爆破安全規(guī)程》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并應加強洞內的電源管理,防止漏電引爆。裝藥時可用投光燈、礦燈或風燈照明。起爆主導線宜懸空架設,距各種導電體的間距必須大于1米。

10、爆破后必須經過通風排煙,相距15分鐘后,才允許檢查人員進入工作面,檢查有無盲炮及可疑現象;有無殘余炸藥或雷管;頂板兩幫有無松動石塊;支護有無損壞與變形,在經妥善處理并經確認無誤后,其他人員才準進入工作面。

11、當發(fā)現盲炮時必須由有經驗的爆破人員按有關規(guī)定處理;裝炮應使用木質炮棍裝藥,嚴禁火種。無關人員與機具應撤至安全地點。

12、兩工作面接近貫通時,兩端應加強聯系與統(tǒng)一指揮。巖石隧道兩工作面距離接近余留8倍循環(huán)進尺時,應停止另一端工作,將人員及機具撤走,并在安全距離處設置警示標志。

三、洞內運輸安全控制要點

1、各內進洞車輛必須處于完好狀態(tài),制動有效,嚴禁人料混裝。

2、進洞車輛與機械應選用帶凈化裝置的柴油,燃燒汽油的車輛和機械嚴禁進洞。

3、所有運載車輛不得超載、超寬、超高運輸。裝運大體積或超長料具時,應有專人指揮,專車運輸,并設置界限的紅燈,物件應捆扎牢固。

4、進出隧道的人員應走人行道,嚴禁與車輛或機械搶道,嚴禁扒車、追車。

5、人工裝渣時,應將車輛停穩(wěn)并制動,嚴禁在斗車內扒渣。機械裝渣時,坑道斷面應能滿足裝載機械的安全運轉,裝渣機械上的電纜或高壓管應有專人收放,其回轉范圍內不得有人通過。

6、洞內運輸應做到:

(1)洞內運輸的車速不得超過:人力車5公里/小時;機動車在施工作業(yè)地段10公里/小時,機動車在非施工作業(yè)地段20公里/小時,會車10公里/小時。

(2)車輛嚴禁超車。

(3)在洞口、平交道口及施工狹窄地段應設置“緩行”標志,并有專人指揮。

(4)凡停放在接近車輛運行界限處的施工設備與機械應在其外緣設置低壓紅色閃光燈,組成顯示界限,以防車輛碰撞。

(5)在洞內轉向時必須開燈鳴號,并有專人指揮。

9、爆破器材的運輸必須遵守以下規(guī)定:

(1)在任何情況下,雷管與炸藥必須放在帶蓋的木質容器分別運送,其間距須相隔5米以上。

(2)人力運送炸藥時,每人一次不得超過1件(24公斤),且有專人護送,中途不得停留。

(3)嚴禁用翻斗車、自卸汽車、拖車、拖拉機、機動三輪車、人力三輪車、自行車、摩托車和皮帶運輸機運送爆炸物品和器材。

★?★★支護與襯砌

一、?支護的安全控制要點

1、隧道各部開挖后,除圍巖完整堅硬設計文件中規(guī)定不需要支護的除外,其它都必須根據圍巖情況,施工方法選用有效的支護.

2、施工期間,現場負責人應會同有關人員對支護的部位定期檢查。在不良地質地段每班應設專人隨時檢查,當發(fā)現支護變形或損壞時,應立即整修加固,變形或損壞嚴重時,應先將施工人員撤離現場,再進行加固。

3、洞口地段和洞內水平坑道與輔助坑道(橫洞、平行導坑)的連接處,應加強支護或及早進行永久支護。

4、洞內支護,應隨挖隨支護,支護至開挖面的距離一般不得超過4米。如遇有石質破碎、風化嚴重和土質隧道時,應盡量縮短支護至工作面的距離。施工短期停工時,應將支撐直抵工作面。

5、不得將支撐立柱置于廢渣或活動的石頭上。軟弱圍巖地段的立柱應加設墊板或墊梁,并加木鍥塞緊。

6、安裝鋼支架,應遵守有關起重和高處作業(yè)的等安全規(guī)則,選用適宜的小型機具進行吊裝。

7、爆破作業(yè)應選用光面爆破或預裂爆破,爆破后應清除危石,噴錨支護的腳手架應牢固可靠,噴射手應佩帶必要的防護用品。機械各部應完好正常,壓力應保持在0.2mpa左右,注漿管噴嘴嚴禁對人放置。

8、當發(fā)現噴錨區(qū)段的圍巖有較大變形或錨桿失效時,應立即在該區(qū)段增設加強錨桿,其長度不小于原錨桿長度的1.5倍。如噴錨后發(fā)現圍巖突變或圍巖變形超過設計允許值時,宜用鋼支架支護。

9、當發(fā)現量測數據有不正常變化或突變,洞內地表位移值大于允許值,洞內或地面出現裂紋以及噴層出現異常裂縫時,均視為危險信號,必要時須立即向上級報告并組織施工人員撤離現場,待制定處理措施后才能繼續(xù)施工。

二、?對襯砌的安全控制要點

1、隨著隧道各部開挖工作的前進,應及時進行襯砌與注漿,洞門的襯砌須盡早施工,不良地質地段的洞口必須先完成,

2、襯砌使用的腳手架、工作臺、跳板、梯子等應安裝牢固,不得有露頭的釘子和突出的尖角??拷ǖ赖囊粋葢凶銐虻膬艨眨员WC車輛和行人通行。

3、腳手架及工作平臺上的腳手板應滿鋪,木板的端頭必須搭于支點上。高于2米的工作平臺上應設置不低于1.2米的雙道護身欄桿,跳板應設防滑條。

4、機械轉動部分必須設防護罩,使用電動機必須有接地裝置,移動和修理機器及管線路時,應先停電,并切斷電源、風源。

5、襯砌用的石料及砌塊,應采用車輛運輸,且宜使用小型機械提升。當砌筑高度在1.5米以下時,允許使用跳板抬運,但跳板應架到與隧道襯砌工作面水平的位置。

6、用石料砌筑邊墻時,應間歇進行。當砌筑高度到2~3米時,應停止4小時后,方能繼續(xù)施工。若墻后超挖過大,回填層應逐層用干(漿)棄料填塞,以免坍塌。

7、壓漿機在使用前應進行檢查并試運轉,管路連接要完好,壓力要正常,操縱壓漿噴嘴人員應佩帶目鏡及膠皮手套。噴漿嘴應用支架支撐牢固,壓漿時,掌握噴嘴的人員必須注意噴嘴的脫落,并設法躲避.拔取噴嘴時必須先撤除壓力后進行.檢修和清洗壓漿機時,應在停止運行、切斷電路、關閉風門后,方準進行。

8、采用摸板臺車進行全面襯砌時,臺車距開挖面的距離不得小于260米,臺車下的凈空應能保證運輸車輛的順利通行?;炷翝仓r,必須兩側對稱進行。臺車上不得堆放料具,工作臺應滿鋪底板,并設安全欄桿。拆混凝土輸送軟管時,必須停止混凝土泵的運轉。

★?★★★隧道作業(yè)中的通風防塵、照明、排水及防火

一、隧道作業(yè)的環(huán)境標準

1、粉塵允許濃度:

每立方米空氣中,含有10%以上游離二氧化硅的粉塵必須在2mg以下;

2、氧氣不得低于20%(按體積計算,下同);

3、瓦斯(沼氣)或二氧化碳不得超過0.5%;

4、一氧化碳濃度不得超過30mg/m3;

5、氮氧化物(換算成二氧化碳)濃度應在5mg/m3以下;

6、二氧化硫濃度不得超過15mg/m3;

7、硫化氫濃度不得超過10mg/m3;

8、氨濃度不得超過30mg/m3;

9、隧道的氣溫不宜超過28℃;

10、隧道內的噪音不得超過90db。

二、隧道作業(yè)中的有關通風及防塵要求

1、隧道內的空氣成分每月至少取樣1次,風速、含塵量每月檢測1次。

2、隧道施工時的通風,應設專人管理,應保證每人每分鐘得到4m3的新鮮空氣。

3、無論通風機運轉與否,嚴禁人員在有風管的進出口附近停留,通風機停止運轉時,任何人不得靠近通風軟管行走和軟管旁停留,不得將任何物品放在通風管或管口上。

4、施工時應采取濕式鑿巖機鉆孔,用水炮泥進行水封爆破以及濕噴混凝土等有利于減少粉塵濃度的施工措施。

5、在鑿巖和裝渣工作面上應做好防塵工作。放炮前后進行噴霧與灑水,出渣前應用水淋透渣堆和噴濕巖壁。在吹入式的出風口,應放置噴霧器。

6、防塵用水的固體質含量不得超過50ml/l,大腸桿菌不得超過3個/l。水池應保持清潔,并有沉淀及過濾措施。

三、有關照明的規(guī)定和要求

1、隧道內的燈光應保證亮度充足、均勻、不閃爍。隧道施工應使用獨立的供電線路。

.2、隧道內的用電線路,均應使用防潮絕緣導線,并按規(guī)定的高度有瓷瓶懸掛牢固。不得將電線掛在鐵釘和其它鐵桿上,或捆扎在一起。開關外應加木箱蓋,采用封閉式熔斷器。如使用電纜應牢固的懸掛在高處,不得放在地上。

3、隧道各部照明壓應為:

(1)開挖、支撐及襯砌作業(yè)地段為12~36v;

(2)成洞地段為110~220v;

(3)手提作業(yè)燈為12~36v;

(4)隧道內的用電線路和照明設備必須專人負責檢查修理,檢修電器與照明設備時應切斷電源;

(5)在潮濕及漏水隧道中的電燈應使用防水燈口。

四、有關排水的規(guī)定和要求

1、在有地下水排出的隧道,必須挖掘排水溝,當下坡開挖時應根據涌水量的大小,設置大于20%涌水量的抽水機予以排出。抽水機械的安裝地點應在導坑的一側或另開辟偏洞安裝,并用欄柵與隧道隔離。

2、抽水機械應采用電力機械,不得在隧道內使用燃油抽水機,并有一定的備用臺數。

3、隧道開挖中預計要穿過涌水地層,宜采用超前鉆孔探水,查清含水層厚度、巖性、水量、水壓等,為防治涌水提供依據。

4、如發(fā)現工作面有大量涌水時,應即令停止作業(yè),撤至安全地點。

五、有關防火的規(guī)定和要求

1、各洞、井口施工區(qū),洞內機電洞室、料室、皮帶運輸機等處均應設置有效且數量足夠的消防器材,并設置明顯標志,定期檢查、補充和更換,不得挪作他用。

2、洞口20米范圍內的雜草必須清除。火源必須距洞口30米外,庫房20米范圍內嚴禁煙火,洞內嚴禁明火作業(yè)與取暖。

3、洞內及各洞室不得存放汽油、煤油、變壓器油和其它易燃物品。清洗風動工具必須在專門的洞室內,并設置向外開的防火門。

★★★★★隧道通過巖溶地段的施工安全技術措施

一、隧道通過巖溶地段的施工原則

隧道通過巖溶地段本著“穩(wěn)妥可靠、保證工期、經濟合理、不留后患”的目標,堅持“以堵為主、限量排放、排堵結合、綜合治理”的原則治理巖溶水,按照“短進尺、弱爆破、強支護、早封閉、勤測量”的施工方法通過巖溶地區(qū)。

二、巖溶地質預報

巖溶地段首先采用地貌、地質調查報告與地質推理相結合的方法進行定性預測,再結合地表鉆孔探測、超前導坑預報、洞內超前鉆孔預探、隧道巖溶預探等方法,進一步查明溶洞的分布范圍、類型、規(guī)模、發(fā)育程度、填充物、相對隧道位置及地下水等情況,為正確制定通過巖溶地段的施工方案提供資料。施工中應堅持超前地質預報納入施工動態(tài)管理工作中。根據地質預報資料制定施工方案,在施工中根據開挖的實際情況不斷調整施工方法和各類參數,并與地質資料相對比,不斷提高地質預報的準確性。

三、巖溶水處理

客觀條件限制不能采用排水方案,或因溶洞規(guī)模為大型、特大型填充溶洞并有豐富的地下水時,采用注漿堵水;隧道遇有較大巖溶積水和暗河時,排水不致引起地表下沉和影響當地居民生產生活用水時,采用排水方法;復雜情況采用截、堵、排綜合治水方法。

1、?注漿堵水,加固圍巖

洞內斷裂、巖溶水豐富帶采用滲透注漿,巖溶軟塑狀填充淤泥采用高壓劈裂注漿,地表采用深孔填充注漿。劈裂注漿分三個階段進行:第一階段為滲透注漿,注漿壓力保持正常工作壓力,用雙液漿填充圍巖間隙,堵塞滲水通道;第二階段為劈裂注漿,壓力保持正常工作壓力到終止壓力間,進行圍巖永久性堵水加固;第三階段為用超細水泥漿填補空隙,增強堵水效果。

2、?引排水

根據巖溶狀態(tài)、相對隧道位置、巖溶水流量大小分別采用暗溝排水、涵洞及瀉水洞排水,滲溝及鋪砌排水,保證溶洞排水暢通,不致因隧道修建破壞原有排水系統(tǒng)。

3、?暗溝排水

溶洞位于隧道底部,溶洞無填充物,熔巖水由逍水洞自然排出。

4、?涵洞和瀉水洞排水

溶洞自行排水通暢,地下水很發(fā)育,暗溝不能滿足排水要求,在洞底設置涵洞和瀉水洞排水系統(tǒng),進行引水匯排。

5、?滲溝及鋪砌排水

隧道橫穿多支溶洞,且?guī)r溶仍在發(fā)育中

6、?綜合治理

復雜巖溶水地段巖溶水采用注漿堵水與暗溝、滲溝及鋪砌排水、涵洞及泄水洞引排水相結合的方法對巖溶水進行截、堵、排綜合治理,以達到理想的治水效果。

四、?溶洞的處理

溶洞根據幾何尺寸分為大廳式、管道式、蜂窩式三種。通過溶洞地段的手段有封堵、填充、支撐加固、跨越等。

1、?小型溶洞的處理

跨度小于3米的溶洞采用填充法處理,區(qū)分不同的情況分別采取漿砌封閉、回填壓實、隧底回填、拱頂防護、換填片石、加強襯砌、隧道底板梁處理以及條形基礎等措施進行處理。

2、?跨越法

隧道通過較大溶洞,填塞或加固施工困難;或溶洞雖小,但流水量大,不宜填堵;或溶洞填充物松軟,不宜建造基礎,可采用跨越法通過。

3、?大型填充式溶洞的處理

對裂隙發(fā)育的熔巖地段、大型填充式溶洞,施工時除采用預注漿堵水加固外,還可按常規(guī)錨噴構筑法,即采用“管棚、小導管、超前錨桿、鋼架支撐、掛鋼筋網、噴射混凝土強支護”方法通過。

五、地表處理

隧道施工中可采用以下方法對地表陷坑進行處理:

在坑道修筑截、排水溝、擋水壩,使能流入陷坑的地表水順利遠引,防止地表水流入陷坑。采用垂直注漿對溶洞頂部的陷坑進行注漿加固,并用鋼筋混凝土封閉陷坑口,改移河道。

六、開挖及支護

巖溶地段的隧道開挖采用的是新奧法原理,加強支護和襯砌,遵循“弱爆破、短進尺、快循環(huán)、強支護、勤測量、勤檢查”的原則,即:一是盡早施作噴錨支護;二是噴錨支護盡快受力;三是增加鋼筋網和鋼架支護;四是襯砌加厚或加鋼筋、增大混凝土等級。

巖溶地段在對溶洞進行上述技術處理后方可進行,開挖應采用正臺階法,開挖前先檢查巖溶類別。

ⅱ~ⅳ級地質條件下,且溶洞僅穿過隧道底部一小部分斷面時,可采用全斷面開挖。

ⅳ~ⅴ級圍巖可采用短臺階法開挖,臺階長度不得大于隧道開挖寬度的1~2倍,如發(fā)現圍巖穩(wěn)固情況較差可以用超前小導管或超前錨桿補注漿液和加固,每循環(huán)進尺1~2.5米。

ⅴ~ⅵ級可采用環(huán)行法開挖。環(huán)行開挖每循環(huán)進尺0.5~1米。核心土面積不得小于全斷面的50%。

當隧道只有一側遇到溶洞時,應先開挖該側,待支護完成后再開挖另一側。

開挖完后要立即進行混凝土初噴和初期支護,即安裝鋼支撐、掛網、噴射混凝土,初噴混凝土厚度不得小于20cm,鋼支撐間距不得大于75cm。如拱頂圍巖軟弱,可能造成大型漏斗型塌陷,或管棚支撐力不一定能滿足承壓要求時,可采用超前錨桿或加密鋼支撐補強,以改善支撐受力條件。

七、監(jiān)控測量

監(jiān)控測量的主要目的:了解圍巖穩(wěn)定狀態(tài)和支護、襯砌的可靠程度,直接為設計和施工決策服務,為工程提供安全信息。隧道開挖過程中應及時、連續(xù)的 監(jiān)測“洞內、外觀察、凈空變化、拱頂下沉、地表下沉、鋼架受力、噴射混凝土受力、錨桿體應力”等項目,并及時對監(jiān)測資料進行分析整理,掌握圍巖變形情況,以便能及時、正確的制定下一步施工方案。

1、洞內觀察

洞內觀察--每次開挖后進行,主要觀察巖層變化情況;噴射混凝土、錨桿及鋼支架工作狀況。觀察后及時繪制開挖工作面地質素描、填寫地質狀態(tài)記錄、圍巖類別判定卡。發(fā)現圍巖條件惡化應立即采取措施。

2、凈空變化、拱頂下沉、地表下沉--測點位置必須在同一斷面上,測量斷面間距、測點數量根據圍巖級別、隧道埋深、開挖方法確定。根據測量數據及時整理并繪制時態(tài)曲線及距開挖面關系圖,對初期的時態(tài)曲線進行回歸分析,預測可能出現的最大值和變化速度。數據異常時應根據具體情況采取相應措施。

3、鋼架受力、噴射混凝土受力、錨桿體應力--其測點應與必測項目設置在同一斷面上,以便相互進行補充和驗證。

八、襯砌與防排水

巖溶地段襯砌與排水應堅持“截、堵、排、防、全面治理”的原則。防排水措施可采用“結構自防水、防水層、疏導排水設施相結合”的辦法。

1、結構自防水

襯砌采用防水混凝土,防水混凝土從材料、配合比、施工工藝三個方面進行控制。施工縫可采用凹凸縫、止水帶措施。

2、防水層

防水板采用聚氯乙烯或聚乙烯。防水板安裝后應做到:拼焊縫嚴密無空縫;掛板施工前必須做好防治水;必須先注漿達到止水目的后才能進行掛板施工。

3、疏導排水

主要是在拱墻背后設置管或筑槽,將水引走。方法有四種:襯砌背后設置礦渣棉彈簧管;防水砂漿預制塊砌筑引水槽引水;小竹束外包塑料布作豎向盲溝;拱背后每隔10~20米做一個環(huán)行盲溝。引水槽應集中在滲水位置。

襯砌應緊跟開挖面,堅硬圍巖地段可適當延后,但滯后距離不得超過200米。襯砌宜采用全斷面一次性澆筑,不能采用全斷面一次襯砌時,可采用與開挖方法相適應的形式進行。

九、特殊情況的處理方法

隧道通過異常特殊的大溶洞群,施工難度很大無法處理,或雖能處理但其所需耗時耗費太大而明顯不經濟時,隧道可改線,繞行通過溶洞地區(qū)。

隧道工程施工安全技術3篇

一、洞口工程1、洞口工程施工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1)、洞口的路基及邊、仰坡斷面應自上而下開挖,一次將土石方工程做完,開挖人員不得上下重疊作業(yè)。(2)、邊、仰坡以上山坡松動危石應在開挖前清除干凈;施工中應經常檢查,發(fā)現松動危石必須立即清除。2、爆破作業(yè)應符合規(guī)定要求。爆破后應在清除邊仰坡上的松動石塊后,方可繼續(xù)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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