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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公司各級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1、企業(yè)總經理(法人)對本企業(yè)的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負總責任。
2、主管生產的副總經理、公司安全負責人對企業(yè)的安全生產工作負分管責任。
3、企業(yè)總工程師對本企業(yè)的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的技術工作負總的責任。
4、公司專職安全管理機構負責人對企業(yè)的安全生產工作負監(jiān)督責任。
5、專職安全管理機構安全監(jiān)督員責任。
6、分公司經理、分公司安全負責人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勞動保護負具體的領導責任。
7、項目經理對所分管工程的安全生產負直接責任。
8、安全員責任 9、技術人員責任 10、施工員責任 11、材料員責任
12、安全資料員責任 13、設備員責任 14、急救員責任 15、班組長責任 16、作業(yè)人員責任
第2篇 裝飾公司各級正職經理 安全生產責任制
裝飾公司各級正職經理安全生產責任制
1.1認真貫徹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規(guī),決定本單位的安全方針、目標和年度安全工作計劃,對本單位安全生產負全面責任。
1.2組織建立本單位的安全保證體系,制訂本單位安全管理細則,并有權修訂和廢除細則中的條款,主持召開安全生產工作會議,決定安全獎懲辦法。
1.3經常對下層領導、職能部門及職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
1.4每年按比例撥給安全措施經費,對改革勞動條件、減輕笨重體力勞動、消除噪音、治理塵毒危害負責。
1.5每2-3年必須申辦建筑施工企業(yè)安全資格審查認可證。
第3篇 裝飾公司各級技術負責人 安全生產責任制
裝飾公司各級技術負責人安全生產責任制
1、認真貫徹國家和上級有關規(guī)定和安全技術標準,對本單位生產中的一切技術問題負安全責任。
2、組織編制或審批施工組織時,將安全措施滲透到施工組織設計的各個環(huán)節(jié)中,并檢查執(zhí)行情況。
3、組織安全技術攻關活動,對新產品的設計、開發(fā)、組織可行性分析,對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的研究從技術上負責。
4、經常對所主管的職能部門及職工進行安全技術教育。
5、參加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并針對事故原因,從技術方面提出防范措施并落實。
6、按規(guī)定定期同正職領導申辦技術總負責人的認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