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哪些
學校易燃易爆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 易燃易爆物品的分類與標識:明確各類易燃易爆物品的性質,規(guī)定其安全存儲、運輸和使用的標識系統(tǒng)。
2. 存儲管理:設立專門的存儲區(qū)域,確保存儲設施符合防火防爆標準,定期進行安全檢查。
3. 運輸規(guī)定:制定嚴格的運輸流程,包括運輸工具的選擇、裝載卸載的程序及緊急情況應對措施。
4. 使用許可:設定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審批制度,只有經過培訓并獲得許可的人員才能操作。
5. 應急預案:建立完善的應急預案,包括火警、泄漏等事故的處理步驟和責任人。
6. 安全教育與培訓:定期組織師生進行安全知識培訓,提高對易燃易爆物品風險的認識。
7. 監(jiān)督與檢查:設立專職的安全管理部門,負責日常的監(jiān)督與檢查工作,確保制度執(zhí)行到位。
8. 法規(guī)遵守:確保所有操作符合國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規(guī),及時更新相關規(guī)章制度。
作用和意義
學校易燃易爆管理制度的實施,旨在保障校園環(huán)境的安全,防止因易燃易爆物品引發(fā)的意外事故。其重要意義體現(xiàn)在:
1. 降低風險:通過規(guī)范的管理和操作,可以顯著降低火災、爆炸等事故發(fā)生的可能性,保護師生的生命財產安全。
2. 提升意識:制度的執(zhí)行能增強師生的安全意識,使他們了解易燃易爆物品的危害,自覺遵守相關規(guī)定。
3. 培養(yǎng)習慣:定期的培訓和實踐,有助于培養(yǎng)師生良好的安全行為習慣,形成安全文化。
4. 保障教學:安全穩(wěn)定的教學環(huán)境,有利于正常的教學活動進行,確保教學質量。
5. 法規(guī)合規(guī):遵守相關法規(guī),避免因違規(guī)操作導致的法律責任,維護學校的良好聲譽。
重要性
學校易燃易爆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容忽視,具體體現(xiàn)在:
1. 生命安全:易燃易爆物品一旦失控,可能造成嚴重的人員傷亡,制度的落實是對生命安全的最直接保障。
2. 財產保護:學校設施和設備價值高昂,制度的執(zhí)行可以防止財產損失,節(jié)省教育資源。
3. 教育質量:安全的環(huán)境是教育的基礎,任何事故都可能影響到教學秩序,進而影響教育質量。
4. 社會影響:學校作為社會的重要組成部分,安全事故將產生負面影響,損害公共安全形象。
5. 法律責任:違反易燃易爆物品管理法規(guī),學校可能面臨法律訴訟,承擔經濟和刑事責任。
建立健全的學校易燃易爆管理制度,是保障校園安全、穩(wěn)定教學秩序、履行社會責任的關鍵。各相關部門應高度重視,確保制度的有效執(zhí)行,為師生創(chuàng)造一個安全和諧的學習環(huán)境。
學校易燃易爆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學校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安全管理制度怎么寫
對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要指定工作責任心強、具備一定保管知識的專人負責管理。
要嚴格安全措施,嚴格危險物品存放、使用審批制度學校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由消防安全管理人、專兼職消防安全管理人員和實驗室管理員負責管理。
(二)學校要建立嚴格的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登記、交接、檢查、出入庫、領取清退等管理制度,要建立帳目,帳目要日清月結,做到帳物相符。
(三)對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要指定工作責任心強、具備一定保管知識的專人負責管理。
要嚴格安全措施,嚴格危險物品存放、使用審批制度。
(四)除實驗室等教學需要存放、使用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的場所外,教室、宿舍、圖書館、計算機房等場所禁止存放、使用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
(五)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應根據(jù)物化特性分類存放,嚴禁混存。
(六)地下室嚴禁使用液化石油氣,高層建筑 嚴禁使用和存放瓶裝液化石油氣。
(七)危險物品存放地點嚴禁閑人進入,保管人員工作結束離開前要進行安全檢查。
(八)易燃易爆、劇毒品、強酸等易發(fā)生重大傷害事故的化學危險品,要嚴防發(fā)生丟失、被盜和其它事故。
一旦發(fā)現(xiàn)危險品有丟失、被盜現(xiàn)象,應立即向校長或分管副校長報告,要立即追查落實,并按有關規(guī)定嚴格整頓處理。
(九)學校應制訂危險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出現(xiàn)緊急情況,啟動應急預案。
初級中學2022年9月1日
第2篇 _學校易燃易爆管理制度
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準備的制度文章,希望可以幫到您!
學校易燃易爆管理制度
1、管理易燃易爆、劇毒物品、化學藥品的工作人員必須具備高度的責任心,作風嚴謹,工作踏實,嚴于職守,自覺遵守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學校各項規(guī)章制度。
2、管理人員必須將易燃易爆、劇毒物品、化學藥品建立詳細帳冊,包括總帳、明細帳、領用審批單、領用記錄冊。
3、管理人員必須將易燃易爆、劇毒物品、化學藥品按規(guī)定分門別類存放,并在存放處貼上標簽,注明“危險”字樣。
4、任何領用易燃易爆,劇毒物品、化學藥品者,必須持有分管領導簽字的審批單,并辦理登記領用物品名稱、數(shù)量、用途、領用人簽字等手續(xù)。管理人員必須嚴格執(zhí)行領用手續(xù)。
5、管理人員對易燃易爆、劇毒物品、化學藥品必須做好防塵、防潮、反腐蝕、防暴曬等各項工作,嚴格做好預防事故工作,避免因管理疏忽而產生不良后果。
6、管理人員要做好易燃易爆、劇毒藥品、化學藥品存放室的防盜、防火工作,保持存放室內整潔。要按規(guī)定在存放室內配備防盜、防火設施,照明線路應定期檢查,保證安全,消除隱患。
7、閑雜人員不得進入易燃易爆、劇毒物品、化學藥品存放室內,未經管理人員準許,領用人不得進入存放室。
8、管理人員要具備保密意識,不得隨意將易燃易爆、劇毒物品、化學藥品的名稱、數(shù)量、性能告知他人。
9、易燃易爆、劇毒物品、化學藥品存放室20米內不得持有明火、吸煙,不得在存放室50米范圍內進行電焊、電割等有明火火花、帶電作業(yè)。
10、易燃易爆、劇毒物品、化學藥品自然失效,需要報廢,管理人員必須事先提出請示申請。經主管部門審核、查驗、確認可以報廢時,由主管領導簽字,做好帳冊登記,方可報廢。
11、對因保管不慎、管理不當,造成易燃易爆、劇毒物品、化學藥品丟失、損壞,管理人員應立即向主管部門、保衛(wèi)處報告,不得延誤時機。
12、對因工作不慎、管理不當,造成不良后果的管理人員,要追究其責任。
第3篇 學校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學校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由消防安全管理人、專兼職消防安全管理人員和實驗室管理員負責管理。
(二)學校要建立嚴格的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登記、交接、檢查、出入庫、領取清退等管理制度,要建立帳目,帳目要日清月結,做到帳物相符。
(三)對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要指定工作責任心強、具備一定保管知識的專人負責管理。要嚴格安全措施,嚴格危險物品存放、使用審批制度。
(四)除實驗室等教學需要存放、使用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的場所外,教室、宿舍、圖書館、計算機房等場所禁止存放、使用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
(五)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應根據(jù)物化特性分類存放,嚴禁混存。
(六)地下室嚴禁使用液化石油氣,高層建筑嚴禁使用和存放瓶裝液化石油氣。
(七)危險物品存放地點嚴禁閑人進入,保管人員工作結束離開前要進行安全檢查。
(八)易燃易爆、劇毒品、強酸等易發(fā)生重大傷害事故的化學危險品,要嚴防發(fā)生丟失、被盜和其它事故。一旦發(fā)現(xiàn)危險品有丟失、被盜現(xiàn)象,應立即向校長或分管副校長報告,要立即追查落實,并按有關規(guī)定嚴格整頓處理。
(九)學校應制訂危險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出現(xiàn)緊急情況,啟動應急預案。
第4篇 榆關學校易燃易爆管理制度
學校易燃易爆管理制度
1、管理易燃易爆、劇毒物品、化學藥品的工作人員必須具備高度的責任心,作風嚴謹,工作踏實,嚴于職守,自覺遵守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學校各項規(guī)章制度。
2、管理人員必須將易燃易爆、劇毒物品、化學藥品建立詳細帳冊,包括總帳、明細帳、領用審批單、領用記錄冊。
3、管理人員必須將易燃易爆、劇毒物品、化學藥品按規(guī)定分門別類存放,并在存放處貼上標簽,注明“危險”字樣。
4、任何領用易燃易爆,劇毒物品、化學藥品者,必須持有分管領導簽字的審批單,并辦理登記領用物品名稱、數(shù)量、用途、領用人簽字等手續(xù)。管理人員必須嚴格執(zhí)行領用手續(xù)。
5、管理人員對易燃易爆、劇毒物品、化學藥品必須做好防塵、防潮、反腐蝕、防暴曬等各項工作,嚴格做好預防事故工作,避免因管理疏忽而產生不良后果。
6、管理人員要做好易燃易爆、劇毒藥品、化學藥品存放室的防盜、防火工作,保持存放室內整潔。要按規(guī)定在存放室內配備防盜、防火設施,照明線路應定期檢查,保證安全,消除隱患。
7、閑雜人員不得進入易燃易爆、劇毒物品、化學藥品存放室內,未經管理人員準許,領用人不得進入存放室。
8、管理人員要具備保密意識,不得隨意將易燃易爆、劇毒物品、化學藥品的名稱、數(shù)量、性能告知他人。
9、易燃易爆、劇毒物品、化學藥品存放室20米內不得持有明火、吸煙,不得在存放室50米范圍內進行電焊、電割等有明火火花、帶電作業(yè)。
10、易燃易爆、劇毒物品、化學藥品自然失效,需要報廢,管理人員必須事先提出請示申請。經主管部門審核、查驗、確認可以報廢時,由主管領導簽字,做好帳冊登記,方可報廢。
11、對因保管不慎、管理不當,造成易燃易爆、劇毒物品、化學藥品丟失、損壞,管理人員應立即向主管部門、保衛(wèi)處報告,不得延誤時機。
12、對因工作不慎、管理不當,造成不良后果的管理人員,要追究其責任。
第5篇 學校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對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要指定工作責任心強、具備一定保管知識的專人負責管理。要嚴格安全措施,嚴格危險物品存放、使用審批制度
學校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由消防安全管理人、專兼職消防安全管理人員和實驗室管理員負責管理。
(二)學校要建立嚴格的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登記、交接、檢查、出入庫、領取清退等管理制度,要建立帳目,帳目要日清月結,做到帳物相符。
(三)對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要指定工作責任心強、具備一定保管知識的專人負責管理。要嚴格安全措施,嚴格危險物品存放、使用審批制度。
(四)除實驗室等教學需要存放、使用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的場所外,教室、宿舍、圖書館、計算機房等場所禁止存放、使用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
(五)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應根據(jù)物化特性分類存放,嚴禁混存。
(六)地下室嚴禁使用液化石油氣,高層建筑 嚴禁使用和存放瓶裝液化石油氣。
(七)危險物品存放地點嚴禁閑人進入,保管人員工作結束離開前要進行安全檢查。
(八)易燃易爆、劇毒品、強酸等易發(fā)生重大傷害事故的化學危險品,要嚴防發(fā)生丟失、被盜和其它事故。一旦發(fā)現(xiàn)危險品有丟失、被盜現(xiàn)象,應立即向校長或分管副校長報告,要立即追查落實,并按有關規(guī)定嚴格整頓處理。
(九)學校應制訂危險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出現(xiàn)緊急情況,啟動應急預案。
初級中學
2022年9月1日
第6篇 學校易燃易爆劇毒藥品安全管理制度
1、管理易燃易爆、劇毒物品、化學藥品的工作人員必須具備高度的責任心,作風嚴謹,工作踏實,嚴于職守,自覺遵守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學校各項規(guī)章制度。
2、管理人員必須將易燃易爆、劇毒物品、化學藥品建立詳細帳冊,包括總帳、明細帳、領用審批單、領用記錄冊。
3、管理人員必須將易燃易爆、劇毒物品、化學藥品按規(guī)定分門別類存放,并在存放處貼上標簽,注明“危險”字樣。
4、任何領用易燃易爆,劇毒物品、化學藥品者,必須持有分管領導簽字的審批單,并辦理登記領用物品名稱、數(shù)量、用途、領用人簽字等手續(xù)。管理人員必須嚴格執(zhí)行領用手續(xù)。
5、管理人員對易燃易爆、劇毒物品、化學藥品必須做好防塵、防潮、反腐蝕、防暴曬等各項工作,嚴格做好預防事故工作,避免因管理疏忽而產生不良后果。
6、管理人員要做好易燃易爆、劇毒藥品、化學藥品存放室的防盜、防火工作,保持存放室內整潔。要按規(guī)定在存放室內配備防盜、防火設施,照明線路應定期檢查,保證安全,消除隱患。
7、閑雜人員不得進入易燃易爆、劇毒物品、化學藥品存放室內,未經管理人員準許,領用人不得進入存放室。
8、管理人員要具備保密意識,不得隨意將易燃易爆、劇毒物品、化學藥品的名稱、數(shù)量、性能告知他人。
9、易燃易爆、劇毒物品、化學藥品存放室20米內不得持有明火、吸煙,不得在存放室50米范圍內進行電焊、電割等有明火火花、帶電作業(yè)。
10、易燃易爆、劇毒物品、化學藥品自然失效,需要報廢,管理人員必須事先提出請示申請。經主管部門審核、查驗、確認可以報廢時,由主管領導 字,做好帳冊登記,方可報廢。
11、對因保管不慎、管理不當,造成易燃易爆、劇毒物品、化學藥品丟失、損壞,管理人員應立即向主管部門、保衛(wèi)處報告,不得延誤時機。
12、對因工作不慎、管理不當,造成不良后果的管理人員,要追究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