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掘進安全規(guī)程15篇

更新時間:2024-11-20 查看人數(shù):63

掘進安全規(guī)程

內容

一、安全準備

1. 掘進前,全面評估工作區(qū)域地質條件,確定安全施工方案。

2. 檢查設備狀態(tài),確保掘進機、通風設備、照明設施等正常運行。

3. 設置安全警示標志,劃定作業(yè)區(qū),非工作人員不得進入。

4. 進行安全培訓,確保所有人員了解應急程序和安全規(guī)定。

二、掘進作業(yè)

1. 開始掘進時,保持穩(wěn)定的速度,避免過快導致失控。

2. 定期檢查支護情況,及時加固,防止坍塌。

3. 保持良好的通風,防止有害氣體積聚。

4. 工作期間,保持通訊暢通,隨時報告異常情況。

三、爆破作業(yè)

1. 爆破前,確保人員撤離至安全區(qū)域。

2. 按照規(guī)定程序進行裝藥、布線,避免短路引發(fā)事故。

3. 爆破后,等待足夠時間,確認無危險后方可進入檢查。

4. 廢棄炸藥和雷管應妥善處理,嚴禁私藏。

四、應急響應

1. 發(fā)生坍塌、火災等緊急情況,立即啟動應急預案。

2. 保持冷靜,迅速撤離,優(yōu)先保證人員安全。

3. 報告事故,協(xié)助救援,避免二次傷害。

五、日常管理

1. 建立安全檢查制度,定期進行全面的安全評估。

2. 加強安全文化建設,鼓勵員工參與安全管理。

3. 對違規(guī)行為進行糾正,確保規(guī)章制度的執(zhí)行。

標準

1. 符合國家礦山安全法規(guī)和行業(yè)標準。

2. 嚴格執(zhí)行企業(yè)內部安全管理體系。

3. 通過定期演練,提高員工應對突發(fā)事件的能力。

4. 保持與相關監(jiān)管機構的溝通,確保合規(guī)運營。

考試題及答案

1. 掘進作業(yè)中,為何需要保持良好的通風?(答案:防止有害氣體積聚,保障作業(yè)人員的生命安全)

2. 爆破作業(yè)后,何時可以進入檢查?(答案:等待足夠時間,確認無危險后)

3. 發(fā)生緊急情況時,首要任務是什么?(答案:立即啟動應急預案,確保人員安全)

4. 安全管理中,如何處理違規(guī)行為?(答案:糾正違規(guī)行為,確保規(guī)章制度的執(zhí)行)

5. 日常管理中,如何提升員工的安全意識?(答案:建立安全檢查制度,加強安全文化建設,鼓勵員工參與)

掘進安全規(guī)程范文

第1篇 掘進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一、進入工作面前,必須首先看“安全牌、瓦檢牌”上的隱患情況及有害氣體檢測是否在國家規(guī)定的標準內。必須首先通風,還必須堅決執(zhí)行《煤礦安全規(guī)程》第131、132條規(guī)定,嚴禁無風作業(yè)。否則,不準進入工作面。風筒離掘進頭不得大于5m。

二、進入工作面時,帶班的班、組長或師傅,須從巷口開始認真檢查安全,并做好敲邦問頂工作,如發(fā)現(xiàn)任何隱患,須及時處理和排除。重點檢查掘進頭5m內的頂板,支護與掘進頭距離不得大于5m。

三、工作面交接時,要嚴格執(zhí)行交接班制度,做到現(xiàn)場交安全、交質量、交有關注意事項。

四、鑿巖機嚴禁打干眼,逐步推廣綜合防塵,有條件的地方必須濕式作業(yè),嚴禁違章作業(yè),違章指揮。

五、巷道做到“三直一平”和“一次成巷”(走向、斷面、水溝、支架、軌道)。巷道坡度須控制在千分之三到千分之五。

六、在現(xiàn)場作業(yè)時,要隨時注意觀察透水征兆,必須嚴格執(zhí)行《煤礦安全規(guī)程》第243、255條。若遇到有透水征兆時,立即停止作業(yè),采取防排水措施,再進行探水工作。探放水時,須專職人員現(xiàn)場指揮,要加強對有害氣體的監(jiān)測,做到“一炮三檢”,防止意外事故發(fā)生。

七、掘進工作面通過破碎帶或斷層時,必須隨時支護,危險區(qū)必須做好超前支護工作,方可作業(yè)。爆破時盡力想法不損壞支架,嚴禁無支架而冒險作業(yè)。放炮后被崩倒的支架,必須迅速維修。在維修支架時必須先從外逐漸向掘進頭維修,背好頂、幫,方可作業(yè)。

八、必須執(zhí)行《煤礦安全規(guī)程》第312條。當兩個工作面貫通相距15m時,必須停止一個掘進頭,被停工的工作面,仍要保持正常通風,當兩個工作面的沼氣在1%及二氧化碳濃度在0.5%以下的,可允許放炮。

九、掘進小巷運輸,兩人或兩人以上推簍時,也應控制簍速,當兩簍相遇時,要注意前方。兩簍交錯時,空簍必須讓載簍,以防撞人事故。

第2篇 掘進機司機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一、使用范圍

第1條本規(guī)程適用于全省各類煤礦巷道掘進機作業(yè)人員。

二、上崗條件

第2條司機必須經專門培訓、考試合格后方可持證上崗。

第3條司機必須熟悉機器的結構、性能、動作原理,能熟練、準確地操作機器,并懂得一般性維護保養(yǎng)和故障處理知識。

三、安全規(guī)定

第4條必須堅持使用掘進機上所有的安全閉鎖和保護裝置,不得擅自改動或甩掉不用,不能隨意調整液壓系統(tǒng)、霧化系統(tǒng)各部的壓力。

第5條掘進機必須裝有只準以專用工具開、閉的電器控制開關,專用工具必須由專職司機保管。司機離開操作臺時,必須斷開掘進機上的電源開關。

第6條在掘進機非操作側,必須裝有能緊急停止運轉的按鈕。

第7條掘進機必須裝有前照明燈和尾燈。

第8條開動掘進機前,必須發(fā)出警報。只有在鏟板前方和截割臂附近無人時,方可開動掘進機。

第9條掘進機作業(yè)時,應使用內、外噴霧裝置,內噴霧裝置的使用水壓不得小于3兆帕,外噴霧裝置的使用水壓不得小于1.5兆帕;如果內噴霧裝置的使用水壓小于3兆帕或無內噴霧裝置,則必須使用外噴霧裝置和除塵器。

第10條掘進機停止工作和交班時,必須將掘進機切割頭落地,并斷開掘進機的電源開關和磁力啟動器的隔離開關。

第11條檢修掘進機時,嚴禁其他人員在截割臂和轉載橋下方停留或作業(yè)。

第12條各種電氣設備控制開關的操作手柄、按鈕、指示儀表等要妥善保護,防止損壞、丟失。

第13條機器必須配備正副兩名司機,正司機負責操作,副司機負責監(jiān)護。司機必須精神集中,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不得委托無證人員操作。

第14條司機必須嚴格執(zhí)行現(xiàn)場交接班制度,填寫交接班日志,對機器運轉情況和存在問題要向接班司機交待清楚。

第15條切割頭變速時,應首先切斷截割電機電源,當其轉速幾乎在零時方可操作變速器手柄進行變速。嚴禁在高速運轉時變速。

第16條司機工作時精神要集中,開機要平穩(wěn),看好方向線,并聽從工作面人員指揮。前進時將鏟板落下,后退時將鏟板抬起。發(fā)現(xiàn)有冒頂預兆或危及人員安全時,應立即停車,切斷電源。

四、操作準備

第17條接班后,司機應配合班組長認真檢查工作面圍巖和支護、通風、瓦斯及掘進機周圍情況,保證工作區(qū)域安全、整潔和無障礙物。

第18條開機前,對機器必須進行以下檢查:

1、各操縱手把和按鈕應齊全、靈活、可靠。

2、機械、電氣、液壓系統(tǒng),安全保護裝置應正??煽浚悴考暾麩o缺,各部連接螺絲應齊全、緊固。

3、電器系統(tǒng)各聯(lián)接裝置的電纜卡子應齊全牢固,電纜吊掛整齊,無破損、擠壓。

4、液壓管路、霧化系統(tǒng)管路的管接頭應無破損、泄漏,防護裝置應齊全可靠。將所用延長的電纜、水管沿工作面準備好,懸吊整齊,拖拉在掘進機后方的電纜和水管長度不得超過10米。

5、減速器液壓油箱的油位、油量應適當,無滲漏現(xiàn)象,并按技術要求給機器注油、潤滑。

6、轉載膠帶機應確保完好,托輥齊全。

7、切割頭截齒、齒座應完好,發(fā)現(xiàn)有掉齒或嚴重磨損不能使用時,必須斷開掘進機電氣控制回路開關,打開隔離開關,切斷掘進機供電電源,并在順槽開關箱上掛停電牌后再進行更換。

8、裝載爬爪、鏈輪要完好。刮板鏈垂度應合適,無斷裂丟銷現(xiàn)象,刮板齊全無損,應擰緊防松螺帽,防止刮板松動。轉載機的膠帶和接口無破裂,膠帶松緊程度適當。

9、履帶、履帶板、銷輪、鏈輪保持完好,按規(guī)定調整好履帶的松緊度。

10、水霧化(噴霧)裝置系統(tǒng)、除塵風機、冷卻裝置、照明應良好。水質、水壓、流量應符合規(guī)定,噴水管路、噴嘴應暢通。

第19條經檢查確認機器正常并在作業(yè)人員撤至安全地點后,方準合上電源總開關,按操作程序進行空載試運轉,禁止帶負荷起動。

五、正常操作

第20條開機前必須發(fā)出報警信號,合上隔離開關,按機器技術操作規(guī)定順序起動。一般起動順序是:液壓泵→膠帶轉載機→刮板輸送機(裝載機)→截割部。

第21條按作業(yè)規(guī)程要求進行切割工作,根據(jù)不同性質的煤巖,確定最佳的切割方式。

第22條巖石易破碎的,應在巷道斷面頂部開始掘進;斷面為半煤巖,應在煤巖結合處的煤層開始掘進。司機要按正確的截割循環(huán)方式操作,并注意下列事項:

1、掘進半煤巖巷道時,應先截割煤,后截割巖石,即按先軟后硬的程序。

2、一般情況下,應從工作面下部開始截割,首先切底掏槽。

3、切割必須考慮煤巖的層理,切割頭應沿層理方向移動,不應橫層理。

4、切割全煤,應先四面刷幫,再破碎中間部分。

5、對于硬煤,采取自上而下的截割程序。

6、對較破碎的頂板,應采取留頂煤或截割斷面周圍的方法。

第23條截割過程中的注意書項:

1、巖石硬度大于掘進機切割能力時,應停止使用掘進機,并采取其他措施。

2、根據(jù)煤巖的軟硬程度撐握好機器推進速度,避免發(fā)生截割電機過載和壓刮板輸送機等現(xiàn)象,切割時應放下鏟板。

第3篇 掘進爆破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適用范圍

第1條 本規(guī)程適用于本煤礦在掘進工作面從事爆破作業(yè)的人員。

上崗條件

第2條 爆破工作人員必須依法經過專門技術培訓,考試合格、獲得特種作業(yè)人員資格證書后,方可持證上崗。爆破工必須是專職的。

第3條 爆破工作人員必須熟悉爆破器材的性能和《煤礦安全規(guī)程》中有關條文的規(guī)定。

安全規(guī)定

第4條 接觸爆破材料的人員應穿棉布或其他抗靜電衣服,嚴禁穿化纖衣服。

第5條 下井前要領取符合規(guī)定的發(fā)爆器和爆破母線等,不符合規(guī)定的發(fā)爆器材不準下井使用;下井時必須攜帶便攜式甲烷檢測儀;必須嚴格執(zhí)行爆破器材領退等管理制度。

第6條 在煤與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煤層中,專職爆破工的工作必須固定在一個工作面。

第7條 使用爆破材料的規(guī)定。

1、炸藥:井下爆破作業(yè),必須使用有煤礦安全標志的煤礦許用炸藥,選用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⑴低瓦斯礦井的巖石掘進工作面必須使用安全等級不低于一級的煤礦許用炸藥。

⑵低瓦斯礦井的煤層掘進工作面、半煤巖掘進工作面必須使用安全等級不低于二級的煤礦許用炸藥。

⑶低瓦斯礦井的高瓦斯區(qū)域,必須使用安全等級不低于三級的煤礦許用炸藥。

⑷嚴禁使用黑火藥、凍結或半凍結的硝化甘油類炸藥。

⑸在同一次裝藥爆破工作面,嚴禁裝入兩種不同性質的炸藥。

2、雷管:在掘進工作面,必須使用取得產品許可證的煤礦許用瞬發(fā)電雷管或煤礦許用毫秒延期電雷管。

⑴使用煤礦許用毫秒延期電雷管時,最后一段的延期時間不得超過130毫秒。

⑵不同廠家生產的或不同品種的電雷管,不得摻混使用。

⑶不得使用導爆管或普通導爆索,嚴禁使用火雷管。

3、發(fā)爆器:必須統(tǒng)一管理、發(fā)放,定期校驗發(fā)爆器的各項性能參數(shù),并進行防爆性能檢查,不符合規(guī)定的嚴禁使用。

第8條 必須嚴格執(zhí)行“一炮三檢”制度,實行“三人連鎖爆破”和“三保險”制度。

“一炮三檢”制度:即裝藥前、爆破前、爆破后必須檢查爆破地點附近20米范圍內風流中的瓦斯?jié)舛?,若瓦斯?jié)舛瘸^15時,嚴禁裝藥爆破。

“三人連鎖爆破”制度:即爆破前,爆破工將警戒牌交給班組長,由班組長親自派專人警戒,并將爆破命令牌交給瓦斯檢查員,由瓦斯檢查員檢查瓦斯、煤塵濃度合格后,將爆破牌交給爆破工,爆破工吹哨后爆破,爆破后三牌各歸原主。

“三保險”制度:即站崗、設置警標、吹哨。

第9條 在有瓦斯或有煤塵爆炸危險的掘進工作面,應采用毫秒爆破;并應采用全斷面一次起爆,不能全斷面一次起爆的,必須采取安全措施。

第10條 低瓦斯礦井的高瓦斯區(qū)域的掘進工作面采用毫秒爆破時,若采用反向起爆,必須制定安全技術措施。

第11條 用爆破方法貫通井巷時,必須嚴格遵守作業(yè)規(guī)程有關規(guī)定。

第12條 嚴禁糊炮、明炮和短母線爆破。

操作準備

第13條 爆破材料的運送。

1、井筒內運送爆炸材料時,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電雷管和炸藥必須分開運送。

(2)交接班、人員上下井的時間內,嚴禁運送爆炸材料。

(3)禁止將爆炸材料存放在井口房、井底車場或其他巷道內。

2、由爆炸材料庫直接向工作地點人力運送爆炸材料時,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電雷管必須由爆破工親自運送,炸藥應由爆破工或在爆破工監(jiān)護下由其他人員運送。

(2)爆炸材料必須裝在耐壓和抗撞沖、防震、防靜電的非金屬容器內;嚴禁將電雷管和炸藥裝在同一容器內,嚴禁將爆炸材料裝在衣袋內。領到爆炸材料后,應直接送到工作地點,嚴禁中途逗留。

(3)在交接班、人員上下井的時間內嚴禁攜帶爆炸材料人員沿井筒上下。

(4)嚴禁用刮板輸送機、帶式輸送機等運輸爆炸材料。

第14條 爆破材料的存放。

1、爆破材料運送到工作地點后,必須把炸藥、電雷管分開存放在專用的爆炸材料箱內,嚴禁亂扔、亂放。

2、爆炸材料箱必須放在頂板完好、支護完整,避開機械、電氣設備及通風良好的地點,并應放在掛有電纜、電線巷道的另一側。

3、爆炸材料箱要加鎖,鑰匙由爆破工隨身攜帶。

4、爆破時必須把爆炸材料箱放到警戒線以外的安全地點。

5、爆破前需準備好夠全斷面一次爆破用的引藥和炮泥以及裝滿水的水炮泥,并整齊放置在符合規(guī)定的地點。

6、準備好炮棍、巖(煤)粉掏勺及發(fā)爆器具等。

7、檢查發(fā)爆器與爆破母線。發(fā)爆器要完好可靠,電壓符合要求;爆破母線長度符合作業(yè)規(guī)程規(guī)定,并無斷頭、明接頭和短路,絕緣包皮有破損處時應進行處理。

第15條 裝配起爆藥卷。

1、從成束的電雷管中抽取單個電雷管時,應將成束的電雷管順好,拉住前端腳線將電雷管抽出,不得手拉腳線硬拽管體,也不得手拉管體硬拽腳線。抽出單個電雷管后,必須將其腳線扭結成短路。

2、裝配起爆藥卷必須在頂板完好、支架完整、避開電氣設備和導電體的爆破工作地點附近進行,嚴禁坐在爆炸材料箱上裝配起爆藥卷。裝配起爆藥卷數(shù)量,以當時當?shù)匦枰臄?shù)量為限。

3、裝配起爆藥卷必須防止電雷管受震動、沖擊,防止折斷腳線和損壞腳線絕緣層。

4、電雷管必須由藥卷的頂部裝入,嚴禁用電雷管代替竹、木棍扎眼。電雷管必須全部插入藥卷內,嚴禁將電雷管斜插在藥卷的中部或捆在藥卷上。

5、電雷管插入藥卷后,必須用腳線將藥卷纏住,并將電雷管腳線扭結成短路。

第16條 嚴禁使用不通電和電阻不合格的電雷管。

操作順序

第17條 爆破工必須按下列順序進行操作:

1、裝配引藥。

2、檢查瓦斯。

3、裝藥。

4、封泥。

5、檢查瓦斯。

6、敷設爆破母線。

7、警戒。

8、爆破。

9、爆破后檢查瓦斯、支護。

10、處理拒爆、殘爆。

正常操作

第18條 裝藥前

1、必須對工作面附近20米范圍內進行瓦斯檢查,嚴格執(zhí)行“一炮三檢”制度。

2、必須對爆破地點附近20米內支架進行加固,保證支架齊全、完好。

3、用掏勺將炮眼內的煤(巖)粉清除干凈。

4、對掘進工作面進行全面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應及時處理。有下列情況之一時,不準裝藥:

(1)掘進工作面空頂距離超過作業(yè)規(guī)程規(guī)定,支架損壞,架設不牢,支護不齊全。

(2)爆破地點20米以內,未清除的煤、矸或其他物體阻塞巷道斷面三分之一以上時。

(3)裝藥地點20米以內煤塵堆積飛揚時。

(4)裝藥地點20米范圍內風流中瓦斯?jié)舛冗_到1.5%時。

(5)炮眼內發(fā)現(xiàn)異狀、溫度驟高驟低,炮眼出現(xiàn)塌陷、裂縫,有壓力水,瓦斯突增等。

(6)工作面風量不足或局部通風機停止運轉時。

(7)炮眼內煤(巖)粉末清除干凈時。

(8)炮眼深度、角度、位置等不符合作業(yè)規(guī)程規(guī)定時。

(9)裝藥地點有片幫、冒頂危險時。

(10)發(fā)現(xiàn)瞎炮未處理時。

第19條 裝藥。

1、必須按照作業(yè)規(guī)程爆破說明書規(guī)定的各號炮眼裝藥量、起爆方式進行裝藥。各炮眼的雷管段號要與爆破說明書規(guī)定的起爆順序相符合。

2、裝藥時要一手拉腳線,一手拿木制或竹制炮棍將藥卷輕輕推入眼底,用力要均勻,使藥卷緊密相接。藥包裝完后要將兩腳線末端扭結。

3、根據(jù)現(xiàn)場實際采用不同的起爆方式。正向起爆的引藥最后裝,引藥及所有藥卷的聚能穴都朝向眼底;反向起爆是先裝引藥,引藥及所有藥卷的聚能穴都朝向眼外。

4、無論采用何種起爆方式。引藥都應裝在全部藥卷的一端,不得將引藥夾在兩藥卷中間。

5、硬化的硝酸銨類炸藥,在使用前應用手揉松,使其不成塊狀。但不得將藥包紙或防潮劑損壞。禁止使用硬化到不能用手揉松的硝酸銨類炸藥,并須交回爆破材料庫。

第20條 封泥。

炮眼封泥應用水炮泥,水炮泥外剩余的炮眼部分應用粘土炮泥或用不燃性的、可塑性松散材料制成的炮泥封實。嚴禁用煤粉、塊狀材料或其他可燃性材料作炮眼封泥。無封泥、封泥不足或不實的炮眼嚴禁爆破。

1、裝填炮泥時,一手拉腳線,一手拿炮棍推填炮泥,用力輕輕搗實。

2、封泥的裝填順序是:先緊靠藥卷填上5毫米的水炮泥,然后裝填水炮泥一至數(shù)個,在水炮泥的外端再填塞炮泥。

3、裝填水炮泥不要用力過大,以防壓破。裝填水炮泥外端的炮泥時,先將炮泥貼緊在眼壁上,然后輕輕搗實。

第21條 炮眼封泥量的規(guī)定:

1、炮眼深度小于0.6米時,不得裝藥、爆破;在特殊條件下,如挖底、刷幫、挑頂確需淺眼爆破時,必須制定安全措施,炮眼深度可以小于0.6米,但必須封滿炮泥。

2、炮眼深度為0.6~1米時,封泥長度不得小于炮眼深度的1/2。

3、炮眼深度超過1米時,封泥長度不得小于0.5米。

4、炮眼深度超過2.5米時,封泥長度不得小于1米。

5、光面爆破時,周邊光爆炮眼應用炮泥封實,且封泥長度不得小于0.3米。

6、工作面有2個或2個以上自由面時,在煤層中最小抵抗線不得小于0.5米,在巖層中最小抵抗線不得小于0.3米。淺眼裝藥爆破大巖塊時,最小抵抗線和封泥長度都不得小于0.3米。

第22條 敷設爆破母線。

1、爆破母線必須使用符合標準的絕緣雙線。

2、嚴禁用軌道、金屬管、金屬網、水或大地等當作回路。

3、爆破母線與電纜、電線、信號線應分別懸掛在巷道兩側。如果必須掛在同一側時,爆破母線必須掛在電纜等線的下方,并應保持0.3米以上的間距。

4、爆破母線必須由里向外敷設。其兩端頭在與腳線、發(fā)爆器連接前必須扭結短路。

5、爆破母線的敷設長度要符合作業(yè)規(guī)程的有關規(guī)定。

6、巷道掘進時,爆破母線必須隨用隨懸掛,以免發(fā)生誤接;嚴禁使用固定母線放炮。

第23條 聯(lián)線方式與接線。

1、各炮眼電雷管腳線的聯(lián)接方式應按照作業(yè)規(guī)程爆破說明書的規(guī)定采用串聯(lián)、并聯(lián)或串并聯(lián)方式,電雷管腳線與母線的連接必須由爆破工操作。

2、電雷管腳線和連接線、腳線和腳線之間的接頭必須相互扭緊并懸空,不得與軌道、金屬管、金屬網、鋼絲繩、刮板輸送機等導電體相接觸。

第24條 在連線爆破前,必須在距工作面20米范圍內進行第二次瓦斯檢查。在瓦斯含量符合規(guī)定時,方準連線爆破。否則必須采取處理措施。

第25條 警戒。

1、必須有專人在作業(yè)規(guī)程規(guī)定的各警戒崗點擔任警戒。

2、各警戒崗點除站崗人員外,警戒線處應設置警戒牌、欄桿或拉繩等標志。

3、爆破前工作面人員都要撤至作業(yè)規(guī)程規(guī)定的安全地點。

第26條 爆破。

1、母線與腳線連接后,爆破工必須最后退出工作面,并沿途檢查爆破母線是否符合要求。

2、爆破作業(yè)前,爆破工必須做電爆網路全電阻檢查。嚴禁用發(fā)爆器打火放電檢測電爆網路是否導通。

3、爆破工撤至發(fā)爆地點后,隨即發(fā)出第一次爆破信號。

4、爆破工接到班組長的爆破命令后,將母線與發(fā)爆器相接,并將發(fā)爆器鑰匙插入發(fā)爆器,轉至充電位置。

5、第二次發(fā)出爆破信號,至少再過5秒,發(fā)爆器指示燈亮穩(wěn)定后,將發(fā)爆器手把轉回放電位置,電雷管起爆。

6、電雷管起爆后,拔出鑰匙將母線從發(fā)爆器接線柱上摘下,并扭結短路;拔出放炮器鑰匙。

7、放炮母線不得有明接頭。

8、爆破時使用爆破噴霧,爆破后對爆破地點附近20米范圍內灑水降塵。

第27條 驗炮:爆破后,待工作面的炮煙被吹散,必須首先巡視爆破地點,檢查通風、瓦斯、煤塵、頂板、支架、拒爆。殘爆等情況。如有危險情況,必須立即處理。

特殊操作

第28條 拒爆、殘爆處理。處理拒爆、殘爆時,必須在班組長指導下進行,并應在當班處理完畢。如果當班未能處理完畢,當班爆破工必須在現(xiàn)場向下一班爆破工交接清楚。

處理拒爆時,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1、通電以后拒爆時,爆破工必須先取下鑰匙,并將爆破母線從電源上摘下,扭結成短路,再等一定時間(使用瞬發(fā)電雷管時,至少等5分鐘;使用延期電雷管時,至少等15分鐘),才可沿線路檢查,找出拒爆的原因。由于連線不良造成的拒爆,可重新連線起爆。

2、在距拒爆炮眼0.3米以外另打與拒爆炮眼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裝藥起爆。

3、嚴禁用鎬刨或從炮眼中取出原放置的起爆藥卷或從起爆藥卷中拉出電雷管。不論有無殘余炸藥嚴禁將炮眼殘底繼續(xù)加深;嚴禁用打眼的方法往外掏藥;嚴禁用壓風吹拒爆(殘爆)炮眼。

4、處理拒爆的炮眼爆炸后,爆破工必須詳細檢查炸落的煤、矸,收集未爆的電雷管。

5、在拒爆處理完畢以前,嚴禁在該地點進行與處理拒爆無關的工作。

收尾工作

第29條 爆破結束后爆破工要報告班組長,由班組長解除警戒崗哨后,其他人員方可進入工作面作業(yè)。

第30條 裝藥的炮眼必須當班放完,遇有特殊情況時,爆破工必須在現(xiàn)場向下班爆破工交接清楚。

第31條 放完炮后,應將爆破母線、發(fā)爆器等收拾整理好。

第32條 清點剩余電雷管、炸藥,填好消退單,在核清領取數(shù)量與使用及剩余的數(shù)量相符后,經班組長簽字,當班剩余材料要交回爆破材料庫。嚴禁私藏爆破器材。

第33條 完工后,要將發(fā)爆器、便攜式甲烷檢測儀等交回規(guī)定的存放處。

第4篇 掘進鉆眼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第1條 本規(guī)程適用于本煤礦在掘進工作面從事掘進鉆眼工作的人員。

上崗條件

第2條 鉆眼工必須經過專門技術培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第3條 鉆眼工必須認真學習作業(yè)規(guī)程,熟悉工作面的炮眼布置、爆破說明書、支護方式等有關技術規(guī)定;掌握鉆眼機具的結構、性能和使用方法;鉆眼機具在工作中出現(xiàn)故障時,應能立即檢修或更換。

安全規(guī)定

第4條 必須堅持濕式鉆眼。在遇水膨脹的巖層中掘進不能采用濕式鉆眼時,可采用干式鉆眼,但必須采取防塵措施,并使用個體防塵保護用品。

第5條 嚴禁鉆眼與裝藥平行作業(yè)或在殘眼內鉆眼。

第6條 鉆眼前首先檢查鉆眼地點的安全情況,敲幫問頂、加固支護,嚴禁空頂作業(yè)。

第7條 鉆眼過程中,必須有專人監(jiān)護頂幫安全,并注意觀察鉆進情況。

第8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時不得鉆眼,處理后方可作業(yè)。

1、掘進工作面附近20米范圍內瓦斯?jié)舛冗_到1.5%或局部積聚瓦斯?jié)舛冗_到2.5%時,以及其他有害氣體超過《煤礦安全規(guī)程》規(guī)定時。

2、局部通風機停止運轉,工作面風量達不到作業(yè)規(guī)程規(guī)定或風筒口距離工作面超過作業(yè)規(guī)程的規(guī)定時。

3、供水管內無水,防塵設施不齊全或防塵設施損壞、失效時。

4、工作面拒爆、殘爆沒有處理完畢時(處理瞎炮時除外)。

5、有煤和瓦斯突出征兆時。

6、工作面有透水預兆(掛紅、掛汗、空氣變冷、發(fā)生霧氣、水叫、頂板淋水加大、頂板來壓、底板鼓起或產生裂隙涌水、水色發(fā)渾有臭味等異狀)時。

7、在有沖擊地壓的煤層中打眼時,如發(fā)現(xiàn)炮眼內煤巖粉量增大,正常供水狀態(tài)下,煤巖粉排不出來,卡釬、爆孔、鈍鉆、煤炮頻繁、支架變形、底鼓等嚴重沖擊地壓預兆時。

8、掘進工作面應清理的浮煤、浮矸沒清理干凈或積水沒有排除時。

9、鉆孔突然與采空區(qū)或舊巷相透時。

10、其他不安全隱患未排除時。

第9條 發(fā)現(xiàn)有煤巖變松、片幫、來壓或鉆孔中有壓力水、水量突然增大,或出現(xiàn)有害氣體涌出等異?,F(xiàn)象時,必須停止鉆眼,切斷電源,鉆桿不要拔出,并向有關部門及時匯報,聽候處理。工作人員應立即撤至安全地點。

第10條 鉆眼中,發(fā)現(xiàn)有鉆頭合金片脫落、鉆桿彎曲或中心孔不導水時,必須及時更換鉆頭或鉆桿。

第11條 在傾角較大的上山工作面鉆眼時,應設置牢固可靠的腳手架或工作臺,必要時工作人員宜配戴保險帶。巷道中須設置擋板,防止人員滑下和煤巖滾動傷人,并將電纜及風、水管固定好。

第12條 嚴格按標定的眼位和爆破說明書規(guī)定的炮眼角度、深度、個數(shù)進行鉆眼。凡出現(xiàn)掏槽眼相互鉆透或不合格的炮眼,必須重新鉆眼。

第13條 鉆眼時要隨時注意煤巖幫、頂板,發(fā)現(xiàn)有片幫、冒頂危險時,必須立即停鉆處理。

第14條 鉆眼中,出現(xiàn)粉塵飛揚時要停止鉆進,檢查水管是否有水,鉆頭、鉆桿中心孔是否暢通,處理后再鉆眼。

第15條 在鉆眼過程中,發(fā)現(xiàn)鉆眼機具的零部件、設施等出現(xiàn)異常情況時,必須停鉆處理。

第16條 鉆眼時,鉆桿不要上下、左右擺動,以保持鉆進方向;鉆桿下方不要站人,以免鉆桿折斷傷人。

第17條 在向下掘進的傾斜巷道工作面鉆底眼時,鉆桿拔出后,應及時用物體把眼口堵好,防止煤巖粉把炮眼堵塞。

第18條 大斷面巷道施工,必須搭設牢固可靠的工作臺,或者采用臺階工作面施工、蹬碴鉆眼等措施。

第19條 掘進接近采空區(qū)、舊巷及巷道貫通等特殊地段,必須按作業(yè)規(guī)程中規(guī)定的特殊措施進行鉆眼。

第20條 電鉆必須有“ma”標志。入井前應由防爆電氣設備檢查員檢查其防爆性能,確認防爆性能良好,方準入井使用。

第21條 使用電鉆時,必須設有并使用檢漏、短路、過負荷、遠距離起動和停機、自動停電等綜合保護裝置。

操作準備

第22條 鉆眼前應準備好所使用的鉆具,如風鉆、煤電鉆、鉆桿、鉆頭等。鉆桿要直,水針孔要正,鉆頭應鋒利,并要完整無損。

第23條 壓風管、供水管、電源須接送至掘進工作面附近,保證風、水、電使用方便、正常和安全。

第24條 進入工作地點之前,必須對施工地點進行敲幫問頂工作,有危巖、懸煤矸時,要及時處理;鉆眼必須在臨時支護掩護下或在支護完整條件下進行。

第25條 打眼前要做到“三緊”、“兩不要”:即袖口、領口、衣角緊;不要戴手套,不要把毛巾露在衣領外。

第26條 鉆眼前對風鉆要進行如下檢查:

1、風鉆接風、水管前,檢查管口內是否有臟、雜物;如有時要用風、水吹沖干凈。檢查風、水管路是否完好暢通,接頭是否連接牢固。

2、零部件是否齊全,螺釘是否緊固,水針是否合格。

3、注油器內要裝滿油脂,油脂要清潔,并調節(jié)好油閥及進行試運轉。

4、鉆桿是否平直,鉆頭安裝是否牢固,鉆桿中心孔和鉆頭出水孔等是否暢通,釬尾是否合格。

5、運轉聲音是否正常,各操作把手是否靈活可靠,有無漏風、漏水現(xiàn)象,鉆架的升降是否靈活。

6、打深眼時,要配齊長短套釬及相應鉆頭以上情況都達到完好要求時,才準許鉆眼。

第27條 鉆眼前對電鉆要進行如下檢查:

1、綜合保護裝置是否齊全、靈敏可靠。

2、電鉆機體有無裂紋或損傷,螺釘、螺帽、銷子等有無松動,后罩、風扇是否完好等。

3、釬桿是否平直,釬頭、釬尾是否合格;供水中孔是否暢通,側式供水套是否完好;鉆頭是否鋒利,釬桿與鉆頭連接是否牢固。

4、電鉆開關是否靈敏,轉動方向及聲響是否正常。

5、電纜是否有破皮、露芯、漏電,電纜應掛在巷道的一側,防止擠壓損壞。

6、供水管是否暢通,水源有無壓力等。

以上情況都達到完好要求時,才準許鉆眼。

操作順序

第28條 掘進打眼工必須按下列順序進行操作。

1、檢查施工地點安全。

2、準備鉆眼設備、工具,試運轉,并標定眼位。

3、鉆眼。

52撤出設備和工具。

正常操作

第29條 標定眼位,劃分區(qū)塊。

1、按中、腰線和炮眼布置圖的要求,標出眼位。

2、多臺風鉆打眼時,要劃分好區(qū)塊,做到定人、定鉆、定眼、定位、定責,不準交叉作業(yè)。

3、按照爆破圖表的要求,確定打眼深度,并在鉆桿上做好標記,確保眼底(除陶槽眼)落在同一個平面上。

第30條 試運轉:按照先開水、后開風的順序進行試運轉。

第31條 定眼:司機站在風鉆后側面,手握把手,調整鉆架(氣腿)到適當高度;領釬人員站在一側,避開司機視線,手握釬桿,把釬頭放在用鎬刨出的眼窩上。定眼時,風鉆司機和領針人員要相互協(xié)調,密切配合。

第32條 開眼:把風鉆操縱閥開到輕運轉位置,待眼位穩(wěn)固并鉆進20~30毫米以后,再把操縱把手扳到中運轉位置鉆進,直至鉆頭不易脫離眼口時,再全速鉆進。

第33條 正常鉆眼。

1、司機一手扶住風鉆的把柄,一手根據(jù)鉆進情況,調節(jié)操縱閥和鉆架調節(jié)閥。

2、開鉆時要先給水,后給風;鉆眼過程中,給水量不宜過大或過小,要均勻適當。更換鉆桿時,要先關風,后關水。

3、司機扶鉆時,要躲開眼口的方向,站在風鉆側面,兩腿前后錯開,腳蹬實底,禁止踩空或騎在氣腿上鉆眼,以防鉆桿折斷時風鉆撲倒或斷釬傷人。

4、鉆眼時,風鉆、鉆桿與鉆眼方向要保持方向一致,推力要均勻適當,鉆架升降要穩(wěn),以防折斷鉆桿、夾鉆桿或拐丟鉆頭。

5、鉆眼應與煤巖層理、節(jié)理方向成一定的夾角,盡量避免沿層理、節(jié)理方向鉆眼。

6、遇有突然停風、停水時,應將風鉆取下,撥出鉆桿,停止鉆眼。

7、更換鉆眼位置或移動調整鉆架時,必須將風鉆停止運轉。

8、按時向風鉆注油器內注油,不得無潤滑油作業(yè)。

9、鉆深眼時,必須采用不同長度的鉆桿,開始時使用短鉆桿。

第34條 停鉆:鉆完眼后,應先關水閥,使風鉆進行空運轉,以吹凈其內部殘存的水滴,防止零件銹蝕。

第35條 標定眼位。

1、按中腰線和炮眼布置圖的要求,標出眼位。

第36條 試運轉:開水、送電(送風)、試運轉。

第37條 點眼:用手鎬點眼定位,并刨出眼窩,鉆頭輕輕接觸煤壁,啟動手柄開關。

第38條 鉆進。

1、點眼后,按規(guī)定的角度、方向均勻用力向前推進,直至達到要求深度。

2、打眼工要站穩(wěn),并握緊電鉆把,切忌左右晃動。

3、開眼或鉆眼過程中,不準用手直接扶、托鉆桿或用手掏眼口的煤巖粉。

4、電鉆、風煤鉆轉動后要注意鉆桿的進度,每鉆進一段距離要來回抽動幾次鉆桿,排除煤粉,減少阻力,以防卡住鉆桿。

5、當電鉆(風煤鉆)發(fā)生轉動困難或發(fā)出不正常的聲響時,或電鉆、電纜漏電及電鉆外殼溫度超過規(guī)定等故障時,必須停止鉆進,查出原因,及時處理。

6、在煤壁上鉆眼時,要盡量避開硬夾石層和硫化鐵結核。

7、在工作面移動電鉆時,要一手提電鉆手把,一手提電纜。不準用電纜拖拉電鉆,也不準將鉆桿插在電鉆上移動。

第39條 停鉆:鉆眼完畢,應先關水、再斷電(停風),最后抽出鉆桿。

收尾工作

第40條 使用風鉆鉆完眼后,應將鉆眼工具、設施撤出工作面,存放在安全地點;將風、水管閥門關閉,軟管盤放整齊。

第41條 使用電鉆鉆完眼后,應從電鉆上拔下鉆桿,切斷電源,并把電纜、鉆桿、電鉆撤至無淋水和支架完好的安全地點,將電纜和供水軟管盤放好。

使用風煤鉆鉆完眼后,應從風煤鉆上拔下鉆桿,并把風水管、鉆桿、風煤鉆撤至無淋水和支架完好的安全地點,將風水管盤放好。

第5篇 修改下巷掘進工作面作業(yè)規(guī)程安全技術措施

一、工程概述

21172下巷生產工藝已由炮掘改為綜掘,根據(jù)《煤礦安全規(guī)程》規(guī)定,《21172下巷作業(yè)規(guī)程》中的第五章通風系統(tǒng)部分炮掘配風量計算已經不符合生產實際,為保證作業(yè)規(guī)程與生產實際配風量相符,特編寫《21172下巷更改配風量安全技術措施》。

(一)掘進工作面風量計算

1、按同時工作的最多人數(shù)計算:

q=4n=4×50=200 m3/min

式中:

4---每人每分鐘應供給的最低風量,m3/min

n-----掘進工作面同時工作的最多人數(shù),人

2、按瓦斯涌出量計算:

q=125×q×k=180m3/min

式中:q----預計掘進期間的瓦斯涌出量0.8 m3/min

k---為瓦斯涌出不均衡系數(shù),取1.8。

3、按局部通風機額定風量計算:

q= q局i=480m3/min

式中:

q——掘進工作面實際需要風量,m3/min

q局——掘進工作面局部通風機額定風量,m3/min,取480 m3/min

i—— 掘進工作面同時運轉局部通風機的臺數(shù),臺,取1

確定掘進工作面實際需要風量:根據(jù)上述計算該工作面實際需要風量480m3/min

4、按風速驗算:

根據(jù)巷道凈斷面積24㎡,選取最大風量q=480 m3/min作為驗算依據(jù),驗算出巷道風速為

v=q/s=480/(24×60)=0.33m/s

式中:

q-----巷道風量,m3/min

s-----巷道斷面積,㎡

根據(jù)《煤礦安全規(guī)程》規(guī)定;掘進中的煤巷最低允許風速為0.25m/s,最高允許風速為4m/s,以上計算出的巷道風速0.33m/s,符合《煤礦安全規(guī)程》規(guī)定。

(二)局部通風機選型:

選用型號為fbd8/2×37kw局部通風機一組,其工作面的供風量為330—560m3/min 。配1路¢1000膠質阻燃風筒向工作面供風,另配1組同型號的局部通風機搭不同電源并用切換三通與風筒備用。

二、其他

1、根據(jù)生產需要,21172下巷風筒吊掛在巷道下幫,線路吊掛在巷道上幫,管路鋪設在下幫。

2、根據(jù)地質條件和采掘工藝改變,循環(huán)進尺更改為1.4米。

3、其它未盡事宜,嚴格按照《煤礦安全規(guī)程》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4、其他仍按《21172掘進工作面下巷作業(yè)規(guī)程》執(zhí)行;

5、本措施必須向職工進行貫徹、學習并履行簽字手續(xù)。

第6篇 掘進開拓安全網員操作規(guī)程

1、一般規(guī)定

1.1上崗前必須經過安全培訓并考試合格取得崗位操作證書。

1.2認真學習“作業(yè)規(guī)程”的有關內容,掌握施工工藝、支護方式、質量標準和一定的安全知識和施工注意事項,具備自保、互保的意識和能力。

1.3 工作前必須要認真檢查工作范圍內的安全情況,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處理。

2、作業(yè)前的準備

2.1由外向里依次(逐棚、逐排)檢查巷道的永久支護、臨時支護及安全設施,發(fā)現(xiàn)安全隱患及時進行處理。

2.2檢查巷道的安全設施是否齊全,臨時支護是否正常使用。

2.3準備好檢查工具和掘進或開拓面“安全評估表”。

3、操作規(guī)范

3.1按照掘進、開拓面“安全評估表”逐項逐條進行檢查,檢查后進行初評定級,將問題記人表內。

3.2檢修班要嚴格按照檢修措施和檢修操作規(guī)程檢查,監(jiān)督操作人員遵章作業(yè),及時制止違章作業(yè)和違章指揮。

3.3對現(xiàn)場的頂板與滅塵、支架、通風、瓦斯管理等設施進行全面監(jiān)督檢查,及時制止“三違”現(xiàn)象,嚴格按照規(guī)定操作工序進行作業(yè)。

3.4隨時指出安全隱患,對重大隱患要立即停止其作業(yè),撤出人員,并立即向本單位值班人員和礦調度匯報。

3.5工作面裝卸和運輸大型設備時,檢查設備的固定情況,設備裝車后的重心點是否符合要求,吊物支架是否完好堅固,繩套等是否符合規(guī)定,捆綁要牢固可靠。

3.6工作區(qū)域內發(fā)生重大的瓦斯、煤塵、水、火等災害時,要協(xié)同班長、跟班隊長及時撤出作業(yè)人員。

3.7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必須通知有關關人員進行限時整改:

(1)生產管理和安全管理混亂可能導致事故發(fā)生時;

(2)應配備的勞動防護裝置、用品沒有配備或已有而不使用時;

(3)設備材料有缺陷或損壞,不能正常工作或不能正常使用時;

3.8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必須通知有關人員停止作業(yè):

(1)作業(yè)場所存在隱患,沒有采取措施或措施不當,不能防止事故發(fā)生時;

(2)沒有安全設施或安全設施不齊全、不完好,隨時都可能發(fā)生事故時;

(3)作業(yè)人員出現(xiàn)不安全行為,又暫時沒有某種裝置能防止行為發(fā)生事故時

(4)因風量不足、瓦斯超限或局部瓦斯積聚又不能及時采取有效措施時;

(5)因其他有立即發(fā)生事故的危險時。

4、安全網員作業(yè)注意事項

4.1檢查中要運用“觀”和“查”的方法??醋鳂I(yè)規(guī)程、看責任制、看設備、設施、看作業(yè)場所,查隱患、查事故、查征兆。

4.2現(xiàn)場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物的不安全狀態(tài)不允許同時出現(xiàn)。

4.3若巷道瓦斯較高時,應協(xié)助瓦斯檢查員做好排放瓦斯工作。

4.4若巷道停電或放炮前,應協(xié)助瓦斯檢查員做好撤人,并協(xié)助班長檢查警戒情況。

4.5若工作面出現(xiàn)事故,應協(xié)助班隊長積極處理事故,排查安全隱患。

第7篇 巷道掘進安全操作規(guī)程

一、 出渣時,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 爆破后,應進行通風,處理浮石,清掃井圈,處理好盲炮后,方可進行作業(yè);

2、 作業(yè)前,應詳細檢查有關設備和部件。

二、 斜井、平巷口施工時,要及時架設支護和砌筑擋墻。斜井、平巷掘進,爆破后,應有充分的通風時間,煙塵濃度符合要求后,方可進入工作面。在沒有機械通風時,必須按具體情況,規(guī)定足夠通風時間。出渣前,應首先敲幫問頂,檢查處理工作面頂、幫的浮石。撬浮石的撬棒,應有足夠長度,以便人員能站在安全地點工作,并且以便清楚地觀察浮石范圍。

三、 普通法掘進天井、溜井,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 使用的工作臺,必須牢固可靠;

2、 必須設置安全棚,距工作面的高度不大于6m;

3、 掘進高度超過7m時,應裝梯子間、渣子間等設施,如沒有梯子間,應設梯子,梯子上部應有護棚,防止崩壞梯子;

4、 天井、溜井應盡快與上部平巷貫通。貫通前,不準在其間開鑿任何工程;

5、 距上部中段7m時,必須在貫通地點設置警戒標志;

6、 采用下掘法的小天井,應用梯子作為人員上下之用,不許用爬繩上下人員,起爆方法應采用在井外起爆(電點火、導爆管、電雷管等)方法;

7、 溜礦格不得放空,應保留不少于一茬炮爆破下的礦巖量。

四、 在不穩(wěn)定巖層中掘進的井巷(包括采礦巷道),必須支護。在松軟或流砂性巖層中掘進時,應在永久支架至掘進工作面間架設臨時支護,或采用超前支護。

五、 需要支護的井巷,中途停止掘進時,支護必須跟至工作面。

六、 架設木支架時,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 不得使用腐朽、蛀孔、軟雜木、劈裂的坑木;

2、 架設支架后,在連接附近應用木塊將梁、柱與頂、幫之間楔緊,頂板與兩幫的空隙必須培嚴填實;

3、 斜井支架應加下?lián)魏屠瓧U,坡度大于30度的斜井采用永久支護時,棚間應設頂柱;

4、 發(fā)現(xiàn)棚腿歪斜、壓裂、頂梁折斷及坑木腐爛等破壞現(xiàn)象時,應及時更換修復。

七、 對各種支護的井巷,要進行定期檢查。井下的安全出口、升降人員的井筒,每月至少要檢查一次。地壓大的井巷和人員活動頻繁的采礦巷道,每班要進行檢查。檢查出的問題,要及時處理,并作記錄。

八、 大修主要提升井巷和運輸大巷,應編制大修安全措施,并經礦長批準。平巷修理或擴大斷面時,應首先加固工作地點附近的支架,然后拆除工作地點的支架,并做好臨時支護工作的準備。每次拆除工作地點的支架數(shù)應根據(jù)具體情況確定,密集支架的拆除,一次不得超過兩架。撤換頂板松軟地點的支架,或維修巷道交叉處、嚴重冒頂區(qū),必須在支架之間加拉桿支撐或架設臨時支架。清理浮石時,必須在安全地點操作工具。維修斜井時,應停止車輛運行,并設警戒和明顯標志。撤換獨頭巷道支架時,里面不得有人。

九、 凡報廢的井巷和硐室,都必須及時封閉或填實,并在周圍設明顯標志,采取措施,禁止人員入內。

十、 報廢的斜井和平巷的入口應封閉或填實,并在周圍設高度不小于1.5m的棚欄和排水溝,防止地表水進入地下采區(qū)。

十一、 不準回收傾角大于30度的廢斜井的支護材料。如必須回收時,應有礦長批準的安全技術措施。在傾角小于30度的斜井或平巷中回收支護材料,必須由里向外進行,

十二、 修復廢舊井巷前,應首先了解周圍的構筑物、井巷、采空區(qū)等的分布情況及廢舊井巷本身的穩(wěn)定性和廢井巷內的空氣成分、溫度,確認安全后,方可施工。如有不安全因素,必須首先處理。

第8篇 掘進機安全操作規(guī)程

1.司機應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熱愛本職工作,責任心強,并經專門培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并持證上崗。

2.司機必須熟悉機器的結構、性能、動作原理,能準確、熟練地操作機器,懂得設備的一般維護保養(yǎng)和故障處理知識。

3.司機必須堅持使用掘進機上所有的安全閉鎖和保護裝置,不得擅自改動或甩掉不用,不能隨意調整液壓系統(tǒng)、霧化系統(tǒng)各部的壓力。

4.各種電氣設備控制開關的操作手柄、按鈕、指示儀表等要妥善保護,防止損壞或丟失。

5.除會熟練操作機器外,還應對機器進行日常檢查和維護工作。在發(fā)現(xiàn)掘進機有故障時,應積極配合維護人員進行處理,不能處理時,要立即向區(qū)隊或調度室匯報。

6.必須配備正副兩名司機,正司機負責操作,副司機負責監(jiān)護。必須精神集中,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不得委托無證人員操作。

7.在掘進機停止工作、檢修及交接班時,必須斷開機器上的隔離開關,并掛停電標示牌。

8.對機器運轉情況和存在的問題,交班司機必須向接班司機交待清楚。

9.掘進機前后20米以內風流中瓦斯?jié)舛冗_到1.5%時,必須停止運轉,切斷電源,進行處理。瓦斯?jié)舛缺仨毥档?%以下時,方可送電開機。

10.接班后,司機應認真檢查工作面及掘進機周圍情況,保證工作區(qū)域安全、整潔和無障礙物。

11.開機前,司機必須對機器進行以下檢查:

(1)各操作手把和按鈕應齊全、靈活、可靠,各操作手把打到零位。

(2)機械、電氣、液壓系統(tǒng)、安全保護裝置應正??煽?,零部件應完整無缺,各部連接螺絲應齊全、緊固。

(3)電器系統(tǒng)各聯(lián)接裝置的電纜卡子應齊全牢固,電纜吊掛整齊,無破損、擠壓。

(4)液壓管路、霧化系統(tǒng)管路的接頭應無破損、泄漏,防護裝置應齊全可靠。將所用延長的電纜、水管沿工作面準備好,懸吊整齊,拖拉在掘進機后方的電纜和水管長度不得超過10米。

(5)減速器、液壓油箱的油位、油量應適當,無滲漏現(xiàn)象,并按技術要求給機器注油、潤滑。

(6)轉載膠帶機應確保完好,托輥齊全。

(7)切割頭截齒、齒座應完好,發(fā)現(xiàn)有掉齒或嚴重磨損不能使用的,應切斷掘進機電源,及時更換。

(8)裝載耙爪、鏈輪要完好。刮板鏈垂度應合適,無斷鏈丟銷現(xiàn)象,刮板齊全無損,應擰緊防松螺帽,防止刮板松動。

(9)履帶、履帶板、銷軸、鏈輪保持完好,按規(guī)定調整履帶的松緊度。

(10)噴霧系統(tǒng)、冷卻裝置、照明應完好。

12.經檢查確認機器正常并在作業(yè)人員撤至安全地點后,方準送電,并且按操作程序空載試運轉,禁止帶負荷起動。

13.開機前發(fā)出報警信號,按機器技術操作規(guī)定順序啟動。

14.根據(jù)不同性質的煤巖,確定最佳的切割方式。具體方法參照下列方式:

(1)掘進半煤巖時,應先截割煤,后截割巖石,即先軟后硬的程序。

(2)一般情況下,應從工作面下部開始截割,首先切割底后掏槽。

(3)切割必須考慮煤巖的層理,截割頭應沿煤的層理方向移動,不應橫斷層理。

(4)切割全煤,應先四面刷幫,再破碎中間部分。

(5)對于硬煤,采取自上而下的截割程序。

(6)對較破碎的頂板,應采取留頂煤或截割斷面周圍的方法。

15.截割煤巖時應注意應下事項:

(1)巖石硬度大于掘進機切割能力時,應停止使用掘進機,并采取其它破巖措施。

(2)根據(jù)煤巖的軟硬程度掌握好機器推進速度,避免發(fā)生截割電機過載或壓死刮板輸送機等現(xiàn)象,切割時應放下鏟板。如果落煤量過大而造成過載時,司機必須立即停機,將掘進機退出,進行處理。嚴禁點動開機處理,以免燒毀電動機或損壞液壓馬達。

(3)截割頭工作必須在旋轉狀況下才能截割煤巖。截割頭不許帶負荷啟動,推進速度不宜太大,禁止超負荷運轉。

(4)截割頭在最低工作位置時,禁止將鏟板抬起。截割部與鏟板的間距不得小于300毫米,嚴禁截割頭與鏟板相碰。截割上部煤巖時應防止截齒觸網、觸梁。

(5)經常注意清底及清理機體兩側的浮煤(巖),掃底時應一刀壓一刀,以免底部出現(xiàn)硬坎,以防止履帶前進時越墊越高。

(6)煤巖塊度超過機器龍門的高度和寬度時,必須先人工破碎后方可裝運。

(7)當油缸行至終止時,應立即放開操作手柄,避免溢流閥長期溢流,造成系統(tǒng)發(fā)熱。

(8)掘進機向前掏槽時,不準使切割臂處于左、右極限位置。

(9)裝載機、轉載機及后配套運輸設備不準超負荷運轉。

(10)隨時注意機械各部、減速器和電機聲響以及壓力變化情況,發(fā)現(xiàn)問題應立即停機檢查。

(11)風量不足、除塵設施不齊不準作業(yè)。

(12)電機長期工作后,不要立即停冷卻水,應等電機冷卻數(shù)分鐘后再關閉水路。

(13)發(fā)現(xiàn)危急情況,必須用緊急停止開關切斷電源,待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可開機。

16.啟動機器時應按以下程序進行:

(1)將操作箱上的急停按鈕拔出,拉到正常位置。

(2)用專用工具將操作箱的電源開關打到“通”位。

(3)將電器箱中故障檢測開關打到“正常”位置。

(4)打鈴預警,啟動油泵電機,然后啟動切割電機(只有當操作箱上的支護開關轉動至“運行”位置時切割電機才能啟動),開機過程完成。

(5)操作各相應操作手柄以實現(xiàn)工作程序。

(6)工作程序完成后,停止運行機器時可以通過轉動相應電機操作開關到停止位置。當需要緊急停機時,可通過按下操作箱上的急停按鈕,或者按下電氣箱上的急停按鈕或按下掘進機非司機側急停按鈕來實現(xiàn)。

(7)當司機離開司機座時,必須將操作箱上的“急?!卑粹o推進去,并用專用工具將電源開關打到“斷”位置。

17.掘進機前進時應將鏟板落下,后退時應將鏟板抬起。

18.掘進機工作時應將支撐油缸升起,前進、后退時應將支撐油缸收起。

19.司機工作時精神要集中,開機要平穩(wěn),看好方向,并聽從迎頭人員指揮。發(fā)現(xiàn)有冒頂預兆或危及人員安全時,應立即停機,切斷電源。

20.收尾工作

(1)按規(guī)定操作順序停機后,應將掘進機退到安全地點,并將鏟板放到底部上。截割頭縮回,切割臂放到底板上,關閉水門,吊好電纜和水管。

(2)在淋水大的工作面,應對電機、控制箱、操作箱等電氣設備進行遮蓋。

第9篇 掘進正規(guī)循環(huán)作用安全操作規(guī)程

1.循環(huán)時間要求。即完成一個正規(guī)循環(huán)時間的要求。要求在一個班或一晝夜的掘進循環(huán)次數(shù)應為整數(shù)。

2.循環(huán)工作量要求。即按作業(yè)規(guī)程規(guī)定完成的一個循環(huán)內所含全部工序的工作量的要求。一般以完成最后一道工序為完成一個循環(huán)的標志。

3.循環(huán)進度要求。即達到作業(yè)規(guī)程規(guī)定的一個循環(huán)的工作面進度的要求。它必須是完成全部工序和工作量后的工作面進度。

4.循環(huán)工序安排要求。即循環(huán)內所有工序按照作業(yè)規(guī)程中的循環(huán)圖表,在時間和空間上的相對位置進行作業(yè)的要求。如搶循環(huán)也要在作業(yè)規(guī)程中明確規(guī)定,不能任意打

亂工序安排。

5.循環(huán)定員要求。即在工種和工數(shù)上不得超過作業(yè)規(guī)程規(guī)定的完成正規(guī)循環(huán)定員配備的要求。

6.質量要求。即按照作業(yè)規(guī)程的規(guī)定,符合工程質量驗收標準及機電設備維護質量標準的要求。

附錄:掘進正規(guī)循環(huán)作業(yè)評定的標準

1. 要有一個科學的切實可行的作業(yè)規(guī)程和循環(huán)圖表。

2. 完成規(guī)定的正規(guī)循環(huán)率。

3. 完成作業(yè)計劃所規(guī)定的進度、效率和主要材料消耗等技術經濟指標。

4. 工程質量合格,機電設備完好率高。

5. 安全生產,消滅死亡和重大事故。

第10篇 掘進膠帶輸送機: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一、一般規(guī)定

1.操作皮帶機必須經過專業(yè)安全技術培訓并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

2.操作皮帶機必須掌握設備性能、結構原理、操作與維護方法及有關安全規(guī)定。

3.膠帶輸送機應裝置防止膠帶跑偏、驅動滾筒打滑、縱向撕裂和溜槽堵塞等保護裝置。上行膠帶輸送機應裝置逆止器,下行膠帶應裝置防止超速的安全保護裝置。

4.膠帶輸送機沿線要設置緊急連鎖停車裝置。

5.在驅動、傳動和自動拉緊裝置的旋轉部位周圍,要設置防護裝置。

二、操作程序

1.開機前檢查

(1)檢查托輥轉動是否靈活,若有損壞,及時更換,皮帶扣有無損壞,皮帶張緊是否適度。

(2)檢查各部軸承、減速器的潤滑情況,要及時注油。

(3)緊固螺栓是否松動,拉線開關、跑偏開關等其它皮帶各種保護裝置是否動作可靠,嚴禁甩掉保護。

(4)皮帶機制動器裝置是否有效。

(5)檢查安全設施是否有效。

(6)檢查消防器材是否充足、有效。

(7)檢查信號系統(tǒng)是否可靠、暢通、清晰。

(8)檢查膠帶機各部清掃器是否有效。

(9)檢查溜槽、擋煤皮是否完好。

2.啟動

(1)啟動前觀察開關是否閉鎖,皮帶上及周圍是否有檢修人員和異物。

(2)開機時必須發(fā)出開機預警信號,方可起動膠帶機。

(3)隨時注意運轉過程中機械發(fā)出的聲音是否正常,檢查電動機溫升不應高于70℃,軸承溫度不高于60℃。

3.停車

(1)按下停止按鈕,停機。

(2)正常情況下,不準帶負荷停車,如遇緊急情況(皮帶撕裂等)需停車時,可立即按就地按鈕或拉繩。

三、注意事項

1.嚴禁用膠帶輸送機運送工具、材料、設備和人員。

2.膠帶與滾筒打滑時,嚴禁在輸送機與滾筒間楔木板和纏繞雜物。

3.停機后清掃各部,保持周圍清潔,文明生產。

4.清掃滾筒和托輥時,膠帶輸送機必須停機上鎖,并有專人監(jiān)護;清掃工作完畢后解鎖送電,并通知有關人員。

第11篇 隧道鉆爆法掘進施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1、一般規(guī)定

1.1.施工場地應作出具體的部署和安置,出碴、進料及材料堆放場地應妥善布置,棄碴場地應設置在不堵塞河流、不污染環(huán)境、不毀壞農田的地段。對風、水、電等設施作出同一安排,并在進洞前基本完成。

1.2.進洞前應先作好洞口工程,穩(wěn)定好洞口的邊坡和仰坡,作出天溝、邊溝等排水設施,確保地表水不致危及隧道的施工安全。

1.3.隧道施工的各班組間,應建立完善的交接班制度,并將施工、安全等情況記載于交接班的記錄簿內,工地值班負責人應認真檢查交接班情況。

1.4.所有進進隧道工地的職員,必須按規(guī)定配帶安全防護用品,遵章守紀,服從指揮。

1.5.遇有不良地質地段施工時,應按照先治水、短開挖、弱爆破、強支護、早襯砌的原則穩(wěn)步前進。如設計文件中指明有不良地質情況時,必要時應進行超前鉆孔,探明情況,采取預防措施。

1.6.本規(guī)定適用于山區(qū)公路隧道的施工,不適用于水底公路隧道。

2.開挖、鑿孔及爆破

2.1開挖及鑿孔

2.1.1開挖職員到達工作地點時,應首先檢查工作面是否處于安全狀態(tài),并檢查支護是否牢固,頂板和兩幫是否穩(wěn)定,如有松動的石、土塊或裂縫應先予以清除或支護。

2.1.2人工開挖土質隧道時,操縱職員必須互相配合,并保持必要的安全操縱間隔。

2.1.3機械鑿巖時,宜采用濕式鑿巖機或帶有捕塵器的鑿巖機。

2.1.4站在碴堆上作業(yè)時,應留意碴堆的穩(wěn)定,防止滑坍傷人。

2.1.5風鉆鉆眼時,應先檢查機身、螺栓、卡套、彈簧和支架是否正常完好;管子接頭是否牢固,有無漏風;鉆桿有無不直、帶傷以及鉆孔堵塞現(xiàn)象;濕式鑿巖機的供水是否正常;干式鑿巖機的捕塵設施是否良好。分歧要求者應予修理或更換。

2.1.6帶支架的風鉆鉆眼時,必須將支架安置穩(wěn)妥。風鉆卡鉆時應用板鉗松動拔出,不可敲打,未關風前不得拆除鉆桿。

2.1.7在工作面內不得拆卸、修理風、電鉆。

2.1.8嚴禁在殘眼中繼續(xù)鉆眼。

2.2爆破

2.2.1裝藥與鉆孔不宜平行作業(yè)。

2.2.2爆破器材加工房應設在洞口50m以外的安全地點。嚴禁在加工房以外的地點改制和加工爆破器材。長隧道施工必須在洞內加工爆破器材時,其加工硐室的設置應符合國家現(xiàn)行的《爆破安全規(guī)程》(gb6722-86)的有關規(guī)定。

2.2.3爆破作業(yè)和爆破器材加工職員嚴禁穿著化纖衣物。

2.2.4進行爆破時,所有職員應撤離現(xiàn)場,其安全間隔為:

⑴獨頭巷道不少于200m;

⑵相鄰的上下坑道內不少于100m;

⑶相鄰的平行坑道,橫通道及橫洞間不少于50m;

⑷全斷面開挖進行深孔爆破(孔深3—5m)時,不少于500m。

2.2.5洞內天天放炮次數(shù)應有明確的規(guī)定,裝藥離放炮時間不得過久。

2.2.6裝藥前應檢查爆破工作面四周的支護是否牢固;炮眼內的泥漿,石粉應吹洗干凈;剛打好的炮眼熱度過高,不得立即裝藥。假如遇有照明不足,發(fā)現(xiàn)流砂、泥流未經妥善處理,或可能有大量溶洞涌水時,嚴禁裝藥爆破。

2.2.7洞內爆破不得使用玄色炸藥。

2.2.8火花起爆時嚴禁明火點炮,其導火索的長度應保證點完導火索后,職員能撤至安全地點,但不得短于1.2m。

一個爆破工一次點燃的根數(shù)不宜超過5根。如一個點炮超過5根或多人點炮時,應先點燃計時導火索,計時導火索的長度不得超過該次被點導火索中最短導火索長度的1/3。當計時導火索燃燒完畢,無論導火索點完與否,所有爆破工必須撤離工作面。

2.2.9為防止點炮時發(fā)生照明中斷,爆破工應隨身攜帶手電筒,嚴禁用明火照明。

2.2.10采用電雷管爆破時,必須按國家現(xiàn)行的《爆破安全規(guī)程》(gb6722-86)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并應加強洞內電源的治理,防止漏電引爆。裝藥時可用投光燈、礦燈照明。起爆主導線宜懸空架設,距各種導電體的間距必須大于1m。

2.2.11爆破后必須經過15min透風排煙后,檢查職員方可進進工作面,檢查有無“盲炮”及可疑現(xiàn)象;有無殘余炸藥或雷管;頂板兩幫有無松動石塊;支護有無損壞與變形。在妥善處理并確認無誤后,其他工作職員才可進進工作面。

2.2.12當發(fā)現(xiàn)“盲炮”時,必須由原爆破職員按規(guī)定處理。

2.2.13裝炮時應使用木質炮棍裝藥,嚴禁火種。無關職員與機具等均應撤至安全地點。

2.2.14兩工作面接近貫通時,兩端應加強聯(lián)系與同一指揮。巖石隧道兩工作面間隔接近15m(軟巖為20m),一端裝藥放炮時,另一端職員應協(xié)調放炮時間。放炮前要加強聯(lián)系和警戒,嚴防對方職員誤進危險區(qū)。

土質或巖石破碎隧道接的貫通時,應根據(jù)巖性適當加大預留貫通的安全間隔,此時只準一端掘進,另一端職員和機具應撤離至安全地點。貫通后的導坑應設專人看管,嚴禁非施工作業(yè)職員通行。

3.洞內運輸

3.1各類進洞車輛必須處于完好狀態(tài),制動有效,嚴禁人料混載。

3.2進洞的各類機械與車輛,宜選用帶凈化裝置的柴油機動力,燃燒汽油的車輛和機械不得進洞(如透風良好,可以達到本章“透風及防塵”要求者除外)。

3.3所有運載車輛均不準超載、超寬、超高運輸。運裝大體積或超長料具時,應有專人指揮,磚車運輸,并設置顯示界限的紅燈。

3.4進出隧道的職員應走人行道,不得與機械或車輛搶道,嚴禁扒車、追車或強行搭車。

3.5裝碴

3.5.1人工裝碴,應將車輛停穩(wěn)制動。漏斗裝碴時,應有聯(lián)絡信號,裝滿時應發(fā)出停漏信號,并及時蓋好漏碴口。接碴時,漏斗口下不得有人通過。

3.5.2人工卸碴,應將車輛停穩(wěn)制動,嚴禁站在斗車內扒碴。

3.5.3機械裝碴時,坑道斷面應能滿足裝載機械的安全運轉,裝碴機上的電纜或高壓膠管應有專人收放,裝碴機械操縱時,其回轉范圍內不得有人通過。

3.6洞內運輸

3.6.1有軌運輸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⑴洞內平曲線半徑不應小于車軸距的7倍;洞外不應小于10倍;

⑵雙線運輸時,其車輛錯車凈距應大于0.4m,車輛距坑壁或支撐邊沿的凈距不應小于0.2m。

⑶但線運輸時,在一側應設寬度不小于0.7m的人行道,并在適當?shù)攸c設錯車道,其長度應能滿足最長列車運行的要求;

⑷洞內軌道坡度宜與隧道縱坡一致,卸碴地段應設不小于1%的上坡道;

⑸在線路盡頭應設置擋車裝置和標志,以及足夠寬的卸車平臺;

⑹運輸線路應有專人維修、養(yǎng)護、線路兩側的廢碴和余料應隨時清理。

3.6.2動力牽引的有軌運輸作業(yè),可參照《煤礦安全規(guī)程》(煤炭部[86]煤安字91號)的有關規(guī)定辦理。

3.6.3無軌運輸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⑴洞內運輸?shù)能囁俨坏贸^:人力車5km/h;機動車在施工作業(yè)地段單車10km/h,有牽引車時15km/h;機動車在非作業(yè)地段單車20km/h,有牽引車時15km/h,會車時10km/h;

⑵車輛行駛中嚴禁超車;

⑶在洞口、平交道口及施工狹窄地段設置“緩行”標志,必要時應設專人指揮交通;

⑷凡停放在接近車輛運行界限處的施工設備與機械,應在起外緣設置低壓紅色閃光燈,組成顯示界限,以防運輸車輛碰撞;

⑸在洞內倒車與轉向時,必須開燈叫號或有專人指揮;

⑹洞外卸碴地段應保持一段的上坡段,并在堆碴邊沿內0.8m處設置擋木;

⑺路面應有一定的平整度,并設專人養(yǎng)護;

⑻洞內車輛相遇或有行人通行時,應封閉大燈光,改有近光或小燈光。

3.7爆破器材運輸

3.7.1在隧道工程外部運輸爆破器材時,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爆炸物品治理條例》。

3.7.2在任何情況下,雷管與炸藥必須放置在帶蓋的容器內分別運送。人力運送時雷管與炸藥不得由一人同時運送;汽車運輸時,雷管與炸藥必須分別裝在二輛車內運送,其間距應相隔50m以上;有軌機動車運輸時,雷管與炸藥不宜在同一列車上運送,如必須用同一列車運送時,裝雷管與炸藥的車輛必須用三個空車廂隔開。

3.7.3人力運送爆破器材時必須有專人護送,并應直接送到工地,不得在中途停留;一人一次運送的炸藥數(shù)目不得超過20kg或原包裝一箱。

3.7.4汽車運送爆破器材時,汽車排氣口應加裝防火罩,運行中應顯示紅燈。器材必須由爆破工專人護送,其他職員嚴禁搭乘。爆破器材的裝載高度不得超過車廂邊沿,雷管或硝化甘油類炸藥的裝載不得超過二層。

3.7.5有軌機動車運送爆破器材時其行駛速度不得超過2m/s,護送職員與裝卸職員只準在尾車內乘座,其他職員嚴禁乘車。硝化甘油類炸藥或雷管必須放在專用帶蓋的木質車廂內,車內應展有膠皮或麻袋并只準堆放一層。

3.7.6嚴禁用翻斗車、自卸汽車、拖車、拖拉機、機動三輪車、人力三輪車、自行車、摩托車和皮帶運輸機運送爆破器材。

4.支護

4.1隧道各部(包括豎井、斜井、橫洞及平行導洞)開挖后,除圍巖完整堅硬,以及設計文件中規(guī)定的不需支護者外,都必須根據(jù)圍巖情況、施工方法采取有效的支護。

4.2施工期間,現(xiàn)場施工負責人應會同有關職員對支護各部定期進行檢查。在不良地質地段每段每班應設專人隨時檢查,當發(fā)現(xiàn)支護變形或損壞時,應立即整修和加固;當變形或損壞情況嚴重時,應先將施工職員撤離現(xiàn)場,再行加固。

4.3洞口地段和洞內水平坑道與輔助坑道(橫洞、平行導坑等)的連接處,應加強支護或及早進行永久襯砌。洞口地段的支撐宜向洞外多架5∽8m明廂,并在其頂部壓土一穩(wěn)定支撐,待洞口建筑全部完工后方可拆除。

4.4洞內支護,宜隨挖隨支護,支護至開挖面的間隔一般不得超過4m;如遇石質破碎、風化嚴重和土質隧道時,應盡量縮小支護工作面。當短期停工時,應將支撐直抵工作面。

4.5不得將支撐立柱置于廢碴或活動的石頭上。軟弱圍巖地段的立柱應加設墊板或墊梁,并加木楔塞緊。

4.6漏斗孔開挖時應加強支護,并加設蓋板;供人上下的孔道應設置牢固的扶梯。

4.7采用木支撐時應選用松、柏衫等堅硬且富有彈性的木材,其梁、柱的梢徑不得小于20cm,跨度大于4m時不得小于25cm;其它連接桿件稍徑不得小于15cm,木板厚度不得小于5cm。木支撐宜采用簡單,豎立、易于拆、立的框架結構,并應保證坑道的運輸凈空。

4.8鋼支架安裝,宜選用小型機具進行吊裝,并應遵守本規(guī)程“起重吊裝”的規(guī)定。

4.9噴錨支護時,危石應清除,腳手架應牢固可靠,噴射手應配戴防護用品;機械各部應完好正常,壓力應保持在0.2mpa左右;注漿管噴嘴嚴禁對人放置。

4.10當發(fā)現(xiàn)已噴錨區(qū)段的圍巖有較大變形或錨桿失效時,應立即在該區(qū)段增設加強錨桿,其長度應不小于原錨桿長度的1.5倍。如噴錨后發(fā)現(xiàn)圍巖突變或圍巖變形量超過設計答應值時,宜用鋼支架支護。

4.11當發(fā)現(xiàn)丈量數(shù)占有不正常變化或突變,洞內或地表位移值大于答應位移值,洞內或地面出現(xiàn)裂縫以及噴層以及噴層出現(xiàn)異常裂縫時,均應視危險信號,必須立即通知作業(yè)職員撤離現(xiàn)場,待制定處理措施后才能繼續(xù)施工。

5.透風及防塵

5.1隧道作業(yè)環(huán)境標準

5.1.1粉塵答應濃度:每立方米空氣中,含有10%以上游離二氧化硅的粉塵必須在2mg以下。

5.1.2氧氣不得低于20%(按體積計,下同)。

5.1.3瓦斯(沼氣)或二氧化碳不得超過0.5%。

5.1.4一氧化碳不得超過30mg/m3。

5.1.5氮氧化物(換算成二氧化氮)濃度應在5mg/m3以下。

5.1.6二氧化硫濃度不得超過15mg/m3。

5.1.7硫化氫濃度不得超過10mg/m3。

5.1.8氨的濃度不得超過30mg/m3。

5.1.9隧道內的氣溫不宜超過28℃。

5.2隧道內空氣成分每月應至少取樣分析一次;風速、含塵量每月至少檢測一次。

5.3隧道施工時的透風,應設專人治理。應保證每人每分鐘供給新鮮空氣1.5∽3m3。

5.4無論透風機運轉與否,嚴禁職員在風管的進出口四周停留,透風機停止運轉進任何職員不得靠近透風軟管行走和在軟管旁停留,不得將任何物品放在透風管或管口上。

5.5施工時宜采用濕式鑿巖機鉆孔,用水炮泥進行水封爆破以及濕噴混凝土噴射等有利于減少粉塵濃度的施工工藝。

5.6在鑿巖和裝碴工作面上應做好下列防塵工作:

⑴放炮前后應進行噴霧與灑水;

⑵出碴前應用水淋透渣堆和噴濕巖壁;

⑶在吹如式的出風口,宜放噴霧器。

5.7防塵用水的固體含量不應超過50mg/l,大腸桿菌不得超過3/1。水池應保持清潔,并有沉淀或過濾設施。

6.照明、排水及防火

6.1照明

6.1.1隧道內的照明燈光應保持亮度充足、均勻及不閃爍,應根據(jù)開挖斷面的大小、施工工作面的位置選用不同的高度。

6.1.2隧道內用電線路,均應使用防潮盡緣導線,并按規(guī)定的高度用瓷瓶懸掛牢固。不得將電線掛在鐵釘和其他鐵件上、或捆扎在一起。開關外應加木箱蓋,采用封閉式保險盒。如使用電纜亦應牢固地懸掛在高處,不得放在地上。

6.1.3隧道內各部的照明電壓應為:

⑴開挖、支撐及襯砌作業(yè)地段為12∽36v;

⑵成洞地段為110∽220v;

⑶手提作業(yè)燈為12∽36v。

6.1.4隧道內的用電線路和照明設備必須設專人負責檢驗治理,檢驗電路與照明設備時應切斷電源。

6.1.5在濕潤及漏水隧道中的電燈應使用防水燈口。

6.2排水

6.2.1在有地下水排出的隧道,必須挖鑿排水溝,當下坡開挖時應根據(jù)涌水量的大小,設置大于20%涌水量的抽水機具予以排出。抽水機械的安裝地點應在導坑的一側或另開偏洞安裝,并用柵欄與隧道隔離。

6.2.2抽水設備宜采用電力機械,不得在隧道內使用內燃抽水機。抽水機械應有一定的備用臺數(shù)。

6.2.3隧道開挖中如預計要穿過涌水地層,宜采用超前鉆孔探水,查清含水層厚度、巖性、水量、水壓等,為防治涌水提供依據(jù)。

6.2.4如發(fā)現(xiàn)工作面有大量涌水時,應即令工人停止工作,撤至安全地點。

6.3防火

6.3.1各洞、井口施工區(qū),洞內機電硐室、料庫、皮帶運輸機等處均應設置有效而數(shù)目足夠的消防器材,并設明顯的標志,定期檢查、補充和更換,不得挪做他用。

6.3.2洞口20m范圍內的雜草必須清除?;鹪磻喽纯谥辽?0m以外。庫房20m范圍內嚴禁煙火。洞內嚴禁明火作業(yè)與取熱。

6.3.3洞內及各硐室不得存放汽油、煤油、變壓器油和其它易燃物品。清洗風動工具應在專用硐室內,并設置外開的防火門。

7.瓦斯防治

7.1隧道施工發(fā)現(xiàn)瓦斯時,應加強透風,采取防范措施,當隧道內的瓦斯?jié)舛冉浲革L后仍超過本規(guī)程第5.1條規(guī)定時,應遵守本節(jié)的各條規(guī)定。

7.2瓦斯防治主要是消除瓦斯超限和積存,斷盡一切可能引燃瓦斯爆炸的火源。

7.3隧道內嚴禁使用油燈、電石燈、汽燈等有火焰的燈火照明。任何職員進進隧道必須接受檢查,嚴禁將火柴、打火機及其他可能自燃的物品帶進洞內。

7.4電燈照明

7.4.1電壓不得超過110v;

7.4.2輸電線路必須使用密閉電纜;

7.4.3燈頭、開關、燈泡等照明器材必須采用防爆型,開關必須設置在送風道或洞口。

7.5礦燈照明

7.5.1每個洞口常備的完好礦燈總數(shù),應大于經常用燈總人數(shù)的10%。

7.5.2礦燈均需編號,常用礦燈的職員應固定燈號。

7.5.3礦燈如有電池漏液、亮度不足、電線破損、燈鎖不良、燈頭密封不嚴、燈頭圈松動、玻璃和膠殼破裂等情況,嚴禁發(fā)出。發(fā)出的礦燈,最低限度應能連續(xù)正常使用11小時。

7.5.4使用礦燈職員應嚴禁拆開敲打和撞擊礦燈。出洞或放工時,應立即將礦燈交回燈房。

7.6掘進工作面風騷中的瓦斯?jié)舛冗_到1%時,必須停止電鉆打眼;達到1.5%時,必須停止工作,撤出職員切斷電源,進行處理。

放炮地點四周20m以內風騷中瓦斯?jié)舛冗_到1%時,嚴禁裝藥放炮。電動機四周20m以內風騷中的瓦斯?jié)舛冗_到1.5%時,必須切斷電源停止運行。掘進工作面的局部瓦斯積聚濃度達到2%時,其四周20m內必須停止工作切斷電源。

7.7因超過瓦斯?jié)舛纫?guī)定而切端電源的電氣設備,必須在瓦斯?jié)舛冉档偷?%以下時方可開動;使用瓦斯自動檢測報警斷電裝置的掘進工作面只準人工復電。

7.8隧道爆破作業(yè)

7.8.1嚴禁用火花起爆和裸露爆破;

7.8.2爆破時,宜使用瞬發(fā)電雷管,若采用毫秒雷管時,其總的延時時間不得超過130ms。嚴禁使用秒和半秒延時電雷管;

7.8.3使用煤礦安全炸藥;

7.8.4短隧道放炮時,所有職員必須撤出隧道洞外;長隧道單線應撤出300m以外,雙車道上半斷面開挖撤至400m以外,雙車道全斷面開挖應撤至500m以外。

7.9瓦斯隧道中的機具,如電瓶車、透風機、電話機、放炮器等,必須采用防爆型。

7.10必須嚴格采用濕式鑿巖,洞內使用的金屬錘頭必須鑲有不產生火花的合金。裝碴使用的金屬器械,不得猛力與石碴碰擊,鏟裝前必須將石碴澆濕。

7.11洞內裝設及檢驗各種電氣設備時,必須先切斷電源。電纜互接或分路進必須在洞外進行錫焊和盡緣包扎并熱補。嚴禁在洞內電纜上臨時接裝電燈或其他設備。電纜在洞內接頭時,應在特制的防爆接線盒內或有防爆接線盒內進行連接。

7.12有瓦斯的隧道,每個洞口必須設專職瓦斯檢查員。一般情況下每小時檢測一次,并將結果記進記錄簿。檢測瓦斯的檢定器應每季校對一次。

7.13透風必須采用吹進式。透風主機應有一臺備用機,并應用兩路電源供電。透風機停止時,洞內全體職員必須撤至洞外。

7.14隧道內嚴禁一切可以導致高溫與發(fā)生火花的作業(yè)。

7.15隧道施工時必須配合必要的急救和搶救的設備和職員。施工職員必須具有防止瓦斯爆炸方面的安全知識。

第12篇 掘進人力運料工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一、適用范圍

第1條本操作規(guī)程適用于煤礦從事人力運輸物料的作業(yè)人員。

二、上崗條件

第2條人力運料必須經過專業(y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第3條運料工要熟悉巷道的坡度、道岔、拐彎、沿途設施及礦車至兩幫的安全間隙,以便在發(fā)車、推車、拐彎、速度控制、發(fā)車警號、停車時做到心中有數(shù)。

三、安全規(guī)定

第4條裝卸和運送物料時,必須按作業(yè)規(guī)程要求的物料規(guī)格、品種、數(shù)量進行。

第5條在架線卷道裝卸、運送物料時,必須停電、驗電、放電、掛接地線、專人看開關,必須注意人員或物料不要碰觸架空線,或采取相應安全措施。

第6條在平巷裝卸時,必須先用掩木將礦車穩(wěn)住。

第7條在斜巷裝卸時,不準摘繩;在斜巷卸料時,必須待車停穩(wěn)后在料車下方安設防止物料下滑的設施,并有專職絞車司機監(jiān)護絞車,人員應站在斜上方,否則不準卸料。

第8條運料時,注意不要刮碰支架和電器設備及管、線。

第9條在有運輸機的巷道內搬運材料時,要和司機聯(lián)系好。人行道安全間隙不符合要求或跨越運輸機時,必須停機搬運。

第10條推料車過風門時,必須開一關,人員不得站在礦車兩側,不得同時打開,也不準用車撞門。

第11條斜巷運料時,人員要躲開物料下方,避免物料滑落傷人。

第12條小立眼運料時,必須捆緊拴牢,眼內、下方不準行人,下口設好警戒,嚴禁往下自溜物料。

第13條裝運超高、超寬、超長、超重物料時,必須使用專用車輛并制定專措施。

第14條平巷推車嚴格執(zhí)行《煤礦安全規(guī)程》第三百六十二條規(guī)定。

人力推車時,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1.1次只準推1輛車。嚴禁在礦車兩側推車。同向推車的間距,在軌道坡度小于或等于5%o時,不得小于10m;坡度大于5%o時,不得小于30mo

2.推車時必須時刻注意前方。在開始推車、停車、掉道、發(fā)現(xiàn)前方有人或有障礙物,從坡度較大的地方向下推車以及接近道岔、彎道、巷道口、風門、硐室出口時,推車人必須及時發(fā)出.警號。

3.嚴禁放飛車。

巷道坡度大于7%時,嚴禁人力推車。

四、準備工作

第15條選好搬運路線,清除障礙,選擇合理的搬運方法,安排搬運人員并分工明確;必須有一人負責安全協(xié)調。

五、操作順序

第16條按以下順序進行操作。

,檢育熟悉推車路線。

2.檢查車輛狀況2

3.裝料。

4.推車

5,卸料。

六、正常操作

第17條兩人以上裝卸時,必須互叫互應,行動一致,要先起一頭或先放一頭,做到輕起輕放、不準盲目亂扔,以防物料彈落傷人或砸壞設備。

第18條同車內的物料長短應一致,否則必須長料在下、短料在上。長短料插穿時應按運行方向前低后高,并必須用繩索或鐵絲捆綁牢固。

第19條卸料前先清理環(huán)境,防止卸料砸壞電器設備及管、線,以及砸飛他物傷人

第20條堆放物料時,要按品種、規(guī)格分類碼放整齊平穩(wěn),料堆要下寬上窄,并要保證行人行車寬度和通風斷面。

第13篇 掘進作業(yè)安全技術規(guī)程

掘進作業(yè)安全技術規(guī)程

1、執(zhí)行相關法律法規(guī)

序號法律法規(guī)名稱頒布或實施日期

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2002.11.1

2《中華人民共和國礦山安全法》1993.5.1

3《勞動防護用品管理規(guī)定》1996.6.1

4《金屬非金屬地下礦山安全規(guī)程》(gb16423-2006)2006

5《礦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驗收規(guī)范》(gbj213-90)1991.5.1

6《爆破安全規(guī)程》(gb6722-2003)2004.5.1

2、安全技術規(guī)程

⑴、進入作業(yè)地點時必須佩戴好各種安全防護用品,如:安全帽、背甲、水靴、防塵口罩、手套等;

⑵、進入作業(yè)地點前必須先開啟風機通風,防止炮煙中毒;

⑶、通風結束后接好照明燈線至作業(yè)地點入口處,禁止盲目進入作業(yè)地點;

⑷、上述工作結束后開啟水管進行灑水壓塵,灑水時要沿頂板順向沖洗至兩幫;

⑸、進行排險作業(yè)前首先要觀察作業(yè)場所周圍的安全狀況,排險人員必須站在安全位置,撬浮石必須先考慮到浮石落下后的滾落方向,防止?jié)L石傷人。撬浮石必須自上而下,從外向里,撬浮石必須有兩人,一人照亮,一人撬浮石,撬完浮石后方可進行作業(yè),嚴禁撬浮石同其他作業(yè)同時進行;

⑹、爆破作業(yè)之前必須放好警戒,嚴禁盲目處理啞炮,嚴禁明火單點炮、看回頭炮;

⑺、進入作業(yè)現(xiàn)場應注意觀察作業(yè)現(xiàn)場的變化情況,若在作業(yè)過程中發(fā)現(xiàn)冒頂預兆,應及時停止作業(yè),并立即通知作業(yè)人員及時撤離現(xiàn)場,及時上報進行處理;

⑻、設備操作工嚴格遵守操作規(guī)程,作業(yè)前必須仔細檢查設備,嚴格設備交接班制度;

⑼、天井還有7米與上部貫通前,測量人員必須及時下發(fā)貫通通知書,施工人員必須按要求施工。兩相鄰工程較近時,施工中必須一方作業(yè),另一方做好警戒,直至警戒解除后方進入正常工作;

⑽、對地質狀況不明的作業(yè)場所,必須打超前探水孔,若發(fā)現(xiàn)涌水量大等異常情況,立即停止作業(yè),撤離人員并報告有關部門進行處理;

⑾、鑿巖爆破工、排險、運輸工在施工過程中應遵守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進行操作;

⑿、管道安裝后排水、壓氣等管道必須按照要求進行供、排水、壓氣試驗后方可投入使用;

⒀、電纜必須進行絕緣電阻測量和耐壓試驗,并測量泄露電流,其結果必須符合規(guī)范規(guī)定;

⒁、該溜井使用完畢后,用工字鋼、鐵板將溜井上口、下口永久封閉;

第14篇 普通法掘進天溜井:安全規(guī)程

1、使用的工作臺必須牢固可靠。

2、必須設置距離工作面不大于6m的安全棚。

3、掘進高度7m時,應裝梯子間、碴子間等設施;如無梯子間,應設上部有護的棚梯子。

4、天井、溜井應盡快與其上部平巷貫通,貫通前不準在其間開鑿任何工程。

5、天井掘進到距上部中段7m時,測量人員應給出貫通位置,并設置警戒標志和圍欄。

6、溜礦格礦碴不準放空,應保證有一槽炮的坊巖高度。

7、不允許采用空心法施工天溜井。

第15篇 掘進機維修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一、上崗條件

1、維修工必須經過專業(yè)技術培訓,并考試合格后,方可持證上崗。

2、維修工必須熟悉機器的結構、性能、工作原理,具有一定的機械、電氣基礎知識,掌握維修技術。

二、安全規(guī)定

3、維修時必須將掘進機切割頭落地,并斷開掘進機上的電源開關和磁力起動器的隔離開關;嚴禁其他人員在截割臂和轉載橋下方停留或作業(yè)。

4、要嚴格按照技術要求,對機器進行潤滑、維護保養(yǎng),不得改變注油規(guī)定和換油周期。

三、操作準備

5、帶齊維修工具、備品備件及有關維修資料和圖紙。

6、維修前必須認真檢查掘進機周圍的頂板、支護、通風、瓦斯情況,以確保工作區(qū)域安全。切斷機器電源,將開關閉鎖并掛停電牌。

四、正常操作

7、嚴格按規(guī)定對機器進行“四檢”(班檢、日檢、旬檢、月檢)和維護保養(yǎng)工作。

8、潤滑油、齒輪油、液壓油牌號必須符合規(guī)定,油量合適,并應有可靠的防水、防塵措施。

9、液壓系統(tǒng)、噴霧系統(tǒng)、安全閥、溢流閥、節(jié)流閥、減壓器等必須按照使用維修說明規(guī)定的程序進行維修并將其調整到規(guī)定的壓力值。

10、機器要在井下安全地點加油,油口干凈,嚴禁用棉紗、破布擦洗,并應通過過濾器加油,禁止開蓋加油。

11、需用專用工具拆裝維修的零部件,必須使用專用工具。嚴禁強拉硬扳,不準拆卸不熟悉的零部件。

12、油管破損、接頭滲漏應及時更換和處理。更換油管時應先卸壓,以防壓力油傷人和油管打人。

13、所有液壓元件的進出油口必須帶防塵帽(蓋),接口不能損壞和進入雜物。

14、更換液壓元件應保證接口清潔。螺紋聯(lián)接時應注意使用合適的擰緊力矩。

15、液壓泵、閥的檢修和裝配工作應在無塵場所進行,油管用壓風吹凈,元部件上實驗臺實驗合格后戴好防塵蓋(帽),再造冊登記入庫保管。

16、緊固螺釘(栓)必須按規(guī)定程序進行,并應按規(guī)定力矩擰緊。采用防松膠防松時,必須嚴格清洗螺釘及螺釘孔。

17、在起吊和拆、裝零部件時,對接合面、接口、螺口等要嚴加保護。

18、電氣箱、主令箱應隨掘進機進行定期檢查和清理,各電氣元器件、觸頭、接插件聯(lián)接部分,接觸要良好。

19、隔爆面要嚴加保護,不得損傷和上漆,應涂一層薄油,以防銹蝕。

20、電氣系統(tǒng)防爆性能必須良好,杜絕失爆。

21、電機的運轉和溫度、閉鎖信號裝置、安全保護裝置均應正常和完好。

22、在機器下進行檢修時,除保證機器操作閥在正確位置鎖定外,還應有至少一種機械防塵裝置。

23、設備外觀要保持完好,螺絲和墊圈應完整、齊全、緊固,入線口密封良好。

24、嚴格按規(guī)定的內容對掘進機進行日常和每周的檢查及維護工作,特別是對關鍵部件須進行維護與保養(yǎng)。

25、應經常檢查和試驗各系統(tǒng)的保護和監(jiān)控元件,確保正常工作。

五、收尾工作

26、維修工作結束后,應對掘進機進行全面檢查,并參照出廠驗收要求試車,符合要求后,方可交付司機使用。

27、清理好機器表面,并將工具及技術資料整理好,放置在專用工具箱內,妥善保管。

28、維修人員應將機器存在問題及維修情況向司機和有關人員交待清楚,并做好維修記錄,存檔備查。

掘進安全規(guī)程15篇

內容一、安全準備1.掘進前,全面評估工作區(qū)域地質條件,確定安全施工方案。2.檢查設備狀態(tài),確保掘進機、通風設備、照明設施等正常運行。3.設置安全警示標志,劃定作業(yè)區(qū),非工作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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