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焊氣焊安全操作規(guī)程注意事項
篇1
1. 操作前務必熟悉設備操作手冊,了解設備性能和安全警告標志。
2. 不得在密閉空間內(nèi)進行焊接作業(yè),以防有毒氣體積聚。
3. 焊接過程中,如發(fā)現(xiàn)異常情況,如設備發(fā)熱異常、氣體泄漏等,應立即停止作業(yè),報告上級并進行維修。
4. 焊接結(jié)束后,及時關閉電源和氣源,清理現(xiàn)場,避免留下火種。
5. 培訓和教育是關鍵,新入職員工必須接受安全操作培訓,老員工也要定期復訓,確保知識更新。
6. 定期對設備進行維護保養(yǎng),確保其始終處于良好工作狀態(tài)。
電焊氣焊安全操作規(guī)程的執(zhí)行需要全員參與,從管理層到一線員工,每個人都應明確自己的責任,嚴格遵守規(guī)程,將安全理念融入日常工作中,以確保生產(chǎn)活動的順利進行。
篇2
1. 不得在疲勞、飲酒或服用影響反應能力的藥物后進行焊接。
2. 在密閉空間焊接需采取特殊安全措施,如通風設備和監(jiān)測氧氣含量。
3. 學習并理解應急預案,如遇火災,立即使用滅火器,并迅速撤離。
4. 遇到異常情況,如設備故障、氣體泄漏等,應立即停止作業(yè)并報告。
5. 定期進行安全培訓,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和應急處理能力。
6. 對新入職員工進行詳細的操作指導,確保他們熟悉并掌握規(guī)程。
7. 遵守規(guī)程并非一勞永逸,應隨著設備更新和技術進步,不斷更新和完善安全操作規(guī)程。
通過嚴格遵守上述電焊氣焊安全操作規(guī)程,我們能夠創(chuàng)建一個安全、高效的工作環(huán)境,保護員工的生命安全,同時也為企業(yè)持續(xù)發(fā)展奠定堅實基礎。
篇3
1. 在焊接前,務必檢查工作區(qū)域,移除所有可燃物,包括油脂、紙張等。
2. 使用電氣設備時,注意身體與地面的絕緣,避免電流通過人體。
3. 不得在密閉空間內(nèi)進行焊接作業(yè),以防窒息或有毒氣體積聚。
4. 氣瓶應存放在陰涼通風處,遠離熱源和明火,嚴禁敲擊、滾動或用作支撐。
5. 焊接過程中,如發(fā)現(xiàn)軟管漏氣、設備故障等情況,應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措施修復后再繼續(xù)。
6. 熄火后,檢查焊槍是否完全冷卻,防止意外點燃。
7. 作業(yè)結(jié)束后,關閉所有氣體閥門,整理好工具和設備,確保現(xiàn)場清潔無隱患。
以上規(guī)程的執(zhí)行需要每個工人的嚴格遵守和管理層的有效監(jiān)督,通過持續(xù)的培訓和實踐,將安全操作變?yōu)槿粘A晳T,確保電焊氣焊工作的安全進行。
某某水電公司電焊氣焊安全操作規(guī)程范文
1 主要內(nèi)容與適用范圍
本標準適用于本公司檢修及有從事電氣焊工作的部門
2 電焊作業(yè)要求
2.1 凡是本公司職工在進行電氣焊工作均應遵守本標準和《電業(yè)安全生產(chǎn)工作規(guī)程》水力機械,電氣檢修有關規(guī)定部分。
2.2 未受過專業(yè)訓練的人員,不準進行焊接工作,凡是擔任下述各部件焊接的焊工,必須經(jīng)技術考核合格,持證上崗。
2.2.1 一般電氣、機械設備、零部件等。
2.2.2 結(jié)構(gòu)、起重設備結(jié)構(gòu)。
2.2.3 工作壓力大于0.1mpa和溫度高于120℃的油氣水管道及容器。
2.2.4 貯存易燃,易爆物(液體、氣體)的容器及輸送管道。
2.2.5 在承壓和管道容器上,以及水輪機、發(fā)電機、內(nèi)筒體燈泡頭,焊接非承壓件。
3 一般焊接安全注意事項
3.1 焊接工作應嚴格執(zhí)行《電焊、氣焊安全操作規(guī)程》,做到材料、工藝不清楚不焊、坡口清理不符合要求不焊、無證或考試不合格不焊。
3.2 在油系統(tǒng)易燃、易爆物品附近焊接時,其最小水平距離不得小于5米,禁止在裝有易燃物品的容器上或在油漆未干的結(jié)構(gòu)物及其他物體上焊接,并根據(jù)現(xiàn)場情況,采取安全可靠措施。
3.3 電焊工作使用的接地線應完好,并接地良好,嚴禁利用油系統(tǒng)管道,電纜外殼作接地回路,接地線必須接在焊件上,開、停操作按規(guī)定步驟進行。電焊機及導線應經(jīng)常檢查,發(fā)現(xiàn)損壞及時修理,焊接時注意周圍及下部有無易燃物品,焊接結(jié)束或轉(zhuǎn)移工作地點搬運焊機,必須切斷焊機電源,焊接人員離開現(xiàn)場前必須進行檢查,現(xiàn)場應無火種留下。
3.4 氧氣、乙塊氣橡膠管,不許亂接,不可當水管、油管使用,避免接觸帶電導線、熱體或被車輛、器物軋壓,乙炔瓶放置地點要距離氧氣瓶8米以上,焊接人員離開現(xiàn)場時,必須將乙炔瓶、氧氣瓶氣閥關閉,并認真檢查嚴防留下火種隱患。
3.5 嚴禁使用有缺陷的焊接工具和設備。
3.6 不準在帶有壓力的設備上或帶電的設備上進行焊接,在特殊情況下,需在帶電的設備上進行焊接時,必須經(jīng)公司領導批準,經(jīng)安監(jiān)部門審核后,并采取安全措施方可工作,對承重設備進行焊接,必須經(jīng)過有關技術部門的許可。
3.7 在可能引起火災的場所焊接工作時,必須備有必要的消防器材。
3.8 在壓油缸、油槽以及其他金屬容器上進行焊接工作應有下列防止觸電的措施:
3.8.1 電焊時,焊工應避免與金屬接觸,要站在絕緣墊上或穿橡膠鞋,并穿干燥的工作服。
3.8.2 容器內(nèi)焊接時,外面應設有可看見和聽見焊工工作的監(jiān)護人,并設有隨時方便切除的開關,以便根據(jù)焊工的信號切斷電源。
3.8.3 容器內(nèi)使用行燈,電壓不準超過12v,行燈變壓器的外殼,應裝有可靠的接地線,不準使用自耦變壓器。
3.8.4 行燈用的變壓器及電焊變壓器均不得攜入金屬容器內(nèi)。
3.8.5 在密封容器內(nèi),不準同時進行電焊氣焊工作。
3.9 各種電焊設備必須指定專人保管,并定期進行檢查維修。
4 電焊操作及注意事項。
4.1 在潮濕地方電焊工作,必須穿絕緣鞋或站在干燥的木板上,以防觸電。
4.2 手腳不要觸到電焊設備的帶電部分,如電焊器具進出線接頭,應在刀閘開關切斷后,才可裝接線或檢查線路。
4.3 電焊機外殼必須接地,每次焊接前檢查地線接頭是否有松動現(xiàn)象,接頭螺絲擰緊。
4.4 工作前仔細檢查電焊皮線有無損傷。工作中電線不可沿鐵件邊緣拖拉,以防損壞絕緣,如有損壞應即時包扎,連接到電焊鉗上的一端,至少有5米以上為絕緣導線。
4.5 電焊機抬至工作現(xiàn)場時,地線必須在開始工作前接好,工作未完成不可拆除地線。
4.6 工作前,先檢查電焊鉗把手上絕緣部分是否損壞。
4.7 在金屬物內(nèi)工作時,切勿直接觸到非焊件和未絕緣的電路。
4.8 電焊設備應使用帶有保險的電源刀閘,并應裝在密閉箱內(nèi)。
4.9 對帶電的絕緣皮線,觸摸或拖動時,應注意絕緣損壞面觸電的危險, 電線絕緣檢查及檢驗至少每月一次。
4.10 電焊設備的裝設、檢查和修理工作,必須在切斷電源后進行。
4.11 在斷開或合上開關時,必須戴絕緣手套。
4.12 雷雨天在露天場所工作時,必須在可以避雷的棚下工作。
4.13 協(xié)助電焊工作者亦須戴面罩,未戴面罩者不可目視弧光,在電焊工作區(qū)周圍應以屏遮避,以免弧光傷及他人。
4.14 戴帽、帽舌須轉(zhuǎn)至適當位置,以免弧光輻射。
4.15 不可將普通玻璃涂刷油漆來代替特種玻璃鏡片(黑玻璃)。
4.16 在工作前要檢查面罩是否完好,孔眼玻璃有裂縫、破損、模糊、損壞要及時更換,戴面罩不可緊貼面部,應保持一定距離。
4.17 在工作時,工作服鈕扣應扣緊,不可將上衣下端箍進褲腰帶內(nèi),護腳帶應蓋過鞋面。
4.18 工作不可赤腳拿焊件,在清除焊渣時,須戴防護眼鏡,以防焊渣飛入眼晴。
4.19 電焊工作場所嚴禁放易燃品。
4.20 禁止在儲有易燃物品的房間內(nèi)進行焊接,及氣割氣焊。
4.21 在裝過柴油、汽油及其他油類的油桶,在焊補前應抽干油桶或油罐內(nèi)的油,把內(nèi)部油倒盡,將油桶、油罐的蓋子,堵頭打開,并用熱堿水或非易燃洗滌濟清洗干凈,還要加以通風吹氣,清除桶罐內(nèi)的可燃氣體,以防在補焊時發(fā)生爆炸。
4.22 如在特殊情況下,易燃品無法搬離工作場所至安全地帶時,則必須采取石棉布、石棉板或鐵板、銅板遮蓋易燃品等特殊安全措施,并經(jīng)安監(jiān)部門認可。
4.23 電焊、氣焊(割)物件不可雜亂傾倒或堆積道路上須堆放統(tǒng)一的位置上,并保持道路暢通,以免物件燙傷他人。
4.24 在用來做焊接平板的厚鐵板上,須裝設接地線并隨時檢查。
4.25 起動電焊機時,要把刀閘開關合牢,發(fā)現(xiàn)有損壞及時檢修或更換。
4.26 電焊工作區(qū),墻壁和頂棚的顏色,表面不要有光澤切不可采用黑色。
4.27 焊接工作場所,應注意上下工作面及周圍的可燃廢物品,如(紙類、棉紗、抹布)清掃干凈,防止焊渣飛濺引起火災。
4.28 電焊機輸出的工作的電壓,直流電不得大于90伏,交流電壓不得大于70伏,(指焊機空載電壓)。
4.29 在起吊部件過程中,嚴禁邊吊邊焊的工作方法,只有在摘除鋼絲繩后,方可進行焊接。
4.30 不準將帶電的絕緣線(電焊線)搭在身上或踏在腳下。電焊導線經(jīng)過通道時,應采取防護措施,防止外力損壞。
4.31 電焊前必須確認焊機類型、電壓等級接線方式,方可工作。
4.32 焊工在工作前應針對工件(焊件)的特點,正確選擇電焊設備和焊接材料。
4.33 焊工在廠房內(nèi)電焊工作時遇到廠房內(nèi)橋機起吊大型物件時(如水輪機轉(zhuǎn)輪,發(fā)電機冷卻套,定子等)應主動配合起重,斷開大中型交直流電焊機等電焊設備,停止大電流碳弧氣刨等工作。
4.34 焊工必須掌握電氣焊設備的一般知識和缺陷處理工作,如(焊鉗的選擇、使用維護,氣割咀堵塞處理,氧氣乙炔的安全操作,檢查各種防護用品的使用與保管,電氣焊材料的使用)等一般技術要求。
5 電焊條的存貯與保管
5.1 各類焊條必須分類,分牌號存放,避免混亂。
5.2 焊條必須存放于通風良好、干燥的倉庫內(nèi)。
5.3 焊條必須堆放高于0.3米以上的貨架上,并保持空氣流通,以防受潮變質(zhì)。
5.4 重要的焊接工程使用的焊條,特別是低氫型焊條,最好貯存在專用箱內(nèi),并保持一定的溫度和濕度。
6 焊條使用前的烘干方法
6.1 堿性低氫型焊條在使用前必須烘干,以降低焊條的含氫量。
6.2 堿性低氫型焊條烘干溫度一般采用350℃~450℃,烘1~2小時。
6.3 酸性焊條要根據(jù)受潮情況,在70℃~150℃,烘干1小時,存貯時間短且包裝良好可不再烘干。
6.4 露天操作隔夜時必須將焊條妥善保管,以防夜間受潮,低氫型焊條次日還要重新烘干。
7 氧氣瓶和乙炔瓶的使用及注意事項。
7.1 乙炔瓶必須設專用的減壓器,回火防止器,開啟時操作者應站在閥口的側(cè)后方,動作要輕細,開啟后板手仍應套在瓶閥的方芯上,一旦遇有險情,便于緊急關閉。
7.2 裝有氧氣的氣瓶不準與乙炔或其它氣體的氣瓶儲存于同一倉庫。
7.3 乙炔瓶和氧氣瓶不得靠近熱源或電氣設備,防止爆曬,嚴禁使用沒有減壓器的氧氣瓶和乙炔瓶,禁止裝有氣體的氣瓶與電源相接觸。
7.4 使用乙炔瓶時,要固定可靠,防止傾倒,嚴禁臥放使用。
7.5 乙炔和氧氣瓶嚴禁使用繩吊裝搬運,當?shù)攸c移動頻繁時,應裝在專用的手推車上。
7.6 嚴禁把氧氣瓶和乙炔瓶放在一起運送,不準與易燃物品或裝有可燃氣體的容器一起運送。
7.7 乙炔和氧氣瓶閥凍結(jié)時,嚴禁用火烘烤,必要時可用40℃的溫水解凍,在焊割工作中,禁止將帶有油珠的衣服、手套或其它沾油脂的工具、物品與氧氣瓶軟管及接頭相接觸。
7.8 嚴禁碰撞、敲擊氧氣瓶和乙炔瓶,不得擅自拆下安全帽。
7.9 嚴禁將乙炔瓶和氧氣瓶放在通風不良及裝設電線的場所。
7.10 嚴禁銅、銀、汞等及其制品與乙炔、氧氣瓶接觸。
7.11 瓶內(nèi)氣體嚴禁用盡,必須不低于規(guī)定要求(乙炔0.028mpa、氧氣0.19mpa),用過的瓶上應寫明“空瓶”。
7.12 使用乙炔瓶的現(xiàn)場,嚴禁與氧氣瓶、氯氣瓶等易燃、易爆品同間堆放。
7.13 乙炔瓶、氧氣瓶口、減壓器的螺絲絕對不可附著油脂,以防爆炸。
7.14 連接減壓器前,應將氧氣瓶的輸氣閥門開四分之一轉(zhuǎn)吹洗1~2秒鐘,然后用專用板手裝上減壓器,工作人員應站在閥門連接頭的側(cè)方。
7.15 氣瓶上的閥門或減壓器氣門,若發(fā)現(xiàn)有毛病時,應立即停止工作,進行檢修或更換。
7.16 氧氣瓶每三年進行一次225個大氣壓的水壓試驗,過期未經(jīng)水壓試驗或試驗不合格者不準使用,在接收氧氣瓶時,應檢查印在瓶上的試驗時期及試驗機構(gòu)的鑒定。
7.17運到現(xiàn)場的氧氣瓶,必須驗收檢查,如有油脂痕跡,應立即擦拭干凈,如缺少保險帽或氣門上缺少封口螺絲或有其它缺陷,應在瓶上注明“注意瓶內(nèi)裝滿氧氣”退回制造廠。
7.18 氧氣瓶應涂藍色,用黑顏色標明“氧氣”字樣,乙炔氣瓶涂白色并用紅色標明“乙炔”字樣。
7.19 氧氣閥門只準使用專門扳手開啟,不準使用鑿子、錘子開啟,乙炔閥門必須用特殊的鍵開啟。
7.20 在工作地點,最多只許有兩個氧氣瓶,一個工作,一個備用。
7.21 安設在露天的氣瓶,應用帳棚或輕便的板棚遮護,以免受陽光爆曬。
7.22 氧氣瓶和乙炔瓶的管理要有專人負責。
7.23 儲存氣瓶倉庫周圍10米內(nèi),不得堆放可燃物品,不得進行鑄造,焊接等明火工作,也不準吸煙。
7.24 儲存氣瓶的倉庫不許有取暖設備。
7.25 儲存氣瓶的倉庫必須備有消防用具。
7.26 儲存氣瓶的倉庫其照明、電器等應采用防爆型電器裝置。
7.27 氣瓶的搬運應遵守下列各項規(guī)定。
7.27.1 氣瓶必須有兩人一起搬運,或采用專門的手推車和專門的抬架搬運,不許用手或肩直接搬運、滾動。
7.27.2 運輸氣瓶時,在每一個氣瓶上套以厚度不少于25毫米的繩圈或橡皮圈二個,以免互相撞擊。
7.27.3 全部氣瓶的氣門都應朝向一面。
7.27.4 用汽車運輸氣瓶時,氣瓶不得順車廂縱向放置應橫向放置,氣瓶押運人員應坐在車輛駕駛室內(nèi),不許坐在車廂內(nèi)。
7.27.5 防止氣瓶在運輸途中滾動,應將其可靠地固定住,并用帆布遮蓋,以防烈日曝曬。
7.27.6 不論是已充氣或空的氣瓶,應將瓶頸上的保險帽和氣門側(cè)面連接頭的螺帽蓋蓋好后才可運輸。
7.27.7 運送氧氣瓶及乙炔瓶時必須保證氣瓶不致沾染油脂、瀝青等。
8 減壓器的使用和注意事項。
8.1 減壓器的低壓,沒有壓力表或壓力表失效,一概不準使用。
8.2 將減壓器安裝在氣瓶閥門或輸氣管上前,應注意下列事項。
8.2.1 減壓器(特別是連接頭和外套螺帽)是否有油脂,如有油脂應擦洗干凈。
8.2.2 外套螺帽的螺紋是否完好,帽內(nèi)應有纖維質(zhì)墊圈(不準用皮墊或膠墊代替)。
8.2.3 預吹閥門上的灰塵時,工作人員應站在側(cè)面,以免被氣體沖傷,其它人員不準站在吹氣方向的附近。
8.3 應先把減壓器和氧氣瓶連接后,再開啟氧氣瓶的閥門,開啟閥門不準猛開,應監(jiān)視壓力, 以免氣體沖破減壓器。
8.4 減壓器凍結(jié)時應用熱水或蒸氣解凍,禁止用火烤。
8.5 減壓器如發(fā)現(xiàn)自動燃燒,應迅速把氣瓶的閥門關閉。
8.6 工作結(jié)束時,減壓器長時間不使用時,則須將氧氣瓶閥門關閉,并將減壓器從氣瓶上取下,由焊工保管。
8.7 使用于氧氣瓶的減壓器應涂藍色,使用于乙炔發(fā)生器的減壓器應涂白色,以免混用。
9 橡膠軟管的使用及注意事項。
9.1 橡膠軟管應具有足以承受氣體壓力的強度,氧氣軟管需用1.961兆帕的壓力試驗,乙炔軟管需用0.490兆帕的壓力試驗。
9.2 橡膠軟管的長度一般為10~20米,兩端的接頭(一端接減壓器,一端接焊槍)必須用特制的卡子卡緊,或用軟的和退火的金屬綁線扎緊,以免漏氣或松脫。
9.3 在連接金屬軟管之前應先將軟管吹凈,并確定管中無水后,才可使用。
9.4 使用的橡膠軟管不應有鼓起、裂縫或漏氣等現(xiàn)象,如發(fā)現(xiàn)有漏氣現(xiàn)象,不得用貼補或包纏的方法修理。應將其損壞部分切掉,用雙面接頭管把軟管連起來,并用夾子或金屬綁線扎緊。
9.5 可燃氣體(乙炔)的橡膠軟管,如在使用中發(fā)生脫落、破裂或起火時,應首先把焊槍的火焰熄滅,然后停止供氣,氧氣軟管著火時,應先擰松減壓器的調(diào)整螺桿,或?qū)⒀鯕馄康慕刂归y關閉,停止供氣。
9.6 氧氣和乙炔軟管在工作中應防止油脂或觸及金屬溶液, 禁止把氧氣和乙炔軟管放在高溫管道和電線上,或把重的熱的物體壓在軟管上,也不允許把軟管放在運輸線上,不許把軟管和電焊導線放設在一起。
9.7 氧氣和乙炔軟管應嚴格分開使用,不得混用,并用顏色標明紅的乙炔管,黑的氧氣管。
9.8 新領用的橡膠管在使用前要將軟管內(nèi)新附的滑石粉清除干凈,以免塞氣或漏氣。
9.9 有焦味或臭氣橡膠軟管不得使用,如膠管顏色不對應采取其它措施。
10 焊槍、割槍的操作及注意事項。
10.1 焊槍在點火前應檢查其連接處的嚴密性及其咀子有無堵塞現(xiàn)象,如有堵塞應用黃銅針剔通,不許用鋼絲剔通,以免擴大其孔眼直徑或損壞其邊緣。
10.2 焊槍點火時,應先開氧氣門再開乙炔氣門,注意焊咀不得對準人和設備,立即點火,然后再進行調(diào)整火焰,熄火時,與其操作相反,即先關乙炔氣門,后關氧氣門,以免回火。
10.3 焊工工作地點附近,應經(jīng)常備有冷水,以便冷卻焊咀。
10.4 在氣焊工作中,焊咀過熱堵塞,而發(fā)生回火或多吹鳴爆時,應迅速先將乙炔氣門關閉,再關閉氧氣門,然后將焊咀浸入冷水中。
10.5 焊工不準將正在燃燒中的焊槍或割槍放下,如有必要應先將火焰熄滅。
10.6 在高空作業(yè)時,檢查腳手架是否穩(wěn)定,系好安全帶后方可進行氣割、焊接作業(yè)。
10.7 焊槍的氧氣門和乙炔氣門有毛病時,應立即修理。
10.8 焊工應根據(jù)工作的不同,合理地進行選擇焊咀。
10.9 新割槍在使用前,應先檢查割槍情況,射吸情況正常,才允許使用。
10.10 檢查連接減壓器氧氣軟管接頭,并要扎緊,使氧氣通過割炬內(nèi),先打開乙炔開關閥,然后打開氧氣氣閥,并用手指貼在乙炔接頭上,檢查乙炔接頭上是否有一股吸力。
11 電弧氣創(chuàng)安全操作規(guī)程。
11.1 電弧氣刨槍外表應有良好的絕緣,防止工作中損壞和碰傷工件。
11.2 工作停止或更換碳精棒時,應關閉空氣開關。
11.3 在窄小位置場所時,應用短的碳精棒或用塑料管等絕緣材料把露出的碳精棒包起來,防止工作時不小心到處亂碰傷工件和損傷眼睛。
11.4 電弧氣刨工作時,要戴上裝有深色濾光鏡片的面罩,戴上有護肩的帽子。
11.5 在密封容器內(nèi)電弧氣刨工作時,應要有通風設備,并戴上防毒面具。
11.6 在工作場所里工作時要做好安全措施,防止火花四射亂飛引起火災和損壞設備。
11.7 工作開始前應檢查場所周圍有無易燃品,工作完成后應檢查附近有無物件被燃燒,并消除隱患。
12 水輪機、發(fā)電機內(nèi)筒體的氣焊。
12.1 嚴禁在發(fā)電機內(nèi)、內(nèi)筒體、轉(zhuǎn)輪室內(nèi)進行焊接、氣割、氣焊工作,必要時需經(jīng)公司領導及有關安監(jiān)技術部門批準,并制定特別安全措施和技術措施。
12.2 焊工在水輪機轉(zhuǎn)輪室內(nèi)補焊,焊接工作應認真檢查接地線是否安裝可靠,在機組轉(zhuǎn)動部件進行焊接時,接地線只能安在該部件上并接線牢固,嚴禁安在廠房地線上,以防電流燒壞各導軸瓦及機組推力軸承。
12.3 在轉(zhuǎn)輪室內(nèi)工作的安全要求見3.8.2條3.8.3條。
12.4 焊工在發(fā)電機內(nèi)電焊、氣割應嚴格遵守電器設備安全規(guī)程中的有關規(guī)定,必要時須經(jīng)公司廠領導及安監(jiān)部門的批準,方可工作,電焊氣割時防止焊渣濺入發(fā)電機線圈內(nèi)及磁極內(nèi),燒壞電機,必須采用石棉布等防火及絕緣材料進行保護工作,結(jié)束后應徹底清除焊渣等雜物。工作中必須在電氣設備安全監(jiān)護人的監(jiān)護下完成工作。
12.5 在燈泡頭、內(nèi)筒體電焊氣割工作應認真執(zhí)行電焊操作注意事項條款中的有關規(guī)定,并在工作前首先清除集油、集水及易燃物品,必須配有消防器具,并在監(jiān)護人的監(jiān)護下進行工作。
12.6 在水輪機轉(zhuǎn)輪室內(nèi)、發(fā)電機內(nèi)、內(nèi)筒體及燈泡頭內(nèi)工作應保持通風良好,要有足夠的照明,照明電壓參照3.8.3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