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
行車工崗位安全操作規(guī)程
行車工,也稱為天車工或起重機操作員,是負責操縱各類起重設備,如橋式起重機、門式起重機等,進行物料搬運作業(yè)的關鍵人員。行車工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旨在確保作業(yè)過程中的安全,防止事故的發(fā)生,保障生產(chǎn)活動的順利進行。以下是行車工應遵守的基本安全操作規(guī)程:
1. 檢查設備:在開始工作前,必須檢查起重機各部件,包括鋼絲繩、吊鉤、制動器、限位裝置等,確保其完好無損。
2. 試運行:啟動起重機進行空載試運行,確認操作系統(tǒng)正常,無異常聲響和動作。
3. 佩戴防護裝備:行車工需佩戴安全帽、工作服、防滑鞋等個人防護裝備,確保自身安全。
4. 觀察周圍環(huán)境:在起吊作業(yè)前,需觀察周圍是否有行人或其他設備,避免碰撞。
5. 合理負載:嚴格遵守起重機的額定負載,不得超載作業(yè)。
6. 正確操作:嚴格按照操作手冊進行,避免快速起吊或突然剎車,保持平穩(wěn)的操作節(jié)奏。
7. 溝通協(xié)調:與地面指揮人員保持良好的溝通,理解并執(zhí)行其指令,必要時使用信號旗或對講機。
8. 應急處理:熟悉應急處置程序,如遇突發(fā)情況,能夠迅速、正確地采取應對措施。
目的和意義
行車工崗位安全操作規(guī)程的制定和執(zhí)行,旨在降低工作場所的事故風險,保護行車工及周邊工作人員的生命安全,同時保證生產(chǎn)效率和設備的正常使用。通過規(guī)范操作,可以預防因誤操作導致的設備損壞,減少維修成本,延長設備壽命。此外,良好的安全操作習慣也有助于提升企業(yè)的安全生產(chǎn)形象,提高員工的工作滿意度和忠誠度。
注意事項
1. 在操作過程中,行車工應時刻保持專注,避免分心或疲勞駕駛。
2. 不得在未經(jīng)許可的情況下擅自調整或修理起重機設備。
3. 對于新入職的行車工,應進行充分的培訓和考核,確保其掌握安全操作規(guī)程和基本技能。
4. 遇到設備故障或異常情況,應立即停止作業(yè),并及時上報維修。
5. 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和維護保養(yǎng),確保設備始終處于良好狀態(tài)。
行車工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不僅是對個人職責的明確,也是對企業(yè)責任的體現(xiàn)。每一位行車工都應視其為行動指南,時刻銘記安全第一,以確保工作的順利進行。只有在嚴格的規(guī)程約束下,我們才能在保障安全時,實現(xiàn)高效的生產(chǎn)活動。
行車工崗位安全操作規(guī)程范文
第1篇 行車工崗位安全操作規(guī)程
1.司機接班時,應對電氣開關,制動器吊鉤,鋼絲繩和安全裝置進行檢查。發(fā)現(xiàn)性能不正常時,應在操作前排除。
2.開車前,必須鳴鈴或報警,操作中接近人時,亦應給以斷續(xù)鈴聲或報警。嚴禁吊物從人頭或生產(chǎn)線上越過。
3.操作應按指揮信號進行。緊急停車信號,不論何人發(fā)出,都應立即執(zhí)行。遇有多人指揮,信號不明,超負荷,斜拉歪吊情況不予起吊。
4.當起重機上或周圍確認無人時,才可以閉合主電源。如電源斷路裝置上加鎖或有標牌時,應由有關人員除掉后才可閉合主電源。
5.閉合主電源前,應使所有的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
6.工作中突然斷電時,應將所有的控制器手柄扳回零位。在重新工作前,應檢查起重機動作是否都正常。
7.司機進行維護保養(yǎng)時,應切斷主電源并掛上標志牌或加鎖。如有未消除的故障,應通知接班司機。
8.不得利用極限位置限制器停車。
9.不得在有載荷的情況下調整起升,變幅機構的制動器。
10.堅決執(zhí)行“三準”,“四穩(wěn)”和“十不吊”制度。
11.起重機工作時不得進行檢查和維修。
12.不允許將重物起吊滯留空中。
第2篇 行車工崗位安全操作規(guī)程三
行車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一、行車工須持證上崗,未經(jīng)專門訓練和未通過考試者不得單獨操作。
二、開車前應認真檢查設備機械電氣部分和防護保險裝置是否完好,靈敏可靠。如果控制器、制動器、限位器、電鈴、緊急開關等主要附件失靈,嚴禁吊運。
三、對地操行車,每天在行車工作前必須檢查以上所列各項部位。如有異常立即告知設備部進行檢查維修,故障排除后方可使用。
四、必須聽從掛鉤起重人員(一人)指揮。正常吊運時不準多人指揮,但對任何人發(fā)出的緊急停車信號都應立即停車。
五、行車工必須得到指揮信號后方可進行操作,啟動時應先鳴電鈴。
六、工作停歇時,不準將起重物懸在空中停歇,運行中地面有人或落放吊物時應鳴鈴警告,嚴禁在人頭上越過,吊運物件不得離地面過高。
七、地操行車操作人員嚴禁濕手或帶濕手套操作,在操作前應將手上的油或水擦拭干凈,以防油或水進入操作按鈕盒造成漏電傷人事故。
八、行車有故障進行維修時,應??吭诎踩攸c,切斷電源,并掛上“禁止合閘”的警示牌。
九、行車工必須做到“十不吊”
1.超過額定負荷不吊
2.指揮信號不明,重量不明不吊
3.吊繩和附件捆縛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4.行車吊掛重物直接進行加工的不吊
5.歪拉斜掛不吊
6.工件上站人或放有活動物品的不吊
7.氧氣瓶、乙炔瓶等具有爆炸性危險的物品不吊
8.帶棱角、快口未墊好的不吊
9.埋在地下的物件不吊
10.管理人員違章指揮不吊
十、工作完畢,行車應停在規(guī)定位置,升起吊鉤,小車開到軌道靠近駕駛室一側,以便下一次使用前檢查,并將控制手柄放置“零”位,切斷電源。
第3篇 行車工崗位操作規(guī)程
1、 作業(yè)人員必須經(jīng)過專業(yè)培訓考試合格后執(zhí)證上崗。
2、 工作前應對吊車的主要部件及各個裝置進行認真仔細檢查,確認安全后方可進行操作。對長時間停止使用或新裝吊車,在使用前應行試車,并認真檢查,確保無異后方可使用。
3、 開車前必須發(fā)出鳴報,起吊過程中,吊物下方嚴禁站人或行人通過,作業(yè)中突然停電,應把所有控制器扳置零位。
4、 操作者必須面向吊車,并注意觀察吊物,發(fā)現(xiàn)危急情況時應馬上發(fā)出避讓信號,并停止操作,緊急處理。
5、 嚴禁同時操作兩個按鍵,不準將吊物停掛在空中。
6、 堅持做到“十個不準吊”的原則;
① 指揮信號不明或亂指揮不吊;②物體重量不清或超負荷不吊;
斜拉物體不吊;④重物上站人或浮團置物不吊;
⑤工作場地昏暗,無法看清場地,被吊物及指揮信號不吊;
⑥工件埋在地下不吊;⑦工件捆綁、吊掛不牢不吊;
⑧重物棱角處與吊繩之間未加墊襯不吊;
⑨吊具達到報廢標準或安全裝置失靈不吊⑩干部違章指揮不吊。
7、 每天開車前必須做以下檢查:
① 吊鉤、滑輪有無缺陷;
② 鋼絲繩是否完好,有無脫槽現(xiàn)象;
③ 大、小車及起開機構的制動器是否安全可靠;
④ 各傳動機構是否正常,開關是否靈敏可靠,起降及大小車限位是否正常;
⑤ 行車運行有無異常聲音。
8、使用完畢后,小車吊鉤必須離地面2.5米以上,下班時必須切斷電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