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
常用吊具主要包括鋼絲繩、吊索、鏈條、滑輪、吊鉤、平衡梁、電動葫蘆、手拉葫蘆等多種類型。這些設備廣泛應用于建筑、制造、物流等行業(yè),用于提升、搬運重物。
目的和意義
制定常用吊具安全操作規(guī)程旨在確保作業(yè)人員的生命安全,防止因操作不當引發(fā)的事故,保障工程項目的順利進行,提高工作效率,同時維護企業(yè)的安全生產環(huán)境和聲譽。通過明確的操作步驟和安全準則,降低設備損壞的風險,延長吊具的使用壽命,為企業(yè)節(jié)省維修和更換成本。
注意事項
1. 檢查吊具:每次使用前必須對吊具進行全面檢查,確保無裂紋、變形、磨損等安全隱患。特別是吊鉤、鏈條等關鍵部位,任何微小損傷都可能導致嚴重后果。
2. 合理負載:嚴格按照吊具的額定載荷使用,不得超載。超載不僅會損壞設備,還可能導致吊具斷裂,造成重物墜落。
3. 正確捆綁:裝載物品應牢固、均勻地綁在吊具上,防止在提升過程中滑動或翻滾。必要時使用墊片、繩索加固,確保穩(wěn)定。
4. 操作平穩(wěn):起吊和降落過程中保持動作平穩(wěn),避免急劇加速或急剎車,以免產生過大的沖擊力導致吊具損壞。
5. 視線清晰:操作者應確保視線良好,能清楚觀察吊具和重物的狀態(tài),避免視線被阻擋。
6. 信號配合:多人協同作業(yè)時,必須使用手勢或信號設備進行溝通,確保指令明確無誤。
7. 禁止違章操作:嚴禁在吊具下方站立或行走,不得用身體重量平衡吊具。禁止使用損壞的吊具,及時維修或更換。
8. 定期保養(yǎng):按照制造商的建議定期對吊具進行保養(yǎng)和檢查,保持其良好的工作狀態(tài)。
9. 培訓教育:所有操作人員必須接受吊具安全操作培訓,了解設備性能和操作規(guī)程,提高安全意識。
10. 應急預案:制定并熟悉應急預案,如吊具故障或事故,能迅速、正確地采取應對措施。
以上注意事項旨在提供一個基本的安全操作框架,但具體操作還需結合現場條件、設備特性和作業(yè)環(huán)境進行調整。務必牢記,安全是首要任務,任何情況下都不能妥協。
常用吊具安全操作規(guī)程范文
1、吊鉤(環(huán)眼吊鉤)
(1)吊鉤必須是整體鍛造的,表面應光滑,不得有裂紋,刻痕、剝裂、銳角等缺陷。
(2)不準對磨損或有裂縫的吊鉤進行補焊修理。
(3)吊鉤上應注有載重能力,如無標記,在使用前應以計算確認合格,試驗中經檢查無變形、裂紋等現象。
(4)在起重機上用的吊鉤應設有防止脫鉤的保險裝置。
2、卸扣(卡環(huán))
(1)卡環(huán)必須是鍛造的,且用合格材料鍛造后經過熱處理而制成的,不能使用鑄造的和補焊的卡環(huán)。
(2)使用時不得超過額定載荷,應使卡環(huán)銷子與環(huán)底受力,不得橫向受力,防止卡環(huán)變形,銷子脫離銷孔或鋼絲繩從環(huán)中滑脫。
3、繩卡
(1)卡子的大小要適合鋼絲繩的粗細,u型環(huán)的內側凈距一般應大于鋼絲繩索直徑1-3mm,防止凈距太大,卡不住繩子。
(2)使用時要擰緊螺栓,直到鋼絲繩被壓扁1/3左右為止,繩卡使用受力后要進行第二次擰緊,以保證接頭牢靠。
(3)繩卡之間的排列間距一般為鋼絲繩直徑的6-8倍左右。繩卡要一順排列,應將u型環(huán)卡在繩索頭的一面,壓板放在主繩的一面。
(4)為防止繩卡滑動,可采取附加安全繩卡。安全繩卡安裝在距最后一個繩卡約500mm左右,將繩頭放彎再與主繩卡緊。
4、鋼板起重鉗
鋼板起重鉗使用的注意事項:
(1)在吊運過程中不得與其它物體碰撞。
(2)除豎吊鋼板起重鉗外,不得單邊吊鋼板。鋼板厚度應在鉗口規(guī)定的吊裝厚度的范圍內。
(3)豎吊鋼板起重鉗,鉗口只能夾持一塊鋼板,禁止疊層(包括墊層)吊運。
(4)不管任何起重鉗,必須看懂、領會說明書,按說明書規(guī)程裝夾到位,避免一側因裝夾不牢起吊時彈出傷人。
(5)鋼板起重鉗必須按功能使用,禁止移做它用,主要是由重直吊夾的、翻轉吊夾的、水平吊具等三種吊卡具。
鋼板起重鉗是主要受力構件,如出現以下情況應更換或報廢。
(1)出現裂紋(包括任何位置)。
(2)受力構件斷面磨損、腐蝕達原尺寸10%。
(3)鉗體開口度比原尺寸增加10%,鉗口夾不住了。
5、平衡吊梁
平衡吊梁在使用中應注意的問題
(1)平衡吊梁應先確定它的起重量,嚴禁超載使用。
(2)使用前應檢查吊梁與起重機吊鉤及吊索連接的地方是否正常。
(3)當吊橫梁產生裂紋、永久變形、磨損、腐蝕嚴重時應立即報廢。
6、鋼絲繩
(1)鋼絲繩不得發(fā)生銳角曲折或被壓扁現象。
(2)鋼絲繩應經常得保持清潔并定期涂抹防銹油。
(3)鋼絲繩如與設備結構件,材料等到物的尖直角接觸時應加墊本塊。
(4)作業(yè)中要嚴防鋼絲繩與電焊線或其它電線接觸。
(5)對吊運用的鋼絲繩進行定期檢查,發(fā)現不符合標準的應立即割斷報廢,不得以大代小使用。
(6)對出現下列情況的鋼絲繩應報廢
①鋼絲直徑平均磨損腐蝕達40%時應報廢。
②鋼絲有一整股破斷時應報廢。
③當鋼絲繩既有鋼絲折斷,又有外層磨損現名象的應及時報廢。
④鋼絲繩嚴重扭結,壓扁,嚴重彎折鋼絲繩松馳以致籠狀畸變應報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