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
起重司索工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一、工作準備
1. 檢查設備:確保起重機、索具、吊鉤、滑輪等設備完好無損,符合安全標準。
2. 確定負載:明確起吊物的重量、形狀、重心位置,選擇合適的索具和吊點。
3. 制定計劃:根據(jù)作業(yè)環(huán)境制定詳細的操作方案,包括起吊路線、人員站位等。
二、操作流程
1. 指揮信號:嚴格執(zhí)行手勢或聲音信號,確保與起重機司機溝通清晰。
2. 安裝索具:正確連接吊具和負載,保證牢固無松動。
3. 起吊操作:平穩(wěn)起吊,避免快速移動或突然剎車,防止負載搖擺。
4. 監(jiān)控過程:起吊過程中密切觀察負載狀態(tài),及時調整吊索角度和張力。
三、安全措施
1. 個人防護:佩戴安全帽、防護眼鏡、防滑鞋等個人防護裝備。
2. 避免超載:任何時候都不允許超過設備的最大負荷。
3. 應急準備:預先設定應急程序,如負載脫落、設備故障等情況的應對措施。
四、作業(yè)結束
1. 清理現(xiàn)場:作業(yè)結束后,清理吊具、索具,歸置到指定位置。
2. 設備檢查:對設備進行常規(guī)檢查,記錄并報告任何異常情況。
3. 交接班:與接班人員交接工作情況,確保信息傳遞準確無誤。
目的和意義
起重司索工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旨在規(guī)范作業(yè)流程,確保工程安全、高效進行,防止因操作不當引發(fā)的事故。通過明確的步驟和嚴格的執(zhí)行,可以降低風險,保護員工的生命安全,同時提高設備利用率,保障項目的順利進行。
注意事項
1. 不得擅自更改操作程序,如有特殊情況需及時上報并得到批準。
2. 在吊裝過程中,嚴禁在負載下方停留或穿越。
3. 遇到惡劣天氣,如大風、暴雨,應立即停止作業(yè)。
4. 保持良好的視線,避免視線受阻導致誤操作。
5. 堅持定期培訓,提升安全意識和技術水平。
6. 緊急情況下,應優(yōu)先確保人員安全,再處理設備問題。
以上規(guī)程的實施,要求每位起重司索工都應具備高度的責任心和專業(yè)素養(yǎng),嚴格執(zhí)行各項規(guī)定,確保每一次起吊作業(yè)的安全進行。
起重司索工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范文
1、起重機司機、指揮信號、掛鉤工在作業(yè)前,應共同交底,統(tǒng)一信號。
2、上崗前先檢查起重用的吊索具,保證吊索具安全有效并對其安全技術狀況負責。
3、嚴格執(zhí)行“十不吊”的原則。即:被吊物重量超過機械性能允許范圍:信號不清;吊物下方有人;吊物上站人;埋在地下物;斜拉斜牽物;散物捆綁不牢;立式構件、大模板等不用卡環(huán);零碎物無容器;吊裝物重量不明等。
4、作業(yè)中必須戴好安全帽,佩戴好專用標志服裝,嚴禁酒后作業(yè)。
5、必須服從信號工的指揮。
6、穿繩:確定吊物重心,選好掛繩位置。穿繩應用鐵鉤,不得將手臂伸到吊物下面。吊運棱角堅硬或易滑的吊物,必須加襯墊、有套索。
7、掛繩:應按順序掛繩,吊繩不得相互擠壓、交叉、扭壓、絞擰。一般吊物可用兜掛法,必須保持吊物平衡。對于易滾、易滑或超長貨物,宜采用索繩方法,使用卡環(huán)鎖緊吊繩。
8、試吊:吊繩套掛牢固,起重機緩慢起升,將吊繩繃緊稍停,起升不得過高。試吊中,信號工、掛鉤工、司機必須協(xié)調配合。如發(fā)現(xiàn)吊物重心偏移或與其他物件牯連等情況時,必須立即停止起吊,采取措施并確認安全后方可起吊。
9、摘繩:落繩、停穩(wěn)、支穩(wěn)后方可放松吊繩。對易滾、易滑、易散的吊物,摘繩要用安全鉤。掛鉤工不得站在吊物上面。如遇不易人工摘繩時,應選用其他機具輔助,嚴禁攀登吊物及繩索。
10、抽繩:吊鉤應與吊物重心保持垂直,緩慢起繩,不得斜拉、強拉,不得旋轉吊臂抽繩。如遇吊繩被壓,應立即停止抽繩,可采取提頭試吊方法抽繩。吊運易損、易滾、易倒的吊物不得使用起重機抽繩。
捆綁必須牢固;吊運集裝箱等箱式吊物裝車時,應使用捆綁工具將箱體與車連接牢固,并加墊防滑;管材、構件等必須用緊線器緊固。
11、使用卡環(huán)時,嚴禁卡環(huán)側向受力,起吊前必須檢查封閉銷是否擰緊。不得使用有裂紋、變形的卡環(huán)。嚴禁用焊補方法修復卡環(huán)。
編插鋼絲繩索具宜用6×37的鋼絲繩。編插段的長度不得小于鋼絲繩直徑的20倍,且不得小于300ram。編插鋼絲繩的強度應按原鋼絲繩強度的70%計算。
12、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鋼絲繩不得繼續(xù)使用。
1)斷股或使用時斷絲速度增大。
2)在一個節(jié)距內的斷絲數(shù)量超過總絲數(shù)的10%。
3)出現(xiàn)擰扭死結、死彎、壓扁、股松明顯、波浪形、鋼絲外飛、繩芯擠出以及斷股等現(xiàn)象。
4)鋼絲繩直徑減少7%~10%。
5)鋼絲繩表面鋼絲磨損或腐蝕程度,達到表面鋼絲直徑的40%以上,或鋼絲繩被腐蝕后,表面麻痕清晰可見,整根鋼絲繩明顯變硬。
6)使用新購置的吊索具前應檢查其合格證,并試吊,確認安全。
第2篇 起重司索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1.作業(yè)前,應穿戴好安全帽及其他防護用品。
2.根據(jù)吊重物體的具體情況選擇相適應的吊具與索具。
3.作業(yè)前應對吊具與索具進行檢查后,方可投入使用。
4.起升重物前,應檢查連接點是否牢固可靠。
5.吊具承載時不得超過額定起重量,吊索(含各分支)不得超過安全工作載荷(含高低溫,腐蝕等特殊工況)。
6.作業(yè)中不得損壞吊件、吊具與索具,必要時應在吊件與吊索的接觸處加保護襯墊。
7.起重機吊鉤的吊點,應與吊物中心在同一條鉛垂線上使吊重處于穩(wěn)定平衡狀態(tài)。
8.禁止司索或其他人員站在吊物上一同起吊,嚴禁司索人員停留在吊重下。
9.起吊重物時,司索人員應與重物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
10. 應做到經(jīng)常清理作業(yè)現(xiàn)場,保持道路暢通。安全通道暢通無阻。
11. 聽從指揮人員的指揮,發(fā)現(xiàn)不安全情況時,及時通知指揮人員。
12. 經(jīng)常保養(yǎng)吊具、索具、確保使用安全可靠延長使用壽命。
13. 在高空作業(yè)時,應嚴格遵守高空作業(yè)的安全要求。
14. 捆綁后留出的繩頭,必須緊繞吊鉤或吊物上,防止吊物移動時,掛住沿途人員或物件。
15. 吊運成批零散物件,必須使用專門吊藍、吊斗等器具,同時吊運兩件以上重物,要保持平穩(wěn),不得相互碰撞。
16. 吊重物就位前,要墊好襯木,不規(guī)則物體要加支撐,保持平衡,不得將物件壓在電氣線路和管道上面,或堵塞通道,物件堆放要整齊平穩(wěn)。
17. 卸往運輸車輛上的吊物,要注意觀察中心是否平穩(wěn),確認不致傾倒時,方可松綁、卸物。
18. 吊運化學危險物品,要嚴格遵守國務院頒布的《化學危險品安全管理條例》有關規(guī)定。
19. 工作結束后,所使用的索具,吊具應放置在規(guī)定的地點,加強維護保養(yǎng),達到報廢標準的吊具索具要及時更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