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設施安全操作規(guī)程有哪些
篇1
固定消防設施操作規(guī)程
一、火災自動報警系統(tǒng):
1. 煙霧探測器:定期清潔,確保靈敏度。
2. 溫感探測器:定期檢查,防止誤報或漏報。
3. 手動報警按鈕:保持清晰可見,確保緊急情況下可迅速觸發(fā)。
4. 控制面板:熟悉操作流程,及時處理報警信號。
二、自動噴水滅火系統(tǒng):
1. 水泵設備:定期啟動測試,確保供水能力。
2. 噴頭:定期檢查,清除堵塞物。
3. 泄壓閥:定期校驗,防止誤動作。
4. 水箱:保持滿水狀態(tài),確保水源充足。
三、氣體滅火系統(tǒng):
1. 滅火劑儲存裝置:定期檢查壓力,保證有效性。
2. 自動釋放裝置:定期測試,確保在火警時能正常啟動。
3. 手動釋放裝置:清楚標識,便于緊急操作。
4. 保護區(qū)監(jiān)控:確保區(qū)域內無阻礙釋放的障礙物。
四、消防應急設施:
1. 疏散指示標識:保持清晰,指向安全出口。
2. 滅火器:定期檢查,確保有效期內。
3. 應急照明:定期測試,確保黑暗中能正常工作。
4. 安全出口:保持暢通無阻,便于人員疏散。
篇2
1.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tǒng):包括煙感、溫感探測器,警鈴、聲光報警器等。
2. 自動噴水滅火系統(tǒng):如灑水噴頭、水流指示器、濕式報警閥等。
3. 消防栓系統(tǒng):包括室內消火栓、室外消火栓、消防水帶、水槍等。
4. 滅火器:干粉、二氧化碳、泡沫等各種類型滅火器。
5. 應急照明與疏散指示標志。
6. 消防電梯、消防廣播、消防電話等通訊設備。
7. 防火門、防火卷簾等隔離設施。
篇3
1. 火災報警系統(tǒng):包括煙霧探測器、熱感探測器、手動報警按鈕等。
2. 消防供水系統(tǒng):包含消防水池、水泵、消防栓、噴淋系統(tǒng)等。
3. 滅火器材:如滅火器、滅火毯、自動噴水滅火系統(tǒng)等。
4. 應急疏散設施: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安全出口等。
5. 防火隔斷設施:防火門、防火卷簾、防火窗等。
篇4
1. 火災報警系統(tǒng):包括煙霧探測器、手動報警按鈕、聲光報警器等。
2. 自動噴水滅火系統(tǒng):包含灑水噴頭、報警閥、水流指示器等。
3. 消防栓系統(tǒng):包括室內消火栓、室外消火栓及配套水帶、水槍。
4. 氣體滅火系統(tǒng):如二氧化碳、七氟丙烷等。
5. 防火門、防火卷簾:用于隔斷火源。
6. 應急照明與疏散指示系統(tǒng):在火災時提供照明和指示逃生路線。
篇5
1. 消防報警控制系統(tǒng):包括火災探測器、手動報警按鈕、警鈴、聲光報警器等。
2. 自動噴水滅火系統(tǒng):包括噴頭、水泵、水流指示器、壓力開關等。
3. 消防聯(lián)動設備:如防火門、防火卷簾、排煙風機、空調系統(tǒng)等。
4. 應急通訊設備:對講機、電話、廣播系統(tǒng)等。
5. 電源及備用電源:確保消防設施在斷電情況下仍能正常運行。
6. 消防器材:滅火器、消防栓、消防水帶、消防斧等。
篇6
消防設施包括但不限于滅火器、消防栓、自動噴水滅火系統(tǒng)、煙霧探測器、應急照明、疏散指示標志、消防報警系統(tǒng)、氣體滅火裝置等。這些設備的合理使用與維護,對于保障人員安全和財產安全至關重要。
篇7
1. 火災報警系統(tǒng):包括火災探測器、手動報警按鈕、聲光警報器等,用于早期發(fā)現(xiàn)火情。
2. 自動噴水滅火系統(tǒng):由灑水噴頭、報警閥組、水流指示器等組成,能在火災發(fā)生時自動啟動噴水滅火。
3. 氣體滅火系統(tǒng):如七氟丙烷、二氧化碳等,適用于保護重要設備或區(qū)域。
4. 防煙排煙系統(tǒng):通過風機和排煙口控制火場煙霧,保障人員疏散。
5. 應急照明與疏散指示系統(tǒng):確?;馂臅r的視線清晰,引導人員安全撤離。
篇8
1.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tǒng):包括探測器、手動報警按鈕、警鈴、聲光報警器等。
2. 自動噴水滅火系統(tǒng):包含灑水噴頭、水流指示器、壓力開關、報警閥組等。
3. 消防聯(lián)動控制系統(tǒng):用于控制各類消防設備啟停,如防火門、排煙風機、防火卷簾等。
4. 消防通信設備:包括對講機、廣播系統(tǒng)、電話插孔等,用于緊急通訊。
5. 消防電源及備用電源:確保消防設施在斷電情況下仍能正常運行。
6. 消防泵房設備:如消防水泵、穩(wěn)壓泵、增壓泵等。
7. 消防器材:滅火器、消防栓、消防斧、消防手套、消防頭盔等。
篇9
自動消防設施是現(xiàn)代建筑中不可或缺的安全保障系統(tǒng),主要包括火災自動報警系統(tǒng)、自動噴水滅火系統(tǒng)、氣體滅火系統(tǒng)、防排煙系統(tǒng)、應急疏散指示系統(tǒng)等。這些設施通過監(jiān)測環(huán)境參數、自動探測火源、啟動滅火設備,以及引導人員安全疏散,共同構成了全面的消防安全網絡。
篇10
消防設施
1. 滅火器:包括干粉、二氧化碳、泡沫等各類滅火器。
2. 自動噴水滅火系統(tǒng):包括灑水噴頭、報警閥組、水流指示器等。
3. 消防栓系統(tǒng):包括室內消火栓、室外消火栓及配套水帶、水槍。
4. 煙感和溫感報警器:用于早期火災探測。
5. 防火門、防火卷簾:隔離火源,阻止火勢擴散。
6. 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標志:在火災時提供照明,引導人員疏散。
消防設施安全操作規(guī)程范文
1. 落實“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
2. 實行防火責任人全面負責倉庫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 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維護保養(yǎng)方法。
4.各類貨物的堆放嚴禁阻擋各種消防器材設備使用。
5. 公司內嚴禁吸煙,不準燒焊(割焊),要動用明火的人員必須到安全部辦理申請手續(xù),方可作業(yè)。
6. 各類危險物品不準堆放在一般貨物倉庫內。
7. 物品入庫前應有專人負責檢查,確實無火種等隱患后,方可入庫。
8. 公司內電器設備必須由持有合格證的電工進行安裝、檢查和維修,電工應嚴格遵守各項電器操作規(guī)程。
9. 各類機動車裝卸物品后,不準在庫區(qū)內停放及維修。
10.公司人員離開倉庫之前必須要關好門窗及一切電源,并嚴格檢查是否有其他火災隱患。
11公司內儲存的貨物,按不同性質、類別分堆,堆垛之間應留出安全通道距離。具體規(guī)定如下:主要通道2.5-3米,墻距1-1.5米,堆距0.6-1米,垛距0.8-1米、柱距1米,堆垛距消防滅火器材1.5米。
12.倉庫內不準住人(包括午休),不準搭建擱層,不準使用電燙斗、電爐、電鐘、電烙鐵、電視機及交流收音機等電器設備。
(三)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1. 為防止用電造成火災事故發(fā)生,凡動用電維修、安裝各類用電設備者必須持證上崗。
2. 非電工人員嚴禁動用、檢查、安裝各類用電設備,外來人員要動用電時必須到安全部門交用電說明并報行政部電工審批后方可作業(yè)。
3. 發(fā)現(xiàn)用電設施損壞、不安全(包括各類電器)應及時向碼頭安全部門匯報。
4. 嚴禁使用不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插座和電線。
5. 電工安裝、維修用電設施時,一律嚴禁赤腳。
6. 安全管理部和電工要定期對公司各類用電設備進行檢查,如有發(fā)現(xiàn)各類電器、電線等用電設施損壞,及時更換。
7. 所有辦公室、倉庫、車間等部門人員在離開時要切斷電源,防止火災事故發(fā)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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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單位、部門、崗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及防火責任人職責
(一) 公司防火責任人職責:
1. 貫徹執(zhí)行國家《消防條例》和上級有關消防、安全法規(guī),推行逐級防火責任制。
2. 組織制定港內消防設施更換計劃,審定安全操作規(guī)程。
3. 組織安排每月消防、安全大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責成有關部門限期整改。
4. 遇有火警、火災,制定臨時撲救方案,并指揮實施。
5. 查究發(fā)生火警、火災原因,對事故責任者作出處理決定。
6. 對公司的消防工作、安全生產全面負責管理。
(二) 部門級防火人職責
1. 負責本部門管轄的倉庫、油料存放點、電焊區(qū)、易燃物品區(qū)等全面安全防火工作。
2. 貫徹執(zhí)行上級有關消防工作的法規(guī),文件和指示以及本公司安全防火等各項管理規(guī)定。
3. 把安全防火工作列入本部門正常工作內容,做到同布置、同檢查、同總結,同落實。
4. 除參加公司組織的安全防火大檢查外,本部門每月自查一次,發(fā)現(xiàn)隱患及時整改。
5. 經常向職工進行安全防火的宣傳教育,消防知識教育,提高職工的防火警惕性。
6. 如遇火災,及時帶領職工群眾撲救、援救,并協(xié)助調查火災原因。
7. 對本部人員因失職行為造成的消防火災事故要負管理責任。
(三) 班組級防火責任人職責:
1. 負責本班組工作范圍內的安全防火工作,貫徹執(zhí)行上級及公司有關安全防火工作的指示規(guī)定。
2. 帶領組員學習安全防火知識,消防知識,樹立“防火工作,人人有責”的觀念。
3. 經常對安全防火或消防設施進行檢查,發(fā)現(xiàn)存在問題及時解決,并把情況報告部門領導。
4. 如遇火警火災,及時帶領組員趕赴現(xiàn)場撲救或援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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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消防安全教育制度
1. 加強消防職業(yè)安全培訓,教育職工群防群治,做好火災、爆炸事故的預防和撲救工作。
2. 定期張貼消防宣傳標語,掛消防宣傳圖,致力提高職工消防安全意識、消防業(yè)務水平和防火、滅火基本技能。
3. 制定落實每年組織全體員工進行一次消防滅火實戰(zhàn)演習,義務消防隊每月進行訓練。
4. 嚴格要求員工通過經?;⒅贫然慕逃嘤?,使在各自懂得在崗位生產過程中的火災危險性,懂得預防火災的措施,懂得火災撲救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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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防火檢查制度
1. 設立防火檢查登記表,詳細記錄檢查情況。
2. 落實三級防火檢查:即班長和職工在上班前后對本崗位( 地段)自查一次,由車間(倉庫)防火負責人負責,每周檢查一次;檢查完畢,由班長或車間防火責任人登記簽名;公司(倉庫)防火責任人每月組織有關部門責任人檢查一次。
3. 發(fā)現(xiàn)隱患,提出整改意見,并在下月檢查時,對整改情況予以復查;難以整改的要向公司防火責任人報告。
4. 每次防火檢查,應根據本行業(yè)、本崗位的特點著重做好三件事:一是關好窗,二是切斷電源,三是清理易燃雜物,檢查是否遺留煙頭、火種和其他災害隱患。對重點要害部位和用火用電多的工作場所進行全面的細致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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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整改火災隱患制度
1. 為確保安全生產,保護公司財產和員工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 制定每日防火巡查計劃,在巡查中發(fā)現(xiàn)火災隱患情況必須及時向其所在的部門領導、防火責任人提出口頭或書面形式進行整改意見,切不可拖延。
3. 對一時解決不了的火災隱患,安全部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并定時、定人、抓緊整改落實。
4. 對無意整改火災隱患或無法完成整改火災隱患部門領導、防火責任人,安全部有權暫停其工作,并報公司領導作出處理。
5. 整改火災隱患由安全部負責、落實,任何部門、個人必須服從管理,安全部工作人員必須嚴格按規(guī)章制度辦事,不得放松消防安全意識,做到從嚴要求自己認真做好本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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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消防設備定期檢測、維修制度
1. 港區(qū)內按照國家有關消防技術規(guī)范要求,配套消防設施和器材。
2. 消防器材應當放置在明顯和便于取用的地方,周圍不準堆放物品 和雜物。
3. 港區(qū)內的各類消防設施、器材由專人管理,負責檢查、維修、保養(yǎng)、更換和添置,保證完好有效,嚴禁圈占、埋壓和亂用。
4. 對消防水池、消防栓、滅火器等消防設施器材經常進行檢查,保持完善備用。
5. 港區(qū)內的消防車道和倉庫、辦公室、車間等消防通道,嚴禁堆放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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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管理制度
1. 港區(qū)內的安全出口數目、疏散寬度和距離,必須符合《消防法》的有關規(guī)定。
2. 安全出口通道不得存放貨物,不準停放車輛和其他有影響疏散的遮擋物。
3. 安全管理部門每天要進行安全巡視檢查,嚴禁安全出口上鎖、堵塞,保證碼頭內所有安全出口正常通行。
4. 碼頭內所有倉庫、車間、辦公樓等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必須設置疏散指示標志和符合標準的燈光疏散指示標志。
5. 安全部應對碼頭各種安全疏散指示牌進行檢查保養(yǎng),發(fā)現(xiàn)損壞要及時更換維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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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單位建立防火檔案制度
1. 為了使防火工作能順利地進行,便于有效的安全管理,特建立本制度。
2. 為便于查找和使用,防火檔案資料應按其系統(tǒng)進行分類編號。
3. 公司防火檔案由安全部嚴加保管,未經公司領導同意任何人員不能查看檔案資料。
4. 消防監(jiān)督檔案在保管人員變動時辦好移交手續(xù),不得把檔案帶走或據為己有。
5. 凡涉及到公司重大機密內容,不能歸入此檔,以防泄密,并嚴格落實防火檔案保管責任人。
6. 消防防火檔案及其材料在撤銷、銷毀時必須經公司領導同意方可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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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每日防火巡查制度
1. 安全部負責每日防火巡視計劃,保證巡查工作順利完成。
2. 巡查員必須堅守工作崗位,嚴格執(zhí)行工作,未經部門領導允許,不得私自離崗,違者按公司有關規(guī)章制度進行處罰。
3. 巡查員在每日防火巡查中如發(fā)現(xiàn)有消防隱患情況時必須如實記錄,并即報其部門領導或防火責任人,商議解決隱患,待確實無法解決時向公司領導報告。
4. 安全部是碼頭防火監(jiān)督部門,每日防火巡查時如發(fā)現(xiàn)有違反消防安全防火管理規(guī)定的人員進行防火教育,糾正錯誤,并進行處罰,嚴重違反者送公安消防局處理。
5. 安全部防火巡查員除對碼頭作重點巡查外,其他部門同樣要安排人員進行對本部門自查。
6. 防火巡查員每日必須進行嚴格巡查,不得放松防火意識,更不能隔日巡查。
到文件頭
十、職工定期消防培訓制度
1. 為了保障消防安全,提高員工滅火作戰(zhàn)力量,特制定本制度。
2. 成立義務消防隊,落實義務消防隊訓練計劃,每月進行一次消防訓練,并做好訓練記錄。
3. 每年由公司領導組織全港員工進行一次大規(guī)模的消防滅火實戰(zhàn)演習。
4. 凡屬本公司重點工種生產人員必須到消防局參加學習消防培訓,培訓上崗證后方可從事重點工種工作。
5. 公司安全部是碼頭的安全監(jiān)察部門,除對本部門員工進行嚴格學習培訓外,還要經常深入到其他部門(倉庫、車間)等,對其員工進行消防指導工作,形成人人會消防、人人重消防意識。
到文件頭
十一、重點工種人員持證上崗制度
1. 為了防止火災事故發(fā)生,保障公司消防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 凡是公司的倉庫員、安全員、電工、燒焊工等重點工種人員,在上崗前必須先進行培訓、學習、領取有關工種的上崗證后,方可上崗作業(yè)。公司安全部人員有權查看重點工種人員上崗證。
3. 不同的重點工種人員應按其種類上崗證進行各自工種作業(yè)、不得拿非本行業(yè)的上崗證進行工作。
4. 重點工種人員上崗證應細心保管,防止遺失,上崗證不得轉借他人使用。
5. 凡無上崗證、上崗證過期使用者及持假證上崗者均屬違章行為,按公司有關條例進行處罰。
6. 重點工種人員的上崗證遺失或過期后,應及時向安全部報告,其間該人員暫時不得從事其重點工種的工作,待補辦證后方可正常作業(y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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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滅火疏散預案制度
1. 制度緊急的疏散方案,定期組織疏散演習,當發(fā)生火災時,在崗工作人員才能立即引導在場人員疏散。
2. 人員疏散工作,應設專人指揮、分組行動、互相配合。
3. 火災襲來時內部指揮疏散引導人員不斷用手勢或喊話的方式引導并迅速疏散其他人員逃生,不能貪戀財物。
4. 外部疏散人員應將已疏散到外人員引導到安全地方,并維護外部秩序,為消防隊到場滅火創(chuàng)造條件。
5. 疏散完畢,安全部人員馬上加入滅火自救并協(xié)助消防隊滅火。
6. 滅火疏散期間,安全部人員必須堅守工作崗位,參加滅火疏散行動,不得私自離崗,違者按公司有關規(guī)定處罰。
到文件頭
十三、消防中心值班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