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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lián)營股本貸款合同(13份范本)

更新時間:2024-11-20 查看人數(shù):44

聯(lián)營股本貸款合同

第1篇 聯(lián)營股本貸款合同樣板

合同編號:_________

貸款人: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

借款人為發(fā)展出口商品生產基地,增加外匯收入,組建聯(lián)營(合作)企業(yè),向貸款人申請聯(lián)營股本貸款。雙方根據國務院頒布的《借款合同條例》協(xié)商簽定本合同并共同恪守下列條款。

一、貸款金額

本合同項下貸款最高金額為人民幣 _________萬元。

二、貸款期限

本合同項下貸款期限為自 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起至 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止。

三、貸款用途

本合同項下貸款限用于借款人與 組建(合作) 廠的投資股本。

四、貸款利率及利息計收

1.本合同項下為月息 ‰(一個月以3天計算)。

2.貸款使用期間,若中國人民銀行或中國xx總行調整貸款利率,本合同規(guī)定利率將作相應調整。

3.本合同項下貸款利息按季計收,每季最后一個月的二十日為結息日。

4.貸款利息由貸款人在結息日主動從借款人在貸款人及其分、支機構開立的專用基金存款戶中或其他帳戶中收取,或由借款人在結息日前三個工作日前將利息匯入貸款人指定的帳戶。

五、貸款支用

1.本合同所列貸款,借款人應按照貸款申請書所列使用時間支用,如有改變,應事先征得貸款人同意。

2.借款人未向貸款人提出改變支用時間的申請并取得貸款人同意,其超過貸款申請書所列使用時間未支用貸款金額的一部或全部,應視為自動取消,未支用金額不得再繼續(xù)支用。

3.借款人在支用貸款時,應在實際支用日三個工作日前向貸款人提交有關貸款憑證,貸款人憑以發(fā)放貸款。

六、貸款的償還

1.本合同項下貸款應按申請書所列還款計劃償還。由于客觀原因借款人不能按期歸還,借款人應向貸款人提出展期申請,經貸款人同意后,才能延期償還。

2.借款人以貸款投資的聯(lián)營企業(yè)分得的稅前利潤歸還貸款。

七、貸款保證

1.借款人用企業(yè)自有的折舊、生產發(fā)展基金及其他企業(yè)基金作為還款保證,借款人不能按合同期限償還貸款,貸款人有權在借款人專用基金帳戶中扣收。

2.本合同項下的貸款由 出具的無條件不可撤銷擔保書作為償還貸款的保證。

八、違約及違約處理

(一)違約

借款人發(fā)生下列情況中一項或數(shù)項時即構成違約。

(1)借款人不能按申請書所列的還款計劃償還貸款。

(2)借款人未按規(guī)定的用途使用貸款。

(3)借款人所投資的聯(lián)營企業(yè)在貸款期內由于任何原因'關、停、并、轉',或聯(lián)營(合作)雙方中止聯(lián)營(合作)。

(4)借款人其他違反合同的行為。

(二)違約處理

借款人構成前款違約行為,貸款人有權按下列條款一項或數(shù)項規(guī)定處理。

(1)以書面通知借款人,告知其違約問題,并責成限期采取有效措施,糾正違約行為。

(2)對借款人未按規(guī)定用途使用的擠占挪用貸款,在本合同規(guī)定利率基礎上加收利息1%。

(3)對借款人未按規(guī)定期限償還貸款,貸款人對逾期部分的貸款在本合同規(guī)定的利率基礎上加收利息3%。

(4)停止發(fā)放本合同項下的全部金額或尚未支用的貸款余額。

(5)提前收回本合同項下的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由貸款人從借款人專用基金帳戶中主動扣收,或采取貸款人認為必要的其他方式追索。

(6)向擔保人追索未償還的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貸款本息。

九、合同的生效、變更及解除

1.本合同經借款人、貸款人雙方簽章后生效,在貸款本息全部清償后自動失效。

2.除由于貸款違約原因外,借款人或貸款人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應征得另一方同意,雙方未協(xié)商一致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3.本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有關規(guī)定發(fā)生了變化,合同雙方應對本合同作相應的修改、變更或解除。

十、其他

1.本合同項下貸款項目的貸款申請書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附件,其所列各條款與本合同項下的有關條款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2.借款人保證向貸款人按月提供有關計劃、統(tǒng)計、財務會計報表及其他有關資料。

3.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fā)生爭議,雙方應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時,雙方同意由 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xié)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借款人公章:_________ 貸款人公章:_________

負責人簽章:_________ 負責人簽章: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

第2篇 聯(lián)營股本貸款合同通用

合同編號:

貸款人:

借款人:

借款人為發(fā)展出口商品生產基地,增加外匯收入,組建聯(lián)營(合作)企業(yè),向貸款人申請聯(lián)營股本貸款。雙方根據國務院頒布的《借款合同條例》協(xié)商簽定本合同并共同恪守下列條款。

一、貸款金額

本合同項下貸款最高金額為人民幣 萬元。

二、貸款期限

本合同項下貸款期限為自一九 年 月 日起至一九 年 月 日止。

三、貸款用途

本合同項下貸款限用于借款人與____組建(合作)____廠的投資股本。

四、貸款利率及利息計收

1.本合同項下為月息 ‰(一個月以30天計算)。

2.貸款使用期間,若中國人民銀行或中國銀行總行調整貸款利率,本合同規(guī)定利率將作相應調整。

3.本合同項下貸款利息按季計收,每季最后一個月的二十日為結息日。

4.貸款利息由貸款人在結息日主動從借款人在貸款人及其分、支機構開立的專用基金存款戶中或其他帳戶中收取,或由借款人在結息日前三個工作日前將利息匯入貸款人指定的帳戶。

五、貸款支用

1.本合同所列貸款,借款人應按照貸款申請書所列使用時間支用,如有改變,應事先征得貸款人同意。

2.借款人未向貸款人提出改變支用時間的申請并取得貸款人同意,其超過貸款申請書所列使用時間未支用貸款金額的一部或全部,應視為自動取消,未支用金額不得再繼續(xù)支用。

3.借款人在支用貸款時,應在實際支用日三個工作日前向貸款人提交有關貸款憑證,貸款人憑以發(fā)放貸款。

六、貸款的償還

1.本合同項下貸款應按申請書所列還款計劃償還。由于客觀原因借款人不能按期歸還,借款人應向貸款人提出展期申請,經貸款人同意后,才能延期償還。

2.借款人以貸款投資的聯(lián)營企業(yè)分得的稅前利潤歸還貸款。

七、貸款保證

1.借款人用企業(yè)自有的折舊、生產發(fā)展基金及其他企業(yè)基金作為還款保證,借款人不能按合同期限償還貸款,貸款人有權在借款人專用基金帳戶中扣收。

2.本合同項下的貸款由 出具的無條件不可撤銷擔保書作為償還貸款的保證。

八、違約及違約處理

(一)違約

借款人發(fā)生下列情況中一項或數(shù)項時即構成違約。

(1)借款人不能按申請書所列的還款計劃償還貸款。

(2)借款人未按規(guī)定的用途使用貸款。

(3)借款人所投資的聯(lián)營企業(yè)在貸款期內由于任何原因“關、停、并、轉”,或聯(lián)營(合作)雙方中止聯(lián)營(合作)。

(4)借款人其他違反合同的行為。

(二)違約處理

借款人構成前款違約行為,貸款人有權按下列條款一項或數(shù)項規(guī)定處理。

(1)以書面通知借款人,告知其違約問題,并責成限期采取有效措施,糾正違約行為。

(2)對借款人未按規(guī)定用途使用的擠占挪用貸款,在本合同規(guī)定利率基礎上加收利息100%。

(3)對借款人未按規(guī)定期限償還貸款,貸款人對逾期部分的貸款在本合同規(guī)定的利率基礎上加收利息30%。

(4)停止發(fā)放本合同項下的全部金額或尚未支用的貸款余額。

(5)提前收回本合同項下的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由貸款人從借款人專用基金帳戶中主動扣收,或采取貸款人認為必要的其他方式追索。

(6)向擔保人追索未償還的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貸款本息。

九、合同的生效、變更及解除

1.本合同經借款人、貸款人雙方簽章后生效,在貸款本息全部清償后自動失效。

2.除由于貸款違約原因外,借款人或貸款人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應征得另一方同意,雙方未協(xié)商一致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3.本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有關規(guī)定發(fā)生了變化,合同雙方應對本合同作相應的修改、變更或解除。

十、其他

1.本合同項下貸款項目的貸款申請書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附件,其所列各條款與本合同項下的有關條款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2.借款人保證向貸款人按月提供有關計劃、統(tǒng)計、財務會計報表及其他有關資料。

3.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fā)生爭議,雙方應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時,雙方同意由___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xié)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借款人公章 貸款人公章

負責人簽章 負責人簽章

簽約日期____

簽約地點____

第3篇 聯(lián)營股本貸款合同范本

合同編號:

貸款人:

借款人:

借款人為發(fā)展出口商品生產基地,增加外匯收入,組建聯(lián)營(合作)企業(yè),向貸款人申請聯(lián)營股本貸款。雙方根據國務院頒布的《借款合同條例》協(xié)商簽定本合同并共同恪守下列條款。

一、貸款金額

本合同項下貸款最高金額為人民幣萬元。

二、貸款期限

本合同項下貸款期限為自一九年月日起至一九年月日止。

三、貸款用途

本合同項下貸款限用于借款人與____組建(合作)____廠的投資股本。

四、貸款利率及利息計收

1.本合同項下為月息(一個月以30天計算)。

2.貸款使用期間,若中國人民銀行或中國銀行總行調整貸款利率,本合同規(guī)定利率將作相應調整。

3.本合同項下貸款利息按季計收,每季最后一個月的二十日為結息日。

4.貸款利息由貸款人在結息日主動從借款人在貸款人及其分、支機構開立的專用基金存款戶中或其他帳戶中收取,或由借款人在結息日前三個工作日前將利息匯入貸款人指定的帳戶。

五、貸款支用

1.本合同所列貸款,借款人應按照貸款申請書所列使用時間支用,如有改變,應事先征得貸款人同意。

2.借款人未向貸款人提出改變支用時間的申請并取得貸款人同意,其超過貸款申請書所列使用時間未支用貸款金額的一部或全部,應視為自動取消,未支用金額不得再繼續(xù)支用。

3.借款人在支用貸款時,應在實際支用日三個工作日前向貸款人提交有關貸款憑證,貸款人憑以發(fā)放貸款。

六、貸款的償還

1.本合同項下貸款應按申請書所列還款計劃償還。由于客觀原因借款人不能按期歸還,借款人應向貸款人提出展期申請,經貸款人同意后,才能延期償還。

2.借款人以貸款投資的聯(lián)營企業(yè)分得的稅前利潤歸還貸款。

七、貸款保證

1.借款人用企業(yè)自有的折舊、生產發(fā)展基金及其他企業(yè)基金作為還款保證,借款人不能按合同期限償還貸款,貸款人有權在借款人專用基金帳戶中扣收。

2.本合同項下的貸款由出具的無條件不可撤銷擔保書作為償還貸款的保證。

八、違約及違約處理

(一)違約

借款人發(fā)生下列情況中一項或數(shù)項時即構成違約。

(1)借款人不能按申請書所列的還款計劃償還貸款。

(2)借款人未按規(guī)定的用途使用貸款。

(3)借款人所投資的聯(lián)營企業(yè)在貸款期內由于任何原因關、停、并、轉,或聯(lián)營(合作)雙方中止聯(lián)營(合作)。

(4)借款人其他違反合同的行為。

(二)違約處理

借款人構成前款違約行為,貸款人有權按下列條款一項或數(shù)項規(guī)定處理。

(1)以書面通知借款人,告知其違約問題,并責成限期采取有效措施,糾正違約行為。

(2)對借款人未按規(guī)定用途使用的擠占挪用貸款,在本合同規(guī)定利率基礎上加收利息100%。

(3)對借款人未按規(guī)定期限償還貸款,貸款人對逾期部分的貸款在本合同規(guī)定的利率基礎上加收利息30%。

(4)停止發(fā)放本合同項下的全部金額或尚未支用的貸款余額。

(5)提前收回本合同項下的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由貸款人從借款人專用基金帳戶中主動扣收,或采取貸款人認為必要的其他方式追索。

(6)向擔保人追索未償還的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貸款本息。

九、合同的生效、變更及解除

1.本合同經借款人、貸款人雙方簽章后生效,在貸款本息全部清償后自動失效。

2.除由于貸款違約原因外,借款人或貸款人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應征得另一方同意,雙方未協(xié)商一致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3.本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有關規(guī)定發(fā)生了變化,合同雙方應對本合同作相應的修改、變更或解除。

十、其他

1.本合同項下貸款項目的貸款申請書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附件,其所列各條款與本合同項下的有關條款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2.借款人保證向貸款人按月提供有關計劃、統(tǒng)計、財務會計報表及其他有關資料。

3.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fā)生爭議,雙方應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時,雙方同意由___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xié)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借款人公章 貸款人公章

負責人簽章 負責人簽章

簽約日期____

簽約地點____

第4篇 聯(lián)營股本貸款合約書

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為發(fā)展出口商品生產基地,增加外匯收入,組建聯(lián)營(合作)企業(yè),向貸款人申請聯(lián)營股本貸款。

雙方協(xié)商簽定本合同并共同恪守下列條款。

第一條本合同項下貸款最高金額為人民幣____萬元。

第二條本合同項下貸款期限為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上。

第三條本合同項下貸款限用于借款人與____組建(合作)____廠的投資股本。

第四條貸款利率及利息計收

本合同項下貸款利率為月息____‰(一個月以30天計算)。

貸款使用期間,若中國人民銀行或中國銀行總行調整貸款利率,本合同規(guī)定利率將作相應調整。

本合同項下貸款利息按季計收,每季最后一個月的20日為結息日。

貸款利息由貸款人在結息日主動從借款人在貸款人及其分支機構開立的專用基金存款戶中或其他賬戶中收取,或由借款人在結息日前三個工作日前將利息匯入貸款人指定的賬戶。

第五條貸款支用

本合同所列貸款,借款人應按照貸款申請書所列使用時間支用,如有改變,應事先征得貸款人同意。

借款人未向貸款人提出改變支用時間的申請并取得貸款人同意,其超過貸款申請書所列使用時間未支用貸款金額的一部分或全部,應視為自動取消,未支用金額不得再繼續(xù)支用。

借款人在支用貸款時,應在實際支用日三個工作日前向貸款人提交有關貸款憑證,貸款人憑以發(fā)放貸款。

第六條貸款的償還

本合同項下貸款應按申請書所列還款計劃償還。

由于客觀原因借款人不能按期歸還,借款人應向貸款人提出延期申請,經貸款人同意后,才能延期償還。

借款人以貸款投資的聯(lián)營企業(yè)分得的稅前利潤歸還貸款。

第七條貸款保證

借款人用企業(yè)自有的折舊、生產發(fā)展基金及其他企業(yè)基金作為還款保證,借款人不能按合同期限償還貸款,貸款人有權在借款人專用基金賬戶中扣收。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由____出具的無條件不可撤銷擔保。

第八條違約及違約處理:借款人發(fā)生下列情況中一項或數(shù)項時即構成違約。

借款人不按申請書所列的還款計劃償還貸款。

借款人未按規(guī)定的用途使用貸款。

借款人所投資的聯(lián)營企業(yè)在貸款期內由于任何原因“關、停、并、轉”,或聯(lián)營(合作)雙方中止聯(lián)營(合作)。

借款人其他違反合同的行為。

借款人構成前款違約行為,貸款人有權按下列條款一項或數(shù)項規(guī)定處理。

(1)以書面通知借款人,告知其違約問題,并責成限期采取有效措施,糾正違約行為。

(2)對借款未按規(guī)定用途使用的擠占挪用貸款,在本合同規(guī)定利率基礎上加利息100%。

(3)對借款人未按規(guī)定期限償還貸款,貸款人對逾期部分發(fā)的貸款在本合同規(guī)定的利率基礎上加收利息30%。

(4)停止發(fā)放本合同項下的全部金額或尚未支用的貸款余額。

(5)提前收回本合同項下的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

由貸款人從借款人專用基金賬戶中扣收,或采取貸款人認為必要的其他方式追索。

(6)向擔保人追索未償還的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貸款本息。

第九條合同的生效、變更及解除

本合同經借款、貸款人雙方簽章后生效,在貸款本息全部清償后自動失效。

除由于貸款違約原因外,借款人或貸款人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應征得另一方同意,雙方未協(xié)商一致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本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有關規(guī)定發(fā)生了變化,合同雙方應對本合同作相應的修改、變更或解除。

第十條其他約定

本合同項下貸款項目的貸款申請書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附件,其所列各條款與本合同項下的有關條款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保證向貸款人按月提供有關計劃、統(tǒng)計、財務會計報表及其他有關資料。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fā)生爭議,雙方應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時,雙方同意按_______項解決:

(1)由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借款人:(公章)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公章)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5篇 聯(lián)營股本貸款合同樣書通用版

貸款人: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

借款人為發(fā)展出口商品生產基地,增加外匯收入,組建聯(lián)營(合作)企業(yè),向貸款人申請聯(lián)營股本貸款。雙方根據國務院頒布的《借款合同條例》協(xié)商簽定本合同并共同恪守下列條款。

一、貸款金額

本合同項下貸款最高金額為人民幣 _______萬元。

二、貸款期限

本合同項下貸款期限為自 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起至 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止。

三、貸款用途

本合同項下貸款限用于借款人與 組建(合作) 廠的投資股本。

四、貸款利率及利息計收

1.本合同項下為月息 ‰(一個月以30天計算)。

2.貸款使用期間,若中國人民銀行或中國xx總行調整貸款利率,本合同規(guī)定利率將作相應調整。

3.本合同項下貸款利息按季計收,每季最后一個月的二十日為結息日。

4.貸款利息由貸款人在結息日主動從借款人在貸款人及其分、支機構開立的專用基金存款戶中或其他帳戶中收取,或由借款人在結息日前三個工作日前將利息匯入貸款人指定的帳戶。

五、貸款支用

1.本合同所列貸款,借款人應按照貸款申請書所列使用時間支用,如有改變,應事先征得貸款人同意。

2.借款人未向貸款人提出改變支用時間的申請并取得貸款人同意,其超過貸款申請書所列使用時間未支用貸款金額的一部或全部,應視為自動取消,未支用金額不得再繼續(xù)支用。

3.借款人在支用貸款時,應在實際支用日三個工作日前向貸款人提交有關貸款憑證,貸款人憑以發(fā)放貸款。

六、貸款的償還

1.本合同項下貸款應按申請書所列還款計劃償還。由于客觀原因借款人不能按期歸還,借款人應向貸款人提出展期申請,經貸款人同意后,才能延期償還。

2.借款人以貸款投資的聯(lián)營企業(yè)分得的稅前利潤歸還貸款。

七、貸款保證

1.借款人用企業(yè)自有的折舊、生產發(fā)展基金及其他企業(yè)基金作為還款保證,借款人不能按合同期限償還貸款,貸款人有權在借款人專用基金帳戶中扣收。

2.本合同項下的貸款由 出具的無條件不可撤銷擔保書作為償還貸款的保證。

八、違約及違約處理

(一)違約

借款人發(fā)生下列情況中一項或數(shù)項時即構成違約。

借款人不能按申請書所列的還款計劃償還貸款。

借款人未按規(guī)定的用途使用貸款。

借款人所投資的聯(lián)營企業(yè)在貸款期內由于任何原因'關、停、并、轉',或聯(lián)營(合作)雙方中止聯(lián)營(合作)。

借款人其他違反合同的行為。

(二)違約處理

借款人構成前款違約行為,貸款人有權按下列條款一項或數(shù)項規(guī)定處理。

以書面通知借款人,告知其違約問題,并責成限期采取有效措施,糾正違約行為。

對借款人未按規(guī)定用途使用的擠占挪用貸款,在本合同規(guī)定利率基礎上加收利息100%。

對借款人未按規(guī)定期限償還貸款,貸款人對逾期部分的貸款在本合同規(guī)定的利率基礎上加收利息30%。

停止發(fā)放本合同項下的全部金額或尚未支用的貸款余額。

(5)提前收回本合同項下的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由貸款人從借款人專用基金帳戶中主動扣收,或采取貸款人認為必要的其他方式追索。

(6)向擔保人追索未償還的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貸款本息。

九、合同的生效、變更及解除

1.本合同經借款人、貸款人雙方簽章后生效,在貸款本息全部清償后自動失效。

2.除由于貸款違約原因外,借款人或貸款人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應征得另一方同意,雙方未協(xié)商一致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3.本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有關規(guī)定發(fā)生了變化,合同雙方應對本合同作相應的修改、變更或解除。

十、其他

1.本合同項下貸款項目的貸款申請書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附件,其所列各條款與本合同項下的有關條款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2.借款人保證向貸款人按月提供有關計劃、統(tǒng)計、財務會計報表及其他有關資料。

3.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fā)生爭議,雙方應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時,雙方同意由 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xié)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借款人公章:_________ 貸款人公章:_________

負責人簽章:_________ 負責人簽章: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

第6篇 聯(lián)營股本貸款合同協(xié)議書

合同編號:

貸款人:

借款人:

借款人為發(fā)展出口商品生產基地,增加外匯收入,組建聯(lián)營(合作)企業(yè),向貸款人申請聯(lián)營股本貸款。雙方根據國務院頒布的《借款合同條例》協(xié)商簽定本合同并共同恪守下列條款。

一、貸款金額

本合同項下貸款最高金額為人民幣 萬元。

二、貸款期限

本合同項下貸款期限為自一九 年 月 日起至一九 年 月 日止。

三、貸款用途

本合同項下貸款限用于借款人與____組建(合作)____廠的投資股本。

四、貸款利率及利息計收

1.本合同項下為月息 ‰(一個月以30天計算)。

2.貸款使用期間,若中國人民銀行或中國銀行總行調整貸款利率,本合同規(guī)定利率將作相應調整。

3.本合同項下貸款利息按季計收,每季最后一個月的二十日為結息日。

4.貸款利息由貸款人在結息日主動從借款人在貸款人及其分、支機構開立的專用基金存款戶中或其他帳戶中收取,或由借款人在結息日前三個工作日前將利息匯入貸款人指定的帳戶。

五、貸款支用

1.本合同所列貸款,借款人應按照貸款申請書所列使用時間支用,如有改變,應事先征得貸款人同意。

2.借款人未向貸款人提出改變支用時間的申請并取得貸款人同意,其超過貸款申請書所列使用時間未支用貸款金額的一部或全部,應視為自動取消,未支用金額不得再繼續(xù)支用。

3.借款人在支用貸款時,應在實際支用日三個工作日前向貸款人提交有關貸款憑證,貸款人憑以發(fā)放貸款。

六、貸款的償還

1.本合同項下貸款應按申請書所列還款計劃償還。由于客觀原因借款人不能按期歸還,借款人應向貸款人提出展期申請,經貸款人同意后,才能延期償還。

2.借款人以貸款投資的聯(lián)營企業(yè)分得的稅前利潤歸還貸款。

七、貸款保證

1.借款人用企業(yè)自有的折舊、生產發(fā)展基金及其他企業(yè)基金作為還款保證,借款人不能按合同期限償還貸款,貸款人有權在借款人專用基金帳戶中扣收。

2.本合同項下的貸款由 出具的無條件不可撤銷擔保書作為償還貸款的保證。

八、違約及違約處理

(一)違約

借款人發(fā)生下列情況中一項或數(shù)項時即構成違約。

(1)借款人不能按申請書所列的還款計劃償還貸款。

(2)借款人未按規(guī)定的用途使用貸款。

(3)借款人所投資的聯(lián)營企業(yè)在貸款期內由于任何原因“關、停、并、轉”,或聯(lián)營(合作)雙方中止聯(lián)營(合作)。

(4)借款人其他違反合同的行為。

(二)違約處理

借款人構成前款違約行為,貸款人有權按下列條款一項或數(shù)項規(guī)定處理。

(1)以書面通知借款人,告知其違約問題,并責成限期采取有效措施,糾正違約行為。

(2)對借款人未按規(guī)定用途使用的擠占挪用貸款,在本合同規(guī)定利率基礎上加收利息100%。

(3)對借款人未按規(guī)定期限償還貸款,貸款人對逾期部分的貸款在本合同規(guī)定的利率基礎上加收利息30%。

(4)停止發(fā)放本合同項下的全部金額或尚未支用的貸款余額。

(5)提前收回本合同項下的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由貸款人從借款人專用基金帳戶中主動扣收,或采取貸款人認為必要的其他方式追索。

(6)向擔保人追索未償還的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貸款本息。

九、合同的生效、變更及解除

1.本合同經借款人、貸款人雙方簽章后生效,在貸款本息全部清償后自動失效。

2.除由于貸款違約原因外,借款人或貸款人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應征得另一方同意,雙方未協(xié)商一致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3.本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有關規(guī)定發(fā)生了變化,合同雙方應對本合同作相應的修改、變更或解除。

十、其他

1.本合同項下貸款項目的貸款申請書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附件,其所列各條款與本合同項下的有關條款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2.借款人保證向貸款人按月提供有關計劃、統(tǒng)計、財務會計報表及其他有關資料。

3.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fā)生爭議,雙方應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時,雙方同意由___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xié)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借款人公章 貸款人公章

負責人簽章 負責人簽章

簽約日期____

簽約地點____

第7篇 聯(lián)營股本貸款合同

合同編號:

貸款人:

借款人:

借款人為發(fā)展出口商品生產基地,增加外匯收入,組建聯(lián)營(合作)企業(yè),向貸款人申請聯(lián)營股本貸款。雙方根據國務院頒布的《借款合同條例》協(xié)商簽定本合同并共同恪守下列條款。

一、貸款金額

本合同項下貸款最高金額為人民幣 萬元。

二、貸款期限

本合同項下貸款期限為自一九 年 月 日起至一九 年 月 日止。

三、貸款用途

本合同項下貸款限用于借款人與____組建(合作)____廠的投資股本。

四、貸款利率及利息計收

1.本合同項下為月息 ‰(一個月以30天計算)。

2.貸款使用期間,若中國人民銀行或中國銀行總行調整貸款利率,本合同規(guī)定利率將作相應調整。

3.本合同項下貸款利息按季計收,每季最后一個月的二十日為結息日。

4.貸款利息由貸款人在結息日主動從借款人在貸款人及其分、支機構開立的專用基金存款戶中或其他帳戶中收取,或由借款人在結息日前三個工作日前將利息匯入貸款人指定的帳戶。

五、貸款支用

1.本合同所列貸款,借款人應按照貸款申請書所列使用時間支用,如有改變,應事先征得貸款人同意。

2.借款人未向貸款人提出改變支用時間的申請并取得貸款人同意,其超過貸款申請書所列使用時間未支用貸款金額的一部或全部,應視為自動取消,未支用金額不得再繼續(xù)支用。

3.借款人在支用貸款時,應在實際支用日三個工作日前向貸款人提交有關貸款憑證,貸款人憑以發(fā)放貸款。

六、貸款的償還

1.本合同項下貸款應按申請書所列還款計劃償還。由于客觀原因借款人不能按期歸還,借款人應向貸款人提出展期申請,經貸款人同意后,才能延期償還。

2.借款人以貸款投資的聯(lián)營企業(yè)分得的稅前利潤歸還貸款。

七、貸款保證

1.借款人用企業(yè)自有的折舊、生產發(fā)展基金及其他企業(yè)基金作為還款保證,借款人不能按合同期限償還貸款,貸款人有權在借款人專用基金帳戶中扣收。

2.本合同項下的貸款由 出具的無條件不可撤銷擔保書作為償還貸款的保證。

八、違約及違約處理

(一)違約

借款人發(fā)生下列情況中一項或數(shù)項時即構成違約。

(1)借款人不能按申請書所列的還款計劃償還貸款。

(2)借款人未按規(guī)定的用途使用貸款。

(3)借款人所投資的聯(lián)營企業(yè)在貸款期內由于任何原因“關、停、并、轉”,或聯(lián)營(合作)雙方中止聯(lián)營(合作)。

(4)借款人其他違反合同的行為。

(二)違約處理

借款人構成前款違約行為,貸款人有權按下列條款一項或數(shù)項規(guī)定處理。

(1)以書面通知借款人,告知其違約問題,并責成限期采取有效措施,糾正違約行為。

(2)對借款人未按規(guī)定用途使用的擠占挪用貸款,在本合同規(guī)定利率基礎上加收利息100%。

(3)對借款人未按規(guī)定期限償還貸款,貸款人對逾期部分的貸款在本合同規(guī)定的利率基礎上加收利息30%。

(4)停止發(fā)放本合同項下的全部金額或尚未支用的貸款余額。

(5)提前收回本合同項下的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由貸款人從借款人專用基金帳戶中主動扣收,或采取貸款人認為必要的其他方式追索。

(6)向擔保人追索未償還的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貸款本息。

九、合同的生效、變更及解除

1.本合同經借款人、貸款人雙方簽章后生效,在貸款本息全部清償后自動失效。

2.除由于貸款違約原因外,借款人或貸款人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應征得另一方同意,雙方未協(xié)商一致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3.本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有關規(guī)定發(fā)生了變化,合同雙方應對本合同作相應的修改、變更或解除。

十、其他

1.本合同項下貸款項目的貸款申請書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附件,其所列各條款與本合同項下的有關條款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2.借款人保證向貸款人按月提供有關計劃、統(tǒng)計、財務會計報表及其他有關資料。

3.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fā)生爭議,雙方應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時,雙方同意由___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xié)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借款人公章 貸款人公章

負責人簽章 負責人簽章

簽約日期____

簽約地點____

第8篇 聯(lián)營股本貸款合同范本通用版本

合同編號:____

貸款人:____

借款人:____

借款人為發(fā)展出口商品生產基地,增加外匯收入,組建聯(lián)營(合作)企業(yè),向貸款人申請聯(lián)營股本貸款。雙方根據國務院頒布的《借款合同條例》協(xié)商簽定本合同并共同恪守下列條款。

一、貸款金額

本合同項下貸款最高金額為人民幣 ____萬元。

二、貸款期限

本合同項下貸款期限為自 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 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貸款用途

本合同項下貸款限用于借款人與 組建(合作) 廠的投資股本。

四、貸款利率及利息計收

1.本合同項下為月息 ‰(一個月以30天計算)。

2.貸款使用期間,若中國人民銀行或中國xx總行調整貸款利率,本合同規(guī)定利率將作相應調整。

3.本合同項下貸款利息按季計收,每季最后一個月的二十日為結息日。

4.貸款利息由貸款人在結息日主動從借款人在貸款人及其分、支機構開立的專用基金存款戶中或其他帳戶中收取,或由借款人在結息日前三個工作日前將利息匯入貸款人指定的帳戶。

五、貸款支用

1.本合同所列貸款,借款人應按照貸款申請書所列使用時間支用,如有改變,應事先征得貸款人同意。

2.借款人未向貸款人提出改變支用時間的申請并取得貸款人同意,其超過貸款申請書所列使用時間未支用貸款金額的一部或全部,應視為自動取消,未支用金額不得再繼續(xù)支用。

3.借款人在支用貸款時,應在實際支用日三個工作日前向貸款人提交有關貸款憑證,貸款人憑以發(fā)放貸款。

六、貸款的償還

1.本合同項下貸款應按申請書所列還款計劃償還。由于客觀原因借款人不能按期歸還,借款人應向貸款人提出展期申請,經貸款人同意后,才能延期償還。

2.借款人以貸款投資的聯(lián)營企業(yè)分得的稅前利潤歸還貸款。

七、貸款保證

1.借款人用企業(yè)自有的折舊、生產發(fā)展基金及其他企業(yè)基金作為還款保證,借款人不能按合同期限償還貸款,貸款人有權在借款人專用基金帳戶中扣收。

2.本合同項下的貸款由 出具的無條件不可撤銷擔保書作為償還貸款的保證。

八、違約及違約處理

(一)違約

借款人發(fā)生下列情況中一項或數(shù)項時即構成違約。

(1)借款人不能按申請書所列的還款計劃償還貸款。

(2)借款人未按規(guī)定的用途使用貸款。

(3)借款人所投資的聯(lián)營企業(yè)在貸款期內由于任何原因'關、停、并、轉',或聯(lián)營(合作)雙方中止聯(lián)營(合作)。

(4)借款人其他違反合同的行為。

(二)違約處理

借款人構成前款違約行為,貸款人有權按下列條款一項或數(shù)項規(guī)定處理。

(1)以書面通知借款人,告知其違約問題,并責成限期采取有效措施,糾正違約行為。

(2)對借款人未按規(guī)定用途使用的擠占挪用貸款,在本合同規(guī)定利率基礎上加收利息100%。

(3)對借款人未按規(guī)定期限償還貸款,貸款人對逾期部分的貸款在本合同規(guī)定的利率基礎上加收利息30%。

(4)停止發(fā)放本合同項下的全部金額或尚未支用的貸款余額。

(5)提前收回本合同項下的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由貸款人從借款人專用基金帳戶中主動扣收,或采取貸款人認為必要的其他方式追索。

(6)向擔保人追索未償還的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貸款本息。

九、合同的生效、變更及解除

1.本合同經借款人、貸款人雙方簽章后生效,在貸款本息全部清償后自動失效。

2.除由于貸款違約原因外,借款人或貸款人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應征得另一方同意,雙方未協(xié)商一致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3.本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有關規(guī)定發(fā)生了變化,合同雙方應對本合同作相應的修改、變更或解除。

十、其他

1.本合同項下貸款項目的貸款申請書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附件,其所列各條款與本合同項下的有關條款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2.借款人保證向貸款人按月提供有關計劃、統(tǒng)計、財務會計報表及其他有關資料。

3.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fā)生爭議,雙方應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時,雙方同意由 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xié)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借款人公章:____ 貸款人公章:

負責人簽章:____ 負責人簽章:

簽約日期:

簽約地點:

第9篇 聯(lián)營股本貸款合同常用版

合同編號:

貸款人:

借款人:

借款人為發(fā)展出口商品生產基地,增加外匯收入,組建聯(lián)營(合作)企業(yè),向貸款人申請聯(lián)營股本貸款。雙方根據國務院頒布的《借款合同條例》協(xié)商簽定本合同并共同恪守下列條款。

一、貸款金額

本合同項下貸款最高金額為人民幣 萬元。

二、貸款期限

本合同項下貸款期限為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貸款用途

本合同項下貸款限用于借款人與 組建(合作) 廠的投資股本。

四、貸款利率及利息計收

1.本合同項下為月息 ‰(一個月以30天計算)。

2.貸款使用期間,若中國人民銀行或中國xx總行調整貸款利率,本合同規(guī)定利率將作相應調整。

3.本合同項下貸款利息按季計收,每季最后一個月的二十日為結息日。

4.貸款利息由貸款人在結息日主動從借款人在貸款人及其分、支機構開立的專用基金存款戶中或其他帳戶中收取,或由借款人在結息日前三個工作日前將利息匯入貸款人指定的帳戶。

五、貸款支用

1.本合同所列貸款,借款人應按照貸款申請書所列使用時間支用,如有改變,應事先征得貸款人同意。

2.借款人未向貸款人提出改變支用時間的申請并取得貸款人同意,其超過貸款申請書所列使用時間未支用貸款金額的一部或全部,應視為自動取消,未支用金額不得再繼續(xù)支用。

3.借款人在支用貸款時,應在實際支用日三個工作日前向貸款人提交有關貸款憑證,貸款人憑以發(fā)放貸款。

六、貸款的償還

1.本合同項下貸款應按申請書所列還款計劃償還。由于客觀原因借款人不能按期歸還,借款人應向貸款人提出展期申請,經貸款人同意后,才能延期償還。

2.借款人以貸款投資的聯(lián)營企業(yè)分得的稅前利潤歸還貸款。

七、貸款保證

1.借款人用企業(yè)自有的折舊、生產發(fā)展基金及其他企業(yè)基金作為還款保證,借款人不能按合同期限償還貸款,貸款人有權在借款人專用基金帳戶中扣收。

2.本合同項下的貸款由 出具的無條件不可撤銷擔保書作為償還貸款的保證。

八、違約及違約處理

(一)違約

借款人發(fā)生下列情況中一項或數(shù)項時即構成違約。

(1)借款人不能按申請書所列的還款計劃償還貸款。

(2)借款人未按規(guī)定的用途使用貸款。

(3)借款人所投資的聯(lián)營企業(yè)在貸款期內由于任何原因'關、停、并、轉',或聯(lián)營(合作)雙方中止聯(lián)營(合作)。

(4)借款人其他違反合同的行為。

(二)違約處理

借款人構成前款違約行為,貸款人有權按下列條款一項或數(shù)項規(guī)定處理。

(1)以書面通知借款人,告知其違約問題,并責成限期采取有效措施,糾正違約行為。

(2)對借款人未按規(guī)定用途使用的擠占挪用貸款,在本合同規(guī)定利率基礎上加收利息100%。

(3)對借款人未按規(guī)定期限償還貸款,貸款人對逾期部分的貸款在本合同規(guī)定的利率基礎上加收利息30%。

(4)停止發(fā)放本合同項下的全部金額或尚未支用的貸款余額。

(5)提前收回本合同項下的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由貸款人從借款人專用基金帳戶中主動扣收,或采取貸款人認為必要的其他方式追索。

(6)向擔保人追索未償還的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貸款本息。

九、合同的生效、變更及解除

1.本合同經借款人、貸款人雙方簽章后生效,在貸款本息全部清償后自動失效。

2.除由于貸款違約原因外,借款人或貸款人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應征得另一方同意,雙方未協(xié)商一致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3.本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有關規(guī)定發(fā)生了變化,合同雙方應對本合同作相應的修改、變更或解除。

十、其他

1.本合同項下貸款項目的貸款申請書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附件,其所列各條款與本合同項下的有關條款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2.借款人保證向貸款人按月提供有關計劃、統(tǒng)計、財務會計報表及其他有關資料。

3.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fā)生爭議,雙方應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時,雙方同意由 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xié)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借款人公章: 貸款人公章:

負責人簽章: 負責人簽章:

簽約日期:

簽約地點:

第10篇 申請聯(lián)營股本貸款合同

2023申請聯(lián)營股本貸款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借款人為發(fā)展出口商品生產基地,增加外匯收入,組建聯(lián)營(合作)企業(yè),向貸款人申請聯(lián)營股本貸款。雙方協(xié)商簽定本合同并共同恪守下列條款。

第一條貸款金額:本合同項下貸款最高金額為人民幣____萬元。

第二條貸款期限:本合同項下貸款期限為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條貸款用途:本合同項下貸款限用于借款人與____組建(合作)____廠的投資股本。

第四條貸款利率及利息計收:

1.本合同項下貸款利率為月息____‰(一個月以30天計算)。

2.貸款使用期間,若中國人民銀行或中國銀行總行調整貸款利率,本合同規(guī)定利率將作相應調整。

3.本合同項下貸款利息按季計收,每季最后一個月的20日為結息日。

4.貸款利息由貸款人在結息日主動從借款人在貸款人及其分支機構開立的專用基金存款戶中或其他帳戶中收取,或由借款人在結息日前三個工作日前將利息匯入貸款人指定的帳戶。

第五條貸款支用:

1.本合同所列貸款,借款人應按照貸款申請書所列使用時間支用,如有改變,應事先征得貸款人同意。

2.借款人未向貸款人提出改變支用時間的申請并取得貸款人同意,其超過貸款申請書所列使用時間未支用貸款金額的一部分或全部,應視為自動取消,未支用金額不得再繼續(xù)支用。

3.借款人在支用貸款時,應在實際支用日三個工作日前向貸款人提交有關貸款憑證,貸款人憑以發(fā)放貸款。

第六條貸款的償還:

1.本合同項下貸款應按申請書所列還款計劃償還。由于客觀原因借款人不能按期歸還,借款人應向貸款人提出延期申請,經貸款人同意后,才能延期償還。

2.借款人以貸款投資的聯(lián)營企業(yè)分得的稅前利潤歸還貸款。

第七條貸款保證:

1.借款人用企業(yè)自有的折舊、生產發(fā)展基金及其他企業(yè)基金作為還款保證,借款人不能按合同期限償還貸款,貸款人有權在借款人專用基金帳戶中扣收。

2.本合同項下的貸款由____出具的無條件不可撤銷擔保書作為償還貸款的保證。

第八條違約及違約處理:借款人發(fā)生下列情況中一項或數(shù)項時即構成違約。

1.借款人不按申請書所列的還款計劃償還貸款。

2.借款人未按規(guī)定的用途使用貸款。

3.借款人所投資的聯(lián)營企業(yè)在貸款期內由于任何原因“關、停、并、轉”,或聯(lián)營(合作)雙方中止聯(lián)營(合作)。

4.借款人其他違反合同的行為。

借款人構成前款違約行為,貸款人有權按下列條款一項或數(shù)項規(guī)定處理。

(1)以書面通知借款人,告知其違約問題,并責成限期采取有效措施,糾正違約行為。

(2)對借款未按規(guī)定用途使用的擠占挪用貸款,在本合同規(guī)定利率基礎上加利息100%。

(3)對借款人未按規(guī)定期限償還貸款,貸款人對逾期部分發(fā)的貸款在本合同規(guī)定的利率基礎上加收利息30%。

(4)停止發(fā)放本合同項下的全部金額或尚未支用的貸款余額。

(5)提前收回本合同項下的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由貸款人從借款人專用基金帳戶中扣收,或采取貸款人認為必要的其他方式追索。

(6)向擔保人追索未償還的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貸款本息。

第九條合同的生效、變更及解除:

1.本合同經借款、貸款人雙方簽章后生效,在貸款本息全部清償后自動失效。

2.除由于貸款違約原因外,借款人或貸款人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應征得另一方同意,雙方未協(xié)商一致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3.本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有關規(guī)定發(fā)生了變化,合同雙方應對本合同作相應的修改、變更或解除。

第十條其他約定:

1.本合同項下貸款項目的貸款申請書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附件,其所列各條款與本合同項下的有關條款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2.借款人保證向貸款人按月提供有關計劃、統(tǒng)計、財務會計報表及其他有關資料。

3.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fā)生爭議,雙方應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時,雙方同意按()項解決:(1)由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訴。

借款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第11篇 聯(lián)營股本貸款合同樣書

合同編號:_________

貸款人: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

借款人為發(fā)展出口商品生產基地,增加外匯收入,組建聯(lián)營(合作)企業(yè),向貸款人申請聯(lián)營股本貸款。雙方根據國務院頒布的《借款合同條例》協(xié)商簽定本合同并共同恪守下列條款。

一、貸款金額

本合同項下貸款最高金額為人民幣 _________萬元。

二、貸款期限

本合同項下貸款期限為自 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起至 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止。

三、貸款用途

本合同項下貸款限用于借款人與 組建(合作) 廠的投資股本。

四、貸款利率及利息計收

1.本合同項下為月息 ‰(一個月以3天計算)。

2.貸款使用期間,若中國人民銀行或中國xx總行調整貸款利率,本合同規(guī)定利率將作相應調整。

3.本合同項下貸款利息按季計收,每季最后一個月的二十日為結息日。

4.貸款利息由貸款人在結息日主動從借款人在貸款人及其分、支機構開立的專用基金存款戶中或其他帳戶中收取,或由借款人在結息日前三個工作日前將利息匯入貸款人指定的帳戶。

五、貸款支用

1.本合同所列貸款,借款人應按照貸款申請書所列使用時間支用,如有改變,應事先征得貸款人同意。

2.借款人未向貸款人提出改變支用時間的申請并取得貸款人同意,其超過貸款申請書所列使用時間未支用貸款金額的一部或全部,應視為自動取消,未支用金額不得再繼續(xù)支用。

3.借款人在支用貸款時,應在實際支用日三個工作日前向貸款人提交有關貸款憑證,貸款人憑以發(fā)放貸款。

六、貸款的償還

1.本合同項下貸款應按申請書所列還款計劃償還。由于客觀原因借款人不能按期歸還,借款人應向貸款人提出展期申請,經貸款人同意后,才能延期償還。

2.借款人以貸款投資的聯(lián)營企業(yè)分得的稅前利潤歸還貸款。

七、貸款保證

1.借款人用企業(yè)自有的折舊、生產發(fā)展基金及其他企業(yè)基金作為還款保證,借款人不能按合同期限償還貸款,貸款人有權在借款人專用基金帳戶中扣收。

2.本合同項下的貸款由 出具的無條件不可撤銷擔保書作為償還貸款的保證。

八、違約及違約處理

(一)違約

借款人發(fā)生下列情況中一項或數(shù)項時即構成違約。

(1)借款人不能按申請書所列的還款計劃償還貸款。

(2)借款人未按規(guī)定的用途使用貸款。

(3)借款人所投資的聯(lián)營企業(yè)在貸款期內由于任何原因'關、停、并、轉',或聯(lián)營(合作)雙方中止聯(lián)營(合作)。

(4)借款人其他違反合同的行為。

(二)違約處理

借款人構成前款違約行為,貸款人有權按下列條款一項或數(shù)項規(guī)定處理。

(1)以書面通知借款人,告知其違約問題,并責成限期采取有效措施,糾正違約行為。

(2)對借款人未按規(guī)定用途使用的擠占挪用貸款,在本合同規(guī)定利率基礎上加收利息1%。

(3)對借款人未按規(guī)定期限償還貸款,貸款人對逾期部分的貸款在本合同規(guī)定的利率基礎上加收利息3%。

(4)停止發(fā)放本合同項下的全部金額或尚未支用的貸款余額。

(5)提前收回本合同項下的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由貸款人從借款人專用基金帳戶中主動扣收,或采取貸款人認為必要的其他方式追索。

(6)向擔保人追索未償還的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貸款本息。

九、合同的生效、變更及解除

1.本合同經借款人、貸款人雙方簽章后生效,在貸款本息全部清償后自動失效。

2.除由于貸款違約原因外,借款人或貸款人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應征得另一方同意,雙方未協(xié)商一致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3.本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有關規(guī)定發(fā)生了變化,合同雙方應對本合同作相應的修改、變更或解除。

十、其他

1.本合同項下貸款項目的貸款申請書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附件,其所列各條款與本合同項下的有關條款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2.借款人保證向貸款人按月提供有關計劃、統(tǒng)計、財務會計報表及其他有關資料。

3.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fā)生爭議,雙方應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時,雙方同意由 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xié)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借款人公章:_________ 貸款人公章:_________

負責人簽章:_________ 負責人簽章: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

第12篇 聯(lián)營股本貸款合同范本專業(yè)版

合同編號:

貸款人:

借款人:

借款人為發(fā)展出口商品生產基地,增加外匯收入,組建聯(lián)營(合作)企業(yè),向貸款人申請聯(lián)營股本貸款。雙方根據國務院頒布的《 民法典 》協(xié)商簽定本合同并共同恪守下列條款。

一、貸款金額

本合同項下貸款最高金額為人民幣萬元。

二、貸款期限

本合同項下貸款期限為自一九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一九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貸款用途

本合同項下貸款限用于借款人與____組建(合作)____廠的投資股本。

四、 貸款利率 及利息計收

1.本合同項下為月息(一個月以30天計算)。

2.貸款使用期間,若中國人民銀行或中國銀行總行調整貸款利率,本合同規(guī)定利率將作相應調整。

3.本合同項下貸款利息按季計收,每季最后一個月的二十日為結息日。

4.貸款利息由貸款人在結息日主動從借款人在貸款人及其分、支機構開立的專用基金存款戶中或其他帳戶中收取,或由借款人在結息日前三個工作日前將利息匯入貸款人指定的帳戶。

五、貸款支用

1.本合同所列貸款,借款人應按照 貸款申請 書所列使用時間支用,如有改變,應事先征得貸款人同意。

2.借款人未向貸款人提出改變支用時間的申請并取得貸款人同意,其超過貸款申請書所列使用時間未支用貸款金額的一部或全部,應視為自動取消,未支用金額不得再繼續(xù)支用。

3.借款人在支用貸款時,應在實際支用日三個工作日前向貸款人提交有關貸款憑證,貸款人憑以發(fā)放貸款。

六、貸款的償還

1.本合同項下貸款應按申請書所列還款計劃償還。由于客觀原因借款人不能按期歸還,借款人應向貸款人提出展期申請,經貸款人同意后,才能延期償還。

2.借款人以貸款投資的聯(lián)營企業(yè)分得的稅前利潤歸還貸款。

七、貸款保證

1.借款人用企業(yè)自有的折舊、生產發(fā)展基金及其他企業(yè)基金作為還款保證,借款人不能按合同期限償還貸款,貸款人有權在借款人專用基金帳戶中扣收。

2.本合同項下的貸款由出具的無條件不可撤銷擔保書作為償還貸款的保證。

八、違約及違約處理

(一)違約

借款人發(fā)生下列情況中一項或數(shù)項時即構成違約。

(1)借款人不能按申請書所列的還款計劃償還貸款。

(2)借款人未按規(guī)定的用途使用貸款。

(3)借款人所投資的聯(lián)營企業(yè)在貸款期內由于任何原因關、停、并、轉,或聯(lián)營(合作)雙方中止聯(lián)營(合作)。

(4)借款人其他違反合同的行為。

(二)違約處理

借款人構成前款違約行為,貸款人有權按下列條款一項或數(shù)項規(guī)定處理。

(1)以書面通知借款人,告知其違約問題,并責成限期采取有效措施,糾正違約行為。

(2)對借款人未按規(guī)定用途使用的擠占挪用貸款,在本合同規(guī)定利率基礎上加收利息100%。

(3)對借款人未按規(guī)定期限償還貸款,貸款人對逾期部分的貸款在本合同規(guī)定的利率基礎上加收利息30%。

(4)停止發(fā)放本合同項下的全部金額或尚未支用的貸款余額。

(5)提前收回本合同項下的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由貸款人從借款人專用基金帳戶中主動扣收,或采取貸款人認為必要的其他方式追索。

(6)向 擔保人 追索未償還的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貸款本息。

九、合同的生效、變更及解除

1.本合同經借款人、貸款人雙方簽章后生效,在貸款本息全部清償后自動失效。

2.除由于貸款違約原因外,借款人或貸款人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或 解除合同 ,應征得另一方同意,雙方未協(xié)商一致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3.本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有關規(guī)定發(fā)生了變化,合同雙方應對本合同作相應的修改、變更或解除。

十、其他

1.本合同項下貸款項目的貸款申請書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附件,其所列各條款與本合同項下的有關條款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2.借款人保證向貸款人按月提供有關計劃、統(tǒng)計、財務會計報表及其他有關資料。

3.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fā)生爭議,雙方應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時,雙方同意由___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xié)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借款人公章 貸款人公章

負責人簽章 負責人簽章

簽約日期____

簽約地點____

第13篇 聯(lián)營股本貸款合同通用版

合同編號:______

貸款人:______

借款人:______

借款人為發(fā)展出口商品生產基地,增加外匯收入,組建聯(lián)營(合作)企業(yè),向貸款人申請聯(lián)營股本貸款。雙方根據國務院頒布的《 借款合同 條例》協(xié)商簽定本合同并共同恪守下列條款。

一、貸款金額

本合同項下貸款最高金額為人民幣 ________萬元。

二、貸款期限

本合同項下貸款期限為自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起至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止。

三、貸款用途

本合同項下貸款限用于借款人與 組建(合作) 廠的投資股本。

四、 貸款利率 及利息計收

1.本合同項下為月息 ‰(一個月以30天計算)。

2.貸款使用期間,若中國人民銀行或中國xx總行調整貸款利率,本合同規(guī)定利率將作相應調整。

3.本合同項下貸款利息按季計收,每季最后一個月的二十日為結息日。

4.貸款利息由貸款人在結息日主動從借款人在貸款人及其分、支機構開立的專用基金存款戶中或其他帳戶中收取,或由借款人在結息日前三個工作日前將利息匯入貸款人指定的帳戶。

五、貸款支用

1.本合同所列貸款,借款人應按照 貸款申請 書所列使用時間支用,如有改變,應事先征得貸款人同意。

2.借款人未向貸款人提出改變支用時間的申請并取得貸款人同意,其超過貸款申請書所列使用時間未支用貸款金額的一部或全部,應視為自動取消,未支用金額不得再繼續(xù)支用。

3.借款人在支用貸款時,應在實際支用日三個工作日前向貸款人提交有關貸款憑證,貸款人憑以發(fā)放貸款。

六、貸款的償還

1.本合同項下貸款應按申請書所列還款計劃償還。由于客觀原因借款人不能按期歸還,借款人應向貸款人提出展期申請,經貸款人同意后,才能延期償還。

2.借款人以貸款投資的聯(lián)營企業(yè)分得的稅前利潤歸還貸款。

七、貸款保證

1.借款人用企業(yè)自有的折舊、生產發(fā)展基金及其他企業(yè)基金作為還款保證,借款人不能按合同期限償還貸款,貸款人有權在借款人專用基金帳戶中扣收。

2.本合同項下的貸款由 出具的無條件不可撤銷擔保書作為償還貸款的保證。

八、違約及違約處理

(一)違約

借款人發(fā)生下列情況中一項或數(shù)項時即構成違約。

借款人不能按申請書所列的還款計劃償還貸款。

借款人未按規(guī)定的用途使用貸款。

借款人所投資的聯(lián)營企業(yè)在貸款期內由于任何原因'關、停、并、轉',或聯(lián)營(合作)雙方中止聯(lián)營(合作)。

借款人其他違反合同的行為。

(二)違約處理

借款人構成前款違約行為,貸款人有權按下列條款一項或數(shù)項規(guī)定處理。

以書面通知借款人,告知其違約問題,并責成限期采取有效措施,糾正違約行為。

對借款人未按規(guī)定用途使用的擠占挪用貸款,在本合同規(guī)定利率基礎上加收利息100%。

對借款人未按規(guī)定期限償還貸款,貸款人對逾期部分的貸款在本合同規(guī)定的利率基礎上加收利息30%。

停止發(fā)放本合同項下的全部金額或尚未支用的貸款余額。

提前收回本合同項下的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由貸款人從借款人專用基金帳戶中主動扣收,或采取貸款人認為必要的其他方式追索。

向 擔保人 追索未償還的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貸款本息。

九、合同的生效、變更及解除

1.本合同經借款人、貸款人雙方簽章后生效,在貸款本息全部清償后自動失效。

2.除由于貸款違約原因外,借款人或貸款人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或 解除合同 ,應征得另一方同意,雙方未協(xié)商一致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3.本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有關規(guī)定發(fā)生了變化,合同雙方應對本合同作相應的修改、變更或解除。

十、其他

1.本合同項下貸款項目的貸款申請書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附件,其所列各條款與本合同項下的有關條款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2.借款人保證向貸款人按月提供有關計劃、統(tǒng)計、財務會計報表及其他有關資料。

3.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fā)生爭議,雙方應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時,雙方同意由 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xié)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借款人公章:______ 貸款人公章:

負責人簽章:______ 負責人簽章:

簽約日期:

簽約地點:

聯(lián)營股本貸款合同(13份范本)

2023申請聯(lián)營股本貸款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借款人: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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