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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北京市大型商業(yè)零售經營單位知識產權保護合同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
使 用 說 明
1.本合同為示范文本,由北京市知識產權局、北京市商務委員會、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版權局根據《北京市大型商業(yè)零售經營單位知識產權保護指導規(guī)范》等有關規(guī)定共同制定。
2.本合同供本市大型商業(yè)零售經營單位為加強知識產權保護與承租商簽約時使用。
3.本合同所稱知識產權主要是指專利、商標、著作權;本合同所稱知識產權標記、標識是指知識產權權利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在生產、銷售的商品或者包裝上標注的說明知識產權狀況的文字、圖形、字母、數字、三維標志和顏色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組合;本合同所稱商品包含商品及服務。
4.本合同內容可以全部采用,也可以根據實際需要選擇使用。
商業(yè)零售經營單位(甲方):
營業(yè)執(zhí)照號:
企業(yè)資質證書號:
組織機構代碼: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
通信地址:
郵政編碼:
承租商(乙方):
營業(yè)執(zhí)照號:
企業(yè)資質證書號:
組織機構代碼: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
通信地址:
郵政編碼:
為了執(zhí)行《北京市大型商業(yè)零售經營單位知識產權保護指導規(guī)范》(以下簡稱“規(guī)范”),保護知識產權,甲乙雙方經過認真協商,在誠實信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保證及承諾
甲方承諾:根據“規(guī)范”的要求,建立健全知識產權保護制度,指定知識產權管理工作負責人,建立知識產權侵權風險預防機制,定期或不定期地向乙方通告與知識產權保護相關的信息,同時對在售商品的知識產權狀況進行動態(tài)監(jiān)控,保障知識產權不受侵犯。
乙方承諾:嚴格遵守甲方與知識產權管理相關的規(guī)章制度,完善自身的知識產權保護制度,配合甲方的知識產權保護工作,共同維護商場的知識產權保護秩序。保證其銷售的商品有合法來源,不侵犯他人的知識產權。
第二條 知識產權證明文件提供
(一)乙方提供知識產權證明文件義務
乙方銷售的商品標注知識產權標記、標識的,應當具備相應的證明權利合法有效的文件;接受第三方授權經營的,應當具備有效授權文件;確實不能提供的,應當提供所售商品合法來源的證明文件。
1.商品標注注冊商標的,乙方應提供的知識產權證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商標注冊證(原件或者復印件)、商標授權使用合同(原件或者復印件)等。
2.商品標注專利標識的,乙方應當具備的知識產權證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專利登記簿副本、專利授權使用合同(原件或者復印件)等。
3.商品涉及著作權的,乙方需查驗商品知識產權權屬,并取得有關權屬證明、商品合法來源的證明或者以書面合同方式取得其供貨商的有關承諾。
提供時間:甲方有權檢查銷售商品的知識產權狀況,可以根據情況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內提供相關證明文件。
提供方式:□原件 □復印件 □加蓋單位公章的復印件
(二)甲方保密義務
甲方對乙方提供的知識產權證明文件負保密義務,不得將乙方提供的文件用作知識產權保護之外的用途。
第三條 知識產權標記、標識
乙方應當保證其銷售商品有關的知識產權標記、標識符合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發(fā)現知識產權標記、標識錯誤,應當立即改正。
甲方發(fā)現乙方銷售商品的知識產權標記、標識錯誤,有權通知乙方在指定期限內改正。
第四條 知識產權侵權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應當互相配合,迅速妥善地解決知識產權投訴、行政查處或者民事訴訟。
甲方接到投訴時,應當及時處理,如需要有權要求乙方提供相應證明文件;
乙方接到投訴時,應當及時處理,并將處理情況書面通報甲方,如果認為銷售的商品侵權,應當及時停止銷售相關商品。
任何一方因乙方銷售的商品受到行政查處或者被提起民事訴訟,應當將有關情況及時通知對方。
第五條 知識產權侵權的責任承擔
因乙方銷售的商品侵犯他人知識產權,或提供虛假證明文件,導致甲方受到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如上述損失系由甲方不當行為導致,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責任
甲方違反第二條約定,未承擔保密義務,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根據第三條的約定,甲方因錯誤認定乙方使用知識產權標記、標識,致使乙方受到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二)乙方責任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一條第二款的承諾,因銷售商品侵犯他人知識產權被行政、司法機關認定侵權的,應當賠償甲方因此受到的損失;給甲方造成巨大經濟損失和嚴重聲譽損害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雙方租賃合同。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二條約定,未提供證明文件,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提供;乙方無正當理由拒絕提供的,甲方有權暫停銷售相關商品。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未正確使用標記、標識,并拒絕改正的,甲方有權暫停銷售有關商品。
第七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fā)生爭議的,雙方可以協商解決或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可以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八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 其他約定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北京市知識產權局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北京市商務委員會北京市版權局
第2篇 北京市大型商業(yè)零售經營單位知識產權保護合同(供貨商、聯營商專用版)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
使 用 說 明
1.本合同為示范文本,由北京市知識產權局、北京市商務委員會、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版權局根據《北京市大型商業(yè)零售經營單位知識產權保護指導規(guī)范》等有關規(guī)定共同制定。
2.本合同供本市大型商業(yè)零售經營單位為加強知識產權保護與供貨商、聯營商簽約時使用。
3.本合同所稱知識產權主要是指專利、商標、著作權;本合同所稱知識產權標記、標識是指知識產權權利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在生產、銷售的商品或者包裝上標注的說明知識產權狀況的文字、圖形、字母、數字、三維標志和顏色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組合;本合同所稱商品包含商品及服務。
4.本合同內容可以全部采用,也可以根據實際需要選擇使用。
商業(yè)零售經營單位(甲方):
營業(yè)執(zhí)照號:
企業(yè)資質證書號:
組織機構代碼: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
通信地址:
郵政編碼:
供貨商、聯營商(乙方):
營業(yè)執(zhí)照號:
企業(yè)資質證書號:
組織機構代碼: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
通信地址:
郵政編碼:
為了執(zhí)行《北京市大型商業(yè)零售經營單位知識產權保護指導規(guī)范》 (以下簡稱 “規(guī)范”),保護知識產權,甲乙雙方經過認真協商,在誠實信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保證及承諾
甲方承諾:根據“規(guī)范”的要求,建立健全知識產權保護制度,指定知識產權管理工作負責人,建立知識產權侵權風險預防機制,定期或不定期地向乙方通告與知識產權保護相關的信息,同時對在售商品的知識產權狀況進行動態(tài)監(jiān)控,保障知識產權不受侵犯。
乙方承諾:配合甲方的知識產權管理工作,保證其提供的商品有合法來源,不侵犯他人的知識產權。
第二條 知識產權證明文件提供
(一)乙方提供知識產權證明文件義務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商品標注知識產權標記、標識的,應當具備相應的證明權利合法有效的文件;接受第三方授權經營的,應當具備有效授權文件;確實不能提供的,應當提供所售商品合法來源的證明文件。
1.商品標注注冊商標的,乙方應當提供的知識產權證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商標注冊證(原件或者復印件)、商標授權使用合同(原件或者復印件)等。
2.商品標注專利標識的,乙方應當具備的知識產權證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專利登記簿副本、專利授權使用合同(原件或者復印件)等。
3.商品涉及著作權的,乙方需查驗商品知識產權權屬,并取得有關權屬證明、商品合法來源的證明或者以書面合同方式取得其供貨商的有關承諾。
提供時間:甲方進貨前有權要求乙方提供上述各款所列文件。合同履行過程中,甲方可根據情況要求乙方補充相應文件。
提供方式:□原件 □復印件 □加蓋單位公章的復印件
(二)甲方保密義務
甲方對乙方提供的知識產權證明文件負保密義務,不得將乙方提供的文件用作知識產權保護之外的用途。
第三條 知識產權標記、標識
乙方應當保證其提供商品的知識產權標記、標識符合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發(fā)現標記、標識錯誤的,應當立即改正,并書面通知甲方對在售商品作相應處理。
甲方發(fā)現乙方提供商品的知識產權標記、標識錯誤,有權要求乙方在指定期限內改正。
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遮蓋、修改、刪除乙方提供商品的知識產權標記、標識。
第四條 知識產權侵權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應當互相配合,迅速妥善地解決知識產權投訴、行政查處或者民事訴訟。
甲方接到投訴時,應當及時處理,有權要求乙方提供相應證明文件;
乙方接到投訴時,應當及時處理,并將處理情況書面通報甲方,如果認為提供的商品侵權,應當及時通知甲方停止銷售有關商品。
任何一方因乙方提供的商品受到行政查處或者被提起民事訴訟,應當將有關情況及時通知對方。
第五條 知識產權侵權的責任承擔
因乙方提供的商品侵犯他人知識產權,或提供虛假證明文件,導致甲方受到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如上述損失由甲方不當行為導致,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責任
甲方違反第二條約定,未承擔保密義務,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根據第三條的約定,甲方因錯誤認定乙方使用知識產權標記、標識,致使乙方受到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三條的約定,遮蓋、修改、刪除知識產權標記、標識的,應當承當賠償責任。
(二)乙方責任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一條第二款的承諾,因銷售商品侵犯他人知識產權被行政、司法機關認定侵權的,應當賠償甲方因此受到的損失;給甲方造成巨大經濟損失和嚴重聲譽損害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雙方供貨或聯營合同。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二條約定,未提供證明文件,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提供;乙方無正當理由拒絕提供的,甲方有權暫停銷售相關商品。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未正確使用標記、標識,并拒絕改正的,甲方有權暫停銷售有關商品。
第七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fā)生爭議的,雙方可以協商解決或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可以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八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 其他約定
甲方:乙方:
授權代表:授權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第3篇 生產經營單位勞動合同
2023生產經營單位勞動甲方(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
單位地址:
郵政編碼: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規(guī)定,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與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一致同意簽訂如下條款,用書面勞動合同形式確定勞動關系,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雙方共同遵照執(zhí)行。
一、勞動合同期限
1、本合同為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為期 年,其中試用期 個月。合同期滿,合同終止。
2、本合同期滿如甲方生產經營正常,雙方都能認真履行勞動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辦理勞動合同續(xù)訂手續(xù)。
二、工作內容與工作地點
1、乙方同意按甲方生產經營需要,在甲方 崗位工作。工作地點:。甲方因生產經營變化需要,可以適當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或工作地點,乙方應當服從甲方的調整和工作安排。
2、乙方應當遵守甲方規(guī)章制度和崗位職責要求,按時完成規(guī)定的工作數量,達到甲方規(guī)定的質量要求。
3、甲方可以依據規(guī)章制度及崗位職責要求對乙方進行考核,并可依據考核結果調整乙方工作崗位及工資標準。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根據其所在崗位要求,按照國家規(guī)定執(zhí)行相應的定時工作制。
2、除《勞動法》規(guī)定不受限制的情形外,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可安排乙方加班加點,并按規(guī)定標準給予補休或者支付加班工資。
3、乙方在職期間,休息休假按國家相關政策執(zhí)行。
四、勞動報酬
1、甲方實行崗位工資加計件工資制度,其中崗位工資為580元/月,計件工資按乙方完成的工作量進行確定。乙方每月應完成基本工作量(件)為,超過基本工作量(件)部分按 元/件計算工資標準。
2、甲方實現計件工資制度,以乙方每月完成工作量(件)確定該月工資標準。
3、乙方的薪酬甲方用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乙方本人。
2、乙方的獎金、津貼、補貼按甲方規(guī)章制度執(zhí)行。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乙方的社會保險及福利以現金的形式合計在其工資內,社會保險等各項保險費用的繳納由乙方自行辦理及繳納。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yè)危害防護
甲方必須按乙方所任工作需要,提供符合國家安全衛(wèi)生規(guī)程和標準的工作場地、生產工具、材料、安全保護設施、防護用品、衛(wèi)生條件,并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wèi)生教育。
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guī)程,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yè)的,有權拒絕執(zhí)行,并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
七、勞動紀律和規(guī)章制度
1、乙方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及地方法規(guī)、規(guī)章、政策,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guī)章制度,認真履行崗位職責。
2、甲方在簽訂本合同時已經向乙方告知了勞動紀律及企業(yè)規(guī)章制度內容,并告知乙方查閱上述規(guī)章制度的方式。
3、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及操作規(guī)則的,甲方有權依據規(guī)章制度及勞動紀律對乙方進行處罰,并可解除合同。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依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及公司規(guī)章制度規(guī)定執(zhí)行。
九、勞動爭議處理和違反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
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后,即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如果發(fā)生勞動爭議,雙方可以協商解決,也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本勞動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執(zhí)行。
甲方(單位)蓋章:
乙方(勞動者)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4篇 生產經營單位勞務合同書
用人單位(甲方):
地址及郵政編碼:
職工(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及郵政編碼:
市勞動局印制甲方(單位)因生產(工作)需要,按照國家、省、市有關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招用(以下稱乙方)為制職工。
雙方根據'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簽定本合同,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并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_年_月_日起生效。
本合同有效期經甲、乙雙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種形式:
1.合同有效期限為_年,至_年_月_日止。
2.無固定期限。
本合同除可因甲方生產經營發(fā)生變化或在定期考核中發(fā)現乙方未能認真履行本合同規(guī)定的勞動義務而依法予以終止外,其他終止條件為:_。
3.合同期限至_工作(任務)完成時終止。
其完成的標志事件是_。
新招收、調入、統一分配人員的勞動合同,自生效之日起_個月內為。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各存一份。
鑒證時還需交鑒證機構一份。
均具有同等效力。
二、工作任務
(一)乙方生產(管理)工種(崗位或部門):_。
(二)乙方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生產(工作)任務。
三、工作時間
(一)甲方實行每日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不超過44小時的工作制度。
并保證每周乙方至少不間斷休息24小時。
(二)甲方可以報經勞動行政部門批準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三)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同意,可安排乙方加班加點,但每個工作日延長工作時間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累計不得超過36小時。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延長工作時間不受第(三)項規(guī)定限制:
1.發(fā)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
2.生產設備、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fā)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共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
3.在法定節(jié)日和公休假日內工作不能間斷,必須連續(xù)生產、運輸或者營業(yè)的;
4.必須利用法定節(jié)日和公休假日的停產期間進行設備檢修、保養(yǎng)的;
5.為完成國防緊急任務的;
6.為完成國家下達的其他緊急生產任務的。
四、休假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guī)定的節(jié)日、公休假日以及,探親、婚喪、、女職工勞動保護等假期的待遇。
五、勞動報酬
(一)乙方工資分配形式、標準:
1.甲方按照政府有關企業(yè)職工工資,特別是不得低于本市的規(guī)定,制定本企業(yè)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工資形式和工資標準。
2.乙方試用期工資_元/月;試用期滿乙方起點工資定為_元/月。
甲方可按企業(yè)工資制度調整乙方工資。
(二)甲方每月如期發(fā)放貨幣工資。
如遇或休息日,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
(三)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平時和休息日加班無法安排補休的,按不低于國家(含省、市)規(guī)定的標準發(fā)給。
其中:
(1)安排延長工作時間的,甲方支付不低于工資150%的加班工資,如加班時間在22時至次日6時期間的,支付200%的加班工資;
(2)休息日加班,支付200%的加班工資;
(3)法定休假日加班支付300%加班工資。
但乙方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其工作時間應以一定周期綜合計算,屬加班時間部分,應按加班工資計發(fā)。
(四)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的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的,甲方應按本條第(一)項標準支付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甲方按不低于本市規(guī)定的失業(yè)救濟標準發(fā)給乙方生活費。
(五)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以及依法享受年休假、、、、計劃生育假、女職工勞動保護假期間,甲方按不低于本合同確定的乙方的工資標準支付工資。
(六)如甲方克扣或乙方工資,拒不支付乙方加班工資,低于本市最低標準支付乙方工資的,均應予補發(fā),并應按國家規(guī)定支付乙方經濟補償和。
(
六、保險福利待遇
(一)在合同期內,甲、乙雙方需按照國家及省、市有關規(guī)定,繳納基本、和工傷保險等社會勞動保險基金,同時甲方應定期向乙方通告繳納社會勞動保險基金情況。
(二)甲方按國家、省、市有關規(guī)定,給予女工'五期'(經期、孕期、期、哺乳期及更年期)的勞保福利待遇和乙方符合計劃生育子女的勞保醫(yī)療待遇。
(三)乙方患或因工負傷醫(yī)療期間的保險福利待遇,甲方按本市有關社會工傷保險規(guī)定執(zhí)行;醫(yī)療終結,經市醫(yī)務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屬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由甲方按規(guī)定給予辦理提前退休;屬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按本市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四)乙方在合同期內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yī)療費等按不低于國家、省、市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五)乙方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的喪葬補助費、供養(yǎng)直系親屬撫恤費、救濟費、一次性優(yōu)撫金、生活補貼、供養(yǎng)直系親屬死亡補助費等,按國家及本市有關規(guī)定由社會勞動保險公司或甲方分別計發(fā)。
(六)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停工、停產期間,乙方按國家規(guī)定享受的休假、勞動保險、醫(yī)療等待遇不變。
(七)乙方其他各種福利待遇、按甲方依法制定的制度執(zhí)行。
七、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執(zhí)行國家有關勞動保護規(guī)定和標準,包括有關女職工、未成年工(16周歲至未滿18周歲的職工)的勞動保護規(guī)定和《省勞動安全衛(wèi)生條例》,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國家'先培訓后上崗'的規(guī)定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知識、法規(guī)教育和操作規(guī)程培訓以及其他的業(yè)務技術培訓。
乙方應參加上述培訓并嚴格遵守其崗位有關的安全衛(wèi)生法規(guī)、規(guī)章、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
(三)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和有關規(guī)定,發(fā)給乙方必的勞動保護用品,按勞動保護規(guī)定定期免費安排乙方及進行體檢。
(四)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八、勞動紀律及獎懲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職工守則》等各項管理制度,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核和獎懲。
九、續(xù)訂、變更、解除、終止勞動合同
(一)本合同固定期限屆滿即自然失效,雙方必須終止執(zhí)行。
如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xù)訂合同。
(二)如甲方因生產經營情況變化,調整生產任務,或者乙方因個人原因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經合同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并由雙方簽字(蓋章)。
如甲方訂立勞動合同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甲方可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即告終止:乙方已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乙方死亡;乙方被批準自費或出境定居的;甲方被依法撤銷、解散、歇業(yè)、關閉,宣告破產;本勞動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事件)已經出現。
(四)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勞動合同;
乙方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guī)章制度;
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乙方的行為按照國家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勝任工作的;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yī)療期屆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如屬完全喪失勞動能力達到殘廢標準一至四級的,應同時按規(guī)定辦理退休或退職手續(xù)。
停工醫(yī)療期計算,按甲方制定的不低于《廣州市勞動局轉發(fā)勞動部<企業(yè)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yī)療期規(guī)定>》的標準執(zhí)行。
勞動合同期雖未滿,但甲方因生產經營狀況發(fā)生嚴重困難以及破產或瀕臨破產處于法定整頓期間,確需按有關規(guī)定裁減人員的;其他符合國家、省、市規(guī)定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條件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在試用期內;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衛(wèi)生條件惡劣,沒有相應保護措施,嚴重危害乙方安全健康的;甲方不能按勞動合同規(guī)定支付勞動報酬;甲方不按規(guī)定為乙方辦理繳納退休養(yǎng)老保險等社會勞動保險金的;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甲方故意不履行勞動合同,嚴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侵害乙方其他合法權益的。
如乙方依據上款第2項至第6項規(guī)定解除勞動合同的,均可追究甲方違約責任。
(七)乙方非依據本合同規(guī)定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但不免除乙方應依約承擔的責任。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乙方患職業(yè)病或因工負傷,醫(yī)療終結期內,或醫(yī)療終結后經市、縣級醫(yī)務勞動鑒定委員確認屬大部份喪失勞動能力的;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guī)定的醫(yī)療期內或醫(yī)療期雖滿但仍住院治療的;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女職工在孕期、產假期、哺乳期內的;方經批準享受法定假期,在規(guī)定期限內的;符合國家、省、市有關規(guī)定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
(九)除試用期內或職工被違紀辭退、除名、開除及本合同另有其他特別規(guī)定等情況外,甲乙雙方解除本合同,必須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
提前時間不足者,按相距的實際天數,以乙方當月工資收入的日平均數額計算補償給對方。
(十)甲方應按規(guī)定為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的職工辦理填發(fā)《職工勞動手冊》、轉移檔案等有關手續(xù),為乙方辦理待業(yè)登記、領取失業(yè)救濟金提供方便。
(十一)甲方租賃、出售給乙方居住的房屋,雙方應簽訂住房合同。
甲乙雙方因各種原因解除或終止本勞動合同時,有關住房問題按住房合同規(guī)定辦理。
(十二)若本或解除,乙方應將合同履行期內甲方交給乙方無償使用、保管的物品、工具、技術資料等,如數交還給甲方,如有遺失應予賠償。
(十三)乙方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退休(含提前退休)條件,甲方應按規(guī)定為其辦理退休手續(xù),并按本市有關規(guī)定管理。
(十四)甲方在合同期內解除勞動合同按《廣州市勞動局轉發(fā)勞動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規(guī)定發(fā)給乙方經濟補償金、醫(yī)療補助費。
第5篇 北京市大型商業(yè)零售經營單位知識產權保護合同(承租商專用版)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
使 用 說 明
1.本合同為示范文本,由北京市知識產權局、北京市商務委員會、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版權局根據《北京市大型商業(yè)零售經營單位知識產權保護指導規(guī)范》等有關規(guī)定共同制定。
2.本合同供本市大型商業(yè)零售經營單位為加強知識產權保護與承租商簽約時使用。
3.本合同所稱知識產權主要是指專利、商標、著作權;本合同所稱知識產權標記、標識是指知識產權權利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在生產、銷售的商品或者包裝上標注的說明知識產權狀況的文字、圖形、字母、數字、三維標志和顏色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組合;本合同所稱商品包含商品及服務。
4.本合同內容可以全部采用,也可以根據實際需要選擇使用。
商業(yè)零售經營單位(甲方):
營業(yè)執(zhí)照號:
企業(yè)資質證書號:
組織機構代碼: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
通信地址:
郵政編碼:
承租商(乙方):
營業(yè)執(zhí)照號:
企業(yè)資質證書號:
組織機構代碼: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
通信地址:
郵政編碼:
為了執(zhí)行《北京市大型商業(yè)零售經營單位知識產權保護指導規(guī)范》(以下簡稱“規(guī)范”),保護知識產權,甲乙雙方經過認真協商,在誠實信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保證及承諾
甲方承諾:根據“規(guī)范”的要求,建立健全知識產權保護制度,指定知識產權管理工作負責人,建立知識產權侵權風險預防機制,定期或不定期地向乙方通告與知識產權保護相關的信息,同時對在售商品的知識產權狀況進行動態(tài)監(jiān)控,保障知識產權不受侵犯。
乙方承諾:嚴格遵守甲方與知識產權管理相關的規(guī)章制度,完善自身的知識產權保護制度,配合甲方的知識產權保護工作,共同維護商場的知識產權保護秩序。保證其銷售的商品有合法來源,不侵犯他人的知識產權。
第二條 知識產權證明文件提供
(一)乙方提供知識產權證明文件義務
乙方銷售的商品標注知識產權標記、標識的,應當具備相應的證明權利合法有效的文件;接受第三方授權經營的,應當具備有效授權文件;確實不能提供的,應當提供所售商品合法來源的證明文件。
1.商品標注注冊商標的,乙方應提供的知識產權證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商標注冊證(原件或者復印件)、商標授權使用合同(原件或者復印件)等。
2.商品標注專利標識的,乙方應當具備的知識產權證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專利登記簿副本、專利授權使用合同(原件或者復印件)等。
3.商品涉及著作權的,乙方需查驗商品知識產權權屬,并取得有關權屬證明、商品合法來源的證明或者以書面合同方式取得其供貨商的有關承諾。
提供時間:甲方有權檢查銷售商品的知識產權狀況,可以根據情況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內提供相關證明文件。
提供方式:□原件 □復印件 □加蓋單位公章的復印件
(二)甲方保密義務
甲方對乙方提供的知識產權證明文件負保密義務,不得將乙方提供的文件用作知識產權保護之外的用途。
第三條 知識產權標記、標識
乙方應當保證其銷售商品有關的知識產權標記、標識符合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發(fā)現知識產權標記、標識錯誤,應當立即改正。
甲方發(fā)現乙方銷售商品的知識產權標記、標識錯誤,有權通知乙方在指定期限內改正。
第四條 知識產權侵權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應當互相配合,迅速妥善地解決知識產權投訴、行政查處或者民事訴訟。
甲方接到投訴時,應當及時處理,如需要有權要求乙方提供相應證明文件;
乙方接到投訴時,應當及時處理,并將處理情況書面通報甲方,如果認為銷售的商品侵權,應當及時停止銷售相關商品。
任何一方因乙方銷售的商品受到行政查處或者被提起民事訴訟,應當將有關情況及時通知對方。
第五條 知識產權侵權的責任承擔
因乙方銷售的商品侵犯他人知識產權,或提供虛假證明文件,導致甲方受到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如上述損失系由甲方不當行為導致,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責任
甲方違反第二條約定,未承擔保密義務,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根據第三條的約定,甲方因錯誤認定乙方使用知識產權標記、標識,致使乙方受到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二)乙方責任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一條第二款的承諾,因銷售商品侵犯他人知識產權被行政、司法機關認定侵權的,應當賠償甲方因此受到的損失;給甲方造成巨大經濟損失和嚴重聲譽損害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雙方租賃合同。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二條約定,未提供證明文件,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提供;乙方無正當理由拒絕提供的,甲方有權暫停銷售相關商品。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未正確使用標記、標識,并拒絕改正的,甲方有權暫停銷售有關商品。
第七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fā)生爭議的,雙方可以協商解決或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可以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八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 其他約定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北京市知識產權局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北京市商務委員會北京市版權局
二〇一〇年七月
第6篇 大型商業(yè)零售經營單位知識產權保護合同
商業(yè)零售經營單位(甲方):
營業(yè)執(zhí)照 號:
企業(yè)資質證書號:
組織機構代碼: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委托 代理 人: 聯系電話:
通信地址:
郵政編碼:
承租商(乙方):
營業(yè)執(zhí)照號:
企業(yè)資質證書號:
組織機構代碼: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
通信地址:
郵政編碼:
為了執(zhí)行《 北京 市大型商業(yè)零售經營單位 知識產權 保護指導規(guī)范》(以下簡稱“規(guī)范”),保護知識產權,甲乙雙方經過認真協商,在誠實信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保證及承諾
甲方承諾:根據“規(guī)范”的要求,建立健全知識產權保護制度,指定知識產權管理工作負責人,建立 知識產權侵權 風險預防機制,定期或不定期地向乙方通告與知識產權保護相關的信息,同時對在售商品的知識產權狀況進行動態(tài)監(jiān)控,保障知識產權不受侵犯。
乙方承諾:嚴格遵守甲方與知識產權管理相關的規(guī)章制度,完善自身的知識產權保護制度,配合甲方的知識產權保護工作,共同維護商場的知識產權保護秩序。保證其銷售的商品有合法來源,不侵犯他人的知識產權。
第二條 知識產權證明文件提供
(一)乙方提供知識產權證明文件義務
乙方銷售的商品標注知識產權標記、標識的,應當具備相應的證明權利合法有效的文件接受第三方授權經營的,應當具備有效授權文件確實不能提供的,應當提供所售商品合法來源的證明文件。
1.商品標注 注冊商標 的,乙方應提供的知識產權證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商標注冊 證(原件或者復印件)、商標授權使用合同(原件或者復印件)等。
2.商品標注 專利 標識的,乙方應當具備的知識產權證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專利登記簿副本、專利授權使用合同(原件或者復印件)等。
3.商品涉及 著作權 的,乙方需查驗商品知識產權權屬,并取得有關權屬證明、商品合法來源的證明或者以書面合同方式取得其供貨商的有關承諾。
提供時間:甲方有權檢查銷售商品的知識產權狀況,可以根據情況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內提供相關證明文件。
提供方式:□原件 □復印件 □加蓋單位公章的復印件
(二)甲方保密義務
甲方對乙方提供的知識產權證明文件負保密義務,不得將乙方提供的文件用作知識產權保護之外的用途。
第三條 知識產權標記、標識
乙方應當保證其銷售商品有關的知識產權標記、標識符合有關法律 法規(guī) 的規(guī)定發(fā)現知識產權標記、標識錯誤,應當立即改正。
甲方發(fā)現乙方銷售商品的知識產權標記、標識錯誤,有權通知乙方在指定期限內改正。
第四條 知識產權侵權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應當互相配合,迅速妥善地解決知識產權投訴、行政查處或者民事 訴訟 。
甲方接到投訴時,應當及時處理,如需要有權要求乙方提供相應證明文件
乙方接到投訴時,應當及時處理,并將處理情況書面通報甲方,如果認為銷售的商品侵權,應當及時停止銷售相關商品。
任何一方因乙方銷售的商品受到行政查處或者被提起民事訴訟,應當將有關情況及時通知對方。
第五條 知識產權侵權的責任承擔
因乙方銷售的商品侵犯他人知識產權,或提供虛假證明文件,導致甲方受到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如上述損失系由甲方不當行為導致,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責任
甲方違反第二條約定,未承擔保密義務,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根據第三條的約定,甲方因錯誤認定乙方使用知識產權標記、標識,致使乙方受到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二)乙方責任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一條第二款的承諾,因銷售商品侵犯他人知識產權被行政、司法機關認定侵權的,應當賠償甲方因此受到的損失給甲方造成巨大經濟損失和嚴重聲譽損害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雙方租賃合同。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二條約定,未提供證明文件,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提供乙方無正當理由拒絕提供的,甲方有權暫停銷售相關商品。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未正確使用標記、標識,并拒絕改正的,甲方有權暫停銷售有關商品。
第七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fā)生爭議的,雙方可以協商解決或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可以按照下列第 _______ 種方式解決:
1.向 _______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向 _______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八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 其他約定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