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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南寧市20xx年租房合同協(xié)議
出租方: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本市的有關規(guī)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就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租賃門面描述
1.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座落于________街_______招待所 以_____門面房小間出租給乙方用于經營。該門面建筑面積共_______平方米;
2.內附屬設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租賃房屋用途
1.乙方租賃房屋作為商業(yè)門面使用;
2.乙方向甲方:在租賃期限內,未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變門面的原有結構和用途。
三、租賃期限
本合同租賃期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第一年租金為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圓整。第二年租金經雙方協(xié)商約定_________________.租金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
五、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應在乙方支付_____租金之日將上述房屋鑰匙交付乙方;
2.甲方必須保證出租給乙方的門面能夠從事商業(yè)經營。不得將乙方租用的房屋轉租(賣)給任何第三者;或在租賃期內房租加價;
3.在租賃期間,甲方不得對所出租的房屋及房屋所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設定抵押。并保證所出租房屋權屬清楚,無共同人意見,無使用之糾紛;
4.在甲方將房屋交付給乙方使用之前,應負責將所租賃房屋與隔壁門面房隔開,以及配備燈具、水電等基本設施等,其所有權歸甲方所有;
5.甲方有義務幫助乙方同屬于其權限內的房屋承租方協(xié)商因門面房共享的設施所產生的費用達成一致協(xié)議;
6.租賃期滿,乙方未續(xù)租的,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乙方添置的用于經營的所有可以移動、拆除的設備設施歸乙方所有,未能移動、拆除的設備設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應在租賃期滿后_______日內搬離。
六、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使用房屋,不承擔門面自然損耗的賠償責任;
2.乙方在不破壞門面原主體結構的基礎上,有權根據營業(yè)需要對上述房屋進行裝修,甲方不得干涉;
3.在租賃期內,因租賃門面所產生的水、電、衛(wèi)生費、物業(yè)管理費、債務由乙方自行承擔;
4.按本協(xié)議約定支付租金。
七、房屋使用要求和維修責任
1.在租賃期間,乙方發(fā)現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______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負責承擔;
2.乙方應合理使用并愛護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或發(fā)生故障的,乙方應負責修復。乙方拒不維修,甲方或出租人可代為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3.乙方租賃期間,甲方保證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和設備處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狀態(tài)。甲方或出租人要對該房屋進行檢查、養(yǎng)護的,應提前____日通知乙方。檢查養(yǎng)護時,乙方應予配合。如因乙方阻撓養(yǎng)護、維修而產生的后果,則概由乙方負責;
4.在租賃期間,甲方需要對該房屋進行改建、擴建或裝修的,甲方負有告知乙方的義務。具體事宜可由甲、乙雙方在條款中另行商定;
5.乙方需裝修房屋或者增設附屬設施和設備的,必須事先通知甲方。
八、續(xù)租
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yōu)先租賃權,但必須在租賃期滿前的_______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雙方可根據本合同約定情形,結合實際情況重新協(xié)商后,簽訂新的租賃合同。
九、房屋返還時的狀態(tài)
1.除甲方同意乙方續(xù)租外、乙方應在本合同的租期屆滿后的____日內應返還該房屋,未經甲方同意逾期返還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________元/平方米向甲方支付該房屋占用使用費;
2.乙方按本合同約定返還該房屋時,應經甲方驗收認可,并相互結清各自的費用,方可辦理退租手續(xù)。
九、轉租、轉讓和交換
1.在租賃期間,乙方再轉租房屋須事先書面通知甲方,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
2.乙方向甲方,在轉租期間不將該房屋承租權轉讓給他人或與他人承租的房屋交換使用。
十、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 未按約定期限交付租金,超過_______天以上的;
(2) 在租賃期內,未經甲方書面認可或同意,擅自改變租賃房屋的結構或用途,經甲方書面通知,在限定的時間內仍未修復的;
(3) 在租賃期內,未經甲方書面認可或同意,擅自轉租或轉讓承租房屋的;
(4) 從事非法經營及違法犯罪活動的。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甲方不交付或者遲延交付租賃房屋_______天以上的;
(2)乙方承租期間,如甲方因該房屋或房屋范圍內的土地與第三方發(fā)生糾紛或甲方與第三人之間的糾紛涉及到該房屋及房屋范圍內的土地,致使乙方無法正常營業(yè)超過_______天的;
(3)甲方未經乙方書面許可,擅自將出租的房屋用于抵押或轉讓給第三方的;
(4) 租賃房屋主體結構存在缺陷,危及安全的。
3.在租賃期限內,有下列情況之一的,雙方均可變更或解除合同:
(1)甲、乙雙方協(xié)商一致,書面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嚴重受損,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xù)履行的;
(3)在租賃期間,乙方承租的門面被征收、征用或被拆遷的;
(4)因地震、臺風、洪水、戰(zhàn)爭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導致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造成本合同在客觀上不能繼續(xù)履行的。
4.在租賃期間,租賃合同被解除的,本合同也隨之終止,因本合同終止使乙方遭受損失的,甲方應按月租金的____倍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賠償。但下列情況除外:
(一)該房屋占用范圍的土地使用權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該房屋因社會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征用的或者拆遷的;
(三)該房屋毀損、滅失或者被鑒定為危險房屋的;
(四)甲方已被告知該房屋出租前已設定抵押,現被處分的。
十一、違約責任及賠償
1.符合本合同第九條第1.2項的約定,非違約方有權解除合同,并有權要求違約方按當年租金的_______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經濟損失的,還應賠償對方的經濟損失;
2.乙方應如期交付租金,如乙方未經甲方同意逾期交付。甲方有關要求乙方按當年租金的_______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經濟損失的,還應賠償經濟損失;
3.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該房屋,如乙方未經甲方同意逾期交還。甲方有關要求乙方按當年租金的_______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經濟損失的,還應賠償經濟損失。
十二、其他條款
1.在租賃期間,乙方所繳納的水費、電費、房租等交于甲方的各種費用,甲方應給乙方開相應的收據。乙方因房屋使用所繳納的其他費用,乙方應將相應收據復印件交于甲方;
2.甲、乙雙方如有特殊情況需提前終止合同,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待雙方同意后,方可辦理手續(xù)。若甲方違約,除要負責退還給乙方相應期限內的房租外,還需支付給乙方上述金額(未到期限的房租金)_______的違約金,反之,若乙方違約,則甲方有權不退還租金;
3.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以補充協(xié)議的方式另行約定,補充協(xié)議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連補充條款及附件共_______頁,壹式_______份。其中,甲、乙雙方各執(zhí)_______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其他約定
租賃期間的水費、電費(其中水____元/噸 ,電____元/度)無特殊情況約定不變。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
聯(lián)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聯(lián)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件號:____________________ 證件號:____________________
產權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代理人: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第2篇 南寧市租房合同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xié)議:
一、甲方將位于____市____街道____小區(qū)__號樓________號的房屋出租給乙方居住使用,租賃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計__個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為人民幣____元,按月季度年結算。
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__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
三、乙方租賃期間,水費、電費、取暖費、燃氣費、電話費、物業(yè)費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
租賃結束時,乙方須交清欠費。
四、乙方同意預交____元作為保證金,合同終止時,當作房租沖抵。
五、房屋租賃期為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在此期間,任何一方要求終止合同,須提前三個月通知對方,并償付對方總租金的違約金;如果甲方轉讓該房屋,乙方有優(yōu)先購買權。
六、因租用該房屋所發(fā)生的除土地費、大修費以外的其它費用,由乙方承擔。
七、在承租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無權轉租或轉借該房屋;不得改變房屋結構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為原因造成該房屋及其配套設施損壞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八、甲方保證該房屋無產權糾紛;乙方因經營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產權證明或其它有關證明材料的,甲方應予以協(xié)助。
九、就本合同發(fā)生糾紛,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天津開發(fā)區(qū)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司法解決。
十、本合同連一式__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__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3篇 南寧市2023年租房合同協(xié)議
出租方: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本市的有關規(guī)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就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租賃門面描述
1.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座落于________街_______招待所 以_____門面房小間出租給乙方用于經營。該門面建筑面積共_______平方米;
2.內附屬設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租賃房屋用途
1.乙方租賃房屋作為商業(yè)門面使用;
2.乙方向甲方:在租賃期限內,未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變門面的原有結構和用途。
三、租賃期限
本合同租賃期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第一年租金為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圓整。第二年租金經雙方協(xié)商約定_________________.租金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
五、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應在乙方支付_____租金之日將上述房屋鑰匙交付乙方;
2.甲方必須保證出租給乙方的門面能夠從事商業(yè)經營。不得將乙方租用的房屋轉租(賣)給任何第三者;或在租賃期內房租加價;
3.在租賃期間,甲方不得對所出租的房屋及房屋所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設定抵押。并保證所出租房屋權屬清楚,無共同人意見,無使用之糾紛;
4.在甲方將房屋交付給乙方使用之前,應負責將所租賃房屋與隔壁門面房隔開,以及配備燈具、水電等基本設施等,其所有權歸甲方所有;
5.甲方有義務幫助乙方同屬于其權限內的房屋承租方協(xié)商因門面房共享的設施所產生的費用達成一致協(xié)議;
6.租賃期滿,乙方未續(xù)租的,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乙方添置的用于經營的所有可以移動、拆除的設備設施歸乙方所有,未能移動、拆除的設備設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應在租賃期滿后_______日內搬離。
六、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使用房屋,不承擔門面自然損耗的賠償責任;
2.乙方在不破壞門面原主體結構的基礎上,有權根據營業(yè)需要對上述房屋進行裝修,甲方不得干涉;
3.在租賃期內,因租賃門面所產生的水、電、衛(wèi)生費、物業(yè)管理費、債務由乙方自行承擔;
4.按本協(xié)議約定支付租金。
七、房屋使用要求和維修責任
1.在租賃期間,乙方發(fā)現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______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負責承擔;
2.乙方應合理使用并愛護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或發(fā)生故障的,乙方應負責修復。乙方拒不維修,甲方或出租人可代為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3.乙方租賃期間,甲方保證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和設備處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狀態(tài)。甲方或出租人要對該房屋進行檢查、養(yǎng)護的,應提前____日通知乙方。檢查養(yǎng)護時,乙方應予配合。如因乙方阻撓養(yǎng)護、維修而產生的后果,則概由乙方負責;
4.在租賃期間,甲方需要對該房屋進行改建、擴建或裝修的,甲方負有告知乙方的義務。具體事宜可由甲、乙雙方在條款中另行商定;
5.乙方需裝修房屋或者增設附屬設施和設備的,必須事先通知甲方。
八、續(xù)租
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yōu)先租賃權,但必須在租賃期滿前的_______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雙方可根據本合同約定情形,結合實際情況重新協(xié)商后,簽訂新的租賃合同。
九、房屋返還時的狀態(tài)
1.除甲方同意乙方續(xù)租外、乙方應在本合同的租期屆滿后的____日內應返還該房屋,未經甲方同意逾期返還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________元/平方米向甲方支付該房屋占用使用費;
2.乙方按本合同約定返還該房屋時,應經甲方驗收認可,并相互結清各自的費用,方可辦理退租手續(xù)。
九、轉租、轉讓和交換
1.在租賃期間,乙方再轉租房屋須事先書面通知甲方,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
2.乙方向甲方,在轉租期間不將該房屋承租權轉讓給他人或與他人承租的房屋交換使用。
十、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 未按約定期限交付租金,超過_______天以上的;
(2) 在租賃期內,未經甲方書面認可或同意,擅自改變租賃房屋的結構或用途,經甲方書面通知,在限定的時間內仍未修復的;
(3) 在租賃期內,未經甲方書面認可或同意,擅自轉租或轉讓承租房屋的;
(4) 從事非法經營及違法犯罪活動的。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甲方不交付或者遲延交付租賃房屋_______天以上的;
(2)乙方承租期間,如甲方因該房屋或房屋范圍內的土地與第三方發(fā)生糾紛或甲方與第三人之間的糾紛涉及到該房屋及房屋范圍內的土地,致使乙方無法正常營業(yè)超過_______天的;
(3)甲方未經乙方書面許可,擅自將出租的房屋用于抵押或轉讓給第三方的;
(4) 租賃房屋主體結構存在缺陷,危及安全的。
3.在租賃期限內,有下列情況之一的,雙方均可變更或解除合同:
(1)甲、乙雙方協(xié)商一致,書面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嚴重受損,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xù)履行的;
(3)在租賃期間,乙方承租的門面被征收、征用或被拆遷的;
(4)因地震、臺風、洪水、戰(zhàn)爭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導致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造成本合同在客觀上不能繼續(xù)履行的。
4.在租賃期間,租賃合同被解除的,本合同也隨之終止,因本合同終止使乙方遭受損失的,甲方應按月租金的____倍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賠償。但下列情況除外:
(一)該房屋占用范圍的土地使用權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該房屋因社會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征用的或者拆遷的;
(三)該房屋毀損、滅失或者被鑒定為危險房屋的;
(四)甲方已被告知該房屋出租前已設定抵押,現被處分的。
十一、違約責任及賠償
1.符合本合同第九條第1.2項的約定,非違約方有權解除合同,并有權要求違約方按當年租金的_______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經濟損失的,還應賠償對方的經濟損失;
2.乙方應如期交付租金,如乙方未經甲方同意逾期交付。甲方有關要求乙方按當年租金的_______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經濟損失的,還應賠償經濟損失;
3.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該房屋,如乙方未經甲方同意逾期交還。甲方有關要求乙方按當年租金的_______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經濟損失的,還應賠償經濟損失。
十二、其他條款
1.在租賃期間,乙方所繳納的水費、電費、房租等交于甲方的各種費用,甲方應給乙方開相應的收據。乙方因房屋使用所繳納的其他費用,乙方應將相應收據復印件交于甲方;
2.甲、乙雙方如有特殊情況需提前終止合同,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待雙方同意后,方可辦理手續(xù)。若甲方違約,除要負責退還給乙方相應期限內的房租外,還需支付給乙方上述金額(未到期限的房租金)_______的違約金,反之,若乙方違約,則甲方有權不退還租金;
3.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以補充協(xié)議的方式另行約定,補充協(xié)議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連補充條款及附件共_______頁,壹式_______份。其中,甲、乙雙方各執(zhí)_______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其他約定
租賃期間的水費、電費(其中水____元/噸 ,電____元/度)無特殊情況約定不變。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
聯(lián)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聯(lián)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件號:____________________ 證件號:____________________
產權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代理人: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第4篇 南寧市租房合同范本
出租方: 身份證號:
承租方: 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南寧市有關房產管理的規(guī)定,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xié)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租賃房屋
出租房屋座落于xx市 路 號 小區(qū) 號房,面積為 平方米,出租房屋內屬出租人所有的設施、物品暫由承租人使用保管,租賃期滿與出租房屋一起收回(設施、物品清單詳見本合同第八條)。
第二條 租賃期限和權利義務
1、租賃期為__年,出租方從__年_月 日起將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__年__月__日收回。租賃期滿后,如出租方仍繼續(xù)出租房屋的,同等條件下承租方享有優(yōu)先權,但承租方若續(xù)租應在合同期滿前30日提出,逾期不提出,出租方有權轉讓他人。
2、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造成經濟損失的須賠償出租方:
a.承租人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他人的;
b.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違法活動;
c、承租人擅自更改承租房屋結構和裝修的;
d、承租人毀壞出租房屋及房屋內設施、物品的;
e、承租人不按約定支付租金的。
3、如承租方到期未續(xù)簽租賃合同又逾期不搬遷的,出租方有權對承租
方采取一切合法有效措施,出租方因此所受一切損失由承租方負責賠償。
第三條 租金和租金的交納期限
1、租賃房屋租金每月為人民幣 元,承租方須于合同簽訂當日一次性向出租方支付一年租金 元。
2、如承租方續(xù)簽合同,承租方應于租期屆滿前十五日即 年 月 日前一次性支付清下一年租金(月租金另定),否則視為違約,出租方有權立即收回出租房屋。
3、承租方交納租金時,出租方應出具收條,出租房屋的有關稅費由承租方負擔,承租方可在付清稅費后取得發(fā)票。
第四條 租賃房屋的用途為 。
第五條 承租方負責支付出租房屋的水費、電費、煤氣費、電話費、電視收視費、衛(wèi)生費和物業(yè)管理費以及在租賃期間,政府部門需征收的費用,承租方自行按時按規(guī)定向相關部門支付,如逾期支付,后果由承租方自行承擔,給出租方造成損失的,承租方應負責賠償,后果嚴重的,出租方還有權立即解除合同。
第六條 承租方應自行負擔費用,對租賃房屋進行維修。
第七條 承租方任何時候非經出租方書面同意均不允許擅自對租賃房屋進行裝修或自行裝修。
第八條 出租房屋內的設施、物品清單及使用義務
1、
2、截止 年 月 日,水表底度為 度,電表底度為 度。
承租方應在房屋交付之日同時對房屋質量及房屋內設施、物品進行確認,雙方對本協(xié)議一經簽字,即視為承租方已經確認完好及驗收,以上設施及物品已隨出租房屋一并交由承租方保管使用,承租方應盡保管維護之義務,租賃期滿保持原狀歸還出租方,如有損壞,由承租方負擔費用維修至完好,若不能恢復原狀則由承租方照原價賠償。承租方應在交納第一次租金時向出租方交納押金5000元,租賃期滿,承租方依據書面確認書保持原狀完好返還出租物的, 押金退還承租方。如有損害,應先從押金扣除,不足部分,由承租方付足。
第九條 合同終止
如雙方不再續(xù)簽時,承租方應在本合同到期之日把租賃房屋鑰匙、房內設施物品交還出租方,經出租方驗收無誤后,方可將屬于其個人物品帶離,合同期滿超過三日不搬離其物品的,出租方有權自行處理。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應及時如數補交外,還應向出租方支付違約金5000元,出租方并有權選擇立即解除合同;
2、出租方未按時交付出租房屋給承租方使用的,應向承租方支付違約金5000元;
3、承租方違反本合同第二條第2項a至e各條款規(guī)定的,應支付違約金5000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毀壞的,還應負責賠償出租方一切相關損失;
4、租賃期間,如承租方確因特殊情況需要退房,必須提前30日書面通知出租方。承租方提前解除合同,應付給出租方違約金5000元。
第十一條 免責條件
租賃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毀損或造成承租方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十二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fā)生爭議,雙方應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租賃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有變動,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guī)定,經雙方共同協(xié)商,可以簽訂補充協(xié)議并以補充協(xié)議為準。
第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經雙方簽字后生效。
出租方: 承租方
電話: 電話:
地址: 地址:
年 月 日 年 月
南寧市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城市房屋租賃管理,維護房屋租賃市場秩序,保護租賃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房屋租賃是指房屋所有權人將房屋出租(包括室內設施、設備就地出租)給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為。
第三條 本辦法適用于本市行政區(qū)域國有土地范圍內的房屋租賃管理。
第四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享有所有權的房屋和經國家授權經營管理的房屋可以依法出租。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依照本辦法將承租房屋轉租。
第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一)無權屬證明或者權屬有爭議的;
(二)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屋產權的;
(三)屬于違法建筑的;
(四)擅自改變房屋結構和使用功能的;
(五)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六)不符合房屋安全標準的;
(七)已抵押,未經抵押權人同意的;
(八)已依法實施拆遷的;
(九)不符合公安、環(huán)保、衛(wèi)生等主管部門有關規(guī)定的;
(十)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制度規(guī)定禁止出租的。
第六條 南寧市房產管理局主管本城市房屋租賃管理工作,公安、工商、土地、物價、稅務、財政、環(huán)保、衛(wèi)生等行政管理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參與房屋租賃管理有關的工作。
市轄縣(郊)負責房屋管理的行政管理部門負責本轄區(qū)的房屋租賃管理工作。
第七條 房屋租賃應當遵循自愿、公平、誠實信用原則。
第二章 租賃合同
第八條 房屋租賃,當事人雙方應當簽訂書面租賃合同。
第九條 房屋租賃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及地址;
(二)房屋的座落、面積、裝修及設施狀況;
(三)租賃用途;
(四)租賃期限;
(五)租賃金額及交付方式;
(六)房屋修繕責任;
(七)轉租的約定;
(八)變更和解除合同的條件;
(九)違約責任及解決爭議的方式;
(十)當事人約定的其他條款。
第十條 合同約定的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第十一條 租賃期間,出租人擬將出租房屋出售的,應當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yōu)先購買權。承租人放棄購買的,房屋所有權轉移后,房屋受讓人應當繼續(xù)履行原租賃合同,原租賃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二條 房屋所有權人將其出租房屋抵押的,應當書面通知承租人,并將租賃情況告知抵押權人,抵押期間租賃期滿,出租人需繼續(xù)出租的必須經抵押權人同意。
第十三條 已依法公告列入拆遷范圍的房屋在公告前已簽訂租賃合同的,拆遷公告規(guī)定期限內可以按租賃合同的約定出租,但租賃合同期限不得超過拆遷公告規(guī)定期限。已依法公告列入拆遷范圍的房屋,公告時沒有設定租賃關系的,不得出租。
第十四條 經市規(guī)劃部門批準建設的臨時建筑符合條件出租的,其租賃期限,不得超過被批準的臨時建筑的使用期限。
第十五條 房屋租賃期間,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作為當事人一方發(fā)生分立、合并、解散、被撤銷的,由變更后的當事人繼續(xù)履行原租賃合同;出租人死亡的,其合法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應當繼續(xù)履行原租賃合同;承租人死亡的,與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繼續(xù)承租。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另有規(guī)定或者租賃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六條 房屋租賃期滿,租賃合同終止。出租人繼續(xù)出租的,原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yōu)先承租權,重新簽訂租賃合同,辦理租賃登記手續(xù)。
第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租賃當事人允許變更或者解除租賃合同:
(一)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或者合同約定可以變更或者解除合同條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