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倉庫、罐區(qū)安全管理
1.為了加強對倉庫和罐區(qū)的安全管理,杜絕安全責任事故的發(fā)生,保障人員和財產的安全。
2.工作職責
2.1倉庫、化學品庫保管負責對庫存物資入庫、貯存和發(fā)放的整個過程的管理。
3.工作程序
3.1罐區(qū)管理(氯甲烷罐、環(huán)氧丙烷罐、液堿罐)
3.1.1每天做好日常檢查工作,保證貯罐、設備、輸送管道、閥門及機泵的正常使用。
3.1.2要定期保養(yǎng)及維護,做到貯存容器和輸送管道、閥門及機泵的清潔和暢通。
3.1.3加強設備管理,防止危險品在入庫、貯存和發(fā)放過程中出現(xiàn)跑、冒、滴、漏現(xiàn)象。
3.1.4罐區(qū)內必須配備防護用品和消防器材。
3.1.5罐區(qū)內嚴禁堆放雜物及可燃物質。
3.1.6罐區(qū)周圍應設置警示標志及危害告知牌。
3.2倉庫及危險品罐區(qū)
3.2.1庫存物資不準堆放在電器開關附近或壓在電線上。
3.2.2庫存物資擺放距屋頂、墻壁、燈具不得少于50厘米,距屋柱不得少于50厘米。
3.2.3危險物品的儲存要嚴格執(zhí)行危險品的配裝規(guī)定,對不可配裝的危險物品必須嚴格隔離。
3.2.3.1盛裝性質相抵觸氣體的氣瓶不可同存一庫。
3.2.3.2危險物品與普通物品同存一庫時應保持一定距離。
3.2.4庫區(qū)周圍嚴禁煙火,并注意通風。
3.2.5在工作現(xiàn)場不得使用易燃溶劑做清洗工作。
3.2.6危險化學品必須儲存在專用倉庫、專用場地或者專用儲存室內,儲存方式、方法與儲存數(shù)量必須符合國家標準,并由專人管理。
3.2.7倉庫要配備相應的消防設施,做好安全標志,對儲存物資及安全設施定期檢查。
3.2.8危險化學品出入庫,必須進行核查登記,危險化學品應當定期檢查。
第2篇 倉庫的安全管理
大規(guī)模的倉庫,要實行科學化、制度化管理,這對防止事故的發(fā)生,具有極其重要的意義。
庫房要分類,庫房內的物品貯存要分類、分堆,堆與堆之間要留有必要的通道,主要通道寬度不應小于2m。另外還要注意以下幾個問題。
1.庫房內一般不安裝采暖設備,如若采暖,則要用暖氣采暖。散熱器與物品間要有足夠的安全距離(以物品溫度不升高為準)。自燃品、易燃品、劇毒品等庫房,不準采暖。對性質不穩(wěn)定、易分解并能引起燃燒、爆炸的危險品,要定期測溫、化驗。在防火通道內,不準堆放任何物品。
2.庫房內不準設辦公室、休息室,不準住人。
3.庫房內應設置電話。
4.庫區(qū)與庫房內要保持清潔。
5.庫房內除照明設備外,一般不安裝電氣設備。
6.儲存危險化學品,應當安裝防爆、隔離或密閉式的電氣照明設備。
7.庫房內不準使用碘鎢燈、日光燈、電熨斗、電爐子、電烙鐵、電鐘等,不準用可燃材料做燈罩。不準用60w以上燈泡,燈頭與物品間應保持安全距離。
8.庫房內不準架設臨時電線。庫區(qū)的電源線應設總閘和分閘,每個庫房應在庫房外單獨安裝具有防雨、防潮保護設施的開關箱。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險裝置,電線不準超負荷,庫房工作結束時,必須切斷電源。
9.庫房、露天庫應按設計備足適用的消防器材,并放在取用方便的地方。消防器材、設施要專人保管,保持完整好用。
第3篇 煙花批發(fā)企業(yè)儲存?zhèn)}庫安全管理規(guī)范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嚴格煙花爆竹儲存管理,規(guī)范煙花爆竹經營單位倉儲行為,預防和減少煙花爆竹事故的發(fā)生,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和《煙花爆竹安全與質量》(gb10631-2004)等法律、法規(guī)及國家標準,結合本省情況,制定本規(guī)范。
第二條 本規(guī)范適用于我省煙花爆竹批發(fā)企業(yè)儲存?zhèn)}庫的安全監(jiān)督管理,本規(guī)范中規(guī)定的倉庫設計安全要求全部為c級倉庫標準,a級儲存?zhèn)}庫設計安全要求參照《煙花爆竹工廠設計安全規(guī)范》(gb50161)相關標準執(zhí)行。
第三條 從事煙花爆竹經營活動的批發(fā)企業(yè),應按《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和本規(guī)范的規(guī)定,依法取得《煙花爆竹經營(批發(fā))許可證》,方可銷售、儲存煙花爆竹。
未取得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的,不得從事煙花爆竹經營活動。
第四條 煙花爆竹批發(fā)企業(yè)應有安全管理機構或者專職安全管理人員。1000平方米以上的煙花爆竹儲存?zhèn)}庫,專職安全監(jiān)管人員不得少于3人;1000平方米以下的煙花爆竹儲存?zhèn)}庫,專職安全監(jiān)管人員不得少于2人。
第五條 煙花爆竹批發(fā)企業(yè)應當足額繳納風險抵押金;應當依法參加工傷保險,為從業(yè)人員繳納工傷保險費。
第六條 煙花爆竹批發(fā)企業(yè)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安全管理第一責任人,對安全全面負責,并依法履行安全管理職責。
第七條 煙花爆竹批發(fā)企業(yè)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應當具備煙花爆竹經營方面的安全知識和管理能力,并經培訓考核合格;倉庫保管員、守護員、裝卸員應當接受煙花爆竹專業(yè)知識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其他從業(yè)人員應當經過本單位的安全知識教育和培訓;
第八條 運輸、駕駛、燃放、押運人員等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yè)培訓 <>考核,取得特種作業(yè)操作資格證書。
第二章 安全生產責任制、管理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
第九條 批發(fā)企業(yè)儲存?zhèn)}庫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煙花爆竹批發(fā)企業(yè)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責任制;
(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三)煙花爆竹儲存?zhèn)}庫負責人安全生產責任制;
(四)保管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五)裝卸搬運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六)倉庫守護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七)駕駛員、押運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第十條 煙花爆竹儲存?zhèn)}庫管理制度
(一)安全目標管理制度;
(二)安全檢查制度;
(三)事故隱患整改制度
(四)安全設備設施管理制度;
(五)從業(yè)人員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六)動火作業(yè)管理制度;
(七)重大危險源評估和監(jiān)控管理制度;
(八)勞動防護用品(具)管理制度;
(九)煙花爆竹入庫管理制度;
(十)煙花爆竹倉庫保管制度;
(十一)煙花爆竹廢品報廢銷毀管理制度;
(十二)煙花爆竹倉庫安全標識制度;
(十三)倉庫外來人員管理制度;
(十四)倉庫守護員管理制度;
(十五)車輛進出、停留、停放管理制度;
(十六)煙花爆竹流向管理制度。
第十一條 煙花爆竹儲存?zhèn)}庫操作規(guī)程:
(一)監(jiān)控設備操作規(guī)程;
(二)產品保管養(yǎng)護操作規(guī)程;
(三)質量檢驗操作規(guī)程;
(四)測溫、測濕操作規(guī)程;
(五)搬運、裝卸操作規(guī)程。
第三章 批發(fā)企業(yè)煙花爆竹倉庫設計安全要求
第十二條 庫房的區(qū)域規(guī)劃和外部距離
(一)煙花爆竹批發(fā)企業(yè)儲存?zhèn)}庫選址應符合區(qū)域規(guī)劃的要求。
(二)新建、改建、擴建煙花爆竹儲存的建設項目,應當按照《省政府辦公廳轉發(fā)省經貿委、省計委關于進一步加強建設項目(工程)勞動安全衛(wèi)生預評價和“三同時”工作意見的通知》(蘇政辦發(fā)[2001]155號)有關規(guī)定進行安全條件論證和安全評價。在可行性研究階段,應當進行安全條件論證;在進行初步設計前,應當進行安全預評價。
(三)新建、改建、擴建煙花爆竹儲存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
(四)儲存煙花爆竹建設項目的安全設施設計應當按照《省政府辦公廳轉發(fā)省經貿委、省計委關于進一步加強建設項目(工程)勞動安全衛(wèi)生預評價和“三同時”工作意見的通知》(蘇政辦發(fā)[2001]155號)有關規(guī)定報安監(jiān)等部門預先審查,經審查合格后,方可進行建設。施工單位必須嚴格按照批準的安全設施設計施工,并對安全設施的工程質量負責。
(五)儲存煙花爆竹的建設項目竣工投入使用前,必須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對安全設施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六)計算藥量3-4噸的c級煙花爆竹儲存?zhèn)}庫與城鎮(zhèn)規(guī)劃邊緣的安全距離不應小于130米;與居民點、學校、幼兒園、工業(yè)區(qū)、加油站、危險品生產企業(yè)、軍隊駐地、醫(yī)院、旅游區(qū)等人口稠密區(qū)的安全距離不應小于80米;與國家鐵路線不應小于50米;與二級以上公路、35kv高壓輸電線等的安全距離不應小于40米。
(七)計算藥量2-3噸的c級煙花爆竹儲存?zhèn)}庫與城鎮(zhèn)規(guī)劃邊緣的安全距離不應小于120米;與居民點、學校、幼兒園、工業(yè)區(qū)、加油站、危險品生產企業(yè)、軍隊駐地、醫(yī)院、旅游區(qū)等人口稠密區(qū)的安全距離不應小于75米;與國家鐵路線不應小于50米;與二級以上公路、35kv高壓輸電線等的安全距離不應小于38米。
(八)計算藥量2噸以下的c級煙花爆竹儲存?zhèn)}庫與城鎮(zhèn)規(guī)劃邊緣的安全距離不應小于110米;與居民點、學校、幼兒園、工業(yè)區(qū)、加油站、危險品生產企業(yè)、軍隊駐地、醫(yī)院、旅游區(qū)等人口稠密區(qū)的安全距離不應小于65米;與國家鐵路線不應小于50米;與二級以上公路、35kv高壓輸電線等的安全距離不應小于35米。
(九)煙花爆竹倉庫不得超過限定藥量和品種儲存。
(十)庫區(qū)內明顯位置應設置車輛限速標志。
(十一)煙花爆竹儲存?zhèn)}庫必須在圍墻外側和庫區(qū)內明顯位置,設置安全警示標志。
警示內容包括:
1、倉庫重地嚴禁煙火;
2、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3、庫內禁止攜帶火種;
4、機動車輛進庫必須安裝防火罩;
5、庫內嚴禁檢修汽車;
6、機動車輛裝卸時必須熄火。
第十三條 庫房的平面布置和內部距離
(一)煙花爆竹儲存區(qū)與辦公區(qū)(生活區(qū))、值班室分離。庫房每棟間的安全距離,不應小于20米。庫房與值班室的安全距離,不應小于25米。
(二)庫區(qū)應設置密實圍墻,圍墻與庫房墻腳的最近距離不宜小于5m,高度不低于2m,圍墻頂部設置防攀越措施。
(三)庫房周圍25m范圍內,不應種植針葉樹或竹林。
第十四條 庫房建筑與結構
(一)庫房應為單層建筑,平面布置宜為矩形。應采用磚墻承重,屋蓋應采用輕質易碎結構。
(二)倉庫的耐火等級不應低于現(xiàn)行國家標準《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中規(guī)定的建筑物二級耐火等級的各項要求。面積不超過300 m2的c級建筑用的耐火等級可為三級。
(三)倉庫安全出口不應小于2個。煙花爆竹倉庫面積小于150m2,且長度小于18m時可設1個安全出口,但倉庫內任一點到安全出口的距離不應大于15m。
(四)倉庫應設置雙層門且向外平啟,不設門檻,門寬不得小于1.2米。有防小動物進入的措施。
(五)庫房的窗應能開啟。通風窗應設置在勒腳處,間隔不大于5米,長寬不小于200*200毫米。所有窗應配置鐵柵和金屬網。
第十五條 庫房的安全設施
(一)倉庫區(qū)域應根據(jù)當?shù)叵拦┧畻l件,設置高位水池、消防蓄水池或室外消火栓,或利用天然河、塘。消防用水量應不小于15升/秒,延續(xù)供水時間應不小于2小時,保護半徑應不大于150米。消防儲備水應有平時不被動用和防凍的措施。使用后及時補給。
(二)消防設施、器材應當由專人管理,定期檢查、維修、保養(yǎng)、更換和添置,保證完好有效,嚴禁圈占、埋壓和挪用。
(三)庫房內一般不設電路和照明裝置,如確需,照明燈應為密封防爆型,禁止使用其他電器設備,嚴禁在倉庫附近架設臨時性電器設施。外部線路應采用鎧裝電纜埋地敷設或掛設。外部電氣線路禁止通過庫房的上空。
(四)庫危險性建筑物的防雷措施應符合《建筑防雷設計規(guī)范》(gb50057-94)的各項規(guī)定。倉庫防雷措施按ⅰ級設計,中、小爆竹及單個產品裝藥在40g以下的煙花或禮花彈倉庫防雷措施可按ⅱ級設計,并按有關規(guī)定每年定期檢測。
(五)倉庫必須設置報警電話、監(jiān)控裝置和采取合適的防盜措施。
第四章 倉庫的日常管理
第十六條 嚴禁在倉庫區(qū)內吸煙和用火,嚴禁把其他容易引起燃燒、爆炸的物品帶入倉庫區(qū)內,嚴禁在庫房內住宿和進行其他活動。
第十七條 庫房內應設置測溫、測濕計,并確定人員每天進行檢查登記。庫內最高溫度不應超過35℃,相對濕度控制在75%以下。
第十八條 庫房的入口處,應設置消除人體靜電的裝置,其接地電阻不得大于10歐姆,并按有關規(guī)定每年定期檢測。
第十九條 庫房門外應設置標示牌,內容包括:倉庫危險等級、儲存品種、額定藥量和負責人。
第二十條 儲存煙花爆竹數(shù)量不得超過儲存額定藥量,應分級分庫存放。嚴禁在庫房內存放其他物品;煙花爆竹必須堆垛碼放,堆垛之間的距離應不少于0.70m,堆垛距內墻距離應不少于0.45m,堆垛高度應不超過2.5m,搬運通道寬度應不少于2.0m。
第二十一條 庫房的地面應鋪設防靜電材料或設置30厘米高的垛架。木地板、垛架和木箱上使用的鐵釘,釘頭應低于木板外表面3毫米以上,釘孔要用油灰填實。
第二十二條 裝卸作業(yè)中,不得碰撞、拖拉、翻滾、倒置和劇烈振動,不許使用鐵質工具。煙花爆竹產品裝卸作業(yè)結束后,應當指定專人對煙花爆竹儲存?zhèn)}庫進行檢查。
第二十三條 煙花爆竹儲存?zhèn)}庫負責人應當每天對倉庫進行安全檢查,對檢查中發(fā)現(xiàn)的安全問題及時處理,并對檢查及處理情況進行記錄。
第二十四條 煙花爆竹儲存?zhèn)}庫應根據(jù)從業(yè)人員的工作性質,配備符合要求的防護用品。
第二十五條 倉庫負責人、保管員、守護員、押運員配備合理,并持有效證件上崗,其職責明確、責任落實。
第二十六條 倉庫守護員每天巡查不少于三次。對巡查中發(fā)現(xiàn)的問題要及時處理、記錄,并向管理人員報告。
第二十七條 煙花爆竹儲存?zhèn)}庫應建立計算機管理信息系統(tǒng)。由專職保管員對貨物進行管理和信息輸入。做到帳帳、帳貨相符,動態(tài)反映存量變化,并留存2年備查。
第二十八條 倉庫應配備專職值班人員。對進出的人員、車輛、貨物進行登記。登記內容包括進出庫時間、事由、當事人簽字。嚴禁無關人員進入庫區(qū)。進入倉庫的人員嚴禁穿戴不防靜電的衣物和釘?shù)仔?/p>
第二十九條 進入煙花爆竹儲存?zhèn)}庫的機動車輛,必須安裝防火罩;由專人引導,按指定路線行駛、按規(guī)定地點停放。
第4篇 倉庫裝卸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
1.汽車、拖拉機不準進入甲、乙、丙類物品庫房。
2.進入甲、乙類物品庫房的電瓶車、鏟車必須是防爆型的;進入丙類物品庫房的電瓶車、鏟車,必須裝有防止火花濺出的安全裝置。
3.各種機動車輛裝卸物品后,不準在庫區(qū)、庫房、貨場內停放和修理。
4.庫區(qū)內不得搭建臨時建筑和構筑物,因裝卸作業(yè)確需搭建時,必須經單位防火負責人批準,裝卸作業(yè)結束后立即拆除。
5.裝卸甲、乙類物品時,操作人員不得穿戴易產生靜電的工作服、帽和使用易產生火花的工具、嚴禁使用手機和其它火種。嚴防震動、撞擊、重壓、磨擦和倒置。對易產生靜電的裝卸設備要采取消除靜電的措施。
6.庫房內固定的吊裝設備需要維修時,應當采取防火安全措施,經防火負責人批準后,方可進行。
7.裝卸作業(yè)結束后,應當對庫區(qū)、庫房進行檢查,確認安全后,方可離人。
第5篇 硫磺倉庫安全管理規(guī)定
第一條倉庫工作人員需經有相應培訓資質的機構培訓合格后持證上崗。
第二條上崗前穿戴好工作服、口罩、手套等勞防用品,嚴禁攜帶火種(火柴、打火機等)和穿有鐵釘?shù)男舆M入。
第三條儲存時要保持室內干燥,遠離熱源,不準與磷及氧化劑等相抵觸物品混合儲存、運輸;受潮的硫磺不得與鐵接觸,以防自燃。
第四條保管員應按實際需用數(shù)量領發(fā),不準另設小倉庫,不得超標存放。
第五條搬運時應輕拿輕放,不準拋、拖,避免造成散、漏、破包,如有散漏應及時清掃、回收,不準破包進入車間。
第六條房內不準使用非防爆電器,庫房內及四周嚴禁動用電焊、氣焊、焚燒、金屬切割打磨等各類明火及產生火花的作業(yè)。
第七條硫磺儲存過程中應避免陽光直射,室內溫度、濕度應控制在技術規(guī)定范圍內。
第八條非特殊情況,除倉庫工作人員外的其他人員不準入內,如若進入一定要嚴格登記制度,交出一切火種并關閉通訊工具。
第九條倉庫工作人員應熟悉硫磺的性能及撲救方法,維護保養(yǎng)好消防器材,并能熟練使用。
第十條每天下班前,要仔細檢查,關閉門窗、切斷電源。
第6篇 倉庫物資安全5s管理基本要求管制辦法
一.安全管制基本要求和處理辦法
1.倉庫場所一律為禁煙區(qū),倉庫范圍內嚴令禁止吸煙,違者罰款人民幣200元,區(qū)內發(fā)現(xiàn)一個煙頭罰款人民幣100元,找出肇事者直接處罰其本人,找不出肇事者罰金由倉庫負責人負擔或把罰金分攤到倉庫所屬每個人頭上,同時公告全廠通報警告。
2.倉庫連帶所屬非禁煙區(qū)吸煙應把煙頭丟進有水的煙灰缸內,不準把煙頭丟在桌上或丟在地上,該區(qū)范圍內桌面和地面上每個煙頭罰款人民幣5元,找出肇事者直接處罰其本人,找不出肇事者罰金倉庫主管(或倉管員)負擔 。
3.天那水、酒精在車間只存放當天用完的少量,當天用完后的余量要送回危險品倉庫保管,且無論何時何地都應用鐵罐盛裝,貼上危險品標識,用后隨即把蓋子擰緊。
4.倉庫應使用防爆燈,用電開關和線路不能發(fā)生破損,發(fā)現(xiàn)異常后應立即停止使用并報告電工前來修整,待修整完善后才可繼續(xù)使用。
5.所有開關通道、消防通道、安全門、安全通道、走火通道、防火隔離帶、滅火器擺放前方、消火栓前一律都應隨時保持暢通,不準堆放原材料或雜物,以免造成安全救援阻礙。
6.摩托車、單車不準開進倉庫,摩托車開進倉庫每臺每次罰款人民幣100元,單車開進倉庫每臺每次罰款人民幣50元。
7.倉庫現(xiàn)場不準使用天那水、酒精、汽油、溶劑等易燃易爆品去擦拭設備用具和衣物,以免引發(fā)火災事故。
8.不準在上班時間或在上班前飲酒,一經發(fā)現(xiàn)每人每次罰款人民幣10元并請他(她)不要再上班了。
9.下班或離開倉庫應一律做好檢查和鎖門防范工作,先關好照明開關,再關門上鎖,檢查妥善后才離開。
10.倉庫一切物資不要落地靠窗擺放,物資擺放和管理有防火、防潮、防霉、防雨、防銹、防鼠、防腐、防蛀、防變形、防盜等十防措施。
二.5s管理基本要求和管制辦法
1.繪制倉庫平面定置管理圖,表達物資、設備、通道和工位器具管制現(xiàn)狀。
2.適當畫出貨架、物資、通道和材料、工位器具、周轉箱等擺放管制線,轉彎或轉角處必要時有適當?shù)耐ㄐ兄甘緲酥尽?/p>
3.制定本倉庫5s管理制度張掛實施,要求具體規(guī)定大清理大掃除(全員)實施周期,規(guī)定每天5常法活動要求,例如每月或每半月一次大清潔大掃除應做到從上到下從里到外全面徹底清除一切衛(wèi)生死角,徹底清除并恰當轉移無用物資,然后搞好現(xiàn)場整齊劃一的定置擺放,以便日后進入日常維持保潔。
4.明確落實每人每天清潔責任范圍,做到沒有空白也沒有重復,并適當與個人報酬掛鉤(例如從工資中適當提留5s責任款,做得不好的不要100%返還)。
5.對于現(xiàn)場管理中出現(xiàn)的問題一律應當當面即時指出并做到即時改正,才能達到“整理”境界,5s一時半時做好并不難,但要長期保持和逐漸提升并不容易,車間主任和班組長不但要有菩薩心還要有婆婆嘴,車間工人則要逐步養(yǎng)成良好習慣,也需要互相提醒。
6.養(yǎng)成定置擺放的習慣,做到整齊劃一,同類物質高度適宜且一致,文件張掛或擺放做到正確、整齊、完整、清潔、清晰、醒目,且對財務賬目和質量記錄及時做好歸檔管理。
7.現(xiàn)場的場所標識、區(qū)域標識、產品標識、狀態(tài)標識、數(shù)量標識做到正確、完整、清晰、醒目,且做到與實物一致相符,沒有文實不符的現(xiàn)象,尤其是賬、物、卡要隨時保持一致,并及時做好賬目日清月結和質量記錄的歸檔管理工作。
8.不合格品有適當隔離擺放,標識清楚,警示明顯,且應得到及時的恰當?shù)奶幚?例如及時退貨。
9.保持所有消防器材和器具完好、清潔,擺放顯眼集中方便拿取,并做到所有開關通道、消防通道、安全門、安全通道、走火通道、防火隔離帶、滅火器擺放前方、消火栓前方一律都能隨時保持暢通,不會出現(xiàn)堆放物料受阻現(xiàn)象。
10.倉庫設備和周轉盛具有編號管制,擺放整齊,拿取方便,設備(例如叉車)管理做到整齊、清潔、潤滑、安全,周身保持清潔,能體現(xiàn)其原來本色面貌,設備周圍地面無灰塵、油污或積水,切屑及時清除,指示儀表清潔明亮,潤滑部位按時加油,貨架上下和物資堆垛無積塵或雜物等等。
11.倉庫現(xiàn)場做到所有開關合、照明光管或燈泡、管道、線路、風扇葉子、產成品、半成品、零部件、原材料無灰塵或無雜物,目視良好,手感潔爽。
12.倉庫現(xiàn)成地面清潔,窗戶明亮,窗臺無塵,門角、墻壁、墻角、房梁、屋頂、柜底、柜頂清潔無灰塵無蜘蛛網。
13.倉管人員穿工作服戴廠牌上班,著裝整齊,儀表整潔,精神飽滿,充滿朝氣,早上第一次見面習慣互相問好,做到工作齊心協(xié)力,充滿團隊協(xié)作氣氛。
14.倉管人員工作守時,無遲到無早退現(xiàn)象,遵守倉庫管理制度和財務管理規(guī)章,遵守所有安全管理規(guī)章,按時按質按量完成物資報告和收發(fā)任務,無違反制度和規(guī)章的現(xiàn)象。
15.5s的通俗簡明要求一是整理要徹底,無關的物件堅決給予撤離,二是整頓要細致,分門別類做好恰當?shù)亩ㄖ脭[放,所有標志標識正確、整齊、清晰、完整、醒目,30秒內能取出任何需要的物件,三是清潔清掃責任詳細分解落實到每一個人,以便做到持久堅持如一,四是擺放儲存透明明朗化,隨時可以信息共享,五是每天堅持五常法,倉庫主管和倉庫管理人員堅持對不良現(xiàn)象現(xiàn)場當面即時教育(而不是事后教育),良好習慣做到大家人人逐漸養(yǎng)成形成素養(yǎng),達到習慣成自然的境地。
注:公司(廠)級安全檢查通常每月一次,5s檢查通常每月兩次,上述規(guī)定中有關獎罰具體操作未盡事宜按公司《廣東豪邦實業(yè)有限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和hbwi-wec-001《廣東豪邦實業(yè)有限公司5s管理考核辦法》執(zhí)行。
第7篇 倉庫儲氣間安全管理規(guī)定
1.目的
為了加強儲氣間安全管理,確保物資儲存安全,保護倉庫、儲氣間免受火災危害。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的有關規(guī)定,制定本規(guī)定。
2.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車間原材料倉庫、成品倉庫、儲氣間。
3.職責
3.1生產安全部負責對倉庫、罐區(qū)日常安全監(jiān)督和檢查。
3.2生產經營部負責成品倉庫的防火、防爆及日常安全。
3.3儲罐使用單位負責儲罐防火、防爆及日常安全。
4.工作程序
4.1倉庫安全管理
4.1.1出入庫管理
4.1.1.1入庫:庫管員和搬運人員必須按照“產品入庫通知單”上注明的產品名稱、數(shù)量入庫,裝卸時必須輕裝、輕卸,嚴禁摔拖、重壓和摩擦,不得損毀包裝容器,并注意標志,堆放穩(wěn)妥。轉運人員在雨雪天氣時要加蓋蓬布后進行轉運,庫管員要認真點清產品數(shù)量,確認包裝完好無損后,履清交接手續(xù)。
4.1.1.2出庫:成品保管在接到'產品發(fā)運單'后,應首先檢查車輛的清潔衛(wèi)生,確保車輛在干凈的情況下(以手摸無灰為準),方可按單上注明的產品數(shù)量,產品包裝,質量等級發(fā)貨。保管員在發(fā)貨后立即清點庫存量,做到帳實相符,每天將相關報表及時送生產經營部、生產安全部,每月26日配合生產經營部進行一次盤存,并將相關情況報生產經營部和,若發(fā)現(xiàn)差異及時處理。
4.1.2裝卸過程安全管理
4.1.2.1在裝卸搬運危險品操作前,預先做好準備工作,認真細致地檢查裝卸搬運工具及操作設備。工作完畢后,沾染在工具上面的物質必須清除,防止相互抵觸的物質引起化學反應。
4.1.2.2人力裝卸搬運時,應量力而行,配合協(xié)調,不可冒險違章操作。
4.1.2.3裝卸人員不準穿帶釘子的鞋。在操作一段時間后,應適當呼吸新鮮空氣。
4.1.2.4裝卸危險品應輕搬輕放,防止撞擊摩擦、震動摔碰。對破損包裝必須移至安全地點。
4.1.2.5散落在地面上的物品,應及時清除干凈。對于掃起來的沒有利用價值的廢物,應采用合適的物理或化學方法處置,以確保安全。
4.1.2.6兩種性能相互抵觸的物質,不得同時裝卸。對怕熱、怕潮物質,裝卸時要采取隔熱、防潮措施。
4.1.2.7裝卸作業(yè)完畢后,應及時洗手、洗臉、漱口、淋浴。中途不得飲食、吸煙,并且必須保持現(xiàn)場空氣流通,防止沾染皮膚,黏膜等。如裝卸人員出現(xiàn)頭暈、頭痛等中毒現(xiàn)象,應按救護知識進行急救,嚴重者要立即送醫(yī)院治療。
4.1.3儲存安全管理
4.1.3.1產品堆碼要求整齊有序,而且留有足夠的安全通道。
4.1.3.2袋裝產品堆碼高度為每托盤不高于六袋,重疊兩托,總高度不高于3米;桶裝產品堆碼高度為每托盤堆碼兩桶,重疊三托,總高度不高于3米。
4.1.3.3成品庫房應通風、干燥、防曬、防潮、防掛、防擊、防撞、防跌落,遠離易燃物,禁止與易燃物、有機物、還原性物質同庫儲存,庫房周圍按安全環(huán)保科要求掛放滅火裝置,以及警示標志,庫門、庫窗應牢固并有鎖,禁止閑人入內,庫房應平整衛(wèi)生,每天掃、拖庫房一次。
4.1.3.4在產品入庫后,應防塵、防雨、防火、庫管員對庫內的產品包裝、產品數(shù)量、產品安全、產品標識負責。
4.1.4電器管理
4.1.4.1倉庫的電氣裝置必須符合國家現(xiàn)行的有關電氣設計和施工安裝驗收標準規(guī)范的規(guī)定。
4.1.4.2危險化學品庫房的電氣裝置,必須符合國家現(xiàn)行的有關爆炸危險場所的電氣安全規(guī)定。
4.1.4.2庫房內不準設置移動式照明燈具。照明燈具下方不準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與儲存物品水平間距離不得小于零點五米。
4.1.4.3庫房內敷設的配電線路,需穿金屬管或用非燃硬塑料管保護。
4.1.4.4每個庫房應當在庫房外單獨安裝開關箱,保管人員離庫時。必須拉閘斷電。禁止使用不合規(guī)格的保險裝置。
4.1.4.5庫房內不準使用電爐、電烙鐵、電熨斗等電熱器具等家用電器。
4.1.4.6倉庫電器設備的周圍和架空線路的下方嚴禁堆放物品。
4.1.4.7倉庫必須按照國家有關防雷設計安裝規(guī)范的規(guī)定,設置防雷裝置,并定期檢測,保證有效。
4.1.4.8倉庫的電器設備,必須由持合格證的電工進行安裝、檢查和維修保養(yǎng)。電工應當嚴格遵守各項電器操作規(guī)程。
4.1.5火源管理
4.1.5.1倉庫應當設置醒目的防火標志,通道、出入口的道路應保持暢通。進入庫區(qū)的人員,必須登記,并交出攜帶的火種。
4.1.5.2庫房內嚴禁使用明火。庫房外動用明火作業(yè)時,必須辦理動火證,經倉庫或單位防火負責人批準,并采取嚴格的安全措施。動火證應當注明動火地點、時間、動火人、現(xiàn)場監(jiān)護人、批準人和防火措施等內容。
4.1.5.3庫房內不準使用火爐取暖。在庫區(qū)使用時,應當經防火負責人批準。
4.1.5.4防火負責人在審批火爐的使用地點時,必須根據(jù)儲存物品的分類,按照有關防火間距的規(guī)定審批,并制定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落實到人。
4.1.5.5庫區(qū)以及周圍五十米內,嚴禁燃放煙花爆竹。
4.1.6消防設施和器材管理
4.1.6.1倉庫內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消防技術規(guī)范,設置、配備消防設施和器材。
4.1.6.2消防器材應當設置在明顯和便于取用的地點周圍不準堆放物品和雜物。
4.1.6.3倉庫的消防設施、器材,應當由專人管理,負責檢查、維修、保養(yǎng)、更換和添置,保證完好有效,嚴禁圈占、埋壓和挪用。
4.1.6.4對消防水池、消火栓、滅火器等消防設施、器材,應當經常進行檢查,保持完整好用。
4.1.6.5倉庫的安全出口、疏散樓梯等消防通道,嚴禁堆放物品。
4.2儲氣間安全管理
4.2.1儲氣間間距、消防設施等應按《化工設計防火規(guī)范》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4.2.2儲罐及輸氣線路日常檢查和維修由各使用單位負責。
4.2.3易然、可燃液體和可燃氣體儲罐區(qū)內,不應有與儲罐無關的管道電纜等穿越。
4.2.4易燃、可燃液體和壓縮氣體的儲罐和管線的絕熱材料、裝卸棧臺、安全梯和管架等,均應用非燃燒材料建筑。
第8篇 倉庫儲藏間安全管理規(guī)定
一、倉庫相關管理條例
1、在庫房內禁止吸煙,禁止攜帶明火和火種進入庫房
2、庫房內的堆放要整齊,保持通道的暢通
3、無關人員禁止隨意進入庫房
4、庫房內禁止亂拉亂接電線與電器開關,有需要要經過專業(yè)人員的安裝
5、庫房內的堆放要按不同性質區(qū)分開堆放,做好三效標簽
6、易燃易爆物品要有指定的地方存放,不得與普通物品混淆在一起
7、庫房的堆高不得超過燈具,且要離燈具保持50cm
8、庫房內禁止使用電爐/取暖器/電燙斗等電器設備
9、要定期檢查庫房內的電線/貨架安全,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找專業(yè)人員報修
10、庫房或庫房門口必須配備消防設置,員工必須清楚消防設施的位置
11、每天下班前須對庫房進行安全檢查確認無隱患后才可以關門離開
二、此執(zhí)行規(guī)范自審核批準執(zhí)行日起,各門店管理人員需組織學習,建立檔案并將規(guī)定上墻
1、門店員工在經培訓后未嚴格按規(guī)定操作,違反相關規(guī)定的,給予100-500元的罰款
2、發(fā)現(xiàn)門店未按規(guī)定執(zhí)行操作和未落實培訓工作的,對門店管理人員處以100-500元的罰款
3、因門店未落實培訓和相關人員未按規(guī)定操作引起的安全事件需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嚴肅處理
杭州知味觀連鎖部
2023年10月30日
第9篇 倉庫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責任
一、凡進庫貨物必須進行驗收,核實后做好造冊登記。
二、認真負責搞好倉庫內部材料、設備及小工具的發(fā)放工作,并應做好登記、簽字手續(xù)。
三、工程需要的材料庫存不足時,應提早備足,不至于影響正常施工。
四、倉庫內應保持整潔、貨物堆放整齊、貨架堆放的物品應掛牌明示,以便迅速無誤地發(fā)放。
五、嚴禁非倉庫管理人員入內,嚴禁煙火。
六、不得私自離崗。有事外出,應委托他人臨時看守。
七、做好外場砂石料的收、管工作,簽好每一張單據(jù),嚴格把關砂石料的計量及質量。
八、定期檢查倉庫消防器材的完好情況,在規(guī)定的禁火區(qū)域內嚴格執(zhí)行動火審批手續(xù)。
第10篇 紡織原料倉庫的消防安全管理
一、紡織原料倉庫的火災危險性
紡織原料倉庫是指用來堆放植物纖維、動物纖維和化學纖維等紡織原料的場所。儲存紡織原料的倉庫和堆物發(fā)生火災往往造成重在損失。因此,做好這類倉庫的消防安全工作極為重要。
紡織原料倉庫的火災危險性主要有:
(一)紡織原料具有易燃性,遇著火源極易致災
紡織原料倉庫一般儲存棉花、麻、蠶絲、羊毛、化學纖維等原料,這類原料均具有易燃性。棉花,其纖維的主要成分是纖維素、蠟質和脂肪等,其成分均是可燃物質,它的燃點為150℃,,氧指數(shù)為20.1%。由于棉花纖維細小蓬松,與空氣接觸面積大,遇到微小的火星就能引燃。燃燒速度為木材的16-25倍;麻容易燃燒,麻大都是半纖維狀態(tài),其長度一般為500—1500毫米,如一端著火,能迅速燃到
另一端,蔓延速度比棉花快。麻的燃點為150℃左右;人造纖維的燃燒性能與棉花相似,容易燃燒,如粘膠纖維的自燃點是420℃,氧指數(shù)為19.7%;合成纖維燃燒的共同特性是先融熔,后燃燒,與棉、麻相比,在較低溫度時不易燃燒。其中滌綸、錦綸、氯綸在燃點溫度時離開火焰自滅,只有腈綸、丙綸、維綸等點燃后能繼續(xù)燃燒。但在高溫情況下,合成纖維的燃燒均十分猛烈,由于合成纖維中的腈綸沒有明顯的熔點,在190—240℃時軟化,280—300℃時分解;在分解前雖未融熔,卻會生成著火的熔滴,因而燃燒和蔓延極為迅速。同時,燃燒產物中的毒性腈綸物含量高,中毒危險性大。此外,滌綸、腈綸、氯綸等,在常壓下的質量比電阻在1013歐·克/平方厘米以上,故易產生幾千伏的靜電壓,而出現(xiàn)靜電火花。絲和毛雖然不易燃燒,但一旦引燃,即會燃燒蔓延開來。
由于倉庫中儲存、堆放的物品具有易燃性,因而一旦遇到著火源,如:未熄滅的煙頭、靜電火花等極易著火致災。
(二)紡織原料的自燃和陰燃現(xiàn)象導致火災
棉花、麻等均有自燃和陰燃的特性。棉花在采摘加工過程中已經沾染上大量的微生物,在潮濕的情況下,微生物極易生長繁殖,而棉纖維素中含有脂肪、蠟質和果膠,為微生物的生產繁殖提供了養(yǎng)料。當棉花含水量較大時,微生物就迅速生長繁殖、發(fā)酵,并產生熱量;當散熱不良,溫度升高時,棉纖維開始分解,進行氧化過程,熱量繼續(xù)增加,直到自燃點(棉花的自燃點是407℃,引起自燃。
麻的自燃事故以黃麻為最多,因為黃麻的含水量大于9%,當空氣的相對濕度達75—85%時,麻纖維就會膨脹,并且放熱。遇水膨脹的黃麻還為生物變化和化學變化創(chuàng)造了良好的條件,纖維素和果膠遇水水解產生大量的糖類,它們是微生物營養(yǎng)物質,微生物大量繁殖、發(fā)酵,產生大量的熱,使溫度不斷提高,直至引起自燃。
棉包在運輸和貯存中,如混入火種,由于氧氣供應不足,燃燒常在局部或小范圍內緩慢陰燃,可以持續(xù)幾天甚至幾十天而不被發(fā)現(xiàn),但陰燃一旦遇到空氣對流的條件時,陰燃的棉花很快轉向完全燃燒,因而造成撲救困難。麻纖維和棉纖維一樣,都具有陰燃的特性。
由于紡織原料倉庫儲存的原料具有自燃和陰燃的特性,因而在無著火源情況下,也可發(fā)生燃燒,導致火災。
(三)棉、麻粉塵有發(fā)生爆炸、引發(fā)火災的危險
棉、麻粉塵易爆炸。棉、麻粉塵與空氣會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火源即會產生猛烈的爆炸火災。
棉纖維遇明火燃燒后,在氧氣不足的條件下,麻纖維燃燒會生成一氧化碳,突然遇到對流空氣時,即可能與空氣形成爆炸混合物,即發(fā)生爆炸;引發(fā)火災。
(四)生活、生產用火不慎
庫區(qū)布置不合理,或間距不符合防火要求,生產、生活用火不慎,火星濺落庫區(qū),引燃原料造成火災。
(五)電氣設備不安全
電氣線路安裝不當或年久失修,使絕緣層老化、破損,引起短路,產生火花;或照明燈具烤著可燃物引起火災。
(六)管理不善
管理人員或無關人員吸煙或隨意動用明火;運輸、裝卸原料的車輛、機械設備未采取防火安全措施;外來火種帶入庫內,均會留下火災隱患。
(七)避雷措施不當
原料庫或露天堆場無避宙裝置,或其不符合要求而受雷擊起火。
二、紡織原料倉庫的消防安全
(一)紡織原料倉庫的建筑、布局、堆垛的防火要求
1.倉庫應避開繁華鬧市,建在靠近市區(qū)邊緣且有水源的地方,處在該地常年主導風向的上風向或側向,并應修筑圍墻或采取其他防護措施。
2.防火間距的要求。原料倉庫庫房、堆場與室外變配電站、建筑物以及甲、乙、丙類液體儲罐的防火間距應按國家有關規(guī)范的具體要求布置。原料庫房和堆場內不得修建易燃建筑,庫房內不能設置休息室、保管員辦公室。庫房的耐火等級、層數(shù)和面積應符合國家規(guī)定。
3.庫房內儲存的原料應有一定的限額。堆垛之間留出通道,主要通道的寬度至少保持2米,小通道至少保持1.5米,以利操作和通風。垛高距房梁不小于1米,距平頂庫房頂不小于2米。
4.露天、半露天堆場總儲量超過5000噸的原料時,應設分堆場,堆場之間防火間距至少保持30米。每垛底面積應小于100平方米,垛高小于6米,堆垛分組布置,每組小于6垛,垛與垛之間的距離大于6米,組與組之間的距離大干15米。堆垛與外墻的距離大于5米。
5.垛基需防潮,紡織原料的堆垛下面,要墊有一定高度的擱柵,以利通風;露天堆垛宜采有“十字通風梯形堆垛法”,垛頂要堆成屋脊形,并且苫布等封蓋嚴密,防止雨水和飛火落人垛內。苫布等不能用鐵絲等金屬綁扎,以免雷擊時產生感應電流。
(二)嚴格電源管理
1.庫房除電氣照明線路外,不得敷設其他動力線路。引進線路必須穿管;燈具應放在走道上方,距離堆垛水平距離應不小于0.5米,不得采用碘鎢燈、日光燈;電氣開關應設在庫外,并有防雨防潮裝置保護。
2.庫房內不得裝設電源線和電器裝置,不應安裝采暖設備。庫內可采用投光燈照明。庫內用電電源應在庫外設插座,用完后立即切斷電源。電線、插座、電閘下方不能堆原料。
3.庫區(qū)電線應埋地纜線。需采用架空線時,應從庫房外側通過,線下不能堆原料。庫區(qū)內運輸原料的通道上空,架空線距地應在5米以上。
4.電氣線路和設備不可超負荷運行。
5.每周對線路設備進行一次以上的檢查,每年進行二次以上絕緣搖測。若發(fā)現(xiàn)短路、絕緣老化等異常情況,需立即停止使用,進行檢修。
(三)嚴格控制火源
1.庫內禁止明火和吸煙。若需在庫區(qū)90米以內進行明火作業(yè),應報請有關領導同意并在專人監(jiān)護下進行。作業(yè)結束后應徹底清除火種。
2.蒸汽機車、內燃機車、汽車、拖拉機等應戴防火罩,蒸汽機車不能在站臺內清爐、停留,汽車排氣管應遠離可燃物,停車后立即熄火。在庫區(qū)內工作的鏟車、電瓶車、吊車等,必須有防止噴火或打出火花的安全裝置。
3.用于捆扎原棉、化纖的鐵皮、鐵絲不能猛烈撞擊或敲打,也勿在地面上拖拉,防止產生火星。
(四)保持庫區(qū)整潔
要定期清掃庫區(qū)地面,防止邊角料、下角料等可燃物著火燃燒。已破損的原料應重新包扎后再放入垛內,或將散包集中在一起單獨存放。
(五)注意監(jiān)測原料堆垛的溫濕度
要加強常位檢查和監(jiān)測。棉、麻等紡織原料堆垛,原則上應有固定式測溫監(jiān)濕儀器儀表,定時監(jiān)測。如發(fā)現(xiàn)垛內溫度或濕度過高,應及時采取翻垛、晾曬等通風降溫除濕措施。
(六)采取避雷沒施
原料庫房應設避雷設備,露天堆場需設獨立的避雷針,防止雷擊。
(七)完善消防設施
1.庫區(qū)應有環(huán)形消防通道,并保證消防車能迅速到達每個堆垛,實施有效的滅火。
2.庫區(qū)內應有足夠的消防水源。堆場的儲量為1萬立方米及以上者,應至少保證45升/秒(6小時計算)的消防用量,而且消防水源的保護半徑不大于150米。(
第11篇 倉庫裝卸消防安全管理辦法
1.汽車、拖拉機不準進入甲、乙、丙類物品庫房。
2.進入甲、乙類物品庫房的電瓶車、鏟車必須是防爆型的;進入丙類物品庫房的電瓶車、鏟車,必須裝有防止火花濺出的安全裝置。
3.各種機動車輛裝卸物品后,不準在庫區(qū)、庫房、貨場內停放和修理。
4.庫區(qū)內不得搭建臨時建筑和構筑物,因裝卸作業(yè)確需搭建時,必須經單位防火負責人批準,裝卸作業(yè)結束后立即拆除。
5.裝卸甲、乙類物品時,操作人員不得穿戴易產生靜電的工作服、帽和使用易產生火花的工具、嚴禁使用手機和其它火種。嚴防震動、撞擊、重壓、磨擦和倒置。對易產生靜電的裝卸設備要采取消除靜電的措施。
6.庫房內固定的吊裝設備需要維修時,應當采取防火安全措施,經防火負責人批準后,方可進行。
7.裝卸作業(yè)結束后,應當對庫區(qū)、庫房進行檢查,確認安全后,方可離人。
第12篇 煙花爆竹批發(fā)企業(yè)儲存?zhèn)}庫安全管理規(guī)范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嚴格煙花爆竹儲存管理,規(guī)范煙花爆竹經營單位倉儲行為,預防和減少煙花爆竹事故的發(fā)生,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和《煙花爆竹安全與質量》(gb10631-2004)等法律、法規(guī)及國家標準,結合本省情況,制定本規(guī)范。
第二條 本規(guī)范適用于我省煙花爆竹批發(fā)企業(yè)儲存?zhèn)}庫的安全監(jiān)督管理,本規(guī)范中規(guī)定的倉庫設計安全要求全部為c級倉庫標準,a級儲存?zhèn)}庫設計安全要求參照《煙花爆竹工廠設計安全規(guī)范》(gb50161)相關標準執(zhí)行。
第三條? 從事煙花爆竹經營活動的批發(fā)企業(yè),應按《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和本規(guī)范的規(guī)定,依法取得《煙花爆竹經營(批發(fā))許可證》,方可銷售、儲存煙花爆竹。
未取得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的,不得從事煙花爆竹經營活動。
第四條 煙花爆竹批發(fā)企業(yè)應有安全管理機構或者專職安全管理人員。1000平方米以上的煙花爆竹儲存?zhèn)}庫,專職安全監(jiān)管人員不得少于3人;1000平方米以下的煙花爆竹儲存?zhèn)}庫,專職安全監(jiān)管人員不得少于2人。
第五條 煙花爆竹批發(fā)企業(yè)應當足額繳納風險抵押金;應當依法參加工傷保險,為從業(yè)人員繳納工傷保險費。
第六條 煙花爆竹批發(fā)企業(yè)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安全管理第一責任人,對安全全面負責,并依法履行安全管理職責。
第七條 煙花爆竹批發(fā)企業(yè)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應當具備煙花爆竹經營方面的安全知識和管理能力,并經培訓考核合格;倉庫保管員、守護員、裝卸員應當接受煙花爆竹專業(yè)知識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其他從業(yè)人員應當經過本單位的安全知識教育和培訓;
第八條? 運輸、駕駛、燃放、押運人員等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yè)培訓;考核,取得特種作業(yè)操作資格證書。
第二章? 安全生產責任制、管理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
第九條? 批發(fā)企業(yè)儲存?zhèn)}庫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煙花爆竹批發(fā)企業(yè)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責任制;
(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三)煙花爆竹儲存?zhèn)}庫負責人安全生產責任制;
(四)保管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五)裝卸搬運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六)倉庫守護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七)駕駛員、押運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第十條? 煙花爆竹儲存?zhèn)}庫管理制度
(一)安全目標管理制度;
(二)安全檢查制度;
(三)事故隱患整改制度
(四)安全設備設施管理制度;
(五)從業(yè)人員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六)動火作業(yè)管理制度;
(七)重大危險源評估和監(jiān)控管理制度;
(八)勞動防護用品(具)管理制度;
(九)煙花爆竹入庫管理制度;
(十)煙花爆竹倉庫保管制度;
(十一)煙花爆竹廢品報廢銷毀管理制度;
(十二)煙花爆竹倉庫安全標識制度;
(十三)倉庫外來人員管理制度;
(十四)倉庫守護員管理制度;
(十五)車輛進出、停留、停放管理制度;
(十六)煙花爆竹流向管理制度。
第十一條 煙花爆竹儲存?zhèn)}庫操作規(guī)程:
(一)監(jiān)控設備操作規(guī)程;
(二)產品保管養(yǎng)護操作規(guī)程;
(三)質量檢驗操作規(guī)程;
(四)測溫、測濕操作規(guī)程;
(五)搬運、裝卸操作規(guī)程。
第三章??? 批發(fā)企業(yè)煙花爆竹倉庫設計安全要求
第十二條? 庫房的區(qū)域規(guī)劃和外部距離
(一)煙花爆竹批發(fā)企業(yè)儲存?zhèn)}庫選址應符合區(qū)域規(guī)劃的要求。
(二)新建、改建、擴建煙花爆竹儲存的建設項目,應當按照《省政府辦公廳轉發(fā)省經貿委、省計委關于進一步加強建設項目(工程)勞動安全衛(wèi)生預評價和“三同時”工作意見的通知》(蘇政辦發(fā)[2001]155號)有關規(guī)定進行安全條件論證和安全評價。在可行性研究階段,應當進行安全條件論證;在進行初步設計前,應當進行安全預評價。
(三)新建、改建、擴建煙花爆竹儲存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
(四)儲存煙花爆竹建設項目的安全設施設計應當按照《省政府辦公廳轉發(fā)省經貿委、省計委關于進一步加強建設項目(工程)勞動安全衛(wèi)生預評價和“三同時”工作意見的通知》(蘇政辦發(fā)[2001]155號)有關規(guī)定報安監(jiān)等部門預先審查,經審查合格后,方可進行建設。施工單位必須嚴格按照批準的安全設施設計施工,并對安全設施的工程質量負責。
(五)儲存煙花爆竹的建設項目竣工投入使用前,必須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對安全設施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13篇 倉庫電器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
1.倉庫的電氣裝置必須符合國家現(xiàn)行的有關電氣設計和施工安裝驗收標準、規(guī)范的規(guī)定和國家現(xiàn)行有關爆炸危險場所的電器安全規(guī)定。
2.儲存丙類固體物品的庫房,不準使用碘鎢燈和超過六十瓦以上的白熾燈等高溫照明燈具,當使用日光燈等低溫照明燈具和其它防燃型照明燈具時,應當對鎮(zhèn)流器采取隔熱、散熱等防火保護措施,確保安全。
3.庫房內除電器照明外,不得敷設其它動力線路,引進線路必須穿管,悶頂內不得敷設電線,不準設置移動式照明燈具,如需臨時拉設電線,應經有關部門批準,由電工安裝,使用后及時拆除。
4.照明燈具下方不準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與儲存物品水平間距,不得小于零點五米。電氣開關應設在庫外,并有防雨防潮裝置保護。
5.庫房內不準使用電爐、電烙鐵、電熨斗等電熱器具和電視機、電冰箱等家用電器。
6.動力電氣線路及其插座應裝在庫外,使用機械裝卸設備時,電源由橡套電纜引入庫內。
7.倉庫電器設備周圍和架空線路的下方嚴禁堆放物品,對提升、碼垛等機械設備易產生火花的部位,要設置防護罩。
8.倉庫的電器設備,必須由持合格證的電工進行安裝、檢查和維修保養(yǎng)。電工應當嚴格遵守各項電器操作規(guī)程。
第14篇 倉庫的防火安全管理規(guī)定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倉庫消防安全管理,保護倉庫免受火災危害。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有關規(guī)定,制定本規(guī)則。
第二條 倉庫消防安全必須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實行誰主管誰負責原則。倉庫消防安全由本單位及其上級主管部門負責。
第三條 本規(guī)則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消防監(jiān)督機構負責監(jiān)督。
第四條 本規(guī)則適用于國家、集體和個體經營的儲存物品的各類倉庫、堆棧、貨場。儲存火藥、炸藥、火工品和軍工物資的倉庫,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二章 組織管理
第五條 新建、擴建和改建的倉庫建筑設計,要符合國家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的有關規(guī)定,并經公安消防監(jiān)督機構審核。倉庫竣工時,其主管部門應當會同公安消防監(jiān)督等有關部門進行驗收;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六條 倉庫應當確定一名主要領導人為防火負責人,全面負責倉庫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條 倉庫防火負責人負有下列職責:
一、組織學習貫徹消防法規(guī),完成上級部署的消防工作;
二、組織制定電源、火源、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和值班巡邏等制度,落實逐級防火責任制和崗位防火責任制;
三、組織對職工進行消防宣傳、業(yè)務培訓和考核,提高職工的安全素質,
四、組織開展防火檢查,消除火險隱患;
五、領導專職、義務消防隊組織和專職、兼職消防人員,制定滅火應急方案,組織撲救火災;
六、定期總結消防安全工作,實施獎懲。
第八條 國家儲備庫、專業(yè)倉庫應當配備專職消防干部;其他倉庫可以根據(jù)需要配備專職或兼職消防人員。
第九條 國家儲備庫、專業(yè)倉庫和火災危險性大、距公安消防隊較遠的其他大型倉庫,應當按照有關規(guī)定建立專職消防隊。
第十條 各類倉庫都應當建立義務消防組織,定期進行業(yè)務培訓,開展自防自救工作。
第十一條 倉庫防火負責人的確定和變動,應當向當?shù)毓蚕辣O(jiān)督機構備案;專職消防干部、人員和專職消防隊長的配備與更換,應當征求當?shù)毓蚕辣O(jiān)督機構的意見。
第十二條 倉庫保管員應當熟悉儲存物品的分類、性質、保管業(yè)務知識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維護保養(yǎng)方法,做好本崗位的防火工作。
第十三條 對倉庫新職工應當進行倉儲業(yè)務和消防知識的培訓,經考試合格,方可上崗作業(yè)。
第十四條 倉庫嚴格執(zhí)行夜間值班、巡邏制度,帶班人員應當認真檢查,督促落實。
第三章 儲存管理
第十五條 依據(jù)國家《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的規(guī)定,按照倉庫儲存物品的火災危險程度分為甲、乙、丙、丁、戊五類(詳見附表)。
第十六條 露天存放物品應當分類、分堆、分組和分垛,并留出必要的防火間距。堆場的總儲量以及與建筑物等之間的防火距離,必須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的規(guī)定。
第十七條 甲、乙類桶裝液體,不宜露天存放。必須露天存放時,在炎熱季節(jié)必須采取降溫措施。
第十八條 庫存物品應當分類、分垛儲存,每垛占地面積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與垛間距不小于一米,垛與墻間距不小于零點五米,垛與梁、柱間距不小于零點三米,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小于二米。
第十九條 甲、乙類物品和一般物品以及容易相互發(fā)生化學反應或者滅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須分間、分庫儲存,并在醒目處標明儲存物品的名稱、性質和滅火方法。
第二十條 易自燃或者遇水分解的物品,必須在溫度較低、通風良好和空氣干燥的場所儲存,并安裝專用儀器定時檢測,嚴格控制濕度與溫度。
第二十一條 物品入庫前應當有專人負責檢查,確定無火種等隱患后,方準入庫。
第二十二條 甲、乙類物品的包裝容器應當牢固、密封,發(fā)現(xiàn)破損、殘缺,變形和物品變質、分解等情況時,應當及時進行安全處理,嚴防跑、冒、滴、漏。
第二十三條 使用過的油棉紗、油手套等沾油纖維物品以及可燃包裝,應當存放在安全地點,定期處理。
第二十四條 庫房內因物品防凍必須采暖時,應當采用水暖,其散熱器、供暖管道與儲存物品的距離不小于零點三米。
第二十五條 甲、乙類物品庫房內不準設辦公室、休息室。其他庫房必需設辦公室時,可以貼鄰庫房一角設置無孔洞的一、二級耐火等級的建筑,其門窗直通庫外,具體實施,應征得當?shù)毓蚕辣O(jiān)督機構的同意。
第二十六條 儲存甲、乙、丙類物品的庫房布局、儲存類別不得擅自改變。如確需改變的,應當報經當?shù)毓蚕辣O(jiān)督機構同意。
第四章 裝卸管理
第二十七條 進入庫區(qū)的所有機動車輛,必須安裝防火罩。
第二十八條 蒸汽機車駛入庫區(qū)時,應當關閉灰箱和送風器,并不得在庫區(qū)清爐。倉庫應當派專人負責監(jiān)護。
第二十九條 汽車、拖拉機不準進入甲、乙、丙類物品庫房。
第三十條 進入甲、乙類物品庫房的電瓶車、鏟車必須是防爆型的;進入丙類物品庫房的電瓶車、鏟車,必須裝有防止火花濺出的安全裝置。
第三十一條 各種機動車輛裝卸物品后,不準在庫區(qū)、庫房、貨場內停放和修理。
第三十二條 庫區(qū)內不得搭建臨時建筑和構筑物。因裝卸作業(yè)確需搭建時,必須經單位防火負責人批準,裝卸作業(yè)結束后立即拆除。
第三十三條 裝卸甲、乙類物品時,操作人員不得穿戴易產生靜電的工作服、帽和使用易產生火花的工具,嚴防震動、撞擊、重壓、摩擦和倒置。對易產生靜電的裝卸設備要采取消除靜電的措施。
第三十四條 庫房內固定的吊裝設備需要維修時,應當采取防火安全措施,經防火負責人批準后,方可進行。
第三十五條 裝卸作業(yè)結束后,應當對庫區(qū)、庫房進行檢查,確認安全后,方可離人。
第五章 電器管理
第三十六條 倉庫的電氣裝置必須符合國家現(xiàn)行的有關電氣設計和施工安裝驗收標準規(guī)范的規(guī)定。
第三十七條 甲、乙類物品庫房和丙類液體庫房的電氣裝置,必須符合國家現(xiàn)行的有關爆炸危險場所的電氣安全規(guī)定。
第三十八條 儲存丙類固體物品的庫房,不準使用碘鎢燈和超過六十瓦以上的白熾燈等高溫照明燈具。當使用日光燈等低溫照明燈具和其他防燃型照明燈具時,應當對鎮(zhèn)流器采取隔熱、散熱等防火保護措施,確保安全。
第三十九條 庫房內不準設置移動式照明燈具。照明燈具下方不準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與儲存物品水平間距離不得小于零點五米。
第四十條 庫房內敷設的配電線路,需穿金屬管或用非燃硬塑料管保護。
第四十一條 庫區(qū)的每個庫房應當在庫房外單獨安裝開關箱,保管人員離庫時,必須拉閘斷電。禁止使用不合規(guī)格的保險裝置。
第四十二條 庫房內不準使用電爐、電烙鐵、電熨斗等電熱器具和電視機、電冰箱等家用電器。
第四十三條 倉庫電器設備的周圍和架空線路的下方嚴禁堆放物品。對提升、碼垛等機械設備易產生火花的部位,要設置防護罩。
第四十四條 倉庫必須按照國家有關防雷設計安裝規(guī)范的規(guī)定,設置防雷裝置,并定期檢測,保證有效。
第四十五條 倉庫的電器設備,必須由持合格證的電工進行安裝、檢查和維修保養(yǎng)。電工應當嚴格遵守各項電器操作規(guī)程。
第六章 火源管理
第四十六條 倉庫應當設置醒目的防火標志。進入甲、乙類物品庫區(qū)的人員,必須登記,并交出攜帶的火種。
第四十七條 庫房內嚴禁使用明火。庫房外動用明火作業(yè)時,必須辦理動火證,經倉庫或單位防火負責人批準,并采取嚴格的安全措施。動火證應當注明動火地點、時間、動火人、現(xiàn)場監(jiān)護人、批準人和防火措施等內容。
第四十八條 庫房內不準使用火爐取暖。在庫區(qū)使用時,應當經防火負責人批準。
第四十九條 防火負責人在審批火爐的使用地點時,必須根據(jù)儲存物品的分類,按照有關防火間距的規(guī)定審批,并制定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落實到人。
第五十條 庫區(qū)以及周圍五十米內,嚴禁燃放煙花爆竹。
第七章 消防設施和器材管理
第五十一條 倉庫內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消防技術規(guī)范,設置、配備消防設施和器材。
第五十二條 消防器材應當設置在明顯和便于取用的地點,周圍不準堆放物品和雜物。
第五十三條 倉庫的消防設施、器材,應當由專人管理,負責檢查、維修、保養(yǎng)、更換和添置,保證完好有效,嚴禁圈占、埋壓和挪用。
第五十四條 甲、乙、丙類物品國家儲備庫、專業(yè)性倉庫以及其他大型物資倉庫,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技術規(guī)范的規(guī)定安裝相應的報警裝置,附近有公安消防隊的宜設置與其直通的報警電話。
第五十五條 對消防水池、消火栓、滅火器等消防設施、器材,應當經常進行檢查,保持完整好用。地處寒區(qū)的倉庫,寒冷季節(jié)要采取防凍措施。
第五十六條 庫區(qū)的消防車道和倉庫的安全出口、疏散樓梯等消防通道,嚴禁堆放物品。
第八章 獎懲
第五十七條 倉庫消防工作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由公安機關、上級主管部門或者本單位給予表彰、獎勵。
第五十八條 對違反本規(guī)則的單位和人員,國家法現(xiàn)有規(guī)定的,應當按照國家法視予以處罰;國家法規(guī)沒有規(guī)定的,可以按照地方有關法規(guī)、規(guī)章進行處罰;觸犯刑律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九章 附則
第五十九條 儲存丁、戊類物品的庫房或露天堆棧、貨場,執(zhí)行本規(guī)則時,在確保安全并征得當?shù)毓蚕辣O(jiān)督機構同意的情況下,可以適當放寬。
第六十條 鐵路車站、交通港口碼頭等晝夜作業(yè)的中轉性倉庫,可以按照本規(guī)則的原則要求,由鐵路、交通等部門自行制定管理辦法。
第六十一條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和國務院有關部、委根據(jù)本規(guī)則制訂的具體管理辦法,應當送公安部備案。
第15篇 安全生產責任制:掘進隊倉庫管理員
(一)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嚴格遵守各項規(guī)章制度,加強業(yè)務學習和安全知識培訓,提高自主保安和業(yè)務保安能力。
(二)嚴格執(zhí)行材料及配件入庫管理制度,做好入庫記錄。
(三)嚴格按照材料及配件發(fā)放制度執(zhí)行,對內、外供材料及配件區(qū)分開來。
(四)本單位用材料及配件要細化,對各班組所用材料及配件,要分別明細記錄。
(五)外單位所借的材料及配件,嚴格執(zhí)行有料單并經主管領導簽字后,方可發(fā)放并做好記錄。
(六)倉庫內所需材料及配件要齊全,如有缺項及時回報值班領導或通知材料員并補齊。
(七)嚴格執(zhí)行交舊制度,對所放發(fā)的配件,要及時回收舊配件。
(八)管理好本單位的正常適用的工具并做好發(fā)放記錄。
第16篇 倉庫安全管理檢查措施
1 倉庫主管、組長是庫區(qū)安全檢查的負責人,每天都要對庫區(qū)安全性進行抽查。
2 檢查安全檢查表的記錄是否完整,對記錄不完整的要記錄責任人的姓名及違規(guī)事實。
3 檢查進入庫區(qū)的外來人員手續(xù)是否完整。對進入庫區(qū)的外部人員,看是否有準入許可證,如果沒有勸其離開;對有許可證的外來人員,要抽查是否進行登記;對違反規(guī)定的人員要記錄其姓名。
4 垃圾及垃圾箱的檢查。垃圾的清理要及時,垃圾箱不許壓黃色地標線,垃圾箱內的廢棄物要用手翻查,如發(fā)現(xiàn)里面有物料或未拆開的包裝盒/箱,馬上找責任人改進。
5 檢查物料的擺放是否符合要求。如發(fā)現(xiàn)垃圾箱內有物料或物料的擺放超高,馬上找責任人進行整改。
6 檢查人員要如實記錄檢查情況,并向部門負責人匯報檢查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