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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乙炔氣瓶安全使用管理規(guī)定
1.乙炔氣瓶的漆顏色必須經(jīng)常保持完好,不得涂改。瓶體不得沾有油脂,保持安全附件齊全。
2.環(huán)境溫度不得超過40℃,超過40℃時,必須采取有效的降溫措施。
3.不得靠近熱源和電氣設備,夏季要防止曝曬,與明火距離不得少于30米。
4.禁止敲擊,嚴禁拋、滑、滾、碰。
5.冬季閘門凍結時,嚴禁用火烤,必要時可用40℃以下溫水解凍。
6.吊裝、搬運時應使用專用夾具和防震,嚴禁用鏈繩吊裝、搬運。
7.嚴禁放置在通風不良,有放射性射線場所,更不準放置在橡膠等絕緣體上。
8.乙炔氣瓶和氧氣瓶嚴禁放在一起使用,間距不少于5米。
9.使用時要注意固定,防止傾倒,嚴禁臥放使用。
10.必須有專用減壓器,回火防止器方可使用。
11.使用壓力不得超過0.03mpa,最高不得超過0.7mpa。輸氣流速不得超過1.5-2.0平方米/時瓶。
12.嚴禁銅、銀、汞等及其制品與乙炔接觸。
13.瓶內氣體嚴禁用盡,冬季必須留有0.5mpa,春秋必須留有0.3mpa。
14.如發(fā)現(xiàn)乙炔氣瓶有裂紋、重皮現(xiàn)象應立即停止使用。
15.如發(fā)現(xiàn)有嚴重變形、腐蝕、損傷要立即更換。
16.乙炔氣瓶專用工具必須有工長統(tǒng)一保管,無證者不得使用。
17.各單位使用人員必須持有局特考委培訓發(fā)放的操作證。
18.運送乙炔氣瓶的車輛,必須專車專用,不得與其它物品混裝。
19.乙炔氣瓶外部檢查如發(fā)現(xiàn)下列情況之一,應報廢。
⑴瓶體有滲漏、燒灼痕跡的。
⑵瓶壁有損傷,其損傷深度超過壁厚1/4、長度50mm的。
⑶瓶壁有凹陷直徑超過50mm、中心深度5mm的。
⑷氣瓶閘門,易溶塞連接螺絲嚴重腐蝕損壞的。
⑸瓶體表面有鼓包成明顯膨脹,彎曲的。
第2篇 氧氣瓶乙炔氣瓶安全管理規(guī)定制度
為規(guī)范公司氧氣瓶和乙炔氣瓶的安全管理,特作以下規(guī)定:
一、氧氣瓶和乙炔氣瓶的放置
氧氣瓶和乙炔瓶應分開放置,盡量避免放在一起;
同時使用氧氣瓶和乙炔瓶時與明火距離一般不小于10米,兩瓶間距不得少于10米;
貯存時兩瓶間距離不得低于5米;
氧氣瓶、乙炔氣瓶不得存放在有電源開關和通電電纜線附近。
二、 氧氣瓶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1、運輸管理
(1)、氧氣瓶是運送和貯存高壓氧氣的容器,其容積為40l,工作壓力為15mpa。
按照規(guī)定,氧氣瓶外表漆成天藍色,并用黑漆標明'氧氣'字樣。
(2)、在運輸前,要檢查瓶嘴氣閥安全膠圈是否齊全,瓶身、瓶嘴是否有油類等。
(3)、裝卸時,瓶嘴閥門朝同一方向,防止互相碰撞,損壞和爆炸。
(4)、不準裝運其它可燃氣體。
(5)、在強烈陽光下運輸時,要用帆布遮蓋。
2、氧氣瓶保管與存放
(1)、保管和使用時應防止沾染油污;
放置時必須平穩(wěn)可靠,不應與其他氣瓶混在一起;
不許曝曬、火烤及敲打,以防爆炸。
庫房周圍不得放易燃物品。
(2)、庫內溫度不得超過30℃,距離熱源、明火在10米以外。
(3)、氧氣瓶減壓閥、壓力表應定期進行檢定,并有合格標示。
3、氧氣瓶使用規(guī)定
(1)、安裝減壓閥前,先將瓶閥微開一二秒鐘,并檢驗氧氣質量,符合要求方可使用。
(2)、使用氧氣時,不得將瓶內氧氣全部用完,最少應留0.1mpa。
以便在再裝氧氣時吹除灰塵和避免混進其他氣體。
(3)、檢查瓶閥時,只準用肥皂水檢驗。
(4)、氧氣瓶不準改用充裝其它氣體使用。
三、乙炔瓶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定
1、乙炔瓶在使用、運輸、貯存時,環(huán)境溫度不得超過40℃。
2、乙炔瓶的漆色必須保持完好,不得任意涂改。
3、乙炔瓶在使用時必須裝設專用減壓器。
回火防止器,工作前必須檢查是否好用,否則禁止使用,開啟時,操作者應站在閥門的側后方,動作要輕緩。
4、使用壓力不超過0.05mpa輸氣流量不應超過
1.5-2.0米3/時瓶。
5、使用時要注意固定,防止傾倒,嚴禁臥入使用,對已臥入的乙炔瓶,不準直接開氣使用,使用前必須先立牢靜止十五分鐘后,再接減壓器使用,否則危險。
禁止敲擊,碰撞等粗暴行為。
6、氣瓶不得靠近熱源和電器設備,夏季要有遮陽措施防止暴曬,與明火的距離要大于10米(高空作業(yè)時是與垂直地面處的平行距離)。
7、瓶閥凍結時,嚴禁用火烘烤,可用10℃以下溫水解凍。
8、工作地點頻繁移動時,應裝在專用小車上,乙炔瓶和氧氣瓶應避免放在一起。
9、嚴禁銅、銀、汞等及其制品與乙炔接觸,與乙炔接觸的銅合金器具含銅量須得高于70%。
10、使用中的乙炔瓶內氣體不得用盡,剩余壓力應符合安全要求:當環(huán)境溫度<0℃時,壓力應不低于0.05mpa;
當環(huán)境溫度為25~40℃時,應不低于0.3mpa。
11、在用汽車、手推車運輸乙炔瓶時,應輕裝輕卸。
嚴禁拋、滑、滾、碰。
12、裝運時,應妥善固定汽車裝運乙炔瓶放置,頭部應朝向一方,裝車高度不得超過車箱高度,直立排放時,車箱高度不得低于瓶高的三分之一。
13、夏季要有遮陽措施,防止暴曬,嚴禁與氯氣瓶、氧氣瓶及易燃物品同車運輸。
14、裝運乙炔瓶的車輛禁止煙火。
15、乙炔瓶在使用現(xiàn)場或班組小庫內儲量不得超過5瓶,可與耐火等級不低于二級的廠房相鄰建造,相鄰的墻應是無門窗洞的防火墻,嚴禁任何管線穿過。
16、乙炔瓶貯存時要保持直立,并有防倒措施,嚴禁與氧氣瓶氯氣瓶及易燃品同向貯存,貯存間與明火和散放火地點距離不得小于10米。
17、乙炔瓶嚴禁放在通風不良及有放射線的場所,不得放在橡膠等絕緣體上,瓶庫或貯存間有專人管理,并設置'乙炔危險''嚴禁煙火'的醒目標志;
18、空瓶與實瓶應分開、整齊放置,并有明顯標志;
三、使用乙炔瓶,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使用前,應對鋼印標記、顏色標記及安全狀況進行檢查,凡是不符合規(guī)定的乙炔瓶不準使用;2、乙炔瓶的放置地點,重瓶與空瓶應分別存放,不得靠熱源和電器設備,與明火的距離不得小于10m(高空作業(yè)時,此距離為在地面的垂直投影距離);3、乙炔瓶使用時,必須直立,并應采取措施防止傾倒,嚴禁臥放使用;
4、乙炔瓶嚴禁放置在通風不良或有放射線源的場所使用;
5、乙炔瓶嚴禁敲擊、碰撞,嚴禁在瓶估上引弧,嚴禁將乙炔瓶放置在電絕緣體上使用;
6、應采取措施防止乙炔瓶受曝曬或受烘烤,嚴禁用40℃以上的熱火或其他熱源對乙炔瓶進行加熱;
7、移動作業(yè)時,應采用專用小車搬運,如需乙炔瓶和氧氣瓶放在同一小車上搬運,必須用非燃材料隔板隔開;
8、瓶閥出口處必須配置專用的減壓器和回火防止器。
正常使用時,減壓器指示的放氣壓力不得超過0.15mpa,放氣流量不得超過0.05m3/h.l。
如需較大流量時,應采用多只乙炔瓶匯流供氣;
9、乙炔瓶使用過程中,開閉乙炔瓶瓶閥的專用搬手,應始終裝在閥上。
暫時中斷使用時,必須 焊、割工具的閥門和乙炔瓶瓶閥,嚴禁手持點燃的焊、割工具調節(jié)減壓器或開、閉乙炔瓶瓶閥;
10、乙炔瓶使用過程中,發(fā)現(xiàn)泄漏要及時處理,嚴禁在泄漏的情況下使用;
11、乙炔瓶內氣體嚴禁用盡,必須留有不低于0.05mpa的剩余壓力。
12、使用乙炔瓶的單位和個人不得自行對瓶閥、易熔合金塞等 進行修理或更換,嚴禁對在用乙炔瓶瓶體和底座等進行焊接修理。
2022年8月16日
第3篇 氧氣瓶、乙炔氣瓶安全管理規(guī)定制度
為規(guī)范公司氧氣瓶和乙炔氣瓶的安全管理,特作以下規(guī)定:
一、氧氣瓶和乙炔氣瓶的放置
氧氣瓶和乙炔瓶應分開放置,盡量避免放在一起;同時使用氧氣瓶和乙炔瓶時與明火距離一般不小于10米,兩瓶間距不得少于10米;貯存時兩瓶間距離不得低于5米;氧氣瓶、乙炔氣瓶不得存放在有電源開關和通電電纜線附近。
二、 氧氣瓶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1、運輸管理
(1)、氧氣瓶是運送和貯存高壓氧氣的容器,其容積為40l,工作壓力為15mpa。按照規(guī)定,氧氣瓶外表漆成天藍色,并用黑漆標明'氧氣'字樣。
(2)、在運輸前,要檢查瓶嘴氣閥安全膠圈是否齊全,瓶身、瓶嘴是否有油類等。
(3)、裝卸時,瓶嘴閥門朝同一方向,防止互相碰撞,損壞和爆炸。
(4)、不準裝運其它可燃氣體。
(5)、在強烈陽光下運輸時,要用帆布遮蓋。
2、氧氣瓶保管與存放
(1)、保管和使用時應防止沾染油污;放置時必須平穩(wěn)可靠,不應與其他氣瓶混在一起;不許曝曬、火烤及敲打,以防爆炸。庫房周圍不得放易燃物品。
(2)、庫內溫度不得超過30℃,距離熱源、明火在10米以外。
(3)、氧氣瓶減壓閥、壓力表應定期進行檢定,并有合格標示。
3、氧氣瓶使用規(guī)定
(1)、安裝減壓閥前,先將瓶閥微開一二秒鐘,并檢驗氧氣質量,符合要求方可使用。
(2)、使用氧氣時,不得將瓶內氧氣全部用完,最少應留0.1mpa。以便在再裝氧氣時吹除灰塵和避免混進其他氣體。
(3)、檢查瓶閥時,只準用肥皂水檢驗。
(4)、氧氣瓶不準改用充裝其它氣體使用。
三、乙炔瓶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定
1、乙炔瓶在使用、運輸、貯存時,環(huán)境溫度不得超過40℃。
2、乙炔瓶的漆色必須保持完好,不得任意涂改。
3、乙炔瓶在使用時必須裝設專用減壓器。回火防止器,工作前必須檢查是否好用,否則禁止使用,開啟時,操作者應站在閥門的側后方,動作要輕緩。
4、使用壓力不超過0.05mpa輸氣流量不應超過1.5-2.0米3/時瓶。
5、使用時要注意固定,防止傾倒,嚴禁臥入使用,對已臥入的乙炔瓶,不準直接開氣使用,使用前必須先立牢靜止十五分鐘后,再接減壓器使用,否則危險。禁止敲擊,碰撞等粗暴行為。
6、氣瓶不得靠近熱源和電器設備,夏季要有遮陽措施防止暴曬,與明火的距離要大于10米(高空作業(yè)時是與垂直地面處的平行距離)。
7、瓶閥凍結時,嚴禁用火烘烤,可用10℃以下溫水解凍。
8、工作地點頻繁移動時,應裝在專用小車上,乙炔瓶和氧氣瓶應避免放在一起。
9、嚴禁銅、銀、汞等及其制品與乙炔接觸,與乙炔接觸的銅合金器具含銅量須得高于70%。
10、使用中的乙炔瓶內氣體不得用盡,剩余壓力應符合安全要求:當環(huán)境溫度<0℃時,壓力應不低于0.05mpa;當環(huán)境溫度為25~40℃時,應不低于0.3mpa。
11、在用汽車、手推車運輸乙炔瓶時,應輕裝輕卸。嚴禁拋、滑、滾、碰。
12、裝運時,應妥善固定汽車裝運乙炔瓶放置,頭部應朝向一方,裝車高度不得超過車箱高度,直立排放時,車箱高度不得低于瓶高的三分之一。
13、夏季要有遮陽措施,防止暴曬,嚴禁與氯氣瓶、氧氣瓶及易燃物品同車運輸。
14、裝運乙炔瓶的車輛禁止煙火。
15、乙炔瓶在使用現(xiàn)場或班組小庫內儲量不得超過5瓶,可與耐火等級不低于二級的廠房相鄰建造,相鄰的墻應是無門窗洞的防火墻,嚴禁任何管線穿過。
16、乙炔瓶貯存時要保持直立,并有防倒措施,嚴禁與氧氣瓶氯氣瓶及易燃品同向貯存,貯存間與明火和散放火地點距離不得小于10米。
17、乙炔瓶嚴禁放在通風不良及有放射線的場所,不得放在橡膠等絕緣體上,瓶庫或貯存間有專人管理,并設置'乙炔危險''嚴禁煙火'的醒目標志;
18、空瓶與實瓶應分開、整齊放置,并有明顯標志;
三、使用乙炔瓶,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使用前,應對鋼印標記、顏色標記及安全狀況進行檢查,凡是不符合規(guī)定的乙炔瓶不準使用;
2、乙炔瓶的放置地點,重瓶與空瓶應分別存放,不得靠熱源和電器設備,與明火的距離不得小于10m(高空作業(yè)時,此距離為在地面的垂直投影距離);
3、乙炔瓶使用時,必須直立,并應采取措施防止傾倒,嚴禁臥放使用;
4、乙炔瓶嚴禁放置在通風不良或有放射線源的場所使用;
5、乙炔瓶嚴禁敲擊、碰撞,嚴禁在瓶估上引弧,嚴禁將乙炔瓶放置在電絕緣體上使用;
6、應采取措施防止乙炔瓶受曝曬或受烘烤,嚴禁用40℃以上的熱火或其他熱源對乙炔瓶進行加熱;
7、移動作業(yè)時,應采用專用小車搬運,如需乙炔瓶和氧氣瓶放在同一小車上搬運,必須用非燃材料隔板隔開;
8、瓶閥出口處必須配置專用的減壓器和回火防止器。正常使用時,減壓器指示的放氣壓力不得超過0.15mpa,放氣流量不得超過0.05m3/h.l。如需較大流量時,應采用多只乙炔瓶匯流供氣;
9、乙炔瓶使用過程中,開閉乙炔瓶瓶閥的專用搬手,應始終裝在閥上。暫時中斷使用時,必須關閉焊、割工具的閥門和乙炔瓶瓶閥,嚴禁手持點燃的焊、割工具調節(jié)減壓器或開、閉乙炔瓶瓶閥;
10、乙炔瓶使用過程中,發(fā)現(xiàn)泄漏要及時處理,嚴禁在泄漏的情況下使用;
11、乙炔瓶內氣體嚴禁用盡,必須留有不低于0.05mpa的剩余壓力。
12、使用乙炔瓶的單位和個人不得自行對瓶閥、易熔合金塞等附件進行修理或更換,嚴禁對在用乙炔瓶瓶體和底座等進行焊接修理。
2022年8月16日
第4篇 乙炔氣瓶使用安全管理規(guī)定
1.乙炔瓶在使用、運輸、貯存時必須直立固定,嚴禁臥放或傾倒,防止瓶內的丙酮隨乙炔流出,甚至會通過減壓器而流入椽皮管 ;應避免劇烈震動、碰撞,以免瓶內多孔性填料下沉而形成空洞,影響乙炔的儲存。運輸時應使用專用小車,不得用吊車吊運;環(huán)境溫度超過40℃時應采取降溫措施。
2.乙炔減壓器與瓶閥之間連接必須可靠,嚴禁在漏氣的情況下使用。否則會形成乙炔與空氣的混合氣體,一旦觸及明火就會立刻爆炸。
3.要用專用板手開啟乙炔氣瓶。開啟乙炔瓶時,操作者應站在閥口的側后方,動作要輕緩。擰開瓶閥不宜超過1.5轉。使用壓力不得超過0.15mpa 。
4.瓶內氣體不能用光,必須留有一定余壓。當環(huán)境溫度小于0℃時,余壓為0.05兆帕;當環(huán)境溫度為0~15℃,余壓為0.1兆帕,當環(huán)境溫度為15~25℃時,余壓力0.2兆帕,當環(huán)境溫度為25~40℃時,余壓為0.3兆帕。
5.焊接工作地乙炔瓶存量不得超過5只。超過時,車間內應有單獨的貯存間。若超過20只,應放置在乙炔瓶庫。
6.乙炔瓶嚴禁與氯氣瓶、氧氣瓶、電石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同庫存放。作業(yè)點與氧氣瓶,明火相互間距至少離開10米(高空作業(yè)時應按與垂直地面處的兩點間距離計算)。
7. 瓶閥冬天凍結,嚴禁用火烤。必要時可用40℃以下的熱水解凍。
第5篇 安全使用乙炔氣瓶的管理規(guī)定
1.乙炔氣瓶的漆顏色必須經(jīng)常保持完好,不得涂改。瓶體不得沾有油脂,保持安全附件齊全。
2.環(huán)境溫度不得超過40℃,超過40℃時,必須采取有效的降溫措施。
3.不得靠近熱源和電氣設備,夏季要防止曝曬,與明火距離不得少于30米。
4.禁止敲擊,嚴禁拋、滑、滾、碰。
5.冬季閘門凍結時,嚴禁用火烤,必要時可用40℃以下溫水解凍。
6.吊裝、搬運時應使用專用夾具和防震,嚴禁用鏈繩吊裝、搬運。
7.嚴禁放置在通風不良,有放射性射線場所,更不準放置在橡膠等絕緣體上。
8.乙炔氣瓶和氧氣瓶嚴禁放在一起使用,間距不少于5米。
9.使用時要注意固定,防止傾倒,嚴禁臥放使用。
10.必須有專用減壓器,回火防止器方可使用。
11.使用壓力不得超過0.03mpa,最高不得超過0.7mpa。輸氣流速不得超過1.5-2.0平方米/時瓶。
12.嚴禁銅、銀、汞等及其制品與乙炔接觸。
13.瓶內氣體嚴禁用盡,冬季必須留有0.5mpa,春秋必須留有0.3mpa。
14.如發(fā)現(xiàn)乙炔氣瓶有裂紋、重皮現(xiàn)象應立即停止使用。
15.如發(fā)現(xiàn)有嚴重變形、腐蝕、損傷要立即更換。
16.乙炔氣瓶專用工具必須有工長統(tǒng)一保管,無證者不得使用。
17.各單位使用人員必須持有局特考委培訓發(fā)放的操作證。
18.運送乙炔氣瓶的車輛,必須專車專用,不得與其它物品混裝。
19.乙炔氣瓶外部檢查如發(fā)現(xiàn)下列情況之一,應報廢。
⑴瓶體有滲漏、燒灼痕跡的。
⑵瓶壁有損傷,其損傷深度超過壁厚1/4、長度50mm的。
⑶瓶壁有凹陷直徑超過50mm、中心深度5mm的。
⑷氣瓶閘門,易溶塞連接螺絲嚴重腐蝕損壞的。
⑸瓶體表面有鼓包成明顯膨脹,彎曲的。
第6篇 溶解乙炔氣瓶安全管理規(guī)定
1 目的和范圍
為了確保溶解乙炔氣瓶安全管理,保證乙炔氣瓶的安全使用,保護職工的人身及財產(chǎn)安全,根據(jù)《溶解乙炔氣瓶安全監(jiān)察規(guī)程》的有關規(guī)定,制定本規(guī)定。
本辦法適用于溶解乙炔氣瓶儲存、使用和運輸?shù)确矫娴陌踩芾怼?/p>
2 職責
2.1 安全環(huán)保部負責溶解乙炔氣瓶的安全監(jiān)督管理。
2.2 各單位負責做好溶解乙炔氣瓶的儲存、使用和運輸?shù)热粘9芾砉ぷ鳌?/p>
3 管理程序
3.1 一般規(guī)定
3.1.1 每只乙炔瓶必須設置符合gb8337《氣瓶用易熔合金塞》規(guī)定的易熔合金塞。公稱容積大于10l的乙炔瓶應不少于2只,公稱容積小于等于10l的乙炔瓶應不少于1只。
3.1.2 乙炔瓶的公稱容積大于等于10l時,應配有固定式瓶帽和兩只防震圈;瓶底不能自行直立的,應裝配底座。
3.1.3 乙炔瓶的鋼印必須準確、清晰和排列整齊。
3.1.4 乙炔瓶外表面為白色。并在 “制造鋼印標記”一側的瓶體上環(huán)向橫寫“乙炔”,軸向豎寫“不可近火”。其瓶色、字色、字樣及排列,應符合gb7144《氣瓶顏色標記》的規(guī)定。
3.1.5 乙炔瓶出廠時應配齊附件。所配附件應符合相應國家標準或行業(yè)標準的規(guī)定。
3.2 附件管理
3.2.1 乙炔瓶附件包包括瓶閥、易熔合金塞、瓶帽、防震圈和檢驗標記環(huán)。附件的設計、制造,應符合本規(guī)程和相應國家標準或行業(yè)標準的規(guī)定。
3.2.2 凡與乙炔接觸的附件、嚴禁選用含銅量大于70%的銅合金,以及銀、鋅、鎘及其合金材料。
3.2.3 瓶閥與鋼瓶閥座連接的螺紋,必須與鋼瓶閥座內螺紋匹配,并符合相應國家標準的規(guī)定。
3.2.4 易熔合金塞應滿足下列要求;
1. 易熔合金塞的動作溫度為100℃±5℃。
2. 易熔合金塞塞體應采用含銅量不大于70%的銅合金制造。
3.2.5 瓶帽應滿足下列要求:
1. 應是固定式的,亦即不拆卸瓶帽就能方便地對乙炔瓶進行充裝溶劑、乙炔和使用等操作;
2. 有良好的抗沖擊性,能有效地保護瓶閥,且不積存氣液,并容易清除污物;
3. 不得采用灰口鑄鐵制造;
4. 在明顯處標注出重量值。同一單位制造的、同一規(guī)格的瓶帽,重量允差不超過5%。
3.2.6 防震圈應能緊密套在瓶體上,不松脫、不滑落。
3.3 檢驗要求
3.3.1 乙炔瓶的定期檢驗,每三年進行一次。庫存或停用周期超過三年的乙炔瓶,啟用前應進行檢驗。
3.3.2 乙炔瓶使用過程中,發(fā)現(xiàn)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提前進行檢驗:
1. 瓶體或附件嚴重腐蝕、損傷或變形;
2. 對瓶內填料、溶劑的質量有懷疑;
3. 乙炔瓶皮重異常;
4. 有回火、燒灼或表面漆色發(fā)黑的痕跡;
5. 充裝時瓶壁溫度異常;
6. 檢驗人員認為有必要提前檢驗的。
3.4 儲存、使用和運輸
3.4.1 儲存、使用和運輸乙炔瓶的單位必須加強對運輸、儲存和使用乙炔瓶的安全管理,并做到:
1. 有專人負責乙炔瓶的安全管理工作;
2. 根據(jù)本規(guī)程有關規(guī)定,制定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規(guī)程;
3. 制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及應急處置措施;
4. 定期對乙炔瓶的運輸(含裝卸、押運、駕駛)、儲存和使用人員進行安全技術教育和實際操作培訓。
3.4.2 儲存、使用乙炔瓶的場所和運輸乙炔瓶的車、船,應符合公安和交通部門的規(guī)定。汽車運輸乙炔瓶時,還應遵守《汽車危險貨物運輸規(guī)則》的規(guī)定。儲存、使用乙炔瓶的場所還應按照《建筑滅火器配置設計規(guī)范》的要求配備消防器材,但不得配置和使用化學泡沫滅火器。乙炔瓶瓶庫的設計和建造,應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和《乙炔站設計規(guī)范》的規(guī)定。
3.4.3 儲存、使用和運輸乙炔瓶時,應避免烘烤和曝曬,環(huán)境溫度一般不超過40℃。不能保證時,應采取遮陽或噴淋措施降溫。
3.4.4 運輸和裝卸乙炔瓶,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 運輸車、船要有明顯示的危險物品運輸標志;嚴禁無關人員搭乘;必須經(jīng)過市區(qū)時,應按照當?shù)毓矙C關規(guī)定的路線和時間行駛。
2. 運輸車、船嚴禁停靠在人口稠密區(qū)、重要機關和有明火的場所;中途??繒r,駕駛人員和押運人員不得同時離開;
3. 不應長途運輸裝有乙炔氣的乙炔瓶;
4. 應輕裝輕卸,嚴禁拋、滑、滾、碰和倒置;
5. 吊裝乙炔瓶應使用專用夾具、嚴禁使用電磁起重機和用鏈繩捆扎;
6、應戴好瓶帽。立放時,應妥善固定,且?guī)w高度不得低于瓶高的三分之二;橫放時,乙炔瓶頭部應方向一致,且堆放高度不得超過廂體高度;
7. 裝卸現(xiàn)場嚴禁煙火,必須配備滅火器。
3.4.5 儲存乙炔瓶,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 使用乙炔瓶的現(xiàn)場,乙炔氣的存儲量不得超過30m3(相當5瓶,指公稱容積為40l的乙炔瓶,下同);
2. 乙炔氣的儲存量超過30m3時,應用非燃燒體或難燃燒體隔離出單獨的儲存間,其中一面應為固定墻壁;乙炔氣的儲存量超240m3(相當40瓶)時,應建造耐火等級不低于二級的儲瓶倉庫,與建筑物的防火間距不應小于10m,否則應以防火墻隔開;
3. 乙炔瓶的儲存?zhèn)}庫或儲存間,應避免陽光直射,并應避開放射性射線源,與明火或散發(fā)火花地點的距離不得小于15m;
4. 乙炔瓶的儲存?zhèn)}庫儲存間應有良好的通風、降溫等設施、不得有地溝、暗道和底部通風孔,并且嚴禁任何管線穿過;
5. 乙炔瓶的儲存?zhèn)}庫或儲存間應有專人管理,并設置“乙炔危險”“嚴禁煙火”的標志;
6. 空瓶與實瓶應分開、整齊放置,并有明顯標志;
7. 嚴禁與氧氣瓶、氯氣瓶及易燃物品同室儲存;
8. 乙炔瓶儲存時,應保持直立位置,且應有防止傾倒的措施;
9. 乙炔瓶不得儲存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內。
3.4.6 使用乙炔瓶,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 使用前,應對鋼印標記、顏色標記及安全狀況進行檢查,凡是不符合規(guī)定的乙炔瓶不準使用;
2. 乙炔瓶的放置地點,不得靠近熱源和電器設備,與明火的距離不得小于10m(高空作業(yè)時,此距離為在地面的垂直投影距離);
3. 乙炔瓶使用時,必須直立,并應采取措施防止傾倒,嚴禁臥放使用;
4. 乙炔瓶嚴禁放置在通風不良或有放射性射線源的場所使用;
5. 乙炔瓶嚴禁敲擊、碰撞,嚴禁在瓶體上引弧,嚴禁將乙炔瓶放置在絕緣體上使用;
6. 應采取措施防止乙炔瓶受曝曬或受烘烤,嚴禁用40℃以上的熱水或其他熱源對乙炔瓶進行加熱;
7. 移動作業(yè)時,應采用專用小車搬運,如需乙炔瓶和氧氣瓶放在同一小車上搬運,必須用非燃材料隔板隔開;
8. 瓶閥出口處必須配置專用的減壓器和回火防止器。正常使用,減壓器指示的放氣壓力不得超過0.15mpa,放氣流量不得超過0.05m3/h·l。如需較大流量時,應采用多只乙炔瓶匯流供氣;
9. 乙炔瓶使用過程中,開閉乙炔瓶瓶閥的專用扳手,應始終裝在閥上。暫時中斷使用時,必須關閉焊、割工具的閥門和乙炔瓶瓶閥,嚴禁手持點燃的焊、割工具調節(jié)減壓器或開、閉乙炔瓶瓶閥;
10. 乙炔瓶使用過程中,發(fā)現(xiàn)泄漏要及時處理,嚴禁在泄漏的情況下使用;
11. 乙炔瓶內氣體嚴禁用盡,必須留有不低于0.05mpa的剩余壓力。
3.4.7 使用乙炔瓶的單位和個人不得自行對瓶閥、易熔合金塞等附件進行修理或更換,嚴禁對在用乙炔瓶瓶體和底座等進行焊接修理。
3.5 監(jiān)督考核
安全環(huán)保部定期組織對溶解乙炔氣瓶開展專項安全檢查及隱患排查,并根據(jù)公司《安全生產(chǎn)考核細則》的有關規(guī)定,對有關單位及責任人給予考核。
第7篇 氧氣乙炔氣瓶使用安全管理規(guī)定
為確保安全生產(chǎn),杜絕安全事故的發(fā)生,特對氧氣、乙炔氣瓶裝卸、運輸、儲存、保管及現(xiàn)場作業(yè)做如下規(guī)定,要求各單位認真組織學習和貫徹落實。安監(jiān)站不定期進行檢查。
一、裝卸、運輸安全管理
1、在運輸前,要檢查瓶嘴氣閥、安全防震膠圈是否齊全,瓶帽應緊牢,安全附件齊全有效,瓶身、瓶嘴是否有油類等。
2、裝卸時,瓶嘴閥門朝同一方向,防止互相撞擊損壞和爆炸。
3、運輸氣瓶的車輛且只能裝運一種氣瓶,不能混裝,不準裝運其它可燃氣體。
4、在用車輛、手推車運輸氣瓶時,應輕裝輕卸,嚴禁碰撞、拋擲、滾滑,防撞擊、跌落,禁止用電磁機械裝卸氣瓶。
二、儲存、保管安全管理
1、氣瓶存放場所不能和辦公室或休息室設在一起,倉庫距離有人建筑必須大于15m。
2、倉庫不得靠近熱源和電器設備,遠離明火,與明火的距離不得小于10m。
3、保管和使用時應防止沾染油污;放置時必須平穩(wěn)可靠,不應與其他氣瓶混在一起;不許曝曬、火烤及敲打,以防爆炸;庫房周圍不得放易燃物品;氣瓶在使用現(xiàn)場或班組小庫內儲量不得超過5瓶。
4、庫內溫度不得超過30℃,距離熱源明火在10米以外。
5、應有良好的通風、降溫措施,避免陽光曝曬,氧氣庫內溫度不得超過30℃;乙炔庫內溫度不得超過40℃。
6、倉庫內不得存放其它物品;室內不設電器裝置,必須選用防爆型電燈,電器開關和熔斷器都應設置在庫房外;存儲場所應干燥,防止雨(雪)淋、水浸;
7、倉庫要有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現(xiàn)場要懸掛操作規(guī)程。
8、倉庫內必須配有干粉或二氧化碳滅火器,嚴禁使用四氯化碳滅火器。
9、倉庫內外要設置“嚴禁煙火”標志,氣瓶區(qū)有明確區(qū)分醒目標識如“氧氣危險”“乙炔危險”等。
10、在儲存場所的15m范圍以內,禁止吸煙、從事明火和生成火花的工作,并設置相應的警示標志。
11、空瓶和滿瓶必須要清晰的在瓶體上標明(如:空瓶可在瓶體上寫“空”,有氣體的要寫“滿”或者“有”),并且空滿瓶要分開存放,以免混淆。
12、嚴禁乙炔氣瓶與氧氣瓶及易燃物品同室儲存。
三、氣瓶堆放安全管理
1、氧氣瓶、乙炔瓶嚴禁臥放。
2、氣瓶用欄桿或支架加以固定或扎牢,防止傾倒或滾動,禁止利用氣瓶的瓶閥或頭部來固定氣瓶,同時應保護氣瓶的底部免受腐蝕。
3、氣瓶(包括空瓶)存儲時應將瓶閥關閉,卸下減壓器,戴上并旋緊氣瓶帽。
4、禁止將氣瓶放置在可能導電的地方。
5、乙炔存放場所嚴禁存放氯氣、氧氣及易燃物品。
6、單個單位內乙炔氣的儲存量不能超過240 m(相當40瓶)。
四、氣瓶使用安全規(guī)定
1、氧氣瓶使用時應直立放置,設支架穩(wěn)固,防止傾倒。
2、乙炔瓶必須立放,嚴禁橫、躺、臥以免丙酮流出,引起燃燒爆炸。
3、氧氣瓶、乙炔氣瓶必須配備防震圈(2個/瓶)且氧氣瓶與乙炔氣瓶之間的距離應不小于5米,嚴禁亂搬氣瓶;氧氣瓶、乙炔氣瓶與明火的距離應至少為10米。
4、嚴禁將氧氣瓶、乙炔氣瓶靠近熱源和電源箱;并不得放在高壓線及一切電線的下面;切勿在強陽光下爆曬;應放在操作工點的上風處,以免引起爆炸。氧氣瓶、乙炔氣瓶與焊、割炬(也稱焊、割槍)的間距應在10m 以上。
5、氣瓶設備管道凍結時,嚴禁用火烤或用工具敲擊凍塊;氧氣閥或管道應用40℃溫水溶化。
6、使用前,應檢查割炬的射吸能力、各連接處密封情況。
7、操作前,必須確認作業(yè)現(xiàn)場無易燃易爆物品,乙炔氣瓶、氧氣瓶及橡膠軟管的接頭、閥門及緊固件應緊固可靠,不準有松動、破損和漏氣現(xiàn)象每月利用肥皂水檢查一次漏氣,嚴禁使用明火檢漏。
8、開啟氣瓶閥門時,要用專用工具,動作要緩慢,操作者面部不要面對減壓閥,但要仔細觀察壓力表的指針是否靈敏正常,減壓后的壓力應該在壓力表的綠色指示范圍內。
9、點火時,先微開預熱氧閥,再開乙炔氣閥,迅速點火,調整火焰,待工件預熱至燃點,再開高壓切割氧進行切割。開啟時不應過猛,以防噴射出熔融鐵水。
10、當割炬由于強烈加熱而發(fā)出爆鳴聲時,必須立即關閉乙炔氣閥門,并將割炬放入水中冷卻。注意最好不要關氧氣閥。
11、熄滅火焰時,應先關切割氧,再關乙炔氣和預熱氧氣閥門。操作中如發(fā)生回火,應立即關切割氧氣閥,再關乙炔氣閥和預熱氧,待割炬冷卻后,方可繼續(xù)使用。
12、乙炔氣軟管在使用過程中如發(fā)生脫落、破裂、著火時,應將割炬的火焰熄滅,然后停止供氣;氧氣軟管著火時,應迅速關閉氧氣瓶閥門,停止供氣,嚴禁用彎折軟管的方法消除氧氣軟管著火,乙炔氣軟管著火時,可用彎折著火點供氣端一段膠管的方法將火熄滅。
13、割件表面切割前應先清除氧化皮及油污等,以防氧化皮剝落分離時傷害眼睛和阻塞割嘴,產(chǎn)生回火。
14、氧氣瓶中的氧氣、乙炔氣瓶中的乙炔氣嚴禁全部用完,氧氣瓶至少應留有不小于1mpa的剩余壓力,而乙炔氣瓶中剩余壓力不應小于0.1mpa。
五、其它安全規(guī)定
1、不要在水泥地上進行焊、割,必要時工作物下墊鐵板,以防水泥飛濺傷人。
2、工作結束或離開現(xiàn)場后,必須關閉割炬并放好,且必須立即關閉氧氣、乙炔氣瓶,工作結束后,應立即整理好橡膠皮管,滅絕火種,并清掃工作現(xiàn)場。
第8篇 氧氣、乙炔氣瓶使用安全管理規(guī)定
為確保安全生產(chǎn),杜絕安全事故的發(fā)生,特對氧氣、乙炔氣瓶裝卸、運輸、儲存、保管及現(xiàn)場作業(yè)做如下規(guī)定,要求各單位認真組織學習和貫徹落實。安監(jiān)站不定期進行檢查。
一、裝卸、運輸安全管理
1、在運輸前,要檢查瓶嘴氣閥、安全防震膠圈是否齊全,瓶帽應緊牢,安全附件齊全有效,瓶身、瓶嘴是否有油類等。
2、裝卸時,瓶嘴閥門朝同一方向,防止互相撞擊損壞和爆炸。
3、運輸氣瓶的車輛且只能裝運一種氣瓶,不能混裝,不準裝運其它可燃氣體。
4、在用車輛、手推車運輸氣瓶時,應輕裝輕卸,嚴禁碰撞、拋擲、滾滑,防撞擊、跌落,禁止用電磁機械裝卸氣瓶。
二、儲存、保管安全管理
1、氣瓶存放場所不能和辦公室或休息室設在一起,倉庫距離有人建筑必須大于15m。
2、倉庫不得靠近熱源和電器設備,遠離明火,與明火的距離不得小于10m。
3、保管和使用時應防止沾染油污;放置時必須平穩(wěn)可靠,不應與其他氣瓶混在一起;不許曝曬、火烤及敲打,以防爆炸;庫房周圍不得放易燃物品;氣瓶在使用現(xiàn)場或班組小庫內儲量不得超過5瓶。
4、庫內溫度不得超過30℃,距離熱源明火在10米以外。
5、應有良好的通風、降溫措施,避免陽光曝曬,氧氣庫內溫度不得超過30℃;乙炔庫內溫度不得超過40℃。
6、倉庫內不得存放其它物品;室內不設電器裝置,必須選用防爆型電燈,電器開關和熔斷器都應設置在庫房外;存儲場所應干燥,防止雨(雪)淋、水浸;
7、倉庫要有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現(xiàn)場要懸掛操作規(guī)程。
8、倉庫內必須配有干粉或二氧化碳滅火器,嚴禁使用四氯化碳滅火器。
9、倉庫內外要設置“嚴禁煙火”標志,氣瓶區(qū)有明確區(qū)分醒目標識如“氧氣危險”“乙炔危險”等。
10、在儲存場所的15m范圍以內,禁止吸煙、從事明火和生成火花的工作,并設置相應的警示標志。
11、空瓶和滿瓶必須要清晰的在瓶體上標明(如:空瓶可在瓶體上寫“空”,有氣體的要寫“滿”或者“有”),并且空滿瓶要分開存放,以免混淆。
12、嚴禁乙炔氣瓶與氧氣瓶及易燃物品同室儲存。
三、氣瓶堆放安全管理
1、氧氣瓶、乙炔瓶嚴禁臥放。
2、氣瓶用欄桿或支架加以固定或扎牢,防止傾倒或滾動,禁止利用氣瓶的瓶閥或頭部來固定氣瓶,同時應保護氣瓶的底部免受腐蝕。
3、氣瓶(包括空瓶)存儲時應將瓶閥關閉,卸下減壓器,戴上并旋緊氣瓶帽。
4、禁止將氣瓶放置在可能導電的地方。
5、乙炔存放場所嚴禁存放氯氣、氧氣及易燃物品。
6、單個單位內乙炔氣的儲存量不能超過240 m(相當40瓶)。
四、氣瓶使用安全規(guī)定
1、氧氣瓶使用時應直立放置,設支架穩(wěn)固,防止傾倒。
2、乙炔瓶必須立放,嚴禁橫、躺、臥以免丙酮流出,引起燃燒爆炸。
3、氧氣瓶、乙炔氣瓶必須配備防震圈(2個/瓶)且氧氣瓶與乙炔氣瓶之間的距離應不小于5米,嚴禁亂搬氣瓶;氧氣瓶、乙炔氣瓶與明火的距離應至少為10米。
4、嚴禁將氧氣瓶、乙炔氣瓶靠近熱源和電源箱;并不得放在高壓線及一切電線的下面;切勿在強陽光下爆曬;應放在操作工點的上風處,以免引起爆炸。氧氣瓶、乙炔氣瓶與焊、割炬(也稱焊、割槍)的間距應在10m 以上。
5、氣瓶設備管道凍結時,嚴禁用火烤或用工具敲擊凍塊;氧氣閥或管道應用40℃溫水溶化。
6、使用前,應檢查割炬的射吸能力、各連接處密封情況。
7、操作前,必須確認作業(yè)現(xiàn)場無易燃易爆物品,乙炔氣瓶、氧氣瓶及橡膠軟管的接頭、閥門及緊固件應緊固可靠,不準有松動、破損和漏氣現(xiàn)象每月利用肥皂水檢查一次漏氣,嚴禁使用明火檢漏。
8、開啟氣瓶閥門時,要用專用工具,動作要緩慢,操作者面部不要面對減壓閥,但要仔細觀察壓力表的指針是否靈敏正常,減壓后的壓力應該在壓力表的綠色指示范圍內。
9、點火時,先微開預熱氧閥,再開乙炔氣閥,迅速點火,調整火焰,待工件預熱至燃點,再開高壓切割氧進行切割。開啟時不應過猛,以防噴射出熔融鐵水。
10、當割炬由于強烈加熱而發(fā)出爆鳴聲時,必須立即關閉乙炔氣閥門,并將割炬放入水中冷卻。注意最好不要關氧氣閥。
11、熄滅火焰時,應先關切割氧,再關乙炔氣和預熱氧氣閥門。操作中如發(fā)生回火,應立即關切割氧氣閥,再關乙炔氣閥和預熱氧,待割炬冷卻后,方可繼續(xù)使用。
12、乙炔氣軟管在使用過程中如發(fā)生脫落、破裂、著火時,應將割炬的火焰熄滅,然后停止供氣;氧氣軟管著火時,應迅速關閉氧氣瓶閥門,停止供氣,嚴禁用彎折軟管的方法消除氧氣軟管著火,乙炔氣軟管著火時,可用彎折著火點供氣端一段膠管的方法將火熄滅。
13、割件表面切割前應先清除氧化皮及油污等,以防氧化皮剝落分離時傷害眼睛和阻塞割嘴,產(chǎn)生回火。
14、氧氣瓶中的氧氣、乙炔氣瓶中的乙炔氣嚴禁全部用完,氧氣瓶至少應留有不小于1mpa的剩余壓力,而乙炔氣瓶中剩余壓力不應小于0.1mpa。
五、其它安全規(guī)定
1、不要在水泥地上進行焊、割,必要時工作物下墊鐵板,以防水泥飛濺傷人。
2、工作結束或離開現(xiàn)場后,必須關閉割炬并放好,且必須立即關閉氧氣、乙炔氣瓶,工作結束后,應立即整理好橡膠皮管,滅絕火種,并清掃工作現(xiàn)場。
第9篇 氧氣瓶、乙炔氣瓶安全管理規(guī)定
為規(guī)范公司氧氣瓶和乙炔氣瓶的安全管理,特作以下規(guī)定:
一、氧氣瓶和乙炔氣瓶的放置
氧氣瓶和乙炔瓶應分開放置,盡量避免放在一起;同時使用氧氣瓶和乙炔瓶時與明火距離一般不小于10米,兩瓶間距不得少于10米;貯存時兩瓶間距離不得低于5米;氧氣瓶、乙炔氣瓶不得存放在有電源開關和通電電纜線附近。
二、 氧氣瓶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1、運輸管理
(1)、氧氣瓶是運送和貯存高壓氧氣的容器,其容積為40l,工作壓力為15mpa。按照規(guī)定,氧氣瓶外表漆成天藍色,并用黑漆標明'氧氣'字樣。
(2)、在運輸前,要檢查瓶嘴氣閥安全膠圈是否齊全,瓶身、瓶嘴是否有油類等。
(3)、裝卸時,瓶嘴閥門朝同一方向,防止互相碰撞,損壞和爆炸。
(4)、不準裝運其它可燃氣體。
(5)、在強烈陽光下運輸時,要用帆布遮蓋。
2、氧氣瓶保管與存放
(1)、保管和使用時應防止沾染油污;放置時必須平穩(wěn)可靠,不應與其他氣瓶混在一起;不許曝曬、火烤及敲打,以防爆炸。庫房周圍不得放易燃物品。
(2)、庫內溫度不得超過30℃,距離熱源、明火在10米以外。
(3)、氧氣瓶減壓閥、壓力表應定期進行檢定,并有合格標示。
3、氧氣瓶使用規(guī)定
(1)、安裝減壓閥前,先將瓶閥微開一二秒鐘,并檢驗氧氣質量,符合要求方可使用。
(2)、使用氧氣時,不得將瓶內氧氣全部用完,最少應留0.1mpa。以便在再裝氧氣時吹除灰塵和避免混進其他氣體。
(3)、檢查瓶閥時,只準用肥皂水檢驗。
(4)、氧氣瓶不準改用充裝其它氣體使用。
三、乙炔瓶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定
1、乙炔瓶在使用、運輸、貯存時,環(huán)境溫度不得超過40℃。
2、乙炔瓶的漆色必須保持完好,不得任意涂改。
3、乙炔瓶在使用時必須裝設專用減壓器?;鼗鸱乐蛊?,工作前必須檢查是否好用,否則禁止使用,開啟時,操作者應站在閥門的側后方,動作要輕緩。
4、使用壓力不超過0.05mpa輸氣流量不應超過1.5-2.0米3/時瓶。
5、使用時要注意固定,防止傾倒,嚴禁臥入使用,對已臥入的乙炔瓶,不準直接開氣使用,使用前必須先立牢靜止十五分鐘后,再接減壓器使用,否則危險。禁止敲擊,碰撞等粗暴行為。
6、氣瓶不得靠近熱源和電器設備,夏季要有遮陽措施防止暴曬,與明火的距離要大于10米(高空作業(yè)時是與垂直地面處的平行距離)。
7、瓶閥凍結時,嚴禁用火烘烤,可用10℃以下溫水解凍。
8、工作地點頻繁移動時,應裝在專用小車上,乙炔瓶和氧氣瓶應避免放在一起。
9、嚴禁銅、銀、汞等及其制品與乙炔接觸,與乙炔接觸的銅合金器具含銅量須得高于70%。
10、使用中的乙炔瓶內氣體不得用盡,剩余壓力應符合安全要求:當環(huán)境溫度<0℃時,壓力應不低于0.05mpa;當環(huán)境溫度為25~40℃時,應不低于0.3mpa。
11、在用汽車、手推車運輸乙炔瓶時,應輕裝輕卸。嚴禁拋、滑、滾、碰。
12、裝運時,應妥善固定汽車裝運乙炔瓶放置,頭部應朝向一方,裝車高度不得超過車箱高度,直立排放時,車箱高度不得低于瓶高的三分之一。
13、夏季要有遮陽措施,防止暴曬,嚴禁與氯氣瓶、氧氣瓶及易燃物品同車運輸。
14、裝運乙炔瓶的車輛禁止煙火。
15、乙炔瓶在使用現(xiàn)場或班組小庫內儲量不得超過5瓶,可與耐火等級不低于二級的廠房相鄰建造,相鄰的墻應是無門窗洞的防火墻,嚴禁任何管線穿過。
16、乙炔瓶貯存時要保持直立,并有防倒措施,嚴禁與氧氣瓶氯氣瓶及易燃品同向貯存,貯存間與明火和散放火地點距離不得小于10米。
17、乙炔瓶嚴禁放在通風不良及有放射線的場所,不得放在橡膠等絕緣體上,瓶庫或貯存間有專人管理,并設置'乙炔危險''嚴禁煙火'的醒目標志;
18、空瓶與實瓶應分開、整齊放置,并有明顯標志;
三、使用乙炔瓶,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使用前,應對鋼印標記、顏色標記及安全狀況進行檢查,凡是不符合規(guī)定的乙炔瓶不準使用;
2、乙炔瓶的放置地點,重瓶與空瓶應分別存放,不得靠熱源和電器設備,與明火的距離不得小于10m(高空作業(yè)時,此距離為在地面的垂直投影距離);
3、乙炔瓶使用時,必須直立,并應采取措施防止傾倒,嚴禁臥放使用;
4、乙炔瓶嚴禁放置在通風不良或有放射線源的場所使用;
5、乙炔瓶嚴禁敲擊、碰撞,嚴禁在瓶估上引弧,嚴禁將乙炔瓶放置在電絕緣體上使用;
6、應采取措施防止乙炔瓶受曝曬或受烘烤,嚴禁用40℃以上的熱火或其他熱源對乙炔瓶進行加熱;
7、移動作業(yè)時,應采用專用小車搬運,如需乙炔瓶和氧氣瓶放在同一小車上搬運,必須用非燃材料隔板隔開;
8、瓶閥出口處必須配置專用的減壓器和回火防止器。正常使用時,減壓器指示的放氣壓力不得超過0.15mpa,放氣流量不得超過0.05m3/h.l。如需較大流量時,應采用多只乙炔瓶匯流供氣;
9、乙炔瓶使用過程中,開閉乙炔瓶瓶閥的專用搬手,應始終裝在閥上。暫時中斷使用時,必須關閉焊、割工具的閥門和乙炔瓶瓶閥,嚴禁手持點燃的焊、割工具調節(jié)減壓器或開、閉乙炔瓶瓶閥;
10、乙炔瓶使用過程中,發(fā)現(xiàn)泄漏要及時處理,嚴禁在泄漏的情況下使用;
11、乙炔瓶內氣體嚴禁用盡,必須留有不低于0.05mpa的剩余壓力。
12、使用乙炔瓶的單位和個人不得自行對瓶閥、易熔合金塞等附件進行修理或更換,嚴禁對在用乙炔瓶瓶體和底座等進行焊接修理。
2014年8月16日
第10篇 某某隊氧氣乙炔氣瓶安全管理規(guī)定
為了加強氧氣、乙炔氣瓶的充裝、使用和存放等方面的安全管理,杜絕安全事故的發(fā)生,依據(jù)《氣瓶使用安全管理規(guī)范(q/sy 1365—2022)》,特制定__隊氧氣、乙炔氣瓶安全管理規(guī)定。
一、氣瓶檢查
1、__隊所使用的氧氣、乙炔氣瓶,均從具有氣瓶生產(chǎn)、氣瓶充裝許可證的廠家采購和充裝氣瓶。接收前應進行檢查驗收,對檢查不合格的氣瓶不得接收。
2、氧氣、乙炔的保管和使用要設專人負責,并定期對氣瓶的外表狀態(tài)進行檢查。
3、按照安全《安全目視化管理規(guī)定》[2009]552號的有關要求,掛貼相應的標簽。
4、對有缺陷的氣瓶,應與其它氣瓶分開,并及時更換或報廢。
5、對氣瓶的檢查主要包括以下方面:氣瓶是否有清晰可見的外表涂色和警示標簽;氣瓶的外表是否存在腐蝕、變形、磨損、裂紋等嚴重缺陷;氣瓶的附件(防震圈、瓶帽、瓶閥)是否齊全、完好;氣瓶是否超過定期檢驗周期;氣瓶的使用狀態(tài)(滿瓶、使用中、空瓶)。
6、氣瓶驗收安全管理要求:氣瓶驗收安全管理實行“五查一登記”制度,主要檢查項如下:
查氣瓶有無定期檢驗,有無鋼印;查氣瓶出廠合格證;查氣瓶有無防震圈(瓶體上至少應裝有兩個防震圈);查氣瓶有無防護帽;查氣瓶氣嘴有無變形、開關有無缺失、外觀是否正常、顏色統(tǒng)一、其他附件齊全,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氣瓶檢查合格后驗收登記。(氣瓶的瓶體涂色與介質請參見附表1)
附表1
氣瓶的瓶體涂色與介質
序號
介質名稱
化學式
瓶色
字樣
字色
色環(huán)
1
氧
o2
淡(酞)蘭
氧
黑
p=20mpa白色環(huán)一道
2
乙炔
c2h2
白
乙炔 不可近火
7、氧氣、乙炔氣瓶應按相關文件規(guī)定,委托具有氣瓶檢驗資質的機構進行定期檢驗(氧氣、乙炔的檢驗周期為每三年檢驗一次)。
8、氣瓶在使用過程中,發(fā)現(xiàn)有嚴重腐蝕、損傷或對其安全可靠性有懷疑時,應提前進行檢驗。超過檢驗期限的氣瓶,啟用前應進行檢驗。
9、庫存和停用時間超過一個檢驗周期的氣瓶,啟用前應進行檢驗。
10、工作人員必須會正確使用消防器材和撲滅火災的基本方法。
二、氣瓶運輸
日常進行氣瓶運輸應滿足如下要求:
1、裝運氣瓶的車輛應有“危險品”的安全標志。
2、氣瓶必須配戴好氣瓶帽、防震圈,當裝有減壓器時應拆下,氣瓶帽要擰緊,防止摔斷瓶閥造成事故。
3、氣瓶應直立向上裝在車上,妥善固定,防止傾斜、摔倒或跌落,車廂高度應在瓶高的三分之二以上。
4、運輸氣瓶的車輛??繒r,駕駛員與押運人員不得同時離開。運輸氣瓶的車不得在繁華市區(qū)、人員密集區(qū)附近停靠。
5、不應長途運輸乙炔氣瓶。
6、運輸氧氣、乙炔氣瓶的車輛必須備有滅火器材。
7、夏季運輸時應有遮陽設施,適當覆蓋,避免曝曬。
8、氧氣、乙炔氣瓶不得同車運輸。
9、易燃品、油脂和帶有油污的物品, 不得與氧氣瓶同車運輸,氣瓶沾有油污可用氯化碳揩拭干凈。
10、車輛上除司機、押運人員外,嚴禁無關人員搭乘。
11、司乘人員嚴禁吸煙或攜帶火種。
三、氣瓶搬運
1、搬運氣瓶時,要旋緊瓶帽,以直立向上的位置來移動,注意輕裝輕卸,禁止從瓶帽處提升氣瓶。
2、近距離(5m內)移動氣瓶,應手扶瓶肩轉動瓶底,并且要使用手套。移動距離較遠時,應使用專用小車搬運,特殊情況下可采用適當?shù)陌踩绞桨徇\。
3、禁止用身體搬運高度超過1.5m的氣瓶到手推車或專用吊籃等里面,可采用手扶瓶肩轉動瓶底的滾動方式。
4、卸車時應在氣瓶落地點鋪上軟墊或橡膠皮墊,逐個卸車,嚴禁溜放。
5、裝卸氧氣瓶時,工作服、 手套和裝卸工具、機具上不得粘有油脂。
6、當提升氣瓶時,應使用專用吊籃或裝物架。不得使用鋼絲繩或鏈條吊索。嚴禁使用電磁起重機和鏈繩。
四、氣瓶使用
1、使用氣瓶前使用者應對氣瓶進行安全狀況檢查,檢查重點:盛裝氣體是否符合作業(yè)要求;瓶體是否完好;減壓器、流量表、軟管、防回火裝置是否有泄漏、磨損及接頭松懈等現(xiàn)象;
2、氣瓶應在通風良好的場所使用。如果在通風條件差或狹窄的場地里使用氣瓶,應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以防止出現(xiàn)氧氣不足,或危險氣體濃度加大的現(xiàn)象。安全措施主要包括:強制通風、氧氣監(jiān)測和氣體檢測等。
3、氣瓶的放置地點不得靠近熱源,應與辦公、居住區(qū)域保持10m以上的距離。
4、氣瓶應防止曝曬、雨淋、水 浸,環(huán)境溫度超過40℃時,應采取遮陽等措施降溫。
5、氧氣瓶和乙炔氣瓶使用時應分開放置,至少保持5m間距,且距明火10m以外。盛裝易發(fā)生聚合反應或分解反應氣體的氣瓶,如乙炔氣瓶,應避開放射源。
6、氣瓶應立放使用,嚴禁臥放,并應采取防止傾倒的措施。
7、乙炔氣瓶使用前,必須先直立20min后,然后連接減壓閥使用。
8、氣瓶及附件應保持清潔、干燥,防止沾染腐蝕性介質、灰塵等。氧氣瓶閥不得沾有油脂,焊工不得用沾有油脂的工具、手套或油污工作服去接觸氧氣瓶閥、減壓器等。
9、禁止將氣瓶與電氣設備及電路接觸,與氣瓶接觸的管道和設備要有接地裝置。在氣、電焊混合作業(yè)的場地,要防止氧氣瓶帶電,如地面是鐵板,要墊木板或膠墊加以絕緣。
10、乙炔氣瓶不得放在橡膠等絕緣體上。
11、氣瓶瓶閥或減壓器有凍結、結霜現(xiàn)象時,不得用火烤,可將氣瓶移入室內或氣溫較高的地方,或用40℃以下的溫水沖澆,再緩慢地打開瓶閥。
12、嚴禁用溫度超過40℃的熱源對氣瓶加熱。
13、開啟或關閉瓶閥時,應用手或專用扳手,不準使用其他工具,以防損壞閥件。裝有手輪的閥門不能使用扳手。如果閥門損壞,應將氣瓶隔離并及時維修。
14、開啟或關閉瓶閥應緩慢,特別是盛裝可燃氣體的氣瓶,以防止產(chǎn)生摩擦熱或靜電火花。
15、打開氣瓶閥門時,人要站在氣瓶出氣口側面。
16、嚴禁敲擊、碰撞氣瓶。嚴禁在氣瓶上進行電焊引弧。
17、瓶內氣體不得用盡,必須留有剩余壓力。壓縮氣體氣瓶的剩余壓力應不小于0.05mpa,液化氣 體氣瓶應留有不少于0.5%~1.0%規(guī)定充裝量的剩余氣體。
18、關緊閥門,防止漏氣,使氣壓保持正壓。
19、不得擅自更改氣瓶的鋼印和顏色標記。
20、禁止自行處理氣瓶內的殘液。
21、禁止用氧氣、乙炔瓶充裝其它氣體。
22、氣瓶投入使用后,不得對瓶體進行挖補、焊接修理。嚴禁將氣瓶用作支架等其他用途。
23、氣瓶使用完畢,要妥善保管。氣瓶上應有狀態(tài)標簽(“空瓶”、“使 用中”、“滿瓶”標簽)。
24、嚴禁在泄漏的情況下使用氣瓶。 使用過程中發(fā)現(xiàn)氣瓶泄漏,要查找原因,及時采取整改措施。
25、使用氣瓶的工作人員應熟悉氣瓶一般安全知識。
五、氣瓶存儲
1、氧氣、乙炔氣庫房屬于重點防火防爆部位,15m范圍以內,禁止吸煙、并應設置醒目的禁火標志,非工作人員禁止入內。
2、氧氣、乙炔氣瓶應置于專用庫房儲存,庫房應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的有關規(guī)定。
3、氧氣、乙炔氣庫房應通風、干燥,防止雨(雪)淋、水浸、避免陽光直射。
4、嚴禁明火和其他熱源,不得有地溝、暗道和底部通風孔,并且嚴禁任何管線穿過。
5、氧氣、乙炔氣庫房應采取整體防火防爆安全措施,庫房內電源體要求穿入墻管內,電閘、開關應安裝在庫外,室內通風必須良好,工作結束后,應切斷電源,關好門窗,方可離開。
6、禁止將氣瓶放置到可能導電的地方。
7、空瓶與實瓶兩者應分開放置,并有明顯標志,氧氣、乙炔氣瓶應分室存放,并在附近設置滅火器材。
8、氣瓶應直立存儲,用欄桿或支架加以固定或扎牢,禁止利用氣瓶的瓶閥或頭部來固定氣瓶。
9、支架或扎牢應采用阻燃的材料,同時應保護氣瓶的底部免受腐蝕。
10、氣瓶(包括空瓶)存儲時應將瓶閥關閉,卸下減壓器,戴上并旋緊氣瓶帽,整齊排放。
11、氣瓶的放置地點不得靠近熱源,距明火10米以外,并避開放射性源。
12、氣瓶存放到期后,應及時處理。
13、氣瓶在室內存儲期間,特別是在夏季,應定期測試氧氣、乙炔庫的溫度和濕度,并做好記錄。
14、氧氣、乙炔庫的室內溫度應控制在40℃以下,相對濕度應控制在80%以下。
15、如果氣瓶漏氣,首先應根據(jù)氣體性質做好相應的人體保護。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關閉瓶閥,如果瓶閥失控或漏氣點不在瓶閥上,應采取相應緊急處理措施。
16、應定期對存儲場所的用電設備、通風設備、氣瓶搬運工具和柵欄、防火和防毒器具進行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處理。
第11篇 某隊氧氣、乙炔氣瓶安全管理規(guī)定
為了加強氧氣、乙炔氣瓶的充裝、使用和存放等方面的安全管理,杜絕安全事故的發(fā)生,依據(jù)《氣瓶使用安全管理規(guī)范(q/sy 1365—2011)》,特制定__隊氧氣、乙炔氣瓶安全管理規(guī)定。
一、氣瓶檢查
1、__隊所使用的氧氣、乙炔氣瓶,均從具有氣瓶生產(chǎn)、氣瓶充裝許可證的廠家采購和充裝氣瓶。接收前應進行檢查驗收,對檢查不合格的氣瓶不得接收。
2、氧氣、乙炔的保管和使用要設專人負責,并定期對氣瓶的外表狀態(tài)進行檢查。
3、按照安全《安全目視化管理規(guī)定》[2009]552號的有關要求,掛貼相應的標簽。
4、對有缺陷的氣瓶,應與其它氣瓶分開,并及時更換或報廢。
5、對氣瓶的檢查主要包括以下方面:氣瓶是否有清晰可見的外表涂色和警示標簽;氣瓶的外表是否存在腐蝕、變形、磨損、裂紋等嚴重缺陷;氣瓶的附件(防震圈、瓶帽、瓶閥)是否齊全、完好;氣瓶是否超過定期檢驗周期;氣瓶的使用狀態(tài)(滿瓶、使用中、空瓶)。
6、氣瓶驗收安全管理要求:氣瓶驗收安全管理實行“五查一登記”制度,主要檢查項如下:
查氣瓶有無定期檢驗,有無鋼印;查氣瓶出廠合格證;查氣瓶有無防震圈(瓶體上至少應裝有兩個防震圈);查氣瓶有無防護帽;查氣瓶氣嘴有無變形、開關有無缺失、外觀是否正常、顏色統(tǒng)一、其他附件齊全,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氣瓶檢查合格后驗收登記。(氣瓶的瓶體涂色與介質請參見附表1)
附表1
氣瓶的瓶體涂色與介質
序號
介質名稱
化學式
瓶色
字樣
字色
色環(huán)
1
氧
o2
淡(酞)蘭
氧
黑
p=20mpa白色環(huán)一道
2
乙炔
c2h2
白
乙炔 不可近火
7、氧氣、乙炔氣瓶應按相關文件規(guī)定,委托具有氣瓶檢驗資質的機構進行定期檢驗(氧氣、乙炔的檢驗周期為每三年檢驗一次)。
8、氣瓶在使用過程中,發(fā)現(xiàn)有嚴重腐蝕、損傷或對其安全可靠性有懷疑時,應提前進行檢驗。超過檢驗期限的氣瓶,啟用前應進行檢驗。
9、庫存和停用時間超過一個檢驗周期的氣瓶,啟用前應進行檢驗。
10、工作人員必須會正確使用消防器材和撲滅火災的基本方法。
二、氣瓶運輸
日常進行氣瓶運輸應滿足如下要求:
1、裝運氣瓶的車輛應有“危險品”的安全標志。
2、氣瓶必須配戴好氣瓶帽、防震圈,當裝有減壓器時應拆下,氣瓶帽要擰緊,防止摔斷瓶閥造成事故。
3、氣瓶應直立向上裝在車上,妥善固定,防止傾斜、摔倒或跌落,車廂高度應在瓶高的三分之二以上。
4、運輸氣瓶的車輛??繒r,駕駛員與押運人員不得同時離開。運輸氣瓶的車不得在繁華市區(qū)、人員密集區(qū)附近停靠。
5、不應長途運輸乙炔氣瓶。
6、運輸氧氣、乙炔氣瓶的車輛必須備有滅火器材。
7、夏季運輸時應有遮陽設施,適當覆蓋,避免曝曬。
8、氧氣、乙炔氣瓶不得同車運輸。
9、易燃品、油脂和帶有油污的物品, 不得與氧氣瓶同車運輸,氣瓶沾有油污可用氯化碳揩拭干凈。
10、車輛上除司機、押運人員外,嚴禁無關人員搭乘。
11、司乘人員嚴禁吸煙或攜帶火種。
三、氣瓶搬運
1、搬運氣瓶時,要旋緊瓶帽,以直立向上的位置來移動,注意輕裝輕卸,禁止從瓶帽處提升氣瓶。
2、近距離(5m內)移動氣瓶,應手扶瓶肩轉動瓶底,并且要使用手套。移動距離較遠時,應使用專用小車搬運,特殊情況下可采用適當?shù)陌踩绞桨徇\。
3、禁止用身體搬運高度超過1.5m的氣瓶到手推車或專用吊籃等里面,可采用手扶瓶肩轉動瓶底的滾動方式。
4、卸車時應在氣瓶落地點鋪上軟墊或橡膠皮墊,逐個卸車,嚴禁溜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