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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e醫(yī)學院后勤產業(yè)處行政工作管理規(guī)定
醫(yī)學院后勤產業(yè)處行政工作管理規(guī)定
為使學校后勤產業(yè)處辦公管理及文化建設提升到一個新層次,特制定如下規(guī)定:
第一條 辦公儀表要求:衣著整潔,儀容端莊;禁止著拖鞋上班。
第二條 辦公室內要求:
(一)辦公桌:桌面除學校購置案頭用品及電腦外無其他物品。
(二)輔桌:桌面置文件盒、筆筒、書籍外,不準放其他物品。
(三)垃圾簍:置寫字臺下右前角。
(四)飲水機:放指定地點,不得隨意移動。
(五)報刊:必須上報架或閱完后放入辦公桌內。
(六)外衣手袋:請置掛于衣帽間或柜子內,嚴禁隨意放置。
第三條 語言要求:
(一)交往語言:您好、早上好、再見、請問、請您、勞駕您、關照、謝謝等。
(二)電話語言:您好、請問、謝謝、再見。
(三)接待語言:您好、請稍候、我通報一下、請坐、對不起、請登記、我即去聯系、打擾您一下、好的、行。
第四條 行為規(guī)范:
(一)堅守工作崗位,不要串崗。
(二)上班時間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三)辦公桌上應保持整潔并注意辦公室的安靜。
(四)使用接待室和會議室,要事先到辦公室登記。
(五)未經部門主管授權,不要索取、打印、復印部門資料。
(六)嚴格遵守考勤制度。
(七)辦公室內禁止吸煙。
(八)病、事假均要寫假條。
(九)因故臨時外出,必須請示部門主管。
(十)不得將學校的一切公物擅自帶走私用。
第2篇 采掘工作面防塵、瓦斯治理及上隅角管理規(guī)定
一、噴霧降塵管理規(guī)定
1 轉載點噴霧
在裝載點安設轉載點噴霧,噴頭數量不少于1個,懸掛在轉載點的前上部600mm處,迎風流方向45°,噴霧直接對準落煤點,落煤點上部至轉載點處加設紗網防塵罩,掛牌管理,責任人為轉載點運輸司機,必須做到轉載點運行時必須開啟轉載點噴霧。
2 采、掘面風流凈化水幕
礦井主要進風大巷及回風巷、采煤工作面進回風巷、掘進工作面的迎頭、噴漿機回風流下方5米范圍內都必須安裝風流凈化水幕;各采掘工作面每周必須對巷道進行沖刷一次。
2.1 采煤工作面風流凈化水幕的具體位置:
a.進風巷內設置兩道全斷面水幕,第一道水幕在采煤工作面進風巷口向里10-15米范圍內,第二道水幕在采煤工作面進風巷安全出口以外30米范圍內。
b.回風巷內至少設置三道全斷面水幕,第一道水幕在回風巷安全出口以外30米范圍內,第二道水幕與第一道水幕間距不得大于20米,第三道水幕在工作面回風聯絡巷口下風側10-15米范圍內。
2.2 掘進工作面風流凈化水幕的具體位置:
a.掘進工作面剛開口時在開口位置的下風側10-15米范圍內設置一道水幕。
b.掘進工作面掘進長度超過50米不超過80米時,應在掘進巷道內設置一道全斷面水幕,距迎頭不超過50米。
c.掘進工作面掘進長度超過80米時,應在掘進巷道內增加兩道水幕,第一道水幕距正頭不超過50米,第二道水幕與第一道水幕間距不超過20米,且第三道水幕在巷道回風口10-15米范圍內。
2.3 噴霧特別管理規(guī)定
a.全斷面水幕5米范圍內巷道底板進行硬化(要求:以水幕安裝位置為起點,上風側1米,下風側4米底板進行硬化)。
b.在皮帶側挖設一個(長×寬×高=1米×1米×1米)水池用來儲存水幕流下的積水,水池內安裝一臺風泵,利用池內積水沖刷巷道、灑水降塵;多余積水由風泵導入水溝或排水管排出工作面。
3 懲罰辦法:
對未安裝水幕、噴頭數量少、不能覆蓋全斷面,發(fā)現一處對責任單位處以500元的罰款;發(fā)現噴霧不開或成霧質量差,發(fā)現一次對責任單位處以200元的罰款;對巷道內積塵嚴重沒按規(guī)定時間沖刷巷道的對施工單位處以500元罰款。
二、溜煤眼管理規(guī)定
不使用溜煤眼時,溜煤眼全部用舊皮帶覆蓋,同時溜煤嘴必須關閉。在出渣時,溜煤眼篦子留2-4個孔,其它地方均鋪蓋舊皮帶。溜煤眼附近的浮煤及浮渣及時清理,并灑水濕潤。
監(jiān)督單位:安檢科、通風科及通風隊瓦檢員
懲罰措施:不符合規(guī)定,發(fā)現一次給以500元的罰款。
三、煤層注水管理規(guī)定
實施方案:工作面煤壁動壓注水實行壁中單排打孔,仰角5-6°打入煤壁中,距底板1.2米。
鉆孔間距為4米,其中1、3、5號鉆孔孔深10米,采用大號封孔器封孔,封孔器壓入6米以上。2、4號鉆孔孔深6米,采用小號封孔器封孔,封孔器壓入4米。(當2、4號注水棒露頭時,將2、4號鉆孔孔深打到10米,1、3、5號注水棒露頭時,將1、3、5號鉆孔孔深打到6米,以此類推實施切眼注水。)
將工作面分上中下三段責任區(qū),分別為區(qū)隊8、4、0點三個班。即工作面上段為8點班人員負責打鉆,并負責工作面上中下三段注水工作,其它班次負責相應的責任區(qū)。區(qū)隊安排足夠的人員專項負責煤壁注水。
監(jiān)督單位:安檢科、通風科
懲罰措施:技術不達標或缺少鉆孔的,按200元/孔的標準給予罰款。
四、上隅角管理規(guī)定
1、工作面上隅角不超前一排放頂,采用上隅角老塘預留抽放空間的方式進行瓦斯抽放,要求上巷每隔5米留設4對工字鋼棚,以便上拐放頂后形成一個抽放空間。(預留空間采用打設#字形木垛進行埋管,方形木規(guī)格:長1.5米,邊長0.2米)。
2、在預留棚內外兩側,使用編織袋裝煤打雙排煤袋墻,每排煤袋墻必須接頂,并要求接嚴接實,在兩排煤袋墻中間壓1.2米長的背木,要求離底400mm位置均勻背設6根,離頂400mm位置均勻背設6根,以防止煤袋墻倒塌。
3、工作面向前推進時,上巷需留設的4對工字鋼棚,必須保證一梁兩柱支架齊全,內外兩側用煤袋堵嚴堵實,煤帶墻與上巷中心線垂直;高度不低于1.8米,交接班期間必須在老塘灑水。
4、將3根直徑為75---100mm的抽放管置于工字鋼棚下的空間內,管子頭用金屬網包嚴,待工作面推至預留空間處,工字鋼棚外部使用煤袋垛嚴,上拐放頂后,從而使上拐老塘內形成封閉的抽放空間,以保證抽放效果。(預留空間內高度必須滿足1.6米)
5、管子頭必須吊掛在工字鋼梁上,用塑料繩固定好,管子口用鐵紗網包好,防止煤矸吸入管子內。第一根管子不掐斷,在每個預留空間的中間位置,管子下部開口吸排瓦斯;第二根管子始終插入最近預留的工字鋼棚空間內抽放,管子下部開若干小孔;第三根管子插入上拐頭老塘以里0.5-1.0m(始終保持此長度)。三根管子豎直位置上的關系是:第一根管子在下部,其上面為第二根管子,最上面為第三根管子。三根管子垂直間距為500mm,第三根管子垂直距頂300mm,水平距上幫300mm,其他兩根管子水平距上幫250-300mm。
懲罰辦法:預留鋼棚距離、鋼棚數目、抽放支管吊掛埋設及支架支護質量不符合本規(guī)定要求,對施工單位處以500元的罰款;老塘交接班不灑水對施工單位處以500元的罰款。
第3篇 升壓站工作安全管理規(guī)定
1 目的
1.1為加強_____電廠(以下簡稱“我廠”)升壓站設備安全管理,規(guī)范檢修標準化工作,約束施工及檢修人員作業(yè)行為,保證人身、電網和設備安全,特制定本規(guī)定。
1.2本規(guī)定適用于我廠升壓站及相關設備的運行、維護與檢修。
2 一般規(guī)定
2.1進入升壓站必須正確佩戴合格的安全帽。工作人員工作期間,必須并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2.2升壓站應禁止機動車輛進入(升壓站使用的車輛一般有鏟車、升降車、吊車等),必須進入時要辦理機動車進出廠房(升壓站)審批單(見附表格式)。車輛在進出、行駛、操作過程中,要防止碰撞設備,同時應注意與帶電設備的安全距離,并有專人進行監(jiān)護。
2.3在室外變電站和高壓室內搬動梯子、管子等長物,必須兩人橫向搬運,并與帶電部分保持110kv不少于1.5m 、220kv不少于3m的安全距離。
2.4在升壓站(變電站)的帶電區(qū)域內或臨近帶電線路等處,禁止使用金屬梯子。
2.5在帶電區(qū)域作業(yè),登高時應從指定的停電間隔上下,并設置“從此上下!”安全警示標示牌。使用高空車、升降平臺等作業(yè)活動范圍應與帶電設備保持110kv不少于2.5m 、220kv不少于4m安全距離,同時應做好防止觸電墜落的安全措施。
2.6在帶電設備周圍嚴禁使用鋼卷尺、皮卷尺和線尺(夾有金屬絲者)進行測量工作。
2.7在帶電區(qū)域內的起重和運輸工作,起重機械設備(包括懸臂、吊具、輔具、鋼絲繩)及起吊物件等與帶電體最小距離小于110kv不少于5m 、220kv不少于6m安全距離時,帶電設備應停電。使用吊車等起重機械時,車體應良好接地,作業(yè)過程必須有監(jiān)護人員從不同的角度進行監(jiān)護。作業(yè)前,工作負責人應對起重作業(yè)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2.8雷電時,禁止在室外變電站或室內的架空引入線上進行檢修和試驗。
2.9遇有五級以上大風時,嚴禁在同桿塔多回線路中進行部分線路停電檢修工作。不得在帶電桿塔上刷油漆、除鳥窩,緊桿塔螺絲,檢查架空地線(不包括絕緣架空地線),查看金具、絕緣子等工作。
2.10巡視高壓設備的值班人員和檢修人員應具備實際工作經驗,但不得單獨從事修理工作。
2.11不論高壓設備是否帶電,值班人員均不得單獨移開或越過遮欄進行工作;若有必要移開遮欄時,必須有監(jiān)護人在場,保持110kv不少于1.5m 、220kv不少于3m的安全距離。
2.12需要搭設腳手架時,在帶電區(qū)域禁止使用金屬類腳手架,腳手架搭建、拆除和運送必須監(jiān)護到位,與帶電部位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
2.13禁止使用條狀物、帶狀物,使用的塑料袋、水泥袋應妥善保管,嚴禁被風吹走,造成短路等事故。
2.14升壓站禁止煙火,嚴禁在升壓站內吸煙。
2.15高壓設備發(fā)生接地時,室外不得接近故障點8m以內。進入上述范圍人員必須穿絕緣靴,接觸設備的外殼和構架時應戴絕緣手套。
2.16許可單獨巡視配電設備的人員和工作負責人應到控制室進行鑰匙借用,登記簽名,當日交回。進出升壓站時必須隨手將門鎖好。
2.17防誤閉鎖裝置不準隨意退出運行,停用防誤閉鎖裝置時,應經單位主管生產的領導(總工程師)批準;短時間退出防誤閉鎖裝置時,需經值長批準,并應按程序盡快投入運行。防誤閉鎖裝置的投停均應做好記錄。
2.18升壓站電氣設備操作均應戴絕緣手套。雨雪天操作室外高壓設備時,絕緣棒應有防雨罩,還應穿絕緣靴。接地網電阻不符合要求的,晴天也應穿絕緣靴。雷電天氣時,禁止進行倒閘操作。
2.19惡劣天氣下需要巡視室外高壓設備時,應遵守下列一般規(guī)定:
2.19.1雷雨天氣,應穿絕緣靴,嚴禁打傘,且不得靠近避雷器和避雷針。
2.19.2雷、雨、雪、霧(霾)天氣,不得靠近支柱式絕緣子設備。
2.19.3大風、沙塵天氣,應注意躲避高空落物并佩戴必需的防護用具(護目眼鏡等)。
2.19.4大雪、冰凍天氣,應遠離高壓線,防止落冰或斷線傷人。
3 升壓站設備檢修安全隔離措施
3.1發(fā)電部應根據檢修工作票要求進行臨時遮攔設置,裝設的臨時遮欄、設置的安全警示標示牌應牢固。整齊、規(guī)范。
3.2臨時遮欄可用干燥木材、橡膠或其他堅韌絕緣材料制成,裝設應牢固,并設置“止步,高壓危險!”安全警示標示牌。
3.3檢修前,在一經合閘即可送電到工作地點的斷路器(開關)、隔離開關(刀閘)操作把手上設置“禁止合閘,有人工作”的安全警示牌。
3.4若線路有人工作,應在線路斷路器(開關)和隔離開關(刀閘)操作把手上設置“禁止合閘,線路有人工作”安全警示牌。
3.5在工作地點設置“在此工作!”安全警示標示牌。
3.6嚴禁工作人員在工作中擅自移動或拆除遮攔(圍欄)、接地線和安全警示標示牌,嚴禁翻越遮攔(圍欄)。
3.7裝設的臨時遮攔、安全警示牌應牢固。
3.8在室外高壓設備上進行檢修工作時,在工作地點四周裝設全封閉遮攔(圍欄),其出入口要圍至臨近道路旁邊,并設置“從此進出!”標示牌。圍欄上設置適當數量的“止步,高壓危險!”安全警示標示牌,標示牌應朝向圍欄里面。
3.9若室外設備裝置的大部分設備停電,只有個別地點保留有帶電設備而其他設備不可能觸及帶電導體時,應在帶電設備四周裝設全封閉遮攔(圍欄),圍欄上設置適當數量的“止步,高壓危險!”安全警示標示牌,標示牌應朝向圍欄外面。
3.10對室外高壓設備進行預試時,在工作地點裝設遮攔(圍欄),遮攔與試驗設備高壓部分應有足夠安全距離,向外設置“止步,高壓危險!”安全警示標示牌,并派人看守。被試設備不在同一地點時,另一端還應派人看守,并設圍欄或其它防護措施。
3.11室外擴建、改建施工時,采取非金屬板(木板或其他板材)對施工區(qū)域進行封閉隔離,其出入口要圍至臨近道路旁邊,并設置“從此進出!”標示牌。進入配電裝置設備區(qū)至施工地點出入口處的道路兩旁應設置遮攔(圍欄),圍欄上設置適當數量的“止步,高壓危險!”安全警示標示牌,標示牌應朝向圍欄外面。
3.12當施工地點上方有高壓配電裝置運行時,應設置安全限高標志。
3.13在室外構架上工作,應在工作地點臨近帶電部分的橫梁上設置“止步,高壓危險!”安全警示標示牌。此項安全警示牌在運行值班人員的監(jiān)護下,由工作人員設置。在工作人員上下用的鐵架或梯子上,設置“從此上下!”標示牌。在臨近其它可能誤登的帶電構架上,設置“禁止攀登,高壓危險!”安全警示標示牌。
3.14在全部停運的繼電保護、安全自動裝置和儀表、自動化監(jiān)控系統等屏(柜)上工作時,在檢修屏(柜)兩旁及對面運行屏(柜)上設置臨時遮攔或以明顯標志隔開。
3.15在部分停運的繼電保護、安全自動裝置和儀表、自動化監(jiān)控系統等屏(柜)上工作時,在檢修間隔上下與運行設備以明顯標志隔開,并做好防止誤碰運行設備的隔離措施。
3.16在繼電保護、安全自動裝置和儀表、自動化監(jiān)控系統等屏(柜)上或附近進行打眼等振動較大的工作時,采取防止運行設備中設備誤動作的措施,必要時申請暫停保護。
3.17在繼電保護、安全自動裝置和儀表、自動化監(jiān)控系統等屏間的通道上搬運、安放試驗設備或其它屏柜時,注意與運行設備保持一定距離,防止誤碰運行設備,造成保護誤動作。清掃運行設備或二次回路時,應防止振動或誤碰,并使用絕緣工具。
3.18繼電保護、安全自動裝置的工作,除填用工作票外,對重要設備,特別是復雜的保護裝置或有聯跳回路的保護裝置,還必須填用繼電保護安全措施票。
4升壓站設備檢修安全技術措施
4.1在升壓站工作中,工作人員應明確工作任務、工作范圍、安全措施、帶電部位等安全注意事項。工作負責人必須始終留在工作現場,隨時提醒工作人員注意安全。監(jiān)護人應認真負責、精力集中,隨時提醒工作人員應注意的事項,以防止可能發(fā)生的意外事故。
4.2全部停電和部分停電的檢修工作應采取下列步驟以保證安全。
4.2.1停電:檢修工作中,如人體與其他帶電設備的間距較小,110千伏及以下者的距離小于1.5米,220千伏者小于3米時,該設備應當停電。停電時,應注意對所有能夠給檢修部分送電的線路,要全部切斷,并采取防止誤合閘的措施,而且每處至少要有一個明顯的斷開點。對于多回路的線路,要注意防止其他方面突然來電,特別要注意防止低壓方面的反送電。
4.2.2放電:放電的目的是消除被檢修設備上殘存的靜電。放電應采用專用的導線,用絕緣棒或開關操作,人手不得與放電導體相接觸。應注意線與地之間、線與線之間均應放電。電容器和電纜的殘存電荷較多,最好有專門的放電設備。
4.2.3驗電:對已停電的線路或設備,不論其正常接入的電壓表或其他信號是否指示無電,均應進行驗電。驗電時,應按電壓等級選用相應的驗電器,驗電前,應先在有電設備上進行試驗,確認驗電器良好。
4.2.4裝設臨時接地線:為了防止意外送電和二次系統意外的反送電,以及為了消除其他方面的感應電,應在被檢修部分外端裝設必要的臨時接地線。裝時先接接地端,拆時后拆接地端。
4.2.5裝設遮攔:在部分停電檢修時,應將帶電部分與帶電部分隔離開來,使檢修工作人員與帶電導體之間保持一定的距離。
4.2.6設置標示牌:標示牌的作用是提醒人們注意。例如,在一經合間即可送電到被檢修設備的開關上,應設置“禁止合閘,有人工作!”的標示牌;在臨近帶電部位的遮攔上,應掛設置“止步,高壓危險!”的標示牌等。
第4篇 某某公司安全生產工作責任追究管理規(guī)定
為提高工作人員的責任心,進一步增強安全管理的思想意識,使職工更加自覺遵守安全生產法規(guī)和制度,對各項工作任務的完成情況做到獎懲分明,保證在生產管理工作實施好閉環(huán)管理,特制定本規(guī)定。 無論是制訂制度還是實施考核都要求公司各部門通力協作,并在實施安全考核獎懲時做到嚴肅認真,嚴格執(zhí)行,否則,再好的制度也會變成一紙空文,因此執(zhí)行責任究管理是一個重要的手段,對由于各級人員責任心不強及管理不到位,而造成事故或使設備帶病進行及存在嚴重安全隱患運行的情況,施行責任追究,并按《公司安全生產獎懲規(guī)定實施細則》進行處罰。
一、對責任追究遵行以責論處的原則:要求對認真履行職責并在工作中取得成績的集體或個人按相關規(guī)定予以表彰,對規(guī)劃、設計、定貨、制造、貨物驗收、安裝調試及工程驗收等方面的工作,由于失職、瀆職或嚴重違反規(guī)章制度及相關技術標準的原因,對其它工作的正常開展造成影響并造成工程延期的,對失職、瀆職或嚴重違反規(guī)程制度雖沒造成嚴重后果但設備已有重大安全隱患,隨時可能發(fā)生事故的,對在工作中因失職,違章指揮,違章作業(yè),違反勞動紀律造成事故的都要進行責任追究并給予相關處罰。
二、對責任追究堅持分級管理的原則:在責任追究上要一級管一級,一級對一級負責。
三、責任追究管理:各級工作人員每月按照工作計劃及公司有關管理規(guī)定開展工作,因未履行好本崗位的工作職責及未認真完成好工作任務(工作任務及執(zhí)行標準為公司工作、管理及技術三大標準),而造成事故或使設備存在嚴重安全隱患運行的,包括對規(guī)劃、設計、定貨、制造、貨物驗收、安裝調試及工程驗收等方面的工作,由于失職、瀆職或嚴重違反規(guī)章制度及相關技術標準的原因,對其它工作的正常開展造成影響并造成工程延期的,如果當月在上級領導或部門檢查中被發(fā)現或已導致事故的發(fā)生的,以及在實際工作中已對其它工作的正常開展造成影響或延期的,公司領導首先追查安生部在安全管理及工作管理中存在的責任,追究安生部是否存在有工作失職、檢查不到位、監(jiān)督管理不力、安全生產責任制不落實及規(guī)章制度不健全等方面的原因,安全部并開始對各責任單位在安全管理方面是否存在疏漏進行調查,調查責任單位是否認真執(zhí)行各項規(guī)章制度、是否認真對習慣性違章進行監(jiān)督考核、安全監(jiān)察機構各級人員是否認真履行安全責任,責任單位同時對責任班組和責任人員進行調查,調查是否為班組或人員失職、未認真按規(guī)定進行相關工作、違章指揮或違章工作等,最后由責任單位對責任人調查后做出處理意見后上報公司安生部,安生部經過匯總,分清全部負責人應承擔的責任后上報公司分管領導。
根據當月各生產單位上報并審批后的工作計劃、每周一次的生產會議工作安排、臨時工作的完成情況、公司《安全生產的全過程管理及規(guī)章制度的考核管理規(guī)定》、工作現場情況和實際設備運行情況等內容,公司分管生產的領導每月對安生部的工作情況抽查10%,安生部組織部門有關人員對各生產單位的工作情況及設備的運行狀況抽查30%,各生產單位分管生產領導組織好安全專責及有關人員對本單位所轄的設備或部門的工作情況抽查50%。按這些工作任務執(zhí)行的情況最后來評價當月工作人員的工作質量、責任心及設備設施的安全運行狀況等,并進行責任追究。
四、責任追究考核:對事故發(fā)生后隱瞞不報、謊報或在調查中弄虛作假、隱瞞真相的,以及同類事故重復發(fā)生的情況,不管是由于任何客觀原因,待事故查清后,單位或部門負責人及安全員應與事故責任人負同等負責,對于在執(zhí)行公司的一些管理制度時,各部門各單位都要認真履行好自己的職責,當發(fā)生事故和被查出由于是人員責任心不強造成有嚴重安全隱患存在而還繼續(xù)運行,或者已對其它工作的正常開展造成影響或延期的情況,由公司分管領導組織對安生部當月的安全工作任務進行檢查,如安生部對所安排的任務有疏漏及失職行為,則安生部分管負責人及安全管理人員應承擔一定的管理責任和領導責任,安生部負責對各生產單位的安全管理情況進行檢查,如是部門或單位責任人員的管理不到位,則部門和單位責任人員包括安全專責將承擔相應管理負責和領導責任,最后在由各單位對班組和個人進行調查,待事故或事件查清后(對事故的處理由安生部組織好責任單位對事故原因及班組和個人進行責任調查,并按事故處理規(guī)定進行處罰),對班組長、安全員及事故或事件責任人按管理責任、主要責任和次要責任進行處理。 責任人的責任劃分為主要責任者、次要責任者、管理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經濟處罰:主要責任者扣除當月全部績效工資;次要責任者扣除當月績效工資的50%,管理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扣除當月績效工資的30%。必要時還要給予相應行政處分:如發(fā)生事故除按《公司安全生產獎懲規(guī)定實施細則》進行處罰外,并按公司《安全生產黃、紅牌處罰規(guī)定》對負責單位進行處理。由于工作責任心不強,構成重大安全隱患的也可給予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等行政處分。
第5篇 供水公司員工工作服發(fā)放著裝管理規(guī)定-4
供水公司員工工作服發(fā)放及著裝管理規(guī)定(4)
為進一步規(guī)范員工工作服的發(fā)放及著裝管理,樹立企業(yè)形象,提升優(yōu)質服務水平,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一、工作服類別
公司員工工作服分為標準工作服、專業(yè)工作服(包括營業(yè)生產工作服、施工工作服、監(jiān)察制服)。
二、適用對象
員工標準工作服配發(fā)到公司所有在崗人員,專業(yè)工作服僅配發(fā)到特定崗位工作人員。
三、工作服的配發(fā)標準及換發(fā)時間
1、標準工作服
適用范圍:公司全體在崗工作人員。
標準工作服使用期限為4年。夏裝長袖每人2套,短袖每人2套,春秋套裝每人1套。
2、專業(yè)工作服
(1)營業(yè)生產工作服
適用范圍:廠站運行工、供水調度工、收費員、抄表員一線工作人員。
營業(yè)生產工作服使用期限為2年。春秋夏季一套,冬季只發(fā)上裝一件。
(2)施工工作服
適用范圍:廠站維修工、電工、安裝施工人員、供水管道工、供水維修工、水表檢定、拆裝一線工作人員。
施工工作服裝使用期限為一年。春秋夏裝每年一套,冬季只發(fā)上裝一件。
(3)監(jiān)察制服
適用范圍:供水管網巡檢工作人員。
監(jiān)察制服使用期限夏裝兩年一套,春秋裝三年一套,冬裝上裝四年一套。
四、工作服著裝及儀表要求
1、機關工作人員及分公司、廠、站管理人員每個星期一統一著裝,大型_或有關活動按通知要求著裝。
2、基層一線員工工作時間必須統一穿專業(yè)工作服。
3、工作時間著裝應注意儀容儀表,穿著整潔、得體、大方,以保持良好的精神風貌,樹立良好公司形象。
4、著標準工作服時,必須在左胸前佩戴公司統一發(fā)放的工作牌,并搭配與工作服顏色、款式得當的襯衣、領帶、襪子和鞋類,不得挽袖或不系袖扣;鞋面應保持清潔光亮,無破損,在工作場所不得赤腳、不得穿拖鞋、拖鞋式涼鞋等。
5、勞務外聘人員只發(fā)專業(yè)工作服,用人單位根據外聘員工人數上報黨群辦統一購買,費用自理,由勞務派遣公司統一領用發(fā)放。公司范圍內的外聘人員服裝樣式顏色一致,并與公司正式人員服裝顏色有所區(qū)別。
五、工作服配制說明
1、新進員工,試用期內發(fā)放工作牌;試用期滿后可發(fā)放工作服。
2、截止工作服發(fā)放之日,工作滿兩年以上者,不收取服裝費用。
3、截止工作服發(fā)放之日,工作滿一年以上兩年以下者,收取50%服裝費用;工作不滿一年者,收取80%服裝費用。
六、著裝管理
1、各單位部門負責人要嚴格督促員工遵守本規(guī)定,黨群辦定期抽查。
2、工作時間不著工作服者,視為當天缺崗,并扣罰當日工資,一個月連續(xù)違反3次以上者,扣除當月績效工資。
3、工作時間未佩戴胸牌者,一次罰款20元,一個月連續(xù)違反5次以上者,扣除當月績效工資。調出人員需上交工作胸牌。
4、各單位部門在一個月內員工違反本規(guī)定累計超過3人次的扣罰該單位部門當班負責人100元,罰款直接從當月工資中扣除。
5、員工損壞工作服的,公司予以補發(fā),但費用自行承擔。
七、本規(guī)定由黨群辦負責解釋。
第6篇 熱控工作票管理規(guī)定
1 目的
1.1規(guī)范熱控工作票管理。明確與熱控工作票管理相關聯的各級人員的職責和工作要求。通過執(zhí)行管理流程,提高熱控設備維護、檢修的安全管理水平,避免人為因素造成的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
2 適用范圍
蕪湖發(fā)電公司所屬范圍內需辦理熱控工作票的工作。
3 規(guī)定和程序
3.1工作票簽發(fā)人、工作許可人和工作負責人應具備的條件
3.1.1工作票簽發(fā)人
3.1.1.1工作票應由儀控部主任、專業(yè)副主任簽發(fā),或由儀控部主任提出,經公司主管生產的領導人批準的熱控專職簽發(fā)。
3.1.1.2必要時也可由儀控部主任提出,經公司有關部門考核、公司分管生產的領導批準的班組長、班組技術員簽發(fā)本班組管理的設備系統,且同其他班組無關的工作票,但公用系統、主機組及某些重要輔機的檢修除外。
3.1.1.3工作票簽發(fā)人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3.1.1.3.1熟悉設備系統及設備性能;
3.1.1.3.2熟悉安全工作規(guī)程、檢修制度及運行規(guī)程的有關部分;
3.1.1.3.3掌握人員安全技術條件;
3.1.1.3.4了解檢修工藝。
3.1.1.3.5熟悉erp系統的工作票管理流程
3.1.1.4批準后工作票簽發(fā)人(包括儀控部主任、專業(yè)副主任)名單應由公司書面公布。值長、檢修部等應發(fā)給副本。
3.1.2工作票許可人
3.1.2.1工作許可人一般由集控機組運行班長(化學部、燃運部)單元長、主值擔任,必要時指定經本部門提出,并經廠有關部門審核通過,公司負責生產領導批準的、有能力正確執(zhí)行和檢查安全措施的獨立值班人員,擔任本崗位管轄范圍內設備、系統檢修的工作許可人(但主要設備大、小修和公用系統除外)
3.1.2.2熟悉erp系統的工作票管理流程
3.1.2.3經公司批準的工作票許可人員名單應書面公布。值長、班長、單元長、各有關部、室應發(fā)給副本。
3.1.3工作負責人
3.1.3.1工作負責人一般應由在業(yè)務技術上和組織能力能勝任保證安全、保證質量完成工作任務的人員擔任,并應具備以下條件:
3.1.3.1熟悉安全工作規(guī)程有關部分;
3.1.3.1.1掌握檢修、維護設備的設備情況(如結構、缺陷內容等)和與檢修設備有關的系統。
3.1.3.1.2掌握安全施工方法、檢修工藝和質量標準,正確執(zhí)行危險點分析預控制度。
3.1.3.1.3熟悉erp系統的工作票管理流程
3.1.3.2工作票簽發(fā)人、工作負責人、熱控安全措施執(zhí)行人應分別由不同人擔任。
3.1.3.3由檢修部提名經公司批準的工作負責人名單應書面公布 。值長、班長、單元長、各有關部、室應發(fā)給副本。
3.1.3.4外包單位人員,因工作需要到我公司擔任所承包檢修項目的工作負責人時,除必須掌握檢修設備的設備情況(如結構、缺陷內容等)和與檢修設備有關的系統,尚應持本單位考試合格、批準擔任工作負責人的書面證明;同時,要得到我公司人力資源部、生產技術部和安全環(huán)保部的認可。
3.2工作票簽發(fā)人、工作許可人和工作負責人的安全職責
3.2.1工作票簽發(fā)人的安全職責
3.2.1.1工作是否必要和可能;
3.2.1.2 工作票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確、完善,工作任務是否明確,設備命名及編號是否于現場一致;
3.2.1.3 經常到現場檢查工作是否安全地進行。
3.2.2 工作負責人的安全職責
3.2.2.1工作前結合實際進行危險點分析。
3.2.2.2 正確地和安全地組織工作。
3.2.2.3 負責檢查現場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確完備,工作許可人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現場實際條件。
3.2.2.4 每日開工前,應向工作班人員詳細交代工作內容和工作活動范圍。對現場帶電部分及涉及工作人員的各種安全措施,并結合實際進行安全思想教育。
3.2.2.5 工作中督促、監(jiān)護工作班人員遵守安全規(guī)程,確保工作人員的人身安全。
3.2.2.6 隨時注意工作班人員的身體精神狀況,否則應適當變更工作人員,以保證工作班人員始終處于飽滿狀態(tài)。
3.2.2.7 監(jiān)督工作班人員應遵守檢修工藝,確保檢修質量。
3.2.2.8對工作人員給予必要指導。
3.2.3 工作票許可人的安全職責
3.2.3.1 負責審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確完善、是否符合現場條件。
3.2.3.2 對工作票上所列的安全措施進行審核,并正確無誤地執(zhí)行。
3.2.3.3 確保檢修設備與運行設備確以隔斷。
3.2.3.4 對工作負責人正確說明哪些設備有壓力、高溫和有爆炸危險等。
3.3熱控工作票的管理要求
3.3.1 關于熱控工作票的填用范圍:
3.3.1.1 在生產現場進行檢修、試驗或安裝工作凡屬下列情況之一者,必須在erp系統填寫熱控工作票(以下簡稱工作票):
3.3.1.2需要將熱控保護(主保護停用需經公司分管生產的領導批準)、自動控制、檢測、監(jiān)視系統,停止運行或退出備用。
3.3.1.3需要將生產設備、系統停止運行或退出備用,由人員按《電業(yè)安全工作規(guī)程》規(guī)定采取斷開電源,隔斷與運行設備聯系的熱力系統,對設備進行日常試驗、維護、消壓、吹掃等任何一項需做安全措施的工作。
3.3.1.4需要運行值班人員在運行方式、操作調整上采取保障人身、設備運行安全措施的工作。
3.3.2 事故搶修工作(指生產主、輔設備等發(fā)生故障被迫緊急停用,需立即恢復的搶修和排除故障的工作)或在夜間、節(jié)假日,遇有必須進行的臨時檢修工作,又找不到工作票簽發(fā)人時,可不用工作票,但必須由值長同意,同時明確工作負責人、工作許可人,并做好安全措施,設專人監(jiān)護,辦理工作許可后方可開工。工作許可人應將檢修工作負責人、采取的具體安全措施及工作開始和結束時間、發(fā)令人等作詳細記錄。若搶修工作時間超過4小時或持續(xù)到第二天上班時仍在進行的,仍需補辦工作票。
對上述可以不填用工作票的事故搶修工作,包括運行人員排除故障工作,仍須明確工作負責人、工作許可人,按《安規(guī)》規(guī)定做好安全措施、辦理工作許可和工作終結手續(xù)。工作許可人應將工作負責人姓名、采取的安全措施、工作開始和結束時間記入值班記錄。
3.3.3 在生產現場進行不填用工作票的其他一切工作應根據直接領導人的口頭命令或得到其同意后進行。若工作由非運行值班人員進行,在開工前還必須得到當值運行值班人員的允許,明確工作范圍和涉及設備。
3.3.4 同一檢修部有兩個及以上的班組在同一設備系統、同一安全措施范圍內(或班組之間安全措施范圍有交叉)進行檢修工作,一般由檢修部簽發(fā)一張總的工作票,并指定工作負責人中的一人兼做總的工作負責人。總的工作負責人負責統一辦理工作許可和工作終結手續(xù),協調各班組間工作的正確配合。各個工作負責人仍對其工作范圍內的安全負責。
3.3.5 一個班組在同一個設備系統上依次進行同類型設備檢修工作,如全部安全措施不能在工作開始前一次完成,應分別辦理工作票。
3.3.6 在生產現場禁火區(qū)內進行動火作業(yè),必須同時填用動火工作票。
3.3.7工作票工作任務盡量具體到單一設備,減少系統性設備或多專業(yè)人員合用一張工作票的現象,工作票工作時間原則上不超過7天,申請期限已到,又必須繼續(xù)工作時,原票辦理終結,重新辦理工作票(機組a 、b修時除外,但工作票負責人必須定期檢查系統安全措施是否按工作票要求落實)。
3.4 工作票辦理程序
3.4.1 工作票的填寫
3.4.1.1工作票應由工作簽發(fā)人填寫
3.4.1.2。工作票日期均統一用阿拉伯數字填寫全稱,時間應用雙位數24小時制填寫,均不得簡化(如:2022年1月1日9時0分應寫成2022年01月01日09時00分)。
3.4.2 工作票的許可
3.4.2.1生產設備使用的熱控工作票,值長必須審核簽名后方可進入安全措施執(zhí)行程序。
3.4.2.2工作許可人對照系統運行狀態(tài)審查所列安全措施是否全面,審核工作內容、時間是否符合批準計劃工期。如有需要補充的安全措施應在工作票“運行值班人員補充安全措施”一欄上注明,并按安全措施的要求進行執(zhí)行。若無補充措施,應在該欄中填寫“無補充”。工作票中的欄目不得空白。
3.4.2.3工作票許可人、熱控措施執(zhí)行人根據檢修工作內容要求做好安全措施后,并由安全措施執(zhí)行人在工作票“措施執(zhí)行人”欄簽名,“措施執(zhí)行情況”欄注明措施執(zhí)行情況。
3.4.2.4 所有的安全措施完成后,工作負責人和工作許可人共同到現場進行檢查,明確安全措施與現場實際布置相符。雙方認為能滿足安全工作的要求后,在工作票上簽字并填上開工時間,進入檢修工作實施環(huán)節(jié)。
3.4.2.5熱控專業(yè)“檢修自理”的安全措施應按本部門有關規(guī)定嚴格執(zhí)行(如停電、送電等)。
3.5 檢修工作開始
3.5.1工作開始后,工作負責人應認真履行其安全職責,對特殊工作應按規(guī)定指派監(jiān)護人。工作負責人因故需要離開工作現場,應指定能勝任的人員臨時代替。
3.5.2檢修設備的試運行
3.5.2.1 對需要試運的檢修設備,工作負責人在試運前應將全體工作人員撤至安全地帶,然后將所持工作票交回工作許可人。
3.5.2.2 工作許可人認為具備試運條件后,將試運設備檢修工作票的有關安全措施撤除,確認檢修人員已撤離現場且不影響其它作業(yè)班安全的情況下,聯系恢復,進行試運。
3.5.2.3 試運后仍需進行檢修工作時,工作許可人按工作票要求重新執(zhí)行安全措施,并同工作負責人重新履行許可手續(xù)后方可繼續(xù)進行工作。
3.5.2.4 如試運后需改變原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及范圍時,應重新辦理工作票。
3.5.3工作票的延期
3.5.3.1 檢修中工作負責人對所擔任的任務確認不能按批準期限完成時,由工作負責人提前向工作許可人或值長說明延期理由,并辦理延期手續(xù),原則上不超過7天,且工作票許可人、負責人應再次對工作票要求的安全措施進行確認。影響機組出力的設備檢修延期應通過值長報上級調度辦理。
3.5.3.2 延期手續(xù)只能辦理一次。如需再延期,應重新辦理工作票,同時將原工作票辦理終結。
3.5.4設備、系統檢修后,工作負責人應將檢修情況、設備變動情況以及運行人員應注意的事項向運行人員進行交接,并在檢修交待記錄簿或設備變動記錄簿上登記清楚后方可離去。
3.5.5工作負責人應向工作票簽發(fā)人匯報工作任務完成情況及存在問題。
3.6 工作票的終結
3.6.1 工作結束必須做到工完、料凈、場地清。工作人員退出工作地點后,經工作負責人和工作許可人雙方到現場交接、驗收,并在工作票上簽字確認,即為工作終結。
3.6.2 檢修工作已結束,但在工作票未履行終結手續(xù)前,任何人不準將設備投入運行。
3.6.3 已經簽字終結的工作票,應在工作票的右上角指定位置蓋“已執(zhí)行”章,一聯由運行人員保存,另一聯由工作負責人保存,并做好記錄。作廢或未執(zhí)行的工作票,要蓋“作廢”章,并寫明原因。
3.6.4 每月底由各單位收回工作票(包括相對應的危險點分析預控卡)進行檢查分析,并做出合格率評價。
3.7 已終結的工作票(包括相對應的危險點分析預控卡),保存三個月。
4 職責
4.1 制度負責人:安全環(huán)保部主任。
4.1.1 負責組織修訂和完善本制度,并確保制度的有效性;
4.1.2 監(jiān)督、檢查本制度的執(zhí)行情況;
4.1.3 組織工作票的動、靜態(tài)檢查,按規(guī)定做好考核,并對 違規(guī)人員進行違章積分和處罰;負責部門及全廠“兩票”合格率統計、考核并進行公布。
4.1.4 負責組織熱控工作票簽發(fā)人、熱控工作票許可人、熱控工作票負責人的安全考試,負責制定熱控工作票簽發(fā)人、工作票許可人、工作票負責人人員名單,經公司分管領導批準后實施。
4.2 制度執(zhí)行人:安全環(huán)保部安全專職和部門安全專職
4.2.1 負責本制度的執(zhí)行,收集對制度的反饋意見,并提出修改建議。
4.2.2 接受中電國際安全生產部對本制度執(zhí)行情況的監(jiān)督、檢查。
4.2.3 組織編制并實施執(zhí)行熱控工作票管理規(guī)定。
5 持續(xù)改善
5.1 記錄
5.1.1 對制度執(zhí)行情況,制度執(zhí)行人要及時做好記錄,填寫《制度執(zhí)行情況檢查評價表》(附錄2)。
5.1.2 收集本制度的反饋意見,并提出修改建議,不斷完善,使其更加切合實際,更具有可操作性。
5.2 檢查與評價
5.2.1部門安全專職每季度組織對本制度的執(zhí)行情況檢查和評價,填寫《制度執(zhí)行情況檢查評價表》(附錄2),提出改進建議反饋給制度負責人。
5.2.2 各單位制定工作票的靜態(tài)、動態(tài)檢查制度,嚴格檢查工作票的執(zhí)行情況。
5.2.3 工作票的檢查內容包括:票面(相對應的危險點分析預控卡)、措施的執(zhí)行、檢修工作時間、設備的試運、工作終結等全過程。
6 引用、參考標準及相關文件
6.1中國電力投資集團公司2009-03-01發(fā)布 《電業(yè)生產安全工作規(guī)程》(熱力和機械部分)(發(fā)電廠電氣部分)
6.2 zgdl-06-01-01《工作票管理制度》
6.3 cpiyw-09-07 《中國電力投資集團公司運行管理規(guī)定》
6.4 zdgj-06-01-01-01/whdc 《蕪湖發(fā)電有限責任公司工作票管理實施細則》(試行)
第7篇 某后勤集團網絡宣傳工作管理規(guī)定
后勤集團網絡宣傳工作管理規(guī)定
為進一步加強集團網絡宣傳工作管理,提升網絡宣傳在增強集團管理服務工作顯示度方面的貢獻率,為集團改革發(fā)展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根據目前集團網絡宣傳工作的實際,特對網絡宣傳隊伍及稿費管理等進一步加以規(guī)范,現通知如下:
一、網絡宣傳隊伍管理
1.集團網絡宣傳工作由集團黨委領導,由黨委宣傳委員主管,由黨務干事具體負責集團的網絡宣傳并協調各單位的宣傳工作。
2.各單位建立由黨支部書記、宣傳員和通訊員組成的宣傳通訊小組,宣傳員和通訊員人選由各單位自行確定,將名單(見附件一)上報集團黨政辦公室備案。
3.各單位黨支部書記任本單位宣傳主管,負責本單位網絡宣傳的整體工作。
4.各單位宣傳員負責安排本單位通訊員或親自撰寫、修改新聞稿件,填寫“新聞稿件發(fā)布審批登記表”(見附件二),送達黨支部書記或總經理審閱,并將稿件上傳“集團網”。同時負責稿費領取及發(fā)放工作。
5.各單位通訊員負責及時完成宣傳員安排的新聞稿件撰寫任務。
6.集團黨政辦公室對各單位宣傳員分配“集團網”后臺賬號和密碼,其他人員(網絡人員除外)的將予以取消。
二、宣傳稿費管理
1.各單位宣傳員、通訊員或集團員工在“集團網”上發(fā)表的新聞報道、隨筆、學習心得等,集團黨委支付稿費。
2.各單位上傳的新聞稿件,字數要求原則上應不少于300字。稿件正文用宋體五號字,1.5倍行間距,段間回車;稿件題目用華文中宋小三號字,加粗。稿件務必注明單位和作者。
3.各單位上傳的文字配圖片稿件每篇10元,文字稿件每篇5元,僅圖片不支付稿費。
4.一篇新聞稿件多個作者按一篇稿件支付稿費。各單位設立的專崗專職宣傳人員撰寫的稿件不支付稿費。
5.各單位上傳的感謝信、食譜、飲食注意事項等因不是員工個人撰稿,不予發(fā)放稿費。
6.稿費原則上每個月發(fā)放一次。本月發(fā)放上月稿費,寒暑假稿費開學后發(fā)放。
7.各單位每個月25日將上月“新聞稿件發(fā)布審批登記表”報集團黨政辦公室。
8.集團黨務干事負責統計各單位在集團網站宣傳專欄發(fā)表的稿件數量,填寫稿費發(fā)放統計表(見附件三),核定稿費發(fā)放金額。
9.各單位宣傳員負責到集團黨政辦公室領取稿費(稿費領取登記表見附件四),并負責發(fā)放到本單位撰稿人手中。
三、對外網絡宣傳管理
1.各單位新聞稿件需向學校網站或報紙發(fā)布時,需填寫《新聞發(fā)布審批單》(見附件五),經主管領導審核簽字后由集團黨務干事負責上傳。
2.各單位邀請或接受社會新聞媒體采訪、需向社會媒體發(fā)布新聞稿件時,必須遵守學校新聞宣傳有關規(guī)定,請示集團總經理和黨委書記,由集團黨政辦公室負責協調,報學校宣傳部審核批準后方可進行。
四、網絡宣傳工作流程
附件一:宣傳通訊小組名單
附件二:新聞稿件發(fā)布審批登記表
附件三:稿費發(fā)放統計表
附件四:稿費領取登記表
附件五:新聞發(fā)布審批單
第8篇 職業(yè)中專水電管理工作規(guī)定
職業(yè)學校水電管理工作規(guī)定
為保證學校正常的水電供應,滿足教育教學需要,結合實際,制定本規(guī)定。
一、以“安全、合理、經濟”為學校用水用電的管理原則。
二、按照“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各部門、處室、班級、實訓室對本單位的水電設施維護、水電安全、水電管理負有直接責任。在下班或放假期間,各責任人必須要切斷各種設備的電源水源。專業(yè)部、班主任必須對學生進行用水用電方面的安全教育。
三、學校電工負責全校的配電設備、線路、泵房、管路等設備的維護、運行、管理、抄表等。
學校水電設備設施由電工專人維護,嚴禁師生對水電設備進行檢拆、移位、改造、私接、強行合閘等操作,嚴禁私自使用電熱器等高功率用電設備,嚴禁在教學、實訓區(qū)域使用與教學、實訓無關的電器設備。
四、電工必須按章操作,遵守水電相關方面的規(guī)范和要求,保證用水用電安全。
五、電工必須對學校水電設備設施進行定期的維護及檢查,并進行登記、保存工作記錄。
一般情況下,電工必須在24小時內維修師生報修的水電設備;緊急情況下,必須進行搶修。
六、學校對師生宿舍等部門、區(qū)域裝表計量水電用量,并按照上級的有關規(guī)定和學校的實際,給予定額使用標準。超出定額的,必須由使用人進行付費。
七、對于破壞學校水電設施的、或浪費水電的責任人,將給予提醒教育、通報批評以至相關的行政或紀律處分;若為教職工,經學校研究后可以扣發(fā)工作獎金。
八、學生宿舍水電管理規(guī)定
(一)住宿學生應遵守用水、用電安全規(guī)則,安全用水、用電,節(jié)約水電。
(二)為防止火災等意外事故發(fā)生,禁止在寢室內私拉電線、另接插座,禁止安裝和使用學校安裝外的水電設備。
(三)宿舍內的水電,使用時應有人在場,使用完畢后,應及時關閉水閥、電源開關,確保用水、用電安全。宿舍內使用的電器,必須與易燃物保持必要的安全距離。
(四)學生宿舍夜間必須按學校規(guī)定的作息時間熄燈。
(五)根據zz市物價局、zz市教育局、zz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zz市財政局(深價聯字
第9篇 加強采掘工作面消防和爆破管理規(guī)定
進一步加強采掘工作面消防和爆破管理的補充規(guī)定
各煤業(yè)子公司、礦井:
為了進一步加強采掘工作面消防和爆破管理,防止火災事故發(fā)生,經公司研究,特對采掘工作面消防和爆破管理作如下規(guī)定,請遵照執(zhí)行。
一、完善礦井采掘工作面消防供水管路系統
(一)每一礦井必須建立地面消防水池,容積不小于200m3,并不小于井下2小時連續(xù)用水量。使用井下鉆孔水源時,地面和井下管路系統必須連接,用閘閥隔開,必要時可快速打開閘門投入使用。井下鉆孔水源的水量、水壓應能自動監(jiān)控,否則每周應人工檢測一次,并記錄存檔。
(二)礦井必須有完善的消防供水管路系統,并符合以下要求:
1、礦井一翼、采區(qū)上、下山的主供水管路管徑不小于108mm(4吋)。
2、采煤工作面上、下巷和掘進巷道內管徑不小于75mm(3吋)。
對已安裝的、管徑不符合以上要求的管路應于2009年底前更換完畢。
3、消防水管主管路末端與采煤工作面上、下拐頭和掘進工作面迎頭的距離不得大于30m。
4、采掘工作面供水管路末端水壓不低于0.6mpa,流量不低于10l/s。
5、消防管路的下列地點必須設置支管和閥門:所有豎井、斜井和平硐井口;井底車場附近的主要硐室內;井底車場、主要石門、大巷、傾斜巷道、采區(qū)和其它巷道每隔100m;皮帶運輸巷道每隔50m,皮帶機頭、機尾附近15m以內;采用可燃性支護材料的巷道內每50m處;回采工作面進、回風巷口40m以內;掘進工作面進風口處;其它易發(fā)生火災的地點。
二、消防器材的配備
(一)礦井每一生產水平必須設置消防材料庫,并按照《礦井防滅火規(guī)范》的要求配備消防器材和物資。
(二)采煤工作面上、下巷(包括中間巷或輔助巷)和煤巷掘進巷道距工作面50m范圍內必須備有φ52mm消防用膠管,長度不少于50m。并備有與水管連接器件和水槍(用鋼管制作)。
(三)掘進工作面50m范圍內必須配備不少于8kg干粉滅火器2個。
(四)其它地點防滅火器材的配備必須符合《礦井防滅火規(guī)范》的要求。
三、礦井每季度對井上、下消防管路系統,以及防火門、消防材料庫和消防器材的設置和配備情況進行一次全面檢查,發(fā)現問題,及時解決,并有記錄可查。
四、礦井供水消防管路圖,要分顏色標出消防水池位置、管路布置、管徑,三通閘門位置、型號。計算機制圖,定期修改。
五、其它消防規(guī)定
1、嚴格掘進工作面工程質量管理,禁止出現空幫、空頂。已經出現的空幫、空頂,必須用不燃性材料進行充填密實。對出現空幫深度和空頂高度超過0.5m的必須在巷道素描圖上進行標記。
2、高突礦井和低瓦斯礦井瓦斯涌出異常區(qū)的掘進工作面禁止使用雙抗網、彩條布等不阻燃性材料背幫護頂。
六、加強員工防滅火知識的安全技術培訓,提高防滅火技能。
七、放炮管理補充規(guī)定
1、爆破作業(yè)必須編制爆破作業(yè)說明書,炮眼布置圖和說明表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guī)程》規(guī)定,并編入采掘工作面作業(yè)規(guī)程,在條件變化時及時修改。爆破工必須依照說明書進行爆破作業(yè)。
2、炮眼封泥必須使用水炮泥,水炮泥外剩余的部分必須用粘土炮泥或用不燃性的、可塑性松散材料制成的炮泥填滿封實。嚴禁使用煤粉、塊狀材料或其它可燃性材料作炮眼封泥。無封泥、封泥不足或不實的炮眼嚴禁爆破。嚴禁裸露爆破。嚴禁放明炮、糊炮。
3、采掘爆破工作面必須配發(fā)水炮泥充水針,采掘工作面設置水針連接裝置。
4、炮眼深度在1m以下的淺眼爆破必須制定嚴格的安全技術措施,經礦總工程師審批后執(zhí)行。
5、嚴格執(zhí)行“三人連鎖”和“一炮三檢”放炮制度。
6、嚴格采掘工作面瓦斯檢查和管理,爆破地點附近20m范圍內瓦斯?jié)舛瘸^1%時嚴禁爆破。
八、本文自下發(fā)之日起執(zhí)行。
第10篇 職業(yè)衛(wèi)生管理工作考核規(guī)定
第一條 職業(yè)衛(wèi)生管理工作考核規(guī)定是對企業(yè)安全生產先進評比的依據,總分100分。達90分以上為優(yōu),80分以上為達標,低于80分為不達標。
第二條 組織機構及管理(共10分,每項1分)
1.直屬企業(yè)應有主管領導承諾制;二級單位應有主管領導分工負責;基層單位應有領導分工或安全員。
2.應有職業(yè)衛(wèi)生組織機構網絡圖。
3.企業(yè)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應設有職業(yè)衛(wèi)生專職(兼職)管理崗位,定期進行職業(yè)衛(wèi)生檢查。
4.相關職能部門應建立健全職業(yè)衛(wèi)生工作責任制。
5.提供職業(yè)衛(wèi)生開展工作必要的經費。
6.應有職業(yè)衛(wèi)生管理制度實施細則和預防職業(yè)病危害專項管理制度。
7.建立健全職業(yè)病危害事故應急預案。
8.制訂職業(yè)病防治工作年度計劃和長遠規(guī)劃。
9.每年底應向職防中心報送職業(yè)病防治工作年度總結。
10.勞動合同管理符合職業(yè)衛(wèi)生管理規(guī)定。
第三條 職業(yè)衛(wèi)生監(jiān)督(共10分,每項2分)
1.按國家法律、法規(guī)、標準及集團公司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2.職業(yè)衛(wèi)生管理部門對建設項目職業(yè)衛(wèi)生“三同時”全過程監(jiān)督。
3. 職業(yè)衛(wèi)生中存在的隱患和問題應監(jiān)督整改。
4. 建立職業(yè)衛(wèi)生“三同時”設計審查、驗收檔案。
5.產生職業(yè)病危害因素的設備、設施、材料等的進入或轉出,應符合職業(yè)衛(wèi)生要求。
第四條 職業(yè)衛(wèi)生防護(共10分,每項2.5分)
1.可能發(fā)生急性職業(yè)病傷害的工作場所,應配備符合職業(yè)衛(wèi)生要求的防護設施或用品。
2.防護用品定期維護校驗,并有維護校驗記錄。
3.建立員工個人防護用品發(fā)放檔案,保證員工能正確、熟練使用防護用品。
4.從事放射工作個人劑量監(jiān)測率應達100%。
第五條 作業(yè)環(huán)境檢測(共20分,每項2分)
1.職業(yè)病危害作業(yè)崗位應按規(guī)定設檢測點,并編制檢測平面圖。
2.在嚴重職業(yè)病危害作業(yè)崗位,建立公告欄,設置警示標識和中文警示說明。
3.職業(yè)病危害因素檢測周期符合國家和集團公司的有關規(guī)定。
4.檢測、分析有記錄。
5.檢測分析評價報告按時反饋被檢測單位。
6.檢測覆蓋率95%(油田企業(yè)、銷售企業(yè)和施工企業(yè)為75%)。
7.檢測點合格率95%。
8.作業(yè)環(huán)境檢測檔案內容齊全。
9.每季度按時上報檢測統計報表,并附文字分析。
10.開展應急檢測、事故檢測、進入有可能發(fā)生職業(yè)病危害事故的受限空間設備前檢測及隱患點檢測。
第六條 職業(yè)健康檢查(共20分,每項4分)
1.職業(yè)病危害作業(yè)人員上崗前體檢率100%;從事職業(yè)病危害作業(yè)人員在崗期間受檢率100%;離崗前受檢率100%。
2.接觸各類職業(yè)病危害因素職工體檢周期及檢查項目達到規(guī)范要求。
3.職業(yè)健康監(jiān)護檔案內容齊全,符合要求。
4.對患有職業(yè)禁忌癥、疑似職業(yè)病的職業(yè)病的病人應按有關規(guī)定處理。
5.體檢總結分析評價報告,于每年底報職防中心。
第七條 職業(yè)衛(wèi)生檔案(共10分,每項5分)
1.建立健全職業(yè)衛(wèi)生檔案,設立專人(或兼職)管理,每年復核一次。
2.職業(yè)衛(wèi)生檔案計算機管理。
第八條 職業(yè)衛(wèi)生培訓教育(共10分,每項2分)
1.制訂年度職業(yè)衛(wèi)生教育培訓計劃并建立檔案。
2.開展多種形式的職業(yè)衛(wèi)生教育,有教材有考核有記錄。
3.職業(yè)病危害作業(yè)人員上崗前職業(yè)衛(wèi)生知識教育率達100%。
4.有害作業(yè)現場自救互救技能培訓率100%。
5.班組每季度開展一次職業(yè)衛(wèi)生學習,本崗位職業(yè)衛(wèi)生知識掌握率100%。
第九條 職業(yè)病管理(共10分,每項2分)
1.無急性中毒事故。
2.嚴格執(zhí)行職業(yè)病診斷管理辦法。
3.職業(yè)健康檢查發(fā)現的疑似職業(yè)病患者,及時申請診斷,職業(yè)禁忌癥患者及時脫離原職業(yè)病有害作業(yè)崗位。
4.慢性職業(yè)病年發(fā)病率控制為在崗職工總數的萬分之一以下。
5.嚴格執(zhí)行職業(yè)病報告制度。急性中毒事故24小時內上報安全環(huán)保局和職防中心,職業(yè)病季報表按時上報職防中心。
第11篇 水上施工作業(yè)安全管理規(guī)定防范措施
一、水上施工一般規(guī)定
1、項目部調度室應隨時與當地氣象、水文站等部門保持聯系,每日收聽氣象預報,并做好記錄,隨時了解和掌握天氣變化和水情動態(tài),以便及時采取應對措施。
2、項目部參與施工的各種船舶(包括配合施工作業(yè)的交通船、運輸船等)必須符合安全要求,同時還必須持有各種有效證書,按規(guī)定配齊各類合格船員。
船機、通訊、消防、救生、防污等各類設備必須安全有效,并通過當地海事局的安全檢查。
3、施工船舶要與調度室晝夜保持通訊暢通,并按規(guī)定顯示有效的航行、停泊和作業(yè)信號。
4、施工作業(yè)前應向當地海事局申請辦妥《水上水下施工作業(yè)許可證》。
水上施工應設專用救生船,并有專人值班,各施工作業(yè)點應配備救生圈、救生衣等救生設備。
5、嚴格執(zhí)行船機設備安全操作規(guī)程,及時維修保養(yǎng)設備,確保安全運行。
發(fā)生機損等重大意外情況須立即向項目部報告。
6、嚴格按核準噸位轉運貨物。
載貨不得超高、超載,并須進行有效綁扎,防止因貨物移動發(fā)生意外事故。
7、嚴格執(zhí)行船舶供、受油規(guī)定,防止泄漏。
船舶油污水和垃圾要集中回收并做好記錄,嚴禁向江中排放和傾倒,并配備配齊消防器材。
8、嚴格執(zhí)行《水上水下施工作業(yè)通航安全管理規(guī)定》及水上航運安全管理規(guī)定,謹慎操作,確保安全,做到“十分把握七分開,留下三分防意外”。
發(fā)生水上交通和污染事故應立即向項目部報告。
9、所有船舶必須按規(guī)定配備足夠的救生圈、救生衣等救生設備,在艙面作業(yè)時必須穿好救生衣,人員上下通道應掛設安全網,跳板要固定,水上工作平臺四周要安裝符合標準的欄桿和安全網。
同時應做好防凍防滑工作。
10、認真落實施工作業(yè)區(qū)施工平臺設施、橋樁、水底管線的安全警戒保護措施,不得擅自擴大水上施工安全作業(yè)區(qū)(施工水域)的范圍,確保作業(yè)區(qū)人、船、物的安全。
11、落實作業(yè)區(qū)安全施工管理制度,確保與施工作業(yè)無關的船舶、排筏、設施不準進入施工水域內,防止本工程施工作業(yè)船舶與其他的施工船舶間發(fā)生有礙正常施工的安全事故。
12、各作業(yè)隊應選派有經驗、責任心強的同志負責水上作業(yè)安全管理,保障人員、船舶、作業(yè)區(qū)、和水域環(huán)境保護的各項管理制度和防范措施的落實。
13、施工船舶上的生活垃圾及塑料品等不得任意拋入水內,生活垃圾必須裝入加蓋的儲集容器里,并定期運至岸上傾倒。
二、船舶安全管理規(guī)定
(一)施工船舶、船員的安全要求
1、水上施工必須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水上水下施工作業(yè)通航安全管理規(guī)定》向當地海事部門申請辦理《水上水下施工許可證》。
2、施工船舶應持有有效的船舶國籍證書或船舶登記證書。
3、施工船舶進出港前必須辦理簽證手續(xù)。
不經常進出港口的作業(yè)船舶應到海事主管機關辦理定期簽證。
4、施工船舶的適航區(qū)域要符合航區(qū)要求。
所有的施工船舶,包括打樁、起重船、駁船、交通船、運輸船等,都應持有船檢部門簽發(fā)的有效適航證書。
5、施工船舶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船舶最低安全配員規(guī)則》配備足以保證船舶安全的合格船員。
船長、輪機長、駕駛員、輪機員、話務員必須持有合格的適任證書。
6、施工船舶在航行、錨泊或作業(yè)時,除應按規(guī)定的信號外,根據不同的施工狀況,顯示不同的信號。
7、在各施工作業(yè)點,夜間應按規(guī)定顯示警戒燈標或采用燈光照明,避免航行船舶碰撞水中樁墩。
在顯示燈光照明時應注意避免光直射水面,影響船舶人員的瞭望。
8、施工船舶應加強值班制度,保持24小時vhf高頻電話收聽和對周圍情況的觀察了解。
船上應有夜間照明設備,設有發(fā)電設備的船只,應備有防風燈和電池燈具。
(二)、交通船舶使用安全管理規(guī)定
1、交通船舶必須持有符合三類航區(qū)要求的有效證件(適航證)和安全證書,船長、輪機長、駕駛員、話務員應持有有效的適任證。
2、交通船上必須配有足夠的救生衣、救生圈和救生筏等救生設備,并配有足夠的消防器材和油污器材和油污水分離器等設施。
3、船上應配有高頻電話(vhf),并備有水上作業(yè)水域圖。
4、船上應設有安全緊急通道,并將安全通道示意圖上墻。
5、應按照項目部調度室指定的航行線路、??空军c和時間航行,定點靠泊。
6、船上應按核定的載人數量運送員工上下班,不得超載;
超過載核人數,船長有權拒絕開船。
7、交通船上嚴禁裝運和攜帶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險物品,如因工作急需需要攜帶者應事先與船長聯系并進行妥善處理,嚴禁人貨混裝。
8、船舶接放纜繩的船員必須穿好救生衣,站在適當位置,待船到位靠穩(wěn)后拴牢纜繩,搭好跳板,并作好人員上下船的保護,以防不測。
9 、乘坐交通船的員工必須自覺遵守乘船規(guī)定,聽從船員統一指揮,待船靠穩(wěn)拴牢后依次上下,不得搶上搶下或船未靠穩(wěn)后就跳船,不得站立和騎坐在船頭、船尾或船幫處;
嚴禁擅自跨越上下船或酒后登船。
10、非駕駛人員禁止進入駕駛臺,嚴禁隨意亂動船上一切救生、消防等設施;
嚴禁非駕駛人員擅自操作。
11、交通船上嚴禁隨地吐痰,吸煙者必須到指定區(qū)域吸煙。
煙蒂、紙屑應放入垃圾箱內,自覺搞好環(huán)境保護工作。
12、船舶上的垃圾要集中回收和處理,禁止隨意拋擲水里,船上的油污水必須經分離裝置處理后集中處理,并應有書面記錄。
13、船長、輪機長應經常檢查、保養(yǎng)和維修船舶的機械設備和安全設施,確保運行安全。
夜間航行應有足夠的照明和信號顯示。
14、遇有六級以上大風或雷雨、風暴等惡劣天氣時,交通船應停止運行,并到指定處錨泊。
(三) 施工船舶使用安全管理規(guī)定
1、所有施工船舶(包括打樁船、拖輪、浮吊、材料運輸船舶等)必須持有符合三類海區(qū)要求的有效證書(適航證)和相關證書;
船長、輪機長、駕駛員、話務員應持有有效的適任證書。
2、施工船舶上必須配有足夠的救生衣、救生圈和救生筏等救生設備,并配有足夠的消防器材和油污水分離器等設施。
3、船舶上應配有甚高頻電話(vhf)和聯絡電話,并配有施工作業(yè)區(qū)的近期航行通告等。
4 、應按照項目部調度室指定的航行線路、??空军c和實踐航行,定點靠泊。
5、裝載設備及材料運輸的船舶,必須按核定噸位裝載,不得超載和偏載;
裝載的設備、料具應擺放平穩(wěn)均勻,并捆綁牢靠。
6 、船舶上應設有安全應急通道,船艙兩側通道暢通,并嚴禁堆放任何物品,同時應做好冬季防凍、防滑工作。
7 、施工船舶上嚴禁裝運和攜帶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險品,如因工作急需需要攜帶者應事先與船長聯系并進行妥善處理,嚴禁人貨混裝。
8 、船舶上的垃圾要集中回收和處理,禁止隨意拋擲海里,船上的油污水必須分離裝置集中處理,并應有書面記錄。
9 、船長、輪機長應經常檢查、保養(yǎng)和維修船舶的機械設備和安全設施,確保運行安全、夜間航行應有足夠的照明和信號顯示。
10、遇有六級以上大風和大霧、雷雨、風暴等惡劣天氣時,禁止施工船舶進行水上作業(yè)和運行,并到海事部門指定的錨地錨泊避風。
三、水上施工作業(yè)安全保障措施
1、項目部各施工作業(yè)隊必須把水上施工作業(yè)安全作為工作的重中之重,嚴格執(zhí)行水上施工作業(yè)有關管理規(guī)定,各施工船舶及作業(yè)點均應由專人負責安全,積極配合項目部安質部門,形成二級安全管理網絡,形成全面的安全管理體系,層層落實安全措施,強化安全管理。
2、保持與地方政府和海事、氣象等行政、行業(yè)管理部門及監(jiān)理、業(yè)主的定期聯系和溝通,及時獲得水上施工安全的有關政策、法律和信息,及時通報施工進度和施工要求,以得到各方面的支持和配合。
3、各施工船舶應制定完善的安全制度。
建立安全準入—安全監(jiān)察—教育培訓—考核評估的全程監(jiān)管制度,并建立相應的安全管理檔案。
①安全準入。
施工船舶投入作業(yè)前,應對船舶的有效證件、適航狀況、資源配備等情況進行認真檢查,報請海事主管機關對施工船舶進行查驗和審核。
②安全檢查。
項目部每月對水上施工船舶安全情況進行自檢,并配合局指、海事部門對施工船舶進行監(jiān)察,包括安全設備和器材、消防、救生等安全制度執(zhí)行情況,各類安全管理臺帳及有無違章事故記錄等。
每半年申請海事部門對施工船舶進行一次安全檢查。
③安全教育培訓。
項目部定期組織進行水上施工作業(yè)安全教育培訓,并根據水上施工作業(yè)實際情況,組織施工船舶單位開展現場經驗交流和應急預案演練。
邀請海事、氣象等各方面專家,對施工船舶有關人員進行專門安全知識教育、培訓。
④ 安全考核評估。
項目部建立安全風險基金制度和月查季考年評制度,對安全管理有成效者予以獎勵,反之則予以處罰,直至取消水上施工作業(yè)資格。
施工船舶在施工過程中如發(fā)生重大海損事故,或有重大安全隱患,則將該船泊列為重點監(jiān)管船舶。
被列為重點監(jiān)管的船舶應及時進行安全整改,并定期將整改方案、實施計劃和整改結果報送監(jiān)理、業(yè)主備案。
(四)設置安全作業(yè)區(qū)
1、 為了保障施工作業(yè)安全,作業(yè)前應向主管機關申請設置安全作業(yè)區(qū),將施工船舶與無關船只相隔離,使無關船只遠離施工作業(yè)水域,防止其干擾施工作業(yè)船舶的作業(yè)。
2 、安全作業(yè)區(qū)的施工作業(yè)船舶應按照有關規(guī)定配備有效的水域專用圖。
3. 、建立水上施工通信網。
設立由甚高頻(vhf)水上頻道、集群電話組成的水上施工通訊網,確保船、岸聯系暢通。
4 、現場管理。
施工期間應按海事主管機關要求配備警戒船,日夜維持安全作業(yè)區(qū)的水上交通安全,必要時向主管機關申請派出巡邏艇,加強施工區(qū)域的現場交通指揮,維持航行秩序。
四、水上復雜施工環(huán)境的防范措施
(一)防臺措施
1、各施工作業(yè)隊應根據項目部防臺預案,積極做好防臺應急工作,由于大勝關長江大橋施工船舶及輔助船舶數量過多,為避免擠占同一錨地,要求各施工船舶之間以及與其他船舶間注意相互協調、避讓。
2、項目部及各施工作業(yè)隊均應由專人負責收聽當地氣象臺提供的氣象預報并做好記錄,根據預報和船舶不同的抗風能力提前作好防范準備。
3、項目部調度值班人員在接到省中心氣象臺發(fā)布的臺風警報后,應及時通知小型施工船舶進港避風;
在接到發(fā)布的緊急警報后,應及時通知大型船舶進港避風。
4、施工船舶值守人員在接到臺風預 息后,應密切注意其行經路線,并根據本船抗風能力及預定避風地點的航行時間,確定避風的起航時間。
5 、項目部調度值班人員應通過甚高頻電話或對講機隨時檢查施工船舶避風情況,并接受局指揮部及海事主管機關的查詢。
6、施工船舶應根據預報風力、船舶抗風等級、風期長短,加固錨纜,綁扎易動物件,檢查船機及救生設備,并加強值班,顯示信號,晝夜保持通訊暢通。
7、避風船舶船員應保持晝夜值班,隨時檢查本船安全情況,并及時與項目部和有關部門保持聯系。
8、臺風警報解除后,各避風船應根據氣象臺發(fā)布的大風風力預報和項目部指令,結合本船抗風等級,決定船舶返回施工區(qū)的時間。
返航前向項目部報告,按規(guī)定分批有序進入作業(yè)區(qū)。
防止因無序蜂擁造成船舶間的意外事故。
(二)防霧措施
1、項目部應派專人負責收聽各地有關霧情的預報并做好記錄。
2、錨泊船舶應晝夜派員值班。
顯示相應霧中信號,并通過vhf6頻道發(fā)布本船動態(tài)報告。
3、航行船舶采用霧航措施。
船長上駕駛臺,顯示相應霧中信號并發(fā)布船位報告,加強瞭望,減速航行,以策安全。
但視程小于500米時應擇地拋錨防霧。
(三)防礙航物措施
1、項目部應定期向海事主管機關和有關部門收集相關航行通告、收聽航行警告,掌握區(qū)域內沉船、水域工程等水上水下障礙物的變化情況。
2、施工船舶船員應主動向當地人員了解和掌握施工航行水域的各種障礙物情況。
3、施工船舶應按照指定的計劃航線航行,航行中需不斷測量實際船位,校正航線,以策安全。
4、施工船舶應按照劃定的施工作業(yè)區(qū)范圍進行船舶作業(yè),以避免發(fā)生船舶間錨鏈纏繞、碰撞等海損事故。
5、與施工作業(yè)無關的船舶嚴禁進入施工作業(yè)區(qū),嚴禁施工船舶進入和穿越其他施工作業(yè)區(qū)。
6、施工船舶在航行淺灘水域時應注意,如發(fā)現舵向較差、船機震動等異常情況,應立即停止前進,待探明水深后再決定進、退避灘方案。
同時在航行中加強瞭望,注意回避,以防觸及水下障礙物。
7、施工船舶應按照項目部要求進行作業(yè),并加強值班瞭望,謹慎航行。
8、項目部在施工前應向業(yè)主及有關部門申請設置禁航區(qū)。
9、項目部各施工作業(yè)點要對已建和在建工程夜間懸掛規(guī)定的信號,對已建平臺,還應設置規(guī)定的燈標,以起到警示作用。
10、各施工船舶上應備妥堵漏器材并進行全員培訓,以防不測。
五、 防范大橋通航孔航道內沉船風險的對策措施
1、所有施工船舶應服從航運主管部門及警戒船的指揮,并隨時注意收聽海事部門發(fā)布的航行安全信息和大橋兩側航行船舶情況通報,自覺遵照航運主管部門推薦的航道航行。
2、在惡劣天氣條件下,安排大馬力拖輪在施工水域值守發(fā)現險情可隨時采取救助措施,以有效避免船舶在通航孔道內發(fā)生事故。
3、發(fā)生事故后的應急措施
(1)立即救助遇險船員,安排船舶探摸,了解沉船的相關情況,并及時報請局指揮部盡快安排大型起重船打撈沉船。
(2)報請有關部門對沉船的通航孔道實施臨時封航,并安排警戒船進行現場警戒,待沉船打撈起后再恢復通航。
(3)報請有關部門開辟臨時航道,設置臨時航道燈浮和和航道改變的警示標志,并通過信號臺定時發(fā)布航行安全信息,指導其他船舶安全航行。
(4)對整體打撈難度較大,則應報請有關部門實施解體清障打撈。
六、防范船舶間碰撞風險的對策措施
1、施工船舶應嚴格按照施工組織設計和劃定的施工作業(yè)區(qū)進行施工,每天定時向項目部及局指揮部報告工程進展情況和安全情況,通報作業(yè)區(qū)施工船舶分布及動態(tài)情況,禁止施工船舶隨意調換作業(yè)區(qū)和隨意穿越其他作業(yè)區(qū);
禁止施工船舶將錨位拋出作業(yè)區(qū);
禁止施工船舶不按計劃施工。
2、除在施工安全作業(yè)區(qū)設置警戒燈浮和警戒船守護外,還要求施工船舶按規(guī)定在明顯易見處顯示相應的信號,尤其在錨鏈入水處顯示燈光信號并用探照燈提示。
另外,要求所有施工船舶在vhf6頻道24小時值守。
3、對通過臨時航道的大型船舶實施護航制度,保護大型船舶通過施工作業(yè)區(qū)的安全。
4、對未按推薦航道航行擅自進入安全作業(yè)區(qū)的船舶,應立即報告有關人員及現場警戒船,進行及時糾正。
5、需要調整安全作業(yè)區(qū)的,應提前一個月向海事主管機關提出申請,經審核后發(fā)布航行通告,并重新制定相關管理措施。
6、發(fā)生事故后的應急措施
(1)迅速救助遇險船舶和人員,盡量減少人員及財產的損失。
(2)收集施工船舶和航行船舶的詳細數據,組織人員協助參與海事調查。
(3)如果碰撞船舶沉沒,則要報請有關部門打撈沉船,避免影響其他施工船舶安全和妨礙大橋施工。
如整體打撈不成功則采用解體清障打撈。
七 防范船舶損壞管線風險的對策措施
1、各施工船舶在施工前應配備大勝關長江大橋專用圖,掌握施工水域水下管線的具體走向。
2、對于施工點離管線較近又無法避開,應事先制定保護管線的安全措施及相應的管理制度和應急預案,并征求管線管理部門的意見。
如拋設的錨纜與水下管線交叉不可避免,可在管線業(yè)主或維護單位的指導監(jiān)督下,將錨纜離管線較遠的地方,使施工時不至于走錨鉤住水下管線。
3、禁止施工船舶在水下管線附近水域拋錨避風或停泊。
4、在惡劣天氣條件下,施工船舶在管線附近水域施工時應嚴加防范,必要時全部停工撤離。
5、發(fā)生事故,應立即報告項目部,并向管線管理部門及業(yè)主報告,盡快申請管線維修船進行維修,以減少損失,并接受有關部門的調查處理。
八、 防范人員墜水風險的對策措施
1、交通船舶必須符合水上航行安全要求,備妥救生工具如救生衣、救生圈、救生竹篙等救生器材。
2、水上施工作業(yè)及船上流動作業(yè)人員應按規(guī)定穿著救生衣。
符合高處作業(yè)條件的,還應按高處作業(yè)的規(guī)定系好安全帶。
3、交通船必須按定員,不準超載。
乘坐人員應聽從船員的指揮,船到位后,應待靠穩(wěn)拴牢方可上、下。
不得搶上搶下或船未靠穩(wěn)就跳船。
4、乘坐人員應聽從船員的指揮,自覺入艙,不得站立和坐騎在船頭、船尾和船幫上,遇有風浪時,船上乘坐人員不得來回走動。
非本船駕駛人員嚴禁擅自操作。
5、施工人員應開展游泳培訓,加強自救和互救的能力。
6、人員上下通道必須設安全網,跳板要固定。
作業(yè)平臺應滿鋪腳手板,周邊必須有欄桿和安全網等可靠的臨邊維護。
7、作業(yè)平臺上應配置足夠數量的救生圈等救生設備,并配備一定數量的固定式防水燈,保證夜間足夠的照明。
8、作業(yè)平臺上應設置多條安全通道,以防不測時人員迅速疏散。
九、防止施工船舶、供油船舶污染水域的應急措施
1、對施工船舶、供油船舶在施工作業(yè)及運輸過程中,發(fā)生漏油污染水域事故,應及時采取有效應急措施制止漏油,并向項目部和海事部門報告。
2、對漏油船舶立即查找泄漏污染源, 閥門,封堵甲板出水孔(縫),并投放吸油氈、棉胎、木屑等吸附材料,收集泄漏油污。
3、迅速調集本項目其他施工船舶投入防污搶險,及時運送防污器材和救援隊伍到達現場,在海事人員的組織下,進行協調作戰(zhàn),以最低限度地減少油污泄漏。
并做好防火準備工作。
4、對油污泄漏區(qū)域進行鋪設圍纜繩,投放吸油材料及消油劑,并及時回收泄漏的污油和已吸附的吸油材料,防止污染面積的擴展。
5、因船舶碰撞引起的污染,則應迅速控制當事船舶污染源,必要時應將泄漏船舶拖至岸邊圍清,并派潛水員封關油箱管道閥門。
進行善后處理。
十、 防范施工船舶上生活垃圾、污水污染水域的措施
1、在船舶上配備垃圾儲集容器,將生活垃圾進行分類袋裝。
對塑料制品(包括各種合成纖維纜繩、塑料垃圾袋等),禁止投入水域內。
2、對食品廢棄物及其他垃圾采取粉碎處理的方法,將經過粉碎后粒徑小于25mm的垃圾,運至距最近陸地3公里以外投棄;
對無法粉碎處理的垃圾,定期請水上垃圾運輸船進行清運至岸上指定位置傾倒。
3、在船上設置儲集生活污水的集污艙柜,及可觀察液位的裝置,定期將儲集的生活污水運至距最近陸地12公里以外排放。
4、在船上安裝生活污水處理裝置,將生活污水消毒處理后,運至距最近陸地4公里以外排放。
第12篇 電網公司水電設備檢修工作管理規(guī)定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國家電網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水電廠生產設備檢修工作,提高設備檢修質量和設備運行可靠性,合理控制運維檢修成本,保障水電廠設備安全、可靠和經濟運行,特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本規(guī)定所稱水電設備檢修工作(以下簡稱“設備檢修”)主要包括修前策劃、修中控制、竣工驗收和總結、故障搶修等工作。
第三條?本規(guī)定適用于公司總(分)部、各單位及所屬各級單位(含全資、控股單位)水電設備檢修管理工作。
代管單位參照執(zhí)行。
第四條?設備檢修管理遵循“應修必修、修必修好”的原則。
第五條?設備檢修采用計劃檢修為主,狀態(tài)檢修和故障檢修為輔的檢修模式。
第二章? 職責分工
第六條?設備檢修實行歸口管理。國網運檢部、省公司運檢部、水電廠生產技術部門為設備檢修的歸口管理部門;省公司電科院負責設備檢修的技術支撐;水電廠檢修部門負責設備檢修的全過程管理;水電廠檢修班組負責設備檢修實施。
第七條?國網運檢部履行以下職責:
(一)貫徹執(zhí)行國家相關法律法規(guī)、行業(yè)標準以及公司有關規(guī)章制度、技術標準。
(二)組織制定公司設備檢修原則。
(三)組織編制、審核公司設備檢修年度專項計劃,組織建立和維護公司設備檢修項目儲備庫。
(四)監(jiān)督、指導公司系統設備檢修、故障搶修工作,協調相關重大問題,組織對設備檢修計劃執(zhí)行和項目實施情況進行檢查。
(五)負責公司系統設備檢修管理工作評價和考核。
(六)組織對構成三級設備事件以上的水電廠設備故障進行分析,制定整改措施并督促執(zhí)行。
第八條?省公司運檢部履行以下職責:
(一)?貫徹執(zhí)行國家相關法律法規(guī)、行業(yè)標準以及公司有關規(guī)章制度、技術標準。
(二)?監(jiān)督、指導本單位設備檢修、故障搶修工作,協調相關重大問題,組織對設備檢修計劃執(zhí)行和項目實施情況進行檢查。
(三)?對本單位設備檢修進行統一管理,根據公司設備檢修管理有關規(guī)定,結合工作實際細化落實各項工作要求。
(四)?負責對本單位設備檢修管理工作進行分析、總結,提出改進措施。
(五)?組織制定故障搶修方案并組織實施搶修工作。
(六)?組織對構成五級以上,三級以下設備事件的水電站設備故障進行分析,制定整改措施并督促執(zhí)行。參與國網公司組織的三級以上設備事件的水電站設備故障分析。
第九條?省公司電科院職責:
(一)?參加設備檢修、故障搶修重大技術措施的制定、審查。
(二)?參加設備檢修前后、故障搶修的重要試驗、運行調試。
(三)?協助省公司對設備檢修、故障搶修進行分析、總結,并提出改進措施。
第十條?水電廠生產技術部門履行以下職責:
(一)?執(zhí)行公司設備檢修相關規(guī)定、標準和工作要求。
(二)?對設備運行狀態(tài)進行診斷分析,根據設備狀態(tài)及電網運行要求編制本單位設備檢修計劃建議。
(三)?組織編制檢修指導手冊。
(四)?組織設備檢修項目實施并全過程監(jiān)督。
(五)?組織設備檢修計劃執(zhí)行、項目實施等的分析、總結。
(六)?負責本單位搶修隊伍的組建和管理。
(七)?開展設備故障原因分析,制定、落實整改措施。
第十一條?水電廠檢修部門履行以下職責:
(一)?執(zhí)行公司設備檢修相關規(guī)定、標準和工作要求。
(二)?組織編制檢修作業(yè)手冊。
(三)?負責檢修作業(yè)的全過程管理。
(四)?開展設備檢修實施情況分析、總結。
(五)?負責設備故障搶修工作的具體實施。
第十二條?水電廠檢修班組履行以下職責:
(一)?執(zhí)行公司設備檢修相關規(guī)定、標準和工作要求。
(二)?參與編制檢修作業(yè)手冊。
(三)?實施檢修作業(yè)和設備故障搶修工作。
(四)?開展設備檢修實施情況分析、總結。
第三章? 修前策劃
第十三條?各級運檢部門應加強設備檢修項目前期管理,規(guī)范開展項目可行性研究、項目儲備、年度檢修計劃編制等工作。
第十四條?嚴格執(zhí)行公司業(yè)務外包管理規(guī)定,加強外包施工單位資質審查,將外包施工單位安全管理納入本單位安全生產管理體系統一管理。
第十五條?水電廠應在設備檢修開工前根據已確定的檢修設備明確檢修目標,包括安全目標、質量目標、工期目標、環(huán)境目標等。
第十六條?水電廠生產技術部門應在重大檢修項目和發(fā)電機組a/b級檢修開工前6個月,啟動修前準備,成立組織機構,部署檢修策劃,組織編制檢修指導手冊和檢修作業(yè)手冊。
(一)?水電廠生產技術部門應根據設備檢修內容、計劃進度要求組織編制檢修指導手冊。檢修指導手冊主要應包括適用范圍、檢修目標、檢修項目、組織措施、技術措施、安全措施、主線進度、現場管理、檢修作業(yè)指導書清單等內容。
(二)?水電廠檢修部門應根據檢修指導手冊組織編制檢修作業(yè)手冊。檢修作業(yè)手冊應以指導手冊為編制依據,能夠滿足檢修要求、涵蓋現場作業(yè),主要包括檢修目標、組織措施、安全措施、技術措施、網絡進度圖、現場管理辦法、檢修作業(yè)指導書等內容。
第十七條?水電廠生產技術部門應將檢修項目匯編成檢修項目清單。檢修項目主要應包括標準項目、非標項目、技改項目和科技項目。機組a/b級檢修應主要根據國家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水電站設備檢修管理導則》、國網公司《抽水蓄能電站檢修導則》和設備運行狀況等確定檢修項目。
第十八條?檢修項目清單應明確每一檢修項目實施過程的工序w/h點設置和項目驗收等級、質量標準、項目負責人等。
(一)?w點(見證點)的設置原則
w點適用于重要的質量控制點,是質量計劃中的主要控制點類型。以下工作內容宜設置w點:
選擇重要設備的檢修過程中的檢查和試驗工序;
根據以往經驗,容易出現質量問題的環(huán)節(jié);
使用不常用工藝技術的環(huán)節(jié)。
(二)?h點(停工待檢點)的設置原則
h點適用于關鍵工序,與安全相關系統設備、重要設備及影響發(fā)電企業(yè)指標的檢修質量控制點,在選取時應遵循保證檢修質量的原則,并充分考慮該環(huán)節(jié)檢修質量對設備性能可能造成的影響。以下工作步驟宜設置h點:
出現質量問題事后不能進行復檢或復檢非常困難的工序,如:設備常規(guī)檢修后扣蓋復裝;
出現的質量問題不能通過返工加以糾正或將花費巨大代價才能糾正的工序,如:確定某些加工件尺寸、加工標準的環(huán)節(jié)和加工過程的環(huán)節(jié);
驗證是否符合工藝技術標準的關鍵環(huán)節(jié),如:測量設備零部件的裝配間隙、轉動機械聯軸器中心的最終檢查等工序;
重要關鍵設備檢修開工前的先決條件檢查;
工作結束前的檢查。
(三)?質量驗收標準按照國家標準、行業(yè)規(guī)范、規(guī)程規(guī)定以及設備廠家的技術要求來確定。
第十九條?設備檢修應執(zhí)行三級驗收。三級驗收是指根據檢修項目的重要性和難易程度而確定的檢修項目驗收級別,是一種檢修項目的整體驗收方式。三級驗收項目分為一級驗收、二級驗收、三級驗收。
一級驗收、二級驗收、三級驗收分別指檢修班組驗收、檢修部門驗收、生產技術部門驗收。
第二十條?設備檢修前應制定文明檢修措施,加強檢修施工過程及現場文明管理,規(guī)范檢修施工人員行為。
第二十一條?水電廠檢修部門應建立三級工期進度控制體系,明確各級工期進度管理人員的職責。
第二十二條?水電廠檢修部門應根據“主線進度計劃圖”,結合檢修人員、檢修項目的邏輯關系、檢修工藝的難易程度、檢修工器具的配備、檢修材料以及備品備件等因素,編制詳細、便于控制的工期進度計劃(二級工期進度計劃網絡圖)。 a/b級檢修,檢修單位各專業(yè)需制定三級工期進度計劃網絡圖。
第二十三條?水電廠檢修部門應在設備檢修開工前,對特種設備、安全工器具、專用工具和儀器儀表進行檢查、試驗或校驗。
第二十四條?為確保修前準備工作有序進行,水電廠生產技術部門應進行“準備工作流程”策劃。在開工前,水電廠生產技術部門應分階段、逐項檢查落實情況,直至滿足開工條件。
(一)“準備工作流程”策劃
水電廠生產技術部門組織策劃“檢修準備工作流程”,并應按流程逐步督促、檢查本單位相關部門的完成情況,同時督促檢修部門做好相應準備工作。
(二)開工許可
水電廠生產技術部門應對照“準備工作流程”進行檢查,確認所有內容都已完成且停役計劃申請得到調度批準,具備開工條件,許可開工。水電廠應在重大特殊項目開工許可當日向上級主管部門上報“開工報告單”。
第四章? 修中控制
第二十五條?水電廠檢修班組應嚴格按照檢修指導手冊、檢修作業(yè)手冊的要求實施檢修作業(yè),做好檢修中的安全、質量、進度控制和檢修現場管理工作。
第二十六條?水電廠檢修部門應落實檢修現場安全隔離措施,明確現場安全隔離點和作業(yè)區(qū)域。
第二十七條?水電廠檢修部門應對各工作面負責人進行安全交底,各作業(yè)面負責人應對工作人員進行安全交底。各級安全交底活動必須履行簽字確認手續(xù)。
(一)?開工安全交底。水電廠檢修部門應組織安全專責對各工作面負責人(安全員)進行安全交底,其內容宜包括:
檢修項目的危險點;
針對危險點的具體預防措施;
應注意的安全事項;
相應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和標準;
發(fā)生事故后應及時采取的避難和急救措施。
(二)?作業(yè)安全交底。檢修項目作業(yè)前,各作業(yè)面負責人應對工作人員進行安全交底,其內容宜包括:
作業(yè)指導書中的安全注意事項;
本次作業(yè)的危險點及預控措施;
開工安全交底相關內容;
其它安全注意事項。
第二十八條?檢修期間應不定期組織召開現場安全分析會,進行安全風險分析,交代安全注意事項。水電廠檢修部門應每日召開班前會、每周開展安全活動,進行風險辨識,總結安全情況。
第二十九條?工作負責人應對工作班組成員進行技術交底,明確工作內容、質量標準和工藝要求以及在檢修中應嚴格執(zhí)行的相關標準、規(guī)范、規(guī)程和規(guī)定。
第三十條?檢修期間,項目負責人、安全專責和技術人員,應依據檢修安全管理制度、技術要求和檢修指導手冊、檢修作業(yè)手冊等,對檢修現場進行全面監(jiān)督檢查,查出問題立即進行整改。
第三十一條?設備檢修應嚴格執(zhí)行相關標準、規(guī)范、規(guī)程;嚴格按規(guī)定程序和工藝要求執(zhí)行;嚴格按照檢修作業(yè)指導書進行工作。
第三十二條?檢修作業(yè)應按照w/h點和項目驗收級別的要求,做好設備解體檢查、修理和復裝三個階段的檢修工序控制和質量驗收,并做好記錄。
第三十三條?水電廠檢修部門在檢修過程中發(fā)現專業(yè)技術重大難題應立即報告,水電廠生產技術部門應及時組織解決。
第三十四條?水電廠檢修班組應嚴格按照規(guī)定的工藝標準進行操作。檢修過程中,水電廠檢修班組要做好技術記錄,記錄的主要內容包括:設備技術狀況、存在問題、修理內容、系統和設備結構改動、測量數據和試驗結果等。
第三十五條?各類檢修記錄應做到完整、準確、簡明、實用。水電廠生產技術部門應加強檢修現場檢修質量的監(jiān)督檢查和指導,發(fā)現問題及時提出整改方案。
第三十六條?新采購的備品備件、材料、工器具等應進行現場驗收,未經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第三十七條?水電廠檢修部門應嚴格按照工期進度計劃網絡圖開展工作。當檢修實際與計劃進度存在偏差時,檢修部門應做好工序控制,合理調配各種資源,確保檢修工期按計劃實施。
第三十八條?檢修過程中出現因電網、設備、資源等原因影響計劃執(zhí)行時,水電廠生產技術部門應及時采取措施協調解決。
第三十九條?水電廠生產技術部門、檢修部門應定期組織召開協調會,根據現場檢修作業(yè)進展情況,做好協調工作。
第四十條?設備檢修應實行文明檢修,檢修場地應照明充足,道路暢通,工具擺放整齊,拆下的零件、部件必須下鋪上蓋,檢修過程做到工完、料凈、場地清。
第四十一條?設備檢修區(qū)域應進行隔離,并設置明顯隔離標志,工作人員應憑證件出入檢修區(qū)域。
第四十二條?檢修現場應按照定置圖實施定置管理,施工現場的備品備件、工器具、拆卸下來的零部件及設備等物品應按照定置圖規(guī)定位置存放。
第四十三條?常用工具應整齊地排列在白布或薄膜上,或者排放在專用盤中,禁止亂扔亂放。
第四十四條?所有拆卸的零部件不得直接放在地面上,應放在事先準備的橡膠墊上,對于可能有油類或其它贓物漏出的零部件,應在橡膠墊下鋪置塑料薄膜。
第五章? 竣工驗收與總結
第四十五條?檢修完成后,水電廠生產技術部門應組織進行冷態(tài)驗收。冷態(tài)驗收通過后,水電廠生產技術部門應組織進行整體試運行。試運行結束后,水電廠生產技術部門應申請設備復役。
第四十六條?水電廠生產技術部門應嚴格依據國家及行業(yè)有關法規(guī)、檢修規(guī)程和工藝標準、檢修指導手冊、技術資料等,組織竣工驗收。
第四十七條?竣工驗收后,水電廠生產技術部門應認真總結經驗,對檢修中的安全、質量、項目、工時、材料消耗、費用等進行統計分析,對設備運行情況和存在的問題進行總結。
第四十八條?設備檢修技術記錄、試驗報告、質檢報告、設備異動、標準化作業(yè)卡、質量驗收單、檢修管理程序或檢修文件等技術資料應按規(guī)定存檔。
第四十九條?水電廠生產技術部門應按照公司竣工驗收資料編制相關要求,組織編制項目竣工資料,并在項目竣工驗收合格后30日內完成歸檔工作。
第六章? 故障搶修
第五十條?水電故障搶修包括水電設備故障查找、搶修資源(搶修人員、車輛、工器具、備品備件等)調配、故障搶修方案制定、故障處理、試運轉和停送電等工作。
第五十一條?水電廠應建立水電設備應急響應隊伍,實行值班制度。
第五十二條?水電廠應合理配置水電設備搶修工作所必備的工器具、備品備件、圖紙及相關的資料、用料。
第五十三條?水電廠應加強搶修工器具、儀器儀表、應急物資和備品備件的日常維護和管理。
第五十四條?搶修流程如下:
(一)故障查找:水電廠檢修部門接到搶修指令后,組織搶修隊伍到達現場,對故障進行判斷,分析故障原因及預計恢復時間。
(二)方案制定:水電廠生產技術部門應迅速組織制定搶修方案,并經相關部門或單位批準。
(三)許可工作:水電廠檢修部門應根據有關規(guī)定履行許可手續(xù),并確認安全措施正確完備后,方可開展現場搶修工作。
(四)現場搶修:故障搶修應堅持“安全第一”,強化搶修關鍵環(huán)節(jié)風險管控,確保作業(yè)人員安全和搶修質量。
(五)啟動試驗:設備在搶修完成后應進行啟動試驗,啟動試驗正常后恢復運行。
第五十五條?各級運檢部門應按照職責,組織對故障搶修工作進行專題分析,制定整改措施。需列入技改、大修項目計劃的整改措施,應按照相關規(guī)定流程上報計劃。
第七章? 檢查考核
第五十六條?各單位應全面加強水電設備檢修工作管理,強化檢修過程管控,保證設備檢修安全、提高設備檢修質量。
第五十七條?各單位應加強檢查考核管理,建立常態(tài)檢查考核機制,不斷規(guī)范水電設備檢修工作管理,對所屬水電廠設備檢修管理工作進行監(jiān)督、檢查、考核。
第五十八條?國網運檢部對各單位設備檢修管理工作及重點檢修項目進行監(jiān)督、檢查、考核。
第五十九條?公司對設備檢修管理工作履職不當造成嚴重后果的單位和個人,依據有關規(guī)定追究責任。
第八章? 附則
第六十條?本規(guī)定由國網運檢部負責解釋并監(jiān)督執(zhí)行。
第六十一條?本規(guī)定自2014年8月1日起施行。
第13篇 公司安全工作獎罰管理規(guī)定
公司安全工作獎罰規(guī)定
關于印發(fā)《公司安全工作獎罰規(guī)定》的通知
各單位、部門:
為進一步貫徹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提高全員的安全意識,確保安全生產,現將安全工作獎罰規(guī)定印發(fā)給你們,望遵照執(zhí)行。
附:《公司安全工作獎罰規(guī)定》
主題詞:安全獎罰規(guī)定通知
報:省公司
抄送:黨委委員,公司領導,安環(huán)辦⑵,存檔。
公司綜合管理部2005年3月23日印發(fā)
公司安全工作獎罰規(guī)定
第一章總 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各項規(guī)章制度,強化安全生產和環(huán)境保護工作,杜絕死亡、重傷事故及各類重大事故,最大限度地減少一般性事故,確保安全生產、社區(qū)穩(wěn)定,提高經濟效益、社會效益,依照《安全生產法》及上級的有關規(guī)定,特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堅持重獎重罰。對安全生產工作作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根據考核目標實現后給予重獎;對違章指揮、違章作業(yè)、違反勞動紀律的單位和個人,無論造成事故與否均給予重罰及行政處分。
第三條根據上級下達年度輕傷控制指標并結合公司實際情況,按風險程度分配到所屬單位,作為單位年度輕傷控制目標值,實行月度考核,季度兌現。見附表一。
第二章獎 勵
第四條 當季全公司無死亡事故、無各類重大事故,經理、黨委書記、主管副經理各獎勵2000元,其他公司領導、安環(huán)辦正副主任(含主任助理及專職安全人員)各獎勵1500元;對直接參加安全管理的安委會成員及安委辦成員獎勵1000~1300元。
第五條 按季考核兌現單位對實現安環(huán)目標的領導及安全員給予獎勵,標準見表二。
(一)當季未發(fā)生死亡、重傷及各類重大事故的單位及治安案件,并達到表一所列考核指標的,則按表二的獎勵數額兌現。
(二)表一各項考核未實現的,每項扣個人當月獎金15~20%。
第六條 在生產、工作或公益事業(yè)中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獎勵600元以上。
(一)突發(fā)性事故(事件)發(fā)生后,積極進行搶救,減少事故(事件)損失和人員傷亡的有功人員;
(二)及時發(fā)現和消除各類事故隱患,避免重大事故發(fā)生的有功人員;
(三)積極提出安防環(huán)保合理化建議,經采用取得較大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
(四)在工業(yè)衛(wèi)生,職業(yè)病防治和管理、環(huán)境保護、治安管理、安全培訓及教育方面有顯著成績者。
第七條 單位年內無死亡事故、無重傷各類重大事故,輕傷事故低于控制指標,安全、文明生產,環(huán)境保護工作成績顯著,單位以及有關部門和人員年終給予1~2倍季度獎勵。
第八條 公司不定期開展安環(huán)活動,在活動中取得名次的單位和個人給予適當的獎勵。
第三章處罰
第九條年內死亡或重傷事故每超過控制指標一人次,經理、黨委書記、主管副經理各罰款2000元;其他公司領導、安環(huán)辦正副主任(含主任助理、專職安全人員)各罰款1500元;同時取消年度評先資格;安委會及安委辦成員各罰款1000元(重傷人次減半處罰)。
第十條年度超過輕傷控制指標1人次的單位罰款1000元;季度超過輕傷控制指標1人次對單位罰款600元。對責任人罰款300~600元。
第十一條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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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安全工作獎罰規(guī)定
所屬各單位若發(fā)生重傷以上傷亡事故(含治安案件),取消當季獎勵資格,并取消年度評先資格。發(fā)生死亡(以人次計算)按表三的數額對責任單位和個人處罰。發(fā)生重傷(以人次計算),按表三的1/2對責任單位及個人罰款。同時承擔地方政府的罰款。
第十二條 重大交通事故、設備事故、質量事故、火災事故、環(huán)境污染、爆炸、醫(yī)療、治安等事故發(fā)生后,根據責任輕重,具體按表四處罰。
第十三條 凡是下列情形之一者,對單位或個人處5000元以下的罰款。
(一)未制定安全生產考核及獎罰細則的,不按期進行安全檢查或不按規(guī)定進行安全教育的。
(二)無正當理由不執(zhí)行或拖延執(zhí)行隱患整改通知書和安全指令書的。
(三)發(fā)生事故后(含各類重大未遂事故及治安案件)不積極配合調查的單位及個人,或隱瞞不報,或不及時組織分析處理上報的。
(四)違章指揮、違章作業(yè)、違反勞動紀律的。
(五)每發(fā)現一次采購及發(fā)放不合格勞動保護用品,或不按規(guī)定發(fā)放勞動保護用品的單位和個人。
(六)未經許可擅自拆除,無故停運職業(yè)安全設施和環(huán)保設施的(同時承擔地方政府罰款)。
(七)不按規(guī)定進行勞動衛(wèi)生和環(huán)境監(jiān)測的。
第十四條 對違章指揮、違章作業(yè)、違反勞動紀律的有關人員,不虛心按受批評教育和處罰,且態(tài)度不好者,除按本規(guī)定相應條款處罰外,并責令停工5天進行安全教育,停工期間每天發(fā)生活費20元。對拒不參加學習的,年內累計二次以上違規(guī)人員責令解聘。
第四章執(zhí)行
第十五條 按季考核兌現控制指標之內的單位和個人的獎勵,按以下條款執(zhí)行:
(一)附表二所列單位按季填報安全考核申報表報生產自救辦審核。
(二)安環(huán)辦會同有關部門考核后,報主管副經理審定,由安環(huán)辦下達獎勵通知單,經人力資源部核準后,隨同當月工資一并發(fā)放。
(三)公司領導及有關人員的獎勵兌現,由安環(huán)辦造表,經經理或主管副經理審批后發(fā)放。
第十六條 對單位和個人罰款(含地方政府的罰款)由安環(huán)辦下達罰款通知單并負責催交。被罰單位和個人收到罰款通知單一星期內將罰金交到財務部入帳,再將財務憑證交安環(huán)辦備案。
第十七條 對第十二條所列事故和第十三條所列處罰內容須由相應的主管部門作出處罰決定報主管領導同意,由安環(huán)辦依照第十六條規(guī)定辦理。
第十八條 各單位應根據本規(guī)定制定相應的獎罰實施細則,報安環(huán)辦備案;各單位對班組或個人罰款全額上交公司財務,單獨列帳,所交罰款可作為單位安全活動經費,由單位安全主管領導掌握使用,但要將罰款數額和使用情況報安環(huán)辦備案。
第五章附則
第十九條 本規(guī)定與上級相應規(guī)定不相符時以上級的規(guī)定為準。
第二十條 本規(guī)定自2005年元月1日起執(zhí)行。由安環(huán)辦負責解釋。
附表1
單位
輕傷人數
安環(huán)設施運行率%
勞動條件合格率%
季安全檢查次數
設備完好率%
一般交通事故次數
一般治安案件
備注
一公司
0
100
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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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安全工作獎罰規(guī)定
≥4
95
0
0
二公司
0
100
95
≥3
95
0
0
其它單位
0
100
95
≥3
95
0
0
各單位均不能發(fā)生重傷、死亡事故;其它各類重大事故為零(含重大以上交通、設備、質量、火災、爆炸、中毒、災害、環(huán)境污染、醫(yī)療、治安等事故)。
注:年度輕傷控制指標:一公司1人次;二公司1人次;其他單位0人次。
表2
安全生產季獎金標準
單位:元
單 位
一公司
二公司
其他單位
備注
行政正職、主管副職
1200
1150
1120
書記、安全主管
1150
1120
1100
其他領導
1120
1100
180
專職安全員
1100
180
160
表3
事故單位、人員罰款標準
單位:元
單位
一公司
二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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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安全工作獎罰規(guī)定
其他單位
備注
集體
人均130
人均150
人均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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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崗人數
行政正職、主管副職
1200
1150
1120
書記、安全主管
1150
1120
1100
其他領導
1120
1100
180
專職安全員
1100
180
160
主要責任人
否決兩個月浮動工資
次要責任人
1150
1200
1220
含一定責任人
表4
事故處罰規(guī)定細則
1)、按責任及損失價值對個人經濟處罰如下:(交通事故以事故結案書為準,其它以事故調查分析報告為準)
事故性質
處罰比例%
最大限額(元)
備注
次要責任
1~3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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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安全工作獎罰規(guī)定
同等責任
4~5
1400
主要責任
6~7
1800
全部責任
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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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
注:(1)重大未遂事故及典型事故參照次要責任處罰。
(2)其它事故負一定責任者,按同等責任處罰。
(3)情節(jié)嚴重者,可突破最大限額。
2)、對責任者紀律處分
經濟損失
處分類別
并處運用
責任劃分檔次
備注
0.5萬以下
通報、警告
吊扣駕照1~3個月
次要責任
含0.5萬元
0.5~1萬元
警告、記過
吊扣駕照3~6個月
同等責任
1~2萬元以下
記過、記大過
吊扣駕照6~9個月
主要責任
2萬元以上
記大過、留察
吊扣駕照9~12個月
全部責任
注:情節(jié)特別嚴重的、損失特別巨大的可加重處罰。
3)、對交通事故單位的經濟處罰
事故性質
處罰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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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安全工作獎罰規(guī)定
最大限額(元)
備 注
次要責任
1~5
2000
同等責任
6~10
4000
主要責任
11~15
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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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責任
16~20
6000
注:情節(jié)特別嚴重的、損失特別巨大的可加重處罰,可突破最大限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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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篇 員工勞動紀律管理工作規(guī)定范例
1.0目的
為加強物業(yè)集團員工勞動紀律管理,特制定本規(guī)定。
2.0范圍
適用于物業(yè)集團所有員工。
3.0職責
3.1 物業(yè)集團行政管理總部是人事主管部門。
3.2 各單位行政管理部是人事管理執(zhí)行部門。
3.3 物業(yè)集團全面質量管理辦公室負責監(jiān)督、檢查本規(guī)定的執(zhí)行情況。
4.0工作內容
4.1 考勤規(guī)定
4.1.1 員工考勤分出勤、請假、遲到、早退、曠工五種情況。
4.1.2 公司管理人員每周工作35小時,星期一至星期五每日工作7小時,上午上班時間為8:30-12:00,下午上班時間為14:00-17:30,星期六、星期日休息。其他崗位工作時間根據國家相關法規(guī)規(guī)定執(zhí)行,由各所屬單位根據工種及崗位特點自行擬定。
4.1.3 超過上班時間但于1小時之內到崗者為遲到,提前下班1小時之內為早退,遲到、早退超過1小時為曠工。
4.1.4 無故不上班者或未經正常程序請假或假期滿未經續(xù)假而不上班者視為曠工。
4.1.5 規(guī)定::上班時間或公司組織培訓及安排節(jié)假日值班無故不到崗或到崗后擅離者,視為早退或曠工。
4.1.6 公司實行指紋考勤制度。管理人員每天上班前打卡一次,其他崗位由所屬單位根據工種及崗位具體情況另行規(guī)定。
4.1.7 因錄不上指紋,無法指紋考勤的,改密碼考勤。
4.1.8 因考勤機故障或偶爾指紋打不上卡者,于當日內到考勤員處簽到,所屬單位負責人簽名確認。
4.1.9 員工因公外出無法打卡時,需及時填寫《員工外出登記表》,交直接上級簽字說明。直接上級一月簽字不得超過3次,超過3次,需報分管領導簽字。凡沒有打卡,又無簽卡的,視為缺勤。
4.1.10 嚴禁代(請)他人打卡、虛假簽字等弄虛作假現象。
4.1.11 員工請假期間的考勤,以每月實際出勤天數扣除請假天數及法定節(jié)日天數,為請假月份的實際出勤天數。
4.1.12 考勤周期為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记趩T于每月26日10:00以前,將本月本單位考勤記錄統計匯總。
4.1.12.1 物業(yè)公司(管理處)中層干部(含工程師、主管)、物業(yè)集團本部各部室主管級(含主管)以下員工的考勤記錄,經本單位、本部門負責人審核簽字。
4.1.12.2 物業(yè)公司總助以上、物業(yè)集團本部部門助理以上人員由物業(yè)集團總經理審核簽字并報財務一分部。
4.2 正常請假規(guī)定
4.2.1正常請假包括:事假、病假。
4.2.2事假:辦理事假須明確提出事假理由或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年累計事假超過30天者,原則上不得參與年終獎分配。
4.2.3 病假:辦理病假須提供相應的醫(yī)療或住院證明材料,無相關證明材料的視作事假,年累計病假超過30天者,原則上不得參與年終獎分配。
4.2.4員工因事請假必須履行請銷假手續(xù)。員工請假審批權限為:
審核人
請假人
物業(yè)集團
總經理
物業(yè)集團
分管領導
各單位
負責人
各單位
分管領導
部門
負責人
物業(yè)集團分管領導
1
--
--
--
--
各單位負責人
3
--
--
--
--
各單位分管領導
3
2
1
--
--
部門負責人
5
4
3
1
--
部門副職、經理助理
5
4
3
1
--
部門主管及一般員工
7
6
3
1
4.2.5 員工請假應填寫《請假單》,并逐級審批后,由本人將《請假單》交行政管理部核實,待工作::交待清楚后,方可離開公司。行政管理部及時登錄員工請假記錄。特殊情況不能提前履行手續(xù)者,須于當日按審批權限電話向上級負責人說明原因,事后48小時內補辦請假手續(xù),否則視為曠工。補辦請假手續(xù)未得到批準者,按曠工論處。
4.2.6 員工請假若遇特殊情況需延續(xù)假期的,必須提前兩天報相關領導審批,經批準后方可順延,否則超假部分按曠工處理。
4.2.7 員工假期結束后首先到行政管理部銷假,在年度請假卡簽名確認,再到所在部門報到。
4.2.8 一次性請事假不得超過二十天。
4.2.9 事假期間按比例扣發(fā)當月工資,計算方法為:本月全勤應發(fā)工資/應出勤天數×請假天數.當月事假超過五天或累計超過七天,扣發(fā)季度獎或年終獎的當月份額。
4.2.10 請三天以內的事假,至少提前半天申請,請三天以上的事假,至少提前兩天申請,按審批權限批準后方有效。
4.2.11 員工因病請假三天以上者,應出具鎮(zhèn)級以上醫(yī)院證明,并按審批權限批準后方有效。
4.2.12 員工請病假不得超過一個月,特殊情況(如重病住院)需按審批程序報集團公司總裁批。
4.2.13 遇本人重病或住院時,可先由他人代請假,事后向行政管理部門提供有效病假證明。
4.2.14 病假住院的,發(fā)放基本工資;沒有住院的,按事假辦理。
4.3 福利假期
4.3.1福利假期包括:法定假、工傷假、公假、婚假、產假、看護假、喪假、年休假、探親假、路程假等。
4.3.2 法定假:共計10天,分別為元旦1天(元月1日)、“五一”勞動節(jié)3天(5月1日、2日、3日),國慶節(jié)3天(10月1日、2日、3日),春節(jié)3天(陰歷正月初一、初二、初三)。公司員工在法定假期間的待遇按國家《勞動法》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4.3.3 工傷假:員工發(fā)生工傷應由所在部門于事件發(fā)生兩個工作日內填寫《工傷報告書》交行政管理::部門,經公司確認的工傷(購買社保的員工,需交社保中心部門確認)可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休息,員工請工傷假必須開具鎮(zhèn)級或以上醫(yī)院診斷證明交行政管理部門審核,員工工傷假期間的待遇參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4.3.4 婚假:凡符合國家《婚姻法》結婚條件,已履行正式結婚登記手續(xù)者,給婚假3天,路程時間按事假處理。再婚時不得再申請婚假,員工請婚假必須將結婚證明交人事管理部門審核,婚假享受全額工資。
4.3.5 產假:女職工生育前后給產假90天,產假工資在產假后第一個月工資中一起計發(fā),產假期間的待遇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4.3.6 看護假:男職工配偶生育,給看護假10天,看護假期間公司發(fā)給員工基本工資。
4.3.7 喪假:員工直系親屬(指父母、夫妻、子女)或直接撫養(yǎng)的旁系親屬死亡時,給喪假3天,路程假另計,喪假享受全額工資。
4.3.8 探親假:每年春節(jié)期間享受十五天帶薪假期(期間含休息日及法定假日),探親假合并于春節(jié)假期中,不另行給假,探親假享受全額工資。
4.3.9 路程假:外地員工在享受婚、喪、產、探親假時,可根據路途遠近,給予適當的路程假,路程假不計工資,但不納入事假統計,員工返鄉(xiāng)距離遠近不同,路程假的給假標準不同,詳見路程假標準:
a. 一類地區(qū):路程假2天,廣東、香港、澳門
b、二類地區(qū):路程假3天,福建、湖南、廣西、浙江、貴州、海南、江西
c、三類地區(qū):路程假4天,江蘇、山東、安徽、河南、北京、天津、湖北、陜西、山西、四川、重慶、云南。
d、四類地區(qū):路程假6天,黑龍江、吉林、遼寧、新疆、甘肅、內蒙、青海、西藏、寧夏。
4.4 各類假期,公司一律不報銷往返路費。
4.5 員工請假期間,遇節(jié)假日不另加假期。
4.6 福利假請假程序適用非福利假請假程序。
5.0相關文件
無
6.0記錄表格
6.1 《請假單》(qr-6.2-01-07)
6.2 《員工外出登記表》(qr-6.2-01-12)
6.3《工傷報告書》(由醫(yī)療單位提供)(qr-6.2-01-16)
第15篇 關于項目建設管理工作總結編寫規(guī)定
關于項目建設管理工作總結編寫的規(guī)定
1 總則。為提高項目建設管理工作總結的編寫質量,規(guī)范項目建設管理工作總結的編制,特制定本規(guī)定。
2 項目建設管理工作總結應包括以下內容
2.1 工程概況;
2.2 項目管理組織機構、管理人員和投入的管理服務設施;
2.3 委托項目管理合同履行情況;
2.4 項目管理工作成效;
2.5 項目建設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及處理情況和建議。
3 項目建設管理工作總結編寫完成后應提交公司總工辦公室審核,公司技術負責人簽批;再提交建設單位。
4 罰則
違反本規(guī)定編寫的項目建設管理工作總結,將對項目經理和有關人員給予批評或通報批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