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錄
-
第1篇校長與副校長安全責任書 第2篇副校長安全目標的責任書
第1篇 校長與副校長安全責任書
為加強學校安全工作要求,根據(jù)有關法律法規(guī),按照“分級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管理體制,杜絕或減少危險事故的發(fā)生,特與安全副校長簽訂本目標責任書:
一、安全副校長安全職責
1、安全副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直接責任人,在校長領導下具體抓好學校各項安全工作。
2、負責召集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的會議,每周至少召集有關人員研究一次加強校園安全管理的措施對策。
3、負責組織實施年度學校安全管理工作計劃和制定安全工作經(jīng)費預算,指導、監(jiān)督學校安全工作,每天檢查一次學校安全工作及安全工作落實情況。
4、落實安全工作責任制,負責將學校安全管理工作與教育、教學、科研、生活、學習、集會等項活動進行合理的統(tǒng)籌安排,明確各教學活動中的具體責任人及安全職責,督促其執(zhí)行。
5、落實安全工作獎勵和職責追究制度,負責對各個項目的安全責任人進行考核,并依據(jù)考核情況提交學校給予獎懲。
6、審查全校安全管理工作計劃并進行檢查督促。定期向校長或行政辦公會報告安全工作情況
7、負責突發(fā)事件的總體指揮和善后處理工作。
二、因?qū)Π踩ぷ髦匾暡粔?,措施不力導致安全事故的,如失火、失竊、師生傷亡等,對直接責任者,要追究其責任,年度考核不得參與評優(yōu)。
三、因?qū)Π踩ぷ髦匾暡粔?,措施不力而導致發(fā)生重大安全事故,致使學校財產(chǎn)、師生生命遭受重大損失,造成惡劣影響的,學校將逐級追究責任,視具體情況、責任大小,分別給予有關人員處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四、本責任書一式兩份,限期一年,即20xx年3月至2022年3月。
第2篇 副校長安全目標的責任書
為全面貫徹,落實黨和國家教育方針,加強和規(guī)范安全工作,預防學校安全事故的發(fā)生,維護校園安全穩(wěn)定,保障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順利進行,確保廣大師生員工的人身和學校財產(chǎn)的安全,努力為師生營造安全良好的成長環(huán)境,保障學校教育事業(yè)和諧發(fā)展,特簽訂《安全工作責任書》具體內(nèi)容如下:
一、主要目標 :
1. 加強對學生在教學活動中的安全教育,提高學生安全意識,確保無安全事故發(fā)生。
2.加強交通安全,用火用電安全,集體活動安全,心理健康安全等教育,讓安全知識深入人心,正確引導學生安全健康地生活和學習。
3. 加大對學校安全隱患的排查力度,確保安全隱患及時有效地得到排除和整改。
二、主要職責
1. 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家和上級有關學校安全教育方針政策、法律法規(guī),把安全工作納入工作的重要議事日程,主持研究和解決學校安全工作等重大問題。
2.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機構(gòu)和落實安全規(guī)章制度,檢查、督促學校安全工作,防止各類事故的發(fā)生。
3. 及時與教務主任簽訂安全目標責任書。
4. 負責教學活動時的學生安全管理。
4. 負責教室及各教學活動場所設施、設備等各項安全管理。
5. 定期召開教學安全工作會議,做好安全工作記錄。
6. 定期或不定期地對各教學班的教學設施及活動場所進行檢查,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7. 定期或不定期地組織對學校實驗室、計算機室教學設施檢查,及時消除事故隱患
8. 加強對參加實驗的學生的教育,指導學生有計劃,按步驟正確地進行實驗操作。加強對實驗器材和藥品的管理,嚴禁私藏和盜竊行為發(fā)生。加強對違紀違規(guī)學生的教育和處理,確保教學活動正常有序開展。
9. 加強對學生室外課程(體育、活動課)的管理。
10. 認真調(diào)查處理學生存在的問題,及時化解存在的矛盾,并作好安全工作記錄。
11. 發(fā)生重大安全事故,要立即趕赴現(xiàn)場組織解決,做好調(diào)查處理和善后工作,并及時、準確上報。
學校領導簽字: 年 月 日
教學副校長簽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