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錄
第1篇 培訓安全協議
(一) 授課協議
甲方:
乙方:
經過甲乙雙方協商一直,乙方在完全知悉了解甲方及其相關培訓信息,并完全同意遵守甲方的相關培訓、管理制度基礎上,同意乙方學員 參加甲方舉辦的培訓學校所開的培訓課程。
根據教育部頒發(fā)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結合我校實際,特簽訂本安全協議書,雙方共同遵守:
甲方的義務
1、甲方負責開發(fā)、準備有關課程。
2、甲方指定專人為乙方培訓聯絡人,負責培訓相關事項的溝通。
3、甲方負責保證課程的教學質量,配備優(yōu)秀的講師。
4、甲方負責制作培訓講義,安排培訓相關事宜,實施培訓。
(二)學員管理制度
1、學員行為守則
1)乙方應保證學員應嚴格遵循作息時間,不遲到、早退,不曠課。
2)嚴禁學員在學校內隨地吐痰、亂丟垃圾,不得攜帶道具等危險品上學。
3)乙方學員應學校內一切公共設施和物品,凡毀壞喪失學校公物一律照價賠償。
4)因學員自己遲到、早退、曠課導致的效果不理想,學校對此不負任何責任,不退學費。
5)學員應遵紀守法,嚴格遵循學校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對于嚴重違反學校規(guī)章制度者,擾亂教學秩序者,學校有權對其進行相應處理,屢教不改、嚴重者學校有權將其勸退。
3、學員課堂守則
1)乙方學員應嚴格按照學校課程表按時上課,曠課者學校不再進行相應補習,不退還學費。
2)學員應遵循課堂紀律,聽從教師的指揮,未經許可一律不準外出,不得打鬧。凡因學員不聽規(guī)勸擅自離開本學校和故意打鬧導致出現安全事故的,甲方不負安全責任。
3)學員應珍惜教室內一切教學設備、儀器和設施,未經老師允許,不得擅自動用教學儀器和設備,對與未經老師允許擅自動用教學儀器和設備者,老師有權進行制止,造成設備、儀器損壞的應按相應價值照價賠償。
(三)考勤和請假制度
1、學校負責乙方學員的考勤記錄,考勤由相應老師負責記載。學員應嚴格按照學校課程表出勤,對于曠課達到所學課程三分之一者,學校不退還任何已交費用。
2、培訓時間,一般不準請假。學員有事確需要學員回去辦事者,需學員家長或其負責人與學校負責人接洽,由學校酌定。凡是學員本人接洽或直接離校的,按曠課處理,并不承擔任何安全責任。
3、學員請假,應由其家長或負責人向學校相關人員履行請假手續(xù)。對未按規(guī)定履行請假手續(xù)者,學校一律按曠課處理。
4、對遲到、早退和曠課的學員,學校有權對其進行批評教導。經教導不改者要給予懲罰并通知家長。凡遲到、早退三次或遲到、早退一次且時間超過20分鐘者,均按曠課處理,并不退還任何已交費用。
(四)安全管理制度
1、乙方學員人身安全受法律保護,任何人不得侵害乙方學員人身安全。
2、乙方學員之間應團結友愛,在校期間禁止追逐打鬧,嚴防發(fā)生斗毆打架事件,傷害他人要負一切經濟法律責任。
3、乙方學員上學、放學接送由各自家長負責,學校不負責任何接送工作。家長應負責學員上學、放學的安全相關工作,并配合學校對學員進行相關的安全知識教育。
4、學校對乙方學員在校上課時間安全負責,對故意擾亂課堂教學者,學校有權進行制止相應的處理。在上課時間內,由于學員違反學校規(guī)章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學校不負任何賠償責任,造成第三人或其他損害的,學校進行賠償后可以向違反學校規(guī)章制度者進行追償。對上課時間以外,由于學員本人過錯或第三人過錯導致的任何賠償責任,學校不負任何經濟賠償責任。
(五)家長接送制度
1、孩子培訓時原則上由乙方親自接送,并將孩子親自交給培訓老師。乙方如發(fā)現孩子危險物品(如小刀、藥片、鐵釘、小顆粒物、釘錐、彈子、碎玻璃等物品)有權力沒收,在離開學校時歸還,并及時對孩子進行安全意識教育。不要帶貴重玩具、飾品、以免丟失;不要給孩子穿長帶子鞋、長帶子衣服和帶有可能傷害學員身體及皮膚的飾物或衣服。如乙方有困難需委托他人接送時,乙方要提前電話聯絡培訓老師,將被委托者之姓名、性別、年齡、特征與孩子之間的關系告訴培訓老師,被委托人應具備完全行為能力(年滿十八歲以上的正常人)且需持有效身份證件登記后方可接送。
2、實行簽到制度。乙方接送學員必須與甲方當班教員進行人員交接并辦理簽到(離校)手續(xù),凡未辦理簽到手續(xù)、無法判明安全責任主體的,甲方不負安全責任;
3、學員接送人從老師手中接走后,一切安全問題由接送人負責。由于家長的過錯,沒能及時接送學員上學、放學,或者家長或者學員在上學、放學的路上,發(fā)生任何安全事故的學校不負任何賠償責任,所耽誤課程一律按曠課記錄,課程所交學費不退回。
(六)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承擔違約責任。若乙方終止合同,甲方不退預收款;若甲方原因而終止合同,甲方退還預收款。
(七)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可補充相關協議,合同附件及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協議如與有關法律法規(guī)相違背,以國家法律法規(guī)為準。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壹份,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2篇 外出培訓安全協議
鑒于xxxx攜手微軟(中國)公司聯手打造 “微軟高端人才培訓計劃”,經xxxxx公司招募,以及學院推薦,我院 專業(yè)___________班學生通過該公司組織的網上考試及面試,以優(yōu)異的成績被錄取參加為期一年的免費培訓。因外出培訓超出學校的管理范圍,為強化和規(guī)范本次學生培訓及就業(yè)管理工作,督促學生遵紀守法,保障學生的培訓質量和人身、財產安全,結合我院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協議。
一、學校的責任與權利:
嚴格核實培訓和用人單位資質,必須是經國家工商部門審批的具有合法培訓和用工資格的單位,管理規(guī)范,從而確保學生在培訓期間的合法權益。
切實做好學生的思想品德教育工作,讓學生樹立良好的就業(yè)觀、人生觀;認真組織學生進行外出學習注意事項及紀律學習。
協助培訓單位做好學生在培訓期間的管理工作,做好與培訓單位溝通協調工作,跟蹤關注學生工作、思想、生活狀況等,積極維護學生權益,并在必要的情況下向學生家長反映相關情況。學生在培訓期間出現的疑難問題(如技術問題、思想問題、工薪問題等),可及時與學校聯系,學校應積極協助處理。
學生培訓結束后,由委培單位給予鑒定,合格者由培訓單位予以推薦及安排工作,其落下的課程由培訓單位和學校共同商榷課程置換方案,認定學生的相關學分,保證學生順利畢業(yè)。不合格者須返回學校重新學習,直至成績合格,否則,學校最終不予辦理畢業(yè)證。
培訓期間擅自中斷培訓,離開培訓單位者,學校不予接受,由此引起的一切不利后果,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二、學生責任與權利:
校外培訓安全責任的主體是學生本人,學生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規(guī),不做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的事情,若發(fā)生違法事件,學生本人對在培訓期間的行為及其產生的后果負完全責任。
在單位實習期間學生應自覺約束自己,嚴格遵守培訓單位各項規(guī)章制度、安全保障制度等,團結互助,服從培訓單位的工作安排,接受培訓單位的考核,尊重培訓單位的領導、職工。不做有損于培訓單位和學校形象的事情。
工作時間不干私事,遵守培訓單位的作息制度,未經批準,不得擅自離開實習單位。請假1周以內者由實習單位批準,1周以上由學校和用人單位共同批準。
嚴禁下江、河、湖泊、水塘等游泳,嚴禁乘坐無保險的私人營運車輛,嚴禁酗酒、鬧事、吸煙,打架斗毆,參與賭博、傳銷;嚴禁出入不健康的網吧、歌舞廳、夜總會、酒吧、游戲廳、賭博場所;嚴禁濫交朋友、不自愛、不自尊、不注意自己形象,有損學校和單位榮譽等,對于在培訓期間儀表儀容不正,穿奇裝異服或不尊重實習單位領導干部,頂撞他人,無理取鬧,干擾正常工作秩序,與人發(fā)生糾紛者或違反相關規(guī)定者,給實習單位和學校造成惡劣影響者,學校將嚴肅處理,直至開除學籍,停發(fā)畢業(yè)證書。
參加學校組織外出實習的學生,在培訓期間應定期向負責教師匯報情況,發(fā)生特殊問題應隨時報告,不得拖延。中途不得變更實習單位,無故擅自離開的,實習成績按不及格處理,不得畢業(yè)。
學生在培訓期間應牢固樹立安全意識,杜絕不安全事故的發(fā)生,確保校外學習安全順利完成。
三、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本協議一經簽訂,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任何一方不得單方修改。如有未盡事宜需更改協議時,須經雙方協商同意,否則無效。
學 校: 學生簽字:
經辦人:
日 期: 日 期:
第3篇 高端人才外出培訓安全協議
鑒于___________攜手微軟(中國)公司聯手打造 “微軟高端人才培訓計劃”,經__________公司招募,以及學院推薦,我院 專業(yè)___________班學生 通過該公司組織的網上考試及面試,以優(yōu)異的成績被錄取參加為期一年的免費培訓。因外出培訓超出學校的管理范圍,為強化和規(guī)范本次學生培訓及就業(yè)管理工作,督促學生遵紀守法,保障學生的培訓質量和人身、財產安全,結合我院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協議。
一、學校的責任與權利:
嚴格核實培訓和用人單位資質,必須是經國家工商部門審批的具有合法培訓和用工資格的單位,管理規(guī)范,從而確保學生在培訓期間的合法權益。
切實做好學生的思想品德教育工作,讓學生樹立良好的就業(yè)觀、人生觀;認真組織學生進行外出學習注意事項及紀律學習。
協助培訓單位做好學生在培訓期間的管理工作,做好與培訓單位溝通協調工作,跟蹤關注學生工作、思想、生活狀況等,積極維護學生權益,并在必要的情況下向學生家長反映相關情況。學生在培訓期間出現的疑難問題(如技術問題、思想問題、工薪問題等),可及時與學校聯系,學校應積極協助處理。
學生培訓結束后,由委培單位給予鑒定,合格者由培訓單位予以推薦及安排工作,其落下的課程由培訓單位和學校共同商榷課程置換方案,認定學生的相關學分,保證學生順利畢業(yè)。不合格者須返回學校重新學習,直至成績合格,否則,學校最終不予辦理畢業(yè)證。
培訓期間擅自中斷培訓,離開培訓單位者,學校不予接受,由此引起的一切不利后果,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二、學生責任與權利:
校外培訓安全責任的主體是學生本人,學生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規(guī),不做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的事情,若發(fā)生違法事件,學生本人對在培訓期間的行為及其產生的后果負完全責任。
在單位實習期間學生應自覺約束自己,嚴格遵守培訓單位各項規(guī)章制度、安全保障制度等,團結互助,服從培訓單位的工作安排,接受培訓單位的考核,尊重培訓單位的領導、職工。不做有損于培訓單位和學校形象的事情。
工作時間不干私事,遵守培訓單位的作息制度,未經批準,不得擅自離開實習單位。請假1周以內者由實習單位批準,1周以上由學校和用人單位共同批準。
嚴禁下江、河、湖泊、水塘等游泳,嚴禁乘坐無保險的私人營運車輛,嚴禁酗酒、鬧事、吸煙,打架斗毆,參與賭博、傳銷;嚴禁出入不健康的網吧、歌舞廳、夜總會、酒吧、游戲廳、賭博場所;嚴禁濫交朋友、不自愛、不自尊、不注意自己形象,有損學校和單位榮譽等,對于在培訓期間儀表儀容不正,穿奇裝異服或不尊重實習單位領導干部,頂撞他人,無理取鬧,干擾正常工作秩序,與人發(fā)生糾紛者或違反相關規(guī)定者,給實習單位和學校造成惡劣影響者,學校將嚴肅處理,直至開除學籍,停發(fā)畢業(yè)證書。
參加學校組織外出實習的學生,在培訓期間應定期向負責教師匯報情況,發(fā)生特殊問題應隨時報告,不得拖延。中途不得變更實習單位,無故擅自離開的,實習成績按不及格處理,不得畢業(yè)。
學生在培訓期間應牢固樹立安全意識,杜絕不安全事故的發(fā)生,確保校外學習安全順利完成。
三、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本協議一經簽訂,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任何一方不得單方修改。如有未盡事宜需更改協議時,須經雙方協商同意,否則無效。
學 校: 學生簽字:
經辦人:
日 期: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