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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
事故分析制度是企業(yè)管理中不可或缺的一環(huán),它涵蓋了各類可能發(fā)生的事故類型,包括生產事故、安全事故、環(huán)境事故等。這些事故分析旨在揭示事件背后的原因,防止類似事件的再次發(fā)生。
內容是什么
事故分析制度的內容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步驟:
1. 事故報告:一旦事故發(fā)生,必須立即上報,詳細記錄事故的時間、地點、涉及人員及初步影響。
2. 現(xiàn)場調查:通過對事故現(xiàn)場的仔細勘查,收集證據(jù),了解事故發(fā)生的實際情況。
3. 原因分析:運用科學方法,如魚骨圖、5w2h等工具,深入剖析事故的根本原因。
4. 責任認定:確定事故責任方,明確責任人。
5. 整改措施:制定并實施預防措施,以防止類似事故再次發(fā)生。
6. 吸取教訓:通過事故分析,進行全員培訓,提升員工的安全意識和應對能力。
規(guī)范
執(zhí)行事故分析制度時,應遵守以下規(guī)范: - 保持公正公平:分析過程中應避免偏見,確保結果的客觀公正。 - 保護隱私:尊重個人隱私,不得泄露與事故無關的個人信息。 - 及時響應:事故報告應及時,不得延誤。 - 持續(xù)改進:定期評估和更新事故分析流程,以適應企業(yè)的發(fā)展變化。
重要性
事故分析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1. 安全保障:通過分析事故原因,企業(yè)能有效預防風險,保障生產安全。
2. 提升效率:減少事故的發(fā)生,意味著減少了停機時間,提高了生產效率。
3. 法規(guī)合規(guī):符合國家及行業(yè)安全法規(guī)要求,避免法律風險。
4. 文化建設:強化安全文化,提高員工的安全責任感,塑造良好的企業(yè)形象。
事故分析制度是企業(yè)管理中的重要工具,它幫助企業(yè)從事故中學習,持續(xù)改進,實現(xiàn)安全、高效運營。
事故分析制度范文
第1篇 事故分析制度
1、發(fā)生傷亡事故后,不論事故原因和傷亡程度確定與否,負傷者和事故現(xiàn)場有關人員必須立即向上級領導、安環(huán)科、生產調度匯報,并立即搶救傷員,合理有效地排除現(xiàn)場險情,保護好現(xiàn)場。
2、發(fā)生負傷事故、意外造成的險情、人員嚴重違章等現(xiàn)象時,不論事情的大小,現(xiàn)場人員應立即分析原因,及時處理和修正安全措施,并向上級領導匯報。
3、作業(yè)結束后工作負責人應及時召開安全事故分析會,較嚴重的事件應有車間領導參加,現(xiàn)場作業(yè)的員工應如實述說作業(yè)經過,不得隱瞞、撒謊,詳細具體地分析工作情況,查明原因,制定應改進的安全措施。吸取教訓,明確責任,對事故責任者進行教育和處理。力爭作到舉一反三,預防同類事故的再次發(fā)生。
4、事故分析要從管理因素、人的因素、設備因素、環(huán)境因素四個方面全面分析。
5、事故處理應嚴格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
6、做好事故分析記錄,修訂檢修、清理作業(yè)安全措施及應急預案。
第2篇 變電站事故分析追查制度
認真落實集團公司的各項安全生產規(guī)定,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安全運行于經濟運行的原則,順利實現(xiàn)心新元公司安全工作目標,精心服務,提高服務質量,建立“向機電要效益”的概念,樹立“以人為本”的安全觀。
1、當班組發(fā)生異常及未遂,班組長必須在兩站安全例會上說清楚,并通報機電部。
2、當部發(fā)生障礙、輕傷,安全第一責任人必須在機電部的安全例會上說清楚。
3、兩站管理負責人的月度、季度安全定期工作未做到,必須向機電負責人說清楚管理不善的地方和原因。
4、輕傷及以上人身事故和設備事故,將發(fā)生的原因、經過、教訓、措施、責任、考核說清楚。必須做到“四不放過”的原則:
(1)事故原因分析不清楚不放過。
(2)事故責任分析不清楚不放過。
(3)事故教育部吸收,防范措施不落實不放過。
(4)事故領導責任分析不清楚不放過。檢查及考核各站管理人員的安全定期工作,由上級安全管理部門檢查并提出考核意見,分管領導考核。各級安全第一責任人的安全問題說清楚,由分管領導參照《安全管理考核細則》提出考核。
第3篇 機電運輸事故分析制度
第1條 為了總結經驗,吸取教訓,防止事故的擴大和重復發(fā)生, 凡發(fā)生的所有機電事故,均要進行追查分析,做到“四不放過”。
第2條 一般機電運輸事故由所屬單位自己組織分析,必要時機運科派人參加,事故單位必須寫出事故分析報告報機電科。牽扯兩個以上單位扯皮的事故由調度室組織相關單位、相關人員進行分析。
第3條 事故發(fā)生后,區(qū)隊機電副區(qū)長或機電班長必須第一時間到達事故現(xiàn)場,超過1小時的事故區(qū)長和專業(yè)部室科長必須到達事故現(xiàn)場,超過2小時的事故專業(yè)礦長必須到達事故現(xiàn)場。
第4條 各單位必須及時向調度室匯報出現(xiàn)的機械事故、人身事故、幸免事故以及其他各類事故,嚴禁隱瞞事故不報,造成重大事故的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第5條 嚴格執(zhí)行一事故一分析,凡是超過2小時的事故專業(yè)組織分析,超過4小時的事故礦領導全部參加事故分析,并找出事故原因及事故責任人,制定防范措施,杜絕類似事故的發(fā)生。
第6條 事故分析報告必須有以下內容:1事故名稱、2參加分析人員、3事故經過、4事故定性、5處罰、6防范措施、7參加分析人員簽字。
第4篇 事故分析會制度
一、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濟南熱電有限公司明湖熱電廠事故分析工作。
二、內容
根據(jù)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濟南熱電有限公司安全生產工作規(guī)定(試行)》、《濟南熱電有限公司事故(障礙)調查管理標準》制定本制度。
1、特大、重大、較大、死亡事故等根據(jù)國家和總公司相關規(guī)定進行調查分析。
2、一般設備事故、熱網事故的調查分析由廠領導組織調查,安教處、生技處等部門有關專業(yè)人員和發(fā)生事故的車間(部門)領導及其他相關人員參加。
3、對只涉及一個車間且情節(jié)比較簡單的一般事故,也可以由發(fā)生事故的車間(部門)領導組織調查分析,安教處、生技處等部門有關專業(yè)人員參加。性質嚴重和涉及兩個及以上專業(yè)的一般事故,由生產廠長或總工組織調查分析,安教處、生技處部門等有關專業(yè)人員參加。
4、重傷事故由廠領導或其指定人員組織安教處、生技處、工會、企管處等部門及有關專業(yè)人員和發(fā)生事故的車間(部門)領導及其他相關人員進行調查分析。輕傷事故由發(fā)生事故的車間(部門)領導組織調查分析,性質嚴重時,安教處、生技處等部門有關人員以及工會、企管處部門應參加。
5、障礙異常由發(fā)生事故的車間(部門)領導組織調查分析,必要時,安教處和有關專業(yè)人員參加。
6、白班或夜班發(fā)生事故,下班后進行分析,中班發(fā)生事故第二天進行分析,如有特殊情況另行通知。事故分析結束后兩天內事故有關部門將事故報告交安教處備案。
三、考核
按廠綜合考核細則執(zhí)行。
第5篇 檢測事故分析制度
(一) 在檢測過程中發(fā)現(xiàn)有不合格現(xiàn)象時,必須仔細分析產生不合格原因,防止承建工程中出現(xiàn)的不合格品的非預期使用、安裝或投入下道工序,以保證工程的質量。
(二) 當發(fā)現(xiàn)檢測結果不合格時,試驗人員立即向試驗室技術負責人匯報,通知施工負責人,停止該部分工程的繼續(xù)施工,并做好標識,等待重新檢定的結果再決定如何處理。
(三) 試驗室技術負責人組織試驗人員對該部分重新進行檢測,如有可能換用同類型的其它儀器進行檢測,并親自監(jiān)督所有操作過程和數(shù)據(jù)整理過程。
(四) 如復檢結果合格,由試驗室技術負責人召集參與該試驗的人員了解分析,確定第一次可能產生不合格現(xiàn)象的原因,分析是否是由檢測操作失誤、儀器失準、數(shù)據(jù)整理錯誤等原因造成。如有必要,再做一次重復試驗。當確定是由檢測工作自身的失誤而導致不合格現(xiàn)象的出現(xiàn),試驗室出具書面說明報告,并通知有關施工技術負責人可以正常施工。試驗室技術負責人必須采取有效措施,加強人員教育、嚴守操作規(guī)程、按要求檢定儀器設備,以防下次再出現(xiàn)類似情況。
(五) 復檢不合格,確定該部分為不合格品。試驗室出具書面報告,報總工等按不合格品進行處理。由總工、施工技術負責人、質檢工程師、專業(yè)工程師、試驗室人員等對不合格品進行評審,確定處置辦法。
(六) 不合格品按要求進行糾正和預防。以達到原要求并采取措施預防再次出現(xiàn)該現(xiàn)象。
第6篇 事故分析追究處理制度
為了加強事故管理工作,全面掌握事故情況,查明事故原因,吸取事故教訓,研究分析事故發(fā)生規(guī)律,及時采取針對性措施,確保安全生產,特制定如下規(guī)定:
㈠事故報告
1、裝機隊發(fā)生機械事故,必須立即將事故發(fā)生的詳細情況及初步原因向調度室匯報,調度室通知事故單位分管副經理,由分管副經理牽頭組織處理。
2、發(fā)生生產責任事故,事故單位立即將事故發(fā)生的詳細情況及初步原因向調度室匯報,調度室通知事故單位分管副經理、調度分管副經理,由調度分管副經理牽頭組織處理。
3、發(fā)生輕微事故,事故單位必須立即將事故發(fā)生的詳細情況及初步原因向調度室匯報,調度室通知事故單位分管副經理、安全分管副經理,由安全分管副經理牽頭組織處理。
4、發(fā)生一般事故,事故單位立即向調度室匯報,由調度室向公司經理、安全副經理、分管副經理匯報。經理決斷,調度室協(xié)助事故單位處理。
5、發(fā)生重傷、事故或一二級非傷亡事故,事故單位立即向調度室匯報,調度室向經理、安全副經理、事故單位分管副經理、總公司調度室及有關單位匯報,公司經理牽頭組織處理。
㈡事故調查
1、裝機隊發(fā)生機械事故,由裝機隊分管副經理牽頭,裝機隊有關人員參加組成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處理。
2、發(fā)生生產責任事故,由調度分管副經理牽頭,事故單位分管副經理、調度室及事故單位有關人員參加組成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處理。
3、發(fā)生輕微事故,由安全副經理牽頭,調度室及有關單位參加組成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處理。
4、重傷及二級非傷亡事故,由經理牽頭,公司安全管理領導組有關人員組成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處理。
5、一級非傷亡事故,由總公司安全生產處牽頭,總公司有關業(yè)務部門參加組成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處理。
㈢事故分析程序
1、機械事故由裝機隊在當天組織分析,把分析結果上報分管副經理。
2、生產責任事故,由調度室在兩天內組織分析,把分析結果上報分管副經理。
3、輕微事故由調度室在兩天內組織分析,把分析結果上報分管副經理。
4、一般事故由安全副經理牽頭,事故單位分管副經理、調度室和事故單位人員參加,三天內組織分析,把分析結果上報經理。
5、重傷、二級傷亡事故由經理主持,安全分管副經理、事故單位分管副經理、事故單位有關人員參加兩天內組織分析。
6、死亡事故、一級非傷亡事故,24小時內由調度室組織,公司經理主持,副經理、總公司有關領導及處室、事故現(xiàn)場有關人員參加分析處理。
㈣責任追究
1、傷亡事故
發(fā)生生產責任死亡事故,對有關責任者按下列規(guī)定追究責任:
⑴事故直接責任者給予留用察看或開除廠籍。
⑵事故主要責任者給與留用察看或降一級罰款500元。
⑶事故間接責任者給予降一級處罰300元。
⑷事故單位主要負責人給予降兩級工資(6個月)或撤職處分。
⑸事故單位分管副經理給予罰款1000元。
2、重傷事故
發(fā)生生產責任重傷事故,對有關責任者按下列規(guī)定追究責任
⑴事故直接主要責任者給予降一級或并留用察看。
⑵事故主要責任者給與留用察看或降一級罰款300元。
⑶事故間接責任者給予降一級處罰300元。
⑷事故單位主在負責人給予警告或記過處分。
⑸事故單位分管副經理給予罰款300元。
3、非傷亡事故
發(fā)生一級非傷亡責任事故,對有關責任者按下列規(guī)定追究責任:
⑴事故直接責任者給予留用察看或降一級處分。
⑵事故直接主要責任者給予降一級或并處罰款300元。
⑶事故間接責任者給予處罰500元。
⑷事故主要責任者給與記過或降一級處分并罰款500元。
⑸事故單位分管副經理給予罰款500元。
4、非傷亡事故
發(fā)生二級非傷亡責任事故,對有關責任者按下列規(guī)定追究責任:
⑴事故直接責任者給予留用察看或降一級處分。
⑵事故直接主要責任者給予降一級或并處罰款300元
⑶事故間接責任者給予處罰300元。
⑷事故單位主要責任給予警告或記過處分。并處罰款300元。
⑸事故單位分管副經理給予罰款300元。
5、事故處理
1、發(fā)生三萬元以上災害性損失,按事故進行分析、追究、處理。
2、凡發(fā)生各類事故未及時向公司調度匯報,拖延8小時以上、12小時以上、24小時以上者,對單位分別處罰2000元、3000元、5000元。對單位負責人罰款100元、200元、300元。
3、對發(fā)生事故后,隱瞞不報、謊報、故意拖延不報、故意破壞事故現(xiàn)場、做假證、偽證或者無正當理由拒絕接受調查,不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者,要追究事故單位負責人的責任,執(zhí)行事故處罰加倍政策。
4、事故調查組提出的事故處理意見和防范措施,由安全部門負責跟蹤落實。
5、為降低事故損失,吸取事故教訓,預防事故發(fā)生,對在搶救處理事故中做出突出貢獻,對預防反思事故提出好的建議、措施、辦法并取得明顯效果的集體和個人,給予一定額的獎勵。
6、事故統(tǒng)計
1、凡發(fā)生事故后,按規(guī)定程序要求進行分析,三日內將事故報告報公司安全副經理。重傷以上事故,一、二級非傷亡事故報總公司安監(jiān)部門。
2、調度室建立非傷亡事故臺帳,并按規(guī)定統(tǒng)計、分析、找出事故發(fā)生規(guī)律,采取得力措施杜絕事故發(fā)生。
7、其他要求
1、發(fā)生事故的單位必須按事故匯報程序和事故分析程序上報調度室,否則,事故分析報告遲報一天罰單位責任人30元。
2、凡在公司內調、外運、地銷生產中,造成外單位人員事故者,由造成事故所在單位,按前述規(guī)定上報。
(三)隱患排查制度
為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強化各級領導和業(yè)務保安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狠抓現(xiàn)場管理,搞好隱患的排查整改,對日常隱患工作做如下規(guī)定:
㈠ 成立組織機構
1、成立組織機構
組長:經理
副組長:各分管副經理
成員:各科室負責人及參加檢查人員
2、下設隱患排查辦公室
辦公室設在調度室
辦公室主任:調度室主任(兼)
辦公室成員:各業(yè)務部門負責人,安全部門全體人員
㈡領導職責
1、分管副經理對隱患排查工作全面負責,落實到科室、單位。分管副經理對所轄范圍內的隱患排查工作負責,隨時組織業(yè)務部門研究隱患問題,采取得力措施。
2、對于難度大,難于解決的隱患,每月由分管經理提交安全辦公會研究。
3、安全副經理每月20日前組織一次有關業(yè)務部門的隱患排查專題會儀,研究公司存在的重大隱患,對查出的隱患做到“項目、措施、資金、負責人、時間”五落實,25日前召開一次經理辦公會,通報隱患排查工作,將隱患排查工作落實到各分管領導,分管領導負責具體落實工作,并對分管范圍內每月填寫的“事故隱患統(tǒng)計表”進行審批。
4、安全管理部門負責對隱患的收集、整理和分級,負責隱患排查工作的監(jiān)督、匯總上報公司,公司認真分選 a 、b級隱患,報總公司計劃科。
㈢隱患標準
1、事故隱患:指生產現(xiàn)場、技術,裝備設施中所存在的可能導致事故的隱患。
2、級別劃分標準:
⑴a級:難度大,公司解決不了、須由總公司、集團公司解決的隱患。
⑵b級:難度較大,各單位解決不了的、須由公司、總公司解決的隱患。
⑶c級:由站、區(qū)、廠、業(yè)務部門必須解決的隱患。
所有a、b級隱患,一律經經理安全辦公室確定,需總公司解決的由公司三日內報總公司。
㈣隱患收集
1、日常工作中,各級管理人員查出的隱患。
2、各類小分隊活動中查出的隱患。
3、上級部門檢查中存在的隱患。
4、各基層生產單位組織,職工自查中查出的隱患。
5、干部下現(xiàn)場查出的隱患。
上述各種檢查中發(fā)現(xiàn)的隱患,由檢查人或單位匯總后報排查辦公室。
㈤隱患復查與處罰
1、隱患的復查由安全管理部門牽頭,有關業(yè)務部門參加,對查出的隱患進行復查,并將復查結果報安全副經理,隱患處理后及時注銷。
2、對于各單位使用的設備、設施發(fā)生的隱患,處罰隱患單位或責任者,不按時整改的隱患,處罰單位500元,單位負責人200元。
3、凡不按時處理的隱患,二次下“三定表”或隱患卡,再次不處理者,對單位和負責人加一倍處罰。
4、如隱患復查弄虛作假,不負責任者,按情節(jié)輕重,隱患大小給予500-1000元處罰。
第7篇 選礦廠班組事故分析處理制度
為強化事故管理工作,全面掌握事故情況,查明事故原因,吸取事故教訓,研究分析事故發(fā)生規(guī)律,及時采取針對性措施,確保安全生產,特制定本制度。
一、 對班組發(fā)生的事故,無論大小或未遂,一律按事故分析的原則,組織班組有關人員召開事故分析會,本著事故的原因追查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人未分析清楚不放過、沒有制定安全防范措施不放過、事故責任人和員工未受不到教育不放過的“四不放過”原則,認真執(zhí)行。
二、 對發(fā)生事故的原因和有關責任人要認真調查,分清事故的責任。
三、對事故要根據(jù)分析情況制定出相應的防范措施,查找造成事故的因素,認真總結經驗,防止同類事故的發(fā)生。
四、 通過事故分析會,讓違章作業(yè)人員,事故責任人員,和班組人員受到教育,使事故責任人員認識到事故的危害性,使大家通過分析找出自己在工作中的缺點和不足。
五、 對事故分析要認真記錄,形成材料并存檔。
六、凡是發(fā)生事故的班組,不論事故大小,傷勢輕重,事故單位班組長要在兩天內填寫工傷事故報告表報廠安全組,并要組織發(fā)生事故的班組成員,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立即召開事故分析會,查清事故發(fā)生的原因,分析清楚事故責任人,提出對事故責任人的處理。意見,制定預防類似事故再次發(fā)生的措施,并及時報告廠安全組。
七、對事故責任人必須及時按照有關管理規(guī)定,對照相關條款,做出處理決定,并上報工段。
八、 員工發(fā)生工傷事故,班組遲報和隱瞞、不報以及有關人員弄虛作假、推卸責任、嫁禍于人、袒護、包庇事故責任者,要追究責任,責任班組和責任人要受到經濟處罰或紀律處分。
九、 員工發(fā)生工傷事故,不按規(guī)定時間報告或隱瞞事故不報的,事后傷情發(fā)作,要求補報工傷,一律不按工傷對待。
十、事故報告后出現(xiàn)新情況的,應當及時補報。
第8篇 機電事故分析追查制度
1.據(jù)《煤炭工業(yè)企業(yè)設備管理規(guī)程》以及《石橋煤業(yè)機電設備管理辦法》的規(guī)定,為加強我礦機電、運輸事故管理,保證機電、運輸系統(tǒng)安全、正常運行,特制定本制度。
2.凡礦屬各單位,在生產、施工過程中發(fā)生的機電、運輸設備事故,應按本辦法有關規(guī)定進行登記、調查、分析、處理、統(tǒng)計和報告。因機電、運輸事故,造成人身傷亡時,應按有關規(guī)定處理、上報,因其它災害事故造成的機電、運輸設備損壞,不作為機電、運輸事故統(tǒng)計。
3.機電、運輸事故按其影響生產、施工的時間,造成損失的程度和性質,分為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三種。
(1)國產設備機電事故類別的劃分:
第一:一般事故(具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為一般事故)
a、造成設備直接經濟損失價值在0.1—2萬元者。
b、地面工廠造成車間供電中斷1—4小時者。
c、3千伏以上變配電設備誤停、送電者。
d、壓風機風缸、風包及風管爆炸或風缸搗毀,膠帶、電纜或電氣設備著火等惡性事故,造成經濟損失不到或達到一般事故程度者。
第二:重大事故(具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為重大事故)
a、造成設備直接損失價值在50-100萬元者。
b、主排水泵停泵,造成泵房進水或淹泵者。
c、全礦井停電10分鐘以上者,工廠全廠停電30分鐘至2天者,影響全礦生產16-32小時者。
d、皮帶、電纜或電氣設備著火,3千伏級及以上變配電設備誤停、送電,壓風機風缸、風包及風管爆炸或風缸搗毀,造成經濟損失超過一般事故程度者。
e、主扇風機及分區(qū)扇風機停風時間超過20分鐘及以上者。
第9篇 煤礦事故分析處理制度
為了加強事故管理工作,全面掌握事故情況,查明事故原因,吸取事故教訓,研究分析事故發(fā)生規(guī)律,及時采取針對性措施,確保安全生產,特制定如下規(guī)定:
1、制度的建立,是為了有效防止和杜絕同類事故的發(fā)生,保證安全生產的正常運行。
2、當班發(fā)生事故后,首先由當班安全員、跟班隊干及班組長查證事故現(xiàn)象、事故性質、事故種類、事故原因、區(qū)別屬什么樣的事故。
3、按照事故的性質及時向有關部門匯報。
4、下班后,及時在隊組管理機構的組織下,由隊長負責組織進行事故分析,建立事故分析臺賬。
5、通過分析,分清責任,做出具體處理意見,通報全隊,并制定防范措施。
6、對于事故的分析,要在有效的時間內,認真落實,不拖延或謊報和隱瞞真相,一經查出嚴加重處,同時制定防范措施。
7、事故處理按公司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10篇 機電事故分析追查制度范本
1.據(jù)《煤炭工業(yè)企業(yè)設備管理規(guī)程》以及《石橋煤業(yè)機電設備管理辦法》的規(guī)定,為加強我礦機電、運輸事故管理,保證機電、運輸系統(tǒng)安全、正常運行,特制定本制度。
2.凡礦屬各單位,在生產、施工過程中發(fā)生的機電、運輸設備事故,應按本辦法有關規(guī)定進行登記、調查、分析、處理、統(tǒng)計和報告。因機電、運輸事故,造成人身傷亡時,應按有關規(guī)定處理、上報,因其它災害事故造成的機電、運輸設備損壞,不作為機電、運輸事故統(tǒng)計。
3.機電、運輸事故按其影響生產、施工的時間,造成損失的程度和性質,分為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三種。
(1)國產設備機電事故類別的劃分:
第一:一般事故(具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為一般事故)
a、造成設備直接經濟損失價值在0.1—2萬元者。
b、地面工廠造成車間供電中斷1—4小時者。
c、3千伏以上變配電設備誤停、送電者。
d、壓風機風缸、風包及風管爆炸或風缸搗毀,膠帶、電纜或電氣設備著火等惡性事故,造成經濟損失不到或達到一般事故程度者。
第二:重大事故(具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為重大事故)
a、造成設備直接損失價值在50-100萬元者。
b、主排水泵停泵,造成泵房進水或淹泵者。
c、全礦井停電10分鐘以上者,工廠全廠停電30分鐘至2天者,影響全礦生產16-32小時者。
d、皮帶、電纜或電氣設備著火,3千伏級及以上變配電設備誤停、送電,壓風機風缸、風包及風管爆炸或風缸搗毀,造成經濟損失超過一般事故程度者。
e、主扇風機及分區(qū)扇風機停風時間超過20分鐘及以上者。
第三:特大事故(具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為特大事故)
a、造成設備直接損失價值超過100萬元者。
b、因機電、運輸事故引起的淹井、著火、瓦斯爆炸、停電造成全礦停止生產32小時以上者。
c、地面工廠車間供電中斷7天以上或全廠中斷供電2天以上者。
d、主扇風機和分區(qū)扇風機停止供風30分鐘以上者。
(2)進口設備機電事故類別的劃分:
第一:一般事故:造成設備直接損失價值在5—50萬元者。
第二:重大事故:造成設備直接損失價值在50-100萬元者。
第三:特大事故:造成設備直接損失價值在100萬元以上者。
4.機電運輸事故發(fā)生后,除積極組織搶修外,應由現(xiàn)場負責人向生產辦機電組、調度室、駐礦安檢處匯報。
5、機電事故追查:2小時以下事故由隊內組織追查,事故報告隊內留存,已備檢查。2~4小時事故由生產辦機電組組織追查,事故報告報處領導審核批準后,生產班機電組留存。4小時以上機電事故由機電礦長組織追查,事故報告報礦領導審核批準后,生產辦機電組留存。下發(fā)事故單位。
6、事故追查參加單位:一般事故由生產指揮中心組織,駐礦安檢處、生產辦機電組、事故單位參加;重大機電運輸事故由機電礦長、機電副總組織,駐礦安檢處、生產辦機電組、事故單位參加;特大機電運輸事故及由此造成的人身傷亡事故,由神東公司機電動力部門和安檢局組織有關單位進行分析、追查、處理,結果上報公司,下發(fā)事故單位。
7.事故現(xiàn)場人員必須如實反映事故經過,不得偽造事故現(xiàn)場、隱瞞編造事故情節(jié)。
8.對事故的追查必須堅持“四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不明確不放過;對責任者未經處理和責任者和群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防范措施不放過。
9.對事故責任單位和責任人要根據(jù)責任大小、情節(jié)輕重和造成的后果,給予通報批評、罰款、行政處分,以至追究刑事責任。
10.罰款處罰標準:一般機電運輸事故,酌情罰事故單位100—1000元,罰事故單位領導100—500元,罰事故直接責任人100—500元;重大機電運輸事故,酌情罰事故單位500—10000元,罰事故單位領導200—1000元,罰事故直接責任人500—1000元;特大機電運輸事故的處罰,根據(jù)直接經濟損失按照事故追查結果,由公司機電動力部門決定。對于不如實反映事故經過,偽造事故現(xiàn)場、隱瞞編造事故情節(jié)者,要加倍處罰。
11.發(fā)生事故后,要將事故情況及時在調度會上通報,以便其它單位共同接受教訓。
12.機電運輸事故統(tǒng)計指標說明:
⑴設備故障停機率動性 = 設備故障停機時間/(運轉時間+故障停運時間)×100% (時間單位均為臺時)
⑵影響產量 = 單位時間平均實際產量 × 影響時間
⑶直接損失價值:即修復損壞設備耗用的人工、材料及配件費用,或重置設備價格。
⑷設備事故率 = 設備事故影響當期產量/當期計劃產量×100%
⑸主要設備事故頻率 = 主要生產設備全年發(fā)生事故次數(shù)/全年主要生產設備開動臺班數(shù)。
第11篇 觸電傷亡事故分析、統(tǒng)計、上報制度
(1)凡在農村發(fā)生的人身觸電傷亡事故,均需按規(guī)程要求進行調查、分析、上報,不得拖延,更不準隱瞞不報或借口拒報。
(2)事故發(fā)生后,電工應立即采取搶救措施,保護現(xiàn)場,防止事故擴大,并盡快報告鄉(xiāng)供電所。供電所接到事故報告后,必須立即派人趕到現(xiàn)場,協(xié)助電工進行緊急救護,并向鄉(xiāng)(鎮(zhèn))政府、縣(市)供電局報告。
(3)事故調查分析必須弄清以下幾點:
1)觸電原因及經過。
2)死傷者的姓名、住址、性別、年齡、觸電時間、地點等。
3)事故性質。
4)觸電部位及灼傷情況。
5)漏電保護器安裝運行情況。
6)搶救經過及方法。
7)設備損壞方法。
(4)在弄清基本情況后,應根據(jù)收集到的資料,包括記錄、實物、照片等會同事故見證人、事故單位代表、政法部門代表等共同分析鑒定,如事故與電氣設備的質量或安裝工藝有關,還邀請有關制造廠家、安裝單位參加分析。找出事故原因,確定事故性質,查明事故責任,按有關規(guī)定提出處理意見,并報主管部門審批。
凡發(fā)生人身觸電事故,均需遵循“三不放過的”的原則,查明事故原因,制訂落實反事故措施,使事故責任人和當?shù)厝罕娖毡閻鄣浇逃?,杜絕類似事故的發(fā)生。
第12篇 觸電傷亡事故分析統(tǒng)計上報制度
(1)凡在農村發(fā)生的人身觸電傷亡事故,均需按規(guī)程要求進行調查、分析、上報,不得拖延,更不準隱瞞不報或借口拒報。
(2)事故發(fā)生后,電工應立即采取搶救措施,保護現(xiàn)場,防止事故擴大,并盡快報告鄉(xiāng)供電所。供電所接到事故報告后,必須立即派人趕到現(xiàn)場,協(xié)助電工進行緊急救護,并向鄉(xiāng)(鎮(zhèn))政府、縣(市)供電局報告。
(3)事故調查分析必須弄清以下幾點:
1)觸電原因及經過。
2)死傷者的姓名、住址、性別、年齡、觸電時間、地點等。
3)事故性質。
4)觸電部位及灼傷情況。
5)漏電保護器安裝運行情況。
6)搶救經過及方法。
7)設備損壞方法。
(4)在弄清基本情況后,應根據(jù)收集到的資料,包括記錄、實物、照片等會同事故見證人、事故單位代表、政法部門代表等共同分析鑒定,如事故與電氣設備的質量或安裝工藝有關,還邀請有關制造廠家、安裝單位參加分析。找出事故原因,確定事故性質,查明事故責任,按有關規(guī)定提出處理意見,并報主管部門審批。
凡發(fā)生人身觸電事故,均需遵循“三不放過的”的原則,查明事故原因,制訂落實反事故措施,使事故責任人和當?shù)厝罕娖毡閻鄣浇逃?杜絕類似事故的發(fā)生。
第13篇 檢測事故分析制度范本
(一) 在檢測過程中發(fā)現(xiàn)有不合格現(xiàn)象時,必須仔細分析產生不合格原因,防止承建工程中出現(xiàn)的不合格品的非預期使用、安裝或投入下道工序,以保證工程的質量。
(二) 當發(fā)現(xiàn)檢測結果不合格時,試驗人員立即向試驗室技術負責人匯報,通知施工負責人,停止該部分工程的繼續(xù)施工,并做好標識,等待重新檢定的結果再決定如何處理。
(三) 試驗室技術負責人組織試驗人員對該部分重新進行檢測,如有可能換用同類型的其它儀器進行檢測,并親自監(jiān)督所有操作過程和數(shù)據(jù)整理過程。
(四) 如復檢結果合格,由試驗室技術負責人召集參與該試驗的人員了解分析,確定第一次可能產生不合格現(xiàn)象的原因,分析是否是由檢測操作失誤、儀器失準、數(shù)據(jù)整理錯誤等原因造成。如有必要,再做一次重復試驗。當確定是由檢測工作自身的失誤而導致不合格現(xiàn)象的出現(xiàn),試驗室出具書面說明報告,并通知有關施工技術負責人可以正常施工。試驗室技術負責人必須采取有效措施,加強人員教育、嚴守操作規(guī)程、按要求檢定儀器設備,以防下次再出現(xiàn)類似情況。
(五) 復檢不合格,確定該部分為不合格品。試驗室出具書面報告,報總工等按不合格品進行處理。由總工、施工技術負責人、質檢工程師、專業(yè)工程師、試驗室人員等對不合格品進行評審,確定處置辦法。
(六) 不合格品按要求進行糾正和預防。以達到原要求并采取措施預防再次出現(xiàn)該現(xiàn)象。
第14篇 鍋爐房事故分析制度
一、 鍋爐的受壓部件在使用中或試壓時破裂,使壓力在瞬間內降至對于外界大氣壓力的事故。
二、 由于鍋爐受壓部件嚴重損壞(如筒殼變形、管端或焊縫泄露和爆管等),附件損壞或爐膛爆炸等,被迫停止運行,必須進行修理的事故。
三、 損壞程度不嚴重,不需要停止運行進行的修理事故。
四、 司爐工違反勞動紀律或技術不成熟,違章作業(yè),沒有定期檢修及檢修質量不好,無水質處理或水質處理不符合要求以及其它由于管理不善所造成的事故。
五、 鍋爐安全附件不全、不靈所造成的事故。
事故分析完畢后,應立即采取措施,填入事故記錄簿。
第15篇 某選礦廠班組事故分析處理制度
為強化事故管理工作,全面掌握事故情況,查明事故原因,吸取事故教訓,研究分析事故發(fā)生規(guī)律,及時采取針對性措施,確保安全生產,特制定本制度。
一、 對班組發(fā)生的事故,無論大小或未遂,一律按事故分析的原則,組織班組有關人員召開事故分析會,本著事故的原因追查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人未分析清楚不放過、沒有制定安全防范措施不放過、事故責任人和員工未受不到教育不放過的“四不放過”原則,認真執(zhí)行。
二、 對發(fā)生事故的原因和有關責任人要認真調查,分清事故的責任。
三、對事故要根據(jù)分析情況制定出相應的防范措施,查找造成事故的因素,認真總結經驗,防止同類事故的發(fā)生。
四、 通過事故分析會,讓違章作業(yè)人員,事故責任人員,和班組人員受到教育,使事故責任人員認識到事故的危害性,使大家通過分析找出自己在工作中的缺點和不足。
五、 對事故分析要認真記錄,形成材料并存檔。
六、凡是發(fā)生事故的班組,不論事故大小,傷勢輕重,事故單位班組長要在兩天內填寫工傷事故報告表報廠安全組,并要組織發(fā)生事故的班組成員,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立即召開事故分析會,查清事故發(fā)生的原因,分析清楚事故責任人,提出對事故責任人的處理。意見,制定預防類似事故再次發(fā)生的措施,并及時報告廠安全組。
七、對事故責任人必須及時按照有關管理規(guī)定,對照相關條款,做出處理決定,并上報工段。
八、 員工發(fā)生工傷事故,班組遲報和隱瞞、不報以及有關人員弄虛作假、推卸責任、嫁禍于人、袒護、包庇事故責任者,要追究責任,責任班組和責任人要受到經濟處罰或紀律處分。
九、 員工發(fā)生工傷事故,不按規(guī)定時間報告或隱瞞事故不報的,事后傷情發(fā)作,要求補報工傷,一律不按工傷對待。
十、事故報告后出現(xiàn)新情況的,應當及時補報。
第16篇 事故分析追查制度
為保證機電設備安全運轉和人身安全,對發(fā)生各種機電事故,必須認真地進行分析追查,以便從中吸取教訓,杜絕同類事故再發(fā)生。
1、凡發(fā)生的機電事故均要作好原始記錄,及時進行分析。
2、對各種機電事故影響時間和范圍分別進行追查和分析和追查,必須對責任單位和負責人進行處罰。
3、事故影響一個隊,其時間達30分鐘至一個小時者,由機電隊長和包機組長親自召集有關隊員進行分析追查。
4、事故影響在2小時以上者,由隊長分析追查,并將分析結果報機電科。
5、事故影響全礦時間達30分鐘,設備損壞值在500元以上構成機電事故,由分管礦長、調度室、安全科、機電科負責人參加,進行分析追查,并將追查結果書面報有關領導及部門。
6、凡屬符合工傷的人身事故,不論輕重一律由安全科、調度室、機電科負責與事故有關人員參加,進行追查分析,并將分析結果報分管礦長,必須在24小時內呈報工傷。
7、凡是重大惡性事故(如燒電機、斷大軸、觸電著火、主扇停風等),不論造成后果與否,一律由調度室、安全科、機電科組織有關科隊及有關人員,進行認真的追查分析,并將分析結果書面報送有關領導。
8、電氣事故一般由分管電氣的工程師進行追查分析,制定今后措施,吸取教訓,提出意見,報有關科室處理。
9、對發(fā)生的事故,必須及時追查分析,做到小事故不隔班,大事故不隔天,機電調度有權督促。
10、為了盡量減少機電事故,加強機電事故管理工作,對已發(fā)生的事故必須做到三不放過。
⑴、事故發(fā)生的原因找不出不放過。
⑵、事故發(fā)生后沒有制定防止事故再發(fā)生的防范措施不防過。
⑶、事故的責任者不明確和群眾受不到教育不放過。
第17篇 防治水預案事故分析制度
根據(jù)《煤礦安全規(guī)程》煤礦企業(yè)應查明礦區(qū)和礦井的水文地質條件,編制中長期防治水規(guī)劃的年度防治水計劃,并組織實施。因此我礦特制定防治水預案及事故分析制度。
(一)成立專門的防治水領導組:
組長由礦長礦長擔任;
副組長由總工程師、副礦長擔任;
成員由各科室科長、現(xiàn)場跟班人員組成,井下防治水以生產技術科長為領導和其他人員組成;地面防治水由綜合辦主任帶領后勤人員組成。
組長負責防治水方面的全面領導工作,副組長負責安全措施的落實及鉆探工具的準備工作,并要組織調查摸清本礦水文地質資料,掌握礦區(qū)內水患情況,全體成員要認真負責監(jiān)督執(zhí)行并積極協(xié)助配合,技術科負責防治方法的指導及詳細安排,防治水人員要依照安全措施要求,嚴格進行防治水工作。
(二)雨季前要由地面防治水組對我礦采空區(qū)的地表裂縫情況進行調查,挖排洪溝并清理原有的防洪設施,備好充足的防洪物資,防止地表水灌入坑下。
(三)由井下防治組在雨季對井下有水患威脅的地點加強水文觀察,疏通排水溝,加強排水設備、管路的檢查,要始終保持完好。
(四)調度室值班人員在指揮安全生產時,要認真堅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則,必須保證不少于90米的探水距離。立足先安全后生產,對采煤工作面都要在作業(yè)規(guī)程中寫出水文地質情況,并提出防范措施意見。經審查批準后,方可進行掘進、回采工作,對于回采工作面,在回采前必須清楚工作面的斷層、陷落柱、老空等情況,并寫出水文地質情況報有關部門后執(zhí)行。
(五)探放水與采掘發(fā)生矛盾時,必須先探放水,消除水患后再生產,在探放水地區(qū),必須明確定出探水警戒線,并準確繪制在采掘工程平面圖上,探放水過程中,嚴格掌握鉆孔超前距離,進鉆時發(fā)現(xiàn)煤質松軟,片幫、鉆孔中水位、水量突然增大等異常情況時,必須立即停止鉆探,不準拔出鉆桿,立即向礦調度室值班人員匯報并采取有效的防透水措施,如發(fā)現(xiàn)情況危急時,立即撤出受水災威脅地區(qū)人員,然后采取措施處理。
(六)加強地面地質勘探工作,采用地面充填裂縫、塌陷、查堵搬縫的常規(guī)辦法,對采空區(qū)的裂縫、廣度進行調查,并在雨季前充填處理完畢,預防大氣降水危害礦井。
(七)在礦井的邊界開采時,必須留設距礦界邊至少20米的保護煤柱,確保礦與礦之間40米隔水保護煤柱。
(八)相鄰采區(qū)之間至少保證留設20米的保安煤柱
(九)機電科保證副井底主水倉水泵經常保持完好,水泵工24小時值班,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匯報,進行處理,保證主、副水泵能夠同時正常運行,兩趟管路完好無損。對水倉淤泥的清理工作要定期進行,保護水倉正常容積。
(十)在發(fā)生水害后要立即對水害發(fā)生的地點及原因進行認真分析,找出原因制定搶險救災方案。
(十一)成立由礦長領導、安全副礦長和總工程師等組成的事故分析領導組,對水害進行分析。
(十二)發(fā)生突水事故時,由井下防治水組迅速找到水源,撤出受水害威脅的地區(qū)的工作人員。
(十三)根據(jù)不同地點,不同水源由探放水辦公室制定安全措施及排水方案。
(十四)由井下、井上防治水小組及時實施,防止水患事故擴大。
(十五)水患治理后,要立即寫出書面總結,指導礦井的安全生產。
第18篇 鍋爐房事故分析制度范本
一、 鍋爐的受壓部件在使用中或試壓時破裂,使壓力在瞬間內降至對于外界大氣壓力的事故。
二、 由于鍋爐受壓部件嚴重損壞(如筒殼變形、管端或焊縫泄露和爆管等),附件損壞或爐膛爆炸等,被迫停止運行,必須進行修理的事故。
三、 損壞程度不嚴重,不需要停止運行進行的修理事故。
四、 司爐工違反勞動紀律或技術不成熟,違章作業(yè),沒有定期檢修及檢修質量不好,無水質處理或水質處理不符合要求以及其它由于管理不善所造成的事故。
五、 鍋爐安全附件不全、不靈所造成的事故。
事故分析完畢后,應立即采取措施,填入事故記錄簿。
第19篇 交通事故分析倒查制度
1. 為了認真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減少一般事故,避免重特大事故的發(fā)生,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制定本制度。
2. 發(fā)生事故要搶救傷員,保護現(xiàn)場,迅速報案,不得逃逸,事故發(fā)生后,不推諉,不回避,實事求是,主動認真檢查,從中吸取教訓,杜絕類似事故再次發(fā)生。
3. 事故發(fā)生后,要及時上報,不得隱瞞不報,凡發(fā)生事故立即啟動“晉陽選煤廠交安委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處理預案”了解事故經過,查找隱患,堵塞漏洞,加強防范措施。
4. 對交通安全重視不夠、管理不善發(fā)生重大交通事故的單位,要追究領導和有關人員責任。
5. 認真落實交通安全承包責任制,對本廠發(fā)生交通事故的部門要嚴格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即發(fā)生事故的原因查不清不放過,發(fā)生事故的責任人沒有受到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沒有落實不放過,有關人員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逐級追查,認真分析事故原因,教育駕駛人員從中吸取教訓,定出整改措施。
第20篇 事故分析查處制度
一、事故的匯報
1、報告內容要詳細。包括事發(fā)單位、時間、地點、傷亡程度、初步分析事故的原因、報告人姓名、電話等。
2、報告要迅速。
3、按照匯報程序逐級匯報。
二、事故處理要求
1、事故調查的目的
事故調查的目的是為了搞清事故的情況,從思想上、管理上和技術上查明事故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吸取事故教訓,防止類似事故發(fā)生。
2、事故調查的主要任務
查清事故發(fā)生的主要經過,找出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責任,吸取事故教訓、提出預防措施、防止類似事故發(fā)生。
3、事故調查組的組成
(1)輕傷、重傷事故,由公司分管安全經理牽頭組織安全生產技術部、武保部等相關部門人員組成調查組,進行分析。
(2)傷亡事故,由公司安全生產技術部會同礦區(qū)、集團公司安監(jiān)部門、公安部門等組成調查組,進行分析調查。
(3)重大傷亡事故,由公司安全生產技術部會同市、集團公司安監(jiān)處、公安部門等組成調查組,進行分析調查。
三、事故調查程序
1、傷員的搶救與現(xiàn)場保護。事故發(fā)生后,首先要對傷員進行搶救,疏散被困人員,防止事態(tài)擴大。同時要保護好事故現(xiàn)場的有關物體、痕跡等。
2、收集有關有關資料和證明材料。包括:物證收集、事故事實材料收集、證人材料收集、事故現(xiàn)場攝影等。
四、事故原因分析
首先,要認真整理分析、研究調查材料,如實反映客觀情況,切記主管臆斷。分析原因時,要從直接原因入手。(如機械、環(huán)境、物質和人的不安全行為入手。)逐步深入到間接原因,逐步機械分析,找出事故的主要原因。
五、事故責任認定
對事故責任認定,必須以嚴肅認真的態(tài)度對待。要根據(jù)事故調查的所確認的事實,通過對直接原因和間接原因的分析,確定事故的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在此基礎上,根據(jù)事故發(fā)生過程中所起到的的不同作用,再確定事故的主要責任人。最后根據(jù)事故后果的責任者應付的責任,提出處理意見和防范措施。
六、寫出事故分析報告
調查組在完成上述工作后,根據(jù)調查的內容寫出書面調查報告。報告內容包括:事故經過、具體事實、原因分析、結論意見、責任分析、處理意見、防范措施等內容。
七、事故的處理
事故處理應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調查和處理,即:對事故發(fā)生的原因不查清不放過、對事故責任者和廣大員工未受到教育不放過、對事故責任者未受到處理不放過、未采取防范措施和事故隱患不整改不放過。
八、事故的分類
(一)按事故嚴重程度分:
1、輕傷事故:指只有輕傷事故
2、重傷事故:指有重傷沒有死亡事故
3、死亡事故:指一次死亡1-2人事故
4、重大死亡事故:指一次死亡3-9人事故
5、特大傷亡事故:指一次死亡10人以上事故(含10人)
(二)按事故類別分:
1、高處墜落事故
2、觸電事故
3、物體打擊事故
4、機械傷害事故
5、起重傷害事故
6、坍塌事故
7、車輛傷害事故
8、火災事故
9、中毒窒息事故
10、其他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