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錄
有哪些
車庫防火制度和司機防火制度是保障車輛安全和人員生命財產(chǎn)安全的重要舉措,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 設備設施管理
2. 操作規(guī)程執(zhí)行
3. 應急預案制定
4. 員工培訓與教育
內容是什么
1. 設備設施管理:車庫內應配備合格的消防設備,如滅火器、自動噴水系統(tǒng)等,并定期進行檢查維護,確保其功能正常。司機則需要了解車輛的電氣系統(tǒng),避免過度充電或短路引發(fā)火災。
2. 操作規(guī)程執(zhí)行:車庫內禁止吸煙、使用明火,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司機在駕駛過程中需遵守安全操作規(guī)程,如定期檢查車輛油路、電路,防止因操作不當引發(fā)火災。
3. 應急預案制定:車庫應有明確的火災疏散路線和應急響應程序,定期組織演練,確保在緊急情況下能夠迅速、有序地撤離。司機也應掌握基本的自救和互救知識,遇到火情時能冷靜應對。
4. 員工培訓與教育:定期對車庫工作人員和司機進行防火知識培訓,提高他們的防火意識和應急處理能力。
規(guī)范
車庫防火制度的實施需嚴格遵守國家消防法規(guī),建立完善的防火責任制,明確各崗位職責。司機防火制度則要求每位司機簽訂防火責任書,承諾遵守相關規(guī)定,違反者將受到相應處罰。
重要性
車庫和司機的防火制度對于預防火災事故、保護人員安全及財產(chǎn)不受損失至關重要。一個健全的防火體系可以降低火災風險,減少潛在的經(jīng)濟損失,同時也能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形成良好的安全文化氛圍。因此,我們必須高度重視防火制度的制定與執(zhí)行,將其視為日常運營中的核心環(huán)節(jié),以確保車庫和行車過程中的消防安全。
車庫防火制度、司機防火制度范文
第1篇 車庫防火制度、司機防火制度
(一)停車庫防火安全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車庫內不準存放汽油、柴油、酒精等易燃易爆品,不準堆放其他雜物。
2、車庫內嚴禁停放裝載易燃、易爆物品的車輛。
3、車庫內嚴禁吸煙和明火作業(yè),無關人員禁止入內。
4、車庫內的電器及照明設施應符合電氣安裝規(guī)范要求,采取防暴措施,以保證防火安全。
5、車庫內不準人員留宿,不準用可燃材料搭建設施。
6、在辦公區(qū)內停放車輛不得堵塞消防安全通道和堵壓消火栓,車輛之間應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并應留有足以保證調車的寬度。
7、嚴禁在車庫范圍內加注燃油和排除油電系統(tǒng)故障。
8、保養(yǎng)維修車輛時,用過的油棉紗等廢棄物,必須及時清理,不準存放在車庫內。
9、車庫車輛應與其他設施進行防火分隔,庫內不準設辦公室,不準存放其他設備,使用電器應采取防火措施。
10、特種車輛與其配套設備必須分庫保管。中間應設防火隔斷,其互通部位應設常閉防火門。
(二)入庫的機動車輛和其他特種車輛,必須符合下列防火要求:
1、車輛的電氣線路絕緣必須完好,不得被擠壓。帶電線路接線端頭必須牢固緊定,不得松動脫落,各種線路須與灼熱部位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
2、車輛燃油系統(tǒng)必須嚴密,不得漏油,出現(xiàn)故障時應及時處置。
3、駕駛室、車箱車門(包括安全疏散門),必須開關靈活、門鎖完好。
4、車輛必須按滅火器配置標準配置滅火器:指揮車、防爆和低污染貨車車輛配置4公斤滅火器2具。
(三)使用單位和司機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1、嚴格執(zhí)行機動車安全操作規(guī)程,經(jīng)常檢查車輛油路。
2、機動車在行使里程中,嚴禁往汽化器內直接注入汽油。
3、機動車電瓶充電必須送至充電間進行,嚴禁在機動車上直接充電。
4、給機動車加油時,不得吸煙和使用明火。
5、檢修機動車應在專用修理間或安全地點進行。為發(fā)動機保潔時,必須切斷全車電源,嚴禁用明火烘烤發(fā)動機和在車上進行焊補作業(yè)。
6、車輛入庫后,司機要進行防火安全檢查,確認安全后,方可離開。
7、車輛發(fā)生火災時,應采取應急措施疏散人員并及時撲救。
(四)汽車修理與保養(yǎng)防火安全管理,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機件清洗作業(yè)
(1)作業(yè)場地周圍不得進行明火作業(yè),并嚴禁吸煙。
(2)在清洗機件過程中,不得啟閉電氣開關,以防引爆油蒸汽。
(3)作業(yè)時要打開門窗,加強通風。
(4)廢棄油要倒入專用安全容器中。
(5)作業(yè)時禁止使用鐵刷,以防止機件互相碰撞打火。
(6)室內有油蒸汽時,不得發(fā)動試車。
2、電瓶充電室及充電作業(yè)
(1)充電室必須設有敞開的氣孔或天窗,窗口上部應與室內平頂平齊,以免氫氣在頂部積聚。
(2)充電室門窗應向外開啟,以利泄爆。機械排風系統(tǒng)應獨立設置,并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3)室內電氣設備應符合防爆、防腐蝕要求。
(4)儲存硫酸和配置電解液應在專用房間內進行,要防止硫酸與木材、布等有機物接觸產(chǎn)生化學反應,釋放熱量。
(5)在充電室使用的扳手等工具應為銅制,并在手柄上包上絕緣層,以免不慎碰到電瓶樁頭,產(chǎn)生電弧火花。
(6)充電時不宜采用過大電流,以免電瓶過熱。
(7)充電時電瓶加液蓋必須擰下,使放出的氫氣自由逸出。
(8)測定充電是否完成,必須采用電解液化重計,嚴禁直接在電瓶樁頭“擦火”或以其他不安全方法測試。
第2篇 車庫防火制度
第一條車庫內防火要求
1、車庫內不準存放汽油、柴油、酒精等易燃易爆品,不準堆放其他雜物。
2、車庫內嚴禁停放裝載易燃、易爆物品的車輛。
3、車庫內嚴禁吸煙和明火作業(yè),無關人員禁止入內。
4、車庫內的電器及照明設施應符合電氣安裝規(guī)范要求,采取防爆措施,以保證防火安全。
5、車庫內不準人員留宿,不準用可燃材料搭建設施。
6、在辦公區(qū)內停放車輛不得堵塞消防安全通道和堵壓消火栓,車輛之間應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并應留有足以保證調車的寬度。
7、嚴禁在車庫范圍內加注燃油和排除油電系統(tǒng)故障。
8、保養(yǎng)維修車輛時,用過的油棉紗等廢棄物,必須及時清理,不準存放在車庫內。
第二條 入庫的機動車輛和其他特種車輛,必須符合下列防火要求:
1、車輛的電氣線路絕緣必須完好,不得被擠壓。帶電線路接線端頭必須緊固,不得松動脫落,各種線路須與灼熱部位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
2、車輛燃油系統(tǒng)必須嚴密,不得漏油,出現(xiàn)故障時應及時處置。
3、駕駛室、車箱車門(包括安全疏散門),必須開關靈活、門鎖完好。
4、車輛必須按滅火器配置標準配置滅火器。
第三條 使用單位和司機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1、嚴格執(zhí)行機動車安全操作規(guī)程,經(jīng)常檢查車輛油路。
2、機動車在行使里程中,嚴禁往汽化器內直接注入汽油。
3、機動車電瓶充電必須送至充電間進行,嚴禁在機動車上直接充電。
4、給機動車加油時,不得吸煙和使用明火。
5、檢修機動車應在專用修理間或安全地點進行。為發(fā)動機保潔時,必須切斷全車電源,嚴禁用明火烘烤發(fā)動機和在車上進行焊補作業(yè)。
6、車輛入庫后,司機要進行防火安全檢查,確認安全后,方可離開。
7、車輛發(fā)生火災時,應采取應急措施疏散人員并及時撲救。
8、車輛不得裝載易燃易爆危險物品。
第四條 汽車修理與保養(yǎng)防火安全管理,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機件清洗作業(yè)
(1)作業(yè)場地周圍不得進行明火作業(yè),并嚴禁吸煙。
(2)在清洗機件過程中,不得啟閉電氣開關,以防引爆油蒸汽。
(3)作業(yè)時要打開門窗,加強通風。
(4)廢棄油要倒入專用安全容器中。
(5)作業(yè)時禁止使用鐵刷,以防止機件互相碰撞打火。
(6)室內有油蒸汽時,不得發(fā)動試車。
2、電瓶充電室及充電作業(yè)
(1)充電室必須設有敞開的氣孔或天窗,窗口上部應與室內平頂平齊,以免氫氣在頂部積聚。
(2)充電室門窗應向外開啟,以利泄爆。機械排風系統(tǒng)應獨立設置,并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3)室內電氣設備應符合防爆、防腐蝕要求。
(4)儲存硫酸和配置電解液應在專用房間內進行,要防止硫酸與木材、布等有機物接觸產(chǎn)生化學反應,釋放熱量。
(5)在充電室使用的扳手等工具應為銅制,并在手柄上包上絕緣層,以免不慎碰到電瓶樁頭,產(chǎn)生電弧火花。
(6)充電時不宜采用過大電流,以免電瓶過熱。
(7)充電時電瓶加液蓋必須擰下,使放出的氫氣自由逸出。
(8)測定充電是否完成,必須采用電解液化重計,嚴禁直接在電瓶樁頭“擦火”或以其他不安全方法測試。
第3篇 車庫防火制度范本
第一條車庫內防火要求
1、車庫內不準存放汽油、柴油、酒精等易燃易爆品,不準堆放其他雜物。
2、車庫內嚴禁停放裝載易燃、易爆物品的車輛。
3、車庫內嚴禁吸煙和明火作業(yè),無關人員禁止入內。
4、車庫內的電器及照明設施應符合電氣安裝規(guī)范要求,采取防爆措施,以保證防火安全。
5、車庫內不準人員留宿,不準用可燃材料搭建設施。
6、在辦公區(qū)內停放車輛不得堵塞消防安全通道和堵壓消火栓,車輛之間應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并應留有足以保證調車的寬度。
7、嚴禁在車庫范圍內加注燃油和排除油電系統(tǒng)故障。
8、保養(yǎng)維修車輛時,用過的油棉紗等廢棄物,必須及時清理,不準存放在車庫內。
第二條 入庫的機動車輛和其他特種車輛,必須符合下列防火要求:
1、車輛的電氣線路絕緣必須完好,不得被擠壓。帶電線路接線端頭必須緊固,不得松動脫落,各種線路須與灼熱部位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
2、車輛燃油系統(tǒng)必須嚴密,不得漏油,出現(xiàn)故障時應及時處置。
3、駕駛室、車箱車門(包括安全疏散門),必須開關靈活、門鎖完好。
4、車輛必須按滅火器配置標準配置滅火器。
第三條 使用單位和司機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1、嚴格執(zhí)行機動車安全操作規(guī)程,經(jīng)常檢查車輛油路。
2、機動車在行使里程中,嚴禁往汽化器內直接注入汽油。
3、機動車電瓶充電必須送至充電間進行,嚴禁在機動車上直接充電。
4、給機動車加油時,不得吸煙和使用明火。
5、檢修機動車應在專用修理間或安全地點進行。為發(fā)動機保潔時,必須切斷全車電源,嚴禁用明火烘烤發(fā)動機和在車上進行焊補作業(yè)。
6、車輛入庫后,司機要進行防火安全檢查,確認安全后,方可離開。
7、車輛發(fā)生火災時,應采取應急措施疏散人員并及時撲救。
8、車輛不得裝載易燃易爆危險物品。
第四條 汽車修理與保養(yǎng)防火安全管理,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機件清洗作業(yè)
(1)作業(yè)場地周圍不得進行明火作業(yè),并嚴禁吸煙。
(2)在清洗機件過程中,不得啟閉電氣開關,以防引爆油蒸汽。
(3)作業(yè)時要打開門窗,加強通風。
(4)廢棄油要倒入專用安全容器中。
(5)作業(yè)時禁止使用鐵刷,以防止機件互相碰撞打火。
(6)室內有油蒸汽時,不得發(fā)動試車。
2、電瓶充電室及充電作業(yè)
(1)充電室必須設有敞開的氣孔或天窗,窗口上部應與室內平頂平齊,以免氫氣在頂部積聚。
(2)充電室門窗應向外開啟,以利泄爆。機械排風系統(tǒng)應獨立設置,并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3)室內電氣設備應符合防爆、防腐蝕要求。
(4)儲存硫酸和配置電解液應在專用房間內進行,要防止硫酸與木材、布等有機物接觸產(chǎn)生化學反應,釋放熱量。
(5)在充電室使用的扳手等工具應為銅制,并在手柄上包上絕緣層,以免不慎碰到電瓶樁頭,產(chǎn)生電弧火花。
(6)充電時不宜采用過大電流,以免電瓶過熱。
(7)充電時電瓶加液蓋必須擰下,使放出的氫氣自由逸出。
(8)測定充電是否完成,必須采用電解液化重計,嚴禁直接在電瓶樁頭“擦火”或以其他不安全方法測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