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
賓館火災隱患整改制度主要關注以下幾個方面:
1. 賓館內(nèi)部消防安全設施:包括消防報警系統(tǒng)、滅火器材、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備的完好性。
2. 安全通道與出口:確保疏散通道暢通無阻,無物品堆放,緊急出口標識清晰。
3. 電氣設備管理:定期檢查電線電纜,防止過載和短路引發(fā)火災。
4. 廚房設備安全:對廚房的燃氣設備和油煙管道進行定期維護和清潔。
5. 員工消防安全培訓:提高員工應對火災的應急處理能力和消防安全知識。
內(nèi)容是什么
1. 設施維護:制定詳細的設施檢查計劃,定期進行消防設施的功能測試,確保其在緊急情況下能正常工作。
2. 清理通道:嚴禁在疏散通道和出口堆放雜物,保持地面干燥整潔,預防火源接觸引發(fā)火災。
3. 電氣管理:安裝漏電保護裝置,嚴禁私拉亂接電線,定期檢查電氣設備,及時更換老化部件。
4. 廚房安全:設立專門的廚房安全管理制度,包括燃氣泄漏檢測、油煙清理等,確保廚房設備良好運行。
5. 培訓教育:定期組織員工進行消防安全演練,提升員工的防火意識和自救能力。
規(guī)范
賓館應參照國家和地方的消防法規(guī),結合自身實際情況制定詳盡的火災隱患整改制度,明確責任部門和責任人,確保制度的有效執(zhí)行。應建立火災應急預案,以便在突發(fā)狀況下迅速啟動響應機制。
重要性
賓館作為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至關重要?;馂碾[患整改制度的實施,不僅能夠降低火災風險,保障住客和員工的生命財產(chǎn)安全,也有助于提升賓館的整體管理水平和服務質(zhì)量。良好的消防安全記錄也是賓館信譽的重要組成部分,對于維護賓館品牌形象和吸引客戶具有積極意義。因此,賓館必須重視火災隱患的整改,將消防安全工作落實到日常運營的每一個環(huán)節(jié)。
賓館火災隱患整改制度范文
第1篇 賓館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第一條 賓館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確定專門部門和人員及時予以消除。 第二條 對不能當場改正的火災隱患,由消防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根據(jù)管理分工,及時將火災隱患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責任人書面報告,并提出整改方案。
第三條 對隨時可能引發(fā)火災的隱患或重大火災隱患,應將危險部位停止生產(chǎn)、經(jīng)營或工作,立即進行整改,并落實整改期間的安全防范措施。
第四條 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確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負責整改的部門、人員,并落實整改資金。
第五條 對公安消防機構檢查或抽查發(fā)現(xiàn)的火災隱患,要指定專人落實整改,整改完畢后寫出火災隱患整改回函送消防機構。
第六條 對檢查發(fā)現(xiàn)的火災隱患要認真填寫檢查記錄?;馂碾[患整改完畢,負責整改的部門或者人員應當將整改情況記錄報送消防安全責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簽字后存檔備查。
第七條 火災隱患整改完畢賓館領導應會同保衛(wèi)部門進行檢查驗收。
第八條 對一時解決不了的火災隱患,要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并抓緊落實整改。
第九條 對本單位無力進行整改的火災隱患要及時上報上級主管部門,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嚴防死守。
第十條 對存在的火災隱患,都應登記備案,隱患整改完畢銷案后存檔。
第2篇 某賓館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第一條 賓館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確定專門部門和人員及時予以消除。 第二條 對不能當場改正的火災隱患,由消防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根據(jù)管理分工,及時將火災隱患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責任人書面報告,并提出整改方案。
第三條 對隨時可能引發(fā)火災的隱患或重大火災隱患,應將危險部位停止生產(chǎn)、經(jīng)營或工作,立即進行整改,并落實整改期間的安全防范措施。
第四條 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確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負責整改的部門、人員,并落實整改資金。
第五條 對公安消防機構檢查或抽查發(fā)現(xiàn)的火災隱患,要指定專人落實整改,整改完畢后寫出火災隱患整改回函送消防機構。
第六條 對檢查發(fā)現(xiàn)的火災隱患要認真填寫檢查記錄?;馂碾[患整改完畢,負責整改的部門或者人員應當將整改情況記錄報送消防安全責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簽字后存檔備查。
第七條 火災隱患整改完畢賓館領導應會同保衛(wèi)部門進行檢查驗收。
第八條 對一時解決不了的火災隱患,要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并抓緊落實整改。
第九條 對本單位無力進行整改的火災隱患要及時上報上級主管部門,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嚴防死守。
第十條 對存在的火災隱患,都應登記備案,隱患整改完畢銷案后存檔。
第3篇 飯店賓館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各部門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高度重視,必須在規(guī)定的時限內(nèi)予以整改。
1.對下列違反消防安全規(guī)定的行為,應當責成有關人員當場改正并督促落實:
1)違章進入生產(chǎn)、儲存易燃易爆危險品場所的;
2)違章使用明火作業(yè)或者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吸煙、使用明火等違反禁令的;
3)將安全出口上鎖、遮擋,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響疏散通道暢通的;
4)消火栓、滅火器材被遮擋影響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5)常閉式防火門處于開啟狀態(tài),防火卷簾下堆放物品影響使用的;
6)消防設施管理、值班人員和防火巡查人員脫崗的;
7)違章關閉消防設施、切斷消防電源、水源的;
8)其他可以當場改正的行為。
2.對不能當場改正的火災隱患,保安部或?qū)<媛毾拦芾砣藛T應當根據(jù)本單位的管理分工,及時將存在的火災隱患向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提出整改方案,由保安部出具《火災隱患整改通知書》。
3.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當確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負責整改的部門、人員,并落實整改資金。
4.在火災隱患未消除之前,應當落實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5.不能確保消防安全,隨時可能引發(fā)火災或者一旦發(fā)生火災將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應當將危險部位停產(chǎn)停業(yè)整改。
6.火災隱患整改完畢,負責整改的部門或者人員應當將整改情況記錄報送消防安全責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簽字確認后存檔備查,并由保安部按要求復查填發(fā)《復查意見書》。
7.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應當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nèi)改正并寫出火災隱患整改復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