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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備安裝安全制度匯編15篇

更新時間:2024-05-05 查看人數:36

設備安裝安全制度

重要性和意義

設備安裝的安全制度是保障企業(yè)生產運營的核心環(huán)節(jié),它猶如一座堅實的橋梁,連接著高效工作與員工的生命安全。有效的安全制度能預防事故的發(fā)生,降低損失,維護企業(yè)的穩(wěn)定發(fā)展,同時也是對企業(yè)責任和員工權益的有力體現。

安全制度有哪些

1. 設備預檢制度:在安裝前,對設備進行全面檢查,確保無損壞、缺失或潛在故障。

2. 操作規(guī)程:詳細列出每一步操作步驟,防止誤操作導致事故。

3. 安全培訓:定期進行安全知識培訓,提升員工安全意識和應急處理能力。

4. 工作許可證:對于高風險作業(yè),需獲取許可后方可進行。

5. 應急預案:制定應對突發(fā)狀況的計劃,確??焖夙憫?/p>

注意事項

1. 制度應明確、具體,避免模糊不清的描述,以免產生誤解。

2. 定期更新制度,以適應設備和技術的變更。

3. 確保所有相關人員都了解并遵守安全制度,違反者應有相應處罰措施。

4. 實踐中發(fā)現問題,應及時反饋并修訂制度,保持其有效性。

設備安裝安全制度的構建是一項嚴謹的工作,需要結合實際操作,兼顧預防和應對,確保每一位員工在安全的環(huán)境中高效工作。只有這樣,我們的企業(yè)才能在穩(wěn)健的步伐中,邁向更輝煌的未來。

設備安裝安全制度范文

第1篇 設備安裝檢修安全管理制度

為了完善和規(guī)范公司生產設備的維、檢修,保證設備正常運轉,充分發(fā)揮設備能力,從設備管理上保證生產出合格產品,達到安全、高效、低耗之目的,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維檢修程序

1、公司主要生產設備因故障而需維修時,由操作人員先填寫好《設備請修單》,經部門主管審核后交機電安全科處理,本公司無法處理的可聯系外單位進行修復,修好后的設備必須經過驗收,由使用部門主管在《設備請修單》上批注合格后方可轉交使用單位使用。

2、對設備檢修,機電安全科可根據設備的具體使用情況,對有關重要設備實施計劃檢修,并負責制定出相應的檢修內容,材料和配件計劃,經生產廠長審核,總經理批準后,安排時間予以實施;對于一般設備的一般故障處理,機電安全科可根據每天巡回檢查和操作人員反映的情況,及時安排檢修,檢修程序按《設備檢修管理制度》中相應條款實施 ,并及時填寫好《設備檢修記錄》。

3、對動力設備、管線、電器的維護和保養(yǎng),每天由操作和維修人員具體負責,維護和保養(yǎng)執(zhí)行程序按《設備維護保養(yǎng)制度》中相應條款實施。

二、維檢修前安全注意事項

1、設備維檢前應組織相關人員進行風險分析,并填寫好《危害分析表》。

2、相關設備的清洗、置換、交出,由設備所在單位負責。維檢修項目負責人應會同相

關人員進行現場檢查并確認設備符合檢修安全要求。

3、維檢修人中進入現場前,必須對參加維檢修作業(yè)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交待清楚和注意事項。

4、維檢修項目負責人應按檢修要求,組織維檢修人員到現場,交待清楚維檢修項目、任務、維檢修方案,并落實維檢修安全措施。

5、應對維檢修作業(yè)中使用的各種工器具進行安全檢查,做到機具齊全、安全可靠。凡不符合作業(yè)安全要求的工器具不得使用。

6、應采取可靠的斷電措施,切斷維檢修設備上的電器電源,并經復查確認無電后,在電源開關處掛上“禁止啟動”的安全標志牌。

7、對維檢修作業(yè)使用的防護器材、消防器材等安全設施要合理放置并確保完好可靠。

8、對維檢修所使用的移動式電氣工具,應配有漏電保護器。

9、對有腐蝕性介質的維檢修場所應備有沖洗用水源。

10、對維檢修現場的坑、井、洼、溝、陡坡等應填平或鋪設與地面平齊的蓋板,也可設置圍欄和警告標志,并設夜間警示紅燈。

11、應將維檢修現場的易燃易爆物品、障礙物、油污、冰雪、積水、廢棄物等影響檢修安全的雜物清理干凈。

12、維檢修易燃易爆介質的設施時,照明裝置必須為防爆型。

三、維檢修作業(yè)中的安全要求

1、維修中,檢修項目負責人對維檢修項目的安全負總責,凡具有二人以上的維檢修任務,必須指定一人負責安全。

2、參加維檢修作業(yè)的人員應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

3、維檢修作業(yè)人員應遵守有關安全技術規(guī)程和規(guī)定。

4、電氣設備維檢修作業(yè)應遵守《電業(yè)安全規(guī)程》。

5、對審批手續(xù)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實、作業(yè)環(huán)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業(yè)人員有權拒絕作業(yè)。

6、在任何情況下禁止帶壓拆卸或緊固螺栓及進行焊、割作業(yè)。

四、維檢修結束后的安全要求

1、維檢修項目負責人應檢查維檢修項目、工器具和材料等是否有遺漏。

2、因維檢修需要而拆除的蓋板、扶手、欄桿、防護罩等安全設施應在維檢修后恢復正常。

3、維檢修所用的工器具應搬走,腳手架、臨時電源、臨時照明設備應及時拆除。

4、設備、屋頂、地面上的雜物、垃圾等應清理干凈。

5、對維檢修后的設備,必須進行試車,試運轉達到一定時間,運轉正常,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編制:審核: 審批:

修改日期:2010年12月15日

第2篇 電氣設備安裝檢修安全管理制度

為了進一步加強電氣設備的安全管理,安全用電,避免用電事故的發(fā)生,根據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制度。

一.電氣安裝、維修等作業(yè)人員必須經專業(yè)技術培訓,并持有供電部門頒發(fā)的《進網作業(yè)許可證》和市安監(jiān)局頒發(fā)的《特種作業(yè)操作證》。非電氣工作人員嚴禁擅自安裝、拆除和修理電氣設備和線路。

二.電工持電氣主管簽發(fā)的《電氣安裝檢修作業(yè)票》對電氣設備進行安裝、檢修工作。作業(yè)前須經作業(yè)點主管部門的許可,作業(yè)時必須嚴格遵守“電氣檢修安全操作規(guī)程”和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做到裝置安全,拆除徹底,檢查經常,維修及時,不留后患,保證安全。

三.任何人不得直接或間接觸及電氣設備上的帶電部分(已采取絕緣措施的電工除外),一切電氣設備在未經測試證明無電前,應一律視作有電。

四.電氣設備、線路進行安裝、檢修時,必須首先切斷電源,并掛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閘”的警示牌,不得帶電作業(yè)。特殊情況,必須帶電作業(yè)的,必須安排有帶電作業(yè)經驗的人員擔任監(jiān)護。

五.電氣設備必須裝有熔斷器和相應的開關裝置,并應有安全接地裝置。電氣線路必須絕緣良好,裸露的線路必須有安全遮攔和護套,并定期檢查。任何電氣設備的危險標志,不得隨便移動。

六.因工作需要安裝臨時線路時,應辦理有關手續(xù),填寫“臨時電線審批表”。

七.在拆裝機械設備時,應注意安全,切勿碰擊電氣設備和損壞電氣接地保護裝置。發(fā)現電氣設備發(fā)生故障時,應立即切斷電源,通知電工修理。

八.電氣設備如發(fā)生跳閘,應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再合閘,未查明原因和修復前不得強行合閘。

九.電氣設備的所有連接頭要緊固,并應經常進行檢查。

十.馬達或其他電氣設備起火時,應立即切斷電源,再用干粉或二氧化碳、1211滅火器撲滅,嚴禁采用泡沫滅火器或水滅火。

十一.易燃易爆場所的電氣設備和線路運行和檢修,必須按《爆炸性環(huán)境用防爆電氣設備通用要求》(gb383.1-)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爆炸危險場所電氣安全規(guī)程》執(zhí)行。

十二.電氣設備內外不得放置雜物,運轉維修電工應對管轄內的電氣設備加強檢查、維修和保養(yǎng),做好電箱、電柜內的清潔衛(wèi)生工作,并認真做好運行、維護、檢修記錄。

十三.遇到節(jié)假日停產休息時,各部門必須將電氣設備關閉好,方可離開。

第3篇 安全監(jiān)測系統(tǒng)設備安裝回收管理制度

一、安全監(jiān)測設備的安裝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guī)程》、《煤礦安全監(jiān)控系統(tǒng)及檢測儀器使用管理規(guī)法》等有關規(guī)定。

二、根據礦井生產接續(xù)情況及時安裝或回收安全監(jiān)測設備及監(jiān)測線纜。礦井編制采掘作業(yè)規(guī)程和安全技術措施時,必須對安全監(jiān)測系統(tǒng)做出設計,內容應包括:設備的種類、數量和位置、動力開關和被控開關的安設地點、控制電纜和電源電纜的敷設、控制區(qū)域等,做出明確規(guī)定,并繪制布置圖。

三、在安裝配電系統(tǒng)時,使用單位或機電部門必須根據斷電范圍的要求,提供斷電條件,并接通安全監(jiān)控設備的井下電源及斷電控制線,在連接時必須有監(jiān)測人員在場監(jiān)護;安全監(jiān)控設備的供電源必須取自被控開關的電源側,嚴禁接在被控開關的負荷側。

四、安全監(jiān)控設備安裝完畢后,施工人員必須對監(jiān)測設備進行認真調校,符合規(guī)定并經有關人員驗收后,方可投入正常運行。

五、施工人員必須認真負責填寫有關記錄,并將工作完成情況及時向分管領導匯報。

六、井下設備及傳感器的安裝位置,必須嚴格按規(guī)定要求設置,嚴禁將監(jiān)測設備及傳感器安裝在有淋水或有腐蝕性的氣體中。

七、監(jiān)控設備的傳感器只能與符合規(guī)定的配接設備連接并嚴格按施工設計安裝。

八、安裝或回收監(jiān)測設備,必須制定專門的安全技術措施,經施工人員簽字后,方可進行安裝或回收工作。

九、施工人員在安裝或回收時,必須與使用單位緊密配合,嚴禁相互推諉以至造成事故,或損壞設備。

十、安裝或回收的監(jiān)測設備在運輸過程中嚴禁野蠻操作,應避免劇烈沖擊、震動、損壞監(jiān)測設備,并應專車運輸。

十一、回收監(jiān)控設備時,不得隨意剪斷監(jiān)測線纜,造成材料浪費。

十二、在安裝或回收的搬運過程中,應做好自主保安,嚴防意外事故的發(fā)生。

第4篇 機械設備安裝、拆卸、驗收、檢測、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一、為加強對機械設備安裝、拆卸、驗收、檢測、使用、改造的安全管理,預防安全事故的發(fā)生,保障現場人員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和《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察條例》,制定本制度。

二、機械設備安裝與拆卸

1、從事機械設備安裝的作人員及管理人員,應當經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機械設備作業(yè)人員證書,方可從事相應的作業(yè)或管理工作。

2、機械設備安裝應當依照機械設備安全技術規(guī)范的要求,進行機械設備的安裝、移位、頂升、附著、拆卸活動,并對安裝質量及其作業(yè)過程的安全負責。

3、機械設備安裝和拆卸前,應當根據產品說明書、施工現場環(huán)境和有關標準安排專業(yè)技術人員編制安裝或者拆卸施工方案和施工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經企業(yè)技術人員和施工負責人應當向全體作業(yè)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4、機械設備安裝或拆卸作業(yè)前,作業(yè)人員應當對擬安裝或拆卸設備的完好性進行檢查。作業(yè)時,應當設置警戒區(qū),禁止無關人員進行施工現場。施工現場應當設置負責統(tǒng)一指揮的人員和專職監(jiān)護的人員。各工序應當定崗、定人、定責。作業(yè)人員應當嚴格執(zhí)行施工方案和拆裝工藝。

5、檢測、驗收、使用。機械設備每次安裝完畢后,安裝人員應當對起重機械設備進行調試和試運轉。在向使用單位進行機械設備移交前,應當委托具有建筑機械檢驗、檢測資格的機構承擔機械檢驗檢測機構檢測合格并與產權單位和使用單位聯合進行安裝質量驗收,經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機械設備安裝單位必須建立起重機械設備安裝技術檔案。機械設備安裝技術檔案應當包括下列文件:

(一)安裝拆卸合同;

(二)專項安全施工方案和技術措施;

(三)安裝驗收資料;

(四)檢測資料;

(五)移交使用的文件。

機械設備管理人員應當經過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培訓、考核合格后持證上崗。機械設備作業(yè)人員應當持證上崗。機械設備作業(yè)人員在作業(yè)中應當執(zhí)行機械設備的操作規(guī)程和有關的安全規(guī)章制度。對機械設備安全狀況進行經常性檢查,發(fā)現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時,應當立即處理,情況緊急時,待事故隱患消除后,方可投入使用。

6、維修、保養(yǎng)。機械設備的使用單位應當對在用機械設備進行以下維護保養(yǎng)與檢查:

(一)進行日常維護保養(yǎng);

(二)每月至少進行一次檢查,并做出記錄;

(三)對安全保護裝置定期進行校驗、檢修,并作記錄。

(四)按照公司機械設備維修保養(yǎng)制度進行維修保養(yǎng)。

第5篇 安全設施設備安裝驗收制度

一、 大型機械設備(塔吊、物料提升機與用電梯)在進入施工現場后按其技術性能的要求正確使用,缺少安全裝置或安全裝置已失效的機械設備不得使用。

二、 大型機械設備(塔吊、物料提升機與外用電梯)的安裝與拆除必須由獲得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資格證書的單位進行。

三、 機械設備安裝完畢后,必須按原廠說明書的要求和《建筑機械技術試驗規(guī)程》的規(guī)定進行測試和試運轉,經有關部門或企業(yè)的安全管理機構檢驗合格后,方可使用,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四、 嚴禁拆除機械設備上的自動報警信號裝置,其調試和故障的排除應由專業(yè)人員負責進行。

五、 處在運行和運轉中的機械嚴禁對其進行維修,保養(yǎng)和調整等作業(yè)。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操作為員不得擅自離工作崗位或將機械交給非機操作人員操作,嚴禁無關人員進入作業(yè)區(qū)和操作室內,工作時思想要集中,嚴禁酒后操作。

第6篇 機電設備安裝施工安全管理規(guī)定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機電設備安裝工程安全管理,依照國家及行業(yè)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并結合機電設備安裝工程施工特點,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 本規(guī)定適用于公司牙克石項目部機電設備安裝工程施工。項目部可依照《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規(guī)定》等相關法規(guī)以及本規(guī)定的要求,結合施工現場實際,制定本項目部機電設備安裝工程安全管理實施細則。

第二章 一般要求

第三條 項目部經理應及時建立項目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明確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分解安全生產責任目標,組織安全生產活動,廣泛開展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積極落實各項安全生產技術措施,全面提升員工安全意識。

第四條 從事機電設備安裝工程,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前,項目部經理要組織施工技術、機電設備人員等共同對施工現場進行實地考察,針對工程特點和現場實際進行重大危險源辯識和安全評價,學習和掌握相關技術、安全方面的法規(guī)、規(guī)范、標準,編制相應的管理方案及應急救援預案,制定安全技術防護措施。對起重吊裝、腳手架、管溝開挖等作業(yè)要制定專項施工方案,并經有關部門審核批準后方可實施。

第五條 對特殊工種上崗人員如:電工、電氣焊、起重、機操和無損探傷檢測等作業(yè)人員必須進行崗位適任證書核驗,未經核驗或核驗不合格的,不得上崗作業(yè)。

第六條 施工機械、特種車輛等設備進場前,必須經過國家規(guī)定的安全技術狀態(tài)檢查,并經項目部自檢和公司設備主管檢查,合格后方可使用;機械設備操作人員必須依照有關規(guī)定持證上崗,嚴禁無證人員操作。

第七條 施工現場起重設備安裝調試,必須符合國家質量技術監(jiān)督局及其他行業(yè)主管部門的規(guī)范要求,經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八條 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線路、用電設施的安裝和使用必須符合相關電氣安裝規(guī)范,并按照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進行架設,嚴禁隨意拉線接電。

第九條 施工現場必須設有保證施工正常進行并符合安全要求的夜間照明,危險潮濕場所的照明以及手持照明燈具,必須使用規(guī)定的安全電壓。

第十條 施工項目部應采取專項防護措施,以保證施工現場及其相鄰區(qū)域人員和設施的安全。

第十一條 施工項目部應嚴格按照經有關部門批準的施工總平面布置方案,搭建和設置各項臨時設施,堆放物料、停放機具設備,不得侵占場內道路和安全防護設施。應嚴格分區(qū)隔離保管易燃易爆品,嚴格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的規(guī)定,建立和執(zhí)行防火管理制度,設置符合消防要求的消防設施,并保持完好的備用狀態(tài)。保證消防疏散通道暢通,其設立應符合相關的規(guī)定和要求,在易于發(fā)生火災的區(qū)域及儲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時,應采取特殊的消防措施,并加設警示標志。

第十二條 施工項目部應遵守國家有關環(huán)保法律、法規(guī),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現場的各種粉塵、廢氣、廢水、固體廢棄物、噪聲及震動對環(huán)境的污染與危害。

第十三條 施工現場要設立安全警示標識,嚴禁無關人員及車輛進入

和靠近。道路須保持平整、通暢,彎道處應設交通安全標志。

第十四條 施工項目部應及時購置和發(fā)放符合國家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并定期更新。嚴禁未按規(guī)定穿戴勞動防護用品的施工作業(yè)人員上崗作業(yè)。

第三章 作業(yè)現場

第十五條 施工現場要加強文明施工管理,辦公區(qū)、生活區(qū)要與生產作業(yè)區(qū)明確分隔,在現場明顯處設置安全生產宣傳標牌,危險區(qū)域設立安全警示標志,并采取有效防護措施。

第十六條 施工場所應按有關規(guī)定及標準在工地周圍設置圍檔、圍墻,圍檔要堅固,圍墻要穩(wěn)定。

第十七條 工程開工前,施工現場技術負責人,應向參加施工的作業(yè)人員進行施工安全技術措施(書面)交底,所有人員均應簽到,并做好記錄。

第十八條 結構復雜及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的分項工程,應組織典型施工,主辦技術人員應對所有參與施工的人員(包括分包單位),進行安全技術措施交底,交接雙方均應簽認,并做好交底記錄。

第十九條 施工現場存在的深坑及溝、坎、井、孔、洞等特殊的地形地物,均應設置警示標志,并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護設施。

第二十條 向基礎上安放設備,墊板尚未取出前,手指應放在墊板的兩側,嚴禁放在墊板的上、下方,墊板必須墊平、墊實、墊穩(wěn)。對于頭重腳輕及其他容易傾倒的設備和構件,必須采取可靠安全防護措施,墊實撐牢,并應設防護欄和安全標志牌。

第二十一條 安裝吊頂內線照明線路時,不得直接在板條天棚或隔聲

板上行走或堆放材料;因作業(yè)需要行走時,必須鋪設腳手板;有觸電危險的照明設施應采用36v及以下安全電壓。

第二十二條 從事剔槽、打洞作業(yè)的人員,必須戴防護眼鏡,錘柄不得松動,鏨子不得卷邊、裂紋。打過墻、樓板透眼時,墻體后面,樓板下面不得有人靠近。

第二十三條 在平臺、樓板上用人力彎管器煨彎時,應背向樓心,操作時面部要避開。大管徑管子灌沙煨管時,沙子必須用火烘干后灌入。用機械敲打時,下面不得站人,人工敲打時,上下要錯開,不得在同一立面進行交叉作業(yè)。管子加熱時,管口前不得有人停留。

第二十四條 管子穿帶線時,不得對管口呼喚、吹氣,防止帶線彈出。二人穿線,應配合協調,一呼一應。高處穿線,不得用力過猛。

第二十五條 進行設備內部檢查時,應使用安全行燈或手電筒照明,嚴禁使用明火。

第四章 裝卸及起重作業(yè)

第二十六條 使用手推車裝運物料時,必須保持車體平穩(wěn),掌握重心,不得猛跑或撒把溜車;前后車距平地時不得少于2m,下坡時不得少于10m。向槽內下料時,槽下不得有人,槽邊卸料,車輪應擋掩,嚴禁猛推和撒把倒料。

第二十七條 兩人抬運重物時,上下肩要同時起落,多人抬運重物,必須由專人負責統(tǒng)一指揮、同起同落、步調一致、前后互相照應,并注意腳下障礙物。所抬重物離地高度一般以30cm為宜。

第二十八條 運料車輛未停穩(wěn)前,嚴禁隨車人員下車。材料應按次序裝卸、碼放齊整,禁止以拋擲方式裝卸材料。車輛倒退時,指揮人員應站

在槽幫的側面,并且與車輛保持一定距離,車輛行程范圍內的磚垛、門垛下不得站人。

第二十九條 裝卸搬運危險物品(如炸藥、氧氣瓶、乙炔瓶等)和有毒物品時,作業(yè)人員應正確穿戴好防護用品,嚴禁吸煙,嚴格按安全技術交底要求操作,輕拿輕放,不得互相碰撞或拋扔等,避免劇烈震動。

第三十條 搬運配電柜時,應有專人指揮,保持步調一致。多臺配電盤(箱)并列安裝時,作業(yè)時手指不得放在兩盤(箱)的接合部位,不得觸摸連接螺孔及螺絲。

第三十一條 用井架、龍門架、外用電梯垂直運輸時,零散材料應碼放整齊平穩(wěn),運長料不得高出吊盤(籠),同時必須采取防滑落措施。

第三十二條 設備開箱檢查清點時,必須清除箱頂上的灰塵、泥土及其他物件,拆除的箱板應及時清理碼放在指定地點。拆箱后,未正式安裝的設備與構件必須用墊物墊平、墊實、墊穩(wěn)。

第三十三條 拆卸設備的零部件,應放置平穩(wěn),裝配時嚴禁將手插入連接面或探摸螺栓孔。

第三十四條 在吊車、倒鏈吊起的部件下檢測、清洗、組裝時,應將鏈子打結鎖止,并且用道木或支架墊平、墊穩(wěn),確認安全無誤后,方可操作。

第五章 高處平臺作業(yè)

第三十五條 高平臺處的作業(yè)場所必須設置安全護欄、架設安全網,做好防雷接地措施,作業(yè)人員應按規(guī)定系掛好安全帶。

第三十六條 腳手板必須滿鋪固定,不得有空隙和探頭板。使用的工具和零星材料應放入工具袋隨身攜帶。

第三十七條 不能佩帶工具袋時,工具和零星材料應裝入袋中,用繩索起吊運送,嚴禁上下拋擲遞送。

第六章 附則

第三十八條 本規(guī)定如有與國家及行業(yè)主管部門頒布的法令法規(guī)不相一致處,以國家及行業(yè)主管部門的規(guī)定為準。

第三十九條 本規(guī)定由公司行政辦公室負責解釋,自發(fā)布之日起施行。

第六章 電氣安裝及調試

第三十八條 挖電纜溝時,應根據土質和深度情況按規(guī)定放坡。在交通道路附近或較繁華地區(qū)開挖電纜溝時,應設置隔離欄桿和標志牌,夜間設紅色警戒標志燈。

第三十九條 人工滾運電纜時,推軸人員不得站在電纜前方,兩側人員所站位置不得超過纜軸中心。電纜上、下坡時,應采用在電纜軸中心孔穿鐵管,在鐵管上拴繩拉放的方法,平穩(wěn)、緩慢進行。電纜停頓時,將繩拉緊,及時“打掩”制動。人力滾動電纜路面坡度不宜超過15°。

第四十條 汽車運送電纜時,電纜應盡量放在車廂前部(跟車人員必須站在電纜后面),并用鋼絲纜繩固定。

第四十一條 必須按安全技術措施交底內容敷設電纜,并設專人指揮,架設電纜軸的地面必須平整堅實,支架必須采用有底平面的專用支架,嚴禁用千斤頂等代替。

第四十二條 人力拉引電纜時,力量要均勻,速度應平穩(wěn),不得猛拉猛跑,看軸人員不得站在電纜軸前方。敷設電纜時,處于拐角的人員,必須站在電纜彎曲半徑的外側。過管處的人員送電纜時手不得離管口太近,迎電纜時,眼及身體嚴禁直對管口。

第四十三條 豎直敷設電纜作業(yè),必須有預防電纜失控下溜的安全措施,電纜放完后,應立即固定、卡牢。

第四十四條 在已送電運行的變電室溝內進行電纜敷設時,電纜所進

入的開關柜必須停電,同時采用絕緣隔板等措施;在開關柜旁操作時,安全距離不得小于1m(10kv以下開關柜);剩余電纜較長時,必須將電纜頭進行絕緣包封,捆扎固定,保持絕緣強度,嚴禁電纜與帶電體接觸。

第四十五條 在隧道內敷設電纜時,臨時照明的電壓不得大于36v。施工前應清理地面,排凈積水,必要時須進行氣體檢測,并加強通風,清除有毒有害氣體。

第四十六條 安裝高壓油開關、自動空氣開關等有返回彈簧的開關設備時,應將開關置于斷開位置。

第四十七條 設備清洗、脫脂的場地必須通風良好,嚴禁煙火,并設置警示牌。用汽油做清洗劑,場地周圍必須杜絕明火。如用熱煤油,加溫后油溫不得超過40℃,嚴禁用火焰直接對盛煤油的容器加熱(中間必須用鐵板隔開)。用熱機油做清洗劑,油溫不得超過120℃。清洗用過的棉紗、布頭、油紙等要收集在金屬容器內,不得隨意亂扔。

第四十八條 設備試運轉前,應對安全防護裝置做可靠試驗,試運轉區(qū)域應設明顯標志,非操作人員嚴禁進入。必須按照試運轉安全技術措施方案(交底)進行設備試運轉操作,有條件時,應先用人力盤動,無法用人力盤動的大設備,可使用機械,但必須確認無誤后,方可施加動力源,并遵照“從低速到高速,從輕載到滿負荷”的原則,謹慎地逐步操作,同時做好試運轉的各項記錄。

第四十九條 電氣調試時,進行耐壓試驗裝置的金屬外殼,必須接地,被調試設備或電纜兩端如不在同一地點,另一端應有專人看守或加鎖,并懸掛警示牌。待儀表、接地檢查無誤,人員撤離后方可升壓。

第五十條 電氣設備或材料非沖擊性試驗,升壓或降壓,均應緩慢進

行。因故暫?;蛟囼灲Y束,應先切斷電源,安全放電。并將升壓設備高壓側短路接地。

第五十一條 電力傳動裝置系統(tǒng)及高低壓各類型開關調試時,應將有關的開關手柄取下或鎖上,懸掛標志牌,嚴禁合閘。

第五十二條 用搖表測定絕緣電阻,嚴禁所有人員觸及正在測定中的線路或設備,容性或感性設備材料測定后,必須放電,遇到雷電天氣,停止搖測線路絕緣。

第五十三條 電流互感器禁止以開路、電壓互感器禁止短路和以升壓的方式進行。電氣材料或設備需放電時,操作人員應穿戴絕緣防護用品,采用絕緣棒放電。

第7篇 業(yè)主方新工廠建筑施工設備安裝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目的:為加強對施工方、監(jiān)理方、施工人員在施工期間的管理,預防安全事故的發(fā)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定義:新建項目、擴建項目、改建項目。

第三條 適用范圍:適用于公司新建項目、擴建項目的施工單位、監(jiān)理單位及施工人員。

第二章 施工手續(xù)辦理

第四條 施工單位必須具備建筑施工安全資質,辦理施工手續(xù)需提供安全資質、營業(yè)執(zhí)照、施工作業(yè)時采取安全措施。

第五條 施工前需簽訂施工安全合約書,施工安全合約書由施工單位法人代表簽名或法人受權人員簽名。

第六條 施工單位施工前按工程合同金額的5%比例交施工安全保證金,作為施工期間發(fā)生突發(fā)事件時的應急支付金。

第七條 施工單位需辦理臨時用電、高空作業(yè)、臨時動申請,取得批準證后,才能進行相對應的施工作業(yè)。

第八條 施工單位人員施工前需接受廣州日美達安全管理部門安全培訓,經培訓考核合格后,取得施工作業(yè)資格證,才能進入施工現場作業(yè),未經培訓考核合格的,一律不得進入施工現場作業(yè)。

第九條 施工單位需提供有效的特種設備年檢證件及特殊操作人員操作證,設備符合國家相關的安全標準。

第三章 管理職責

第十條 公司項目所在部門負責審查承包方(施工單位)的合法性、技術水平、安全保障條件進行確認,并簽訂施工項目承包合同。

第十一條 總務科負責審核施工單位提交辦理施工手續(xù)的相關資料,并與施工單位簽訂施工安全合約書。

第十二條 總務科負責施工現場安全監(jiān)督管理工作,對施工現場違章行為進行糾正和按公司安全制度對施工單位及人員進行處罰,并責令施工單位進行整改。

第十三條 總務科負責施工單位設備設施進行安全確認,設備設施經總務科確認合格后才能進入施工現場,未經總務科確認的設備不得進行施工作業(yè)。

第十四條 公司項目部門對本部門施工現場安全負監(jiān)督管理責任,并指定專人負責現場安全管理人員,對施工現場進行安全監(jiān)管,及時對違章行為進行糾正和監(jiān)督整改。

第十五條 施工監(jiān)理單位對施工單位有安全監(jiān)督管理責任,每天需對施工現場進行安全檢查確認,對施工單位及人員的違章行為及時糾正,并要求施工單位立即整改的權利,施工單位必須無條件配合施工監(jiān)理單位工作。

第十六條 施工單位對施工現場安全工作負主體責任,施工單位必須履行國家安全生產相關規(guī)定,依法依規(guī)開展好施工期間安全的全過程,指定現場施工安全員,安全員對施工現場進行全方位安全監(jiān)督管理,每天必少于兩次對施工現場進行安全檢查,填寫檢查記錄表,對存在安全問題制定整改計劃,及時進行整改,并在班前班后召開施工作業(yè)安全會議。

第十七條 施工單位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必須取得由政府部門認可的相應安全管理資格證。

第十八條 施工單位對施工人員必須配備符合國家相關標準的勞動保護用品,勞動保護用品無損壞,及在有效期內,施工單位對施工人員勞動保護用品穿戴負責。

第四章 施工現場的管理

第十九條 施工臨時電源管理:

1、臨時電源控制柜、配線、發(fā)電機等,應使用電氣試驗無問題、無劣化和破損的產品,產品有合格證;

2、施工現場必須配置專職的電工,電工必須持有效的電工操作證,電工負責施工現場通電、斷電、接線等,及對配電柜(箱)實施上鎖管理;

3、電柜內必須配置單線接線圖(配電系統(tǒng)),電箱、電柜必須裝漏電保護裝置,每一分路應安裝與負荷相一致的熔斷器;

4、為了防范觸電,要有提示[注意高壓電]、[用電危險]等標志,明確管理責任人及聯絡方法;

5、臨時線須架空安裝或沿地面敷設應有防止線路受外力損壞的保護措施,電源線連接可靠,電源線無駁接或絕緣無破損;

6、電源線嚴禁在爆炸和火災危險的場所架設臨時線。

第二十條 臨時動火管理(取得動火作業(yè)許可證證):

1、動火作業(yè)時需帶好防護遮光眼鏡,皮手套等保護用具;

2、動火作業(yè)時必須配備好滅火器材等滅火工具;

3、動火作業(yè)區(qū)附近不可放置易燃物、可燃物、爆炸物品等;

4、高空作業(yè)時,必須采取防止向下燃燒的措施;

5、焊接、切割裝入易燃性的液體和氣體的容器和配管時要事完全清除內部雜物;

6、未取得動火作業(yè)許可證,禁止動火作業(yè)。

第二十一條 高空作業(yè)(取得高空作業(yè)許可證):

1、2米以上的作業(yè)為高空作業(yè),高空作業(yè)要正確佩戴帶安全頭盔(在安全有效期內)和安全帶,安全帶扣必須在高處穩(wěn)固位置或設有固定的安全生產命線,禁止扣在梯子或不固定的位置;

2、在高空作業(yè)時原則設置安全可靠的作業(yè)面,當不能設置作業(yè)面時,要設安全網;

3、不得在高處放置材料、工具等,及禁止向上或向下拋物品;

4、高空作業(yè)時禁止在強風下作業(yè)(10分鐘的平均風速在每秒10米以上時);

5、作業(yè)人員必須取得高空作業(yè)許可證才能進行高空作業(yè),未取得高空作業(yè)許可證禁止高空作業(yè);作業(yè)時必須穿軟底鞋,禁止穿硬底鞋;

6、腳手架安全可靠,輪子必須帶有效剎車裝置及腳手架必須有1.05m高防護欄;

7、作業(yè)人員禁止站在高空作業(yè)下面,及禁止站在腳手架上移動腳手架;

8、使用金屬梯或其它梯完好無損,及梯子有防滑包腳;

9、禁止在天花板上作業(yè)時仰頭向上作業(yè)及二人同時登高作業(yè);

10、禁止在不平坦、不堅實的地方、腳手架上和高空等有墜落危險的地方端部使用高凳;

11、施工使用的吊機和升降機要符合國家安全使用規(guī)定。

第二十二條 設備管理

1、電焊機必須要有可靠的防護罩及電源接頭保護罩,電源線用絕緣可靠電纜線,電源線無駁接和破損,有可靠地線連接,開關靈敏可靠,插頭無破損,符合安全要求;

2、手持電動工具完好無缺陷,電源線用絕緣可靠電纜線,電源線無駁接和破損,有可靠地線連接,開關靈敏可靠,插頭無破損,并且每三個月必須對絕緣電阻檢測,及有檢測記錄;

3、照明必須用射燈,不得用太陽燈,并且電源線用絕緣可靠電纜線,線無駁接和破損,有可靠地線連接,插頭無破損,符合安全要求;

4、切割機、錘路機等必須有可靠的防護罩,開關靈敏可靠,插頭無破損,電源線用絕緣可靠電纜線,線無駁接和破損,有可靠地線連接;

5、空壓機罐體、壓力表、安全閥必須通過國家相關部門檢驗,并且取得相關檢驗合格證,皮帶要有防護罩,開關靈敏可靠,插頭無破損,電源線用絕緣可靠電纜線,線無駁接和破損,有可靠地線連接;

6、砂輪機必須有安裝可靠的防護罩,防護罩與砂輪之間的間隙要匹配,砂輪與罩殼板正面間隙應為20-30mm,罩殼板的側面與砂輪間隙為10-15mm,并且開關靈敏可靠,插頭無破損,電源線用絕緣可靠電纜線,線無駁接和破損,有可靠地線連接;

7、氣瓶和乙炔瓶必須分開放置,距離必少于5m,且離明火10m,瓶完好無損,氣管無破損,并且有防撞圈、回火閥和年檢標志;

8、叉車輪胎完好、剎車(手剎)裝置靈敏可靠,升降系統(tǒng)安全可靠,并有年檢標志;

9、升降機或吊籠防護裝置安全可靠,操作人員必須戴安全帽;

10、木工機械電源線用絕緣可靠電纜線,線無駁接和破損,有可靠地線連接,插頭無破損,并且旋轉部位的安全防護裝置應完好有效;

11、設備調試運轉調整前需切斷主電源開關,操作柜上要有[禁止通電]的標志牌,調試運轉時需指定開關操作者操作,確保安全;

12、禁止在機械設備運轉中進行維修保養(yǎng)、加油和進行清理。

第二十三條 挖機管理

挖機作業(yè)時必須由熟練者操作,操作時必須配戴安全帽,禁止不熟練者操作;離開駕駛席時,挖機等作業(yè)裝置要放到地上,機器要掛上手閘、關閉發(fā)動機及拔走鑰匙。

第二十四條 起重作業(yè)管理

1、車輛型吊機作業(yè)時要由具備資格者操作,操作時必須配戴安全帽,禁止無具備資格者操作,作業(yè)結束時將吊構按規(guī)定放置好;

2、禁止使用1根鋼絲繩起吊貨物,及起吊時人不得進入吊件的下方;

3、鋼纜卷起準備起吊,吊繩一旦繃緊離開地面繃緊時,并要確認貨物穩(wěn)定后再起吊;

4、起吊時必須確認吊車的指揮者,指揮者必須具有相應起吊指揮經驗;

5、車輛吊機操作人員每天都要對鋼絲繩和吊具進行點檢,確保鋼絲繩和吊具安全可靠。

第二十五條 電氣作業(yè)處理

1、電氣處理(配線等)作業(yè)要持有電工操作證人員處理,操作時禁止帶電作業(yè);

2、電氣線路安裝及設備安裝維修作業(yè)前要確認停電范圍,斷開開關需要掛上[不要合閘通電]的警示標志牌,禁止人員混同作業(yè);

3、斷開的電源線末端要進行絕緣包扎處理,確保電源線不裸露;

4、通電前要用驗電器(試電筆)檢測電源通電情況。

第二十六條 進入機械內部作業(yè)

1、必須切斷電源、確認沒有來自慣性、殘壓、自由落體落下的危險,并在控制開關上掛[不許按開關]警示標志牌;

2、身體進入機械設備或者安全欄中、禁止開動機械,懸掛[機器內有人作業(yè)]的警示標志牌,并指定專人在機械外監(jiān)視;

3、進入備有安全鎖功能設備的內部時,要鎖好安全插銷;

4、機械設備啟動,先確認機械內部運轉部位沒有人員進入之后再進行設備啟動。

第二十七條 施工現場管理

1、施工現場作業(yè)區(qū)域禁止吸煙,吸煙必須到指定的吸煙點吸煙;

2、挖坑深度在0.5米以上時,周圍要設置棚欄防止翻落,并確定土坑進出口,出入口處要設置寫有注意事項的警示看板;

3、打樁時必須具備操作資格證的人員操作,在樁機周邊要設置禁止進入圍欄措施,并在吊樁的作業(yè)范圍內要采取禁止進入的措施;

4、在缺氧地方作業(yè)時,必須用送風機先進行30分鐘以上的送風,送風結束后用動物(雞)進行測試,測試時為30分鐘,確認以后才能進入施工;作業(yè)時必須有2人以上,其中1人要在外面監(jiān)視(沒有缺氧危險的地方),并將缺氧作業(yè)場所在現場公示;

5、切斷、切削作業(yè)時,工具上要設置安全罩,并正確穿戴好眼鏡、口罩、手套等保護用具;

6、鉆鑿作業(yè)時,必須戴好防護眼鏡、防塵口罩、防震手套、耳塞、安全鞋等防護用品;

7、施工現場必須進行圍閉作業(yè),懸掛安全標志,禁止無關人員進入作業(yè)現場;

第二十八條 做好施工現場5s工作

1、作業(yè)區(qū)域每天要實施二次對施工現場進行整理整頓工作,確?,F場整齊整潔;

2、作業(yè)現場材料的擺放和堆放要杜絕崩塌和翻倒隱患,材料堆放高度不得超過3.5米;

3、材料要放置在指定區(qū)域,放置在區(qū)分擺放場所規(guī)定的場所;

4、防火設備和急救設備前不能擺放物品;

5、每天要清理作業(yè)場所殘余材料和垃圾,并確保通道暢通;

6、施工車輛進出施工工地時必進行沖洗干凈。

第五章 作業(yè)人員的管理

第二十九條 凡進入施工作業(yè)場所的施工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廣州日美達各項規(guī)章制度,并且作業(yè)人員必須經過安全培訓考核合格后,取得進場作業(yè)許可證才能進入施工現場作業(yè),作業(yè)許可證必須戴在左側胸部便于檢查。

第三十條 作業(yè)人員作業(yè)時必須正確穿戴相對應勞動保護用品,在施工作業(yè)中禁止穿短褲、七分褲、拖鞋、露指鞋等。

第三十一條 作業(yè)人員禁止安裝電器設備及電源線和操作特種設備(除持有相對應特種作業(yè)資格證人員外),并且禁止作業(yè)人員在宿舍亂拉亂接電源線和在電線上晾曬衣服,及使用電爐、熱得快、電極棒等危險較大的電器用品,宿舍使用的電器必須嚴格按照國家安全相關規(guī)定規(guī)范安裝。

第三十二條 作業(yè)人員需要在高空作業(yè)時,必須取得高空作業(yè)相對應的(高空作業(yè)許可證)人員,才能在批準的高空部位作業(yè),未經批準高空作業(yè)項目,一律不得從事高空作業(yè),作業(yè)時安全帶必須掛在生命線上或牢固的掛鉤上。

第三十三條 作業(yè)人員每天必須參加由施工單位安全員組織的班前班后安全會議,不得無故缺席安全會議。

第三十四條 作業(yè)人員在施工現場要搞好5s工作,不準在施工現場奔跑、打架、吸煙等不良習慣的發(fā)生,發(fā)生電器火災事故時,一定要先切斷電源,再使用二氧化碳或干粉滅火器滅火,不得使用水或泡沫滅火器進行滅火,發(fā)生火警必須馬上進行撲救,控制無效后應立即報打119報警,并報告廣州日美達安全部門。

第六章 違章處罰

第三十五條 施工單位和施工作業(yè)人員違章行為按《廣州日美達建筑施工安全違章處罰標準》處罰。

第六章 附 則

第三十六條 本制度與國家的法律法規(guī)相抵觸的,依照國家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三十七條 本規(guī)定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第三十八條 本規(guī)定解釋權屬管理部總務科。

第8篇 安全設施、設備安裝驗收制度

一、 大型機械設備(塔吊、物料提升機與用電梯)在進入施工現場后按其技術性能的要求正確使用,缺少安全裝置或安全裝置已失效的機械設備不得使用。

二、 大型機械設備(塔吊、物料提升機與外用電梯)的安裝與拆除必須由獲得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資格證書的單位進行。

三、 機械設備安裝完畢后,必須按原廠說明書的要求和《建筑機械技術試驗規(guī)程》的規(guī)定進行測試和試運轉,經有關部門或企業(yè)的安全管理機構檢驗合格后,方可使用,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四、 嚴禁拆除機械設備上的自動報警信號裝置,其調試和故障的排除應由專業(yè)人員負責進行。

五、 處在運行和運轉中的機械嚴禁對其進行維修,保養(yǎng)和調整等作業(yè)。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操作為員不得擅自離工作崗位或將機械交給非機操作人員操作,嚴禁無關人員進入作業(yè)區(qū)和操作室內,工作時思想要集中,嚴禁酒后操作。

第9篇 機械設備安裝拆卸驗收檢測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一、為加強對機械設備安裝、拆卸、驗收、檢測、使用、改造的安全管理,預防安全事故的發(fā)生,保障現場人員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和《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察條例》,制定本制度。

二、機械設備安裝與拆卸

1、從事機械設備安裝的作人員及管理人員,應當經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機械設備作業(yè)人員證書,方可從事相應的作業(yè)或管理工作。

2、機械設備安裝應當依照機械設備安全技術規(guī)范的要求,進行機械設備的安裝、移位、頂升、附著、拆卸活動,并對安裝質量及其作業(yè)過程的安全負責。

3、機械設備安裝和拆卸前,應當根據產品說明書、施工現場環(huán)境和有關標準安排專業(yè)技術人員編制安裝或者拆卸施工方案和施工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經企業(yè)技術人員和施工負責人應當向全體作業(yè)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4、機械設備安裝或拆卸作業(yè)前,作業(yè)人員應當對擬安裝或拆卸設備的完好性進行檢查。作業(yè)時,應當設置警戒區(qū),禁止無關人員進行施工現場。施工現場應當設置負責統(tǒng)一指揮的人員和專職監(jiān)護的人員。各工序應當定崗、定人、定責。作業(yè)人員應當嚴格執(zhí)行施工方案和拆裝工藝。

5、檢測、驗收、使用。機械設備每次安裝完畢后,安裝人員應當對起重機械設備進行調試和試運轉。在向使用單位進行機械設備移交前,應當委托具有建筑機械檢驗、檢測資格的機構承擔機械檢驗檢測機構檢測合格并與產權單位和使用單位聯合進行安裝質量驗收,經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機械設備安裝單位必須建立起重機械設備安裝技術檔案。機械設備安裝技術檔案應當包括下列文件:

(一)安裝拆卸合同;

(二)專項安全施工方案和技術措施;

(三)安裝驗收資料;

(四)檢測資料;

(五)移交使用的文件。

機械設備管理人員應當經過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培訓、考核合格后持證上崗。機械設備作業(yè)人員應當持證上崗。機械設備作業(yè)人員在作業(yè)中應當執(zhí)行機械設備的操作規(guī)程和有關的安全規(guī)章制度。對機械設備安全狀況進行經常性檢查,發(fā)現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時,應當立即處理,情況緊急時,待事故隱患消除后,方可投入使用。

6、維修、保養(yǎng)。機械設備的使用單位應當對在用機械設備進行以下維護保養(yǎng)與檢查:

(一)進行日常維護保養(yǎng);

(二)每月至少進行一次檢查,并做出記錄;

(三)對安全保護裝置定期進行校驗、檢修,并作記錄。

(四)按照公司機械設備維修保養(yǎng)制度進行維修保養(yǎng)。

第10篇 電氣設備安裝、檢修安全管理制度

為了進一步加強電氣設備的安全管理,安全用電,避免用電事故的發(fā)生,根據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制度。

一.電氣安裝、維修等作業(yè)人員必須經專業(yè)技術培訓,并持有供電部門頒發(fā)的《進網作業(yè)許可證》和市安監(jiān)局頒發(fā)的《特種作業(yè)操作證》。非電氣工作人員嚴禁擅自安裝、拆除和修理電氣設備和線路。

二.電工持電氣主管簽發(fā)的《電氣安裝檢修作業(yè)票》對電氣設備進行安裝、檢修工作。作業(yè)前須經作業(yè)點主管部門的許可,作業(yè)時必須嚴格遵守“電氣檢修安全操作規(guī)程”和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做到裝置安全,拆除徹底,檢查經常,維修及時,不留后患,保證安全。

三.任何人不得直接或間接觸及電氣設備上的帶電部分(已采取絕緣措施的電工除外),一切電氣設備在未經測試證明無電前,應一律視作有電。

四.電氣設備、線路進行安裝、檢修時,必須首先切斷電源,并掛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閘”的警示牌,不得帶電作業(yè)。特殊情況,必須帶電作業(yè)的,必須安排有帶電作業(yè)經驗的人員擔任監(jiān)護。

五.電氣設備必須裝有熔斷器和相應的開關裝置,并應有安全接地裝置。電氣線路必須絕緣良好,裸露的線路必須有安全遮攔和護套,并定期檢查。任何電氣設備的危險標志,不得隨便移動。

六.因工作需要安裝臨時線路時,應辦理有關手續(xù),填寫“臨時電線審批表”。

七.在拆裝機械設備時,應注意安全,切勿碰擊電氣設備和損壞電氣接地保護裝置。發(fā)現電氣設備發(fā)生故障時,應立即切斷電源,通知電工修理。

八.電氣設備如發(fā)生跳閘,應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再合閘,未查明原因和修復前不得強行合閘。

九.電氣設備的所有連接頭要緊固,并應經常進行檢查。

十.馬達或其他電氣設備起火時,應立即切斷電源,再用干粉或二氧化碳、1211滅火器撲滅,嚴禁采用泡沫滅火器或水滅火。

十一.易燃易爆場所的電氣設備和線路運行和檢修,必須按《爆炸性環(huán)境用防爆電氣設備通用要求》(gb383.1-)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爆炸危險場所電氣安全規(guī)程》執(zhí)行。

十二.電氣設備內外不得放置雜物,運轉維修電工應對管轄內的電氣設備加強檢查、維修和保養(yǎng),做好電箱、電柜內的清潔衛(wèi)生工作,并認真做好運行、維護、檢修記錄。

十三.遇到節(jié)假日停產休息時,各部門必須將電氣設備關閉好,方可離開。

第11篇 建筑施工設備安裝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目的:為加強對施工方、監(jiān)理方、施工人員在施工期間的管理,預防安全事故的發(fā)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定義:新建項目、擴建項目、改建項目。

第三條 適用范圍:適用于公司新建項目、擴建項目的施工單位、監(jiān)理單位及施工人員。

第二章 施工手續(xù)辦理

第四條 施工單位必須具備建筑施工安全資質,辦理施工手續(xù)需提供安全資質、營業(yè)執(zhí)照、施工作業(yè)時采取安全措施。

第五條 施工前需簽訂施工安全合約書,施工安全合約書由施工單位法人代表簽名或法人受權人員簽名。

第六條 施工單位施工前按工程合同金額的5%比例交施工安全保證金,作為施工期間發(fā)生突發(fā)事件時的應急支付金。

第七條 施工單位需辦理臨時用電、高空作業(yè)、臨時動申請,取得批準證后,才能進行相對應的施工作業(yè)。

第八條 施工單位人員施工前需接受廣州日美達安全管理部門安全培訓,經培訓考核合格后,取得施工作業(yè)資格證,才能進入施工現場作業(yè),未經培訓考核合格的,一律不得進入施工現場作業(yè)。

第九條 施工單位需提供有效的特種設備年檢證件及特殊操作人員操作證,設備符合國家相關的安全標準。

第三章 管理職責

第十條 公司項目所在部門負責審查承包方(施工單位)的合法性、技術水平、安全保障條件進行確認,并簽訂施工項目承包合同。

第十一條 總務科負責審核施工單位提交辦理施工手續(xù)的相關資料,并與施工單位簽訂施工安全合約書。

第十二條 總務科負責施工現場安全監(jiān)督管理工作,對施工現場違章行為進行糾正和按公司安全制度對施工單位及人員進行處罰,并責令施工單位進行整改。

第十三條 總務科負責施工單位設備設施進行安全確認,設備設施經總務科確認合格后才能進入施工現場,未經總務科確認的設備不得進行施工作業(yè)。

第十四條 公司項目部門對本部門施工現場安全負監(jiān)督管理責任,并指定專人負責現場安全管理人員,對施工現場進行安全監(jiān)管,及時對違章行為進行糾正和監(jiān)督整改。

第十五條 施工監(jiān)理單位對施工單位有安全監(jiān)督管理責任,每天需對施工現場進行安全檢查確認,對施工單位及人員的違章行為及時糾正,并要求施工單位立即整改的權利,施工單位必須無條件配合施工監(jiān)理單位工作。

第十六條 施工單位對施工現場安全工作負主體責任,施工單位必須履行國家安全生產相關規(guī)定,依法依規(guī)開展好施工期間安全的全過程,指定現場施工安全員,安全員對施工現場進行全方位安全監(jiān)督管理,每天必少于兩次對施工現場進行安全檢查,填寫檢查記錄表,對存在安全問題制定整改計劃,及時進行整改,并在班前班后召開施工作業(yè)安全會議。

第十七條 施工單位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必須取得由政府部門認可的相應安全管理資格證。

第十八條 施工單位對施工人員必須配備符合國家相關標準的勞動保護用品,勞動保護用品無損壞,及在有效期內,施工單位對施工人員勞動保護用品穿戴負責。

第四章 施工現場的管理

第十九條 施工臨時電源管理:

1、臨時電源控制柜、配線、發(fā)電機等,應使用電氣試驗無問題、無劣化和破損的產品,產品有合格證;

2、施工現場必須配置專職的電工,電工必須持有效的電工操作證,電工負責施工現場通電、斷電、接線等,及對配電柜(箱)實施上鎖管理;

3、電柜內必須配置單線接線圖(配電系統(tǒng)),電箱、電柜必須裝漏電保護裝置,每一分路應安裝與負荷相一致的熔斷器;

4、為了防范觸電,要有提示[注意高壓電]、[用電危險]等標志,明確管理責任人及聯絡方法;

5、臨時線須架空安裝或沿地面敷設應有防止線路受外力損壞的保護措施,電源線連接可靠,電源線無駁接或絕緣無破損;

6、電源線嚴禁在爆炸和火災危險的場所架設臨時線。

第二十條 臨時動火管理(取得動火作業(yè)許可證證):

1、動火作業(yè)時需帶好防護遮光眼鏡,皮手套等保護用具;

2、動火作業(yè)時必須配備好滅火器材等滅火工具;

3、動火作業(yè)區(qū)附近不可放置易燃物、可燃物、爆炸物品等;

4、高空作業(yè)時,必須采取防止向下燃燒的措施;

5、焊接、切割裝入易燃性的液體和氣體的容器和配管時要事完全清除內部雜物;

6、未取得動火作業(yè)許可證,禁止動火作業(yè)。

第二十一條 高空作業(yè)(取得高空作業(yè)許可證):

1、2米以上的作業(yè)為高空作業(yè),高空作業(yè)要正確佩戴帶安全頭盔(在安全有效期內)和安全帶,安全帶扣必須在高處穩(wěn)固位置或設有固定的安全生產命線,禁止扣在梯子或不固定的位置;

2、在高空作業(yè)時原則設置安全可靠的作業(yè)面,當不能設置作業(yè)面時,要設安全網;

3、不得在高處放置材料、工具等,及禁止向上或向下拋物品;

4、高空作業(yè)時禁止在強風下作業(yè)(10分鐘的平均風速在每秒10米以上時);

5、作業(yè)人員必須取得高空作業(yè)許可證才能進行高空作業(yè),未取得高空作業(yè)許可證禁止高空作業(yè);作業(yè)時必須穿軟底鞋,禁止穿硬底鞋;

6、腳手架安全可靠,輪子必須帶有效剎車裝置及腳手架必須有1.05m高防護欄;

7、作業(yè)人員禁止站在高空作業(yè)下面,及禁止站在腳手架上移動腳手架;

8、使用金屬梯或其它梯完好無損,及梯子有防滑包腳;

9、禁止在天花板上作業(yè)時仰頭向上作業(yè)及二人同時登高作業(yè);

10、禁止在不平坦、不堅實的地方、腳手架上和高空等有墜落危險的地方端部使用高凳;

11、施工使用的吊機和升降機要符合國家安全使用規(guī)定。

第二十二條 設備管理

1、電焊機必須要有可靠的防護罩及電源接頭保護罩,電源線用絕緣可靠電纜線,電源線無駁接和破損,有可靠地線連接,開關靈敏可靠,插頭無破損,符合安全要求;

2、手持電動工具完好無缺陷,電源線用絕緣可靠電纜線,電源線無駁接和破損,有可靠地線連接,開關靈敏可靠,插頭無破損,并且每三個月必須對絕緣電阻檢測,及有檢測記錄;

3、照明必須用射燈,不得用太陽燈,并且電源線用絕緣可靠電纜線,線無駁接和破損,有可靠地線連接,插頭無破損,符合安全要求;

4、切割機、錘路機等必須有可靠的防護罩,開關靈敏可靠,插頭無破損,電源線用絕緣可靠電纜線,線無駁接和破損,有可靠地線連接;

5、空壓機罐體、壓力表、安全閥必須通過國家相關部門檢驗,并且取得相關檢驗合格證,皮帶要有防護罩,開關靈敏可靠,插頭無破損,電源線用絕緣可靠電纜線,線無駁接和破損,有可靠地線連接;

6、砂輪機必須有安裝可靠的防護罩,防護罩與砂輪之間的間隙要匹配,砂輪與罩殼板正面間隙應為20-30mm,罩殼板的側面與砂輪間隙為10-15mm,并且開關靈敏可靠,插頭無破損,電源線用絕緣可靠電纜線,線無駁接和破損,有可靠地線連接;

7、氣瓶和乙炔瓶必須分開放置,距離必少于5m,且離明火10m,瓶完好無損,氣管無破損,并且有防撞圈、回火閥和年檢標志;

8、叉車輪胎完好、剎車(手剎)裝置靈敏可靠,升降系統(tǒng)安全可靠,并有年檢標志;

9、升降機或吊籠防護裝置安全可靠,操作人員必須戴安全帽;

10、木工機械電源線用絕緣可靠電纜線,線無駁接和破損,有可靠地線連接,插頭無破損,并且旋轉部位的安全防護裝置應完好有效;

11、設備調試運轉調整前需切斷主電源開關,操作柜上要有[禁止通電]的標志牌,調試運轉時需指定開關操作者操作,確保安全;

12、禁止在機械設備運轉中進行維修保養(yǎng)、加油和進行清理。

第二十三條 挖機管理

挖機作業(yè)時必須由熟練者操作,操作時必須配戴安全帽,禁止不熟練者操作;離開駕駛席時,挖機等作業(yè)裝置要放到地上,機器要掛上手閘、關閉發(fā)動機及拔走鑰匙。

第二十四條 起重作業(yè)管理

1、車輛型吊機作業(yè)時要由具備資格者操作,操作時必須配戴安全帽,禁止無具備資格者操作,作業(yè)結束時將吊構按規(guī)定放置好;

2、禁止使用1根鋼絲繩起吊貨物,及起吊時人不得進入吊件的下方;

3、鋼纜卷起準備起吊,吊繩一旦繃緊離開地面繃緊時,并要確認貨物穩(wěn)定后再起吊;

4、起吊時必須確認吊車的指揮者,指揮者必須具有相應起吊指揮經驗;

5、車輛吊機操作人員每天都要對鋼絲繩和吊具進行點檢,確保鋼絲繩和吊具安全可靠。

第二十五條 電氣作業(yè)處理

1、電氣處理(配線等)作業(yè)要持有電工操作證人員處理,操作時禁止帶電作業(yè);

2、電氣線路安裝及設備安裝維修作業(yè)前要確認停電范圍,斷開開關需要掛上[不要合閘通電]的警示標志牌,禁止人員混同作業(yè);

3、斷開的電源線末端要進行絕緣包扎處理,確保電源線不裸露;

4、通電前要用驗電器(試電筆)檢測電源通電情況。

第二十六條 進入機械內部作業(yè)

1、必須切斷電源、確認沒有來自慣性、殘壓、自由落體落下的危險,并在控制開關上掛[不許按開關]警示標志牌;

2、身體進入機械設備或者安全欄中、禁止開動機械,懸掛[機器內有人作業(yè)]的警示標志牌,并指定專人在機械外監(jiān)視;

3、進入備有安全鎖功能設備的內部時,要鎖好安全插銷;

4、機械設備啟動,先確認機械內部運轉部位沒有人員進入之后再進行設備啟動。

第二十七條 施工現場管理

1、施工現場作業(yè)區(qū)域禁止吸煙,吸煙必須到指定的吸煙點吸煙;

2、挖坑深度在0.5米以上時,周圍要設置棚欄防止翻落,并確定土坑進出口,出入口處要設置寫有注意事項的警示看板;

3、打樁時必須具備操作資格證的人員操作,在樁機周邊要設置禁止進入圍欄措施,并在吊樁的作業(yè)范圍內要采取禁止進入的措施;

4、在缺氧地方作業(yè)時,必須用送風機先進行30分鐘以上的送風,送風結束后用動物(雞)進行測試,測試時為30分鐘,確認以后才能進入施工;作業(yè)時必須有2人以上,其中1人要在外面監(jiān)視(沒有缺氧危險的地方),并將缺氧作業(yè)場所在現場公示;

5、切斷、切削作業(yè)時,工具上要設置安全罩,并正確穿戴好眼鏡、口罩、手套等保護用具;

6、鉆鑿作業(yè)時,必須戴好防護眼鏡、防塵口罩、防震手套、耳塞、安全鞋等防護用品;

7、施工現場必須進行圍閉作業(yè),懸掛安全標志,禁止無關人員進入作業(yè)現場;

第二十八條 做好施工現場5s工作

1、作業(yè)區(qū)域每天要實施二次對施工現場進行整理整頓工作,確保現場整齊整潔;

2、作業(yè)現場材料的擺放和堆放要杜絕崩塌和翻倒隱患,材料堆放高度不得超過3.5米;

3、材料要放置在指定區(qū)域,放置在區(qū)分擺放場所規(guī)定的場所;

4、防火設備和急救設備前不能擺放物品;

5、每天要清理作業(yè)場所殘余材料和垃圾,并確保通道暢通;

6、施工車輛進出施工工地時必進行沖洗干凈。

第五章 作業(yè)人員的管理

第二十九條 凡進入施工作業(yè)場所的施工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廣州日美達各項規(guī)章制度,并且作業(yè)人員必須經過安全培訓考核合格后,取得進場作業(yè)許可證才能進入施工現場作業(yè),作業(yè)許可證必須戴在左側胸部便于檢查。

第三十條 作業(yè)人員作業(yè)時必須正確穿戴相對應勞動保護用品,在施工作業(yè)中禁止穿短褲、七分褲、拖鞋、露指鞋等。

第三十一條 作業(yè)人員禁止安裝電器設備及電源線和操作特種設備(除持有相對應特種作業(yè)資格證人員外),并且禁止作業(yè)人員在宿舍亂拉亂接電源線和在電線上晾曬衣服,及使用電爐、熱得快、電極棒等危險較大的電器用品,宿舍使用的電器必須嚴格按照國家安全相關規(guī)定規(guī)范安裝。

第三十二條 作業(yè)人員需要在高空作業(yè)時,必須取得高空作業(yè)相對應的(高空作業(yè)許可證)人員,才能在批準的高空部位作業(yè),未經批準高空作業(yè)項目,一律不得從事高空作業(yè),作業(yè)時安全帶必須掛在生命線上或牢固的掛鉤上。

第三十三條 作業(yè)人員每天必須參加由施工單位安全員組織的班前班后安全會議,不得無故缺席安全會議。

第三十四條 作業(yè)人員在施工現場要搞好5s工作,不準在施工現場奔跑、打架、吸煙等不良習慣的發(fā)生,發(fā)生電器火災事故時,一定要先切斷電源,再使用二氧化碳或干粉滅火器滅火,不得使用水或泡沫滅火器進行滅火,發(fā)生火警必須馬上進行撲救,控制無效后應立即報打119報警,并報告廣州日美達安全部門。

第六章 違章處罰

第三十五條 施工單位和施工作業(yè)人員違章行為按《廣州日美達建筑施工安全違章處罰標準》處罰。

第六章 附 則

第三十六條 本制度與國家的法律法規(guī)相抵觸的,依照國家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三十七條 本規(guī)定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第三十八條 本規(guī)定解釋權屬管理部總務科。

第12篇 通信設備安裝作業(yè)安全制度

一、開箱

(一)開箱工作場地應設在設備安裝處附近,應在無塵、無潮濕的環(huán)境下進行開箱。在室外開箱應有防塵、防雨措施,遇風雨天氣不得在室外開箱。

(二)開箱時,注意包裝箱上的標志,嚴禁倒置。

(三)開箱應使用專用工具,嚴禁用錘敲打,防止劇烈震動損壞箱內設備。

(四)隨時清理工作場地,拆下的箱板、鐵皮等雜物應放置妥當,避免砸腳、刮傷人員和設備。

二、現場搬運

(一)人工搬運時,每人負重男工不得超過40公斤、女工不得超過20公斤。不得讓患有不適于搬運工作疾病者參與搬運工作。

(二)搬運時,要有專人指揮,步調一致,上樓梯及拐彎時要慢行,前后的人要相互照應。多人合作搬運時,應按身高、體力妥善安排位置,負重均勻,有利于安全。

(三)手搬、肩扛設備時,應搬、扛設備的牢固部位,不得抓碰布線、盒蓋、零部件等不牢固、不能承重的部位。

(四)搬運蓄電池、硫酸、稀料等危險品時,應輕拿輕放,穩(wěn)步行進,防止摔碰或溢出酸液傷人。

(五)在機房樓平臺上吊裝設備時,應知平臺的承重量。應檢查吊裝設備及繩索是否牢固,確認無誤方可作業(yè)。啟吊后,應防止設備擺動而撞擊墻壁或門窗。

(六)人工搬運油機發(fā)電機組,必須在油機房地面確實堅固后進行。搬運前,應對所用工具進行全面檢查。搬運時,應有專人指揮,明確分工,緊密配合。用倒鏈牽拉時應固定牢固,并檢查鋼絲繩是否完好。用滾筒法搬運時,倒動滾筒應注意防止壓傷手、腳。當上、下坡時,其坡度不能超過30度,并注意防止下滑。

三、組立機架

(一)立機架時,應鋪木板或其它物品,防止劃壞機房地面或機架滑倒而傷人;當機架立起后,應立即做臨時支撐,防止傾倒。

(二)在已運行的設備附近立機架時,必須對原有設備采取保護措施,防止碰撞。

(三)在地面墻柱上埋設螺栓、撐鐵或鐵件,應注意避開鋼筋、電力線暗管等隱蔽物,并待其填充物堅固后再用其承載。

四、電纜作業(yè)

(一)放電纜盤時,不得硬拉并設人看管纜盤,防止盤倒傷人;電纜盤不得在漆布上、地板上滾動。

(二)開剖電纜時,不可用力過猛,當剖刀行進時,應避免刀滑傷手。

五、蓄電池、地線作業(yè)

(一)調配電液用的容器應耐酸、耐熱,使用前要檢查有無漏孔;

(二)配酸場地通風應良好,并有防塵措施;配酸時必須將濃硫酸徐徐注入蒸餾水中并加以攪動。嚴禁將蒸餾水倒入濃硫配中,以免發(fā)生爆炸。

(三)灌注電液前,應將直流電源斷開,并嚴格檢查電池,符合要求再灌注。所灌電液溫度在夏季時要接近室溫,冬季時不超過30攝氏度。同組電池應邊疆注酸,間隔時間不超過1小時。

(四)配注電液后,應用堿水中和滴漏在容器外的酸液,用清水將木架、地面和容器外部沖洗干凈。

(五)初充電時,值班人員不得少于2人,放電時,至少2人操作,作業(yè)人員應穿戴耐酸防護用品。熔鉛、銼極板時,應戴手套和口罩,預防鉛中毒。

(六)挖地線溝、坑之前,必須了解地下管線及其它設施情況,特別要了解掌握電力電纜和通信電纜的埋設位置。

第13篇 設備安裝、檢修安全管理制度

為了完善和規(guī)范公司生產設備的維、檢修,保證設備正常運轉,充分發(fā)揮設備能力,從設備管理上保證生產出合格產品,達到安全、高效、低耗之目的,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維檢修程序

1、公司主要生產設備因故障而需維修時,由操作人員先填寫好《設備請修單》,經部門主管審核后交機電安全科處理,本公司無法處理的可聯系外單位進行修復,修好后的設備必須經過驗收,由使用部門主管在《設備請修單》上批注合格后方可轉交使用單位使用。

2、對設備檢修,機電安全科可根據設備的具體使用情況,對有關重要設備實施計劃檢修,并負責制定出相應的檢修內容,材料和配件計劃,經生產廠長審核,總經理批準后,安排時間予以實施;對于一般設備的一般故障處理,機電安全科可根據每天巡回檢查和操作人員反映的情況,及時安排檢修,檢修程序按《設備檢修管理制度》中相應條款實施 ,并及時填寫好《設備檢修記錄》。

3、對動力設備、管線、電器的維護和保養(yǎng),每天由操作和維修人員具體負責,維護和保養(yǎng)執(zhí)行程序按《設備維護保養(yǎng)制度》中相應條款實施。

二、維檢修前安全注意事項

1、設備維檢前應組織相關人員進行風險分析,并填寫好《危害分析表》。

2、相關設備的清洗、置換、交出,由設備所在單位負責。維檢修項目負責人應會同相

關人員進行現場檢查并確認設備符合檢修安全要求。

3、維檢修人中進入現場前,必須對參加維檢修作業(yè)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交待清楚和注意事項。

4、維檢修項目負責人應按檢修要求,組織維檢修人員到現場,交待清楚維檢修項目、任務、維檢修方案,并落實維檢修安全措施。

5、應對維檢修作業(yè)中使用的各種工器具進行安全檢查,做到機具齊全、安全可靠。凡不符合作業(yè)安全要求的工器具不得使用。

6、應采取可靠的斷電措施,切斷維檢修設備上的電器電源,并經復查確認無電后,在電源開關處掛上“禁止啟動”的安全標志牌。

7、對維檢修作業(yè)使用的防護器材、消防器材等安全設施要合理放置并確保完好可靠。

8、對維檢修所使用的移動式電氣工具,應配有漏電保護器。

9、對有腐蝕性介質的維檢修場所應備有沖洗用水源。

10、對維檢修現場的坑、井、洼、溝、陡坡等應填平或鋪設與地面平齊的蓋板,也可設置圍欄和警告標志,并設夜間警示紅燈。

11、應將維檢修現場的易燃易爆物品、障礙物、油污、冰雪、積水、廢棄物等影響檢修安全的雜物清理干凈。

12、維檢修易燃易爆介質的設施時,照明裝置必須為防爆型。

三、維檢修作業(yè)中的安全要求

1、維修中,檢修項目負責人對維檢修項目的安全負總責,凡具有二人以上的維檢修任務,必須指定一人負責安全。

2、參加維檢修作業(yè)的人員應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

3、維檢修作業(yè)人員應遵守有關安全技術規(guī)程和規(guī)定。

4、電氣設備維檢修作業(yè)應遵守《電業(yè)安全規(guī)程》。

5、對審批手續(xù)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實、作業(yè)環(huán)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業(yè)人員有權拒絕作業(yè)。

6、在任何情況下禁止帶壓拆卸或緊固螺栓及進行焊、割作業(yè)。

四、維檢修結束后的安全要求

1、維檢修項目負責人應檢查維檢修項目、工器具和材料等是否有遺漏。

2、因維檢修需要而拆除的蓋板、扶手、欄桿、防護罩等安全設施應在維檢修后恢復正常。

3、維檢修所用的工器具應搬走,腳手架、臨時電源、臨時照明設備應及時拆除。

4、設備、屋頂、地面上的雜物、垃圾等應清理干凈。

5、對維檢修后的設備,必須進行試車,試運轉達到一定時間,運轉正常,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編制: 審核: 審批:

修改日期:2010年12月15日

第14篇 新工廠業(yè)主方建筑施工及設備安裝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目的:為加強對施工方、監(jiān)理方、施工人員在施工期間的管理,預防安全事故的發(fā)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定義:新建項目、擴建項目、改建項目。

第三條 適用范圍:適用于公司新建項目、擴建項目的施工單位、監(jiān)理單位及施工人員。

第二章 施工手續(xù)辦理

第四條 施工單位必須具備建筑施工安全資質,辦理施工手續(xù)需提供安全資質、營業(yè)執(zhí)照、施工作業(yè)時采取安全措施。

第五條 施工前需簽訂施工安全合約書,施工安全合約書由施工單位法人代表簽名或法人受權人員簽名。

第六條 施工單位施工前按工程合同金額的5%比例交施工安全保證金,作為施工期間發(fā)生突發(fā)事件時的應急支付金。

第七條 施工單位需辦理臨時用電、高空作業(yè)、臨時動申請,取得批準證后,才能進行相對應的施工作業(yè)。

第八條 施工單位人員施工前需接受廣州日美達安全管理部門安全培訓,經培訓考核合格后,取得施工作業(yè)資格證,才能進入施工現場作業(yè),未經培訓考核合格的,一律不得進入施工現場作業(yè)。

第九條 施工單位需提供有效的特種設備年檢證件及特殊操作人員操作證,設備符合國家相關的安全標準。

第三章 管理職責

第十條 公司項目所在部門負責審查承包方(施工單位)的合法性、技術水平、安全保障條件進行確認,并簽訂施工項目承包合同。

第十一條 總務科負責審核施工單位提交辦理施工手續(xù)的相關資料,并與施工單位簽訂施工安全合約書。

第十二條 總務科負責施工現場安全監(jiān)督管理工作,對施工現場違章行為進行糾正和按公司安全制度對施工單位及人員進行處罰,并責令施工單位進行整改。

第十三條 總務科負責施工單位設備設施進行安全確認,設備設施經總務科確認合格后才能進入施工現場,未經總務科確認的設備不得進行施工作業(yè)。

第十四條 公司項目部門對本部門施工現場安全負監(jiān)督管理責任,并指定專人負責現場安全管理人員,對施工現場進行安全監(jiān)管,及時對違章行為進行糾正和監(jiān)督整改。

第十五條 施工監(jiān)理單位對施工單位有安全監(jiān)督管理責任,每天需對施工現場進行安全檢查確認,對施工單位及人員的違章行為及時糾正,并要求施工單位立即整改的權利,施工單位必須無條件配合施工監(jiān)理單位工作。

第十六條 施工單位對施工現場安全工作負主體責任,施工單位必須履行國家安全生產相關規(guī)定,依法依規(guī)開展好施工期間安全的全過程,指定現場施工安全員,安全員對施工現場進行全方位安全監(jiān)督管理,每天必少于兩次對施工現場進行安全檢查,填寫檢查記錄表,對存在安全問題制定整改計劃,及時進行整改,并在班前班后召開施工作業(yè)安全會議。

第十七條 施工單位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必須取得由政府部門認可的相應安全管理資格證。

第十八條 施工單位對施工人員必須配備符合國家相關標準的勞動保護用品,勞動保護用品無損壞,及在有效期內,施工單位對施工人員勞動保護用品穿戴負責。

第四章 施工現場的管理

第十九條 施工臨時電源管理:

1、臨時電源控制柜、配線、發(fā)電機等,應使用電氣試驗無問題、無劣化和破損的產品,產品有合格證;

2、施工現場必須配置專職的電工,電工必須持有效的電工操作證,電工負責施工現場通電、斷電、接線等,及對配電柜(箱)實施上鎖管理;

3、電柜內必須配置單線接線圖(配電系統(tǒng)),電箱、電柜必須裝漏電保護裝置,每一分路應安裝與負荷相一致的熔斷器;

4、為了防范觸電,要有提示[注意高壓電]、[用電危險]等標志,明確管理責任人及聯絡方法;

5、臨時線須架空安裝或沿地面敷設應有防止線路受外力損壞的保護措施,電源線連接可靠,電源線無駁接或絕緣無破損;

6、電源線嚴禁在爆炸和火災危險的場所架設臨時線。

第二十條 臨時動火管理(取得動火作業(yè)許可證證):

1、動火作業(yè)時需帶好防護遮光眼鏡,皮手套等保護用具;

2、動火作業(yè)時必須配備好滅火器材等滅火工具;

3、動火作業(yè)區(qū)附近不可放置易燃物、可燃物、爆炸物品等;

4、高空作業(yè)時,必須采取防止向下燃燒的措施;

5、焊接、切割裝入易燃性的液體和氣體的容器和配管時要事完全清除內部雜物;

6、未取得動火作業(yè)許可證,禁止動火作業(yè)。

第二十一條 高空作業(yè)(取得高空作業(yè)許可證):

1、2米以上的作業(yè)為高空作業(yè),高空作業(yè)要正確佩戴帶安全頭盔(在安全有效期內)和安全帶,安全帶扣必須在高處穩(wěn)固位置或設有固定的安全生產命線,禁止扣在梯子或不固定的位置;

2、在高空作業(yè)時原則設置安全可靠的作業(yè)面,當不能設置作業(yè)面時,要設安全網;

3、不得在高處放置材料、工具等,及禁止向上或向下拋物品;

4、高空作業(yè)時禁止在強風下作業(yè)(10分鐘的平均風速在每秒10米以上時);

5、作業(yè)人員必須取得高空作業(yè)許可證才能進行高空作業(yè),未取得高空作業(yè)許可證禁止高空作業(yè);作業(yè)時必須穿軟底鞋,禁止穿硬底鞋;

6、腳手架安全可靠,輪子必須帶有效剎車裝置及腳手架必須有1.05m高防護欄;

7、作業(yè)人員禁止站在高空作業(yè)下面,及禁止站在腳手架上移動腳手架;

8、使用金屬梯或其它梯完好無損,及梯子有防滑包腳;

9、禁止在天花板上作業(yè)時仰頭向上作業(yè)及二人同時登高作業(yè);

10、禁止在不平坦、不堅實的地方、腳手架上和高空等有墜落危險的地方端部使用高凳;

11、施工使用的吊機和升降機要符合國家安全使用規(guī)定。

第15篇 建筑施工及設備安裝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目的:為加強對施工方、監(jiān)理方、施工人員在施工期間的管理,預防安全事故的發(fā)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定義:新建項目、擴建項目、改建項目。

第三條 適用范圍:適用于公司新建項目、擴建項目的施工單位、監(jiān)理單位及施工人員。

第二章 施工手續(xù)辦理

第四條 施工單位必須具備建筑施工安全資質,辦理施工手續(xù)需提供安全資質、營業(yè)執(zhí)照、施工作業(yè)時采取安全措施。

第五條 施工前需簽訂施工安全合約書,施工安全合約書由施工單位法人代表簽名或法人受權人員簽名。

第六條 施工單位施工前按工程合同金額的5%比例交施工安全保證金,作為施工期間發(fā)生突發(fā)事件時的應急支付金。

第七條 施工單位需辦理臨時用電、高空作業(yè)、臨時動申請,取得批準證后,才能進行相對應的施工作業(yè)。

第八條 施工單位人員施工前需接受廣州日美達安全管理部門安全培訓,經培訓考核合格后,取得施工作業(yè)資格證,才能進入施工現場作業(yè),未經培訓考核合格的,一律不得進入施工現場作業(yè)。

第九條 施工單位需提供有效的特種設備年檢證件及特殊操作人員操作證,設備符合國家相關的安全標準。

第三章 管理職責

第十條 公司項目所在部門負責審查承包方(施工單位)的合法性、技術水平、安全保障條件進行確認,并簽訂施工項目承包合同。

第十一條 總務科負責審核施工單位提交辦理施工手續(xù)的相關資料,并與施工單位簽訂施工安全合約書。

第十二條 總務科負責施工現場安全監(jiān)督管理工作,對施工現場違章行為進行糾正和按公司安全制度對施工單位及人員進行處罰,并責令施工單位進行整改。

第十三條 總務科負責施工單位設備設施進行安全確認,設備設施經總務科確認合格后才能進入施工現場,未經總務科確認的設備不得進行施工作業(yè)。

第十四條 公司項目部門對本部門施工現場安全負監(jiān)督管理責任,并指定專人負責現場安全管理人員,對施工現場進行安全監(jiān)管,及時對違章行為進行糾正和監(jiān)督整改。

第十五條 施工監(jiān)理單位對施工單位有安全監(jiān)督管理責任,每天需對施工現場進行安全檢查確認,對施工單位及人員的違章行為及時糾正,并要求施工單位立即整改的權利,施工單位必須無條件配合施工監(jiān)理單位工作。

第十六條 施工單位對施工現場安全工作負主體責任,施工單位必須履行國家安全生產相關規(guī)定,依法依規(guī)開展好施工期間安全的全過程,指定現場施工安全員,安全員對施工現場進行全方位安全監(jiān)督管理,每天必少于兩次對施工現場進行安全檢查,填寫檢查記錄表,對存在安全問題制定整改計劃,及時進行整改,并在班前班后召開施工作業(yè)安全會議。

第十七條 施工單位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必須取得由政府部門認可的相應安全管理資格證。

第十八條 施工單位對施工人員必須配備符合國家相關標準的勞動保護用品,勞動保護用品無損壞,及在有效期內,施工單位對施工人員勞動保護用品穿戴負責。

第四章 施工現場的管理

第十九條 施工臨時電源管理:

1、臨時電源控制柜、配線、發(fā)電機等,應使用電氣試驗無問題、無劣化和破損的產品,產品有合格證;

2、施工現場必須配置專職的電工,電工必須持有效的電工操作證,電工負責施工現場通電、斷電、接線等,及對配電柜(箱)實施上鎖管理;

3、電柜內必須配置單線接線圖(配電系統(tǒng)),電箱、電柜必須裝漏電保護裝置,每一分路應安裝與負荷相一致的熔斷器;

4、為了防范觸電,要有提示[注意高壓電]、[用電危險]等標志,明確管理責任人及聯絡方法;

5、臨時線須架空安裝或沿地面敷設應有防止線路受外力損壞的保護措施,電源線連接可靠,電源線無駁接或絕緣無破損;

6、電源線嚴禁在爆炸和火災危險的場所架設臨時線。

第二十條 臨時動火管理(取得動火作業(yè)許可證證):

1、動火作業(yè)時需帶好防護遮光眼鏡,皮手套等保護用具;

2、動火作業(yè)時必須配備好滅火器材等滅火工具;

3、動火作業(yè)區(qū)附近不可放置易燃物、可燃物、爆炸物品等;

4、高空作業(yè)時,必須采取防止向下燃燒的措施;

5、焊接、切割裝入易燃性的液體和氣體的容器和配管時要事完全清除內部雜物;

6、未取得動火作業(yè)許可證,禁止動火作業(yè)。

第二十一條 高空作業(yè)(取得高空作業(yè)許可證):

1、2米以上的作業(yè)為高空作業(yè),高空作業(yè)要正確佩戴帶安全頭盔(在安全有效期內)和安全帶,安全帶扣必須在高處穩(wěn)固位置或設有固定的安全生產命線,禁止扣在梯子或不固定的位置;

2、在高空作業(yè)時原則設置安全可靠的作業(yè)面,當不能設置作業(yè)面時,要設安全網;

3、不得在高處放置材料、工具等,及禁止向上或向下拋物品;

4、高空作業(yè)時禁止在強風下作業(yè)(10分鐘的平均風速在每秒10米以上時);

5、作業(yè)人員必須取得高空作業(yè)許可證才能進行高空作業(yè),未取得高空作業(yè)許可證禁止高空作業(yè);作業(yè)時必須穿軟底鞋,禁止穿硬底鞋;

6、腳手架安全可靠,輪子必須帶有效剎車裝置及腳手架必須有1.05m高防護欄;

7、作業(yè)人員禁止站在高空作業(yè)下面,及禁止站在腳手架上移動腳手架;

8、使用金屬梯或其它梯完好無損,及梯子有防滑包腳;

9、禁止在天花板上作業(yè)時仰頭向上作業(yè)及二人同時登高作業(yè);

10、禁止在不平坦、不堅實的地方、腳手架上和高空等有墜落危險的地方端部使用高凳;

11、施工使用的吊機和升降機要符合國家安全使用規(guī)定。

第二十二條 設備管理

1、電焊機必須要有可靠的防護罩及電源接頭保護罩,電源線用絕緣可靠電纜線,電源線無駁接和破損,有可靠地線連接,開關靈敏可靠,插頭無破損,符合安全要求;

2、手持電動工具完好無缺陷,電源線用絕緣可靠電纜線,電源線無駁接和破損,有可靠地線連接,開關靈敏可靠,插頭無破損,并且每三個月必須對絕緣電阻檢測,及有檢測記錄;

3、照明必須用射燈,不得用太陽燈,并且電源線用絕緣可靠電纜線,線無駁接和破損,有可靠地線連接,插頭無破損,符合安全要求;

設備安裝安全制度匯編15篇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目的:為加強對施工方、監(jiān)理方、施工人員在施工期間的管理,預防安全事故的發(fā)生,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條定義:新建項目、擴建項目、改建項目。第三條適用范圍:適用于公司新建項目、擴建項目的施工單位、監(jiān)理單位及施工人員。第二章施工手續(xù)辦理第四條施工單位必須具備建筑施工安全資質,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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