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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事故、險情隱患整改制度匯編(20篇范文)

更新時間:2024-05-05 查看人數:65

安全事故、險情隱患整改制度

重要性和意義

企業(yè)運營的核心不僅在于追求經濟效益,更在于保障員工的生命安全與健康。安全制度如同企業(yè)的生命線,它為日常運作設定了一道堅固的防護屏障,防止?jié)撛诘奈kU事故,確保生產活動的穩(wěn)定進行。通過建立健全的安全制度,我們可以預先識別風險,降低事故發(fā)生概率,從而提升工作效率,維護企業(yè)聲譽,促進可持續(xù)發(fā)展。

安全制度有哪些

一套完善的安全制度應涵蓋以下幾個關鍵領域:

1. 安全教育與培訓:定期對員工進行安全知識教育,增強其安全意識。

2. 危險源辨識與評估:定期排查工作場所的潛在危險,制定相應的預防措施。

3. 應急預案:建立應對突發(fā)事件的快速反應機制,減少事故損失。

4. 設備與設施管理:確保設備完好,定期維護,防止因設備故障引發(fā)事故。

5. 作業(yè)規(guī)程:明確各類作業(yè)的操作流程,防止因操作不當導致的風險。

注意事項

在制定與執(zhí)行安全制度時,需注意以下幾點: - 制度應具有針對性,根據企業(yè)實際運營情況定制,避免一刀切。 - 制度要清晰易懂,避免專業(yè)術語過于復雜,確保所有員工都能理解和執(zhí)行。 - 制度需持續(xù)更新,以適應不斷變化的環(huán)境和新的安全挑戰(zhàn)。 - 強化監(jiān)督與考核,確保制度的有效執(zhí)行,對違規(guī)行為嚴肅處理。

安全制度是企業(yè)安全文化的基石,它的完善程度直接影響著企業(yè)的安全水平。我們應以高度的責任心和專業(yè)精神,不斷優(yōu)化和完善安全制度,為員工創(chuàng)造一個安全、和諧的工作環(huán)境。

安全事故、險情隱患整改制度范文

第1篇 安全事故、險情隱患整改制度

一、 消除事故隱患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整改”的原則,單位行政正職為第一負責人。

二、 整改責任單位按照《事故、險情隱患整改通知書》的要求,對事故隱患認真整改,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進行專人監(jiān)控,明確責任,堅決杜絕各類事故的發(fā)生,并于規(guī)定的時限內完成整改任務。

三、 整改工作結束后,整改單位按照要求填寫《事故隱患整改情況呈報書》,由上級主管部門組織檢查驗收。

四、 安全主管部門對整改不合格的單位和拒不整改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單位下達停業(yè)整頓和給予相關責任人行政處罰,直至報請原經營許可、企業(yè)登記批準機關取消經營許可或降低企業(yè)等級。

第2篇 安全生產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制度

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guī)、縣內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的規(guī)定,為了及時報告、統(tǒng)計、調查和處理職工傷亡事故,積極采取預防措施,制止安全事故的發(fā)生,特制本制度。

1. 生產安全事故的報告、調查、處理和統(tǒng)計工作必須堅持實事求是,尊

重科學的原側。

2. 事故報告

2.1事故發(fā)生后,當事人或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直接或逐級報告主管部門負責人,重大情況應直接報總公司有關領導,若發(fā)生火災事故且較嚴重時應同時立即報火警119;

2.2總公司領導接到重傷、死亡、重大死亡事故報告后,應當立即報告公司主管部門和縣政府有關單位;

2.3發(fā)生重特大事故時,應當保護事故現場,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搶救人員和財產,防止事故擴大;

2.4發(fā)生事故先兆和重大未遂事件時,事故發(fā)生部門應向公司主管領導和安全部門進行報告,以便研究采取相應措施,避免再次發(fā)生;

2.5事故報告的內容應當包括:

2.5.1事故發(fā)生的時間、地點、單位;

2.5.2簡要經過;

2.5.3事故原因初步分析判斷;

2.5.4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

2.5.5事故報告單位。

3.事故現場處置

3.1事故發(fā)生后,現場部門負責人員在進行事故報告的同時,應迅速組織實施應急管理措施,撤離、疏散現場人員和群眾,防止事故蔓延,擴大;

3.2事故發(fā)生后,如導至人員傷亡時,應立即組織對受傷人員的救護;

3.3保護事故現場。

4.事故調查

4.1輕傷、重傷事故,由本公司總經理或其指定人員組織安全部,保安隊,監(jiān)察室等有關部門人員組成調查小組,進行調查;

4.2死亡事故由本公司主管部門及縣政府其他相關部門組成調查組進行調查;

4.3事故發(fā)生的部門應當積極配合事故調查組調查、取證,為調查組提供一切便利條件,不得拒絕調查,不得拒絕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

4.4事故調查組的職責

4.4.1查明事故發(fā)生的原因、過程和人員受傷、經濟受損失的情況;

4.4.2確定事故責任者;

4.4.3提出事故處理意見和防范措施的建議;

4.4.4寫出事故調查報告。

5.事故處理

5.1事故處理必需堅持“四不放過“的原則;

5.2在進行事故調查分析的基礎上,事故發(fā)生部門應當根據事故調查報告中提出的事故整改方案與預防措施建議編制詳細的整改計劃與措施,經公司主管領導和安全部門審批后,嚴格組織實施,公司安全部負責監(jiān)督檢查;

5.3對事故造成的傷亡人員、工傷的認定、勞動鑒定、工傷評殘及工傷保險待遇處理由辦公室和安全部按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執(zhí)行;

5.4對事故發(fā)生部門和責任人,由公司依據事故調查報告按照《職工獎懲條例》給予處罰,觸犯刑律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5.5事故調查處理結束后,公司安全部或事故發(fā)生部門應負責將事故詳情、原因及責任人處理等編印成事故通報,組織全體職工學習,從中吸取教訓,防止事故再次發(fā)生;

5.6事故處理結案后,由安全部負責將調查處理資料整理后實施歸檔管理。

第3篇 建筑工程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及處理制度

為強化本項目安全管理水平,對突發(fā)安全事故進行有效控制,最大限度地減輕受傷職工的受傷害程度,減少現場財產損失,為事故的調查和處理提供條件,特制定本制度。

1 根據國家有關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職業(yè)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的要求,對施工作業(yè)過程中作業(yè)場所首先應進行危害辨識,對可能發(fā)生的突發(fā)事件,制定相應的應急救援預案,由項目部技術負責人審核,項目經理批準,并報公司質量安全部備案。

2 應急救援預案應包括:

2.1 應急指揮負責人、小組成員的職責及出現險情和事故后的聯系方式。

2.2 按照事故的類別規(guī)定向公司匯報,并制定與外部機構的聯系、報警與聯絡步驟。

2.3 搶救傷員、排除險情和保護現場的措施、方法及要求。

2.4現場必須配備足夠的急救搶險設備、器材和醫(yī)藥,以及日常的檢查維護措施。

2.5 制定搶險急救培訓和演習的計劃。

2.6 對預案所涉及的活動做好記錄。

3 建立以施工員、安全員、機管員、材料員、技術員為骨干的事故應急救援小組,預先確定搶救指揮負責人和小組名單,配備必要地急救設備,并進行現場急救搶險知識培訓和演習。

4 項目經理是所轄施工現場事故救險和處理的第一責任人,必須根據預案的要求在資金投入上保證急救搶險設備、器材和醫(yī)藥的需求,在人員安排上滿足現場急救的需求。

5 事故發(fā)生后,第一目擊者首先應立刻報告急救指揮負責人(必要時向外部機構求助和報警),由指揮負責人組織應急救援小組對事故現場進行保護、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或蔓延,減少財產損失。

6 應就制定的事故救援預案向本單位全體職工進行宣告,明確出現事故后正確的報告和處理方法,更好地配合應急救援小組的救險工作。

7 在事故得到控制、情況穩(wěn)定后,各生產單位必須按照有關規(guī)定或《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規(guī)定》的要求對事故的情況進行上報、調查和處理。

第4篇 生產安全事故報告處理統(tǒng)計制度范例

1、生產安全事故包括職工傷亡事故、交通事故、火災爆炸事故等。

2、本制度適用于本單位及分包單位。

3、事故報告

(1)事故發(fā)生后,當事人或者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項目部領導和公司安全管理部門,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搶救人員和財產,防止事故擴大,并保護事故現場。

(2)報告內容包括發(fā)生事故時間、地點、原因、傷亡人員情況等。

4、事故調查處理

(1)事故發(fā)生后,事故單位應立即啟動應急救援預案,搶救傷員和排除險情,防止事故擴大,保護好現場。因搶救傷員和排險,而必須移動現場物件的要做出標記,不得借口恢復生產擅自清理現場掩蓋真相。

(2)輕傷、重傷事故,由公司負責人或指定人員組織安全、生產、技術、工會等有關人員組成的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

(3)死亡及以上事故按上級部門事故調查組要求參與調查。

(4)對于事故的調查處理,必須堅持“四不放過”原則,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人和群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責任人沒有處理不放過,沒有防范措施不放過。

(5)事故調查組必須到現場進行勘察,對事故現場勘察要及時、全面、客觀。調查組通過充分調查,應查明事故發(fā)生原因、過程和人員傷亡、經濟損失情況;確定事故責任者;提出事故處理意見和防范措施的建議;寫出事故調查報告。

(6)事故調查組提出的事故處理意見和防范措施建議,由發(fā)生事故的單位負責處理。

(7)在事故發(fā)生后隱瞞不報、漏報、遲報等情況對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

5、事故統(tǒng)計

(1)事故統(tǒng)計上報按上級部門有關企業(yè)職工傷亡事故報告統(tǒng)計的要求進行統(tǒng)計上報。

(2)事故檔案主要內容:職工傷亡事故登記表,事故調查報告書、現場勘察資料、物證人證材料、醫(yī)療部門的診斷結論、結案申請報告、受處理人員的材料、有關部門的結案批復等。

(3)加強事故檔案的管理,事故檔案由安全部門保存。

第5篇 冶金安全責任事故追究問責制度

冶金公司安全責任事故追究問責制度

隨著國家對安全生產工作的要求越來越嚴,我公司在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方面存在的弊病逐步體現出來,主要表現在有規(guī)程、有制度、有措施,不落實。其中最集中、突出的問題是安全管理“嚴不起來,落實不下去”。由于“嚴不起來”,安全生產工作各項部署、目標、任務、措施、責任,常常懸空、放空,甚至落空;由于“嚴不起來”,安全生產工作存在不落實、難落實、假落實等情況。分公司各級領導還是重生產、輕安全,在思想上沒有真正引起高度重視。為了抓好今后的安全生產工作,總公司董事會、經理辦要求制定安全事故責任追究制度。為加強我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遏制傷亡事故的發(fā)生,特制定如下安全事故責任追究問責制:

一、分公司所轄生產范圍內發(fā)生事故造成一人以上死亡的,分公司經理引咎辭職,兩年內不得擔任公司內同級別以上職務。

二、分公司發(fā)生事故造成重傷以上的,分公司車間主任(隊長)撤免職,兩年內不得擔任公司內同級別以上職務。

三、分公司發(fā)生事故造成重傷以上的,對工作失職的安全員、施工員、洞長、班組長等責任人予以開除。

四、分公司發(fā)生事故造成重傷以上的,對發(fā)生事故單位及有關事故責任人員進行經濟處罰。

五、發(fā)生一起重傷事故,除對相關責任人處罰外,罰事故分公司5000元,扣除當月全部安全津貼。

六、發(fā)生一起一人死亡以上事故的分公司,除全部扣除安全風險抵押金和事故當月安全津貼外,不得參與年終模范評比。

七、分公司發(fā)生兩起重傷事故的,除罰款外,并對以上責任人留職察看,發(fā)生三起重傷事故的,視同死亡事故處理。

以上撤免人員若觸犯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的相關規(guī)定,相關責任人(包括分公司經理、分管安全生產副經理、安全科長、車間主任或隊長)承擔全部法律責任;總公司、分公司對撤免人員兩年內不予重新任用或在本公司內另調任同職。事故處理決定要在全公司范圍內進行通報,并報上級有關部門。

第6篇 食品安全衛(wèi)生事故處置規(guī)章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有效解決食品衛(wèi)生安全事故,維護群眾利益,確保社會穩(wěn)定,根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第二條食品衛(wèi)生安全事故實行“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

第三條患者和家屬不得以食品衛(wèi)生安全事故為由,無理取鬧,影響單位、他人的正常工作秩序。

第二章領導機構與職責

第四條鄉(xiāng)成立由鄉(xiāng)長任組長,人大副主席、副鄉(xiāng)長任副組長,鄉(xiāng)黨政辦、安辦、衛(wèi)生院、民政所、綜治辦、計生服務站、財政所、小學、派出所等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食品衛(wèi)生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于鄉(xiāng)衛(wèi)生院,兩同志負責辦公室日常工作。

第五條職責及分工

(一)鄉(xiāng)食品衛(wèi)生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職責:發(fā)布信息,組織、領導、指揮全鄉(xiāng)食品衛(wèi)生安全事故處置工作,負責組織、協調各部門采取切實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切實維護穩(wěn)定。

(二)鄉(xiāng)食品衛(wèi)生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積極協助領導小組做好各部門協調工作,調動各部門迅速開展事故救援工作。

(三)衛(wèi)生院職責:負責人員救治工作,組織相關專業(yè)技術人員到達現場,及時診斷、檢查、治療;對病重者要采取果斷措施,并送上一級醫(yī)院救治;組織相關技術人員對涉案食品進行封存、檢驗。

(四)計生服務站職責:積極協助衛(wèi)生院處理計生服務中所發(fā)生的食品衛(wèi)生安全事故。

(五)派出所職責:負責組織指導協調有關食品衛(wèi)生安全事故涉嫌案件的偵察工作,在事故發(fā)生現場劃定警戒線,維護治安秩序,及時疏散圍觀群眾,對沖擊、毆打工作人員的行為進行控制,并全力制止,對影響惡劣的人或事進行依法查處。

(六)民政所職責:負責組織調查、救濟等工作,若發(fā)現嚴重事件的,立即作好各部門的協調工作,對尸體轉移至殯儀館存放。并按規(guī)定對尸體進行火化,若發(fā)生一般事故,且當事人較為貧困的,要及時調查,并按規(guī)定予以救濟。

(七)財政所職責:按照領導小組要求積極籌措資金,確保處置工作順利開展。

(八)黨政辦職責:積極協調作好情況的收集整理,按照領導小組要求,及時發(fā)布信息。

(九)事發(fā)地村、組職責:及時上報事故情況,并立即趕赴事故現場,保護好現場,努力作好群眾思想工作,穩(wěn)定當事人及親屬情緒,說服、勸誡、疏散群眾,防止事態(tài)擴大。

第三章食品衛(wèi)生安全事故處置

第六條由食品衛(wèi)生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統(tǒng)一指揮應急處理工作,下設現場處置組、醫(yī)療救助組、維穩(wěn)保衛(wèi)組、善后處理組,各相關部門必須按職責迅速展開工作。

(一)現場處置組:由鄉(xiāng)長任組長,派出所、衛(wèi)生院、民政所、安辦等部門人員為成員,組織現場處置工作。

(二)醫(yī)療救助組:由分管衛(wèi)生的副鄉(xiāng)長任組長,衛(wèi)生院、計生服務站等部門人員為成員,具體作好患者的救治工作。

(三)維穩(wěn)保衛(wèi)組:由分管安全的領導任組長,派出所、安辦、綜治辦等單位人員為成員,具體負責維護現場秩序、及時劃定警戒線、疏散群眾、維護穩(wěn)定,確保現場處置工作順利進行。

(四)善后處理組:由分管民政的領導任組長,民政、財政等相關部門人員為成員,具體做好事后的一切善后工作。

第四章信息發(fā)布

食品衛(wèi)生安全事故處置的信息發(fā)布由領導小組負責,具體由其辦公室統(tǒng)一發(fā)布。

第7篇 安全工作責任制事故追究制度

為了強化廣大教職員工的安全意識,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學生安全責任重于泰山,將學生安全教育和管理納入到教學管理和一切教育活動中,獎勵先進,鞭策退后,特制訂以下安全工作責任追究制度:

一、安全職責:

1、積極、主動、認真學習上級部門有關安全管理等文件精神、政策法規(guī)及安全教育、安全防范等有關知識和技能,加強學習,明確職責,進一步增強安全意識、管理水平和安全教育水平。

2、必須做到經常性地對學生進行日常行為規(guī)范教育、法制紀律教育和交通、防火、防盜、防溺水、防食物中毒、防傳染病等安全教育和學生心理健康輔導。做到每周有主題、有重點,工作有計劃、有落實、有記錄。發(fā)現學生不良行為和不安全行為,應及時制止,并及時給予教育。

3、作為幼兒園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必須參加幼兒園安全工作的相關會議,并為幼兒園安全工作提出建議和意見。幼兒園負責人、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必須經常對幼兒園校舍、相關設施、安全措施落實情況等進行督促檢查,發(fā)現問題及時整改,并做好相關資料的收集和整理。對車隊管理進行指導、監(jiān)督和檢查。

4、服從值班、配班、車隊接送工作的安排,節(jié)假日值班和特殊情況下的值日工作,堅守崗位,盡心盡責。

5、教室應每天對所任班級學生進行日常行為規(guī)范、安全知識和技能的教育輔導,組織車隊并按幼兒園要求護送到安全地點,并做好安全教育和車隊管理的記載。

6、幼兒在一日活動中、接送中的不安全因素和行為、教師應及時排除。

7、食堂人員和負責人應嚴把物品進貨關,定點采購;食堂人員應持有健康證上崗,嚴格按食堂管理制度規(guī)范操作,嚴格執(zhí)行48小時留樣制度。

8、司機應持證上崗,司機對自己所駕駛車輛要經常進行故障排查,保證性能良好方可上路。門衛(wèi)應24小時上班,保安上班期間不得脫崗,要堅持開展治安巡邏守護安全檢查。

9、建立安全工作及時上報制度,凡發(fā)現學生安全事故,應立即報告幼兒園負責人,負責人應立即會同園長及時妥善處理后續(xù)事情。緊急事件立即上報,不得延誤。

二、責任界定:

1、幼兒園校舍安全 隱患未及時排除造成學生意外傷害事故:幼兒園校舍安全隱患未檢查發(fā)現或發(fā)現后未及時上報,安全責任人負全責;上報后未及時采取措施,園園長負全責,分管領導負次要責任。

2、幼兒園組織活動過程中造成學生意外傷害事故:教師和活動組織者負管理不力之責;教師采取保護措施,但無法抗拒因素出現,另行調查。

3、接送車過程中發(fā)生學生意外傷害事故:教師未按規(guī)范操作,教師負全責,教師采取保護措施,但無法抗拒因素出現,另行調查。

4、司機違反交通規(guī)則造成學生意外傷害事故,司機負全責。

5、門衛(wèi)值班不當,門衛(wèi)負全責,保安值班不當,保安負全責。

6、學生在幼兒園飯菜食用后發(fā)生中毒癥狀,經檢驗由食堂飯菜引發(fā),食堂管理人員負全責,食堂人員負次要責任。

7歧視、體罰和變相體罰、諷刺挖苦幼兒,教師有上述行為的教室負全責。

8、老師撤離崗位、未按規(guī)定到崗、未按幼兒園布置的要求認真履行職責所發(fā)生的安全事故,均視為本教師工作失職。

9、幼兒在校內和幼兒園組織的活動中發(fā)生重大傷害事故,或雖發(fā)生輕微傷害事故,但影響較大的,幼兒園負責人、幼兒園校長、安全領導小組分管組長均負領導責任。

10、如發(fā)現學生傷害事故發(fā)生,應立即救治或立即送學生到醫(yī)院救治。如未及時救治造成學生傷害加劇或出現嚴重后果,第一發(fā)現人按嚴重違反師德師風處理。

三、責任追究:

1、對因教師教育不力、管理不力,造成學生輕微傷害事故,幼兒園給予嚴肅批評;如發(fā)生重大安全事故,全園通報批評并扣當月安全獎,教室本人不得評為本年度各類先進,扣年度安全考核獎。

2、對因教師失職造成學生傷害事故,全園通報批評,教師本人不得評為本年度各類先進,并扣年度安全考核獎。對學生傷害事故負有一定責任的教師,幼兒園給予嚴肅批評,教師本人不得評為本年度各類先進,幼兒園行政集體商議后,酌情扣除部分學期基本考核獎

3、負領導責任的領導要對全體教師公開檢討,本人不得評為年度各類先進,年度考核不得評為優(yōu)秀稱職,并報上級主管部門處理。

4、對違反交通規(guī)則,造成事故的司機,根據情節(jié)大小承擔相應責任。

5、保安、門衛(wèi)值班不當造成事故,根據情節(jié)大小承擔相應責任。

6、學生在幼兒園飯菜食用后發(fā)生中毒癥狀,經檢驗由食堂飯菜引發(fā),食堂管理人員和食堂臨時人員扣發(fā)學期基本考核獎,對食堂臨時人員中的責任人作辭退處理。

7、對造成重大安全責任事故的當事人,由上級行政部門調查處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四、說明:

1、此安全工作責任和事故追究制度,由幼兒園行政集體商議后正式施行。

2、未盡事宜,另行調查解決。

第8篇 安全隱患處理和嚴重安全隱患以及安全事故報告制度

1、監(jiān)理機構在實施監(jiān)理過程中,發(fā)現存在安全事故隱患的,應當以監(jiān)理通知書的形式要求施工單位整改反饋,情況嚴重的,應由總監(jiān)簽發(fā)工程暫停令,并及時報告建設單位。

2、施工單位對存在的安全事故隱患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監(jiān)理機構應及時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3、如施工現場發(fā)生安全事故,應及時、如實按照事故的級別及國家規(guī)定立即向公司及政府有關部門進行報告;

4、事故發(fā)生后,嚴禁隱瞞不報,所上報的一切事故由公司有關領導協同上級有關部門一同協查,按程序進行處理。

5、在實施事故處理過程中,監(jiān)理機構要積極配合上級有關部門調查取證,同時要全過程跟蹤,并做好相應的記錄,各類相關資料,應及時整理歸檔。

第9篇 安全生產傷亡事故調查報告管理制度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傷亡事故調查報告管理制度

為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務院頒發(fā)的工人職員傷亡事故規(guī)程,做好傷亡事故的調查、統(tǒng)計、報告工作,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制定本制度。

1、傷亡事故統(tǒng)計范圍凡本公司各單位正式吸收的職工,在生產區(qū)域所發(fā)生的與生產有關的傷亡事故,予以統(tǒng)計上報。

2、職工在生產區(qū)域內發(fā)生的與生產有關的傷亡事故,(簡稱傷亡事故,以下同)凡喪失勞動能力滿一個工作目的事故,在事故后48小時內,車間、區(qū)隊負責人必須組織調查,并認真填好寫工傷亡事故登記表,填好后會同主治醫(yī)生簽具傷害程度意見后交安全處存檔并主報公司安委會。

3、工傷事故調查分析及責任

(1)一般輕傷事故,由車間、區(qū)隊負責人在事故后24小時內同安全員及其他有關人員進行調查分析,找出原因,分清責任,擬定出改進措施并報有關領導和公司安全處。

(2)重傷事故,多人事故(指一次同時傷及三人或三人以上的事故)重大未遂事故,應由本單位負責人組織生產,安全科及有關部門進行分析。事故報告于7天內報告公司。

(3)發(fā)生死亡事故后,必須立即電話報公司安委會,并告之事故概括、分析、處理措施等。

(4)公司在接到發(fā)生死亡事故單位的報告后,必須有規(guī)定的時間內向上級主管部門匯報,并積極協助、配合主管部門調查事故原因,分析責任,并提出防范措施。

(5)傷亡事故月報,各項目部于次月一日報到公司,各項目部在報送月表時,凡本單位發(fā)生喪失勞動能力在一個工作日以上的一切輕、重、傷、死亡事故,均應在工傷事故按月登記表中逐欄詳細填寫。

(6)各項目負責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要對事故的登記統(tǒng)計的準確性負責,不得有隱瞞,不報或遲報、虛報,發(fā)生上述情況時,項目負責人要負安全責任,情節(jié)嚴重的要受行政處分。

第10篇 安全生產責任事故行政追究制度

(一)處分類別、期限及處罰規(guī)定

1.警告處分

處分時限1個月,處分期間取消綜合獎、安全獎或計件超額獎。

2.記過處分

處分時限2個月,處分期間取消綜合獎、安全獎或計件超額獎。

3.記大過處分

處分時限3個月,處分期間取消綜合獎、安全獎或計件超額獎。

4.降薪處分

(1)降薪一級,處分時限為4個月,處分期間取消綜合獎、安全獎或計件超額獎。

(2)降薪兩級,處分時限為受處分的第3個月恢復一級,受處分的第4個月恢復另一級。處分期間取消綜合獎、安全獎或計件超額獎。

5.降職處分

處分時限3個月,正科級降為副科級,享受副科級待遇;副科級降為一般干部,享受一般干部待遇。處分期間取消綜合獎、安全獎或計件超額獎。

6.撤職處分

撤職以后取消原職務享受的一切待遇,在受處分后一年內,不得擔任相當于原職或高于原職的職務。

7.開除礦籍、留礦察看處分

處分時限為12個月,處分期間支付原基本工資和物價性津補貼,不支付計件超額工資,(二)對事故有關責任者的處理規(guī)定

1.輕傷事故

(1)直接事故責任者降薪一級,處分時限為4個月,處分期間取消綜合獎、安全獎或計件超額獎。

(2)給予單位黨政技安管各罰款50元。

(3)因個人違章直接造成的輕傷責任者降薪一級永不恢復,對車間隊及單位領導酌情處理。

2.重傷事故

(1)發(fā)生重傷1人事故

①采掘修車間、保安區(qū)的隊負主要責任的領導(其中含采煤直屬隊下設的采煤班、整修班和檢修班的隊長、帶班隊長)給予記過處分,現場其他責任者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適當處分;車間(含直屬隊)主要領導和其他副職、技術主管分別給予罰款至警告處分,團書記、安全員給予罰款,減發(fā)車間機關干部各種獎勵的50%;給予分管副經理副總、業(yè)務科室科長各罰款200元,駐在員罰款100元,事故隊按結構工資考核規(guī)定兌現處罰。因個人違章直接造成的重傷責任者降薪兩級永不恢復,對車間、隊及單位領導酌情處理。

②運輸區(qū)、機電廠、選煤廠、檢修中心供應科服務大隊等輔助車間和地面廠隊的隊主要領導給予記大過處分,現場其他責任者根據情節(jié)輕重給予罰款取消車間機關干部各種獎勵分管副經理、副總、業(yè)務科室科長各罰款200元,駐在員罰款100元,事故的隊按結構工資考核規(guī)定兌現處罰。因個人違章直接造成的重傷責任者降薪水兩級永不恢復,對車間、隊及單位領導酌情處理。

(2)發(fā)生一次重傷2人事故

凡發(fā)生一次2人重傷的隊主要領導(其中含采煤直屬隊下設的采煤班、整修班和檢修班的隊長、帶班隊長)給予撤職、離崗學習,現場其他責任者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行政處分,團書記、安全員給予罰款,取消車間機關干部各種獎勵給予分管副經理、副總、業(yè)務科室科長警告處分,業(yè)務科室專責人員、駐在員罰款200元,事故隊按結構工資考核規(guī)定兌現處罰因個人違章直接造成的重傷責任者降薪兩級永不恢復,對車間隊及單位領導酌情處理

3.死亡事故

凡發(fā)生責任死亡事故的車間(含直屬隊)的隊負主要責任的領導(其中含采煤直屬隊下設的采煤班、整修班和檢修班的隊長、帶班隊長)給予撤職離崗學習,現場其他責任者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適當處分:車間(含直屬隊)負主要責任的領導撤職、離崗學習,其他副職包括技術主管分別給予行政處分,團書記、安全員給予罰款,取消車間機關干部各種獎勵;給予分管副經理、副總、業(yè)務科室科長記大過處分,業(yè)務科室專責人員駐在員警告處分,事故的隊按結構工資考核規(guī)定進行處罰。

4.列級事故

發(fā)生二級、三級生產事故的單位,責任者比照重傷1人事故酌情處理。發(fā)生一級生產事故的單位,責任者比照死亡事故酌情處理。取消一切獎勵

8.開除礦籍處分

由分公司有關部門解除與其簽屬的勞動合同。

9.離崗學習處分

處分時限3個月,處分期間的待遇按煤業(yè)分公司有關離崗學習人員的規(guī)定執(zhí)行。

第11篇 安全生產事故預防處理制度

1、項目主管領導、各級安全檢查人員定期和不定期進行安全檢查,檢查過程要嚴格認真,盡可能的發(fā)現和排除安全隱患,盡量做到防患于未然。

2、嚴格執(zhí)行國務院頒布的《企業(yè)職業(yè)傷亡事故報告與處理規(guī)定》,及時、準確、實事求是的作好傷亡事故調查處理和統(tǒng)計報告工作。

3、發(fā)生人員傷亡事故后,首先搶救傷員,同時保護好現場。因搶救傷員和防止事故擴大,需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出標志,詳細記錄和繪制現場圖。

4、重傷及以上傷亡事故發(fā)生后,現場有關人員應立即逐級上報主管部。

(1)發(fā)生輕傷事故,應報告至項目部,項目部指定施工技術、安全及工會等有關人員進行調查處理。

(2)發(fā)生重傷事故,應立即報告到項目主管部門。項目部應立即組成事故調查組,對事故進行調查處理,并及時報送結案材料。

(3)發(fā)生死亡及以上事故,應當立即報告項目部主管部門和項目部負責人。由項目部報公司上級主管部門并會同有關部門組成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處理。

5、發(fā)生亡人及以上事故后,項目部主管領導和安全部門負責人要到公司機關進行交班。交班應深刻反思,認真分析事故原因,吸取教訓,制定預防事故重復發(fā)生措施并定人定時整改。

6、事故調查統(tǒng)計報告是國家安全生產法賦予安監(jiān)部門和人員的職權,項目部應實事求是提供事故發(fā)生的原因和經過,項目部的任何人不得阻礙和干涉事故的調查。對傷亡事故調查處理報告工作要實事求是,本著“四不放過”的原則,秉公執(zhí)法;對傷亡事故隱瞞不報、謊報、漏報和故意改變事故性質者,安全獎法制度對有關人員要加重處罰。

第12篇 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管理制度

1目的

加強企業(yè)安全事故防范,及時做好事故發(fā)生后的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2適用范圍

本制度是為了預防和控制潛在的事故或緊急情況發(fā)生時,作出應急準備和響應,最大限度地減輕可能產生的事故后果。

本制度適用于焦化廠生產經營中潛在的職業(yè)安全健康事件或事故等緊急情況的預防和處理。

3職責、管理內容和要求

3.1應急救援工作的組織領導

3.1.1為加強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領導,實施應急救援預案,成立廠應急救援工作領導組。

3.1.2應急救援工作領導組職責

3.1.2.1負責發(fā)生事故后應急救援預案啟動工作的領導,成員按照預案分工,開展應急救援搶險工作。

3.1.2.2負責組建應急救援專業(yè)隊伍及組織實際訓練工作、建立通信與報警系統(tǒng),儲備搶險、救援、救護方面的裝備和物資、督促做好事故的預防工作和安全措施的定期檢查工作。

3.1.2.3發(fā)生事故時,發(fā)布和解除應急救援命令、信號。向上級有關部門通報事故的情況。必要時向上級有關部門發(fā)出緊急救援請求。負責事故調查的組織工作并總結事故的教訓和應急救援經驗。

3.1.2.4應急救援工作領導組成員要按照預案職責分工,盡職盡責。當接到事故報告后,成員要迅速到達指定崗位,因特殊情況不能到崗時,經組長同意,由所在部門按職務高低遞補。

3.2應急救援體系

為保證應急救援預案的順利實施,建立應急救援體系。

3.2.1事故發(fā)生后,事故發(fā)生部門(車間)在組織搶險、保護事故現場同時,按照有關規(guī)定迅速向廠部及相關部門報告;廠部必須以最快的方式,將事故簡要情況向公司行政主管部門及安全管理部門等報告,最遲不能超過1個小時;報告的內容主要有:

①發(fā)生事故的單位及事故發(fā)生的時間、地點;

②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估計;

③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

④事故搶救處理的情況和采取的措施;

⑤需要有關部門、單位協助事故救援和處理的有關事宜;

⑥上報人姓名、聯系電話。

3.2.2廠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領導組接到報告后,立即組織前往事故現場,確定危險目標,組織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迅速開展搶救工作。遇有特殊危急情況,要立即向當地政府、公安、消防、急救中心救援,防止事態(tài)擴大。

3.2.3各部門(車間)及相關單位要按應急預案要求,參與搶險救援工作,在救援過程中要聽從指揮,密切配合,協調作戰(zhàn),保證搶險救援工作做到有條不紊。

3.3應急救援的保障措施

3.3.1各部門(車間)要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本單位的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報廠安環(huán)科備案。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應報廠部及安全主管部門審批后方可實施。

3.3.2各部門(車間)要結合實際建立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組織,保證一旦發(fā)生安全生產事故,能迅速有效地投入搶救工作,防止事故進一步擴大,盡可能減少事故的損失。

3.3.3建立事故應急救援的其他各種保障,包括根據自身需要,確定各救援組織器材裝備、事故應急救援所需經費的來源、額度以及建立組織,落實專業(yè)應急救援人員等。

3.4做好應急救援預案配套制度的完善和專業(yè)隊伍的訓練

3.4.1建立相應的規(guī)章制度

3.4.1.1值班制度:建立24小時值班制度,保證24小時內至少有1名廠部負責人、部門(車間)負責人和生產調度,如有問題及時處理。

3.4.1.2檢查制度:每月由公司應急救援指揮部結合生產安全工作,檢查應急救援工作情況,發(fā)現問題及時整改。

3.4.1.3例會制度:每月由事故應急救援領導組組織召開一次領導組成員和各專業(yè)隊負責人會議,檢查上月工作,并針對存在問題,積極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進。

3.4.1.4總結評比制度:每次訓練和演習結束后應進行總結評比,獎勵和表彰先進。建立總結評比辦法和對于事故處理中有功和有過人員的獎罰措施。

3.4.2培訓和演練

3.4.2.1對操作人員的培訓內容

①鑒別異常情況并及時上報的能力與意識;

②對待各種事故如何處理;

③自救和互相救護的能力。

3.4.2.2對專業(yè)隊的培訓

①各種器材、工具的技能與知識;

②任務的目的和如何完成任務;

③與上下級聯系的方法和各種信號的含義。

3.4.2.3對一般員工的培訓

①危險隱患類型識別;

②各種信號的含義識別;

③防護用具的使用和自制簡單防護用具;

④緊急狀態(tài)下如何行動。

3.4.2.4定期舉行訓練和演習。

3.5預案的評估和修改

3.5.1為了能把新技術和新方法應用到應急救援中,及對不斷變化的情況保持一致,預案至少每年要更新和修訂一次。

3.5.2對危險源和企業(yè)內新增裝置、人員變化進行定期檢查,對預案及時更新。

3.5.3在實踐和演練中提高指揮水平,對預案進一步合理化。

第13篇 安全事故里的制度因素

規(guī)章制度除了具備強制作用外,還具有很強的導向作用。好的制度,能規(guī)范人的行為,起到良好的保障作用;而不完善不科學的制度,則會適得其反。

按新的《鐵路交通事故調查處理規(guī)則》事故分類辦法,如果因行車設備故障耽誤本列客車1小時以上,或耽誤本列貨運列車2小時以上,就屬一般d類事故。這是鐵路法規(guī),是一道不可逾越的紅線。

為了適應《鐵路交通事故調查處理規(guī)則》要求,壓縮因設備故障而耽誤列車運行時間,鐵路行車設備維修單位在制定安全考核制度時,都少不了設備故障件數和設備故障延時這兩項考核條款,其目的是盡可能減少設備故障發(fā)生的次數和每件故障發(fā)生后盡可能在短時間內處理完畢。這種思路本身并沒什么問題,但如果指標定的過高,它就有可能成為了一個無法實現的目標,而這樣不科學不合理的導向則有可能誘發(fā)安全事故。之所以這樣說,是因為有三個客觀理由。

一則天不皆是風和日麗。許多設備故障是不可預測的,并且相當多的行車設備是在室外,難免受到天氣和外界影響干擾,故障的發(fā)生也不一定都出在好天氣里,如果遇到風雨交加天寒地凍等惡劣天氣,就會給故障處理增加難度,在客觀上延長了故障恢復時間。

二則地不盡為康莊大道。自2006年鐵路進行生產力布局調整以來,基層站段合并做大了,管轄范圍擴大了;站段內部的車間班組也進行了重組做大,相應增大了管轄范圍,出現了部分無人駐守的小站。如果故障出現在無人駐守的小站,班組職工趕赴故障地點或許要通過崎嶇的山間羊腸小道,跋涉于泥濘的鄉(xiāng)間小路上,等到達故障點時,還沒等動手處理,或許時間已過去一兩個小時,一般d類事故就發(fā)生了。

三則人不全為精兵強將。實現一兩個小時內完成故障處理任務的前提是,職工個個是業(yè)務能手技術尖子。然而事實上鐵路職工素質普遍不高,并且在短時間內也不可能達到不發(fā)生一般d類事故的要求。除了業(yè)務素質外,職工心理素質在故障處理中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試想,當職工在處理故障時,碰巧有一列客車關在站內或站外,如果不在1小時內處理完畢,就會被定一般d類事故,個人經濟損失無疑是巨大的,心理承受能力差的職工為了縮短故障處理時間,或許會鋌而走險,采取違章違法等非正常手段處理故障,倒致故障升級乃至發(fā)生安全事故。

企業(yè)的奮斗目標,一般來說應該是經過職工努力可以實現的。如果定得過高,無法實現,必定會讓職工氣餒,挫傷他們工作的積極性。在鐵路運輸行業(yè)中,不實事求是的過高過嚴的安全考核指標,就不只是挫傷個人積極性的問題了,它極有可能為誘發(fā)安全事故埋下禍根。

第14篇 安全生產檢查事故隱患整改制度

一、駐地辦以定期、不定期和專項檢查相結合的形式檢查各項目部、各工區(qū)的安全生產情況。定期檢查至少每月二次,檢查情況由安全專業(yè)監(jiān)理工程師填寫于臺帳中,記錄受檢查項目的安全情況。

對各類檢查中發(fā)現的重大安全生產隱患,采取以下程序進行整改:

1、簽發(fā)整改通知書給各項目部,限期按指定要求進行整改。

2、收到整改通知書的項目部在指定時間,按要求制定整改措施和確定責任人,并用書面形式回復駐地監(jiān)理部安全生產領導小組。

3、整改期限過后,整改單位用書面形式將整改完成情況報駐地監(jiān)理辦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必要時駐地辦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對整改事項進行復查,若仍未達到整改要求的則重復上述程序,并對有關責任人進行必要的處罰。

二、安全生產檢查工作步驟要求:

1、項目部對各工區(qū)的安全檢查每月不少于二次,并應根據生產情況、季節(jié)特點進行專項檢查和不定期檢查。

2、各區(qū)域的監(jiān)理人員經常檢查安全,每道工序進行時應檢查安全問題。

三、所有層次的安全檢查工作,分為臺帳資料,現場兩部分。

1、臺帳資料的檢查內容。

(1)、安全生產組織機構的建立情況;

(2)、管理制度文件的存檔、保管情況;

(3)、安全生產責任目標書簽訂情況;

(4)、按制度規(guī)定的各項工作開展情況;

(5)、臺帳資料的整理、分類情況。

2、現場的檢查內容。

(1)、場容、場貌、文明安全狀況;

(2)、安全防護設施、裝置的齊全完好情況;

(3)、職工個人勞動防護用品使用情況;

(4)、特種作業(yè)的崗位人員持證情況;

(5)、易燃、易爆物品的儲存、使用情況;

(6)、現場用電安全狀況;

(7)、各施工作業(yè)區(qū)的便橋、支架搭設、高空作業(yè)、道路交通等危險源的安全狀況。

3、檢查工作要嚴、細,對發(fā)現隱患要及時采取措施予以消除,教育職工杜絕類似情況的再次發(fā)生,對管理工作方面存在的缺陷、問題認真對待,要有針對性地改進。

四、各級安全生產檢查工作要有書面記錄資料。

1、駐地辦組織的檢查必須記入安全工作臺帳。

2、各區(qū)域監(jiān)理人員的檢查應在監(jiān)理日志中有相應內容。

第15篇 重大安全事故隱患排查及整改制度

第一章?總則

1、為了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以及《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guī)定》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相關規(guī)定,制定本制度。

2、項目部成立重大安全生產事故隱患(簡稱事故隱患)排查整改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項目部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安質科)。

3、事故隱患的分類事故隱患分為一般事故隱患、不明確隱患、重大事故隱患。

4、一般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fā)現后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

5、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應當全部或者局部停工,并經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生產單位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

6、本制度所稱重大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是指存在于各種生產活動中的,有可能導致重大人員傷亡、傷害、財產或者其他損失的意外事件發(fā)生的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tài)和管理上的缺陷等。

第二章? 排查、控制及整改

一、事故隱患的分類

1、事故隱患按照其可能造成的事故性質和危害程度,共分三類:

⑴一般性事故隱患:指在一定條件下,有可能導致一般性安全生產事故的隱患。

⑵重大事故隱患:指隨時有可能導致安全生產事故發(fā)生的隱患。

⑶特別重大事故隱患:指隨時能夠造成特大安全生產事故,而且事故征兆比較明顯,已經危及國家及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的隱患。

2、事故隱患按照其發(fā)現途徑和方式,共分三類:

一是檢查過程中的事故隱患。

二是各區(qū)域部門上報的事故隱患。

三是施工人員舉報的事故隱患。

二、事故隱患的處理方式

1、一般性事故隱患:應要求有關施工隊限期排除。

2、重大事故隱患:應做出暫時局部、全部停止施工,并立即上報集團公司、駐地、總監(jiān)辦、管理分部、籌建處,根據實際情況和具體要求,進行限期整改。

3、特別重大事故隱患:應立即做出停止施工,立即上報集團公司、駐地、總監(jiān)辦、管理分部、籌建處,并及時進行人員疏散、加強安全警戒等相應措施,進行徹底整改。

三、事故隱患的排查整改和上報

按照工作分工,各部門對分管領域事故隱患的排查整改和上報實行排查整改和上報責任制。

1、項目部按照自身的管理責任,在工程準備與建設階段,均應對工程進行安全生產風險分析,排查、確定工程建設(管理)期可能發(fā)生的重大事故隱患,制定防范措施。

2、項目部對重大安全事故隱患排查的頻率每月應不少于一次。

3、項目部主要負責人應對事故隱患排查和整改負全面的領導責任,應負責組織建立健全項目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長效機制,保證安全資金的投入,逐步解決各類安全隱患。

4、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工區(qū)為分管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 人,對本工區(qū)事故隱患的排查和整改負主要責任。各班組長對所轄范圍的事故隱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負責,每個職工對本崗位的事故隱患排查和整改負責,任何單位和個人發(fā)現事故隱患,均有權向安全生產主管部門或項目部領導報告。

5、項目部各職能部門按照職能分工對各自管轄范圍內的事故隱患進行排查并監(jiān)控治理。

6、發(fā)現隱患一般采用逐級報告的方法,即員工報各科室、安全人員后由科室、安全人員報安質科,安質科對各類隱患進行登記分類。

7、隱患報告一般采用書面形式,特殊情況可采用口頭報告。

8、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工區(qū)應對各自管轄區(qū)域內按照項目部規(guī)定時間、內容和頻次對隱患進行排查,及時收集、查找并上報發(fā)現的事故隱患,積極采取措施對隱患進行整改。

9、報告人要把隱患地點﹑事故隱患內容﹑擬采取措施建議﹑報告人姓名﹑報告接受人姓名、報告時間等寫清楚,交安質科備案。

10 、項目部或者各工區(qū)發(fā)現或接到員工事故隱患報告后,應立即按照隱患排查領導小組的職責分工組織本單位專業(yè)人員對隱患進行核實,并在24小時內作出書面整改意見。各科室自己能夠解決的隱患應立即整改;需其他科室協助解決的,能自己聯系解決的自己聯系解決,不能自己聯系解決的,應立即報項目領導根據隱患的種類移交給相關職能部門,由各職能部門負責進行整改并且對隱患的整改進行全程跟蹤監(jiān)控。

11、對于重大事故隱患由安質科提交項目主要領導,由項目主要領導組織制定并實施事故隱患治理方案。在事故隱患治理過程中,事故隱患部門應當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發(fā)生。

12、項目部應采用科學、合理的重大危險源辨識方法,確認重大事故隱患。并要開展重大事故隱患安全評價,建立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整改工作檔案。

13、重大事故隱患安全評價,應形成書面報告,主要內容包括:事故隱患類型,事故隱患登記,影響范圍及嚴重強度,隱患整改措施及效果等。

14、重大事故隱患排查納入定期安全檢查范疇,由項目部組織實施。重大事故隱患整改要做到防范措施、責任、人員、資金和時間等“五落實”。

第三章?獎勵與處罰

1、對于在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整改工作中的成績突出,避免重大及以上事故的班組或者人員,給予表彰和獎勵。

2、根據隱患的大小及其危害程度,對隱患發(fā)現者進行200-1000元的獎勵,獎勵采用現金兌現,由安質科申報,項目經理批準后實施。

3、對事故隱患排查不力、隱瞞不報、未采取防范措施或監(jiān)控、整改不認真,導致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對公司信譽造成重大影響的責任人,將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4、各科室對員工上報的事故隱患,不整改或不上報的,一旦發(fā)現按情節(jié)嚴重對科室和相關責任人罰款500--2000元。

5、發(fā)現了事故隱患因未及時整改,報告人也沒繼續(xù)上報而導致事故的發(fā)生,將對發(fā)生事故的科室按照相關規(guī)定罰款金額的兩倍進行處罰,對責任人將從重處理,報告人不承擔責任。

6、對報告人特別是越級上報的人員,進行打擊報復的或有此嫌疑的,一經查實報項目經理處理。

第16篇 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演練制度

(1)為加強施工生產安全事故防范,達到安全事故發(fā)生后快速反應并提升事故處理能力,最大限度的減少損失,防止污染環(huán)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辦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筑業(yè)安全生產公約》及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及時有序的組織搶險工作,制定應急救援預案。

(2)應急救援的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一切行動都要把保障職工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最大程度地減少安全生產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作為首要任務。切實加強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

2、統(tǒng)一領導,各負其責。在項目部統(tǒng)一領導和組織協調下,項目部各部門和各協作隊切實履行各自職責,負責有關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管理、救援、處置工作。

3、預防為主,言行結合。切實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堅持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與預防工作相結合。做好預防、預測、預警和預報工作,做好常態(tài)下的風險評估、物資儲備、隊伍建設、完善裝備、預案演練等工作。

(3)成立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落實責任,分工負責?,F場應急救援在項目部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的指揮下,負責指揮所有參與應急救援的隊伍和人員,及時向上級領導部門報告安全生產事故事態(tài)發(fā)展及救援情況。發(fā)生影響特別重大的事故,根據需要協調外協互助力量及當地救援力量進行應急救援。

(4)項目部安全部負責指導、協調應急救援的建設工作,建立完善共享的特種救援裝備數據庫和調用制度,保證應急狀態(tài)時調用。各專業(yè)應急救援機構要按規(guī)定配備必要的裝備。

(5)項目部安質部負責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力量的統(tǒng)一規(guī)劃、布局。項目部相關部門應依法建立完善專業(yè)救援隊伍。項目部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要掌握應急救援力量,形成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隊伍體系。

第17篇 化工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制度

為了貫徹執(zhí)行《安全生產法》和《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做好安全生產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工作,進一步落實事故負責追究制度,防止和減少安全生產事故的發(fā)生,維護企業(yè)利益,保障職工的安全和健康,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如下:

1、 生產安全事故定義

生產安全事故是指在生產經營領域中發(fā)生的意外的突發(fā)事故,通常會造成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使正常生產經營活動中斷的事件。

2、 事故等級劃分

根據生產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或者直接經濟損失,事故一般分為以下等級:

2.1、特別重大事故: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億元以上的事故。

2.2、重大事故:指死亡10至29人,或者重傷50至99人,或者直接經濟損失5000萬至1億元的事故。

2.3、較大事故:指死亡3至9人,或者重傷10至49人,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至5000萬元的事故。

2.4、一般事故:指死亡1至2人,或者重傷1至9人(包括急性工業(yè)中毒),直接經濟損失100萬至1000萬元的事故。

2.5、輕微事故:指死亡或重傷0人,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下的事故。

第18篇 突發(fā)食品安全事故緊急報告處理制度

1、食品經營企業(yè)應當制定食品安全事故處置方案,定期檢查本企業(yè)各項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及時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隱患;

2、發(fā)生食品安全事故時,應當立即予以處置。對導致或者可能導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原料、工具、設備等,立即采取封存等控制措施,并自事故發(fā)生之時2小時內向縣級衛(wèi)生行政部門報告,防止事故擴大。

3、積極配合食品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工作,不得對食品安全事故隱瞞、謊報、緩報、不得毀滅有關證據。

第19篇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制度

1.應急救援預案的主要規(guī)定

(1)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根據本級人民政府的要求,制定本行政區(qū)域內建設工程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2) 施工單位應當制定本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建立應急救援組織或者配備應急救援人員,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并定期組織演練。

(3) 施工單位應當根據建設工程施工的特點、范圍,對施工現場易發(fā)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環(huán)節(jié)進行監(jiān)控,制定施工現場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統(tǒng)一組織編制建設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工程總承包單位和分包單位按照應急救援預案,各自建立應急救援組織或者配備應急救援人員,配備救援器材、設備,并定期組織演練。

(4) 工程項目經理部應針對可能發(fā)生的事故制定相應的應急救援預案。準備應急救援的物資,并在事故發(fā)生時組織實施,防止事故擴大,以減少與之有關的傷害和不利環(huán)境影響。

2.現場應急預案的編制和管理

(1) 編制、審核和確認

1) 現場應急預案的編制:

應急預案的編制應與安保計劃同步編寫。根據對危險源與不利環(huán)境因素的識別結果,確定可能發(fā)生的事故或緊急情況的控制措施失效時所采取的補棄措施和搶救行動,以及針對可能隨之引發(fā)的傷害和其他影響所采取的措施。

應急預案是規(guī)定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全過程。

應急預案適用于項目部施工現場范圍內可能出現的事故或緊急情況的救援和處理。

——應急預案中應明確:應急救援組織、職責和人員的安排,應急救援器材、設備的準

備和平時的維護保養(yǎng)。

——在作業(yè)場所發(fā)生事故時,如何組織搶救,保護事故現場的安排,其中應明確如何搶救,使用什么器材、設備。

——應明確內部和外部聯系的方法、渠道,根據事故性質,制定在多少時間內由誰如何向企業(yè)上級、政府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需要通知有關的近鄰及消防、救險、醫(yī)療等單位的聯系方式。

——工作場所內全體人員如何疏散的要求;

——應急救援的方案(在上級批準以后),項目部還應根據實際情況定期和不定期舉行應急救援的演練,檢驗應急準備工作的能力。

2) 現場應急預案的審核和確認:

由施工現場項目經理部的上級有關部門,對應急預案的適宜性進行審核和確認。

(2) 現場應急救援預案的內容

應急救援預案可以包括下列內容,但不局限于下列內容:

1) 目的;

2) 適用范圍;

3) 引用的相關文件;

4) 應急準備。

領導小組組長、副組長及聯系電話,組員,辦公場所(指揮中心)及電話。

項目經理部應急救援指揮流程圖。

急救工具、用具(列出急救的器材、名稱)。

5) 應急響應:

① 一般事故的應急響應:

當事故或緊急情況發(fā)生后,應明確由誰向誰匯報,同時采取什么措施防止事態(tài)擴大。

現場領導如何組織處理,同時,在多少時間內向公司領導或主管部門匯報。

② 重大事故的應急響應:

重大事故發(fā)生后,由誰在最短時間內向項目領導匯報,如何組織搶救、由誰指揮、配合對傷員、財物的急救處理,防止事故擴大。

項目部立即匯報:向內匯報,多少時間、報告哪個部門、報告的內容。向外報告,什么事故,可以由項目部門直接向外報警,什么事故應由項目部上級公司向有關上級部門上報。

6) 演練和預案的評價及修改:

項目部還應規(guī)定平時定期演練的要求和具體項目。演練或事故發(fā)生后,對應急救援預案的實際效果進行評價和修改預案的要求。

第20篇 工程質量安全事故報告處理制度

1、工程質量(安全)事故包括:

(1)工程建設過程中發(fā)生的質量(安全)事故;

(2)由于勘察、設計、施工等過失造成工程質量低劣,而在交付使用后發(fā)生的質量(安全)事故;

(3)因工程質量達不到合格標準,而需加固補強、返工或報廢,且經濟損失達到質量事故級別的。

2、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按相關法規(guī)監(jiān)督站參與處理,一般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由在監(jiān)的監(jiān)督站處理。

3、監(jiān)督站參與處理質量(安全)事故的主要職責:

(1)責成事故發(fā)生單位立即向監(jiān)督站報告;

(2)督促事故發(fā)生單位按規(guī)定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3)督促事故發(fā)生單位嚴格保護事故現場;

(4)對發(fā)生事故的工程提請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發(fā)出停工通知;

(5)參與事故發(fā)生單位及各級主管部門組織的事故調查;

(6)督促事故發(fā)生單位在事故處理完畢后按規(guī)定時限寫出事故處理報告并報各級主管部門和監(jiān)督站;

(7)按有關規(guī)定編寫事故調查報告,并向主管部門提出處理的建議。

4、受監(jiān)工程發(fā)生工程質量(安全)事故后,應立即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5、重大質量(安全)事故處理完畢后應及時將事故報告及有關資料整理,經站長審核后歸檔。

6、監(jiān)督科應定期對受監(jiān)的工程質量(安全)事故進行統(tǒng)計歸類,寫出文字分析資料,并歸入監(jiān)督業(yè)務檔案。

安全事故、險情隱患整改制度匯編(20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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