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錄
有哪些
電氣安全用具是保障電工人員在作業(yè)中安全的重要設備,主要包括絕緣工具、防護用具和接地裝置。絕緣工具如絕緣手套、絕緣鞋、絕緣棒等,防護用具如安全帽、防護眼鏡、防護服等,而接地裝置則包括接地線、接地棒等。
內容是什么
這些電氣安全用具的使用和檢驗責任制度涵蓋以下幾個方面:
1. 使用前檢查:每次使用前,操作人員應進行詳細檢查,確保工具無損壞、無裂縫、無老化現象,確保其絕緣性能良好。
2. 定期檢驗:根據規(guī)定周期,由專業(yè)部門進行電氣安全用具的絕緣性能、機械強度等全面檢驗,確保其性能符合標準。
3. 記錄管理:建立詳細的使用和檢驗記錄,以便追溯歷史狀態(tài),及時發(fā)現并處理問題。
4. 培訓教育:定期對員工進行電氣安全知識培訓,提高他們對安全用具正確使用的認識和能力。
5. 應急預案:制定并演練應急預案,確保在安全用具失效時能迅速采取措施,降低風險。
重點
制度的重點在于嚴格執(zhí)行使用前的個人檢查和定期的專業(yè)檢驗,確保每個環(huán)節(jié)都有專人負責,形成閉環(huán)管理。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讓他們明白正確使用電氣安全用具的重要性,是預防電氣事故的關鍵。
存在的問題
盡管制度已經明確,但在實際操作中仍存在一些問題:
1. 檢驗周期的執(zhí)行可能因工作繁忙而被忽視,導致部分安全用具超期未檢。
2. 員工對安全用具的重視程度不一,可能存在僥幸心理,不嚴格按照規(guī)定使用。
3. 記錄管理不規(guī)范,有時記錄不全或者丟失,影響了對安全用具狀態(tài)的跟蹤。
4. 盡管有培訓,但員工的實際操作技能和應急反應能力仍有待提高。
為解決這些問題,需要強化監(jiān)督機制,定期審計安全用具的使用和檢驗情況,加強員工培訓,提升安全文化,并建立有效的激勵和懲罰制度,確保電氣安全用具的使用和檢驗責任制度得到切實執(zhí)行。
電氣安全用具使用、檢驗責任制度范文
第1篇 電氣安全用具使用、檢驗責任制度
1.電氣安全用具日常的使用、檢查工作由運行車間負責:
1.1新領用的的用具,專責人必須檢查用具是否完好,車間要留存好廠家合格證,詳細了解工具的性能、安全注意事項,做好用具的登帳和標識工作。
1.2用具使用前,使用者應認真檢查,確認完好無損后方可使用。
1.3各用具的使用、檢查按廠安全管理規(guī)定有關要求執(zhí)行。
2.電氣安全用具的試驗工作由電氣車間負責,試驗按《安規(guī)》要求進行,有檢驗記錄。
2.1電氣安全用具的試驗要求:
2.1.1電氣安全用具試驗周期為每六個月一次(絕緣棒為每十二個月一次),各單位應保證不超期使用,到期前聯(lián)系電氣試驗班進行試驗;未試驗及新購入的必須經試驗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1.2試驗標準以《電業(yè)安全工作規(guī)程》附錄五為標準。
2.1.3試驗合格后粘貼合格證,試驗不合格品除新購的安全用具不粘標貼,退還更換外,其它不合格品均粘貼停用證,由安監(jiān)監(jiān)督執(zhí)行報廢。
2.1.4試驗后由電氣試驗班出具試驗結果統(tǒng)計單,發(fā)給各車間專工留存,作為內業(yè)備查、不合格品修理和報廢依據。
第2篇 安全工器具及電氣工器具管理制度
安全工器具
1)電氣安全工器具:絕緣手套、絕緣靴(鞋)、絕緣墊、絕緣手套、絕緣桿、高壓驗電器、驗電筆、攜帶式接地線、攜帶式行燈變壓器、接線盤(包括漏電保護器)等。
2)登高作業(yè)安全工器具:安全帶、梯子、升降平臺等。
3)勞動防護用具:安全帽、防燙服、酸堿服、護目鏡、耳塞(護耳)、安全圍欄、警示帶、警告牌等。
2 電氣工器具定義
1)手持式電氣工具:電鉆、沖擊鉆、電錘,曲線鋸、電磨、研磨機、坡口機、電動扳手、手提砂輪機、角向磨光機、吹塵器、手提式電動液壓壓接鉗等。
2)移動式電氣機具:型材切割機、電動切管套絲機、軸承加熱器、交直流電焊機、小型空壓機、電動拉馬、磨地機、高壓水槍、吸塵器、臨時油泵、潛水泵等。
3)固定式電氣工具:臺鉆、砂輪機、烘箱等。
1.7.5 管理內容與要求
1 為確保工器具在使用過程中的安全可靠性,各部門應定期對安全工器具和電氣工器具作安全檢查和檢驗。任何新投用的安全工器具和電氣工器具都應編號建檔、檢驗合格后方可使用。
2 安全工器具和電氣工器具應設專人保管,建立檢測檔案和周檢記錄,每周檢查一次,記錄工器具維修和外觀檢查情況。
3 根據《電力安全工作規(guī)程》規(guī)定和國家標準:
——電氣工器具檢驗周期為六個月。
——電氣安全工器具如絕緣靴、絕緣手套檢驗周期為半年;絕緣隔板、膠墊檢驗為1年;行燈變、接線盤(包括漏電保護器)、檢修箱漏電保護器為新增項目,檢驗周期參照電氣工器具為六個月。
——登高作業(yè)安全用具如安全帶檢驗周期為1年;竹(木)梯、鋁合金梯檢驗周期為半年。
——勞動防護用具如購買的安全帽每批次,必須抽3頂送有資質的檢驗機構進行檢測。
4 電氣安全工器具和電氣工器具由電氣高壓試驗人員自檢,部門、班組應在檢驗周期到期前半月內及時聯(lián)系送檢。
5 試驗人員應建立所試驗的工具檢驗臺賬,出具試驗報告。試驗報告由各班組和部門工具管理員負責保管,保存期限二年。
6 安全工器具和電氣工器具必須選用具有產品生產許可證,并經檢驗合格的生產公司家產品。
7 安全工器具的管理
1)電氣安全工器具管理
(1)絕緣棒(夾鉗、墊等)、驗電器使用前必須檢查有無傷痕,是否符合使用電壓等級。
(2)絕緣靴、絕緣手套使用前必須進行外觀檢查,如發(fā)現粘、龜裂或破損等禁止使用,存放時,上面不得壓其它重物,以防剌損,不得與酸、堿、油類和化學藥品接觸,防止陽光直射和風吹雨打。電氣運行現場絕緣手套不得少于兩雙。
(3)絕緣工具使用時須謹防接觸鋒利的物件或油、易腐物件,用后須放于特制的布袋內或箱內,按定置管理規(guī)定存放,應保證通風干燥。
(4)絕緣工具受損的或超周期的禁止使用。
(5)臨時電源接線板必須裝有觸電保安器,每次使用前應試驗是否正常。
(6)行燈電壓不應超過36v,在周圍均是金屬導體的場所和容器內工作時,不應超過34v,在潮濕的金屬容器內、有爆炸危險的場所(如煤粉倉、溝道內)、脫硫煙道系統(tǒng)等處工作時,不應超過13v。
(7)行燈電源應由便攜式或固定式降壓變壓器供給,變壓器不應放在金屬容器或特別潮濕場所的內部
(8)行燈變壓器的外殼應可靠地接地,高壓側應使用單相三腳扁插頭,不準使用自耦變壓器。
2)接地線的管理
(1)所有接地線均需明顯的編號,平時存放應按編號對號入座。
(2)各班在裝拆接地線后,均應嚴格履行登記手續(xù),并在模擬圖上掛上或取下接地標記。在交接班時必須交代清楚。
(3)每班在巡查時,必須檢查接地線是否完整、齊全。
(4)接地線使用完畢后,必須按統(tǒng)一制度整理好,對號掛在規(guī)定位置。
(5)禁止使用斷股、夾頭損壞和無編號的接地線。
3)登高作業(yè)安全工器具管理
(1)安全帶:鐵環(huán)、鐵鏈、掛鉤有裂紋或變形,繩子斷股或腐爛,皮帶有損傷等禁止使用。
(2)腰繩:安全繩斷股或腐爛、磨損嚴重(包括局部)禁止使用。
(3)升降板、腳扣:蹬板有傷痕,繩子斷股或腐爛,鉤子有裂紋;腳扣表面有裂紋,皮帶不完整或有傷痕等禁止使用。
(4)竹(木)梯有斷檔、缺檔、腐朽、裂紋的禁止使用。梯腳上應綁有防滑橡皮。
(5)登高安全工具應放在通風干燥處,嚴防受潮損壞。
4)勞動防護用具管理
(1)凡進入生產現場工作、學習、參觀者必須正確佩戴安全帽。
(2)合盛熱電有限公司職工由于不戴安全帽進入生產現場造成人身傷害時,其待遇不按工傷處理。非本合盛熱電有限公司人員由此發(fā)生事故的由管理該人員的部門負責處理。
(3)合盛熱電安培部檢查中發(fā)現在生產場所未戴安全帽者,除責令立即改進外,以違章考核處理。重犯者除批評教育外從嚴處理。
(4)職工要愛護自己使用的安全帽,不準無故損壞和挪作它用。使用過程中安全帽損壞的,應立即向本部門、單位兼職安全員報告,并及時調換。
(5)職工應對自己的安全帽妥善保管,定期進行檢查,保證安全可靠。遺失要及時補領,并酌情付費。
(6)安全帽的計劃、發(fā)放、到期更換由安培部歸口進行管理。
(7)安全帽生產單位必須有生產許可證,每頂安全帽必須有鑒定合格證,使用周期以安全帽有效期為限。
(8)為方便管理,不同類別的使用人員用不同顏色的安全帽來區(qū)別。
8 電氣工器具管理
1)電氣工具必須有可靠的接地保護。絕緣不合格或電線破損的電氣工器具不應使用,手持式電氣工具的負荷線必須采用橡皮護套銅芯軟電纜,并不應有接頭。
2)不熟悉電氣工器具使用方法的工作人員不準擅自使用。使用中發(fā)生故障,應立刻找專業(yè)人員修理。
3)嚴格使用ⅰ類電氣工具。使用外殼為金屬材料的電氣工具時,應戴絕緣手套。必須同時使用漏電保安器。漏電保安器使用前應進行試驗檢查。
4)電氣工器具的電線不應接觸熱體,不應放在潮濕的地上,經過通道時必須采用架空或套管等其他保護措施,嚴禁重載車輛或重物壓在電線上。
5)使用塑料外殼的電氣工器具應防止碰、磕損壞外殼,且嚴禁與汽油及其他有機溶劑接觸。
6)使用電氣工具時,不應提著導線和轉動部分。
7)在金屬容器內和狹窄場所工作時,必須使用34v以下的電氣工具,或選用ⅱ類手持式電動工具。必須設專人不間斷地監(jiān)護,監(jiān)護人可以隨時切斷電動工具的電源。電源聯(lián)接器和控制箱等應放在容器外面、寬敞、干燥場所。
1.7.6 檢查與考核
1 每年春、秋季安全生產大檢查由副工程師組織對安全工器具、電氣工器具管理進行檢查。
2 班組管理的安全、電氣工器具應每周由班組安全員檢查,部門安全員對本部門的安全工器具每月至少檢查一次。
3 單位、班組必須設立《安全、電氣工器具登記表》,并及時將各種安全工器具、電氣工器具的試驗結果、檢查、維護和使用情況詳細地記入表內。
4 全工器具必須嚴格遵守使用規(guī)定,實行定人、定點、定位妥善管理,嚴禁移作他用。
5 不符合《安規(guī)》要求使用安全工器具、電氣工器具按違章處理,單位、班組分級進行考核。
1.7.7 附錄
1 移動式電動工器具檢查記錄表
2 手持式電動工器具檢查記錄表
3 電動工器具試驗記錄表
移動式電動工器具檢查記錄表
檢測時間:年月 日 檢測人:
序號 | 規(guī)格型號 | 管理編號 | 檢測項目 | 備注 | ||||
電器外殼和防護是否完好 | 電源線和保護接地(接零)線連接是否正確 | 設備上的開關是否靈活有效 | 開關有無受潮和銹蝕情況 | 周圍場地(環(huán)境)是否符合使用要求 |
檢測時間:年月 日 檢測人:
序號 | 規(guī)格型號 | 管理編號 | 檢測項目 | 備注 | ||||
外殼、把手是否完好 | 卡頭是否牢固,轉動是否靈活 | 開關自動復位是否失靈、聲音是否正常 | 導線連接是否牢固、無破損 | 插頭是否正確、完好 |
報告編號:
試驗日期 | 溫度(℃) | 濕度(%) | |||
名 稱 | 型 號 | 編 號 | 線圈對外殼絕緣(mω) | 結 論 | 備 注 |
檢測儀器 |
第3篇 _酒店工程部電氣設備安全檢修制度
酒店工程部電氣設備安全檢修制度
1.在電氣設備檢修、試驗等工作時,根據不同的安全程度,可以分全部停電和部分停電,工作時必須遵守下列各項要求:
①根據內容和需要,填寫工作票;
②高空作業(yè)至少有兩人一起工作;
③工作前應嚴格保證工作人員的安全,制定組織措施與技術措施,并有文字成立備記。
2.在全部停電和部分停電的電氣設備工作時,必須完成下列保證安全措施:斷電、驗電、裝設接地線、懸掛標示牌和裝設遮攔,這些措施由值班人員執(zhí)行,沒有值班人員時,由斷開電源人執(zhí)行,并應有監(jiān)護人在場,并且須戴絕緣手套及穿絕緣靴。
①斷電:禁止在沒有明顯斷開點(只斷開斷路器)的設備上工作。
②驗電:驗電時必須用電壓等級合格且試驗期限有效的驗電器。在檢查驗電器本身和施工設備是否有電壓時,都須戴絕緣手套。
③裝設接地線:目的為防止突然來電。裝設地線的裝拆程序必須由兩人進行,若為單人值班,則只允許拆使用接地開關接地。
④懸掛標示牌和裝設圍欄:在一經合閘即可送電到工作地點的斷路器和隔離開關的操作機構把手上,懸掛禁止合閘有人工作!的標示牌。凡屬高壓用電設備上都應設有止步,高壓危險!的標示牌,并應在進入高壓區(qū)上處設有變電重地無關人員免進!等標志。在工作點四周安設帶有指示牌的圍欄。
第4篇 化工物流行業(yè)防爆電氣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為了防止在爆炸危險區(qū)域中, 由于防爆電氣設備和線路產生的電火花或危險溫度引起燃燒或爆炸事故,采取安全技術與管理的防范措施, 以保護公司員工和財產的安全,特制訂本制度。
2.? 范圍
適用于公司范圍內的所有防爆電氣設備的設計安裝、安全技術管理、檢驗檢測、檢修及維護保養(yǎng)管理。
3.? 氣體爆炸危險場所的分級
爆炸性氣體、可燃蒸氣與空氣混合形成爆炸性氣體混合物的場所, 按其危險程度的大小分為三個區(qū)域等級。
3.1?0級區(qū)域:在正常情況下,爆炸性氣體混合物,連續(xù)地、 短時間頻繁地出現或長時間存在的場所。
3.2?1級區(qū)域: 在正常情況下,爆炸性氣體混合物有可能出現的場所。
3.3?2級區(qū)域: 在正常情況下,爆炸性氣體混合物不能出現, 僅在不正常情況下偶爾短時間出現的場所。
4.? 防爆電氣設備一般安全規(guī)定
4.1? 爆炸危險場所使用的防爆電氣設備,在運行過程中, 必須具備不引燃周圍爆炸性混合物的性能。
4.2? 爆炸危險場所用的防爆電氣設備, 須經有資質的的鑒定單位檢驗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3各種防爆類型的電氣設備,應設置標明防爆檢驗合格證號和防爆類型、等級的銘牌,在設備的明顯處應有防爆檢驗標志和防爆類型與等級的永久性標志。
4.4防爆電氣設備的分類、分級、分組與爆炸性物質的分類、分級、 分組方法相同,其等級參數及符號亦相同。
4.5防爆電氣設備最高表面溫度應符合規(guī)范要求,正常運行條件下,不會產生點燃爆炸性混合物的火花或危險溫度。
4.6防爆電氣設備的選型應符合《爆炸性環(huán)境用防爆電氣設備》和《爆炸危險場所電氣安全規(guī)程》的要求。
4.7爆炸危險場所的電氣線路應敷設在爆炸危險性較小的區(qū)域或距離釋放源較遠的位置,應避開易受機械損傷、振動、腐蝕、粉塵積聚以及有危險溫度的場所。如不可能時,應采取相應的保護措施,以滿足這些場所的安全要求。
5.? 防爆電氣設備的運行與維護
5.1? 一般安全規(guī)定
防爆電氣設備應由經過培訓考核合格人員操作、使用和維護保養(yǎng)。
防爆電氣設備應按制造廠規(guī)定的使用技術條件運行。
設備上的保護、閉鎖、監(jiān)視、指示裝置等不得任意拆除, 應保持其完整、靈敏和可靠性。
在爆炸危險場所維護檢查設備時,嚴禁解除保護、 聯(lián)鎖和信號裝置;故障停電后未查清原因前禁止強送電; 嚴禁帶電對接電線(明火對接)和使用能產生沖擊火花的工、器具。清理具有易燃易爆物質的設備的內部必須切斷電源, 并掛警告牌;向具有易燃易爆物質的設備內部送電前, 必須檢測內部及環(huán)境的爆炸性混合物的濃度,確認安全后方準送電。
新設備在安裝前宜解體檢查,符合規(guī)定要求后方可投入運行。
防爆電氣設備的運行維護檢查,分日常運行維護檢查、 專業(yè)維護檢查和安全技術檢查三種。
5.2 日常運行維護檢查
防爆電氣設備應保持其外殼及環(huán)境的清潔, 清除有礙設備安全運行的雜物和易燃物品,應指定人員經常檢測設備周圍爆炸性混合物的濃度。
設備運行時應具有良好的通風散熱條件, 檢查外殼表面溫度不得超過產品規(guī)定的最高溫度和溫升的規(guī)定。
設備運行時不應受外力損傷,應無傾斜和部件摩擦現象。 聲音應正常,振動值不得超過規(guī)定。
運行中的電機應檢查軸承部位,須保持清潔和規(guī)定的油量, 檢查軸承表面的溫度,不得超過規(guī)定。
檢查外殼各部位固定螺栓和彈簧墊圈是否齊全緊固,不得松動。
檢查設備的外殼應無裂紋和有損防爆性能的機械變形現象。 電纜進線裝置應密封可靠。不使用的線孔,應用厚度不小于2毫米的鋼板密封。
設備上的各種保護、聯(lián)鎖、檢測、報警、接地等裝置應齊全完整。
檢查防爆照明燈具是否按規(guī)定保持其防爆結構及保護罩的完整性。檢查燈具表面溫度不得超過產品規(guī)定值。
在爆炸危險場所除產品規(guī)定允許頻繁起動的電機外, 其它各類防爆電機,不允許頻繁起動。
電氣設備運行中發(fā)生異常情況時, 操作人員可采取緊急措施并停機,通知專業(yè)維修人員進行檢查和處理。
第5篇 燃氣和電氣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一、應按規(guī)定正確安裝、使用電器設備,相關人員必須經必要的培訓,獲得相關部門核發(fā)的有效證書方可操作。各類設備均需具備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有效合格證明并經相關部門確認后方可投入使用。電氣設備應由持證人員定期進行檢查(至少每月一次)。
二、防雷、防靜電設施定期檢查、檢測,每季度至少檢查一次、每年至少檢測一次并記錄。
三、電器設備負荷應嚴格按照標準執(zhí)行,接頭牢固,絕緣良好,保險裝置合格、正常并具備良好的接地,接地電阻應嚴格按照電氣施工要求測試。
四、各類線路均應以套管加以隔絕,特殊情況下,亦應使用絕緣良好的鉛皮或膠皮電纜線。各類電氣設備及線路均應定期檢修,隨時排除因絕緣損壞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隱患。
五、未經批準,嚴禁擅自加長電線。各部門應積極配合安全負責人、維修人員檢查加長電線是否僅供緊急使用、外殼是否完好、是否有維修人員檢測后投入使用。
六、電器設備、開關箱線路附近按照本單位標準劃定區(qū)域,嚴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檢查、排除隱患。
七、設備用畢應切斷電源。未經試驗正式通電的設備,安裝、維修人員離開現場時應切斷電源。
八、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門外,工作場所內嚴禁使用明火。
九、使用明火的科室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規(guī)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離人、人離火滅。
十、場所內嚴禁吸煙并張貼禁煙標識,每一位員工均有義務提醒其他人員共同遵守公共場所禁煙的規(guī)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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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15日
第6篇 電氣設備安全管理制度2
3.設備缺陷管理制度
保證設備經常處于良好的技術狀態(tài)是確保安全運行的重要環(huán)節(jié)之一。為了全面掌握設備的健康狀況,應在發(fā)現設備缺陷時,盡快加以消除,努力做到防患于未然。同時,也是為安排設備的檢修及試驗等工作計劃提供依據,必須認真執(zhí)行以下設備缺陷管理制度。
(1)凡是已投入運行或備用的各個電壓等級的電氣設備,包括電氣一次回路及二次回路設備、防雷裝置、通信設備、配電裝置構架及房屋建筑,均屬設備缺陷管理范圍。
(2)按對供、用電安全的威脅程度,缺陷可分為i、ii、iii三類:類缺陷是緊急缺陷,它是指可能發(fā)生人身傷亡、大面積停電、主設備損壞或造成有政治影響的停電事故者,這種缺陷性質嚴重、情況危急,必須立即處理;ii類缺陷是重大缺陷,它是指設備尚可繼續(xù)運行,但情況嚴重,已影響設備出力,不能滿足系統(tǒng)正常運行之需要,或短期內會發(fā)生事故,威脅安全運行者;iii類缺陷為一般缺陷,它性質一般、情況輕微,暫時不危及安全運行,可列入計劃進行處理者。
發(fā)現缺陷后,應認真分析產生缺陷的原因,并根據其性質和情況予以處理。發(fā)現緊急缺陷后,應立即設法停電進行處理。同時,要向本單位電氣負責人和供電局調度匯報。發(fā)現重大缺陷后,應向電氣負責人匯報,盡可能及時處理;如不能立即處理,務必在一星期內安排計劃進行處理。發(fā)現一般缺陷后,不論其是否影響安全,均應積極處理。對存在困難無法自行處理的缺陷,應向電氣負責人匯報,將其納入計劃檢修中予以消除。任何缺陷發(fā)現和消除后都應及時、正確地記入缺陷記錄簿中。缺陷記錄的主要內容應包括:設備名稱和編號、缺陷主要情況、缺陷分類歸屬、發(fā)現者姓名和日期、處理方案、處理結果、處理者姓名和日期等。電氣負責人應定期(每季度或半年)召集有關人員開會,對設備缺陷產生的原因、發(fā)展的規(guī)律、最佳處理方法及預防措施等進行分析和研究,以不斷提高運行管理水平。
4.變電所的定期試驗切換制度
(1)為了保證設備的完好性和備用設備在必要時能真正的起到備用作用,必須對備用設備以及直流電源、事故照明、消防設施、備用電源切換裝置等,進行定期試驗和定期切換使用。
(2)各單位應針對自己的設備情況,制定定期試驗切換的項目、要求和周期,并明確執(zhí)行者和監(jiān)護人,經領導批準后實施。
(3)對運行設備影響較大的切換試驗,應做好事故預想和制訂安全對策,并及時將試驗切換結果記入專用的記錄簿中。
5.運行分析制度
實踐證明,運行分析制度的制定和執(zhí)行,對提高運行管理水平和安全供、用電起著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各單位要根據各自的具體情況不斷予以修正和完善。
(1)每月或每季度定期召開運行工作分析會議。
(2)運行分析的內容應包括:設備缺陷的原因分析及防范措施;電氣主設備和輔助設備所發(fā)生的事故(或故障)的原因分析;提出針對性的反事故措施;…總結發(fā)生缺陷和處理缺陷的先進方法;分析運行方式的安全性、可靠性、靈活性、經濟性和合理性;分析繼電保護裝置動作的靈敏性、準確性和可靠性。
(3)每次運行分析均應做好詳細記錄備查。
(4)整改措施應限期逐項落實完成。
6.場地環(huán)境管理制度
(1)要堅持文明生產,定期清掃、整理,經常保持場地環(huán)境的清潔衛(wèi)生和整齊美觀。
(2)消防設施應固定安放在便于取用的位置。
(3)設備操作通道和巡視走道上必須隨時保證暢通無阻,嚴禁堆放雜物。
(4)控制室、開關室、電容器室、蓄電池室等房屋建筑應定期進行維修,達到“四防一通”(防火、防雨雪、防汛、防小動物的侵入及保持通風良好)的要求。
(5)電纜溝蓋板應完整無缺;電纜溝內應無積水。
(6)室外要經常清除雜草,設備區(qū)內嚴禁栽培高桿或爬藤植物,如因綠化需要則以灌木為宜,而且應經常修剪。
(7)機動車輛(如起重吊車)必須經電氣負責人批準后方可駛入變電所區(qū)域內。進行作業(yè)前落實好安全措施,作業(yè)中應始終與設備有電部分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并設專人監(jiān)護。
b.技術管理
技術管理是變電所管理的一個重要方面。通過技術管理可使運行人員有章可循,并便于積累資料和運行事故分析,有利于提高運行人員的技術管理水平,保證設備安全運行。技術管理應做好以下幾項工作。
1.收集和建立設備檔案
(1)原始資料,如變電所設計書(包括電氣和土建設施)、設計產品說明書、驗收記錄、起動方案和存在的問題。
(2)一、二次接線及專業(yè)資料(包括展開圖、屏面布置圖、接線圖、繼電保護裝置整定書等)。
(3)設備臺帳(包括設備規(guī)范和性能等。
(4)設備檢修報告、試驗報告、繼電保護檢驗報告。
(5)絕緣油簡化試驗報告、色譜分析報告。
(6)負荷資料。
(7)設備缺陷記錄及分析資料。
(8)安全記錄(包括事故和異常情況記載)。
(9)運行分析記錄。
(10)運行工作計劃及月報。
(11)設備定期評級資料。
2.應建立和保存的規(guī)程
應保存部頒的《電業(yè)安全工作規(guī)程》;《變壓器運行規(guī)程》;《電力電纜運行規(guī)程》;《電氣設備交接試驗規(guī)程》;《變電運行規(guī)程》和本所的事故處理規(guī)程。
3.應具備的技術圖紙
有防雷保護圖、接地裝置圖、土建圖、鐵件加工圖和設備絕緣監(jiān)督圖。
4.應掛示的圖表
應掛示一次系統(tǒng)模擬圖、主變壓器接頭及運行位置圖、變電所巡視檢查路線圖、設備定級及缺陷揭示表、繼電保護定值表、變電所季度工作計劃表、有權簽發(fā)工作票人員名單表、設備分工管理表和清潔工作區(qū)域劃分圖。
5.應有記錄簿
應有值班工作日記簿、值班操作記錄簿、工作票登記簿、設備缺陷記錄簿、電氣試驗現場記錄簿、繼電保護工作記錄簿、斷路器動作記錄簿、蓄電池維護記錄簿、蓄電池測量記錄簿、雷電活動記錄簿、上級文件登記及上級指示記錄簿、事故及異常情況記錄簿、安全情況記錄簿和外來人員出入登記簿。
c.電氣設備交接試驗與驗收
對于新建的變電所或新安裝和大修后的電氣設備,都要按規(guī)定進行交接試驗,用戶單位要與試驗部門辦理交接驗收手續(xù)。交接驗收的項目有:竣工的工程是否符合設計;工程質量是否符合規(guī)定要求;調整試驗項目及其結果是否符合電氣設備交接試驗標準;各項技術資料是否齊全等。
對電氣設備進行交接試驗,是檢驗新安裝或大修后電氣設備性能是否符合有關技術標準的規(guī)定,判定新安裝的電氣設備在運輸和安裝施工的過程中是否遭受絕緣損傷或其性能是滯發(fā)生變化,或者判定設備大修后其修理部位的質量是滯符合要求。至于正在運行中的電氣設備,則按規(guī)定周期進行例行的試驗,即預防性試驗。通過預防性試驗可以及時發(fā)現電氣設備內部隱藏的缺陷,配合檢修加以消除,以避免設備絕緣在運行中損壞,造成停電甚至發(fā)生嚴重燒壞設備的事故。
在電氣交接試驗中,對一次高壓設備主要是進行絕緣試驗(如絕緣電阻、泄漏電流、絕緣介質的介質損耗正切值tg(和油中氣體色譜分析等試驗)和特性試驗(如變壓器的直流電阻、變比、連接組別以及斷路器的接觸電阻、分合閘時間和速度特性等試驗);對二次回路主要是對繼電保護裝置、自動裝置及儀表進行試驗和絕緣電阻測試。
電氣設備的交接試驗一般是由電業(yè)部門負責,要求符合《電氣設備交接試驗規(guī)程》。
第7篇 電氣運行安全制度范本
1. 電氣人員必須嚴格執(zhí)行《電業(yè)安全工作規(guī)程》。
2. 要根據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和季節(jié)特點,做好預防工作和安全檢查,發(fā)現問題及時消除。
3. 現場要備有安全用具,防護器具和消防器具,并定期進行檢查試驗。
4. 易燃易爆場所的電氣設備和線路的運行和檢修,必須按照《爆炸性環(huán)境防爆電氣設備通用要求》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爆炸危險場所的電器安全規(guī)程》(試行)執(zhí)行。
5. 電氣設備必須有可靠的接地裝置。防雷和防靜電設施必須完好,每年定期檢測。
6. 電氣作業(yè)必須經過專業(yè)培訓考核合格,持有電工作業(yè)操作證的人員擔任。
7. 電氣人員作業(yè)上崗,按規(guī)定穿戴好勞動防護用品和正確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電氣工具。
8. 變、配電所必須制定符合現場情況的現場運行規(guī)程,值班人員的職責應在現場運行規(guī)程中明確規(guī)定。
9. 運行人員應嚴格執(zhí)行操作票,工作票制度,工作許可證制度,工作監(jiān)護制度,工作間斷、轉移和終結制度。
10. 高壓設備無論帶電與否值班人員不得單人移開或越過遮欄進行工作,若必須移開遮欄時,必須有人監(jiān)護在場,并符合設備不停電的安全距離。
11. 雷雨天氣,需要巡視室外高壓電設備時,巡視人員應穿絕緣靴,并不得靠近避雷裝置。
12. 在高壓條件設備和大容量低壓總盤上倒閘操作及在帶電設備附近工作時,必須由兩人執(zhí)行,并由技術熟練的人員擔任監(jiān)護。
13. 供電單位與用戶(調度)聯(lián)系,進行有關電氣倒閘操作時,值班人員必須復誦、核對無誤并將聯(lián)系內容、時間和聯(lián)系人姓名記錄在案。
14. 電爐運行人員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⑴ 應指定電爐變壓器,短網及所有導電系統(tǒng)的現場運行規(guī)程。
⑵ 電爐變壓器及其它設備的檢查工作,應由值班電工負責,檢查線路、次數和內容也應在巡回檢查制度中明確規(guī)定。
⑶ 要定時抄錄電流、電壓、功率、變壓器上層油溫,冷卻系統(tǒng)各點溫度、油壓、水壓等內容,加強綜合分析。
⑷ 變壓器油冷卻系統(tǒng)的油壓,必須大于水冷卻系統(tǒng)的水壓0.05~0.1兆帕。
第8篇 電氣設備清掃檢修安全管理制度
一、電氣設備清掃:
l、清掃必須全部停電并由兩人以上進行。容性設備在驗電證明電源已斷開后,要進行放電。
2、現場要明確負責人,工作人員要嚴格按負責人要求去做,負責人不得隨意離開工作現場。
3、清掃周期:每月一次。
4、清掃內容:除塵;檢查接點、觸點燒蝕情況;信號、儀表指示裝置;液位控制裝置;傳動機構等。
5、清掃結束后要由負責人檢查工作完成情況,確認設備無問題,現場無遺留工具,人員離開工作現場后再指定值班員合閘送電。確認被清掃的設備已正常運行后與值班人員交接清楚方可離開現場并由負責人填寫記錄。
二、電氣設備檢修:
l、設備發(fā)生打火、閃絡、發(fā)熱、異響、機構失靈、信號儀表指示異常等情況,應及時退出運行進行檢修。
2、檢修現場要明確負責人、監(jiān)護人。工作人員要嚴格按負責人要求操作,監(jiān)護人不得隨意離開工作現場。
3、停電時要嚴格按《電氣安全工作規(guī)程》中停電驗電程序進行,容性設備放電后方可工作。
4、監(jiān)護人的技術等級應高于操作人,并要認真執(zhí)行《電氣設備安全工作規(guī)程》中的工作監(jiān)護制度。
5、檢修完畢,要清理現場,驗點工具,對檢修的設備做必要的測試后方可通電運行。待檢修負責人與值班人員共同確認正常后,檢修人員方可離開現場。并由檢修負責人填寫檢修記錄。
第9篇 工程維修電氣焊安全操作制度范本
工程維修電氣焊安全操作制度
范圍
本標準規(guī)定了電、氣焊管理制度,適用于工程維修。
編制依據/引用文件
術語
電氣焊安全操作制度
1工作前必須穿戴好各種工作所需要的防護用品,圍上擋板使人體及眼睛免受強光影響,并打開通風設備,保證良好通風,在高空作業(yè)時應系好安全帶。
2工作前必須檢查清理焊接點周圍的雜物和易燃物,保持工作面整潔,工作現場配備足夠數量的滅火器,并配備專人看火。
3工作前必須檢查焊接設備的各部位是否漏電,漏氣、閥門壓力表等安全裝置是否靈敏可靠。
4乙炔、氧氣等設備必須檢查各部位安全裝置,使用時不得碰擊、振動和強光下暴曬。使用后各種氣瓶必須保持留有1-2個大氣壓。
5在煤氣、乙炔、氧氣管和貯存過易燃物品的金屬容器焊接時,必須清洗(用肥皂水或水清洗),并用蒸氣和壓縮空氣吹凈,容器所有通氣口打開與大氣相通,否則嚴禁焊接。
6工作前應檢查電焊機和金屬臺有無牢固的接地裝置,電焊機外殼必須有單獨合乎規(guī)格的接地線,接地線不得接在建筑物和各種金屬管上。清除周圍易燃物品。
7電極夾鉗的手柄外絕緣必須良好,否則應立即修理,如確實不能使用,應立即更換。
9電焊導線不能從乙炔氧氣管道附近通過或放在同一溝內。
10焊接大件及加溫厚重零件時,須配備搬運人員,焊接時應擺放穩(wěn)固,以防倒塌或墜落傷人。
11在金屬容器內進行焊接時,至少應該在容器外面設一人監(jiān)護。
12工作完畢后,檢查焊接地點有無火星遺留,并清理電焊機衛(wèi)生,要安全文明生產,做到工完料凈現場清。
13焊接中發(fā)生回火時,應立即關閉乙炔和氧氣閥門,應先關乙炔后關氧氣,并立即檢查,查找回火原因。
14氧氣瓶、氧氣管道、減壓器及一切氧氣附件嚴禁有油脂沾污,嚴禁使用帶有油污的工具開啟或調整氧氣瓶閥門。
15在氧氣瓶上減壓時,人應站在側面,裝好后檢查減壓器上的調節(jié)螺栓是否松開,在打開氧氣瓶閥門時應慢慢進行,然后慢慢擰緊減壓器調節(jié)螺栓,達到焊接時所需要的壓力為止。
16氧氣瓶離開焊接地點距離不得少于5米,氧氣瓶必須豎置存放牢固,以免碰倒爆炸傷人。
17氧氣瓶嚴禁在強日光下暴曬,震動和其它熱源附近貯存,氧氣瓶存放室溫不得超過39度。
18乙炔、氧氣管道每年應清洗試壓一次,壓力表每6個月核對一次。
19動火前必須開動火證,焊工做到執(zhí)證上崗。
記錄
《工程設備維修保養(yǎng)記錄》
附加說明:
1.本標準由工程管理部門組織起草、公司主管領導審核、總經理批準。
2.本標準由工程管理部負責解釋、修訂。
第10篇 電氣設備試驗區(qū)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1.電氣試驗區(qū)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電氣試驗區(qū)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認真做好消防宣傳、檢查工作,主動上報和消除火災隱患。
2.電氣試驗區(qū)工作人員應熟知正確的報火警方法和程序。
3.電氣試驗區(qū)工作人員應熟知電氣試驗區(qū)消防設備的布置、特性及使用方法。
4.禁止把易燃、易爆物品攜入電氣試驗區(qū),嚴禁私自在現場存放。
5.電氣設備試驗區(qū)禁止有任何明火,禁止吸煙。
第11篇 電氣設備及安全設施維護保養(yǎng)制度
1. 目的:為了保證電氣設備和相關安全設施處于良好狀態(tài),便于監(jiān)督、檢查、管理和考核,特制定本文件。
2. 適用范圍:適用于建材公司各個單位。
3. 職責:由生產科督促本制度的落實。
4.管理內容
4.1變電站設備的維護保養(yǎng)
4.1.1配電室應建立設備包機責任制,明確責任人和分工,并嚴格落實。
4.1.2配電室應制定詳細的設備維護清掃周期表,根據季節(jié)特點做好重點維護,并嚴格落實。
4.1.3 控制室、高壓室的門窗應隨開隨關,防止小動物或鳥害事故的發(fā)生。
4.1.4 控制室內電氣設備及控制、盤正面應每日進行一次清掃除塵工作。
4.1.5清掃二次線的工具應干燥,金屬裸露部分應包好,防止漏電或短路。清掃工作人員應穿長袖工作服,戴線手套,不戴手表。
4.1.6 高壓室、主控室電纜的鋪設或退出,要及時封堵好電纜孔洞,以防小動物入侵。
4.2 安全用具、設施的維護保養(yǎng)
4.2.1安全用具應妥善保管,以防受潮損壞。
4.2.2 在現場存放的安全用具,必須是不超過試驗周期、合格的工具。凡超過試驗周期的一律不允許使用。
4.2.3 安全用具應按《電業(yè)安全工作規(guī)程》規(guī)定的數據進行試驗,試驗合格后在“安全工具試驗卡”上正確填寫相關內容。
4.2.4 每個班次接班時,都要檢查安全用具是否齊全、合格。
4.2.5 安全用具不得外借或作它用,以防影響正常工作或事故處理使用。
4.2.6 其它安全設施和安全監(jiān)測設施都要按規(guī)定進行定期維護,并進行完好性檢查,如有問題立即落實匯報、整改。
4.3試驗儀器、儀表及設備的維護保養(yǎng)
4.3.1、所有試驗儀器、儀表、設備必須明確專人進行管理,并建立設備臺帳。
4.3.2、儀器、儀表、設備在使用前應對設備狀態(tài)進行檢察,使其能滿足工作的需要,避免在運輸過程中因振動而對設備造成損害。
4.3.3、儀器、儀表、設備在使用過程中應小心謹慎,防止損壞,凡是因使用不當而造成設備損壞者,根據設備的損壞程度按設備價值的 5%-100%進行賠償。
4.3.4 所有的儀器、儀表、設備必須按照規(guī)定的周期進行校驗。
4.2.4電氣管理
1. 目的:為了落實我公司電氣安全管理的各項規(guī)定,規(guī)范其行為,便于監(jiān)督、檢查、管理和考核,特制定本文件。
2. 適用范圍:適用于我公司涉及電氣管理的各個單位。
3. 職責:由機電科督促本制度的落實。
4. 管理內容
4.1.電氣系統(tǒng)運行
1、電氣人員必須嚴格執(zhí)行《電氣安全工作規(guī)程》。
2、要根據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和季節(jié)特點,做好預防工作和安全檢查,發(fā)現問題及時消除。
3、現場要備有安全用具、防護器材和消防器材等,并定期進行檢查試驗。
4、 電氣作業(yè)必須由經過專業(yè)培訓、考核合格,持有電工操作證的員工擔任。
5、 電氣作業(yè)員工上崗,應按規(guī)定穿戴好勞動防護用品和正確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電氣工具。
6、 配電室必須制訂符合現場情況的運行規(guī)程,值班員工的職責應在現場運行規(guī)程中明確規(guī)定。
7、 值班人員必須嚴格“執(zhí)行兩票五制”和各項管理規(guī)定。
8、 高壓設備無論帶電與與否,值班和巡視人員不得單人移開或越過遮欄進行工作,若必須移開遮欄時,必須有監(jiān)護人在場,并符合設備不停電的安全距離。
9、 雷雨天氣,需要巡視室外設備時,巡視員工應穿絕緣鞋,并不得靠近避雷裝置。
4.2電氣設備檢修
1、 電氣設備檢修必須執(zhí)行工作票制度。工作票由指定簽發(fā)人簽發(fā),經工作許可人許可,并辦理工作許可手續(xù)后方可作業(yè)。
2、 原則上不準在電氣設備、供電線路上帶電作業(yè)(無論高壓或低壓),停電后,應做好相關安全措施,同時掛上“禁止合閘、有人工作”等標識牌,工作未結束或未得到許可,不準任何人隨意拿掉標識牌或送電。
3、 必須帶電檢修時,應制定專項安全技術措施,并報經主管部門審批后方可進行。作業(yè)人員和監(jiān)護人應由有帶電作業(yè)實踐經驗的員工擔任。
4、 在停電線路和設備上裝設接地線前,必須放電、驗電,確認無電后,在工作地段兩側掛接地線,凡有可能送電到停電設備和線路工作地段的分支線,也要掛接地線。
5、線路、桿、塔、電纜檢修,在作業(yè)前必須進行全面檢查,確認符合規(guī)定后方可作業(yè)。
(1)線路中間某一段有兩條以上線路鄰近平行時,應驗明檢修的線路確已停電,并掛好接地線后,在停電線路的桿、塔下面做好標志,設專人監(jiān)護,防止誤登桿、塔。
(2) 對有兩個以上供電電源的線路檢修時,必須采取可靠的措施,防止誤送電。
(3) 對地下直埋或隧道電纜檢修時,應采取切實可靠措施避免傷及臨近電纜。
(4) 五級以上大風時,嚴禁在桿、塔多回路線中進行部分線路停電檢修作業(yè)。
(5) 在線桿上作業(yè)前,必須認真檢查,防止倒桿和高空墜落等事故。接地線拆除后,應認為線路帶電,嚴禁任何人在登桿,并按工作終結辦理匯報手續(xù)。
(6) 在同桿共架的多回線路中,部分線路停電檢修,安全距離不應小于在帶電線路桿、塔上的安全距離,登桿、塔檢修作業(yè)時,每基桿、塔都應設專人監(jiān)護。
6、 檢修變壓器及其它充油設備時禁止使用火爐噴燈等工具,在其他帶電設備附近動火,必須辦理《動火證》,并認真落實。
7、 更換熔斷器,要嚴格按照規(guī)定選用熔絲,不得任意用其它金屬絲代替。
8、 電氣試驗應由兩人進行,并按照帶電作業(yè)有關要求采取安全措施。
第12篇 電氣檢修班電氣安全用具、電動工器具管理制度
1?????? 范圍
制度規(guī)定了電檢班電氣安全用具、電動工器具管理的職責、內容與要求、檢查與考核
本制度適用于生產部電檢班。
2? 規(guī)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 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xié)議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電業(yè)安全工作規(guī)程》――(熱力和機械部分、發(fā)電廠和變電所電氣部分)
《 電測法規(guī)》-(jjg622-89)
《手持式電動工具的安全標準》(gb3883.1~12-91)
《手持式電動工具的管理、使用、檢查和維修安全技術規(guī)程》(gb3787-93)
《焊接與切割安全》(gb9448-88)
《移動式木走梯安全標準》(gb17059.1-86)
《移動式木折梯安全標準》(gb17059.2-86)
《移動式輕金屬折梯安全標準》(gb17059.3-86)
《漏電保護器安裝和運行》(gb13955-92)
《電氣安全工器具預防性試驗規(guī)程(試行)》(國電2002.11.7)
《電力安全工器具預防性試驗規(guī)程》(國電發(fā)【2002】777號文件)
《安全工器具管理辦法》(黑龍江省鑫瑪熱電集團通河有限公司發(fā)電企業(yè)基礎管理標準)
《經濟責任制考核管理標準》???????? 《黑龍江省鑫瑪熱電集團通河有限公司標準》
3? 術語和定義
電氣安全工器具是指防止觸電、灼傷、墜落、摔跌等事故,保障工作人員人身安全的各種專用工具和器具。
基本絕緣安全工器具是指直接操作帶電設備或接觸及可能接觸帶電體的工器具。
輔助絕緣安全工器具是指絕緣強度不是承受設備或線路的工作電壓,只是用于加強基本絕緣安全工器具的保安作用,用以防止接觸電壓、跨步電壓、泄漏電流電弧對操作人員的傷害。不能用輔助絕緣安全工器具直接接觸高壓帶電部分。
一般防護用具(一般防護安全工器具)是指防護工作人員發(fā)生事故的工器具。
4、職責
為了加強電氣檢修班安全工器具、電動工器具的管理,確保電氣安全工器具、電動工器具的安全可靠及有效地防止觸電事故,保證使用人員的安全,特制定電氣安全工器具、電動工器具及漏電保護器的使用管理制度。
5、內容與辦法
5.1電氣安全工器具
5.1.1所有電氣安全工器具必須屬于經過國家檢測中心試驗鑒定的合格產品。
5.1.2必須附有詳細的產品使用說明書,說明書中應說明電氣安全工器具使用時的安全要求。
5.1.3產品有廠名、廠址、出廠編號、出廠檢定合格證或檢測中心鑒定報告證書。
5.1.4選購有入網證的生產廠家,選購符合相應國家標準(gb2811-89或gb6095-85及其它)的產品。
5.2電動工器具
5.2.1工器具及附件的設計、制造必須符合gb3883.1~12的相應規(guī)定。
5.2.2工具必須有安全認證標志,工具上應有幾類工具的永久標志。
5.2.3必須附有詳細的產品使用說明書,說明書中應說明電氣安全、防護用具使用時的安全要求。
5.3漏電保護器
5.3.1必須選用正規(guī)廠家生產的,有入網證合格產品。
5.3.2必須附有詳細的產品使用說明書,說明書中應說明安裝接線圖及注意事項。
5.3.3選型必須履行審批手續(xù),漏電保護器必須與使用的設備相匹配。
5.4電氣安全用具、電動工器具管理
5.4.1電氣安全用具試驗相關規(guī)定
5.4.1.1電檢班代表廠部負責全廠電氣安全用具試驗、貼簽發(fā)證工作,并設立電子、書面兩套臺帳,實施統(tǒng)一管理。
5.4.1.2班組日常管理電氣安全用具電氣安全用具的定檢工作。
5.4.1.3所有電氣安全用具必須按試驗周期進行試驗,超過試驗周期禁止使用。
5.4.1.4電氣電檢班按電氣安全用具編號填寫試驗日期、試驗結果并簽名。
5.4.1.1.5.3試驗合格品貼合格證,注明有效期;不合格品由測試班集中處理,不得返回原單位。
5.4.1.6電氣安全用具電子臺帳項目格式見附表3:
5.4.2電動工器具試驗及有關規(guī)定
5.4.2.1電動工器具試驗周期為六個月,分電氣絕緣試驗及機械性能檢驗兩部分。
5.4.2.1.1電動工器具絕緣試驗分工: 電氣各班組負責本班組電動工器具絕緣測試工作,測試紀錄在測試結束2天內傳報電檢班。其他由電氣電檢班負責。
5.4.2.1.2所有單位電動工器具電氣絕緣試驗由電檢班負責統(tǒng)一審批,填寫電子臺帳。
5.4.2.1.3機械性能檢驗:由電動工器具使用班組指定設備專責人或者保管員負責(按產品說明書及有關規(guī)程規(guī)定執(zhí)行),檢驗合格后填寫電子臺帳并簽名。
5.4.2.1.4電動工器具兩項檢驗均合格,安全主管簽名、發(fā)合格證,該工具方可準許使用。
5.4.2.2按電動工器具種類建立電子臺帳,記錄各類工器具數量。對春、秋檢工器具檢驗數量進行統(tǒng)計并與總數比較,增加、減少應注明原因。
5.4.2.3電動工器具分合格、待修、報廢三種。合格與待修的電動工器具分別位置、分開存放;合格的電動工器具按編號、名稱定置擺放;報廢的電動工器具交由分場統(tǒng)一處理,不得在班組保存。
5.4.2.4各班組電動工器具按固定式、移動式、手持式、電焊機以及其他工具的順序編號注冊。
5.4.2.5 電動工器具電源線的要求:單相工具采用三芯電源線;三相工具采用四芯電源線。綠/黃雙色線只能用作保護接地或接零線,工器具外殼接地與電源接地構成保護接地系統(tǒng)。
5.4.2.6電動工器具臺帳項目格式見附表4
5.5 電氣安全用具、電動工器具領用審批規(guī)定。
5.5.1生產部安全主管負責電氣安全用具、電動工器具全面管理工作。
5.5.2班組申請領用電氣安全用具、電動工器具的材料計劃,必須經安全主管審核。
5.5.3新領用的電氣安全用具、電動工器具須經本單位安全主管編號、注冊。
5.5.4新領用的電氣安全用具、電動工器具經電氣檢修及機械性能試驗合格,安全主管發(fā)合格證后,方可準許使用,否則視為不合格工具。
5.6部門、班組建立電氣安全工器具、電動工器具、漏電保護器的臺帳,檢查、試驗、維修記錄。明確保管專責人。所有電氣安全用具、電動工器具、漏電保護器分場統(tǒng)一編號,班組按照規(guī)定統(tǒng)一編號用標簽打印后粘貼,編號必須清晰。
5.7保管人員每次發(fā)放或收回必須進行檢查,每月對管轄的安全工器具全面檢查一次,并做好檢查記錄。
5.8現場放置電動工器具中不應有報廢品,報廢品應單獨存放。
5.9工具損壞,應及時進行修理,并填好維修技術檔案。在未修復前不得使用。工具如不能修復或修復后應達不到安全技術指標要求,必須辦理報廢手續(xù),方允許補報和購置新的工器具。
5.10電氣安全工器具、電動工器具的保管
5.10.1絕緣工具應放在清潔、干燥的地方,有條件的可放在紅外箱中,防止積塵。
5.10.2攜帶型短路接地線、鋼絲繩應編號,保管應定置擺放,對號入座。
5.10.3絕緣手套應定置擺放,其上不得堆壓任何物件,不得與石油類的油質接觸。
5.10.4絕緣靴不得當雨靴或作其他用,不得與雨靴放在一起,并應定置擺放,其上不得堆壓任何物件,不得與石油類的油質接觸。
5.10.5漏電保護器必須由專人保管,專業(yè)人員負責安裝。
(1)漏電保護器接線必須正確,安裝符合產品說明書的要求。安裝后必須用試驗按鈕試驗3次均應正確動作。
(2)漏電保護器的安裝范圍
1)使用手持式電動工具。
2)使用移動式電動工具。
3)安裝在環(huán)境惡劣場所使用的電氣設備。
5.11按照不同種類的電動工器具分別制定安全操作規(guī)程。
5.12每半年(春、秋檢)由各班安全員或技術員與專責人(保管員)一同對本班組工器具進行檢驗,檢驗標準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合格者到測試班領取相應數量的合格證,貼在已檢合格設備的明顯之處,并做好檢驗記錄備查。不合格者,應單獨放置,立即按有關規(guī)定修復或報廢。
5.13安全帶存放在干燥通風的庫房內,不準接觸高溫、明火、強酸、強堿、油漬等和尖銳堅硬的物體,不準長期暴曬。應當定置擺放。
5.14移動梯子、高凳應存放在指定位置,存放地點應干燥,無腐蝕性液體及氣體。特別注意梯子擺放穩(wěn)固,防止傾倒砸傷人員和設備儀器。移動梯子、高凳不能與其它物件混放,禁止在移動梯子和高凳上擺放和堆放其它物件,防止梯子、高凳受力變形。
5.15電氣安全工器具、電動工器具使用前必須進行檢查,發(fā)現異常應請專業(yè)人員(專責人)進行維修試驗工作,并做好維修試驗記錄。
5.15.1電氣安全工器具正常檢查項目
(1)漏電保護器投運前進行試驗一次,應當動作良好。
(2)電氣安全工器具使用前應檢查有試驗合格標簽,和試驗記錄。未超過有效期使用。
(3)絕緣部分表面無裂紋、破損或污漬。
(4)絕緣手套每次使用前應進行外部檢查,查看表面有無損傷、磨損或破漏、劃痕等。絕緣手套漏氣,不能用于機械操作。
(5)驗電器每次使用前都應檢查,絕緣部分有無污垢、損傷、裂紋、聲光顯示是否完好。驗電器自檢功能正常。
(6)攜帶型短路接地導線、線卡及導線護套符合標準要求,固定螺絲無松動現象。
(7)安全帶使用前檢查組件完整,無短缺,無破損;繩索、編織帶無脆裂、斷股和扭結現象;皮革配件應完好、無傷殘;金屬配件應無裂紋、焊接無缺陷、無嚴重腐蝕;掛鉤的鉤舌咬口平整無錯位,保險裝置完整可靠;活梁卡子的活梁靈活,表面滾花良好,與邊框間距符合要求;鉚釘無明顯偏位,表面平整;配備的防墜器應制動可靠。
5.15.2梯子、高凳使用前應檢查組件完整,無短缺,無破損;限制升降裝置應齊全好用;木、玻璃鋼制構件連接牢固無腐蝕,變形;金屬制的組件無嚴重銹蝕,無嚴重變形連接牢固可靠,防滑裝置齊全可靠。梯子、高凳檢驗周期為一年,標準按照gb7059.1-86? gb7059.2-86? gb7059.3-86執(zhí)行。
5.16電動工器具正常檢查項目
5.16.1電源線應完好無損,電源開關動作正常、靈活、不缺損、破裂。電源插頭必須完整無損。
5.16.2工器具的外殼、手柄完好無損,機械防護裝置應完好。
5.16.3保護線連接應正確,牢固可靠。
5.16.4轉動部件及防護裝置應完好。轉動部分應轉動靈活、輕快、無阻滯現象。
5.16.5安裝地點應光亮充足,場地便于人員操作使用。
5.16.6電源線應用橡皮絕緣軟電纜電纜管整齊敷設,絕緣良好,帶電部分不得外露。
5.16.7電動工器具必須單獨使用開關(刀閘)。工器具的接地裝置必須良好,符合要求。
5.16.8電焊機檢查
5.16.8.1檢查開關和漏電保護器及焊機一次線和二次線有無損傷。
5.16.8.2檢查焊接電纜與電焊機的接線柱接觸良好,保持螺帽緊固。
5.16.8.3檢查電纜外皮必須完整、柔軟、絕緣電阻不得小于1兆歐。電纜外皮破損時及時修理。
5.16.8.4電焊鉗必須有良好絕緣性能與隔熱能力,手柄應有良好的絕緣層。
5.17電氣安全工器具、電動工器具使用
5.17.1漏電保護器使用。
5.17.1.1電動工器具及環(huán)境惡劣的電氣設備在使用中必須將漏電保護器投入運行。
5.17.1.2不得用漏電保護器代替電源控制開關。
5.17.1.3漏電保護器動作后,必須檢查其動作原因,如檢查未發(fā)現問題時允許試投一次。如再次動作,可考慮作試驗或更換新的漏電保護器。
5.17.2電氣安全用具使用
5.17.2.1電氣安全用具使用前,工作人員應掌握正確使用方法。不懂得電氣安全工器具使用方法人員,不得擅自使用。
5.17.2.2使用前工作人員應檢查電氣安全用具完整好用。
5.17.2.3不允許用絕緣手套、絕緣靴(鞋)、絕緣墊、絕緣臺等輔助絕緣安全工器具直接與高壓電氣設備的帶電部位發(fā)生接觸。
5.17.2.4電氣絕緣安全用具使用前必須核準與所操作電氣設備的電壓等級是否相符。
5.17.3電動工器具使用
5.17.3.1工器具使用前,工作人員應熟知安全操作規(guī)程,掌握正確的使用方法。不懂工器具使用方法的人員,不得擅自使用。
5.17.3.2使用前工作人員應檢查工具完整好用,防護裝置齊全,帶電工具的附件(鉆頭、砂輪片、無齒鋸片)應無缺陷,安裝牢固。
5.17.3.3工作人員應正確使用防護用品,遵照安全工作規(guī)程正確安全的操作。按照有關規(guī)定安裝漏電保護器。
5.17.3.4在一般工作場所,應使用ii、iii類工具。使用工具時應安裝漏電保護器。
5.17.3.5在潮濕作業(yè)場所或金屬構架等作業(yè)場所應使用ii類或iii類工器具。
5.17.3.6在鍋爐、金屬容器、管道內等工作場所,應使用iii類工器具,或使用裝設漏電保護器的ii類工器具。裝設的漏電保護器及工器具控制箱和電源連接器等必須放在作業(yè)點外面。
5.17.3.7工器具的電源線上的插頭不得任意拆除或調換。電源線長度不夠時,應采用電源連接器連接(轉接)。電源線要架空敷設,如在地面敷設應做好防護措施。
5.17.3.8工器具的危險或轉動零、部件的防護裝置(防護罩、蓋)等不得任意拆卸。
5.17.3.9加工的部件應固定牢固,不能松動有飛脫的可能。刀具接觸被加工工件要緩慢,不準突然用力,避免損壞工具和傷人。作業(yè)中不準用手直接清除切屑,避免傷人。
5.17.3.10修理工器具必須切斷開關,停止總電源,做好防止轉動的安全措施。停止作業(yè)前應從工件中退出刀具,更換刀具時必須切斷電源開關。停止作業(yè)或工作人員離開時必須切斷電源開關。
5.17.4安全帶使用
5.17.4.1班組根據工作需要領用合適類型的安全帶。
5.17.4.2安全帶每次使用前必須認真檢查,工作使用人員必須掌握檢查的項目。
5.17.4.3安全帶應高掛低用,注意防止擺動碰撞。使用3米以上長繩應加緩沖器,自鎖鉤用吊繩例外。
5.17.4.4不準將鉤直接掛在安全繩上使用,應掛在連接環(huán)上使用。
5.17.4.5安全帶上的各種零部件不得任意拆掉,更換新繩時要注意加繩套。使用頻繁的繩要經常做外觀檢查,發(fā)現異常時應立即更換新繩后,方可繼續(xù)使用。
5.17.4.6現場作業(yè)時,工作人員必須按要求正確使用安全帶。
5.18梯子、高凳的使用
5.18.1班組根據需要領用合適類型的梯子、高凳。
5.18.2移動梯子、高凳要在檢查周期內使用。使用前必須詳細檢查,存在缺陷禁止使用。
5.18.3在梯子上面工作時,梯子與地面的傾斜角為60度左右,工作人員必須登在距梯子頂不少于1米的梯蹬上工作。
5.18.4只允許一人在梯子上面工作,梯子上有人時不得移位。
5.18.5禁止將梯子。高凳架設在不穩(wěn)固或容易滑動的物體上。
5.18.6現場作業(yè)時,工作人員必須按要求正確使用梯子、高凳,確保工作安全。
5.19電焊機的使用
5.19.1電焊機及電源
5.19.1.1電焊機必須裝有獨立的專用電源開關,其容量應符合要求。當電焊機超負荷時,能自動切斷電源。禁止多臺電焊機共用一個電源開關。
5.19.1.2電焊機連接的電源線,長度不易超過2-3米。當有臨時需要較長的電源線時,應沿墻或立電線桿用瓷瓶隔離布置敷設,其高度必須距離地面2.5米以上,不允許將電源線托在地面上。
5.19.1.3焊接工作地點的電氣線路應布置正確,并應注意檢查開關和漏電保護器及電焊機一次線和二次線有無損傷。
5.19.1.4電焊機電源輸入端不論是否帶有電纜,均應予以保護,以防止人體意外接觸,并表明極性。
5.19.1.5電焊機輸出回路不得與接地保護端或電焊機機架連接,內部連接應采用固定可靠方式,即使斷線或松脫也不會引起輸入和輸出回路間發(fā)生通電現象。
5.19.1.6應經常檢查和保持焊接電纜與電焊機的接線柱接觸良好,保持螺帽緊固。
5.19.1.7如電源內部采取可移動繞組調節(jié)焊接電流,則要求可動繞組在各個位置都應與其它帶電部分至少8毫米的氣隙。
5.19.1.8經常移動切與人體易于接觸的控制回路,其電壓值為:工頻交流36v或42v。直流:36v或48v.
5.19.2電焊電纜及焊鉗
5.19.2.1電焊機用的軟電纜芯線應采用多股細銅線或細鋁線絞合而成,其截面大小應根據焊接需要載流量和長度,按電焊機用電纜的標準選用。
5.19.2.2電纜外皮必須完整、柔軟、絕緣電阻不小于1兆歐姆電纜外皮破損時及時修補完好。
5.19.2.3從焊接工件到電焊機的回路導線應采用電纜或導電完好的鋼筋牢固可靠地連接,如果鋼筋連接不良或電纜細長,一致回路導線電阻大時,焊接電流產生分流,電焊機接地線易被燒斷而發(fā)生各種事故。
5.19.2.4電焊機的電纜線應使用整根導線,中間不易有接頭。當工作需要接長導線時應使用連接器牢固連接,保證絕緣良好。
5.19.2.5焊接電纜線橫過馬路或通道時必須采用保護套等保護措施。嚴禁把電纜搭在高壓氣瓶、乙炔發(fā)生器上或其它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上。
5.19.2.6禁止使用廠房的金屬結構、軌道、管道、暖氣設施或其它金屬物體搭接起來作電焊導線。
5.19.2.7禁止焊接電纜與油脂等易燃物接觸。
5.19.2.8電焊鉗必須有良好的絕緣性能,與隔熱能力,手柄必須要有良好絕緣層。
5.19.2.9電焊鉗如超負荷使用或連續(xù)使用時間過長,手柄會發(fā)熱,應在自然冷卻后再用,不應將鉗浸在水中冷卻。
5.19.3電焊機接地裝置
5.19.3.1電焊機應專設接地極,接地線截面積一般為14平方毫米,接地螺栓直徑不小于8毫米,并注意防止松脫。應定期檢測接地系統(tǒng)的電氣性能。
5.19.3.2禁止借用氧氣、乙炔等氣體管道作為接地裝置的自然接地極,以防止由于產生電阻熱或在引弧時沖擊電流的作用產生火花而引爆。
5.19.3.3電焊機本身接地和焊接工件接地都必須使用獨立的接地線。
5.19.3.4不能將電動機、電動工器具的電源線接在其接地線上,否則就可能被燒毀。
5.19.4電焊機的使用
5.19.4.1必須將電焊機平穩(wěn)地放在通風良好、干燥地方,不準靠近高熱以及有易燃易爆危險的環(huán)境。
5.19.4.2電焊機必須經常保持清潔。如焊接現場有腐蝕性、導電性氣體或飛揚的粉塵時,必須對電焊機進行隔離防護。電焊機必須有防止雨雪的防護設施。
5.19.4.3防止電焊機受到碰撞或劇烈震動(特別是整流型電焊機)。
5.19.4.4禁止在電焊機上放置任何物件和工具。啟動電焊機前,焊鉗和焊件不能短路。
5.19.4.5在合上電焊機開關(刀閘)前應先檢查電焊機等設備,如電焊機接地情況,電源線和電焊線絕緣情況。電焊工在離開工作場所時應將電焊機電源切斷。
5.19.4.6電焊機設備的裝設、檢查、維修工作,必須在切斷電源后進行。
2.20電氣檢修工作中使用工器具不符合上述規(guī)定者,按違章處理。根據情節(jié)及對人身、設備的危害程度,給予責任人處罰。
6、檢查與考核
6.1電焊線裸露打火或不按規(guī)定做絕緣處理,每一處扣20元。
6.2電、火焊帶相互交叉,每一處扣20元。
6.3氧氣、乙炔瓶安全距離不符合規(guī)程要求,每一處扣50元。
6.4氧氣、乙炔氣門不嚴或忘關發(fā)生泄露,每一處扣50元。
6.5 使用電動工器具不符合規(guī)程要求,每一處扣100元。
6.6使用梯子作業(yè)時,無人監(jiān)護或無安全措施,每一處扣100元。
6.7腳手架搭設不符合規(guī)程要求,每一處扣50元。
6.8使用工具不符合安規(guī)要求,每一處扣100元。
第13篇 電氣檢修班安全獎懲制度
1 范圍
本制度規(guī)定了電檢班安全獎懲的職責、內容與要求、檢查與考核
本制度適用于生產部電檢班。
2? 規(guī)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 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xié)議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電業(yè)安全工作規(guī)程(發(fā)電廠和變電所部分)
電業(yè)安全工作規(guī)程(電力線路部分)
安全生產工作規(guī)定? 黑龍江省鑫瑪熱電集團通河有限公司
3? 術語和定義
未遂是指出現了安全生產事故,但未造成人亡物壞的經濟損失,或損失很少。
習慣性違章是指固守舊有的不良作業(yè)習慣,違反安全工作規(guī)程的行為。
4 職責
為了保證安全生產,強化電檢班的的安全管理,遵循對發(fā)生安全問題時做到“四不放過”的原則,根據班內實際情況特制訂如下安全獎懲制度
5????? 內容與考核
5.1、發(fā)生二類障礙及以上的不安全事件,在部門考核的基礎上,相關的事件的責任人(如組長、班長等)進行相應的考核。
5.2、若發(fā)生設備不安全事件,未構成二類障礙者,組長10%,專責人60%,組內其他人10%,班里共同承擔20% ,班長部門考核,部門不考核的,班長承擔20%。
5.3、值班期間發(fā)生人為責任的不安全事件,責任人100%,班長部門考核,如班長部門沒考核,班長分擔20%。
5.4、值班期間值班記錄沒記全、缺陷沒及時消除及沒填寫處理過程的,部門考核全部由值班人員自己承擔。
5.5、上班期間消缺不及時,以及缺陷通知單沒及時消除或沒填寫處理過程的,部門考核:專責人50%,組長50%,班長加扣50%。
5.6、發(fā)生人身未遂,破皮流血事件,視情節(jié)每人次扣50—300元。
5.7、發(fā)生習慣性違章,視情節(jié)進行批評教育,情節(jié)嚴重的,視情節(jié)班內考核50—300元。
5.8、春、秋檢期間發(fā)生的不安全事件加倍考核。
5.9進入生產現場未按規(guī)定佩戴和正確使用安全帽,每人次扣50—100元.
5.10高空作業(yè)不系安全帶或使用不規(guī)范、不合格的安全帶,每人次扣100元.
5.11不按規(guī)定使用勞保用品,每人次扣50—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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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篇 電氣安全管理制度范例
1、目的:建立用電安全規(guī)定
2、范圍:適用于公司用電管理
3、責任者:工程部、用電單位
4、程序:
4.1電氣運行安全
4.1.1 電氣作業(yè)人員必須經醫(yī)生檢查身體,并證實確無妨礙電氣工作的疾病,經過專業(yè)培訓,考核合格,持有上級部門頒發(fā)的電工作業(yè)操作證,才能擔任電氣作業(yè)和電氣作業(yè)監(jiān)護人工作。
4.1.2 電氣作業(yè)人員必須嚴格執(zhí)行:《電力生產安全工作規(guī)定》。
4.1.3 一切電氣作業(yè)人員都必須熟悉觸電急救方法。
4.1.4 在易爆場所的電氣設備和線路的運行,必須按《爆炸性環(huán)境防爆電氣設備選用標準》執(zhí)行。
4.1.5 電氣作業(yè)人員作業(yè)時,必須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
4.1.6 當電氣工作人員正在工作,尤其是在危險區(qū)域進行工作時,監(jiān)護人員應隨時提醒,注意安全,禁止大聲怪叫,以免引起錯覺而引發(fā)事故。
4.1.7 做好經常性的電氣安全檢查工作,發(fā)現問題及時消除
4.1.8 現場要備有安全用具,防護器具和消防器材等,并定期檢查。
4.1.9 電氣設備必須有可靠的接地(接零)裝置,防雷和防靜電設施必須完好,每年應定期檢測。
4.1.10 接地裝置的規(guī)定:
4.1.10.1接地電流大的接地裝置(500a以上)為5歐姆;接地電流小的接地裝置(500a以下)為10歐姆。
4.1.10.2變電室露天部分的單位獨立避雷針為10歐姆。
4.1.10.3裝有避雷線線路上的金屬及水泥電桿為10歐姆。
4.1.10.4裝在架空線路引至變電所進線上管型避雷器為10歐姆。
4.1.10.5保護配電線路變壓器用的避雷器為4歐姆。
4.1.10.6易爆場所、庫房及車間避雷針為4歐姆。
4.1.10.7保護接地裝置的接地電阻不得大于4歐姆。
4.1.11靜電接地:
4.1.11.1靜電接地的接地電阻,每處不宜超過10歐姆。
4.1.12 防雷接地:
4.1.12.1為保護建筑物不受雷擊,應針對雷電的危害,分別對直擊雷、感應雷和架空線引進高電壓等采取防雷措施。
4.1.12.2避雷裝置一般可采用避雷針、避雷器或架空避雷線。
4.1.12.3為防止感應雷,應把屋內一切導體、金屬管道等可靠接地,減小電阻使感應電荷迅速流入地中。
4.1.12.4避雷針應由三部分組成:接閃器、引下線、接地裝置。
4.1.12.5避雷針接地極的多少,應視接地電阻是否滿足要求,每極接地極之間的距離應保持3米,接地極應為帶狀接地。
4.1.12.6為避免跨步電壓對人體的危害,接地極應埋在人員很少通過的地方,且距被保護物應大于3米。
4.1.12.7電氣設備的接地裝置禁止與防雷接地合用。
4.1.12.8避雷針的保護范圍,應根據建筑物的大小和高度來決定安裝避雷針的高度和數目。
4.1.12.9獨立避雷針,避雷線的接地電阻不宜超過10歐姆。
4.1.13 當氣候條件惡劣時,應停止戶外電氣作業(yè),不得已而緊急搶修的應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在雷雨天氣需巡視室外高壓設備時,巡視人員應穿絕緣靴,并不得靠近避雷裝置。
4.1.14 變電所必須制訂現場運行規(guī)程,值班人員的職責應在其中明確規(guī)定。
4.1.15 高壓設備無論帶電與否,值班人員不得單人移開或超過遮欄進行工作,若必須移開遮欄時,必須有監(jiān)護人員在場,并符合設備不停電的距離。
4.1.16 運行人員必須嚴格執(zhí)行操作票、工作票制度、工作許可證制度,工作監(jiān)護制度、工作間斷轉移和終結制度。
4.1.17 在高壓設備和大容量低壓總盤上倒閘操作及帶電設備附近工作時,必須由兩人執(zhí)行,并由技術熟練的人員擔任監(jiān)護。
4.1.18 凡電氣設備和線路無電應作有電看,嚴禁以手隨便觸摸。
4.1.19 未經試驗合格的一切電氣安全用具禁止使用。
4.1.20 在墜落高度2米以上工作時,須辦好登高作業(yè)證并有相應的安全措施。
4.1.21 在帶電設備附近動火,火焰距帶電部位10kv及以下為1.5米、10kv以上為3米。
4.1.22 架設臨時電氣線路規(guī)定:
4.1.22.1各部門需要架設臨時電氣線路,必須先提出臨時線申請,經批準后方可實施。
4.1.22.2臨時線路使用期限超過15天的,必須更改為正式電氣線路。
4.1.22.3臨時電氣線路安裝完后,要經使用保管人驗收合格才能使用,在使用期限內,由使用保管人負責保管,使用保管人應經常檢查,發(fā)現問題請電工解決,他人不得亂動。安裝電工在使用期內每星期至少檢查一次。
4.1.22.4電焊機、砂輪機等產生明火的電具接線,應具有相應等級的動火證后,電工方可接線。
4.1.22.5 經審批同意架設的臨時線路不應架設在可燃、易燃物的上方,與水管、蒸汽管、門窗等應有0.3米以上水平垂直距離,與道路交叉處離地高度不低于6米。架設在戶內離地高度不低于2.5米,戶外不低于3.5米,并按照要求距離進行固定。
4.1.22.6臨時電氣線路到期后,由原安裝人拆除,嚴禁使用保管人私自拆除。
4.1.23移動電具安全管理規(guī)定:
4.1.23.1移動電具包括:電風扇、排風扇、手電鉆、電錘、手提砂輪機、移動水泵、云石機、電焊機等,以及其它類似的單相、三相流動使用的電器用具。
4.1.23.2移動電具要求專人負責保管、維修及檢查,檢查內容有:電具本身有無損傷,絕緣電阻是否符合要求,電源引線有無破損、老化、絕緣不良現象,導線規(guī)格是否合適,插頭、插座是否齊全,有無破損,相線和保護接地的接法是否統(tǒng)一,金屬外殼或金屬支架接地是否可靠。
4.1.23.3移動電具的引線及插頭都必須完整無損。220v和380v電壓的移動電具引線分別使用三芯或四芯絕緣良好的橡套或塑套銅芯軟導線,中間不得有接頭,要保證電具金屬外殼接地。
4.1.23.4使用220v或380v電壓的手電鉆等手提式電動工具,必須配用1∶1隔離變壓器或漏電保護開關。
4.1.23.5工作行燈的電壓不允許超過36v,在特別潮濕的地方和金屬容器內部等危險場所使用的行燈,應用12v電壓,其電源由雙圈變壓器供給,并將變壓器金屬外殼、鐵芯及二次線圈一端可靠接地。220v電源線長度不超過5米,禁止使用自耦變壓器代替行燈變壓器。
4.1.23.6在易燃易爆場所使用的移動電具必須采用防爆型。
4.1.23.7移動電具電源線必須架設在牢固的物件上,其線穿過道路時高度不低于6米。
4.1.23.8搬運移動電具時,一定要先切斷電源。
4.2電氣檢修安全
4.2.1 電氣檢修必須按照電氣檢修工作票制度,工作票由指定簽發(fā)人簽發(fā),經工作許可人許可,并辦理許可手續(xù)后方可作業(yè)。
4.2.2 一般情況不準帶電作業(yè)(無論高壓與低壓),停電后應在電源開關處上鎖后,掛標示牌。工作未結束或未得到許可,禁止任何人隨意拿掉標示牌或送電。
4.2.3 必須帶電檢修時,(限500v以下設備),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4.2.3.1 必須經工程部負責人批準。
4.2.3.2利用絕緣物可靠地將鄰近各相分離開,并穿戴好絕緣鞋、手套、帽子,不準穿汗背心及卷起袖子工作。
4.2.3.3 在主管領導或電氣技術人員直接監(jiān)護下進行工作。
4.2.3.4工作點附近各相與地相連的金屬物必須隔開,以免觸到。
4.2.3.5 應由一定經驗的電工擔任,并遵守有關安全規(guī)程,監(jiān)護人認真監(jiān)護,但監(jiān)護與操作人要有一定的距離,最近不得小于2-3米。
4.2.4 在停電設備和線路上裝設地線前,必須放電、驗電、確認無電后,在工作地段兩端掛接地線,凡有可能送電到停電設備和線路工作地段的分支線,也要掛接地線。
4.2.5 停電、測電、驗電的檢修作業(yè),必須由負責人指派有實踐經驗的人員擔任監(jiān)護,否則不準進行作業(yè)。
4.2.6 對有兩個以上供電電源的線路檢修時,應采取切實可靠的措施,防止誤送電。
4.2.7 對地下直埋電纜檢修時,應切實避免傷及臨近電纜。
4.2.8 變電室運行及檢修現場規(guī)定:
4.2.8.1 凡參加變電檢修的一切人員,均應遵守本規(guī)定。
4.2.8.2 當接受檢修任務時,檢修人員應對工作內容、安全措施、施工要求了解清楚。
4.2.8.3 在檢修工作進行前,應作好充分準備,查看現場,了解設備情況。
4.2.8.4 檢修中嚴格執(zhí)行有關安全規(guī)程,適當安排好檢修人員,掌握進度,保質保量完成任務。
4.2.8.5 檢修后應認真做好記錄,負責向運行人員辦理交付驗收工作。
4.2.8.6 工作結束后,參加檢修人員應清查工具及清理施工現場。
4.2.8.7 檢修負責人應對設備的檢修質量和施工安全負全面的責任。
4.2.8.8 檢修人員應對所做工作直接負責。
4.2.8.9 凡檢修后的設備,不允許帶缺陷情況投入運行。
4.2.8.10 變電設備的檢修為三種類別:1、大修。2、小修。3、事故檢修。
4.2.9動力及照明檢修作業(yè)規(guī)程:
4.2.9.1在檢修500v以下線路的各種電動機時,應采取下列措施:
拉開開關與斷路器將電動機從線路電網中斷開。
待電動機完全停止后,在配電盤對應的開關操作柄上掛“有人工作,禁止合閘”的標示牌。經測驗確證無電后方可檢修。
4.2.9.2在靠近6kv及以上設備作業(yè)時,須注意下列各項規(guī)定:
4.2.9.2.1帶電體只允許在工作人員的任何一面,如兩面都有帶電體,禁止作業(yè)。
4.2.9.2.2帶電體與工作人員的距離,無論伸手或揮動工具都不可小于0.7米。
4.2.9.3在轉動的設備旁工作時,應注意下列規(guī)定:
4.2.9.3.1 轉動設備與工作人員距離無論伸手及揮動工具都有不可小于0.7米。
4.2.9.3.2禁止任何人觸摸正在轉動的各類設備。但若必須靠近時需采取防護措施。
4.2.10電氣安全用具有關規(guī)定。
4.2.10.1絕緣手套每6個月試驗一次。
4.2.10.2(1)高壓絕緣手套的試驗電壓為8kv,持續(xù)時間為1分鐘。
(2)低壓絕緣手套的試驗電壓為25kv,持續(xù)時間為1分鐘。
4.2.10.3絕緣靴每6個月試驗一次。
4.2.10.4絕緣靴定期試驗電壓為15kv,持續(xù)時間為10分鐘。
4.2.10.5高壓驗電筆每6個月試驗一次。
6-10kv試驗電壓為40kv;20-35kv試驗電壓為105kv,時間為5分鐘。
第15篇 工藝設備電氣儀表公用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目的:
公用工程是保障安全生產的主要輔助工程,公用工程的安全直接影響到車間生產安全,為了使公司安全生產的順利進行,節(jié)約水電,節(jié)約能源,制定本制度。
范圍:
2.1公用工程包括公司的電氣、蒸汽、循環(huán)水、冷凍鹽水、消防系統(tǒng)等。
2.2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部門。
安全職責:
3.1動力車間負責電氣、蒸汽、循環(huán)水、冷凍鹽水的安全供給,保證相關系統(tǒng)運行正常。
3.2安全部總負責消防系統(tǒng)的正常工作。
3.3各部門車間負責本部門轄區(qū)內的消防系統(tǒng)的正常運行。
制度內容:
4.1電氣安全管理
4.1.1動力車間電工負責公司高低壓配電室安全管理(日常維護、檢修、巡檢等)。
4.1.2動力車間電工負責公司應急發(fā)電機的應急發(fā)電工作。
4.2.3生產部負責將用電高峰安排到夜間峰谷期間使用,節(jié)約能源。
4.1.4其他電氣的安全管理遵循公司《電氣安全管理制度》(本制度第二十一章)。
4.2蒸汽安全管理
4.2.1動力車間負責蒸汽分汽包的日常維護和檢修,要對蒸汽主管道進行定期檢查。
4.2.2各車間負責本部門內部蒸汽管道的日常維護和檢查,并在滿足生產條件下節(jié)約用汽。
4.2.3使用蒸汽的設備屬于壓力設備的必須辦理壓力容器登記證,并定期進行檢測。
4.3循環(huán)水安全管理
4.3.1動力車間負責循環(huán)水泵和循環(huán)水涼水塔的日常維護和檢修,對循環(huán)水主管道進行定期檢查。
4.3.2各車間負責本部門內部循環(huán)水管道的日常維護和檢查,并在滿足生產條件下節(jié)約用水。
4.3.3使用循環(huán)水的設備屬于壓力設備的必須辦理壓力容器登記證,并定期進行檢測。
4.3.4動力車間負責循環(huán)水溫度滿足生產工藝使用。
4.3.5生產部負責車間與動力部門之間的協(xié)調工作。
4.4冷凍鹽水安全管理
4.4.1動力車間負責冰機及鹽水循環(huán)泵的日常維護和檢修,對循冷鹽水主管道進行定期檢查。
4.4.2各車間負責本部門內部循冷鹽水管道的日常維護和檢查,并在滿足生產條件下節(jié)約用水。
4.4.3使用循環(huán)水的設備屬于壓力設備的必須辦理壓力容器登記證,并定期進行檢測。
4.4.4動力車間負責冷凍鹽水溫度滿足生產工藝使用。負責定期補充氟利昂。并定期檢測鹽水濃度不得低于1.15。
4.4.5生產部負責車間與動力部門之間的協(xié)調工作。
4.5消防系統(tǒng)安全管理
4.5.1相關部門遵循公司安全管理規(guī)章制度第八章《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16篇 電氣安全試驗制度
1.定期試驗
(1)每年三月十五日至五月十五日要將繼電保護整定校驗一次,同時要將六千伏電纜做一次電阻搖測和直泄試驗一次。
(2)每年三月十五日前對全礦接地電阻搖測,每兩年做一次工頻放電試驗。
(3)閥型避雷器每年要做一次電阻搖測,每兩年做一次工頻放電試驗。
(4)運行中35kv以下電氣設備,每三年做一次絕緣油擊穿試驗,每年做一次絕阻試驗,電纜每年做一次絕阻搖測,高壓開關每年做一次直阻和絕阻測試。
(5)各種絕緣用具嚴格按照《煤礦電氣試驗規(guī)程》試驗周期規(guī)定執(zhí)行。
2.新裝電力電容器,應進行絕緣電阻、電容測試和交直流耐壓試驗,運行中的每三年一次。
3.新裝和大修后的電氣設備,要按煤礦電器試驗規(guī)程逐項試驗。
4.長期(井下三個月,井上六個月)停止使用或移動后投入運行前必須進行試驗。
5.井下漏電保護應每天做一次漏電試驗,每月做一次試驗,絕緣膠靴和手套每半年試驗一次。
6.以上各項試驗要有分管技術人員參加,并做好詳細記錄,存檔保存。
第17篇 電氣臨時用電安全審批制度范本
1、目的
規(guī)范公司臨時用電的管理流程,制定安全防范措施,確保臨時用電安全使用。
2、適應范圍
適應于公司臨時用電的管理
3、細則
3.1凡屬短期使用,不宜正規(guī)安裝的低壓電源線路,包括臨時動力、照明、試驗線路(指電壓為380伏及以下者)均按本規(guī)程執(zhí)行。
3.2車間內部需要架設臨時接線時,由需要部門事先通知設備動力科檢查,認為有架設必要且符合安全規(guī)程時,填寫“臨時接線裝置申請單”,經設備動力科審查,安全保衛(wèi)科批準后,由車間電工或設備動力科派電工進行架設。
3.3臨時線最長使用期限七天,期滿后需繼續(xù)使用者,必須在期滿前一天,續(xù)辦延長使用手續(xù),但最多不得超過一個月,否則必須拆除。
3.4臨時接線裝置如發(fā)生危險,并證明系因裝置不良,應由承裝人負責。
3.5電氣工作人員校驗電氣設備,使用臨時線不超過一個工作日時,可不填寫臨時線裝置申請單,校驗完畢后本人負責拆除。
3.6未經申請批準的臨時線和安裝不合格或已到期的臨時線,設備動力科、安全保衛(wèi)科有權令其停止使用。使用部門應在4小時內按要求處理完畢。如逾期未進行處理,設備動力科在通知使用部門領導后,有權責令電工拆除。
3.7裝置臨時線的一般安全技術要求:
3.7.1裝置臨時線時,須用絕緣良好的導線。要采取懸空架設和沿墻敷設。架設時戶內離地高度不得低于2.5米,戶外不得低于4.5米,與道路交叉處不低于6米。架設時需設專用電桿和專用瓷瓶固定。
3.7.2全部臨時線裝置必須有單獨能帶負荷拉閘的總開關控制。每一分路須裝熔斷器。
3.7.3所有電氣設備,金屬外殼有良好接地線或接零線。
3.7.4分路線不得在燈頭內并頭,須用丁字接法并用絕緣帶包好。
3.7.5臨時線必須放在地面上的部分,應加以可靠的保護。如用膠皮線橡套電纜,則應在過路處設有硬質的套管保護。管上要裝護圈,以防割破電線。
3.7.6安裝完畢的臨時線,使用單位不得擅自更動。
3.7.7易燃易爆場所禁止裝置臨時線。
3.7.8臨時線與設備、水管、熱水器、門窗等距離應在30厘米以外,禁止直接在門、窗、木板壁房上直接裝線。
3.8易燃易爆場所嚴禁架設臨時線。
3.9凡達不到上述管理和技術要求的臨時線及不符合正規(guī)安裝的電源線,均應拆除,禁止安裝使用。
第18篇 臨時用電氣線路安全管理制度
本制度規(guī)定了安裝臨時電氣線路的申請、敷設和管理。
本制度適用于司屬各部門,也適用外來公司施工的單位。
1.在正常情況下,一般不得敷設和使用臨時電氣線路。凡因生產、輔助生產或維修急需敷設臨時電氣線路,應根據實際情況向上級部門申報。待批準后,方可架設。
2.生產技術安監(jiān)部負責檢查臨時電氣線路的敷設和使用情況,發(fā)現不符合手續(xù)和不符合安全標準的,有權令其停止使用或拆除。
3.臨時電氣線路,必須由有電工操作合格證的電工按照《工業(yè)及民用電氣裝置管理規(guī)程》的要求敷設。
4.臨時電氣線路只允許在期限內使用,到期后由使用部門負責拆除。
5.臨時電氣線路必須保證安全,絕緣程度達到要求標準,使用負荷與線路規(guī)格必須匹配,接頭處包扎可靠,無裸露部分。
6.采取懸架或沿墻架設時,應用瓷瓶固定。
7.嚴禁在各種支架、管道、樹木和腳手架上掛設臨時線;嚴禁在高壓線、易燃易爆、易被刺破、腐蝕、碾壓等危險場地架設臨時線路。
8.臨時線一般不得拖地敷設,如確屬需要應安裝可靠地套管,防止磨損和破裂。
第19篇 電氣、燃氣安全管理制度
一、學校購置和使用的電器產品、燃氣用具的質量應當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安全標準。電器產品、燃氣用具的安裝、使用和線路、管道的設計、敷設,應當符合國家有關安全技術規(guī)定。
二、學校建立安全用電制度,在現有額定的電容量范圍內計劃用電,嚴禁超負荷用電。
三、變電房、配電房、配電箱和各類機房要關閉上鎖,要防水,防潮,防小動物侵入,周邊要干燥通風。
四、電氣設備應當由持有上崗證的專業(yè)人員定期維護保養(yǎng),防止因電路短路、電路超負荷運行、線路接觸不良、電線老化、電氣故障等原因引發(fā)火災。
五、對于超出使用年限,喪失安全性能的電器產品和燃氣用具,應當予以報廢,或者經維修和部分更新,確保其安全性能后方能使用。長期不使用的電器、燃具,應確認其安全性能有效后方可使用。
六、日夜不間斷連續(xù)運行的電器設備,應當有專人管理,并定期維修保養(yǎng)??照{機、脫排油煙機等設備和各類機房設施應當定期清潔、保養(yǎng)。
七、不得任意拉接臨時電源線。拉接臨時電源線須經學校有關部門審批,由專業(yè)人員負責拉接。臨時線要使用合格的電線與器材,定時檢查,期滿后立即拆除。
八、使用液化氣鋼瓶,總量超過六十公斤的,應當辦理消防審批手續(xù)。
九、職工下班后,應當切斷工作場所的電源。
第20篇 電氣線路、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一、加強對學校內部電氣線路、設備的安全管理,杜絕違章操作,防止火災危害。
二、應根據學校用電最大容量的需要和電氣線路、設備敷設、安裝環(huán)境,對配電間、供電線路、導線類型、設備安裝進行設計,搞好總體規(guī)劃和布局。電氣設備的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yè)標準,電氣設備的安裝、使用和線路、管路的設計、敷設,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消防安全技術規(guī)定。鍋爐等重要設備及易燃易爆場所的設置及其電器線路、設備的敷設、安裝應請示消防、勞動安全部門。
三、學校建筑內的導電線路應采用銅芯導線,不允許采用鋁芯導線,敷設線路進入夾層或悶頂內,應穿管敷設,并將接線盒密閉。照明燈具表面高溫部位不得靠近可燃物。碘鎢燈、熒光燈(包括鎮(zhèn)流器)等,不應直接安裝在可燃物件上。不準用可燃物做燈罩。
四、主要的電氣設備、移動電器、避雷裝置和其他設備的接地裝置,每年至少進行一次絕緣及接地電阻的測試。嚴禁在電器線路上私自增加容量,以防過載引起火災。在配電室和裝有電氣設備的機房內應配置適當的滅火器材。
五、各種電氣設備的使用和操作都應明確操作程序并嚴格遵守。重要電氣設備應安裝自動控制裝置和消防安全保護措施;應配備專職電工或熟練工人,持證上崗;使用中發(fā)現問題,要及時報告,迅速處理,嚴禁帶病運行等。
特種設備、鍋爐壓力容器等必須登記建檔,按期檢測,安全設防施及附件齊全。
六、防火重點部位禁止使用電爐、電取暖、電熨斗、電烙鐵等電熱設備(因特殊情況需要使用,必須落實防火措施并經單位領導審批),嚴禁亂拉亂接電線和超負荷用電,嚴禁損壞和隨意更改用電保險裝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