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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備缺陷管理制度有(15篇)

更新時間:2024-05-09 查看人數:36

設備缺陷管理制度有

設備缺陷管理制度是對企業(yè)生產設備可能出現的問題進行預防、識別、記錄、處理和改進的一整套管理流程。它旨在確保設備的正常運行,減少因設備故障造成的生產中斷,保障產品質量,提升運營效率。

包括哪些方面

1. 缺陷定義與分類:明確設備缺陷的定義,將其分為不同類型,如輕微、中度和嚴重缺陷,以便于管理和優(yōu)先級排序。

2. 缺陷報告:建立報告機制,規(guī)定何時何人應報告設備缺陷,并提供清晰的報告流程。

3. 缺陷評估:設立專門團隊或人員對報告的缺陷進行評估,確定其影響程度和修復緊迫性。

4. 缺陷修復:制定修復計劃,包括臨時解決方案和長期改善措施,確保設備盡快恢復正常運行。

5. 預防措施:分析缺陷原因,采取預防措施,減少類似問題的發(fā)生。

6. 記錄與追蹤:記錄所有缺陷及其處理情況,進行追蹤,以評估管理制度的效果。

7. 培訓與教育:定期對員工進行設備維護和缺陷識別的培訓,提高他們的意識和能力。

8. 審核與改進:定期審查缺陷管理制度,查找不足,持續(xù)改進。

重要性

設備缺陷管理制度對企業(yè)運營至關重要:

1. 保障生產安全:及時發(fā)現和處理設備隱患,防止事故的發(fā)生,保護員工的生命安全。

2. 提升生產效率:減少設備故障導致的停機時間,保證生產的連續(xù)性。

3. 降低成本:通過預防措施減少維修成本,延長設備使用壽命。

4. 保持產品質量:設備良好運行有助于維持產品質量的穩(wěn)定,滿足客戶期望。

5. 提高企業(yè)聲譽:良好的設備管理是企業(yè)專業(yè)性和可靠性的體現,有利于樹立企業(yè)形象。

方案

1. 設立設備缺陷管理小組:由工程、維護、質量等部門代表組成,負責缺陷的評估、修復和預防工作。

2. 實施標準化流程:制定詳細的操作指南,確保每個環(huán)節(jié)都有明確的執(zhí)行標準。

3. 引入技術手段:利用物聯網和數據分析技術,實時監(jiān)控設備狀態(tài),提前預警潛在問題。

4. 建立獎勵機制:對及時報告和有效解決設備缺陷的員工給予表彰和激勵。

5. 定期評估與反饋:定期對制度執(zhí)行情況進行評估,收集員工反饋,不斷優(yōu)化和完善制度。

設備缺陷管理制度是企業(yè)設備管理的核心,通過系統(tǒng)化、規(guī)范化的管理,可以有效降低設備故障風險,提升企業(yè)的綜合競爭力。

設備缺陷管理制度有范文

第1篇 設備缺陷登記管理制度

1 設備缺陷分類

⑴緊急缺陷:指嚴重程度已使設備不能連續(xù)安全運行,隨時可能導致事故發(fā)生。此類缺陷必須盡快消除(安排臨時或事故搶修)或采取必要的安全技術措施進行臨時處理。

⑵重大缺陷:指缺陷比較重大,但設備仍可維持短期運行。此類缺陷應在短期內消除,消除前應對該設備進行嚴密監(jiān)視。

⑶一般缺陷:指缺陷范圍較小,對近期安全經濟運行影響不大,較容易解決,列入日常檢修計劃進行處理。

2 管理程序

⑴凡運行人員發(fā)現的缺陷,及時設法消除,消除后,記錄在設備缺陷記錄本上。

⑵凡運行人員發(fā)現的,若無法消除時立即上報,同時記錄在設備缺陷登記本上。

⑶在消除缺陷時如需進行生產調整,及時向車間、公司生產調度匯報。

⑷記錄中應注明缺陷的設備名稱、部位寫清楚,并寫明時間,班次和發(fā)現人。

⑸運行人員應定期巡檢,了解設備狀況,主動消除缺陷。檢查出的缺陷上,并將查出的缺陷記入《設備缺陷登記本》。

⑹缺陷消除后,應記錄消除時間、檢查驗收人,在缺陷登記本上詳細記錄。

⑺設備缺陷處理原則:基本做到小缺陷不過班,大缺陷不過天。

⑻消除缺陷時,運行人員要主動與檢修人員配合,創(chuàng)造條件,嚴禁扯皮。

⑼缺陷消除后,應由班長和有關運行人員進行檢查和驗收(包括衛(wèi)生情況),認可后,班長在檢修工作票上簽字。簽字后如再發(fā)現有遺留問題,由運行人員負責。

⑽在運行中能夠及時發(fā)現并處理而未能得到處理的設備缺陷造成了嚴重后果,或發(fā)現缺陷后沒有及時匯報、記錄,要追究責任,嚴肅考核。

第2篇 生產設備缺陷管理制度

1. 總則

1.1 為了加強設備缺陷管理,提高設備健康水平,保證設備的安全、穩(wěn)定、經濟運行,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各風電場。

2. 生產設備缺陷定義

2.1生產設備缺陷是指風電場生產設備發(fā)生的對安全、經濟、穩(wěn)定運行有直接影響的各種異常情況。

2.2本制度所指設備包括:

風力發(fā)電機組、110kv系統(tǒng)及設備、35kv系統(tǒng)及設備、10kv供電系統(tǒng)、380v供電系統(tǒng)、接入系統(tǒng)設備、消防報警系統(tǒng)、消防水系統(tǒng)、站內監(jiān)視系統(tǒng)、變電站生產區(qū)域內建(構)筑物等。

3. 設備缺陷的分類

3.1一類缺陷:

在發(fā)現缺陷后24小時內,可以消除的缺陷;

3.2二類缺陷:

在發(fā)現缺陷后24小時內,無法消除的缺陷。

4.設備缺陷的匯報與記錄

4.1風電場發(fā)現、消除設備缺陷后,應在《缺陷管理臺帳》內登記;

4.2登記為二類的缺陷,應經安全生產部同意;

4.3二類缺陷的信息通過oa系統(tǒng)呈報總工程師及安全生產部。

5.設備缺陷的處理

5.1 風電場發(fā)生任何威脅人身、設備安全的缺陷應立即布置安全防護措施,并由安全生產部負責檢查;

5.2 設備缺陷由風電場自行組織及時處理(特殊天氣情況除外);

5.3 對于風電場無法自行處理且需要對外聯系的缺陷應及時匯報安全生產部,安全生產部協(xié)助處理。

6 缺陷轉類

風電場在消缺過程中發(fā)現無法自行組織處理時,可提出轉類申請,經安全生產部審核后,由一類缺陷轉為二類缺陷。

7. 缺陷管理職責

7.1安全生產部職責:

7.1.1對風電場缺陷管理工作進行監(jiān)督、檢查、考核;

7.1.2 協(xié)助對二類缺陷進行處理,負責安全措施、消缺方案的審查;

7.1.3 定期對缺陷發(fā)生情況進行分析,并根據分析結論改進管理流程,或列入檢修、技改計劃;

7.2風電場職責

7.2.1 負責對設備進行巡回檢查,發(fā)現缺陷,組織消缺工作;

7.2.2 對未能及時消除的缺陷制定并實施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

7.2.3 每月對缺陷進行統(tǒng)計分析,制定改進措施并組織實施。

8. 缺陷管理的獎懲考核

8.1 風電場對及時發(fā)現運行設備缺陷、重大缺陷以及積極消缺的情況提出獎勵申請,由安全生產部審核后,報分管領導批準;

8.2 安全生產部對發(fā)現缺陷不及時、消缺不及時等情況提出考核意見,經分管領導批準后執(zhí)行。

9. 本制度從下發(fā)之日起試行,最終解釋權歸安全生產部

第3篇 設備缺陷處理索賠管理制度

1.目的

為了妥善處理設備驗收、安裝和調試過程中出現的缺陷問題,保證設備的質量,避免由于設備的缺陷影響工程的質量和進度,特制訂本制度。

2.原則

2.1設備缺陷處理及索賠管理必須符合國家、華電集團、華電國際及華電青島發(fā)電有限公司的有關規(guī)定。

2.2以“講誠信、守協(xié)議”的道德準則進行設備缺陷處理及索賠管理。

2.3以有利于問題解決為出發(fā)點,明確有關各方責任,確定解決方案,并落實解決方案。

3.釋義

設備缺陷處理及索賠管理是指通過對缺陷處理工作的組織、鑒定設備缺陷和造成缺陷的責任方、確定解決方案以及缺陷處理結果的驗收、審核及落實處理費用等管理活動,保證設備質量和工程質量的管理過程。

4.管理要求

4.1缺陷的提出

4.1.1物資代保管單位在接貨卸車過程中,對外觀、數量提出缺陷。

4.1.2在設備開箱驗收時,由參與驗收的各單位技術人員提出設備缺陷,并由代保管單位統(tǒng)一形成書面材料(驗收程序參照《設備材料檢驗驗收管理制度》。

4.1.3安裝和調試過程中的缺陷主要由安裝和調試單位提出,其它監(jiān)督單位發(fā)現缺陷也有權利和義務提出。

4.2對缺陷的鑒定與審批

4.2.1監(jiān)理單位組織建設單位、施工承包商、調試單位、代保管單位、供貨單位等相關單位進行設備材料缺陷及缺陷責任的鑒定,確定缺陷對工程的影響:影響接口性能、影響設備性能、影響設備壽命,可能達到的修復水平以及對工期的影響等,同時,填寫《現場物資缺陷及責任鑒定表》(附件一),并經總監(jiān)確認,三期辦批準后,進行缺陷處理。必要時還可外請專家,如廠家無人參加,可傳真通知或確認。若屬于在開箱驗收時發(fā)現的缺陷(缺件),且責任明確,處理方案簡單,可在驗收時直接提出處理方案。

4.2.2建設單位根據鑒定結果,確定是否繼續(xù)使用、修復或退貨、重新購買。

4.3缺陷的處理及費用負擔

4.3.1缺陷的處理原則上由責任單位自行解決。

4.3.1設備材料的缺陷及責任鑒定明確后,由施工承包商提供《現場物資缺陷處理方案報審單》(附件二),責任單位出具處理方案,施工承包商審核,監(jiān)理單位審批,三期辦批準后由監(jiān)理轉責任單位處理并承擔所需費用。

4.3.3如責任單位不能及時予以處理,為了確保工程進度,在征得責任單位的同意后,由三期辦以附件三的格式提出委托處理意見,設備物資組確認。如果責任單位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沒有明確表態(tài)是否委托,也不自行處理,為了不影響工程進度,建設單位可先行委托處理。

4.3.4設備材料現場消缺的費用由缺陷處理單位提出《異常處理費用申請表》(附件四),責任單位確認,三期辦、設備物資組共同核實。責任單位可通過傳真確認,如責任單位遲遲不予確認,為不影響施工進度,則建設單位直接批準,費用在其合同款中扣除。

4.3.5如需返廠,由責任單位具體辦理返廠事宜,物資代保管單位配合;若屬于供貨單位責任的,由物資代保管單位具體負責辦理。所有費用由責任單位承擔。

4.4消缺設備的質量保證及驗收。

4.4.1監(jiān)理單位組織有關單位、人員跟蹤缺陷的處理過程,并對在安裝和調試過程中的消缺設備材料進行缺陷處理驗收,并組織審批由施工承包商填寫的《設備材料缺陷報驗表》(附件五)。

4.4.2未出庫的設備材料消缺后,由物資代保管單位重新組織驗收,直至合格為止。

4.5確因責任過大或缺陷處理過程中無法協(xié)調解決,需要進行索賠的由設備物資組負責組織協(xié)調進行索賠。

4.5索賠過程原則上通過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通過法律手段進行解決。

5.附則

5.1本管理制度自頒發(fā)之日起實施。

5.2本管理制度解釋權歸屬設備物資組。

第4篇 遠動設備缺陷管理制度范本

1.主站端設備管理

1.1、系統(tǒng)主站端設備配置為分布式雙前置機、雙后臺機、雙調度工作站。由于設備失電或網絡中斷導致雙前置機(雙后臺機)均退出運行的,應為一類缺陷,立即組織檢查處理,連續(xù)停機1小時的為異常,超過2小時為障礙。

1.2、由于設備故障等原因導致調度模擬盤不能正確顯示實時信息,應盡快進行檢查處理,從接到調度員通知起連續(xù)12小時不能恢復的為異常,超過24小時的為障礙。

1.3、正常情況下,不允許將調度工作站退出系統(tǒng)。當遠動人員確實需要在工作站上工作時,須征得調度班長或當班調度正值的同意,而且要始終保證一臺工作站的正常工作。由于設備故障或未經領導批準,人為原因導致兩臺工作站同時退出系統(tǒng)運行的,應作為一類缺陷,立即檢查處理,并至少恢復一臺工作站正常運行。雙工作站退出系統(tǒng)連續(xù)時間超過2小時為異常,超過4小時的為障礙。

1.4、電源故障,導致計算機系統(tǒng)無備用電源保障,應盡快組織處理,超過48小時沒有恢復的為異常,超過96小時的為障礙。

2.場站端設備管理

2.1、在一、二次設備定期檢修、校驗時,檢修人員應通知遠動班,配合完成遙信、遙控等聯調工作。遙測系統(tǒng)數據更改應及時反饋到遠動班,確?,F場信息準確地傳送到調度端。當遠動調試、通道均正常時,只是由于一次設備缺陷或二次設備不正確,導致遙信遙控誤動拒動,應由調度室聯系檢修工區(qū)盡快處理。

2.2、在一、二次設備通道均正常的情況下,發(fā)現遙信,遙控誤動、拒動現象,遠動人員應及時查找原因,立即處理。超過8小時沒有排除的為異常,超過12小時的為障礙。

2.3、遠動人員應嚴格執(zhí)行變送器定期校驗制度,遙測的總準確度不低于1.5級。在測量回路正常情況下,由于變送器故障原因,沒有及時校驗、更換,導致遙測量不正確影響正常調度的,超過8小時為異常,超過12小時為障礙。

3.通道設備管理

3.1、要保證實時信息的可靠傳輸,遠動人員應定期測試通道的數據傳輸特性,發(fā)現問題及時通知通訊人員檢查、處理。

3.2、通訊人員在檢查、測試運動通道部分設備時,應及時通知遠動班。在遠動設備均為正常的情況下,只是由于通道異常導致主站與廠站端設備的聯系中斷,應由通訊人員及時修復,并參照有關通訊專業(yè)設備缺陷管理辦法進行考核。

4、建立調度自動系統(tǒng)缺陷管理記錄薄,發(fā)現缺陷應進行登記,缺陷處理完畢應進行注銷,并有負責人簽字。

5、考核要求:

本標準的考核作為遠動維護人員月度考核的一項內容,納入月度考核。

第5篇 設備缺陷管理考核細則

為加強設備可靠性管理,提高設備健康水平,確保機組安全穩(wěn)定運行,特制定本細則。

一、設備缺陷的定義范圍

設備缺陷是指設備運行過程中發(fā)生的影響機組正常運行的各種異常情況,如振動、摩擦、卡澀、過熱變形、變音、泄漏、不準、失靈、事故跳閘、無法啟動等,以及由于設備異常引起的參數不正常。

二、缺陷的分類

1、一類缺陷:指必須停止機組運行的缺陷或者必須停止機組運行才能處理的缺陷。

2、二類缺陷:指在機組運行狀態(tài)下就能消除而不立即消除將影響機組安全穩(wěn)定運行或機組降出力運行才能處理的缺陷。

3、三類缺陷:是指不影響機組的安全穩(wěn)定運行,而在機組運行中就能消除的缺陷。

三、缺陷的記錄

1、單元控制室設汽機專業(yè)、鍋爐專業(yè)、熱工專業(yè)缺陷記錄本;網控設電氣專業(yè)缺陷記錄本;化學凈水室設化學檢修、熱工專業(yè)缺陷記錄本;除灰23米設鍋爐專業(yè)、電氣專業(yè)、熱工專業(yè)缺陷記錄本;啟動爐設汽機專業(yè)、鍋爐專業(yè)、電氣專業(yè)、熱工專業(yè)缺陷記錄本。

2、單元控制室設《可靠性管理考核記錄》,由值長負責記錄。

3、缺陷的記錄由相應專業(yè)的運行班長或單元長負責確認、記錄、聯系。對機組運行有影響的缺陷要及時匯報值長記錄。

4、缺陷管理實行登記、電話通知兩種方式同時進行,運行發(fā)現缺陷應立即電話通知檢修人員,消缺延誤者由值長視情況填入《可靠性管理考核記錄》進行考核。

5、缺陷處理完后檢修人員應會同運行人員到現場檢查,并一起在缺陷記錄本上簽字消缺。

6、《缺陷記錄本》每月底由生產部專業(yè)專工負責更換,并將未處理的缺陷轉入新本,收繳與保存由生產部專業(yè)專工負責。

四、考核標準

l、不論白天、夜間檢修班組在接到處理缺陷通知后,白天應在15分鐘內到達現場,夜間有值班人員的班組,應在20分鐘內到達現場,啟動爐應在30分鐘內到達現場(啟動爐缺陷由值長負責通知)檢修人員末按要求時間到達現場,每超過1分鐘罰款5元,值班人員脫崗,加倍考核。

2、對危急機組安全運行的缺陷,檢修人員到達現場后必須立即組織處理,因檢修原因不能處理或運行措施不利、不及時,影響消缺,按延誤時間的5元/分鐘考核責任單位。

3、運行人員記錄缺陷時,必須查明缺陷的情況,落實到具體專業(yè),因運行人員對缺陷判定不明確,影響缺陷處理的考核50元/項次。影響機組啟動的按《可靠性管理考核細則》進行考核。要求運行人員提報、記錄、通知檢修處理缺陷間隔時間不超過1小時,否則每項.次考核5分。

4、檢修車間內部分工不明確,延誤缺陷處理的加罰50元/項次,因廠部分工不明確,由生產部負責協(xié)調處理,生產部處理不及時,考核50元/項次。

5、每天早8:30分、晚15:30分之前(啟動爐、除灰每天10點前)檢修單位的專業(yè)負責人及生產部專業(yè)專工要分別檢查缺陷記錄,在本專業(yè)缺陷記錄本相應欄目內簽字,安排、督促、檢查班組消缺情況,否則每次扣10分。由值長負責監(jiān)督并提出考核建議。

6、每天早6點前由機、爐、電專業(yè)班長負責(外圍專業(yè)由值長負責)對局域網上記錄的所有缺陷進行刷新消項,否則每次扣10分。值長負責進行檢查、監(jiān)督,并提出考核建議。

7、《缺陷記錄本》更換不及時,每次扣10分。

8、運行、檢修人員巡視檢查不認真,應發(fā)現的缺陷未發(fā)現,考核運行單位50元/項次,考核檢修單位25元/項次,造成設備損壞或延誤機組啟動,同時依據《設備可靠性管理考核細則》進行考核。廠管理者發(fā)現的未登記缺陷,除對檢修、運行單位考核外,考核生產部相應專業(yè)專工100元/項次。

9、一個缺陷涉及到幾個專業(yè)時,由值長協(xié)調,在缺陷不明沒有值長許可的情況下有關專業(yè)的消缺人員不許離開,否則按延誤消缺考核。

10、處理缺陷過程中發(fā)生推委扯皮現象,查出責任后,對責任單位考核200元/項次。

11、檢修人員在處理缺陷的過程中,發(fā)現該缺陷屬其它專業(yè),應及時向值長說明,得到值長同意方可消項,并及時轉到相應專業(yè)。否則,對責任單位考核50元/項次。

12、三類缺陷必須在24小時內消除,否則每項次考核責任單位100元。超時未處理的缺陷,要求值長了解掌握原因,原因不清每次扣10分/項。缺陷能在規(guī)定時間內消除但未消的,考核車間主任10分,生產部專業(yè)專工5分。受到考核后,仍不積極處理的,逐日加倍累計考核。

13、因無備件暫無法處理的缺陷,對責任單位以50元/項按天進行累計考核,直到備件到貨消項為止。

14、發(fā)生缺陷,檢修交待可以運行的,經生產部專業(yè)專工確認,可視為消項,但因該缺陷造成設備損壞、影響負荷或機組停運等影響安全生產的事件發(fā)生時,對檢修單位按3倍考核,同時生產部專業(yè)專工連帶20%。

15、確因設備質量原因,造成缺陷重復發(fā)生又無力解決的缺陷由生產部確認后,可降低考核力度;若因運行人員操作不當,造成缺陷重復出現,考核運行人員。

16、未經驗收的外圍工程發(fā)生缺陷,由施工單位負責消缺,生產部專工監(jiān)督,列入工程管理考核,驗收后由檢修單位負責消缺。

17、運行人員對所有缺陷消除后的驗收負責,只有缺陷處理完時,運行人員才能在驗收欄簽字,其它情況不許簽字,否則考核50元/項次。

18、生產部專工對一、二類缺陷消除負有連帶責任,如缺陷消除后,存在質量問題致使缺陷重復發(fā)生,對驗收責任人按缺陷責任單位的15%進行考核。

19、運行、檢修人員在缺陷消項時,未按真正消項時間填寫,或存在不如實記錄缺陷、缺陷末處理即消項等其它弄虛作假行為,考核責任人200元/項次,考核20分/項次。

20、發(fā)現及時、消缺主動、措施得當,避免因重大缺陷停機及消缺組織好的單位,生產部視情節(jié)給予不低于2000元以上的嘉獎。

21、當月消缺率及消缺及時率均達到100%,獎勵機、爐、電各2000元、熱工1000元。

22、生產部專工對缺陷的管理和考核不到位,每項次考核100元。

23、生產部對設備消缺工作進行監(jiān)督、管理、考核,按天統(tǒng)計并予以通報,每月對缺陷發(fā)生及消缺情況進行統(tǒng)計分析,并提出考核意見,當月兌現。

五、對設備缺陷發(fā)生率的考核

l、統(tǒng)計方法:各專業(yè)每月發(fā)生的一、二、三類缺陷的項數與本專業(yè)的設備臺套數之比,為該專業(yè)一、二、三類的缺陷發(fā)生率。

2、各專業(yè)的設備臺套數為:汽機專業(yè)l0315,鍋爐專業(yè)10188,電氣專業(yè)l0892,熱工專業(yè)9822,化檢4650(含啟動爐850);另外啟動爐:汽機專業(yè)1503,鍋爐專業(yè)1350,電氣專業(yè)756,熱工專業(yè)2000。

3、各專業(yè)缺陷發(fā)生率指標:一類缺陷發(fā)生率各專業(yè)均為0(含啟動爐);二、三類缺陷發(fā)生率為:汽機5‰,鍋爐專業(yè)14‰,電氣專業(yè)4‰,熱工專業(yè)4‰,化檢8‰;啟動爐:汽機、鍋爐14‰,電氣專業(yè)、熱工專業(yè)12‰。一類缺陷發(fā)生即按一類缺陷考核,二、三類缺陷發(fā)生率每增加(減少)l‰,罰款(獎勵)300元,啟動爐缺陷發(fā)生率每增加(減少)l‰,罰款(獎勵)100元。生產技術部依據機組運行穩(wěn)定程度的不斷提高,將對各專業(yè)缺陷發(fā)生率指標進行不定期的調整。同時,對于本細則定義缺陷范圍外的其它缺陷在核實缺陷發(fā)生率時予以扣除。

4、缺陷發(fā)生率定額值的確定:上述各缺陷發(fā)生率指標×(1+雙機運行時間/統(tǒng)計時間),啟動爐同樣根據機、爐運行臺數和時間對定額進行調整,每月依據該定額值進行考核?;瘜W專業(yè)按冬、夏季進行定額調整。

5、電氣專業(yè)的照明缺陷除照明變和電源開關外的其他缺陷不列入缺陷發(fā)生率的考核。

六、對重復消缺的考核

l、 一類缺陷考核基數為300元/項,二類缺陷考核基數為200元/項;三類缺陷考核基數100元/項。

2、 缺陷消除后,一周內重復發(fā)生,按500%考核;一個月內重復發(fā)生,按300%考核;二個月內重復發(fā)生,按200%;三個月內重復發(fā)生,按100%考核;三個月后重復發(fā)生不考核。

3、 技改、大(小)修中處理的缺陷,在機組啟動后重復發(fā)生,考核責任單位2000元,每延長l天,減少20元。

七、一、二類缺陷的考核:

1、一類缺陷或無法做措施的缺陷必須由值長負責認定,若值長無法認定,組織生產部專業(yè)專工認定。

2、一、二類缺陷考核按缺陷發(fā)生的項數和存在的時間考核。

3、按月統(tǒng)計,每月每1項天考核責任單位50元,未消的一類缺陷下一月重新進行累計考核直至消項為止。

4、因一、二類缺陷造成機組非計劃停運或降出力運行,按可靠性相應條款考核。

5、若缺陷重復出現,同時按重復消缺相應條款考核。

八、其它

l、本細則與可靠性管理沖突重復時,以《可靠性管理考核細則》為主。

2、本細則解釋權屬生產技術部。

3、本細則自2002年1月1日起執(zhí)行,原考核細則及補充規(guī)定作廢。

第6篇 新能源企業(yè)設備缺陷管理制度

新能源公司設備缺陷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及時發(fā)現設備缺陷,盡快根除隱患,確保設備在良好狀態(tài)下運行。要求生產系統(tǒng)各級人員積極主動地采取措施,認真執(zhí)行設備缺陷管理制度。

第二章 設備缺陷等級的劃分

第二條 處于運行或備用的生產設備,如:發(fā)電、變電、供電設備、防雷裝置、通信設備、配電裝置構架及房屋建筑,均屬設備缺陷管理范圍。

第三條 凡出現影響安全、經濟或文明生產的異常情況,統(tǒng)稱為設備缺陷。按發(fā)、供電設備影響安全生產的程度將設備缺陷劃分為五類。

第一類:設備出現重大缺陷。有可能發(fā)生人身死亡、全廠對外停止供電、主設備損壞或造成有政治影響的事故等,此類缺陷性質嚴重、情況危急,必須立即停止運行,進行處理。

第二類:設備雖有缺陷,但尚可繼續(xù)運行或已影響設備出力,但必須在6小時以內停止運行。

第三類:一般設備缺陷。設備存在輕微異常,暫不危及安全運行,可延至6小時以后,但必須在72小時之內停運,可列入計劃進行處理的缺陷。

第四類:設備缺陷較輕微,可延至72小時以后停運,但必須在下次計劃停運以前進行處理的缺陷。

第五類:設備帶缺陷運行可超過計劃停運期限的缺陷。

第三章 設備缺陷處理原則

第四條 運行值班人員發(fā)現設備缺陷立即報告值班長,并做好相關記錄。針對缺陷及系統(tǒng)運行情況做好事故預想,制定防范措施,防止設備健康狀況惡化造成事故擴大。

第五條 要求小缺陷隨時處理,重大缺陷連續(xù)處理。如:電網電壓大幅波動,風機全部跳閘或風機本身故障跳閘須到就地人為恢復時,應立即進行處理。

第六條 發(fā)生第一類設備缺陷時,可根據當時設備及系統(tǒng)情況迅速處理,并報告值班長、風廠廠長、主管領導;當發(fā)生第二類設備缺陷時,應及時報告值班長和風廠廠長,值班長迅速組織人員采取有效防護措施,嚴防事故擴大(涉及電網缺陷要及時向調度匯報)。

第七條 在缺陷處理時,特別是安全措施復雜或有較高危險性的作業(yè),必須經過生產技術部、安全監(jiān)察保衛(wèi)部或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第八條 暫不能消除的重大設備缺陷,由生產技術部制定安全技術措施和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對技術復雜、難以滿足安全條件的措施要報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第九條 進行缺陷處理作業(yè)時,必須認真審查工作票中的各項工作內容、安全措施以及危險點、危險源的控制方案,并符合有關規(guī)程和規(guī)定。

第十條 對設備缺陷進行處理時,必須全部辦理工作票,嚴禁任何時候、任何人進行無票作業(yè)。需要進行電氣操作時,還應填寫操作票。

第十一條 運行人員在進行設備消缺驗收時,必須認真檢查驗收。驗收的主要內容是: 工作現場已清掃整理干凈,工作人員已撤離工作現場; 設備具備啟運條件; 安全防護裝置符合規(guī)程要求; 檢修交代記錄齊全,其內容包括:已處理的問題、存在的問題,設備改造和試驗結果。

第十二條 設備缺陷處理結束后,按規(guī)定辦理工作票結束手續(xù),值班人員做好設備檢修后的驗收工作,并由檢修人員填寫好設備檢修記錄,在設備缺陷通知單上注明缺陷消除時間及驗收人等,在交接班日記中記錄缺陷處理情況。運行人員在檢查驗收中發(fā)現存在嚴重問題,有權拒絕辦理終結和竣工手續(xù)。

第四章 設備缺陷統(tǒng)計記錄

第十三條 設備缺陷通知單內容包括設備名稱和編號、缺陷主要情況、缺陷歸屬分類、發(fā)現人姓名和日期、通知檢修人員姓名和時間、處理結果等。

第十四條 值班人員發(fā)現設備缺陷后,要認真填寫設備缺陷通知單,值班長根據設備缺陷通知單通知檢修人員進行缺陷處理。各風廠要對設備缺陷建立臺帳,進行統(tǒng)計。

第十五條 設備缺陷記錄應保存完好定點存放,嚴禁任何人亂寫、亂畫,防止丟失,在進行交接班時作為一項交接內容進行交接。 第十六條 每月5日前將上月缺陷按照固定格式統(tǒng)計一次存檔,同時上報缺陷月分析報告。

第五章 設備缺陷的考核

第十七條 未及時發(fā)現一般性設備缺陷,每次考核50元。 第十八條 未及時發(fā)現重要設備缺陷,造成事故擴大或設備損壞的,視情節(jié)嚴重程度考核200-800元。

第十九條 及時發(fā)現重大設備缺陷,避免主要設備損壞或未釀成重大事故,由生產技術部審核、確認,經公司領導批準后給予通報嘉獎。

第二十條 不填寫或不及時填寫設備缺陷通知單(設備缺陷通知單填寫時出現錯誤),一次對責任人給予50元罰款。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二條 設備缺陷單由各風廠負責統(tǒng)計,每月5日前將統(tǒng)計結果報生產技術部,批準后實施考核。

第二十三條 本制度由生產技術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四條 本制度自下發(fā)之日起執(zhí)行,以前相應制度作廢。

附件一 缺陷處理單

第7篇 變配電室設備缺陷管理制度

1. 變配電室值班人員須全面掌握設備正常運行狀況,及時發(fā)現設備缺陷,認真分析缺陷產生原因,采取積極措施盡快消除設備隱患。

2. 發(fā)現缺陷,應根據具體情況,判斷缺陷類型。

2.1 嚴重缺陷:將可能導致人身死亡、設備損壞及停電事故。因情況危急,須立即處理。

2.2 重要缺陷:已影響設備效率,不能滿足系統(tǒng)正常運行的需要,或短期內將會發(fā)生事故威脅安全運行。因情況緊急,必須及時處理。

2.3 一般缺陷:對安全運行造成局部影響,使設備帶病工作,將會導致故障發(fā)生,必須盡快處理。

3發(fā)現缺陷后的匯報和處理要求。

3.1 嚴重缺陷:值班人員發(fā)現嚴重缺陷后,應立即報告電氣主管和工程部經理,并由工程部經理立即組織搶修。

3.2 重要缺陷:值班人員發(fā)現重要缺陷后,應立即向電氣主管和工程部經理匯報,并在強電主管組織下及時搶修。

3.3 一般缺陷:值班人員及時向電氣主管匯報,并在電氣主管主持下盡快解決。

4. 嚴重和重要缺陷在未修復前,應加強監(jiān)視并采取積極有效措施,控制事態(tài)的發(fā)展。所有缺陷均由電氣主管負責記入缺陷記錄薄,作為重要技術資料存檔。

第8篇 變電站設備缺陷管理制度

一、運用中的變電設備及建筑物發(fā)生異常,雖能繼續(xù)使用,但影響安全運行,均稱設備缺陷。

二、設備缺陷的分類和處理期限:

1.危急缺陷:直接威脅安全運行,若不及時處理,隨時會造成設備或建筑的損壞,發(fā)生人身事故及停電事故。危急缺陷處理不得超過24小時。

2.嚴重缺陷:嚴重威脅安全,不及時處理,暫時可以運行,但在一定時間內不消除,可能造成設備損壞和發(fā)展成危急缺陷。嚴重缺陷處理不得超過7天。

3.一般缺陷:對運行雖有影響,但尚能較長時間堅持運行者。一般缺陷可列入檢修計劃處理,年度消除率應在85%以上。

三、設備缺陷的鑒定、登記及報表:

1.運行、檢修、試驗及各級管理人員發(fā)現缺陷,均由運行人員在“缺陷記錄簿”內進行登記。

2.運行人員發(fā)現的危急和嚴重缺陷,要經站長(值長)鑒定定性,由發(fā)現人進行登記。

3.嚴重、危急性缺陷,應用電話立即通知上級供電部門鑒定后,組織人員檢修。一般缺陷可在缺陷月報中填報。

4.上級供電部門得到各類缺陷報告后,應記入“設備缺陷記錄簿”,并填寫“缺陷通知單(表)”交檢修、試驗等有關單位處理。

5.修試單位在試驗中發(fā)現的缺陷,也應通知運行人員或填寫“缺陷通知單”交變電站和有關單位,由運行人員登記。

四、處理后的缺陷,應經當值長驗收,確認缺陷消除后,在“設備缺陷記錄簿”驗收欄內簽注意見并簽名。各單位處理缺陷后,應將“通知單”的“回執(zhí)”在規(guī)定時間內返回通知單位。

五、變電站缺陷應進行閉環(huán)管理(附流程圖):

發(fā)現缺陷—-缺陷記錄本—-缺陷月報—-工作票(操作票)—-運行記錄本—-設備檢修試驗記錄(報護及自動化裝置工作記錄)—-消除缺陷

第9篇 配電設備缺陷管理制度

為加強設備缺陷管理,明確缺陷處理程序,確保設備的健康水平能夠始終滿足為客戶安全供電的需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 配電設備缺陷的定義

配電設備缺陷:是指配電線路及其附屬設備本身任何部件的損傷、絕緣不良或處于不正常運行狀態(tài)。

二 設備缺陷分類

設備缺陷分類:按嚴重程度一般分為如下三類

1、危急設備缺陷:不立即處理將威脅人身及設備安全,或嚴重影響設備出力,使設備使用壽命縮短的設備缺陷。

如:線路導、地線斷股,導線接頭接觸不良超過允許值,配電變壓器套管裂紋,桿塔拉線被盜,線路耐張金具變質損壞致使機械強度達不到規(guī)定的安全系數,配電變壓器嚴重過負荷,避雷器預試不合格,開關機構失靈等等。

2、重大設備缺陷:對設備出力和使用壽命有影響或可能發(fā)展成為對人身與設備安全有威脅,但允許盡快安排處理的缺陷。

如:線路桿塔鐵構件生銹嚴重,絕緣瓷件破損超過規(guī)程規(guī)定,拉線嚴重受力不均,桿塔、拉線基礎有被沖刷的可能或已沖刷300mm深,開關容量隨負荷的增加已不能滿足要求等等。

3、一般缺陷:對人身設備安全無威脅,且不致在短期內發(fā)展成為重大或危急缺陷,對設備出力及經濟運行無影響的缺陷。

除1、2中所列以外的設備缺陷均為一般缺陷,此類缺陷可以列入正常檢修工作計劃或隨設備的正常停運及在設備帶電情況下進行處理。

三 各級人員的職責

1、運行維護班組的職責:

① 加強設備巡視檢查,及時發(fā)現設備缺陷,填寫設備缺陷記錄薄和設備缺陷單,并上報分公司。

② 按發(fā)現缺陷的嚴重程度對缺陷進行分類,并提出初步處理意見。

③ 在設備大修前,提出消除缺陷的內容,并監(jiān)督缺陷的消除情況和質量。

④ 將缺陷消除情況詳細記錄在缺陷記錄薄中,并匯總上報。

⑤ 對不需停電且能自行處理的設備缺陷,由維護班組自行按規(guī)定處理,并做好統(tǒng)計。

2、檢修(或消缺)人員的職責:

① 按分公司安排及時消除設備缺陷。

② 提高檢修質量,保證“修必修好”,避免出現重復停電,造成不必要的浪費。同時應做好檢修記錄和設備變更后的資料移交工作。

③ 及時全面掌握檢修設備所存在的缺陷,并不斷學習工藝規(guī)程,按要求施工,及時反饋缺陷消除情況。

3、分公司的職責:

① 對巡視人員上報的缺陷認真統(tǒng)計,必要時組織現場鑒定。

② 及時組織人力、物資,消除設備缺陷,并對消缺工作提出具體要求。

③ 對危急和重大設備缺陷,及時匯報分公司和用電處領導,采取積極措施安排處理。

④ 根據對一般缺陷的統(tǒng)計匯總,安排月度停電計劃,及時組織處理。并協(xié)助分公司主管領導定期組織分析,據以提出反事故措施計劃和年度大修計劃。在缺陷消除前對運行班組提出運行維護要求。

⑤ 提出對重大缺陷的處理方案,報分公司和用電處,經批準后組織實施。

⑥ 按時統(tǒng)計上報缺陷的處理情況。

4、用電處的職責:

① 督促各分公司及時消除危急設備缺陷。

② 指導及協(xié)助各分公司制定消除設備缺陷的有關技術措施。

③ 協(xié)助各分公司實施設備缺陷消除計劃。

④ 協(xié)助各分公司全面完成設備大修計劃,提高設備健康水平。

⑤ 在設備大小修前提出(審核)消除缺陷的技術措施。

⑥ 按設備缺陷和運行情況及各分公司的實際,及時調整生產檢修計劃,提出當前反事故技術措施及組織編寫下年度技措大修改進項目上報局領導,并據此提出檢修費用調整方案報批。

四 設備缺陷管理

按上述設備缺陷的分類,缺陷分為如下三級管理

1、班組:運行維護和檢修等班組應掌握危急、重大、一般缺陷的全部內容。

2、分公司:應掌握危急、重大設備缺陷。

3、用電處:應掌握危急設備缺陷及分公司所不能解決的設備治理與改造問題,及時列入年度、季度或月度計劃,并安排相應的項目及資金,由相應分公司予以落實。

4、按設備缺陷三級管理的要求,分級建立相應的設備缺陷記錄,由各級專責人員及時對缺陷進行登記。

5、線路設備缺陷由巡視人員在現場做好詳細記錄,回局后及時填寫缺陷記錄薄和設備缺陷單,并提出處理意見,經班長審閱簽署意見后報分公司配電專責人,由分公司配電專責根據缺陷情況積極安排處理。

6、生產班組在平時工作中應注意保持交通車輛的狀況良好,正確使用施工工器具,對不足和損壞的應及時匯報并補齊,確保在緊急處理缺陷或事故搶修情況下人、材、物能及時到位。同時應按所維護設備備足事故備品備件,并按要求確保備品備件的最低數量。

7、積極開展帶電作業(yè)。凡能夠帶電處理的缺陷,一般不安排停電處理。

五 線路設備缺陷處理的程序

1、危急設備缺陷:巡視人員發(fā)現有可能發(fā)生設備和人身事故的危急缺陷時,應立即用電話向分公司詳細匯報,并提出處理缺陷所需要的人員、工器具和材料。分公司應根據情況匯報用電處,同時盡快組織力量進行處理。危急缺陷一般應立即安排消除,如不能立即消除,應經局長或總工程師同意,但應加強巡視,密切注意缺陷的發(fā)展情況。

2、重大設備缺陷:由巡視人員填寫缺陷單,經班長審閱簽署意見后,在當日或次日上午交分公司配電專責人,分公司配電專責按設備缺陷情況向用電處匯報,根據用電處意見積極組織處理。

3、一般設備缺陷:每月20日前由運行班長匯總整理,報分公司配電專責。分公司配電專責根據缺陷情況在填報下月停電計劃時予以安排,并負責將安排結果通知各相關班組。

4、對需其他部門配合進行處理的設備缺陷,由設備維護單位配電專責匯總后,報用電處配電專責統(tǒng)一安排處理。

六 設備缺陷分析與統(tǒng)計

分公司配電專責在安排處缺以后,應及時了解缺陷的處理情況,定期召集運行分析會,并于每月25日前將本月發(fā)現缺陷數、消除缺陷數及重大缺陷處理計劃書面報告分公司主管領導和用電處,并自留一份備查。

用電處配電專責應對重大、危急缺陷建立缺陷登記薄,逐項登記,每季分類統(tǒng)計一次全部設備缺陷數和重大設備缺陷消除率,上報主管生產的局領導,每半年組織一次配網運行分析會。

第10篇 小型發(fā)電站設備缺陷管理制度

為了提高設備運行可靠性,規(guī)范設備缺陷管理,特制訂本制度。

一、缺陷分類

1、緊急缺陷:性質嚴重,情況危急,必須立即處理,否則將發(fā)生人身傷亡、主設備損壞及大面積停電者。

2、重要缺陷:性質重要,情況嚴重,尚能堅持運行,但已影響設備出力,不能滿足系統(tǒng)正常運行之需要,或短期內將發(fā)生事故,威脅安全運行者。

3、一般缺陷:性質一般,情況輕微,對安全運行影響不大,可列入計劃進行處理者。

二、缺陷的分析處理

1、緊急缺陷:應立即處理。如停電處理困難時,則采取轉移或限制負荷等措施,爭取盡快處理。

2、重要缺陷:在發(fā)現后一般24小時內應對其進行處理,如不能也要安排在近期內計劃處理。

3、一般缺陷:不論其是否影響安全均應積極處理,如有困難,可列入計劃處理。

4、所有缺陷在未處理好前,均應加強監(jiān)視,采取有效措施,以防發(fā)生或擴大事故。

5、每周由生產部門組織人員對設備缺陷進行一次分析并提出處理計劃,然后向分管領導匯報。

三、發(fā)現缺陷后的登記與匯報

1、發(fā)現任何缺陷都應記入設備缺陷報告處理登記表。對當時已處理,如有重要參考價值的,也要作好記錄。

2、發(fā)現主設備的緊急、重要缺陷后,應立即向生產部門匯報。

3、對于不能滿足系統(tǒng)正常運行需要的缺陷,應及時向電網公司調度室聯系。

第11篇 變電站設備缺陷管理制度

1 運行中的變電設備及建筑物發(fā)生異常,雖能繼續(xù)使用,但影響安全運行,均稱設備缺陷。

2 設備缺陷的分類和處理期限:

2.1 危急缺陷(ⅰ):直接威脅安全運行,若不及時處理,隨時會造成設備或建筑的損壞,發(fā)生人身事故及停電事故。危急缺陷處理不得超過24 小時;

2.1.1 套管有嚴重破損和放電現象。

2.1.2 sf6 氣室嚴重漏氣發(fā)出操作閉鎖信號。

2.1.3 真空斷路器出現真空損壞的咝咝聲。

2.1.4 注油設備漏油,從油位指示器中看不到油位。

2.1.5 斷路器不能進行分、合閘操作。

2.1.6 隔離開關不能進行分、合閘操作以至于影響運行方式的。

2.1.7 繼電保護及自動裝置異常,開關不能正確動作跳、合閘。

2.1.8 變壓器聲響明顯增大,很不正常,內部有爆裂聲。

2.1.9 充油設備大量噴油,使油面下降到低于油位計的下限。

2.1.10 電壓互感器二次回路失壓,電流互感器二次回路開路。

2.1.11 設備接頭灼熱、變色。

2.1.12 設備外絕緣嚴重放電、爬弧。

2.1.13 設備外瓷質部分裂紋達總長20%。

2.1.14 直流電源接地。

2.1.15 房屋漏雨、雪,水滴在運行的電氣設備上。

2.1.16 設備的主保護不能運行。

2.1.17 操作電源不可靠或能源不足以至于不能驅動操作設備。

2.1.18 與調度聯系的通訊全部中斷。

2.1.19 設備的絕緣、溫升、強度等方面的運行參數超過極限值。

2.1.20 站用電全停。

2.1.21 其他嚴重影響設備運行、出力、安全的缺陷。

2.2 嚴重缺陷(ⅱ):嚴重威脅安全,不及時處理,暫時可以運行,但在一定時間內不消除,可能造成設備損壞和發(fā)展成危急缺陷。嚴重缺陷處理不得超過7 天;

2.2.1 注油設備漏油,五分鐘內有油珠垂滴。

2.2.2 中央信號裝置不發(fā)信號或不正確發(fā)信號。

2.2.3 重要設備遙信、遙測量不準確,遙控、遙調失靈。

2.2.4 絕緣試驗超標準。

2.2.5 不能按銘牌出力運行且無批準手續(xù)。

2.2.6 接地電阻不合格。

2.2.7 工作、保護接地失效。

2.2.8 瓷質部分有明顯的破損者。

2.2.9 隔離刀閘不能進行正常分、合閘操作,但不影響運行方式的。

2.2.10 變電站事故照明不好用。

2.2.11 其他比較嚴重的設備缺陷。

2.3 一般缺陷(ⅲ):對運行雖有影響,但尚能較長時間堅持運行者。一般缺陷可列入檢修計劃處理,年度消除率應在85%以上。

3 設備缺陷的鑒定、登記及報告:

3.1 運行、檢修、試驗及各級管理人員發(fā)現缺陷,均由運行人員在“缺陷記錄簿”內進行登記;

3.2 運行人員發(fā)現的危急和嚴重缺陷,要經運維部經理(值長)鑒定定性,由發(fā)現人進行登記;

3.3 嚴重、危急性缺陷,應用電話立即通知部門經理及公司主管領導鑒定后,組織人員檢修。一般缺陷可在缺陷月報中填報。缺陷月報應在每月2 日前報到公司;

3.4 對修試單位在試驗中發(fā)現的缺陷,也應由當值人員根據設備缺陷的分類和處理期限,進行登記和處理。

4 設備缺陷處理后的驗收及注銷:

4.1 處理后的缺陷,應經當值值長驗收,確認缺陷消除后,在“設備缺陷記錄簿”驗收欄內簽注意見并簽名。

4.2 變電站缺陷應進行閉環(huán)管理:

發(fā)現缺陷--缺陷記錄本--缺陷月報--工作票(操作票)--運行日志--設備檢修試驗記錄(保護及自動化裝置工作記錄)--消除缺陷-消除缺陷后的驗收。

第12篇 電氣設備缺陷管理制度

1 為保證電網的安全運行,實現安全經濟供電,必須加強設備的運行管理,提高設備健康水平。

2 所有設備必須按照銘牌或制造廠家的規(guī)定參數運行,并嚴格執(zhí)行有關的運行、檢修規(guī)程。

3 對所有的電氣設備,一律實行車間主任領導下的“三種人”管理責任制。

4 設備缺陷的分類

ⅰ類缺陷:設備出現絕緣、強度、溫升等各方面超過運行參數極限值,嚴重危及安全運行,如不立即處理有造成斷線、停電和設備損壞的可能,以及嚴重影響設備使用壽命和穩(wěn)定運行的缺陷。

ⅱ類缺陷:雖未超過允許極限,但異常變化較大,在短期內發(fā)展將對安全、穩(wěn)定、經濟運行構成威協(xié)的缺陷。

ⅲ類缺陷:一般性缺陷,對設備的安全及經濟運行無明顯障礙,缺陷在短期內也無繼續(xù)惡化的可能。

5 設備缺陷的匯報、處理與注銷

5.1 ⅰ類設備缺陷隨發(fā)現立即匯報。ⅱ、ⅲ類缺陷按月集中匯報,匯報時間為每月20日。

5.2 運行設備發(fā)生缺陷,運行班長應直接向值長及車間值班領導匯報。

5.3 消缺責任單位應根據消缺通知的要求及時組織消缺。ⅰ類缺陷從提報到注銷不得超過24小時。對于ⅱ、ⅲ類缺陷的處理,消缺單位必須提報生產計劃和停電申請。ⅱ、ⅲ類缺陷的最長處理周期分別為1月和1季度。

5.4缺陷處理結束后,應履行驗收制度,不經驗收,嚴禁恢復送電。

5.5 消缺及運行單位應嚴格執(zhí)行缺陷注銷制度。缺陷處理后,應以工作票形式向值長匯報消缺情況,無此匯報,將以未完成生產任務考核。

6 各班組應按規(guī)程要求通過巡檢、檢修、試驗、分析等各種手段及時發(fā)現缺陷,按消缺傳遞程序匯報,并積極設法消缺。在缺陷未消除前,運行人員應按缺陷性質采取監(jiān)督措施,保證缺陷不再繼續(xù)發(fā)展。

7 凡屬人為因素延誤消缺致使缺陷擴大或造成事故,將以瀆職行為按廠有關規(guī)定自上到下嚴格追究有關人員的安全責任。人為因素主要發(fā)生在缺陷提報環(huán)節(jié)、缺陷傳遞環(huán)節(jié)、缺陷處理環(huán)節(jié)。

8 設備缺陷處理必須嚴格辦理工作票,并按要求履行工作許可手續(xù)。

電氣車間

2022年12月15日

第13篇 配電室設備缺陷管理制度

全面掌握設備健康狀況,及時發(fā)現設備缺陷,認真分析設備缺陷產生的原因,積極摸索設備運行規(guī)律,是妥善安排設備檢修、校驗和測試工作的重要依據。

一、 設備缺陷是指:設備本體磨損,劣化、自然老化,或由于裝置不當,外力影響等使設備運行發(fā)生不安全情況。

二、按照缺陷性質可分為以下二類:

1、緊急缺陷,性質嚴重,情況危急,必須立即處理,否則會發(fā)生 人身傷亡和設備損壞及停電事故。

2、一般缺陷,性質一般,情況輕微,對安全運行影響不大。

三、 發(fā)現缺陷的處理與匯報

1、緊急缺陷從發(fā)現后24小時內處理完畢,如無法停電處理的應采取緊急措施(轉移負荷或限制負荷)并立即通知電氣負責人或向上級領導匯報。

四、 緊急和重要缺陷未處理好前,應加強監(jiān)視,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發(fā)展成事故。

五、 任何缺陷均應記錄在缺陷記錄簿內,對于在操作、檢修、試驗等工作中發(fā)現的缺陷而未處理的均應登記。

第14篇 電氣試驗區(qū)設備缺陷管理制度

1.在運行或備用的設備上發(fā)生了影響了安全運行的異常現象,即視為設備有缺陷,設備缺陷按其對安全運行的威脅程度可分為一類、二類、三類;

2.一類設備缺陷:性質嚴重、情況危急、若不立即采取措施將會發(fā)生人身傷亡、主設備損壞或造成停電事故者;

3.二類設備缺陷:性質較嚴重,對人身或設備有一定威脅,但可以堅持運行。列入星期、月計劃處理還不致造成事故者;

4.三類設備缺陷:主要是指那些對運行影響不大,可以列入季度、年度檢修或技改計劃,能堅持長期運行者;

5.發(fā)現設備缺陷應立即報告生產科長,并根據生產科長評定的缺陷類別采取措施;

5.1對于一類設備缺陷,應立即根據生產科長的要求,積極采取措施,限制缺陷發(fā)展并將處理過程記入工作記錄;

5.2對于二、三類設備缺陷應記入巡視檢查記錄、缺陷記錄和工作記錄,并根據生產科長的答復采取措施直至缺陷消除;

6.設備缺陷消除后,由檢修人員和安全用電管理技術人員共同完成缺陷消除記錄,并由安全用電管理技術人員將觀察處理效果記入巡視檢查記錄;

7.設備缺陷消除后,巡檢人員應在一個月內注意觀察處理效果,發(fā)現異常應立即上報;

8.從上報缺陷之日起開始計算,對于檢修計劃到期仍未消除的設備缺陷,組長應再次上報生產科長并將生產科長的答復記入缺陷記錄備注欄內。

第15篇 熱工設備缺陷和事故管理制度

1目的

規(guī)范設備缺陷管理工作,提高熱工設備消缺質量,努力實現熱工設備零缺陷運行,保障蕪湖發(fā)電有限責任公司生產設備的安全經濟運行。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蕪湖發(fā)電有限責任公司熱工設備缺陷管理。本制度所指的設備缺陷指設備出現了性能、零部件或能耗偏離原設計標準或規(guī)定要求的狀態(tài)。

3規(guī)定和程序

3.1規(guī)定

3.1.1設備缺陷管理堅持“及時發(fā)現、及時響應、及時消除”的原則。

3.1.2檢修專責人須認真執(zhí)行設備管理制度,提高設備巡回檢查質量。及時在erp系統(tǒng)查閱設備缺陷通知單。設備缺陷消除工作須做到及時、正確、安全、優(yōu)質。

3.2程序

3.2.1缺陷分類:

3.2.1.1 零類缺陷:即緊急缺陷,指危急主要設備安全運行或人身安全,如不及時消除或采取應急措施,在短時間內將造成停機、停爐、甚至全廠停電或威脅人身安全的缺陷。

3.2.1.2 一類缺陷:指威脅安全生產或設備安全經濟運行,影響機組正常出力或按正常參數運行,屬于技術難度較大,不能在短時間內消除,必須通過技術改造、更換重要部件或更新設備,通過機組大小修才能消除的缺陷。

3.2.1.3 二類缺陷:指無備用設備,暫不影響機組運行,但對機組或設備安全經濟性有一定的損害,且需對系統(tǒng)進行隔離或需停機停爐后才能消除的缺陷。

3.2.1.4 三類缺陷:指熱工設備在生產過程中發(fā)生的一般性質的缺陷,在機組運行中可以消除,消除時不影響機組出力或負荷曲線,屬于可隨時消除的缺陷。

3.2.1.5 四類缺陷:即非生產設備缺陷,主要指主輔設備及其系統(tǒng)以外,對機組、設備的安全經濟穩(wěn)定運行不會構成直接影響的建、構筑物等非生產設施的缺陷,包括:建、構筑物(門窗,給排水、屋頂、地面等)、設備標牌、保溫油漆等缺陷。

3.2.2消缺時間限定

3.2.2.1 零類缺陷原則上在發(fā)現后6小時內或批準停役后開工,且須進行連續(xù)不間斷處理至合格。

3.2.2.2 一類缺陷原則上在發(fā)現后12小時內或批準停役后開工,且須進行連續(xù)不間斷處理至合格。

3.2.2.3 二類缺陷原則上在發(fā)現后24小時內或批準停役后開工,及時進行處理至合格。

3.2.2.4 三類缺陷不涉及停機的原則上不超過24小時安排處理至合格;需停機才能處理的缺陷,應在機組第一次停役時安排處理至合格。

3.2.2.5 四類缺陷如不涉及生產設備,應按照流程盡快處理,原則上不超過72小時,對涉及生產設備的缺陷,參照三類缺陷執(zhí)行。

3.2.2.6 以上消缺時間計算公式為:缺陷的創(chuàng)建時間-消缺工單完成時間。消缺時間超過24小時的缺陷將根據具體環(huán)節(jié)的時間進行考核,具體如下:白天時間段缺陷,每個缺陷環(huán)節(jié)響應時間超過2小時的,考核責任部門;夜班時間段缺陷,響應時間從白天工作時間算,往后推兩小時,考核責任部門。

3.2.3缺陷發(fā)現

部門有關人員在日常設備巡回檢查中發(fā)現設備缺陷并核實無誤后,須及時在erp中辦理工單、工作票進行消缺。

3.2.4缺陷的確認、設備停運及缺陷處理

3.2.4.1各班組在收到缺陷確認通知時,應認真、仔細的查看缺陷內容,杜絕隨意退回、作廢缺陷;經現場確認不是設備缺陷的缺陷單應選擇“作廢”;缺陷描述不清楚或責任部門錯誤的缺陷應選擇退回。在退回、作廢設備缺陷時必須填寫原因,運行人員接班后要及時查看上班被“退回”的缺陷,并及時更改,重新提交。檢修人員與運行人員對缺陷責任部門有爭議的,由生產技術部專業(yè)專工進行仲裁。

3.2.4.2各班組在缺陷確認后,要及時創(chuàng)建消缺工單,原則上現場任何消缺工作都必須有消缺工單和工作票;重大、緊急缺陷、夜間消缺視情況可先行消缺,后補工單。

3.2.4.3消缺工作涉及到運行設備的,應在創(chuàng)建消缺工單時進行停復役工作的申請,只有在停復役申請批復后才可進行后續(xù)消缺工作。

3.2.4.4對不能明顯判斷為設備缺陷時,應該確認后開工單、工作票進行缺陷的確認;對缺陷確認產生推諉的,由生技部專工進行仲裁,根據仲裁結果進行考核。

3.2.4.5凡不具備處理條件的二、三、四類設備缺陷,部門須組織檢修力量做好安全、技術措施、落實備品備件,在erp系統(tǒng)中注明暫時不能消除的原因。

3.2.4.8缺陷處理時間延長,匯報當值值長,由當值值長申請相關領導批準。

3.2.5設備缺陷消除驗收和投運

3.2.5.1三、四類缺陷一般可由運行人員組織驗收。

3.2.5.2消缺工單的工作票終結后,聯系運行人員要及時對消缺工單進行驗收,驗收后,工單負責人要及時將工單完成。對運行部門驗收與檢修部門消缺產生分歧的,由生技部專業(yè)專工進行仲裁,根據仲裁結果將缺陷閉環(huán)并進行考核。

3.2.5.4涉及到設備停復役的消缺工作,在消缺工作結束后,消缺工單負責人應在erp系統(tǒng)中填寫竣工信息,將停復役申請單閉環(huán)。

3.2.6設備缺陷分析和統(tǒng)計

3.2.6.1熱工專職是設備缺陷分析和統(tǒng)計的責任人。根據缺陷情況和缺陷消除率提出考核意見。對重復發(fā)生的缺陷,部門應組織專題分析,查明原因,采取有針對性的對策并組織落實,對相關責任班組提出考核意見。

3.2.6.2設備缺陷統(tǒng)計以月為單位,每月第一天的 0:00 作為上月設備缺陷統(tǒng)計截止時間。

a)對于已經在規(guī)定時限內消缺完畢,但由于非設備原因無法完成試運行的缺陷,在試運行合格后,不統(tǒng)計為消缺不及時,若試運行不合格則統(tǒng)計為消缺不及時。

b)屬于跨月試運行不合格的缺陷,在下個月進行統(tǒng)計,在分析上報時注明。

c)因缺少備品備件無法在規(guī)定時間處理完成的缺陷,經部門同意,報生產技術部認可,重新確定消缺完成時間。

3.2.7 因設備備件問題無法及時消除的缺陷,由班組提出計劃外備件申請,檢修部同意,報生產技術部主任審核,由生產副總經理批準后送物資供應部進行緊急采購。備件到貨后立即領取,安排缺陷處理。

4職責

檢修部熱工專職是設備缺陷管理的責任人,負責組織缺陷的分析、統(tǒng)計和缺陷處理的考核。負責組織協(xié)調各班組間配合消缺。

5考核與

5.1記錄

5.2.3 對班組檢查考核下列內容:

考核內容

扣分(款)標準

1、月末缺陷積存數

有存積缺陷項目,考核責任班組20元/條

2、消缺不及時,影響設備運行

正常工作日不及時處理,月度考核班組100元/條;非工作時段,消缺人員無特殊情況15分鐘不能到達現場,考核班組100元/次;值班人員無故不及時處理,交接班必須對未處理缺陷進行說明,否則考核值班人員每人50元/次。

3、同一設備缺陷當月重復發(fā)生

檢修質量不過關,導致缺陷重復發(fā)生的,考核班組100元/條。

4、缺陷未作處理登錄為“已消缺”

正常工作日考核班組100元/條,值班考核值班人員每人50元/次。

5、可處理的缺陷列入“待處理”

無原因列入“待處理”的參照第2條按消缺不及時處理。

6、已安排并有條件消除的缺陷未執(zhí)行

參照第2條按消缺不及時處理。

7、待處理缺陷無整改計劃

待處理缺陷的責任班組未及時制定整改計劃,考核責任班組100元/條

8、工作中無扯皮、推諉、拖延、怠工等現象

缺陷單所填設備的責任班組如不經現場核查就推卸責任,考核責任班組100元/條,其他考核責任班組200元/條

9、按規(guī)程與作業(yè)指導書程序執(zhí)行

圖紙資料齊全,及時更新

現場作業(yè)不攜帶作業(yè)指導書,考核工作負責人50元/次。執(zhí)行不規(guī)范如漏填、填錯、無簽字、執(zhí)行漏項、跳項等考核工作負責人20元/次。

圖紙資料不齊全,不及時更新,考核責任班組100元/次,班組技術員50/次

10、備品修理有計劃、有實績,備品臺帳清楚,保管得當

備品采購計劃由班組按照檢修計劃及備品庫存綜合考慮后上報并跟蹤。未及時跟蹤影響消缺考核班組100元/次。

11、定期巡回檢查制度執(zhí)行嚴格,且有記錄。檢查路線規(guī)范,無遺漏

巡回檢查超周期、巡回檢查不到位,應該發(fā)現的隱患未發(fā)現,考核班組100/次,不巡回檢查,虛造記錄200元/次。

12、有維護試驗周期表,定期試驗執(zhí)行嚴格

無特殊原因超周期,考核責任班組100元/次;

檢驗報告管理不善,考核責任班組100元/次,班組技術員50/次。

13、檢修厲行節(jié)約,用工合理,無返工浪費

考核責任班組100元/次

14、設備臺帳、記錄簿按廠部規(guī)定設置,種類齊全,記錄完整、工整、及時、準確。

每次檢查不合格,考核責任班組100元/次。

15、班組上報有關工作材料不及時、落實工作安排不力

考核責任班組200元/次。

檢修人員發(fā)現重大設備缺陷,避免重要設備損壞及機組非計劃停機

視情況給予獎勵

設備缺陷在正常情況下不能處理,由檢修人員采取特殊技術手段給予處理8,避免機組非計劃停機

視情況給予獎勵

設備缺陷管理制度有(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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