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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施工管理制度是對工程項目從規(guī)劃、設計、施工到驗收全過程進行規(guī)范化管理的一系列規(guī)定和程序。它旨在確保工程項目的質量和安全,提高工作效率,減少成本,維護各方利益。
包括哪些方面
設施工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 項目策劃與準備階段:包括項目立項、可行性研究、設計方案選擇、合同簽訂等環(huán)節(jié)的管理制度。
2. 施工過程管理:涵蓋施工組織設計、進度控制、質量控制、安全環(huán)保管理、成本控制等方面。
3. 供應商與承包商管理:涉及供應商資質審核、合同管理、績效評估等。
4. 設備與材料管理:包括設備采購、存儲、使用、保養(yǎng)及廢棄處理等。
5. 工程變更與索賠管理:明確變更申請、審批流程和索賠處理機制。
6. 項目驗收與后期服務:規(guī)定工程竣工驗收標準、保修期管理以及后期維護服務。
重要性
設施工管理制度的重要性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 保證工程質量:通過規(guī)范化的管理,確保工程符合設計要求和相關法規(guī)標準。
2. 防范風險:有效控制施工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安全隱患,降低事故發(fā)生概率。
3. 提高效率:明確職責分工,優(yōu)化資源配置,減少工作延誤和浪費。
4. 保障權益:為業(yè)主、承包商和供應商提供公平、公正的交易環(huán)境。
5. 增強企業(yè)競爭力:良好的管理制度有助于提升企業(yè)的品牌形象和市場地位。
方案
為了建立健全設施工管理制度,可采取以下措施:
1. 制定詳細的規(guī)章制度:依據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行業(yè)標準,制定全面、具體的管理制度,涵蓋所有關鍵環(huán)節(jié)。
2. 加強人員培訓:定期對項目團隊進行制度培訓,確保全員理解和遵守規(guī)定。
3. 實施監(jiān)控與考核:建立監(jiān)督機制,定期檢查制度執(zhí)行情況,對違反規(guī)定的進行處罰,對表現優(yōu)秀的給予獎勵。
4. 持續(xù)改進:定期評估制度效果,根據實際情況調整和完善,保持制度的時效性和適用性。
5. 強化溝通與合作:鼓勵各部門、各環(huán)節(jié)之間的信息交流,提高協(xié)同工作的效率。
通過以上方案的實施,設施工管理制度將更加完善,從而推動工程項目高效、安全、有序地進行。
設施工管理制度及原理范文
第1篇 電力建設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guī)程
1 當前電力建設施工現場的特點
我國當前和今后一段時間內火力電廠建設的主力機型將是300mw、600mw、900mw等機型。300mw、以下機型由于容量低、能耗高將逐漸被市場淘汰。機型正朝著高、精、尖、高參數、大容量方向發(fā)展,各種新的工藝和裝備在建設中將得到廣泛運用。但交叉作業(yè)、高空落物、高空墜落、坍塌、物體打擊、觸電傷害、機械傷害、灼傷、燙傷、以及化學物質的中毒等仍將是施工現場事故隱患的一大特點。電建施工現場是一個露天、多工種的立體交叉作業(yè),臨時設施多,作業(yè)面變化大、人員集中的生產場所。由于“產品”固定,作業(yè)環(huán)境多變,人機流動性大,存在著不安全因素多。是事故易發(fā)性的作業(yè)場所。
2 建立健全施工現場安全保證體系
電建施工現場作為一個多工種作業(yè)的群體,健全完善施工現場安全保護體系是搞好施工安全的基礎和保證。安全生產保證體系的管理思想應該是:職責分明、預防為主、把握重點、有始有終、封閉管理。即指導施工單位在生產過程中執(zhí)行和貫徹各種安全法律、法規(guī)、標準等管理標準。強化各級人員縱橫向的安全生產責任制,通過安全策劃,從人、財、物、機、法、料、環(huán)方面制定預防措施,合理分配各級部門、人員的權限,制訂出控制各個節(jié)點、危險、關鍵點的安保計劃,從源頭上抓實施封閉管理。
3 應急預案的建立
在電建施工現場中,制定的主要預案應該包括:1、火災事故處置應急預案;2;化學危險品應急預案;3、機械設備應急預案;4、射線事故應急預案;5、食品中毒應急預案;6、防臺風、防汛應急預案、7、傷亡事故應急預案等。
應急預案的編寫內容和格式力求規(guī)范,(有關安全生產環(huán)境保護的法律法規(guī)、標準規(guī)范,有關程序文件、危險源清單、環(huán)境因素清單等)。保證應急預案編寫的科學性、針對性、有效性、可操作性、按照4m1e(人、機、料、法、環(huán))的方法,分析產生事故/事件的原因,對事故/事件應急預案進行策劃,有針對性的制定實施方案。建立應急救援體系,并成立應急救援領導小組,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置,組織有關部門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yǎng)。應急預案編制完成后,有關部門對應急預案進行專業(yè)審核,并簽字。批準后的應急預案返回原編制單位,編制單根據審批意見進行修改。對于有較大修改的應急預案,有關部門有權將應急預案審批稿退回原編制單位重新編制。
應該值得重視的是,應急預案是針對具體事故進行組織搶險救援行動的行動指南。所以,對制定應急預案的要有演習計劃,定期組織演習,驗證應急預案及響應的有效性。
4 優(yōu)化危害因素辨識程度
加強電建施工現場的危害辨識,加強施工現場職業(yè)安全危險和環(huán)境因素,評價其風險程度,判定一般危險源和重大危險源,確定主要危險源和主要環(huán)境因素,從而為作業(yè)人員的安全提供科學依據,并能夠得到有效控制。電建施工現場的危害辨別應包括:1、常規(guī)和非常規(guī)的活動;2、作業(yè)場內所有人員的活動;3、作業(yè)場內所有的設施、設備等。
職業(yè)安全衛(wèi)生危害辨識、環(huán)境因素識別的原則主要依據“輸入→輸出”的原則(見圖),根據施工過程中原輔材料、能源及機械設備、安全設施的投入來判別企業(yè)活動、產品或服務中能與環(huán)境相互作用中產生安全隱患的要素。
安全管理/管理機構/加強電力建設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
工程安全環(huán)保部門會同各有關部門依據職業(yè)安全衛(wèi)生和環(huán)境法律法規(guī)及有關規(guī)定和標準,對照施工項目的特點,對可能造成施工現場的人員傷亡、設備損壞、污染及資源浪費等產生影響的所有危害進行對照分析,按《危險源調查表》、《環(huán)境因素排查表》,辨識、確認其危害。工程安全等相關部門在此基礎上,編制《危險源清單》、《環(huán)境因素清單》、并根據各作業(yè)層的情況,將《危險源清單》、《環(huán)境因素清單》遞交各相關部門確認。在實施過程中,根據作用節(jié)點,不定期發(fā)布危險源清單及對策。
5 安全技術措施的編制
安全施工技術措施是為了在施工過程中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運用技術手段,改善勞動條件,避免失誤,清除事故隱患,確保安全施工的重要保證,一份良好的技術措施是保證安全有效管理的前提,因此在編制技術措施之前,要根據電廠的不同機型、地理位置等,加強技術措施的可行性及有效性方面的研究,編制切實可行的施工方案,嚴格做到工程項目從措施的編制、審核、批準、布置、交底、實施和監(jiān)督的程序化和規(guī)范化,使作業(yè)層便于操作履行,減少施工過程中的隨意性。
安全施工技術措施是項目施工技術措施不可分割的重要內容,應做到同時編制、同時審核、同時批準、同時執(zhí)行。
編制安全施工技術措施的人員必須熟悉所編制的施工項目情況,運用安全系統(tǒng)工程的原理,深入施工現場掌握實際情況,然后進行系統(tǒng)分析評價,找出危險源、危險點,使制定的安全施工技術措施具有針對性,具體明確,確保安全施工。安全施工技術措施編制好后,由工種專職工程師審核后送上一級會審,然后由項目總工或副總工批準。安全施工技術措施在實施中如發(fā)現有問題,應停止實施,由原編制人修改的按原審批程序批準后變更。
6 大型機械設施的管理
機械設備的安全是電建施工現場安全管理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管理上稍有不慎,往往會造成群死群傷的后果,負面影響大。例如某電建公司在上海滬東中華造船廠有限公司船塢工地施工中,曾發(fā)生過600t×100m龍門起重機在吊裝梁過程中突然倒塌,造成36人死亡的特大型惡性事故,直接經濟損失8000余萬元,在國內外造成極為惡劣的影響。僅從這兩起事故看,其主要原因是機械質量不過關、審批把關不嚴,吊裝方案不完善、安全措施不具體、不落實、違規(guī)指揮等原因造成的慘劇。因此大型機械的安裝、拆卸、維護、使用、操作、保養(yǎng)各個壞節(jié)都要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采取一切有效措施,消除一切可能使機要受到損壞,人身安全受到威脅的因素和現象。從一些機械設備管理好的電力施工企業(yè)來看,不外乎有以下幾點做法:一是在機械的保養(yǎng)、修理方面舍得投入,確保機械的完好率;二是在機械安全保護設施規(guī)范化上舍得投入,項目現場機械的必須安全裝置齊全、可靠,用電、接地符合安全規(guī)程要求,確保安全使用;三是在機械操作、 指揮管理人員的培訓上舍得投入,提高人員素質;四是加強單機安全技術檔案,搞好狀態(tài)識別和標識,定期檢驗鑒定做好相關記錄;五是補充、完善機械保養(yǎng)、修理的各項技術標準、規(guī)程、規(guī)范、堅持有計劃、有針對性地對機械進行定期保養(yǎng)和故障檢修,確保機械設備良好的技術性能和安全狀況。
第2篇 燃氣管道鋪設施工現場安全管理措施
管理方針:在施工中,始終如一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工作方針,認真執(zhí)行國務院、建設部下發(fā)的相關規(guī)定和文件,把安全生產工作納入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管理計劃,使安全生產工作與生產任務緊密結合,保證施工人員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嚴防各類事故的發(fā)生。
管理目標:強化安全生產管理,通過組織落實,責任到人,定期檢查,認真整改,杜絕死亡事故,確保無重大工傷事故,嚴格控制輕傷頻率在 6‰以內。
安全管理體系: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體系是施工企業(yè)和施工現場整個管理體系的一個組成部分。包括制定、實施、審核和保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和安全管制度。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體系的建立,不僅是為了滿足工程項目部自身安全生產的要求,同時也是為了滿足相關方面對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體系的持續(xù)改善和安全生產保證能力的信任。
組織機構 :1、成立由工程部安全生產負責人為首,各施工單位安全生產負責人參加的“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組織領導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2、工程部負責人與各施工單位負責人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使安全生產工作責任到人,層層負責。
安全管理制度 :1、安全技術交底制。根據安全措施和現場實際情況,各級管理人員需親自逐級進行書面交底。 2、班前檢查制。施工隊長和專業(yè)安全員必須督促與檢查施工方對安全防護措施是否進行了檢查。 3、安全驗收制。大中型設備安全實行驗收制,凡不經驗收的,一律不得投入使用。 4、 周一安全活動制。 工程部每周一要組織全體工人進行一次安全教育,對上周安全方面存在的問題進行總結,對本周的安全重點和注意事項做必要的交底,使廣大員工能做到心中有數,從意識上時刻繃緊安全這根弦。 5、定期檢查與隱患整改制。工程部每周組織一次安全生產檢查,對查處的安全隱患必須定措施、定時間、定人員整改,并做好安全隱患整改消項記錄。6、管理人員實行年審制。每年由公司統(tǒng)一組織進行,加強施工管理人員的安全考核,增強安全意識,避免違章指揮。 7、 實行安全生產獎罰制與事故報告制 。8、危急情況停工制:一旦出現危及員工生命財產安全的險情,要緊急停工。
第3篇 電力建設施工企業(yè) 安全施工管理制度
按照《電力建設安全健康與環(huán)境管理工作規(guī)定》,電力建設施工企業(yè)應建立的安全施工管理制度包括如下:
(1)安全施工責任制度;
(2)安全施工教育培訓制度;
(3)安全施工檢查制度;
(4)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和安全施工措施編制制度;
(5)事故調查、處理、統(tǒng)計、報告制度;
(6)安全獎懲制度;
(7)分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8)安全工作例會制度;
(9)安全用電管理制度;
(10)安全防護裝備管理制度;
(11)鍋爐、壓力容器管理制度;
(12)塵毒、射線安全衛(wèi)生管理制度;
(13)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14)小型機械、工器具安全管理制度;
(15)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16)安全施工作業(yè)票實施細則;
(17)安全設施管理制度;
(18)腳手架安全管理制度。
第4篇 建設施工安全技術管理措施
第一節(jié)土方開挖及基坑
挖土的一般規(guī)定:1、人工開挖時,兩個人操作間距保持2~3m,并應自上而下逐層挖掘,嚴禁采用掏洞的挖掘操作方法2、上下坑溝應先挖好階梯或設工具梯,不應踩踏土壁及其支撐上下3、用挖土機施工時,挖土機的作業(yè)范圍內,不得進行其他作業(yè),且應至少保留0.3m厚,最后由人工修挖至設計標高4、在坑邊堆放棄土、材料和移動施工機械,應與坑邊保持一定距離,當土質良好時,距坑邊距離保持1m以外,且堆放高度不超過1.5m。
基坑(槽)邊坡的規(guī)定(深度在5m之內,包括5m):當土質情況良好、土質均勻、地下水位低于基坑(槽)底面標高時,可不加支撐。邊坡的坡度=高:寬。
基坑(槽)土壁垂直挖深規(guī)定:1、無地下水或地下水位低于基坑(槽)底面且土質均勻時,土壁不加支撐的垂直挖深不宜超過規(guī)定(表格)2、當天然凍結的速度和深度,能確保挖土的安全操作,對于4m以內深度的基坑(槽)開挖時可以采用天然凍結法垂直開挖而不加支撐。但對于干燥的砂土應嚴禁采用凍結法施工。3、黏性土不加支撐的基坑(槽)最大垂直挖深可根據坑壁的重量、內摩擦角、坑頂部的均布荷載及安全系數等進行計算。
基坑(槽)排水要求:1、明排水法:雨期施工時,應在基坑四周或水的上游,開挖截水溝或修筑截水堤,防止地表水流入坑槽內;基坑(槽)開挖過程中,在坑底設置集水井,并沿坑底周圍或中央開挖排水溝;根據地下水量大小、基坑平面形狀及水泵能力,集水井每隔20~40m設置一個,集水井的直徑或寬度一般為0.6~0.8m,集水井深度隨時保持低于挖土面0.7~1.0m。2、人工降水:人工降水的方法有:輕型井點、噴射井點、管井井點、深井泵及電滲井點等,現場根據土的滲透系數、降低水位的深度、工程特點及設備條件等確定。
基坑支護:1、圍護結構型式?;訃o體系一般包括兩部分:擋土體系和止水降水體系。基坑圍護結構一般要承受土壓力和水壓力,起到擋土和擋水作用。一般情況下圍護結構和止帷幕共同形成止水體系。但尚有兩種情況,一種是圍護結構本身也起止水帷幕自成止水體系,另一種是圍護結構本身也起止水帷幕的作用,如水泥土重力式擋墻和地下連續(xù)墻。圍護結構型式主要可以分為下述幾類:(1)放坡開挖(2)懸臂式圍護結構(3)重力式圍護結構(4)內撐式圍護結構(5)拉錨式圍護結構(6)土釘墻圍護結構(7)其他型式圍護結構。2、止水、降水體系和排水措施。(1)止水帷幕及適用條件。在基坑圍護體系中常采用水泥止水帷幕截水。深層攪拌法水泥止水帷幕視土層條件可采用一排、兩排、或數排水泥攪拌樁相互疊合形成。相鄰水泥攪拌樁可搭接100mm左右。深層攪拌法水泥止水帷幕適用于粘土、淤泥質土和粉土地基。高壓噴射注漿法水泥止水帷幕一般有兩種形式:○1單獨形成止水帷幕,采用單排旋噴樁相互搭接形成,或采用擺噴法形成○2與排樁共同形成止水帷幕。高壓噴射注漿法水泥止水帷幕適用于粘土、淤泥質土、粉土、砂土及碎石土等地基。采用深層攪拌法形成豎向水泥土止水帷幕比采用高壓噴射注漿法費用低,故能采用深層攪拌形成水泥土止水帷幕的應優(yōu)先考慮。高壓噴射注漿法的優(yōu)點是適用范圍廣。有時也采用素混凝土地下連續(xù)墻止水帷幕,常采用沖水成槽,素混凝土地下連續(xù)墻壁厚常為200~300mm。有的基坑工程需要設置水平向止水帷幕。水平向止水帷幕常采用高壓噴射注漿法或深層攪拌法形成。若基坑內已有工程樁,因深層攪拌法無法與工程樁密貼,故不能采用深層攪拌法。根據坑底浮力、或承壓水的頂托力、整體穩(wěn)定、抗坑底隆起分析確定封底水泥土厚度。(2)降、排水措施及適用條件。在基坑工程中,通過降、排水,使基坑土方開挖過程中,地下水位保持在基坑底以下0.5.0m。若有承壓水,應使深部承壓水不致引起坑底突涌破壞。在降、排水過程中應不影響鄰近建筑物及地下管線的正常使用。降水措施常用井點降水。井點降水可根據基坑范圍、開挖深度、工程地質條件、環(huán)境條件等合理選擇井點類型。常用井點類型有單(多)層輕型井點、噴射井點和電滲法。為了使基坑開挖過程中基坑周圍地下水位下降較小,以避免地下水位下降對周圍建筑物和地下管線的影響,有時需設置回灌井點?;庸こ讨薪邓赡芤疠^大范圍內地下水位下降,特別是沒有設置止水帷幕的情況,地下水位下降將引起地面沉降。由于地下水位下降成漏斗狀,地面沉降常常是不均勻的,將對基坑周圍建筑物、道路和地下管線帶來不良影響,嚴重的可導致道路破裂、建筑物和地下管道破壞,影響使用。3、基坑工程監(jiān)測。(1)在基坑工程中需進行的現場測試需要項目及測試方法(見表),在制定監(jiān)測方案時可根據監(jiān)測目的選定。(2)作好施工監(jiān)測工作是實行信息化施工的前提。施工監(jiān)測要點如下:根據具體工程特點,制定監(jiān)測方案,包括:監(jiān)測項目、測點數量、測點布置和監(jiān)測頻率,以及監(jiān)測項目報警值;嚴格按照監(jiān)測方案實施監(jiān)測,并及時將監(jiān)測報告送交監(jiān)理、設計和施工技術人員,指導下一步施工,如發(fā)現險情應立即報告。嚴格按照監(jiān)測方案實施監(jiān)測,并及時將監(jiān)測報告送交監(jiān)理、設計和施工技術人員,指導下一步施工,如發(fā)現險情應立即報告。對測試結果應綜合分析。發(fā)現險情應及時采取有效措施,包括實施施工組織應急措施。監(jiān)測工作結束后應提交施工監(jiān)測總報告。
深基坑工程:1、深基坑工程開工前,建設單位應當組織設計、施工、監(jiān)理監(jiān)測等單位進行設計交底。2、深基坑工程設計應當按照設計文件編制深度要求、設計程序和規(guī)定向建設單位提交規(guī)范的設計文件。設計文件應當包括:計算書、圖紙和其它文字資料等,并明確以下內容:對周圍環(huán)境保護和避免損害相鄰設施的技術要求和措施;基坑安全等級和結構、環(huán)境變形的允許值、臨界狀態(tài)報警值;對施工組織、開挖程序、監(jiān)測內容提出具體要求。3、深基坑工程施工單位應當根據設計文件、勘察報告及環(huán)境資料,結合工程實際編制施工方案。4、施工方案應組織不少于5人的專家組進行論證,并形成專家組書面論證意見,由施工單位的技術負責人批準,總監(jiān)理工程師審查。5、建設單位應當組織勘察、設計、施工、監(jiān)理和監(jiān)測單位進行基坑開挖條件驗收,未經驗收通過的,基坑不得開挖。6、基坑開挖后,施工單位應當及時進行地下結構工程施工,嚴禁基坑長時間暴露。
盾構施工:1、在盾構施工組織設計中,必須有安全專項方案和措施。2、必須建立供、變電,照明、通信聯(lián)絡、隧道運輸、通風、人行通道、給水、排水的安全技術措施。3、必須制定盾構機進洞、盾構機推進開挖、盾構機出洞三個盾構施工過程中的安全保護措施。4、必須編制盾構施工的應急救援預案,配備必要的急救物品和設備。5電纜頭的拆除與裝配,必須切斷電源進行作業(yè)。6、動力盤的接地線必須可靠,并經常檢查。7、禁止同時啟動二臺以上電動機,連續(xù)啟動二臺以上電動機時,必須在第一臺電動機運轉指示燈亮后,方可啟動下一個電動機。8、盾構機出土皮帶運輸機應設防護,并有專人管理。9、利用電瓶車作牽引時司機必須經培訓、考核合格持證駕駛,并按照約定信號進行拖運。10、出土車應設專人指揮引車,在軌道終端,必須安裝限位裝置。11、班前必須檢測盾構機頭部可燃氣體濃度,定期檢測有毒氣體濃度,并作好記錄。12、上層采用凍結法施工時,必須以適當的方法測定溫度,掌握土層凍結的狀態(tài),并對附近的建筑物或地下埋設物采取防護措施。
第二節(jié)模板工程
施工方案:模板工程施工前應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其內容主要包括:1、該工程現澆混凝土工程的概括2、擬選定的模板類型3、模板支撐體系的設計計算及布料點的設置4、繪制模板施工圖5、模板搭設的程序、步驟及要求6、現澆混凝土時的注意事項7、模板拆除的程序及要求。模板工程專項施工方案應由專業(yè)技術人員編制,由施工企業(yè)技術部門及相關部門審核,技術負責人(總工程師)審批后,由工程項目監(jiān)理單位總監(jiān)簽字認可后方可實施。水平混凝土構件模板支撐系統(tǒng)高度超過8m,或跨度超過18m,施工總荷載大于10kn/m2,或集中線荷載大于15kn/m的高大模板支撐系統(tǒng)。施工方案應組織不少于5人的專家組進行論證,并形成專家組書面論證意見。模板及其支架的設計應考慮下列各項荷載(見表):1、模板及支架自重2、新澆混凝土自重3、鋼筋自重4、施工人員及施工設備荷載5、振搗混凝土時產生的荷載6、新澆注混凝土對模板側面的壓力7、傾倒混凝土時產生的荷載8、鳳荷載。
模板工程安全技術交底資料模板施工前和拆模前,現場施工負責人應向有關人員作安全技術交底,特別是新的模板工藝,必須通過試驗,并培訓操作人員。安全技術交底應具有時效性、針對性。
模板施工前的安全技術交底:1、模板安裝操作人員應嚴格按模板工程設計的材質,施工方案和工序進行施工,模板沒有固定前不得進行下道工序施工2、模板工程作業(yè)高度在2m和2m以上時,要根據高空作業(yè)安全技術規(guī)范的要求進行操作和防護,要有可靠安全的操作架子,4m以上或二層及二層以上,周圍應設安全網和防護欄桿。3、臨街及交通要道地區(qū)施工應設警示牌,避免傷及行人4、操作人員不許攀登模板,不許在墻頂、獨立梁及其他狹窄而無防護欄的模板面上行走。5、高處作業(yè)架子上,平臺上一般不宜堆放模板。工人所用工具,模板零件應放在工具袋內,以免墜落傷人。6、雨季施工,高聳結構的模板作業(yè),要安裝避雷設施,其接地電阻不得大于4ω,五級以上大風天氣,不宜進行太快模板拼裝和吊裝作業(yè)7、木模板應遠離火源堆放。在架空輸電線路下面進行模板施工,如果不能停電作業(yè),應采取隔離防護措施。8、模板支撐不能固定在腳手架或門窗上,避免發(fā)生倒塌或模板位移。
模板拆除:1、模板拆除時,混凝土強度必須達到《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及驗收規(guī)范》的規(guī)定(見表)側模在混凝土強度能保證其表面及棱角不因拆除模板而受損壞后,方可拆除,梁板等現澆結構拆模時所需混凝土強度。2、在拆模過程中,如發(fā)現實際混凝土強度并未達到要求,應暫停拆模,經妥當處理,實際強度達到要求后,方可繼續(xù)拆除。3、拆模的順序和方法應根據模板設計的規(guī)定進行,如果模板設計無規(guī)定時,應嚴格遵守從上而下的原則,先拆除非承重模板,后拆承重模板4、拆模人應站一側,不得站在模板下方,幾個人同時拆模應注意相互間的安全距離。禁止拋擲模板5、拆模時嚴禁猛撬、硬砸或大面積撬落或拉倒,停工前不得留下松動和懸掛的模板,拆下的模板應及時運送到指定的地點集中堆放或清理歸垛。
模板工程檢查與驗收資料:1、模板及其支架的形狀,尺寸和相互位置必須正確如實填寫,并由技術負責人根據《模板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進行檢查驗收。2、模板工程必須具有足夠的剛度、強度和穩(wěn)定性,安裝完畢后,由技術負責人按照設計要求,對模板工程的材料規(guī)格、接頭方法、間距及剪刀撐設置等進行詳細檢查,并依《模板工程安全檢查評分表》進行評分。3、對檢查出的問題,應填寫隱患整改通知書,施工班組應逐條整改,并填寫隱患整改反饋單,報請技術負責人復檢,確保模板工程符合混凝土質量要求及施工安全要求后,技術負責人簽字認可,方可進行混凝土施工。4、拆模前,應送拆模試塊(與結構同條件養(yǎng)護)到檢測單位試壓,當混凝土強度達到拆模強度要求時,必須辦理拆模申請,報請技術負責人簽字批準后方可拆模。拆?;炷猎噳K抗壓報告單及拆模申請書一并歸入這部分檔案中。
第三節(jié)高處作業(yè)
一般要求:1、高處作業(yè)場所應配備安全警示標志2、攀登和懸空高處作業(yè)人員及搭設高處作業(yè)安全設施的人員,必須經過專業(yè)技術培訓及專業(yè)考試合格,持證上崗3、雨天和雪天進行高處作業(yè)時,必須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凍措施。凡水、冰、霜、雪均應及時清除4、臨時拆除或變動安全防護設施時,現場必須填寫《安全防護設施臨時拆除或變動報審表》5、進行搭設與拆除作業(yè)時,應設警備區(qū),并應派專人監(jiān)護。嚴禁上下同時拆除。6、遇到六級以上強風、濃霧等惡劣氣候,不得進行露天攀登與懸空高處作業(yè)7、高處作業(yè)安全設施的主要受力桿件,力學計算一般結構力學公式,強度及撓度計算按現行有關規(guī)范進行。8、高處作業(yè)安全設施的主要受力部件應進行經常檢查,發(fā)現受力桿件變形,鋼絲繩斷絲、起毛、斷股,作業(yè)人員隨意拆除防護設施等情況應立即糾正和恢復。
操作平臺:1、移動式操作平臺。(1)移動式操作平臺的構造一般采用梁板結構的形式。以直徑48mm、壁厚3.5mm的腳手架管件扣件進行操作(2)平臺的次梁間距應不大于400mm。臺面應滿鋪(如用木板,厚度應不小于50mm)并進行固定,使其不松動(3)移動式操作平臺的面積不應超過10m2高度不應超過5m。超過規(guī)定應進行穩(wěn)定性驗算,并采取措施減少立柱的長細比(4)操作平臺四周必須按臨邊作業(yè)要求設置防護欄桿,配置步距不大于400mm的攀登扶梯(5)對于裝設輪子的移動式操作平臺,輪子與平臺的結合處應連接牢固、可靠,立柱底端距地面不得超過80mm(6)移動式操作平臺本身必須保持正直,不得有彎曲現象,在使用過程中,不得在傾斜或移動狀態(tài)時上下人,不得載人移動。2、懸挑式鋼平臺。(1)懸挑式鋼平臺應按現行的相應規(guī)范進行設計,其結構構造應能防止左右晃動,計算書及圖紙應編施工組織設計(2)懸挑式鋼平臺的擱置點與上部拉結點,必須位于建筑物上,不得設置在腳手架等施工設備上;(3)斜拉趕或鋼絲繩,構造上宜兩邊各設前后兩道,兩道中的每一道均應作單道受力計算;(4)應設置4個經過驗算的吊環(huán)。吊運平臺時應使用卡環(huán),不得使吊鉤直接鉤掛吊環(huán)。吊環(huán)應用甲類3號沸騰鋼;(5)鋼平臺安裝時,鋼絲繩應采用專用的掛鉤掛牢,采取其他方式時卡頭的卡子不得少于3個。建筑物銳角利口圍系鋼絲繩處應加襯軟墊物,鋼平臺外口應略高于內口;(6)鋼平臺左右兩側必須裝置固定的防護欄、擋腳板、圍網或防護擋板;(7)鋼平臺吊裝,需待橫梁支持點電焊固定,接好鋼絲繩,調整完畢,經過檢查驗收,方可松卸起重吊鉤,上下操作。
臨邊作業(yè):1、臨邊防護用的欄桿立柱和上下兩道橫桿組成,上桿離地高度為1.0~1.2m,下桿離地高度為0.5~0.6m;2、坡度大于1:2.2的層面,防護欄桿高1.5m,并加掛安全立網3、橫桿長度大于2m時,必須加設欄桿柱4、鋼筋橫桿上桿直徑不應小于16mm,下桿直徑不應小于14mm。鋼管橫桿及欄桿柱直徑不應小于18mm,采用電焊或鍍鋅鋼絲綁扎固定5、建筑施工現場,以下三種情況必須設置防護欄桿:(1)基坑周邊、尚未裝欄板的陽臺、料臺與各種平臺周邊、雨篷與挑檐邊、無外腳手架的屋面和樓層邊,以及水箱與水塔周邊等處(2)分層施工的樓梯口和梯段邊,必須安裝臨邊防護欄桿;頂層樓梯口應隨工程結構的進度安裝正式欄桿或臨時欄桿;梯段旁邊應設置兩道欄桿,作為臨時護欄(3)垂直運輸設備如:物料提升機、施工電梯等與建筑物相連接的通道兩側邊,需加設防護欄桿。欄桿的下部還必須加設擋腳板、擋腳竹笆或金屬網片。6、鋼管欄桿及欄桿均采用φ48×(2.75~3.5)mm的管材,以扣件或電焊固定7、以其他鋼材如角鋼等作防護欄桿桿件時,應選用強度相當的規(guī)格,以電焊固定。8、欄桿柱的固定應符合下列要求:(1)當在基坑四周固定時,可采用鋼管并打入地面50~70cm深。鋼管離邊口的距離,不應小于50cm。當基坑周邊采用板樁時,鋼管可打在板樁外側。(2)當在混凝土樓面、屋面或墻面固定時,可用預埋件與鋼管或鋼筋焊牢。(采用竹、木欄桿時,可在預埋件上焊接30cm長的└50×5角鋼,其上下各鉆一孔,然后用10cm螺栓與竹、木桿件栓牢)。(3)當在磚或砌塊等砌體上固定時,可預先砌入規(guī)格相適應的80×6彎轉扁鋼作預埋鐵的混凝土塊,然后用上項方法固定。9、欄桿柱的固定及其與橫向干的連接,其整體構造應使防護欄桿在上桿任何處,能經受任何方向的1000n外力。當欄桿所處位置有發(fā)生人群擁擠、車輛沖擊或物件碰撞等可能時,應加大橫桿截面或加密柱距。10、防護欄桿必須自上而下用安全立網封閉,或在欄桿下邊設置嚴密固定的高度不低于18cm的擋腳板或40cm的擋腳笆。擋腳板與擋腳笆上如有孔眼,不應大于25mm。板與笆下邊距離底面的空隙不應大于10mm。11、接料平臺兩側的欄桿,必須自上而下加掛安全立網;12、當臨邊的外側面臨街道時,除防護欄桿外,敞口立面必須采取掛滿安全網或其他可靠措施作全封閉處理。
洞口作業(yè):1、洞口類型:(1)板與墻的洞口(2)電梯井口(3)鋼管樁、鉆孔樁等樁孔上口,杯形、條形基礎上口,未填土的坑槽(4)施工現場通道附近的各類洞口與坑槽(5)物料提升機上料口2、板與墻的洞口,必須設置牢固的蓋板、防護欄桿、安全網或其他防墜落的防護措施。3、電梯井口必須設防護欄桿或固定柵門;電梯井內應每隔兩層并最多隔10m設一道安全網。4、鋼管樁、鉆孔樁等樁孔上口,杯形、條形基礎上口,未填土的坑槽,以及人孔、天窗、地板門等處,均應按洞口防護設置穩(wěn)固的蓋件。5、施工現場通道附近的各類洞口與坑槽等處,除設置防護設施與安全標志外,夜間還應設紅燈示警。6、物料提升機上料口,應裝設有聯(lián)鎖裝置的安全門,同時采用斷繩保護裝置或安全??垦b置;通道口走道板應平行于建筑物滿鋪并固定牢靠,兩側邊應設置符合要求的防護欄桿和擋腳板,并用密目式安全網封閉。7、樓板、屋面和平臺等面上短邊尺寸小于25cm但大于2.5cm的孔口,必須用堅實的蓋板蓋沒。蓋板應防止挪動移位。8、樓板面等處邊長為25~50cm的洞口、安裝預制構件時的洞口以及缺件臨時形成的洞口,可用竹、木等作蓋板、蓋住洞口。蓋板須能保持四周擱置均衡,并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9、邊長為50~150cm的洞口,必須設置以扣件扣接鋼管而成的網格,并在其上滿鋪竹笆或腳手板。也可采用貫穿于混凝土板內的鋼筋構成防護網,鋼筋網格間距不得大于20cm。10、邊長在150cm以上的洞口,四周設防護欄桿,洞口下張設安全平網。11、垃圾井道和煙道,應隨樓層的砌筑或安裝而消除洞口,或參照預留洞口作防護。管道井施工時,還應加設明顯的標志。如有臨時性拆移,需經施工負責人核準,工作完畢后必須恢復防護設施。12、位于車輛行駛道旁的洞口、深溝與管道坑、槽,所加蓋板應能承受不小于當地額定卡車后輪有效承載力2倍的荷載。13、墻面等處的豎向洞口,凡落地的洞口應加裝開關式、工具式或固定式的防護門,門柵網格的間距不應大于15cm,也可采用防護欄桿,下設擋腳板(笆)。14、下邊沿至樓板或地面低于80cm的窗臺等豎向洞口,如側邊落差大于2m時,應加設1.2m高的臨時護欄。15、對鄰近的人與物有墜落危險性的其他豎向的孔、洞口,均應予以蓋沒或加以防護,并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
攀登作業(yè):1、攀登的用具,結構構造上必須牢固可靠。供人上下的踏板其使用荷載不應大于1100n。當梯面上有特殊作業(yè),重量超過上述荷載時,應按實際情況加以驗算。2、梯腳底部應堅實,不得墊高使用。梯子的底部除須堅固外,還須采取包緊、釘膠皮、錨固或夾牢等措施,以防滑跌傾倒,梯子的上端應有固定措施。立梯工作角度以75度±5度為宜,踏板上下間距以30cm為宜,不得有欠檔。3、梯子如需接長使用,必須有可靠的連接措施,且接頭不得超過1次。連接后梯梁的強度,不應低于單梯梯梁的強度。4、折梯使用時上部夾角以35度~45度為宜,鉸鏈必須牢固,并應有可靠的拉撐措施。5、固定式直爬梯應用金屬材料制成。梯寬不應大于50cm,支撐應采用不小于└70×6的角鋼,埋設與焊接均必須牢固。梯子頂端的踏棍應與攀登的頂面齊平,并加設1~1.5m高的扶手。6、使用直爬梯進行攀登作業(yè)時,攀登高度以5m為宜。超過2m時,應加設防護籠,無法設置時,在爬梯一側懸掛上下固定的鋼絲繩,操作人員上下時應正確使用防墜落的攀登掛鉤超過8m時,必須設置梯間平臺。7、鋼柱安裝登高時,應使用鋼掛梯或設置在鋼柱上的爬梯。鋼柱的接柱應使用梯子或操作臺。操作臺橫桿高度,當無電焊防風要求時,其高度不宜小于1m;有電焊防風要求時,其高度不宜小于1.8m。8、登高安裝鋼梁時,應視鋼梁高度,在兩端設置掛梯或搭設鋼管腳手架,梁面上需行走時,其一側的臨時護欄橫桿可采用鋼索,當改用扶手繩時,繩的自然下垂度不應大于1/20,并應控制在10cm以內。9、在屋架上下弦登高操作時,對于三角形屋架應在屋脊處,梯形層架應在兩端,設置攀登時上下的梯架。屋架吊裝以前,應在上弦設置防護欄。并預先在下弦掛設安全網;吊裝完畢后,即將安全網鋪設固定。
懸空作業(yè):1、鋼結構的吊裝,構件應盡可能在地面組裝,并應搭設進行臨時固定、電焊、高強度螺栓連接等工序的高空安全設施,隨構件同時上吊就位。拆卸時的安全措施,亦應一并考慮和落實。高空吊裝預應力鋼筋混凝土層架、桁架等大型構件前,也應搭設懸空作業(yè)中所需的安全設施。2、懸空安裝大模板、吊裝第一塊預制構件、吊裝單獨的大中型預制構件時,必須站在操作平臺上操作。吊裝中的大模板和預制構件以及石棉水泥板等屋面板上,嚴禁站人和行走。3、安裝管道時必須有已完結構或操作平臺為立足點,嚴禁在安裝中的官道上站立和行走。4、支設高度在3m以上的柱模板,四周應設斜撐,并應設操作平臺。5、支設懸挑式的模板時,應有穩(wěn)固的立足點。支設臨空構筑物模板時,應搭設支架或腳手架。模板上有預留洞時,應在安裝后將洞蓋沒?;炷涟迳喜鹉:笮纬傻呐R邊或洞口,應按要求進行防護。拆模高處作業(yè),應配置登高用具或搭設支架。6、綁扎鋼筋和安裝鋼筋骨架時,必須搭設腳手架和馬道。7、綁扎圈梁、挑梁、挑檐、外墻和邊柱等鋼筋時,應搭設操作臺架和張掛安全網。懸空大梁鋼筋的綁扎,必須在滿鋪腳手板的支架或操作平臺操作。8、綁扎立柱和墻體鋼筋時,不得站在鋼筋骨架上或攀登骨架上下。3m以內的柱鋼筋,可在地面或樓面上綁扎,整體豎立。綁扎3m以上的柱鋼筋,必須搭設操作平臺。9、澆注離地2m以上框架、過梁、雨篷和小平臺時,應設操作平臺,不得直接站在模板或支撐件上操作。10、澆注拱形結構,應自兩邊拱角對稱地相向進行。澆注儲倉,下口應先封閉,并搭設腳手架以防人員墜落。11、安裝門、窗,油漆及安裝玻璃時,嚴禁操作人員站在樘子、陽臺欄板上操作。門、窗臨時固定,封填材料未達到強度,以及電焊時,嚴禁手拉門、窗進行攀登。12、在高處外墻安裝門、窗,無外腳手架時,應張掛安全網。無安全網時,操作人員應系好安全帶,其保險鉤應掛在操作人員上方的可靠物件上。
交叉作業(yè):1、支模、粉刷、砌墻等各工種進行上下立體交叉作業(yè)時,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下層作業(yè)的位置,必須處于依上層高度確定的可能墜落范圍半徑之外。不符合以上條件時,應設置安全防護層。2、鋼模板、腳手架等拆除時,下方不得有其他操作人員。3、鋼模板部件拆除后,臨時堆放處離樓層邊不應小于1m,堆放高度不得超過1m。樓層邊口、通道口、腳手架邊緣等處,嚴禁堆放任何拆下物件。4、結構施工自二層起,凡人員進出的通道口(包括井架、施工用電梯的進出通道口),均應搭設安全防護棚。高度超過24m的層次上的交叉作業(yè),應設雙層防護。5、由于上方施工可能墜落物件或處于起重機把桿回轉范圍之內的通道,在其受影響的范圍內,必須搭設頂部能防止穿透的雙層防護廓。
第四節(jié)腳手架
一般要求:1、搭拆腳手架必須由專業(yè)架子工擔任,持證上崗。上崗人員應定期進行體檢,不適合高處作業(yè)人員不得上腳手架操作;2、搭拆腳手架時,操作人員必須戴安全帽、系安全帶、穿防護鞋;3、腳手架在搭設前,必須制定施工方案和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對于高層或異性腳手架,應報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和現場總監(jiān)理工程師審批后才能搭設;4、未搭設完的腳手架,腳手架搭設完畢后,由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及技術、安全等有關人員共同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5、作業(yè)層上的施工荷載應符合設計要求,不得超載,不得在腳手架上集中堆放模板、鋼筋等物,嚴禁在腳手架上拉纜風繩,固定、架設模板支架及混凝土泵送管等,嚴禁懸掛起重設備;6、不得在腳手架基礎及鄰近處進行挖掘作業(yè);7、臨街搭設的腳手架外側應有防護措施,以防墜物傷人;8、搭設腳手架時,地面應設圍欄或警戒標志,并派專人看守,嚴禁非操作人員入內;9、六級及六級以上大風和雨、雪、霧天氣不得進行腳手架搭拆作業(yè);10、在腳手架使用過程中,應定期對腳手架及其地基基礎進行檢查和維護,特別是在下列情況下,必須進行檢查:(1)作業(yè)層上施工加荷載前;(2)遇六級及六級以上大風和大雨后;(3)寒冷地區(qū)開凍后;(4)停用時間超過一個月。11、工地臨時用電線路架設及腳手架的接地、避雷措施,腳手架與架空輸電線路的安全距離等應按現行行業(yè)標準《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guī)范》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鋼管腳手架上安裝照明燈時,電線不得接觸腳手架,并要做絕緣處理。
扣件式鋼管腳手架。(一)扣件式鋼管腳手架的分類:1、普通腳手架:指8層以下、高度在24m以內的建筑物施工搭設的腳手架。2、高層建筑腳手架:指8層及8層以上、高度超過24m,50m以內的建筑物施工搭設的腳手架,超高層腳手架:高度超過50m的腳手架。(二)扣件式鋼管腳手架的構造:1、腳手架立桿橫距,裝修施工腳手架的橫向水平桿里端距墻面的距離比結構施工腳手架大2、腳手架立桿跨距3、腳手架的地基處理。落地腳手架須有穩(wěn)定的基礎支撐,以免發(fā)生過量的沉降,特別是不均勻沉降,引起腳手架的倒塌,對腳手架的地基應滿足以下要求:(1)地基應平整夯實;(2)有可靠的排水措施,防止積水浸泡地基。4、腳手架的放線定位、墊塊的放置。根據腳手架立桿的位置,進行放線。腳手架的立桿不能直接立在地面上,立桿下應設底座或墊塊,具體要求如下:(1)普通腳手架:墊塊宜采用長2.0m~2.5m,寬不小于200mm,厚50~60mm的木板,垂直或平行于墻放置,在外側挖一淺排水溝。(2)高層建筑腳手架:在基礎上加鋪道渣、混凝土預制塊,其上沿縱向鋪放槽鋼,將腳手架立桿底座置于槽鋼上,采用槽鋼來支撐立桿底座。5、連墻件設置要求。(1)h<24m的腳手架宜用剛性連墻件,亦可用拉筋加頂撐,嚴禁使用僅有拉筋的柔性連墻件;(2)h≥24m的腳手架必須采用剛性連墻件,嚴禁使用柔性連墻件;(3)連墻件宜優(yōu)先采用菱形布置,也可采用方形、矩形布置;(4)連墻件的設置數量應滿足要求;(5)連墻件應從第一步縱向水平桿開始設置,當該處設置有困難時,應采取其他可靠措施;(6)連墻件的設置位置宜靠近主節(jié)點,偏離主節(jié)點的距離不大于300mm;(7)在建筑物的每一層范圍內均需設置一排連墻件;(8)一字型、開口型腳手架的兩端必須設置連墻件,且所設連墻件的垂直間距不應大于4m(2步)或建筑物的層高;(9)連墻件的連槍桿或拉筋宜水平設置,當不能水平設置時,應向外向下斜連接(10)剛性連墻件的做法:連墻件與預埋件焊接而成。在現澆混凝土的框架梁、柱上留預埋件,然后用鋼管或角鋼的一端與預埋件焊接;用短鋼管、扣件與鋼筋混凝土柱連接;用短鋼管、扣件與墻體連接(11)柔性連墻體的做法:拉接和頂撐必須配合使用,其中拉筋用直徑為6mm的鋼筋或直徑為4mm鉛絲,用來承受拉力;頂撐用鋼管或木塊,用以承受壓力。6、剪刀撐設置:(1)高度24m以下的單、雙排腳手架必須在外側立面的兩端各設置一道從底到頂連續(xù)的剪刀撐,中間各道剪刀撐之間的凈間距應不大于15m;(2)高度24m以上的雙排腳手架應在整個外側立面上連續(xù)設置剪刀撐;(3)每道剪刀撐至少跨越4跨,且寬度不小于6m,每道剪刀撐跨越立桿的根數宜滿足要求。7、腳手板鋪設。(1)作業(yè)層上腳手板的寬度,除應考慮材料臨時堆放的位置外,還需考慮手推車的行走,其鋪設寬度滿足要求(2)作業(yè)層端部腳手板的一端探頭長度不超過150mm,并且板兩端應與支撐桿固定牢固;(3)裝修腳手架作業(yè)層上縱向腳手板的鋪設不得少于2塊;(4)當長度小于2m的腳手板鋪設時,可采用兩根橫向水平桿支撐,但必須將腳手板兩端用鍍鋅鋼絲與支撐桿可靠捆牢。8、斜道搭設:(1)高度不大于6m的斜道,宜采用“一”字形斜道,高度大于6m的斜道,宜采用“之”字形斜道。(2)行人斜道的寬度應不小于1m,坡度為1:3;運料斜道的寬度應不小于1.5m,坡度為1:6。(3)斜道應附著腳手架或建筑物設置,在斜道拐彎處設平臺,斜道兩側及平臺外圍均應設置欄桿和擋腳板。(4)腳手板上每隔205mm~300mm應設一根厚20~30mm的防滑條。9、欄桿和擋腳板搭設。在腳手架中離地(樓)面2m以上鋪有腳手板的作業(yè)層,必須在腳手架外立桿的內側設置兩道欄桿和擋腳板,上欄桿的上皮高度為1.2m,中欄桿的高度居中,擋腳板高度應不小于180mm。10、腳手架封頂。(1)外排立桿必須超過房屋檐口的高度。若房屋有女兒墻時,必須超過女兒墻頂1.0m,若是坡屋頂必須超過檐口1.5m。(2)內排立桿應低于檐口底150~200mm。(3)腳手架最上一排連墻件以上的建筑物高度應不大于4m。(4)在房屋挑檐部位腳手架封頂時,挑出部分的高度不得超過兩倍立桿步距,寬度不超過1.5m;斜桿應在每根立桿上挑出,與水平面的夾角不小于60度,斜桿的兩端均交于腳手架的主節(jié)點處;斜桿間的距離不得大于1.5m;腳手架挑出部分最外排立桿與原腳手架的兩排立桿,至少設置3道平行的縱向水平桿。
碗扣式鋼管腳手架。碗扣式鋼管腳手架是一種多功能腳手架,他有以下特點:1、結構合理,解決了偏心距問題2、裝卸方便,安全可靠,勞動效率高,功能多3、不易丟失零散扣件。(一)雙排碗扣式鋼管腳手架按施工行業(yè)要求與施工荷載可組合成輕型架、普通型架、重型架三種形式。(二)單排碗扣式鋼管腳手架按作業(yè)頂層荷載要求,可組合成三種形式,分別適用范圍為一般外裝修、維護等作業(yè),一般施工,重型施工。(三)碗扣式鋼管腳手架搭設一般規(guī)定。1、碗扣式鋼管腳手架主要尺寸和搭設要求需符合要求2、碗扣式鋼管腳手架的搭設順序:安放立桿底座或立桿可調底座樹立桿、安放掃地桿安裝底層(第一步)橫桿安裝斜桿接頭收緊鋪防腳手板安裝上層立桿緊立桿連接銷安裝橫桿設置連墻件設置人行梯設置剪刀撐掛設安全網。3、連墻件設置(1)磚墻縫固定法:在砌筑磚墻時預先在磚墻縫內埋入螺栓,然后將腳手架框架用連接桿與其相連;(2)混凝土墻體固定法:按方案要求,預先在混凝土墻體埋入鋼件,外帶接頭螺栓,腳手架搭到此高度時,將腳手架框架與接頭螺栓固定;(3)膨脹螺栓固定法:在結構物上,按設計位置用植入膨脹螺栓,然后將框架與膨脹螺栓固定。
吊頂、抹灰施工滿堂腳手架。1、吊頂、抹灰施工滿堂腳手架構造參數見參考2、搭設時應先將地面整平夯實。立桿底座根據土質情況,鋪設厚度不小于50mm、有足夠支撐面積的墊板。3、搭設方法基本同扣件式鋼管外腳手架,在四周應設抱腳斜撐,四側設剪刀撐,中間每隔四跨立桿沿縱長方向設一道剪刀撐,所有剪刀撐和斜撐均須有底到頂連續(xù)設置。對于高度大于4m的模板支架或垂直面設有斜支撐及剪刀撐的部位,其兩端與中間每隔四跨立桿從頂層向下,每隔兩步或按計算設置一道水平剪刀撐。4、每道剪刀撐寬度不應小于4跨,且不小于6m,斜桿與地面的傾角宜在45度~60度之間。5、剪刀撐斜桿應用旋轉扣件固定在與之相交的橫向水平桿的伸出端或立桿上,旋轉扣件中心線至主節(jié)點的距離不宜大于150mm。6、當腳手架高度在2m以上6m以下時,腳手板可以花鋪,但空隙不超過200mm,腳手板必須用鉛絲與小橫桿綁牢;腳手架高度超過6m時,必須滿鋪腳手板。腳手架頂部臨邊也應設兩道護身欄桿和一道擋腳板,腳手架應設人員上下爬梯。
懸挑式腳手架。在高層建筑施工中,扣件式鋼管腳手架搭設的落地腳手架的高度一般不超過13層(40m),對13層(40m)以上的高層建筑應考慮分段搭設,一般采用懸挑式腳手架。懸挑式腳手架是將腳手架設置在建筑結構上的懸挑支撐結構上,將腳手架的荷載全部或部分傳遞給建筑物的結構部分。懸挑式腳手架的懸挑支撐結構必須有足夠的強度、剛度和穩(wěn)定性。按懸挑支撐結構的不同,可分為支撐桿式懸挑腳手架和挑梁式懸挑腳手架,目前使用較多的是挑梁式懸挑腳手架。懸挑式腳手架最多可搭設20~30m高,可同時進行2~3層作業(yè)。1、懸挑腳手架的搭設順序:水平橫桿縱向水平桿雙斜桿內立桿加強短桿外立桿腳手板欄桿安全網上一步架的橫向水平桿連墻件水平橫桿與預埋環(huán)焊接。2、施工要點:(1)垂直控制。搭設時,嚴格控制分段腳手架的垂直度,第一段的垂直度偏差不超過1/400,第二、第三段垂直度偏差不超過1/200(2)腳手板鋪設。腳手架底層應鋪設厚木腳手板,其上各層可滿鋪薄鋼板沖壓成的穿孔輕型腳手板(3)安全防護措施。腳手架中各層均應設置護欄、踢腳板(4)挑梁式腳手架立桿與挑梁的連接。應在挑梁上焊150~200mm的鋼管,其外徑比腳手架立桿內徑小1.0~1.5mm,用接長扣件連接。同時,在腳手架立桿下部設掃地桿,以確保腳手架的穩(wěn)定(5)斜拉繩(桿)。應裝有收緊裝置,以便使拉繩(桿)收緊后能承擔荷載3、懸挑腳手架的檢查、驗收和使用管理。(1)腳手架分段或分布搭設完,必須按相應的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guī)范要求進行檢查、驗收。經檢查、驗收合格后,方可繼續(xù)搭設使用和使用(2)腳手架在使用過程中應加強檢查,并及時清除腳手架上的垃圾和剩余料,注意控制荷載,禁止在腳手架上集中堆放過多的荷載。
附著式升降腳手架。附著式升降腳手架是一種專門用于高層建筑施工的腳手架,一般由架體結構(支架)、提升(爬升)系統(tǒng)、動力及控制系統(tǒng)、安全設備等組成。1、附著式升降腳手架的類型:(1)挑梁式附著式升降腳手架。以固定站在結構上的挑梁為支點來提升支架。(2)互爬式附著式升降腳手架。相鄰兩支架互為支點交錯提升。(3)套管式附著式升降腳手架。通過固定框和活動框的交錯升降來帶動支架升降。(4)導軌式附著式升降腳手架。把導軌固定在建筑物上,支架沿著導軌升降。2、導軌式附著式升降腳手架構造。導軌式附著式升降腳手架由三部分組成:(1)支架(架體結構)。支架、導軌、連墻支桿座、連墻支桿和連墻掛板。(2)爬升機構。提升掛座、提升葫蘆、提升鋼絲繩、提升滑輪組。(3)安全裝置。防墜落裝置、導輪組、安全網、限位鎖等。3、附著式升降腳手架的架體尺寸應符合以下規(guī)定:(1)架體高度不應大于5倍樓層高;(2)架體高度不應大于1.2m;(3)直線布置的架體支承跨度不應大于8m,折線或曲線布置的架體支承跨度不應大于5.4m;(4)整體式附著升降腳手架架體的懸挑長度不得大于1/2水平支承跨度和3m;單片式附著升降腳手架架體的懸挑長度不應大于1/4水平支承跨度;(5)升降和使用情況下,架體懸臂高度均不應大于6.0m和2/5架體高度。(6)架體全高與支承跨度的乘積不應大于110m2 。4、附著升降腳手架的防墜落裝置必須符合以下要求:(1)防墜落裝置應設置在豎向主框架部位,且每一豎向主框架提升設備處必須設置一個;(2)防墜落裝置必須靈敏、可靠,其制動距離對于整體式附著升降腳手架不得大于80mm,對于單片式附著升降腳手架不得大于150mm;(3)防墜落裝置應有專門詳細的檢查方法和管理措施,以確保其工作可靠、有效;(4)防墜落裝置與提升設備必須分別設置在兩套附著支承結構上,若有一套失效,另一套必須能獨立承擔全部墜落荷載。5、附著升降腳手架的安全防護措施應滿足以下要求:(1)架體外側必須用密目安全網(≥2000目/100cm2 )圍擋;密目安全網必須可靠固定在架體上,(2)架體底層的腳手板必須鋪設嚴密,且應用平網及密目安全網兜底。應設置架體升降時底層腳手板可折起的翻板構造,保持架體底層腳手板與建筑物表面在升降和正常使用中的間隙,防止物料墜落;(3)在每一作業(yè)層架體外側必須設置上、下兩道防護欄桿(上桿高度1.2m,下桿高度0.6m)和擋腳板(高度180mm)(4)單片式和中間斷開的整體式附著升降腳手架,在使用工況下,其斷開處必須封閉并加設欄桿;在升降工況下,架體開口處必須有可靠的防止人員及物料墜落的措施。6、取得附著升降腳手架資質證書的施工單位實行年檢管理制度,發(fā)現嚴重問題一律注銷資質證書。7、升降腳手架組裝完畢后必須進行檢查,合格后方可進行升降操作。
第五節(jié)臨時用電
施工現場用電組織設計。1、《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guī)范》中規(guī)定:臨時用電設備在5臺及5臺以上或設備總容量在50kw及50kw以上者,應編制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2、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應包括以下內容:(1)施工條件:施工圖及甲方提供電源情況;施工設備用電統(tǒng)計表;環(huán)境溫度(2)設計的內容和步驟:現場勘探;負荷計算;變壓器的選擇;導線截面的選擇;低壓電氣元件、類型、規(guī)格的選擇;繪制臨時供電施工圖;(3)安全用電技術措施。3、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審批手續(xù)。(1)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必須由施工單位的電氣工程技術人員編制,技術負責人審核。封面上要注明工程名稱、施工單位、編制人并加蓋單位公章。(2)施工單位所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必須符合《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guī)范》中的要求(3)施工時要嚴格執(zhí)行審核后的施工組織設計,按圖施工。當需要變更施工組織設計時,應補充有關圖紙資料,同樣需要報技術負責人批準;(4)施工單位所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必須經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批準,并經現場總監(jiān)理工程師簽字后實施。
供配電系統(tǒng)。在電源中性直接接地的低壓電力系統(tǒng)中,將用電設備的金屬外殼與供電系統(tǒng)中的零線或專用零線直接做電氣連接,稱為保護接零。它的作用是當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帶電時,短路電流經零線而成閉合電路,使其變更單相短路路障,因零線的阻抗很小,所以短路電流很大,一般大于額定電流的幾倍甚至幾十倍,單相電路將使保護裝置迅速而準確的動作,切斷事故電源,保證人身安全。其供電系統(tǒng)為接零保護系統(tǒng),即tn系統(tǒng)。保護零線是否與工作零線分開,可將tn供電系統(tǒng)劃分為tn-c、tn-s和tn-c-s-三種供電系統(tǒng)。
基本保護系統(tǒng):1、設置漏電保護器(1)施工現場的總配電箱和開關應至少設置兩級漏電保護器,而且兩級漏電保護器的額定漏電動作時間應做合理配合,使之具有分級保護的功能。(2)開關箱中必須設置漏電保護器,施工現場所有用電設備,除作保護接零外,必須在設備負荷線的首段處安裝漏電保護器。(3)漏電保護器應裝設在配電箱電源隔離開關的負荷側和開關箱電源隔離開關的負荷側。(4)漏電保護器的選擇應符合國標的要求,開關箱內的漏電保護器其額定漏電動作電流應不大于30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應小于0.1s。(5)使用潮濕和有腐介質場所的漏電保護器應采用防濺型產品。其額定漏電動作電流應不大于15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應小于0.1s。2、安全電壓。安全電壓指不戴任何防護設備,接觸時對人體各部位不造成任何損害的電壓。我國國家標準中的安全電壓值的等級有42、36、24、12、6v五種,同時還規(guī)定:當電器設備采用了超過24v時,必須采取防直接接觸帶電體的保護措施。對以下特殊場所應使用安全電壓照明器:(1)隧道、人防工程、有高溫、導電灰塵或燈具離地面高度低于2.4cm等場所的照明,電源電壓應不大于36v。(2)在潮濕和易觸及帶電體場所的照明電源電壓不得大于24v。(3)在特別潮濕的場所,導電良好的地面、鍋爐或金屬容器內工作的照明電源電壓不得大于12v。
接地裝置。接地裝置有垂直埋設的和水平埋設的兩種基本結構模式。其中最常用的垂直接地體為直徑50mm、長為2.5m的鋼管是最為經濟合理的。但為了減少外界溫度變化對流散電阻的影響,埋入地下的接地體,其預面埋設深度不宜小于0.6m。
配電裝置。1、配電系統(tǒng)應設置室內總配電房和室外分配電箱或設置室外總配電箱和分配電箱,實行分級配電。2、動力配電箱與照明配電箱宜分別設置,如合置在同一配電箱內,動力和照明線路應分路設置,照明線路接線宜接在動力開關的上側。3、開關箱應從末級分配電箱配電。4、總配電箱應設在靠近電源的地方,分配電箱應裝設在用電設備或負荷相對集中的地區(qū)。分配電箱與開關箱的距離不得超過30m,開關箱與其控制的固定式用電設備的水平距離不宜超過3m。5、配電箱、開關箱應裝設在干燥、通風及常溫場所。不得裝設在有嚴重損傷作用的瓦斯、煙氣、蒸汽、液體及其它有害介質中。也不得裝設在易受外來固體物撞擊、強烈振動、液體侵濺及熱源烘烤的場所。配電箱、開關箱周圍應有足夠兩人同時工作的空間,其周圍不得堆放任何有礙操作、維修的物品。6、配電箱、開關箱中導線的進線口和出線口應設在箱體的上頂面、側面、后面或箱門外。7、配電箱內的電器應首先安裝在金屬或非木質的絕緣電器安裝板上,然后整體緊固在配電箱箱體內,金屬板與配電箱體應作電氣連接。8、配電箱、開關箱內的各種電器應按規(guī)定的位置緊固在安裝板上,不得歪斜和松動。并且電器設備之間、設備與板四周的距離應符合有關工藝標準的要求。9、配電箱、開關箱內的工作零線應通過接線端子板連接,并與保護零線接線端子板分設。10、配電箱。開關箱內的連接線應采用絕緣導線,導線的型號及截面應嚴格執(zhí)行臨電圖紙的標示截面。11、各種箱體的金屬構架、金屬箱體。金屬電器安裝板以及箱內電器的正常不帶電的金屬底座、外殼等必須做保護接零,保護零線應接線端子板連接。12、配電箱后面的排線需排列整齊,綁架成束,并用卡釘固定在盤板上,盤后引出及引入的導線應留出適當余度,以便檢修。13、導線剝削處不應傷線芯過長,導線壓頭應牢固可靠,多股導線不應盤圈壓接,應加裝壓線端子(有壓線孔者除外)。如必須穿孔用頂絲壓接時,多股線應刷錫后再壓接,不得減少導線股數。
配電線路。1、現場中所有架空線路的導線必須采用絕緣銅線或絕緣鋁線。導線架設在專用電線桿上。架空線的導線截面最低不得小于下列截面:當架空線用銅芯絕緣線時,其導線截面不小于10mm2;當用鋁芯絕緣線時,其截面不小于16mm2;跨越鐵路、公路、河流、電力線路檔距內的架空絕緣鋁線最小截面不小于35mm2,絕緣銅芯線截面不小于16mm2。3、架空線路的導線接頭;在一檔距內每一層架空線的接頭數不得超過該層導線條數的50%,且一根導線只允許有一個接頭;線路在跨越鐵路、公路、河流、電力線路檔距內不得有接頭。4、架空線路相序的排列:共計12點
外電防護:1、在建工程不得在高、低壓線路下方施工,高低壓線路下方,不得搭設作業(yè)棚、建造生產設施,或堆放構件、架具、材料及其它雜物。2、施工時各種架具的外側邊緣與外電架空線路的邊線之間必須保持安全操作距離。1kv以下為4m,1~10kv為6m,35~110kv為8m,旋轉臂架式起重機的任何部位或被吊物邊緣與10kv以下的架空線路邊緣最小水平距離不得小于2m。3、施工現場的機動車道與外電架空線路產叉時,架空線路的最低點與路面的最小垂直距離應符合以下要求:外電線路電壓為1kv以下時,最小垂直距離為6m;外電線路電壓為1~35kv時,最小垂直距離為7m。4、對于達不到最小安全距離時,施工現場必須采取保護措施,可以增設屏障、遮攔、圍欄或保護網。并要懸掛醒目的警告標志牌。在架設防護設施時應有電氣工程技術人員或專職安全人員負責監(jiān)護。5、對于既不能達到最小安全距離,又無法搭設防護措施的施工現場,施工單位必須與有關部門協(xié)商,采取停電、遷移外電線或改變工程位置等措施,否則不得施工。
室內導線的敷設及照明裝置。1、室內配線必須采用絕緣銅線或絕緣鋁線,采用瓷瓶、瓷夾或塑料夾敷設,距地面高度不得小于2.5m。2、進戶線在室外處要用絕緣子固定,進戶線過墻應穿套管,距地面應大于2.5m,室外要做防水彎頭。3、室內配線所用導線截面應按圖施工,但鋁線截面最小不得小于2.5mm,銅線截面不得小于1.5 mm2。4、金屬外殼的燈具外殼必須作保護接零,所用配件均應使用鍍鋅件,5.室外燈具距地面不得小于3m,室內燈具不得低于2.4m。插座接線時應符合規(guī)范要求。6、螺口燈頭及接線應符合下列要求:(1)相線接在與中心觸關相連的一端,零線接在與螺紋口相連的一端;(2)燈頭的絕緣外殼不得有損傷和漏電。7、各種用電設備、燈具的相線必須經開關控制,不得將相線直接引入燈具。8、室內的照明燈具應優(yōu)先選用拉線開關。拉線開關距地面高度為2~3m,與門口的水平距離為0.1~0.2m,拉線出口應向下。9、嚴禁將插座與開關靠近裝設;嚴禁在床上設開關。
用電檔案。施工現場用電安全技術檔案應包括以下八個方面內容:1、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組織設計及審核、批準資料;2、修改施工現場用電組織設計資料;3、用電安全技術交底資料;4、施工現場用電工程檢查驗收表;5、電氣設備試驗、檢驗憑單和調試記錄;6、接地電阻、絕緣電阻、漏電保護器漏電動作參數測定記錄表;7、定期檢查(復查)表;8、電工安裝、巡檢、維修、拆除工作記錄。
第六節(jié)建筑機械
塔式起重機。塔式起重機的安全裝置:1、起重力矩限制器2、起重量限制器3、起升高度限位器4、幅度限位器5、行程限位器6、風速儀7、障礙指示燈8、鋼絲繩防脫槽裝置9、吊鉤保險。
施工升降機。
物料提升機。
土方機械。土方機械的種類:1、推土機,主要用于進行短距離推運土方、石渣等作業(yè)2、鏟運機,可以在一個工作循環(huán)中獨立完成挖土、裝土、運輸和卸土等工作,還兼有一定的壓實和平整作用。鏟運機運土距離較遠,鏟斗容量較大,主要用于大土方量的填挖和運輸作業(yè)。3、裝載機??捎脕硌b載松散物料,同時還能用于清理、平整場地、短距離裝運物料、牽引和配合運輸車輛作裝土使用。如更換相應的工作裝置,還可以完成推土、挖土、松土、起重等多種作業(yè)。4、挖掘機。以開挖土石方為主的工程機械,主要用于開挖基坑、溝槽和取土等建設工程的土石方施工中,更換不同的工作裝置,可進行破碎、打樁、夯土、起重等多種作業(yè)。
樁工機械。樁工機械的種類:1、預制樁施工機械:(1)蒸汽捶打樁機(2)柴油錘打樁機(3)振動錘打樁機(4)靜力壓樁機;2、灌注樁施工機械:(1)轉盤式鉆孔機(2)長螺旋鉆孔機(3)旋挖鉆機(4)潛水鉆孔機電動機和鉆頭在結構上連接在一起,工作時電機隨鉆頭能潛至孔底。
混凝土機械?;炷翙C械有:混凝土攪拌機、混凝土泵及泵車、插入式振動器、附著式振動器、振動臺。
鋼筋機械。鋼筋冷拉機、鋼筋冷拔機、鋼筋軋扭機、鋼筋切斷機、鋼筋調直機、鋼筋彎曲機
焊接機械。對焊機、電焊機、交流弧焊機、直流弧焊機
木工機械。圓盤鋸、電平刨(手壓刨)
其他機械。蛙式打夯機、離心水泵、潛水泵、泥漿泵、
第七節(jié)起重吊裝。
常用的索具和吊具:1、鋼絲繩。鋼絲繩的安全使用和管理:(1)選用鋼絲繩要合理,不允許超負荷使用;(2)經常保持鋼絲繩的清潔,定期涂抹無水防銹油或油脂。鋼絲繩使用完畢,應用鋼絲刷將上面的鐵銹、臟垢刷去,不用的鋼絲繩進行維護保養(yǎng);(3)鋼絲繩在卷筒上纏繞時,要逐圈緊密地排列整齊2、卡環(huán)??ōh(huán)又叫卸扣或卸甲,用于吊索、構件或吊環(huán)之間的連接,是起重作業(yè)中使用廣泛且較靈便的栓連工具??ōh(huán)分為銷子式和螺旋式兩種,其中螺旋式卡環(huán)比較常用。3、吊鉤吊鉤在使用中應注意:(1)在起重吊裝作業(yè)中使用的吊鉤、吊環(huán),其表面應光滑,不得有剝裂、刻痕、銳角、接縫和裂紋等缺陷(2)吊鉤不得補焊。4、鋼絲繩夾(卡扣)。鋼絲繩卡主要用來固定鋼絲繩末端或將兩根鋼絲繩固定在一起。常用的有騎馬式繩夾、u型繩夾、l型繩夾和壓板式繩夾。選擇繩夾時,必須使用u型螺栓的內側凈距等于鋼絲繩的直徑。
常用的起重機具。1、千斤頂2、手拉葫蘆3、電動卷揚機4、滑輪及滑輪組
構件和設備吊裝。吊裝作業(yè)應遵守“十不吊”的原則。即:1、被吊物重量超過機械性能允許范圍不吊2、信號不清不吊3、吊物下方有人不吊4、吊物上站人不吊5、埋在地下物不吊6、斜拉斜牽物不吊7、散物捆綁不牢不吊8、立式構件、大模板等不用卡環(huán)不吊9、零碎物無容器不吊10、吊裝物重量不明不吊
第八節(jié)施工現場消防防火
特殊工種防火。1、電焊、氣割的防火。2、油漆的防火。3、木工操作間的防火。4、電工的防火。
倉庫的防火。
地下工程施工防火。
古建筑工程施工防火
高層建筑施工防火
冬季施工防火
鍋爐房防火。
第九節(jié)職業(yè)衛(wèi)生工程技術
防塵技術措施。1、水泥除塵措施:采用通風除塵系統(tǒng)2、木屑除塵措施;通風機3、金屬除塵措施
防毒技術措施。措施:1、用無毒或低毒物代替苯2、在噴漆上采用新工藝3、采用密閉的操作和局部抽風排毒設備4、在進入密閉的場所,如地下室、油罐等環(huán)境工作時,應戴防毒面具5、通風不良的地下室、防水池內涂刷各種反腐涂料或環(huán)氧脂玻璃鋼等作業(yè),應根據場地大小,采取多臺抽風機把苯等有害氣體抽出室外,以防止急性苯中毒6、施工現場油漆配料房。應改善自然通風條件,減少連續(xù)配料時間,防止發(fā)生苯中毒和鉛中毒7、在較小的噴漆室內進行小件噴漆,可以采用水幕隔離的防護措施。
弧光輻射、紅外線、紫外線的防護
防止噪聲危害的技術措施。主要從三個方面著手:消除和減弱生產中噪聲源、控制噪聲的傳播、加強個人防護
防止振動危害的技術措施。1、隔振,就是在振源與需要防振的設備之間,安裝具有彈性性能的隔振裝置2、改革生產工藝3、戴好專用的防振手套
防暑降溫措施。
第5篇 淺談加油站建設施工現場安全管理措施
1加油站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存在的問題
安全管理是工程建設永恒的話題。加油站建設中的安全事故頻發(fā),警示我們安全管理絕不能放松,但在當前加油站建設過程中依然存在著不少問題需要解決,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1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不健全
工程現場的安全生產責任不明、制度不健全,即使有制度,也存在流于形式,不能嚴格落實情況,安全生產措施不明確,檢查制度不具體。
1.2安全管理人員配備不足
安全管理人員未設專人,多為項目經理兼職,對工程現場的安全管理制度落實情況,不能夠做到充分落實,使安全管理制度流域形式,也存在專職安全員安全知識不全面,安全意識不強,造成存在安全隱患而不能及時發(fā)現。
1.3安全教育制度未落實
未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或安全教育不及時、不全面,加之從業(yè)人員本身素質良莠不齊,安全意識薄弱,自我保護意識差,違章作業(yè)現象嚴重,更需要施工單位強化對施工人員的安全教育。
2 安全管理問題存在的原因
2.1作業(yè)人員安全意識薄弱
施工作業(yè)人員的安全意識薄弱是安全施工發(fā)生的主要原因。人的行為受大腦支配,在施工人員的意識里,存在麻痹思想或僥幸心理,不認為違章作業(yè)會產生危害,高空作業(yè)不系安全安全帶,進入施工現場不佩戴安全帽,施工作業(yè)是穿拖鞋等現象時有發(fā)生,往往是這種違章作業(yè)行為產生不可挽回的事故。
2.2施工單位安全管理不足
有些施工單位負責人安全意識淡薄,安全生產管理流于形式,規(guī)章制度不健全,無安全質量保證體系,未制定安全防護措施,對安全管理投入不足,未創(chuàng)造基本的安全生產條件,未配備基本的安全防火用品,安全管理人員數量不足,能力不足,責任心不強,缺乏全面的安全管理知識等,是安全事故發(fā)生的主要原因。
2.3安全教育不到位
施工作業(yè)人員流動性大,人員素質較低,安全教育難度大,是很多施工單位不能真正落實安全三級教育制度,再加上施工工期緊,作業(yè)勞動量大,施工單位更不愿意投入更多的時間在安全教育上,很多人未經培訓就上崗,導致施工人員安全知識匱乏,安全意識薄弱,自我防護意識差,容易引發(fā)安全事故。
3 加強加油站施工現場安全管理的措施
3.1制定切實可行的安全管理制度
由施工單位工程項目部成立安全管理機構,編制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安全管理方案,制定專職安全管理人員,編制《安全施工組織設計》經由內部技術負責人審批后,上報監(jiān)理單位進行審批,放置在工程現場隨時備查。
3.2明確工程現場管理責任人
建設工程開工前,建設單位指定庫站經理為施工現場施工管理員,施工單位應當指定現場項目經理,監(jiān)理單位應當指定施工現場監(jiān)理工程師,并應將其姓名及授權事項進行相互書面通知和備案。施工現場加油站經理是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的第一責任人,項目經理和監(jiān)理工程師經由第一責任人將工程項目實際情況進行上報,現場監(jiān)理工程師協(xié)調負責施工現場的監(jiān)督管理,并根據授權、監(jiān)理職責處理施工現場的各種施工事項。
3.3加強施工人員的安全教育與培訓
嚴格按照制度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明確工程現場安全禁令,明確進工地必須戴安全帽,施工中途不許取下安全帽,上班時間不許赤腳或穿拖鞋、高跟鞋,消防器材等安全設施放置到位,禁止嬉戲打鬧,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也要充分利用宣傳欄的作用,張貼安全作業(yè)注意事項,采取正面教育的方式,提高施工作業(yè)人員的安全意識。
4結論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這是我們黨和國家的一項重要政策,是社會主義企業(yè)管理的一項基本原則。近年來我國安全生產工作面臨新的挑戰(zhàn)和機遇,生產必須安全,安全是生產的保障,如何倡導安全生產文化,提高企業(yè)安全管理水平,著重在“管理”兩字。
第6篇 地產工程建設施工發(fā)電機管理指引
某地產工程建設施工發(fā)電機管理指引
為了加強施工現場發(fā)電機使用的管理,結合集團公司的實際情況,擬定本管理指引,供參照執(zhí)行。
一、本指引主要適用于施工現場未開通臨時用電或業(yè)主提供電源容量不足,需使用發(fā)電機供電的。
二、工程部應派專業(yè)監(jiān)理工程師負責發(fā)電機的管理:發(fā)電機進退場管理臺帳的建立、發(fā)電機進場驗收、發(fā)電機使用記錄等工作,并在組織架構和崗位職責上予以明確。
三、發(fā)電機使用的申請、批復管理
1、工程現場使用發(fā)電機前,應由使用單位提出使用申請及用電方案。
2、工程部應根據合同及施工方案的要求進行審查,對發(fā)電機用電負荷的大小及性質給予審核,審核要點包括:使用發(fā)電機的原因、用電設備清單及其負荷的大小、發(fā)電機供電的施工部位、發(fā)電機位
第7篇 地產工程建設施工臨時用電日常管理規(guī)范
某地產工程建設施工臨時用電日常管理
1、工程部應指派相應監(jiān)理工程師負責本區(qū)域施工用電的巡查、各級電表查抄、臨時用電接引及配合、安全用電監(jiān)督、用電技術資料核查等工作,并在組織架構和崗位職責上予以明確。
2、每月應進行一次安全用電技術資料的核查,包括:月度用電設備進出場統(tǒng)計表、接地電阻測試記錄、電工每日巡視記錄、配電箱每日檢查記錄,并做好安全用電月度檢查記錄。
3、每月應最少進行一次施工用電的檢查,并對存在的隱患及時督促整改。
4、施工用電申請須由監(jiān)理工程師及工程部經理審批,并由監(jiān)理工程師負責協(xié)調掛表接電。
5、電表需拆除時,必須由監(jiān)理工程師復核有沒有未扣除、未記錄費用的情況,經工程部經理審批后方可拆除電表。
6、監(jiān)理工程師負責跟進電表的安裝、移位、拆除,并負責核查施工單位全稱、各級電表間邏輯關系、工程項目所對應的合同編號;施工用電有變更時,須即時上報。監(jiān)理工程師進行工作交接時,交接內容應包含管轄區(qū)域內各級電表管理工作的交接。
第8篇 鐵路建設施工現場管理辦法
鐵路工程建設施工現場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和規(guī)范__鐵路工程施工現場管理,保障工程建設順利進行,促進安全、文明施工,保證施工人員的安全和健康,根據《建設工程項目管理規(guī)范》(gb/t 50326-2001)、《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規(guī)定》(建設部令第15號)和《鐵路建設項目現場管理規(guī)范》(tbi 0441-2008)的有關規(guī)定,并結合本建設工程的特點,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建設工程施工應當遵守法律、法規(guī)和有關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規(guī)定,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權益。
第三條 建設工程施工現場臨時設施和大型臨時設施的建設應當根據工程特點、進度要求和施工環(huán)境條件,統(tǒng)籌規(guī)劃,合理布局,永臨結合,節(jié)約用地,注重實用,符合標準。
第四條 工程管理部、指揮部按職責分工具體負責建設項目施工的現場管理和檢查監(jiān)督。
第二章 施工現場文明施工
第五條 施工單位負責工程施工現場管理工作,應結合施工環(huán)境、條件,按照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認真進行施工現場文明形象管理的總體策劃、設計、布置、使用和管理,做到布局合理,文明施工、安全有序、整潔衛(wèi)生、不擾民、不損害公眾利益。
第六條 施工現場應設置臨時圍護設施,一般應實行封閉式管理。因特殊情況不能進行圍護的,應當設置安全警示標志,并在工程險要處采取隔離措施?;影踩珖鷻诒仨毥Y實、牢固,且距基坑邊緣不應少于1米,四周應設統(tǒng)一的安全警示標志。
第七條 施工單位應在駐地和施工標段主要道路進口設置標段工程施工企業(yè)標識銘牌,并在重點工程施工現場設置單位工程施工企業(yè)標識銘牌。
第八條 在施工單位駐地和重點工程施工現場主要進出口的醒目位置處,設置工程概況及管理人員名單和監(jiān)督電話施工標志牌、現場平面布置圖和安全生產、消防保衛(wèi)、環(huán)境保護、文明施工制度板。施工標志牌應當標明工程項目名稱,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jiān)理單位、質量監(jiān)督機構名稱,項目經理姓名、聯(lián)系電話,開工和計劃竣工日期等。施工現場的各種標識牌字體要正確規(guī)范、工整美觀,并保持整潔完好。
第九條 施工現場應設置暢通的排水系統(tǒng),做到場地平順,不積水、不積泥漿,保持道路干燥堅實。
施工道路必須滿足施工車輛的行車速度、密度和載重重量等要求,并保持行車道路暢通。
第十條 施工現場的施工作業(yè)區(qū)域、辦公區(qū)域和生活區(qū)域應有明確劃分,并設置標志牌。辦公區(qū)域和生活區(qū)域應根據實際條件進行綠化和美化,保持整潔有序。
第十一條 施工現場水泥庫內外散落灰必須及時清理,攪拌站、攪拌機四周及現場內無廢棄砂漿和混凝土。
第十二條 進入施工現場的材料必須驗收合格,并建立臺賬。施工現場材料存儲應符合防火、防雨、防盜、防風、防潮、防變質的要求。
第十三條 施工現場的各種材料應按照施工平面圖指定的位置布置就位,要根據不同材料的特點和性質,規(guī)范布置方式與要求,按品種、規(guī)格、型號分類儲存碼放整齊,材料的編號、數量、檢驗狀態(tài)標識要清晰準確。
第十四條 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危險物品應按規(guī)定分類存放,專人負責,并有防火、防爆、防污染措施。存放油料必須有防止泄漏和防止污染措施。防洪、救援搶險物資材料應專門存放、專用。
第十五條 施工單位對進入施工現場各種施工機械設備應建立使用、檢查、維修、保養(yǎng)的責任制。進入施工現場的施工機械設備、運輸車輛必須檢驗合格,符合安全使用性能要求,有專人統(tǒng)一管理指揮。
第十六條 施工現場的施工機械設備應當停放有序。特種施工機具、設備手續(xù)完整,檔案齊備,并需經勞動或安全檢驗部門檢驗合格后方可使用。用電機械設備安全防護裝置必須保證齊全、靈敏、可靠。嚴禁施工機械設備超載和帶病運行。
第十七條 施工生活區(qū)必須滿足安全、消防、衛(wèi)生防疫、環(huán)境保護、防汛、防洪等要求,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源等化學危險物品。
第十八條 施工生活區(qū)宿舍內應有必要的生活設施和必要的生活空間,設置可開啟式窗戶,保持整潔和通風。宿舍夏季應有防暑降溫和滅蚊蠅措施,冬季應有取暖和防煤氣中毒措施。
第十九條 施工現場設置的臨時食堂必須建立食品衛(wèi)生管理制度,嚴格執(zhí)行食品衛(wèi)生有關管理規(guī)定,具有必要的通風排風設施、清洗消毒設施和杜絕傳染疾病的措施,食堂要指定專人管理。
第二十條 施工現場生活飲用水必須符合規(guī)定,供應衛(wèi)生飲水應有固定的盛水容器并定期清洗消毒。
第二十一條 施工現場的垃圾應存放在封閉式容器內,定期滅蠅,及時清運;廁所應經常清掃,定期消毒。
第二十二條 施工現場應配備安全有效的防護用品和常用藥品及急救器材。
發(fā)生傳染病和食物中毒、急性職業(yè)中毒時,應立即報告,同時采取必要的措施,并積極配合衛(wèi)生防疫部門調查處理。
第二十三條 施工單位應加強對施工現場勞務人員的管理。施工現場使用的勞務人員必須手續(xù)齊全、勞務人員檔案完備。
第二十四條 施工單位應建立和執(zhí)行防火管理制度,施工現場要有明顯的防火宣傳標志,必須設置符合要求的防火報警系統(tǒng)和固定式滅火系統(tǒng),消防設施應保持完好的備用狀態(tài)。
第三章 施工現場環(huán)境保護
第二十五條 施工單位應當按照規(guī)定采取防治揚塵、噪聲、固體廢物和廢水等污染環(huán)境的有效措施。
第二十六條 施工現場的施工垃圾、渣土應在指定地點堆放、及時清理。高空施工的垃圾及廢棄物應采取密閉式專用垃圾道或者采用容器吊運,嚴禁隨意拋撒。施工垃圾應當按照規(guī)定及時清運。
第二十七條 施工應遵守當地有關夜間生產的規(guī)定,減少產生環(huán)境噪聲污染的施工作業(yè)。因生產工藝上要求必須連續(xù)作業(yè)或者特殊需要,經批準后方可進行夜間施工。對施工機械的噪聲與振動擾民的,應采取相應措施予以控制。
第二十八條 施工中需要占用道路,移動管線、電力、通訊等公共設施,臨時停水、停氣、停電、封路中斷交通和進行爆破作業(yè)而影響環(huán)境時,必須經有關部門批準,事先告示。
第四章 施工現場安全防護
第二十九條 施工現場的木工、鋼筋、混凝土、卷揚機械、空氣壓縮機應搭設防砸、防雨的操作棚。
第三十條 施工現場施工類別和機械設備易發(fā)事故等危險作業(yè)區(qū)域必須按規(guī)定做好設置網、架、欄、罩等安全防護設施,并設置醒目的禁止、警示或提示類別標準規(guī)格的安全標志牌。
第三十一條 在鐵路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裝、使用臨時用電線路和用電設施的,必須符合《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guī)范》(jgj146-88)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的要求,必須由專業(yè)技術人員負責管理,配電箱、開關箱等設施必須確定檢修和維護責任人。施工
現場配電箱必須規(guī)范達標,要有明顯標識和警示標志,并嚴禁亂接亂拉,線路不得有裸露、破皮接地等情況。
第五章 獎勵與處罰
第三十二條 指揮部對各參建單位的施工現場管理工作,納入日常檢查、季度考核和考核評價。
第三十三條 對在施工現場管理中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由指揮部予以通報表彰和獎勵;對違反本辦法規(guī)定的單位,將予以通報批評,并給予經濟處罰。
第六章 附則
第三十四條 各參建單位要按本辦法和指揮部《落實鐵路建設標準化管理實施細則》要求,結合各自實際情況,制定施工現場管理細則。
第9篇 建設施工現場防火安全監(jiān)督管理規(guī)定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現代牧業(yè)(集團)有限公司所屬建設工程施工現場防火安全的監(jiān)督管理,防范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火災事故發(fā)生,保障人身、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相關規(guī)定,制定本暫行規(guī)定。
第二條:凡在現代牧場(集團)有限公司區(qū)域內新建、改建、擴建等建設工程的施工現場,應當遵照本暫行規(guī)定。
第三條: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必須堅持“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建立健全防火安全生產責任制和群防群治制度。
第四條:施工單位應當依法履行下列防火安全管理職責:
(一)負責防火安全措施費用使用管理工作,按規(guī)定落實各項防火安全措施費用,做到費用??顚S貌⒔⑴_帳;
(二)成立施工現場防火安全管理領導小組及義務消防隊;
(三)制定施工現場防火安全崗位職責和防火安全管理制度,確定項目經理為施工現場防火安全負責人;
(四)定期對施工現場管理人員和作業(yè)人員進行防火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五)在建設工程開工前,制定施工現場防火安全措施及消防設施平面布置圖,建立防火安全應急救援系統(tǒng),編制防火應急救援預案,并定期組織消防應急救援演練;
(六)檢查落實施工現場生活區(qū)、辦公區(qū)、作業(yè)區(qū)的防火安全措施、設施和器材;
(七)在施工現場設置臨時消防車道和臨時消防給水系統(tǒng);
(八)定期開展防火安全檢查,及時消除火險隱患。
第五條:建設工程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總承包單位對施工現場防火安全全面負責,分包單位服從總承包單位對施工現場的防火安全管理。
總分包單位應當在施工合同中明確防火安全管理范圍,并承擔各自相應的安全責任。
第六條:建設規(guī)劃中心工程項目部應當依法承擔下列防火安全管理職責:
(一)在編制工程概算時,應將防火安全措施費列入安全生產措施費;編制招標文件時,應當按照有關規(guī)定單獨列出防火安全措施和安全生產措施項目清單;
(二)負責監(jiān)督施工單位按規(guī)定落實各項防火安全措施費,確保??顚S?
(三)派出工程技術人員共同參與工地的防火安全管理工作;
(四)根據工程施工的不同階段,協(xié)同施工單位制定相應的防火安全措施,并予以督促、檢查;
(五)發(fā)現一般火險隱患時,應當及時通知施工單位進行整改;發(fā)現重大火險隱患時,應當責令施工單位暫時停止施工,并督促立即整改;
(六)督促施工單位定期開展消防應急救援演練。
第七條:監(jiān)理單位應當依法承擔下列防火安全管理職責:
(一)負責監(jiān)督檢查防火措施費用投入和使用情況,審查施工現場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審批施工現場的防火安全措施和防火應急救援預案;
(二)當施工單位在具有一定危險因素的場所進行動火作業(yè)時,進行旁站監(jiān)理;
(三)督促施工單位落實防火安全生產責任,檢查施工現場各項防火措施的落實情況;
(四)負責施工現場的日常防火安全檢查,發(fā)現違反防火安全管理規(guī)定或者防火安全操作規(guī)程行為的,應及時予以制止和糾正;發(fā)現重大火險隱患時,應責令施工單位停止施工作業(yè),并督促立即整改,如制止無效或整改不力時及時向建設單位報告。
第八條: 臨時消防車道的寬度應不小于4米。臨時消防車道距在建建筑外墻宜大于5米。當臨時消防車道上空遇有障礙物時,路面與障礙物之間的凈空不應小于4米。臨時消防車道要確保暢通,在臨時消防車道上禁止堆物、堆料或停放車輛。
第九條:臨時消防給水系統(tǒng)的設置,應當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高度在24米以上的建筑物,臨時消防給水系統(tǒng)須配置加壓設備,加壓設備應不少于兩臺(一用一備)。加壓設備選型應根據用水量及總壓確定;
加壓水泵的流量,對多層建筑每小時應不小于18立方米;對高層建筑每小時應不小于36立方米;
建筑物高度為24-40米、40-80米、80-120米時,相應的加壓水泵揚程應分別為40米、60米、95米、150米;
加壓水泵應采用自灌式吸水,其電源應采用專用供電回路,加壓水泵每個月應試運轉1-2次;加壓水泵控制箱應靠近值班室,值班室應有專人值班;
(二)每支水槍的有效射程應不小于6米、建筑高度不超過100m的高層建筑,每支水槍的有效射程應不小于10米,建筑高度超過100m的高層建筑,每支水槍的有效射程應不小于13m,系統(tǒng)最高點自救水槍接口處的水壓應不小于0.15兆帕(1.5公斤);
(三)系統(tǒng)總進水口即加壓設備出口處應安裝止回閥,止回閥后設一個消防結合器及卸壓裝置,結合器高度為1.1米;系統(tǒng)最高點應安裝一個壓力表;
(四)住宅和廠房工程每層應設有消火栓。在保證通道暢通的條件下,住宅工程每500平方米設一個消火栓;廠房工程每800平方米設一個消火栓。消火栓宜選用帶消防卷盤(jps0.8-19膠管長25米)的sn65室內消火栓。消火栓應布置在發(fā)揮其最大作用半徑的位置,壓力大于8.0公斤的消火栓口應設減壓孔板;
(五)消防立管管材應選用鍍鋅鋼管,不得采用塑料管;當建筑物高度超過30米時,消防立管管徑應不小于50毫米;消防立管宜沿外墻柱敷設,布設位置應保證消防車能夠靠近;
(六)消防水源應滿足火災延續(xù)時間內消防用水量的要求。
多層(24米以內)建筑物的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積應不小于6立方米,高層(24米以上)建筑物的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積應不小于10立方米,水池深度均應不低于1.2米;臨時消防用水的總管管徑應不小于100毫米;消防水池的水位應定期檢查,水量應有保證,消防水池內泥沙、雜物應及時清理;
(七)臨時消防給水系統(tǒng)安裝應與工程主體施工同步進行,每一層系統(tǒng)安裝完畢都應進行水槍試射,檢驗水槍有效射程是否大于6米。建筑高度大于80米的工程,系統(tǒng)應考慮分區(qū)設置。
第十條:施工現場入口處、臨時用電設施、腳手架、出入通道口、樓梯口以及存放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等部位,應設置明顯的符合國家標準的消防安全警示標志。
第十一條:施工現場必須建立使用明火及電、氣焊作業(yè)審批制度,并嚴格履行施工現場動火申請審批手續(xù),各動火作業(yè)經項目經理和項目總監(jiān)理工程師審批同意后方可進行。進行電、氣焊作業(yè)的人員應經建設主管部門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種作業(yè)人員操作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從事作業(yè)。
第十二條:作業(yè)人員使用明火,應當清除周圍可燃物及其他易燃危險物資,并按規(guī)定配備充足的滅火器材。專職安全員應負責落實監(jiān)護人員和監(jiān)護措施。在高處實施電、氣焊切割作業(yè)時,必須對作業(yè)的周圍和下方實施防護遮擋,焊渣應有容器接裝;作業(yè)后,必須確認無火源危險后方可離開作業(yè)現場。
第十三條:施工現場使用的安全網必須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yè)標準,高層建筑應使用合格的阻燃式密目安全立網。凡是不符合規(guī)定的安全網,不得進入施工現場使用。
第十四條:施工單位應當建立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管理制度,加強臨時用電安全管理。電工應經建設主管部門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種作業(yè)人員操作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從事作業(yè)。臨時用電必須安裝過載保護裝置,施工現場動力線路與照明線路必須分開設置,并分別安裝相應功率的保險裝置。
第十五條:施工現場使用易燃易爆物品應當依法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建筑工程內不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倉庫必須建在合適的地點;
(二)施工現場平面布置必須綜合考慮防火要求,明確劃分出易燃易爆物品倉庫區(qū)和禁火作業(yè)區(qū);
(三)易燃易爆物品應當按其性質專庫分類儲存,庫房應采用阻燃材料搭設,庫房內嚴禁使用明火或高熱強光源燈具,臨時用電應符合防火規(guī)定;
(四)氧氣瓶、乙炔瓶工作間距應不小于5米,氣瓶與明火作業(yè)距離應不小于10米;
第十六條:施工單位對施工產生的刨花、鋸沫、油漆下腳料等易燃、可燃材料,專職安全員應當督促作業(yè)人員及時進行清理,集中場地臨時存放、統(tǒng)一處理,嚴禁焚燒,臨時堆場需設立防火標識,配置防火設施。
第十七條:施工現場滅火器材的配備應當依法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作業(yè)層動火處、辦公區(qū)、臨時宿舍、食堂、倉庫等防火部位,每100平方米應配備2個10升的滅火器;
(二)臨時木工場、油漆間、配電室等防火部位,每25平方米應配備1個種類合適的滅火器;
(三)滅火器必須設置在醒目和便于使用的地方。
滅火器應當加強保養(yǎng),確保處于有效狀態(tài);
第十八條:臨時宿舍、辦公用房等臨時設施設置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施工現場臨時宿舍和辦公用房必須在空曠地帶獨立設置;
(二)臨時宿舍和辦公用房每幢建筑防火間距不得小于5米;
(三)每間臨時宿舍和辦公用房至少開設一門一窗;
(四)臨時宿舍和辦公用房內電氣必須按有關規(guī)定進行安裝,嚴禁亂拉接電線和使用碘鎢燈、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五)施工現場應選擇安全地點集中設置食堂和吸煙室,食堂嚴禁設置在建建筑物內,不得與臨時宿舍、辦公用房合建。
第十九條:施工現場發(fā)生火災,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警,并向施工單位負責人報告;施工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當按照本單位的防火應急救援預案啟動事故應急救援,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施救,控制事態(tài)發(fā)展,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并按規(guī)定向有關部門報告,不得瞞報、謊報。
第二十條:建設規(guī)劃中心項目部安全生產監(jiān)督機構應加強對施工現場防火安全進行監(jiān)督檢查,發(fā)現存在火險隱患時,應依法及時處置。
第二十一條本暫行規(guī)定自2010年4月15日起執(zhí)行。
建設規(guī)劃中心
2010年4月9日
第10篇 特種設備設施工作管理規(guī)程
1目的
為了加強特種設備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障員工生命和財產安全,特制訂本管理規(guī)程。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特種設備。包括:鍋爐、壓力容器、電梯、壓力管道等。
3職責
產品制造部、質量管理部對本規(guī)程的實施負責。
4內容
4.1特種設備:是指對人身和財產安全有較大危險性的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其中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為承壓特種設備,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為機電類特種設備。
4.2特種設備的申購、選型及驗收
4.2.1特種設備供應商的選擇
4.2.1.1公司購置的特種設備,其設計、生產單位必須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特種設備安全法》取得許可的單位;
4.2.1.2特種設備必須附有安全技術規(guī)范要求的設計文件、產品質量合格證明、安裝及使用維護保養(yǎng)說明、監(jiān)督檢驗證明等相關技術資料和文件,并在特種設備顯著位置設置產品銘牌、安全警示標志及其說明。
4.2.1.3境外制造的特種設備,必須符合我國有關特種設備的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強制性標準及技術規(guī)程的要求。
4.2.2特種設備的申購及選型按《設備管理規(guī)程》(smp-emed001)執(zhí)行。
4.2.3特種設備的驗收
4.2.3.1開箱驗收:特種設備到貨后,物料部通知設備部,由設備部會同特種設備的供應商進行驗收,包括設備的外觀包裝、規(guī)格型號、零配件、附屬儀表儀器、隨機備件、工具等;設備部應當仔細逐一核對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guī)范的設計文件、產品質量合格證明、安裝及使用維護保養(yǎng)說明、監(jiān)督檢驗證明等文件,并填寫開箱驗收記錄,作為設備安裝資料的一部分歸檔;
4.2.3.2開箱驗收后,物料部應辦理入庫手續(xù);設備部應按公司固定資產編號規(guī)則統(tǒng)一進行編號及將原始技術資料歸檔;
4.2.3.3特種設備的最終付款驗收按訂購合同由采購部門提出申請,由使用部門及設備部根據設備使用情況進行確認、共同驗收,最后報分管副總經理或總經理審批。
4.3 特種設備的安裝與校驗
4.3.1 特種設備的安裝
4.3.1.1特種設備安裝前,設備部必須向所在地區(qū)的地、市級以上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辦理有關審批手續(xù)及備案;
4.3.1.2設備部負責特種設備安裝、維修保養(yǎng)與改造單位的審核工作:安裝單位必須由特種設備制造單位或其通過合同委托、同意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特種設備安全法》取得許可資格的單位;
4.3.1.3在新購置的特種設備安裝前安裝單位應提供的有效證件為:安全資質證書、安全施工方案、 安全保證體系資料(含施工安全負責人、安全員、特種設備作業(yè)人員名單及相應證書復印件)、產品質量合格證明、監(jiān)督檢驗證明;
4.3.1.4 供應商需同時書面報告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經確認由設備部安全管理人員與施工單位簽署安全責任書后,方可施工;
4.3.1.5特種設備安裝、維修保養(yǎng)與改造單位必須對特種設備安裝、維修保養(yǎng)與改造的質量和安全性能負責。
4.3.2 校驗
4.3.2.1安裝(或大修、改造)完成后,施工單位應按照安全技術規(guī)范的要求,對設備進行校驗和調試,并且向具有特種設備檢測檢驗資格的機構申請檢驗;
4.3.2.2檢驗合格后,設備部或使用部門應當在30個工作日內,向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督管理的部門辦理使用登記,取得使用登記證書;登記標志應當置于該特種設備的顯著位置。
4.3.2.3安裝(大修、改造)特種設備驗收合格后,負責該項目施工的單位必須將施工的技術文件和資料等,移交使用部門或設備部存入特種設備的技術檔案。
4.3.3 設備安裝時,由設備部或使用部門監(jiān)督設備供應商依法合理安裝;設備啟用前,應由特種設備廠商對操作人員進行相關內容的培訓。
4.4 使用與管理
4.4.1 特種設備的使用
4.4.1.1特種設備經監(jiān)測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4.4.1.2特種設備使用部門應根據實際狀況,配備專業(yè)的特種設備作業(yè)人員作為設備的責任人,并進行管控。對于特種作業(yè)人員的管理應包括:
a 管理責任人員應當對特種設備使用狀況進行經常性檢查,發(fā)現問題應當立即處理;情況緊急時,可以決定停止使用特種設備,并且立即報告本部門有關負責人; b 鍋爐、壓力容器、電梯等特種設備的作業(yè)人員及其相關管理人員(以下統(tǒng)稱特種作業(yè)人員),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經宜昌市質量技術監(jiān)督局培訓部門考核合格,取得國家統(tǒng)一格式的特種作業(yè)人員證書,方可從事相應的作業(yè)或者管理工作; c 離開特種作業(yè)操作崗位達六個月以上的特種作業(yè)人員,應當重新進行實際操作考核,經確認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yè)。
4.4.1.3特種設備必須由指定的責任人進行操作,非專業(yè)人員不得操作;
4.4.1.4電梯安全運行相關的鑰匙,由設備部電梯安全管理人員嚴格管理,具體的使用嚴格按電梯操作說明書的規(guī)定執(zhí)行;
4.4.1.5逾期未檢的特種設備需停用并標示,不得繼續(xù)使用,否則視為無證運行,對于違反規(guī)定操作者予以記過處分。
4.4.2 特種設備的管理
4.4.2.1使用部門的主要負責人對本部門特種設備的安全全面負責;
4.4.2.2使用部門或設備部負責制定設備安全操作、維護保養(yǎng)及定期檢定的操作規(guī)程;
4.4.2.3設備部負責特種設備原始安全技術檔案的建立,包括:特種設備的設計文件、制造單位、產品質量合格證明、使用維護說明等文件以及安裝技術文件和資料;
4.4.2.4每臺特種設備指定一位責任人,嚴格按照本規(guī)程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以崗位責任制為核心,管理特種設備的各項工作,包括: ① 負責技術檔案的建立及歸檔:按照《設備檔案管理規(guī)程》(smp-emed008)規(guī)定執(zhí)行 ② 安全操作常規(guī)檢查; ③ 日常維護保養(yǎng); ④ 監(jiān)督供應商對設備定期保養(yǎng); ⑤ 定期檢驗(包括供應商來廠監(jiān)測及送外監(jiān)測工作); ⑥ 制定特種設備的事故應急措施和應急救援預案; ⑦ 發(fā)現異常情況的緊急通報及應急處理等工作;
4.4.2.5特種設備使用地點、場所(如:鍋爐房、電梯機房等)應設置安全警示標志,嚴格履行出入人員登記手續(xù),安全管理人員、操作人員,一律按規(guī)定登記進入。凡進入危險場所其他人員(包括領導檢查、外來參觀、設備維保、設備檢測人員),應由使用部門負責人批準,并在安全管理人員、操作人員等陪同下進入,進入后嚴格遵守相關制度,不得操作特種設備。其他人員不得進入上述地點、場所。
4.4.2.6 4.4.2.6.1 4.4.2.6.2 4.4.2.6.3 4.4.2.6.4使用單位應當嚴格執(zhí)行特種設備年檢、月檢、日檢等常規(guī)檢查制,發(fā)現有異常情況時,必須及時處理,嚴禁帶故障運行。 年檢的周期按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在安全檢驗合格期屆滿前1個月向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提出定期檢驗要求: a 鍋爐:鍋爐外部的檢驗為一年一次;鍋爐內部的檢驗為兩年一次; b 電梯:一年一次; c 壓力容器根據核定的安全狀況分別為:半年、一、三、五年(如:空氣壓縮機的壓力表為半年、安全閥為1年、罐體為5年); d 壓力管道、各類氣瓶:應按相應的安全監(jiān)察規(guī)程要求的定期檢驗周期執(zhí)行。 月檢應檢查下列項目: 1.各種安全裝置或者部件是否有效; 2.動力裝置、傳動和制動系統(tǒng)是否正常; 3.潤滑油量是否足夠,冷卻系統(tǒng)、備用電源是否正常; 4.繩索、鏈條及吊輔具等有無超過標準規(guī)定的損傷; 5.控制電路與電氣元件是否正常。 日檢應檢查下列項目: 1.運行、制動等操作指令是否有效; 2.運行是否正常,有無異常的振動或者噪聲; 3.門聯(lián)鎖開關及安全帶等是否完好(當有這些裝置時)。 檢查應當作詳細記錄,并存檔備查。
4.4.2.7特種設備故障停用的管理:
a發(fā)生故障后,使用部門應當對設備停止使用并懸掛設備停用標識。及時通知安全管理人員并書面報告,落實相應的安全措施;特種設備出現故障或者發(fā)生異常情況,應當對其進行全面檢查,消除事故隱患,方可繼續(xù)使用。 b再次使用前,使用部門必須申請安全檢驗,經復查合格,才能重新投入使用。
4.5特種設備維護和保養(yǎng)
4.5.1設備部或使用部門對在用特種設備實行定期檢驗制度。使用單位必須按期向特種設備所在地的監(jiān)督檢驗機構申請定期檢驗,及時更換安全檢驗合格標志中的有關內容。安全檢驗合格標志超過有效期的特種設備不得使用;
4.5.2 設備部或特種設備管理責任人應認真監(jiān)督設備維護保養(yǎng)單位及時對我司設備進行維護保養(yǎng):由供應商對設備維護保養(yǎng)的,按照購買時簽訂的購買合同內規(guī)定的維護保養(yǎng)內容執(zhí)行;非供應商負責的監(jiān)測內容及日常維護保養(yǎng)事項由特種設備指定的負責人負責;
4.5.3 特種設備作業(yè)人員在作業(yè)過程中、日常維護保養(yǎng)發(fā)現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當立即向特種設備安全管理人員和單位有關負責人報告;特種設備運行不正常時,特種設備作業(yè)人員應當按照操作規(guī)程采取有效措施保證安全,嚴禁帶故障運行;如公司無法處理的,應由設備部聯(lián)絡供應商或特種設備檢測單位進行自理。
4.6特種設備的改造
4.6.1改造鍋爐、電梯、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等特種設備,應按照新安裝特種設備審查報批、持證施工、檢測驗收、建立檔案等進行。具體由特種設備管理責任人監(jiān)督執(zhí)行。
4.6.2特種設備改造后應進行校驗。
4.7特種設備的報廢
4.7.1特種設備存在嚴重事故隱患,無改造、維修價值,或者超過安全技術規(guī)范規(guī)定使用年限,特種設備管理責任人應當及時申請予以報廢,并且應當向原登記的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辦理注銷;
4.7.2特種設備進行報廢處理前,使用部門應當向設備部安全管理人員報告,具體執(zhí)行要求詳見《設備管理規(guī)程》(smp-emed001)。
4.8其它
4.8.1未嚴格執(zhí)行本管理規(guī)定的人員依公司安全管理規(guī)定相關條例進行處罰;
4.8.2特種設備一旦發(fā)生事故,相關使用部門必須采取緊急救援措施,防止災害擴大,并按照有關規(guī)定及時向當地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察機構及有關部門報告。
5變更歷史
變更實施時間 變更內容 變更審批號 增加日檢、月檢項目,規(guī)范特種設備管理。
第11篇 通風設施工程質量管理驗收制度
一、職責分工
l、通風部門全面負責安全生產、工程質量標準化建設、勞動組織及業(yè)務管理工作。
2、通風部門檢查組長負責工程達標及月底工程量考核、結算工作。
3、通風部門主任工程師負責工程質量及工程標準化施工的技術管理工作。
4、防塵抽放隊長負責全隊的安全生產、質量標準化施工、規(guī)程措施的貫徹執(zhí)行,強化現場管理。
5、防塵抽放隊生產副隊長負責現場“雙標”管理工作、監(jiān)督檢查職工正規(guī)操作、勞動紀律、檢查處理隱患事故,并將查處情況及時向隊長匯報,協(xié)助隊長開展工作,隊長不在時,執(zhí)行隊長職責。
6、密閉組長負責全班安全生產、標準化施工、材料消耗和用工管理工作、負責貫徹執(zhí)行隊級以上領導的安排、崗位正規(guī)操作,組織好班前、班后會,負責向隊長及以上領導匯報工程質量及安全隱患情況。
7、防塵抽放隊技術副隊長負責驗收、整理地面資料,要求圖文清晰、準確,負責檢查驗收井下每道密閉工程施工情況,并負責向通風處領導匯報。
二、工程質量管理制度
8、閉墻厚度及兩邦掏槽必須符合規(guī)程、細則要求。
9、閉墻墻面要平整,無裂縫,無重縫,無空縫,無漏風。
10、閉墻前后5米內支架完好,無片邦,無冒頂,無雜物堆積,無淤泥,積水。
11、閉墻前應設柵欄、警標及檢查牌。
12、壘風門時,除執(zhí)行行車及通行車輛要求外,盡量選擇坡度小,頂板完整的地點壘砌。
13、風門能自動關閉,門框要包邊,沿口有襯墊,四周接觸嚴密,門框要有35°的傾角。
14、電纜通過風門,電氣設備峒室的隔絕墻時,必須有穿墻過線管保護,并且只能穿過單根電纜,同時按規(guī)定封堵嚴實。
15、對于防塵抽放隊所閉的閉墻工程,要從嚴要求,堅決不能用煤做材料筑墻,工程驗收嚴格按有關規(guī)定進行。
三、檢查管理制度
l6、防塵抽放隊技術副隊長每兩天跟班檢查一次密閉工程施工情況,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
17、防塵抽放隊隊長每5天對井下已施工的工程質量和其它設施情況,進行一次檢查。對不合格工程或因礦壓壓損的工程,推倒返工或加閉修復。
18、通風隊測風員下井測風除完成各自的測風任務外,還要巡查沿途巷道中的密閉工程,發(fā)現問題及時匯報通風調度,由通風調度通知防塵抽放隊進行修整。
19、通風部門人員下井,除檢查通風系統(tǒng)和查處“三違”外,必須詳細檢查沿途各道密閉工程情況,發(fā)現變形,倒塌等問題,必須立即匯報通風調度,由防塵抽放隊安排專人及時予以修正或重新施工。
20、通風部門檢查組除進行自己的正常檢查“三違”工作外,必須對沿途密閉工程進行巡查,發(fā)現問題及時組織分析處理。
21、通風部門領導,每周組織各隊抽調人員,對施工工程進行現場驗收。驗收合格的,對該工程進行編號,列入結算工程,否則堅決不予驗收,責令其返工。由此造成的費工、費時、費料,組織分析,對照責任人進行處罰。
22、安監(jiān)部門領導及有關人員,有權對井下通風密閉工程進行檢查,對于不合格的工程,有權組織分析,限期整改,并給予責任人經濟處罰。
第12篇 建設施工現場職業(yè)衛(wèi)生管理制度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國職業(yè)病防治法》,加強對建設、施工現場職業(yè)衛(wèi)生的監(jiān)督管理,預防職業(yè)危害事故的發(fā)生,根據建設項目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1、建設項目環(huán)保安全部負責對建設項目的職業(yè)衛(wèi)生實行統(tǒng)一的綜合、監(jiān)督管理,對違反國家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行為和事件進行教育、批評,嚴重的除承擔相應法律、行政責任外,報公司環(huán)保安全部、以及相關部門進行相應經濟處罰,并責令其整改。
2、建設項目職業(yè)病危害預評價未通過衛(wèi)生行政部門審核批準前,不得擅自開工建設。
3、各施工單位需配備專人負責施工現場的職業(yè)衛(wèi)生工作,明確職責。
4、建設項目配套建設的職業(yè)衛(wèi)生防護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
5、建設項目的職業(yè)病防護經費應納入建設項目工程預算,并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
6、建設項目的初步設計,設計單位應當按照職業(yè)衛(wèi)生規(guī)范要求,編制《職業(yè)病防護設施設計專篇》。取得衛(wèi)生行政部門職業(yè)病防護設施設計審查批文。
7、建設項目施工完后,在試運行12個月內須做職業(yè)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和職業(yè)病防護設施竣工驗收,經衛(wèi)生行政部門審查、批準后方可正式投入生產。
8、在發(fā)包合同的簽訂中,應當有職業(yè)衛(wèi)生的相關規(guī)定和要求。
9、各部門、各施工單位應當對作業(yè)人員進行上崗前的職業(yè)衛(wèi)生培訓和在崗期間的職業(yè)衛(wèi)生教育,督促作業(yè)人員遵守職業(yè)病防治法律、法規(guī)和操作規(guī)程,指導、督促作業(yè)人員正確使用職業(yè)病防護設施和個人職業(yè)病防護用品。
10、建設項目工程部對發(fā)包的項目,應要求施工單位與施工人員簽訂有職業(yè)病危害因素的告知合同。施工單位應將施工過程中,施工中使用的材料等可能產生的職業(yè)病危害及其后果、職業(yè)病防護措施等如實告知職工,并以書面寫明。
11、各部門、施工單位必須為本單位人員提供符合防止職業(yè)危害防護用品(安全帽、防護服、防護眼鏡、防塵口罩、絕緣鞋、防毒面具等)。施工中作業(yè)人員應佩戴好個人防護用品,建設項目環(huán)保安全部負責不定期檢查防護用品的佩戴、使用情況。
12、對易發(fā)生急性中毒和其他急性職業(yè)病危害的作業(yè)場所,作業(yè)單位應設置報警設施,配置現場急救用品、沖洗設備、應急撤離通道,制定專項施工措施、應急措施。
13、若需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線裝置,施工單位必須提前以書面形式向建設項目工程部、環(huán)保安全部提出申請,并采取相應的防護措施,得到同意后,方可按批準的計劃進行;施工人員必須佩戴個人防護用品,盡可能遠距離操作;在安裝放射源處,劃定范圍,拉好警戒線、懸掛醒目的警示標志。
在建設有放射性物質的工作場所中,以及放射性同位素的運輸、貯存過程中需配置防護設備和報警裝置,保證接觸放射線的施工人員佩戴個人劑量計。
14、在采購設備和材料時,采購單位應優(yōu)先采用有利于職業(yè)病防治和保護勞動者健康的新工藝、新技術和新材料,對確實需要使用存在有職業(yè)病危害設備和化學材料的,應該注明其成份、性能、安全操作規(guī)程、維護和使用方法,并應提供相應的防護和應急措施。
15、各部門、施工單位應加強機電設備的管理,防止有害、有毒物的跑、冒、滴、漏,要采取通風法、排毒、降噪、隔離等技術性措施來降低或消除生產性有害因素。
16、對施工、試生產現場易產生粉塵、焊接弧光、噪聲、苯、二氧化硫、三氧化硫、氨等職業(yè)病危害因素,各作業(yè)單位在作業(yè)時應及時監(jiān)測,配備個人防護用品,特種作業(yè)人員應持證上崗,杜絕違章作業(yè),采取輪流作業(yè),杜絕作業(yè)人員超時作業(yè)。
17、施工單位應加強水泥等易揚塵的材料存放處、使用處和道路的揚塵防護,在易揚塵部位設置警示標志,道路及時灑水,清理路面。給施工作業(yè)人員提供防塵口罩等防護用品,杜絕施工人員超時作業(yè)。
18、各施工單位應將建筑垃圾及時清除,施工現場機件、物品擺放規(guī)范,施工項目結束后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不得將建筑垃圾堆放在工業(yè)垃圾池,不得隨意傾倒建筑垃圾,保持現場整潔。
19、生產布局應符合《工業(yè)企業(yè)衛(wèi)生設計標準》gbz1-2002,有毒與無害作業(yè)須分開。
20、該工程設計單位應嚴格按衛(wèi)生行政部門審批通過的《職業(yè)病防護設施設計專篇》進行設計;項目工程部應嚴格按照設計專篇要求進行施工,確保施工與設計相符,項目檢驗部、生產準備部和監(jiān)理公司應當檢驗、核對職業(yè)病防護設施、措施是否有效。
21、在土建、安裝、試車中可能產生職業(yè)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場所設置其產生職業(yè)危害的種類、后果、預防及應急救援措施等警示標識、標牌和中文說明。
22、作業(yè)單位不得安排未成年、未經崗前體檢、有職業(yè)禁忌癥的人員從事接觸職業(yè)病危害因素的作業(yè)。
23、高溫季節(jié)施工單位應合理安排,避開高溫施工,并配備相應的防暑降溫用品。女職工在孕期、經期、產期、哺乳期,禁止安排其重體力作業(yè)。
24、建設項目試生產前,試生產準備部應對該項目工作崗位職業(yè)危害暴露情況進行評估,并建立職業(yè)病危害應急救援預案,防止事故發(fā)生。
25、在該項目試運行階段,生產準備部應將試運行中職業(yè)病防護設施運行情況及時通報項目各部門,對試產中存在的問題項目部應及時整改。
26、施工單位在施工時,未采取相應的職業(yè)衛(wèi)生防護措施,項目部將下發(fā)隱患整改通知書,各施工單位在規(guī)定期限內應予以整改回復;對查出存在職業(yè)衛(wèi)生隱患的單位,下發(fā)整改書后仍不整改的,將根據股份公司有關規(guī)定給予相應的處罰。
27、項目計劃協(xié)調部負責提供相關職業(yè)衛(wèi)生資料,交檔案管備案。
28、各部門、施工單位應將職業(yè)衛(wèi)生管理資料統(tǒng)一成冊,分類管理、逐一歸檔。
第13篇 工程建設施工安全管理規(guī)定范本
(一)為做好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保證安全施工,根據國家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有關的操作規(guī)定,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指導思想,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建立健全安全施工生產責任制為中心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杜絕或減少各類安全事故的發(fā)生,特制定本規(guī)定。
(二)根據工程特點、規(guī)模和技術要求,落實安全技術措施。
(三)根據工程特點、規(guī)模和技術要求,選擇符合安全資質要求的施工企業(yè)。
(四)在工程開工前,應當對相鄰建筑物、構筑物、地下管線、市政公用設施等進行安全防護。
(五)必須審查監(jiān)理單位的監(jiān)理文件,監(jiān)理單位應當將施工安全納入監(jiān)理范圍,與工程質量、工期和投資控制同步組織實施。
(六)為施工提供的各類產品和安全設施應當保障人體健康,符合人身、財產安全的國家標準、行業(yè)標準或者地方標準;沒有國家標準、行業(yè)標準或者地方標準的,不得存在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不合理危險
(七)根據工程進展的實際情況定期或不定期對施工現場進行安全檢查,對發(fā)現的安全隱患必須及時整改。
(八)對于存在危險因素施工作業(yè),必須要求施工單位編制專項施工安全作業(yè)設計,經批準后才準予實施。
(九)安全技術資料應當專人管理,做到及時、完整歸檔。
(十)天然氣站場及房屋建筑施工現場應當實行封閉式管理。施工現場的入口處應當設置施工現場總平面圖、安全規(guī)定、防火制度等標牌。
(十一)施工現場的道路應當平整、干凈、暢通,有交通指示標志。施工現場的溝、坎、井應當填平、設圍欄或者蓋板;危險地區(qū)應當懸掛警戒標志,夜間應當設置紅燈示警。
(十二)施工現場應當建立防火和危險品保管、使用制度,設置符合消防要求的設施,并保持其完好的備用狀態(tài)。
(十三)現場工程人員應當遵守施工安全的技術標準、操作規(guī)程和制度,提高自我保護意識?,F場工程人員有權對危害人身安全或者健康的作業(yè)程序、作業(yè)條件、作業(yè)方式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有權拒絕違章指揮。
(十四)施工現場發(fā)生重大事故,必須及時向上級和當地主管部門、公安機關報告。由于我方人員失職造成的,根據情況對當事人追究責任。
(十五)本規(guī)定由公司工程技術管理部負責解釋。
(十六)本規(guī)定自發(fā)布之日起實行。
工程技術部安全管理目標
(1)2月20日至2月25日對收假的各施工項目部展開開工前的安全大檢查
(2)2月25日—3月5日開展三級入場教育;
(3)4月1日—30日開展施工現場100%戴安全帽及安全防護用具的雙百活動。
(4)5月1日—5月30日開展“全國安全生產周”活動及上級部門開展的安全生產月活動,接受有關部門組織的文明安全工地驗收及安全生產紅旗工地檢查,推動施工現場小責任區(qū)整潔,大現場文明標準化管理;
(5)6月—7月30日施工用電預防觸電傷亡專項教育活動及文明施工教育。
(6)8—9月份開展小責任區(qū)整潔,大現場文明標準化檢查活動,迎接下半年文明安全工地復查及驗收。
(7)9月15日—12月25日開展百日安全生產無事故活動,重點開展對雨期施工及冬期施工教育管理活動;
(8)12月25日—12月30日進行安全生產總結,表彰當年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先進集體與個人。
(10)全年不發(fā)生一半以上人身傷亡事故。
(11)去年不發(fā)生一般以上生產事故(設備事故、管網施工、爆炸事故、操作事故、火災事故)
(12)不發(fā)生一般以上同等的工程建設事故、環(huán)保事故和其他安全事故。
第14篇 建設施工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責任
建設施工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責任
1、認真貫徹執(zhí)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和上級有關安全法規(guī)、規(guī)范和規(guī)定,確保職工在生產過程國的安全和健康,促進生產發(fā)展,提高企業(yè)經濟效益。
2、施工項目管理人員必須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牢固樹立安全責任重于泰山的思想,認真執(zhí)行安全生產責任制,相互配合,分工協(xié)作,各負其責,共同把關,做好安全工作。
3、堅持經常性的安全教育,狠抓安全技術措施的編制和落實,有計劃、有步驟地改善作業(yè)環(huán)境和勞動條件。
4、施工項目各級管理人員必須把安全生產工作擺在一切工作的首位,做到會議上有布置,日程上有安排,工作中有檢查,月底和年終有考評。
5、堅持經常性的安全檢查,及時發(fā)現和消除隱患,把事故消滅在發(fā)生之前,如發(fā)生重大傷亡事故要保護好現場,按報告程序及時報告,并積極協(xié)助有關部門調查、分析和處理,同時認真吸取事故教訓,杜絕同類事故重復發(fā)生。
第15篇 建設施工改造安全管理辦法
為安全、優(yōu)質、高效完成施工改造作業(yè)項目,特對施工改造安全作業(yè)文件及現場安全管理做如下規(guī)范和要求。
一、安全作業(yè)文件要求:
1、施工改造前必須與板材煉鋼廠簽訂《施工安全協(xié)議》,在辦理施工安全協(xié)議時,施工單位必須攜帶施工改造方案、企業(yè)的安全資質證明、安全生產許可證、施工安全負責人資質證、安全技術措施、安全準入證。特種作業(yè)人員臺賬及證件復印件、危險源辨識材料及風險評價報告、安全標準化作業(yè)指導卡、特種設備檢驗證明。
2、施工改造過程中,涉及受限空間作業(yè)、高處作業(yè)、動火作業(yè)必須辦理《受限空間作業(yè)許可證》、《高處作業(yè)許可證》、《動火票》。
3、涉及危險介質作業(yè)必須辦理《危險介質停送(或設備啟停機)作業(yè)許可證》、《危險介質設備檢修作業(yè)許可證》、《危險介質抽堵盲板作業(yè)許可證》。
二、現場6s管理要求:
1、施工區(qū)域要與生產區(qū)域有明顯界限;
2、施工用的工器具要實現定置擺放,且有明顯標識;
3、生活垃圾要定
點存放,設有標識和負責人,不準隨意堆放或亂扔。
4、施工產生的垃圾、廢棄物要定點存放,日產日清。
三、施工組織管理要求:
1、每日召開施工改造平衡會,改造辦、施工單位排定第二天的施工計劃,并以書面方式報相關科室和在線車間,便于車間、相關科室掌握、了解施工情況。
施工單位負責人要匯報當天安全管理情況,下步存在的危險及防范措施。
2、到各區(qū)域施工前必須與所在車間取得聯(lián)系,未經在線車間許可,施工人員一律不得擅自進入施工或生產現場。車間要建立登記手續(xù)。
3、施工單位要建立施工安全管理組織機構,明確現場負責人,現場負責人要佩戴明顯標識。
4、安全科、改造辦每天組成檢查組對現場進行檢查,及時發(fā)現和糾正違章行為。對性質嚴重、威脅較大的,有權停止施工,督促施工單位進行整改。
5、施工單位在施工前,要專門召開施工改造動員會,對所有參與施工改造工程的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交底。
6、施工改造單位嚴禁將工程分包、轉包。
7、在建車間要明確施工改造現場負責人,便于與施工單位協(xié)調溝通施工改造存在的問題。
四、施工過程管理要求:
1、高空作業(yè)地面要設置警戒帶,并委派專人進行監(jiān)護,防止人員誤入。
2、所有施工動火,現場要設專人監(jiān)護,配備滅火器,清理可燃物及余火,且采取鋼花飛濺措施。電焊機使用要規(guī)范,特別是二次線不準超過2個接頭,接頭要采取絕緣包扎,接地線不準接在生產設備框架上。上層水、電焊作業(yè)要對下方設備及易燃處(電纜、皮帶等)做好防護。電焊機使用后要切斷電源,防止留有隱患。
3、每天進入現場前,要組織施工人員進行列隊安全喊話,告知存在的危險及防范措施。
4、嚴格執(zhí)行聯(lián)系確認制、監(jiān)護制;執(zhí)行“誰施工、誰掛牌;誰掛牌、誰摘牌”的原則;執(zhí)行能源介質停送掛牌制;不得擅自停送電或開動設備及介質閥門;設備試車運行時,必須做好聯(lián)系和確認,防止誤操作。(嚴格按煉鋼廠停電掛牌管理要求執(zhí)行)
5、區(qū)域內的坑、井、孔洞、臨邊四口必須設置硬護欄,護欄標準規(guī)范,跳板鋪滿跳。
6、吊裝作業(yè)時,必須對鋼絲繩、卡具、吊點和吊運部位進行確認,楞刃處必須采取防護措施,吊物下方嚴禁站人。
7、進入煤氣區(qū)域必須攜帶煤氣檢測儀,保證二人以上。
8、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9、施工作業(yè)過程中,作業(yè)人員禁止接、打電話,如必需接聽,需停止作業(yè),在確定的安全地點接聽。
10、嚴格執(zhí)行煉鋼廠相關安全管理要求,嚴禁違反集團公司二十條禁令要求。
五、現場安全管理總體要求
現場安全管理要做到“四個嚴禁”。
安全條件不具備,嚴禁作業(yè)。
安全裝置不可靠,嚴禁作業(yè)。
聯(lián)系確認不落實,嚴禁作業(yè)。
交叉施工不溝通,嚴禁作業(yè)。
六、未盡事宜按集團公司相關要求執(zhí)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