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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罐籠防墜器不脫鉤試驗安全措施
罐籠防墜器不脫鉤試驗安全措施
根據(jù)《煤礦建設安全規(guī)范》對使用中的立井罐籠防墜器,應每6個月進行1次不脫鉤試驗,每年進行1次脫鉤試驗的規(guī)定,結合我項目部運行實際情況,對罐籠防墜器進行不脫鉤安全試驗,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試驗時間
-------年----月------日
二、試驗地點
井口
三、試驗小組成員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四、試驗前準備工作
1、相關負責人必須到現(xiàn)場實地指揮,并做到心中有數(shù)。
2、試驗前確保人員及用具到位。
3、組織相關人員學習本措施,熟悉試驗過程及相關情況。
五、試驗方法
空罐籠提到距井口地平面1.5m的高度,用18×7-ф18.5的鋼絲繩,將罐籠固定在井架的二平臺上。打信號讓提升絞車松繩,把鋼絲繩拉到天輪以下,松5m將主提升鋼絲繩固定在井架的二平臺上,防止鋼絲繩抽回。井口罐籠下用四根dg108×4的鋼管棚起,鋼管上加緩沖泡沫板,在井架上做好罐籠位置的標記,準備就緒后,從二平臺將吊罐籠的鋼絲繩割斷,讓罐籠自由下落,到防墜器動作,罐籠靜止時,量取技術數(shù)據(jù),做好記錄。
六、安全措施
1所有工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2操作人員要聽從統(tǒng)一指揮,規(guī)范操作,系好安全帽帶,登高和在井口的操作人員要系好安全帶。
3井口使用電焊乙炔要有相應的安全措施。
4將井口托罐檔扳到托罐的位置,井口加攔繩和警示牌并專人看守,無關人員不得入內(nèi)。
5試驗完畢后,把罐籠落到井口托罐檔上,由專業(yè)人員認真檢查無誤,試運行一次后,方可正常提升。
第2篇 罐籠防墜器試驗安全措施
為了保證礦井的安全生產(chǎn),防止事故的發(fā)生,根據(jù)元安監(jiān)管文件精神及《煤礦安全規(guī)程》第413條有關規(guī)定,定于2022年2月15日對我礦一號井罐籠防墜器進行靜負荷及重負荷脫鉤試驗,為了保證此次試驗安全順利進行,特制定以下安全措施:
1,成立試驗安全領導小組;
組長:姜海利
副組長:徐振全姜余劉杰
現(xiàn)場指揮:王海龍
2,試驗開始前,由機械、電氣檢修人員負責對絞車的機械裝置、潤滑系統(tǒng)、制動系統(tǒng)、電控系統(tǒng)進行全面檢查,確認各系統(tǒng)運行正常后,方可進行試驗。
3,試驗開始前,由罐籠維護人員負責對罐籠的各部分進行全面檢查,對脫鉤器、防墜器進行重點檢查,確認無誤后,方可進行試驗。
4,脫鉤試驗前,必須先做松繩試驗,檢查防墜器各部動作是否靈活可靠,確認無誤后,方可進行試驗。
5,試驗開始前,對井上、下通訊系統(tǒng),信號系統(tǒng)進行檢查,保證系統(tǒng)暢通。
6,脫鉤試驗前,先向井下派出警戒人員,警戒人員在中央變電所硐室轉彎處,分別拉繩警戒,禁止人員進入,沒有接到試驗完畢命令不得擅自撤離。
7,脫鉤試驗前,解除深度指示器及井架上的過卷開關,將罐籠提升,用5根8米長11#礦用工字鋼將井口棚上,上放舊輪胎做緩沖物。
8,全部試驗過程由現(xiàn)場指揮一人指揮,其他人員不得發(fā)號施令。
9,對脫鉤試驗的各項數(shù)據(jù)必須詳細記錄,整理存檔。
10,試驗完畢后,清理井口上的各種物料,恢復過卷開關,撤出井下警戒,罐籠空運一次,確認一切正常后,方可進行正常工作。
赤峰建昌營煤業(yè)有限責任公司
2022年 2月15日
第3篇 罐籠防墜器脫鉤試驗安全措施
罐籠防墜器脫鉤試驗安全措施
根據(jù)《煤礦建設安全規(guī)范》對使用中的立井罐籠防墜器,應每6個月進行1次不脫鉤試驗,每年進行1次脫鉤試驗的規(guī)定,結合我項目部運行實際情況,對罐籠防墜器進行脫鉤安全試驗,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試驗時間
---------年--------月----------日
二、試驗地點
井口
三、試驗小組成員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四、試驗前準備工作
1、相關負責人必須到現(xiàn)場實地指揮,并做到心中有數(shù)。
2、試驗前確保人員及用具到位。
3、組織相關人員學習本措施,熟悉試驗過程及相關情況。
五、試驗方法
空罐籠提到距井口地平面1.2m的高度,用18×7-ф18.5的鋼絲繩,將罐籠固定在井架的二平臺上。把罐籠與主提升鋼絲繩連接的銷子抽掉, 主提升鋼絲繩固定在井架的二平臺上,防止鋼絲繩抽回。井口罐籠下用四根dg108×4的鋼管棚起,鋼管上加緩沖泡沫板,在井架上做好罐籠位置的標記,準備就緒后,從二平臺將吊罐籠的鋼絲繩割斷,讓罐籠自由下落,到防墜器動作,罐籠靜止時,量取技術數(shù)據(jù),做好記錄。
六、安全措施
1所有工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2操作人員要聽從統(tǒng)一指揮,規(guī)范操作,系好安全帽帶,登高和在井口的操作人員要系好安全帶。
3井口使用電焊乙炔要有相應的安全措施。
4將井口托罐檔扳到托罐的位置,井口加攔繩和警示牌并專人看守,無關人員不得入內(nèi)。
5試驗完畢后,將罐籠和主提繩按規(guī)范連接,把罐籠落到井口托罐檔上,由專業(yè)人員認真檢查無誤,試運行一次后,方可正常提升。
第4篇 罐籠防墜器試驗的安全措施
為了保證礦井的安全生產(chǎn),防止事故的發(fā)生,根據(jù)元安監(jiān)管文件精神及《煤礦安全規(guī)程》第413條有關規(guī)定,定于2013年2月15日對我礦一號井罐籠防墜器進行靜負荷及重負荷脫鉤試驗,為了保證此次試驗安全順利進行,特制定以下安全措施:
1,成立試驗安全領導小組;
組 長:姜海利
副組長:徐振全 姜余 劉杰
現(xiàn)場指揮:王海龍
2,試驗開始前,由機械、電氣檢修人員負責對絞車的機械裝置、潤滑系統(tǒng)、制動系統(tǒng)、電控系統(tǒng)進行全面檢查,確認各系統(tǒng)運行正常后,方可進行試驗。
3,試驗開始前,由罐籠維護人員負責對罐籠的各部分進行全面檢查,對脫鉤器、防墜器進行重點檢查,確認無誤后,方可進行試驗。
4,脫鉤試驗前,必須先做松繩試驗,檢查防墜器各部動作是否靈活可靠,確認無誤后,方可進行試驗。
5,試驗開始前,對井上、下通訊系統(tǒng),信號系統(tǒng)進行檢查,保證系統(tǒng)暢通。
6,脫鉤試驗前,先向井下派出警戒人員,警戒人員在中央變電所硐室轉彎處,分別拉繩警戒,禁止人員進入,沒有接到試驗完畢命令不得擅自撤離。
7,脫鉤試驗前,解除深度指示器及井架上的過卷開關,將罐籠提升,用5根8米長11#礦用工字鋼將井口棚上,上放舊輪胎做緩沖物。
8,全部試驗過程由現(xiàn)場指揮一人指揮,其他人員不得發(fā)號施令。
9,對脫鉤試驗的各項數(shù)據(jù)必須詳細記錄,整理存檔。
10,試驗完畢后,清理井口上的各種物料,恢復過卷開關,撤出井下警戒,罐籠空運一次,確認一切正常后,方可進行正常工作。
赤峰建昌營煤業(yè)有限責任公司
2013年 2月15日
第5篇 防墜器不脫鉤試驗安全措施
我礦主井使用的罐籠型號:gls1-1,防墜器型號:bf-111防墜器。根據(jù)《煤礦安全規(guī)程》第413條相關規(guī)定:對使用中的立井罐籠防墜器,應每6個月進行1次不脫鉤試驗,合格后方可以使用,并要求防墜器的各個連接和傳動部分必須經(jīng)常處于靈活狀態(tài),動作靈敏可靠。根據(jù)我礦安全生產(chǎn)的需要,定于2011年7月30日在主井做罐籠防墜器不脫鉤試驗。
一、防墜器技術特征
1、最大計算制動力:122kn。
2、最大終端載荷:53kn。
3、緩沖鋼絲繩:43mm。
4、制動鋼絲繩直徑:24.5mm。
5、兩條制動繩中心距:1116mm。
6、彈簧最大工作負荷:3.14kn。
7、楔子最大行程:130mm。
二、試驗前準備工作及注意事項
1、試驗工作應在地面井口出車處進行,井口上需架設堅固可靠的鋼梁,并在其上鋪設枕木;
2、檢查緩沖器及其底座的安裝固定情況;
3、緩沖鋼絲繩進入緩沖器之前,不得有卡繩現(xiàn)象,不應受到阻礙;
4、檢查抓捕器在罐籠上安裝的正確性,導向套和抓捕器是否同心;
5、檢查抓捕器的所有零部件是否齊全完整,在各轉動滑動的地方是否落有雜物影響動作;
6、當罐籠停在下部水平時,檢查拉緊裝置與罐籠導向套是否同心及制動繩的固定情況及拉緊程度;
5、登高人員必須系好安全帶,工具用繩子系好,系好在手腕上,以防落下傷人;
6、現(xiàn)場負責人要把當班的工作任務及安全事項交待清楚,工作落實到人,做到每人都明確自己的職責;
7、參加此項工作的人員在工作前不準喝酒,必須精神集中,否則不得參加此項工作。
三、檢查性試驗
將罐籠停放在上井口罐籠封閉物上,放松提升鋼絲繩,在拉簧拉力的作用下抓捕器的楔子緊靠在制動繩上,測量楔子的露出長度和拉簧長度,彈簧的行程不得超過最大行程的三分之二,然后拉緊提升繩,提起罐籠,再測量彈簧長度及楔子露出長度。
檢查楔子露出長度是否符合±5.0mm的要求,彈簧長度是否符合設計中工作拉力的要求。
檢查性試驗用空載罐籠或重載罐籠均可,每罐籠的檢查性試驗不應少于三次,各部位機構動作靈活可靠后再作下一步的試驗。
四、靜負荷試驗
將重罐籠停在井口罐座或封閉物上,放松提升鋼絲繩,抽出兩個叉桿和板之間的銷子,這時,抓捕器的楔子在彈簧作用下壓在制動繩上。將罐籠上提400mm—1000mm,已被接通的抓捕器在制動繩上滑動,停罐后,在制動繩和緩沖繩上作出標記,再放松提升繩,這時抓捕器沿制動繩下滑一段距離后停住。罐籠沿制動繩下滑的距離不得超過40mm,緩沖器繩不得有抽出現(xiàn)象。每臺罐籠要用載有矸石礦車的重罐進行兩次靜負荷試驗,每次抓捕不應在同一地點。
五、試驗后的恢復工作及試驗數(shù)據(jù)
1、全部試驗工作結束后,必須對罐籠及防墜器的各個部位進行一次全面檢查,檢查其內(nèi)容是否與試驗前相同,若相同,則可以投入使用,若不同,待查明原因修復后方可投入正常使用。
2、在緩沖繩上作標記,以便在以后使用中檢查是否有抽出現(xiàn)象。調整好位置的緩沖器的螺桿應打好封簽,最后將緩沖器外罩蓋好。
3、重新拉緊制動繩。
4、試驗內(nèi)容的測量值見附表。
第6篇 _付井防墜器脫鉤試驗安全措施
一、時間:2022年 月 日12:30~15:30
二、施工負責人:
三、參加人員:機電科6人
四、地點:付井口
五、試驗步驟及過程:
1、先對西罐籠進行試驗,打開過卷開關。
2、提高罐籠至上口一米左右,用兩根11#大于8米長的工字鋼、5cm厚的木板、鋸沫袋將井上口封好。
3、下放罐籠進行不脫鉤試驗兩次,檢查捕捉器動作正常后開始進行脫鉤試驗。
4、打開罐籠連接裝置,掛好脫鉤器,重新將罐籠提升至一米左右,做好記號,進行脫鉤試驗。
5、先輕罐籠試驗,后全載重罐籠試驗。
6、將有關數(shù)據(jù)記錄好。
7、東罐籠試驗步驟同上。
六、安全措施:
1.現(xiàn)場作業(yè)人員應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加強自身保安意識,嚴格服從施工負責人的統(tǒng)一指揮,杜絕違章作業(yè)。
2.檢查井筒金屬結構前,應準備好雨衣、安全帶、安全帶應詳細檢查確認無誤后,方可使用。
3.上下罐籠時,要蹬牢、站穩(wěn)、抓住,防止打滑,同時膠殼帽,雨衣等要戴穩(wěn)、穿好防止掉落或掛到其它地方,施工中所用的工具要用布帶或繩子綁系牢固,以防墜落井下。
4.施工前應對絞車司機及井口信號工交待清楚有關注意事項,密切合作,保證順利施工。
5.施工時,井口把勾工要設好警戒,拉好警戒繩,井上下口5米范圍非施工人員不得進入。
6.施工時嚴禁井上下口同時(平行)作業(yè),以防有物品從井上口墜入井筒。
7.信號工、把勾工、絞車司機要堅守崗位,配合工作人員搞好試驗工作,信號聯(lián)系要清晰、可靠、準確。
8.在懸掛脫鉤器前應先做不脫鉤檢查,罐籠防墜器的捕捉機構動作靈敏可靠后方可進行下一步工作。
9.在做脫勾試驗時,使用托罐的工字鋼必須是11#及以上工字鋼,插入和拖出時,工作人員要按住一頭以防工字鋼栽頭,要做到齊心協(xié)力。
10.試驗時,負責人必須及時通知井下口把勾工,設好警戒;上口工作人員要站在安全位置。
11.試驗時,負責記錄的人員必須仔細觀察防墜器的動作情況,并做好有關記錄。
12.施工前后要和調度室聯(lián)系回報。
13.進行此項工作時,安監(jiān)站、生產(chǎn)科要派專人在現(xiàn)場監(jiān)督指揮。
附搪罐材料強度計算。
第7篇 副立井罐籠防墜器試驗方案安全措施
ⅰ副立井罐籠防墜試驗方案
依據(jù)《煤礦安全規(guī)程》規(guī)定,我礦副立井罐籠防墜器已到試驗期,經(jīng)領導研究定于2022年10月8 日和 9日進行防墜試驗。為了安全可靠達到試驗目的,成立以下防墜試驗組織機構、試驗方案和安全措施。
一.試驗項目:副立井罐籠防墜器試驗
二.試驗時間:2022年10月8日、9日每日09:30——13:00
試驗地點;副立井井口
三.防墜試驗組織機構:
試驗總負責人:楊永福侯民泉
現(xiàn)場負責人:胡瑞清
技術負責人:王竹苗
安全負責人:徐培毅
參加試驗人員:罐道維修組、絞維組
四.試驗前準備:
1.試驗所需材料及配件
試驗所需材料:i200mm工字梁6根、大方梁2根、方道木8根、吊環(huán)連接器一件、裝滿木屑的麻袋8袋、氧氣、乙炔各一瓶、滅火器2臺。
負責人:薛孝平
落實人:胡瑞清
試驗所需配件:φ26吊環(huán)5件
落實人:王竹苗
試驗所需工具:12寸扳手、大錘、撬棍、棕繩
負責人:薛孝平
落實人:胡瑞清
2.試驗前的檢查工作:
檢查緩沖器及其底座的安裝固定情況;緩沖鋼絲繩進入緩沖器之前不得有卡繩現(xiàn)象,不應受到阻礙;檢查抓捕器在罐籠上安裝的正確性,導向套和抓捕器是否同心;抓捕器的所有零件是否齊全完整,各轉動滑動的零件是否動作靈活,當罐籠停在下部水平時,檢查拉緊裝置與罐籠導向套是否同心及制動繩的固定情況及拉緊程度。緩沖器制動位置的調整應以螺旋標定為準,緩沖器的總阻力應為兩倍煤罐的重量,每臺罐籠裝有兩臺緩沖器,每臺緩沖器的阻力應與裝有煤車罐籠的重量相等。
準備好試驗所需材料、配件、工具應提前備在試驗現(xiàn)場。
五.主罐防墜試驗方案
a檢查性試驗:將罐籠停放在上井口罐座上,放松提升鋼絲繩,在拉簧拉力的作用下,抓捕器的楔子緊靠在制動繩上,此時測量楔子的露出長度與拉簧長度,彈簧的行程不得超過其最大行程的三分之二。然后拉緊提升鋼絲繩提起罐籠,再測量彈簧長度及楔子露出長度。
b靜負荷試驗
將重載罐籠停在井口罐座上,放松提升鋼絲繩,抽出兩個叉桿和連板之間的銷子,這時,抓捕器的楔子在彈簧作用下壓在制動繩上。將罐籠上提400~1000mm,被接通的抓捕器在制動繩上滑動,停罐后,在制動繩和緩沖繩上作出標記,再放松提升繩,這時抓捕器沿制動繩下滑一段距離后停住。罐籠沿制動繩下滑的距離不得超40mm,緩沖繩不得有抽出現(xiàn)象。每臺罐籠要用載矸礦車荷重的重罐進行兩次靜負荷試驗,每次抓捕不應在同一地點試驗畢,裝好兩個連桿和連板之間銷子。
c防墜器脫鉤試驗
1.每只罐籠應進行兩次脫鉤試驗:一次為空罐,一次為重罐。
2.與車房聯(lián)系拆除車房內(nèi)提升容器過卷保護。
3.將罐籠提起,在井口鋪設兩根木梁、六根工字梁、八根道木,最后鋪上裝滿木屑的麻袋。
4.將罐籠停在井口封閉物上,放松提升鋼絲繩,用銷軸將吊環(huán)、吊環(huán)連接器、主拉桿、罐籠連接緊固。
5.將罐籠提到井口封閉物上1.5m處,用棕繩一端將楔形連接裝置綁住,另一端固定在井架上,防止連接環(huán)割斷吊環(huán)往上反彈。在左右側制動繩靠近罐耳處作記號(綁工程線),測量罐籠與井架標記間距離(即:罐籠底與工字梁間距離高度),測量東西兩側楔子露出長度,彈簧長度,制動繩直徑,記錄入表。
6.將連接吊環(huán)用氧氣割斷,罐籠下墜,防墜器發(fā)生作用,應能平穩(wěn)地制動住下墜的罐籠。
7.測量內(nèi)容記錄入表。
8.罐籠對制動繩的相對下降距離均不得超過100mm。重罐試驗時,緩沖繩應抽出一段長度,罐籠對井架下降距離不得大于200mm,空罐脫鉤試驗時,緩沖繩不抽出或抽出長度應為罐籠對制動繩間相對下降距離的0.5倍以下??展拊囼灂r,罐籠對井架距離不大于120mm。
9.取掉割斷的吊環(huán)將主拉桿與罐籠連接好,提起罐籠,取出封閉井口的鋼梁等物,將罐籠停在罐座上,將重車推入罐籠進行重罐防墜試驗。
10.將重罐提起,在井口重新鋪設木梁、工字梁、道木、麻袋,放下罐籠用銷軸將吊環(huán)與主拉桿和罐籠連接好。
11.將罐籠提起,在左右制動繩上、緩沖繩、井架上重新作好標記,測量罐籠與井架標記間距離(即:罐籠底與工字梁間距離高度),測量東西兩側楔子露出長度,彈簧長度,制動繩直徑,記錄入表。
12.將吊環(huán)割斷后,測量數(shù)據(jù)記錄入表。
13.撤除井上封閉物及綁在井架上的棕繩,將割斷的吊環(huán)拆除,重新將罐籠與主拉桿連接好。
14.放下罐籠,將先前拆下的楔形木罐耳安裝好,恢復車房的過卷保護,提起罐籠支上罐座,推出重車。
15.提起罐籠撤掉罐座,與車房聯(lián)系好,空罐提升2—3次方可載人載物。
六.付罐防墜器試驗方案與主罐試驗方案相同。
七.試驗后的恢復工作。
1.全部試驗工作結束后,必須對罐籠及防墜器的各個部分進行一次全面檢查,檢查內(nèi)容與試驗前相同。
2.在緩沖繩上作好標記以便在以后使用中檢查是否有抽出現(xiàn)象,調整好位置的緩沖器的螺桿應打好鉛封,最后將緩沖器外罩蓋好。
3.重新拉緊制動繩,對防墜器進行涂油。
八.試驗測量數(shù)據(jù)記錄表
序號
測量內(nèi)容
空罐
重罐
捕前
捕后
變化值
標準
捕前
捕后
變化值
標準
主罐
1
楔子露出長度
5mm
5mm
付罐
主罐
2
彈簧長度
付罐
主罐
3
楔子與制動繩標記間距離
付罐
主罐
4
罐籠對制動繩標記間距離
<100
mm
<100
mm
付罐
主罐
5
制動繩直徑
付罐
主罐
6
緩沖繩與井架標記間距離
<50
mm
<50
mm
付罐
主罐
7
罐籠對井架標記間距離
<120
mm
≤
200mm
付罐
注:制動繩直徑在抓捕器的上側測量
ⅱ付井罐籠防墜試驗安全措施
1.所有參加人員必須服從命令、聽從指揮,按照試驗安排時間,提前1小時到達現(xiàn)場,并由技術負責人詳細安排施工方法和質量標準,貫徹安全措施,并在安全措施上簽字。
2.參加試驗人員只能將預先經(jīng)試驗合格的工具、材料、設備帶入現(xiàn)場使用。
3.全體試驗人員在工作期間要嚴格執(zhí)行《煤礦安全規(guī)程》安全措施和操作規(guī)程,嚴禁“三違”現(xiàn)象發(fā)生。
4.進入的所有人員必須身穿工作服,頭帶安全帽,高空作業(yè)人員必須佩戴安全帶。
5.開罐時要有專人聯(lián)系信號,專人指揮,專人監(jiān)視,絞車司機要在崗位隨時待命,未經(jīng)負責人同意,任何人不準開車。
6.高空作業(yè)人員要系好安全帶,攜帶好自己的工具,以免墜入井筒傷人傷物。
7.井上、井下不能同時作業(yè)。
8.封閉井口時,要用大繩系好封閉物件,工作人員要系牢保險帶,要步調一致,防止碰手碰腳。
9.電氧焊作業(yè)時必須嚴格遵守《煤礦安全規(guī)程》的規(guī)定,并備兩個滅火器。
10.井口和井底近井筒3米以內(nèi)嚴禁閑雜人員靠近。
11.工作期間嚴禁戲鬧,干與工作無關的事。
12.試驗完畢后,要緊固緩沖器,抓捕器螺絲,并在緩沖繩上作好標記,隨時觀察緩沖繩是否有抽出現(xiàn)象。
13.離開工作現(xiàn)場要清點物品及工具,清理干凈現(xiàn)場,嚴禁將工具和雜物棄于井架上。
14.檢修完畢后,要與車房聯(lián)系,將過卷保護復位后,要空罐試驗2~3罐,確認無誤后,方可載人載物。
測量內(nèi)容及記錄數(shù)據(jù)見下表:單位:mm
測量內(nèi)容
序號
空罐
重罐
捕前
捕后
變化值
標準
捕前
捕后
變化值
標準
楔子露出長度
主罐
東
220
148
72
220
140
80
西
210
130
80
210
120
90
付罐
東
220
143
77
220
140
80
西
255
145
90
210
135
75
彈簧長度
主罐
東
395
345
50
392
360
32
西
390
346
44
400
360
40
付罐
東
400
365
35
410
360
50
西
400
365
35
420
360
60
罐籠對制動繩標記間距離
主罐
東
0
35
35
小于100
mm
0
40
40
小于100
mm
西
0
35
35
0
40
40
付罐
東
0
42
42
0
45
45
西
0
43
43
0
40
40
制動繩直徑
主罐
東
40.03
40.03
0
40.03
40.03
0
西
40.02
40.02
0
40.02
40.02
0
付罐
東
39.84
39.84
0
39.84
39.84
0
西
39.85
39.85
0
39.85
39.85
0
緩沖繩從緩沖器抽出長度
主罐
東
0
0
0
0
4
4
西
0
0
0
0
5
5
付罐
東
0
0
0
0
10
10
西
0
0
0
0
5
5
罐籠對井架標記間距離
主罐
1410
1380
30
小于120
mm
1210
1155
55
小于或等于200
mm
付罐
1060
1010
50
1005
950
55
測量內(nèi)容及記錄數(shù)據(jù)見下表:單位:mm
測量內(nèi)容
序號
空罐
重罐
捕前
捕后
變化值
標準
捕前
捕后
變化值
標準
楔子露出長度
主罐
東
西
付罐
東
西
彈簧長度
主罐
東
西
付罐
東
西
罐籠對制動繩標記間距離
主罐
東
小于100
mm
小于100
mm
西
付罐
東
西
制動繩直徑
主罐
東
西
付罐
東
西
緩沖繩從緩沖器抽出長度
主罐
東
西
付罐
東
西
罐籠對井架標記間距離
主罐
小于120
mm
小于或等于200
mm
付罐
第8篇 付井防墜器脫鉤試驗安全措施
一、時間:2013年 月 日12:30~15:30
二、施工負責人:
三、參加人員:機電科6人
四、地點:付井口
五、試驗步驟及過程:
1、先對西罐籠進行試驗,打開過卷開關。
2、提高罐籠至上口一米左右,用兩根11#大于8米長的工字鋼、5cm厚的木板、鋸沫袋將井上口封好。
3、下放罐籠進行不脫鉤試驗兩次,檢查捕捉器動作正常后開始進行脫鉤試驗。
4、打開罐籠連接裝置,掛好脫鉤器,重新將罐籠提升至一米左右,做好記號,進行脫鉤試驗。
5、先輕罐籠試驗,后全載重罐籠試驗。
6、將有關數(shù)據(jù)記錄好。
7、東罐籠試驗步驟同上。
六、安全措施:
1.現(xiàn)場作業(yè)人員應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加強自身保安意識,嚴格服從施工負責人的統(tǒng)一指揮,杜絕違章作業(yè)。
2.檢查井筒金屬結構前,應準備好雨衣、安全帶、安全帶應詳細檢查確認無誤后,方可使用。
3.上下罐籠時,要蹬牢、站穩(wěn)、抓住,防止打滑,同時膠殼帽,雨衣等要戴穩(wěn)、穿好防止掉落或掛到其它地方,施工中所用的工具要用布帶或繩子綁系牢固,以防墜落井下。
4.施工前應對絞車司機及井口信號工交待清楚有關注意事項,密切合作,保證順利施工。
5.施工時,井口把勾工要設好警戒,拉好警戒繩,井上下口5米范圍非施工人員不得進入。
6.施工時嚴禁井上下口同時(平行)作業(yè),以防有物品從井上口墜入井筒。
7.信號工、把勾工、絞車司機要堅守崗位,配合工作人員搞好試驗工作,信號聯(lián)系要清晰、可靠、準確。
8.在懸掛脫鉤器前應先做不脫鉤檢查,罐籠防墜器的捕捉機構動作靈敏可靠后方可進行下一步工作。
9.在做脫勾試驗時,使用托罐的工字鋼必須是11#及以上工字鋼,插入和拖出時,工作人員要按住一頭以防工字鋼栽頭,要做到齊心協(xié)力。
10.試驗時,負責人必須及時通知井下口把勾工,設好警戒;上口工作人員要站在安全位置。
11.試驗時,負責記錄的人員必須仔細觀察防墜器的動作情況,并做好有關記錄。
12.施工前后要和調度室聯(lián)系回報。
13.進行此項工作時,安監(jiān)站、生產(chǎn)科要派專人在現(xiàn)場監(jiān)督指揮。
附搪罐材料強度計算。
第9篇 防墜器脫鉤試驗安全措施
一、 概況
防墜器是立井罐籠提升系統(tǒng)中的一種重要安全裝置。 在提升過程中,由于異常原因,提升鋼絲繩斷繩或連接裝置斷裂,它能自動抓住 制動鋼絲繩,使罐籠平穩(wěn)停住,不致于墜入井底,從而保證人員的安 全及避免提升設備損壞。
我礦副立井提升設備為單層單車單繩提升罐籠,型號為: gls1/6/1/1,防墜器在罐籠兩側對稱布置,型號為:bf-111,專用作 制動鋼絲繩,兩根制動繩直徑均為 26 毫米。
根據(jù)《煤礦安全規(guī)程》第 383 條、第 413 條規(guī)定,使用過程中的 立井罐籠防墜器,應每 6 個月進行一次不脫鉤試驗,每年進行一次脫 鉤試驗,為確保脫鉤試驗安全進行,特編制如下安全措施:
二、 試驗組織機構及時間安排時 地 間:副立井 負 責 人:××× 參加人員:×××、×××、×××、×××及當班絞車司機。
三、試驗前準備
1、準備試驗中需用的物件用具、材料等并仔細檢查。
2、準備足夠數(shù)量檢驗合格的安全帶、安全繩、安全帽。
3、試驗前準備兩部對講機并充足電。
4、試驗前對提升系統(tǒng)進行檢查:
(1)檢查絞車及信號,確保絞車工作制動、安全制動靈活、平 穩(wěn)、準確;各電氣元件、接線無異常現(xiàn)象;絞車信號系統(tǒng)完好,聯(lián)絡 信號準確而可靠,鈴聲響亮。
(2)對井架進行檢查,確保井架連接完好,螺絲無松動。
(3)檢查提升鋼絲繩,確保完好、無斷股、斷絲、扭曲現(xiàn)象。
(4)對罐籠進行細致的檢查:檢查罐籠、主體板架連接是否牢 固; 確保罐籠與鋼絲繩的連接組件齊全、無變形、裂縫。
(5)對楔形繩環(huán)進行檢查,確保各處螺栓堅固,承載插銷、調 整螺母等緊固完好。
5、檢查緩沖器及其底座的安裝固定情況。
6、緩沖鋼絲繩進入緩沖器之前,不得有卡繩現(xiàn)象,不應受 到阻礙。
7、對防墜器進行檢查:
(1)檢查防墜器各部件是否完好,連接是否牢固;
(2)檢查抓捕器在罐籠上安裝的正確性,導向套和抓捕器 是否同心。
(3)抓捕器的所有零件是否齊全完整,在各轉動、滑動的 地方是否落有雜物影響動作。
8、當罐籠停在下部水平時,檢查拉緊裝置與罐籠導向套是 否同心及制動繩的固定情況及拉緊程度。
四、脫鉤試驗施工方法及步驟
1、在井口南北方向放置 2 根 6m 長的道軌,放置完好后,在道 軌上均勻布置鋸末袋。
2、試驗工作應在地面井口出車臺處進行,利用井口地坪及井壁 在南北方向放置脫鉤試驗用的工字鋼(i22b)6 根,長度不小于 6m, 平行鋪設在井口上部,間距為 300 ㎜,并在兩端固定牢固,形成承重 金屬框架。
3、鋼梁上鋪以木軌枕、在軌枕上鋪設裝好鋸末或秸稈的編織袋, 必須能夠承受重載罐籠由 1.5m 高度落下時所產(chǎn)生的沖擊力。
4、罐籠應進行兩次脫鉤試驗,一次為空罐試驗,一次為相當于 滿載矸石礦車的重罐籠試驗(在罐籠內(nèi)裝入沙袋)。
5、脫鉤試驗:
①把罐籠停在井口封閉物上, 在提升鋼繩繩夾與主拉桿之間裝上 脫鉤器;
②將罐籠提起 1500mm 左右,在制動繩、緩沖繩和井架上標出記 號,拉動脫鉤器,罐籠便脫鉤下降,防墜器發(fā)生制動作用;
③測量內(nèi)容:至少應包括附表 1 所列的內(nèi)容;
④空罐與重罐試驗時, 罐籠對制動繩的相對下降距離均不得超過 100mm。重罐試驗時緩沖繩應抽出一段長度。罐籠相對井架的下降距 離不得大于 200mm??展廾撱^試驗時,緩沖繩不抽出或抽出長度應 為罐籠對制動繩間相對下降距離的 0.5 倍以下,罐籠相對井架上的標 記下滑距離不大于 120mm;
⑤重新把罐籠與提升繩連接好,慢慢地開動絞車提起罐籠,使抓 捕器從制動繩上脫開,把罐籠放在井口封閉物上,以便下次試驗。
五、 安全技術措施
1、組織相關人員學習本措施,熟悉實驗過程及相關情況。
2、試驗人員要組織到位,明確好每位人員的職責,并由專人統(tǒng) 一指揮(總指揮:機電副礦長)。
3、參加防墜器試驗的人員必須服從統(tǒng)一指揮。安全負責人對全 部工作中的安全負責,在整個工作中有權隨時停止試驗工作,前提是 工作中存有安全隱患。
4、檢查所用的安全用具為完好的。
5、試驗過程中,確保井口附近罐籠內(nèi)及罐籠頂部和天輪處 無雜物,嚴防在試驗過程中發(fā)生物件下墜,砸壞電纜、井筒裝備等。
6、在罐籠或井架上的所有工作人員必須腰系安全帶,腳穿防滑 鞋,頭戴安全帽,安全帶必須完好、可靠,防止發(fā)生人員墜落。
7、參加試驗工作的人員必須做到協(xié)調統(tǒng)一,工作有序,作業(yè)規(guī) 范。
8、試驗期間,總指揮必須派人在井口、井底各通道設置警戒, 非工作人員嚴禁靠近,井底 20 米范圍內(nèi)嚴禁人員通行。
9、登高工作人員必須將攜帶的工具、用具用繩系牢在腰間,以 防用具下落傷人。
10、絞車司機必須持證上崗,精力集中,聽清信號進行操作。
11、試驗結束后,要及時撤除警戒,并通知相關人員。
12、試驗結束后,必須對罐籠、防墜器、導向套的各部位進行一 次全面檢查,檢查內(nèi)容與試驗前檢查內(nèi)容相同恢復原狀,保證提升系 統(tǒng)正常進行。
13、其他未盡事項嚴格按照煤礦《煤礦安全規(guī)程》執(zhí)行。
第10篇 防墜器脫鉤試驗的安全措施
一、 概況
防墜器是立井罐籠提升系統(tǒng)中的一種重要安全裝置。 在提升過程中,由于異常原因,提升鋼絲繩斷繩或連接裝置斷裂,它能自動抓住 制動鋼絲繩,使罐籠平穩(wěn)停住,不致于墜入井底,從而保證人員的安 全及避免提升設備損壞。
我礦副立井提升設備為單層單車單繩提升罐籠,型號為: gls1/6/1/1,防墜器在罐籠兩側對稱布置,型號為:bf-111,專用作 制動鋼絲繩,兩根制動繩直徑均為 26 毫米。
根據(jù)《煤礦安全規(guī)程》第 383 條、第 413 條規(guī)定,使用過程中的 立井罐籠防墜器,應每 6 個月進行一次不脫鉤試驗,每年進行一次脫 鉤試驗,為確保脫鉤試驗安全進行,特編制如下安全措施:
二、 試驗組織機構及時間安排時 地 間: 副立井 負 責 人:××× 參加人員:×××、×××、×××、×××及當班絞車司機。
三、試驗前準備
1、準備試驗中需用的物件用具、材料等并仔細檢查。
2、準備足夠數(shù)量檢驗合格的安全帶、安全繩、安全帽。
3、試驗前準備兩部對講機并充足電。
4、試驗前對提升系統(tǒng)進行檢查:
(1)檢查絞車及信號,確保絞車工作制動、安全制動靈活、平 穩(wěn)、準確;各電氣元件、接線無異常現(xiàn)象;絞車信號系統(tǒng)完好,聯(lián)絡 信號準確而可靠,鈴聲響亮。
(2)對井架進行檢查,確保井架連接完好,螺絲無松動。
(3)檢查提升鋼絲繩,確保完好、無斷股、斷絲、扭曲現(xiàn)象。
(4)對罐籠進行細致的檢查:檢查罐籠、主體板架連接是否牢 固; 確保罐籠與鋼絲繩的連接組件齊全、無變形、裂縫。
(5)對楔形繩環(huán)進行檢查,確保各處螺栓堅固,承載插銷、調 整螺母等緊固完好。
5、檢查緩沖器及其底座的安裝固定情況。
6、緩沖鋼絲繩進入緩沖器之前,不得有卡繩現(xiàn)象,不應受 到阻礙。
7、對防墜器進行檢查:
(1)檢查防墜器各部件是否完好,連接是否牢固;
(2)檢查抓捕器在罐籠上安裝的正確性,導向套和抓捕器 是否同心。
(3)抓捕器的所有零件是否齊全完整,在各轉動、滑動的 地方是否落有雜物影響動作。
8、當罐籠停在下部水平時,檢查拉緊裝置與罐籠導向套是 否同心及制動繩的固定情況及拉緊程度。
四、脫鉤試驗施工方法及步驟
1、在井口南北方向放置 2 根 6m 長的道軌,放置完好后,在道 軌上均勻布置鋸末袋。
2、試驗工作應在地面井口出車臺處進行,利用井口地坪及井壁 在南北方向放置脫鉤試驗用的工字鋼(i22b)6 根,長度不小于 6m, 平行鋪設在井口上部,間距為 300 ㎜,并在兩端固定牢固,形成承重 金屬框架。
3、鋼梁上鋪以木軌枕、在軌枕上鋪設裝好鋸末或秸稈的編織袋, 必須能夠承受重載罐籠由 1.5m 高度落下時所產(chǎn)生的沖擊力。
4、罐籠應進行兩次脫鉤試驗,一次為空罐試驗,一次為相當于 滿載矸石礦車的重罐籠試驗(在罐籠內(nèi)裝入沙袋)。
5、脫鉤試驗:
①把罐籠停在井口封閉物上, 在提升鋼繩繩夾與主拉桿之間裝上 脫鉤器;
②將罐籠提起 1500mm 左右,在制動繩、緩沖繩和井架上標出記 號,拉動脫鉤器,罐籠便脫鉤下降,防墜器發(fā)生制動作用;
③測量內(nèi)容:至少應包括附表 1 所列的內(nèi)容;
④空罐與重罐試驗時, 罐籠對制動繩的相對下降距離均不得超過 100mm。重罐試驗時緩沖繩應抽出一段長度。罐籠相對井架的下降距 離不得大于 200mm。空罐脫鉤試驗時,緩沖繩不抽出或抽出長度應 為罐籠對制動繩間相對下降距離的 0.5 倍以下,罐籠相對井架上的標 記下滑距離不大于 120mm;
⑤重新把罐籠與提升繩連接好,慢慢地開動絞車提起罐籠,使抓 捕器從制動繩上脫開,把罐籠放在井口封閉物上,以便下次試驗。
五、 安全技術措施
1、組織相關人員學習本措施,熟悉實驗過程及相關情況。
2、試驗人員要組織到位,明確好每位人員的職責,并由專人統(tǒng) 一指揮(總指揮:機電副礦長)。
3、參加防墜器試驗的人員必須服從統(tǒng)一指揮。安全負責人對全 部工作中的安全負責,在整個工作中有權隨時停止試驗工作,前提是 工作中存有安全隱患。
4、檢查所用的安全用具為完好的。
5、試驗過程中,確保井口附近罐籠內(nèi)及罐籠頂部和天輪處 無雜物,嚴防在試驗過程中發(fā)生物件下墜,砸壞電纜、井筒裝備等。
6、在罐籠或井架上的所有工作人員必須腰系安全帶,腳穿防滑 鞋,頭戴安全帽,安全帶必須完好、可靠,防止發(fā)生人員墜落。
7、參加試驗工作的人員必須做到協(xié)調統(tǒng)一,工作有序,作業(yè)規(guī) 范。
8、試驗期間,總指揮必須派人在井口、井底各通道設置警戒, 非工作人員嚴禁靠近,井底 20 米范圍內(nèi)嚴禁人員通行。
9、登高工作人員必須將攜帶的工具、用具用繩系牢在腰間,以 防用具下落傷人。
10、絞車司機必須持證上崗,精力集中,聽清信號進行操作。
11、試驗結束后,要及時撤除警戒,并通知相關人員。
12、試驗結束后,必須對罐籠、防墜器、導向套的各部位進行一 次全面檢查,檢查內(nèi)容與試驗前檢查內(nèi)容相同恢復原狀,保證提升系 統(tǒng)正常進行。
13、其他未盡事項嚴格按照煤礦《煤礦安全規(guī)程》執(zhí)行。
第11篇 防墜器不脫鉤試驗 安全措施
我礦主井使用的罐籠型號:gls1-1,防墜器型號:bf-111防墜器。根據(jù)《煤礦安全規(guī)程》第413條相關規(guī)定:對使用中的立井罐籠防墜器,應每6個月進行1次不脫鉤試驗,合格后方可以使用,并要求防墜器的各個連接和傳動部分必須經(jīng)常處于靈活狀態(tài),動作靈敏可靠。根據(jù)我礦安全生產(chǎn)的需要,定于2022年7月30日在主井做罐籠防墜器不脫鉤試驗。
一、防墜器技術特征
1、最大計算制動力:122kn。
2、最大終端載荷:53kn。
3、緩沖鋼絲繩:43mm。
4、制動鋼絲繩直徑:24.5mm。
5、兩條制動繩中心距:1116mm。
6、彈簧最大工作負荷:3.14kn。
7、楔子最大行程:130mm。
二、試驗前準備工作及注意事項
1、試驗工作應在地面井口出車處進行,井口上需架設堅固可靠的鋼梁,并在其上鋪設枕木;
2、檢查緩沖器及其底座的安裝固定情況;
3、緩沖鋼絲繩進入緩沖器之前,不得有卡繩現(xiàn)象,不應受到阻礙;
4、檢查抓捕器在罐籠上安裝的正確性,導向套和抓捕器是否同心;
5、檢查抓捕器的所有零部件是否齊全完整,在各轉動滑動的地方是否落有雜物影響動作;
6、當罐籠停在下部水平時,檢查拉緊裝置與罐籠導向套是否同心及制動繩的固定情況及拉緊程度;
5、登高人員必須系好安全帶,工具用繩子系好,系好在手腕上,以防落下傷人;
6、現(xiàn)場負責人要把當班的工作任務及安全事項交待清楚,工作落實到人,做到每人都明確自己的職責;
7、參加此項工作的人員在工作前不準喝酒,必須精神集中,否則不得參加此項工作。
三、檢查性試驗
將罐籠停放在上井口罐籠封閉物上,放松提升鋼絲繩,在拉簧拉力的作用下抓捕器的楔子緊靠在制動繩上,測量楔子的露出長度和拉簧長度,彈簧的行程不得超過最大行程的三分之二,然后拉緊提升繩,提起罐籠,再測量彈簧長度及楔子露出長度。
檢查楔子露出長度是否符合±5.0mm的要求,彈簧長度是否符合設計中工作拉力的要求。
檢查性試驗用空載罐籠或重載罐籠均可,每罐籠的檢查性試驗不應少于三次,各部位機構動作靈活可靠后再作下一步的試驗。
四、靜負荷試驗
將重罐籠停在井口罐座或封閉物上,放松提升鋼絲繩,抽出兩個叉桿和板之間的銷子,這時,抓捕器的楔子在彈簧作用下壓在制動繩上。將罐籠上提400mm—1000mm,已被接通的抓捕器在制動繩上滑動,停罐后,在制動繩和緩沖繩上作出標記,再放松提升繩,這時抓捕器沿制動繩下滑一段距離后停住。罐籠沿制動繩下滑的距離不得超過40mm,緩沖器繩不得有抽出現(xiàn)象。每臺罐籠要用載有矸石礦車的重罐進行兩次靜負荷試驗,每次抓捕不應在同一地點。
五、試驗后的恢復工作及試驗數(shù)據(jù)
1、全部試驗工作結束后,必須對罐籠及防墜器的各個部位進行一次全面檢查,檢查其內(nèi)容是否與試驗前相同,若相同,則可以投入使用,若不同,待查明原因修復后方可投入正常使用。
2、在緩沖繩上作標記,以便在以后使用中檢查是否有抽出現(xiàn)象。調整好位置的緩沖器的螺桿應打好封簽,最后將緩沖器外罩蓋好。
3、重新拉緊制動繩。
4、試驗內(nèi)容的測量值見附表。
第12篇 付井防墜器脫鉤試驗 安全措施
一、時間:2022年 月 日12:30~15:30
二、施工負責人:
三、參加人員:機電科6人
四、地點:付井口
五、試驗步驟及過程:
1、先對西罐籠進行試驗,打開過卷開關。
2、提高罐籠至上口一米左右,用兩根11#大于8米長的工字鋼、5cm厚的木板、鋸沫袋將井上口封好。
3、下放罐籠進行不脫鉤試驗兩次,檢查捕捉器動作正常后開始進行脫鉤試驗。
4、打開罐籠連接裝置,掛好脫鉤器,重新將罐籠提升至一米左右,做好記號,進行脫鉤試驗。
5、先輕罐籠試驗,后全載重罐籠試驗。
6、將有關數(shù)據(jù)記錄好。
7、東罐籠試驗步驟同上。
六、安全措施:
1.現(xiàn)場作業(yè)人員應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加強自身保安意識,嚴格服從施工負責人的統(tǒng)一指揮,杜絕違章作業(yè)。
2.檢查井筒金屬結構前,應準備好雨衣、安全帶、安全帶應詳細檢查確認無誤后,方可使用。
3.上下罐籠時,要蹬牢、站穩(wěn)、抓住,防止打滑,同時膠殼帽,雨衣等要戴穩(wěn)、穿好防止掉落或掛到其它地方,施工中所用的工具要用布帶或繩子綁系牢固,以防墜落井下。
4.施工前應對絞車司機及井口信號工交待清楚有關注意事項,密切合作,保證順利施工。
5.施工時,井口把勾工要設好警戒,拉好警戒繩,井上下口5米范圍非施工人員不得進入。
6.施工時嚴禁井上下口同時(平行)作業(yè),以防有物品從井上口墜入井筒。
7.信號工、把勾工、絞車司機要堅守崗位,配合工作人員搞好試驗工作,信號聯(lián)系要清晰、可靠、準確。
8.在懸掛脫鉤器前應先做不脫鉤檢查,罐籠防墜器的捕捉機構動作靈敏可靠后方可進行下一步工作。
9.在做脫勾試驗時,使用托罐的工字鋼必須是11#及以上工字鋼,插入和拖出時,工作人員要按住一頭以防工字鋼栽頭,要做到齊心協(xié)力。
10.試驗時,負責人必須及時通知井下口把勾工,設好警戒;上口工作人員要站在安全位置。
11.試驗時,負責記錄的人員必須仔細觀察防墜器的動作情況,并做好有關記錄。
12.施工前后要和調度室聯(lián)系回報。
13.進行此項工作時,安監(jiān)站、生產(chǎn)科要派專人在現(xiàn)場監(jiān)督指揮。
附搪罐材料強度計算。
第13篇 _罐籠防墜器試驗安全措施
為了保證礦井的安全生產(chǎn),防止事故的發(fā)生,根據(jù)元安監(jiān)管文件精神及《煤礦安全規(guī)程》第413條有關規(guī)定,定于2022年2月15日對我礦一號井罐籠防墜器進行靜負荷及重負荷脫鉤試驗,為了保證此次試驗安全順利進行,特制定以下安全措施:
1,成立試驗安全領導小組;
組長:姜海利
副組長:徐振全姜余劉杰
現(xiàn)場指揮:王海龍
2,試驗開始前,由機械、電氣檢修人員負責對絞車的機械裝置、潤滑系統(tǒng)、制動系統(tǒng)、電控系統(tǒng)進行全面檢查,確認各系統(tǒng)運行正常后,方可進行試驗。
3,試驗開始前,由罐籠維護人員負責對罐籠的各部分進行全面檢查,對脫鉤器、防墜器進行重點檢查,確認無誤后,方可進行試驗。
4,脫鉤試驗前,必須先做松繩試驗,檢查防墜器各部動作是否靈活可靠,確認無誤后,方可進行試驗。
5,試驗開始前,對井上、下通訊系統(tǒng),信號系統(tǒng)進行檢查,保證系統(tǒng)暢通。
6,脫鉤試驗前,先向井下派出警戒人員,警戒人員在中央變電所硐室轉彎處,分別拉繩警戒,禁止人員進入,沒有接到試驗完畢命令不得擅自撤離。
7,脫鉤試驗前,解除深度指示器及井架上的過卷開關,將罐籠提升,用5根8米長11#礦用工字鋼將井口棚上,上放舊輪胎做緩沖物。
8,全部試驗過程由現(xiàn)場指揮一人指揮,其他人員不得發(fā)號施令。
9,對脫鉤試驗的各項數(shù)據(jù)必須詳細記錄,整理存檔。
10,試驗完畢后,清理井口上的各種物料,恢復過卷開關,撤出井下警戒,罐籠空運一次,確認一切正常后,方可進行正常工作。
赤峰建昌營煤業(yè)有限責任公司
2022年 2月15日
第14篇 副立井罐籠防墜器試驗方案及安全措施
ⅰ副立井罐籠防墜試驗方案
依據(jù)《煤礦安全規(guī)程》規(guī)定,我礦副立井罐籠防墜器已到試驗期,經(jīng)領導研究定于2013年10月?8 日和 9?日進行防墜試驗。為了安全可靠達到試驗目的,成立以下防墜試驗組織機構、試驗方案和安全措施。
一.試驗項目:副立井罐籠防墜器試驗
二.試驗時間:2013年10月8日、9日每日09:30——13:00
試驗地點;副立井井口
三.防墜試驗組織機構:
試驗總負責人:楊永福侯民泉
現(xiàn)場負責人:胡瑞清
技術負責人:王竹苗
安全負責人:徐培毅
參加試驗人員:罐道維修組、絞維組
四.試驗前準備:
1.試驗所需材料及配件
試驗所需材料:i200mm工字梁6根、大方梁2根、方道木8根、吊環(huán)連接器一件、裝滿木屑的麻袋8袋、氧氣、乙炔各一瓶、滅火器2臺。
負責人:薛孝平
落實人:胡瑞清
試驗所需配件:φ26吊環(huán)5件
落實人:王竹苗
試驗所需工具:12寸扳手、大錘、撬棍、棕繩
負責人:薛孝平
落實人:胡瑞清
2.試驗前的檢查工作:
檢查緩沖器及其底座的安裝固定情況;緩沖鋼絲繩進入緩沖器之前不得有卡繩現(xiàn)象,不應受到阻礙;檢查抓捕器在罐籠上安裝的正確性,導向套和抓捕器是否同心;抓捕器的所有零件是否齊全完整,各轉動滑動的零件是否動作靈活,當罐籠停在下部水平時,檢查拉緊裝置與罐籠導向套是否同心及制動繩的固定情況及拉緊程度。緩沖器制動位置的調整應以螺旋標定為準,緩沖器的總阻力應為兩倍煤罐的重量,每臺罐籠裝有兩臺緩沖器,每臺緩沖器的阻力應與裝有煤車罐籠的重量相等。
準備好試驗所需材料、配件、工具應提前備在試驗現(xiàn)場。
五.主罐防墜試驗方案
a?檢查性試驗:將罐籠停放在上井口罐座上,放松提升鋼絲繩,在拉簧拉力的作用下,抓捕器的楔子緊靠在制動繩上,此時測量楔子的露出長度與拉簧長度,彈簧的行程不得超過其最大行程的三分之二。然后拉緊提升鋼絲繩提起罐籠,再測量彈簧長度及楔子露出長度。
b?靜負荷試驗
將重載罐籠停在井口罐座上,放松提升鋼絲繩,抽出兩個叉桿和連板之間的銷子,這時,抓捕器的楔子在彈簧作用下壓在制動繩上。將罐籠上提400~1000mm,被接通的抓捕器在制動繩上滑動,停罐后,在制動繩和緩沖繩上作出標記,再放松提升繩,這時抓捕器沿制動繩下滑一段距離后停住。罐籠沿制動繩下滑的距離不得超40mm,緩沖繩不得有抽出現(xiàn)象。每臺罐籠要用載矸礦車荷重的重罐進行兩次靜負荷試驗,每次抓捕不應在同一地點試驗畢,裝好兩個連桿和連板之間銷子。
c?防墜器脫鉤試驗
1.每只罐籠應進行兩次脫鉤試驗:一次為空罐,一次為重罐。
2.與車房聯(lián)系拆除車房內(nèi)提升容器過卷保護。
3.將罐籠提起,在井口鋪設兩根木梁、六根工字梁、八根道木,最后鋪上裝滿木屑的麻袋。
4.將罐籠停在井口封閉物上,放松提升鋼絲繩,用銷軸將吊環(huán)、吊環(huán)連接器、主拉桿、罐籠連接緊固。
5.將罐籠提到井口封閉物上1.5m處,用棕繩一端將楔形連接裝置綁住,另一端固定在井架上,防止連接環(huán)割斷吊環(huán)往上反彈。在左右側制動繩靠近罐耳處作記號(綁工程線),測量罐籠與井架標記間距離(即:罐籠底與工字梁間距離高度),測量東西兩側楔子露出長度,彈簧長度,制動繩直徑,記錄入表。
6.將連接吊環(huán)用氧氣割斷,罐籠下墜,防墜器發(fā)生作用,應能平穩(wěn)地制動住下墜的罐籠。
7.測量內(nèi)容記錄入表。
8.罐籠對制動繩的相對下降距離均不得超過100mm。重罐試驗時,緩沖繩應抽出一段長度,罐籠對井架下降距離不得大于200mm,空罐脫鉤試驗時,緩沖繩不抽出或抽出長度應為罐籠對制動繩間相對下降距離的0.5倍以下??展拊囼灂r,罐籠對井架距離不大于120mm。
9.取掉割斷的吊環(huán)將主拉桿與罐籠連接好,提起罐籠,取出封閉井口的鋼梁等物,將罐籠停在罐座上,將重車推入罐籠進行重罐防墜試驗。
10.將重罐提起,在井口重新鋪設木梁、工字梁、道木、麻袋,放下罐籠用銷軸將吊環(huán)與主拉桿和罐籠連接好。
11.將罐籠提起,在左右制動繩上、緩沖繩、井架上重新作好標記,測量罐籠與井架標記間距離(即:罐籠底與工字梁間距離高度),測量東西兩側楔子露出長度,彈簧長度,制動繩直徑,記錄入表。
12.將吊環(huán)割斷后,測量數(shù)據(jù)記錄入表。
13.撤除井上封閉物及綁在井架上的棕繩,將割斷的吊環(huán)拆除,重新將罐籠與主拉桿連接好。
14.放下罐籠,將先前拆下的楔形木罐耳安裝好,恢復車房的過卷保護,提起罐籠支上罐座,推出重車。
15.提起罐籠撤掉罐座,與車房聯(lián)系好,空罐提升2—3次方可載人載物。
六.付罐防墜器試驗方案與主罐試驗方案相同。
七.試驗后的恢復工作。
1.全部試驗工作結束后,必須對罐籠及防墜器的各個部分進行一次全面檢查,檢查內(nèi)容與試驗前相同。
2.在緩沖繩上作好標記以便在以后使用中檢查是否有抽出現(xiàn)象,調整好位置的緩沖器的螺桿應打好鉛封,最后將緩沖器外罩蓋好。
3.重新拉緊制動繩,對防墜器進行涂油。
八.試驗測量數(shù)據(jù)記錄表
序號 | 測量內(nèi)容 | 空罐 | 重罐 | |||||||
捕前 | 捕后 | 變化值 | 標準 | 捕前 | 捕后 | 變化值 | 標準 | |||
主罐 | 1 | 楔子露出長度 | 5mm | 5mm | ||||||
付罐 | ||||||||||
主罐 | 2 | 彈簧長度 | ||||||||
付罐 | ||||||||||
主罐 | 3 | 楔子與制動繩標記間距離 | ||||||||
付罐 | ||||||||||
主罐 | 4 | 罐籠對制動繩標記間距離 | <100 mm | <100 mm | ||||||
付罐 | ||||||||||
主罐 | 5 | 制動繩直徑 | ||||||||
付罐 | ||||||||||
主罐 | 6 | 緩沖繩與井架標記間距離 | <50 mm | <50 mm | ||||||
付罐 | ||||||||||
主罐 | 7 | 罐籠對井架標記間距離 | <120 mm | ≤ 200mm | ||||||
付罐 |
注:制動繩直徑在抓捕器的上側測量
上一頁12下一頁ⅱ付井罐籠防墜試驗安全措施
1.所有參加人員必須服從命令、聽從指揮,按照試驗安排時間,提前1小時到達現(xiàn)場,并由技術負責人詳細安排施工方法和質量標準,貫徹安全措施,并在安全措施上簽字。
2.參加試驗人員只能將預先經(jīng)試驗合格的工具、材料、設備帶入現(xiàn)場使用。
3.全體試驗人員在工作期間要嚴格執(zhí)行《煤礦安全規(guī)程》安全措施和操作規(guī)程,嚴禁“三違”現(xiàn)象發(fā)生。
4.進入的所有人員必須身穿工作服,頭帶安全帽,高空作業(yè)人員必須佩戴安全帶。
5.開罐時要有專人聯(lián)系信號,專人指揮,專人監(jiān)視,絞車司機要在崗位隨時待命,未經(jīng)負責人同意,任何人不準開車。
6.高空作業(yè)人員要系好安全帶,攜帶好自己的工具,以免墜入井筒傷人傷物。
7.井上、井下不能同時作業(yè)。
8.封閉井口時,要用大繩系好封閉物件,工作人員要系牢保險帶,要步調一致,防止碰手碰腳。
9.電氧焊作業(yè)時必須嚴格遵守《煤礦安全規(guī)程》的規(guī)定,并備兩個滅火器。
10.井口和井底近井筒3米以內(nèi)嚴禁閑雜人員靠近。
11.工作期間嚴禁戲鬧,干與工作無關的事。
12.試驗完畢后,要緊固緩沖器,抓捕器螺絲,并在緩沖繩上作好標記,隨時觀察緩沖繩是否有抽出現(xiàn)象。
13.離開工作現(xiàn)場要清點物品及工具,清理干凈現(xiàn)場,嚴禁將工具和雜物棄于井架上。
14.檢修完畢后,要與車房聯(lián)系,將過卷保護復位后,要空罐試驗2~3罐,確認無誤后,方可載人載物。
測量內(nèi)容及記錄數(shù)據(jù)見下表:單位:mm
測量內(nèi)容 | 序號 | 空罐 | 重罐 | |||||||
捕前 | 捕后 | 變化值 | 標準 | 捕前 | 捕后 | 變化值 | 標準 | |||
楔子露出長度 | 主罐 | 東 | 220 | 148 | 72 | 220 | 140 | 80 | ||
西 | 210 | 130 | 80 | 210 | 120 | 90 | ||||
付罐 | 東 | 220 | 143 | 77 | 220 | 140 | 80 | |||
西 | 255 | 145 | 90 | 210 | 135 | 75 | ||||
彈簧長度 | 主罐 | 東 | 395 | 345 | 50 | 392 | 360 | 32 | ||
西 | 390 | 346 | 44 | 400 | 360 | 40 | ||||
付罐 | 東 | 400 | 365 | 35 | 410 | 360 | 50 | |||
西 | 400 | 365 | 35 | 420 | 360 | 60 | ||||
罐籠對制動繩標記間距離 | 主罐 | 東 | 0 | 35 | 35 | 小于100 mm | 0 | 40 | 40 | 小于100 mm |
西 | 0 | 35 | 35 | 0 | 40 | 40 | ||||
付罐 | 東 | 0 | 42 | 42 | 0 | 45 | 45 | |||
西 | 0 | 43 | 43 | 0 | 40 | 40 | ||||
制動繩直徑 | 主罐 | 東 | 40.03 | 40.03 | 0 | 40.03 | 40.03 | 0 | ||
西 | 40.02 | 40.02 | 0 | 40.02 | 40.02 | 0 | ||||
付罐 | 東 | 39.84 | 39.84 | 0 | 39.84 | 39.84 | 0 | |||
西 | 39.85 | 39.85 | 0 | 39.85 | 39.85 | 0 | ||||
緩沖繩從緩沖器抽出長度 | 主罐 | 東 | 0 | 0 | 0 | 0 | 4 | 4 | ||
西 | 0 | 0 | 0 | 0 | 5 | 5 | ||||
付罐 | 東 | 0 | 0 | 0 | 0 | 10 | 10 | |||
西 | 0 | 0 | 0 | 0 | 5 | 5 | ||||
罐籠對井架標記間距離 | 主罐 | 1410 | 1380 | 30 | 小于120 mm | 1210 | 1155 | 55 | 小于或等于200 mm | |
付罐 | 1060 | 1010 | 50 | 1005 | 950 | 55 |
測量內(nèi)容 | 序號 | 空罐 | 重罐 | |||||||
捕前 | 捕后 | 變化值 | 標準 | 捕前 | 捕后 | 變化值 | 標準 | |||
楔子露出長度 | 主罐 | 東 | ||||||||
西 | ||||||||||
付罐 | 東 | |||||||||
西 | ||||||||||
彈簧長度 | 主罐 | 東 | ||||||||
西 | ||||||||||
付罐 | 東 | |||||||||
西 | ||||||||||
罐籠對制動繩標記間距離 | 主罐 | 東 | 小于100 mm | 小于100 mm | ||||||
西 | ||||||||||
付罐 | 東 | |||||||||
西 | ||||||||||
制動繩直徑 | 主罐 | 東 | ||||||||
西 | ||||||||||
付罐 | 東 | |||||||||
西 | ||||||||||
緩沖繩從緩沖器抽出長度 | 主罐 | 東 | ||||||||
西 | ||||||||||
付罐 | 東 | |||||||||
西 | ||||||||||
罐籠對井架標記間距離 | 主罐 | 小于120 mm | 小于或等于200 mm | |||||||
付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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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篇 防墜器試驗安全措施
1、施工前由施工負責人共同召開全體施工人員會議,貫徹本措施,使施工人員明確施工任務、方法及注意事項。
2、所有在井口及罐籠頂人員必須佩帶合格的安全帽及保險帶,保險帶必須生根可靠。
3、所有施工人員必須服從施工負責人統(tǒng)一指揮,施工前嚴禁喝酒。
4、施工前,必須認真準備好施工所需的各種工具、材料等。
5、施工前,通知井上、井下信號工,設置警戒,施工期間井口10m范圍內(nèi)嚴禁人員施工、滯留或穿越罐籠。
6、施工前必須與井口信號工、絞車司機認真聯(lián)系。
7、施工中專人負責傳遞信號,其他人不得擅自向信號工發(fā)出開、停車信號。信號傳遞要及時,信號工精力要集中。
8、棚罐籠時,必須用四根四寸鋼管棚住罐籠,且必須由可靠的連鎖裝置。
9、正司機操作,副司機監(jiān)護。絞車速度不得大于0.3m/s。
10、試驗結束后,經(jīng)施工安全負責人仔細檢查,確認無誤后,方可拆除棚罐籠用的鋼管。
11、試運行一個循環(huán)后,確認無問題后,方可正式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