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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小學校內安全管理規(guī)定(5)
小學校內安全管理規(guī)定(五)
一、嚴格執(zhí)行市鎮(zhèn)教育主管部門關于學校安全的規(guī)定,牢固樹立安全防范意識和安全責任意識,實行分工負責的安全管理責任制。
二、正常上課期間,學生進校后不能隨便走出校門,確有需要應由班主任或授課教師同意并告知門衛(wèi);正常上課時間之外和假期,學生一般不能進入校園,教師組織活動需先征得家長的同意,由家長負責接送孩子到校并負責校外時間段的安全。組織活動的教師承擔學生參與該活動時在校內外的安全責任。
三、學生在校內任何地方、任何時間都不能追逐、打鬧、喧嘩,不能敲擊物品;有秩序上下樓梯,不要擁擠、追趕;不要帶危險品進入校園。
四、學生身體不舒服應及時報告老師;因身體原因不能參加有關集體活動的,應主動向老師請假。
五、學生不要在樓房墻邊玩耍,當心窗戶玻璃或懸掛物品落下傷人。教室電風扇任何時候都不要開到最高檔速,以防風扇掉下;學生清潔教室、擦黑板等不要站到課桌椅上,防止摔傷;不要亂動教室電路,防止觸電。
六、除上級領導和教師邀請的家長外,其他進校辦事的人員需經請示同意,否則門衛(wèi)不能隨便放入校內。任何人都不能以任何理由將收破爛者領進校內和宿舍區(qū),否則需承擔校內偷竊事件的連帶責任。外來貨車一般不能進入校園,特殊情況進入后出門時需主動接受學校門衛(wèi)的檢查。
七、教室、功能室和辦公室等,每天必須鎖好防盜鎖和報警器,并確認報警器能正常工作。如有遺失鑰匙的需及時主動匯報,否則需負偷盜事件的主要責任;教師要保管好自己所負責的各類公共財產及私人物品,對因不慎而造成的損失,由當事人或責任人負責。
八、各部門和相關責任人,應經常檢查自己分管領域的不安全因素,發(fā)現問題及時向學校領導匯報,以便妥善解決。
九、校內住宿教職工要做好個人及財產安全防范工作,外來客人要在門衛(wèi)處辦理登記手續(xù),一般情況不得留宿客人,特殊情況需留宿的應向學校分管領導請示批準。
十、教師辦公室晚上使用一般不超過10:30,假期使用需經學校領導批準,并由使用者承擔安全責任。外來客人一般不能進入教學樓和綜合教學樓內的各場室和教師辦公室。
第2篇 小學校內安全管理規(guī)定怎么寫
小學校內安全管理規(guī)定
(五)
一、嚴格執(zhí)行市鎮(zhèn)教育主管部門關于學校安全的規(guī)定,牢固樹立安全防范意識和安全責任意識,實行分工負責的安全管理責任制。
二、正常上課期間,學生進校后不能隨便走出校門,確有需要應由班主任或授課教師同意并告知門衛(wèi);
正常上課時間之外和假期,學生一般不能進入校園,教師組織活動需先征得家長的同意,由家長負責接送孩子到校并負責校外時間段的安全。
組織活動的教師承擔學生參與該活動時在校內外的安全責任。
三、學生在校內任何地方、任何時間都不能追逐、打鬧、喧嘩,不能敲擊物品;
有秩序上下樓梯,不要擁擠、追趕;
不要帶危險品進入校園。
四、學生身體不舒服應及時報告老師;
因身體原因不能參加有關集體活動的,應主動向老師請假。
五、學生不要在樓房墻邊玩耍,當心窗戶玻璃或懸掛物品落下傷人。
教室電風扇任何時候都不要開到最高檔速,以防風扇掉下;
學生清潔教室、擦黑板等不要站到課桌椅上,防止摔傷;
不要亂動教室電路,防止觸電。
六、除上級領導和教師邀請的家長外,其他進校辦事的人員需經請示同意,否則門衛(wèi)不能隨便放入校內。
任何人都不能以任何理由將收破爛者領進校內和宿舍區(qū),否則需承擔校內偷竊事件的連帶責任。
外來貨車一般不能進入校園,特殊情況進入后出門時需主動接受學校門衛(wèi)的檢查。
七、教室、功能室和辦公室等,每天必須鎖好防盜鎖和報警器,并確認報警器能正常工作。
如有遺失鑰匙的需及時主動匯報,否則需負偷盜事件的主要責任;
教師要保管好自己所負責的各類公共財產及私人物品,對因不慎而造成的損失,由當事人或責任人負責。
八、各部門和相關責任人,應經常檢查自己分管領域的不安全因素,發(fā)現問題及時向學校領導匯報,以便妥善解決。
九、校內住宿教職工要做好個人及財產安全防范工作,外來客人要在門衛(wèi)處辦理登記手續(xù),一般情況不得留宿客人,特殊情況需留宿的應向學校分管領導請示批準。
十、教師辦公室晚上使用一般不超過10:30,假期使用需經學校領導批準,并由使用者承擔安全責任。
外來客人一般不能進入教學樓和綜合教學樓內的各場室和教師辦公室。
第3篇 中小學校幼兒園食堂飲用水衛(wèi)生安全管理工作細則
中小學校(幼兒園)食堂(飲用水)衛(wèi)生安全管理工作細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目的與依據:為進一步促進中小學(幼兒園)食堂(飲用水)安全衛(wèi)生管理,規(guī)范學生食堂的成本核算,深化放心食堂創(chuàng)建工作的內涵,不斷提高學校自身管理水平,有效預防學校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事故的發(fā)生,保障師生員工身體健康,確保學校的安全穩(wěn)定,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適用范圍:本行政區(qū)域內公民辦中小學、幼兒園的食堂與飲用水管理。
第三條 工作方針與工作機制:中小學、幼兒園食堂(以下簡稱食堂)與飲用水衛(wèi)生管理必須堅持“預防為主、常抓不懈”的工作方針,實行衛(wèi)生部門監(jiān)督指導、教育行政部門管理督查、學校具體實施的工作運行機制。
第二章 食堂建筑、設備與環(huán)境衛(wèi)生
第四條 食堂建筑:
一、食堂的新建、改建、擴建工程的選址和設計要符合衛(wèi)生要求,其設計審查和工程驗收必須有衛(wèi)生部門參加。
二、食堂應距離糞坑、污水池、垃圾場(站)、旱廁等污染源及有毒有害場所25米以上,或將有害場所遷移與消除。
三、食堂的建筑結構、設施設備布局應當合理,有相對獨立的食品原料貯存間、食品加工操作間、食品出售場所及用餐場所。
四、食堂的建筑面積應按就餐學生每生不少于1.5平米的標準建設,餐廳與操作間及輔助用房面積比不低于1:0.4。
五、食品加工操作間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一)最小使用面積不小于8平方米,食品操作加工有根據功能劃分(含:粗加工、切配、燒煮烹、消毒等)的相對獨立的食品加工操作區(qū)域,設施設備布局合理。
(二)墻面采用淺色、防水、防潮、無毒的材料覆涂,地面以上貼有1.5米以上的瓷磚或用其他防水、防潮、無毒、可清洗材料制成的墻裙。
(三)地面應由防水、防滑、無毒、易清洗的材料建造,地面應保持一定的排水坡度,并有良好的排水系統(tǒng),排水溝出口和排氣口應有網眼孔徑小于6mm的金屬隔柵或網罩,以防鼠類侵入。
(四)配備有足夠的照明、通風、排煙裝置和有效的防蠅、防塵、防鼠的設施。食堂與外界直接相通的門和可開啟的窗戶應設有易拆洗且不生銹的紗網及空氣幕。
(五)要設立符合衛(wèi)生要求的廢棄物或者垃圾的容器,容器要配有蓋子。
(六)食堂內應有耐磨損、易清洗的無毒材料制造或建成的專用洗刷、消毒池等清洗消毒設施設備。
第五條 食堂設備:
一、食堂應當配備能滿足食品加工的必要廚房設備,并做好設備日常保養(yǎng)、保潔與維修工作。壓力等特種設備使用按技術監(jiān)督部門有關規(guī)定辦理,其它食品加工機械應符合相關衛(wèi)生和安全規(guī)定。
二、有足夠的消防器材,并確保消防器材的合格。
三、食堂電器線路要符合安全用電要求,老化線路及時更換。
四、餐廳應根據學生人員配備一定數量的餐桌椅,餐桌椅數量不低于就餐學生人數的1/3。
五、應配備足夠數量的加工、盛裝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專用工具和容器,并貼有明顯標志。
第六條 基礎衛(wèi)生設施與衛(wèi)生要求:
一、食堂應當保持內外環(huán)境整潔。灶面、灶臺、經常洗刷,做到無污跡、無積塵、無食物殘渣、排氣罩不滴油,墻壁、天花板的油漆無脫落、無霉斑,工作結束做好地面、灶臺、操作臺和工用具的清洗、洗刷,保持加工場所清潔。
二、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蒼蠅和其他有害昆蟲及其孳生條件。
三、食品粗加工應該有固定的場所,并配備貨架或放置食物的貨櫥,與配菜間、熟菜間、烹調間等分開,粗加工場所應有三個以上水池,并貼有明顯標識,做到葷素食品分池清洗,洗滌拖把等清潔用品與清洗食品的水池分開,配備專用洗刷設備和用品,數量以能滿足需要為宜。
四、灶前墻壁及灶面應鋪瓷磚,灶臺要有一定坡度的排水溝,保持下水道通暢,灶臺上應有排煙罩,操作臺有條件的可采用不銹鋼臺面,生進、熟出最好做到分臺或架橋式操作臺,下面進生,上面出熟,避免進、出菜在同一臺面。
五、食堂用餐場所要按50個學生一個水龍頭的標準設置足夠的洗手、洗碗設施。
六、加工場所內應設置獨立的更衣場所,大小以員工適用為宜,并設置相應的洗手設施。
第七條 餐具清洗消毒
一、餐具清洗消毒場所應與切、配、烹調場所分開、以免交叉污染;
二、餐具消毒可采用物理消毒和化學消毒兩種。
采用物理消毒的,
采用化學消毒的,必須具備2個以上的水池,并不得與清洗蔬菜、肉類等設施設備混用,提倡設置4個專用水池,分別用于為餐用具初洗、清洗、浸泡消毒和消毒液殘留沖洗,各類水池應以明顯標識標明其用途。
三、餐飲具使用前必須洗凈、消毒,符合國家有關衛(wèi)生標準,未經消毒的餐飲具不得使用,禁止重復使用一次性餐飲具。
四、消毒后的餐飲具必須貯存在餐飲具專用保潔柜內備用。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飲具分開存放,并在餐飲具貯存柜上有明顯標記。餐飲具保潔柜定期清洗、保持潔凈。
五、餐飲具所使用的洗滌、消毒劑必須符合衛(wèi)生標準和要求。洗滌、消毒劑必須有固定的存放場所(櫥柜),并有明顯標記。
第三章 食品采購、貯存、加工與出售
第八條 食品采購
食品采購必須執(zhí)行定點采購制度、索證制度、查驗制度和采購臺帳記錄制度。
一、定點采購:
(一)定點采購經營單位的基本條件。
1、定點采購經營單位必須有有效的衛(wèi)生許可證和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
2、有良好的信譽度和能承擔相應食品供應的能力。
(二) 大宗食品采購經營單位的確定。
1、大宗食品指糧、油、鹽。
2、大宗食品采購定點經營單位由縣級教育行部門招標確定,并報市級教育行政部門學校后勤管理機構備案。
3、市級教育行政部門對縣確定的大宗食品定點采購經營單位實行準入制度與年檢制度,年檢合格的可繼續(xù)確定為定點經營單位或參加下輪供貨經營單位的招標,對年檢不合格的不得參與下輪供貨與招標。
(二)其它食品定點采購經營單位確定的程序。
1、學校根據需求選擇符合條件的經營單位;
2、報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學校后勤管理機構進行考察、審批、備案(附件一);
3、學校與經營單位簽訂保證食品衛(wèi)生安全質量的合同,合同期
限一般為一年,在供貨過程中,經營單位不按合同執(zhí)行應立即終止合同執(zhí)行,合同一式三份,學校、經營單位、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學校后勤管理機構各一份;
(三)定購采購監(jiān)管。市縣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食品采購的監(jiān)管工作,對不能很好履行食品供應的經營單位要指導學校及時做好變更工作。縣級教育行政部門要指導學校做好定點經營單位的選擇,布點要相對集體中,不易過多,以便于管理。對不執(zhí)行定點采購的學校,教育行政部門可做出適當的處理。
(四)建立定點采購經營單位的資料檔案。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學校都應建立定點采購經營單位檔案,資料檔案應包括經營單位的基本情況、有效的衛(wèi)生許可證復印件、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與經營單位簽訂的合同、經營單位供貨不良記錄等相關資料,復印件要加蓋經營單位的紅章。
二、進行采購查驗和采購索證的食品包括:
1、食品及食品原料(如食用油、調味品、米面及其制品等);
2、食用農產品(如蔬菜、水果、豆制品、豬肉、禽肉等);
3、食品添加劑(如亞硝酸鹽、酵母、色素等);
4、省級以上衛(wèi)生行政部門規(guī)定必須索證的其他產品。
三、采購查驗:
食堂采購人員應當到定點經營單位進行采購,并現場查驗產品一般衛(wèi)生狀況和包裝、標識,購買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產品。
1、對所采購的食品進行感官檢驗,保證其質量符合食品衛(wèi)生標準要求;
2、批量采購食品時,按照生產批次查驗符合法定條件的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報告;
3、采購生肉時,查驗確認為定點屠宰企業(yè)屠宰的產品及檢疫檢驗合格證明。采購其他肉類查驗檢疫檢驗合格證明;
4、采購食品添加劑時,查驗該產品獲得省級衛(wèi)生行政部門的食品衛(wèi)生許可;
5、采購定型包裝食品,必須注意有無廠名、廠址、品名、生產日期、保質期、食用(或使用)方法,配方(或主要成份)等標志。
四、采購索證:
1、批量采購食品時,按照生產批次向供貨商索取符合法定條件的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報告復印件并經供貨商簽字、蓋章。非批量采購食品時,索取購物憑證。
2、采購食用農產品、肉類食品時,索取銷售者或市場管理者出具的購物憑證。
3、采購食品添加劑時,索取購物憑證、產品檢驗合格證明。
4、食堂應將與食品索證有關資料按產品品種、進貨時間先后順序進行整理,妥善規(guī)范保管,不得涂改、偽造,其保存期限不少于食品使用完后的一年。
五、采購臺帳記錄:
采購物品必須實行臺賬記錄制度,如實填寫臺帳記錄,臺帳記錄必須載明采購食品名稱、進貨時間、規(guī)格型號、數量、保質期限(應注名起止時間)、生產廠家或產地、和生產商或供應商資質審查是否合格、包裝標識及感官檢查結果是否合格、檢驗檢疫合格證明或化驗單編號、購貨任證票號、經營單位名稱、聯系人、聯系電話、采購人、驗收人、不合格產品處理(附件三)。
第九條 食堂禁止采購以下食品:
(一)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常,含有毒、有害物質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質污染,可能對人體健康有害的食品;
(二)未經動物衛(wèi)生檢疫或者檢疫不合格的肉類及其制品;
(三)超過保質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標簽規(guī)定的定型包裝食品;
(四)其他不符合食品衛(wèi)生標準和要求的食品。
第十條 采購食品的進出庫
建立食品進出庫臺帳。采購的食品在食品入庫或使用前要核驗所購食品,符合后經驗收人員簽字認可后入庫或使用,對驗收不合格的食品注明處理方式。
第十一條 食品貯存管理
一、食品貯存間應用無毒、堅固的材料建成,面積應與貯存食物數量相適應,并要安裝堅固的門窗。
二、食品庫房(食品貯存場所)清潔、通風良好,無霉斑、無積塵,設置有防塵、防蠅、防鼠等設施。
三、食品庫房內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滅鼠劑、殺蟲劑、洗滌劑、消毒劑等)及個人生活用品。
四、要有足夠數量的物品存放架,食品貯存應當分類、分架、隔墻、離地存放,隔墻10cm、離地在30cm以上。
五、使用過程中實行先進先出的原則。
六、定期檢查、及時發(fā)現處理變質或超過保質期限的食品。對不合格食品的處理要做好記錄,記錄應載明:時間、品名、規(guī)格數量、不合格原因、處理情況、處理人。
七、冷藏、冷凍食品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分開,不將食品堆積、擠壓存放。冷藏、冷凍設備要定期除霜,保持霜薄氣足。
第十二條 食品加工
一、在制作加工過程中應當先檢驗待加工的食品及原料,發(fā)現有腐敗變質、超過保質期限或者感官性狀異常的,不得加工或者使用。
二、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應標志明顯,做到分開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凈,保持清潔。
三、加工食品做到熟透,需要熟制加工的大塊食品,其中心溫度不低于70℃。加工后的熟制品應當與食品原料和半成品分開存放,半成品與食品原料分開存放,防止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觸有毒物、不潔物。
第十三條 食品出售
1、食品銷售場所(分餐場所)應與用餐場所進行隔開,設有配餐室和配餐臺,中間設置足夠數量的能開合的銷售飯菜的窗口,要配備盛裝成品的專用盆具等容器。
2、不得出售腐敗變質或者感官性狀異常,可能影響學生健康的食物;
3、食品在烹飪后至出售前存放時間一般不超過2小時,超過2個小時的,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條件下存放;
3、食堂剩余食品應當冷藏,冷藏時間不得超過24小時。在確認沒有變質的情況下,經高溫徹底加熱后,方可繼續(xù)出售;
4、銷售無包裝的直接入口食品時,必須使用無毒、清潔的售貨工具。
第十四條 食品留樣
食堂必須嚴格執(zhí)行食品留樣制度。留樣食品按品種分別存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閉專用容器內,在冷藏條件下存放24小時以上,每個品種留樣量不少于100克,食品留樣應做好記錄。
第四章 食堂從業(yè)人員
第一十五條 食堂從業(yè)人員基本要求
一、建立從業(yè)人員準入制度,按檔案化要求建立從業(yè)人員基礎檔案。
二、食堂從業(yè)人員必須做到上崗證、就業(yè)培訓證和健康證“三證”齊全,并持證上崗。
三、食堂從業(yè)人員應有良好的心理健康素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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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食堂從業(yè)人員、管理人員應當熟悉了解有關食品衛(wèi)生的基本要求。
二、食堂從業(yè)人員和管理人員應當接受市、縣(市、區(qū))教育行政部門和衛(wèi)生行政部門的衛(wèi)生知識、職業(yè)道德和法制教育培訓,并經考核合格頒證后方可上崗。
第一十七條 食堂從業(yè)人員的健康要求
一、食堂從業(yè)人員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必要時要做好臨時體檢。新參加工作和臨時參加工作的從業(yè)人員應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上崗。
二、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包括病原攜帶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衛(wèi)生疾病的,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三、食堂從業(yè)人員及集體餐分餐人員在出現咳嗽、腹瀉、發(fā)熱、嘔吐等有礙于食品衛(wèi)生的病癥時,要立即脫離工作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礙于食品衛(wèi)生的病癥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崗。
第一十八條 食堂從業(yè)人員的個人衛(wèi)生要求
食堂從業(yè)人員要有良好的個人衛(wèi)生習慣。必須做到:
(一)工作前、處理食品原料后、便后要用肥皂及流動清水洗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之前應洗手消毒;
(二)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并把頭發(fā)置于帽內;
(三)不得留長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四)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銷售場所內吸煙、吃零食;
(五)離開工作場所必須脫掉工作服。
第五章 食堂成本核算
第一十九條 直接成本
一、采購食品原料成本如:糧、油、肉、調味品、蔬菜等。
二、加工食品所需的能源成本如:燃煤、水、電、燃油、汽(氣)等。
三、采購物資時的運輸成本:如用車輛、燃油以及采購的食品原料路途中的正常損耗。
四、倉庫庫存成本:包括倉庫的配置、常規(guī)修復和食品原料在存貯的過程中的正常性損耗、進出庫之間的正常性數據差和過期變質食品的處理。
五、工人工資及福利:包括工資、醫(yī)療保險金、養(yǎng)老保險金、失業(yè)保險金和節(jié)假日加班補助等,已列入財政開資的部分不再記入。
六、房屋設備及炊事機械、廚具、餐具維修費用(日常保養(yǎng)維護)。
七、財產折舊費用:一次性消耗用品、低值易耗品和固定資產折舊(根據財務管理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二十條 間接成本
一、管理費用成本:管理人員的培訓費、差旅費、勞保費、和接待費等。
二、財務管理費用:日常所用的紙張、筆墨電腦消耗用品和辦公用品,日常所的帳本、憑證、收據等。
三、招聘工人的成本費用(主要包括對所需員工的招聘、體檢、辦理健康證、暫住證等)。
四、食堂餐廳文化氛圍建設費用,如:電視、宣傳畫、標語、飾物等。
五、工人崗前培訓、中期培訓費用 (主要包括崗前培訓、工作過程中的崗位培訓和脫產離職培訓等)。
六、公益事務成本(主要用于食堂內部公益事務的開支)如:節(jié)日給學生發(fā)放免費食品、接濟貧困生、工作期間的工傷醫(yī)療費,工作人員的意外工傷事故保險費等)。
第二十一條 學生食堂利潤率
一、根據不同地區(qū)的經濟條件,不同層次的學生食堂利潤率應有所區(qū)別。
二、村級及以下學校的毛利率為零;鄉(xiāng)(鎮(zhèn))級學生食堂毛利率應控制在5%以內,純利潤為零;縣(區(qū))級學生食堂毛利率應控制在10%以內,純利率應控制在2%以內;市級城區(qū)學生食堂的毛利率一般控制在15%以內,純利率控制在5%以內。
三、毛利率=(總收入-直接成本)×100%,純利率=(總收入-直接成本-間接成本)×100%。
第二十二條 學生食堂收益用途
根據國家有關政策,學生食堂收益只能用于改善學生伙食、救助貧困學生、改善廚房設備條件等公益性開支,不能用于教職工福利或補充學校公用經費不足。
第二十三條 成本監(jiān)管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定期對學生食堂經營情況進行專項審計,每學年審計不少于一次,并將審計結果在一定范圍內公示,有嚴重違規(guī)違紀行為的要追究當事人的有關責任,市教育行政部門學校后勤管理機構要組織有關人員每年對各縣(區(qū)、市)學生食堂的審計情況進行檢查。
第二十四條 承包經營的食堂按合同執(zhí)行,但在承包合同中應注明最大純利提取上線。
第六章 食堂經營
第二十五條 食品衛(wèi)生管理人員的配備
學校食堂要設置專職或兼職食品衛(wèi)生管理員,凡就餐人數在800人以下的學校,設置一名專職或兼職食品衛(wèi)生管理員;就餐人數在800―1500人的學校,設置一名專職食品衛(wèi)生管理員;就餐人數在1500人以上的學校,設置2名或2名以上專職食品衛(wèi)生管理員。
第二十六條 食堂經營管理
一、義務教育階段與幼兒園食堂由學校自主經營,不得對外承包或變相承包經營。
二、對非務教育階段規(guī)模大、就餐人數學多的學校食堂(不含幼兒園食堂)可實行規(guī)范化、集團化、連鎖化的食堂經營模式;對食堂規(guī)模小、就餐人數少的,倡導學校自主經營管理。
三、引進社會飲食企業(yè)(個人)經營食堂的,要實行公開招標制度。學校要全面審核投標方的經營管理水平、技術水平、資金能力、資質信譽等,擇優(yōu)選定。
四、學校與中標方要簽訂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明確各自的責任、權利和義務,并嚴格按合同辦事。學校不得以任何方式把食品衛(wèi)生的監(jiān)控責任轉交中標方,中標方應當接受學校的監(jiān)督管理。
五、食堂實行承包經營時,學校必須把食品衛(wèi)生安全作為承包合同的重要指標。
六、學校與社會飲食企業(yè)(個人)簽訂食堂承包合同時,根據所承包食堂規(guī)模在合同中約定,就餐人數在500人以下的由承包者向學校交納5萬元風險保證金;就餐人數在500―1000人的由承包者向學校交納10萬元風險保證金;就餐人數在1000人以上的由承包者向學校交納15萬元風險保證金。風險保證金歸承包者所有,學校統(tǒng)一管理,任何人不得挪用。
七、食堂風險保證金主要用于發(fā)生學生集體用餐中毒事故后的救護和救濟。對食堂承包者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行為,存在嚴重安全隱患,整改不力的,可以根據合同約定適當扣除風險保證金。
八、鼓勵和提倡學校食堂購買餐飲場所責任保險。學校自主經營的食堂,費用由學校負擔;社會飲食企業(yè)(個人)承包經營的學校食堂,由承包者支付。
第二十七條 食堂經營資質
一、食堂應當取得衛(wèi)生行政主管部門發(fā)放的衛(wèi)生許可證,未取得衛(wèi)生許可證的食堂不得
開辦。
二、新開辦食堂的學校,要將食堂規(guī)模、經營和管理方式報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備案后,再向衛(wèi)生部門申請辦理衛(wèi)生許可證。
二、衛(wèi)生許可證懸掛在食堂的醒目位置,亮證經營。
三、不得超出衛(wèi)生許可范圍經營。
四、每年按衛(wèi)生許可證的發(fā)證日期提前一個月辦理年度復核或換證手續(xù)。
第七章 管理與監(jiān)督
第二十八條 學校應建立主管校長負責制,建立健全食品衛(wèi)生安全管理制度及崗位責任制度,相關的衛(wèi)生管理條款應在用餐場所公示,接受用餐者的監(jiān)督。
食堂應建立嚴格的安全保衛(wèi)措施,嚴禁非食堂工作人員隨意進入學校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間及食品原料存放間,防止投毒事件的發(fā)生,確保學生用餐的衛(wèi)生與安全。
第二十九條 學校要采取有效措施降低食堂經營成本,提高食堂伙食標準和飯菜質量。
第三十條 學校應當對學生加強飲食衛(wèi)生教育,進行科學引導,勸阻學生不買街頭無照(證)商販出售的盒飯及食品,不食用來歷不明的可疑食物。
第三十一條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應根據《食品衛(wèi)生法》和本規(guī)定的要求,加強所轄學校的食品衛(wèi)生工作的行政管理,并將食品衛(wèi)生安全管理工作作為對學校督導評估的重要內容,在考核學校工作時,應將食品衛(wèi)生安全工作作為重要的考核指標。
第三十二條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應制定食堂管理人員和從業(yè)人員的培訓計劃,并在衛(wèi)生行政部門的指導下定期組織對所屬學校食堂的管理人員和從業(yè)人員進行食品衛(wèi)生知識、職業(yè)道德和法制教育的培訓。
學校在招聘食堂從業(yè)人員時,要對所招人員的心理健康狀況和道德水平進行重點考察。
第三十條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及學校所屬的衛(wèi)生保健機構具有對學校食堂及學生集體用餐的業(yè)務指導和檢查督促的職責,應定期深入學校食堂進行業(yè)務指導和檢查督促。
第三十一條 學校應當建立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等突發(fā)事件的應急處理機制。發(fā)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后,應采取下列措施:
(一) 立即停止生產經營活動,并向所在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和衛(wèi)生行政部門報告;
(二) 協助衛(wèi)生機構救治病人;
(三) 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設備和現場;
(四) 配合衛(wèi)生行政部門進行調查,按衛(wèi)生行政部門的要求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
(五) 落實衛(wèi)生行政部門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態(tài)控制在最小范圍。
第三十二條 學校必須建立健全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報告制度,發(fā)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應及時報告當地教育行政部門和衛(wèi)生行政部門。
當地教育行政部門應逐級報告上級教育行政部門。
當地衛(wèi)生行政部門應當于6小時內上報衛(wèi)生部,并同時報告同級人民政府和上級衛(wèi)生行政部門。
第三十三條 要建立學校食品衛(wèi)生責任追究制度。對違反本規(guī)定,玩忽職守、疏于管理,造成學生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學校和責任人,以及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后,隱瞞實情不上報的學校和責任人,由教育行政部門按照有關規(guī)定給予通報批評或行政處分。
對不符合衛(wèi)生許可證發(fā)放條件而發(fā)放衛(wèi)生許可證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責任人,由衛(wèi)生行政部門按照有關規(guī)定給予通報批評或行政處分。
對違反本規(guī)定,造成重大食物中毒事件,情節(jié)特別嚴重的,要依法追究相應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第六章 附則
第三十四條 本規(guī)定下列用語含義是:
學生集體用餐:以供學生用餐為目的而配置的膳食和食品,包括學生普通餐、學生營養(yǎng)餐、學生課間餐(牛奶、豆奶、飲料、面點等)、學校舉辦各類活動時為學生提供的集體飲食等。
食堂:學校自辦食堂、承包食堂和高校后勤社會化后專門為學生提供就餐服務的實體。
食堂從業(yè)人員:食堂采購員、食堂炊事員、食堂分餐員、倉庫保管員等。
第三十五條 以簡單加工學生自帶糧食、蔬菜或以為學生熱飯為主的規(guī)模小的農村學校,其食堂建筑、設備等暫不作為實行本規(guī)定的單位對待。但是,其他方面應當符合本規(guī)定要求。
第4篇 w區(qū)二小學校住宿安全管理常規(guī)
區(qū)二小學校住宿安全管理常規(guī)
1. 學生只能在學校安排房間和床位住宿,不得隨意調換,也不得擅自住校外。
2. 嚴格遵守作息時間,按時起床、就寢,管理人員要按時清點學生人數,對不假外出的學生要及時查明原因,并視其情況給與批評教育或適當的紀律處分。
3. 要愛護公物和清潔衛(wèi)生,不得隨意吐痰,不亂扔果皮紙屑,不亂倒臟水,嚴禁向外扔雜物。
4. 嚴禁在食宿飲酒、吸煙、賭博、斗毆。不看黃色書刊、淫穢錄像,不得搞封建迷信活動。
5. 不私拉亂接電線,不隨意拆卸、更換插頭、插座、燈泡等電器設備。
6. 不準在寢室點蠟燭、油燈、蚊香,不燒電爐,嚴禁將易燃易爆物品帶入寢室,嚴防火災事故發(fā)生。
7. 不準在宿舍內打鬧、追逐、劇烈運動或做游戲,防止磕碰受傷。
8. 防擠壓。關門窗時應該小心,以防造成傷害。
9. 防墜落。不得將身體伸出陽臺或窗戶外面,謹防不慎,發(fā)生墜落危險。
10.防意外傷害。不得將小刀、剪刀、棍棒等帶入寢室。
11.不得將外來人員帶入寢室,不得私自留宿,不得進入異性學生寢室。
12.離開寢室或晚上睡覺時,必須關好門窗,提高警惕,防止失竊。
第5篇 小學校舍、消防安全管理辦法
為了建設平安校園,保障學生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學生傷害事故處理方法》等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依照學校的有關制度,特制定本辦法。
一、新建、改擴建和維修改造的校舍建筑,嚴格按照規(guī)劃、建設部門的審批意見和設計單位的設計要求,進行科學建設。嚴格按照基本建設程序,進行規(guī)劃建設報批和工程招投標工作;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進行勘察設計、建筑設計、工程施工和工程質量監(jiān)督、工程監(jiān)理;嚴格執(zhí)行工程竣工驗收制度。凡竣工驗收不合格的工程不得交付使用。新建、改擴建校舍的選址請專業(yè)部門進行災害危險性評估后再建設。
二、學校的水、電、氣及食堂鍋爐的安裝,嚴格按照設計單位的設計要求,根據國家有關強制性的標準進行選址、施工和安裝。
三、完善減災、防災基礎設施和設備,配備必要的安全消防設備、逃生自救器具、應急照明燈等。在緊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應急避難場所等地設置明顯的指示標志。對原有建筑消防通道不符合現有消防要求的及時想辦法采取補充措施。
四、學生宿舍、校園內教職工宿舍、食堂、實驗室、教室、電腦室、圖書室、會議室等人群集中場所列為重點監(jiān)控部位,定期開展安全檢查,及時排除各類安全隱患。
五、落實房屋安全防范措施,建立每房一檔的危舊房檔案,把房屋情況資料記錄在檔,實行動態(tài)跟蹤管理,每棟房屋配備一名安全監(jiān)測員,凡屬危房根據規(guī)定進行處置:
——b級危房的處置:立即搶修,消除安全隱患,經資質單位驗收合格,方可恢復使用。并加強日常監(jiān)控,保證房屋使用安全;
——c級危房的處置:立即搶修、消除安全隱患,經資質單位驗收合格,方可恢復使用。不能馬上修繕的,不得使用,要指派專人加強監(jiān)控,防止升級為d級危房。
——d級危房的處置:立即拆除。暫不能拆除的不能改作他用,在危房周邊設置隔離帶和警示標志,嚴禁師生進入。
危房解危的安全技術措施請具備相應資質的專業(yè)單位實施,并經相應資質的監(jiān)理單位監(jiān)理,報房屋安全鑒定部門鑒定。
六、每周定期開展消防安全隱患檢查和避雷、防雷設施安全檢測。對電路、鍋爐、煤氣、化學物品等易引發(fā)火災的設施、物品重點進行檢查,對避雷、防雷設施進行安全檢測,發(fā)現問題,及時整改。
七、加強日常消防安全管理。由學校財產管理員每周對辦公樓、教學樓、綜合樓、實驗室、宿舍、食堂、浴室、文體活動等場所開展日常消防安全檢查,特別是加強對學生宿舍的用電、用火安全管理和檢查,如有問題馬上修復,并建立檢查記錄。
八、對師生員工定期開展安全教育。向師生員工宣傳安全用電、安全用氣、實驗操作等消防安全知識,促使他們養(yǎng)成良好的行為習慣,幫助他們提高應對火災險情的能力。
九、通過多種途徑和方法,指導學生預防事故和實施自救、逃生、緊急避險的方法和手段。
十、組織相關部門共同做好學校校舍安全管理工作。把危房破舊校舍改造任務作為首要任務,常檢查、不松懈,發(fā)現問題,采取切實措施加以解決,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第6篇 區(qū)二小學校住宿安全管理常規(guī)
區(qū)二小學校住宿安全管理常規(guī)
1. 學生只能在學校安排房間和床位住宿,不得隨意調換,也不得擅自住校外。
2. 嚴格遵守作息時間,按時起床、就寢,管理人員要按時清點學生人數,對不假外出的學生要及時查明原因,并視其情況給與批評教育或適當的紀律處分。
3. 要愛護公物和清潔衛(wèi)生,不得隨意吐痰,不亂扔果皮紙屑,不亂倒臟水,嚴禁向外扔雜物。
4. 嚴禁在食宿飲酒、吸煙、賭博、斗毆。不看黃色書刊、淫穢錄像,不得搞封建迷信活動。
5. 不私拉亂接電線,不隨意拆卸、更換插頭、插座、燈泡等電器設備。
6. 不準在寢室點蠟燭、油燈、蚊香,不燒電爐,嚴禁將易燃易爆物品帶入寢室,嚴防火災事故發(fā)生。
7. 不準在宿舍內打鬧、追逐、劇烈運動或做游戲,防止磕碰受傷。
8. 防擠壓。關門窗時應該小心,以防造成傷害。
9. 防墜落。不得將身體伸出陽臺或窗戶外面,謹防不慎,發(fā)生墜落危險。
10. 防意外傷害。不得將小刀、剪刀、棍棒等帶入寢室。
11.不得將外來人員帶入寢室,不得私自留宿,不得進入異性學生寢室。
12. 離開寢室或晚上睡覺時,必須關好門窗,提高警惕,防止失竊。
第7篇 小學校內安全管理規(guī)定格式怎樣的
小學校內安全管理規(guī)定
(五)
一、嚴格執(zhí)行市鎮(zhèn)教育主管部門關于學校安全的規(guī)定,牢固樹立安全防范意識和安全責任意識,實行分工負責的安全管理責任制。
二、正常上課期間,學生進校后不能隨便走出校門,確有需要應由班主任或授課教師同意并告知門衛(wèi);
正常上課時間之外和假期,學生一般不能進入校園,教師組織活動需先征得家長的同意,由家長負責接送孩子到校并負責校外時間段的安全。
組織活動的教師承擔學生參與該活動時在校內外的安全責任。
三、學生在校內任何地方、任何時間都不能追逐、打鬧、喧嘩,不能敲擊物品;
有秩序上下樓梯,不要擁擠、追趕;
不要帶危險品進入校園。
四、學生身體不舒服應及時報告老師;
因身體原因不能參加有關集體活動的,應主動向老師請假。
五、學生不要在樓房墻邊玩耍,當心窗戶玻璃或懸掛物品落下傷人。
教室電風扇任何時候都不要開到最高檔速,以防風扇掉下;
學生清潔教室、擦黑板等不要站到課桌椅上,防止摔傷;
不要亂動教室電路,防止觸電。
六、除上級領導和教師邀請的家長外,其他進校辦事的人員需經請示同意,否則門衛(wèi)不能隨便放入校內。
任何人都不能以任何理由將收破爛者領進校內和宿舍區(qū),否則需承擔校內偷竊事件的連帶責任。
外來貨車一般不能進入校園,特殊情況進入后出門時需主動接受學校門衛(wèi)的檢查。
七、教室、功能室和辦公室等,每天必須鎖好防盜鎖和報警器,并確認報警器能正常工作。
如有遺失鑰匙的需及時主動匯報,否則需負偷盜事件的主要責任;
教師要保管好自己所負責的各類公共財產及私人物品,對因不慎而造成的損失,由當事人或責任人負責。
八、各部門和相關責任人,應經常檢查自己分管領域的不安全因素,發(fā)現問題及時向學校領導匯報,以便妥善解決。
九、校內住宿教職工要做好個人及財產安全防范工作,外來客人要在門衛(wèi)處辦理登記手續(xù),一般情況不得留宿客人,特殊情況需留宿的應向學校分管領導請示批準。
十、教師辦公室晚上使用一般不超過10:30,假期使用需經學校領導批準,并由使用者承擔安全責任。
外來客人一般不能進入教學樓和綜合教學樓內的各場室和教師辦公室。
第8篇 小學校內安全管理規(guī)定
小學校內安全管理規(guī)定
(五)
一、嚴格執(zhí)行市鎮(zhèn)教育主管部門關于學校安全的規(guī)定,牢固樹立安全防范意識和安全責任意識,實行分工負責的安全管理責任制。
二、正常上課期間,學生進校后不能隨便走出校門,確有需要應由班主任或授課教師同意并告知門衛(wèi);
正常上課時間之外和假期,學生一般不能進入校園,教師組織活動需先征得家長的同意,由家長負責接送孩子到校并負責校外時間段的安全。
組織活動的教師承擔學生參與該活動時在校內外的安全責任。
三、學生在校內任何地方、任何時間都不能追逐、打鬧、喧嘩,不能敲擊物品;
有秩序上下樓梯,不要擁擠、追趕;
不要帶危險品進入校園。
四、學生身體不舒服應及時報告老師;
因身體原因不能參加有關集體活動的,應主動向老師請假。
五、學生不要在樓房墻邊玩耍,當心窗戶玻璃或懸掛物品落下傷人。
教室電風扇任何時候都不要開到最高檔速,以防風扇掉下;
學生清潔教室、擦黑板等不要站到課桌椅上,防止摔傷;
不要亂動教室電路,防止觸電。
六、除上級領導和教師邀請的家長外,其他進校辦事的人員需經請示同意,否則門衛(wèi)不能隨便放入校內。
任何人都不能以任何理由將收破爛者領進校內和宿舍區(qū),否則需承擔校內偷竊事件的連帶責任。
外來貨車一般不能進入校園,特殊情況進入后出門時需主動接受學校門衛(wèi)的檢查。
七、教室、功能室和辦公室等,每天必須鎖好防盜鎖和報警器,并確認報警器能正常工作。
如有遺失鑰匙的需及時主動匯報,否則需負偷盜事件的主要責任;
教師要保管好自己所負責的各類公共財產及私人物品,對因不慎而造成的損失,由當事人或責任人負責。
八、各部門和相關責任人,應經常檢查自己分管領域的不安全因素,發(fā)現問題及時向學校領導匯報,以便妥善解決。
九、校內住宿教職工要做好個人及財產安全防范工作,外來客人要在門衛(wèi)處辦理登記手續(xù),一般情況不得留宿客人,特殊情況需留宿的應向學校分管領導請示批準。
十、教師辦公室晚上使用一般不超過10:30,假期使用需經學校領導批準,并由使用者承擔安全責任。
外來客人一般不能進入教學樓和綜合教學樓內的各場室和教師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