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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塔吊操作安全交底
交底內容:
1.施工期內每周或雨后應對軌道基礎檢查一次,發(fā)現險情及時報告,排除險情后方可使用。
2.作業(yè)前必須檢查機械部件、安全裝置、軌道、電氣設備、吊索具等,確認安全后方可作業(yè)。
3.如風力達到四級以上時不得進行頂升、安裝、拆卸作業(yè)。作業(yè)時突然遇到風力加大,必須立即停止作業(yè),將塔身固定。
4.操縱控制器應從零位開始,嚴禁越擋操作,回零位后方可反向操作,嚴禁急開急停。
5.嚴禁用吊鉤直接鉤掛重物。工作中平移吊物時,吊物應高于所跨越障礙物1m以上。起重機應與軌道端頭保持2~3m的安全距離。
6.塔吊在停歇或中途停電時,應將吊物放至地面,不得將吊裝的重物懸在空中。
7.多機同時作業(yè)時,兩機任何接近部位(包括吊物)之間的安全距離不得小于5m。
8.作業(yè)后,應將所有控制器撥至零位。塔吊應停放在軌道中間,關閉門窗,切斷電源,打開高空指示燈,鎖緊夾軌器。
9.自升塔式起重機,應符合下列要求:
(1)頂升前必須檢查液壓頂升系統各部件的連續(xù)情況,并調整好爬升架滾輪與塔身的間隙,然后放松電纜,其長度略大于頂升高度,并緊固好電纜卷筒。
(2)在頂升時,必須設專人指揮,非作業(yè)人員不得登上頂升裝置套架的操作臺,操作室內只準一人操作,嚴格聽從信號工的指揮。
(3)頂升時應把小車和平衡重心移至規(guī)定位置,保持被頂升部分處于平衡狀態(tài),并將回轉部分制動住。頂升中發(fā)生故障,必須立即停止頂升進行檢查,待排除故障后方可繼續(xù)頂升。
(4)頂升作業(yè)結束后,必須有專人檢查連接螺栓,確認連接牢固。
10.塔式起重機電梯每次限乘2人。
11.作業(yè)時必須聽從現場指揮人員、信號工的統一指揮,在下列情況下嚴禁進行吊裝作業(yè):
(1)被吊物質量超過機械性能允許范圍;(2)信號不清;(3)吊裝物下方有人;
(4)吊裝物上站人;(5)立式構件、大模板不用卡環(huán);(6)斜拉斜牽物;
(7)散物捆扎不牢;(8)零碎物無容器;(9)吊裝物質量不明;
(10)吊索具不符合規(guī)定;(11)作業(yè)現場光線陰暗。
第2篇 塔吊操作使用及維修保養(yǎng)安全交底
1.??? 起重人員、指揮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前必須接受三級教育,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操作指揮。
2.??? 作業(yè)時指揮人員與操作人員必須密切配合,操作人員嚴格執(zhí)行指揮人員的信號,如信號不清或錯誤,操作人員可拒絕執(zhí)行。
3.??? 起重機的變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以及各種行程開關等安全保護裝置,必須齊全完整、靈敏可靠,不得隨意調整和拆除。嚴禁用限位裝置代替操作機構。
4.??? 塔吊作業(yè)時,重物下方不得有人停留或通過。
5.??? 塔吊機械必須按照規(guī)定起重性能作業(yè),不得超載和起重不明重量的物件。在特殊情況下必須起重時,必須有保證安全的技術措施,經企業(yè)技術人員同意批準后,有專人現場監(jiān)護,方可起吊。
6.??? 嚴禁使用塔吊進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設或凝結在地面上獨立物體。
7.??? 高空作業(yè)時必須戴好安全帽,嚴禁從高空往下投擲物體。
8.??? 消除一切對機械作業(yè)有妨礙的或不安全因素,夜間施工必須有足夠的照明。
9.??? 定期對塔吊各個零部件進行檢查和維修,隨時注意鋼絲繩的變化情況,人員發(fā)現磨損嚴重,應立即予以更換。
10.嚴禁帶電對機械進行維修保養(yǎng),檢查前必須切斷電源并在電源開關掛上“禁止合閘,有人工作”的警告牌。警告牌的掛取應有專人負責。
11.塔吊的安裝、頂升、拆卸必須按照泵廠規(guī)定進行,并制定安全作業(yè)措施,有專業(yè)隊(組)在隊(組)長負責統一指導下進行,并要有安全金屬和安全人員在場監(jiān)督。
12.必須安裝行走、變幅、釣鉤高度等限位器和力矩限制器等安全裝置,并保證靈敏可靠。
13.如遇到風力達到四級以上時,不得進行頂升、安裝、拆卸作業(yè)。作業(yè)時突然遇到風力加大,必須立即停止作業(yè),并將塔身固定。
14.塔吊頂升作業(yè)時,必須在專人的指揮下操作,非作業(yè)人員不得登上頂升套架的操作臺,操作室內只準一人操作,嚴格聽從信號指揮。
15.塔吊頂升時,必須使掉閉合平衡處于平衡狀態(tài),并將回轉部分制動住。嚴禁回轉臂桿及其它作業(yè)。頂升時發(fā)現故障,必須立即停止頂升進行檢查,待故障排除后方可繼續(xù)頂上。
16.使用塔吊進行物品吊放時必須待物品平穩(wěn)、鋼絲繩牢固時方可起吊,必須使用同樣長度的兩根鋼絲繩進行吊裝物品。
17.做到每日檢查,如鋼絲繩等,若發(fā)現異常應停止工作,檢修完畢后方可使用,且定期對塔吊進行檢修。
交底人:?????????????????????????? 接受交底人:
日?? 期 :20? 年?? 月?? 日
第3篇 塔吊操作-安全交底
交底內容:
1.施工期內每周或雨后應對軌道基礎檢查一次,發(fā)現險情及時報告,排除險情后方可使用。
2.作業(yè)前必須檢查機械部件、安全裝置、軌道、電氣設備、吊索具等,確認安全后方可作業(yè)。
3.如風力達到四級以上時不得進行頂升、安裝、拆卸作業(yè)。作業(yè)時突然遇到風力加大,必須立即停止作業(yè),將塔身固定。
4.操縱控制器應從零位開始,嚴禁越擋操作,回零位后方可反向操作,嚴禁急開急停。
5.嚴禁用吊鉤直接鉤掛重物。工作中平移吊物時,吊物應高于所跨越障礙物1m以上。起重機應與軌道端頭保持2~3m的安全距離。
6.塔吊在停歇或中途停電時,應將吊物放至地面,不得將吊裝的重物懸在空中。
7.多機同時作業(yè)時,兩機任何接近部位(包括吊物)之間的安全距離不得小于5m。
8.作業(yè)后,應將所有控制器撥至零位。塔吊應停放在軌道中間,關閉門窗,切斷電源,打開高空指示燈,鎖緊夾軌器。
9.自升塔式起重機,應符合下列要求:
(1)頂升前必須檢查液壓頂升系統各部件的連續(xù)情況,并調整好爬升架滾輪與塔身的間隙,然后放松電纜,其長度略大于頂升高度,并緊固好電纜卷筒。
(2)在頂升時,必須設專人指揮,非作業(yè)人員不得登上頂升裝置套架的操作臺,操作室內只準一人操作,嚴格聽從信號工的指揮。
(3)頂升時應把小車和平衡重心移至規(guī)定位置,保持被頂升部分處于平衡狀態(tài),并將回轉部分制動住。頂升中發(fā)生故障,必須立即停止頂升進行檢查,待排除故障后方可繼續(xù)頂升。
(4)頂升作業(yè)結束后,必須有專人檢查連接螺栓,確認連接牢固。
10.塔式起重機電梯每次限乘2人。
11.作業(yè)時必須聽從現場指揮人員、信號工的統一指揮,在下列情況下嚴禁進行吊裝作業(yè):
(1)被吊物質量超過機械性能允許范圍;(2)信號不清;(3)吊裝物下方有人;
(4)吊裝物上站人;(5)立式構件、大模板不用卡環(huán);(6)斜拉斜牽物;
(7)散物捆扎不牢;(8)零碎物無容器;(9)吊裝物質量不明;
(10)吊索具不符合規(guī)定;(11)作業(yè)現場光線陰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