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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電焊工氣焊工安全交底 第2篇電氣焊工:操作安全交底 第3篇電氣焊工消防安全交底書 第4篇氣焊工操作:施工安全交底 第5篇電氣焊工操作安全交底 第6篇電、氣焊工安全交底 第7篇氣焊工操作施工安全交底 第8篇電、氣焊工消防安全交底書 第9篇氣焊工操作施工安全交底內(nèi)容
第1篇 電、氣焊工消防安全交底書
為了保障建筑和維修施工的消防安全,加強對明火使用的管理,確保工程的順利進行,防止火災事故的發(fā)生,特對電氣焊工做防火安全交底:
1. 電氣焊工進場將操作證及消防證交辦公室審核。
2. 焊工應經(jīng)過專門的培訓,掌握焊割安全技術,并經(jīng)過考試合格后,方準獨立操作。
3. 焊割作業(yè)要選擇安全地點,焊割前要仔細檢查上下左右情況,周圍的可燃物必須清除。如不能清除時,應采取澆濕、遮隔等安全可靠措施加以保護。配備滅火器,設專人看火,嚴禁以任何理由讓非電氣焊工操作。
4. 盛過或有易燃、可燃液體、氣體及化學危險品的容器和設備,未徹底清洗干凈前,不得進行焊割。
5. 嚴禁在有可燃蒸氣、氣體或粉塵的爆炸危險性場所焊割。在這些場所附近進行焊割時,應按有關規(guī)定保持一定距離。
6. 焊割操作不準與油漆、噴漆、木工等易燃操作同步位、同時間,上下交叉作業(yè)。
7. 乙炔發(fā)生器、氧氣瓶不準進入建筑工程內(nèi)。在高空焊接時,也不要放在焊接部位下面,并保持一定水平距離。乙炔發(fā)生器的回火裝置及膠皮管凍結時,只能用熱水或蒸氣解凍,嚴禁用明火烘烤或用金屬物敲打。
8. 電焊機地線不準接在建筑物、機器設備、各種管道、金屬架上,必須設立專用地線,不得借路。
9. 不得使用有毛病的焊割工具,電焊的導線不要與裝有氣體的氣瓶接觸,也不要與氣焊的軟管或氣體的導管放在一起,這些軟管不得從生產(chǎn)使用,儲存易燃物品的場所或部位穿過,油脂或粘油的物品,禁止與氧氣瓶、導管、軟管等接觸。搬運時,嚴禁滾動、撞擊,夏季不得暴曬。
10. 焊割工作點火前,要遵守操作程序,焊割結束或離開現(xiàn)場時,必須切斷電源、氣源,并仔細檢查現(xiàn)場,消除火險隱患。在悶頂、隔墻等隱蔽場所焊接,在操作完畢半小時內(nèi),應反復檢查,以防引燃發(fā)生問題。
11. 焊割現(xiàn)場必須配備滅火器材,危險性較大的應有專人現(xiàn)場監(jiān)護。
12. 遇到五級以上大風天氣時,施工現(xiàn)場的高空、露天焊割應停止作業(yè)。
13. 施工現(xiàn)場用火證不得連續(xù)使用,每焊割一次應申報一次,用火證上要寫清楚應采取的安全措施。
14. 對因違章焊割造成的火災,要嚴肅處理,不僅處罰違章肇事者,而且要處罰不負責任的有關領導。
15. 氧氣瓶、乙炔瓶工作間距不小于5米,兩瓶同明火作業(yè)距離不小于10米,禁止在工程內(nèi)使用乙炔發(fā)生器作業(yè)。
交底單位: 被交底單位:
交 底 人: 被 交 底人:
時 間: 時 間:
第2篇 電、氣焊工安全交底
1. 電焊工
(1) 電焊工必須經(jīng)安全技術培訓、考核,持證上崗。
(2) 焊接作業(yè)現(xiàn)場周圍10m范圍內(nèi)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3) 電焊工作業(yè)時應穿戴工作服、絕緣鞋、電焊手套、防護面罩、護目鏡等防護用品,高處作業(yè)時需系安全帶。
(4) 作業(yè)前應檢查焊機、線路、焊機外殼保護接零等,確認安全后方可作業(yè)。
(5) 雨、雪、風力六級(含)以上天氣不得露天作業(yè)。雨、雪后應清除積水、積雪后方可作業(yè)。
(6) 在密封容器內(nèi)施焊時,應采取通風措施。間歇作業(yè)時焊工應到外面休息。容器內(nèi)照明電壓不得超過12v。焊工身體應用絕緣材料與焊件隔離。焊接時必須設專人監(jiān)護,監(jiān)護人應熟知焊接操作規(guī)程和搶救方法。
(7) 焊接曾儲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時,應根據(jù)介質性質進行多次置換及清洗,并打開所有孔口,經(jīng)檢測確認安全后方可作業(yè)。
(8) 焊接銅、鋁、鉛、鋅等合金金屬時,必須佩戴防護用品,在通風良好的地方作業(yè)。在有害介質場所進行焊接時,應采取防毒措施,必要時進行強制通風。
(9) 高處作業(yè)時,必須符合下列要求:與電線的距離不得小于2.5m;必須使用標準的防火安全帶,并系在可靠的構架上;必須在作業(yè)點正下方5m外設置護欄,并設專人值守。必須清除作業(yè)點下方區(qū)域易燃、易爆物品;必須使用盔式面罩。焊接電纜應綁緊在固定處,嚴禁繞在身上或搭在背上作業(yè);必須在穩(wěn)固的平臺上作業(yè)。焊機必須放置平穩(wěn)、牢固,設良好的接地保護裝置。
(10) 焊把線不得放在電弧附近或熾熱的焊縫旁。不得碾軋焊把線。應采取防止焊把線被利器物損傷的措施。
(11) 焊接時臨時接地線頭嚴禁浮搭,必須固定、壓緊,用膠布包嚴;焊接電纜通過道路時,必須架高或采取其他保護措施。
(12) 焊接時二次線必須雙線到位,嚴禁用其他金屬物作二次線回路。
(13) 嚴禁在易燃易爆氣體或液體擴散區(qū)域內(nèi)、運行中的壓力管道和裝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內(nèi)以及受力構件上焊接和切割。
(14) 工作中遇下列情況應切斷電源:改變電焊機接頭;移動二次線;轉移工作地點;檢修電焊機;暫停焊接作業(yè)。
(15) 施焊地點潮濕,焊工應在干燥的絕緣板或膠墊上作業(yè),配合人員應穿絕緣鞋或站在絕緣板上。應定期檢查絕緣鞋的絕緣情況。
(16) 清除焊渣時應佩戴防護眼鏡或面罩。焊條頭應集中堆放;下班后必須拉閘斷電,必須將地線和把線分開。
第3篇 氣焊工操作施工安全交底內(nèi)容
氣焊工操作施工安全交底
1、氣焊工須持特種作業(yè)證上崗,作業(yè)證過期未年審的不準施焊作業(yè)。施焊作業(yè)必須辦理動火審批手續(xù)。
2、施焊場地周圍應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進行覆蓋、隔離,并在施焊部位配備滅器材。
3、每臺電焊機應有專用電源控制開關。開關的保險絲容量,應為該機的1.5 倍,嚴禁用其它金屬絲代替保險絲,完工后,切斷電源。
4、必須在易爆易爆氣體或液體擴散區(qū)施焊時,應經(jīng)有關部門檢試許可后方可施焊。
5、乙炔氣瓶必須裝減壓閥和防回裝置,乙炔氣瓶與氧氣瓶之間距離不得小于5m,嚴禁平放、曝曬、距易燃易爆物品和明火的距離不得小于10m。檢驗是否漏氣,要用肥皂水,禁用明火。氧氣瓶、氧氣表及焊割工具上,嚴禁沾染油脂。
6、氣瓶的購運,儲存和領用必須嚴格執(zhí)行公安部門的有關規(guī)定。經(jīng)常檢查氧氣瓶與磅表頭處的螺絞是否滑牙,橡皮管是否漏氣,焊槍嘴和槍身有無阻塞現(xiàn)象。
7、點火時,焊槍口不準對人,正在燃燒的焊槍不得放在工件或地面上,帶有乙炔和氧氣時,不準放在金屬器內(nèi),以防氣體逸出發(fā)生燃燒事故。嚴禁在帶壓力的容器或管道上施焊,焊接帶電的設備必須先切斷電源。
8、作業(yè)結束,應將氣瓶氣閥關好,擰上安全罩,檢查作業(yè)地點,確認無著火危險方可離開。
第4篇 電氣焊工操作安全交底
1、電焊工須持特種作業(yè)證上崗,作業(yè)證過期未年審的不準施焊作業(yè)。
2、電焊機外殼,必須接地良好,要有觸電保護器,電源的拆裝應由電工完成。
3、電焊機要設單獨的開關,開關應在防雨的開關箱內(nèi)。
4、焊鉗與把線必須絕緣良好,連接牢固,更換焊條要戴手套。在潮濕地點工作,應站在絕緣膠板或木板上。5、嚴禁在帶壓力的容器或管道上施焊,焊接帶電的設備必須先切斷電源。
6、焊接貯存過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必須清除干凈,并將所有氣孔打開。
7、在密閉金屬容器內(nèi)施焊,容器必須可靠接地,通風良好,并應有監(jiān)護。嚴禁向容器內(nèi)輸氧氣。
8、雷雨時,應停止露天施焊作業(yè)。
第5篇 氣焊工操作:施工安全交底
1、氣焊工須持特種作業(yè)證上崗,作業(yè)證過期未年審的不準施焊作業(yè)。施焊作業(yè)必須辦理動火審批手續(xù)。
2、施焊場地周圍應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進行覆蓋、隔離,并在施焊部位配備滅器材。
3、每臺電焊機應有專用電源控制開關。開關的保險絲容量,應為該機的1.5 倍,嚴禁用其它金屬絲代替保險絲,完工后,切斷電源。
4、必須在易爆易爆氣體或液體擴散區(qū)施焊時,應經(jīng)有關部門檢試許可后方可施焊。
5、乙炔氣瓶必須裝減壓閥和防回裝置,乙炔氣瓶與氧氣瓶之間距離不得小于5m,嚴禁平放、曝曬、距易燃易爆物品和明火的距離不得小于10m。檢驗是否漏氣,要用肥皂水,禁用明火。氧氣瓶、氧氣表及焊割工具上,嚴禁沾染油脂。
6、氣瓶的購運,儲存和領用必須嚴格執(zhí)行公安部門的有關規(guī)定。經(jīng)常檢查氧氣瓶與磅表頭處的螺絞是否滑牙,橡皮管是否漏氣,焊槍嘴和槍身有無阻塞現(xiàn)象。
7、點火時,焊槍口不準對人,正在燃燒的焊槍不得放在工件或地面上,帶有乙炔和氧氣時,不準放在金屬器內(nèi),以防氣體逸出發(fā)生燃燒事故。嚴禁在帶壓力的容器或管道上施焊,焊接帶電的設備必須先切斷電源。
8、作業(yè)結束,應將氣瓶氣閥關好,擰上安全罩,檢查作業(yè)地點,確認無著火危險方可離開。
第6篇 電焊工氣焊工安全交底
1. 電焊工
(1) 電焊工必須經(jīng)安全技術培訓、考核,持證上崗。
(2) 焊接作業(yè)現(xiàn)場周圍10m范圍內(nèi)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3) 電焊工作業(yè)時應穿戴工作服、絕緣鞋、電焊手套、防護面罩、護目鏡等防護用品,高處作業(yè)時需系安全帶。
(4) 作業(yè)前應檢查焊機、線路、焊機外殼保護接零等,確認安全后方可作業(yè)。
(5) 雨、雪、風力六級(含)以上天氣不得露天作業(yè)。雨、雪后應清除積水、積雪后方可作業(yè)。
(6) 在密封容器內(nèi)施焊時,應采取通風措施。間歇作業(yè)時焊工應到外面休息。容器內(nèi)照明電壓不得超過12v。焊工身體應用絕緣材料與焊件隔離。焊接時必須設專人監(jiān)護,監(jiān)護人應熟知焊接操作規(guī)程和搶救方法。
(7) 焊接曾儲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時,應根據(jù)介質性質進行多次置換及清洗,并打開所有孔口,經(jīng)檢測確認安全后方可作業(yè)。
(8) 焊接銅、鋁、鉛、鋅等合金金屬時,必須佩戴防護用品,在通風良好的地方作業(yè)。在有害介質場所進行焊接時,應采取防毒措施,必要時進行強制通風。
(9) 高處作業(yè)時,必須符合下列要求:與電線的距離不得小于2.5m;必須使用標準的防火安全帶,并系在可靠的構架上;必須在作業(yè)點正下方5m外設置護欄,并設專人值守。必須清除作業(yè)點下方區(qū)域易燃、易爆物品;必須使用盔式面罩。焊接電纜應綁緊在固定處,嚴禁繞在身上或搭在背上作業(yè);必須在穩(wěn)固的平臺上作業(yè)。焊機必須放置平穩(wěn)、牢固,設良好的接地保護裝置。
(10) 焊把線不得放在電弧附近或熾熱的焊縫旁。不得碾軋焊把線。應采取防止焊把線被利器物損傷的措施。
(11) 焊接時臨時接地線頭嚴禁浮搭,必須固定、壓緊,用膠布包嚴;焊接電纜通過道路時,必須架高或采取其他保護措施。
(12) 焊接時二次線必須雙線到位,嚴禁用其他金屬物作二次線回路。
(13) 嚴禁在易燃易爆氣體或液體擴散區(qū)域內(nèi)、運行中的壓力管道和裝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內(nèi)以及受力構件上焊接和切割。
(14) 工作中遇下列情況應切斷電源:改變電焊機接頭;移動二次線;轉移工作地點;檢修電焊機;暫停焊接作業(yè)。
(15) 施焊地點潮濕,焊工應在干燥的絕緣板或膠墊上作業(yè),配合人員應穿絕緣鞋或站在絕緣板上。應定期檢查絕緣鞋的絕緣情況。
(16) 清除焊渣時應佩戴防護眼鏡或面罩。焊條頭應集中堆放;下班后必須拉閘斷電,必須將地線和把線分開。
第7篇 電氣焊工消防安全交底書
為了保障建筑和維修施工的消防安全,加強對明火使用的管理,確保工程的順利進行,防止火災事故的發(fā)生,特對電氣焊工做防火安全交底:
1. 電氣焊工進場將操作證及消防證交辦公室審核。
2. 焊工應經(jīng)過專門的培訓,掌握焊割安全技術,并經(jīng)過考試合格后,方準獨立操作。
3. 焊割作業(yè)要選擇安全地點,焊割前要仔細檢查上下左右情況,周圍的可燃物必須清除。如不能清除時,應采取澆濕、遮隔等安全可靠措施加以保護。配備滅火器,設專人看火,嚴禁以任何理由讓非電氣焊工操作。
4. 盛過或有易燃、可燃液體、氣體及化學危險品的容器和設備,未徹底清洗干凈前,不得進行焊割。
5. 嚴禁在有可燃蒸氣、氣體或粉塵的爆炸危險性場所焊割。在這些場所附近進行焊割時,應按有關規(guī)定保持一定距離。
6. 焊割操作不準與油漆、噴漆、木工等易燃操作同步位、同時間,上下交叉作業(yè)。
7. 乙炔發(fā)生器、氧氣瓶不準進入建筑工程內(nèi)。在高空焊接時,也不要放在焊接部位下面,并保持一定水平距離。乙炔發(fā)生器的回火裝置及膠皮管凍結時,只能用熱水或蒸氣解凍,嚴禁用明火烘烤或用金屬物敲打。
8. 電焊機地線不準接在建筑物、機器設備、各種管道、金屬架上,必須設立專用地線,不得借路。
9. 不得使用有毛病的焊割工具,電焊的導線不要與裝有氣體的氣瓶接觸,也不要與氣焊的軟管或氣體的導管放在一起,這些軟管不得從生產(chǎn)使用,儲存易燃物品的場所或部位穿過,油脂或粘油的物品,禁止與氧氣瓶、導管、軟管等接觸。搬運時,嚴禁滾動、撞擊,夏季不得暴曬。
10. 焊割工作點火前,要遵守操作程序,焊割結束或離開現(xiàn)場時,必須切斷電源、氣源,并仔細檢查現(xiàn)場,消除火險隱患。在悶頂、隔墻等隱蔽場所焊接,在操作完畢半小時內(nèi),應反復檢查,以防引燃發(fā)生問題。
11. 焊割現(xiàn)場必須配備滅火器材,危險性較大的應有專人現(xiàn)場監(jiān)護。
12. 遇到五級以上大風天氣時,施工現(xiàn)場的高空、露天焊割應停止作業(yè)。
13. 施工現(xiàn)場用火證不得連續(xù)使用,每焊割一次應申報一次,用火證上要寫清楚應采取的安全措施。
14. 對因違章焊割造成的火災,要嚴肅處理,不僅處罰違章肇事者,而且要處罰不負責任的有關領導。
15. 氧氣瓶、乙炔瓶工作間距不小于5米,兩瓶同明火作業(yè)距離不小于10米,禁止在工程內(nèi)使用乙炔發(fā)生器作業(yè)。
交底單位: 被交底單位:
交 底 人: 被 交 底人:
時 間: 時 間:
第8篇 電氣焊工:操作安全交底
1、電焊工須持特種作業(yè)證上崗,作業(yè)證過期未年審的不準施焊作業(yè)。
2、電焊機外殼,必須接地良好,要有觸電保護器,電源的拆裝應由電工完成。
3、電焊機要設單獨的開關,開關應在防雨的開關箱內(nèi)。
4、焊鉗與把線必須絕緣良好,連接牢固,更換焊條要戴手套。在潮濕地點工作,應站在絕緣膠板或木板上。5、嚴禁在帶壓力的容器或管道上施焊,焊接帶電的設備必須先切斷電源。
6、焊接貯存過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必須清除干凈,并將所有氣孔打開。
7、在密閉金屬容器內(nèi)施焊,容器必須可靠接地,通風良好,并應有監(jiān)護。嚴禁向容器內(nèi)輸氧氣。
8、雷雨時,應停止露天施焊作業(yè)。
第9篇 氣焊工操作施工安全交底
1、氣焊工須持特種作業(yè)證上崗,作業(yè)證過期未年審的不準施焊作業(yè)。施焊作業(yè)必須辦理動火審批手續(xù)。
2、施焊場地周圍應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進行覆蓋、隔離,并在施焊部位配備滅器材。
3、每臺電焊機應有專用電源控制開關。開關的保險絲容量,應為該機的1.5 倍,嚴禁用其它金屬絲代替保險絲,完工后,切斷電源。
4、必須在易爆易爆氣體或液體擴散區(qū)施焊時,應經(jīng)有關部門檢試許可后方可施焊。
5、乙炔氣瓶必須裝減壓閥和防回裝置,乙炔氣瓶與氧氣瓶之間距離不得小于5m,嚴禁平放、曝曬、距易燃易爆物品和明火的距離不得小于10m。檢驗是否漏氣,要用肥皂水,禁用明火。氧氣瓶、氧氣表及焊割工具上,嚴禁沾染油脂。
6、氣瓶的購運,儲存和領用必須嚴格執(zhí)行公安部門的有關規(guī)定。經(jīng)常檢查氧氣瓶與磅表頭處的螺絞是否滑牙,橡皮管是否漏氣,焊槍嘴和槍身有無阻塞現(xiàn)象。
7、點火時,焊槍口不準對人,正在燃燒的焊槍不得放在工件或地面上,帶有乙炔和氧氣時,不準放在金屬器內(nèi),以防氣體逸出發(fā)生燃燒事故。嚴禁在帶壓力的容器或管道上施焊,焊接帶電的設備必須先切斷電源。
8、作業(yè)結束,應將氣瓶氣閥關好,擰上安全罩,檢查作業(yè)地點,確認無著火危險方可離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