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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物料提升機:安全交底書
表c2-2 安全交底記錄
編號
工程名稱
石家莊地鐵1號線13標段
日 期
2022年6月27日
交底部位
物料提升機安裝、拆卸
頁 數(shù)
共2 頁
安全交底內(nèi)容:
一、進入施工現(xiàn)場必須遵守安全操作規(guī)程和安全生產(chǎn)紀律,安裝拆卸工人必須取得省級建設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建筑施工特種作業(yè)人員操作證書,方可上崗。
二、一般規(guī)定
(一)安裝與拆除作業(yè)前,應根據(jù)現(xiàn)場工作條件及設備情況編制作業(yè)方案。對作業(yè)人員進行分工交
底,確定指揮人員,劃定安全警戒區(qū)域并設監(jiān)護人員,排除作業(yè)障礙。
(二)提升架體實際安裝的高度不得超出設計所允許的最大高度。
(三)安裝作業(yè)前檢查的內(nèi)容一般包括:
1.金屬結(jié)構的成套性和完好性;
2.提升機構是否完整良好;
3.電氣設備是否齊全可靠;
4.基礎位置和做法是否符合要求;
5.地錨的位置,附墻架連接埋件的位置是否正確和埋設牢;
6.提升機的架體和纜風繩的位置是否靠近或跨越架空輸電線路。必須靠近時,應保證最小安全距離,并應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其最小安全距離見下表。
外電線路電壓等級(kv)
1以下
1~10
35~110
220
330~500
最小安全操作距離(m)
4.0
6.0
8.0
10
15
(1)安裝精度應符合以下規(guī)定:
(a)新制作的提升機,架體安裝的垂直偏差,最大不應超過架體高度的1.5‰;多次使用過的提升機,在重新安裝時,其偏差不應超過3‰,并不得超過200mm;
(b)井架截面內(nèi),兩對角線長度公差不得超過最大邊長的名義尺寸的3‰;
(c)導軌接點截面錯位不大于1.5mm;
(d)吊籃導靴與導軌的安裝間隙應控制5~10mm以內(nèi);
(2)拆除作業(yè)前檢查的內(nèi)容一般包括:
(a)查看提升機與建筑物及腳手架的連接情況;
(b)查看提升機架體有無其他牽拉物;
(c)臨時附墻架、纜風繩及地錨的設置情況;
(d)地梁和基礎的連接情況。
三、架體的安裝與拆除
(一)安裝架體時,應先將地梁與基礎連接牢固。每安裝個2標準節(jié)(一般不大于8m),應采取臨時支撐或臨時纜風繩固定,并進行初校正,在確認穩(wěn)定時,方可繼續(xù)作業(yè)。
(二)安裝龍門架時,兩邊立柱應交替進行,每安裝2節(jié),除將單肢柱進行臨時固定外,尚應將兩立柱橫向連接成一體。
(三)利用建筑物內(nèi)井道做架體時,各樓層進料口處的??块T,必須與司機操作處裝設的層站標志燈進行聯(lián)鎖。陰暗處應裝照明。
(四)架體各節(jié)點的螺栓必須緊固,螺栓應符合孔徑要求,嚴禁擴孔和開孔更不得漏裝或以鉛絲代替。
(五)裝設搖臂把桿時,應符合以下要求:
1.把桿不得裝在架體的自由端處;
2.把桿底座要高出工作面,其頂部不得高出架體;
3.把桿應安裝保險鋼絲繩,起重吊鉤應裝設限位裝置;
4.把桿與水平面夾角應在45°~70°之間轉(zhuǎn)向時不得碰到纜風繩;
5.隨工作面升高扒桿需要重新安裝時,其下方的其他作業(yè)應暫時停止。
(六)在拆除纜風繩或附墻架前,應先設置臨時纜風繩或支撐,確保架體的自由高度不得大于2個標準節(jié)(一般不大于8m)。
(七)拆除龍門架的天梁前,應先分別對兩立柱采取穩(wěn)固措施,保證單柱的穩(wěn)定。
(八)拆除作業(yè)中,嚴禁從高處向下拋擲物件。
(九)拆除作業(yè)宜在白天進行,夜間作業(yè)應有良好的照明,因故中斷作業(yè)時,應采取臨時穩(wěn)固措施。
四、卷揚機安裝
(一) 卷揚機應安裝在平整堅實的位置上宜遠離危險作業(yè)區(qū),視線應良好。因施工條件限制卷揚機安裝位置距施工作業(yè)區(qū)較近時,其操作棚的頂部應按規(guī)范要求架設。
(二)固定卷揚機的錨樁應牢固可靠,不得以樹木、電桿代替錨樁。
(三)當鋼絲繩在卷筒中間位置時,架體底部的導向滑輪應與卷筒軸心垂直,否則應設置導向滑輪,并用地錨、鋼絲繩拴牢。
(四)提升鋼絲繩運行中應架起,使之不拖地面和被水浸泡。必須穿越主要干道時,應挖溝槽并加保護措施,嚴禁在鋼絲繩穿行的區(qū)域內(nèi)堆放物料。
簽字欄
技術
負責人
交底人
接交人
1.本表由施工單位填寫,交底單位與接受交底單位各保存一份。
2.當做分項工程施工技術交底時,應填寫“分項工程名稱”欄,其他技術交底可不填寫。
第2篇 鋼井架物料提升機施工-安全交底
1.一般安全要求
(1)提升機應有產(chǎn)品標牌,標明額定起重量、最大提升速度、最大架設高度、制造單位、產(chǎn)品編號及出廠日期,并附產(chǎn)品合格證。提升機吊籃與架體的涂色應有明顯區(qū)別。
(2)使用單位應根據(jù)提升機的類型制定操作規(guī)程,建立管理制度及檢修制度。
(3)使用單位應對每臺提升機建立設備技術檔案,其內(nèi)容應包括:驗收,檢修,試驗及事故情況。
(4)安裝和拆除提升機架體人員,應按登高架設特種作業(yè)人員的要求,經(jīng)過安全技術培訓和經(jīng)考核合格并取得市、地勞動安全監(jiān)察部門發(fā)給的“特種作業(yè)人員操作證”后,方能上崗操作。
(5)提升機在安裝完畢后,必須經(jīng)正式驗收,符合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
(6)應配備經(jīng)考試合格持有操作證的專職司機,嚴禁無證開機。
(7)井架出入口支承平橋的鋼花梁兩端要用14號鉛絲扎牢,并用φ6鋼筋吊捆牢固。橋枋要用鉛絲與鋼花梁扎牢。
(8)井架出入口與建筑物連接的平橋(臺)必須架設牢靠,寬度不得小于1.5m;使用組合井架時,寬度不應小于該井架的寬度;平橋板必須滿鋪,不得留有空隙。平橋(臺)兩側(cè)應架設防護欄桿和掛安全立網(wǎng),護欄桿距平橋(臺)面高度以1.2m左右為宜,中間要加設橫桿不少于二度,護欄桿的垂直距離應小于40cm。井架與建筑的距離超過30cm時,應在平橋底掛兜底安全平網(wǎng)。
(9)井架在樓層的出入口上方要架設防護擋板或掛安全平網(wǎng)防護,并在出入口處設層間活動安全閘門和在顯眼處掛有安全操作規(guī)定牌子和警示標志。
(10)吊籃底板應使用有防滑措施的鋼板;如使用木板時,木板下應焊有不小于φ6間距20cm×20cm的鋼筋網(wǎng)支承。
(11)架體的三個外側(cè)面要滿掛密眼安全立網(wǎng),安全網(wǎng)的重疊位置應不少于10cm,并綁扎牢靠。使用組合井架時,還必須在相鄰井架之間用棚竹、鋼筋網(wǎng)腳手板或密眼安全網(wǎng)設置安全隔離防護,防護桿、板的空隙不應大于50mm,高度與架體相同。
(12)作業(yè)人員嚴禁乘吊籃升降。
(13)在架體安裝和拆除作業(yè)時,應設專人指揮,作業(yè)區(qū)上方及地面10m范圍內(nèi)設警戒區(qū),并有專人監(jiān)護。靠近交通道路或有人操作的地方還要設置防護擋板。
2.提升機構安全要求
(1)卷揚機的選用或制造,應滿足額定起重量、提升高度、提升速度等參數(shù)的要求。
(2)提升機宜選用可逆式卷揚機,高架提升機不得選用摩擦式卷揚機。
(3)卷筒兩端的凸緣至最外層鋼絲繩的距離,不應小于鋼絲繩直徑的2倍。卷筒邊緣必須設置防止鋼絲繩脫出的防護裝置。
(4)卷筒與鋼絲繩直徑的比值應不小于30。
(5)選擇卷揚機時應注意:卷揚機應符合現(xiàn)行國家標準《建筑卷揚機》的規(guī)定。
(6)滑輪組的滑輪直徑與鋼絲繩直徑比值:低架提升機不應小于25;高架提升機不應小于30。
(7)滑輪應選用滾動軸支承。滑輪組與架體(或吊籃)應采用剛性連接,嚴禁采用鋼絲繩、鉛絲等柔性連接和使用開口拉板式滑輪。
(8)以摩擦式卷揚機為動力的提升機,其滑輪應有防脫槽裝置。
(9)提升鋼絲繩不得接長使用。端頭與卷筒應用壓緊裝置卡牢,在卷筒上應能按順序整齊排列。當?shù)趸@處于工作最低位置時,卷筒上的鋼絲繩應不少于3圈。
(10)鋼絲繩端部的固定當采用繩卡時,繩卡應與繩徑匹配,其數(shù)量不得少于3個,間距不小于鋼絲繩直徑的6倍。繩卡滑鞍放在受力繩的一側(cè),不得正反交錯設置繩卡。
3.電氣安全要求
(1)選用的電氣設備及電器元件,必須符合提升機工作性能、工作環(huán)境等條件的要求,并有合格證。
(2)提升機的總電源應設短路保護及漏電保護裝置;電動機的主回路上,應同時裝設短路、失壓、過電流保護裝置。
(3)電氣設備的絕緣電阻值(包括對地電阻值)必須大于0.5mω;運行中必須大于1000ω/v。
(4)提升機的金屬結(jié)構及所有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應接地,其接地電阻應小于10ω。
(5)攜帶式控制裝置應密封、絕緣,控制回路電壓不應大于36v,其引線長度不得超過5m。
(6)工作照明的開關,應與主電源開關相互獨立。當提升機電源被切斷時,工作照明不應斷電。各自的開關應有明顯標志。
(7)禁止使用倒順開關作為卷揚機的控制開關。
4.提升機應具有下列安全防護裝置并滿足其要求:
(1)安全??垦b置:吊籃運行到位時,??垦b置將吊籃定位。該裝置應能可靠地承擔吊籃自重、額定荷載及運料人員和裝卸物料時的工作荷載。
(2)斷繩保護裝置。當?shù)趸@懸掛或運行中發(fā)生斷繩時,應能可靠地將其停住并固定在架體上。其滑落行程,在吊籃滿載時,不得超過1m。
(3)上極限限位器(防沖頂裝置)。該裝置應安裝在吊籃允許提升的最高工作位置。吊籃的越程(指從吊籃的最高位置與天梁最低處的距離),應不小于3m。當?shù)趸@上升達到極限高度時,限位器即行動作,切斷電源(指可逆式卷揚機)或自動報警(指摩擦式卷揚機)。
(4)樓層口??堪踩T。各樓層的通道處,應設置常閉的停靠安全門,宜采用聯(lián)鎖裝置(吊籃運行到位時方可打開)。停靠安全門可采用鋼管制造,其強度應能承受1kn/m的水平荷載。
(5)吊籃前后安全門。吊籃的上料口處應裝設安全門。安全門宜采用聯(lián)鎖開啟裝置,升降運行時安全門封閉吊籃的上料口,防止物料從吊籃中滾落。
(6)吊籃兩側(cè)防護欄。吊籃兩側(cè)處應裝設防護欄。防護欄宜采用工具式裝置,封閉吊籃兩側(cè),防止升降運行時物料從吊籃兩側(cè)滾落。
(7)吊籃頂部防護棚。吊籃頂部應裝設防護棚。防護棚宜采用接疊雙向開啟式,以利長料運送,防止人員進入吊籃作業(yè)時物料從吊籃上方墜落傷人。
(8)首層上料口防護棚。防護棚應裝設在提升機架體地面進料口上方。其寬度大于提升機的最外部尺寸;長度:低架提升機應大于3m,高架提升機應大于5m。其材料強度應能承受10kpa的均布荷載。也可采用50mm厚木板架設或采用兩層竹笆,上下竹笆層間距應不小于600mm。
(9)緊急斷電開關。緊急斷電開關應設在便于司機操作的位置,在緊急情況下,應能及時切斷提升機的總控制電源。
(10)信號裝置。該裝置是司機控制的一種音響裝置,其音量應能使各樓層使用提升機裝卸物料人員清晰聽到。當司機不能清楚地看到操作者和信號指揮人員時,必須加裝通訊裝置。通訊裝置必須是一個閉路的雙向電氣通訊系統(tǒng),司機應能聽到每一站的聯(lián)系,并能向每一站講話。
5.高架提升機還需具備下列安全裝置并應滿足以下要求:
(1)下極限限位器。該限位器安裝位置,應滿足在吊籃碰到緩沖器之前限位器能夠動作。當?shù)趸@下降到最低限定位置時,限位器自動切斷電源,使吊籃停止下降。
(2)緩沖器。在架體的底坑里應設置緩沖器,當?shù)趸@以額定荷載和規(guī)定的速度作用到緩沖器上時,應能承受相應的沖擊力。緩沖器的型式,可采用彈簧或彈性實體。
(3)超載限制器。當荷載達到額定荷載的90%時,應能發(fā)出報警信號。荷載超過額定荷載時,切斷起升電源。
6.基礎安全要求
(1)高架提升機的基礎應進行設計,基礎應能可靠的承受作用在其上的全部荷載?;A的埋深與做法,應符合設計和提升機出廠使用規(guī)定。
(2)低架提升機的基礎,當無設計要求時,應符合下列要求:
1)土層壓實后的承載力,應不小于80kpa;
2)澆注c20混凝土,厚度300mm;
3)基礎表面應平整,水平度偏差不大于10mm。
(3)基礎應有排水措施。距基礎邊緣5m的范圍內(nèi),開挖溝槽或有較大振動的施工時,必須有保證架體穩(wěn)定的措施。
7.附墻架安全要求
(1)提升機附墻架的設置應符合設計要求,其間隔一般不宜大于9m,且在建筑物的頂層必須設置1組。
(2)附墻架與建筑物結(jié)構的連接應進行設計。附墻架與架體及建筑物之間,均應采用剛性件連接,并形成穩(wěn)定結(jié)構,不得連接在腳手架上。嚴禁使用鉛絲綁扎。
(3)附墻架的材質(zhì)應與架體的材質(zhì)相同,不得使用木桿、竹竿等做附墻架與金屬架體連接。
8.纜風繩安全要求
(1)當提升機受到條件限制無法設置附墻架時,應采用纜風繩穩(wěn)固架體。高架提升機在任何情況下均不得采用纜風繩。
(2)提升機的纜風繩應經(jīng)計算確定(纜風繩的安全系數(shù)n取3.5)。纜風繩應采用圓股鋼絲繩,直徑不得小于9.3mm。提升機高度在20m以下(含20m)時,纜風繩不少于1組(4~8根);提升機高度在21~30m時,不少于2組。
(3)纜風繩應在架體四角有橫向綴件的同一水平面上對稱設置,使其在結(jié)構上引起的水平分力,處于平衡狀態(tài)。纜風繩與架體的連接處應采取措施,防止架體鋼材對纜風繩的剪切破壞。對連接處的架體焊縫及附件必須進行設計計算。
(4)纜風繩與地面的夾角不應大于60°,其下端應與地錨連接,不得拴在樹木、電桿或堆放構件等物體上。
(5)纜風繩與地錨之間,應采用與鋼絲繩拉力相適應的花籃螺栓拉緊。纜風繩垂度不大于0.01l(l為長度),調(diào)節(jié)時應對角進行,不得在相鄰角同時拉緊。
(6)當纜風繩需要改變位置時,必須先作好預定位置的地錨,并加臨時纜風繩確保提升機架體的穩(wěn)定,方可移動原纜風繩的位置;待與地錨栓牢后,再拆除臨時纜風繩。
(7)在安裝、拆除以及使用提升機的過程中設置的臨時纜風繩,其材料也必須使用鋼絲繩,嚴禁使用鐵絲、鋼筋、麻繩等代替。
9.地錨安全要求
(1)纜風繩的地錨,根據(jù)土質(zhì)情況及受力大小設置,應經(jīng)計算確定。
(2)纜風繩的地錨,一般采用水平式地錨。當土質(zhì)堅實,地錨受力小于15kn時,也可選用樁式地錨。
(3)地錨的位置應滿足對纜風繩的設置要求。
(4)當?shù)劐^無設計規(guī)定時,其規(guī)格和形式可按以下情況選用:
1)水平地錨。水平地錨可按下表選用。
水平地錨參數(shù)表
作用荷載(n)
24000
21700
28600
29000
42000
31400
51800
33000
纜風繩水平夾角
(°)
45
60
45
60
45
60
45
60
橫置木(φ240mm)
根數(shù)×長度(mm)
1×2500
3×2500
3×3200
3×3300
埋設深度(m)
1.70
1.70
1.80
2.20
壓板(密排φ100mm圓木)
長(mm)×寬(mm)
800×3200
800×3200
注:本表系按以下條件確定:木材容許應力取11mpa;填土密度為1600kg/m3;土壤內(nèi)摩擦角為45°。
(5)樁式地錨
1)采用木單樁時,圓木直徑不小于200mm,埋深不小于1.7m,并在樁的前上方和后下方設兩根橫擋木。
2)采用腳手鋼管(φ48)或角鋼(l75×6)時,不少于2根;并排設置,間距不小于0.5m;打入深度不小于1.7m;樁頂部應有纜風繩防滑措施。
10.安裝與拆除安全要求
(1)安裝與拆除作業(yè)前,應根據(jù)現(xiàn)場工作條件及設備情況編制作業(yè)方案。對作業(yè)人員進行分工交底,確定指揮人員,劃定安全警戒區(qū)域并設監(jiān)護人員,排除作業(yè)障礙。
(2)提升架體宜分階段安裝,實際安裝的高度不得超出設計所允許的最大高度。
(3)安裝作業(yè)前檢查內(nèi)容包括:
1)金屬結(jié)構的成套性和完好性;
2)提升機構是否完整良好;
3)電氣設備是否齊全可靠;
4)基礎位置和做法是否符合要求;
5)地錨的位置是否正確和埋設牢靠;
6)提升機的架體和纜風繩的位置是否靠近或跨越輸電線路。必須靠近時,應保證最小安全距離,并應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其最小安全距離見下表。
提升機架體與架空輸電線路的最小安全距離(m)
外電線路電壓(kv)
1以下
1~10
35~110
154~220
330~500
最小安全距離(m)
4
6
8
10
15
(4)安裝精度應符合以下規(guī)定:
1)新制作的提升機,架體安裝的垂直偏差,最大不應超過架體高度的1.5‰;多次使用過的提升機,在重新安裝時,其偏差不應超過3‰,并不得超過200mm;
2)井架截面內(nèi),兩對角線長度公差不得超過最大邊長的名義尺寸的3‰;
3)吊籃導靴與導軌的安裝間隙,應控制在5~10mm以內(nèi)。
(5)拆除作業(yè)前檢查的內(nèi)容包括:
1)查看提升機架體有無其他牽拉物;
2)查看提升機與建筑物及腳架的連接情況;
3)臨時附墻架、纜風繩及地錨的設置情況;
4)地梁和基礎的連接情況。
11.架體的安裝與拆除安全要求
(1)安裝架體時,應先將地梁與基礎連接牢固。每安裝兩個標準節(jié)(一般不大于4m),應采取臨時支撐或臨時纜風繩固定,并進行初校正,在確認穩(wěn)定時,方可繼續(xù)作業(yè)。
(2)利用建筑物內(nèi)井道做架體時,各樓層進料口處的??堪踩T,必須與司機操作處裝設的層站標志進行聯(lián)鎖。
(3)架體各節(jié)點的螺栓必須緊固,螺栓應符合孔徑要求,嚴禁擴孔或開孔,更不得漏裝或以鉛絲代替。
(4)裝拆人員在作業(yè)時,必須戴安全帽、系安全帶穿防滑鞋。不準以拋擲方式傳遞工具、器材,擰螺絲時,不準雙手操作,只能一手扳扳手,一手緊握架體桿件。
(5)在進行裝拆架體作業(yè)時,架體孔內(nèi)必須鋪滿能滿足使用及安全要求的腳踏板,板兩端應超出支承位外邊沿100mm以上,以保證操作的安全。
(6)裝設搖臂扒桿時,應符合以下要求:
1)扒桿不得裝在架體的自由端處;
2)扒桿底座要高出工作面,其頂部不得高出架體;
3)扒桿應安裝保險鋼絲繩,起重吊鉤應裝設限位裝置;
4)扒桿水平面夾角應在45°~70°之間,轉(zhuǎn)向時不得碰到纜風繩;
5)隨工作面升高扒桿需要重新安裝時,其下方的其他作業(yè)應暫時停止。
(7)在拆除纜風繩或附墻架前,應先設置臨時纜風繩或支撐,確保架體的自由高度不得大于兩個標準節(jié)(一般不大于4m)。
(8)拆除作業(yè)中,嚴禁從高處向下拋擲物件。
(9)拆除作業(yè)宜在白天進行,夜間作業(yè)應有良好的照明,因故中斷作業(yè)時,應采取臨時穩(wěn)固措施。
12.卷揚機安裝安全要求
(1)卷揚機應安裝在平整堅實的位置上,宜遠離危險作業(yè)區(qū),視線應良好。因施工條件限制,卷揚機安裝位置距施工作業(yè)區(qū)較近時,其操作棚的頂部應按首層上料口防護棚的要求架設。
(2)固定卷揚機的錨樁應牢固可靠,不得以樹木、電桿代替錨樁。
(3)當鋼絲繩在卷筒中間位置時,架體底部的導向滑輪應與卷筒軸心垂直,否則應設置輔助導向滑輪,并用地錨、鋼絲繩栓牢。
(4)提升鋼絲繩運行中應架起,使之不拖地面和被水浸泡。必須穿越主要干道時,應挖溝槽并加保護措施。嚴禁在鋼絲繩穿行的區(qū)域堆放物料。
(5)離開架體安裝的卷揚機,第一個導向滑輪與卷揚機的距離,對帶槽卷筒要大于卷筒寬度15倍,無槽卷筒要大于20倍。
13.使用安全要求
(1)安裝后使用前的驗收應符合下列要求:
提升機安裝后,應由主管部門按照本要求和設計進行檢查驗收,確認合格發(fā)給使用證后,
方可交付使用。
(2)使用前的檢查:
1)金屬結(jié)構有無開焊和明顯變形;
2)架體各節(jié)點連接螺栓是否緊固;
3)附墻架、纜風繩、地錨位置和安裝情況;
4)架體的安裝精度是否符合要求;
5)安全防護裝置是否靈敏可靠;
6)卷揚機的位置是否合理;
7)電氣設備及操作系統(tǒng)的可靠性;
8)信號及通訊裝置的使用效果是否良好清晰;
9)鋼絲繩、滑輪組的固接情況;
10)提升機與輸電線路的安全距離及防護情況。
(3)定期檢查。
定期檢查每月檢查一次,由有關部門和人員參加,檢查內(nèi)容包括:
1)金屬結(jié)構有無開焊、銹蝕、永久變形;
2)扣件、螺栓連接的緊固情況;
3)提升機構磨損情況及鋼絲繩的完好性;
4)安全防護裝置有無缺少、失靈和損壞;
5)纜風繩、地錨、附墻架等有無松動;
6)電氣設備的接地(或接零)情況;
7)斷繩保護裝置的靈敏度試驗。
(4)日常檢查。
日常檢查由作業(yè)班司機在班前進行,在確認提升機正常時,方可投入作業(yè)。檢查內(nèi)容包括:
1)地錨與纜風繩的連接有無松動;
2)空載提升吊籃做一次上下運行,驗證是否可靠,并同時碰撞限位器和觀察安全門是否靈敏完好;
3)在額定荷載下,將吊籃提升至離地面1~2m高度停機,檢查制動器的可靠性和架體的穩(wěn)定性;
4)安全??垦b置和斷繩保護裝置的可靠性;
5)吊籃運行通道內(nèi)有無障礙物;
6)作業(yè)司機的視線或通訊裝置的使用效果是否清晰良好。
(5)使用提升機時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物料在吊籃內(nèi)應均勻分布,不得超出籃。當長料在吊籃中立放時,應采取防滾落措施;散料應裝箱或裝籠。嚴禁超載使用。
2)嚴禁人員攀登、穿越提升機和乘吊籃上下。
3)高架提升機作業(yè)時,應使用通訊裝置聯(lián)系。低架提升機在多工種、多樓層同時使用,應專設指揮人員,信號不清不得開機。作業(yè)中不論任何人發(fā)出緊急停車信號,應立即執(zhí)行。
4)當?shù)趸@尚在懸空吊掛時,卷揚機司機不得離開駕駛座位。
5)在支承安全裝置未有支承好吊籃時,嚴禁人員進入吊籃。
6)吊籃在運行時,嚴禁人員將身體任何部位伸入架體內(nèi)。在架體附近工作的人員,身體不得貼近架體。使用組合架體時,進入吊籃工作的人員,應隨時注意相鄰吊籃的運行情況;人和物料、工具不得越入相鄰的架體內(nèi)。
7)架體的斜桿和橫桿,不得隨意拆除;如因運輸需要,也只準將部分少數(shù)斜桿拆除。各樓層的出入口所拆除的斜桿,應安裝回在被拆除的開口節(jié)的上或下一節(jié)上,并與該節(jié)原有的斜桿成交叉狀,但連續(xù)開口不允許大于兩節(jié)。且必須在適當?shù)牡胤窖b上與建筑物作剛性錨固的臨時拉桿或支撐,以保持架體的剛度和穩(wěn)定。
8)閉合主電源前或作業(yè)中突然斷電時,應將所有開關扳回零位。在重新恢復作業(yè)前,應在確認提升機動作正常后方可繼續(xù)使用。
9)發(fā)現(xiàn)安全裝置、通訊裝置失靈時,應立即停機修復。作業(yè)中不得隨意使用極限限位裝置。
10)使用中要經(jīng)常檢查鋼絲繩、滑輪工作情況。如發(fā)現(xiàn)磨損嚴重,必須按照有關規(guī)定及時更換。
11)采用摩擦式卷揚機為動力的提升機,吊籃下降時,應在吊籃行至離地面1~2m處,控制緩緩落地,不允許吊籃自由落下直接降至地面。
12)裝設搖臂拔桿的提升機,作業(yè)時,吊籃與搖臂拔桿不得同時使用。
13)作業(yè)后,將吊籃降至地面,各控制開關扳至零位,切斷主電源,鎖好閘箱。
14.管理要求
(1)提升機使用中應進行經(jīng)常性的維修保養(yǎng),并符合下列要求:
1)司機應按使用說明書的有關規(guī)定,對提升機各潤滑部位,進行注油潤滑;
2)維修保養(yǎng)時,應將所有控制開關扳至零位,切斷主電源,并在閘箱處掛“禁止合閘”標志,必須時應設專人監(jiān)護;
3)提升機處于工作狀態(tài)時,不得進行保養(yǎng)、維修,排除故障應在停機后進行;
4)更換零部件時,零部件必須與原部件的材質(zhì)性能相同,并應符合設計與制造標準;
5)維修主要結(jié)構所用焊條及焊縫質(zhì)量,均應符合原設計要求;
6)維修和保養(yǎng)提升機架體頂部時,應搭設上人平臺,并應符合高處作業(yè)要求。
(2)提升機應由設備部門統(tǒng)一管理,不得對卷揚機和架體分開管理。
(3)金屬結(jié)構碼放時,應放在墊木上,在室外存放,要有防雨及排水措施。電氣、儀表及易損件的存放,應注意防震、防潮。
(4)運輸提升機各部件時,裝車應墊平,盡量應墊平,盡量避免磕碰,同時應注意各提升機的配套性。
第3篇 物料提升機安全交底書
表c2-2 安全交底記錄
編號
工程名稱
石家莊地鐵1號線13標段
日 期
2014年6月27日
交底部位
物料提升機安裝、拆卸
頁 數(shù)
共2 頁
安全交底內(nèi)容:
一、進入施工現(xiàn)場必須遵守安全操作規(guī)程和安全生產(chǎn)紀律,安裝拆卸工人必須取得省級建設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建筑施工特種作業(yè)人員操作證書,方可上崗。
二、一般規(guī)定
(一)安裝與拆除作業(yè)前,應根據(jù)現(xiàn)場工作條件及設備情況編制作業(yè)方案。對作業(yè)人員進行分工交
底,確定指揮人員,劃定安全警戒區(qū)域并設監(jiān)護人員,排除作業(yè)障礙。
(二)提升架體實際安裝的高度不得超出設計所允許的最大高度。
(三)安裝作業(yè)前檢查的內(nèi)容一般包括:
1.金屬結(jié)構的成套性和完好性;
2.提升機構是否完整良好;
3.電氣設備是否齊全可靠;
4.基礎位置和做法是否符合要求;
5.地錨的位置,附墻架連接埋件的位置是否正確和埋設牢;
6.提升機的架體和纜風繩的位置是否靠近或跨越架空輸電線路。必須靠近時,應保證最小安全距離,并應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其最小安全距離見下表。
外電線路電壓等級(kv) | 1以下 | 1~10 | 35~110 | 220 | 330~500 |
最小安全操作距離(m) | 4.0 | 6.0 | 8.0 | 10 | 15 |
(1)安裝精度應符合以下規(guī)定:
(a)新制作的提升機,架體安裝的垂直偏差,最大不應超過架體高度的1.5‰;多次使用過的提升機,在重新安裝時,其偏差不應超過3‰,并不得超過200mm;
(b)井架截面內(nèi),兩對角線長度公差不得超過最大邊長的名義尺寸的3‰;
(c)導軌接點截面錯位不大于1.5mm;
(d)吊籃導靴與導軌的安裝間隙應控制5~10mm以內(nèi);
(2)拆除作業(yè)前檢查的內(nèi)容一般包括:
(a)查看提升機與建筑物及腳手架的連接情況;
(b)查看提升機架體有無其他牽拉物;
(c)臨時附墻架、纜風繩及地錨的設置情況;
(d)地梁和基礎的連接情況。
三、架體的安裝與拆除
(一)安裝架體時,應先將地梁與基礎連接牢固。每安裝個2標準節(jié)(一般不大于8m),應采取臨時支撐或臨時纜風繩固定,并進行初校正,在確認穩(wěn)定時,方可繼續(xù)作業(yè)。
(二)安裝龍門架時,兩邊立柱應交替進行,每安裝2節(jié),除將單肢柱進行臨時固定外,尚應將兩立柱橫向連接成一體。
(三)利用建筑物內(nèi)井道做架體時,各樓層進料口處的停靠門,必須與司機操作處裝設的層站標志燈進行聯(lián)鎖。陰暗處應裝照明。
(四)架體各節(jié)點的螺栓必須緊固,螺栓應符合孔徑要求,嚴禁擴孔和開孔更不得漏裝或以鉛絲代替。
(五)裝設搖臂把桿時,應符合以下要求:
1.把桿不得裝在架體的自由端處;
2.把桿底座要高出工作面,其頂部不得高出架體;
3.把桿應安裝保險鋼絲繩,起重吊鉤應裝設限位裝置;
4.把桿與水平面夾角應在45°~70°之間轉(zhuǎn)向時不得碰到纜風繩;
5.隨工作面升高扒桿需要重新安裝時,其下方的其他作業(yè)應暫時停止。
(六)在拆除纜風繩或附墻架前,應先設置臨時纜風繩或支撐,確保架體的自由高度不得大于2個標準節(jié)(一般不大于8m)。
(七)拆除龍門架的天梁前,應先分別對兩立柱采取穩(wěn)固措施,保證單柱的穩(wěn)定。
(八)拆除作業(yè)中,嚴禁從高處向下拋擲物件。
(九)拆除作業(yè)宜在白天進行,夜間作業(yè)應有良好的照明,因故中斷作業(yè)時,應采取臨時穩(wěn)固措施。
四、卷揚機安裝
(一) 卷揚機應安裝在平整堅實的位置上宜遠離危險作業(yè)區(qū),視線應良好。因施工條件限制卷揚機安裝位置距施工作業(yè)區(qū)較近時,其操作棚的頂部應按規(guī)范要求架設。
(二)固定卷揚機的錨樁應牢固可靠,不得以樹木、電桿代替錨樁。
(三)當鋼絲繩在卷筒中間位置時,架體底部的導向滑輪應與卷筒軸心垂直,否則應設置導向滑輪,并用地錨、鋼絲繩拴牢。
(四)提升鋼絲繩運行中應架起,使之不拖地面和被水浸泡。必須穿越主要干道時,應挖溝槽并加保護措施,嚴禁在鋼絲繩穿行的區(qū)域內(nèi)堆放物料。
簽字欄
技術
負責人
交底人
接交人
1.本表由施工單位填寫,交底單位與接受交底單位各保存一份。
2.當做分項工程施工技術交底時,應填寫“分項工程名稱”欄,其他技術交底可不填寫。
第4篇 井字架物料提升機、外用電梯操作安全交底
施工單位:廣州市城建工程總承包有限公司
工程名稱 | 廣州大馬站商業(yè)中心 | 分部分項工程 | 主體及裝飾裝修工程 | 工種 | 特種工 |
1.必須持證上崗,專人專機,禁止把設備交給無證人員操作; 2.作業(yè)前,應檢查鋼絲繩、離合器、制動器、保險棘輪、傳動滑輪等,確認安全可靠,方準操作; 3.鋼絲繩在卷筒上必須排列整齊,作業(yè)中最少需保留三圈; 4.不得擅離崗位,工作中必須集中精神,注意指揮信號,信號不明或可能引起事故時,應暫停操作,待弄清情況后方可繼續(xù)作業(yè); 5.發(fā)現(xiàn)層間閘門未關閉時,提示裝運人員關好閘門方可開機運行,井架吊藍禁止載人; 6.作業(yè)中突然停電,應采取應急措施,防止吊藍下滑及來電后卷揚機突然起動; 7.做好設備保養(yǎng)工作,并做好保養(yǎng)和操作記錄,發(fā)現(xiàn)異常情況隨時報告; 8.當班工作完畢后,吊籃必須返回首層,斷開電源,電箱加鎖才能下班。 9.補充交底內(nèi)容: 交底人簽字: 日期: | |||||
接受人(全員)簽字: |
注:本交底一式三份,班組、交底人、資料保管員各一份。
第5篇 鋼井架物料提升機施工安全交底
1.一般安全要求
(1)提升機應有產(chǎn)品標牌,標明額定起重量、最大提升速度、最大架設高度、制造單位、產(chǎn)品編號及出廠日期,并附產(chǎn)品合格證。提升機吊籃與架體的涂色應有明顯區(qū)別。
(2)使用單位應根據(jù)提升機的類型制定操作規(guī)程,建立管理制度及檢修制度。
(3)使用單位應對每臺提升機建立設備技術檔案,其內(nèi)容應包括:驗收,檢修,試驗及事故情況。
(4)安裝和拆除提升機架體人員,應按登高架設特種作業(yè)人員的要求,經(jīng)過安全技術培訓和經(jīng)考核合格并取得市、地勞動安全監(jiān)察部門發(fā)給的“特種作業(yè)人員操作證”后,方能上崗操作。
(5)提升機在安裝完畢后,必須經(jīng)正式驗收,符合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
(6)應配備經(jīng)考試合格持有操作證的專職司機,嚴禁無證開機。
(7)井架出入口支承平橋的鋼花梁兩端要用14號鉛絲扎牢,并用φ6鋼筋吊捆牢固。橋枋要用鉛絲與鋼花梁扎牢。
(8)井架出入口與建筑物連接的平橋(臺)必須架設牢靠,寬度不得小于1.5m;使用組合井架時,寬度不應小于該井架的寬度;平橋板必須滿鋪,不得留有空隙。平橋(臺)兩側(cè)應架設防護欄桿和掛安全立網(wǎng),護欄桿距平橋(臺)面高度以1.2m左右為宜,中間要加設橫桿不少于二度,護欄桿的垂直距離應小于40cm。井架與建筑的距離超過30cm時,應在平橋底掛兜底安全平網(wǎng)。
(9)井架在樓層的出入口上方要架設防護擋板或掛安全平網(wǎng)防護,并在出入口處設層間活動安全閘門和在顯眼處掛有安全操作規(guī)定牌子和警示標志。
(10)吊籃底板應使用有防滑措施的鋼板;如使用木板時,木板下應焊有不小于φ6間距20cm×20cm的鋼筋網(wǎng)支承。
(11)架體的三個外側(cè)面要滿掛密眼安全立網(wǎng),安全網(wǎng)的重疊位置應不少于10cm,并綁扎牢靠。使用組合井架時,還必須在相鄰井架之間用棚竹、鋼筋網(wǎng)腳手板或密眼安全網(wǎng)設置安全隔離防護,防護桿、板的空隙不應大于50mm,高度與架體相同。
(12)作業(yè)人員嚴禁乘吊籃升降。
(13)在架體安裝和拆除作業(yè)時,應設專人指揮,作業(yè)區(qū)上方及地面10m范圍內(nèi)設警戒區(qū),并有專人監(jiān)護??拷煌ǖ缆坊蛴腥瞬僮鞯牡胤竭€要設置防護擋板。
2.提升機構安全要求
(1)卷揚機的選用或制造,應滿足額定起重量、提升高度、提升速度等參數(shù)的要求。
(2)提升機宜選用可逆式卷揚機,高架提升機不得選用摩擦式卷揚機。
(3)卷筒兩端的凸緣至最外層鋼絲繩的距離,不應小于鋼絲繩直徑的2倍。卷筒邊緣必須設置防止鋼絲繩脫出的防護裝置。
(4)卷筒與鋼絲繩直徑的比值應不小于30。
(5)選擇卷揚機時應注意:卷揚機應符合現(xiàn)行國家標準《建筑卷揚機》的規(guī)定。
(6)滑輪組的滑輪直徑與鋼絲繩直徑比值:低架提升機不應小于25;高架提升機不應小于30。
(7)滑輪應選用滾動軸支承。滑輪組與架體(或吊籃)應采用剛性連接,嚴禁采用鋼絲繩、鉛絲等柔性連接和使用開口拉板式滑輪。
(8)以摩擦式卷揚機為動力的提升機,其滑輪應有防脫槽裝置。
(9)提升鋼絲繩不得接長使用。端頭與卷筒應用壓緊裝置卡牢,在卷筒上應能按順序整齊排列。當?shù)趸@處于工作最低位置時,卷筒上的鋼絲繩應不少于3圈。
(10)鋼絲繩端部的固定當采用繩卡時,繩卡應與繩徑匹配,其數(shù)量不得少于3個,間距不小于鋼絲繩直徑的6倍。繩卡滑鞍放在受力繩的一側(cè),不得正反交錯設置繩卡。
3.電氣安全要求
(1)選用的電氣設備及電器元件,必須符合提升機工作性能、工作環(huán)境等條件的要求,并有合格證。
(2)提升機的總電源應設短路保護及漏電保護裝置;電動機的主回路上,應同時裝設短路、失壓、過電流保護裝置。
(3)電氣設備的絕緣電阻值(包括對地電阻值)必須大于0.5mω;運行中必須大于1000ω/v。
(4)提升機的金屬結(jié)構及所有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應接地,其接地電阻應小于10ω。
(5)攜帶式控制裝置應密封、絕緣,控制回路電壓不應大于36v,其引線長度不得超過5m。
(6)工作照明的開關,應與主電源開關相互獨立。當提升機電源被切斷時,工作照明不應斷電。各自的開關應有明顯標志。
(7)禁止使用倒順開關作為卷揚機的控制開關。
4.提升機應具有下列安全防護裝置并滿足其要求:
(1)安全??垦b置:吊籃運行到位時,??垦b置將吊籃定位。該裝置應能可靠地承擔吊籃自重、額定荷載及運料人員和裝卸物料時的工作荷載。
(2)斷繩保護裝置。當?shù)趸@懸掛或運行中發(fā)生斷繩時,應能可靠地將其停住并固定在架體上。其滑落行程,在吊籃滿載時,不得超過1m。
(3)上極限限位器(防沖頂裝置)。該裝置應安裝在吊籃允許提升的最高工作位置。吊籃的越程(指從吊籃的最高位置與天梁最低處的距離),應不小于3m。當?shù)趸@上升達到極限高度時,限位器即行動作,切斷電源(指可逆式卷揚機)或自動報警(指摩擦式卷揚機)。
(4)樓層口??堪踩T。各樓層的通道處,應設置常閉的??堪踩T,宜采用聯(lián)鎖裝置(吊籃運行到位時方可打開)。停靠安全門可采用鋼管制造,其強度應能承受1kn/m的水平荷載。
(5)吊籃前后安全門。吊籃的上料口處應裝設安全門。安全門宜采用聯(lián)鎖開啟裝置,升降運行時安全門封閉吊籃的上料口,防止物料從吊籃中滾落。
(6)吊籃兩側(cè)防護欄。吊籃兩側(cè)處應裝設防護欄。防護欄宜采用工具式裝置,封閉吊籃兩側(cè),防止升降運行時物料從吊籃兩側(cè)滾落。
(7)吊籃頂部防護棚。吊籃頂部應裝設防護棚。防護棚宜采用接疊雙向開啟式,以利長料運送,防止人員進入吊籃作業(yè)時物料從吊籃上方墜落傷人。
(8)首層上料口防護棚。防護棚應裝設在提升機架體地面進料口上方。其寬度大于提升機的最外部尺寸;長度:低架提升機應大于3m,高架提升機應大于5m。其材料強度應能承受10kpa的均布荷載。也可采用50mm厚木板架設或采用兩層竹笆,上下竹笆層間距應不小于600mm。
(9)緊急斷電開關。緊急斷電開關應設在便于司機操作的位置,在緊急情況下,應能及時切斷提升機的總控制電源。
(10)信號裝置。該裝置是司機控制的一種音響裝置,其音量應能使各樓層使用提升機裝卸物料人員清晰聽到。當司機不能清楚地看到操作者和信號指揮人員時,必須加裝通訊裝置。通訊裝置必須是一個閉路的雙向電氣通訊系統(tǒng),司機應能聽到每一站的聯(lián)系,并能向每一站講話。
5.高架提升機還需具備下列安全裝置并應滿足以下要求:
(1)下極限限位器。該限位器安裝位置,應滿足在吊籃碰到緩沖器之前限位器能夠動作。當?shù)趸@下降到最低限定位置時,限位器自動切斷電源,使吊籃停止下降。
(2)緩沖器。在架體的底坑里應設置緩沖器,當?shù)趸@以額定荷載和規(guī)定的速度作用到緩沖器上時,應能承受相應的沖擊力。緩沖器的型式,可采用彈簧或彈性實體。
(3)超載限制器。當荷載達到額定荷載的90%時,應能發(fā)出報警信號。荷載超過額定荷載時,切斷起升電源。
6.基礎安全要求
(1)高架提升機的基礎應進行設計,基礎應能可靠的承受作用在其上的全部荷載?;A的埋深與做法,應符合設計和提升機出廠使用規(guī)定。
(2)低架提升機的基礎,當無設計要求時,應符合下列要求:
1)土層壓實后的承載力,應不小于80kpa;
2)澆注c20混凝土,厚度300mm;
3)基礎表面應平整,水平度偏差不大于10mm。
(3)基礎應有排水措施。距基礎邊緣5m的范圍內(nèi),開挖溝槽或有較大振動的施工時,必須有保證架體穩(wěn)定的措施。
7.附墻架安全要求
(1)提升機附墻架的設置應符合設計要求,其間隔一般不宜大于9m,且在建筑物的頂層必須設置1組。
(2)附墻架與建筑物結(jié)構的連接應進行設計。附墻架與架體及建筑物之間,均應采用剛性件連接,并形成穩(wěn)定結(jié)構,不得連接在腳手架上。嚴禁使用鉛絲綁扎。
(3)附墻架的材質(zhì)應與架體的材質(zhì)相同,不得使用木桿、竹竿等做附墻架與金屬架體連接。
8.纜風繩安全要求
(1)當提升機受到條件限制無法設置附墻架時,應采用纜風繩穩(wěn)固架體。高架提升機在任何情況下均不得采用纜風繩。
(2)提升機的纜風繩應經(jīng)計算確定(纜風繩的安全系數(shù)n取3.5)。纜風繩應采用圓股鋼絲繩,直徑不得小于9.3mm。提升機高度在20m以下(含20m)時,纜風繩不少于1組(4~8根);提升機高度在21~30m時,不少于2組。
(3)纜風繩應在架體四角有橫向綴件的同一水平面上對稱設置,使其在結(jié)構上引起的水平分力,處于平衡狀態(tài)。纜風繩與架體的連接處應采取措施,防止架體鋼材對纜風繩的剪切破壞。對連接處的架體焊縫及附件必須進行設計計算。
(4)纜風繩與地面的夾角不應大于60°,其下端應與地錨連接,不得拴在樹木、電桿或堆放構件等物體上。
(5)纜風繩與地錨之間,應采用與鋼絲繩拉力相適應的花籃螺栓拉緊。纜風繩垂度不大于0.01l(l為長度),調(diào)節(jié)時應對角進行,不得在相鄰角同時拉緊。
(6)當纜風繩需要改變位置時,必須先作好預定位置的地錨,并加臨時纜風繩確保提升機架體的穩(wěn)定,方可移動原纜風繩的位置;待與地錨栓牢后,再拆除臨時纜風繩。
(7)在安裝、拆除以及使用提升機的過程中設置的臨時纜風繩,其材料也必須使用鋼絲繩,嚴禁使用鐵絲、鋼筋、麻繩等代替。
9.地錨安全要求
(1)纜風繩的地錨,根據(jù)土質(zhì)情況及受力大小設置,應經(jīng)計算確定。
(2)纜風繩的地錨,一般采用水平式地錨。當土質(zhì)堅實,地錨受力小于15kn時,也可選用樁式地錨。
(3)地錨的位置應滿足對纜風繩的設置要求。
(4)當?shù)劐^無設計規(guī)定時,其規(guī)格和形式可按以下情況選用:
1)水平地錨。水平地錨可按下表選用。
水平地錨參數(shù)表
作用荷載(n) | 24000 | 21700 | 28600 | 29000 | 42000 | 31400 | 51800 | 33000 |
纜風繩水平夾角 (°) | 45 | 60 | 45 | 60 | 45 | 60 | 45 | 60 |
橫置木(φ240mm) 根數(shù)×長度(mm) | 1×2500 | 3×2500 | 3×3200 | 3×3300 | ||||
埋設深度(m) | 1.70 | 1.70 | 1.80 | 2.20 | ||||
壓板(密排φ100mm圓木) 長(mm)×寬(mm) | 800×3200 | 800×3200 |
注:本表系按以下條件確定:木材容許應力取11mpa;填土密度為1600kg/m3;土壤內(nèi)摩擦角為45°。
(5)樁式地錨
1)采用木單樁時,圓木直徑不小于200mm,埋深不小于1.7m,并在樁的前上方和后下方設兩根橫擋木。
2)采用腳手鋼管(φ48)或角鋼(l75×6)時,不少于2根;并排設置,間距不小于0.5m;打入深度不小于1.7m;樁頂部應有纜風繩防滑措施。
10.安裝與拆除安全要求
(1)安裝與拆除作業(yè)前,應根據(jù)現(xiàn)場工作條件及設備情況編制作業(yè)方案。對作業(yè)人員進行分工交底,確定指揮人員,劃定安全警戒區(qū)域并設監(jiān)護人員,排除作業(yè)障礙。
(2)提升架體宜分階段安裝,實際安裝的高度不得超出設計所允許的最大高度。
(3)安裝作業(yè)前檢查內(nèi)容包括:
1)金屬結(jié)構的成套性和完好性;
2)提升機構是否完整良好;
3)電氣設備是否齊全可靠;
4)基礎位置和做法是否符合要求;
5)地錨的位置是否正確和埋設牢靠;
6)提升機的架體和纜風繩的位置是否靠近或跨越輸電線路。必須靠近時,應保證最小安全距離,并應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其最小安全距離見下表。
提升機架體與架空輸電線路的最小安全距離(m)
外電線路電壓(kv) | 1以下 | 1~10 | 35~110 | 154~220 | 330~500 |
最小安全距離(m) | 4 | 6 | 8 | 10 | 15 |
(4)安裝精度應符合以下規(guī)定:
1)新制作的提升機,架體安裝的垂直偏差,最大不應超過架體高度的1.5‰;多次使用過的提升機,在重新安裝時,其偏差不應超過3‰,并不得超過200mm;
2)井架截面內(nèi),兩對角線長度公差不得超過最大邊長的名義尺寸的3‰;
3)吊籃導靴與導軌的安裝間隙,應控制在5~10mm以內(nèi)。
(5)拆除作業(yè)前檢查的內(nèi)容包括:
1)查看提升機架體有無其他牽拉物;
2)查看提升機與建筑物及腳架的連接情況;
3)臨時附墻架、纜風繩及地錨的設置情況;
4)地梁和基礎的連接情況。
11.架體的安裝與拆除安全要求
(1)安裝架體時,應先將地梁與基礎連接牢固。每安裝兩個標準節(jié)(一般不大于4m),應采取臨時支撐或臨時纜風繩固定,并進行初校正,在確認穩(wěn)定時,方可繼續(xù)作業(yè)。
(2)利用建筑物內(nèi)井道做架體時,各樓層進料口處的停靠安全門,必須與司機操作處裝設的層站標志進行聯(lián)鎖。
(3)架體各節(jié)點的螺栓必須緊固,螺栓應符合孔徑要求,嚴禁擴孔或開孔,更不得漏裝或以鉛絲代替。
(4)裝拆人員在作業(yè)時,必須戴安全帽、系安全帶穿防滑鞋。不準以拋擲方式傳遞工具、器材,擰螺絲時,不準雙手操作,只能一手扳扳手,一手緊握架體桿件。
(5)在進行裝拆架體作業(yè)時,架體孔內(nèi)必須鋪滿能滿足使用及安全要求的腳踏板,板兩端應超出支承位外邊沿100mm以上,以保證操作的安全。
(6)裝設搖臂扒桿時,應符合以下要求:
1)扒桿不得裝在架體的自由端處;
2)扒桿底座要高出工作面,其頂部不得高出架體;
3)扒桿應安裝保險鋼絲繩,起重吊鉤應裝設限位裝置;
4)扒桿水平面夾角應在45°~70°之間,轉(zhuǎn)向時不得碰到纜風繩;
5)隨工作面升高扒桿需要重新安裝時,其下方的其他作業(yè)應暫時停止。
(7)在拆除纜風繩或附墻架前,應先設置臨時纜風繩或支撐,確保架體的自由高度不得大于兩個標準節(jié)(一般不大于4m)。
(8)拆除作業(yè)中,嚴禁從高處向下拋擲物件。
(9)拆除作業(yè)宜在白天進行,夜間作業(yè)應有良好的照明,因故中斷作業(yè)時,應采取臨時穩(wěn)固措施。
12.卷揚機安裝安全要求
(1)卷揚機應安裝在平整堅實的位置上,宜遠離危險作業(yè)區(qū),視線應良好。因施工條件限制,卷揚機安裝位置距施工作業(yè)區(qū)較近時,其操作棚的頂部應按首層上料口防護棚的要求架設。
(2)固定卷揚機的錨樁應牢固可靠,不得以樹木、電桿代替錨樁。
(3)當鋼絲繩在卷筒中間位置時,架體底部的導向滑輪應與卷筒軸心垂直,否則應設置輔助導向滑輪,并用地錨、鋼絲繩栓牢。
(4)提升鋼絲繩運行中應架起,使之不拖地面和被水浸泡。必須穿越主要干道時,應挖溝槽并加保護措施。嚴禁在鋼絲繩穿行的區(qū)域堆放物料。
(5)離開架體安裝的卷揚機,第一個導向滑輪與卷揚機的距離,對帶槽卷筒要大于卷筒寬度15倍,無槽卷筒要大于20倍。
13.使用安全要求
(1)安裝后使用前的驗收應符合下列要求:
提升機安裝后,應由主管部門按照本要求和設計進行檢查驗收,確認合格發(fā)給使用證后,
方可交付使用。
(2)使用前的檢查:
1)金屬結(jié)構有無開焊和明顯變形;
2)架體各節(jié)點連接螺栓是否緊固;
3)附墻架、纜風繩、地錨位置和安裝情況;
4)架體的安裝精度是否符合要求;
5)安全防護裝置是否靈敏可靠;
6)卷揚機的位置是否合理;
7)電氣設備及操作系統(tǒng)的可靠性;
8)信號及通訊裝置的使用效果是否良好清晰;
9)鋼絲繩、滑輪組的固接情況;
10)提升機與輸電線路的安全距離及防護情況。
(3)定期檢查。
定期檢查每月檢查一次,由有關部門和人員參加,檢查內(nèi)容包括:
1)金屬結(jié)構有無開焊、銹蝕、永久變形;
2)扣件、螺栓連接的緊固情況;
3)提升機構磨損情況及鋼絲繩的完好性;
4)安全防護裝置有無缺少、失靈和損壞;
5)纜風繩、地錨、附墻架等有無松動;
6)電氣設備的接地(或接零)情況;
7)斷繩保護裝置的靈敏度試驗。
(4)日常檢查。
日常檢查由作業(yè)班司機在班前進行,在確認提升機正常時,方可投入作業(yè)。檢查內(nèi)容包括:
1)地錨與纜風繩的連接有無松動;
2)空載提升吊籃做一次上下運行,驗證是否可靠,并同時碰撞限位器和觀察安全門是否靈敏完好;
3)在額定荷載下,將吊籃提升至離地面1~2m高度停機,檢查制動器的可靠性和架體的穩(wěn)定性;
4)安全??垦b置和斷繩保護裝置的可靠性;
5)吊籃運行通道內(nèi)有無障礙物;
6)作業(yè)司機的視線或通訊裝置的使用效果是否清晰良好。
(5)使用提升機時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物料在吊籃內(nèi)應均勻分布,不得超出籃。當長料在吊籃中立放時,應采取防滾落措施;散料應裝箱或裝籠。嚴禁超載使用。
2)嚴禁人員攀登、穿越提升機和乘吊籃上下。
3)高架提升機作業(yè)時,應使用通訊裝置聯(lián)系。低架提升機在多工種、多樓層同時使用,應專設指揮人員,信號不清不得開機。作業(yè)中不論任何人發(fā)出緊急停車信號,應立即執(zhí)行。
4)當?shù)趸@尚在懸空吊掛時,卷揚機司機不得離開駕駛座位。
5)在支承安全裝置未有支承好吊籃時,嚴禁人員進入吊籃。
6)吊籃在運行時,嚴禁人員將身體任何部位伸入架體內(nèi)。在架體附近工作的人員,身體不得貼近架體。使用組合架體時,進入吊籃工作的人員,應隨時注意相鄰吊籃的運行情況;人和物料、工具不得越入相鄰的架體內(nèi)。
7)架體的斜桿和橫桿,不得隨意拆除;如因運輸需要,也只準將部分少數(shù)斜桿拆除。各樓層的出入口所拆除的斜桿,應安裝回在被拆除的開口節(jié)的上或下一節(jié)上,并與該節(jié)原有的斜桿成交叉狀,但連續(xù)開口不允許大于兩節(jié)。且必須在適當?shù)牡胤窖b上與建筑物作剛性錨固的臨時拉桿或支撐,以保持架體的剛度和穩(wěn)定。
8)閉合主電源前或作業(yè)中突然斷電時,應將所有開關扳回零位。在重新恢復作業(yè)前,應在確認提升機動作正常后方可繼續(xù)使用。
9)發(fā)現(xiàn)安全裝置、通訊裝置失靈時,應立即停機修復。作業(yè)中不得隨意使用極限限位裝置。
10)使用中要經(jīng)常檢查鋼絲繩、滑輪工作情況。如發(fā)現(xiàn)磨損嚴重,必須按照有關規(guī)定及時更換。
11)采用摩擦式卷揚機為動力的提升機,吊籃下降時,應在吊籃行至離地面1~2m處,控制緩緩落地,不允許吊籃自由落下直接降至地面。
12)裝設搖臂拔桿的提升機,作業(yè)時,吊籃與搖臂拔桿不得同時使用。
13)作業(yè)后,將吊籃降至地面,各控制開關扳至零位,切斷主電源,鎖好閘箱。
14.管理要求
(1)提升機使用中應進行經(jīng)常性的維修保養(yǎng),并符合下列要求:
1)司機應按使用說明書的有關規(guī)定,對提升機各潤滑部位,進行注油潤滑;
2)維修保養(yǎng)時,應將所有控制開關扳至零位,切斷主電源,并在閘箱處掛“禁止合閘”標志,必須時應設專人監(jiān)護;
3)提升機處于工作狀態(tài)時,不得進行保養(yǎng)、維修,排除故障應在停機后進行;
4)更換零部件時,零部件必須與原部件的材質(zhì)性能相同,并應符合設計與制造標準;
5)維修主要結(jié)構所用焊條及焊縫質(zhì)量,均應符合原設計要求;
6)維修和保養(yǎng)提升機架體頂部時,應搭設上人平臺,并應符合高處作業(yè)要求。
(2)提升機應由設備部門統(tǒng)一管理,不得對卷揚機和架體分開管理。
(3)金屬結(jié)構碼放時,應放在墊木上,在室外存放,要有防雨及排水措施。電氣、儀表及易損件的存放,應注意防震、防潮。
(4)運輸提升機各部件時,裝車應墊平,盡量應墊平,盡量避免磕碰,同時應注意各提升機的配套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