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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式起重機安全技術6篇

更新時間:2024-11-20 查看人數:86

門式起重機安全技術

第1篇 門式起重機操作安全技術交底

施工單位: 中鐵三局集團有限公司西安地鐵____標

工程名稱分部分項工程盾構工區(qū)工種起重機司機
交底內容:

一、嚴格執(zhí)行國家《職業(yè)標準起重工》中相關規(guī)定,按照安全技術交底內容實施,搞好文明施工。

1、嚴格按照本工區(qū)相關管理制度進行操作,服從管理人員統(tǒng)一安排,如有異議事后向上級領導匯報;

2、嚴謹擅自動用他人崗位機械設備,未經允許,不得私自拉、接或改造電氣線路;

3、不得在施工現(xiàn)場吸煙,嚴謹酒后上崗;

4、發(fā)生緊急情況,應立即報告相關部門,秉持“救人第一”為原則。

二、上崗作業(yè)前

1、檢查電器設備安全性,嚴格按照《起重機日檢記錄》要求檢查并填寫機械狀況,如有異常須報告領導,待維修完成后方可準備作業(yè);

2、注意觀察周圍是否有人員站在危險區(qū)內,確認安全后方可準備上崗作業(yè)。

3、使用電纜的門式起重機,應設有電纜卷筒,配電箱應設置在軌道中部。

4、用滑線供電的起重機,應在滑線兩端標有鮮明的顏色,滑線應設置防護欄桿。

5、軌道應平直,魚尾板連接螺栓應無松動,軌道和起重機運行范圍內應無障礙物,門式起重機應松開夾軌器。

6、操作室內應墊木板或絕緣板,接通電源后應采用試電筆測試金屬結構部分,確認無漏電方可上機,上、下操縱室應使用專用扶梯。

7、作業(yè)前,應進行空載運轉,在確認各機構運轉正常,制動可靠,各限位開關靈敏有效后,方可作業(yè)。

8、開動前,應先發(fā)出音響信號示意,重物提升和下降操作應平穩(wěn)勻速,在提升大件時不得用快速,并應拴拉繩防止擺動。

三、安全操作

1、吊運易燃、易爆、有害等危險品時,應經安全主管部門批準,并應有相應的安全措施。

2、重物的吊運路線嚴禁從人上方通過,亦不得從設備上面通過。空車行走時,吊鉤應離地面2m以上。

3、吊起重物后應慢速行駛,行駛中不得突然變速或倒退。兩臺起重機同時作業(yè)時,應保持3~5m距離。嚴禁用一臺起重機頂推另一臺起重機。

4、起重機行走時,兩側驅動輪應同步,發(fā)現(xiàn)偏移應停止作業(yè),調整好后方可繼續(xù)使用。

5、作業(yè)中,嚴禁任何人從一臺橋式起重機跨越到另一臺橋式起重機上去。

6、操作人員由操縱室進入橋架或進行保養(yǎng)檢修時,應有自動斷電聯(lián)鎖裝置或事先切斷電源。

7、露天作業(yè)的門式起重機,當遇六級及以上大風時,應停止作業(yè),并鎖緊夾軌器。

8、門式起重機的主梁撓度超過規(guī)定值時,必須修復后方可使用。

四、作業(yè)結束后注意事項

1、作業(yè)后,門式起重機應停放在停機線上,用夾軌器鎖緊,并將吊鉤升到上部位置。

2、作業(yè)后,應將控制器撥到零位,切斷電源,關閉并鎖好操縱室門窗。

3、認真填寫《機械運轉記錄及交班記錄》

五、嚴謹違章作業(yè),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guī),因違章作業(yè)引發(fā)事故及損失,操作本人負相關責任。

審核人交底人日期:
接受交底人簽字:

旁站監(jiān)理:注:本交底一式三份,班組、交底人、資料保管員各一份。

第2篇 門式起重機操作:安全技術交底

施工單位: 中鐵三局集團有限公司西安地鐵____標

工程名稱

分部分項工程

盾構工區(qū)

工種

起重機司機

交底內容:

一、嚴格執(zhí)行國家《職業(yè)標準起重工》中相關規(guī)定,按照安全技術交底內容實施,搞好文明施工。

1、嚴格按照本工區(qū)相關管理制度進行操作,服從管理人員統(tǒng)一安排,如有異議事后向上級領導匯報;

2、嚴謹擅自動用他人崗位機械設備,未經允許,不得私自拉、接或改造電氣線路;

3、不得在施工現(xiàn)場吸煙,嚴謹酒后上崗;

4、發(fā)生緊急情況,應立即報告相關部門,秉持“救人第一”為原則。

二、上崗作業(yè)前

1、檢查電器設備安全性,嚴格按照《起重機日檢記錄》要求檢查并填寫機械狀況,如有異常須報告領導,待維修完成后方可準備作業(yè);

2、注意觀察周圍是否有人員站在危險區(qū)內,確認安全后方可準備上崗作業(yè)。

3、使用電纜的門式起重機,應設有電纜卷筒,配電箱應設置在軌道中部。

4、用滑線供電的起重機,應在滑線兩端標有鮮明的顏色,滑線應設置防護欄桿。

5、軌道應平直,魚尾板連接螺栓應無松動,軌道和起重機運行范圍內應無障礙物,門式起重機應松開夾軌器。

6、操作室內應墊木板或絕緣板,接通電源后應采用試電筆測試金屬結構部分,確認無漏電方可上機,上、下操縱室應使用專用扶梯。

7、作業(yè)前,應進行空載運轉,在確認各機構運轉正常,制動可靠,各限位開關靈敏有效后,方可作業(yè)。

8、開動前,應先發(fā)出音響信號示意,重物提升和下降操作應平穩(wěn)勻速,在提升大件時不得用快速,并應拴拉繩防止擺動。

三、安全操作

1、吊運易燃、易爆、有害等危險品時,應經安全主管部門批準,并應有相應的安全措施。

2、重物的吊運路線嚴禁從人上方通過,亦不得從設備上面通過??哲囆凶邥r,吊鉤應離地面2m以上。

3、吊起重物后應慢速行駛,行駛中不得突然變速或倒退。兩臺起重機同時作業(yè)時,應保持3~5m距離。嚴禁用一臺起重機頂推另一臺起重機。

4、起重機行走時,兩側驅動輪應同步,發(fā)現(xiàn)偏移應停止作業(yè),調整好后方可繼續(xù)使用。

5、作業(yè)中,嚴禁任何人從一臺橋式起重機跨越到另一臺橋式起重機上去。

6、操作人員由操縱室進入橋架或進行保養(yǎng)檢修時,應有自動斷電聯(lián)鎖裝置或事先切斷電源。

7、露天作業(yè)的門式起重機,當遇六級及以上大風時,應停止作業(yè),并鎖緊夾軌器。

8、門式起重機的主梁撓度超過規(guī)定值時,必須修復后方可使用。

四、作業(yè)結束后注意事項

1、作業(yè)后,門式起重機應停放在停機線上,用夾軌器鎖緊,并將吊鉤升到上部位置。

2、作業(yè)后,應將控制器撥到零位,切斷電源,關閉并鎖好操縱室門窗。

3、認真填寫《機械運轉記錄及交班記錄》

五、嚴謹違章作業(yè),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guī),因違章作業(yè)引發(fā)事故及損失,操作本人負相關責任。

審核人

交底人

日期:

接受交底人簽字:

旁站監(jiān)理:注:本交底一式三份,班組、交底人、資料保管員各一份。

第3篇 橋門式起重機安裝拆卸安全技術交底

施工單位:

工程名稱分部分項

工 程

工種
一、進入施工現(xiàn)場必須遵守安全操作規(guī)程和安全生產紀律,安裝拆卸工人必須取得省級建設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建筑施工特種作業(yè)人員操作證書,方可上崗。

二、起重設備安裝前,應按下列要求進行檢查:

(一)設備技術文件應齊全;

(二)與使用單位、生產廠家一起,按設備裝箱清單檢查設備、材料及附件的型號、規(guī)格和數量,且

應符合設計和設備技術文件的要求,并應有出廠合格證書及必要的出廠試驗記錄;

(三)設備應無變形、損傷和銹蝕,其中鋼絲繩不得有銹蝕、損傷、彎折、打環(huán)、扭結、裂嘴和松散

的現(xiàn)象;

(四)起重機地面軌道基礎、吊車梁和安裝預埋件等的坐標位置、標高、跨度和表面的平面度均應符

合設計和安裝的要求;

(五)通用橋式起重機、壁上起重機、冶金起重機等與建筑物之間相關的最小安全距離應符合標準gb/t

14405-93的規(guī)定。

三、制動器的調整應符合下列要求:

(一)、制動器應開閉靈活,但不得過分松動,制動應平穩(wěn)可靠;

(二)、起升機構的制動器應為額定負荷的1.25倍,有特殊要求的為1.4倍,在靜載下應無打滑現(xiàn)象;

(三)、當通用橋式和門式起重機空載時,小車車輪踏面與軌道面之間的最大間隙,電動的不應大于小車基距或小車軌距的0.00167倍;手動的不應大于小車基距或小車軌距的0.0025倍。

四、起重機軌道和車檔

(一)鋼軌鋪設前,應對鋼軌的端面、直線度和扭曲進行檢查,合格后方可鋪設。

(二)吊裝軌道前,應確定軌道的安裝基準線;軌道的安裝基準線宜為吊車梁的定位軸線。

(三)軌道的實際中心線對吊車梁的實際中心線的位置偏差不應大于10mm;且不應大于吊車梁腹板厚

度的一半。

(四)軌道的實際中心線對安裝基準線的水平位置的偏差,對于通用橋式起重機、通用門式起重機和

裝卸橋不應大于5mm;對于梁武懸掛起重機不應大于3mm。

(五)起重機軌道跨度的允許偏差應符合下列要求:

當起重機軌道跨度小于或等于10m時,起重機軌道跨度的允許偏差為±3mm;

當起重機軌道跨度大于10m時,起重機軌道跨度的允許偏差應按下式計算,但最大不應超過±15mm。

(六)軌道頂面對其設計位置的縱向傾斜度:

通用橋式起重機不應大于1/1000;

通用門式起重機不應大于3/1000;

每2m測一點,全行程內高低差不應大于10mm。

(七)軌道頂面基準點的標高相對于設計標高的允許偏差:

通用橋式起重機、通用門式起重機和裝卸橋為±10mm;

梁式懸掛起重機為±5mm。

(八)同一截面內兩平行軌道的標高相對差:

通用橋式起重機、通用門式起重機和裝卸橋不應大于10mm;

梁式懸掛起重機不應大于5mm。

兩平行軌道的接頭位置必須錯開,其錯開距離不應等于起重機前后車輪的基距。

(九)軌道接頭應符合下列要求:

當接頭采用對接焊時,焊條應符合鋼軌母材的要求,焊接質量應符合電熔焊的有關規(guī)定,接頭頂面及側面焊縫處均應打磨平整光滑;

當接頭采用魚尾板連接時,軌道接頭高低差及測向錯位不應大于lmm,間隙不應大于2mm;

伸縮縫處的間隙應符合設計規(guī)定,其允許偏差為±lmm;

用墊板支承的方鋼軌道,接頭處墊板的寬度(沿軌道長度方向)應比其它處增加一倍。

(十)通用門式起重機和裝卸橋同一支腿下兩根軌道的軌距允許偏差應為±2mm,其相對標高差不應

大于1mm。

(十一)當在鋼吊車梁上鋪鋼軌時,鋼軌底面應與鋼吊車梁頂面貼緊;當有間隙,且其長度超過200mm

時,應加墊板墊實,墊板長度不應小于100mm,寬度應大于軌道底面10~20mm,每組墊板不應超過3層,

墊好后應與鋼梁焊接固定。

(十二)混凝土吊車梁與軌道之間的混凝土灌漿層或找平層應符合設計規(guī)定。

(十三)導軌下用彈性墊板作墊層時,彈性墊板的規(guī)格和材質應符合設計規(guī)定。

鋼軌、鋼墊板、彈性墊板、鋼墊板必須貼緊;

擰緊螺栓前,若有間隙時,應在彈性墊板下加墊板墊實,墊板的長度和寬度均應比彈性板大10~20mm。

(十四)方鋼和工字鋼軌道的橫向傾斜度不應大于軌道寬度的1/100。

(十五)軌道經調整符合要求后,應全面復查各螺栓并應無松動現(xiàn)象。

(十六)軌道上的車檔必須在吊裝起重機前裝好,同一跨端兩條軌道上的車檔與起重機緩沖器均應接

觸。

五、起重機的試運轉

(一)、起重機的試運轉,除應按本技術交底規(guī)定執(zhí)行外,尚應符合現(xiàn)行國家標準《機械設備安裝工程施工及驗收通用規(guī)范》的規(guī)定。

(二)、對整機抗傾覆穩(wěn)定性有要求的起重機,應按設備技術文件的要求進行試驗;當無具體要求時,應按現(xiàn)行國家標準《起重機試驗規(guī)范和程序》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試驗。

(三)、起重設備安裝完畢,必須經負荷試運轉合格辦理工程驗收手續(xù)后,方可投人生產使用。

六、現(xiàn)場補充交底內容:

交底人簽字:

日????? 期:

接受人(全員)簽字:

注:本交底一式三份,班組、交底人、資料保管員各一份。

第4篇 橋門式起重機操作安全技術交底

使用車間

作業(yè)內容

工種

一、進入車間現(xiàn)場必須遵守安全操作規(guī)程和安全生產紀律,操作工人必須取得省級主管部門頒發(fā)的特種作業(yè)人員操作證書,方可上崗。

二、起重機路基和軌道的鋪設應符合出廠規(guī)定,軌道接地電阻不應大于4ω。

三、使用電纜的門式起重機,應設有電纜卷筒,配電箱應設置在軌道中部。

四、用滑線供電的起重機,應在滑線兩端標有鮮明的顏色,滑線應設置防護欄桿。

五、軌道應平直,魚尾板連接螺栓應無松動,軌道和起重機運行范圍內應無障礙物,門式起重機應松開夾軌器。

六、門式、橋式起重機作業(yè)前的重點檢查項目應符合下列要求:

(一)機械結構外觀正常,各連接件無松動;

(二)鋼絲繩外表情況良好,繩卡牢固;

(三)各安全限位裝置齊全完好。

八、作業(yè)前,應進行空載運轉,在確認各機構運轉正常,制動可靠,各限位開關靈敏有效后,方可作業(yè)。

九、開動前,應先發(fā)出信號示意,重物提升和下降操作應平穩(wěn)勻速,在提升大件時不得用快速,并應拴拉繩防止擺動。

十、吊運易燃、易爆、有害等危險品時,應經安全主管部門批準,并應有相應的安全措施。

十一、重物的吊運路線嚴禁從人上方通過,亦不得從設備上面通過,空車行走時,吊鉤應離地面2m以上。

十二、吊起重物后應慢速行駛,行駛中不得突然變速或倒退。兩臺起重機同時作業(yè)時,應保持距離3~5m。

十三、嚴禁用一臺起重機頂推另一臺起重機。

十四、起重機行走時,兩側驅動輪應同步,發(fā)現(xiàn)偏移應停止作業(yè),調整好后方可繼續(xù)使用。

十六、操作人員由扶梯攀爬進行保養(yǎng)檢修時,應有自動斷電聯(lián)鎖裝置或事先切斷電源。

十八、門式、橋式起重機的主梁撓度超過規(guī)定值時,必須修復后方可使用。

十九、作業(yè)后,門式起重機應停放在停機線上,并將吊鉤升到上部位置,吊鉤上不得懸掛重物。

二十、作業(yè)后,應將控制器切斷電源。

二十一、現(xiàn)場補充交底內容:

交底人簽字:

日????? 期:

接受人(全員)簽字:

注:本交底一式三份,班組、安環(huán)科、車間各一份。

第5篇 門式起重機作業(yè):安全技術交底

門式起重機作業(yè)安全技術交底

工程名稱

施工單位

分項工程

名稱

門式起重機作業(yè)

施工部位

鋼筋加工場

交底內容:

一、開車前應認真檢查機械設備、電氣部分和防護保險裝置是否完好、可靠。如果控制器、制動器、限位器、電鈴,緊急開關等主要附件失靈,嚴禁吊重。

二、必須聽從信號員指揮,但對任何人發(fā)出的緊急停車信號,都應立即停車。

三、司機必須在確認指揮信號后方能進行操作,開車前應先鳴鈴。

四、設專人看護軌道兩側的電纜滾筒及電纜受力情況。

五、當接近卷揚限位器,大小車臨近終端或與鄰近行車相遇時,速度要緩慢。不準用倒車代替制動,限位器代替停車開關,緊急開關代替普通開關。

六、應在規(guī)定的安全走道、專用站臺或扶梯上行走和上下。大車軌道兩側除檢修外不準行走。小車軌道上嚴禁行走。不準從一臺起重機跨到另一臺起重機。

七、工作停歇時,不得將起重物懸在空中停留。運行中,地面有人或落放吊件時應鳴鈴警告。嚴禁吊物在人頭上越過。吊運物件離地不得過高。

八、兩臺橋吊同時起吊一物件時,要聽從指揮,步調一致。

九、運行時,橋吊與橋吊之間要保持一定的距離。

十、檢修橋吊應靠在安全地點,切斷電源,掛上“禁止和閘”的警示牌。地面要設圍欄,并掛“禁止通行”的標志。

十一、重噸位物件起吊時,應先稍離地試吊,確認吊掛平穩(wěn),制動良好,然后升高,緩慢運行。不準同時操作三只控制手柄。

十二、橋吊運行時,嚴禁有人上下。也不準在運行時進行檢修和調整。

十三、運行中發(fā)生突然停電,必須將開關手柄放置“0”位。起吊件未放

下或鎖具未脫鉤,不準離開駕駛室。

十四、運行時由于突然故障而引起吊件下滑時,必須采取緊急措施,向無人處降落。

十五、露天橋吊遇有風暴、雷擊或六級以上大風時應停止工作,切斷電源,車輪前后應賽墊塊卡牢,鎖緊夾軌器。

十六、夜間作業(yè)應有充足的照明。

十七、龍門吊機除執(zhí)行上述條款外,行駛時還應注意軌道上有無障礙物;吊運高大物件妨礙視線時兩旁應設專人監(jiān)視和指揮。

十八、司機必須認真做到“十不吊”。

1、超過額定負荷不吊;

2、指揮信號不明,重量不明,光線暗淡不吊;

3、吊繩和附件捆縛不牢,不符合安全規(guī)則不吊;

4、橋吊吊掛重物直接進行加工的不吊,

5、歪拉斜掛不吊;

6、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浮放著有活動物不吊;

7、氧氣瓶、乙炔發(fā)生器等具有爆炸性物品不吊;

8、帶棱角缺口未墊好不吊;

9、埋在地下的物件不吊;

10、液態(tài)或流體盛裝過滿不吊。

十九、工作完畢,橋吊應停在規(guī)定位置,升起吊鉤,小車開到軌道兩端,并將控制手柄放置“0”位,切斷電源。鎖緊夾軌器。

補充交底:

交底部分

交底人

接受交底人

交底日期

接受交底人:

第6篇 門式起重機作業(yè)安全技術交底

門式起重機作業(yè)安全技術交底

工程名稱施工單位
分項工程

名稱

門式起重機作業(yè)施工部位鋼筋加工場
交底內容:

一、開車前應認真檢查機械設備、電氣部分和防護保險裝置是否完好、可靠。如果控制器、制動器、限位器、電鈴,緊急開關等主要附件失靈,嚴禁吊重。

二、必須聽從信號員指揮,但對任何人發(fā)出的緊急停車信號,都應立即停車。

三、司機必須在確認指揮信號后方能進行操作,開車前應先鳴鈴。

四、設專人看護軌道兩側的電纜滾筒及電纜受力情況。

五、當接近卷揚限位器,大小車臨近終端或與鄰近行車相遇時,速度要緩慢。不準用倒車代替制動,限位器代替停車開關,緊急開關代替普通開關。

六、應在規(guī)定的安全走道、專用站臺或扶梯上行走和上下。大車軌道兩側除檢修外不準行走。小車軌道上嚴禁行走。不準從一臺起重機跨到另一臺起重機。

七、工作停歇時,不得將起重物懸在空中停留。運行中,地面有人或落放吊件時應鳴鈴警告。嚴禁吊物在人頭上越過。吊運物件離地不得過高。

八、兩臺橋吊同時起吊一物件時,要聽從指揮,步調一致。

九、運行時,橋吊與橋吊之間要保持一定的距離。

十、檢修橋吊應靠在安全地點,切斷電源,掛上“禁止和閘”的警示牌。地面要設圍欄,并掛“禁止通行”的標志。

十一、重噸位物件起吊時,應先稍離地試吊,確認吊掛平穩(wěn),制動良好,然后升高,緩慢運行。不準同時操作三只控制手柄。

十二、橋吊運行時,嚴禁有人上下。也不準在運行時進行檢修和調整。

十三、運行中發(fā)生突然停電,必須將開關手柄放置“0”位。起吊件未放

下或鎖具未脫鉤,不準離開駕駛室。

十四、運行時由于突然故障而引起吊件下滑時,必須采取緊急措施,向無人處降落。

十五、露天橋吊遇有風暴、雷擊或六級以上大風時應停止工作,切斷電源,車輪前后應賽墊塊卡牢,鎖緊夾軌器。

十六、夜間作業(yè)應有充足的照明。

十七、龍門吊機除執(zhí)行上述條款外,行駛時還應注意軌道上有無障礙物;吊運高大物件妨礙視線時兩旁應設專人監(jiān)視和指揮。

十八、司機必須認真做到“十不吊”。

1、超過額定負荷不吊;

2、指揮信號不明,重量不明,光線暗淡不吊;

3、吊繩和附件捆縛不牢,不符合安全規(guī)則不吊;

4、橋吊吊掛重物直接進行加工的不吊,

5、歪拉斜掛不吊;

6、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浮放著有活動物不吊;

7、氧氣瓶、乙炔發(fā)生器等具有爆炸性物品不吊;

8、帶棱角缺口未墊好不吊;

9、埋在地下的物件不吊;

10、液態(tài)或流體盛裝過滿不吊。

十九、工作完畢,橋吊應停在規(guī)定位置,升起吊鉤,小車開到軌道兩端,并將控制手柄放置“0”位,切斷電源。鎖緊夾軌器。

補充交底:
交底部分交底人接受交底人交底日期

接受交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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