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爬架安全技術15篇

發(fā)布時間:2022-10-15 08:54:07 查看人數(shù):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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爬架安全技術

第1篇 外爬架:安全技術交底

外爬架安全技術交底

1.作業(yè)人員必須戴合格的安全帽,系好下額帶,鎖好帶扣;

2.登高(2m以上)作業(yè)時必須系合格的安全帶、系掛牢固、高掛低用;

3.特種工種必須持證上崗,嚴禁酒后作業(yè),作業(yè)時禁止追逐打鬧;

4.遇六級(含六級)以上大風天氣、大雨、大雪、濃霧和雷雨等惡劣天氣時,禁止進行升降和拆除作業(yè),并應預先對架體采取加固措施,期間禁止升降作業(yè);

5.電動葫蘆必須在有效標定期內,否則不得使用;

6.所有電纜線必須綁扎掛起且絕緣良好;

7.電閘箱必須固定放置,防雨防砸。保護功能齊全有效;

8.在爬架提升(或下降)過程中爬架操作人員要對爬架進行巡視,發(fā)現(xiàn)異常,應立即停止提升或下降;

9.在電動葫蘆放鏈條時防止發(fā)生誤操作(應按下降按鈕);

10.爬架升降作業(yè)時禁止非爬架操作人員上架施工,爬架升降完畢后,必須檢查驗收后方可允人員上架施工;

11.爬架使用過程中禁止上下違章作業(yè),利用爬架吊運物料。在爬架上推車,在爬架上拉結吊裝纜繩。任意拆改結構件或松動連接件,拆除或移動爬架上的安全防護措施,禁止利用爬架支撐模板;

12.爬架所有拆除構件拆除前后應系好防墜繩,嚴禁上下同時拆除;

13.拆除構件應輕拿輕放,嚴禁拋扔;

14.嚴禁立體交叉作業(yè);

15.外爬架使用前制定方案,租賃前項目負責人、技術主管必須審核租賃資質。

注:班組長在給施工人員書面或口頭交底后,所有接受交底人員在交底書最后一頁的背面上簽字后轉交給工地安全員存檔。

補充內容:(包括以下幾點內容,由交底人負責編寫)

1.使用工具;2.涉及的防護用品;3.施工作業(yè)順序;4.安全技術其它要求;5.作業(yè)環(huán)境要求和危險區(qū)域告知;6.旁站部位及要求;7.使用新材料、新設備、新技術的安全措施;8.其它要求。

第2篇 外爬架作業(yè)安全技術交底

1.作業(yè)人員必須戴合格的安全帽,系好下額帶,鎖好帶扣;

2.登高(2m以上)作業(yè)時必須系合格的安全帶、系掛牢固、高掛低用;

3.特種工種必須持證上崗,嚴禁酒后作業(yè),作業(yè)時禁止追逐打鬧;

4.遇六級(含六級)以上大風天氣、大雨、大雪、濃霧和雷雨等惡劣天氣時,禁止進行升降和拆除作業(yè),并應預先對架體采取加固措施,期間禁止升降作業(yè);

5.電動葫蘆必須在有效標定期內,否則不得使用;

6.所有電纜線必須綁扎掛起且絕緣良好;

7.電閘箱必須固定放置,防雨防砸。保護功能齊全有效;

8.在爬架提升(或下降)過程中爬架操作人員要對爬架進行巡視,發(fā)現(xiàn)異常,應立即停止提升或下降;

9.在電動葫蘆放鏈條時防止發(fā)生誤操作(應按下降按鈕);

10.爬架升降作業(yè)時禁止非爬架操作人員上架施工,爬架升降完畢后,必須檢查驗收后方可允人員上架施工;

11.爬架使用過程中禁止上下交叉作業(yè),禁止利用爬架吊運物料。禁止在爬架上推車,禁止在爬架上拉結吊裝纜繩。禁止任意拆改結構件或松動連接件,禁止拆除或移動爬架上的安全防護措施,禁止利用爬架支撐模板;

12.爬架所有拆除構件拆除前后應系好防墜繩,嚴禁上下同時拆除;

13.拆除構件應輕拿輕放,嚴禁拋扔;

14.爬架升降過程中必須保證架體的平穩(wěn),要求操作一致。

15.外爬架使用前制定方案,租賃前項目負責人、技術主管必須審核租賃資質。

第3篇 附著式升降腳手架(爬架)-安全技術交底

交底內容:

一、基本安全規(guī)定

1、進入施工現(xiàn)場,必須正確佩戴質量合格的安全帽,高處或臨邊作業(yè)必須設置安全防護或系安全帶,禁止穿拖鞋或赤腳、赤膊作業(yè),施工現(xiàn)場禁止吸煙,禁止酒后作業(yè)。

2、施工作業(yè)應嚴格執(zhí)行交底規(guī)定的安全技術措施,未經交底嚴禁作業(yè)。

3、臨時用電必須符合《施工現(xiàn)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guī)范》jgj46-2005規(guī)定,禁止私拉亂接。

4、作業(yè)人員必須服從現(xiàn)場管理人員的指揮和管理。

5、附著式腳手架拆除屬于高空作業(yè),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業(yè)安全技術培訓,持證上崗,同時熟知本工種的安全操作規(guī)定和施工現(xiàn)場的安全生產制度。

6、從事高空作業(yè)的人員必須經過體檢,凡患有高血壓、心臟病、癲癇病、暈高或視力不夠以及不適合高空作業(yè)的,不得從事登高拆除作業(yè)。

6、、進入施工現(xiàn)場必須遵守施工現(xiàn)場安全管理制度,嚴禁違章指揮,違章作業(yè)。對違章作業(yè)的指令有權拒絕,并有責任制止他人違章作業(yè)。

7、、風力六級以上(含六級)強風和高溫、大雨、大雪、大霧等惡劣天氣,應停止高處露天作業(yè)。風、雨、雪過后要進行檢查,發(fā)現(xiàn)傾斜下沉、松口、崩扣要及時修復,合格后方可使用。

二、專業(yè)安全規(guī)定

(一)、整體提升腳手架產品和安裝要求:

1、整體提升腳手架必須經過住建設部組織鑒定并發(fā)放生產和使用證的產品,廠家必須提供制造許可證,合格證、出廠檢測報告,使用說明書,按住建設部《建筑施工工具式腳手架安全技術規(guī)范》jgj202--2010及專項施工方案要求搭設,由有相應安裝資質的安裝單位、項目部技術人員組織編制,總包單位技術人負責人審批,監(jiān)理單位總監(jiān)審批同意的施工方案由相應安裝資格專業(yè)人員進行搭設,并根據(jù)搭設進度要求進行分段自檢、驗收,搭設完畢提升前必須通過有相應資質的檢測部門檢測、驗收,方可使用。

2、整體提升腳手架進場要驗收, 針對底框架、主框架、葫蘆、防傾、防墜、底座安全距離、同步裝置等。

(二)、整體提升腳手架搭設一般要求:

1、整體提升腳手架架體結構構造如下:架體高度不應大于5倍樓層高;架體寬度不應大于1.2m;直線布置的架體支承跨度不應大于7m;折線或曲線布置的架體,相鄰兩主框架支撐點處架體外側距離不得大于5.4m,架體全高與支承跨度的乘積不應大于110m2.

2、整體式升降腳手架架體的水平懸挑長度不得大于2m,且不得大于跨度的1/2。單片式附著升降腳手架架體的懸挑長度不應大于1/4水平支承跨度。升降和使用情況下,架體懸臂高度均不應大于6m和2/5架體高度。

3、附著式升降腳手架應在附著支承結構部位設置與架體高度相等的與墻面垂直的定型的豎向主框架,豎向主框架應采是桁架或剛架結構,其桿件連接的節(jié)點應采用焊接或螺栓連接,并應與水平支承桁架和架體結構構成有足夠強度和支撐剛度的空間幾何不變體系的穩(wěn)定結構。豎向主框架結構構造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豎向主框架可采用整體結構或分段對接式結構。結構型式應為豎向桁架或門型剛架式等。各桿件的軸線應匯交于節(jié)點處,并應采用螺栓或焊接連接,如不交匯于一點,必須進行附加彎矩驗算。

(2)、當架體升降采用中心吊時,在懸臂梁行程范圍內豎向主框架內側水平桿去掉部分的斷面,應采取可靠的加固措施。

(3)、主框架內側應設有導軌;

(4)、豎向主框架宜采用單片式主框架;或可采用空間桁架式主框架。

4、在豎向主框架的底部應設置水平支承桁架,其寬度與主框架相同,平行于墻面,其高度不宜小于1.8m。水平支承桁架結構構造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桁架各桿件的軸線應相交于節(jié)點上,并宜用節(jié)點板構造連接,節(jié)點板的厚度不得小于6mm;

(2)、桁架上下弦應采用整根通長桿件或設置剛性接頭。腹桿上下弦連接應采用焊接或螺栓連接;

(3)、桁架與主框架連接處的斜腹桿宜設計成拉桿;

(4)、架體構架的立桿底端應放置在上弦節(jié)點各軸線的交匯處。

(5)、內外兩片水平桁架的上弦和下弦之間應設置水平支撐桿件,各節(jié)點必應采用焊接或螺栓連接;

(6)、水平支撐桁架的兩端與主框架的連接,可采用桿件軸線交匯于一點,且為能活動的鉸接點;或可將水平支撐桁架放在豎向主框架的底端的桁架底框中。

5、附著支承結構應包括附墻支座、懸臂梁及斜拉桿,其構造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豎向主框架所復蓋的每一樓層處應設置一道附墻支座;

(2)、在使用工況時,應將豎向主框架固定于附墻支座上;

(3)、在升降工況時,附墻支座上應設有防傾、導向的結構裝置;

(4)、附墻支座應采用錨固螺栓與建筑物連接,受拉螺栓的螺母不得少于二個或應采用彈簧墊片加單螺母,螺桿露出螺母端部的長度不應少于3扣,且不得小于10mm,墊板尺寸應由設計確定,且不得小于100mm×100mm×10mm;

(5)、附墻支座支承在建筑物上連接處混凝土的強度應按設計要求確定,但不得小于c10。

6、架體構架宜采用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其結構構造應符合現(xiàn)行行業(yè)標準《建筑施工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guī)范》jgj130的規(guī)定。架體構架應設置在兩豎向主框架之間,并應以縱向水平桿與之相連,其立桿應設置在水平支撐桁架的節(jié)點上。

7、水平支承桁架最底層應設置腳手板,并應鋪滿鋪牢,與建筑物墻面之間也應設置腳手板全封閉,宜設置翻轉的密封翻板。在腳手板的下面應用安全網(wǎng)兜底。

8、架體懸臂高度不得大于架體高度的2/5,且不得大于6m。

9、當水平支承桁架不能連續(xù)設置時,局部可采用腳手架桿件進行連接,但其長度不得大于2.0m。并且必須采取加強措施,確保其強度和剛度不得低于原有的桁架。

10、 物料平臺不得與附著式升降腳手架各部位和各結構構件相連,其荷載應直接傳遞給建筑工程結構。

11、當架體遇到塔吊、施工電梯、物料平臺需斷開或開洞時,斷開處應加設欄桿和封閉,開口處應有可靠的防止人員及物料墜落的措施。

12、 架體外立面應沿全高連續(xù)設置剪刀撐,并應將豎向主框架、水平支承桁架和架體連成一體,剪刀撐的水平夾角應為45o~60o;應與所覆蓋架體構架上每個主節(jié)點的立桿或或橫向水平桿伸出端扣緊;懸挑端應以豎向主框架為中心成對設置對稱斜拉桿,其水平夾角應不應小于45o。按雙排架體要求滿設剪刀撐,剪刀撐搭接長度不少于1米長,三個旋轉扣件,紅白相間,每隔0.3米,桿件必須到角、到邊、到點。

13、架體結構應在以下部位采取可靠的加強構造措施:

(1)、與附墻支座的連接處;

(2)、架體上提升機構的設置處;

(3)、架體上防墜、防傾裝置的設置處;

(4)、架體吊拉點設置處;

(5)、架體平面的轉角處;

(6)、架體因碰到塔吊、施工電梯、物料平臺等設施而需要斷開或開洞處;

(7)、其它有加強要求的部位。

14、附著式升降腳手架的安全防護措施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架體外側必須用密目式安全立網(wǎng),密目式安全立網(wǎng)的網(wǎng)目不應低于2000目/100 cm2,且應可靠固定在架體上;

(2)、作業(yè)層外側應設置1.2m高的防護欄桿和180mm高的擋腳板;

(3)、作業(yè)層應設置固定牢靠的腳手板,其與結構之間的間距應滿足現(xiàn)行行業(yè)標準《建筑施工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guī)范》jgj130的相關規(guī)定。

15、 附著式升降腳手架必須具有防傾覆、防墜落和同步升降控制的安全裝置。

16、 防傾覆裝置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防傾覆裝置中必須包括導軌和兩個以上與導軌連接的可滑動的導向件;

(2)、在防傾覆導向件的范圍內應設置防傾覆導軌,且應與豎向主框架可靠連接;

(3)、在升降和使用兩種工況下,最上和最下兩個導向件之間的最小間距不得小于2.8 m或架體高度的1/4;

(4)、應具有防止豎向主框架傾斜的功能;

(5)、應用螺栓與附墻支座連接,其裝置與導向桿之間的間隙不應大于5mm。

17、防墜落裝置必須符合下列規(guī)定:

(1)、防墜落裝置應設置在豎向主框架處并附著在建筑結構上,每一升降點不得少于一個防墜落裝置,防墜落裝置在使用和升降工況下都必須起作用;

(2)、防墜落裝置必須是機械式的全自動裝置,嚴禁使用每次升降都需重組的手動裝置;

(3)、防墜落裝置技術性能除應滿足承載能力要求外,還應符合下表的規(guī)定。

防墜落裝置技術性能

腳手架類別

制動距離(mm)

整體式升降腳手架

≤80

單片式升降腳手架

≤150

(4)、防墜落裝置應具有防塵、防污染的措施,并應靈敏可靠和運轉自如;

(5)、防墜落裝置與升降設備必須分別獨立固定在建筑結構上;

(6)、鋼吊桿式防墜落裝置,鋼吊桿規(guī)格應由計算確定,且不應小于∮25mm。

18、同步控制裝置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附著式升降腳手架升降時,必須配備有限制荷載或水平高差的同步控制系統(tǒng)。連續(xù)式水平支承桁架,應采用限制荷載自控系統(tǒng);簡支靜定水平桁架,應采用水平高差同步自控系統(tǒng);若設備受限時,可選擇限制荷載自控系統(tǒng)。

(2)、限制荷載自控系統(tǒng)應具有下列功能:

1)當某一機位的荷載超過設計值的15%時,應采用聲光形式自動報警和顯示報警機位;當超過30%時,應能使該升降設備自動停機;

2)應具有超載、失載、報警和停機的功能;宜增設顯示記憶和儲存功能;

3)應具有本身故障報警功能,并應能適應施工現(xiàn)場環(huán)境;

4)性能應可靠、穩(wěn)定,控制精度應在5%以內。

(3)、水平高差同步控制系統(tǒng)應具有下列功能:

1)當水平支承桁架兩端高差達到30mm時,應能自動停機;

2)應具有顯示各提升點的實際升高和超高的數(shù)據(jù),并應有記憶和儲存的功能;

3)不得采用附加重量的措施控制同步。

19、 附著式升降腳手架應按專項施工方案進行安裝。

20、附著式升降腳手架在首層安裝前應設置安裝平臺,安裝平臺應有保障施工人員安全的防護設施,安裝平臺的水平精度和承載能力應滿足架體安裝的要求。

21、安裝時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相鄰豎向主框架的高差應不大于20 mm;

(2)、豎向主框架和防傾導向裝置的垂直偏差應不大于5‰,且不得大于60mm;

(3)、預留穿墻螺栓孔和預埋件應垂直于建筑結構外表面,其中心誤差應小于15 mm。

(4)、連接處所需要的建筑結構混凝土強度應由計算確定,且不得小于c10;

(5)、升降機構連接應正確且牢固可靠;

(6)、安全控制系統(tǒng)的設置和試運行效果符合設計要求;

(7)、升降動力設備工作正常。

22、附著支承結構的安裝應符合設計要求,不得少裝和使用不合格螺栓及連接件。

23、安全保險裝置應全部合格,安全防護設施應齊備,且應符合設計要求,并應設置必要的消防設施。

24、電源、電纜及控制柜等的設置應符合現(xiàn)行行業(yè)標準《施工現(xiàn)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guī)范》jgj46的有關規(guī)定。

25、采用扣件式腳手架搭設的架體構架,其構造應符合現(xiàn)行行業(yè)標準《建筑施工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guī)范》jbj130的要求。

26、升降設備、同步控制系統(tǒng)及防墜落裝置等專項設備,均應采用同一廠家產品。

27、升降設備、控制系統(tǒng)、防墜落裝置等應采取防雨、防砸、防塵等措施。

28、附著式升降腳手架可有手動、電動和液壓三種升降形式,并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單片架體升降時,可采用手動、電動和液壓三種升降形式;

(2)、當兩跨以上的架體同時整體升降時,應采用電動或液壓設備。

29、腳手架要結合工程進度搭設,搭設末完的腳手架,在離開作業(yè)崗位時,不得留有末固定構件和不安全隱患,確保架子穩(wěn)定。

30、腳手架搭設到高于在建建筑物頂部時,里排立桿要低于沿口40~50㎜,外排立桿高出沿口1~1.5m,搭設兩道護身欄,并掛密目安全網(wǎng)。

31、附著式升降腳手架每次升降前,應按規(guī)范表8.1.4規(guī)定進行檢查,經檢查驗收合格后,方可進行升降。

32、附著式升降腳手架的升降操作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應按升降作業(yè)程序和操作規(guī)程規(guī)進行作業(yè);

(2)、操作人員不得停留在架體上;

(3)、升降過程中不得有施工荷載;

(4)、所有妨礙升降的障礙物應已拆除;

(5)、所有影響升降作業(yè)的約束已經拆開;

(6)、各相鄰提升點間的高差不得大于30 mm,整體架最大升降差不得大于80 mm。

33、升降過程中應實行統(tǒng)一指揮、規(guī)范指令。升、降指令只能由總指揮一人下達;當有異常情況出現(xiàn)時,任何人均可立即發(fā)出停止指令;

34、當采用環(huán)鏈葫蘆作升降動力時,應嚴密監(jiān)視其運行情況,及時排除翻鏈、絞鏈和其它影響正常運行的故障。

35、當采用液壓升降設備作升降動力時,應排除液壓系統(tǒng)的泄漏、失壓、顫動、油缸爬行和不同步等問題和故障,確保正常工作;

36、架體升降到位后,應及時按使用狀況要求進行附著固定。在沒有完成架體固定工作前,施工人員不得擅自離崗或下班。

37、附著式升降腳手架架體升降到位固定后,應按本規(guī)范表8.1.3進行檢查,合格后方可使用;遇五級及以上大風和大雨、大雪、濃霧和雷雨等惡劣天氣時,不得進行升降作業(yè)。

38、架體上的螺栓連接件、升降動力設備、防傾裝置、防墜裝置、電控設備,至少每月維護保養(yǎng)一次。

39、附著式升降腳手架屬高處危險作業(yè),在安裝、升降、拆除時應劃定安全警戒范圍并設專人監(jiān)督檢查,嚴禁拋擲物料。

40、附著式升降腳手架應按照設計性能指標進行使用,不得隨意擴大使用范圍;架體上的施工荷載必須符合設計規(guī)定,不得超載,不得放置影響局部桿件安全的集中荷載。

41、架體內的建筑垃圾和雜物應及時清理干凈。

42、附著式升降腳手架在使用過程中不得進行下列作業(yè):

(1)、利用架體吊運物料;

(2)、在架體上拉結吊裝纜繩(或纜索);

(3)、在架體上推車;

(4)、任意拆除結構件或松動連結件;

(5)、拆除或移動架體上的安全防護設施;

(6)、利用架體支撐模板或卸料平臺;

(7)、其它影響架體安全的作業(yè)。

43、當附著式升降腳手架停用超過三個月時,應提前采取加固措施。

44、 當附著式升降腳手架停用超過一個月或遇六級及以上大風后復工時,應進行檢查,確認合格后方可使用。

45、螺栓連接件、升降設備、防傾裝置、防墜落裝置、電控設備同步控制裝置等應每月進行維護保養(yǎng)。

(三)、附著式升降腳手架拆除作業(yè)

1、附著式升降腳手架的拆除工作應按專項施工方案及安全操作規(guī)程的有關要求進行。

2、必須對拆除作業(yè)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3、拆除時應有可靠的防止人員與物料墜落的措施,拆除的材料及設備不得拋扔。

4、拆除作業(yè)應在白天進行。遇五級及以上大風和大雨、大雪、濃霧和雷雨等惡劣天氣時,不得進行拆卸作業(yè)。

5、拆除前規(guī)定作業(yè)區(qū)域范圍,并設警戒線專人監(jiān)護,禁止與拆除無關人員進入。拆除爬架時應有可靠的防止人員與物料墜落的措施,嚴禁拋鄭物料。拆除人員應配備工具袋,拆除的螺桿、螺母應放在工具袋內,拆下來的鋼管要及時清運分類、分規(guī)格、分堆碼放整齊。

6、拆除架體時,拆桿和放桿時必須2-3人協(xié)同操作,拆除的材料應順下傳遞,下方人員接穩(wěn)后,上方人員才準松手,嚴禁往下亂扔腳手料具。

7、拆除工作因故不能連續(xù)時,應對未拆除部分采取可靠的固定措施。有管件障礙不得割移,同時要注意扣件崩扣,拆架時扣件必須從鋼管上拆除不準有松動的扣件遺留在被拆下的鋼管上,拆除中不得換人,如更換人員必須重新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8、拆除爬升腳手架前,必須清理爬架上所有材料(包括:木工使用的模板、木方、鋼管、扣件、螺桿、三型卡、螺母;鋼筋工使用的拉鉤、水平筋、鋼筋箍、墊層塊、人字梯、跳板;水電工使用的:pvc管、預埋盒、預埋盒子用的短鋼筋;瓦工打砼遺留下來的所有砼垃圾)等所有垃圾材料。

9、使用塔吊拆除爬升腳手架時必須設專業(yè)指揮人員統(tǒng)一指揮,不得多人同時指揮,堅決執(zhí)行十不吊原則,確保拆除過程中一切安全。

三、文明施工管理規(guī)定

1、施工現(xiàn)場要嚴格執(zhí)行分片包干和崗位責任制,做到整個現(xiàn)場清潔、整齊、文明。

2、施工現(xiàn)場整潔衛(wèi)生,無積水、車輛不帶泥沙出現(xiàn)場,不隨地亂扔、亂倒廢棄物。

3、各種材料及構配件按要求堆碼整齊,合理保管。

4、每天施工完畢后必須將所剩余材料、垃圾及時清理干凈,嚴禁在外架上堆放材料,做到工完場清。

5、建筑物內外禁止隨地大小便,經常保持清潔衛(wèi)生。

6、杜絕在工地上聚眾鬧事,打架斗毆,如果發(fā)生相關事件將視情節(jié)輕重進行處理,嚴重者將移交當?shù)厮痉C關進行處理。

第4篇 外爬架安全技術交底

1.作業(yè)人員必須戴合格的安全帽,系好下額帶,鎖好帶扣;

2.登高(2m以上)作業(yè)時必須系合格的安全帶、系掛牢固、高掛低用;

3.特種工種必須持證上崗,嚴禁酒后作業(yè),作業(yè)時禁止追逐打鬧;

4.遇六級(含六級)以上大風天氣、大雨、大雪、濃霧和雷雨等惡劣天氣時,禁止進行升降和拆除作業(yè),并應預先對架體采取加固措施,期間禁止升降作業(yè);

5.電動葫蘆必須在有效標定期內,否則不得使用;

6.所有電纜線必須綁扎掛起且絕緣良好;

7.電閘箱必須固定放置,防雨防砸。保護功能齊全有效;

8.在爬架提升(或下降)過程中爬架操作人員要對爬架進行巡視,發(fā)現(xiàn)異常,應立即停止提升或下降;

9.在電動葫蘆放鏈條時防止發(fā)生誤操作(應按下降按鈕);

10.爬架升降作業(yè)時禁止非爬架操作人員上架施工,爬架升降完畢后,必須檢查驗收后方可允人員上架施工;

11.爬架使用過程中禁止上下違章作業(yè),利用爬架吊運物料。在爬架上推車,在爬架上拉結吊裝纜繩。任意拆改結構件或松動連接件,拆除或移動爬架上的安全防護措施,禁止利用爬架支撐模板;

12.爬架所有拆除構件拆除前后應系好防墜繩,嚴禁上下同時拆除;

13.拆除構件應輕拿輕放,嚴禁拋扔;

14.嚴禁立體交叉作業(yè);

15.外爬架使用前制定方案,租賃前項目負責人、技術主管必須審核租賃資質。

第5篇 附著式升降腳手架爬架安全技術交底

交底內容:

一、基本安全規(guī)定

1、進入施工現(xiàn)場,必須正確佩戴質量合格的安全帽,高處或臨邊作業(yè)必須設置安全防護或系安全帶,禁止穿拖鞋或赤腳、赤膊作業(yè),施工現(xiàn)場禁止吸煙,禁止酒后作業(yè)。

2、施工作業(yè)應嚴格執(zhí)行交底規(guī)定的安全技術措施,未經交底嚴禁作業(yè)。

3、臨時用電必須符合《施工現(xiàn)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guī)范》jgj46-2005規(guī)定,禁止私拉亂接。

4、作業(yè)人員必須服從現(xiàn)場管理人員的指揮和管理。

5、附著式腳手架拆除屬于高空作業(yè),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業(yè)安全技術培訓,持證上崗,同時熟知本工種的安全操作規(guī)定和施工現(xiàn)場的安全生產制度。

6、從事高空作業(yè)的人員必須經過體檢,凡患有高血壓、心臟病、癲癇病、暈高或視力不夠以及不適合高空作業(yè)的,不得從事登高拆除作業(yè)。

6、、進入施工現(xiàn)場必須遵守施工現(xiàn)場安全管理制度,嚴禁違章指揮,違章作業(yè)。對違章作業(yè)的指令有權拒絕,并有責任制止他人違章作業(yè)。

7、、風力六級以上(含六級)強風和高溫、大雨、大雪、大霧等惡劣天氣,應停止高處露天作業(yè)。風、雨、雪過后要進行檢查,發(fā)現(xiàn)傾斜下沉、松口、崩扣要及時修復,合格后方可使用。

二、專業(yè)安全規(guī)定

(一)、整體提升腳手架產品和安裝要求:

1、整體提升腳手架必須經過住建設部組織鑒定并發(fā)放生產和使用證的產品,廠家必須提供制造許可證,合格證、出廠檢測報告,使用說明書,按住建設部《建筑施工工具式腳手架安全技術規(guī)范》jgj202--2010及專項施工方案要求搭設,由有相應安裝資質的安裝單位、項目部技術人員組織編制,總包單位技術人負責人審批,監(jiān)理單位總監(jiān)審批同意的施工方案由相應安裝資格專業(yè)人員進行搭設,并根據(jù)搭設進度要求進行分段自檢、驗收,搭設完畢提升前必須通過有相應資質的檢測部門檢測、驗收,方可使用。

2、整體提升腳手架進場要驗收, 針對底框架、主框架、葫蘆、防傾、防墜、底座安全距離、同步裝置等。

(二)、整體提升腳手架搭設一般要求:

1、整體提升腳手架架體結構構造如下:架體高度不應大于5倍樓層高;架體寬度不應大于1.2m;直線布置的架體支承跨度不應大于7m;折線或曲線布置的架體,相鄰兩主框架支撐點處架體外側距離不得大于5.4m,架體全高與支承跨度的乘積不應大于110m2.

2、整體式升降腳手架架體的水平懸挑長度不得大于2m,且不得大于跨度的1/2。單片式附著升降腳手架架體的懸挑長度不應大于1/4水平支承跨度。升降和使用情況下,架體懸臂高度均不應大于6m和2/5架體高度。

3、附著式升降腳手架應在附著支承結構部位設置與架體高度相等的與墻面垂直的定型的豎向主框架,豎向主框架應采是桁架或剛架結構,其桿件連接的節(jié)點應采用焊接或螺栓連接,并應與水平支承桁架和架體結構構成有足夠強度和支撐剛度的空間幾何不變體系的穩(wěn)定結構。豎向主框架結構構造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豎向主框架可采用整體結構或分段對接式結構。結構型式應為豎向桁架或門型剛架式等。各桿件的軸線應匯交于節(jié)點處,并應采用螺栓或焊接連接,如不交匯于一點,必須進行附加彎矩驗算。

(2)、當架體升降采用中心吊時,在懸臂梁行程范圍內豎向主框架內側水平桿去掉部分的斷面,應采取可靠的加固措施。

(3)、主框架內側應設有導軌;

(4)、豎向主框架宜采用單片式主框架;或可采用空間桁架式主框架。

4、在豎向主框架的底部應設置水平支承桁架,其寬度與主框架相同,平行于墻面,其高度不宜小于1.8m。水平支承桁架結構構造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桁架各桿件的軸線應相交于節(jié)點上,并宜用節(jié)點板構造連接,節(jié)點板的厚度不得小于6mm;

(2)、桁架上下弦應采用整根通長桿件或設置剛性接頭。腹桿上下弦連接應采用焊接或螺栓連接;

(3)、桁架與主框架連接處的斜腹桿宜設計成拉桿;

(4)、架體構架的立桿底端應放置在上弦節(jié)點各軸線的交匯處。

(5)、內外兩片水平桁架的上弦和下弦之間應設置水平支撐桿件,各節(jié)點必應采用焊接或螺栓連接;

(6)、水平支撐桁架的兩端與主框架的連接,可采用桿件軸線交匯于一點,且為能活動的鉸接點;或可將水平支撐桁架放在豎向主框架的底端的桁架底框中。

5、附著支承結構應包括附墻支座、懸臂梁及斜拉桿,其構造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豎向主框架所復蓋的每一樓層處應設置一道附墻支座;

(2)、在使用工況時,應將豎向主框架固定于附墻支座上;

(3)、在升降工況時,附墻支座上應設有防傾、導向的結構裝置;

(4)、附墻支座應采用錨固螺栓與建筑物連接,受拉螺栓的螺母不得少于二個或應采用彈簧墊片加單螺母,螺桿露出螺母端部的長度不應少于3扣,且不得小于10mm,墊板尺寸應由設計確定,且不得小于100mm×100mm×10mm;

(5)、附墻支座支承在建筑物上連接處混凝土的強度應按設計要求確定,但不得小于c10。

6、架體構架宜采用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其結構構造應符合現(xiàn)行行業(yè)標準《建筑施工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guī)范》jgj130的規(guī)定。架體構架應設置在兩豎向主框架之間,并應以縱向水平桿與之相連,其立桿應設置在水平支撐桁架的節(jié)點上。

7、水平支承桁架最底層應設置腳手板,并應鋪滿鋪牢,與建筑物墻面之間也應設置腳手板全封閉,宜設置翻轉的密封翻板。在腳手板的下面應用安全網(wǎng)兜底。

8、架體懸臂高度不得大于架體高度的2/5,且不得大于6m。

9、當水平支承桁架不能連續(xù)設置時,局部可采用腳手架桿件進行連接,但其長度不得大于2.0m。并且必須采取加強措施,確保其強度和剛度不得低于原有的桁架。

10、 物料平臺不得與附著式升降腳手架各部位和各結構構件相連,其荷載應直接傳遞給建筑工程結構。

11、當架體遇到塔吊、施工電梯、物料平臺需斷開或開洞時,斷開處應加設欄桿和封閉,開口處應有可靠的防止人員及物料墜落的措施。

12、 架體外立面應沿全高連續(xù)設置剪刀撐,并應將豎向主框架、水平支承桁架和架體連成一體,剪刀撐的水平夾角應為45o~60o;應與所覆蓋架體構架上每個主節(jié)點的立桿或或橫向水平桿伸出端扣緊;懸挑端應以豎向主框架為中心成對設置對稱斜拉桿,其水平夾角應不應小于45o。按雙排架體要求滿設剪刀撐,剪刀撐搭接長度不少于1米長,三個旋轉扣件,紅白相間,每隔0.3米,桿件必須到角、到邊、到點。

13、架體結構應在以下部位采取可靠的加強構造措施:

(1)、與附墻支座的連接處;

(2)、架體上提升機構的設置處;

(3)、架體上防墜、防傾裝置的設置處;

(4)、架體吊拉點設置處;

(5)、架體平面的轉角處;

(6)、架體因碰到塔吊、施工電梯、物料平臺等設施而需要斷開或開洞處;

(7)、其它有加強要求的部位。

14、附著式升降腳手架的安全防護措施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架體外側必須用密目式安全立網(wǎng),密目式安全立網(wǎng)的網(wǎng)目不應低于2000目/100 cm2,且應可靠固定在架體上;

(2)、作業(yè)層外側應設置1.2m高的防護欄桿和180mm高的擋腳板;

(3)、作業(yè)層應設置固定牢靠的腳手板,其與結構之間的間距應滿足現(xiàn)行行業(yè)標準《建筑施工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guī)范》jgj130的相關規(guī)定。

15、 附著式升降腳手架必須具有防傾覆、防墜落和同步升降控制的安全裝置。

16、 防傾覆裝置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防傾覆裝置中必須包括導軌和兩個以上與導軌連接的可滑動的導向件;

(2)、在防傾覆導向件的范圍內應設置防傾覆導軌,且應與豎向主框架可靠連接;

(3)、在升降和使用兩種工況下,最上和最下兩個導向件之間的最小間距不得小于2.8 m或架體高度的1/4;

(4)、應具有防止豎向主框架傾斜的功能;

(5)、應用螺栓與附墻支座連接,其裝置與導向桿之間的間隙不應大于5mm。

17、防墜落裝置必須符合下列規(guī)定:

(1)、防墜落裝置應設置在豎向主框架處并附著在建筑結構上,每一升降點不得少于一個防墜落裝置,防墜落裝置在使用和升降工況下都必須起作用;

(2)、防墜落裝置必須是機械式的全自動裝置,嚴禁使用每次升降都需重組的手動裝置;

(3)、防墜落裝置技術性能除應滿足承載能力要求外,還應符合下表的規(guī)定。

防墜落裝置技術性能

腳手架類別制動距離(mm)
整體式升降腳手架≤80
單片式升降腳手架≤150

(4)、防墜落裝置應具有防塵、防污染的措施,并應靈敏可靠和運轉自如;

(5)、防墜落裝置與升降設備必須分別獨立固定在建筑結構上;

(6)、鋼吊桿式防墜落裝置,鋼吊桿規(guī)格應由計算確定,且不應小于∮25mm。

上一頁12下一頁18、同步控制裝置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附著式升降腳手架升降時,必須配備有限制荷載或水平高差的同步控制系統(tǒng)。連續(xù)式水平支承桁架,應采用限制荷載自控系統(tǒng);簡支靜定水平桁架,應采用水平高差同步自控系統(tǒng);若設備受限時,可選擇限制荷載自控系統(tǒng)。

(2)、限制荷載自控系統(tǒng)應具有下列功能:

1)當某一機位的荷載超過設計值的15%時,應采用聲光形式自動報警和顯示報警機位;當超過30%時,應能使該升降設備自動停機;

2)應具有超載、失載、報警和停機的功能;宜增設顯示記憶和儲存功能;

3)應具有本身故障報警功能,并應能適應施工現(xiàn)場環(huán)境;

4)性能應可靠、穩(wěn)定,控制精度應在5%以內。

(3)、水平高差同步控制系統(tǒng)應具有下列功能:

1)當水平支承桁架兩端高差達到30mm時,應能自動停機;

2)應具有顯示各提升點的實際升高和超高的數(shù)據(jù),并應有記憶和儲存的功能;

3)不得采用附加重量的措施控制同步。

19、 附著式升降腳手架應按專項施工方案進行安裝。

20、附著式升降腳手架在首層安裝前應設置安裝平臺,安裝平臺應有保障施工人員安全的防護設施,安裝平臺的水平精度和承載能力應滿足架體安裝的要求。

21、安裝時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相鄰豎向主框架的高差應不大于20 mm;

(2)、豎向主框架和防傾導向裝置的垂直偏差應不大于5‰,且不得大于60mm;

(3)、預留穿墻螺栓孔和預埋件應垂直于建筑結構外表面,其中心誤差應小于15 mm。

(4)、連接處所需要的建筑結構混凝土強度應由計算確定,且不得小于c10;

(5)、升降機構連接應正確且牢固可靠;

(6)、安全控制系統(tǒng)的設置和試運行效果符合設計要求;

(7)、升降動力設備工作正常。

22、附著支承結構的安裝應符合設計要求,不得少裝和使用不合格螺栓及連接件。

23、安全保險裝置應全部合格,安全防護設施應齊備,且應符合設計要求,并應設置必要的消防設施。

24、電源、電纜及控制柜等的設置應符合現(xiàn)行行業(yè)標準《施工現(xiàn)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guī)范》jgj46的有關規(guī)定。

25、采用扣件式腳手架搭設的架體構架,其構造應符合現(xiàn)行行業(yè)標準《建筑施工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guī)范》jbj130的要求。

26、升降設備、同步控制系統(tǒng)及防墜落裝置等專項設備,均應采用同一廠家產品。

27、升降設備、控制系統(tǒng)、防墜落裝置等應采取防雨、防砸、防塵等措施。

28、附著式升降腳手架可有手動、電動和液壓三種升降形式,并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單片架體升降時,可采用手動、電動和液壓三種升降形式;

(2)、當兩跨以上的架體同時整體升降時,應采用電動或液壓設備。

29、腳手架要結合工程進度搭設,搭設末完的腳手架,在離開作業(yè)崗位時,不得留有末固定構件和不安全隱患,確保架子穩(wěn)定。

30、腳手架搭設到高于在建建筑物頂部時,里排立桿要低于沿口40~50㎜,外排立桿高出沿口1~1.5m,搭設兩道護身欄,并掛密目安全網(wǎng)。

31、附著式升降腳手架每次升降前,應按規(guī)范表8.1.4規(guī)定進行檢查,經檢查驗收合格后,方可進行升降。

32、附著式升降腳手架的升降操作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應按升降作業(yè)程序和操作規(guī)程規(guī)進行作業(yè);

(2)、操作人員不得停留在架體上;

(3)、升降過程中不得有施工荷載;

(4)、所有妨礙升降的障礙物應已拆除;

(5)、所有影響升降作業(yè)的約束已經拆開;

(6)、各相鄰提升點間的高差不得大于30 mm,整體架最大升降差不得大于80 mm。

33、升降過程中應實行統(tǒng)一指揮、規(guī)范指令。升、降指令只能由總指揮一人下達;當有異常情況出現(xiàn)時,任何人均可立即發(fā)出停止指令;

34、當采用環(huán)鏈葫蘆作升降動力時,應嚴密監(jiān)視其運行情況,及時排除翻鏈、絞鏈和其它影響正常運行的故障。

35、當采用液壓升降設備作升降動力時,應排除液壓系統(tǒng)的泄漏、失壓、顫動、油缸爬行和不同步等問題和故障,確保正常工作;

36、架體升降到位后,應及時按使用狀況要求進行附著固定。在沒有完成架體固定工作前,施工人員不得擅自離崗或下班。

37、附著式升降腳手架架體升降到位固定后,應按本規(guī)范表8.1.3進行檢查,合格后方可使用;遇五級及以上大風和大雨、大雪、濃霧和雷雨等惡劣天氣時,不得進行升降作業(yè)。

38、架體上的螺栓連接件、升降動力設備、防傾裝置、防墜裝置、電控設備,至少每月維護保養(yǎng)一次。

39、附著式升降腳手架屬高處危險作業(yè),在安裝、升降、拆除時應劃定安全警戒范圍并設專人監(jiān)督檢查,嚴禁拋擲物料。

40、附著式升降腳手架應按照設計性能指標進行使用,不得隨意擴大使用范圍;架體上的施工荷載必須符合設計規(guī)定,不得超載,不得放置影響局部桿件安全的集中荷載。

41、架體內的建筑垃圾和雜物應及時清理干凈。

42、附著式升降腳手架在使用過程中不得進行下列作業(yè):

(1)、利用架體吊運物料;

(2)、在架體上拉結吊裝纜繩(或纜索);

(3)、在架體上推車;

(4)、任意拆除結構件或松動連結件;

(5)、拆除或移動架體上的安全防護設施;

(6)、利用架體支撐模板或卸料平臺;

(7)、其它影響架體安全的作業(yè)。

43、當附著式升降腳手架停用超過三個月時,應提前采取加固措施。

44、 當附著式升降腳手架停用超過一個月或遇六級及以上大風后復工時,應進行檢查,確認合格后方可使用。

45、螺栓連接件、升降設備、防傾裝置、防墜落裝置、電控設備同步控制裝置等應每月進行維護保養(yǎng)。

(三)、附著式升降腳手架拆除作業(yè)

1、附著式升降腳手架的拆除工作應按專項施工方案及安全操作規(guī)程的有關要求進行。

2、必須對拆除作業(yè)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3、拆除時應有可靠的防止人員與物料墜落的措施,拆除的材料及設備不得拋扔。

4、拆除作業(yè)應在白天進行。遇五級及以上大風和大雨、大雪、濃霧和雷雨等惡劣天氣時,不得進行拆卸作業(yè)。

5、拆除前規(guī)定作業(yè)區(qū)域范圍,并設警戒線專人監(jiān)護,禁止與拆除無關人員進入。拆除爬架時應有可靠的防止人員與物料墜落的措施,嚴禁拋鄭物料。拆除人員應配備工具袋,拆除的螺桿、螺母應放在工具袋內,拆下來的鋼管要及時清運分類、分規(guī)格、分堆碼放整齊。

6、拆除架體時,拆桿和放桿時必須2-3人協(xié)同操作,拆除的材料應順下傳遞,下方人員接穩(wěn)后,上方人員才準松手,嚴禁往下亂扔腳手料具。

7、拆除工作因故不能連續(xù)時,應對未拆除部分采取可靠的固定措施。有管件障礙不得割移,同時要注意扣件崩扣,拆架時扣件必須從鋼管上拆除不準有松動的扣件遺留在被拆下的鋼管上,拆除中不得換人,如更換人員必須重新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8、拆除爬升腳手架前,必須清理爬架上所有材料(包括:木工使用的模板、木方、鋼管、扣件、螺桿、三型卡、螺母;鋼筋工使用的拉鉤、水平筋、鋼筋箍、墊層塊、人字梯、跳板;水電工使用的:pvc管、預埋盒、預埋盒子用的短鋼筋;瓦工打砼遺留下來的所有砼垃圾)等所有垃圾材料。

9、使用塔吊拆除爬升腳手架時必須設專業(yè)指揮人員統(tǒng)一指揮,不得多人同時指揮,堅決執(zhí)行十不吊原則,確保拆除過程中一切安全。

三、文明施工管理規(guī)定

1、施工現(xiàn)場要嚴格執(zhí)行分片包干和崗位責任制,做到整個現(xiàn)場清潔、整齊、文明。

2、施工現(xiàn)場整潔衛(wèi)生,無積水、車輛不帶泥沙出現(xiàn)場,不隨地亂扔、亂倒廢棄物。

3、各種材料及構配件按要求堆碼整齊,合理保管。

4、每天施工完畢后必須將所剩余材料、垃圾及時清理干凈,嚴禁在外架上堆放材料,做到工完場清。

5、建筑物內外禁止隨地大小便,經常保持清潔衛(wèi)生。

6、杜絕在工地上聚眾鬧事,打架斗毆,如果發(fā)生相關事件將視情節(jié)輕重進行處理,嚴重者將移交當?shù)厮痉C關進行處理。

第6篇 爬架升降作業(yè):安全技術交底

一、進入施工現(xiàn)場必須遵守安全操作規(guī)程和安全生產紀律,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二、升降前應均勻預緊機位,以避免預緊引起機位過大超載。

三、在完成下列項目檢查后方能申請(發(fā)布)升降令,檢查應根據(jù)附著式腳手架提升、下降作業(yè)前檢查驗收表一一對照:

(一)附著支承結構附著處混凝土實際強度已達到腳手架設計要求;

(二)所有螺紋連接處螺母已擰緊;

(三)應撤去的施工活荷載已撤離完畢;

(四)所有障礙物已拆除,所有不必要的約束已解除;

(五)動力系統(tǒng)能正常運行;

(六)所有腳手架的連接點已擰緊;

(七)所有相關人員已到位,無關人員已全部撤離;

(八)所有防墜裝置功能正常;

(九)所有安全措施已落實;

(十)其他必要的檢查項目。

四、升降過程中必須統(tǒng)一指揮,指令規(guī)范,并應配備必要的巡視人員。

五、升降過程中,若出現(xiàn)異常情況,必須立即停止升降進行檢查,徹底查明原因、消除故障后方能繼續(xù)升降。每一次異常情況均應作詳細的書面記錄。

六、整體式附著升降腳手架升降過程中由于升降動力不同步引起超載或失載過度時,應通過點控予以調整。

七、采用葫蘆作為升降動力時,升降過程中應嚴防發(fā)生翻鏈、絞鏈現(xiàn)象。

八、整體式附著升降腳手架和鄰近塔吊、施工電梯的單片式附著升降腳手架進行升降作業(yè)時,塔吊、施工電梯等設備應暫停使用。

九、升降到位后,腳手架必須及時予以固定。在沒有完成固定工作且未辦妥交付使用手續(xù)前,腳手架操作

人員不得交班或下班。

十、架體升降到位,完成下列檢查項目后方能辦理交付使用的手續(xù),檢查情況應作詳細的書面記錄;

(一)附著支承結構已固定完畢;

(二)所有螺紋連接處已擰緊;

(三)所有安全圍護措施已落實;

(四)所有碗扣連接點及腳手扣件未松動;

(五)其他必要的檢查項目。

十一、腳手架由提升轉入下降時,應制定專門的升降轉換措施,確保轉換過程的安全。

十二、現(xiàn)場補充交底內容:

交底人: 年月日

接受交底人:

年月 日

注:1、本安全技術交底一式兩份,項目部一份;分包作業(yè)班組一份。

2、分包作業(yè)班組每次提升或降落前必須嚴格按照附著式腳手架專項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交底進行。

3、所有從事腳手架作業(yè)的人員必須經過進場安全教育,并持證上崗。對于未進行三級安全教育或未持證上崗的人員發(fā)生的安全事故,施工總承包(項目)概不負責。

第7篇 外爬架作業(yè)-安全技術交底范本

外爬架作業(yè)安全技術交底范本

工程名稱 交底日期: 年月 日

施工單位 分項工程名稱:外爬架

交底提要

交底內容:

1.作業(yè)人員必須戴合格的安全帽,系好下額帶,鎖好帶扣;

2.登高(2m以上)作業(yè)時必須系合格的安全帶、系掛牢固、高掛低用;

3.特種工種必須持證上崗,嚴禁酒后作業(yè),作業(yè)時禁止追逐打鬧;

4.遇六級(含六級)以上大風天氣、大雨、大雪、濃霧和雷雨等惡劣天氣時,禁止進行升降和拆除作業(yè),并應預先對架體采取加固措施,期間禁止升降作業(yè);

5.電動葫蘆必須在有效標定期內,否則不得使用;

6.所有電纜線必須綁扎掛起且絕緣良好;

7.電閘箱必須固定放置,防雨防砸。保護功能齊全有效;

8.在爬架提升(或下降)過程中爬架操作人員要對爬架進行巡視,發(fā)現(xiàn)異常,應立即停止提升或下降;

9.在電動葫蘆放鏈條時防止發(fā)生誤操作(應按下降按鈕);

10.爬架升降作業(yè)時禁止非爬架操作人員上架施工,爬架升降完畢后,必須檢查驗收后方可允人員上架施工;

11.爬架使用過程中禁止上下交叉作業(yè),禁止利用爬架吊運物料。禁止在爬架上推車,禁止在爬架上拉結吊裝纜繩。禁止任意拆改結構件或松動連接件,禁止拆除或移動爬架上的安全防護措施,禁止利用爬架支撐模板;

12.爬架所有拆除構件拆除前后應系好防墜繩,嚴禁上下同時拆除;

13.拆除構件應輕拿輕放,嚴禁拋扔;

14.爬架升降過程中必須保證架體的平穩(wěn),要求操作一致。

15.外爬架使用前制定方案,租賃前項目負責人、技術主管必須審核租賃資質。

審核人 交底人 接受交底人

1、本表頭由交底人填寫,交底人與接受交底人各保存一份,安全員一份;

2、當做分部、分項施工作業(yè)安全交底時,應填寫'分部、分項工程名稱'欄;

3、交底提要應根據(jù)交底內容把交底重要內容寫上。

第8篇 外爬架拆架安全技術交底

安全技術交底

編號

工程名稱

金科陽光小鎮(zhèn)6期工程

施工單位

北城致遠集團有限公司

交底提要

外爬架拆架安全技術交底

交底日期

年月日

交底內容:

1、嚴格遵守《架子工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的條款作業(yè),嚴格遵守國標和地方標準規(guī)定的各項安全生產各條款,杜絕違章作業(yè)。

2、進入施工區(qū)域必須正確佩戴安全帽,架上作業(yè)必須系好、系牢安全帶,必須穿防滑膠鞋。

3、有心臟病、高血壓、癲癇病、恐高癥,及其他多種疾病的人員應主動提出病況,不得上架作業(yè)。

4、作業(yè)時所有工人嚴禁酒后作業(yè)。

5、工人自用的扳手和搭架的鋼管、扣件都必須拿穩(wěn),建議扳手用小繩子捆綁在自己身上。

6、在拆除防護外架時,作業(yè)面上下必須要有專人看守,必須確保時時監(jiān)控。

7、轉運鋼管、扣件及提升設備時必須捆綁牢固,嚴禁墜落傷人。

8、作業(yè)人員必須服從管理人員的統(tǒng)一安排和指揮,拆除前必須仔細檢查鋼管、扣件有無松動或斷裂現(xiàn)象。

9、拆除前必須清理干凈外架上的建筑垃圾,拆除時必須按順序操作,嚴禁野蠻施工,嚴禁高空拋扔物品。

10、拆除時必須要注意保護成品,不得隨意破壞。修補要及時跟上。

11、作業(yè)人員做好安全防護,靠山墻和商業(yè)中心位置拆除時,更要加倍小心

12、拆除下來的鋼管。扣件、竹跳板等周材及時清理堆碼整齊或轉走。

審核人

交底人

接受交底人

本表由施工單位填寫并保存(一式三份。接受交底人一份、交底人一份安全員一份)。

第9篇 電梯口爬架拆除:安全技術交底

工程名稱

高新·錦繡苑1#樓

交底時間

2010-9-16

分部分項工程名稱

爬架施工電梯口拆除

生產班組

架子工

安全交底內容:

一、拆除準備

1.班組組織現(xiàn)場全體操作人員進行技術交底。明確拆除順序、安全保護措施、特殊構件的拆除方法。

2.現(xiàn)場指揮、班組安全員及班組長要明確分工,職責分明,到崗到位,認真負責。在拆除區(qū)域設立標志,警戒線及安檢員。

3.清除架體上的雜物、垃圾、障礙物,檢查爬架各部情況,如有異常需妥善處理后方可拆除。嚴禁往下掉任何東西。

4.作業(yè)人員必須正確的戴好安全帶。

5.腳手架的拆除:由上至下分層拆除安全網(wǎng)、腳手板、橫桿、立桿及斜桿,超長臨邊斜桿須用兩人同時拆除;拆除水平桁架時,先用塔吊平衡的吊著桁架并預緊,再拆除水平梁架兩邊與主框架的連接螺栓,最后利用塔吊將主桁架吊至平地拆除。

6.施工電梯爬架架子拆除后,必須把爬架兩個端頭加攔腰桿,封閉密目網(wǎng)。

7.拆除下的所有零部件,按照項目部指定的地點碼放整齊。

8.清理干凈拆除現(xiàn)場,各種零部件不要遺漏在拆除現(xiàn)場。

交底人

安全員

接受人

第10篇 爬架拆除安全技術交底

工程名稱

世紀華陽3#樓

交底時間

2009-8-10

分部分項工程名稱

爬架拆除

生產班組

架子工

安全交底內容:

一、拆除準備

1.班組組織現(xiàn)場全體操作人員進行技術交底。明確拆除順序、安全保護措施、特殊構件的拆除方法。

2.現(xiàn)場指揮、班組安全員及班組長要明確分工,職責分明,到崗到位,認真負責。在拆除區(qū)域設立標志,警戒線及安檢員。

3.清除架體上的雜物、垃圾、障礙物,檢查爬架各部情況,如有異常需妥善處理后方可拆除。

4.在3層、4層、5層對爬架和主體進行拉接,水平方向3-5米拉接一根鋼管,以防拆除爬架時發(fā)生向外傾翻。

二、安全拆除

1.腳手架及水平梁架的拆除:由上至下分層拆除安全網(wǎng)、腳手板、橫桿、立桿及斜桿,超長臨邊斜桿須用兩人同時拆除;拆除水平梁架時,先用防墜繩拉上水平梁架的中部,再拆除水平梁架兩邊與主框架的連接螺栓,最后把水平梁架放到樓層里或地面上。

2.主框架的拆除:必須分節(jié)拆除。用滑輪繩索或倒鏈對主框架進行預緊,防止穿墻螺栓松開時主框架下墜。

3.拆卸所有穿墻螺栓,拆除附著支座。

4.利用倒鏈將主框架吊至平地。

三、拆除后

1.拆除下的所有零部件,按照項目部指定的地點碼放整齊。

2.清理干凈拆除現(xiàn)場,各種零部件不要遺漏在拆除現(xiàn)場。

交底人

安全員

接受人

第11篇 外爬架作業(yè)-安全技術交底

1.作業(yè)人員必須戴合格的安全帽,系好下額帶,鎖好帶扣;

2.登高(2m以上)作業(yè)時必須系合格的安全帶、系掛牢固、高掛低用;

3.特種工種必須持證上崗,嚴禁酒后作業(yè),作業(yè)時禁止追逐打鬧;

4.遇六級(含六級)以上大風天氣、大雨、大雪、濃霧和雷雨等惡劣天氣時,禁止進行升降和拆除作業(yè),并應預先對架體采取加固措施,期間禁止升降作業(yè);

5.電動葫蘆必須在有效標定期內,否則不得使用;

6.所有電纜線必須綁扎掛起且絕緣良好;

7.電閘箱必須固定放置,防雨防砸。保護功能齊全有效;

8.在爬架提升(或下降)過程中爬架操作人員要對爬架進行巡視,發(fā)現(xiàn)異常,應立即停止提升或下降;

9.在電動葫蘆放鏈條時防止發(fā)生誤操作(應按下降按鈕);

10.爬架升降作業(yè)時禁止非爬架操作人員上架施工,爬架升降完畢后,必須檢查驗收后方可允人員上架施工;

11.爬架使用過程中禁止上下交叉作業(yè),禁止利用爬架吊運物料。禁止在爬架上推車,禁止在爬架上拉結吊裝纜繩。禁止任意拆改結構件或松動連接件,禁止拆除或移動爬架上的安全防護措施,禁止利用爬架支撐模板;

12.爬架所有拆除構件拆除前后應系好防墜繩,嚴禁上下同時拆除;

13.拆除構件應輕拿輕放,嚴禁拋扔;

14.爬架升降過程中必須保證架體的平穩(wěn),要求操作一致。

15.外爬架使用前制定方案,租賃前項目負責人、技術主管必須審核租賃資質。

第12篇 外爬架作業(yè)安全技術交底(2)

外爬架作業(yè)安全技術交底(二)

交底內容:

1.作業(yè)人員必須戴合格的安全帽,系好下額帶,鎖好帶扣;

2.登高(2m以上)作業(yè)時必須系合格的安全帶、系掛牢固、高掛低用;

3.特種工種必須持證上崗,嚴禁酒后作業(yè),作業(yè)時禁止追逐打鬧;

4.遇六級(含六級)以上大風天氣、大雨、大雪、濃霧和雷雨等惡劣天氣時,禁止進行升降和拆除作業(yè),并應預先對架體采取加固措施,期間禁止升降作業(yè);

5.電動葫蘆必須在有效標定期內,否則不得使用;

6.所有電纜線必須綁扎掛起且絕緣良好;

7.電閘箱必須固定放置,防雨防砸。保護功能齊全有效;

8.在爬架提升(或下降)過程中爬架操作人員要對爬架進行巡視,發(fā)現(xiàn)異常,應立即停止提升或下降;

9.在電動葫蘆放鏈條時防止發(fā)生誤操作(應按下降按鈕);

10.爬架升降作業(yè)時禁止非爬架操作人員上架施工,爬架升降完畢后,必須檢查驗收后方可允人員上架施工;

11.爬架使用過程中禁止上下交叉作業(yè),禁止利用爬架吊運物料。禁止在爬架上推車,禁止在爬架上拉結吊裝纜繩。禁止任意拆改結構件或松動連接件,禁止拆除或移動爬架上的安全防護措施,禁止利用爬架支撐模板;

12.爬架所有拆除構件拆除前后應系好防墜繩,嚴禁上下同時拆除;

13.拆除構件應輕拿輕放,嚴禁拋扔;

14.爬架升降過程中必須保證架體的平穩(wěn),要求操作一致。

15.外爬架使用前制定方案,租賃前項目負責人、技術主管必須審核租賃資質。

第13篇 電梯口爬架拆除安全技術交底

工程名稱

高新·錦繡苑1#樓

交底時間

2010-9-16

分部分項工程名稱

爬架施工電梯口拆除

生產班組

架子工

安全交底內容:

一、拆除準備

1.班組組織現(xiàn)場全體操作人員進行技術交底。明確拆除順序、安全保護措施、特殊構件的拆除方法。

2.現(xiàn)場指揮、班組安全員及班組長要明確分工,職責分明,到崗到位,認真負責。在拆除區(qū)域設立標志,警戒線及安檢員。

3.清除架體上的雜物、垃圾、障礙物,檢查爬架各部情況,如有異常需妥善處理后方可拆除。嚴禁往下掉任何東西。

4.作業(yè)人員必須正確的戴好安全帶。

5.腳手架的拆除:由上至下分層拆除安全網(wǎng)、腳手板、橫桿、立桿及斜桿,超長臨邊斜桿須用兩人同時拆除;拆除水平桁架時,先用塔吊平衡的吊著桁架并預緊,再拆除水平梁架兩邊與主框架的連接螺栓,最后利用塔吊將主桁架吊至平地拆除。

6.施工電梯爬架架子拆除后,必須把爬架兩個端頭加攔腰桿,封閉密目網(wǎng)。

7.拆除下的所有零部件,按照項目部指定的地點碼放整齊。

8.清理干凈拆除現(xiàn)場,各種零部件不要遺漏在拆除現(xiàn)場。

交底人

安全員

接受人

第14篇 爬架:安全技術交底

工 程 名 稱

徐州下洪尚景園一標段

分 部 項 名 稱

附著式提升腳手架(爬升)

施工單位名稱

浙江海天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交 底 時 間

一、爬架提升流程

提升前班組開會交底,依據(jù)提升前檢查表對爬架進行檢查,由主管或領班通報外架目前狀態(tài),特殊部位及特殊情況的操作要求和注意事項,按小組分派工作→各小組安裝附著支撐及防墜防傾裝置,并再次按要求全面檢查提升機構、受力體系及架體→運轉葫蘆并按安裝圖掛好葫蘆→電工按要求放置好控制柜,接好葫蘆電纜線,調試葫蘆正反轉,將葫蘆鏈條下降到位并使各吊點受力→拆除架體分片斷頭封閉材料、臨時連墻桿、離墻間隙封閉材料→開始爬升→到位后調整吊點水平→安裝卸荷限位鎖→封閉離墻間隙、封閉架體分片斷開處→提升到位后在腳手架頂部雙排架處打臨時連墻桿→上升完畢

二、爬架提升準備

1、操作人員不得少于10-11人,且所有操作人員應經過培訓,并持證上崗。

2、作業(yè)人員必須持證并接受安全技術交底后上崗;進入施工現(xiàn)場必須戴安全帽,

系好帽帶、穿好防滑鞋、嚴禁酒后作業(yè);施工現(xiàn)場不得吸煙、大小便;嚴禁嘻

戲、斗毆。搭設外架及臨邊高空作業(yè)(超過2m)時,必須系好安全帶、扣好保

險扣,并將安全帶扣牢于已加固好的鋼管上。

3、所有電纜線必須綁扎掛起且絕緣良好,電箱必須固定放置、防雨、防砸。

4、提升前由工地爬架安全技術負責人對爬架的操作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明

確分工,責任落實到人,并記錄和簽字。

5、操作人員在爬架提升前應熟練掌握《電控柜操作規(guī)程》及《電動葫蘆操作規(guī)程》及其他安全技術。

6、清除架體上的活荷載、雜物;拆除防礙架體提升的障礙物;撤離架體上無關人員;準備操作工具專用扳手、撬棍等。

7、安裝防墜吊掛裝置并檢查其是否靈活可靠;按照《電動葫蘆操作規(guī)程》及《電控柜操作規(guī)程》安裝電動葫蘆,接通電源。

8、逐個預緊各臺電動葫蘆,各臺電動葫蘆鏈條預緊程度應一致。

9、拆除架體上的水平拉結桿;解除兩片架體之間的連接桿和安全網(wǎng);拆除兩片架體之間的活動腳手板;拆除兩片提升點之間所加的水平支頂鋼管;打開翻板等。

三、爬架提升前,相關人員應嚴格按照《爬架提升前檢查記錄》進行檢查,檢查合格后方可提升。

四、爬架提升操作

1、檢查架體高度變化,保持其同步性。如果在爬架提升過程中發(fā)現(xiàn)個別點架體明顯偏高或偏低時,應立即停止提升,關閉其他點電動葫蘆,對該點進行單獨提升,將整個架體調平后再進行整片提升。

2、檢查掛葫蘆的鋼梁有無明顯變形。如果在爬架提升過程中發(fā)現(xiàn)掛葫蘆的鋼梁明顯變形無法繼續(xù)提升,應立刻停止提升,將該處的導軌用鋼繩掛在上道鋼梁上,拆下變形鋼梁進行修復或更換,重新裝上鋼梁、掛上葫蘆、預緊后方可繼續(xù)提升。

3、檢查電動葫蘆是否運行正常,鏈條有無扭曲翻鏈現(xiàn)象。如果個別電動葫蘆在提升過程中突然失效而不能及時修復,應立刻停止提升,將失效電葫蘆處的導軌用鋼繩掛在鋼梁上,換上備用葫蘆,預緊后繼續(xù)提升。

4、檢查導軌與鋼梁有無掛碰現(xiàn)象。如果在爬架提升過程中發(fā)現(xiàn)導軌與鋼梁掛碰,應立刻停止提升,將架體降升一定距離,待修好后方可繼續(xù)提升。

5、檢查架體在提升中是否遇到障礙物。爬架在提升過程中遇到伸入架體支模鋼管的阻礙,而且支模鋼管被架體拉變形時,應立刻停止提升取掉防墜輪,將架體降升一定距離拆除支模鋼管后,裝上防墜輪繼續(xù)提升。

五、爬架提升到位后加固

1、在每個提升點和兩片提升點之間,把4m長的鋼管頂部扣在第二步架頂內排

大橫桿上靠近立桿處,鋼管底端頂在主體結構的層板或梁上,在剪力墻處,鋼

管底端可頂在從模板孔穿出并上彎的鋼筋上。

2、 在架體盡可能的上端每個提升點處和兩片提升點之間要加扣水平拉結鋼管,要求拉結鋼管扣在架體外排的立桿或大橫桿上并且靠近接點處,同時與架體內排立桿或大橫桿相扣,再與建筑物的內架支模鋼管相扣,并且要用短鋼管夾住建筑物的邊梁或墻體。

3、在架體端頭懸挑處按照第一項操作支撐一個卸荷鋼管。

4、在完成1、2項操作后,懸掛靜態(tài)拉接鋼絲繩,調節(jié)可調拉桿,將鋼絲繩拉緊并且各點鋼繩拉緊程度應一致,禁止鋼絲繩在架體或建筑物上打彎。

5、架體在提升到位后,將翻板恢復到位。

6、架體在提升到位后,在兩片架體斷開的分界處,架體外排兩片架體的立桿每一步架接點處要用短桿連接。

7、在兩片架體斷開的分界處,在腳手板層做活動腳手板,將兩片架子連接起來,以便于人員走動。

8、架體提升到位后,在兩片架體斷開的分界處,要垂直吊掛密目安全網(wǎng),要求安全網(wǎng)要拉平繃緊,不能出現(xiàn)漏洞。

六、 爬架提升復位后,相關人員應嚴格按照《爬架提升復位驗收表》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交底單位

浙江海天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交底人

接受單位

河南天立建筑工程技術有限公司

接受人

第15篇 爬架拆除:安全技術交底

工程名稱

世紀華陽3#樓

交底時間

2009-8-10

分部分項工程名稱

爬架拆除

生產班組

架子工

安全交底內容:

一、拆除準備

1.班組組織現(xiàn)場全體操作人員進行技術交底。明確拆除順序、安全保護措施、特殊構件的拆除方法。

2.現(xiàn)場指揮、班組安全員及班組長要明確分工,職責分明,到崗到位,認真負責。在拆除區(qū)域設立標志,警戒線及安檢員。

3.清除架體上的雜物、垃圾、障礙物,檢查爬架各部情況,如有異常需妥善處理后方可拆除。

4.在3層、4層、5層對爬架和主體進行拉接,水平方向3-5米拉接一根鋼管,以防拆除爬架時發(fā)生向外傾翻。

二、安全拆除

1.腳手架及水平梁架的拆除:由上至下分層拆除安全網(wǎng)、腳手板、橫桿、立桿及斜桿,超長臨邊斜桿須用兩人同時拆除;拆除水平梁架時,先用防墜繩拉上水平梁架的中部,再拆除水平梁架兩邊與主框架的連接螺栓,最后把水平梁架放到樓層里或地面上。

2.主框架的拆除:必須分節(jié)拆除。用滑輪繩索或倒鏈對主框架進行預緊,防止穿墻螺栓松開時主框架下墜。

3.拆卸所有穿墻螺栓,拆除附著支座。

4.利用倒鏈將主框架吊至平地。

三、拆除后

1.拆除下的所有零部件,按照項目部指定的地點碼放整齊。

2.清理干凈拆除現(xiàn)場,各種零部件不要遺漏在拆除現(xiàn)場。

交底人

安全員

接受人

爬架安全技術15篇

一、進入施工現(xiàn)場必須遵守安全操作規(guī)程和安全生產紀律,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二、升降前應均勻預緊機位,以避免預緊引起機位過大超載。三、在完成下列項目檢查后方能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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