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鍋爐及附屬設備操作規(guī)程

更新時間:2024-05-15 查看人數(shù):86

鍋爐及附屬設備操作規(guī)程

有哪些

1. 鍋爐本體:包括燃燒室、受熱面、蒸汽發(fā)生器、煙道和煙囪等關鍵部分。

2. 輔助設備:如燃料供應系統(tǒng)、給水系統(tǒng)、通風設備、控制系統(tǒng)、安全裝置等。

3. 操作工具:如扳手、閥門扳手、壓力表、溫度計、流量計等。

4. 安全設施:如防爆門、安全閥、水位計、報警系統(tǒng)等。

標準

1. 運行前檢查:確保鍋爐及其附屬設備處于良好狀態(tài),無泄漏、損傷或異常磨損。檢查燃料、水源和電力供應是否正常。

2. 操作流程:遵循先啟動輔助設備,后啟動主設備的原則,確保各系統(tǒng)協(xié)調工作。運行中要定期檢查各項參數(shù),如壓力、溫度、水位等,保持在規(guī)定范圍內。

3. 安全規(guī)范:遵守操作規(guī)程,不超壓、超溫運行。遇到異常情況,立即采取應急措施,并報告上級。

4. 維護保養(yǎng):定期進行清潔、潤滑、緊固和防腐處理,保證設備性能穩(wěn)定。

5. 記錄管理:詳細記錄運行數(shù)據(jù)和故障情況,便于分析和改進。

是什么意思

1. 運行前檢查:這是確保設備安全運行的基礎,通過檢查排除潛在問題,防止事故的發(fā)生。

2. 操作流程:標準化的操作流程可以保證設備高效、安全地運行,減少因誤操作引起的故障。

3. 安全規(guī)范:安全是鍋爐運行的首要原則,遵守規(guī)范能預防事故,保障人員和設備安全。

4. 維護保養(yǎng):定期維護保養(yǎng)延長設備壽命,降低維修成本,保證生產連續(xù)性。

5. 記錄管理:良好的記錄管理有助于追蹤設備狀態(tài),及時發(fā)現(xiàn)并解決問題,提升設備管理水平。

本規(guī)程旨在為鍋爐及附屬設備的操作提供明確的指導,確保安全、高效、合規(guī)的運行。操作人員需嚴格遵守,同時結合實際情況靈活應對,以實現(xiàn)最佳運行效果。在實際操作中,應注重實踐經驗和理論知識的結合,不斷提高設備操作技能和應急處理能力。

鍋爐及附屬設備操作規(guī)程范文

1 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

本標準規(guī)定了鍋爐及附屬設備的操作方法與要求。

2 引用標準

3 蒸汽鍋妒操作規(guī)程

3.1 升火前的檢查和準備工作。

3.1.1 檢查鍋爐所有人孔蓋和手孔蓋是否裝好。各法蘭密封處螺絲是否擰緊等,同時應檢查法蘭處裝置的臨時隔板及其它臨時堵頭是否全部拆除。

3.1.2 爐膛及煙道內的積灰及雜物應清除干凈。風道及煙道的調節(jié)門,閘板須完整嚴密,開關靈活,啟閉度指示準確。檢查完畢即將省煤器的主煙道擋板關閉,開啟旁煙道擋板,如無旁煙道時,應開啟省煤器再循環(huán)管的閥門。

3.1.3 鍋爐外部爐墻應完好嚴密,爐門、灰門、看火門和檢查門等裝置完整齊全,關閉嚴密。

3.1.4 檢查安全附件是否良好,旋塞是否旋轉靈活好用。各種儀表和控制裝置應齊全、完好、清潔,水位計照明良好。檢查合格后,應使水位計、壓力表旋塞處于工作狀態(tài)。

3.1.5 鍋爐各種管道上的閥門手輪應完整無缺,開關靈活,密封盤根充足。檢查合格后,開啟蒸汽管道上的各疏水閥門和給水管道上的閥門。

3.1.6 檢查燃燒裝置是否完好,對機械傳動、輸煤、出碴系統(tǒng)試轉正常,調速箱安全彈簧壓緊程度應適當,潤滑良好。煤閘板升降靈活,煤閘標尺指示正確。老鷹鐵整齊、完好,翻渣板完整,動作靈活。

3.1.7 檢查輔助設備(引風機、鼓風機、水泵等)聯(lián)軸器是否連接牢固,三角皮帶應松緊適當,潤滑油應良好、充足,冷卻水暢通。檢查合格后,裝好安全防護罩,分別進行試運轉,并注意空轉時的電流。除塵裝置落灰口應封閉嚴密,不可漏風。

3.1.8 經檢查鍋爐符合運行要求后,即可開始進水。進水時,應開啟鍋筒上的空氣閥;進水宜緩慢,水溫最高不應超過90℃,冬季水溫應在50℃以下。進水期間,應檢查入孔,手孔及各部位的閥門,法蘭是否有漏水現(xiàn)象,否則,應停止上水進行處理。當水進至水位計最低水位時,印停止進水。此時,水位計內的水位應維持不變。否則,應查明原因,設法消除。

3.2 鍋爐的升火與升壓

3.2.1 升火

3.2.1.1 升火前先打開鍋爐的煙風擋板,自然通風10分鐘左右;如用機械通風,則須5分鐘左右,以排除煙道和爐膛內積存的可燃性氣體。

3.2.1.2 裝有省煤器的鍋爐,應打開旁煙道擋板或打開省煤器再循環(huán)閥門。

3.2.1.3 將自然通風門開到適當程度,然后用木柴和其它易燃物引火,嚴禁用揮發(fā)性 強烈的油類引火。

3.2.1.4 升火速度不能太快,從冷爐點火到開始起壓,一般情況下,蒸發(fā)量為2噸/小時以下的鍋爐不得少于l小時;蒸發(fā)量為2―4噸/小時的鍋爐,不得少于1.5小時;蒸發(fā)量為6.5―10噸/小時的鍋爐不得少于3小時。

3.2.1.5 升火后必須密切注意鍋爐水化。

3.2.2 升壓

3.2.2.1 當空氣閥開始大量冒蒸汽時,即可關閉空氣閥。

3.2.2.2 當汽壓升0.05―o.1mpa時,應沖洗水位計。水位計沖洗完畢后,應與鍋爐的另一只水位計對照,若發(fā)現(xiàn)沖洗前后水位計不一致,應再次沖洗。

3.2.2.3 當汽壓升到0.1―o.1 5mpa時,須對壓力表和壓力表存水管進行一次沖洗。沖洗完畢后,應與另一只壓力表對照,所指示壓力應一致。

3.2.2.4 當汽壓升至0.2―o.3mpa時,進行下列工作:

a.試用注水器,蒸汽泵、電動泵等給水設備,向爐內進水,觀察其是否好用。

b.順次進行排污,檢查排污閥是否靈活和嚴密,并通過放爐水,幫助鍋爐水循環(huán)。排污時注意觀察水位。

c.對新裝或檢修后的鍋爐,再次擰緊入孔和手孔蓋。擰緊時,禁止加長柄,用力不宜過猛。

3.2.2.5 當壓力升至工作壓力時,應校驗安全閥是否靈敏,有效、準確。

3.3 鍋爐的正常運行。

鍋爐的正常運行,主要是對鍋爐的水位,汽壓,燃燒進行調整,以達到安全,經濟運行的目的。

3.3.1 水位計的保護和水位調整。

3.3.1.1 每班應對水位進行一次沖洗工作(按照沖洗方法進行)。

3.3.1.2 水位計汽、水旋塞應保持潔凈,發(fā)現(xiàn)漏水、漏汽應及時修理。

3.3.1.3 鍋爐裝有高低水位警報器時,必須與實際高低水位一致。

3.3.1.4 鍋爐在運行中,水位應保持在正常水位,并允許在離中水位±25毫米以內波動。這里特別要指明的,即水位計上劃出的高低水位紅線,并非是水位波動的范圍,而是水位過高或過低的警界線,表示超過此線就進入缺水或滿水事故的危險邊緣。

3.3.2 壓力表的保護及汽壓的調整。

3.3.2.1 壓力表每半年進行一次校驗。

3.3.2.2 一般情況下壓力表需每月進行一次沖洗,如果發(fā)現(xiàn)壓力表不準確,不靈敏的要立即更換。

3.3.2.3 壓力表應經常保持清潔。

3.3.2.4 鍋爐在正常運行時,其汽壓應保持相對穩(wěn)定,且不得超過最高壓力紅線。

3.3.3 鍋爐燃燒的調整。

3.3.3.1 鍋爐在運行中,主要是通過調整爐排速度、風量和風壓來達到穩(wěn)定負荷的目的。

3.3.3.2 煤在燃燒過程中,燃燒正常時,火焰是金黃色;風量過多時,火焰發(fā)白;風量過少時,火焰發(fā)紅。

3.3.3.3 在調節(jié)各風室風量的同時,還應調節(jié)鼓風總風門,以控制適當?shù)娘L壓,保證燃燒的順利進行。

3.3.4 鍋爐排污

鍋爐運行時,隨著爐水的不斷蒸發(fā),爐水中溶解的鹽質和其它混合物的濃度會逐漸增加,為了保持受熱面內部的清潔及避免蒸汽品質變壞,必須對鍋爐進行有計劃的排污。因此,要求每班至少進行一次排污,每個排污點都應順序進行,不可只排某一處,而長期不排另一處。正確排污的方法是:

a.排污前鍋爐水位應稍高于正常水位;

b.一人監(jiān)視水位,一人操作排污閥;

c.排污時應充分暖管,避免產生水沖擊;

d.嚴禁用加長柄的方法來開關排污閥。

3.4 正常停爐

3.4.1 降低鍋爐蒸發(fā)量,停止給煤。

3.4.2 停止向煤斗上煤,待煤斗內存煤全部進入爐膛后,停止爐排轉動。

3.4.3 待煤燒完,停止鼓風、引風、停止供汽,將自動給水變?yōu)槭謩咏o水。保持較高的水位。

3.4.4 將爐排上的煤渣清除,清除灰斗和各風室內的積灰.

3.4.5 停爐后,應在蒸汽、給水、排污等管路中裝置隔板,與運行中的鍋爐可靠隔絕。

3.4.6 停爐后,待爐水溫度低于70℃時,方可將爐水全部放出。放水前,應打開鍋爐空氣閥。

3.5 緊急停爐

3.5.1 遇有下列情況之_時應緊急停爐。

3.5.1.1 鍋爐水位低于水位表的下部可見邊緣。

3.5.1.2 不斷加大給水及采取其他措施,但水位仍繼續(xù)下降。

3.5.1.3 鍋爐水位超過最高可見水位(滿水),經放水仍不能見到水位。

3.5.1.4 給水泵全部失效或給水系統(tǒng)故障,不能向鍋爐進水。

3.5.1.5 水位表或安全閥全部失效。

3.5.1.6 鍋爐元件損壞,危及運行人員安全。

3.5.1.7 燃燒設備損壞,爐墻倒塌或鍋爐構架被燒紅等,嚴重威脅鍋爐安全運行。

3.5.1.8 其他異常情況危及鍋爐安全運行。

3.5.2 緊急停爐的操作:

3.5.2.1 停止給煤和送風,減弱引風。

3.5.2.2 迅速清除爐排的燃煤,但禁止向爐膛澆水。

3.5.2.3 將鍋爐與蒸汽母管隔斷,開啟空氣閥和過熱器疏水閥,降低壓力。

3.5.2.4 開啟旁煙道,關閉主煙道,使空氣流通提高冷卻速度。

3.5.2.5 如不是岡缺水而緊急停爐,可采取排污和進水(保持鍋爐水位)加速降壓。

3.5.2.6 如因缺水事故時,嚴禁向爐內進水。

4 熱水鍋爐操作規(guī)程

4.1 升火前的檢查和準備工作

4.1.1 檢查鍋爐所有人孔和手孔蓋是否裝好,各法蘭密封處螺絲是否擰緊等,同時應檢查法蘭處裝置的臨時隔板及其它臨時堵頭是否全部拆除。

4.1.2 爐膛及煙道內的積灰及雜物應清除干凈。風道及煙道的調節(jié)門,閘板須完整嚴密,開關靈活,啟閉指示準確。

4.1.3 鍋爐外部爐墻應完好嚴密,爐門,灰門、看火門和檢查門等裝置完整齊全,關閉嚴密。

4.1.4 檢查安全附件是否完好;旋塞是否旋轉靈活、好用;各種儀表和控制裝置應齊全,究好、清潔。檢查合格后,應使壓力表旋塞處于工作狀態(tài)。

4.1.5 鍋爐各種管道上的閥門手輪應完好無缺,開關靈活、密封盤根充足。檢查合格后,開啟鍋爐進出水管道上的閥。門。

4.1.6 檢查燃燒裝置是否完好;對機械傳動系統(tǒng),輸煤系統(tǒng),出碴系統(tǒng)試轉正常;調速箱安全彈簧壓緊程度應適當,潤滑良好;煤閘板尺指示正確.老鷹鐵整齊、完好,翻碴板完整,動作靈活。

4.1.7 檢查輔助設備(引風機、鼓風機、水泵等)聯(lián)軸器是否連接牢固;三角皮帶松緊適當;潤滑油應良好、充足;冷卻水暢通。檢查合格后,裝好安全防護罩,分別進行試運轉,并注意空轉時的電流。

除塵裝置落灰口,應封閉嚴密,不可漏風。

4.1.8 經檢查鍋爐符合運行要求后,即可開始進行.進水時應開啟鍋筒上的空氣閥。進水宜緩慢,進水期間應檢查人孔、手孔及各部位的閥門,法蘭是否有漏水現(xiàn)象;否則,應停止上水進行處理。

4.2 鍋爐的升火

4.2.1 升火前先打開鍋爐的煙風擋板,自然通風10分鐘左右;如用機械通風,則須5分鐘左右,以排除煙道和爐膛內積存的可燃氣體。

4.2.2 將自然通風門開到適當程度,然后用木柴和其他易燃物引火,嚴禁用揮發(fā)性強烈的油類引火。

4.2.3 升火速度不能太快,從冷爐點火到開始起溫,一般情況下應不少于0.5小時。

4.2.4 鍋爐升火前應先開啟循環(huán)泵。

4.3 鍋爐的運行

4.3.1 鍋爐投入運行時,應先開動循環(huán)泵,等供熱系統(tǒng)循環(huán)水循環(huán)后才能提高爐溫。

4.3.2 鍋爐在運行中應保持工作壓力的穩(wěn)定,嚴禁超過允許的壓力。壓力表存水彎管每月至少進行一次沖洗檢查。

4.3.3 運用中的鍋爐安全閥,為防止閥芯和鍋座粘住,應每周對安全閥進行一次手動或自動的排放試驗。

4.3.4 經常檢查鍋爐出、回水溫度,不得超過規(guī)定溫度。

4.3.5 排污應在低負荷工況下進行,每班至少一次。每個排污點都應進行,不可只排某一處,而長期不排另一處。

4.3.6 鍋爐運行時,值班人員應認真執(zhí)行崗位責任制,嚴格遵守勞動紀律,不得擅自離開崗位,不得做與崗位無關的事。

4.3.7 鍋擰壓火以后,應保證鍋爐水溫不回升。如產生汽化現(xiàn)象時,應迅速開啟泄放閥,同時開啟緊急補水管,向爐內補水。

4.3.8 應經常清理各風室的漏煤、漏灰、以免影響通風,燒壞爐排。

4.3.9 鍋爐運行中,嚴禁在有壓力或爐水溫度較高的情況下,修理鍋爐受壓元件,以防止熱水噴出傷人。

4.4 正常停爐

4.4.1 停止向煤斗上煤,待煤斗內存煤全部進入爐膛后,停止爐排轉動。

4.4.2 待煤燒完,停止鼓風、引風機;爐水溫度下降至50℃以下時,方可停止循環(huán)泵。

4.4.3 將爐排上的煤碴清除,清除灰斗和各風室內的積灰。

4.4.4 并聯(lián)使用的鍋爐,一臺停用時,應將進出水,排污等管路中裝置隔板,與運行中的鍋爐可靠隔絕。

4.5 緊急停爐

4.5.1 鍋爐運行中,遇有下列情況之一時,應緊急停爐:

4.5.1.1 因循環(huán)不良造成爐水汽化或鍋爐出口熱水溫度上升到與出口壓力下相應飽和溫度的差小于20℃。

4.5.1.2 爐水溫度急劇上升失去控制。

4.5.1.3 循環(huán)泵或補給水泵全部失效。

4.5.1.4 壓力表或安全閥全部失效。

4.5.1.5 鍋爐元件損壞,危及運行人員安全。

4.5.1.6 補給水泵不斷補水,鍋爐壓力仍然繼續(xù)下降。

4.5.1.7 燃燒設備損壞,爐墻倒塌或鍋爐構架被燒紅等,嚴重危脅鍋爐安全運行。

4.5.1.8 其它異常運行情況,且超過運行允許范圍。

4.5.2 緊急停爐的操作:

4.5.2.1 立即停止給煤和送風,減弱引風;

4.5.2.2 迅速清除爐排的燃煤,但禁止向膛爐澆水;

4.5.2.3 將鍋爐進出水母管隔斷,開啟泄放閥,緊急補水閥,降低壓力和鍋水溫度,緊急補水閥的開啟,應為鍋爐不是因缺水的情況而進行開啟。

4.5.2.4 開啟煙市擋板、灰門、爐門、使空氣流通,提高冷卻速度。

4.5.2.5 如因缺水事故時,嚴禁向爐內進水。

5 雙層爐排鍋爐操作規(guī)程

5.1 點火前檢查與準備

5.1.1 上水點火前應對鍋爐受壓部件、安全附件、附屬設備,煙筒、管路及儀表閥門進行仔細全面檢查,應達到齊全、良好、靈敏可靠,符合規(guī)定。

5.1.2 檢查鍋爐各汽水、水管路及各閥門的開閉狀態(tài)是否符合要求。

5.1.3 鍋爐上水水質應符合“低壓鍋爐水質標準”規(guī)定(飲水爐除外)。

5.1.4 上水時和上水后,應檢查各部位是否漏水。

5.1.5 蒸汽鍋爐上水后應沖洗水位表,確認水位表是否靈敏可靠。水位一般應在最低安全水位以上30―40毫米為宜。熱水鍋爐應確認滿水(包括系統(tǒng))和無積集氣體。

5.2 點火

5.2.1 打開煙道擋板和灰門進行自然通風5分鐘。

5.2.2 在上爐排放二層木柴,中間夾一層含水量約8―lo%的煙煤末.將木柴點燃,待煤燃燒穩(wěn)定后,即可加一般煤。同時,下爐排也可放一層木柴,待漏下紅火鋪滿爐時,適當打開清灰口。不準在下爐排點火、加煤。

5.2.3 點火時,嚴禁使用揮發(fā)性強的油類或易于爆炸的物質引火。

5.2.4 熱水鍋爐點火后,出水溫度表達到30℃左右時,應起動循環(huán)水泵。

5.2.5 點火后,蒸汽鍋爐當表壓力達到0.05mpa;熱水鍋爐當水溫升至40―60℃;應沖洗水位表,壓力表管路,確認其及溫度表是否靈敏、可靠。同時,應適當緊固人、手孔及清掃孔蓋等。

5.2.6 達到允許工作壓力時,應及時按規(guī)定調試、鉛封安全閥,并做好始啟壓力、起座壓力,回座壓力的記錄。

5.3 運行

5.3.1 正常燃燒時,應在投煤口投煤,并保持煤層厚度在15―20厘米之間。上部若有明火應投煤壓住。

5.3.2 下爐排火勢較弱時,可用捅條將上爐排紅煤捅下去,以保證火勢穩(wěn)定。

5.3.3 上下爐排若有灰碴時,應及時捅下或鉤出,同時清理火層和煤層。

5.3.4 投煤口與下清灰口的進風量,應掌握在2:l或3:l之間為宜。

5.3.5 運行時應隨時觀察壓力表,溫度表及水位表,膨脹水箱水位的變化,不得超壓、超溫運行。

5.3.6 每班至少進行一次排污和沖洗水位表。高負荷運行時,不允許運行排污。

5.3.7 壓火及短時間停爐時,上爐排火底留好,并壓好濕煤,少開或半開清灰門;關上大部份煙筒煙氣通路。

5.3.8 熱水鍋爐投入運行時,應先開動循環(huán)泵,等供熱系統(tǒng)循環(huán)水循環(huán)后才能提高爐溫。停爐時,不得立即停泵。只有鍋爐出口水溫降到50℃以下時才能停泵。

5.3.9 運行中突然發(fā)生停電、停水或停泵時,應立即壓火,同時觀察壓力、溫度、水位等變化,采取措施防止超壓,超溫、汽化現(xiàn)象出現(xiàn)。

5.4 正常停爐

5.4.1 停爐時,應停止向爐內添加燃料。

5.4.2 有鼓風機的鍋爐,消火時應停止鼓風,并將煙道風擋關小,使爐內火勢逐漸減弱。嚴禁采用向爐膛內澆水的方法滅火。

5.4.3 熱水鍋爐當出水溫度達到50以下時,關閉循環(huán)水泵。蒸汽或熱水鍋爐爐水溫度達到50℃以下時方可放水。

5.4.4 停用后的鍋爐應進行煮爐、清洗工作,并還要采取防腐保養(yǎng)工作。

5.5 緊急停爐

5.5.1 遇有下列情況之一時,應立即停爐:

5.5.1.1 蒸汽鍋爐水位低于水位表的下部可見邊緣或水位超過最高可見水位(滿水),經放水仍不能見到水位時。

5.5.1.2熱水鍋爐因循環(huán)不良造成爐水汽化或爐水溫度急劇上升失去控制或循環(huán)泵失效時。

5.5.1.3 補給水設備失效或水源停水,爐水不能保證安全運行時。

5.5.1.4 壓力表、水位表、安全閥全部失效時。

5.5.1.5 鍋爐元件損壞,危及運行人員安全時。

5.5.i.6 其它異常運行情況,危及鍋爐安全運行時。

5.5.2 緊急停爐步驟

5.5.2.1 立即停止給煤、送風,并將煙道擋板基本上全關閉。

5.5.2.2 盡快扒出爐床上的未燃燒的煤與已燃燒的煤。也可用砂土或濕爐灰壓火,但嚴禁向爐床澆水滅火。

5.5.2.3 熱水鍋爐產生汽化現(xiàn)象時,應迅速開扁泄放閥,同時開啟緊急補水閥向爐內補水。

5.5.2.4 蒸汽鍋爐超壓時,應進行泄壓;缺水時,嚴禁向爐內注水,以防爆炸。

6 往復爐排運行操作方法

6.1 點火前的檢查:

6.1.1 檢查全部爐排片是否完整無損,爐排上和灰渣斗內無雜物、垃圾和碎磚塊,分段送風箱內無積灰。

6.1.2 檢查所有轉動部份,潤滑情況良好,變速箱的油位應正常。

6.1.3 檢查煤層閘板和煤層厚度指示裝置是否靈活完好。

6.1.4 啟動爐排試運轉,檢查爐排片是否平穩(wěn)移動。

6.2 點火

6.2.1 將爐排前部鋪20―30毫米厚的煤,煤上鋪木架、舊棉沙等引火物,在爐排中后部鋪較薄爐灰,防止冷空氣大量進入。

6.2.2 點燃引火物,緩慢推動爐排,將火送到爐膛前部約0.5―l米后,停止爐排運動。

6.2.3 當前拱溫度逐漸升高到能點燃新煤時,調整煤層閘板,保持煤層厚度為70―100毫米,緩慢推動爐排,并調節(jié)引風機,使爐膛負壓接近零,以加快燃燒。

6.2.4 當燃煤移到第二風門處,適當開啟第二段風門;在繼續(xù)移動到第三、四風門處,依次開肩風門;移動到最后風門處,因煤已基本燃盡,最后的風門視燃燒情況確定少開或不開。

6.2.5 當?shù)谆痄仢M爐排后,適當增加煤層厚度。并且相應加大風量,提高爐排速度,維持爐膛負壓在2―3毫米水柱,盡量使煤層完全燃燒。

6.3 燃燒調整

6.3.1 正常燃燒時,煤層厚度一般為120―160毫米。煤粒直徑不宜超過50毫米。

6.3.2 往復爐排行程一般為35―50毫米,每次推煤時間不宜超過30秒。

6.3.3 對劣質煤,要保持較厚的煤層,緩慢推動,而且風室風壓要小。對于灰分多和易結渣的煤,煤層可薄一些,但要增加推煤次數(shù),即每次推煤時間要短;對于灰分少的煤,煤層可稍厚,以免爐排后部煤層中斷,造成大量漏風。

6.3.4 對各風室風門開度,要求是:第一風室的風壓要小,風門可開三分之一或更小些;第二風室的風壓要大,風門應全開;第三風室的風壓介于第一與第二風室之問,風門可開二分之一或三分之二。

6.3.5 撥灰渣時,應關小風門,并盡量避免在爐膛前部或中部拔火。

7 鏈條爐排運行操作方法

7.1 點火前的檢查

7.1.1 檢查全部爐排片是否完整無損,上下爐排之間和灰渣斗內無雜物、垃圾和碎磚塊,分段送風箱內無積灰。

7.1.2 檢查所有傳動部分,潤滑情況良好,變速箱的油位應正常。

7.1.3 檢查變速箱離合器安全彈簧的松緊程度和保險銷的大小是否合適。

7.1.4 檢查煤斗弧形閘板、煤層閘板和煤層厚度指示裝置是否靈活完好。

7.1.5 啟動爐排由慢到快試運轉,檢查爐排片是否平穩(wěn)移動,無卡住或急跳現(xiàn)象。

7.2 點火

7.2.1 將煤閘板提到最高位置,在爐排前部鋪20―30毫米厚的煤,煤上鋪木柴、舊棉沙等引火物,在爐排中后部鋪較薄爐灰,防止冷空氣大量進入。

7.2.2 點燃引火物,緩慢轉動爐排,將火送到爐膛前部約1―1.5米后,停止爐排轉動。

7.2.3 當前拱溫度逐漸升高到能點燃新煤時,調整煤層閘板,保持煤層厚度為70―100毫米,緩慢轉動爐排,并調節(jié)引風機,使爐膛負壓接近零,以加快燃燒。

7.2.4 當燃煤移動到第二風門處,適當開肩第二段風門,在繼續(xù)移動到第三、四風門處,依次開啟風門。移動到最后風門處,因煤已基本燃盡,最后的風門視燃燒情況確定少開或不開。

7.2.5 當?shù)谆痄仢M爐排后,適當增加煤層厚度,并且相應加大風最,提高爐排速度,維持爐膛負壓在2―3毫米水柱盡屜使煤層完全燃燒。

7.3 燃燒調整

7.3.1 煤層厚度

7.3.1.1 對不粘結的煙煤厚度約為80―140毫米。

7.3.1.2 對粘結性強的煙煤厚度約為60―120毫米。

7.3.2 爐排速度

7.3.2.1 正常的爐排速度,應保持整個爐排面上部都有燃燒的火床,而在擋渣鐵附近的爐排面上沒有紅煤。

7.3.2.2 當鍋爐負荷增加時,爐排速度應適當加快,以增加供煤量。

7.3.2.3 當鍋爐負荷減少時,爐排速度應適當降低,以減少供煤量。

7.3.3 爐膛通風

7.3.3.1 正常運行時,爐排各風室風門的開度,應根據(jù)燃燒情況及時調節(jié)。

7.3.3.2 在滿負荷時,一般第一段的風壓為10―20毫米水柱,第二、三段風壓為60―80毫米水柱,第四段風壓為20―30毫米水柱。

7.3.3.3 鍋爐負荷減少,爐排速度降低時,應降低送風機轉速和關小送風機出口風門;當鍋爐負荷增加時,應先增加引風,后增加各風室的送風量。

8 離心水泵操作規(guī)程

8.1 試驗起動、檢查電機旋轉方向是否正確,泵的轉動是否靈活,試驗時間不少于一分鐘。

8.2 關閉吐出管路上的閘閥,當泵達到正常轉速后,再逐漸打開吐出管路上的閘閥。在吐出管路上的閘閥關閉情況下,泵連續(xù)工作時間不得超三分鐘。

8.3 注意檢查水泵軸承溫度,不應超過外界溫度+35℃,最高不大于75℃。

8.4 不準用吸入管路上的閘閥調節(jié)流量,以避免水泵產生氣蝕。

8.5 經常檢查填料箱的泄漏和發(fā)熱情況,填料室正常漏水每分鐘為lo―20滴,超過和過少時,應壓緊或放松填料壓蓋。

8.6 經常檢查地腳螺栓的緊固情況,出口壓力表的波動情況和泵的振動情況。

8.7 注意泵運轉時應無雜音,如發(fā)現(xiàn)異常狀態(tài),應及時處理。

8.8 環(huán)境溫度低于0℃時,將泵內水放出,以免凍裂泵殼。

8.9 泵長期停用,應將水泵卸開,擦干零配件,并在滑動面處涂上防銹油,進行妥善保管。

9 蒸汽往復泵操作規(guī)程

9.1 泵在啟動前,須檢查各部位螺栓是否緊固。

9.2 各加油杯及油孔須灌注潤滑油,進出水及排汽管的止閥須全部開啟。

9.3 泵啟動時,須將蒸汽控制閥逐漸開啟,使泵逐漸啟動。

9.4 泵啟動后,如發(fā)現(xiàn)有故障,須立刻停車檢查原因,待修復后方能再啟動。

9.5 水室蓋上放氣旋塞,在啟動泵時開啟,發(fā)現(xiàn)有水噴出即可關閉。

9.6 泵停止運轉后,須即將汽缸上油杯關閉。

9.7 停止使用,須將汽缸和水缸下部放水旋塞開啟,使缸內積水排出。

9.8 泵須經常保持清潔,泵體上不要放置東西。

9.9 泵在使用中,每半小時在油孔處灌注潤滑油一次,汽室油杯中應經常貯有潤滑油。

10 鼓引風機操作規(guī)程

10.1 風機啟動前,應檢查各聯(lián)接部位是否可靠,皮帶、油位、電氣儀表管線及冷卻等部分是否正常,并關閉調節(jié)風門。

10.2 風機啟動后,達到正常轉速再開調節(jié)風門,并根據(jù)負荷變化,隨時進行調整,調整后應固定。

10.3 風機運轉中,軸承溫度不得高于環(huán)境溫度40℃,最高溫度不高于80℃。

10.4 在風機開停車及運轉中,發(fā)現(xiàn)不正?,F(xiàn)象,應立即停機檢查,排除故障。

10.5 定期清理風機內部積灰、污垢和積水等雜質,并防止銹蝕。機油油位以保持在中線為宜,不應加油過多,以免軸承發(fā)熱和漏油。

11 除塵設備操作規(guī)程

11.1 鍋爐在運行中,應經常檢查除塵設備密封情況,如有漏風現(xiàn)象,應及時采取措施。

11.2 要定期排放除塵器內部的積灰,每班不少于一次。

11.3 禁止錘擊除塵器外殼,以防耐磨涂料脫落,影響使用壽命。

11.4 鍋爐檢修期間,應同時對除塵設備進行檢查和修理。

第2篇 鍋爐及附屬設備安全經濟運行操作規(guī)程

1.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

1.1 本規(guī)程規(guī)定了鍋爐正常運行安全操作方法。

1.2 本規(guī)程適用于鍋爐正常啟動、安全運行、正常停爐及鍋爐保養(yǎng)的操作。

2.技術要求:《工業(yè)鍋爐運行規(guī)程》

3.鍋爐規(guī)范

名稱符號單位數(shù)據(jù)
額定蒸發(fā)量dt/h42
額定蒸汽壓力pmpa2.45
額定蒸汽溫度t240
設計給水溫度tgs158
設計排煙溫度tpy150
鍋爐設計效率η%87

4.鍋爐結構簡介:

本鍋爐為雙鍋筒置式,自然循環(huán)水管鍋爐,外型呈ii型布置,由鍋筒、鍋筒內部裝置、水管系統(tǒng)、過熱器、省煤器、空氣預熱器、鋼架、剛性梁、爐墻附件、平臺扶梯、布風系統(tǒng)、給煤機、煙氣分離器、管路布置等主要部件組成。

4.1工質流程

鍋爐運行時的給水和爐水品質,按額定蒸汽壓力不大于2.5mpa的工業(yè)鍋爐gb1576-2001《工業(yè)鍋爐水質》標準。

為保證鍋爐不間斷地正常給水,應設有足夠大的儲備水池(箱)。給水由水泵壓出,經省煤器加熱,通過給水管入鍋筒,并經多個回路進行水循環(huán)。每個循環(huán)回路均由下降管、上升管、導汽管組成,并具有足夠的循環(huán)截面比。各回路中的汽水混合物經導汽管進入鍋筒內的汽水分離器,汽水分離器把飽和蒸汽和飽和水分離,飽和水經下降管繼續(xù)循環(huán),飽和蒸汽經布置在鍋筒內部裝置上方的鋼絲網分離器再次分離后,進入低溫過熱器加熱,爾后通過減溫器調溫,再進入高溫過熱器加熱到額定參數(shù),最后由出口集箱匯集,輸出蒸汽。

4.2煙氣流程

本鍋爐用煤,需經破碎、篩分,制成0~8mm顆粒,且顆粒度1mm以下的份額不超過30%,儲煤、輸煤、落煤系統(tǒng)應保證不間斷地供給鍋爐用煤。煤經給煤機進入爐內流化燃燒后,產生的高溫煙氣,經過熱器進入分離器中,煙氣和物料分離,被分離出來的物料經飛灰回送裝置再返回爐膛,實現(xiàn)循環(huán)燃燒。經分離器后的煙氣經省煤器、空預器、除塵器由引風機注入煙囪進入大氣。燃煤經燃燒后所產生的大渣由爐底排渣管排出。

5.鍋爐的運行操作

5.1鍋爐點火

5.1.1鍋爐點火啟動的條件:

a、對新安裝鍋爐,正式點火啟動之前必須進行烘爐和煮爐(方法見安裝說明書)。對長期停用的鍋爐,在正式點火啟動前需進行烘爐,烘爐時間不應少于24小時。

b、所有煙道、風道、排灰、渣系統(tǒng)中的擋板、閘門和汽、水管路上的閥門等位置正確,開關靈活,嚴密無泄漏。

c、所有輔機已進行單機試運轉無誤,操作柜上具備必要的監(jiān)視儀表和自動控制裝置,儀器儀表經校驗標定合格,低水位和超壓聯(lián)鎖保護裝置及鼓風機、引風機、給煤機聯(lián)鎖裝置動作正確。

d、鍋爐水位應保持在比正常水位稍低的位置上。

e、司爐工職責范圍明確,鍋爐房各項制度齊全。

5.2鍋爐點火操作過程

5.2.1流化床冷態(tài)試驗

5.2.1.1冷態(tài)試驗前的檢查

a、本體各受壓部件外形正常

b、檢查并關閉煙風系統(tǒng)、排灰、渣系統(tǒng)所有的門孔、擋板、汽水系統(tǒng)閥門。

c、清除高、低床面和風室內雜物,排渣管應暢通無阻,開啟靈活。

d、檢查高、低床風帽安裝位置正確,風帽小孔無堵塞暢通,床面耐火塑料及爐膛四周高強度防磨耐火澆注料無裂紋等缺陷,刮磨試驗無松散碎屑掉落。

e、按有關規(guī)定,進行其它必要的常規(guī)檢查。

5.2.1.2冷態(tài)試驗

a、冷態(tài)試驗內容

ⅰ、標定風機風量、風壓與擋板開度的特性一,鑒定鼓、引風機的風量、風壓是否符合設計要求。

ⅱ、測定布風板阻力。

ⅲ、布風均勻性試驗,檢查床內各處沸騰質量,消除沸騰死區(qū)。(要求分床試驗)

ⅳ、測定料層厚度與送風量的阻力特性曲線,確定冷態(tài)沸騰臨界風量,用以估算熱態(tài)運行時的最低風量。

ⅴ、標定給煤機轉速與給煤量之間的關系。

b、冷態(tài)試驗方式:

ⅰ、風機風量、風壓與擋板開度的特性及鼓、引風機風量、風壓的標定,采用畢托管,微壓計等常規(guī)標定方法,這里不詳述。

ⅱ、測定布風板阻力。

布風板阻力是指布風板上不鋪料層時的阻力。布風板阻力過大會影響鍋爐運行,一般情況下用下式來計算:

rw2 _ △p=ζ - 2g

式中:△p-布風板阻力pa

w-小孔風速m/s

ζ-風帽阻力系數(shù)

g-重力加速度9.81m/s2

r-氣體重度n/m3

測定時,首先將所有爐門,排渣管關閉,啟動鼓風機后,逐漸開大風門,緩慢地、平滑地增大風量,調整引風機開度,使爐膛內保持零壓,一般每次增加1000m3風量記錄一次,一直加大到最大風量,然后再從最大風量逐漸減少,并記錄對應的風量和風壓,取用上行和下行的數(shù)據(jù)平均值,繪出空風板風量與風板阻力特性曲線。

ⅲ、布風板均勻性試驗

布風均勻性是流化床鍋爐正常運行的關鍵問題之一,流化質量不好,將直接影響爐內正常燃燒,嚴重時還會造成同一床內顆粒分層,引起流化惡化,甚至結焦等。

試驗方法是:在布風板上放一定厚度的料層(600~800mm),一般以3mm以下灰渣為宜:先啟開動引風機,再啟動鼓風機,緩緩開啟高速床鼓風機調節(jié)門后,再緩緩開啟低速床鼓風機調節(jié)門,看哪些地方爐料開始跳動起來,松動情況怎樣,注意觀察料層表面是否同時均勻地開始冒小氣泡,繼續(xù)加大風量,當大多數(shù)爐料都跳動起來后注意檢查布風板上有沒有不動的死角,凡是后冒泡、松動較差、甚至不松動的地方,都是風量較小,啟動時易結渣的地方。當所有的爐料流化起來1~2分鐘以后,迅速關閉全部鼓、引風機,若床內料層表面平整,說明布風基本均勻若不平整,料層厚的地方表明風量偏小,低凹的地方表明風量大。應查明原因及時處理,一般料層不平整的現(xiàn)象,只有在布風不均勻較嚴重時才會出現(xiàn)。此時,應檢查風帽小孔是否堵塞,也可在風箱內適當部位加導流板,以改善配風的均勻性。

ⅳ、測定料層厚度與送風量的阻力特性曲線

測定料層阻力時,布風板上鋪靜態(tài)厚度為1200mm的料層,象測定風板阻力一樣,測定不同風量的風室靜壓。繪制風量與風壓的特性曲線,然后每放掉料層100mm厚重復試驗并繪制特性曲線,直到風板料層只剩200mm厚為止。此時風室風壓等于風板阻力與料層阻力之和,調試運行時對照特性曲線可以確定某一料層厚度時的風量參數(shù)。

料層厚度也可用下式來估算:

h=△p/(rd_a)

式中:h-靜止料層的厚度m

rd-料層堆積重度n/m3

a=系數(shù)

△p=料層阻力pa

一般情況下煙煤的a值為0.77。

臨界沸騰風量是限制流化床鍋爐低負荷運行時的風量下限,低于該風量就流化不起來。該風量與料層顆粒度大小、重度及料層堆積孔隙有關,具體的臨界風量可以從特性曲線上找到。

ⅴ、標定給煤機轉速與給煤量之間的關系

為了解運行時瞬時給煤量大小,需測出電機不同轉速與給煤量之間的關系。

具體做法是:加煤斗內裝滿煤后,啟動給煤機,記錄電機轉速,收集5~10分鐘內的煤量進行稱量,爾后均勻地改變電機轉速,稱出每次相同時間內收集的煤量。并據(jù)此作出電機轉速與給煤量關系曲線,可求出不同電機轉速時所對應的瞬時給煤量。

5.3鍋爐的點火:

5.3.1點火前的檢查:

(1)、檢查燃燒室內部爐墻、檢查門、冷渣口、風帽等是否完好,流化床上是否存有鐵件等其他雜物。

(2)、各測溫點熱電偶是否完好。

(3)、關閉一切冷渣管、放灰管、檢查門、防爆門、看火孔等。

(4)、檢查表盤上各種儀表是否完好,指示是否正確。

(5)、檢查煙、風道上調節(jié)煙、風量的擋板是否完好,動作是否靈活,關閉是否嚴密,開度指示是否正確,傳動裝置是否完好。

(6)、檢查給煤機是否運轉正常,有無卡死、堵塞現(xiàn)象,發(fā)現(xiàn)問題應及時排除。

(7)、其它檢查內容詳見《鍋爐運行規(guī)程》有關章節(jié)規(guī)定。

5.3.2點火:

鍋爐點火一般采用木炭點火,現(xiàn)詳述如下:

(1)、本爐型點火須將中間高速床點燃,兩邊低速床在高速床著火以后,只要緩慢啟動,便可以自然著火。

(2)、對底料的要求:高速床顆粒度為0~5mm,低速床顆粒度為0~3mm,一般使用沸騰爐的溢流渣或冷渣,經用5mm和3mm的篩孔網篩,篩后所得的細小灰渣粒。底料含碳量不大于5%,點火時底料的厚度為高速床450~500mm, 低速床250~300mm。

(3)、對引燃物的要求:顆粒<5mm,揮發(fā)份高、發(fā)熱量大的優(yōu)質煙煤。

(4)、點火操作過程(高速床):

a、啟動引風機使鍋爐通風4~5分鐘,然后將風門關死。

b、將火柴或木炭置于爐門口上,用引燃物點燃,待木柴燒成炭火或木炭燒透后,用耙子將較大的紅炭打碎,并將其布滿在底料上,沒有燒透的木炭要清出爐外。

c、用煤鏟往炭上均勻地撒散引燃煤。

d、啟動鼓風機,給微量風,使底料作上、下輕微跳動,用熾熱的炭火加熱,同時引燃煤也開始著火燃燒。當爐內炭火粒減少,接著出現(xiàn)棗紅色的火浪時,可以少量增風加煤,但這時由于爐溫不高。投煤不宜過多,風量不宜過大,只能使灰粒子上、下跳動,不宜翻騰。在點火初期,容易把炭火或已著火的煤粒淹沒,導致熄滅。因此,應沉住氣,仔細觀察爐料的運動狀態(tài),有時底料中的可燃細顆粒太多,引燃快,爐內放熱大,,在較低風速時便沸騰燃燒,造成爆燃,溫升太快,有時風量太大,會將已燃著的細粒及爐內熱量瞬間大量飛出爐外,而未飛離的已燃著的粗煤顆粒,又被底料蓋死,這時如不采取措施,轉眼間,火功消失,溫度劇降,甚至熄滅。相反,如果風量過小,床料表面形成浮焦。影響料層質的交換過程的繼續(xù)進行,在爐內出現(xiàn)“放花”或“流星”時,往往是結焦的象征,應及時用耙子把焦塊清除,并調整風門的開度。

當床溫緩慢上升時,可連續(xù)少量地加風投煤,在料層溫度不均勻的情況下,可用人工攪拌。隨著引燃煤的著火燃燒,火浪跳動也越來越高,這說明沸騰狀態(tài)下質的交換逐漸向下擴展,由于上、下熱物料的質交換,帶來強烈的熱交換,使下層較粗燃料開始著火燃燒。當床溫達450℃左右時(火焰由暗紅色向杏黃色轉化)可適當加煤加風。這時投入的煤很快著火燃燒,床溫也升高較快。當床溫達600℃以上時(火焰越來越亮,且料層各處呈杏黃色)。沸騰狀態(tài)進一步向下擴展,上、下層間的質交換也進一步加強,同時水平方向的質交換也隨之加強,一直擴展到整個布風板,當床溫升至800℃以上,沸騰層上、中、下三點溫度相差越來越少時,此時,慢慢啟動前后低速床,直至高低床溫均無在800℃以上,且高速床溫度高于低速床溫50~80℃時,此床點火結束。關上爐門,啟動給煤機,轉入正常運行。

操作時應注意爐溫變化的趨勢,如床溫停滯不動或降低(亦可直接由火焰顏色看出),表明加風過急,或投煤過多,應停止或減少。待床溫回升再加風投煤,并掌握適當比例,還應注意鼓風量只能由小到大,逐漸增大,不宜忽大忽小。因為,這時著火的底料已經達到一定的深度。如果忽然降低風速沉積的料層中帶有一定數(shù)量的已經著火的燃料,在風速下高的情況下,也能繼續(xù)燃燒,但不能沸騰,由燃燒放出的熱量,不能被大量的氣流帶走,這就容易造成局部或全面低溫結焦。因此,當發(fā)現(xiàn)爐溫繼續(xù)下降,應停風壓火片刻,然后重新起動,這時操作應注意安全,防止火焰沖出爐外傷人。

總之,在點火起動過程中,由于床溫不高,料層又薄。因此,操作的要點應是調風幅度要小,次數(shù)要多,投煤要小而勤,引風量要盡可能地小,以爐門不冒火或煙為準。

5.3.3鍋爐點火升壓過程中應注意事項:

(1)、鍋爐點火前應打開鍋筒上空氣閥,待空氣排盡冒出蒸汽后再關閉。

(2)、鍋爐啟動后應經常注意水位,鍋水受熱后,水位逐漸升高,當超過高水位時,應通過排污閥放水,維持其較低水位。

(3)、當蒸汽壓力升到0.05~0.1mpa時,應沖洗玻璃水位計一次,同時通過三通旋塞沖洗壓力表管道,使其指示可靠、正確。

(4)、鍋爐點火時打開過熱器出口集箱上的空氣閥、疏水閥,以便排除過熱器內的空氣和積水,然后打開付汽閥,使蒸汽在過熱器內流動冷卻,以避免燒壞過熱器管,不允許向過熱器加水冷卻。當壓力升高時,關閉空氣閥,在并入蒸汽母管后,關閉疏水閥,付汽閥。

(5)、鍋爐點火時,應打開省煤器再循環(huán)回路,以保護省煤器管。

(6)、當汽壓升到0.3~0.4mpa時,應均勻擰緊各接合面的螺栓,嚴禁汽壓、汽溫較高時進行緊螺栓工作,當汽壓升到0.6~0.8mpa時,可進行一次排污。

(7)、鍋爐蒸汽母管投入運行前,應先排除管中積水,當蒸汽壓力升到0.5~0.6mpa時,逐漸微天主汽閥,仔細進行暖管,要求蒸汽母管內溫度緩慢均勻上升,以免產生水擊現(xiàn)象。

5.4正常運行:

5.4.1正常運行控制的指標:

(1)、維持料層的溫度范圍:燃用煙煤時,高速床沸中溫度為950℃左右,低速床沸中溫度為900℃左右,正常運行時,沸騰層上、中、下溫度偏差一般不超過50℃。

(2)、保持料層厚度(維持風室風壓),高速床料層厚度為900~1000mm時,相應風室風壓為11000~13000pa,低速床料層厚度為500~700mm,相應風室風壓為7000~10000pa。

5.4.2正常運行的調節(jié)與控制方法

(1)、當鍋爐負荷變化時,床溫也會變化。負荷增加則汽壓下降,應加煤加風使床溫上升,當負荷減少時,汽壓增高,則應減風減煤使床溫下降,但應維持沸騰床溫度在允許的范圍內。

(2)、沸騰層溫度的調節(jié),主要是靠調節(jié)風煤的比例。一是固定風量,調節(jié)煤量,當料層足夠厚,而溫度降低時,可加快給煤機的轉速,維持1-2分鐘后就立即恢復到原轉速,稍等2-3分鐘看看爐溫有否上升、一次不行,可二次、三次,每加一次,一定要稍等一下,觀察爐溫是否上升,如上升,說明煤量不足,用此法控制爐溫較為有效。二是固定煤量,調節(jié)風量,增大風量。爐溫降低,減少風量,爐溫上升。通常采用第一種方法,尤其是厚料層運行時,一般不調節(jié)風量,最好的方法,當然是加煤加風,爐溫上升;減煤減風,爐溫下降,但這種方法難掌握,如果調節(jié)時,風量不變,可先加煤,如爐溫繼續(xù)下降,應改為減煤。總之,在未確定導致爐溫變化的原因時,應經多次嘗試,耐心等待,切不可慌張,手忙腳亂,頻繁調節(jié)。因為這樣會引起風煤比例失調,嚴重者將引起爐內熄火或結焦,最后被迫停爐。

(3)、運行中料層的厚度,由風室風壓的大小來顯示,在一定風量下,風室風壓增高,表明料層加厚,料層厚度增加會使風量減少,風煤比例就要失調。此時,應通過排除冷渣,維持料層厚度,運行時,煤中夾有大顆粒的石子、鐵件等雜物的比重大,容易沉底,在沸騰層下部跳動,使沸騰質量變差,料層下部溫度降低,應通過冷渣管定期排放使用室風壓、料層溫度恢復正常。

(4)、給煤點附近因煤量大而集中造成低溫缺氧,所以在給煤機下方配置了播煤二次風,播煤風約占總風量的10%左右,風速約45~50m/s,可由調節(jié)閥門調節(jié),把集中在給煤點附近的煤粒吹散,又增加附近的氧量。

(5)、針對揮發(fā)份和細煤逸離流化床造成q3、q4損失,本鍋爐在側墻布置了三次風,以組織懸浮內的燃燒。根據(jù)不同煤種的燃燒工況,三次風的大小,可由布置在進風管上的調節(jié)閥來控制。

(6)、本鍋爐飛灰回燃裝置,設有氣動送灰管,每個管上都連接了調節(jié)閥門。點火運行前,先關閉,點火運行開始約2~3小時后,才緩慢打開調節(jié)閥門,當從灰料斗處看見穩(wěn)定輸送時,停止調整閥門。

5.4.3鍋爐運行的一般管理:

5.4.3.1鍋爐運行:

(1)、鍋爐運行時,應均勻連續(xù)給水,使爐內保持正常水位,水位不得低于最低允許水位,水位表內的水位允許微有波動。

(2)、在低負荷低運行時,其水位可比正常水位略高一些,在負荷高時,水位可略低于正常水位,以免造成高水位,影響蒸汽品質。

(3)、應避免汽水部分的泄漏現(xiàn)象而造成假水位。

(4)、鍋爐運行時,壓力表的指針不能超過表示鍋內最高容許工作壓力的紅線,司爐人員應經常監(jiān)視汽壓表。

(5)、應經常根據(jù)煙氣分析的結果檢查漏風,亦可用蠟燭或綢布檢查爐墻裂縫門孔等處,有漏風之處可用石棉繩之物品及時堵塞。

(6)、安全閥每晝夜至少檢查一次,檢查安全閥的動作是否靈活,安全閥回座后,不得冒氣。

(7)、鍋爐及管道上所有閥門和旋塞,在開啟和關閉時都必須緩慢地進行,嚴禁用錘或其它物體來敲擊。

(8)、每班必須檢查鍋筒、水冷壁、過熱器、省煤器等處的疏水閥和排污閥的嚴密性。

(9)、在運行中應注意檢查給水泵的工作是否正常。

(10)、嚴禁帶壓進行裂紋的補焊以及緊人孔或手孔等處螺栓。當發(fā)現(xiàn)人孔或手孔等處漏水或漏汽時,應立即報告鍋爐負責人,在其許可、監(jiān)督并去壓的情況下,才允許緊螺栓,一般應停爐后處理。

(11)、鍋爐超負荷運行持續(xù)時間不應超過2小時,且出力不大于110%額定負荷。

(12)、運行中,鍋爐保護與聯(lián)鎖裝置不得任意退也停用,需要退出檢查或維修時,須經鍋爐負責人批準。

5.4.3.2鍋爐排污

(1)、連續(xù)排污主要目的在于使爐水的含鹽量不超過一定的濃度,利用排污閥來調整其排污量。排污量大小應根據(jù)爐水化驗分析的結果進行調整。

(2)、定期排污的目的在于排除鍋內之沉淀物,且能迅速調整爐水的含鹽量以補連續(xù)排污之不足,定期排污應在鍋爐低負荷高水位時進行,每班至少一次,排污時應監(jiān)視鍋筒水位,時間盡可能短,以免影響水循環(huán)。

(3)、鍋爐排污時如鍋爐房內發(fā)生事故,應立即停止排污。

(4)、如開啟排污閥發(fā)現(xiàn)故障,也現(xiàn)沉淀堵塞,水流不出等現(xiàn)象時,應立即將閥門關閉,并報告值班人檢修。

5.4.3.3安全閥的校驗

(1)、新安裝鍋爐的安全閥及檢修后的安全閥,都應在鍋爐運行狀態(tài)下校驗其整定壓力和回座壓力。

(2)、過熱器安全閥的整定壓力為1.04倍鍋爐額定工作壓力。

(3)、鍋筒控制安全閥的整定壓力為1.04倍鍋筒工作壓力,工作安全閥的整定壓力為1.06倍鍋筒工作壓力。

(4)、安全閥啟閉壓差一般為整定壓力的4%~7%,最大不超過10%。

(5)、所有安全閥經校驗后,應加鎖或鉛封,不得隨意調整。

(6)、安全閥的蒸汽出口應裝設排汽管,將蒸汽排出室外。排汽管的內徑必須大于安全閥的喉徑。

5.5鍋爐運行的計劃停爐

5.5.1停爐前的準備:

(1)、應將預計的停爐時間通知有關人員。

(2)、停爐前,對鍋爐設備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將發(fā)現(xiàn)的缺陷記錄在案,以便檢查時處理。

5.5.2停爐程序

(1)、減煤、減風、降負荷

(2)、停給煤機

(3)、關鼓風機

(4)、關引風機、停爐

5.5.3停爐后的冷卻

(1)、鍋爐停汽后,關閉主汽閥,與蒸汽母管截斷,開啟過熱器出口集箱疏水閥、空氣閥,以冷卻過熱器。鍋筒壓力應保持半小時后再慢慢降低,不應使鍋爐急劇冷卻。

(2)、鍋爐與蒸汽母管截斷后,應繼續(xù)向鍋爐給水,有壓力時保持鍋筒正常水位,無壓力時,保持高水位。

(3)、停止向鍋爐給水后,開啟再循環(huán)閥。

(4)、停爐后,關閉風機冷卻水。

(5)、鍋爐進行檢修時,按下列規(guī)定進行冷卻。

a、停爐后4~6小時內,應緊閉所有孔門和煙道系統(tǒng)的有關風門,檔板。

b、經4~6小時后,可打開煙道擋板逐漸通風,并進行必要的放水、上水。

c、經8~10小時后,鍋爐可再放水、上水一次,可啟動引風機,適當增加放水和上水次數(shù)。

d、鍋爐壓力降至0.3~0.5mpa(表壓)或停爐18~24小時后,爐水溫度不超過80℃,可將爐水放盡,當壓力低于0.2mpa(表壓)時,應開啟鍋筒空氣閥,以便放水順利進行。

(6)、鍋爐需要緊急冷卻時,允許關閉主汽閥4~6小時后,啟動引風機加強通風,增加放水、上水次數(shù)。

(7)、對于鍋筒、集箱有裂紋鍋爐,按下列規(guī)定進行冷卻。

a、停爐6小時后,方可開啟煙道擋板,進行緩慢的自然通風。

b、停爐8小時后,方可開啟煙道和燃燒室的人孔門、看火門,逐漸增加自然通風。

c、停爐24小時后,方可放水。

d、需緊急冷卻時,只允許在停爐8-10小時后,向鍋爐上水和放水。在任何情況下,不準大量上水和放水。

鍋爐及附屬設備操作規(guī)程

有哪些1.鍋爐本體:包括燃燒室、受熱面、蒸汽發(fā)生器、煙道和煙囪等關鍵部分。2.輔助設備:如燃料供應系統(tǒng)、給水系統(tǒng)、通風設備、控制系統(tǒng)、安全裝置等。3.操作工具:如扳手、閥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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